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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2 16:19:47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1)

问题二,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表示的意思是按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小于不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 补提折旧。当按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大于不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时,又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转回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可以采用固定资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来处理。 其中的固定资产成本是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时,先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也就是本文所说的固定资产成本,然后比较固定 资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如果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则该固定资产期末按可收回金额计价;如果成本低于可收回金额,则该固定资产按成本计价。在遵循这一原则的前提下 ,转回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 值,补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具体做法是:

第一步冲销上次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二步调整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后,由于固定资产的价值、预计净残值以及使用寿命都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与减值前计提的折旧额不一样。如果减值后的折旧额小于减值前的折旧额,应补提少提的折旧额;如果减值后的折旧额大于减值前的折旧额,则应冲减多提的折旧额。

第三步计提减值准备。经过上述两项处理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恢复到不考 虑减值因素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也就是固定资产的成本。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等于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时,按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该固定资产按成本计价,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时,该固定资产按可收回金额计价,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固定资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甲公司20×1年12月25日购置一台生产设备,价值13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8年 ,预计净残值6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5年12月31日,公司在检查时发现该设备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280.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401.7万元。20×7年12月37日 ,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对公司产生有利,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60万元,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化。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相关税费。

转回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如下。

1.冲销20×5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 401.7万元。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17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17000

2.调整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

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300 - 65)÷8 = 154.375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280.8 - 65)÷4 = 53.95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53.95万元小于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54.375万元,所以应补提少提的折旧额。

20×6年、20×7年因为减值少提的折旧额为(154.375 - 53.95)×2 = 200.85万元。

借:制造费用 2008500

贷:累计折旧 2008500

3.计提减值准备。

20×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成本为:1300 - (1300 - 65)÷8×6 = 373.75万元。

经过上述两项处理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恢复到不考虑减值因素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也就是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373.75万元小于可收回金额560万元,所以该固定资产应按成本计价,也就是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确定的固定资 产账面净值计价,因此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乙公司20×1年12月25日购置一台生产设备,价值13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 ,预计净残值6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5年12月31日,公司在检查时发现该设备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58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21万元,估计该设备尚可使用4 年,预计净残值不变。20×7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对公司产生有利,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 480万元,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化。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相关税费。

转回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如下:

1.转回20×5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221万元。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1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10000

2.调整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

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300 - 65)÷10 = 123.5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585 - 65)÷4 = 130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130万元大于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23.5万元,所以应冲减多提的折旧额。

20×6年、20×7年因减值多提的折旧额为(130 - 123.5)×2 = 13万元。

借:累计折旧 130000

贷:制造费用 130000

3.计提减值准备。

20×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成本为:1300-(1300-65)÷10×6 = 559万元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2)

2006年2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下称新准则)是在原2002年固定资产准则基础上,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后制定的。新准则的颁布,对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新固定资产准则首先确定了其适用范围,指出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不适用本准则,然后重点规范以下问题:

1.固定资产确认。企业将一项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需要满足两项标准,一是符合定义,二是符合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定义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确认条件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一项综合性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特点,或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而不应作为一项固定资产确认。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本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不同取得方式有其实际成本计量的具体标准,固定资产准则涉及以下确认:(1)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置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以一笔款项购人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符合资本化原则的借款费用应计人固定资产成本。(3)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主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支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有关准则执行。

3.弃置费用。针对某些特定行业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较高,要将其弃置费用折现构支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即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确认时,就把未来处置时的弃量费用计入资产价值,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

4.后续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新准则规定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后续计量。(1) 折旧范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 折旧及相关概念。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为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3) 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现值的概念。(4)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即: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5)变更时不需要追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有这些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二、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1.固定资产定义中未包括单位价值标准。原准则固定资产定义除“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和“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外,还包括“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标准。新准则没有列示这一标准。

2.强调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价必须公允。在对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价值确认上,原准则规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即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应使预计净残值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对当前会计实务影响不大。

4.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较高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5.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一致。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再像原准则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发生的后续支出若符合确认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这里只是表述方式的改变,对会计处理应该没有实质性影响。

6.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参考文献: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3)

一、金融资本形成特点及经济增长源泉分析

(一)金融资本形成特点

我国金融资本的形成,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速度,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变化两个方面。

1.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速度。资本形成主要由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而来,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加强对金融资本形成特点的研究,有助于更好的面对各类金融问题,降低风险对我国金融市场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速度的变化,我国固定资产规模逐渐得到拓展,从1978年到2010年,我国社会固定资产呈现出逐年倍增的增长趋势[1]。

2.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变化。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经济类型结构的变化,资金来源结构的变化以及城乡投资结构的变化三个方面。

首先在经济类型结构的变化方面,结合经济类型标准,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可以分为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和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2]。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增长,我国投资主体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我国国有经济在投资中的比例逐渐下降,而非国有经济投资比例逐渐增加。

其次在资金来源结构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流程和收入分配结构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当我国预算内投资经济呈现出理想状态的时候,非国有资金投资也会扩大,易于造成投资过热的问题;而当非国有资金投资减少的时候,则会出现总投资下降的情况。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的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企业自筹与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占比明显上升和财政预算内投资的逐渐减少,充分说明企业投资主体的地位逐步得到强化[3]。

最后在城乡投资结构变化这一方面,随着国家城乡一体化政策的深入实施,城镇和农村的居民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城镇投资和农村投资力度逐年上升,越来越发挥着与足轻重的效果。

(二)经济增长源泉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增长,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问题逐渐受到国内外研究学者的高度重视[4]。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生产总值逐渐倍增,年均实际增长率高达9.9%,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经济实体仍然没有受到较大冲击,呈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经济增长的源泉,主要来自于生产要素投入量的增加、生产率的提升等面。

二、金融资本形成促进经济增长的内在机制

金融资本形成促进经济增长的内在机制主要可以通过金融资本适度形成促进经济最优增长的理论逻辑,金融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最优状态的偏离及其恢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金融资本适度形成促进经济最优增长的理论逻辑

微观经济学认为生育价值的创造和视线信用支持的金融资本形成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但是宏观理念下,又该如何正确证实金融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针对于这种问题,可以首先给予一定的假设。首先假设经济是封闭状态下的,国民经济部门中只有金融部门和真实部门,其中真实部门中包含产业部门和商业部门。那么社会总资产可以分为真实资本和金融资本,各种资本之间可以通过竞争机制加以调节。其次可以假设经济结构和规模经济保持不变,资源流动性较高,资本和劳动力等呈现出最优配置状态,那么社会总产出则实际由社会总资本在金融部门与真实部门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进而得出生产函数:

Y=F[Kr,Kf]

s.t.Kr+Kf=K

在公式当中,Y代表着社会总产出,是真实资本,Kf代表着金融资本,K代表着社会总资本,规模经济不变的情况下,实际产出函数即为一次齐次函数,资本同质。

(二)金融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最优状态的偏离及其恢复

金融资本的适度形成,会使经济增长呈现出最优状态,但是这仅仅是一种理论假设。在实际的金融市场发展过程当中,也会由于各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性、信息的滞后性或者是各类决策的失误等问题,造成金融资本形成难合人意的情况。

基于不存在制度等意外冲击的影响下,金融资本和真实资本向合意比例的调整过程是通过社会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实现的。如果金融资本不足,那么就会造成金融部门发展滞后的问题,影响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以及金融市场中服务的质量。

与此同时,真实部门当中如果投资所形成的真实产品及服务难以达到既定收入水平的实际社会消费能力,那么也会造成真实产品以及服务价值下跌的问题,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收入,造成收入效应问题。消费者会因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降低消费支持,提升金融资产的投资力度。但是如果资本大量进入金融部门,也会使金融部门发展速度过快,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也会造成金融资产价值出现泡沫化或者膨胀化现象,金融资产价格将会与实际资本价值相互背离,不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泡沫经济形势由此逐渐发展而成。

在金融资本转移不会受到影响的基础上,真实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所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在技术水平以及规章制度等内容产生一定变化的时候,则需要结合这些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形成一个新的利润平均化模式,有效分配资本在各个部门之间的比例,达到资产的有效转移。金融资本的形成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需要结合资本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结合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情况,不断开创调节性的模式,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束语

金融资本的形成能够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需要加强对金融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的相关研究,在明确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速度,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变化等相关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借助金融资本适度的形成以及促进经济最优增长的理论逻辑,使我国金融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能够呈现出最优状态,降低金融资本发展轨道偏离等问题的发生几率,促进我国总体经济水平的快速、稳定发展。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4)

从实践角度看,长期以来我国推行的是“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直接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经济差距居高不下,以及东、中、西部区域差距持续扩大。因此,深入探索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农业资本投入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及其区域差异,深刻把握其内在规律,对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以及宏观国民经济包容性增长的实现,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长期以来,众多学者对资本投入的定义与估算方法存有争议。Hicks(1981)指出“:资本估算是经济学家交给统计学者们最困难的任务。”新古典理论认为,资本投入量为流量,变化不确定,很难具体核算,因此在实际研究中,一般采用资本存量来替代。目前,国际上广泛接受的基本方法是永续盘存法(PI-A),该理论在1951年由Goldsmith提出,其后被广泛应用于大多数的经合组织国家。Jorgenson(1967)根据最优资本积累假设推导出投资行为模型,并提出了资本租赁价格理论,拓展了PIA方法。贺菊煌(1992)根据历年积累额和积累指数,对我国1952~1990年间的资本存量进行了估算,但其“1964~1971年间与1971~1978年间的生产性资本平均增长率相等”的假设过于脱离实际。张军(2002)在此基础上顺延推算,得到1991~1998年的统计结果。Tang(1981)认为,1952年我国农业资本投入为129.9亿元,邹至庄(1993)将中国经济分为五个部门,认为1952年农业资本投入为450亿元,二者的估计结果差距较大。吴方卫(1999)估算我国1980年的农业资本存量为1177亿元,然后用永续盘存法估算了1981~1997年全国农业资本存量值。樊胜根等(2002)将中国划分为七个大区,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额对我国28个省份1978~1995年的农业资本存量进行了估计。郭玉清(2006)运用PIA法估算了农业的资本投入量,徐现祥、舒元(2007)等对分省农业资本投入量进行了尝试性估算。很显然,上述研究都将重点放在资本投入总量的估算上,农业资本投入的估算隐含在其中,鲜有分产业进行的估算,已有的分行业估算也主要集中于工业领域,专门对农业资本投入进行估算的文献较少,估算结果也有显著差异。以农业资本投入估算为基础,进而深入探索农业资本投入与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农业资本投入的估算及区域差异分析

沿用较为成熟的PIA方法,要测算中国的农业资本投入量,有四个关键变量,即基年资本投入量、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P、当年投资I的取舍以及折旧额或折旧,我们将分别对其进行讨论并给出测算结果。

(一)数据来源的简要说明

受统计数据的限制,已有估计农业资本投入的文献通常通过采取多个数据来源,或者是转而采取多种变量予以替代。显然,如果测算数据采取多种数据来源,一方面,需要将中国有关投资的数据进行大量细致而繁琐的分析和比较研究,小心的对待不同的数据来源中每一个统计指标所表示的范围和内容(徐现祥、舒元等,2007);另一方面,由于选取数据来源的渠道过于复杂,将直接降低农业资本投入测算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经过审慎的选择和比较,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96~2002》、《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2004》,2003~2006年的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统计年鉴各年。

(二)基年农业资本投入量的确定

在永续盘存的意义下,基期越早,基期资本投入量的估计误差对后续年份的影响越小。为了提供更为合理的农业资本投入测算数据,兼顾省际农业资本投入测算相关数据的可得性,我们最终将基年确定为1978年,并以1978年不变价进行测算。省际农业资本投入测算,首先要确定初始资本投入量。关于测算的典型尝试性探索主要体现在Tang(1981)、Chow(1993)、Chow&L(i2002)、Kui-WaiL(i2003)、张军(2003)、Chow(2006)以及CarstenA.Holz(2006)的研究中。由于研究假设、获取资料途径以及研究经验不同,农业初始资本投入测算存在较大差异。概括起来,对基期农业资本投入的测算主要有四种思路。

第一种思路是先测算出全国基期的资本投入量,然后再将测算总量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个产业中去(Chow,1993;宋海岩,2003)。值得指出的是,Chow对农业进行了测算,但如何具体分配到五个部门,文章并没有详细说明。第二种思路是在确定折旧率的基础上,运用基期固定资本形成总额除以某一个数值(含折旧率)从而确定基期的资本投入。例如,Hall&Jones(1999)运用127个国家的数据估计以1960年为基期的资本投入量时,所采用的公式为:K1960=I1960(/0.06+gI)。其中,K1960表示基期(1960)的资本投入,I1960表示1960年的投资,0.06为折旧率,gI为1960~1970年的投资几何平均增长率。第三种研究思路是将典型城市的资本投入与全国进行类比,比如张军(2003)在上海资本投入占全国资本投入比例、上海投资占全国总投资的比例和上海GDP占全国GDP的比例相当的假设下,对全国初始资本投入进行测算,遗憾的是对农业资本投入问题没有展开。第四种研究思路是依据私人信息的经验性研究,研究过程更为模糊(贺菊煌,1992;Chow,1993;唐志红,1999;王小鲁、樊纲,2000)。比如,王小鲁等称“根据反复推算将1952年全国资本投入设为16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研究多是围绕全国或工业资本投入展开,这就为农业资本投入的测算提供了经验借鉴。为了更加清晰的看出各研究之间存在的差异,我们将其归纳为表1。显而易见,上述测算结果间的差异非常大。经过反复比较,考虑对农业投资的分解比较困难,因此,本文采用Young(2002)和张军(2004)的做法,即通过对农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除以10%,作为农业资本投入的初始资本投入,为1047.03亿元。这种测算结果与Chow的测算扣除450亿元的土地资本后基本相似。经过验证,这种设置还是非常合适的。此外,许多学者也已经指出,随着时间序列的延长,基年投入量的测算对后续各年的影响会随着年度的增加而加速衰减。

(三)投资序列的确定

在计算每年的新增资本时,大多数研究者(陈宽,1988;Jefferson,1992、1995、2001;大琢启二郎,2000)采取进行一定扣除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数据(张军,2000),但扣除的理由均不相同。陈宽(1988)等是从总的固定资产中完全扣除职工住房投资,而Jefferson(2001)等则用样本企业的“生产用资本”来替代总的固定资本。大琢启二朗(2000)等在测算中国国有企业的资本时,也完全剔除了固定资产投资中的住宅投资这一项。显然,他们都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扣除。典型的研究比如王小鲁等(2000)认为,我国投资中存在相当大的浪费,直接采用固定资产投资将导致虚增的结果。他们用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乘以固定资产投资交付使用率,来计算1980年以前各年的固定资本形成,1980年以后的则直接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固定资产形成数据。Woo(1994)等人对陈宽等的研究结论提出了异议,认为要做剔除,也只能小心翼翼的做部分剔除,而不是完全予以剔除。Woo等人的实证研究结论有力地支持了他们的结论:如果不剔除“非生产性”的劳动与资本投入,TFP增长率的估计值为统计意义上显著的-4%;若剔除了“非生产性”投入,TFP增长率的增长率为-2%,且统计上不显著。另外一些学者(贺菊辉,1992;Chow,1993)则采用积累来表示新增资本,并采用“比例分配法”将总资本投入依次分配到各个部门,从而获得各个部门的资本投入,但比例的获得主要依据经验支持。张军等(2003)在细致比较了“积累额”、“生产性积累额”与“非生产性积累额”的前提下,认为用生产性积累额指标作为当年资本投入的增加比较合适,且可以有效地回避扣除与折旧问题。遗憾的是,1993年是我国统计核算体系发生转变的重要年度,也就是从1993年起,新的统计体系不再公布积累数据,直接导致用生产性积累额取代当年资本投入的做法无法实现。但是,张军等也发现,1993年后生产性积累的增速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保持一致的。因此,众多学者还是沿用了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是衡量当年投资I的合理指标的做法(徐现祥、舒元等,2007)。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与一致性,本文也采用了以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衡量当年农业投资的方法。

(四)投资缩减指数的构造

由于在测算过程中,统计资料中的固定资本形成I与折旧D的数据都是以当年价格计算的名义值,我们需要把它缩减为以基年不变价格核算的实际值,这就要找到全国的价格缩减指数。在以往的研究中,在1993年中国的统计体系还没有改变之前,邹至庄(Chow,1993)利用统计年鉴上公布的积累指数计算出了积累隐含缩减指数,用它来对各期的积累额进行缩减。宋海岩等(2003)在对1978年以前数据的处理中直接借用了邹至庄的积累隐含平减指数,对1978年以后的数据则采用全国建筑材料价格指数来代替。在对美国生产率的研究中,乔根森(2001)则认为可以用耐用消费品价格指数或批发价格指数来代替它,并认为后者比较合适。Jefferson(1996)则采用建筑安装缩减指数和设备购置缩减指数的加权平均计算出固定资产价格指数。张军等(2003)认为,上海市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是可得的,因此用上海市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来代替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徐现祥等(2007)建立了缩减指数公式:IPitj=Pitj×IRit/Pit,其中,Pitj表示分地区分产业的GDP缩减指数(1978=1),Pit表示不分产业的GDP缩减指数,Rit为不分产业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缩减指数。对徐采用的这种缩减方法,我们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理由是:缩减的目的就是去除价格变动因素对资本投入测算的影响,而各产业资本投入与不分产业的资本投入的价格变动因素和该产业GDP价格变动因素并不成比例。本文认为,对固定资本形成与固定资本折旧的缩减,最好的指数是固定资本缩减指数。这比通过消费品物价指数、资本品物价指数以及生产材料价格指数等缩减净投资要准确可靠得多。通过“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我们可以找到不分产业的固定资本增长指数。指数的衡量是建立在不变价格的基础上的,这样我们就可以计算得到实际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同时,我们又可以找到以当年价格计算的固定资本总额,那么名义固定资本总额与实际资本总额的比值即为固定资本缩减指数。虽然该缩减指数并非各产业单独计算得到的,但它客观反映了全国资本投入转变为1978年不变价格时需要缩减的价格指数。从数据内涵上分析,它恰恰就是所要得到的固定资本缩减数据,而不是某一个代替数据。从这个角度上讲,利用这个数据进行缩减会更具有说服力。具体做法为:以1978年为基年,其不分产业的固定资本增长设为1,通过统计资料数据整理计算得到其他年份的实际增长指数。基年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分别乘以各年的增长率即得到实际的固定资本总额,而名义的固定资本总额在统计资料中可以得到。PKi=名义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实际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五)固定资产折旧

综观已有研究文献,对折旧率的测算主要沿着两条思路展开:一是估计或假定一个折旧率,然后对折旧进行折算;二是直接采用净投资指标,从而避免了折旧问题。关于折旧率的测算,王小鲁(2000)在固定资本形成的基础上,确定折旧率为5%;黄勇峰(2002)假设设备的折旧率为17%,建筑业的折旧率为8%;在资本资产的物理折旧程度与经济增长率成正比的前提假设下,Young(2002)假定各省非农产业的折旧率为6%;许宪春(2002)认为,国家统计局在核算城乡自有房屋折旧时采取的折旧率分别为4%和2%;宋海岩(2003)在官方公布的名义折旧率3.6%的基础上加上经济增长率作为实际折旧率。显而易见,上述折旧率的假定存在不一致,且均是针对非农产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的。关于农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吴方卫(1999)经过测算,得出农业资本的重置率为5.42%。东朝晖(2004)采取的方法是假设部门间折旧率相同,因而部门间折旧额之比等于固定资本投入之比,这样由投入产出表可计算出农业部门资本在总资本中所占比例,且这一比例围绕5.7%上下波动,因而取农业资本所占比例的当前值为0.057。郭玉清(2006)运用永续盘存法(PerpetualInventoryMethod)测算了农业的资本投入,重置率确定为5.42%。另外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直接采用净投资指标,从而避免了折旧问题。Chow(1993)利用“折旧额=GDP-国民收入+补贴-间接税”这一公式对折旧额进行测算。李治国与唐国兴(2003)则直接借用了Chow(1993)所测算的1994年以前的折旧额,1994年后,他们通过将各省的折旧额加总得到全国的折旧额。张军(2003)等采用资本积累衡量当年的投资。

物质平衡中的固定资产积累等同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固定资产形成净额,但自1993年起,中国不再公布积累数据。基于此,现有研究大多都通过经验设定一个折旧率,但依据经验假定的折旧率显然会与实际值存在一定出入。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在按照收入法对国内生产总值进行核算时提供了折旧数据: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显然,按照收入法提供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实现了数据统计口径的统一,也就有效地避免了经验假定的误差。在上述估计的基础上,运用PIA法得到关于全国与省际农业资本投入量的测算结果。为了更加清晰的看出测算结果的实效,图1把测算结果与已有的典型估计结果进行比较,从而可以更好的看出不同测算口径之间的差异与特征。从图1中容易发现,本文测算结果与徐现祥、王金田、吴方卫等人的测算结果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在1990年以前,采用本文口径的测算与其余测算非常相似,1990年以后,本文的测算结果较其余测算结果偏高,不同测算结果之间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缩减指数的确定。在确定资本品缩减指数中,由于近年来农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农产品价格不断上升,从而使徐现祥(2007)计算的缩减指数相对比较大。本文认为,资本品的价格与产业GDP相比较而言,要有一个滞后期,因此缩减后的结果比较小,故本文的测算要高于徐的测算结果。

需要指出的是,农业GDP在价格指数上与固定资本形成的价格指数并不存在对应关系。表2给出了全国三大经济区农业资本投入的测算结果。依据表2提供的测算结果,我们发现,农业资本投入总规模及人均规模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由图2、图3可直观的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无论是农业资本投入总额还是人均农业资本投入额都呈现增长态势。三大区域人均农业资本投入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明显持续增长,在2005年后增长速度加快。东西部地区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数值几乎完全持平,到90年代中期则比中部地区有了较快提高。西部地区虽然在总额上要高于东部地区,但东部地区的人均农业资本投入值要略高,虽然二者的差距不大,基本持平。结合省际农业资本投入的估算结果,东部地区的发达省份如北京、广东都出现了农业资本投入的负增长,而总额仍保持持续增长,说明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的较大差异,农业资本投入水平有明显的分化。中部地区无论在数值还是增长速度上都要明显低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中部农业经济塌陷的特征比较突出。随着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有效实施,2005年后中部地区也有了较快增长,和西部地区的差距正逐步缩小。农业资本投入增长趋势与投入力度虽然有区域上的差异,但差距并不显著。从图4可知,东、中、西部地区在改革开放初期波动幅度很大,70年代末三个区域都有大幅度的农业资本投入增长,在整个80年代又大幅回落,考虑到初期资本额绝对值较小,如此波动幅度也很正常;90年代后期有所回升,经过小幅回落,在2002年之后又有了双位数的增长百分比。东部地区在90年代中期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但到本世纪后,农业资本投入速度明显放缓,甚至在北京、广东等发达地区还发生了资本的负增长。在90年代,中部地区农业资本投入环比增长明显低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但进入本世纪后,中部地区农业资本投入的发展速度大幅提升,明显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图5表明,东中西部地区农业资本的投入力度趋势基本相同,均具有不稳定性,波动幅度较大,特别是中部地区,其比重总是处于三大地区数值的最高点或最低点。在90年代中期,西部地区农业资本投入占GDP比重有一个逆势上扬,反映了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政策后,西部农业资本投入有了很大发展。这些都说明,我国的农业资本投入受国家政策及外界环境因素影响较大,缺乏计划性和长期的规划,持续性、稳定性较弱,农业资本投入没有制度保障。

三、地方农业资本投入对区域农业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

(一)函数设定与变量选择

从理论上说,农业资本投入的增加可以扩大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生产资料供给,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从而推动农业经济的增长。然而,农业资本投入的区域差异会对区域农业经济增长产生不同的影响。为了提供经验数据的支撑,本文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为基础,兼顾土地面积、劳动投入等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合理影响。模型设定如下:Y=AKaSbLc为避免数据的剧烈波动,消除序列数据的异方差,通过对模型两边求对数,得到下式:LnrjY=LnA+aLnrjK+bLnrjS+cLnL其中,rjY代表人均农业增长水平,用第一产业增加值除以第一产业从业人员表示,通过第一产业可比价格指数,已将当年价格表示的各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转化为以1978年为基年的不变价格;rjK代表人均农业资本投入水平,数据来自于本文第二部分估算结果除以第一产业从业人员;rjS代表人均土地面积,用农作物播种面积除以第一产业从业人员表示,单位为千公顷;L代表农业生产中的劳动投入,用第一产业从业人员表示。依据研究的可行性,本文将样本区间设定为1978~2007年。

(二)计量方法

面板数据打破了总量研究的同质性,增加了样本数据的个数,克服了时间序列及截面数据各自的局限性,可以对经济现象做更可信客观的分析,从而使研究结果更加全面深入。按照一般形式,本文的面板数据模型可表示为:LnrjYit=αi+β1LnrjKit+β2LnrjSit+β3LnLit+εit其中,αit为特定的截面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面板数据模型分为四类,即联合回归模型、变截距模型、变系数模型及常数模型。我们采用协方差检验及F检验确定符合本研究的模型形式。面板数据模型里最常见的模型为变截距模型,因为此模型中各截距项的差别包含了各省的个体影响。本文三个地区均采用变截距模型,其中,变截距、变斜率及变系数模型依据对各省的不同影响,又分为随机影响、固定影响与混合影响。随机效应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说明了省际之间控制变量的差异,随机效应模型假定各省控制变量差异服从随机分布,固定效应模型假定各省控制变量影响是相同的或者是固定的。混合模型把控制变量影响差异看作是固定的。在确定变截距模型基础上,在Eviws中运用Hausman方法,以检验是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东部地区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了随机效应模型原假设,所以选择固定效应模型;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样本在经过Hausman检验后,得到了相同的结论,因此采用固定效应变截距模型作为本文分析模型。面板数据的处理采用Eviews6.0Beta进行。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1.单位根检验。在进行协整关系检验之前,首先要保证序列的平稳性。由于非平稳经济变量建立的回归模型会产生虚假回归问题,所以经济变量的平稳性检验非常重要。依据计量经济基本原理,序列的平稳性是指序列的均值与时间变化无关,而且方差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随时间推移发生根本的改变。当序列含有单位根的时候,它就是一个非平稳的序列。如果含有两个变量,两个变量应同阶单整。若是多变量模型,被解释变量的单整阶数不得高于任何一个解释变量的单整阶数。另外,当解释变量的单整阶数高于被解释变量的单整阶数时,必须至少有两个解释变量的单整阶数高于被解释变量的单整阶数。本文同时采用LLC、ADF及PP三种方法对农业经济增长(lnrjY)、人均农业资本投入(lnrjK)、人均农作物播种面积(lnrjS)、劳动力投入量(lnL)四个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发现,农业经济增长、农业资本投入变量有时间趋势,所以这些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时,选用固定效应且具有时间趋势的面板数据模型;农作物播种面积、劳动投入量没有时间趋势,故选用仅有固定效应的面板数据模型提供的数值为统计量检验结果,括号内为概率值,概率值<0.01,表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单位根的原假设。检验结果表明,东部地区的农业经济增长、农业资本投入、农作物播种面积和劳动力投入量经三种方法检验,均显示有单位根,而用同样三种方法对其一阶差分进行检验时,其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同时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这四个变量均为一阶单整。运用同样的方法,我们对中西部地区进行同样的检验(见表3),显然,对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检验结果也获得了相同的结论。

2.协整检验。由于序列都具有相同的单整阶数,所以可以对模型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协整是对非平稳经济变量长期均衡关系的统计描述,非平稳经济变量间存在的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称为协整关系。计量检验过程中,多数经济变量特别是宏观经济变量都是非平稳的,但其线性组合却有可能是平稳的。虽然经济变量会经常偏离均衡,但内置的均衡机制会不断消除偏差,以维持均衡关系。通过对面板数据单位根的检验,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业经济增长、农业资本投入、农作物播种面积和劳动力投入量都表现为一阶单整,因此这些变量存在协整的可能。通过对残差的检验,发现并没有时间趋势,所以为固定效应模型。

从表4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检验统计量说明,这四个变量存在长期均衡稳定关系。本文运用同样的原理与方法对中部和西部地区进行了变截距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可以看出,计量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序列平稳,同样得到了存在长期均衡关系的结论。表5提供的模型估计结果表明,三大地区的农业资本投入对农业经济增长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农业资本投入的产出弹性系数分别为0.4548、0.7802和0.3114,表明农业资本投入每增加1%,东中西部地区的GDP分别提高0.4548%、0.7802%及0.3114%。农业资本投入对中部地区农业经济增长的产出弹性大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农业资本投入产出弹性比预期的要低,部分可以解释本世纪以来资本投入速度放缓甚至负增长的趋势。西部地区的农业资本投入贡献度最低,考虑到东西部地区人均资本规模水平持平,相对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农业资本投入和农业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失调现象,农业资本投入可能存在资源浪费、无效投资、投资主体单一等深层次问题。与其他两个变量相比,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农业资本投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系数都很高,西部地区农业资本投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系数低于其他两个变量,但其绝对值并不低。所以,总体而言,农业资本投入是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就模型中的其他两个变量而言,劳动力投入在中西部地区影响为负,在中部地区尤其严重,表明在中西部地区,随着劳动力投入每增加一个单位,并没能显著的增加对GDP的贡献,反而会出现劳动力的“冗沉”现象,西部地区可能由于大量的劳动力输出缓解了该问题。这实际上暗含着中西部地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调整,农业生产力得到很大程度的释放,对劳动力的吸纳逐步形成了质的改善和提高,传统农业劳动力的劳作方式已经逐渐被替代,农业技术进步实现了对劳动力的替代,更多的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之中。相比之下,农业劳动力对西部地区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则随着劳动力的增加,农业GDP得以正向提升,农业经济生产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当然,这与西部地区以山地型农作为主的生产方式有密切相关。农作物播种面积对中部地区的影响为负,对东西部地区的影响为正,这一检验结果与预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需要进一步验证。总体而言,劳动力投入、农作物播种面积只对西部地区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而且弹性系数很大。因此,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农业人力资本的投入,严格保护耕地,防止住宅及工业用地对可耕田的侵占,这符合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也是进一步释放西部地区农业生产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5)

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最常用的计量属性首选历史成本,其优点是计量依据准确并可以验证。但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历史成本计量缺陷明显。在物价上涨时,企业按历史成本计量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结果,必定使形成的固定资产补偿金额无法保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物价上涨同样对存货运动产生不良影响,企业出售存货后,按存货的历史成本结转销售成本并在销售收入中进行补偿的结果,必定使企业无法再购进与销售数量等量的同种存货,若不追加投入,其后果必然引起企业经营规模的萎缩。同时使得企业虚增利润而多交企业所得税。在物价下跌时,使固定资产的补偿金额大于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也会使存货补偿超额,从而造成企业少计利润而少交企业所得税。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轨迹考察,整体物价水平呈波浪式上涨态势,同时也不排除部分商品价格出现的下降现象。只要存在物价的变动,都会使历史成本计量的结果不合理。

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多处提到可以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计量。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但要求按公允价值计量,还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见,会计计量中适度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已成定势。公允价值计量是指对取得的资产和发生的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是对历史成本计量的调整,是会计计量方法的进步。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同样存在着不足之处:其一,公允价值计量往往是针对某一交易行为或者某一资产而进行的,不具有普遍意义;其二,对同类物资可能因为取得的方式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从而产生不同的入账价值,引起会计信息的不可比;其三,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前期入账的公允价值同样会使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当期市价发生背离,除非是对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损益调整。

在资产减值准则中,为确认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需要运用可变现净值和现值两项计量属性。采用这两种计量属性对资产进行计量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包含的人为因素是十分明显的,其计量的准确性值得置疑。

重置成本计量则是指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显然,重置价值在某种意义而言就是对资产或负债进行计量时的市价。但重置成本计量属性在会计实务中应用并不普遍。而且资产一旦按重置计量入账后,在资产持有期间发生市价变动时,其经济后果与历史成本计价的后果并无二致。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中所确定的会计计量属性,在市价变动的条件下,都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即市价上涨时,造成成本补偿不足而虚增利润,多交企业所得税;市价下跌时,造成成本补偿过量而少计利润,少交企业所得税。

如何才能正确进行成本补偿,合理确定企业所得税?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采用市价计量属性。

二、市价计量属性的概念

市价计量属性,是指对存在市价的各项会计要素,均按市价登记入账,并根据市价变动相应调整入账价值,按市价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列报的计量方法。

市价计量属性与其他计量属性不同,其主要特点是:

1.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会计要素,均以确认时的市价进行初始计量,其方法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同:

2.随着市价的不断变动,相应调整各项会计要素的计量金额,使各项会计要素的计量金额与当期的市价相一致,保证不同时期确认的同类会计要素具有相同的计量标准;

3.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市价变动产生的变动差价;

4.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同时提供确认各项会计要素时的历史成本和按当期市价计量的金额,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市价会计的运用

本文仅以存货和固定资产为例说明市价计量属性的应用。

(一)市价计量属性在存货计量中的应用

存货的范围广泛,最主要的是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现以存货中的库存商品为例说明市价计量属性的应用。库存商品是企业准备对外销售的存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库存商品的进销价格往往受到价值规律与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发生变动。在通常的情况下,商品的进销价格的变动是同方向的,即进价上涨时销价也上涨,进价下跌时销价也下跌,当然,这种变动发生的时点上很难做到完全同步,变动的幅度很难做到同一。

在采用市价计量属性对库存商品进行计量时,应当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首次购进某种商品时,购进时的市价即为该商品的进价成本,因此市价计量与按历史成本计量相同。

2、以后购进同一种商品时,一旦市价发生变动,则在购进商品入账的同时,需要对原已入账的未出售的库存商品按最新的市价进行调整。并设置“市价变动差价――某类存货”账户核算存货市价变动差价。市价上涨引起的市价变动差价,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市价变动差价”账户,市价下跌引起的市价变动差价,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发生商品销售时,按市价计量的成本予以结转,使企业的足够的存货补偿资金去购进新的存货。

采用市价计量属性进行存货计量,可以基本保证存货的补偿成本能够按最新市价购入新的同类存货,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同时,充分体现了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

(二)市价计量属性在固定资产计量中的应用

固定资产不同于存货,而且除机器设备等以外,企业形成的固定资产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作为同类固定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市价增减变动幅度则大体相同。这就为固定资产采用市价计量提供了条件。为此,采用市价计量属性对固定资产进行计量,实质上是对原已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按一定的标准进行重新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从而使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能够保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

采用市价计量属性对固定资产计量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首次采用市价法时,由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各类固定资产的当地购置价格作为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企业据以计算全部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并调整累计折旧金额与折旧费用,其计

算公式是:

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某项固定资产数量×当地购置价格)

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应调整的折旧费用=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一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

根据计算结果调整固定资产、市价变动差价和累计折旧差异账户记录。

2.取得固定资产时,根据市价对固定资产的影响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属于直接购置的固定资产,按购买固定资产的市价入账即可,对需要建造或安装的固定资产,结合建设或安装期间市价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调整,保证固定资产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市价入账。

3、在平时,企业仍按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计提折旧的基数应当包括“固定资产一一价值调整”账户的余额,并区分按历史成本计提的折旧和按市价变动增值计提的折旧。

4.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分类物价指数或同类固定资产年末市价,对固定资产账户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累计折旧差异。调整的方法与首次采用市价会计的会计处理相同。

四、市价计量属性应用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计价标准问题

企业采用市价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所涉及的计价标准,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确认。

(二)与税收政策的衔接问题

从理论上讲,采用市价计量属性确认的价值补偿,仅仅为保证企业在物价变动情况下维持在原有规模基础上进行简单再生产。因此,为了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应当允许企业将因物价上涨而增加的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

(三)按固定资产增值调整额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问题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6)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9-0073-02

一、新旧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处理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指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对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确认,新旧会计准则的规定有差异。

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修理等维护性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照受益期间,通过“预提费用”或“待摊费用”进行核算,分别计入各期损益。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固定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

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简称新准则)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两准则对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存在两方面的不同:第一,费用化的时间不同。旧准则允许会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将修理费用按照受益性原则,分配至各个受益期间。而新准则则一刀切,全部计入发生期的当期损益。第二,费用化科目不同。旧准则按照固定资产的用途,将分别计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新准则规定计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制造费用。费用化科目不同也将导致费用化时间不同,计入当期期间费用,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假如计入制造费用,而后转入生产成本,则随着产品的销售计入销售期的营业成本,影响销售期的损益。具体区别(见表1)。

二、新会计准则规定改变的动因分析

1.时间改变的动因分析。新准则对于费用化期间的规定,取消了职业判断空间,直接计入发生期的当期损益,其目的在于限制企业的利润操纵。

旧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可以运用职业判断,通过“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按照受益性原则计入各个受益期间。在实际工作中,这两个科目常被企业用于利润操纵。当企业希望账面利润增加时,将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由以后若干年度进行分摊;当企业希望账面利润减少时,则将当期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且当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将计入各期的制造费用,而后再转入各期生产成本,再随着产品的销售转入销售期的主营业务成本,损益确认的时间将递延得更久,利润操纵的空间更大。

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的发生较为频繁,情况复杂,动因多样,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致性原则对其会计处理的约束非常有限,导致利润操纵空间较大,降低会计信息质量。

新准则要求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发生期损益的做法限制了企业利润操纵,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2.科目改变的动因分析。新旧准则对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科目选择的基础都是以固定资产的用途为依据。但是新准则对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不再计入“制造费用”而是计入“管理费用”。分析原因有以下方面:第一,保证各期生产成本的可比性。新准则要求,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发生期。假如生产用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发生期的制造费用,则该期产品成本将远远高于其他期间,这将严重影响产品成本的可比性。这样的成本信息对于成本管理会产生误解。假如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入制造费用,那么一定不能采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办法,必须通过待摊或预提计入各个受益期间。第二,固定资产的修理取决于管理者的安排。固定资产的修理是由企业技术改造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也就是说,管理人员具有决定与安排固定资产修理的主动权。既然固定资产的修理取决于管理者的安排,则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作为对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之一。

三、新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规定存在的

局限性

1.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缩小了成本范围。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的划分在于能否对象化。不能对象化的费用计做期间费用。能对象化的费用计为生产费用,能直接对象化的计入具体成本对象的生产成本,不能直接对象化的计入制造费用,期末分配至生产成本。

作为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属于为生产发生的,是能够对象化的费用,属于生产费用。将该费用记作管理费用的规定违背了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的划分标准,缩小了成本范围。

2.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处理不一致。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的会计处理有四类,分别是:价值的转移、使用中的能耗费用、能资本化的后续支出、不能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这四类支出的费用化都采用的是以用途为依据,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确定费用的转移。以管理部门使用的汽车为例,汽车的折旧费属于价值的转移;汽车的油费、保险费、停车费、路桥费属于能耗费用;汽车的改装费属于能资本化的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后通过累计折旧进行价值转移;汽车的修理费、保养费属于不能资本化的后续支出。这四类费用根据汽车的用途,最终都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生产用固定资产的前三类费用计入制造费用,转入生产成本,唯独第四类费用,最终却计入了管理费用。这与该类别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的处理也不一致,与其他类别固定资产的处理不一致。

3.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责权利不一致,不利于成本管理。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发生主要取决于生产部门的管理,其费用却计入管理费用,责权利的不一致,不利于企业成本管理。生产部门管理生产用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日常维护工作做得好则修理费用将大大节约,生产效率也会得到提高。因此对各个生产部门的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平行比较和纵向比较,可以反映具体生产部门的管理水平,并及时发现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但是新准则将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再归入各个生产部门的制造费用,而是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则无法通过该指标对生产部门进行考核。

4.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容易引发业务操纵动机。新准则杜绝了利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不同时间的摊销进行利润操纵,但是由此可能会引发企业进行业务操纵的动机,业务操纵带来的后果将更加严重。例如,企业在利润充足的期间,为了实现利润的降低,凭空增加固定资产的修理,造成资源的浪费;在利润不足的期间,为了保证会计利润的实现,不顾企业实际情况,放弃固定资产修理计划,从而威胁安全生产。

四、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的建议

“新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规定的变化包括期间确定的变化与科目确定的变化。期间确定规定的变化减少了企业盈余操纵空间,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科目确定的变化却缩小成本范围,不利于成本管理,不利于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期间确定规定的变化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是正面的,科目确定的变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负面的。

建议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按照固定资产用途进行分类,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作制造费用,管理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作管理费用,销售用固定资产计作销售费用;对于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作制造费用后允许按受益期间进行分摊,对于计作期间费用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则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做法(如表2)。

这样处理,避免了缩小成本范围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不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企业的利润操纵空间。

参考文献:

[1]邵瑞庆,杨文超.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J].财务与会计,2008,(7).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7)

1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研究

1.1 固定资产折旧及折旧方法等相关问题研究

1.1.1 计提范围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过,以下情况应该除外:折旧已经提完但是仍可使用;按相关规定单独评估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计提折旧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①固定资产必须以月为单位来计提折旧。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在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本期不提折旧而是从下月开始;本期减少的固定资产本期仍然计提折旧,但是本月提的是最后一次。②在折旧计提结束后,无论设备处于什么状态都不计提折旧。③当有些固定资产已经可以使用或者进入可以使用状态时(没有办理决算手续的),必须按照估计价值计提折旧;当交付使用后再按实际成本对原来估计价值进行调节,原来计提的折旧不需调节。

1.1.2 折旧方法

所谓折旧方法(depreciation method),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合理地分配折旧基价。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平均法和年数总和法是企业经常使用的方法。在计算折旧额时;这些方法中唯有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计算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但是最后两年确定折旧额时必须计算扣除的净残值,而剩余的方法在计算时都需要考虑净残值;并且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折旧期限的“一年” 是否与会计计算时的“一年”一致。

1.1.3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计算

折旧年限在计算时必须注意,当用加速折旧法计算时应该以“实际年限”为准,不能以“会计年度”为标准,同时本期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计算。也就是说7月份购买的固定资产,计算时间应该是本年7月至下年12月。

1.1.4 固定资产折旧因素调整后的折旧计算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基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等等都决定着折旧计算。这些因素中只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属于会计政策,其他的因素都是会计估计。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企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基数的变更都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当上面的因素发生变动时需要用到新的折旧方法。企业对以上因素发生变动后规定如下:当出现以上情况时,只需要变动以后的方法即可,以前的不需要考虑变动。

1.1.5 计提减值后固定资产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正常使用时会发生磨损外,有以下几点存在:固定资产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现金支出超出当初的预算、固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市价发生降低,其下降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和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下降,以上情况均判定发生减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后按照新的方法计算折旧。

1.1.6 加速折旧法并不加速

直线法、机器工时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方法在我国是可以使用的。后面两者叫做加速折旧法。该方法主要就是在使用初期为企业带来多的利润时多计提折旧,使用后期随着设备的老化、技术落后为企业带来利润时减少时折旧也应该减少,从而加速投资回收的同时减少内在风险。

1.2 固定资产折旧研究的相关问题

1.2.1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一般而言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是人们认为影响固定资产的因素,但是实际当中,原始价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等是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由于在固定资产日常处理时,时间功能因素很重要,因此在计算时人们都通常把一些功能因素融入到使用年限当中去。

1.2.2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基数存在的问题

每一期间所提折旧额的大小都是由折旧计提基数决定的。新旧准则对比之后陆发现这里没有新的变化。所以计算基数的问题也没有解决。按我国现行制度,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基数一般是在折旧年限内的固定资产原价,也就是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由于物价变动的影响,所以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会造成固定资产再生产能力的障碍。

1.3 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新规定

在计提折旧时,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必须以月为单位计算折旧,同时计入相关的费用账户。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时,本期增加的本期不计算,从下期开始计算;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本期减少时,本期不处理而是从下月停止计算。新准则没有规定从何时计提折旧,只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且计入相关的损益账户。

1.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新处理

明确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即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到可以收回金额,减少的金额当做资产减值损失,从本期利润扣除。

1.5 对固定资产清理、处置的新规定

新准则明确固定资产停止的条件:当固定资产处将要出售或不能继续产生经济效益时,每个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改变残值。如果后面仍然有支出,其规定如果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确认条件的,必须当做成本处理。

2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1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利益的影响

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固定资产的规模、技术先进程度、使用效率和更新的速度都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快慢。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摩擦、氧化等原因减少的那一部分企业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其实也就是对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一个分摊。有了折旧就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中予以收回,将收入与费用进行合理计算,真实的反映出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与回收,明确设备,机器等不动产为企业带来的效益。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给企业带来不同方面的利益,所以选择折旧方法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与效益。

2.2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减少的那一部分价值会从企业的销售中收回,购买设备时很多费用已经发生,但是折旧费用是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一步步收回的。所以说选择合适的方法、合适的年限就会合理的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2.2.1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时,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折旧年限来说其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人为估计因素比较明显,当固定资产年限缩短时就能将后期费用提前收回。这样前后期的金额不等,所以税收的金额也就不等,后期多缴税,这样就出现了延期税收。但是对于减免税期间的企业,其结果是采用延长折旧年限可以获得收税收益。

同理,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也受人为估计影响比较大,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减少残值就会分摊折旧较多,这样就会出现后面的费用在前面的到补偿,这样就会减少税收。如果残值相反,税收也会相反。

2.2.2 折旧方法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确定后,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的税收影响比较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采用直线折旧法,而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根据环保、绿色等规定项目资产中请加速折旧,但是需要相关部门层级批准,这样就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计算折旧,从而减少税金。

2.3 固定资产折旧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出量、现金流入量和NCF。固定资产折旧表现为非付现成本,因为其在发生时没有现金的流入与流出。当企业获取经营收入后,固定资产从中可以得到补偿,这样就会引起现金增加,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折旧可以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转移的价值转化为现金的。这样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折旧越多使得企业可以动用的现金越多,从而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与改造。并且,在加速折旧应用以后可以尽快将企业垫支的资金收回,从而规避无形损耗和投资风险。

3 对新准则背景下固定资产折旧应注意的问题

3.1 折旧方法

根据新规定我们可以发现,组成固定资产每个部分由于有着各自的作用和经济利益,这样我们就可以对每一部分选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折旧计算。然而,很多企业会总体估计出来一个折旧率来提取折旧,这样就有了调整利润的可趁之机。

3.2 折旧范围

除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这两种情况外,每个固定资产都要计算折旧。而有些企业违反了稳健性原则,例如对“房屋、建筑物”之外的未使用、不需要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而且和现代社会的技术水平不协调,因此这样的情况应该计提折旧。

3.3 注意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或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有的企业在一些情况下却采取调整折旧年限或随意微调折旧年限的做法这种方法违背了新准则。如果固定资产实现收益方式发生改变时,计算折旧方法也要改变;如果固定资产的年限发生改变时,计算折旧的预计时间也要改变。

3.4 注意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风险

新准则与税收法规对比之后我们不难发现,除特殊行业外,税务机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时只能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企业没有经过批准使用加速折旧时,企业会被带来有形损失的同时带来一些无形损失。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培训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刘耀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比较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

[3]柳险峰.浅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会计核算[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9.

[4]威廉姆R.斯可脱(加拿大),陈汉文等译.财务会计理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8)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快地与国际会计接轨,我国自2001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颁布了会计准则。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简称为新会计准则)对2001年颁布的会计准则(简称为原会计准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减少了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时的选择余地,缩小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将对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拟就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

一、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优点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与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相比,具有较大的优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例结构更加简洁

旧准则分为引言、定义、确认、初始计量、折旧、后续支出、减值、处置、披露等。新准则将定义与确认合并为确认,折旧和后续支出合并为后续计量,取消减值,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予以规定,调整为总则、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披露等。通过调整,使新准则在结构上更加简洁。

(二)、重新确定了固定资产的概念和范围

在固定资产的概念上,取消了定义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引用了“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说法,基本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相关定义,认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明确固定资产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并且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范围上,将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排除在固定资产核算的范围之外。企业的这两类资产将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而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从以上有关固定资产界定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范围方面,由过去以国家硬性规定为主逐步向企业依据一定标准自主确定转变。并且取消了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硬性限制,使得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分类,确定固定资产的目录,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三)、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且提出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于抑制投资各方,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投资的恶意操纵和利润转移具有重要意义。并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的计量依据: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并且明确规定,对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规定企业在确定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预计弃置费用。

例如某核电站购入价值为200万元的设备,预计该设备在最终处置时所需要费用达到60万元,那么该设备入账时价格就为260万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设备260

贷:银行存款200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60

新准则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规定要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新准则认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规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四)、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方面更加具有指导性

在后续支出方面,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新准则只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并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的规定,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界定。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意味着固定资产减值一旦确认为损失即不能再转回了。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且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即这些改变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但是,企业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时,使用寿命预计数、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调整预计净残值,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五)、增加了固定资产处置的新规定

新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一是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二是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同时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调整。

(六)、减少了固定资产披露方面的规定

旧准则规定对于已承诺将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退废和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披露。新准则未作上述披露要求。

二、新准则的不足之处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无疑对我国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根据会计理论和实际工作来看,新固定资产准则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将制约会计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本文的研究,这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距

1、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涉及固定资产,而是将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视为固定资产,认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是指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的目的而持有;并且预期能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有形资产。

2、范围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既包括价值大、多次使用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也包括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而在我国是将这些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列作“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核算的。

3、固定资产减值的差异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就不得转回。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即为资产减值损失。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我国会计准则明显与国际惯例相背,将不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

4、折旧方面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固定资产的每一重要组成部分都要单独计提折旧,我国新的准则中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在折旧范围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土地不计提折旧,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范围规定。在折旧方法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我国新准则规定了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

5、关于披露方面

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披露要求比较详尽,我国新的准则对固定资产要求披露的内容有六项。

(二)、给会计实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在某些方面强制性减缓,指导性、灵活性增强,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些指导性、灵活性,将会导致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业务准确不够判断,再加上若企业有不良意图,新准则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损益的工具。

1、在固定资产的定义上,新准则只给出两条判断标准,取消了价值判断标准。强调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市场情况来确认固定资产,充分利用市场达到优化配置资源的目的。表面上看,给企业判断固定资产以更大的灵活性,但是如果会计人员难以判断准确,特别容易将“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混淆,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

2、在折旧方面,新准则未规定对取得固定资产从何时开始计提折旧,使得会计工作人员无法确定对新增固定资产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时间,

3、关于后续支出的判断问题。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新准则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有时很难划分清楚,从而导致利润不实。

4、关于折现率的确定。新准则从三个方面涉及到折现的问题:对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以购买价款的现值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弃置费用和预计净残值。这就需要确定折现率,让会计人员难于把握确定一个合适的折现率。

5、新准则没有涉及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使得会计人员遇到企业接受捐赠和盘盈固定资产时无法确定其账面价值。

三、几点建议

我国会计准则的修改演进,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接轨的重大突破。虽然当前执行的新固定资产准则在指导性、灵活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仍然存在着以上不足。本文认为固定资产准则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便更好地适合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好地服务。

(一)、尽快建立和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固定资产准则

1、在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上,建议将“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项目中的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项目。事实上,在我国企业中,大部分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期限都超过一个期间,其计入损益项目的办法是采用摊销的方法,这既不能确切的确定企业的利润,也不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2、恢复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与国际惯例明显相背,将不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和与国际会计的接轨。虽然在我国会计工作中存在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是只要明确规定计提减值和转回减值的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审计和监督,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3、改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披露方面的内容

在折旧方法上,要求企业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提出的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披露上尽量详尽,与国际会计准则吻合。

(二)、制定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细则,使得会计实务工作有章可循。

鉴于在会计工作中实施新固定资产准则遇到的新问题,本文建议财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使得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既科学化,又统一化,保证不同企业的固定资产业务具有可比性,从而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提供更为详尽的财务会计信息。

1、根据新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的判断标准,制定详细的划分方法,为确认固定资产提供依据,从而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

2、在计提折旧的时间上,建议按照原准则的规定确定,即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或者确定一个其他统一的方法,便于企业统一遵守。

3、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等两类费用,本文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确认为固定资产成本。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类费用发生后都会使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寿命。当然,如果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失败,则可将其支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4、折现率的确定可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可以采用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来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弃置费用和预计净残值。当然,以这些利率作为折现率的时候,应当注意其公允性。

5、关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本文建议可以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计量,按照公允原则确定其成本。固定资产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计量;没有账面价值的,或按照重置成本计量下,或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或按照现值计量,并充分考虑公允性,使其价值尽量符合实际。

Theadvantageanddeficiencyandmodificationsuggestion

fornewfixedassetsStandard

[Abstract]ThisarticlewasintroducedthechieflyadvantageoffixedassetsStandardwhichourcountryMinistryofFinancepublishedin2006,analysesthedisparitytothe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andtheeffectintherealbusinessworkofaccountancy,proposedmodificationsuggestionforfixedassetsStandard,wishesconducestoourcountryaccountancyworkbettertojointheInternationalAccountingandservingtheaccountingpractice.

[Keywords]fixedassets,Standard,disparity,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3》,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张宁:《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比较》,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1期。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9)

一、问题的提出及相关因素关系分析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某个国家或者地区内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量和范围,是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投资建设活动的工作量,是反映建设规模的综合性指标。本文重点研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其他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从实证的角度得出影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因素,并以此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本文选取了影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三个因素分别是:GDP、财政支出、社会消费品总额。GDP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影响GDP的主要有三大因素:消费,投资,净出口。一般认为,固定资产投资是影响GDP变动的因素,但是反过来讲,GDP的增长或者降低对固定资产投资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我们把GDP纳入解释变量。

财政支出也称公共财政支出,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由于政府支出中有不小的比例用于政府主导固定资产投资,所以理论上来说,财政支出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应该有着比较显著的影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一般认为,消费的多了,用于投资的就少了,所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固定资产投资应该是负向的影响关系。

二、模型的建立

为了进一步定量的研究影响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因素,本文在这里建立计量模型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1、主要变量的选择和数据介绍

基于以上的相关分析,本文选取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GDP、财政支出和社会消费品总额从1990―2010年的共21个样本作为研究的对象量,由于样本为小样本,解释和检验都有一定难度,所以我们将原始数据除以相应年份的价格指数,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对数据做了比较科学合理的处理(见表1)。

将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函数设为多元一次方程:

LNY=a+C1LNX1+C2LNX2+C3LNX3

其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Y(亿元)为因变量;GDP水平X1(亿元)、财政支出X2(亿元)、社会消费品总额X3(亿元)为自变量;其中,a、C1、C2、C3为常数。一般而言,一国GDP的增加会带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量的增加,财政支出的增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量,而社会消费品总额的增加会对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量带来反方向的影响,由此可知:C1>0,C2>0,C3

2、计量结果分析

本文通过SAS软件,对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函数进行了回归分析,得到以下的回归结果:

LNY=-4.4855+2.1557LNX1+0.0376LNX2-0.9576LNX3

R2=0.9839 Adjust-R2 =0.9806 F=304.77

系数C1、C2、C3的符号与假定相符合,说明结果符合经济理论。下面其中判定系数R2=0.9839,Adjust-R2=0.9806表示解释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的解释程度很高。且从回归模型上看t统计量的Prob.(伴随概率)分别为0.0005、0.0000、0.0171、0.001,全部小于5%,说明参数估计值(系数)是有效的。由F-statistics可以检验方程整体的显著性,同时Prob.(F-statistic)(即F统计量的伴随概率)=0.0000,也是小于5%的,表明所有的参数不全为零。

综上所述,最终选择方程:

LNY=-4.49+2.16LNX1+0.04LNX2-0.96LNX3

三、结论与建议

1、结论

通过对1990―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因素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国民生产总值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影响最大,二者是正相关关系,GDP每变动1%,固定投资同方向变化2.16%。财政支出的增加,则表明基础建设越来越完备,二者成正相关关系,财政支出每变动1%,则固定投资同方向变化0.04%。GDP的提高相应的也拉动了社会消费品总额的增加,用于消费品的总额过多,就会相应的减少投资,所以社会消费品总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负相关关系,若社会消费品总额变动1%,固定投资反方向变动0.96%。由此可见,GDP对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是最大的,其次是社会消费品总额和财政支出。

2、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投资理念日益成熟,然而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隐患。为了保证固定投资在长期向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同时防止短期内投资过快增长引发的低效率问题,我们应该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正确的处理好固定资产投资量的增加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大,对国民经济的增长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应该密切关注那些重数量、轻质量、重投资、轻效益,纯粹为了投资而投资的现象。将重点从扩大投资规模向提高投资效率转变,更好地控制经济发展和投资之间的关系,有效地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

第二,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实施有差别的投资调控。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和地方广大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的新期盼和新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发展阶段和比较优势,有区别地进行投资调控。

第三,适度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积极地培育多元投资主体,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全面促进社会投资。积极地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使投资渠道多元化,密切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沟通与协调,进而保障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持力度。

第四,优化固定资产的投资结构。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对产业结构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投资资源的分配上,要适度地限制低水平加工工业的投资增长,相应的加大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投资,并适度地增加对科研、信息咨询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的投资。

(注:本文属山东省软科学:发展大学科技园与区域创新网络构建的研究(2009RKB201);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基于区域创新资源整合的老工业区复兴问题研究――以青岛四方老工业区转型为例(J09WH17)。)

【参考文献】

[1] 中国统计年鉴2009[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2] 刘晓霞: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变动的特点及影响因素[J].经济纵横,2005(9).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10)

[枢纽词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比较

]固定资产在企业的出产经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准确地处理固定资产的计价、会计专业毕业论文折旧、后续支出等题目对确认企业会计要素十分重要。因此,文章对新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进行了分析,并就新旧准则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和研究。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比较

2006年2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准则较原准则有较大的变化,在初始计量、折旧、后续计量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基本接轨,本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作了较具体地分析,并与旧准则作了较全面的比较。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新固定资产准则首先确定了其合用范围,指出出产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不合用本准则,然后重点规范以下题目:

(一)固定资产确认企业将一项资产确以为固定资产需要知足两项尺度,一是符合定义,二是符合确认前提。固定资产定义是“为出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治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确认前提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本钱能够可靠地计量”。假如一项综合性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门具有不同特点,或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合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门确以为单项固定资产,而不应作为一项固定资产确认。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本划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本钱进行初始计量。不同取得方式有实在际本钱计量的详细尺度,固定资产准则涉及以下确认:

1 . 外购固定资产的本钱,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置费和专业职员服务费等;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前提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本钱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借款用度准则应予资本化。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允价值比例对总本钱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本钱。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本钱,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符合资本化原则的借款用度应计入固定资产本钱。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本钱,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商定的价主确定,但合同或协议商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泉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本钱,应当分别按照有关准则执行。

(三)弃置用度针对某些特定行业固定资产的弃置用度较高,要将其弃置用度折现购置固定资产初始本钱。即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确认时,就把未来处置时的弃量用度计入资产价值,同时确以为一项负债。

(四)后续支出的资本化和用度化新准则划定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前提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本钱,不符合确认前提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五)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1.折旧范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承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折旧及相关概念。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为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预备无忧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累计金额。

3.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公道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用度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现值的概念。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该准则第十九条划定的除外。

4 . 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均匀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准则划定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即: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休止计提折旧。

5.变更时不需要追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有这些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六)固定资产处置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该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本钱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预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也应当计人当期损益。新准则划定假如将发生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当终止确认被替代部门的账面价值,即通常所述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要将其账面价值和新发生的后续支出构成替代以后新资产的价值,不再沿用被替代部门的账面价值,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与现行准则和轨制一致。

(七)表露要求要求表露固定资产确认前提、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等六项内容

。(一)固定资产定义中未包括单位价值尺度原准则固定资产定义除“为出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治理而持有”和“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外,还包括“单位价值较高”这一尺度。新准则没有列示这一尺度。

(二)夸大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本钱计价必需公允在对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价值确认上,原准则划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划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商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商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三)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夸大了现值,即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在企业预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应使预计净残值即是公允价值减去处置用度后的净额。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对当前会计实务影响不大。

(四)划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较高的固定资产弃置用度,新固定资产准则划定,确定固定资产本钱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用度因素。

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篇(11)

企业采购人员为了捞取回扣,与卖方合谋,购买质次价高的物品,造成企业不当损失。

如:某企业采购为单位采购电脑10台,该配置电脑市场价为6000元,销货方以盈利为目的,同意给购货方回扣6%,而故意抬高价格,每台6500元购货方同意成交。单位付款65000元,采购人员得3900元回扣,装入自己腰包。

2、固定资产运杂费,掺入了旅游参观费

固定资产的原值包括买价、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有的企业将不属于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也记入了固定资产的价值,虚增了固定资产价值。

如:企业购买吉达汽车一部23万元,计价时将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的费用全部计入固定资产运杂费,加大了费用开支。

3、运杂费用张冠李戴,人为调节安装成本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将固定资产的买价、运杂费、安装费等都先计入在建工程,当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将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杂费列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安装成本中,从而人为调节了固定资产的价值。

如:某机械厂购了一部货车价值150000元,运杂费3000元。同时该厂又外购机床壹台,价值100000元,运杂费2000元。该机床需要安装。但某机械厂实行运输队另行结算。企业为了照顾运输队的利益,将汽车运杂费计入生产设备安装成本,使外购原来102000元变成105000元,人为调整了外购机床与货车的原价。

4、接受贿赂,虚计固定资产重估价值

其他单位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或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由于企业或投资单位有关人员接受贿赂,私下商定有意抬高或降低固定资产的价值。

如:A、B公司合作成立C公司,B公司接受贿赂同意虚开发票进行并未存在的实物投资,同时接受A公司投入已使用账面原值200000元,已提折旧15000元,净值135000元的固定资产,以150000元重估价值作为投资的资本金。

5、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虚挂往来账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属于租赁性质的劳务收入,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发生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中核算,有的企业为了挪用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将收入直接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而分期挂账。

如:企业出租房屋收入200000元,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但企业却挂了“其他应付款”科目。将全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80000元和发生的其他费用18000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通过“其他业务支出”核算。使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全部逃交,进而也影响了当年利润和应纳所得税。

6、固定资产高价收入,存入小金库

财务制度规定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应冲减清理支出,企业为将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挪作他用,收回的款项存入了企业的“小金库”。

如:某工厂经有关部门批准,报废了壹台设备,出售收回价款50000元,应冲减清理支出。企业为了为职工谋取福利,将收入作为“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7、清理固定资产净收益,不按营业外收入记账

财务制度规定,处理固定资产收回的价款,应冲减固定资产清理支出,将净收益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企业经营效益好,为了控制利润,便将固定资产净收入仍挂在固定资产清理账中,并结转下年再处理。

如:某工厂售出一个已用机床,原值50000元,已提折旧20000元,销售收入60000元,净收入30000元。本应记入营业外收入,但企业为了调整利润将30000元挂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并结转下年。这种作假形式直接影响着所得税补交和盈余公积的提取。

8、转移工程借款利息、调节当年损益

企业工程借款利息,在办理竣工结算前应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结算后计入"财务费用"。但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将应计入在建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在未办理竣工结算之计入当年"财务费用"。

如:企业于2002年4月贷款300000元用于购买工程设备,年利率5%,期限3年,每年计息一次,该设备安装工程预计两年内投产完成。2004年4月安装完毕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发现该企业故意将在两年内每年发生的利息300000×5%=15000元都记入"财务费用",虚增费用,虚减利润,导致单位少交税金,进而也少提了盈余公积。

9、在建工程试运转收入,不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扣除税金后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但企业为了调整利润,便转移收入,在"其他应付款"中加以挂账。

如:企业在试运转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为20000元,在运转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为30000元,企业故意将收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直接挂账,并在年终结转到下年度挂账。

10、融资租入的财务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固定资产价款和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不包含融资应计入"财务费用"的账户的各项支出。有的企业面对金融机构,为了增加利润,便将应计入"财务费用"账户的各项支出,计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中。

如:企业经营效益不好,融资租入了整套设备,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支付的融资租赁费中包含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再加上运输途中运输费,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等。但租赁手续费和设备交付使用后的利息支出共计9万元记入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中,导致费用减少,利润增加。使企业保持盈利,只有盈利才能保证企业在金融机构的信誉。

11、无偿转让旧设备,清理损失列损益

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将淘汰的旧设备无偿转入自办企业并将发生的清理损失金额列入当年损益。

如:企业将旧设备转入自办企业,原价500000元,已提折旧200000元,企业为了减少利润故意将原值直接记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12、固定资产盈亏,不作账务处理

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不作账务处理。

如:企业经济效益不佳,为了调高利润,盘亏的固定资产不作账务处理,少记了"营业外支出",从而提高当期利润。

13、随意改高折旧方法,调节折旧计提数额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采用"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法"等快速折旧法。但企业为了随意调整成本利润,便随意改变公司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如:某企业2006年1月份购入某项固定资产,原值150000元,12月已提折旧15000元到了第三年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企业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多提折旧150000元。

14、随意改变折旧率,调节成本利润

固定资产折旧率一经确定,将不能随意改变。但企业为了调节某年度的利润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率,多计或少提折旧。

如:企业为了贷款需要有所盈余,企业便未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擅自降低折旧率,由原来折旧率8%改为5%,少提折旧120000元,虚增利润使得企业有些微利。

15、增加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财务制度规定:当年增加的固定资产在下月初开始计提折旧。有的企业为了调增利润,将应计提的折旧有意漏提。

如:某在建工程完工后,已交付使用,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从交付使用的下月初起计提折旧,但企业为了调增利润,有意漏提折旧,在职工宿舍5月份交付使用,但在年底办理竣工决算,少计了6个月的折旧。

16、未用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提取折旧

按财务制度规定,对除房屋、建筑物外的专用固定资产不计提取折旧,但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对未使用的除房屋、建筑物外的固定资产也计提折旧。

如:某企业购机器设备原值为400000元,年折旧率5%。当年购入价值50000元的设备虽未使用,为了调增费用,即按该折旧率多计提折旧2500元。

17、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

企业为了虚增盈利,压缩成本费用的支出,对当月停用或减少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如:企业为了报表上稍有盈余,对当月内停用的机器不计提折旧,从而盈利50000元。

18、当月不应计提的,当月计提折旧

企业为了调节成本、利润,常常违规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如:月份新增折固定资产本应下月初计提折旧,而当月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报废后不再计提折旧,而仍在计提,逾龄固定资产有效期满不再计提折旧,仍在计提。

如:企业为了降低利润,当3月份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13万元。

19、变卖固定资产,仍旧提取折旧

企业5月份将不需用设备卖掉,卖掉后又提了12个月的折旧35000元,虚增成本,虚减利润。

20、在建工程提前报决算,多提折旧

企业为了控制当年利润实现数额,采用在建工程提前报决算,提前转入固定资产,提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虚增费用减少利润。

如:某房地产公司下属企业,在建工程尚未完工,利用提前报决算的方法,多提折旧50000元,提高成本,降低了利润,在上交利润时截留了50000元利润。

二、固定资产构成上作假方式

(一)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不符合规定标准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构成是: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构成固定资产,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列作低值易耗品。

在工作中存在着未按上述原则和标准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问题。

有的企业将属于低值易耗品的物品列作固定资产,有的企业将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列作低值易耗品。造成核算上的混淆不清。也造成了二者的价值在向生产经营成本、费用转移形成和水平上的不合规、不合理。

企业为了增加成本、费用,将符合固定资产的物品划入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为了减少当期成本、费用将符合低值易耗品标准的物品划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延缓其摊销速度。这种混淆划分标准,还会导致资产结构的变化,使固定资产与存货之间发生此长彼消的关系,使会计信息产生错报,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二)固定资产分类不正确

固定资产可以分成七大类。

①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②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③租出固定资产;

④不需用固定资产;

⑤未使用固定资产;

⑥土地;

⑦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企业对固定资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一般企业多采用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对固定资产的分类正确与否主要涉及到企业对哪些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以及折旧费用的列支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企业费用与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确定与计算所得税的依据。

(1)将未使用固定资产划入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之中,会增加当期的折旧费用,使生产费用上升,还会导致固定资产内部结构发生变化,虚增固定资产使用率,给信息使用者以假象,使管理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2)企业将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混为一谈,以达到降低或提高折旧费用,从而人为调整财务成果的目的。对企业采用经营租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租入企业是不计提折旧的,由租出企业计提折旧;而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租入企业是要按规定计提折旧的。如果对有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结果只能是人为提高折旧费用,增加当期的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如果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折旧,其结果就是虚假地降低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这两种结果都是对企业财务成果与纳税的人为干扰。

(3)对土地的分类出现错误。与房屋、建筑物价值有关的因征地支付的补偿费,应计而不计入房屋、建筑物的价值。而将其单独作为"土地"入账,便降低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造成了固定资产的分类混乱。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不准。

资产根据其来源,有七种计价方式:

①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计价;

③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

④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⑤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的计价;

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价;

⑦盘盈固定资产的计价。

企业在计价方法和价值构成以及任意变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方面出现问题。

(1)计价方法。

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新增加的固定资产有原始价值的就应按原始价值入账;无法确定原始价值的,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而账面价值则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有些企业却不按上述规定采用正确的计价方法。从而影响了当期其他的成本费用,使固定资产的有效期内的折旧产生差错,使会计信息反映失实,最终误导人们的决策行为。

(2)价值构成

企业在固定资产价值构成方面发生的问题主要是任意变动固定资产价值所包括的范围。有些企业不按规定,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将与购入该固定资产无关的费用支出或虽有某些联系但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统统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组成部分。造成固定资产价值虚增虚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