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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价值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0 16:28:08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篇(1)

本文所指的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是指高校固定资产从形成到处置的过程中,由于核算方式和管理手段的原因,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虚列或少计。核算方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高校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高校基建项目等的核算方式,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特殊规定,造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取得成本和存续期间的动态价值。管理手段的影响,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入账和处置不及时、不同步,或者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监管不到位,甚至为了某种需要而人为粉饰报表等,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核算方式和管理手段对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的影响,可能是单独的影响,也可能是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具体分析。

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问题分析

核算方式和管理手段两个因素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的影响,贯穿于资产整个存续期间。以下通过典型事件,进行具体分析。(1)高校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影响账面价值的准确、完整。我国高校从1999年开始大规模扩招以来,多家高校因资金不足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按现行的收付实现制,高校利息支出不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区分,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由学校财务会计直接列作当期事业支出,未按照具体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成本分摊。(2)高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法反映因自然损耗、技术进步等引起的价值减损,保持不变的账面价值,势必背离其实际价值,导致账实不符,资产价值虚增。固定资产在运行过程中通常会产生有形和无形损耗,高校固定资产也不例外。经过十几年的扩招,高校在校生人数增加,实践教学任务增多,房屋、家具、仪器、设备等资产的使用更加频繁,有形损耗加速。另一方面,高校固定资产中,仪器设备、电子产品众多,其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无形损耗愈加突出。这些都导致固定资产实物价值减少迅速,而其账面价值仍然保持为取得时的价值,造成资产价值虚增。(3)现行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特殊性,造成资产账面价值少计。高校利用国家拨款和自筹资金进行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时,首先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将全部建设资金一次性转入基建会计,视为支出发生;建设资金在实际支出时,由基建会计进行独立核算。待工程完工决算并交付使用后,才能将工程支出反映到高校会计核算主体的“固定资产”科目,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从建设资金转入基建账户到工程投入使用,建设周期较长,实际支出无法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在高校财务会计主体反映,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记录不完整。(4)固定资产入账、销账不及时。高校购置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一般是在投入使用并验收合格之后,才通过财务部门支付款项,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自行建造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即使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和移交手续的,也不能作为高校固定资产核算。在实际工作中,款项支付可能会滞后,竣工决算、移交手续也可能会经过较长时间,这就造成账面价值与实物价值变动不同步,出现价值偏差。同样,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环节,资产管理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报废年限有明确要求,且许多都超出了实际可用的年限;实际处置时,审批手续也比较复杂。于是,在高校拿到准许报废某固定资产的文件之前,该固定资产可能早已进入报废状态,甚至在仓库堆积很久。这也造成账面价值失真。(5)管理缺失。高校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大,数量多,高校内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工不够明确,人员有限,无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尤其像图书、桌凳等价值较低的大批同类物资,数量多,保存、使用相对分散,容易破损和遗失。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定期盘点不能落实,很容易出现账实不符现象。(6)为了粉饰财务报表,人为造成账面价值失真。高校办学过程中,要接受本科教学评估等各类评估、考核,生均占有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也常常被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同时,高校为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高其偿债能力,也要求有较高的固定资产价值总量。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在固定资产价值管理方面,力争多增加、少报废,甚至有些固定资产实际已经无法使用,但仍然不予报废,使账面价值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问题解决思路

解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问题,需要高校和上级管理部门共同面对实际,完善制度、认真实施。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引入权责发生制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高校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固定资产,将借款费用等初始费用计入取得成本,可以使资产的入账价值更合理、完整;在后续计量中,通过计提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既可以动态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信息,又有利于高校进行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2)改变现行的基建会计独立核算制度,将基建项目纳入事业会计主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统一核算;在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即以暂估价计入固定资产,保证资产入账及时。(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高校内部资产管理部门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确保资产安全;同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高校内部和上级资产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资产入账和报废处置的管理制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操作效率,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随着实物的变化及时调整。(4)高校自身要明确办学方向和办学措施,合理规划,理性融资;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该修正高校考评标准,合理评价高校的办学水平。通过内外环境的变化,改变高校对固定资产价值总量的依赖状况,消除人为因素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

固定资产价值篇(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管理目标的日益提高,要求财务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固定资产成本是生产成本中比例数值较大的一部分。如何把握好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何准确地计量固定资产成本,在实际工作中成为尤为突出的问题。目前准则只对该问题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很多具体问题的判断比较模糊,需要进一步探讨。

一、案例背景

W五星级酒店2012年5月被外商收购,外商重新给酒店定位,收购后主要接待外国人。但过去酒店装修过于普通不能满足酒店的未来形象,所以新的股东从2012年6月对酒店进行装修改造,把酒店打造成该市标杆的五星级酒店。改造共花费75748万元,期中土地成本1500万元、前期工程费4291万元、建安工程费47021万元、基础设施费3509万元、利息5825万元等。利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银行贷款的利息,每月按贷款合同计提利息,每季度银行自动划转。二是两个股东借款利息。两个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给酒店,让酒店进行改造。股东借款的利率是按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加上浮的百分点计算。经过利息核对,酒店用银行存款归还了大股东大部分利息,却没有归还小股东任何利息,而且大股东为了避税收到利息时没有开具任何发票。小股东认为大股东不开发票酒店只能按照股东减少借款本金计算,不再按减少贷款利息计算。故在2014年底调整账目,把归还大股东利息冲减大股东本金。截止到2014年底装修完毕,酒店于2015年初正式开门营业,但至今酒店都没有办理最后的竣工结算,没有办理固定资产转固。财务人员解释是工程部、技术部、市场部资料不全无法办理手续。

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存在的问题

1.借款利息问题。比如股东借款利息是否也计入在建工程,利率按多少计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的股东借款的利率是否在建工程,是从签订借款合同时计息时间还是银行放款时计息,或者实际使用时计息。

2.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滞后问题。酒店虽然投入使用但后期很多费用结算较慢。例如,酒店花了500多万购置的挂画,酒店每个房间卧室墙上、卫生间墙上、玄关处、走廊墙上、大堂、酒吧、餐厅都有。酒店收到挂画后有些挂到墙上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酒店就将一部分挂画退回,又换其他家购买了一些新的挂画,而且将原来的挂画很多换了位置。在结算时,工程装修人员对资料的收集不齐,不能准确说出挂画的个数和位置,加上装修中挂画有些丢失,使结算无法得到准确数据。工程完工后几年都不能转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借款利息的核算有误的原因。(1)企业重视本金,轻视利率。现在很多企业由于工程投资特别巨大,但自身资金周转又较慢,故希望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可是银行贷款数额有限,对很多信誉不佳的企业,或者企业不能提供贷款抵押的企业,不给予提供贷款。于是企业就找贷款利息高的保险公司或投资公司贷款。保险公司贷款利率比商业一会同期贷款利率高很多,国家规定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不能税前抵扣,很多企业于是把超额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不计入资产价值,起到避税的作用,这样,计入资产的价值明显有误。(2)企业重视大股东,轻视小股东。一般企业都有好几个股东,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更是天天变化。许多新成立的企业在工程投资之初,资金需要量往往超过所有股东注册资本金,于是几个股东商议:为降低成本,减少银行贷款利息,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再借款给新成立企业,但借款利率一般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高。财务人员每个月月底计提利息时,把超出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使计入资产的利息减少一大块,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

2.酒店装修改造转固滞后的成因。(1)酒店重装修,轻转资。酒店在装修改造中,只重视装修改造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而对固定资产转资则认为是可办可不办的事。特别是目前酒店新的投资人不重视转资工作,作为酒店的责任人主要精力集中在酒店的尽早开业、尽早收回投资上,对固定资产转资认为是造价和财务人员的事。当酒店装修完成,按设计要求开业接待客人时,管理层认为造价等人工作职责已经完成,将改造建设期相关人员调离岗位。还有就是在改造法人班子的组成上,财务人员也随领班班子的变化而变化,原来了解情况的人员都已经离职,这也是造成固定资产转资滞后的重要原因。(2)酒店重竣工,轻决算。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第

394号),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按时完成,主要原因如下:①酒店忽视改造建设中各项资料的保存,没有专人负责保管资料,甚至有些资料随着人员的变化都丢失了。造成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中由于资料不全而无法编制竣工财务说明书或说明书内容不完善。资料不全,注册会计师就无法进行最终的结算审计,酒店也就无法最终确定转固的金额。②结算缓慢。酒店改造现场资料整编和结算人员较少,而且身兼数职、变动频繁,再加上涉及的专业太多,酒店没有这么多专业人员,只能请外面的专业人士帮助审核结算,而且还不能及时整编和结算资料,使结算一拖再拖。③酒店竣工验收时间较长。一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至少需要一年时间,而竣工财务决算一般在竣工后3个月才能完成,加上财务决算上报审批检查、报批、核准时间,致使从工程竣工到财务决算上报审批至少需要一年甚至几年时间。(3)酒店重经营会计核算,轻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执行。酒店的财务人员都是一般的管理人员,只懂得财务本专业的知识,对于基建方面的专业知识几乎从没有涉及过,所以在结算时无法快速准确地进行核算。(4)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控制不严格。酒店装修工程的支付按规定应最多支付到85%,因为酒店工程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所以酒店留置的保证金数额非常大。但有些分包支付时走的人情关系,个别达到了99%,年底时分包不可能为了一点尾款而缴纳十几万的税金,故分包一个劲地拖着不给开具发票。造成了酒店结算时被动的局面。(5)酒店重会计核算电算化投产,轻基本建设会计信息化。目前酒店的会计核算已经实现了电算化,即ERP系统的安装使用,酒店在管理上也积极探索信息化的现代电子手段,但酒店的许多管理软件仅仅有工程概、预算控制、工程计划管理、形象进度模拟、合同管理、进度款确认等模块的功能,而对酒店设备采购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匹配和相对应的资产实物管理没有很好的筹划,酒店交付使用后转资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仍然靠手工填列,工作效率低,准确性不高。

三、酒店装修改造转固问题的解决之道

(一)借款利息核算有误的解决之道

如果贷款全部用于工程,企业每个季度末按借款合同与投资公司出具的利息单核对,如果计算无误,在工程未完工前全部计入在建工程。财务人员应建立工程力学核算辅助表,及时整编和计算利息。表中要有贷款起始日、终结日、本金、利率、计算利息日期(以天为单位)。编表人、核对人、主管要在表上签字核对,做到账表相符,等年底时按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调整企业所得税。跨年度的工程在每个季度末按时准确计提利息,等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最后全部转入固定资产,使资产价值真实完整。

我国税法规定:借款有利息的要签借款合同,写明借款时间、借款期限、借款利息。支付股东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股东利率没有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时间没有问题,可以全部转入固定资产价值。财务人员应编制归还利息核对表逐笔登记计提利息的日期、凭证号、归还日期,特别是归还利息时要备注归还的是哪一笔利息,避免以后人员变更时无法解释清楚利息的来龙去脉。归还大股东的利息不应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虽然大股东为了避税把减少的利息调整为减少本金,但双方已经签过借款合同,并且按出资比例双方都借款给酒店,冲减本金后双方比例明显不对等。所以归还大股东的利息不能按减少本金核算,而是按减少利息核算。

(二)酒店装修改造转固滞后的解决之道

转资工作,制度和人都要落到实处,具体做到以下几方面:

1.要明确酒店管理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例如,采购部要保管好所有的采购合同,而且收货时要做到实物与合同明细核对,在结算时合同款、结算款、已付款、未付款都能和台账一致。避免结算不知道合同金额改变的原因和丢失合同。杜绝互相扯皮现象,落实责任主体。

2.对酒店装修完成后使用的资产要进行细分。根据客房类资产、餐厅类资产、洗衣房类资产、游泳池类资产的基本信息和价值信息,包括设备名称、相关附件、数量、价值、规格型号、设备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家、使用单位、设备位号、安装地点等,比如每间客房都有电视、咖啡机、保险柜,财务人员要建立明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3.建立资产日常核对制度。酒店资产特别多,很多小而贵,所以要加强酒店实物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日常核对制度,交付方与使用方交接时要对资产明细表与各项实物资产进行逐一核对,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门留底,以备查用。例如,酒店每层电梯口都有装饰的镶嵌挂件,虽然尺寸小但金额较大,在投入使用后要逐层核对所有的数量,建立台账后规定挂件的责任人,以杜绝丢失现象。

4.实施信息化手段。通过ERP系统将各个部门联系起来,所有的信息通过内部网让每个人都能看见。各个部门将自己管辖的概(预)算、合同管理,通过信息整合,输入数据中心。在结算时只需要通过计算机系统就能调出所有资产金额和数量、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工程结算款衣服违法情况,并且系统能提示具体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做规定的事。例如,设备基础土建费、设备安装费与设备的匹配,防腐保温等多个收益对象的费用分配,设备类资产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置费、制造厂家等信息的自动获取等。

(三)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转资规章制度

1.领导要重视,相关人员要全过程参与固定资产转资的过程。管理者要对酒店设备管理人员等进行竣工决算考核,通过相应的措施提供参与者的积极性。

2.对于固定资产转资的规定要首先完善与之相关部门的职责,尤其是促进他们了解固定资产转资的流程,明确各工作的重大环境,对于固定资产的重要部分要制定科学的规章制度。

3.要详细划分酒店投入使用的资产,主要是关注资产的性质和特点,依据其资产所在位置进行划分。酒店资产特别多:洗衣房里的洗烫设备、中餐厅的座椅和厨具、西餐厅的座椅厨具、行政层的电脑、沙发和餐饮设备、游泳池还有SPA的设备等,酒店要根据资产价值信息登记台账,包括名称、相关附件、设备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数量、价值、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使用单位、设备位号、安装地点等。

(作者单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 秦永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析[J].财会周刊(会计),2006 (13).

固定资产价值篇(3)

一、引言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与国外相比,出现比较晚,它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其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历程。2006年2月15日,新准则由财政部,自2007年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准则对资产减值会计作了重大修改,尤其是在长期资产减值能否转回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允许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并对转回条件做了比较详细规定)存在差异,上述变化一直是争论焦点。那么,长期资产减值转回的禁止性规定是否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本文将通过实证研究给出解释。

二、研究假设

随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日益提高,许多研究认为会计信息对于证券市场投资者是有用的,会计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资产减值信息作为会计信息一部分,涉及到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真实的减值信息有利于投资者做出相关决策,从而增强了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因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1:资产减值会计信息具有减值前收益和净资产之外的增量价值相关性。

此外,罗婷、薛健、张海燕(2008)研究发现,新准则执行后,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显著改善,表明新准则的执行确实有助于会计质量整体提高。那么,固定资产减值信息作为会计信息的组成部分,其决策有用性是否也得到了提高?实际上,在旧准则阶段很多ST公司或暂停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巨额计提、大额转回”的方法以实现扭亏为盈来“摘帽”或恢复上市。在新准则阶段,固定资产减值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一定程度上可防止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使上市公司更多基于经济因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固定资产减值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在新准则阶段得到了提高。基于以上分析,得出假设。假设2:固定资产减值信息在新准则阶段比在旧准则阶段具有更强的价值相关性。

总之,虽然无法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的低估,但从本文实证研究结果来看,新准则禁止固定资产减值的转回并不会导致固定资产减值信息价值相关性下降,上市公司依然可以利用资产出售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交易手段转销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本文认为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禁止性规定是符合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现状和资本市场需要的,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应用效果符合准则制定者的初衷。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2002~2011年A股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减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研究以及新旧准则的对比分析,发现资产减值会计信息具有减值前盈余和净资产之外的增量价值相关性;相比旧准则阶段,新准则阶段固定资产减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更强,这说明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禁止性规定并不会导致固定资产减值信息价值相关性的下降,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应用效果符合准则制定者的初衷。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价值篇(4)

为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进一步趋同,我国财政部于2014年1月29日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这是我国首次对会计计量单独制定会计准则。由此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对当前会计理论和实务产生的重大影响,其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公允价值从概念的最早提出到在会计中正式提及最后到单独为此制定准则,一直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会计核算程序,亦对会计核算基础、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基本概念都产生了影响或创新。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实务产生的重大影响首先表现为在基本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单独列为计量属性,并在各具体准则中大量应用,最重要的影响当属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本文以固定资产的核算为例,讨论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实务的影响。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涵

公允价值问题从一开始就引起了会计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采用规范或实证方法从不同角度对其展开研究,对其概念、性质、理论基础及其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等方面形成了一些重要结论。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和基本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国际会计惯例是一致的。准则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通过与以前各种版本的定义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公允价值定义更完善、更科学,交易主体、交易时点、交易方式的界定更加清晰,进而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这表明公允价值在我国正被越来越重视并逐渐加强其运用(徐雅楠,2015)。

与其他具体会计准则相比,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更具有“工具性”,可以涉及到所有资产和负债,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涉及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公司合并等综合业务。其他资产,特别是长期资产,主要还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相比,公允价值计量是现时价值计量,具有动态反映的特点,它能够全面反映交易、事项或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企业会计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从某种意义上讲,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或者说权责发生制是公允价值计量的直接理论基础,只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才能更彻底地贯彻执行权责发生制(张白玲、杜孝森,2009)。因此,现在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长期资产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陈国辉、杜孝森(2012)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了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并以固定资产为例展开讨论,认为固定资产折旧概念已经孕育了公允价值计量思想,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初步尝试。

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众所周知,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正确核算固定资产对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至关重要。为了合理进行资产定价和收益确定,需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是固定资产核算区别于其他资产的重要特征。会计发展史告诉我们,固定资产核算最初并不存在计提折旧,这与早期简单的经济活动是分不开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会计的发展需要对此作出反应。当大规模工业兴起时,为了实现固定资产的资本保全,会计按照一定方法把固定资产的价值分配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有鉴于此,折旧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成本分配活动。事实上,这也是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当然此时公允价值这一概念还尚未出现,只是人们注意到固定资产出现价值减损,为了使账面价值与现时价值更相符,采用计提折旧的方法,原值减去折旧就是实际价值。折旧是一种成本分配活动,也是一种计价手段,会计的核心职能是计量,可以说任何会计理论和准则的发展都是围绕着如何正确计量企业资产和负债进行的,通过计提折旧计入产品成本本身就是为了合理确定产品与固定资产的计价。可以说,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雏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会计的反映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当企业资产出现减值时,会计系统必须予以客观反映,这就是会计稳健性惯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从计提坏账准备开始,逐渐增加资产减值项目。事实上,资产的价值发生波动是正常的经济现象,所有资产都可能发生价值减值或增值。对于固定资产而言,仅计提折旧已经不能满足会计计量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势在必行。所以,固定资产的核算存在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双重核算,二者相互补充。二者都是对引起固定资产价值增减变动的会计事项或情况的积极反映,相比而言,计提折旧是一种“封闭式”核算,在资产初始入账时就已经确定了折旧方法和年限,通常不再考虑以后会计环境的变化,这种会计估计是一种静态反映;而计提减值准备是一种“开放式”核算,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不断捕捉和反映会计环境对资产价值变化的影响,是一种动态反映,这使得会计反映更科学、更准确。

三、公允价值计量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关系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计量应对会计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与历史成本计量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严格意义上讲,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还是历史成本计量的产物,但蕴含着公允价值计量理念。历史成本计量对会计环境变化的反映是消极和滞后的。公允价值计量积极反映会计环境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具有前瞻性。公允价值计量是新事物,脱胎于历史成本计量这一旧事物。虽然折旧方法蕴含着公允价值计量的理念,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技术的日趋成熟和相关准则的出台,这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提出了挑战。

如果对固定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那么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必要性便不复存在,而是在期末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当期成本或损益,这势必也会对产品成本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为了讨论的清晰性,现在暂时不考虑公允价值计量的技术可行性。按照会计稳健性惯例的要求,当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所以,当期末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分别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以便正确计量资产和损益。以生产性固定资产为例,如果计提折旧,一般计入产品成本,但金额一般是预先估计的,通常不再考虑固定资产价值的后续波动,比较保守和模糊。但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波动来自当期的市场状况,保持开放性,将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产品成本就比较准确,这也有助于改善产品成本会计核算。

无论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还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都有个共同的前提,即资产价值出现减值,需要进行会计反映。客观事实是,固定资产也存在增值的可能,对于企业生产用机器设备这种可能性比较小,但企业生产经营用的房地产产生增值的情况比较普遍。在会计稳健性惯例的约束下,这些资产项目的增值普遍受到忽略。从客观性和公允计量的观点来看,这是不可取的。许多学者指出,随着财务会计的发展和会计准则的不断成熟,会计稳健性惯例的根基已经动摇,对交易性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是重大会计理论和实务突破。无论初始计量是采用历史成本,亦或是公允价值,期末根据当时市场变化情况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报告已经是大势所趋。如果将一定期间的资产分为两类:增值资产和减值资产,按照会计稳健性的要求,需要对减值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实这也是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只是会计科目设置不同而已。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对增值资产也按照现时价值计量,反映增值情况。我们发现,会计稳健性只是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服从,在减值资产的核算上是一致的。公允价值计量全面兼顾增值和减值两种情况,反映更客观真实。

基于以上分析,从账户设置来看,设置“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应稳健性的要求,考虑了资产减值的情况。要想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参考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固定资产价值变动”账户,此时,“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功能就被取代了。

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取得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此设定了科学的计量技术,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固定资产的价格信息和流动会更透明和准确。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以前的会计实务中已经体现,例如,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已经预示相关资产的整体或个别公允价值是可以获取的。因此,在对市场价格合理预期和评估的前提下,公允价值是可以有效取得的。这为实行公允价值计量清除了障碍。

四、总结与讨论

从理论上看,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理论的结构和内容都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以从公允价值计量的视角重新构建会计理论。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正式和施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也将经历变革,从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的变化可见一斑。本文从基本概念出发,讨论公允价值计量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研究发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都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前奏,大胆提出对固定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观点。当然,理论上成立只是实践的开始,后续的审计等事项还需要更多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杜孝森,张白玲.论公允价值会计与权责发生制[J].财会月刊,2009,(12).

[2]毛新述,戴德明.论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统一[J].会计研究,2011,(4).

固定资产价值篇(5)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够可靠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也就是说,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即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情况包括企业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另一个企业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或者同时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入另一个企业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或者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在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中,企业无法将换出的某一资产与换入的某一特定资产相对应。与单项非货性资产之间的交换一样,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企业也应当首先判断是否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再分情况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1、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各项换出资产和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更加可靠。企业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2、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企业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3、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企业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的换入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例1: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甲公司决定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发电设备、车床以及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货运车、轿车、客运汽车。甲公司发电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8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车床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90万元,公允价值为80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24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乙公司货运车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轿车的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9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客运汽车的账面原价为3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乙公司另外以银行存款向甲公司支付补价4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没有为换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换入乙公司的货运车、轿车及客运汽车均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乙公司换入甲公司的发电设备、车床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换入的库存商品作为原材料使用和管理。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例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应当计算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对甲公司而言,收到的补价400000元÷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4800000元=8.33%<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乙公司情况类似。由此可以认定这一涉及多项资产的交换行为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甲公司而言,为了拓展运输业务,需要客运汽车、轿车等;对于乙公司而言,为了扩大产品生产,需要发电设备、车床等设备。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均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该项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各单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因此甲、乙公司均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总成本,确认产生的相关损益。同时,按照各单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计算确定各单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1)甲公司换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见表1。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480-40+51=491(万元)

(2)乙公司换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见表2。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40+40-51=429(万元)

二、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2:2006年10月,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含税价格为936000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2007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用其固定资产抵偿该账款。乙公司用于抵偿债务的设备账面原价为1800000元,累计折旧为800000元,评估确认的净值(即公允价值)为880000元。甲公司在接受抵债资产时安装设备发生的安装成本为8000元。假定没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880000+8000=888000(元)

三、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融资租赁具体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例3:2006年12月1日,广厦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华东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广厦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向中国华东租赁公司租入一条建筑构建生产线,起租日为2007年1月1日,租赁期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共36个月。广厦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每隔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60000元,该生产线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广厦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0000元。广厦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共1000元。该生产线在200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000元,估计使用年限为6年,期满无残值,广厦公司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租赁期届满时,广厦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生产线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另外,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6%(6个月利率)(华东公司租赁内含利率未知)。

本例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优惠购买价100元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0元,所以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广厦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另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大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根据这两点,可以认定这项租赁为融资租赁。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160000×6+100=960100(元)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160000×4.917+100×0.705=786790.5(元)

根据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原则,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700000+1000=701000(元)

固定资产价值篇(6)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要求电力、煤炭等行业必须加强科学管理,充分挖掘各项生产要素的最大价值。固定资产分部价值的确定是多年来发电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者和行业管理部门一直关注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本文对此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

此文发表于《华北电业》杂志2002年11月号。

外汇资金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具体运用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刘长城

外汇资金管理对施工企业来讲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只有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与策略,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同时,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也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文章结合某项目日元外汇运作的过程和成功经验,提出了可供行业借鉴的思路和方法。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5年4月号。

作业成本法的应用与实践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赵红梅

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成本的竞争,在供不应求的市场情况下表现不突出,而一旦高额利润引起资本的投入随之带来产能释放、产量剧增,市场行情将疾风突转,企业的较量转换为成本的较量。因此如何吸收并运用新的成本管理理念,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是财务管理也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挑战。作业成本法的推广与运用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思路。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10月号。

论加强对企业资金运作的有效监控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总会计师孙宝珩

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怎样进行资金监控,历来是每个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课题,搞好了资金管理就抓住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本文从企业资金运动流程的特点、加强财务会计审计制度建设和完善决策制衡机制等方面,对加强企业资金运作的有效监控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

此文发表于《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季刊)2005年4月号。

论国际间汽车技术转让的财务风险控制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戚汉英

世界经济一体化浪潮要求中国的企业管理者必须具备强烈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是我国重要的微型汽车规模生产基地,近年来,进出口贸易已经成为集团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汽车技术转让的形式为集团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出了贡献,本文就国际间汽车技术转让的财务分析控制问题进行了研究。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2月号。

探索海外上市公司财务集中管理的新模式

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张占魁

中国铝业2001年在美国和中国香港上市以来,按照国际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则不断探索适合本公司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经过五年的运行实践已经日臻完善,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铝业的经验表明,海外上市公司实现重组整合,必须在财务管理的模式创新上有所作为,才能对公司有所贡献,这就是财务集中管理核心所在。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6月号。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分析与探索

中国轻工业品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总会计师 张小英

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本文从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现状及问题的形成原因入手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结合企业实践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4年9月号。

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财务管理体系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邢崇荣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重点骨干企业。本文着重论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具体方法和意义,提出了财务管理创新必须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转变,增强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的观点。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6月号。

以内控建设为契机规范合同管理

新疆石油管理局重油公司总会计师 陈霞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求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一体化,集中于服务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主题。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能源型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合同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关系为切入点,详细剖析了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意义、作用和方法。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10月号。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孙 磊

石油、化学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随着世界石油、化学工业正在进行结构性的重组与变革和技术更新的速度进一步加快,行业发展进入了以结构调整为主的关键时期。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大型的石油化工企业,本文全面研究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实用性。

由于该研究报告涉及公司重要的商业信息,经研究,我们决定不予公开发表。

企业外债风险管理探索及对有关管理理念的思考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岳林康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强大的资金支持,采用对外举债的方式解决暂时的资金短缺问题是企业日常财务管理中常见的一种财务策划行为。这就要求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加强外债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高效、稳妥的外债资金筹措、使用和偿还机制和正确的管理理念。,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5年7月号。

浅议如何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水平

固定资产价值篇(7)

尽管我们知道,上述两种方法并不影响会计报表的平衡以及该项资产累计折旧的计提(两种方法在会计报表反映的固定资产净值相同;折旧计提按照现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规定折旧计提应当在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但是从会计报表可比性的角度去理解,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类业务处理作出统一规定。考虑到会计业务处理简便易行、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并结合相关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规定,笔者认为在处理这类业务时,应以净值法为宜,即直接采用固定资产评估结果的评估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反映累计折旧。

下面,我们就从两种账务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反映的异同,累计折旧的计提,结合我国目前相关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谈谈采用净值法的好处。

一、两种账务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反映的异同

总价法按照资产评估结果的重置成本作为固定资产原价,以重置成本*(1-成新率)作为累计折旧,以两者差额反映固定资产净值。这种方法在会计报表反映上,能够直观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可以揭示企业固定资产的整体使用状态。但在评估资产成新率差异较大时,这种直观反映结果就会大打折扣;同时,对企业中既有评估资产又有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一部分按历史成本反映,一部分按重置成本反映,也不利于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净值法直接以资产评估结果的资产净值反映固定资产原价,不反映累计折旧。这种方法在会计报表反映上,将评估固定资产假设为新增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为评估资产净值,简便易行。

二、两种账务处理方法累计折旧的计提

我们知道,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大小的因素有四个,一是计提折旧基数。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价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二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三是折旧方法。四是固定资产净残值。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多采用以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作为计提折旧基数,考虑残值率,以直线法(大多为工作年限法),采用分类折旧率计提累计折旧。对于评估固定资产来说,则应以评估价值为基数,考虑尚可使用年限法和残值率,采用直线法计提累计折旧。如果相同类别的资产成新率相近,我们仍然可以考虑使用分类折旧率来计提累计折旧(即相同类别的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基本一致),如果相同类别的资产成新率差异较大,由于其尚可使用年限差异大,我们认为此时应当采用个别认定法,而不宜采用分类折旧率。对总额法来说,评估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计提既可采用以重置成本为基数,考虑尚可使用年限,结合成新率计算其使用寿命来确定其总体使用年限计算折旧,也可以直接用其评估价值为基础,考虑尚可使用年限计算累计折旧。可以直观地看到,直接使用以评估价值为基数,考虑尚可使用年限计算累计折旧简便易行。对于净值法来说,由于会计上仅反映资产评估价值,以评估价值为基数,考虑尚可使用年限来计算累计折旧,操作起来很方便。

三、我们目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评估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以下几种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规定,笔者认为对评估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有借鉴作用:

(一)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加上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相似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估计,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相似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篇(8)

重置价值是现在重新购置同样资产或重新制造同样产品所需的全部成本。重置成本分为复原重置价值和更新重置价值两种。1.复原重置价值是指采用与评估对象相同的材料、建筑或制造标准、设计、规格及技术等,以现时价格水平重新购建与评估对象相同的全新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2、更新重置价值是指采用新型材料、现代建筑或制造标准、新型设计、规格和技术等,以现行价格水平购建与评估对象具有同等功能的全新资产所需的费用。

(来源:文章屋网 )

固定资产价值篇(9)

固定资产会计政策是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具体原则。准则规定:对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个条件,且符合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等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可确认为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按其成本入账。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中,选择适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并不得随意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并不再转回。

而从会计实务上看,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制度》,办理固定资产会计事项时,存在如下问题:

(一)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价口径不一致,造成相同的固定资产出现不同的计量结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与相关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采用了不同的成本计量方法,现将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法归纳如图所示:

图固定资产初始计价方法分类图

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上的差异产生的经济后果是: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取得的方式不同,使各个企业在相同的会计期间取得相同的固定资产,或同一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取得相同的固定资产出现不同的计量结果,形成不同的入账价值,造成各个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出现差异。在同一会计期间,各个企业即使采用同样的折旧方法,所发生的折旧费用必定不一致,在折旧抵税的作用下,使各个企业的所得税负可能出现不公平。

(二)固定资产按应计提折旧额计提折旧形成的折旧基金无法维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造成固定资产再生产能力障碍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提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及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可见,决定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的最主要因素是固定资产的原价――即固定资产的初始计价。折旧的最终目的,是在某项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时,能将其所有的成本以折旧和其他方式(如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处置固定资产等)列入使用期内的成本费用,并通过业务收入得到补偿,形成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能力,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

对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计提折旧的经济后果是:形成的固定资产补偿基金无法保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造成了固定资产再生产能力的障碍。究其原因十分简单,固定资产作为长期资产,其使用寿命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如此长的时间内,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固定资产的价值与技术性能都在发生变化,用一成不变的固定资产原价作为折旧基数所形成的折旧基金当然无法保证与时俱进的固定资产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三)对固定资产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用可能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比,非法手段的运用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具有税收档板的作用,为了达到多提固定资产折旧、减少所得税税负的目的,某些企业在固定资产会计政策的运用上作了一些选择,甚至采用了非法手段。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达到提高折旧基数的目的。主要手段有通过互相投资,提高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特别是在关联方之间);通过债务重组,将难以收回的债权转化为固定资产;更有少数企业钻了现行税法空子,动了“现在多付3.3,今后少交33”的歪脑筋,在建造固定资产时弄虚作假,提高固定资产的造价,以多交3%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为代价,人为地提高固定资产的原价,通过折旧抵税达到少交33%的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二是合理地缩短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现行财务制度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作了一个控制幅度的规定,如《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30年-40年。企业往往选择下限作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以提高年折旧额。三是尽可能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快速折旧法,使前期折旧费用增加,以取得货币时间价值收益。

在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上出现合法与非法交织的情况下,产生的后果是:会计信息的不可比,甚至产生虚假的会计信息。

二、调整固定资产会计政策的设想

针对固定资产会计的现状及其产生的经济后果,采用"市价法"确定固定资产的期末价值,据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解决存在问题的较好办法。其做法是:

(一)在平时,企业仍按原先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月在月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将计提折旧的基数调整为固定资产上年重置完全价值和当年增减固定资产计算的账面余额,其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基数=固定资产上年重置完全价值+本年新增固定资产原价-本年减少固定资产的上年重置完全价值

(二)在首次采用本方法时,由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各类固定资产的当地购置价格作为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企业据以计算全部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并调整累计折旧金额与折旧费用,其计算公式是:

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某项固定资产数量×当地购置价格)

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原价应调整的折旧费用=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

(三)以后,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均由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各类固定资产的当年物价变动指数,企业据以调整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及累计折旧,其计算公式是:

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某类固定资产上年重置完全价值×(1±物价变动指数)]

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基数

应调整的折旧费用=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

(四)会计处理

假定某企业固定资产原价为12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月折旧率0.5%,于20×1年末开始采用“市价法”计价,确认全部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2000万元。20×2年末固定资产物价调整指数为+6%,则会计处理如下:

① 确认20×1年末固定资产增值部分

固定资产增值=2000-1200=800(万元)

借:固定资产――增值8 000 000

贷: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增值8 000 000

② 调整20×1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2000×300\1200=500(万元)

应调整的折旧费用=500-300=200(万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2 000 000

贷:累计折旧――增值调整2 000 000

③ 20×2年计提每月折旧

固定资产原值部分月折旧额=1200×0.5%=6(万元)

固定资产增值部分月折旧额=800×0.5%=4(万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100 000

贷:累计折旧――原值折旧60 000

――增值折旧40 000

④ 确认20×2年末固定资产调整额

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2000×(1+6%)=2120(万元)

固定资产增值=2120-2000=120(万元)

借:固定资产――增值1 200 000

贷: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增值 1 200 000

⑤ 调整20×2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2120×500+2000×0.5%×12/2000

=657.2(万元)

应调整的折旧费用=657.2-(500+2000×0.5%×12)=37.2(万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372 000

贷:累计折旧――增值折旧372 000

若固定资产物价指数为负数,则相应调低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并调整累计折旧金额。假如上述企业20×3年末公布的物价指数为-2%,则20×3年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 20×3年计提每月折旧

固定资产原值部分月折旧额=1200×0.5%=6(万元)

固定资产增值部分月折旧额=920×0.5%=4.6(万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106 000

贷:累计折旧――原值折旧60 000

――增值折旧46 000

②确认20×3年末固定资产调整额

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2120×(1-2%)=2077.6(万元)

固定资产增值=2120-2077.6=-42.4(万元)

借: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增值424 000

贷:固定资产――增值424 000

③ 调整20×3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调整后的累计折旧金额=2077.6×657.2+2120×0.5%×12/2120

=768.712(万元)

应调整的折旧费用=768.712-(657.2+2120×0.5%×12)

=-15.688(万元)

借:累计折旧――增值折旧156 880

贷:管理费用――折旧费156 880

(五)会计信息披露

运用“市价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期末计价并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后,应当对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在资产负债表中,可在固定资产大项的固定资产原价下增设:“固定资产增值”栏,用于固定资产增值金额的披露;在累计折旧栏下增设:“其中:固定资产增值折旧”栏,反映根据固定资产增值所增提的折旧额。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固定资产增值调整的依据,固定资产增值金额的计算和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调整的情况。

三、固定资产采用“市价法”计价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计价标准问题

固定资产采用“市价法”的计价依据是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也就是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购置相同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为了防止各企业高估或低估市价,产生固定资产不合理计价的现象发生,市场价格的确定应当采用政府集权办法。建议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固定资产类目表”统一固定资产分类方法,并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在每一年度终了时公布固定资产的物价变动指数,同时注明各省市的调整系数。各级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此为依据确定当地的物价变动指数,企业据以调整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从而可以避免各企业在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中弊端。

(二)与税收政策的衔接问题

按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结果,必定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 减少企业的会计利润,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和所得税的计算。从理论上讲,按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计提折旧的结果,也只能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为了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应当允许企业在税前列支。

(三)按固定资产增值额计提折旧额的会计处理问题

固定资产价值篇(10)

在施工企业经济核算中,利用企业内生产总值、总收入、可支配总收入和总储蓄等企业经济总量指标推算企业内生产净值、净收入、可支配净收入和净储蓄等经济净值指标时,总要面对一个重要的指标——固定资本消耗。由于它是增加值或企业内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它的准确性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各项净值指标的测算以及用输入法测算增加值或企业内生产总值的准确度和可靠度。如何准确的推算固定资本消耗价值,是企业经济核算应该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1固定资本消耗价值测算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固定资本消耗,在我国通常称为“固定资产折旧”。它是指核算期内生产单位为补偿生产活动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它的内涵是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损耗和转移的价值。固定资本消耗价值的理论和实际核算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难以客观准确的计算固定资产消耗的价值

这是因为实际生产中引起固定资产价值下降的因素较多而且比较复杂。这些因素中,既有正常使用的磨损,也有事故灾害引起的磨损;既有技术进步引起的价值变动,也有由于价格引起的价值变动。在实际计算中不易分清各种因素对固定资产价值下降各自引起的作用大小。从固定资本消耗的本身含义讲,它应该是固定资产在生产活动中的正常磨损部分,而由其他因素引起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下降,则属于固定资产的损失,不能做为消耗,因为这种消耗的价值并没有转移到产品中去。

1.2难以直接利用工商企业会计中的有关核算资料

企业经济核算中的固定资本消耗与工商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固定资产折旧”在测算上并不完全相同。会计核算中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是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计提的,即:

年固定资产折旧额一(某项固定资产历史价值一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这就给直接利用工商企业会计的固定资产折旧资料带来一定的困难。根据企业经济核算的“现期市场价格原则”,在进行企业经济核算时,若要采用会计核算资料,就必然存在一个核算口径和方法的转换问题。即必须将用实际成本法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资料转换为按限期市场价格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资料,才能满足企业经济核算的要求。

1.3工商企业会计核算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所使

用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是预先难以确定的主观预计量

这使得工商企业会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行为带有很大的主观}生和不确定性,往往本核算期内提起的固定资产折旧并不一定能真实或相对真实地反映本期生产活动中的固定资产正常消耗价值。

2对固定资产消耗价值测算若干问题的思考

为了确保固定资本消耗价值数据的真实可靠,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上问题和困难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由于固定资本消耗价值是增加值的重要构成项目,它的统计数据的真实与否直接影响到增加值或企业内生产总值的统计数据的质量。解决以上问题的基本思路应该是针对不同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推算,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

(1)由于技术进步的速度越快(如机械设备的技术更新),技术进步引起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下降速度就越快,2者成反比关系。因此可以考虑结合一定时期的技术进步增长率,确定一个技术经济参数——技术进步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值率()。例如本期技术进步增长率为5%,可以近似地确定本期技术进步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值率为5。由于价格变动引起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下降,可以考虑根据当前时期的该项固定资产市场物价指数的降低幅度,也确定一个参数——价格下降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值率(

)。例如本期某项固定资产的物价指数为95,降低幅度为59%,则可以近似地确定该项固定资产本期由于价格下降引起的减值率为5oa。至于事故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下降,则可以根据历史上正常年份事故灾害的发生率及其对固定资产的损害程度,估计出另一个参数——事故灾害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值率()。再令正常施工生产磨损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值率(),一定时期固定资产价值的总的下降率为()。由于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的价值下降,是以上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样就有:

根据此公式可以求出由于正常施工生产磨损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值率,即:

在已知一定时期固定资产减值总额()的情况下,就可以求出本期固定资产由于正常生产磨损而减少的价值总量,即:

而本期固定资产由于正常生产磨损而减少的价值,就是所要测算的所谓“固定资本消耗价值”。以上的口、j8、y必须由施工企业核算部门根据一定时期内技术进步、价格变化以及事故灾害情况变化的规律,结合对核算期它们可能发生的变化所做的合理预计,并根据具体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必要的修正。

(2)为了充分有效地利用现有微观会计核算资料,更好地实现企业经济核算与微观会计核算的有机对接。①针对施工企业可以考虑在微观会计核算中增设“累计折旧调整”科目,专门记录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价值。即在日常的实际计提过程中,除了保留传统的“实际成本法”计提折旧外,还需要采用“现行市价法”计提折旧。其计提公式为:

固定资产价值篇(11)

一、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

1、固定资产的界定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新准则对固定资产作了如下界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经营管理而持有或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及其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而旧的会计准则则没有固定资产年限的规定,却从固定资产的经济实质上定义固定资产,无论是单位价值较高的界定还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定位,本身就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完全是“形式”上的,并不符合经济实质。取消价值标准这一变化利于企业会计人员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理判断、确认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企业受到税务机关退还的与所购买的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款,应当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而旧的固定资产准则下的增值税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这与国家推出新的税务规定,关于在东北三省和中部部分城市施行增值税的抵扣规定是相关的。这样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费。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而旧的会计准则规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增的约束条件给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转出业务中的舞弊减少了可能,新的准则实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这种行为。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第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新准则第十二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涉及补价时,按公允价值和不按公允价值入账两种方式区分。而旧准则则对换入的资产不区分是否按公允价值入账,均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4)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这就是说,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取得的固定资产,应以其公允价值入账,而旧准则则是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

3、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至少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折旧政策及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预计净残值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而旧准则只规定了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新准则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理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理费用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现值的概念。与旧的概念相比,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也就是说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折现值,在企业出售某项固定资产时,应复核该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2)固定资产的减值。旧准则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而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理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如果发生了减值,企业应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成本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旧准则规定,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第一,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反之则不能。

二、新固定资产准则解析

1、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变化的解析

(1)外购固定资产变化的解析。新准则第八条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在新准则下,如果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账务处理时应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新准则还明确规定,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存在弃置义务固定资产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如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弃置费用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科目。

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变化的解析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只有已经计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样,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是以企业对资产是否确认作为计提折旧的范围。另外,新准则对取得的固定资产从何时开始计提折旧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新准则还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2)固定资产减值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新准则的规定下,只有确认减值损失时,按确认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后期间,即使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也不得转回,不用作账务处理。

(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账务处理时,可按已经确认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借记“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应当终止确认,按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执行新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如对弃置费用的处理,由于新准则规定,在处置固定资产时,要考虑弃置费用,并且预计净残值要以现值入账。这一规定,无疑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新的固定资产准则将固定资产预计的处置费用以折现金额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将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固定资产,会使固定资产的计量结果增大,导致企业资产结构发生变化,从而使长期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固定资产计量结果增大,同时预计净残值强调现值,结果会使企业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增加,导致各期的支出费用增加,最终使企业的收益水平即所有者权益金额降低。上述情况的发生,与旧准则的计量方法相比,会影响到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的各期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前期的账面价值会增加,相关的费用也会增加,最终导致前期的账面利润减少,递延到以后各期。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这一改变可以为企业带来资金时间上的价值。

2、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实际上就是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新准则的很多规定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表的反映情况。例如,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从2007年开始,所有的上市公司以前计提的“固定资产跌价准备”以后将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政策的实施,截断了上市公司大玩调节利润的把戏。所以以前不管什么原因计提了大量减值准备的企业,不在这最后的关头冲回减值,那么企业的这部分“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企业一旦开始大量冲回以前计提的减值损失时,同期的利润必然会上涨。众所周知,公允价值运用的前提是要存在活跃的公开市场,但由于我国对于许多资产的交易尚未形成活跃公开的市场,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也缺乏统一的认识,因而企业极有可能针对不同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通过控制公允价值来调节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从而调节其折旧费,以实现调节利润的需要。

3、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