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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4 16:45:00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1)

1 概述

水利工程一般投资大、规模也很大、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工程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工程效益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至关重要。具体讲就是要在工程建设中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指导思想,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达到强化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之目的。

2 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质量检查体系。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必要条件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简称业主),对于水利经营性项目是工程建设的投资人,对于公益性项目是政府部门的委托人,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总负责方,拥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选用材料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承包单位、支付工程价款等权力,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己或政府部门的利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需要建立自己的质量检查体系,成立质量检查机构,对工程建设的各个工序、隐蔽工程和各个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复核和认可。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项目中,业主已通过合同的方式把这部分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监理单位来承担。虽然如此,作为工程建设主体的业主单位仍要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担负起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责任。

3 建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核心内容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按照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控和督导。其任务就是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措施,以合同为依据,以规范建设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的授权,对项目实施过程主要进行进度、投资和质量“三大控制”,而质量控制又是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和度汛方案等;检查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采取旁站、巡视或平行试验等形式对施工工序和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核实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审查工程结算;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履行承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协助业主搞好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和主持竣工初验工作,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等。对质量可疑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抽检,并要求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或者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进行返工或修补。

笔者在从事多年的基层水利工程建设和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实践过程中,充分认识到,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已建立起了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控制程序和方法,构成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4 落实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前提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关系到国民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只有高质量的勘察、设计成果才能为建设优质工程提供基础保证。工程地质勘查是工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任务就是查明工程建设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特征,为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和依据。设计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灵魂,建设项目能否满足规定要求和具备所需要的使用功能,主要靠设计的质量来体现。如果一个项目设计方案选择不合理,就直接影响工程效益和使用寿命,后期的施工质量再好,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即便是设计图纸上出现小小的差错,也可能给工程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贻误工程建设进度。

因此,以优质的勘察设计成果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应该成为工程建设的一个中心环节。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就要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健全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制度上、工作程序和方法等方面来规范和保证勘察设计成果,以此来赢得社会信誉,增强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也只有通过建立一定规章制度和程序方法、机构等,使质量保证活动系统化、程序化、制度化,才能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5 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因素

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质量形成阶段,也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勘察、设计的思想和方案都要通过这一阶段来实现。工程施工,就是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通过各种技术作业,最终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活动。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多,生产环节多,时间长,影响质量稳定的因素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十分艰巨。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状况最终取决于施工质量。所以说,水利工程的施工承包商作为水利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积极有效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工程施工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和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与方法,以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将内部的各部门、各环节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严密协调地组织起来,明确他们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的任务、责任、权限、工作程序和方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有效运行。唯其如此,工程施工质量才能得以保证。

6 加强政府单位的质量监督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强制手段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必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是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工程建设实物质量和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材料、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监督认可与质量检验为主要手段。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人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住宅工程质量控制涉及到的方面众多,各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对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必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笔者认为,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住宅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角度,建立和完善以开发企业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二是从住宅工程质量制约机制的角度,建立和完善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住宅工程质量市场制约体系。

三是从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的角度,建立和完善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这三个体系构成一个完整和有效的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1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我国以往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中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因此,我们应首先建立起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笔者认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住宅建设参与各方都应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在每个企业内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住宅工程建设每个参与者的工作质量都满足住宅工程整体质量的要求;二是针对住宅建设参与者众多,而参与各方质量责任混淆不清,发生质量问题后,互相推诿的状况,从住宅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角度,以质量责任制为核心,明确住宅建设参与各方的任务、职责,建立全方位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应明确以住宅开发企业、建设单位为住宅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工程施工企业,设备安装企业,建材、设备的生产和供应企业的质量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以合同约定。以下我们将详细探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各方的职能和责任。

1.1 关于住宅工程建设的开发企业

根据我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负有的质量责任和职能为:

(1)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

(2)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3 ) 建设单位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4)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5) 住宅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6)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7) 建设单位收到住宅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8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1.2 关于住宅建设规划、勘察和设计单位

在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规划、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职能:

(1)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水文等勘察报告必须真实、准确。

(3)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报告文件进行住宅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住宅合理使用年限。

(4)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住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6)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住宅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1.3 关于住宅工程施工安装企业

在住宅质量保证体系中,施工安装企业的质量责任和职能:

(1) 施工安装企业对住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 施工安装企业必须按照住宅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3) 施工安装企业必须按照住宅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住宅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 施工安装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 施工安装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4 关于住宅建材、设备的生产和供应企业

住宅工程质量是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的综合反映。住宅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的好坏,对住宅工程质量的影响很大,特别是用于住宅工程的主要结构材料,将直接影响到住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据统计,用于住宅工程的材料主要分为结构材料、功能材料和装饰材料,共达160种。

建材、设备的生产和供应企业的质量责任和职能包括如下方面:

(1) 建材、设备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应对住宅产品的材料和设备质量负责

(2) 建材生产和供应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要求,供应质量、性能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

(3) 建材、设备的生产企业应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4) 对出厂的建材、设备产品实行质量责任制,必须有建材、设备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明确规定其建材、设备产品的使用年限和使用方法。

(5) 建材、设备生产企业应合理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限制和淘汰一些能耗大、附加值低和落后的建材、设备产品。

以上对住宅建设的参与者(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地质勘察和建筑设计单位,工程施工企业,建材、设备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任务、职能、责任以及相关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以期建立一个有效可行的住宅质量保证体系。

2 住宅工程质量控制的市场制约体系

从住宅工程质量制约机制的角度,建立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市场制约体系。使住宅工程质量由政府制约转变为市场制约的良性机制,这是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的核心所在。

2.1 继续完善住宅建设有形市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往没有固定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地点、交易行为,也没有特定的规范和程序可以遵守的传统意义上的“无形”建筑市场,在我国正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一种具有固定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的,提供从建设项目报建、工程招标信息、招标文件准备及发售、资质审查、勘察释疑、招标咨询和管理、评标定标监督与执行直至合同签订备案等一系列服务的新型建筑市场应运而生,这就是“有形”建筑市场。

在有形市场建立后,住宅建设参与各方都受到有形市场的制约。业主通过审核才能进入有形市场,没有住宅开发能力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将不能够进入有形市场。在有形市场中,业主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住宅建筑材料也要进入由生产厂方、配送中心、零售商店等各环形成的建材有形市场进行交易。有形市场规范了业主和住宅建设参与各方的行为,形成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竟争机制。住宅建设有形市场将选择有资质的、有社会承诺、有登记、有信誉的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厂家来承担住宅工程的建设,从而使住宅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同时,建筑有形市场应实行管理现代化,发挥有形市场的服务和制约的双重功能。并使建筑市场同劳动力市场等相关要素市场和金融市场相互联动,使建筑市场真正实现从无序到有序,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形到有形的转变,以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形市场体系。

2.2 发展中介咨询机构,形成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市场制约体系

要建立住宅质量的市场制约体系,笔者认为,其重点就是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如监理、质量检测、审价机构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住宅工程质量的制约应主要依靠市场制约体系,而政府应主要以间接手段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住宅建设中,中介咨询机构接受业主和其他方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委托者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咨询机构几乎涉及到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对控制住宅工程质量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应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住

宅质量市场制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咨询机构的作用,并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和资格和管理,积极倡导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公德和行为,发挥其监督、制约和服务的功能。

2.3 建立住宅工程质量认证体系

建立住宅工程质量认证体系是住宅(下转46页)(上接42页)工程质量市场制约机制的必然需要。建立住宅工程质量认证体系,对企业和住宅部品、部件进行认证,是住宅建设实行准入制度的前提条件。认证制度的实施会使住宅建设参与企业和建材生产企业提高自身的生产水平,加强质量管理,这样才能通过质量认证。由此可见,认证体系可以制约住宅建设参与者的工作质量,并控制住宅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从而对住宅工程质量起到控制作用。住宅工程质量认证体系应具有如下三个功能:

2.3.1对体系的认证。应能够对住宅建设相关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认证,如ISO9002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与住宅相关的企业有:开发企业,建筑施工安装企业,规划、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建材生产企业,建筑机械生产企业等。

2.3.2对住宅部品、部件的认证。住宅部品、部件是指住宅建设中采用的设备、部件、材料。如门窗、墙体、楼板、屋面、卫生洁具、厨房设备等。通过认可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定对住宅材料、部品、设备等住宅产品进行认证。

2.3.3对住宅本身进行认证。应该说,对住宅本身进行认证,在我国的条件还不成熟。但随着我国住宅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承担对住宅质量的认证应是发展的必然方向。

3 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的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3)

    “三制”改革以后,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目前实行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四级管理网络组成,即: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就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而言,笔者以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如果没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虽然有质量管理体系但各质量管理体系之间不能有机结合,形不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运行,那么质量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谈。就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谈一点粗浅认识:

    1、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组织保证和前提。

    就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健全问题,笔者以为,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能部门和人员数量上的保证。各质量管理层次必须根据各自质量管理权限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职能部门,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为目的,配备足额的质量管理人员,以免造成组织虽然建立,但无相应的工作人员,致使组织机构因人员不能到位而影响正常运转。(2)人员素质的保证。所配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能够真正担负起相应的质量管理任务。(3)管理制度的保证。人员到位,素质到位可以说具备了质量管理机构运转的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否能够确保质量管理机构能够有效运转,尚需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以此来指导和约束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制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工作运作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强制性管理,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正确性。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质量管理人员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减少和避免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

    2、制定完善的技术保证措施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

    质量管理的技术保证措施是指导质量管理人员正确实施质量管理行为的技术保证,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系统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质量管理工作的盲目性和不系统性的技术保证,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具体的运作程序、质量管理重点以及确保质量管理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等。参建各方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质量管理方案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制定,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重点的确定,要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实际,切实可行。二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具有相对较强可操作性,避免大话、空话,确保其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性。三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周密细致,要涉及质量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保修期质量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容易忽视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质量管理方案贯彻整个建设过程。四是较低质量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方案必须经较高质量管理层次的管理机构认可,以确保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质量管理方案的相互协同性。

    (2)完善质量管理措施,规范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有效性。有关质量管理措施,笔者以为,主要是要致力于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保证,一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质量检查行为。二是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将质量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奖惩制度。在建立质量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引进奖惩机制,将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包括质量指标奖、优质工程奖及一些必要的处罚决定等,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最大限度地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3)正确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准确运用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能否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和准确运用质量管理规范,是关系质量管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对设计意图不能正确理解或不能准确运用和把握质量管理规范,就会失去质量管理的基础与原则,质量控制就会偏离方向,发生根本性错误。就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设计意图,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高度重视图纸会审和图纸确认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吃深吃透,为合理进行项目划分和质量管理要点的确定奠定基础。二是建设实施期间要高度重视设计变更文件的处理,根据设计变更情况随时调整质量管理措施。就质量管理规范的准确运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管理规范。在工程设计中对适用的技术规范一般均有明确的说明,其在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均与所提到的技术规范相符,应该作为建设实施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基本依据。二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合理运用规范。“三制”改革以来,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性越来越强,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相继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门规定等应运而生,而上述规范规定从编制的原则、编制的方法、编制的深度,编制的立场、编制的时间以及对工程建设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均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国标和行标在某些方面还有相矛盾的地方,这就为工程建设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正确运用和把握带来一定难度。这也是在质量管理中遇到的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鉴于上述情况,笔者以为,在运用规范方面,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同一时段内颁布实施的规范,应首先执行高级别的规范,尤其是当行标和国标发生冲突时应执行国家标准,部门规定与行业标准发生冲突时应执行行标。二是从颁布实施的时间上看,同一级别的规范规定,颁布实施较早的要服从颁布实施较晚的。因为最新颁布实施的规范规定大多是在以往规范规定的基础上吸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修编而成的,应该对工程建设实际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适应性。三是从规范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讲,较高级别的规范一般原则性较强,大多是从宏观方面进行控制,相应的其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而级别较低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则相对较强,因此笔者认为:在两规范没有原则冲突的情况下,为便于操作易使用级别相对较低的规范。

    (4)配足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测量、计量等仪器设备,并要随时注意对仪器状况的控制,以确保各种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是评价施工质量的物质基础,是人们赖于检查施工质量的必不可缺少的工具,高质量的检测仪器,能真实地反映施工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质量数据,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地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原因,进而提出正确的修正措施,以达到控制施工质量的目的。相反,检测仪器不准,施工质量就无法得到控制,更谈不上质量保证。为避免因质量检测仪器缺陷而导致施工质量控制偏差,一是参建各方必须具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检测仪器,具备平行检验、检测的能力。参建各方要依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配备独立的质量检测、检验仪器,保证检测手段的独立性,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参加各方在检测工、器具上不能相互依赖。二是在质量检验、检测仪器的配备数量上必须满足质量检测的需要。同时,必须根据所检测工程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检验、检测仪器,不能以相近和类似的检测仪器代替。三是必须确保检测工、器具的完好性,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这就要求参建各方在使用前必须由权威部门进行必要的效验和率定。同时施工期间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的效验和率定,确保检测工、器具的保证率。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质量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率。从检测仪器、检测手段、人员管理、资料管理等诸多方面,力求实现最大程度的现代化、科学化,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率。

    3、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思想保证。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健全和各项技术保证措施的制定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和前提。但确保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在整个质量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第一位的,是确保组织机构有效运行和技术保证措施得以真正实现的基础,是确保质量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思想保证。就如何保证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笔者以为有如下几点:一是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保证质量管理人员从主观意识上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并愿意为搞好质量管理而努力。二是加强现场意识教育,借助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加强质量意识的现场教育,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最大限度的提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教育,形成“敢为人先”的质量管理氛围。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4)

2013年4月9日

目 录

一、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意见稿)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三、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四、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五、质量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六、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七、项目工程师岗位职责

八、资料员岗位职责

九、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3、岗位培训制度

4、技术复核制度

5、技术交底制度

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7、材料采购、检验制度

8、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9、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0、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1、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12、成品保护制度

13、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十、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意见稿)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在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工程建设实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向社会提供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建筑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

一、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和自我评价;

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或评价。

第四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除应健全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外,还应依照本规定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

第五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特点,以及总包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

第六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参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0制定。

第二章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七条 施工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备与公司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设专人作为部门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特级企业应不少于20人,一级企业应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应不少于10人,三级企业应不少于6人。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具备必需的质量监控检查能力。

第八条 质量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应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人员应是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目前尚无条件的必须在2年内填补空白点,质量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 九条 实行建筑施工现场质量保障制度。公司应设置专职质量员,且应专业配套合理,并组成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围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持续改进工程质量活动,建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和交付活动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持有与工程项目类型和规模相适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相适应。部门或岗位的设置及人员定编配置,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和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的规定。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直接派驻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应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公司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五、项目经理部应明确与工程质量所有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和权限,建立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文件和记录控制、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材料采购和验收、分包选择和管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工序控制、设计变更、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工程资料、质量验收、事故处理、工程交付及回访保修的管理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掌握地质资料、设计意图,掌握关键部位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

二、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并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证;

三、确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包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已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包括:

一、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

二、满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和所在施工企业的承诺;

三、包括工程实物质量的总要求和阶段性要求;

四、可考核,并尽可能定量。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为实现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项目与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4、施工进度计划;

5、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需求计划;

6、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工艺检测和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7、工期、技术、质量等施工管理措施;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质量计划应以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目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与质量责任分配;

3、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文件资料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4、检验、测量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5、施工和工程交付过程中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安排,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已完工程的验收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5)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质量从功能的角度来讲,是指产品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所需求的使用价值及属性。工程施工质量除必须满足有关行业的规范、标准、法规的要求之外,还必须满足工程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工程合同条款是经过长期实践经验积累的必须共同遵守约定。为实现质量最终目标,生产经营管理者往往组织和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使其有效地运行。所谓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指为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体系中的各个要素对工程施工质量均起着控制作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长效保证,对采取的一系列作业和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建立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管理因素,并排除在各相关阶段导致出现质量事故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预防质量通病的蔓延。

一、工程施工质量形成过程及特点

工程建设质量形成过程是一个有序的系统过程,其中的序即项目的建设程序,包括从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审查、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各阶段。要实现对建设项目的质量监控,必须严格按建设程序对每一个阶段的质量目标进行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必要条件。

项目施工阶段是将质量目标计划付诸于实施的过程,这一阶段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关键时刻。竣工验收阶段是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完成程度进行检验、检测、评定和考核的过程。

对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很多,分析诸多因素中,其主要影响的因素有:人为因素,直接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在质量控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人的素质水平包括政治思想水平、质量意识、技术水平、文化水平、身体素质等方面。每个参与者的素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程质量。原材料因素,原材料的质量好与坏是形成项目实体质量的基础,原材料质的控制和量的操作好坏与否,对工程质量产生直接影响。设备能力条件因素,是项目获得生产能力的保证,投入工程机械设备是实现工程质量的硬件,实施技术方法是实现工程质量的软件。施工方案可行性和施工技术的先进性对工程质量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

由上述的质量目标形成过程和影响因素可看出,项目施工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它具有影响因素多,诸如决策、设计、材料、机械设备、工序、方案、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及自然条件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除此之外还存在工程施工中多工序、隐蔽工程等环节,容易造成质量缺陷而不被发现,在工程验收时也不易被发现全部内在的质量问题,存在局限性的特点。由此可见,对于工程施工质量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要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

二、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一旦工程项目决策后,将付诸于实施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这里阐述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指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保证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为主要内容,建立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地进行实施,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核心内容。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就是指施工单位以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将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的经营、管理活动严密地组织起来,明确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的任务、责任、权限、程序和方法,从而形成一个互相协作有机的质量保证整体。质量保证体系最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具体的作业技术和活动进行控制,二是内部质量保证方面。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2)有比较先进的技术保证措施;(3)质量检查系统,严格执行“三检制”;(4)原材料控制系统;(5)试验和检测系统;(6)施工设计管理系统;(7)质量资料整理、评定和考核系统。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系统对工程质量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以项目经理领导下的质量科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担负主要的责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管理工作;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施工质量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质量政策,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目标和措施计划;项目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编制并实施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施工队(班组)长或技术管理负责人执行上级制定的计划和措施,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序质量。(1)、(2)项工作是做好质量工作事前处理的必要保证,(3)~(6)项工作是质量保证体系中最核心的部分,是整个质量工作事中控制的关键内容,必须抓好落实,并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运作,(7)项工作是质量工作的事后控制阶段,核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确定的质量保证计划完成。

三、工程施工质量监控体系

工程建设质量监控包括政府监督机构的质量监控、社会监理单位的质量监控和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由于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职能是通过建立工程项目质量体系来实施的,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控和保证与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活动是构成工程施工质量体系的核心,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中居中心地位。总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对承包单位则进行质量监控,是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主体。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实施的质量监督,代表政府执法,工作带强制性、竖向性、宏观的。主要是进行离散型的阶段性或典型性的质量检查,属于事后把关的质量管理方式为多,质量管理的深度和广度是不够的。工程质量监督的技术力量和检测手段与建设需要不太适应,效果有局限性。加强跟踪质监、检测监督频率是很有必要。

工程质量监控主要依靠社会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质量监控。监理单位质量监控的任务,依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内容不同而不同。如果需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其各阶段的监控任务需要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都进行质量监控。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并为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是从投入原材料的质量监控开始,经过对施工及安装工艺的质量监控,直到对工程产品的质量监控,这样一个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过程。施工阶段质量监控的依据是合同文件及技术规程、设计文件、图纸、有关的施工规范。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分为三个部分,即事前的质量监控、事中的质量监控和事后质量监控。事前监控主要是对施工队伍的技术资质的审核、施工方案的审查、原材料的控制等内容;事中监控则是对工序质量监控,施工作业监督和检查,单元、分部、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等内容;事后监控为工程施工质量文件的审核,竣工图的审批,组织竣工验收等。

四、结束语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战略方针,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没有任何因素比产品质量更为重要,尤其是工程建设质量,建设的复杂性和多功能性,影响因素多,出现质量事故时影响面广、损失大。因此,对工程项目质量形成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把关就显得非常重要。

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者和管理者都必须牢固地树立质量意识,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必须建立一个有序的质量体系,抓好落实,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参考文献

[1] 齐秀梅,建筑工程质量控制[M].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2006.

[2] 宋威敏,浅谈工程施工中的质量保证[J].山西科技,2009,(02)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6)

“三制”改革以后,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目前实行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四级管理网络组成,即: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就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而言,笔者以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如果没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虽然有质量管理体系但各质量管理体系之间不能有机结合,形不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运行,那么质量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谈。就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谈一点粗浅认识:

1、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组织保证和前提。

就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健全问题,笔者以为,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能部门和人员数量上的保证。各质量管理层次必须根据各自质量管理权限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职能部门,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为目的,配备足额的质量管理人员,以免造成组织虽然建立,但无相应的工作人员,致使组织机构因人员不能到位而影响正常运转。(2)人员素质的保证。所配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能够真正担负起相应的质量管理任务。(3)管理制度的保证。人员到位,素质到位可以说具备了质量管理机构运转的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否能够确保质量管理机构能够有效运转,尚需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以此来指导和约束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制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工作运作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强制性管理,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正确性。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质量管理人员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减少和避免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

2、制定完善的技术保证措施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

质量管理的技术保证措施是指导质量管理人员正确实施质量管理行为的技术保证,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系统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质量管理工作的盲目性和不系统性的技术保证,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具体的运作程序、质量管理重点以及确保质量管理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等。参建各方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质量管理方案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制定,包括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重点的确定,要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实际,切实可行。二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具有相对较强可操作性,避免大话、空话,确保其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性。三质量管理方案必须周密细致,要涉及质量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保修期质量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容易忽视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质量管理方案贯彻整个建设过程。四是较低质量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方案必须经较高质量管理层次的管理机构认可,以确保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质量管理方案的相互协同性。

(2)完善质量管理措施,规范管理行为,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有效性。有关质量管理措施,笔者以为,主要是要致力于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保证,一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质量检查行为。二是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将质量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奖惩制度。在建立质量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引进奖惩机制,将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包括质量指标奖、优质工程奖及一些必要的处罚决定等,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最大限度地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3)正确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准确运用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能否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和准确运用质量管理规范,是关系质量管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对设计意图不能正确理解或不能准确运用和把握质量管理规范,就会失去质量管理的基础与原则,质量控制就会偏离方向,发生根本性错误。就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设计意图,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高度重视图纸会审和图纸确认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吃深吃透,为合理进行项目划分和质量管理要点的确定奠定基础。二是建设实施期间要高度重视设计变更文件的处理,根据设计变更情况随时调整质量管理措施。就质量管理规范的准确运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管理规范。在工程设计中对适用的技术规范一般均有明确的说明,其在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均与所提到的技术规范相符,应该作为建设实施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基本依据。二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合理运用规范。“三制”改革以来,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性越来越强,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相继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门规定等应运而生,而上述规范规定从编制的原则、编制的方法、编制的深度,编制的立场、编制的时间以及对工程建设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均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国标和行标在某些方面还有相矛盾的地方,这就为工程建设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正确运用和把握带来一定难度。这也是在质量管理中遇到的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鉴于上述情况,笔者以为,在运用规范方面,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同一时段内颁布实施的规范,应首先执行高级别的规范,尤其是当行标和国标发生冲突时应执行国家标准,部门规定与行业标准发生冲突时应执行行标。二是从颁布实施的时间上看,同一级别的规范规定,颁布实施较早的要服从颁布实施较晚的。因为最新颁布实施的规范规定大多是在以往规范规定的基础上吸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修编而成的,应该对工程建设实际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适应性。三是从规范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讲,较高级别的规范一般原则性较强,大多是从宏观方面进行控制,相应的其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而级别较低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则相对较强,因此笔者认为:在两规范没有原则冲突的情况下,为便于操作易使用级别相对较低的规范。

(4)配足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测量、计量等仪器设备,并要随时注意对仪器状况的控制,以确保各种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是评价施工质量的物质基础,是人们赖于检查施工质量的必不可缺少的工具,高质量的检测仪器,能真实地反映施工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质量数据,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地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原因,进而提出正确的修正措施,以达到控制施工质量的目的。相反,检测仪器不准,施工质量就无法得到控制,更谈不上质量保证。为避免因质量检测仪器缺陷而导致施工质量控制偏差,一是参建各方必须具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检测仪器,具备平行检验、检测的能力。参建各方要依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配备独立的质量检测、检验仪器,保证检测手段的独立性,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参加各方在检测工、器具上不能相互依赖。二是在质量检验、检测仪器的配备数量上必须满足质量检测的需要。同时,必须根据所检测工程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合理配备检验、检测仪器,不能以相近和类似的检测仪器代替。三是必须确保检测工、器具的完好性,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这就要求参建各方在使用前必须由权威部门进行必要的效验和率定。同时施工期间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的效验和率定,确保检测工、器具的保证率。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质量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率。从检测仪器、检测手段、人员管理、资料管理等诸多方面,力求实现最大程度的现代化、科学化,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率。

3、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思想保证。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健全和各项技术保证措施的制定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和前提。但确保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在整个质量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第一位的,是确保组织机构有效运行和技术保证措施得以真正实现的基础,是确保质量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思想保证。就如何保证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到位,笔者以为有如下几点:一是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保证质量管理人员从主观意识上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并愿意为搞好质量管理而努力。二是加强现场意识教育,借助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加强质量意识的现场教育,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最大限度的提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教育,形成“敢为人先”的质量管理氛围。转贴于  4、质量管理过程中应重点抓好的几个问题

(1)处理好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的关系

现行的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自上而下有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四个质量管理层次。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但是由于管理层次、管理任务、管理责任的不同,决定了在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的角度及实际运作上又有所不同。因此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就必须处理好各质量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的相互关联性,避免出现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丧失各管理层次之间有效的制约和约束机制。二是必须充分认识到各管理层次之间的相对独立性。要确保各管理体系真正能够独立运行,尤其是较高的管理层次,不得随意干涉较低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行为。各质量管理体系一定要根据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能和权限,准确定位各自的管理行为,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避免造成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职责不清,运行不畅。同时各质量管理层次之间不得相互依赖和相互“替代”,包括质量检测频度、质量检测仪器的配备和使用均要确保其完全的独立性。

(2)要高度重视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7)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包括工程项目的规模、建设内容、产品的构成、市场分析、技术水平分析、风险分析、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是否深入全面,各项数据是否符合实际,这些均直接决定着项目的前途和命运。一些水利工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经费不足,思想不够重视,资料分析欠缺,缺乏对环境影响、经济运行和水资源配制的综合分析,地质勘探资料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方案缺乏优化,质量保证措施不够细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得不到充分重视。工程项目建设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分析和论证不够充分,工程前期工作不扎实,是影响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1.2招投标工作不规范,是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潜在隐患

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招投标操作不规范以及串通招标等现象,导致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失控、项目工期延误等危害,扰乱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严重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有些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采用内定中标单位的方式,选择与本单位关系比较好的施工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在评标办法中设定不合理的评分标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使得一些施工单位没有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直接进入项目的建设过程,很难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同时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

1.3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

质量保证体系是企业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把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和活动合理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和权限,而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目前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存在设计文件的审核不严密、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设计论证不充分,施工现场优化设计不到位,工程地质勘测资料不完善等问题。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力度不够,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施工过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不规范,质量过程控制不到位,是制约工程质量提高的重要原因。

1.4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是导致工程质量难以提高的原因

一些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借用资质,本身技术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较低,对于某些复杂的技术问题无法很好地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技术复杂的情况,拿不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有时甚至做出错误的决策,由于没有实践经验,难以承担技术水平高和有一定深度的工作,致使工程质量无以保证。

2提高工程质量的途径

2.1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细化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和后评价阶段。各个阶段都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进行,特别是要细化前期工程的质量管理,一是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质量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三是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四是建立工程质量评审制度,为提高工程质量奠定基础。

2.2严格实行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要切实加强招投标监管

2.2.1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实时监督。2.2.2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对中标项目合同备案、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2.2.3加强对业主单位和招标机构的监管对于业主和机构串通编制不合法、不公正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及时限制或取缔相关资质,并视情节追究个人法律责任。对参与串通投标活动的相关企业,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限制或停止该企业在当地的市场经营活动。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立工程质量问责制和终身制。

2.3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工程质量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通过并立项后,工程设计就成为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工程设计的合理与否对工程建设的工期、进度、质量、成本以及工程建成运行后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着决定作用。因此,先进的设计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效益,合理地布置场地和预测工期,组织好生产流程,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说,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水利工程的施工单位应该严把工程的技术管理关,建立包括:技术责任制、施工日记、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材料检验、技术档案以及工程验收等制度在内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有效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通过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程施工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对质量监控体系进行完善,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检制”的质量控制,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实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做到“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时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动态控制措施,并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该体系正常和有效地运转。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及各分包施工部分质量控制重点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提高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效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同时,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技术复核,重要的或关系整个工程的核心技术工作,必须加强对其的复核避免出现重大差错,确保主体结构的强度和尺寸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专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完整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严明质量管理制度,实现作业标准化,流程程序化;完善信息反馈体系,运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来进行生产经营中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是指由建设工程中各参加主体和管理主体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的组织实施方式,也就是建筑市场中,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咨询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各自的控制职能和作用。这种组织实施方式是由构成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制度所决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有控制,保证达到预定目标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之一。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现阶段,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但是,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却未能和社会监督力量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二,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与有行政隶属关系,客观上极易产生行政腐败,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第三,政府监督工作陷于微观。传统的工程质量监督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而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特点的区别在于产品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材料设备多品种。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使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受到约束,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第四,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第六,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模式过于单一。原有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

第七,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第八,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二、应当完善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措施:

第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第二,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9)

质量保证体系是为使人们确信某产品或某项服务能满足给定的质量要求所必须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因此,质量保证体系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管理手段,在合同环境中,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单位取得建设单位信任的手段。

1、施工项目质量体系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而且工程项目位置固定、体积大,不同项目地点不同,不象工业生产有固定的流水线、规范化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条件,因此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多,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如使用材料的微小差异、操作的微小变化、环境的微小波动,机械设备的正常磨损,都会产生质量变异,造成质量事故。工程项目建成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又不可能象一些工业产品那样拆卸、解体、更换配件,更不能实行"包换"或"退款",因此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极其重要。要把工程施工质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就是经常应用一系列培训、管理、检测、监督、整改手段和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员、施工工艺、机械工具、材料和环境五大因素进行控制。也就是说,要强调建立和运作好一个施工项目质量体系的内容了。

2、施工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分析

2、1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

主要包括:(1)项目施工质量目标。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并符合质量总目标的要求。项目施工质量目标的分解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即:从时间角度展开,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和从空间角度展开,实现全方位和全员的质量目标管理。(2)项目施工质量计划。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应有可行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根据企业的质量手册和项目质量目标来编制。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可以按内容分为施工质量工作计划和施工质量成本计划。质量成本计划是规定最佳质量成本水平的费用计划,是开展质量成本管理的基准。质量成本可分为运行质量成本和外部质量保证成本。运行质量成本是指为运行质量体系达到和保持规定的质量水平所支付的费用,包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和外部损失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是指依据合同要求向顾客提供所需要的客观证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特殊的和附加的质量保证措施、程序、数据、证实试验和评定费用。(3)思想保证体系。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使全体人员真正树立起强烈的质量意识。(4)组织保证体系工程质量是各项管理的综合反映。也是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必须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分工负责,做到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检查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明确务、职责、权限、互相协调和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5)工作保证体系。主要是明确工作任务和建立工作制度(新加),要落实在三个阶段: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做好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是建筑产品形成的过程,这个阶段的质量控制是非常关键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应加强工序管理,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建立内控标准,以确保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产品竣工验收,是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全竣工,移交给建设单位。同时,还指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某一道工序完成,移交给下一道施工工序。这一阶段主要应做好成品保护,加强工序联系,不断改进措施,建立回访制度等工作。

2、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点

施工现场建立质量保证机构,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职责,通过一流的质量管理活动,在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下,确保建筑产品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建立和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程质量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进行系统检查,并对检查、评定的结果负责,同时作好与建设主管及其公司质检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配备各专业检查人员,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均有质量人员在现场。

3、施工项目质量体系运行控制的建议

3、1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方法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应以质量计划为龙头,过程管理为重心,按照PDCA循环原理展开。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状态和结果的信息应及时反馈,以便进行质量保证体系的能力评价。

(1)计划(Plan)。是质量管理的首要环节,“计划”包括质量管理目标的确定和质量保证工作计划。质量保证工作计划应做到材料、技术、组织三落实。(2)实施(Do)。包含两个环节,即计划行动方案的交底和按计划规定的方法及要求展开的施工作业技术活动。(3)检查(Check)。就是对照计划,检查执行的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检查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了计划的行动方案,检查实际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查明没按计划执行的原因;二是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即施工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并对此进行评价和确认。(4)处理(Action)。在检查的基础上,把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形成标准,以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此成为处理的依据。

3、2施工项目质量体系运作控制的关键

笔者认为,抓项目质量必须注重质量保证体系覆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质量体系是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覆盖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并有效运行,关键也在公司和项目部两个层次。公司要注重提高各级一把手的质量意识,发挥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的重要作用,建立以经理为第一责任、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各级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管体系,培养一批内审和管理、监督专家队伍。经常通过监督检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其所有质量活动进行分析, 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作为项目部层次的质量管理层,项目经理要在对公司质量方针目标提供保证的同时,还要依据合同对业主提供保证。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技术负责人为主、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员、班组长及其兼职质量检查员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网络,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职能进行合理分配,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楚的执行机制。在施工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三检制”和隐蔽验收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都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使施工现场事事、处处、时时、人人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程办事,确保质量体系覆盖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仅仅是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施工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作中,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今后,笔者还将不断积累经验和探索下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10)

1.1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

试验检测工作效果的落实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实施法则,根据检测工作的具体目标,选择相适应的方法,保证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保证检测数据的具体验证,不能为了节省时间和建设成本,省去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数据的验证过程,从而影响建筑质量。试验检测工作中,首先要保证工程项目数据的真实可靠,并将所有工程试验数据进行全面保存,保证在未来的查询过程中,能够查询真实可靠的数据,为建筑工程的验收做好准备。

1.2保证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试验检测工作的结果对于工程验收有着重要参考,所以,必须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推动工程验收质量的提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在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科学性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并做好相关数据的整理保存工作。工程项目实际施工中,要聘请专人完成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杜绝试验检测数据造假的现象,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可信,为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打好坚实数据基础。

2试验检测工作对建筑工程的意义

2.1先进技术的充分使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工程项目中落实试验检测工作效果,对于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具有重要意义,而试验检测工作的效果落实,在日益复杂的建筑工程建设环境下,必须依靠先进技术的使用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从而提升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水平。在试验检测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准确计算评估,而工程项目质量的准确评估要及时引进相关新型设备与技术,并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全面了解,从而促进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试验检测工作在落实过程中,要对工作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对建筑工程材料是否符合建设要求进行评判,如果原材料的质量达不到建设要求,立即将原材料进行更换,直到原材料符合建筑工程要求和标准,推动建筑工程质量发展。

2.2落实工程试验检测,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收益

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细致地落实工程试验检测,可以有效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收益。借助科学、有效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能对工程建设中原材料的充分利用进行促进,从而实现建筑工程建设资金的节约。通过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效果的落实保证建筑材料质量,减少甚至杜绝建筑工程返工现象的出现,对建筑工程的进度起到一定保证,减少建筑企业投资。试验检测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为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

2.3试验检测工作对工程的评价作用

在建筑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进试验检测工作,保证试验检测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评价作用,保证建筑工程的建设水平与建设质量。通过科学、公正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对建筑工程项目原材料进行全面评价,科学处理工程项目中原材料、半成品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联系,及时解决项目工程中原材料的质量问题,提升建筑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中,一旦出现工程原材料质量问题,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从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入手,保证企业经济效益不受损失。

3加强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措施,促进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管理

鉴于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对建筑工程的重要作用,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重视起来,加强试验检测工作效果落实,促进工程材料质量管理,为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做出贡献。实际工作中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建筑工程试验检测,促进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管理。

3.1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具体的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是一项对工作技能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全面提升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技能水平,能有效保证试验检测人员的具体工作效果。因为项目之间存在差异性,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试验检测人员要根据建设内容的具体展现形式确定试验检测内容,给试验检测人员工作水平和工作技能提出了一定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制定最合适的试验检测方案,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实际工作过程中,相关检测人员必须及时获取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对自身经验进行全面的综合整理,从而提升检测质量与工作水平。建筑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要按照一定的秩序有序进行、科学推进,试验检测人员要跟随工程项目组的进度,不能搞个人主义,导致试验检测工作中集体利益受到损失。

3.2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保证试验检测工作质量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所包含的内容较多,工作中需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统筹规划,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效率。在试验检测工作落实中,完善的规章制度对工作质量的保证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减少工作当中的人为因素,才能将试验检测工作的效果落到实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为了保证实施质量,工程项目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体系的建设,保证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科学、公正。试验检测工作实施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工程项目检测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尤其在检测过程中要对建材质量进行明确,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3.3利用好现代技术,提升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质量

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必须利用好现代技术,充分使用现代设备所带来的便捷性和技术先进性,提高试验检测效率的同时,减低人工成本,减少建筑工程的建设投资。通过现代科技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为保障建筑原材料打好基础,杜绝工程项目建设中原材料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的原材料,从而达到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目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篇(11)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现阶段,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但是,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却未能和社会监督力量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二,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与有行政隶属关系,客观上极易产生行败,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第三,政府监督工作陷于微观。传统的工程质量监督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而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特点的区别在于产品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材料设备多品种。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使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受到约束,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第四,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第六,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模式过于单一。原有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

第七,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第八,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二、应当完善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措施:

第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第二,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