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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平台大全11篇

时间:2022-11-13 10:49:23

互联网金融平台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1)

P2P网络借贷的特征

(一)用户广泛

P2P网贷平台的用户主要包括借款方和贷款方。其中,借款方由中小企业和个人组成。在P2P网贷平台中,如果借款方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即使借款方不用任何财产进行抵押,也能够取得相应贷款。而且,P2P平台的借款申请审批周期较短、手续简单,借款方能够很快拿到申请资金。所以,P2P网络借贷平台吸引了众多借款方参与。由于P2P平台为贷款方提供了灵活多变的投资方式,而且对贷款方的投资金额也没有下限要求,所以P2P借贷平台也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二)利率高风险大

对于借款方来说,他们之所以会选择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是由于自身担保或者抵押不足,无法通过传统金融机构的渠道取得贷款。因此,其往往愿意接受利率更高的P2P网络贷款。而对于贷款方和P2P借贷平台来说,其主要是通过对互联网信息的综合分析来评估借款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还款能力,所以必然面临巨大风险。

(三)对互联网技术的要求高

在P2P网贷平台中,借款方和贷款方的参与者众多,而且相互之间的关系异常复杂。要整合大量数据,必须拥有较强的互联网技术作为支撑。实际上,P2P网络借贷平台就是互联网技术,特别是数据挖掘技术发展的产物。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帮助,P2P网络借贷平台有效地降低了小额贷款的审核成本和风险,使社会小额贷款成为现实,满足了金融市场的发展需求,弥补了传统金融体系的缺口。

基于P2P网贷平台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一)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方赖账的风险。众所周知,P2P网贷平台的最大特点就是网络虚拟性。该特性虽然简化了借贷工作程序,但同时也加大了借款方资信认证工作的难度,P2P网络借贷平台很难通过网络资料对借款方的相关情况做出完全准确的评估。这为部分借款人的欺诈性借款、欠款不还等行为提供了温床,而这种风险则由借贷平台和贷款方承担。虽然部分P2P网贷平台采取了相关的风险防控措施,但是这些措施通常属于简单的辅助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避免借款方的上述不良行为。所以,一旦发生借款方欺诈事件,贷款方的资金往往很难追回。

(二)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指由P2P借贷行业法律身份以及法律监管的缺失而引发的借贷平台发展受限或者用户遭受损失的风险。法律身份缺失。经过多年发展,P2P网贷行业逐渐赢得了社会大众的信任,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然而,目前P2P网贷平台并没有得到国家法律上的认可。法律认可的缺失,一方面使得部分群众始终无法打消顾虑,阻碍了P2P网络借贷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投资者在该平台上的投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极大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法律监管缺失。P2P网贷平台主要通过互联网完成借贷相关操作,虽然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效率,但也引发了P2P网贷的监管难题。由于国家目前尚未出台P2P网贷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所以金融机构无法明确自己在网贷行业监管中的责任。金融机构不知道是否应该对P2P网贷平台进行日常监管,即使有意监管,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也根本无法对P2P网贷平台的相关行为做出判决。在这样的情况下,部分P2P网贷平台趁机推出了债权转让和概念模糊的理财产品,严重威胁了网络借贷行业的安全。

(三)平台风险

平台风险主要是指由网络技术漏洞或网站进入门槛过低而引发的用户信息泄露风险和资金损失风险。网络技术存在漏洞。网络技术的进步必然会推动P2P网贷平台的发展。但是,不管互联网技术发展到何种地步,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漏洞,这些漏洞很容易被网络犯罪份子用来对P2P网贷平台进行恶意攻击。这不仅会引发用户信息的大规模泄露,而且还会使用户资金安全受到威胁。近年来,一些P2P网贷平台时常发生用户资金被大量盗用的事件,这充分说明互联网技术存在的漏洞,已经严重威胁到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借贷网站进入门槛过低。目前,大部分P2P网贷平台均采用电子信息发展、高科技发展或者投资咨询等相关名称对网站进行注册。根据我国工商注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科技发展或者项目咨询等相关行业的公司,其注册资金不少于三万元。除此之外,并没有对公司的其它资格作出相应要求。由此可见,我国P2P借贷网站的进入门槛非常低。这很容易导致大量不法分子涌入网络借贷行业,不仅会降低网络借贷行业的信誉,而且会对用户利益造成侵害。

基于P2P网贷平台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对策

(一)加强借款方审查

改善借款方资格审核的方式。当前,我国P2P借贷平台主要是通过借款方提供证明材料的方式审核借款方相关资格。由于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非完全可靠,所以这种审核方式并不能完全准确的评估借款方相关资格。对此,必须改善借款方资格的审核方式。例如,可以与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用户防火墙活动,充分利用传统金融机构的结算平台功能对申请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详细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来决定是否接受借款方的借款申请。对于那些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P2P借贷平台要坚决抵制,甚至拉入黑名单,使其从此以后不能再向该P2P借贷平台递交借款申请,进而降低借款方的信用风险。引入外部征信记录。由于每天都有大量用户向P2P网贷平台申请借款,P2P网贷平台往往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申请者的征信审核工作。因此,P2P网贷平全可以通过其它渠道引入用户征信记录,这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还能够保证用户信用质量。例如,P2P网贷平台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由其直接向平台提供借款方的征信记录和客户评分。除此之外,P2P网贷平台还可以与淘宝、京东等电商企业或者腾讯等社交网络企业开展广泛合作,充分利用这些企业所掌握的原始数据和数据挖掘技术对借款方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借款方的信用等级。引入外部保险公司。在借款方资格审查工作中,除了上述两个方法之外,还可以参照物流行业的外包做法,将P2P网贷平台的借款方资格审查工作外包给专业的保险公司完成。一方面,能够避免P2P网贷平台的监管主体按照影子银行的标准对其进行监管,限制平台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将P2P网贷平台的用户信用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使P2P网贷平台能够做好其它核心工作。

(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出台认可P2P网贷平台合法身份的法律法规。加强我国金融行业的建设,推动我国民间金融业——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是重要方面。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身份,不仅能够打消部分群众对于P2P网贷合法性顾虑,还能够使该行业参加者的行为得到法律保护,有助于P2P网贷平台吸引更多用户,进而促进P2P网贷行业的发展。及时出台监管P2P网贷平台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明确P2P网贷行业的法律监管主体。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非常复杂,而且普遍呈现跨区域的特性。所以,在确定监管主体时不能选择单一机构作为监管主体的单线模式,而是要实施多机构合作监管的多线模式。另一方面,要从法律层面对P2P网贷平台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为了保证监管主体在实施监管时有法可依,必须在法律上对P2P网贷平台在经营范围、经营模式、风险系数和用户类型等方面行为进行明确规定。

(三)加强P2P网贷平台的风险自我约束能力

不断升级P2P借贷网站。近期,某曾经号称“铜墙铁壁”的P2P借贷网站被黑客联手攻破,导致该网站的大量用户信息泄露,用户资金也随之被非法转移。可见,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任何互联网技术都可能被随时破解,P2P借贷网站也时刻面临着被黑客攻击的危险。因此,为了避免用户信息的泄露与资金的损失,P2P网贷平台应该时常检查借贷网站的运营情况,并根据日常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对网站进行升级,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攻击的漏洞。此外,P2P网贷平台还可以开通相应渠道,广泛收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网站安全问题,并对其进行及时修补。提高借贷网站的进入门槛。当前,我国工商部门对于P2P网站申请者的审核主要考察网站注册资金是否达标,缺乏对网站其它资格的审查,这让大量不法分子趁机混入P2P网贷行业中,降低了P2P网贷行业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申请者的资格审查,提高网站进入门槛。除审查网站注册资金是否达标之外,还需要重点审核申请者在信用资格、平台运营模式、平台组织架构等方面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董妍.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以P2P网贷平台为视角[J].商业经济研究,2015(3)

2.边叶,苏玉珠.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防范机制[J].商业经济研究,2015(12)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2)

一、中国互联网金融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支付宝、电子商务平台等等产品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见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

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已经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在此基础上也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然而,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性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瓶颈。

二、 欧美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的借鉴意义

1.美国:以立法为核心的自律监管

美国银行监管机构在传统监管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专门针对网络银行及其风险的管理规则,这些专门的监管法规为网络银行业务的风险监管提供了具体的监控指导,而且这些规则一般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欧洲:以审慎战略为核心的联合监管

欧盟对网络银行监管的主要目标为“提供一个清晰、透明的法律环境”和“坚持适度审慎和保护消费者的原则”。它们特别强调国际社会加强监督合作,欧洲中央银行要求其成员国采取一致性的监管原则,欧盟各国国内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统一标准的实施。

3.借鉴意义

欧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较早,因此其监管体系也相对完善,对于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相较而言,美国模式相对简单,主要强调监管法规的基础完善,将大部分监管权力下放到机构自身,这对于处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急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的我国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欧洲的联合监管也有其值得借鉴的地方,例如以审慎原则保持发展的稳定性、以联合模式与国际接轨等方面。总而言之,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硬性的法律法规和柔性的自律模式应该双管齐下,刚柔并济。

三、互联网金融的新平台构想

1.新平台概念

近来P2P平台事件频发,一夜之间,从e租宝到中晋系,中国P2P旁氏骗局频频曝光。以高风险、低门槛为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亟需一套比较完整的监管体系维护这一新兴世界中的秩序,因此笔者提出新平台的构想方案。

互联网金融的新平台,是由政府创建的非盈利性且具有强制性的平台,与国内业务相关的每一笔互联网的金融结算皆需要通过本平台进行。简而言之,平台就如同过滤器的筛子,水流经由的过程中能够筛去信用度不达标的对象,让大众在相对安全的状态下进行金融业务的往来。

2.新平台的作用

本平台的信息管理、经营管理不仅有硬性法律的规制,也与客户自身的自律意识和支付能力息息相关,它的实际用途主要有以下三点:

(1)信誉等级制度

在运营之前,平台的专业人员将收集大量数据(可以与其他信誉平台如银行的记录、蚂蚁信用等等合作)以评定各机构及个人的初始信用等级,在实际运营期间,也保留所有的账款目录,依据交易双方的支付速度等信息对每一平台对象进行定期信誉评估并公示,以便于投资者的选择。这一举措不但能够增加平台对象的融资渠道、投资业务,更以透明、公开的运营模式规制了互联网金融运营中的诚信问题。

(2)追踪制度

因为国内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结算都必须通过平台,所有的交易信息完全保存在平台的数据库中,由此所有的资金都能有迹可循,欺诈等恶性事件发生之后能够根据数据进行追踪。如果说信誉等级制度是事先防范措施,那么追踪制度也不违“亡羊补牢”的后续保障制度。

(3) 初期福利制度

在平台推行的初期,不免收到来自金融企业、个人等各个方面的阻力。所以在平台刚刚推广之时,也会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以鼓励和强制“软硬兼施”的方法实施。因平台拥有一批从业金融、IT、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故可以提供平台用户一个较为安全、隐私的空间,撑起“保护伞”,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网络上的信息科技风险;同时平台也为最初主动加入平台的企业、机构等提供一些优惠的福利政策,比如免除手续费、降低借款利率等等。

3.新平台的影响预期

短期来看,平台的推广确实会阻力重重,因此应该在全面推行之前开放一些试点区域,在试验中不断修复漏洞,最后再向全国推广。

坚持到长期之后,本平台能够对互联网金融的秩序进行很好的规约,通过信誉评估制度与追踪制度,互联网金融中的“歪瓜裂枣”能够被剔除体系之外,从而营造一个比较清明、整齐的行业氛围。同时,社会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信心也将会得到很大的提升,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计策。

四、总结

互联网金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等大量非有效因素,其数量庞大的用户、可能存在的欺诈和非理等等情况,都使得自由放任监管理念不适用。2014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监管是 “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如何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要我们借鉴西方的监管经验,更需要在此基础上提出创新点与关键点,需要集思广益、步步推进,方能创造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刘来吉,张童. 国外金融监管协调合作的成功经验及启示[J].海南金融. 2011(07)

[2] 张晓朴.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探索新金融监管范式[J]. 金融监管研究. 2014(02)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3)

在行业发展初期,之所以出现一系列弊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平台对风控(风险控制)体系的态度和把控力度欠缺。

初期的部分从业者,为了抢占风口,实际上并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就拿着投资人的钱贸然进入市场。最终由于对风控能力不足,资金管理不善,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显然,如果把互联网金融平台比作f丈高楼,那风控体系就是这栋高楼的根基。可想而知的是,根基没打好、不牢固,那大楼也只会摇摇欲坠。

幸好,随着监管的进一步到位,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之前粗放式和草根式的发展已成过去,如今规范化、合规化发展成为主旋律。不合规、不达标、风控能力不足、资质不够的互金平台都将被市场所淘汰,而像中业兴融这样坚持“轻资产、重风投”运营模式,力求“安心、健康、合规”的互金平台,正在脱颖而出,稳健快速发展。

如何夯实平台根基?进一步武装风控体系

互联网金融,从一个新生事物到现在的逐步成熟,经历了监管的变化、政策的变化、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人心态的变化,要说有什么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风控体系对于互金平台的重要性始终不变。目前,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原有的风控体系基础上,动作频频,继续夯实根基,以求自身平台能“更上一层楼”。

日前,互联网金融平台中业兴融提出全新的“37度理财家”理财宣言,并以“安心、健康、合规”作为平台发展的首要关键词,着重强调了风控体系的重要性。而从中业兴融这一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战略上,我们也可以一窥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风控体系上的几个可行方向。

中业兴融正通过纳米级风控体系、大数据场景化风控模型、自主化银行安全系统以及第三方过失保证金机制等几个方向来打造一个更加可靠的风控体系。这一套风控体系,首先将有助于中业兴融在源头上杜绝带有风险的第三方借款项目。其次,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中业兴融通过对大数据的整合分析,场景模型的系统搭建,不只能提升风控效率,还能为传统金融机构所不能服务的人群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不仅如此,中业兴融的自主化银行安全系统和第三方过失保证金机制,能实现多维审核和多重保障的风控体系效果。最终为用户实现科学专业、全方位、立体化的重重安全关卡,让用户安全投资、安心理财。

实际上,中业兴融“大费周章”地对自己提出如此严苛的风控体系标准,其背后的原因很好理解――成立两年有余,中业兴融之所以能稳步发展,正是因为其走上了一条保障投资安全、带给用户安心的正确发展道路。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4月初,中业兴融累计成交50亿元人民币,累计服务用户数64万,为用户赚取1.5亿元人民币的高额收益。与中业兴融的稳健发展相比,那些没有重视风控体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在为生存而烦恼,未来,中业兴融会继续在加强风控的路上不断发力。

添砖加瓦,互联网金融平台还要合规、健康

如果说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那么可以说2017年就是互联网金融开始“成熟”的一年――除了互联网金融平台持续在风控体系上发力,用科学技术重塑风控体系外,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在其它方面不断发力,以求给自己的城池添砖加瓦,同时也给市场起一个良性带头作用、给用户提供一个更好的金融服务。

2016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合规”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议题。3月31日,中业兴融与上海华瑞银行联合开发的资金存管系统正式上线,这是平台在合规道路上的又一里程碑。中业兴融总裁章强对此表示,“中业兴融向来高度重视投资人资金安全,在指导意见出台前,我们已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打造资金存管系统。指导意见出台后,便着手与各大银行洽谈资金存管事宜,与华瑞银行达成战略合作更表明平台坚持合规运营的态度。”

另一方面,中业兴融全新改版的官网也将于近期上线,平台将更加严格的规范信息披露并完善法律保障,以保障投资依法运行。无独有偶,4月5日,互联网金融平台利民网也与新网银行就用户资金存管事宜正式签订协议,落实合规化。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动作频频的背后,这将有利于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合规化的进程。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4)

前言

在当今互联网金融在电商的电商的平台下,已经慢慢的对人们的金融习惯产生了改变,为未来人们的金融模式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在过去的10年里,这种影响已经打破了传统的商品零售,衣服,生活用品等很多领域的经营模式。科技的创新与人们支付方式的改变都在说明这次金融模式的创新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模式是完全不相同的。该金融模式不但具有传统金融模式的所有功能,同时也具有了传统金融模式中没有的特征,就是互联网的透明,平等,公开。

目前发展规模最大的就是本文研究的对象阿里集团,阿里巴巴独立事业群,主要的业务是小微企业,个人创业所提供的小额贷款。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方式,风险的控制等方面的研究来尝试着分析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

在发展的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在技术和服务的基础上。不断的扩展业务,信息技术与金融相结合构建了互联网金融模式。

一、金融服务的发展和重要性

电子金融,是电子商务与金融相互结合的产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互联网的运作模式也在快速的向其他的行业扩展。从而使得金融服务行业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力。电子金融凭借电子商务的立誓交易的信息和数据,并利用先进技术,在可控制的风险条件下,消费者、供应商资金不足但又有融资的需求的情况下,电商平台将提供资金担保并提供给需求方。电商金融就是以法律为保障。以信誉为前提,以需求方能继续使用电商平台服务为基础。如果电商平台提供资金给需求方,若需求方在时间规定范围内不能及时还款,该需求方在电商平台的所有活动将会面临着被受限制或关闭的风险。

二、电商的崛起和发展阶段

电商平台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方式和消费方式,使得在整个活动中的信息、物流、商流和资金在时间与空间上可以完全分开,不受到任何影响。消费者也可以不用担心时间和空间上的问题,采取远程交易方式就可以解决。目前根据电子商务平台所服务的对象不同,所以现在的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主要分为:B2C(商家对消费者)、C2C(消费者相互之间)、B2B(商家对商家)等方式。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各个领域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电子商务交易从2005年步入快速发展期,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数据报告(2012)》显示。我国的电子商务的交易数据来看比2005年GDP上升了4倍,总共的交易金额达到了8.06亿元人民币,同时也增长了31.7%,根据电子商务交易金额数量,更加说明电子金融的广阔前景。如阿里巴巴、天猫商城、京东商城、亚马逊、苏宁易购、拍拍网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带来了许多互联网信贷和互联网支付的需求。

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竞争能力分析

1、议价能力。金融企业客户的议价能力取决于客户的粘性,随着优质的服务,产品的方便,加深了客户的粘性,借款者的议价能力也随着增加了。阿里巴巴就是以个具有代表性的议价能力强的金融企业。

2、进入能力。行业的成本低,风险小,利润稳定增长,所以很多企业都在你寻找进入该行业的机会。这些群体一般是有电商企业和银行组成,银行有资金优势,并有足够的经验在风险控制上。然而电商企业的优势是在于他对技术和数据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客户群体。所以他们这两类企业要改变当今市场格局最有可能。

3、竞争能力。虽然互联网金融行业不断发展与企业数量不断的增加,但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却不多。

四、互联网的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最大特点就是风险性,但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电商金融处于刚起步的基础阶段,对整个金融模式还不够完善。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看,随着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明间机构对细分市场需求,采取突破金融壁垒,想通过采取各种方式进入互联网金融市场。但由于金融模式的不够完善,没有受到严格的监督,没有形成内部的管理机制。随着市场的需求,为了更加的贴近整个市场,互联网也开发出了新的金融服务。因而在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

1、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行业是依靠计算机网络运行的,因此安全的技术保障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而黑客侵入,病毒感染,网络停止,程序的不完善等都侵袭着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面对这一系列的技术担忧,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技术的完善。如果技术不成熟,就无法保障信息的安全,就会导致客户信息,资金信息的遗失,一旦遗失,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想象的。计算机病毒只要有程序它就会存在,而它的破坏性是不可估量的,一旦哪个环节被感染,整个互联网金融就不能正常的运行。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技术风险。技术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运作根本。他对互联网技术有这较强的专业性,对保密的需求大于别的互联网行业。在现在的互联网技术,能长时间独立支撑一个行业的需求是很困难的,因而技术合作模式也是暂不能避免的。面对程序的逻辑与数据安全性的风险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重要问题。

3、操作风险。从交易的角度讲,如果客户不了解互联网金融的操作步骤,就很有可能导致资金损失,还有可能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服务器不支持和支付中断等现象。本身互联网金融特点就是开放性,在面对交易失效或者失误,都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风险累积和影响。

4、信誉风险。信誉风险的含义就是承诺的没有实现或没有承担想对应的义务。信誉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传统金融行业的基础,维系客户的重要条件就是建立良好的信誉,达到客户的信任从而才能开展业务。一旦没有了信誉,大量的客户将会面临着流失,更为严重的将会引起法律风险。所以建立好的信誉形象是每个企业生存的根本。

5、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在每个行业都是存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也是一样。在交易的过程中主体没有按照约定遵守相关权利或义务等。近年来,我国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制定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账户非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电子签名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以上的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全适用,一些法规暂未制定出裁决标准。要保障行业的顺利发展,合理的法律法规是发展的基础。

五、阿里金融模式

1、阿里企业的概况。阿里企业在创建时仅仅是一个互联网支付工具(支付宝)。这个工具使天猫和淘宝的用户对付款环节所存在的风险不在担忧,增加了消费者的信任。阿里也不断的对支付工具进行功能升级,增加了聊天模式,便于消费者与店家之间的相互沟通。而支付宝属于快捷,安全的一种支付形式,减少了消费者的很多操作步骤,方便了消费者也减少了消费者所有信息的泄露风险。在不断优化的同时,随后又推出了信用支付,指所有支付宝用户可以根据信用额度来透支消费,与银行所推出的信用卡业务类似。

多年的运作,阿里巴巴从商家对商家、京东、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积累了大量的信用数据。

2、业务。在2007年阿里又推出了一种新的服务方式,即贷款服务。该服务是阿里与中国建设银行相互合作为商家与商家平台的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阿里作为中介,将信息提供给中国建设银行,从而在为企业做担保的前提下,获得银行贷款。在阿里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的四年后,因双方在理念上无法达成一致,服务被终止。在紧接着的两年里,阿里为了给交易用户提供贷款成立了两家小额的信贷公司。大大减少了需求方的贷款成本。阿里巴巴推出了几款纯信用贷款的产,贷款形式是不需要任何的担保和抵押,最为常见的贷款形式有:淘宝(天猫)订单贷款、阿里巴巴信用贷款、淘宝信用贷款等。订单货款是发货后与未收到货款的时间内,电商通过订单信息申请贷款,系统将会最这些订单信息数据进行评估这家店铺最近时间的交易数据,并通过这些数据来判断该店铺最高贷款的金额,便于资金的利用,有助于卖家的资金流动。而信用贷款与传统金融类似,依据系统所记录的数据对申请的信用状况、授信风险进行评估后自动产生授信额度,目前最高贷款金额在10万。减少了小微企业资金所带来的经济压力。现在也只有阿里巴巴有这个良好的记录。整个流程操作欧式在互联网上进行,提高了贷款的工作效率。放贷的时间一般在3――7天。2013年初,阿里、腾讯与中国平安保险的合作以及采用的O2O模式影响了整个金融界。

3、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对阿里的意义。商业模式的创新有助于推动企业组织的改革,阿里在2013年将7大事业群分成了25个事业部,其中按照功能和地方范围被分成了3个事业部的业务是第三方支付。国内事业部、国际事业部、事业部均为共享平台,以前的阿里金融成为了阿里金融事业群,这4个事业部享有了构建了独立的法人地位,这样的组织变革被称为网络经济时代的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内部市场化、扁平化和结点式。对业务开展业务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对比较独立的事业部就好比整个集团在网络中的各个结点,资源和信息迅速的在结点中流动。网络结点促进了事业部之间的合作,减少在协作中产生的摩擦。打破了以往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隔阂。

相对独立的事业部都有着自己的盈利任务,所以事业部之间使用行政手段管理方式是不可能的,成为协调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就是企业内部的市场化。这个方式能促使各个事业部像起初创业企业一样,激发他们的竞争力,从而取得更大的利润,达到共同的推动和快速成长。

阿里金融作为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从发展角度看,对建立阿里集团在网络金融的重要地位产生了重要作用。伴随这现代电商平台的发展迅速,竞争力不断的增加,电商企业的垂直市场探索是最重要的生存方式。不但可以为自己的老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增加客户的信任度,还能挖掘更多的增值服务,并获得更对的利润。

讨论

本文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分类相关概念进行分析,从理解“互联网金融”的含义,并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基础理论进行了总结。并通过阿里集团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现代金融的重要性,启发了本文对电商平台核心下的互联网金融进行研究。

在当代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也作为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存在着一些问题。但从经济发展的形式来看,互联网金融符合了当今时代的需要。互联网金融给经济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利益与重要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给整个金融业带来了新的方向,与此同时也带来目前更多的监管制度的挑战。发展更好的社会是金融业的发展宗旨,并不是利于监管。

文章主要是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法律,政治环境考量的缺乏,任何发展都无法独立生存,所以互联网金融要怎样去适应这些环境来取得更好的发展空间等等问题还有待研究。(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参考文献:

[1] 方敬尧.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03:17-18.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5)

面对互联网的多样化选择,各家商业银行也陆续推出在线申请的消费类贷款产品。例如,中信银行根据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可在网上银行申请消费贷款,审批快捷,及时下款,还款方式也较为灵活;建设银行的“快贷”产品,可在网点或者手机银行申请,根据客户等级决定额度。根据目前的政策要求,放款收紧,各家银行的消费类贷款利率在6%左右,各家P2P平台的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在10%左右。然而,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在给人们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信用风险。由于网络借款无担保,借款标准低,一旦??人信息泄露或者手机中毒,容易引起诈骗纠纷。加上高校在校生信用风险意识淡薄,还款意识不强,一旦产生信用问题,对其今后的购房贷款等易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2114家,相比5月底减少了

34家。据不完全统计,6月共发现13家新上线平台,创下2017年新上线平台数量最多纪录。6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50家,截至2017年6月底,问题平台历史累计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50.2万人(不考虑去重情况),占总投资人数的比例约为4.0%,涉及贷款余额约为274.0亿元,占2017年6月底行业贷款余额的比例约为2.6%。根据表1可以看出,2013年~2017年,停业及问题平台的数量大幅度增加,问题严重。

二、P2P借贷平台产生的各类风险

(一)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风险:“淘金贷”事件

P2P借贷平台方便快捷的同时伴随着大量的风险,其中网络借贷平台信用风险较为突出,如“淘金贷”事件。6月3日,淘金贷正式上线。像其他借贷网站一样,淘金贷推出“秒标”等营销方式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在之后3天的时间里,淘金贷“集资”百万元。6月8日,网站显示数据库链接失败,无法打开,淘金贷官方QQ群解散、客服无法联系,其负责人陈锦磊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并且,淘金贷在环讯托管的账户资金已经全部被划走。随后,淘金贷受害人成立了维权QQ群并向警方报案。

(二)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

另外,网络借贷平台具有经营风险,营运初期难以盈利,加上较高的运营成本,一旦长期难以盈利,不得不关闭来及时止损。就P2P网络借贷平台市场风险来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超过10倍。而网贷公司担保倍数突破10倍警戒线是业内常态,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大面积的违约将拖垮网贷平台。

三、应对风险的措施

(一)可效仿英美成熟的P2P商业平台运营模式的三大特征

对于金融监管部门来讲,建立有效的行业规范,使得P2P行业坚持三项根本原则是需要着重考虑的重大课题。相对于我国P2P行业的粗放式增长,英美成熟的P2P商业平台却保持着规范、持续和快速增长。英美成熟P2P商业平台运营模式的三大特征:坚持信息中介定位、坚持服务高端个贷市场和坚持严苛的风控措施。从英美金融监管当局的实践操作来看,只要做足两个焦点的监管就可以让P2P平台无法跨越金融信息中介的法定业务范围:每笔贷款业务的基础信息披露;P2P平台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的有效分离。

(二)加快建立完善高效的征信体系

英国与美国都已经建立起完善和准确的个人和企业征信制度,并且英美的征信制度属于典型的市场导向型模式。以个人征信制度为例,从制度设计角度来讲,公民只要不退出国籍,主观上不会有不当的失信行为来降低自身的信用水平,从而增加自己的生存成本。其实在2015年,我国央行已经着手引导民间资本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推出了针对个人和企业的征信系统,也不断将新的指标加入征信系统,使其更全面有效,但是针对个人征信专门的立法还存在缺失,没有系统完整的相关法律,只能在《担保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找到为数不多的与个人征信有关的法律条款。高效的征信系统是基石,要想发挥作用,还需要将意识形态贯穿整个社会,特别P2P的高危群体,即高校的学子们。高校学生因为无意识归还信用卡和网络借贷导致信贷纠纷频发,体现出信用意识的淡薄和高校对此方面教育的疏漏,“透支信用”的后果是无法逆转的。

(三)加强平台的技术支持

通过调查发现,从2013年的拍拍贷、人人贷等,到2014年的网贷之家、金海贷等,再到2015年的芝麻金融等P2P平台频频遭受黑客攻击。P2P平台频遭黑客毒手的借贷平台作为重要的信息库,遭到严重的安全威胁。在我国,P2P平台前期上线较快,技术准备不足,技术投入方面较少,再加上缺少专业的技术维护和后台支撑,无异于将大量的用户数据和信息资料置于风险之中。所以,需要专业的平台技术支持是平台成立的第一步,后期的维护更是重中之重。例如,“简理财”作为一款理财型App,依托实体银行监管安全保证金,与知名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协议审查和托管服务,与阿里云金融合作的数据备份系统,加密存储措施,都体现出网络平台运营商在努力提高技术安全支持。

(四)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6)

一、引言

根据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总理在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计划,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型模式将是各行各业日后发展的大流方向。随着互联网金融大潮的袭来,P2P网贷平台应运而生,成为了当下较为流行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因其较为灵活方便又符合大众的消费需求,解决了一些个人或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获得了迅猛发展。截止2016年6月底,全国P2P平台数量达到了2349家,其中浙江省位居第三位拥有287家正常运营的P2P平台。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户、中低收入族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所需要的服务;另一方面,得益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财富的管理需求越来越大。现如今,P2P平台在国际上的发展十分迅速,但与美英不同,虽然我国的P2P行业发展如火如荼,但对于该行业的有效监管却是一片茫然,尚未明确监管的主体与形式,导致了P2P网贷危机四起,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频繁曝光,惹得人心惶惶。除了对于该行业监管的缺失外,公众对于该行业不够了解也促成了危机的酿成,如何理性的分辨平台安全性,正确的选择牢靠的平台进行投资也是公众需要学习的地方。

于晓虹在《基于随机森林的P2P网贷信用风险评价、预警与实证研究》采用随机森林分类和回归的办法对网络融资的风险进行了定量研究,并且对风险预警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董裕平在《P2P网贷风险防范》中也指出现有网络平台的风险评估体系的不足以及相关解决办法,同时邓建鹏在《网贷风控与监管转型》中也指出网贷的风险控制需要完善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的搭建需要平台自身、行业联盟、市场和政府等多方面的积极合作与落实。施青华在《互联网金融的用户选择行为实证研究》中指出互联网平台的用户对平台可靠性、市场环境、贷款利率等方面的选择,以及平台对客户的双向选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平台的风险。

二、风险与不足

(一)监管缺失的不足

随着P2P网络信贷的迅速发展,现阶段对于我国互联网融资平台存在着相应监管部门监管职责不清,对应法律体系缺失且有待完善的问题,在此环境下,大量的投资者对于各种信贷平台不实宣传的甄别能力普遍不强,市场中又缺少对于个人资金的必要保障,就造成了大量风险的频繁发生。

1.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渠道。对于P2P网络融资平台以及信贷平台而言,如今的互联网金融体系缺乏对其信息披露机制的必要约束,信贷平台何时披露信息,披露什么信息,在哪里披露信息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规范和限制,在这种大环境下,投资者很难获取到必要,充分且真实的平台信息以及借款人信息,虚假和不实的信息导致大量的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发生,跑路及违约甚至违法现象频发,必然难以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与完善。例如在2013年倒下的温州瑞安财富网贷P2P平台,该平台负责人徐某在成立初期对外宣传该平台的借款均由浙江某酒业公司做担保支撑,并在网站平台上捏造虚假借贷信息与资金流向,实则所有的款项最后都进了徐某的私人账户被其挥霍一空事情败露后才被捕归案。像这样的空壳公司却能吸引到如此多的资金很大程度反映了有效信息的缺乏度。

2.缺乏Y金的管控与跟踪。虽然相关部门近两年对于互联网融资平台的银行第三方资金存管账户做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是银行本身并不追究资金的来源以及流向,仅保证平台与投资资金没有直接的接触,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仍然未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一些网络融资平台打着网络信贷的旗号,利用其稳定的高收益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实际的资金用途却并未像其承诺一般,一个很普遍的例子便是自融性平台。房地产,“两高一剩”等受调控政策影响的行业利用P2P信贷平台筹集大量资金自用,一旦其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违约风险的发生。举一个浙江外的比较典型的案例,深圳美贷网2014年因涉嫌自融导致暂停提现,事实是美贷网负责人动用美贷网的资金自行投资股票,最后被套,分毫不剩还负债累累,尽管当事人依法逮捕归案,但用户的损失缺口却难以补上。

3.缺乏有效的审核和准入门槛。缺乏有效的审核和准入门槛是近年来P2P信贷诈骗案件频发的重要因素。P2P信贷的本质属于民间借贷,由于目前有关个人借贷及借贷中介的法律条文尚不明确,也没有相关的监管部门,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注册资本,相关法人及公司状况等信息披露以及合规有效的认证资质等等一应俱无。担保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等等营业执照五花八门,一旦产生问题,法律和监管方面的不完善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2014年倒闭的网宝金平台在成立之初为了吸引客户流,对外宣称自己是第三方认证商户,为某知名企业旗下平台,与中国银行合作担保,事实上,没有人清楚第三方认证商户是谁、某知名企业也不承认拥有这一家子平台,更不用说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合作了,尽管荒诞无比,但这样的噱头的确在初期为网宝金带来了巨额收益,可见有效的审核无比重要。

(二)贷款人风险

1.高利率风险。近年来P2P借贷平台发展迅速,由于地理环境,平台资本以及相关技术的限制,大部分P2P借贷平台依靠高利率来吸引大量的投资者及贷款人,同时贷款出借利率相较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也是只高不低,由此便会带来巨大的风险。由于超过半数的网贷,包括我们熟知的大学生网贷都是无抵押贷款,且央行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四倍以上的贷款将不受法律保护,这将会导致数目巨大的坏账以及违约风险的发生,最终受害的仍然是广大投资者。在我们调查的很多问题平台中,有这样一种共性:回报利率极高,且能够24小时提现。如此反常的经营模式本该引起怀疑,但许多人被利益所迷惑,掉入了网贷旋涡中不能自已。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控制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始终都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对于新兴的P2P信贷平台来说这更是一个不可避免且发生严重的问题。由于P2P信贷平台无法像银行一样登陆征信体统了解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并且其自身存在审核不严,缺乏有效管理等情况,这便会大量导致伪造资料,冒用身份骗取贷款的违法行为。一旦违约现象发生,由于网络的便捷性和隐匿性,将会给债务追回造成巨大的难题,在网络之中一键可以完成的转帐在现实中可能相隔千里。由于网络信息更难以管控和甄别,借款人的身份信息也难以确认。这是许多借助P2P网贷平台实施诈骗性融资、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惯用的伎俩,依靠虚假信息给自己的平台捏造一个空壳,徒有其表,以大手笔的开销吸引借款者加入,隐瞒真实的资金流向,在背地里非法利用借款者资金满足私欲。

(三)平台风险

1.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指的是P2P网贷平台利用自身与贷款人不对称的信息优势,将贷款人的钱移作他用或是投入一些高风险的项目中,由于信息披露渠道的限制和定向监管的缺乏,投资者很难发现。另外,贷款人也难以准确甄别非平台是否在进行非法集资或是诈骗。除贷款人外,受限于平台的技术水平与服务模式,对于资金的来源方面平台很难保证合法,不法分子很容易利用监管和审核的漏洞进行违法的洗钱活动,利用互联网以及P2P网贷的便捷性迅速将黑钱合法化,并进行难以追踪的转移。这一系列的道德风险将导致P2P网贷很难有更加长远良好的发展。

2.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起源于于平台内部风控和管理的失误。为了追逐平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P2P信贷平台可能会大量借出贷款,其宽松的标准将会造成大量的坏账以及违约贷款,由于平台自身中介的性质,最大的损失者将是贷款人。同时,平台内部控制的失效也会导致同样问题的产生。再者,在平台的管理方面,如果平台不能合理的利用并保护用户信息,造成信息的泄露或是不正当的使用,对于投资者和贷款人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而这种损失在某些情况下是难以量化并且无法挽回的。调查了解可知,一些P2P平台基础较薄弱,多由民间贷款转化而来,缺少专业领域的技术型人才,这导致了操作风险的增加,也使得整个金融人才市场的风险化加重。

三、风险规制

(一)完善相关金融体系

1.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机制搭建起平台、借款人与投资者、社会公众信息沟通的桥梁。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对完善互联网金融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有网络平台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体系,建议从平台入手建立完善的信息审核披露体系,对平台的基本信息、融资方式、审核方式、资金的流动以及资金风险程度进行披露,对借款人以及贷款人的基本信息、信用评级、财务状况等进行一定程度的公示。同时督促平台和借款人披露信息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加强与同行业公司财务信息、经营业务、商业模式的横向比较分析,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比性,并极力防止信息披露时间过晚,披露信息内容造假、前后矛盾或避重就轻等行为的发生。并且依靠互联网的高效性,建立起严谨的行业披露体系,完善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降低行业整体的交易成本和审核成本。

“浙里投”是浙江地区发展较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其率先建立起了真实、全面、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机制,对各类投资产品以及其自身的风险评估进行披露,帮助投资者正确了解项目和产品的风险,减少甚至防止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发生。

2.建立资金管控跟踪机制。由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流动性大,流动渠道复杂,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资金管控措施,这对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起着很大作用。

“浙里投”投资者账户资金的存取已率先行三方存管模式,以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要确保平台自有资金与投资人资金的完全分离,需依靠第三方金融企业或者托管银行。对第三方资金存管账户进行实时监控,细化第三方资金存管账户存取条件,严格存取手续,对平台管理者的资金划拨权限进行限制,做到投资人资金的全面托管。其次,可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机构对第三方资金存管账户进行外部审计,整理出风险评估结果和处理办法,防范风险事件发生。在必要的时候,政府应利用行政权力监督追查资金的来源以及流向,确保投资人资金的安全使用。

要增强平台的风险管理能力,还可积极探索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新模式,通过担保等方式提高风险的防范能力,但担保人的资质必须进行严格审核,必须具备担保的相应资质。

3.改善融资渠道。改善网络借贷平台的融资方式,对于公司的初始资金融资,建议采用股权分散的方式代替原本单一的独资,同时在选择合资伙伴时建议选择已成规模的实体企业或者金融企业,如果条件允许,引入政府资金入股平台,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联盟,相互依存取长补短,提高平台质量和可靠性。对于日常资金融入可以面向货币市场和其他借贷渠道,同时设立平台准备金,对贷款进行投保或者将部分贷款进行证券化,在金融市场发放,以保障资金的流动性。

正如“浙里投”所属的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具有独特的股东背景,其中浙江省金融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占股权的40%,上海证券交易所占20%,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20%,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1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10%。浙里投融入了各类资金来源,合理的分摊了风险,拓宽了融资渠道,对平台质量和可靠性的提高大有帮助,也提高了平台的公信力

4.提高网贷平台专业化水平,建立行业自我评估修复体系。网贷平台必须配备风险管控等专业领域的技术型人才,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应对网贷平台的注册资金、净资产做出一定要求,在运营中要储备一定的准备金。防止忽视风险管理,降低出借标准,因而造成大量的坏账以及违约贷款的行为发生。另外,网贷平台要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内部管理问题的发生。

要面向网络借贷平台自身建立完善的自我评估修复体系,建立行业联盟,成立专门的内部审查部门,对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进行监督,严格控制核心工作人员以及平台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定期对管理层的基本情况进行披露,对违规情况进行查处并公示。

“浙里投”面向个人投资者设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面向机构投资者又建立了私募债券业务管理办法,并在平台公布了股权交易规则以及权益产品交易业务规定等业务规则,从制度上保证了业务的规范运作。同时,出于公司的自我监督和修复,浙里投开设了自己的合规部门,聘请了多名证券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审核人员为安全投资保驾护航,同时,对于每一个登陆“浙里投”的项目,平台都要备案审查,专业审核,并对其进行复查和总结,这对其他网络融资平台的自我规范和完善提供了参考。

(二)防范借款人所带来的风险

1.提高准入门槛。提高借款人准入门槛,对个体借款人的个人背景、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对企业机构借款人的企业基本信息、还款能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审核备案,并参考供应链金融的信贷方法,分析该企业利益相关者信息进行贷款额度预估,同时提高相关内容的审核标准,建立借款人专属档案,定期进行二次审核以及评级调整。

2.利率与风险相互协调。由于借款人的状况不同将导致不同的贷款利率,此时必须建立量化分析模型,通过对借款人的财务指标的评估情况进行贷款匹配,达到利率与风险相互协调的局面。由于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四倍以上的贷款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建议抵制高利率的收益诱惑,拒绝部分违约风险比较高的借款人的借款请求,以保C资金的安全性

“浙里投”就为不同投资需求的投资者提供不同投资期限、不同风险收益的各类债券及权益类产品。

3.第三方推荐与担保。通过对现有网络借贷平台的研究可以发现,大部分借款人缺少所需的还款能力,同时没有第三方进行信用担保,建议引入第三方推荐与担保体系。对于借款人的准入可以由第三方进行信用推荐,由此可简化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并且可适当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以及贷款额度。在贷款时可以由第三方进行信用担保,由此提高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流程,降低相关质押物的价值。如果情况允许,可以对贷款进行投保,降低借款人违约对平台的影响,同时可以将保单权益质押银行以保障平台的资金流动性。

“浙里投”在推荐人制度上也有自己独到的处理办法。推荐人制度一方面对平台的风险进行了隔离,同时也为项目方进行了“增信”,由于股权众筹项目多为新设项目,市场留痕较少,投资者很难通过新设主体的历史业绩来进行投资决策,不利于投融资活动的促成。为了加快市场信誉的建立,项目发起人往往会通过第三方增信的方式促成交易。在“浙里投”平台,项目发起人需聘请中心认可的推荐人对项目进行推荐备案,这种“外部增信”的制度安排有效降低了项目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资金募集成功的可能性。

4.集中化与分散化相结合。在选择借款人的时候可以将集中和分散相结合,通过对某一特定行业集中贷款,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对行业的了解,提高风险预估的准确性,但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对平台造成的影响。在选择借款人的时候要注意分散风险,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要增加借款人的行业来源,对各行业以及各位借款人设立贷款额度和贷款警戒线,在缓解行业风险的同时降低单个个体违约对平台的影响力度

5.防范贷款人带来的风险。贷款人所带来的风险同样不能忽视。如果贷款人资金来源不明,则很有可能对整个利益链上的主体产生影响。网贷平台应积极寻求政府职能部门帮助,核查贷款人资金来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监管和审核的漏洞进行违法的洗钱活动。

资金流稳定性是网贷平台的正常运营的基础。部分个人投资者可能对投资没有明确规划,可引入机构投资者以提高资金流稳定性。

“浙里投”围绕提高资金流的稳定性,特别设立了“转让专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格投资者购买的投资产品可在转让专区进行转让,满足合格投资者对资产的流动性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缓解了贷款人的流动性收紧对平台以及借款人的影响。

四、总结

对P2P网贷平台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金融产物,P2P平台的未来市场不可估量,正因如此,对于他现存的一些问题才更值得我们去研究。总的来说,P2P平台存在的最大问题还是有效监管体系的缺失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风险问题。目前的P2P市场过于零散且随意,没有规矩也成不了方圆。国家也不是不想去规范管理,只是问题的发现与改进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努力,如何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系,提高平台可靠性,增强公众信赖度是P2P的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在这里,我们粗略地提出了四点改善建议:1.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以提高平台可靠性,获得公众信任;2.建立资金管控跟踪机制,将平台资金透明化,避免损公肥私的现象出现;3.建立有效的自我修缮机制,增强平台的灵活性迅速把控各种意外的出现;4.建立起三方推荐担保体系,通过第三方担保人的出现,以信任捆绑信任,全面提高平台的稳定性以及降低各类风险。

无论如何,我们绝对看好P2P平台在未来金融市场上的走势,在互联网金融下,网络融资平台的普及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于晓虹.基于随机森林的P2P网贷信用风险评价、预警与实证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16.

[2]董裕平.P2P网贷风险防范.中国金融.2016.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7)

一、引言

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引入互联网技术,从而产生了许多新型的经营方式。自2013年金融开始结合互联网,到今天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仅经过了短短几年时间。如今,基于互联网的金融网贷平台风头正劲,其中P2P模式是网贷平台主要运行模式,吸引了较多中小金融投资者。

方便高效的金融收益同时带来了较高的运行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制度风险、操作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等。因此,我们需要就金融网贷中可能遭受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充分认知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的潜在风险,同时借助保险手段来分析如何管理金融网贷平台,进而实现在交易运行中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二、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P2P网贷

所谓P2P(peer to peer)网贷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借贷交易,是一种新型金融借贷模式,而金融网贷平台则是为平台用户提供交易渠道、交易联络以及支持服务等,从中抽取借贷交易服务费以及相应手续等费用以盈利运转的中介机构。

在网贷平台上进行借贷交易,流程相对简单:首先,用户需在借贷平台中注册账户,提供个人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号等;其次,需要借贷人借贷金额、能提供的利息、使用期限等;再次,投资者通过评估借贷信息,选择可接受的借贷交易进行投标;最后,通过借贷人进行选择,完成借贷交易。

三、互联网金融网贷中的风险问题

我们需要看到,目前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运行模式尚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各方面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在探讨如何有效控制和规避网贷平台潜在风险前,必须先分析目前P2P借贷平台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制度风险――法律监管与保险保障缺失

目前,我国相关的互联网金融网贷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相关部门监管制度、监管职责不够明确,与此同时,各参与主体对维护互联网金融借贷的保险保障制度认知不够充分。

对于投资者来说,所依靠的仅仅是网页,投资者所能做的只是通过比较各网贷平台的收费高低、各资金需求者提供的利率高低,然后做出决策。一旦发生问题,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投资者的利益将无从维护,必将面临极大损失;对于网贷平台而言,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为了在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各平台不得不实施多种营销手段,例如打价格战,降低门槛等。这必然导致无法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筛选以及保护,进而大大增加投资者利益受损风险。同样,一旦发生损失,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且风险事前未通过保险进行有效转移,平台自身又没有完善的应对措施与善后能力,严重情况下只能面临倒闭。

2.操作风险――参与人员专业能力欠缺

现实情况中,在互联网中进行金融交易,由于网贷平台投资者专业水平的良莠不齐,也会造成很大风险。对于个人来说,由于投资者可能没有较为专业的金融投资知识,也没有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于互联网上令人眼花缭乱的网贷平台,以及平台中各式各样的借款需求,投资者无法全面认知其本质与风险,只凭借所宣传的收益等来做出决策,其利益受损的风险必将大大增加。

另一方面,对于网贷平台经营者来说,由于竞争激烈,可能没有充足的资金去聘请专业人士,或对现有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那么由其构建的平台受技术手段与专业水平所限,将非常易受不法分子恶意攻击,对参与主体利益造成损失。实际操作中较为常见的是平台用户的个人隐私和账户信息泄露,以及不法分子利用内部用户信息参与借贷交易等问题。

3.信息风险――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有着网络虚拟性的属性特点,较易参与的同时,带来的是用户资料认证缺乏权威性和完整性等问题,因此造成了在借贷交易中借贷人和投资者双方存在着信息获取不对称的情况,进一步增加了违约和信用风险。正如前文提到的,对于投资者来说,面对的仅仅只是网页,上面仅能获取由借款人自行提供的有限信息,且可能还未经过网贷平台进行严格的信息审核,这样一来投资者利益受损风险就会大大增加。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更快速、更高效等优点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各种问题,例如真实性无法得到确切保证、无法通过法律进行全面约束、用户信用不能完全确认等。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与经济都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需要进行更多的风险研究和分析,为了保护金融网贷模式的发展与保证网贷平台投资者的利益,需要提出根本的解决方法,对上述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四、从保险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进行风险控制的方法和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

通过保险的视角建立互联网金融有效的监管、资产保护以及金融运营安全等制度,引入保险机制防范金融网贷平台经营者的“不作为”行为,以及建立严格的违反法规惩罚机制,从而有效地解决金融网贷平台运营安全问题,保护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互联网平台易受网络攻击等现实问题。例如在对网贷平台实行标准完善的准入审查以及营业登记制度的同时,要求网贷平台为投资者投保账户安全险、为借款人投保人身安全险、为担保标的提供财产保险保障等,以备当遇到平台用户因为各种潜在风险而遭受损失时,保险可以最大程度上为用户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当然,也要视实际情况通过惩罚机制对网贷平台进行相应惩处。

我们希望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互联网金融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为其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对互联网借贷平台进行风险管控,以期能够在网贷平台遭遇风险时提供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帮助其度过难关,确保网贷平台顺利经营与运行,进而获得健康且长足的发展。

2.提高人员素质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整体素养和专业能力不高,在应对市场风险、交易纠纷、互联网技术、知识等各方面还有较大不足,亟需提高整体从业人员的素养和能力。同时,还需要加强行业资格认证制度,促使从业人员积极学习,不仅是金融知识,还需要学习互联网知识、保险知识,提高对风险认知、评估、防范和规避的综合能力。此外,建议为平台的参与人员特别是高管投保职业责任险,为投资者的利益提供多重保障。

对于平台用户来说,应自觉通过各种渠道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互联网网贷平台在接受用户投资之前,也应由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风险提示工作,确保用户知悉投资的风险种类、发生概率以及后果,确保用户对于投资风险形成正确、全面的认识。

3.引入第三方保险平台

我国在“金融稳定报告”中提到将会选择合适时间颁布“存款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在金融机构倒闭时需要向存款持有人给予资金支持来保障存款人应有的利益和机构的名誉,通过保险手段有效保证我国金融系统稳定运行。根据这种思路,可以将保险制度运用到互联网P2P借贷模式中,将网贷平台、平台用户以及保险机制三者结合起来,从保险的角度对网贷平台投资者的资金进行风险控制。

在互联网网贷平台中,可以引进第三方保险公司,平台投资者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选择自动投保,当出现借贷人违约的情况时,通过保险公司核查,投资者可以获得相应赔偿,此外还可授权保险平台催收债务。通过第三方的形式既能为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保障,同时保险公司通过追回贷款和服务费等获取利益,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借款人逾期不还的现象,维护平台的运行安全。

五、结束语

在互联网全面深入人民生活的二十一世纪,互联网金融行业应该抓住时机,积极谋求发展。此外,互联网金融行业应结合多方面手段以营造健康良好的行业环境,通过互联网金融与保险的结合,发挥保险对网贷平台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特点,从而改善和提高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防范与应对风险的能力,促进我国金融行业全方位、多层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蔡瑞媛. 互联网金融P2P信贷模式的特征及风险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

[2]赵刚. 我国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及风险评估研究[D].南京邮电大学,2015.

[3]唐正伟. 互联网金融风险影响因素及其防范机制研究[D].浙江财经大学,2015.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8)

二、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概述

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主要是指一些非金融机构建立,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金融方面资源整合、信息交流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利用网络技术开展金融业务,不仅大幅度提高了交易量和交易速度,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复杂程度,更重要的是可以使得交易各方更加有效地获取产品信息,促成了买卖双方以及第三方的三赢局面。

三、我国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业务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提供统一的第三方应用接口连接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和客户,通过端口整合,使得交易双方快捷地在网上完成支付交易。其盈利模式主要是收取支付服务费或者收取销售佣金等。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中网购、航空客票等支付领域贡献度较大,行业格局基本划定;而在互联网金融借贷、物流、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等领域,目前涉及的较少,未来发展空间较大。

(二)服务型第三方平台

服务型第三方平台是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中数量最多,业务类型最广泛的业务模式。

1.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是指在借助于网络借贷平台,资金需求方不需要抵押和第三者担保的贷款者与银行或者第三方机构之间的一种借贷。网络信贷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交易双方都是个人的P2P借贷平台,另一种是企业对个人的借贷,称为B2C贷款或非P2P网络小额贷款平台。

(1)P2P借贷平台,其中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是指为个人与个人提供借贷中介服务的平台。其盈利模式主要是根据借款比例收取一定的佣金。提供小额贷款,还款期限相对银行较长。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特别是在李克强总理倡导的大众创业的背景下,P2P借贷平台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和金融问题,目前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2)非P2P的第三方网络借贷平台是由网站和银行合作的信息交互平台,由第三方网站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筛选后提供给银行,最后由银行决定是否贷款。在国内比较典型的有“数银在线”、“阿里小额贷款”、京东商城的供应链金融等。其盈利模式主要是收取服务费或是促进产业生态链的完善。目前这类平台中发展潜力最大的是供应链金融。电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来整合供应链上企业的交易信息、交易资金、物流监控等信息资源给予供应商一定的贷款,从而解决其在金融业务、降低风险方面遇到的困境,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众筹融资平台。互联网众筹融资,即一些小型的创业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向多数网友募集项目资金共同完成一个项目的融资模式。众筹平台的盈利模式是从募资成功项目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然而,中国目前的互联网众筹融资平台的现状并不成功,原因主要是:一是募捐这种欧美的文化和习惯差异造成的水土不服;二是众筹平台的非法集资问题让人信任度下降;三是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重不足,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创业和法制环境。

3.金融资讯平台。在互联网时代,用户早已改变被动接受信息的模式,开始按照自己的需求和喜好在互联网上寻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信息服务。国内较为知名的第三方网络信息平台有东方财富网、和讯网等,涉及财经、股票、基金、期货、债券、外汇、银行和保险等金融信息,另外有锐思数据库、Wind数据库等,为用户提供了数据统计、整理和查询的专业性服务。信息化是促进金融创新、推动金融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强大的资本市场需要有与之匹配的金融信息服务体系。

四、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创化的国际经验

(一)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创化的典型

美国的Paypal等支付第三方机构的业务延伸到了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利用交易信息为客户提供供应链增值服务等领域的拓展。美国的P2P平台是通过出售收益权凭证来进行放贷的,受证券法约束。美国的金融信息服务发展起步早,发展相对成熟,金融机构一般都是与其他第三方的金融信息提供商合作,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金融信息服务,已经形成了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如全球金融数据库(The Global Financial Database)、证券数据库(Big Charts)、彭博等,信息服务完善,使得互联网金融得以形成一个良性的流程和环境。

英国的P2P网络贷款公司――Zopa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原因在于首先英国专业的行业协会在其监管过程中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其次,英国只设金融监管局(FSA)负责所有金融监管。简单的监管架构提高效率。与美国一样,英国征信体系完善,信息服务完全市场化运作,因此可提供大量可靠真实的数据信息,借贷平台可以较好地进行信用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调整借贷金额和利率等。

法国的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正在深刻的改变着法国金融服务业的内涵和格局在信用业务领域,法国的众筹虽然起步的比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十分快。法国众筹业的成功取决于在法国各类创新都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引导和支持;其二,法国在线理财业务的发展也比较理性,实现利率市场化。第三,法国发达的金融市场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来满足其投资需求。

(二)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创化的经验总结

从国际上一些国家的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模式上来看,他们的成功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一是英美德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我国,监管力度大同时利率市场化,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二是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健康发展依托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披露体系。较高高的进入门槛、严格的审批程序,完善的披露体系能使消费者尽可能发现潜在的风险,避免欺骗或者商家误导情况的发生。

三是政府和企业对于数据分析的重视程度高,不仅通过数据的分析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可以作为风险防范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依据。

五、我国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发展的问题分析

(一)大量平台业务模式雷同

第三方支付应用、P2P借贷平台等领域竞争度高,但是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形成的特色业务和模式较少,为在平台竞争中获取客户,企业通常采取价格战,造成恶性竞争,如P2P借贷平台的利率战、广告战等,花费巨大,却没有核心的竞争力。平台的盈利模式和业务模式区别不大,没有形成各自特色业务,同样也无法形成有效的客户资源。

(二)平台资金的安全系数低

目前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行业准入门槛没有相关规定限制,特别是资金门槛。平台内资金和出借人的账户资金不完全分离,集聚的资金池产生了巨大的风险,造成了一些平台经营者携款潜逃,或是非法集资等。另外,由于信用管理信息体系不健全,疏忽了信息真实性的核查,导致大量虚假借款信息。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发展落后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金融业务经营机构本身就是收集甚至生产信息,但是不对外销售信息,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金融业已经进入软件时代和服务至上的时代。相对于国外金融信息的产业化发展,出现了各种应用广泛的金融信息数据库,我国目前类似的第三方金融数据库和数据分析机构少,提供的数据种类少,发展受到限制。

(四)用户信息安全得不到切实保护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种平台的用户相互共享将是未来的数据应用的必然发展趋势。随着现今大量的数据增长,如果将个人信用和账户信息公开化,存在的风险是很大的。近几年,许多行业,包括金融行业的数据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泄密。这些事件都凸显出大数据时代,数据应由户中数据管理安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六、当前促进我国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相关业务的创新和延伸

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应采取差异化市场策略,利用大数据资源和便利的网络渠道发展线下市场、跨境金融、支付以及传统金融产品营销、创新、客户资产管理等领域。业务模式通过整合平台优势资源为客户提供综合的解决方案;随着用户和交易规模的持续增长,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掌握了大量用户金融服务、信用、交易信息,由此产生的大量的大数据,开始拓展多种衍生的创新业务,提升资金流转效率,也可对客户信用水平及核心诉求实时把控,、不断拓展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的盈利业务模式。

(二)P2P网贷平台资金应交由第三方托管

P2P平台的倒闭卷款潮,使得P2P平台资金的第三方托管管理成为必然趋势。银行或金融机构应承担单独的托管职能,实现资金流动监控和保管,而平台负责管理交易过程。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金管理权和交易权的分离,资金的划拨和调用都需要相应完整真实的凭证、信用资料等,托管方起到了监管审核的作用,保证了资金使用的程序化和资金整体的安全性。P2P网贷平台应将主要的业务集中于加大信用资料真实性和风险性的把控和审核的力度,国家层面上,相对应的信用数据统一整合和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将会对于风险防控和网贷平台的发展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开发“电商+P2P”联合的模式创新

供应链金融未来将会在包括在银行和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业务中都将会有更大规模的发展。电商在数据和客户上的优势保证了其在供应链金融中将会占主导地位和主要份额。如果将拥有优质客户资源和大数据的电商平台和拥有资金投资需求客户的P2P平台二者的相互融合、合作,电商的上下游产业链资源丰富,货品及交易过程均透明化可见化,降低了借款的风险性。P2P平台可以解决整个信贷过程的资金来源问题,而电商可以提供优质的客户资源,同时降低了借贷风险。

(四)健全现有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9)

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已经逐渐普及到人们的生活当中。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它的出现促进了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但伴随着P2P网络借贷平台给社会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新局面,P2P网络借贷还存在着极大的风险,P2P 网络借贷平台出借人逾期、破产、还款率过高投资人携款而逃等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对人们的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所以为了确保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正常运行,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显得至关重要。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简析

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就是person-to perpon,是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作模式主要是借助中间服务平台,服务于有融资贷款以及投资理财的双方客户,为他们提供信息价值认定、信息流通交互和相关促成交易等等。

P2P网络借贷的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线上,另一种是线下。P2P网络借贷的线上服务方式:借款人实现自助式借款,借款人可以自己在互联网上借款金额、借款利息、还款时间以及还款方式等等借款信息。然后出借人依据借款人的借款信息,确定借出金额,如此就实现了自助式借贷方式。P2P网络借贷的线下服务方式:借款人把自己借款的金额、借款抵押物信息、借款目的以及还款时间等等借款信息提交给平台运营商作为融资申请。然后出借人根据平台运营商提供的借款信息来实施自己的出借行为,如果资金的借贷双方配对完成,借款人和出借人就运营商的协助下签署相关借贷协议,并完成借贷手续办理。

二、我国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制度问题

P2P网络借贷服务行业的产生是金融行业发展的需求,如今随着网络借贷平台的不断发展扩大,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P2P网络借贷平台未来将发展成为人们理财的重要方式渠道。

第一,P2P网络借贷相应的法律制度如今存在着一定的空白和滞后性。随着P2P网络借贷平台规模的日益扩大化,为很大融资方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同时也是我国很多高资产净值客户的重要理财方式。P2P网络借贷服务行业属于一个新兴行业,P2P网络借贷平台和传统金融之间存在的区别和差距使得以往的金融法规不能很好的适应于P2P网络借贷平台。导致在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崛起的同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宝航护驾,如对于非法集资范畴的限定以及对资金沉淀的管理等等都缺少相应的规范制度。

第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基础设施有待完善。P2P网络借贷的基础设施仍旧处于很薄弱的状态,安全防范能力不足。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交易模式是以P2P为依据的,不完善的交易机制容易导致出资人信用评级误差,引起坏账,一个合理的交易机制可以有效的避免出现风险点。P2P网络借贷平台较低的运营成本和较低的借贷标准造成了网站安全系数较低的局面,所以说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完善的安全防范技术再加上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这就成为P2P网络借贷平台进一步发展的阻力。

第三,缺乏监管,缺乏自律性。P2P网络借贷由于操作简便得到很大中小企业的青睐,通过P2P网络借贷可以很容易的解决了企业对资金的临时性需求。但有很多个人以及单位机构以高息揽储放贷的方式以赚得利息差,而且数额巨大,这就使P2P网络借贷中的借贷关系处于一个严重的恶性循环状态。而且应用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大量消费者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所以说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三、P2P网络借贷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监管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如今已发展到一定的活跃阶段,但仍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对其进行监管。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的一个创新,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监管也和金融业务有了一定联系,因此相应法律制度的监管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

(一)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

对互联网金融法相应律制度的完善要以金融行为的安全性和互联网金融的便利性为主要依据。P2P网络借贷形式能不能得到更长远的发展,关键因素在于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技术手段。互联网金融领域并非出于静态,而是一直出于动态,目前P2P网络借贷还只是出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发展规模相对来说都还有限,网络借贷领域存在的风险也就不是特别明显,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的规模也将逐渐扩大,那么对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力的要求就越来越高。需要退出相应的监管制度,把网络借贷定位成金融体系在信息时代的有益补充,为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客户资金遭非法挪用,可以规定由第三方沉来执行对沉淀资金的管理。

金融本身就是收益和风险共存的结合体,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相关法律的出台要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以免太生硬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所以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的立足点要有适度的放松,以免扼制金融创新的形势。在通过发法律制度进行监管的时候,中心工作放在实效考察检验金融创新的现实风险和收益方面,在防范金融危机中要及时做好防范措施。相关法律制度要立足于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对每个金融消费者都要以平等态度对待,出台一系列较完整的禁止泄露消费者隐私、定期信息披露等等法律制度。

(二)扩大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设施建设

P2P网络借贷平台稳定、安全的运营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问题,金融和互联网一样立足于数据和信息技术,可以在有效的结合中发展,相互借鉴并彼此发展完善,以数据库为基础,建立风险识别模式,以数据为核心依据,借助数据库存在的优势,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和监管体系。

经营数据和客户是金融机构定制化服务和风险分析的基础,是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中,征信系统可以积极融入到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中,更广泛的累积客户行为数据和在线交易,在确保金融消费者利益和不违法监管规定的情况下应用互联网在线联网核查及客户税务、工商、信用数据在线共享等技术,把技术手段作为提高监管效率的主要支撑,以便很好的实现传统的金融服务下的客户信用身份识别,并且在线完成开户及各项交易流程。另外提升客户数据价值以便给资信评级提供参考。加大社会信用共享体制的覆盖范围,失信人的失信社会成本要,建立黑名单公示和征信共享制度,对于出现的逃债及违约失信行为要通过舆论和司法等多种力量来进行严惩。

(三)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其服务的多样性帮助广大借款客户各种各样的融资需求,满足了不同程度风险偏好客户的理财需求,给客户提供了资源对接以及企业管理咨询等等增值服务。这些风险本来就是P2P网络借贷需要承担的,而相关的监管制度也需要对其进行不断优化,以便实现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竞争力。

如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客户资金和信息盗取以及圈钱诈骗现象也越来越多,金融消费者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工作也要进一步完善。此时建议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监管机构,对消费者利益要有优先保护。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对金融企业的风险偏好也要有一定的掌握。在相关的制度监管方面,加强完善金融行为主体的合法性等等在监管上的处于空白区域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把金融办转化为合法化的监管机构,这样可以更好的和工商、海关、税务和银行等实现数据互换与数据共享,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与验证方式要创新出更先进的技术手段。为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安全运营,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整体框架要做进一步完善,明确由第三方托来管理沉淀资金。

(四)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金融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离不开严格风险管控的体系制度以及行业人员良好的操守规范。传统金融服务的发展离不开相关的内控机制,同样,内控机制也将成为互联网金融服务风险控制的核心。互联网金融属于一个典型的服务行业,对金融服务的品质性有着具体体现,所以金融行业应有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是从业人员的必备素质。P2P网络借贷平台要实现自身快速发展,需要及时的发现需求变化,不断的创新产品,整体上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要以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职业能力、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意识的提高,以便树立良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形象,进一步促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快速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10)

继余额宝之后,阿里巴巴推出了又一重磅理财平台――招财宝。由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投资设立的上海招财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今年4月10日上线运营。

悄然上线4个月余以来,招财宝平台的交易总规模已经突破110亿元。这是袁雷鸣代表招财宝第一次公开露面。袁雷鸣指出,招财宝与余额宝相比,有着更高的收益,定期理财,但又可随时变现,可解决更多年轻人的需要。而且,招财宝能为10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一个开放的投融资交易平台。

余额宝重新定义了活期现金的管理方式后,雪藏后的招财宝出山,要重新定义互联网金融时代定期理财的体验。

活期化的定期理财

这一次,招财宝做好了准备面向更多的年轻人。

很多年轻人没有时间且不擅理财。此前,由于传统的定期理财模式最大的不足是产品到期前没法赎回,或者一些产品类型如定期存款需提前支取的话,收益率就直接降成了活期。招财宝平台产品经理施宏斌说,经过他们调研发现,因为害怕流动性风险,有超过30%的用户连银行定期利息是多少都不知道,如今30岁左右的年轻人中,从来没有过一年期以上定期理财经历的用户超过50%,“而投资到定期产品当中的比例更是不到10%”。所以,也有不少年轻人为了灵活使用资金又可理财,将大部分现金放在了余额宝账户中。

可慢慢的,用户发现,余额宝的收益率也是逐步在下降的。2014年春节前,余额宝收益一路上扬,一度接近7%,但节后至今,收益却越来越少,很快就跌破了6%、5%,甚至接近了4%。

事实上,余额宝的收益是与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市场资金紧张程度密切相关的。市场资金宽松了,拆借利率自然就下降了。那么,除了余额宝还有其他选择吗?理财通、增值宝、全额宝等各类“宝宝”们云集在这个市场,能不能把定期理财活期化,有没有这样的产品?

于是,可随时变现的高收益理财平台招财宝来了。余额宝为一亿多名用户重新定义了活期现金管理方式,兄弟项目招财宝则将目标锁定在无忧定期理财的互联网金融创新。

招财宝是余额宝的绝佳补充。“变现”是招财宝推出的核心主打功能,不打折的流动性是最大亮点。袁雷鸣指出,用户在招财宝购买了高收益定期理财产品后,中间可以变现,快速获得现金使用,且原产品收益率完全保持不变,仅需向平台支付按交易金额乘以千分之二的手续费,财富召之即来。

施宏斌介绍,作为招财宝主要的平台功能,变现只需要“一键”10秒钟即可完成。

用户点“变现”后,保险公司迅速进行风险评估,招财宝的整个交易系统会从投资者里寻找符合其借款需求的投资者,撮合交易,自动下单,通过支付宝结算服务,把资金转到余额宝。阿里背后的云计算和大数据两大工程支持着整个过程,“其实背后很复杂,但对于用户来说可以感受到的就是等待10秒钟,钱就可能到你账上了。”施宏斌说。

活期化的定期理财,变现,就是这么简单。

投融资开放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招财宝的“野心”更大。

招财宝CEO袁雷鸣表示,尽管招财宝和余额宝一样均隶属于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旗下,但招财宝则致力于成为一个撮合投融资交易的开放平台。余额宝只是一款理财产品,与余额宝的“非战略产品”的定位相比,招财宝有着更大的目标。

搭建一个开放的投融资交易平台,为10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是袁雷鸣首次对外披露的招财宝的战略规划。

据悉,现在,招财宝平台可供用户购买的产品主要有三类,包括基金产品、保险产品(主要为万能险)和借款类产品,期限通常在3个月到3年不等,预期年化收益率在5.4%~6.9%之间。其中,借款类产品包括中小企业贷和个人贷。中小企业贷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产品,个人贷则是招财宝平台的新产品,帮助投资者转让在招财宝平台上购买的金融产品。

招财宝是没有资金池的。他们秉承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情,具备相应风险识别、风险定价、有相应风险承担能力的金融机构来做中间的信用中介,来承担相应的投融资中间带来的风险。在袁雷鸣看来,这也是其与普通的P2P网站最大的不同。

当然,眼下,要购买招财宝,还不是说买就能买的。记者进入淘宝理财页面,登录进去,发现其产品已经售罄,招财宝平台上的产品已经供不应求。据了解,截至目前,在招财宝平台购买理财产品的用户人次超过50万,大概有40多家金融机构与招财宝平成对接,还有100余家金融机构在排队等待接入。招财宝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届时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解决供不应求的问题。招财宝也需要时间,未来也可能推出独立的网站和App。

互联网金融平台篇(11)

中小型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中小型企业以小额贷款为发展动力。近几年,人力资源价值和生产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与拥有丰厚发展资金的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仍存在着发展资金周转困难以及小额贷款需求不断增加的现状。由于很多小企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贷款额相对较小,实际市场中小额贷款很难满足现代市场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导致小额贷款处于供不应求。

(二)互联网金融优势

目前,很多电商大型企业不断从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危机中获取丰厚的利润,在实际发展建设过程中,电商利用其本身具备的各种优势,有效处理了贷款信息不对称、风险大、贷款程序复杂以及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第一,电商金融必须在公开的电脑平台上注册商户,在很大程度上减小了贷款的风险;第二,电商以第三方支付为主要交易形式,有助于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二、基于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参与要素

(一)大数据

笔者对大数据的来源做了以下总结:第一,电商平台自身具有非常大的数据优势,其主要数据来源于对上下有交易、物流数据、认证信息以及近期交易动态的处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电商平台将自身的数据优势发挥到最大,形成交易业务中的主要数据;第二,资金需求方准备提交贷款申请之前,必须保障各类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将公司内部各种信息准时提交;第三,为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必须采取措施增强数据的维度,强化数据风险控制。

(二)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是维持互联网金融行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在利用大量数据担保行业资金需求的同时,还要监督各项运作资金的流转情况,为互联网行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动力保障。

(三)资金需求方和提供方

资金需求方和提供方是基于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要参与要素。资金需求方主要有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消费者、第三方网店和产品运输商等。资金提供方的来源有以下类型:第一,电商平台借助自身发展实力提供的资金;第二,电商平台为银行机构作担保的同时,银行机构提供的资金;第三,电商平台作为信贷平台市场的同时,由投资者和资金需求方提供的资金。

三、基于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探究

(一)消费者信贷

消费者信贷是指以电商平台为依据,通过存储的数据对消费着的日常消费状况进行分析的过程。消费者信贷过程会限制消费者的信用支付额度,消费者以电商平台为依据进行消费的过程中可以利用自身的信用额度购买自己想要的物品,资金提供方是信用额度的支付者,消费者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还清所有的支付款目。下图1是消费者信用支付流程。电商平台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还会向信用支付单位收取服务费,这种支付模式与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信用卡模式相似,以电商平台生成的平台为主要消费场所。

图1:消费者信贷支付流程

(二)中小企业贷款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适当资金需求方处于资金匮乏时期,需要以第三方为依托进行贷款缓解资金流通困难的现状。信用贷款以在电商平台上积累的信用度为依据,改变了传统以实物为低压的贷款模式,电商平台为其提供担保后即可获得贷款。信用贷款的参与对象有很多种,以参与对象为依据,信用贷款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

1.1自主B2C平台

自主B2C平台即供应商信用贷款,该平台所有的货品均来自平台货物供应商,在以电子商务网站为依据,将该平台内所有的物品按照实际价格售出。供应商在提供货物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存储大量交易信息,凭借交易信息产生的交易信用既可以作为后期贷款的依据。自主B2C的供应商信用贷款流程如下图2所示。

图2:自主B2C的供应商信用贷款流程图

1.2销售平台式电商

销售平台式电商以第三方网店信用贷款为主,实际生活中常见的有淘宝网,该平台与自主B2C平台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以提供B2C和C2C的平台服务。第三方网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以电商平台为依据,交易过程中积累的交易信息会动转化成交易信用,第三方网点即可凭借交易信用申请贷款。销售平台式电商的第三方网点信用贷款流程如下图3所示。

图3:销售平台式电商的第三方网点信用贷款流程

1.3B2B平台

实际生活中常见的B2B平台以阿里巴巴为主,在实际运营过程中,B2B电商平台上的企业在购买产品和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会积累大量交易信息,系统会自动将存储的交易信息转化为交易信用,B2B平台上的企业即可拼接交易信用申请贷款。B2B平台会员企业信用贷款流程如下图3所示。

图:B2B平台会员企业信用贷款流程

2、应收帐融资

应收账融资是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第三方需要贷款,必须以实际交易过程中积累的信用度为依据,向资金提供方提出贷款申请。常见的应收帐融资形式主要有自主B2C平台,及实际运作过程中的供应链贷款和以第三方网网点为平台的订单贷款。

(三)电商金融的风险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