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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8 11:31:55

社会主义论文

社会主义论文篇(1)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人在新时代背景下结合中国发展的具体国情创立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1)提出了“精神文明”的科学内涵。邓小平对精神文明的内涵进行了精确地阐述,“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2]同时,他也指出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即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缺一不可。(2)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邓小平明确指出当前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就是培育“四有公民”,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3)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即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4)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针。邓小平确立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坚持“钻研、吸收、融化、发展”八字方针。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文化建设的实践中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理论。

2.正式形成阶段

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人,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体系。(1)初步界定了先进文化的内涵。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这一内涵进行了科学的解释,他认为,我们所建设的文化,它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并且核心的指导思想必须是马列主义;它的最终目标必须是培养现代化“四有”新人;它的时代品格必须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它的时代特征必须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同时,还提出了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2)揭示了先进文化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从文化在国家整体布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出发,阐述了先进文化与党的建设、国家建设、民族建设及社会主义建设间的关系。(3)论述了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指出,“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3]在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重要阐述,对于我国先进文化建设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4)指明了创新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源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不断地改革和创新,才能保证发展的先进性,同样,文化创新是文化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至此,中国几代领导人在文化建设的实践中艰苦探索,正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体系。

3.发展完善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从为总书记的党的领导集体,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理论。(1)提出“和谐文化”的概念。“和谐文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为基础提出来的。这也是国家领导人第一次把和谐精神融入到文化建设之中,从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内涵。(2)强调不断推进文化创新。指出,“大力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4]一个国家不仅要有创新的意识和精神,而且要敢于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的创新。(3)指出要加强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信息技术时代的迅速推进,造成了网络的普及,进而促成了网络文化的出现。它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精神上的各种需求,但也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因此要特别加强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4)要求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总之,在新时期提出的文化观念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思想的理论体系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更是对其的一种伟大创新和实践探索。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经验总结

1.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我们党和国家取得一切成绩的关键就是始终如一地坚持马列主义为最根本的指导思想,这也是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党的第十八报告大会指出:文化建设必须大幅度提高人民大众的文化素养,使当前社会更加和谐文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当前文化建设的灵魂所在。只有正确认识到指导党和全国人民前进的方向和评判一切价值标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理解为什么整个思想体系的灵魂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一成不变的指导思想。同时也要认识到,“和谐文化”建设的本质要求是把握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文化”的构建不仅能使民心聚拢,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泉源。

2.以服务人民作为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和使命要求我们必须要把服务人民作为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当前这个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力求文化的不断丰富,努力满足人民与日俱增的精神文化需求。注重文化的内在品质,从根本上进行创造革新,这样才能创作出更美好更精华的文化作品。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务必要牢记,文化建设旨在服务群众,所以只有贴近他们的实际生活,才能引起人民群众的共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关乎着亿万人民群众的福祉,不仅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崛起这个中国梦的需要。

3.正确把握文化建设的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文化的创新就是继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和世界文明并加以吸收和改进,创造出符合时展的先进文化。列宁在领导苏维埃俄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并不断创新才取得了伟大的成果。当代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必须正确处理文化继承和文化创新的关系。我们要认识到:一方面,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完成对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吸纳旧社会传承下来的全部优秀文化;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发展必须符合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创造出适合国情的新文化。

社会主义论文篇(2)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工作报告提出了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和基本道路。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还进一步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二条主要原则。

1992年1月,邓小平视察南方的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揭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按逻辑顺序概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九项主要内容,揭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辩证地分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四个方面逻辑关系:新的思想观点与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中国特性与国际社会主义共性的关系;集体智慧与邓小平重大贡献的关系;不断完善、发展与封闭、凝固的关系。

1997年10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基本政策,强调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和基础工程。

从提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至今的十八年中,已初步形成了包括理论基础、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内容在内的科学体系,并成功地指导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二、有中国特色会计的提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会计界带来了生机。葛家滴的《必须替借贷记帐法恢复名誉》一文打响了会计学术拨乱反正的第一炮。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确立,会计理论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1980年正月中国会计学会成立大会提出“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式的会计方法体系,是会计理论研究中急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1981年和1982年专题学术讨论会提出了建立与我国国情相符合、具有我国特点的会计学科体系,建立中国式的责任会计和形成具有中国特点的、企业内部会计管理的理论方法体系及形成我国自己的审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副会长谢明在1983年年会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我们希望,经过比较系统的调查研究和讨论,能够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会计理论方法体系。”

关于中国会计学会何时明确提出“有中国特色会计”目标尚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在1983年5月提出的(杨纪琉,《会计研究》1987年第5期);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是在1980年1月提出的(陈信元、金楠,《新中国会计思想史》,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笔者考证,应该是前一种观点,在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公开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后的1983年,才明确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

据初步查考,第一次在会计论文中使用“中国特色”一词,是娄尔行、石成岳在1981年发表的“建立我国的会计理论体系”(《上海会计》1981年第正期);第一次使用“中国特色会计”一词为标题的论文,是彭玉书1985年发表的绅国特色会计方程式的理论探讨”《上海会休切35部第9期》。

三、有中国特色会计的探索

从1983年中国会计学会年会明确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会计理论方法体系”之后,理论界一对有中国特色会计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1.中国会计有没有中国特色。

赞成中国会计言中国特色的学者主要从我国的社会环境出发来论证。如:谢明在1990年年会上总结说:有中国特色的目标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需要,能够回答理论和实践对会计所提出的问题。杨纪瑰则从国外的情况出发,认为西方各国虽然经济、政治制度大体相同,但法律体系。传统习惯及各国宏观经济管理方式不同,形成各具特色的会计模式,以此来论证不能照搬外国的理论与方法。张佑才在中国会计学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上强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已迫在眉睫,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葛家简则从会计理论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从国际会计准则的统一与协调的辩证关系中,分析各国会计理论的特性与各国准则的差异,并指出“极少国家是照抄照搬别国的”,各国会计理论都具有特色。吴水澎是以会计的本质既有科学技术属性,又有社会科学属性作为理论依据,提出有中国特色会计理论这一命题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深入学习和思考,而不是简单套用,追求时髦。

也有学者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观点。有人主张摘掉这顶帽子,有人对这种提法是否适当表示怀疑,有人则提出强调中国特色仍然是“左”的思想,应当摒弃。刘玉廷整理了持怀疑者的四个观点:会计是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核心准则制定后大为减少了不同国家会计处理差异、过分强调特色会阻碍国际协调、中国会计改革只要照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模式。有的学者把不同观点归结于在理论上、实务上并没有真正解决中国会计特色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似有似无,若明若暗,口头上多数人认为有,实务上又感到很难捕捉。

2.中国特色会计的三种提法。

在1983年年会暨专题学术讨论会上,谢明副会长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会计理论方法体系”,这是第一种提法。1987年修改中国会计学会章程时,还是这种提法。

以后在总结、回顾这段历史时,都认为1983年年会提出“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讲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杨纪碗回顾这段历史时透露了消息,“后来大家同意谢明同志的建议,加上“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这也是贯彻党的十二大,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的实际体现。1992年修改的中国会计学会章程依此作了修改。实际上,1983年年会的纪要所确定的会计理论研究的总目标是:“创立具有中国特点的以讲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加上了以讲求经济效益为中心,却未把“中国特点”上升为“中国特色”。这是第二种提法。

1996年中国会计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提出,在二十世纪末“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这次大会审议了“九五”科研规划,其说明中对这一改动作了解释:原提法仅仅定位于盈利组织,为了容纳对所有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而作了改动。这一改动应该说是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相关联的。中国会计学会章程也在这次大会上相应作了修改。这是第三种提法。

中国特色会计提法的三次变动,实际上是我国社会环境变化的缩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环境影响会计的集中体现,是会计界学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积极反映。

3.中国特色会计的涵义。

(1)将“特色”公认的解释引申到会计,就是中国会计所表现的独特的色彩和风格。会计的这种独特色彩和风格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会计所呈现的特色。几乎所有的论文都提到这一点。曲晓辉进一步指出,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是由邓小平同志创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推演而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点就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因此,认识我国会计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也应该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刘玉廷认为应站在宏观的社会整体而不是站在微观的具体方法层次上考察,特色主要在于一国会计整体框架、会计运行机制或者重大方面的差别。张俊民提出,会计的中国特色就在于是否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否有一套达到共同富裕要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陈建文认为,现在中国会计体系最大的特色是政府的角色无所不在。这些看法统称为一涵义观。

(2)二涵义观。余秉坚提出两重涵义:从长远的理论研究的奋斗方向和从中国实际出发来研究会计理论。陆德明和王鹏提出:外国没有只有中国有和符合中国国情能够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杨雄胜提出,中国特色会计应满足内(与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的会计理论与实务标准体系)外(我国会计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所接受并便于他们理解我国会计信息)两种基本需要。

(3)三涵义观。杨纪琼在1985年年会上指出中国特色“包括三重意思:第一,对中国会计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上升为中国创立的会计理论;第二,结合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传统会计理论方法体系进行改造,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四化建设发展需要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第三,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吸收当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并对国外的普遍原理进行分析、鉴别,结合中国的国情加以吸收、消化”。谢明则把这三重意思作为实现途径,而把重视宏观利益、重视民主管理、重视数据的真实科学和讲求经济效益作为中国特色会计的四个基本点。

而杨纪碗在一则谈话中提出的三个涵义是: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相联系、与提高经济效益平行、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借鉴国外会计理论方法。吴水澎概括为当代的(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要求)、中国化的(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立论基础,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服务并应同中华民族的特点相结合,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和马克思主义的(会计理论应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所体现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罗飞认为:外国没有的、能解决中国经济实际问题的、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

(4)四涵义观。张柱中归纳为四个特点:反映社会主义经济本质、适合中国现阶段的特点、反映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适合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杨纪碗简要列举了四条特色: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为指导、以真实的会计核算和严格的会计监督为基本职能、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民主理财为一项重要手段。

对中国特色会计的一涵义到四涵义的理解,是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特色进行了概括和分析。

4.中国特色会计的表现。

吴水澎提出,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重新构建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列在最高层次,会计基本理论与会计应用理论并列,以会计准则基本概念为中介。许亚湖认为,中国特色的会计基础理论体系包括会计研究方法理论,会计本质。职能、作用和地位理论,会计对象理论,会计目标理论,会计人员理论,会计方法理论和会计行为准则理论。阎达五设想的四个方面是:会计与会计管理的本质,会计学的理论,会计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会计的发展。杨雄胜认为会计的国家特色等深层次问题的解决,首先取决于会计本质等基本理论研究的突破。薛祖云等认为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现在三个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方法论基础和综合运用各种基础方法的研究方法;研究起点和由一般规律开始的研究路径的研究风格;研究方法、基本理论与规范理论三位一体的研究内容。

会计的中国特色会在会计基本理论中体现出来,这是众多学者的共同认识。

刘玉廷把中国特色的具体表现概括为七个方面:财政部门主管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在财政部门,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统一规划和分级管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从业和任职资格管理,总结我国管理会计的丰富经验,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会计研究方法。郑泽祖归纳为六个方面:会计法规制度体系,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和提供者,会计规范的制定和形式,管理会计模式。谢明认为中国特色体现于所探讨的九个问题:基础会计理论的突破,以《会计法》为中心的法制体系,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相结合的会计管理体制,事前事中事后结合的经营管理型会计实务,责任成本等新的成本核算模式,会计现代化管理,符合中国国情的涉外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教育改革,会计发展历史规律的研究。

葛家澎概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成本管理等26个新学科、新领域的前沿课题的研究。从1983年以来的论文中,从中国特色角度来论述的分学科较多的有:管理会计、责任会计、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体系。其次是:成本核算与管理体系、企业财务理论与方法体系、审计准则、会计管理学、管理活动论、财务会计概念结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总会计师设置、会计监督与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物价变动会计、会计事务管理。还提到比较具体的合并报表、绿色会计、会计行为学、验资、注册会计师理论体系、铁路运输财会管理、邯钢的会计经验等。

总之,中国会计特色的表现应该是全方位、多方面的。

5.中国会计特色的成因——会计环境。

在研究中国会计特色中要研究会计环境问题是在中国会计学会“八五”时期科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但仅列了中外会计之比较的课题。中国会计学会“九五”科研规划把“关于会计与社会发展、经济环境等关系问题的研究列为第一项研究内容,并作为研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首先需要明确并取得共识的重大问题。

中国会计学会1994年提出的重点科研课题,从对各国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经济管理体制、文化道德素养、价值观念及生产力水平等的研究来把握中国特色问题,这实际上是提出了会计环境的五要素。

关于会计环境问题,许多学者已经进行了专题研讨。如:郭道扬的《会计环境论》和中国会计学会的许多重点课题,对会计环境有了多角度的分析。进入2000年,集中论述会计环境与中国特色会计关系的论文明显增多,重点突出,主题明确。刘玉廷提出了四要素:政治经济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教育发展水平和文化环境。曲晓辉论证了三要素:政治和法律环境、经济环境、教育和文化环境。郑泽祖提出了:民主与集中的政治环境,改革和发展中的经济环境,逐步完善的法律环境和潜移默化的文化环境等共同决定着现阶段中国会计的特色。

对于会计环境的研究,就有学者是直接运用政治经济学范畴来分析的。肯连碧就将环境与特色相联系,提出会计环境特色的三个方面: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与前面的划分实质上相同,只是不同的归类而已。

中国的会计环境形成了中国会计的特色,但是对会计环境要素的剖析和表述尚有多种见解。

社会主义论文篇(3)

可惜,至少在八十年代以至九十年代初,社会公正问题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想来那大概是出于对改革的“爱护”,同时也是因为不少人都比较相信“补课论”,即认为像中国这样一个後发展的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曾经经历的“原始积累”那一课不得不补。事实上,由不公正的改革引发革命,或因严重的社会不公而导致改革流产,这在中外历史上都不少见。前者如沙俄时代的斯托雷平改革1,後者如北宋王安石的改革,都是很典型的例证。如果我们把历史的镜头再拉近一点,则显而易见,“社会不公”不唯是引发1989年那场大规模的重要原因,甚且也是促成俄国近期政治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2这些历史事实提示我们,即使不考虑改革的价值目标、而仅从其成败着眼,也不能不把“社会公正”问题列入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

有人以为,目前中国出现的社会不公现象之所以如此严重,盖因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政治改革,似乎只要进行了民主化改革,社会不公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殊不知,在民主俄国的私有化过程中,社会不公同样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3足见在解决社会不公正的问题时,假如仅仅寄希望于政治改革,那显然是把社会公正问题过分简单化了。

有鉴于以上所说,本文将以“如何对待和处理社会主义的遗产”为中心,首先探讨社会公正原则的基本含义;继而分析社会公正借以实现的条件和方式;接着考察中国自改革以来所出现的严重社会不公及其成因;最後,本文将依据近年来在国际上广受赞誉的“荷兰奇迹”的经验,就如何借鉴社会民主主义的经验和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一、“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基本含义

“公正”是一个政治哲学的畴。

从自然史和人类历史分野的角度看,如果借用赫胥黎的术语,则“公正”或“正义”显然是对“自然的过程”的一种超越,属于“伦理的过程”。因此不言而喻,“公正”并非属于“实然”、而是属于“应然”的畴。

在汉语中,“公正”与“公平”、“正义”的意义相近。不同的是,“公正”常用于评判是非功罪,“公平”常用于评判交易,而“正义”则常用于评判伦理道德。在中文的字面上,所谓公正就是公而不偏,举凡评判是非功过或赏罚予取,遵循公众认可或代表公众意志的准则而不偏私,方可谓公正。就此而言,汉语中的“公正”与英语中“JUSTICE”的字面意义有其相通之处。後者是指:相关双方中的每一方,在权利和义务上均得其所应得和承担其所应承担。

“社会公正”所要规的,不是个人之间、而是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它要求各利益群体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诸领域的权利和义务上,均得其所应得和承担其所应承担。

可见,按照笔者的理解,在“公正”与“社会公正”之间,实际并不存在原则的区别(某些自由主义者根本否认“社会公正”的意义,这暂不予讨论);两者都是与“特权”和“歧视”根本对立而不相容的。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我们只是给出了关於“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形式定义。这种定义虽然指明了“权利”和“义务”应当彼此相称,但并没有揭示“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实质内容。不过显而易见,如果我们把“义务”理解为一种必须让度的权利,则“公正”与“社会公正”所共同蕴涵的,就是“权利的平等交换”。这正是我们通常所谓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基本含义。二、实现社会公正的一般条件和方式

作为一种规性的畴,“公正”既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人类自己给自己提出的一个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度都不易解决的难题。

这首先是因为,不论上帝(如果上帝存在的话)或自然,都不能使“公正”得以在人世间自然地实行。一方面,如上所说,“公正”并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自然也绝不可能为言行公正的个人乃至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提供适于生存的优惠。另一方面,人性也从来都并不完美。正如卢梭指出的:“从人的方面来说,正义(按即“公正”)没有自然的责效,故不能在人世实行;盖正人以正义待人,而他人不以正义待他,便是恶人受惠,正人遭殃了。”4

“公正”难以实现的第二个原因,是作为一种抽象原则的“公正”,虽然很少有人会公开地加以反对,但是对于“公正”的标准或具体内涵,正如对于所有的“应然”、即什麽是“应当”和什麽是“不应当”的问题一样,人们的回答往往人言言殊,无论谁人都很难给出令所有人都满意、都信服的答案。在攸关各民族、各阶级、各阶层和各社会集团在政治、经济和文化诸领域之切身利害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上,尤其是如此。

然而这并不是说,“公正”从来都只是一句美丽的空话,一种永远不可企及的美妙幻想。因为,既然不论在哪一个时代、哪一个民族或国度,“公正”总是被公认为一种高尚的美德,一种应得到普遍尊崇的准则,那就表明,“公正”本身是深深地植根于普遍的人性之中。卢梭说:“一切正义都出于神,神是正义的唯一渊源。”5照笔者看,这实际也就是肯定了“公正”源于人性,因而归根到底是与人性相一致的。

正因为“公正”源于人性、与人性相一致,所以人才可以依据这一“绝对命令”而超越自己的自然本性,凭借理性为自己创造出某种借以实现“公正”这一价值或理想的“手段”。按照卢梭的看法,“社会契约”、“法律”和“政府”等等,便是具有这种功能的的一般“手段”或“工具”。他说:“倘使我们能够直接承受神感,那我们自然无须有法律和政府了。无疑地,世间有种普遍的正义是来自理智的,但这种正义,欲得大家承认,必须是相互的。……故社约和法律须使权利和义务相关连,并使正义应用其对象。”6

事实上,至少在现代的条件下,只有法律才有“资格”对各个人、各阶级、各阶层、各社会团体乃至政府本身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且具强制性的界定;只有政府,才拥有“使正义应用其对象”的正当权力,因而也才可能强制性地使“公正”或“正义”发挥出其应有的社会责效。然而,法律和政府只是实现和保证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要使“法律”和“政府”能够真正成为实现和保证社会公正的手段或工具,还须具备下述两个前提:第一,法律本身必须是公正的;第二,政府必须“依法治国”,实行“法治”对于实现和保证社会公正的必要性,已经为今人所公认,这不拟赘述。然而,如果一部法律本身缺乏公正性的话,则它必将导致波及全社会的系统性或制度性的不公正。所以,法律的公正问题,尤其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在笔者看来,法律本身的公正性虽然涉及多种因素,如时代、历史背景、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等等,但其关键却在“平等”。在当代的历史情境下,判断一部法律是否公正,最根本的就是要看其是否体现并贯彻了普遍平等的原则,即它对每一个人是否都赋予了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而不管他是来自哪一个民族、哪一个阶级或阶层,也不管他是来自哪一个社会集团(包括政党)或群体。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我们就可以说,这部法律是公正的;反之,则是不公正的。在此种意义上,正是“平等”构成了“公正”的实质性内涵,因而“公正”在本质上是与“特权”和“歧视”相对而不相容的。

然而,法律上的“平等”只具有形式的意义,因为法律赋予人们的平等权利只是一种可能性,它并不能保证人们实际上也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如财产权等等)。要使这种“形式的平等”能够成为“实质的平等”或“事实上的平等”,不仅要求执法者依法行事,而且也要求整个社会和每一个适法者本身,在政治、经济和文化诸方面都具备某些必要的条件。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或不充分,那末,即使法律本身是公正的,所谓公正也仍然可能是徒具虚名,或者至少是名实不尽相符。

自近代以来,正是由于在“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这两者之间各执一端,才产生了两种对立的公正观;其间的冲突集中地表现在产权制度的问题上,便形成了主张公产制——统制经济(即所谓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与主张私产制——自由经济的自由主义的对立。

尊重私有产权并着眼于形式平等的自由主义,认为只有“自由”才是公正得以实现的方式。他们甚至认为,在自由经济下,根本不存在“社会公正”的问题。这在形式理性(按,这指确认和保护私有产权的法理)的围内无疑是合理的。从社会统计的平均结果看,商品、货币的“平等交换”或“公平交易”,也确实是在不断重复的自由交易中才得以实现。问题在于,人们在劳动市场上所交换的,并不只是单纯的商品和货币,这还涉及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人”!因此,在商品和货币“平等交易”的背後,就可能掩藏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甚至掩藏着“人对人”的奴役!而如所周知,这种通常表现为超负荷的经济压榨和超经济的人身奴役的实质的不公正,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是普遍存在和怵目惊心的。这乃是私产制的自由经济既无法回避、也不可能自然(没有政府干预)地解决的一大难题。否则,它在历史上也就不会长期遭遇社会主义的挑战、乃至共产革命的威胁。如此简单明的事实,自由主义者们当然不可能看不见,他们显然是主张对这种实际存在的不平等和不公正,采取“默认”、或者不如说“容忍”的态度。

与自由主义者截然相反,作为十九世纪社会主义思潮最激进、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的马克思,主张对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种种事实上的不公正,采取彻底批判的、革命的立场。在他看来,法权上的公正虽然在历史上曾经产生过反对封建特权的进步意义,但那毕竟是资产阶级的公正,因为真正的“平等交换”只存在于有产者之间。他还认为,由于这种形式的公正掩盖了实质的不公正,因此说到底,它是狭隘的、甚至是虚伪的。马克思关於社会公正的理论,一方面继承了卢梭关於私有制是人类一切不平等起源的学说,认为真正普遍的平等和社会公正,就是消灭私有制和消灭阶级。另一方面,马克思还在继承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构了剩余价值学说,认为无产者进行“剥夺剥夺者”和实行公产制的共产革命,不仅天经地义、公正合理,而且是彻底根除现存一切实质的不公正,进而实现真正普遍的平等和社会公正的必由之路或唯一方式。这种共产主义的乌托邦,虽然有其价值的合理性,但历史已经证明,实行公产制——计划经济的後果与其所设定的目标(其中也包括它所许诺的“社会公正”在内)相去太远!

有趣的是,马克思当年曾预言和期待过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虽然并没有发生,然而这些国家、特别是西欧和北欧国家,不仅没有坚执于对自由经济的迷信,进而对自由经济下存在的事实上不公正的问题采取回避、甚至否认的态度,反而在现代民主政治和自由经济的基本框架内,通过适度的政府干预,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如适度的国有化、涵盖全社会的福利和保险体系的建立等等,就是政府以全社会的名义参与财产和收入的分配,以弥补市场和原有法律对于实现和保障“社会公正”之不足的比较成功的例。因为正是这些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设施,为实现劳资之间真正的“平等交换”、从而也为实现实质性的“社会公正”提供了客观的必要保证。这是一种与以上两者不同的方式,亦即社会民主主义的方式。

这种方式还表现在一些非法制化的层面上,如某些劳资纠纷的调解、消费者和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等等。凡此种种,都是要通过政府和其他中介机构的参与,以社会协商对话的方式,将实际存在的社会不公控制在为多数社会成员能够容忍的围内,从而达到相对社会公正的目的。我们将这种属于社会民主主义畴的社会协商对话的方式,称作社会契约的方式。

叁、社会公正与社会主义的遗产

前已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在转型期大量出现的严重社会不公,与其特有的社会主义遗产有密切的关系。这些遗产在中国大体包含以下叁个方面:第一,是思想和文化层面上的社会主义的思想和价值体系(或曰“意识形态”);第二,是与上述意识形态相适应的一整套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体制;第叁,是经济和社会层面上的一笔巨额“国有”资产和一个以“铁饭碗、大锅饭”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

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遗产,不仅直接反映着改革的领导者对“社会公正”原则的界定,而且广泛地制约着人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和变化,从而也直接地触动着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准则,影响着各阶层、各利益群体乃至每一个人对改革的目标、政策和实施方案及其实际後果的评价。也因之,人们判断“改革是否公正”,主要就是看在处理或分配社会主义遗产的过程中,各阶层、各利益群体乃至各个人在改革中的“实际所得”与其“所应得”、“实际承担”与其“所应承担”是否相一致。

平心而论,在关乎“社会公正”标准的问题上,人们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发生一些激烈的争论,原本是情理中事。我们似不妨以平常心看待之。问题在于:从那场矛头主要指向“社会不公”的被平息之日起,当局便公开表示了澄清吏治、整治官倒和反对贪污受贿,以从根本上扭转社会不公的决心,此後他们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为什麽自九十年代以来,腐败横行、社会不公的现象却反而日甚一日呢?在笔者看来,问题的答案主要应当从改革的失误中去寻找。就是说,中国的腐败和与之相伴随的社会不公之所以会发展到目前这麽严重的局面,根本的原因,是在如何对待和处理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遗产的问题上,改革自觉或不自觉地偏离、甚至违背了大多数人所能接受或认可的关於社会公正的标准;因而改革本身的深化,也便难免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腐败和社会不公日益积累和日益恶化的过程。

依据笔者的观察,改革的这一失误所导致的严重社会不公,集中地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由此亦引发了与之相应的四种社会紧张或冲突。

第一,寻租现象泛滥。回首近二十年来的改革历程,可以发现,其间曾出现过叁波令人瞩目的寻租浪潮:第一波始于八十年代实行的价格双轨制;“官倒横行”是其最遭人垢病的後果。第二波发生于八十年代中期对国有企业实行的承包制,或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方式对国企所进行的“股份制改造”;这波浪潮的神奇效果之一,是将寻租的围从国内市场扩展到了国际市场。第叁波,则彪兴于九十年代的“炒股热”,在昏天黑地的“房地产热”中达其极致。这叁波寻租的浪潮一次比一次泛滥,一次比一次汹涌,以至终于从姿肆的寻租大潮中,浮现出了少数拥有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资产的家族和个人!有人据此作出判断,这标志着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在中国的完成。7

很明显,寻租现象的泛滥,是基于各级党政科层组织及其官僚特权的存在。这些特权虽然实际上早已存在,但其突显出来、以至成为社会舆论广泛指责的对象,却是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其原因主要有四:(1)官僚特权及其为害在中已经暴露无遗;(2)如前所述,经济上的改革开放客观上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前未有的机会和异常广阔的空间;(3)中国社会已伴随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多元化,因而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日益明显;(4)知识界和普通民众的主体意识日益觉醒。

第二,少数人非法瓜分国有资产

这是寻租现象泛滥的最为严重的後果!

如所周知,中国大陆自80年代以来,国有资产据说以平均每天大约一忆元的速度非法流失着,这构成了用以表征“社会不公”的规模和严重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正如许多论者指出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此类社会不公的问题,追根溯源,不能不改变“人治”和官僚特权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现存体制。然而,俄国私有化的教训也告诉我们,即使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民主化改革,也未必保证转型期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一定能够按照符合社会公正原则的方式进行。道理很简单: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职能,使政府完全退出企业,如果不能同时使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受到有效的限制和监督,则即便是如今天俄国那样的民选政府,它的各级科层组织及其官僚,也照样会利用转型期国有资源再分配的各种机会,猖狂地为自己谋取私利,使寻租现象泛滥成灾!在这一方面,中国与俄国的不同主要有两点:第一,中国并没有公开地进行大规模的国有资产私有化,因而少数有权势者及其同伙对国有资产的瓜分,往往是以比较隐蔽的方式进行的。第二,由于“公有制”至今在中国仍然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天条,因此,在如何处理国有资产的问题上,少数人私分国有资产这种不公正的现象,也就不可能不以与现行法律和既有社会伦理原则相抵触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突显出它的非法性和非道德性。

首先,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全体人民所有,因此无论如何,在法律上绝不允许将改革变成一场由少数人廉价、甚至无偿剥夺多数人这种名义上的所有权的过程。其次,国有资产“人人有份”的信条,不仅得到了法律的确认,而且也是基于国有资产来源于全体人民共同积累的历史事实。因此,这种“人人有份”实际上早已积为中国社会的一条基本的经济伦理原则。这样,在如何处理国有资产的问题上,改革便不能不受到上述法律的和社会伦理的双重限制。就第一重限制而言,少数人廉价、甚至无偿地瓜分国有资产属于非法,当然不可能不引发“被剥夺者”与“剥夺者”之间的矛盾;而从第二重限制来看,即使改革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在现行法律的围内看起来无懈可击,但假如改革的实际後果令多数人在社会经济伦理关系上失落了上述名义上的平等地位,而同时又不能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得到相应的补偿,那末,这样的改革因其难免演变为“强者剥夺弱者”的过程,它在实际上仍然会被多数人看作不公正,因而也难免遭受多数人的道义谴责。中国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形成、并在九十年代逐步激化的“被剥夺者”与“剥夺者”之间的紧张和冲突,正是在国有资产大量非法流失的宏观背景下,由上述两方面的因素交织而成。

由此看来,改革虽然不能不着眼于提高经济效率(否则又何必进行改革?),但仅仅着眼于经济效率则是不够的。除现行法律而外,“社会公正”也是改革、特别是国有资产私有化过程必须充分予以重视的原则之一。

不容否认,“公正”与“效率”之间常常有矛盾,但也不尽然。有关的研究表明,分配不公同样可能对效率起负面的作用。更何况,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实行私有化都可以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能够提高效率的私有化,需具备相应的经济环境;而此种经济环境在中国的成熟则显然须假以时日。8我们应当从俄国仓促草率的私有化过程所造成的严重後果中汲取教训,以足够的耐性期待并促成这种经济环境的成熟与相对公正的私有化方案的研制。

第叁,国企内部上下级关系的不合理变化

这也是国企改革中产生的诸种社会不公现象的焦点或凝聚处之一。

大家知道,改革前,我国工厂、企业内部的党政领导与职工之间,虽然并不像公开标榜的那样,是一种同志式的完全平等的关系;但除非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职工一般不得开除,其劳保和福利待遇也是有保证的。而且,那时工厂企业的领导与职工一样,都是依靠工资维持生计,虽然领导的工资可能高一些,他们当中的某些人有时亦难免“多吃多占”一点,但两者实际收入的差别不大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锅饭”。但自八十年代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以来,原先这种“同志式的关系”便开始逐步向“劳资关系”转变;劳资之间的紧张以至冲突亦随之产生,并伴随改革的深化而呈逐步激化的趋势。因为厂长经理渐渐地掌握了让职工下冈、甚至解雇职工的权力;职工的工资、奖金等等,在很大程度上也开始由厂长经理决定了。与此同时,两者实际收入的差距也以合法或非法的方式迅速拉大。据报道,沈阳市的一项调查显示,“有70%的厂长上任後都给自己买了宽敞的住房,82%的厂长配有高档轿车。”广州、海口、福州、武汉、南京、西安等城市四百多家高档娱乐场所的消费,有60%是企业的公款消费9如此的高消费,不要说中国的普通职工,就是在西方发达国家显然也只有少数人才可以做得到。广大职工对此早已是“义愤填鹰”,这其间虽然不免亦可能含有“红眼病”的成分,但他们最深刻的失落感,却可能是来自自己与领导之间相互关系的上述深刻变化。

诚然,自八十年代开始在一些工厂企业建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厂长经理的权力有所约束,对工人的权益亦有某种保护的作用。但一则由于厂长经理通常都可以仰仗其上级“靠山”和权力关系网的庇护,二则由于职工代表大会缺乏横向联系,难以对厂长经理形成足够的制衡力量,因此,即使在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和运作最好的情况下,如在某些大型国营企业中,它对厂长经理的约束和对职工权益的保护作用也是非常微弱的。不然的话,在近年来推行股份制的过程中,怎麽可能出现一部分企业领导竟敢以解雇相威胁,强迫工人购买股票;而一些工人又怎麽会因无力购买股票而被开除呢?10

也许,《劳动法》的公布和实施,将会加强对工人权益的保护。但是,《劳动法》显然不可能为国企内部上述“劳资关系”的生成提供充分的根据。因为它回答不了,在从原先那种“同志关系”向“劳资关系”(或“准劳资关系”)的转变过程中,厂长经理们个人究竟付出了什麽样的代价、承担了什麽样的风险,从而摇身一变竟成了“资本家”或“资方人”?而原先同样是所谓企业主人的广大职工又得到了什麽样的补偿,因而便该当一下子“沦落”为被雇佣者?而对这样的社会伦理问题,显然是不能仅仅以“提高经济效益”来简单作答的。更何况,在中国目前的情势下,即使以强力推行了这种对市场经济固属必须的从“同志关系”向“劳资关系”的转变,国有企业是否一定能扭亏为盈,也令人怀疑!

第四,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平等关系

从改革的收益分配和代价分担是否相称的角度来分析,存在于中国不同阶层之间的社会不公,主要表现于下述两重关系中:其一,是城乡关系,亦即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其二,是官民关系。

笔者在《中国与苏俄改革的比较研究》中曾经指出,与前苏联那种单一的工业社会主义不同,中国的社会主义是由“农业社会主义”和“工业社会主义”复合而成的。在这种二元结构的社会主义的框架内,中国的农民一方面承担着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金和为城市提供廉价商品粮的责任,另一方面,却不仅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的各种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反而在经济、社会和文化诸领域遭受着多重歧视。农民的这种“贱民”状况,自改革开放以来诚然有所改善,但城乡之间不公正的差别依然是严重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为了“稳定”,政府一直采取以农村养城市的方针,农村改革的收益,有相当大一部分被无偿用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尽管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改革的头几年曾一度略有缩小,但在城市改革起步以後复迅速拉大。据报道,1997年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是5160元,而农民的人均收入只有2090元。这一年,城市居民与农民的人均收入之比为2.5,实际仍然维持在改革前的水平上。11

(2)若与国营企业相比,政府在信贷、外贸和某些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对乡镇企业的政策性歧视依然存在。

(3)各级政府及其官员和行政人员,对农民的非法摊派和敲诈勒索,远比对城市居民为甚。

(4)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在工资、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以至社会舆论等多方面,仍然处于被歧视的“贱民”地位。

至於官民之间在收益所得和改革代价承担上的不公正,尽管我们很难做出量化的描述,然而谁也无法否认,在改革中收益最大的官员及其家族成员,付出的代价和承担的风险最小;而收益最小的普通百姓却不得不付出最大的代价、承担最大的风险。民众对此有义愤,首先是因为,在政治不开放和实际存在着特权的条件下,每一个人的能力和个人努力程度,并没有通过公平的自由竞争而得到验证。此外,还有一个无法掩盖和不能无视其存在的因素,就是改革的巨大代价,说到底,是来自原有的模式和体制。因此,当评价改革是否公正的时候,不应当、也不可能排除人们去追溯这种“历史的责任”。而毫无疑问的是,这种历史责任的绝大部分,应当、也只能由缔造并推行了旧模式旧体制的执政党及其官员们来承担。这显然是一笔不大容易计较清楚的“糊涂账”;而且,在改革中也应当提倡和鼓励人们,对历史的责任问题持宽容的态度。但是,假如改革的收益分配恰好与所应承担的历史责任成正比,而改革的代价和风险分担却恰好与之成反比,那无论如何都难免遭人物议!或许,这种社会不公难以完全避免,因为改革毕竟不同于革命,它不能不尽力争取掌权者的认可与合作。问题在于这种社会不公,距离多数老百姓所能容忍的界限到底有多远?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严肃面对的问题!四、社会公正与社会民主主义

“荷兰奇迹”的启示

那末,我们究竟应当采取什麽样的方式,才能有效地控制日趋严重的社会不公和化解那些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呢?

照笔者看,摆在我们面前的大致有如下几种可供选择的方式。

第一,是意识形态说教和政治运动的方式。改革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在时代曾屡试不爽的方式,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已经不那麽灵通,至少是不够用了。

第二,是把经济改革局限在旧体制的围内,甚至“走回头路”,即“革改革的命”的方式。,某些“老左派”们所主张的这种方式,在已经走上市场经济的不归路的中国,显然已无异于痴人说梦,客观上不可能,对多数人也几乎没有任何吸引力。

第叁,所谓新权威主义和新保守主义(按:当前中国的“新保守主义”是一种流派纷呈的思潮,这仅指其中的一部分人)的方式。主张这两种方式的,除了某些体制内的改革派人士而外,还有知识界的某些头面人物。

由于反驳这两种主张的论作几乎已可以说是汗牛充栋,笔者无意再对它们作详细的评论。这只想指出两点:其一,那场风波表明,将社会不公的问题留待日後解决,对于中国大陆来说,恐怕是“一万年太久”!其二,最近印尼等南亚国家发生的政局动荡,至少已经对这两种主张提出了无可回避的“挑战”,因为谁都无法否认,最近这些国家发生的极具破坏性的政局动荡,与这些国家长期存在的严重社会不公有直接的关系。

除此而外,当然也还有一些很激进的主张,我们这里不去说它。笔者想要推荐的,是一种属于社会民主主义畴的方式,亦即

第四,政府干预下的社会契约方式。

简单地说,这种方式就是主张,在政府的主导和参与下,通过制度化的社会协商对话,来规和调节各阶层、各群体之间在改革中的利益关系变化,以保证改革相对公正地进行。

如前所述,战後西欧和北欧在适度国有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是社会人经过长期努力而达到的伟大成就之一。这种成就为广大劳工阶层的择业自由创造了某些必要的物质前提,从而也为在劳资关系方面实现相对的“社会公正”,提拱了一种制度性的保证。但也许是因为“物极必反”,社会人们战後在欧洲推行的“福利社会主义”,也曾遭遇到自己发展进程中的“瓶颈”: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福利社会主义”因其固有弊端逐渐暴露,已经走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右翼保守主义于是趁势而重新崛起。从“铁娘子”撒切尔夫人执政的英国开始,私有化的浪潮一时几乎蔓延西欧所有的国家。与此同时,这些国家原有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亦程度不同地被削弱或被缩减。这些改革虽然为顾主们所欢迎,却不免遭到广大劳工阶层的抵抗。如果从社会公正的角度看,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西欧国家普遍面临的一个社会难题是:政府究竟应当如何处理顾主要求降低劳力成本与雇员要求扩大就业和提高工资福利之间的矛盾,才不失为“社会公正”,因而也才能为劳资双方都心悦诚服地接受?如今已享誉西欧、并被视为当前西方世纪颇为时髦的“第叁条道路”之开端的“泡勒德尔模式”(POLDERMODEL)12,正是适应这种情势的客观要求,于一九八二年在由基督教和工党联合执政的荷兰应运而生的!

所谓泡勒德尔模式,就是在政府的主导下,由政府、顾主和工会叁方,通过协商对话,达成旨在刺激投资、增加就业和兼顾劳资双方利益的中长期政策性协议;此後每一个会计年度,叁方都遵照此一协议再度进行磋商,就本年度工资增长的水平和其他相关问题达成具体协议;尔後由政府宣布实施。13最近十六年来,荷兰遵照这一协议,其名义平均工资虽然略低于德国(实际工资大体相同),但荷兰的经济不仅一直以不低于3%的速度持续增长,而且在解决就业问题方面,也取得了令绝大多数欧洲国家难望其项背的成就。近年来,德国的失业人口已突破四百万,为本世纪二、叁十年代那场大萧条以来所仅见;法国的失业率也一直居高不下;但据欧盟统计局1998年9月公布的数字,目前荷兰的失业率是3.9%,仅略高于卢森堡堡4所谓荷兰奇迹,就表现于这种鲜明的反差中;而追溯“荷兰奇迹”的秘密,人们则几乎是众口一词,将之归功于荷兰所创造的以节制工资增长和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为其基本内容的“泡勒德尔模式”!这也就是为什麽当布莱尔刚一登上英国首相的宝座和施莱德刚一在大选中击败柯尔,便屡次声称要向荷兰学习,将“泡勒德尔模式”创造性地引入本国的原因。

毫无疑问,就具体内容而言,泡勒德尔模式与荷兰的具体国情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因而对其他国家未必完全适用。15但是也应看到,这种在荷兰实际已经制度化了的社会协商对话方式,一方面以政府干预和工会的参与,弥补了法律和市场对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的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主导,协商对话一直以“双赢”(WINWIN)为其出发点和归宿,因而它也不致伤害、至少不致严重地伤害顾主的自由。这样,它便为人们提示了一种解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新方式,即一种符合当代政治新思维、因而亦可借以达致相对社会公正的方式。泡勒德尔模式的普遍意义就在这。

参照荷兰的经验,笔者以为,对于中国来说,重要的问题也许并不是何党、何派或何人,能够为全社会确立起一种共同的、绝对的社会公正标准;而在于能否找到一种与当代政治新思维相一致的相关方式。按照这种方式,所谓社会公正应当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共同参与下,通过旨在“双赢”、即兼顾各方利益的协商对话来达成。这种社会公正自然是相对的;但也惟其如此,它才是现实的。正是在这一点上,荷兰创造的泡勒德尔模式对中国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义

由于中国与荷兰的国情不同,前者要“移植”後者所使用的方式,当然不能不进行若干相应的改革。笔者以为,这些必要的改革至少包括下列几项:

一、在党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执政党应当进一步清理以至放弃与原先那种全能主义体制相对应的意识形态观念和原则;政府则须进行以建立“小政府”为目标的改革,进一步退出企业和“社会”。所谓退出企业,就是政府完全放弃对企业的人事任命和经营管理权,把这些权力统统交给企业自己去掌握。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企分开”。所谓退出社会,则是指政府逐步放弃对所谓人民团体如工、农、学、商等群众组织的垄断。

二、进行社会改革,即在承认中国社会已经分化为不同的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前提下,逐步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社会权利,允许各阶层、各群体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自由结社。当然,“自由结社”可以首先从非政治性的社团(如工会)开始,待条件成熟、取得经验後,再逐步向更广阔的围和更深层次上扩展。倘若担心这样的渐进式改革仍然风险“太大”,那末,至少也应当进行以自由选举为基本内容的工会改革和其他“群众组织”的改革。

笔者认为,这里所谓社会改革,其实质就是要逐步从根本上改变与原先那种全能主义体制相配套的“国家组合主义”(StateCorperatism),亦即由国家垄断“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社会整合模式。但笔者同时认为,中国的社会改革也不宜照搬美国的“压力团体”或波兰的团结工会;比较适合中国国情、对中国可能更具有借鉴、参考意义,或至少可作为一种过渡方式的,可能是西欧的“社会组合主义”(SocialCorperatism)模式。

叁、建立旨在协调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对政府及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均具有约束力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使政府与民间社会在面对各类带普遍性和可能影响全局的社会冲突时,彼此真正成为协调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合作夥伴。为此,政府应当放弃所谓全心全意依靠某一个或某一些阶级之类的政治口号,在功能定位上将自己确立为“协调者”和“仲裁者”的角色。

很明显,以上这些改革实质上是属于政府转变职能和社会改革的畴,但在中国的具体环境中,也都具有比较鲜明的政治改革的意涵。如果从後一种意义上看,则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全有可能像实行“村民委员会选举”那样,为渐进式的政治改革成功地开辟出又一个新的突破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建立这样的制度,将把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自然地结合起来,既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改革的相对公正性,同时也有利于突破政治改革严重滞後的僵持局面,因而无疑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平稳转型,可以说是一举数得的好事!联想到中共“十叁大”已经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设想,那些设想虽然因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与我们现在所说有不小的距离,但两者毕竟有相通之处。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已于不久前签署了有关人权的两个国际公约。无论如何,这都将促使中国政府在兑现宪法关於结社自由方面有所作为。何况,严重的社会不公业已成为当前中国迫在眉睫、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事件也再度显示出调整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这种情势下,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而进行上述改革,应当说不仅是必要的、可行的,而且在时机选择上也是适宜的。注释:

1.参阅苏文:《传统、改革与革命:1917年俄国革命再认识》,载《二十一世纪》1997年10月号。

2.参阅拙作:《叶利钦改革的命运与俄国的政治前途》,载《信报月刊》1998年11月号。

3.参阅下斗米伸夫《俄国的两次革命:1917与1991》,载《二十一世纪》1997年10月号,第3第35页。

4、5、6.卢梭:《社约论》,商务印书馆,台北,1989年,第49页。

7.:《》,明镜出版社,1997年,第73页。

8.参阅田国强:《转型经济产权所有制理论》,《当代中国研究》1996年第3期。

9.俞燕敏:《新闻媒体在中国後邓时期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当代中国研究》1998年第2期。

10.见《强迫职工买本厂股票部分国企领导遭批判》,载《明报》1997年12月16日。

11.参阅陆学艺:《我国农村当前面临的几个问题》,《改革》1989年第2期期

12.这个模式的主要设计者是荷兰现任首相科克。因此,在为庆祝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立五十周年而举行的其成员国首脑会议期间,克林顿在谈到“第叁条道路”时曾对科克首相说,这本来是你们荷兰的创造,“可惜你们给它起的名字不够好”!“泡勒德尔”在荷兰语中指由围海工程而建造的“陆地”,为了保证这些人造陆地不致被水淹没,须不停地监控和调节其水位;所谓泡勒德尔模式,就是取其“调节、控制”之意。

13.DeBeer:HetWonderlijkePoldermodel.SocialismeenDemocratie.Vol.54(1997),No.9,P.375——382.

社会主义论文篇(4)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精神的家园。党的__以来,全国上下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派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因其性质地位和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光荣使命。

社会服务是派的重要社会职能,是派参与社会实践、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民进是由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组成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当前形势下,如何能更好地服务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需要我们充分发挥民进的界别特点,发挥文化人才众多、智力密集的优势;需要我们创新服务机制、服务理论和服务手段;需要我们抓住服务的重点,突破服务的难点,合理安排、规划,科学组织实施,使服务工作务实、高效。

一、坚持推进方向、明确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同时,《民进章程》也明确规定:致力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继承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吸收人类先进文明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良好思想道德风尚,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发展和繁荣文化出版事业为本会的基本任务之一。

我们所有的文化服务工作都不能偏离这个总的指导方针。

二、健全服务机制、创新理论形式

(一)健全文化服务机制

社会服务是派的重要职能,它的外延很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服务的方方面面。随着“文化强国”口号的提出,为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原有的服务机制在现阶段已相对滞后,应做出适当的调整,保障在文化服务方面有所侧重。在人员配备、活动安排、经费补充、理论培训上加大力度和拓宽深度、广度。各地市级党派组织可设立单独的文化服务部门,研究每一年的服务方向、制定服务计划、评估服务效果,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整合会内资源,各基层组织加强横向联系,实现资源集聚,优势互补,联合开展服务;推进载体建设,可成立文化讲师团、文化服务队等服务机构,落实服务活动,建立长效的服务平台;探索加强会内文化建设机制,活跃各项文化活动,创造文化氛围,提高会员文化素质,为文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诗、书、画、咏、舞等联谊会是个很好的文化建设平台,以铜陵民进为例,自成立诗书画咏联谊会以来,吸收了各项文化艺术专长的会员,制定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在交流中开发了会员的文化热情,在联谊中文化素质得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同时,在活动中也吸引和带动了大部分会员参与其中,增强了会内活力,提升了党派形象。

(二)创新文化服务理论

理论创新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根据民进的党派特点,根据国际、国内文化发展的现状,分析文化发展的走向、趋势,同时针对不同地域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背景,创造出符合实际的文化服务理论,并以此指导文化服务实践。

“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是理论创新的两个重要原则。目前,世界多极化发展,文化和价值观念多元,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互碰撞,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相互交融,我们如何能做到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壮大自己。如何能兼容并蓄,海纳百川,同时又保持民族文化的自信与自觉,都给我们的文化服务理论提出研究的课题。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的理论,我们要做到不断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时代。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各民族众多,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不平衡,在不同的地区,文化服务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开放程度高,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大,社会主义的价值观、民族精神的培育应是文化建设和服务的重点;西部内陆地区,经济落后,受教育程度不高,医疗、卫生、科技等各项服务都很重要,文化服务的重点应放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上;一些民族地区,有自己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信仰,需要我们充分尊重他们的文化习惯,采取审慎的态度,提供文化服务,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求同存异,促进民族团结和文化交融。因此,因地制宜的创新服务理论是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的理论,能更好地指导我们的服务实践。

(三)创新文化服务手段

民进会内文化人才众多,专业化程度高,文化服务工作一直以来开展的很好。传统的文化服务形式有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多采用培训、演出、送教、书写春联、捐赠图书等服务形式,这些都可继续保持,并不断深化。在原有基础上,可针对现代社会发展新特点,出现的新兴行业,新的社会人群,创新服务手段。

如农民工这一群体,在文化服务上所受关注就较少。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脱离了乡村,进城务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基本没有什么业余文化生活,精神相对贫乏,心理上也没有归属感,很多靠打牌打发无聊时光。针对他们,我们可“文化进工棚”,为他们搭建图书馆、活动室等文化平台,帮助组织农民工乐队、合唱团,培训相关人员等,提升这一群体的文化素质。

再如待业大学生这一群体,经过多年的积压,很多毕业待岗的大学生,除少部分自主创业之外,有很多应聘从事各种临时性的工作,背负沉重的经济和心理压力;还有一些 公司的白领,他们普遍有很深的职业倦怠,工作压力大,同事之间人际关系冷漠。这些都是我们要关注的群体,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提供怎样的服务,是值得研究的。

在新兴行业,如文化策划、创意行业,数字出版,动漫产业等方面也大有文章可做。根据民进的文化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行业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指导,或是会员本身就可从事这些行业。

创新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创新,我们只有不断地把握文化发展的规律,把握问题的本质,建全机制、更新手段、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发挥服务的职能。

三、保持优势项目、突破薄弱环节

民进因其界别特点,在文化建设和服务领域优势明显,各种文化服务工作在人才上、智力上、项目上都可得到保证,但同时也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与以经济类、企业界为主的党派,如民建相比较,民进会员企业界的人才较少,大都是文化教育出版类事业单位工作或管理人员,缺乏经济实力和产业实力,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多会员在各行业内有名气、有水平,但由于没有相关的产业支撑,很难将文化做到产业化、规模化,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需要民进在保持界别性质的基础上,适当吸纳一定数量的企业界人才,特别是文化类非公企业的负责人,如广告、出版、影视、娱乐、印刷等方面,利用会内人才、智力优势,将成果转化,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四、立足现实所需、追求务实高效

文化服务是惠及百姓、服务民生的工程,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是根本宗旨。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 把好事办到百姓心坎上。需要我们立足现实,追求实效,摒弃一切不切实际的面子和做秀行为。

社会主义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D6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12-0026-03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在中央文件中的相继提出,理论界掀起了研究社会主义文明形态的新一轮热潮,大量成果纷纷涌现,新提法、新论断陆续进入读者视野。在诸多新观点中,社会主义文明体系(或文明系统)是其中之一。在社会主义文明形态类型日益增多的基础上,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概念并作出初步探索。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提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文明观,为科学社会主义增添了新鲜内容。

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文明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从改革开放初期“两个文明”的提出到党的十七大“生态文明”的提出,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经历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历史演进过程。

1.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初步形成。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十二大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的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理论上的创新如同其它各方面的创新一样拉开了序幕。在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两个文明的概念,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1979年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这是我们党的文献第一次使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它开创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历史篇章。1980年,邓小平在题为《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2]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高度的精神文明。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再次阐发两个文明的观点并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了全面的论述。两个文明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已具雏形。

2.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发展。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到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大发展时期。党的十二大以全面揭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载入史册,十二大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铺开,全方位的改革如荼如火地进行。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也取得大发展。这一时期,尽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高频词,两个文明的观点日益深入人心并长期占据统治地位,但是诸多文明形态的提出,尤其是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政治文明使得两个文明的观点开始动摇。

之所以说这20多年是文明体系的大发展时期,具体表现在:一是政治文明的提出。政治文明最初被看成是精神文明的范畴,然而理论界对此一直持有异议。早在起草十二大报告时,有专家学者就不赞成把民主政治方面的内容划归在精神文明之中。1983年,王正萍教授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必须和当前我国的现实紧密结合》的论文中,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但这一提法在当时并没有引起理论界的重视。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又有学者陆续提出政治文明这一概念。总的来看,2001年之前,理论界对于政治文明的探讨比较冷清,成果较少。2001年,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3]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使用“政治文明”这个概念。2002年他又在“5.31”讲话和党的十六大报告上进一步提出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通过决议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第一次载入修订的新。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在党的文献中和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建构的重大发展。二是生态文明的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问题引起全球高度重视,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该委员会发表了纲领性文件《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90年代,世界环发大会的召开、《里约热内卢宣言》的发表、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国策在全球范围的迅速普及,等等,真正拉开了生态文明时代的序幕。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理论界对生态文明的研究陆续出现,纵观整个90年代,关于生态文明方面的理论成果,不论是质量上还是数量上成绩都比较突出,其中不乏精品力作。三是其它文明形态的陆续提出。除上述两种文明形态外,制度文明、法制文明、商业文明、社会文明、生育文明、人口文明等的提法也进入读者视野,极大地充实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内容。

3.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成熟。从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到十七大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走向成熟阶段。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命题,自那以来,和谐社会、社会建设成为理论界研究的新领域和热点问题,在此基础上,一些眼光敏锐的专家学者提出了社会文明(这里的社会文明指的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对应的、狭义上的概念)这一新命题。学者们认为社会文明也是人类文明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目标之一和题中应有之义。《贵州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刊发肖君和《一种非常重要的文明——关于“社会文明”的思考》一文,该文可能是理论界最早提出社会文明的论文。2007年于建荣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研究》这一专著。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提出使得人类社会的四个基本形态齐备,标志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相对成熟。

4.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七大以来,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文明体系进一步发展:一是在党的十七大上,我们党顺应历史潮流,把生态文明首次载入中央正式文献中。十七大以来,理论界掀起了一轮研究生态文明的新热潮。二是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研究走向深入。近年来,学者们见仁见智,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和侧面,就社会主义社会文明中“社会”一词的涵义,社会文明的概念界定和内涵阐释,社会文明提出的理论依据,社会文明与其它文明形态的关系,社会文明与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社会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主体、历史进程、障碍因素、终极目标以及路径选择等诸多方面进行探讨,取得了不少成就。

二、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本形态

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包括哪些形态,目前理论界各抒己见,分歧很大,有“三系说”、“四系说”、“五系说”甚至“六系说”。其中比较流行的观点有以下三个:

1.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四系说”(Ⅰ)。[4]有学者指出,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状态的有机统一体,人类文明也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有机构成的统一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等四大文明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组成社会整体文明系统。[5]有研究者甚至作了形象的比喻:还果用一棵生长正常、万古长青的树来比喻人类文明的话,那么物质文明是它强劲的树根,政治文明是它的粗壮遒劲的树枝,精神文明是它繁荣茂盛、充满活力和朝气的绿叶,社会文明是人类文明这棵参天巨树的硕大强壮的树干。[6]

2.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系说”(Ⅱ)。有专家学者提出,生态文明应该是人类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论者指出,生态文明的提出完善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道撑起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大厦。从“两个文明”建设到“四个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文明观逐渐完善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过程。至此,社会主义文明形态更完整、全面,达到一个更高的层面。[7]

3.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五系说”。“五系说”是综合上述两种观点的结果。有学者指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组成社会整体文明系统。[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机系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文明”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形成了内在的互动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这“五大文明”而构成的文明体系。[9]

关于文明的划分问题,经典作家并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案。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尽管屡屡提及文明一词,但是文明只是作为一个笼统的概念出现的,马、恩并没有对文明作进一步的细化,也没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说法,更没有文明体系的提法。当前,文明形态除了上述五种以外,还有法制文明、环境文明、商业文明、生育文明,素质文明,等等。照此下去,还会有更多的提法。因此,很有必要对人类社会文明系统作一归纳。

笔者以为,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诸要素可以分为三大类:基本形态、具体形态和特殊形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构成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本形态,法制文明、商业文明,生育文明等一系列文明形态为具体形态。具体形态是对基本形态的细化,按照其属性可分别纳入基本形态之中。严格来说,社会主义文明体系是由基本形态、具体形态和特殊形态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把文明体系理解为仅仅由几个文明形态构成的整体的看法是片面的。

为什么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本形态仅有四个呢?这就需要联系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这样一段经典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于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0] 总的来看,这段话采用层层递进的手法,突出了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分开理解有这么几层意思:①生产力起最终决定作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最终决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②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必须适应经济基础。③人类社会是由经济结构(生产关系的总和)、政治结构(政治法律等方面)和观念结构(社会意识形式)组成的动态的统一体。其中,经济结构是基础,决定着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一定的经济结构需要一定的政治结构与观念结构与之相适应。④人类社会的生活是由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构成的。这段经典表述体现了马克思社会结构“三分法”和人类社会生活“四分法”的思想。从马、恩早期著作到他们的晚年著作,在阐述社会结构这一问题上是前后一贯的,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成熟的科学概念。我们党自从成立以来,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三分法”的理解也一直是一致的,如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经济和新政治,而且有新文化。”[11]663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这就是我们要造成的新中国。”[11]709后来,他在《论联合政府》等文中,多次阐发了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思想。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定为富强民主文明;党的十五大报告按照“三分法”提出了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指出:“这次大会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13]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种文明形态是确凿无疑的,目前理论界对此也没有异议。然而,马克思又把人类社会的生活分为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这种四分法值得深思。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社会变迁时,以资本主义社会为样本,从社会基本结构和两对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运动出发,揭示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革命导师把注意力集中到社会形态的更替、阶级斗争等方面,对较为隐性的、相对次要的社会生活无暇顾及。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广泛性日益明显,公民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保健、劳动就业、居民住房、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结构、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等经典作家来不及详加思考的问题一一摆在人们面前。实践越来越证明,社会生活是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领域,有着非常广泛的内容,把社会生活的内容分散或附属于其它文明之中都不妥当。按照马克思人类社会生活的“四分法”,结合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人类社会文明系统的基本形态细划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更具体、更科学。党的十六大以后,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不再坚持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2004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到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2006年中央文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由“富强民主文明”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生活“四大生活”原则。

人们对社会文明形态的认识将继续经历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但是,无论认识怎样深化,文明形态怎样变化,社会文明的基本形态还是相对稳定地区分为上述四个方面。

三、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特殊形态

当前,理论界有学者自觉不自觉地把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的加上社会文明)相提并论,认为生态文明是与它们相对应的、同一层次的概念,这种观点有待商榷。生态文明的概念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提出后,理论界对它提出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探讨,有少数研究者提出要对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进行新的解读。他们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包括三对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而不是两对矛盾。他们着眼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指出社会存在还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口因素,因而与之相适应也有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告诉我们,与五大要素(生产方式、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环境和人口因素)相对应的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五大文明,社会整体文明应该是这五大文明的有机统一。[13]笔者以为这种这种理解是站不住脚的,是对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夸大理解,犯了实用主义的错误。诚然,马克思说过,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句话只是进一步突出说明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没有任何其它意思。对于这句话,是这样理解的:“这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第一次正确地解决意识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科学的规定,而为后来列宁所深刻地发挥了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之基本的观点。”[11]664 还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提出“四大生活”对应的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如有论者指出,按照四分法理论,现代人类文明主要包括物质、政治、精神和生态四大文明,每个文明既相对立,又相互贯通、相互渗透。[14]把社会生活与生态文明相对应而不是和社会文明相对应,此种说法笔者不敢苟同。还有研究者引用党的十七大关于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分别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作为五个文明并列的依据。的确,党的十七大正式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这在党的中央文件中尚属首次,然而,生态文明的提出是时代的要求,彰显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能就此认为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等基本形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笔者以为,生态文明不宜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相提并论。其一,生态文明属于一种特殊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不是人类自身范畴的文明,而是反映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文明,它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开化程度与进步状态,是人们协调和改善与自然关系的成果,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经验的结晶,这就是生态文明不同于其它文明形态的特殊点。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中的其它形态,不论基本形态还是具体形态,都是人类自身范畴的文明。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考察,生态文明对应的概念应该是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它们三者构成一个逻辑序列,揭示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与自然的依存关系。社会文明对应的概念才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它们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四大领域,揭示了人类社会在不同领域取得的进步和成就。其二,生态文明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代表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生态文明的提出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文明形态的一次新的发展和飞跃。从时间上看,生态文明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显然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就是与文明的基本形态和具体形态相比,生态文明也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首先,生态文明是社会历史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而其它两类文明形态在人类诞生之后就出现的,换言之,人类从人猿揖别开始就创造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等等。其次,生态文明这种新的文明形态对人类的生存方式、发展方式、思维方式、消费方式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生态文明时代,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将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体系。开放性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实质上就是一个向丰富多彩的实践开放、向日新月异的生活开放、向深刻变化的世界开放的动态过程。在开放过程中,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内容不断展开、观点不断深化、体系不断完善。从未来发展来看,这个体系还将在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丰富、完善和拓展。在文明母体之中孕育着的各种文明因子,会不断找到其发展的机遇和空间,并在条件成熟之际发育成新的文明形态。可以预见,随着实践的发展,新的文明形态将进一步充实社会主义文明体系。

参考文献:

[1]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234.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67.

[3]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00.

[4]方立.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8).

[5]赵昌智,徐腾.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文明[J].扬州大学学报(人社版), 2008,(1).

[6]萧君和.一种非常重要的文明——关于“社会文明”的思考[J].贵州社会科学,2004,(6).

[7]龚剑飞,甘庆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明观及其当代演进[J].江西社会科学,2010,(2).

[8]方世南.坚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整体文明观[J].苏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7,(3).

[9]董宁.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的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2009,(S1).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33.

[11]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社会主义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D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2)05-0093-04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在中央文件中的相继提出,理论界掀起了研究社会主义文明形态的新一轮热潮,大量成果纷纷涌现,新提法、新论断陆续进入读者视野。在诸多新观点中,社会主义文明体系(或文明系统)是其中之一。在社会主义文明形态类型日益增多的基础上,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概念并作出初步探索。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提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文明观,为科学社会主义增添了新鲜内容。

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文明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实践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从改革开放初期“两个文明”的提出到党的十七大生态文明的提出,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经历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历史演进过程。

(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初步形成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十二大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的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理论上的创新如同其它各方面的创新一样拉开了序幕。在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两个文明的概念,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1979年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使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它开创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历史篇章。1980年,邓小平在题为《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2]。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高度的精神文明。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再次阐发两个文明的观点并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了全面的论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已经初具雏形。

(二)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发展

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到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大发展时期。党的十二大以全面揭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被载入史册。十二大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铺开,全方位的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也取得大发展。

1.政治文明的提出。政治文明最初被看成是精神文明的范畴,然而理论界对此一直持有异议。早在起草十二大报告时,有专家学者就不赞成把民主政治方面的内容划归在精神文明之中。1983年,王正萍教授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必须和当前我国的现实紧密结合》的论文中,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但这一提法在当时并没有引起理论界的重视。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又有学者陆续提出政治文明这一概念,如《学术研究》1986年第4期刊登了肖君和的论文《关于“社会政治文明”的思考》,第5期发表了范贤超,周建平《政治文明初探》一文。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2001年,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3]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使用“政治文明”这个概念。2002年他又在“5·31”讲话和党的十六大报告上进一步提出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通过决议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第一次载入修订的新。中共中央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在党的文献中和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建构的重大发展。

2.生态文明的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问题引起全球高度重视,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该委员会发表了纲领性文件《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90年代,世界环发大会的召开、《里约热内卢宣言》的发表、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国策在全球范围的迅速普及等等,真正拉开了生态文明时代的序幕。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理论界对生态文明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如1990年李绍东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上发表《论生态意识和生态文明》一文;1992年谢光前在《社会主义研究》上发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初探》一文。纵观整个90年代,关于生态文明方面的理论成果,不论是质量上还是数量上成绩都比较突出,其中不乏精品力作。

社会主义论文篇(7)

30年前那场群众性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在停滞、徘徊、迷茫的中国吹响了解放思想的号角,广大干部、群众冲破“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新思考:什么是思想,怎样完整准确理解思想;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从而实现了一个又一个思想大解放,推进了党的指导思想和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推进了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和观念更新,从而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命运发生了根本改变——一个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同时展同进步、同人民群众共命运的生气勃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世界的东方兴起。30年沧桑巨变,使我们得出一个重要历史结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社会主义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一、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解放思想大讨论

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是在我国重大历史关头发生的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讨论,其实质就是:粉碎“”以后的中国究竟向何处去。按照当时党中央主要负责人提出的“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就是要继续坚持所谓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继续维护“”的“左”的错误,那就只能使中国继续陷入混乱和动乱。这当然是广大干部、群众所不答应的,他们强烈要求拨乱反正、纠正“”的错误,开辟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道路。这就不可避免地同“两个凡是”发生了冲突。

首先是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许多老一辈革命家明确表示反对“两个凡是”。1977年2月,当“两个凡是”一提出,邓小平就对前来看望他的王震说,这不是马克思主义,不是思想。4月10日,邓小平致信、和中共中央,针对“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指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随后他又同前来看望他的中办两位负责人说,“两个凡是”不行。5月24日,他同中央两位同志谈话,进一步说,按照“两个凡是”,就说不通为我的问题,也说不通肯定1976年广大群众在天安门广场的活动“合乎情理”的问题,“一个人绝对正确,没有这回事情”,“这是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是个是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1977年9月,在纪念逝世一周年的时候,陈云等许多老同志发表纪念文章,强调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作风,反对唯上、唯书、不唯实的教条主义,实际上都是对“两个凡是”的否定。

广大干部、群众强烈要求拨乱反正、纠正“”错误的呼声,也有力地冲击着“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如冤假错案问题,许多中央领导人的是非功过问题,干部路线是非问题,教育战线的“两个估计”问题,“十七年”的评价问题,农村“三自一包”是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问题,如何认识按劳分配和价值规律问题,等等,可以说在各个领域都发生了路线是非、理论是非、思想是非之争,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几乎都遇到了“两个凡是”的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践标准与“两个凡是”标准之争先于理论而在实际生活中已经在广泛地进行。历史把解决真理标准问题鲜明地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

实践的呼声得到了理论的回应。在理论界经过一段时间酝酿的基础上,由组织、指导并审阅定稿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应运而生,其锋芒直指“两个凡是”,强调“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革命政党的路线是否正确,同样必须由社会实践来检验”;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并不是一堆僵死不变的教条,它要在实践中不断增加新的观点,新的结论,抛弃那些不再适合新情况的个别旧观点、旧结论”,绝不能“躺在马列主义、思想的现成条文上,甚至拿现成的公式去限制、宰割、剪裁无限丰富、飞速发展的革命实践”,而要“勇于研究生动的实际生活,研究现实的确切事实,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该文首刊于1978年5月10日出版的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第60期,5月11日《光明日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头版发表,新华社当天向全国转发,5月12日《人民日报》、《报》全文刊登。这篇文章本身的鲜明针对性和它不同寻常的发表方式,使它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开了当代中国解放思想的先河。在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支持和领导下,从理论界到实际工作部门,从高层到基层,从城市到农村,一场席卷全国的真理标准大讨论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极大地促进了全国人民的思想大解放。

哲学的变革成了政治和社会变革的先导。真理标准大讨论,为成功召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在这次全会上重新确立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政治路线,为推进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为开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邓小平1978年12月l3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高度评价了这场讨论的伟大历史意义。他指出:“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很有必要,意义很大”,“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他强调:“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他深刻论述了当前解放思想对拨乱反正、推进改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现实意义,指出:“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1]这篇重要讲话实际上成为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成为重新确立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主要标志,成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解放思想的宣言书。

二、解放思想使社会主义焕发蓬勃生机和活力

解放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主题。在延安时期,倡导解放思想,主要是为了解决什么是中国革命、在中国怎样进行革命的问题;在当代,我们党倡导解放思想,主要是为了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邓小平说:“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2]“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但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30年,是我国持续快速发展的30年,也是我们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当代中国首要基本问题解放思想的30年。解放思想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解放思想使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的思维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破除“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破除苏联那种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观念,坚持走自己的道路;破除长期以来超阶段的“左”的框框,坚持一切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破除抽象谈论姓“社”姓“资”的思维定势,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破除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倾向,坚持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这一系列的“破除”和“坚持”,集中体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真正奠定在现实的基础之上。

解放思想把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理解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我们在深刻总结国际国内、历史现实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澄清了对社会主义的许多曲解、误解和教条化理解,加深了对科学社会主义本质和特征的科学认识。我们深刻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精神文明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解放思想使我们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我们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又拒绝了“全盘西化”的右的主张,坚持把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的基本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建设布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其中基本路线是总纲,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总体布局是基本内容,必须全面系统地加以贯彻落实。历史的比较,国际的观察,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道路。

解放思想使我们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的精髓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造成的危难局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科学评价同志和思想,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和实践,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吹响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号角,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奠基性理论——邓小平理论。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领导党和人民创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创全面开放新局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着力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0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解放思想使社会主义在中华大地焕发出勃勃生机,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的福祉,使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

党的十七大标志着我国的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决定我们必须把发展的新起点同时作为解放思想的新起点。同志要求我们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而奋斗。在这四个“坚定不移”中,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是前提,是基础,没有解放思想的“坚定不移”,就没有其他的“坚定不移”。

解放思想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实践在发展,事物在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必须向前发展。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即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型期,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期,由传统封闭半封闭社会向现代对外开放社会的转型期,机会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许多新事物需要我们去认识,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许多新矛盾需要我们去处理,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勇于创新,以新的思想解放促进新的发展,夺取新的胜利。

解放思想贵在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先进的活力源泉。要全面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各方面工作创新。首先是理论创新,它是其他一切创新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是我们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的理论成果,又是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理论的新起点,我们要紧紧围绕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问题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越来越丰富,并且以理论创新为指导大力推进各方面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来越兴旺发达。

解放思想重在实效。思想的解放要落实到事业发展上来,在现阶段,最主要的是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落实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上来,落实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之中,尤其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为此,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要注重调查研究,从实际生活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坐而论道、流于空谈;要注重开阔视野,从国内外的比较中吸收营养、拓宽思路,不能闭目塞听、坐井观天;要注重总结经验,从成功和失败的分析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能把已有的认识和做法绝对化、神圣化。从领导的角度说,要努力创造有利于解放思想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鼓励探索,允许失误,保护创新。关键是发扬民主,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没有政治上的民主化就没有思想上的科学化。

解放思想的关键是尊重实践和尊重群众。要有在实践中进行探索的勇气,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不把别人的本本和经验当作教条,也不把自己以往的经验和做法当作桎梏,一切由实践作结论,一切“拿事实来说话”。要把尊重实践和尊重群众统一起来,把实践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统一起来。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我们认识和发展真理的源泉,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们衡量是非得失的标准。同志说:“好办法从哪里来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我们头脑里固有的,归根到底来自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丰富多彩的实践。”[4]同志说:“尊重人民实践,从人民的伟大创造中汲取思想营养并上升为理论,是我们党进行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5]。30年解放思想的经验告诉我们:尊重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强大动力和源头活水。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自觉地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吸收丰富的养料而使自己的思想永远富有活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真正生命力之所在。

注释:

[1][2]邓小平文选[C].(2):143、141,312.

社会主义论文篇(8)

一、信念的哲学定义

从中国哲学源流上看,对信念观的重视和研究可以追溯到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孔夫子。孔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语见《论语·八佾》),“敬鬼神而远之” (《论语·雍也》)。孔子对神明信仰观的怀疑和淡化处理,用一个“如”字表白得淋漓尽致。本文认为,孔子的信仰观,实质上就是一种信念观。孔子所创立的儒家文化信念学说,对中国人信念观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信念和信仰是并驾齐驱的,信念和信仰同样是人类信仰观学说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理性哲学的宗师康德曾经给人的认识能力划界,为信仰留下地盘。根据康德的理论,那些属于人类对未知世界、对人类不可知世界的精神描绘、主观推断、主观追求和人类情感寄托的知识范畴,就是哲学意义上的信仰。

信念观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认识论的角度,信念属于信仰的范畴。给人的认识能力划界,界限之内的,称为理性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人文科学知识;而界限之外的,是未知世界或不可知世界的领域。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中,积累了大量有关这一精神领域的观念性知识,这就是信念和信仰。信念与信仰的区别是,信念随着人类历史的进程,随着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提升,而有可能实现,但信仰完全没有可实现性。

信念,是社会的人对与现实相关联的未知领域的一种预期和美好憧憬。信念是人类认识能力范围与未知世界、不可知世界的分界线上的知识和观念。信念既受到已知世界的影响和制约,又是通向未知的精神王国的桥梁。

信念是可以实现的信仰。信念既能制约在它后面的科学,又能兼顾在它前面的信仰。研究信念,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硬道理,那就是,信念有可能统一,信仰无法统一。

二、共产主义信念的“三个文明”解释

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了清朝封建统治,中国社会进入政党政治的时代。在此之前,在秦始皇之后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始终是一个文化信念的国度,文化信念照耀中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于历代统治阶级而言,他们所信奉、所推崇的都是这样一些中国优秀的文化信念观,其中包括儒家、道家思想等等;宗教思想及其影响,只在严格的律法管制下发挥有限的作用。

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两种信念,代表了20世纪中国社会两股文化思想潮流。这两种信念观的交锋而引发的政治运动,席卷整个中华大地,对中国近现代社会的历史和现实产生了深刻影响。

二十世纪初,以、、陈独秀、等为代表一大批仁人志士,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鼓舞下,在探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艰难岁月里,及时地引入了伟大导师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信念学说,开创了一个以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追求目标的伟大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华民族告别了那段科技落后、被动挨打的屈辱历史,中国社会开始驶入文化发展的快车道。古老的中国,开始了伟大的复兴。

如果以上个世纪的中国社会历史为背景,认真比较和鉴别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两种信念观,作者认为,共产主义信念为广大中国社会所接受是必然的。首先,共产主义有马列主义的一整套思想体系,其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的基础深厚。第二,马列主义在中国化的过程中比较完美的同中华优秀的信念文化结合在一起。第三,共产主义将这一崇高信念建立在党、军队和人民群众的有机整体上,这一崇高信念在党、军队和人民群众中依次激发、放大,形成巨大的“信念合力”。第四,在地缘政治上有前苏联提供支持的优势。三民主义的缺陷在于,第一,其理论体系性不强;第二,在当时风雨飘摇的旧中国,民族矛盾复杂,民生、民权方面更是举步维艰;第三,将信念观仅仅定义在“民”的基础上,无法在党、政府、军队和民众中形成合力,甚至可能是相互掣肘、混乱不堪。

十九世纪中叶,关于共产主义信念,马克思、恩格斯是从经济学和人学两个方面加以阐述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从人学的角度描述过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和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3页)。

二十世纪的中国,在时代,共产主义信念主要表现为“三座大山”压迫的旧社会,建立新中国的一种崇高革命理想,表现为消灭剥削、消除不平等、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并过上幸福生活的理想追求。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面对东欧巨变、国际共产主义事业处于低谷的严峻现实,作者认为,应该及时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信念观学说,应该积极推动共产主义信念观的与时俱进。

本文认为,可以从“三个文明”的角度,解释共产主义信念观。共产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相当长历史时期的理想信念,从物质文明的角度解释,就是共同富裕;从精神文明解释,就是“共人类精神文明的产”;从政治文明来看,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以“三个文明”这一当代中国社会的文明观为基础,来解释共产主义信念,其意义在于:

1、它站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的基础上解释共产主义信念。

2、它符合马克思、恩格斯从多角度、多方面解释共产主义的原则。

3、可以简化问题,并有利于同世界先进文化、世界文明的发展潮流沟通和交流。

三、世界文化浪潮中的中华文化信念

理性和信念、信仰的结合就是文化。

离开了信仰和信念,可别奢谈什么文化。在当今文化定输赢,文化的重要性被提升到无以复加的大背景下,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是科技文化、哲学理念和基督教信仰文化的混合物;而我们中国文化,是文化信念主体推进的先进文化体系。

音乐可以反映出文化的本质内涵。本文认为,中国音乐已经在世界音乐中有开始领先的趋势。在巴黎,在美国,中国音乐会、文化节的巨大成功,是我们的文化信念先进性的一个信号。

那么什么是文化信念呢?文化信念是中华文化的典型特征,它是指将文化整体和文化中的一些精辟的观点和论断直接充当社会的人对生活和事业的崇高追求和信念。中国文化中的很多人文信条,其实质,都是文化与信念高度融合的精神追求,是一种可能实现的美好境界。文化与信念的高度融合,就是文化信念;这种深层的、完美的融合而成的文化信念,更加放射出智慧的光华,照亮中国历史。

中国是一个文化大国。新中国的诞生以及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中国的文化结构、文化底气稳如泰山是分不开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当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一片混乱并发生巨变之时,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局势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我们的文化底气和文化信念。对于一个缺乏文化底气、文化信念的社会结构,也许拿一把扇子扇它两下,它都可能会风雨飘摇。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马列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就。中国共产党是当今世界具有个性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其中,思想是党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和执政初期的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是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长期执政、执好政的指导思想。

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同志就十分重视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信念结合在一起。同志所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谦虚谨慎”、“艰苦朴素”等等,都直接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先进的文化信念的精华。因此,思想既是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又是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华先进的文化信念相结合的产物。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加重视将新时期党的理论与实践,同中国先进的文化信念相结合。邓小平同志所开创的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领导全中国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充分体现出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先进的文化相结合。因此,从文化学的观点来看,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中国先进的文化信念体系的一种当代表现形式。

美国的文化有很多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的地方。然而美国社会文化也有弱点,绝不能照搬照套。例如:文化模式单调,同性恋、家庭价值观遭到冲击,高科技对宗教、信仰文化的僭越,恐怖主义,等等。美国的文化观甚至已经和欧洲的主流文化发生了不和谐。

四、社会主义文化信念的主要内涵

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成功预见的人类社会发展形态,社会主义信念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两大信念学说之一。

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文化信念既是一种现实信念,同时又是一种崇高信念。作为新时期的进步青年学生,应该正确认识当代中国,认清中国现代文化继往开来的前进潮流,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现实信念和社会主义崇高信念。青年一代,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性战略机遇,特别有责任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文明中国服务。

作为一个将历史悠久的中国文化观和信念观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文化信念体系,作者认为,需要积极研究,开拓创新。

社会主义文化信念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2、在指导思想上牢固确立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理论体系指导地位。

3、坚决打击腐败。

4、国家资源社会所有,市场资源市场化。

5、树立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

6、以人为本,共同富裕。

7、文化立国,充分发掘儒家文化等中华先进文化信念的精华,向世界传播内容丰富的、先进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信念。

社会主义论文篇(9)

一、改良或替代资本主义的社会政治目标

为了弄清现代市场社会主义相对于前期市场社会主义的独有特征,首先让我们追溯市场社会主义的历史轨迹。

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源远流长,若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著名经济学家瓦尔拉(M·Walras)、帕累托(V·F·D·Parato)、巴罗内(E·Barone)等对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纯理论问题的探索算起,迄今已经整整一个世纪。但是,在20世纪30年代兰格(OskarLange)模式诞生之前的理论探讨,属于市场社会主义的前史,它是为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与模式的建立准备思想资料。市场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应该以兰格模式的诞生为标志。

以兰格模式为起点的市场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依其间产生的不同类型的模式,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是:(1)30年代产生(并在此后获得补充)的计划模拟市场的“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Lange,1936);(2)60—80年代随着原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而产生的计划与市场并存、决策分散的“分权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3)80年代中期后以英国工党进行政策调整为政治背景,英国左翼理论家发展起来的“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EstrinandGrand,1989);以及(4)剧变以后,西方左翼理论家对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种种新建构。

90年代后在新的历史背景下重新建构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众多复杂、五花八门,但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1)经理经营型模式,主要代表有约翰·罗默(JohnRoemer,1994)的“证券社会主义”,詹姆斯·扬克(J·Yunker,1992)的“实用社会主义”,巴德汉(P·BardhanandRoemer,1992)的“银行中枢的市场社会主义”等;2)劳动者管理型模式,主要代表有戴维·米勒(D·Miller,1989,1991)的“合作制市场社会主义”,罗宾·阿切尔(RobinArcher,1995)的“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雅克·德雷泽(J·Dreze,1993)的“自我管理”市场社会主义等;3)综合前两者优势、突出民主基础的模式,主要代表是施韦卡特(D·Schweikart,1993)的“经济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韦斯科夫(T·Weisskopf,1993)“民主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等;4)不考虑改变企业财产权而通过民主参与管理监督来限制资本权力的模式,弗莱德·布洛克(F·Block,1992,)的“没有阶级权力的资本主义”,乔舒亚·柯亨与罗杰斯(J·CohenandJ·Rogers,1993)的“联合的民主”体制等属于这种类型。(对90年代“模式”的详细评介,见余文烈、姜辉1998)

在上述四个阶段中,以“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产生为分界线,又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即第一、二阶段的“前期”和第三、四阶段的“近期”。这里把前者称为“传统市场社会主义”,而把后者称为“当代市场社会主义”。

在这两种不同形态的市场社会主义中,从政治背景上看,剧变是其分水岭;若从理论特征上看,则以80年代中后期英国产生“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为其分界线。英国“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的产生为剧变后市场社会主义的大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而90年代市场社会主义的种种新建构,则可以看作是“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与民主,在效率与平等等各个方面的理论泛化。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与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最重要的区别是其政治目标的不同: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是在传统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探讨如何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是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服务的;而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则大都是在社会主义之后,一批激进学者试图改造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以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因素(诸如真正的民主、自由、平等)的产物,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有成果上进行改良资本主义或替代资本主义的设想,是通向未来社会主义的中短期目标(长远的目标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有的学者称前者为东方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潮,后者为西方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潮。科尔奈(J·Kornai,1993,P42)非常重视这两种不同形态的市场社会主义在“起始原因”上的区别。他说,初始条件对实际在历史上出现的任何形式都有强烈的影响,“因为起始原因发生的背景不同,值得清楚地区分为两个不同的主题内容:一个是作为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市场社会主义;另一个是作为代替旧形式的、改革前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的市场社会主义。”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这种独特的社会政治目标,构成了它的第一个重大特征。

二、市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

在市场社会主义的发展史上,其主要的发展脉络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即从计划主导机制论市场与计划并存的二元机制论市场主导机制论。

30年代的兰格模式是计划模拟市场的市场社会主义。它把市场引入计划,资源配置方式是利用价格机制的计划手段,在只存在消费品和劳动市场而不存在生产资料市场的前提下,用“试错法”来解决生产资料价格问题,通过模拟市场求解线性方程组确定物价等一系列手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可见,其经济运行机制是以计划为主导的机制。

60—80年代的市场社会主义是随着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当时,人们既不抛弃计划这个“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又力图利用市场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出现了计划与市场并存、决策分散的种种“分权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布鲁斯(W·Brus,布鲁斯,1984)“含有受控制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奥塔·锡克(OtaSik,1972)“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分配计划”模式,科尔奈(J·Kornai,1982)“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模式,亚历克·诺夫(A·Nove,1983)“可行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等著名的模式均属于此种类型。这类模式主张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并保留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计划,决策权分散,让企业在生产与分配上有一定的自,消费者得到尊重。分权模式是一种二元机制论,人们已经认识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企图在计划的有效控制下,尽力发挥市场的作用,使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然而,分权模式与兰格模式一样,都是在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框架内利用市场。

布鲁斯(Brus,1987)在给市场社会主义下定义时,以前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改革为实例,认为1965年以后南斯拉夫的“体制”和1968年以后匈牙利的“新经济机制”,“在严格意义上趋于接近”他的定义——“生产资料公有或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包括产品市场、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规律”。有人或许会据此认为,前南、匈的体制在资源配置上已经市场化了,与我们上面所描述的“二元机制”情形不相吻合。然而在我看来,第一,布鲁斯的定义是含混的(对此当另作论述,可参见余文烈,,1999);第二,前南、匈的经济体制还不是完全市场化,不是“市场主导”,而是属于“二元机制”。前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市场社会主义“实验”,尽管其原先宗旨是想充分利用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实现经济高效、协调发展,但在实践中并未做到。南斯拉夫事实上是让联邦共和国取代中央政府的集权干预和指令计划,匈牙利也出现间接行政干预强化的情况。两国都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尤其在生产资料上)就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它们或是在通货膨胀中冻结物价,或是因为政府限制某些重要产品的价格而影响了所有物品价格的相互依存关系。投资方式也是扭曲的,根本无法促成产业结构形成自动适应科技与国际市场变化的机制。这是“二元机制”的典型后果。

80年代以后,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在英国出现了“突破性的发展”,这就是“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的确立。这一理论上的“创新”首先得益于70年代以来比较经济体制学的发展。格雷戈里、林德布洛姆等经济学家提出了市场“中性机制论”,认定市场和计划仅仅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或“工具”,经济体制的机制能够从一种经济环境移植到另一种经济环境中。迪夸特罗则具体论证了“市场的运用与社会主义制度不相矛盾”的观点。80年代中后期英国理论家的贡献是:以市场“中性机制论”为基础,主张把市场纳入社会主义的领域内,认为社会主义可以而且应当同市场“联姻”,利用市场达到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政治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英国理论家突出了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主导机制”的功能,从而创立了“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在这种理论模式中,中央计划或政府干预机制仅仅当作在市场的主导机制不能有效发挥时才启用的方式。“主要的交换机制只能是市场。最好不管的就应当不管。”(EstrinandGrand,1989)当然,市场有其先天的缺陷或“失灵”,在这方面需要政府进行积极有效的计划和干预,进行有益的补充。

剧变以后,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任务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有成果上进行资本主替代。资本主义经济本来就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而市场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似乎在理论上已经得到解决。这样,90年代对市场社会主义的种种新建构就理所当然地建立在“市场主导”的基础上。

由此,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构成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第二个显著特征。

三、形式多样的社会所有制结构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上,市场社会主义经历了对国有制/公有制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早期的市场社会主义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是默认国有制的统治地位,即使允许私有经济的存在,也是少量的“补充”。到了英国产生“市场主导的市场社会主义”的80年代后期,不仅把国有制当作公有制的根本形式的做法受到质疑,国有经济在实践中产生的效益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非议。此时,英国理论家提出了“国有化的内在实质并不是消灭剥削”的论断,英国工党则在政策调整中摒弃了工业国有化的一贯主张。然而到了90年代,面对剧变之后接踵而来的国有资产私有化浪潮,西方的左翼理论家们反而认识到公有制对实现社会平等的重要性。当然,这里的公有制已经排除了传统形式的国有制。

90年代的市场社会主义者大部分赞成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在不同方面实行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社会所有,主张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多样化。但也有人基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现实,不急于追求生产资料公有化,而是从限制其功能上入手,或者首先倡导其它方面(例如构成知识经济财富的信息)的社会化。概括起来,从追求社会平等这个目标出发,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主张生产资本全社会公有,但对公有制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作了分离。美国经济学家罗默的“银行中枢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和扬克的“实用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属于这种类型的两种不同形式。

罗默设想让每个成年公民从社会领取数额相等的有价证券,用以购买企业股票收取股息,但不得买卖证券,死后证券回归公共财产。企业为公共所有,每个企业采取联合股份公司的形式,由聘任的经理经营,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几个公司围绕一家主办银行形成一簇,由公共银行向本簇内的公司提供资金。在这种模式中,罗默所主张的财产关系是一种社会所有制,有人称为证券所有制,最终产权属于社会,产权明晰而又分散是其明显特征。美国经济学教授韦斯科夫“民主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财产形式与罗默的方案十分相似,所不同的是,在韦斯科夫的模式中,股票持有者对企业没有正规的控制权。

扬克主张把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大型私人所有制企业转为公共所有,以消除资本主义社会中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现象。他认为,社会允许富人存在,人们可以储存大量财富,过富有的生活方式,但禁止能够带来富有生活方式的非劳动挣得的资本所有权收入。在他的方案中,资本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但经营管理的职能却交给“公共财产管理局”,以便尽可能发挥最大的效益,而产权收益则以社会分红的形式分配给社会成员。

第二种类型是“合作制经济”的财产形式。合作制经济是一种企业制度,其财产形式有两种。早先,工人合作制企业的资本是在企业职工中内部筹措的。这种形式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而且未能分散工人的投资风险,所以现代市场社会主义的合作制经济大多采用劳动合作组织“雇佣资本”的形式。米勒的“合作制市场社会主义”,德雷泽的“自我经营”市场社会主义等是实例。这类经济形式不太考虑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是否公有的问题,他们关注更多的是合作社内部经济剩余的“公有”,与此同时强调劳动者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和公平分配。

第三种类型是,不追求生产资料公有化,但对资本职能作了各种限制。布洛克的“没有阶级权力的资本主义”方案,埃尔森(DianeElson,1993)的“市场社会化”方案等属于这种类型。

布洛克允许继续实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但主张对资本主义企业进行改造。私人对集体联合财产的控制程度将被大大降低,企业将在国家权力的协调下,由股东、企业人员和用户三方共同管理。具体作法是,所有的企业都以联合的方式组成,在董事会的组成中,35%为雇员,35%为财产所有人,30%为代表消费者和当地公民的其它人员。他认为这将有力地削弱资本的阶级权力,让企业为大众服务。但我们看到的只是在管理控制方面对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进行一些改良,而对于没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化能否消灭资产阶级的特殊权力的问题,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种种疑问。

埃尔森的“市场社会化”方案很有意思,他认为资本对信息的垄断是资本垄断利润、剥削加深的秘密,因而主张利用税收提供的资金建立公共信息渠道,使一切企业、家庭、个人和计划局都能免费存取有关技术、价格、工资、产品、原材料等经济信息,即建立公开公共的信息网络。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是整个经济社会的神经,其重要作用人们现在还难以预料,但无可置疑的是,它也是一种财富。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信息的社会所有是必不可少的。但反过来,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仅仅拥有“市场社会化”尤其是信息社会化这一条件,这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成分到底有多大?恐怕人们不会估计太高。

社会的发展使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泛泛地谈论传统意义上的公有和私有已经不能洞悉实际问题。因此,我们这里对公有制类型的划分也只是非常简单粗糙的。

四、兼顾平等与效率的价值取向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把市场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既要发挥市场的效率,又要追求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几乎所有的模式设计都是在平等与效率双重目标上下大功夫:坚持公有制作为争取平等的基础;保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制度,兼以种种保障措施的运行机制——企业自治、企业竞争、企业破产、银行监督、类似的控股监督等等,以保障不低于资本主义的经济效率。

但是,当代市场社会主义与传统市场社会主义在平等与效率上的取舍方式却是不同的。如上所述,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是在传统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利用市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其侧重点在于效率。而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则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追求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其侧重点在于平等——经济平等、社会平等、自我实现和福利的平等、政治影响的平等……。

在扬克、罗默、巴德汉、韦斯科夫等模式中,社会成员的收入包括劳动收入、证券收益、社会分红等,这就保证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实现较高的经济平等。当然,罗默承认,市场经济不会带来一个完全公平的社会,因为每一个人的先天素质不同、出身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不同。市场社会主义存在的收入差别是合理的,这是发挥市场效率的副产品,而且目前还没有比利用劳动市场更为有效的配置劳动的手段。

各种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对“平等”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有的强调结果平等,有的强调起点平等,有的则认为机会平等比结果与起点平等更有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当代市场社会主义追求的平等不仅仅是经济平等,还包括社会政治上的平等。

80年代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在放弃国有化的传统做法之后,关注的重点是如何使人们以有效的方式进入市场,一开始就让人们在资源(包括个人的接受教育的资格和享受终身医疗保健的资格)方面以较平等的基础进入市场。“人们应当一开始便享受平等,而不是最终才享有平等。”他们强调起点平等比结果平等更重要。

米勒在《市场、国家与社团: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中认为,市场社会主义至少要实现四个目标:1)发挥市场在生产和服务中的效率优势;2)限制国家的经济作用,使民主管理切实可行;3)保护工人自治,无论他们作为个人还是作为自我管理企业的成员;4)实现初次收入分配的较大程度的平等(而不是依赖收入的再分配)。他追求的平等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平等(经济上平等的起点和机会),更重要的是“社会地位的平等”,即无阶级社会的那种平等。罗默的《社会主义的未来》也指出,社会主义者需要三种机会平等:1)自我实现和福利;2)政治影响;3)社会地位。三项“机会平等”中政治影响和社会地位占据两项,而“自我实现”也不仅仅是经济问题。

五、突出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

呼唤民主是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又一特征。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正是由于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异化深恶痛绝才极力主张改良或替代资本主义的,因此,大声疾呼“民主、平等、和自由”是其基本特色。

在前面提到的90年代四类模式中,基本上“都为实现真正的民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罗默和扬克的模式突出了较大范围和较大程度的社会平等,同时也有利于全社会政治民主的实现。劳动者管理型模式更有利于“把民主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领域”。米勒(D·Miller,1994,P252)颇为得意地说,他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为工业民主(经济民主)提供了最好的机会,“就民主特有的权利而言,这种工业民主具有两方面的价值:人们可以控制他们从事工作和生活的环境,这本身就是一件大好事;同时,它为更广泛的民主提供了训练和刺激的基础。”

在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论著中,有许多是直截了当地冠以“民主”的标题,突出民主的地位。例如,罗宾的著作标题为《经济民主:可行的社会主义政治》的标题,韦斯科夫的著作冠以《以企业为基础的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施韦卡特的著作称《经济民主——真正的可以实现的社会主义》,J·柯亨和罗杰斯的文章干脆叫《联合的民主》。此外,像布洛克那样的方案,“民主”已成为实施他的“没有阶级权力的资本主义”的基本前提。

施韦卡特的模式假定一个保障公民自由的法制国家的存在,通过中央、省、市选举产生各级民主机构来保障公民的自由,根据市场导向的民主计划来发放投资基金,将计划与市场两套机制在“民主”领域结合起来。这样,民主不仅具有政治价值,而且也具有深刻的“经济”内涵。布洛克则在选举制度上大做文章。他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竞选活动是私人富有者通过提供竞选资金和对经济进行控制来操纵和影响选举的,为此必须进行选举制度改革,具体措施有:向所有政治机构提供公共资金、在传播媒体中为候选人提供自由时间、私人政治捐款不超过100美元、实行普遍的选举登记和周末选举日等。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建立在资本主义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他们进一步的要求是充分的民主、一定程度上的分权和尊重个体自由活动的权利,这当然需要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尤其需要一个没有任何特权介入经济活动的民主政治制度。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考虑也有此种要求,用制度经济学的话说,一个国家的基础制度安排、制度结构、制度框架、制度环境和制度走向决定了它的经济绩效。总之,种种市场社会主义的新模式都追求某种形式的民主,不仅经济民主,还有政治民主,或是作为其模式的出发点,或是作为其方案的目标。

六、浓厚的乌托邦色彩

市场社会主义不仅在比较经济体制学上具有重要的位置(两者相互促进而发展),而且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思想史上占有不可忽略的一页。它表明社会主义可以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从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它的理论和“实验”表明,社会主义不仅仅只有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一种模式,而是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国情设定不同的模式。此外,市场社会主义还预示了世界社会主义中短期发展的一般趋势,是当代社会“在有效的经济体系内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一条可行的道路”,是“复兴社会主义的机会”。(F·Roosevalt,1992)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是在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背景下,在西方资本主义的心脏举起了社会主义的旗帜,重新探讨如何在资本主义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这就极大地鼓舞和团结了西方左翼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仅此一点,其意义就是十分重大的。

然而,当代市场社会主义虽然向人们提供了各种美妙的蓝图,其实现的可能性却很令人生疑。斯蒂格利茨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先天不足,只是一种神话。这种说法尽管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也不无道理。

前面说过,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目标是“替代”资本主义。这就首先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从现存资本主义制度通向他们理想的社会经济模式的道路如何走?即,依靠什么政治制度和社会力量,来保证从现存的经济制度向他们所倡导的经济模式转变并顺利运行?然而,各种模式对此都没有明确作出回答。忽视政治制度的基本保障,轻视“由此达彼”的道路问题,这是各种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重大缺陷。任何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定的强制措施,要想让既得利益集团放弃自己的利益,诸如资产所有者主动把财产收益交归社会以保障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甚至把资产归还社会以实行公有等等,都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与资本家商谈生产资产“社会公有制”的问题,实际上等于与虎谋皮。

从各种模式的运作上看,由于一些模式对公有财产的使用管理权的设计问题,或是由于其模式中市场机制的反作用问题,最终有可能与倡导者们想要达到收入分配平等的初衷大相径庭,甚至还会导致公有制的瓦解。例如:在罗默的方案中把公有资产以证券方式发给每个成年公民自己购买股权谋取收益。这就有个问题,如果一些公民购买股票的企业破产,这些公民的证券岂不就化为乌有,他们后半生的这份收益不也就丢失了吗?这样,社会的平等分配岂不大打折扣?又如,扬克主张的公有资产是在“完全的”资本主义市场形式下运作。这样,人们不无理由地对其实际运作的进展表示担忧──全方位的资本主义的运作方式最终可能导致公有制的瓦解;即使它存在下去,由于完全的市场运行所带来的各种经济活动主体(企业和个人)间的强烈的利益冲突,也会使它不能实现公平分配的职能。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完全否定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价值。至少,它们为未来的实践留下丰富的思想资料,留下可供选择的参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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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论文篇(10)

二、社会主义制度生态文明存在的问题

人类在漫长的岁月中,由于人类过度关注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忽视了自然的客观性,盲目和过度的生产活动使得生态失调,环境问题的出现对我们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威胁,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也存在不足之处。

(1)粗放式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环境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传统的经济中,物质按照“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形式进行单向流动。人们在生产加工中没有对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同时在消费过程中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环境中去,从开采到生产最后到消费的过程资源利用都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没有对边角料进行回收利用,导致很多自然资源没有进行合理的配置,经济的发展是遵循传统发展模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片面增长,从而带来人与资源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人类的可持发展战略。

(2)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

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在制定方面还有些漏洞,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生态文明的建设。在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忽略了对生态建设内容的考核,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产业发展与生态管理相脱节,导致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以及环境的污染;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过分强调了GDP的增长,忽视了生态环境指标的考核,缺乏正确的政绩观。

(3)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加强环境保护在一个时期内环境保护都是生态建设的攻坚方向,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要建立健全适应于环保需要的法律法规。目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识已经形成,20世纪后一些国家先后采取立法措施,由于法律不完善,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关于运用市场化机制和环境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规定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官员腐败,执法力度不够等不良现象依然存在。因此,立法的有效性与实施效果欠佳。

(4)环保科技创新能力不强

首先,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是突破环境瓶颈的强大动力,但是由于对节能、清洁能源的合理利用与封存方面技术的研发和投入力度不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列宁对科学技术在改善工业带来环境破坏这个问题上保持高度的关注。他认为科技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他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工厂和铁路的“电气化”,一定能使劳动条件更合乎卫生,使千百万工人免除烟雾、灰尘和泥相之苦,能很快的把脏的令人厌恶的工作间变成清洁明亮的、适合人们工作的实验室。”其次,政府在制定环保方面的政策上倾斜度不够高,缺乏一个良好的环保科技创新的氛围;同时没有一套完整的科技管理体制制度,导致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较少,直接影响了环保科技创新;最后,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以及利益的受益者,企业缺乏创新的自觉性,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研发与投入低,企业内部创新型、技术型、复合型人才较少。因此使得企业高资源消耗,低劳动生产率。

三、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路径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一方面表现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类精神层面的价值观。人类在进行生产消费的同时如何对待大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人类重新思考。当前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实践证明,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破坏了生态环境。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和道路,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粗放型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走“产业的生态化”和“生态的产业化”的道路,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指出“: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发展经济要充分考虑自然的承载能力和承受能力,坚决禁止过度性放牧、掠夺性采矿、毁灭性砍伐等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展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观,真正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健全环保管理机制体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环境保护决策机制和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环境法律法规,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形成一套科学的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以及干部实绩评价指标。

(3)坚持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加大对环保科技创新的研发力度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和实现人性解放的手段,促使人类摆脱野蛮,走向文明。生态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提高防污防治的能力。因此,政府必须加强生态技术的研发,运用生态技术实现物质与能量之间的循环转化,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化废为宝,改变线性和非循环的生产流程,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4)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强化公众生态意识理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

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公众生态意识薄弱导致的。因此,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强化公众的生态意识,注重生态道德教育和生态文化的建设,开展以生态道德教育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高校设置生态教育课程,把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调动起来。陈寿朋教授在生态道德建设问题上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把生态道德作为立足点,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可见,生态道德在强化公众生态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反映生态环境的主要本质,体现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要求。

社会主义论文篇(1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巩固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一系列的辉煌成就,在这一过程中,尤其是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人们道德选择的多元化,思想上难免有不同的认识,这些问题都是在所难免的,但为了共同的理想,为了尽快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我们必须对这一过程中共同的思想基础做一清晰和准确地界定,使之起到更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全国人民思想的共同进步。现阶段,人们在思想上呈现出不同的层次和水平,再加上经济、职业以及受教育水平的不同,人们的思想在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水平上都有明显的差别。在发展中,我们既要照顾思想道德发展的差异性,更要使所有层次、所有内容的思想道德共同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先进性要求,又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广泛性要求,是联结各民族、各阶层的精神纽带。当今社会是个开放的社会,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在这一竞争中,经济、政治、军事等要素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但综合国力既包含硬实力,也包含软文化,因此,作为软文化最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直接决定了国家的团结和人心相背,决定了国家的凝聚力,一个国家和民族只有团结一致、凝聚在一起,才能立于世界不败之地。

二、新形势下党校系统应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被正式提出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学习,各行各业都在积极学习并努力践行。党校是我国党政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党校系统内必须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加强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在多种场合说过“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校系统的人员,在传播思想的同时必须要求自身的思想素质、自身的理论水平过硬才行。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花大力气、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去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要研究其内涵和外延,还要研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更要研究受教育的人们随时变化的思想道德,同时还要研究国内外复杂的外部环境。党校在理论研究和传播中的地位举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