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理论基础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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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理论基础

篇(1)

中图分类号:G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2)08-0004-03

一、阳光教育理念提出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与学校发展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和教育理论研究关注的焦点和课题。无数教育实践证明,在社会转型期,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和惯性并没有因为实施素质教育而被革除,尽管很多学校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但素质教育流于表面的现象仍然突出,学校教育仍然普遍存在追求升学率和考试分数的倾向,只以传授知识的智育作为主要目标,学校的教育内容和形式与社会生活实际脱离的现象十分普遍。总之,忽视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和个体生命本性需要,教师自主发展困难重重,学校发展举步维艰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上述教育问题和矛盾反映了教育价值取向与时代精神之间的错位。在学生发展上体现得比较集中。近年来不断有调查研究披露,我国青少年整体素质在不断下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价值观混乱,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价值观。在充满诱惑的物质和功利面前,理想显得是如此脆弱。价值观尚在形成过程中的小学生开始在物质欲望的过度张扬中迷失自我,对理想的追求开始变得功利,对人生前途感到迷茫,对自己的未来缺乏应有的思考与设计,学生心理变得阴暗,他们互相不是比学习,而是热衷于“拼爹”、“拼名牌”……二是在当今社会多数学生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在竞争文化熏陶中长大,从小被灌输的是不要输在起跑线上。他们是家庭生活的中心,养成了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不良心理习惯,缺乏谦让和宽容,更谈不上合作与分享。学生不仅没有形成优良的个性,也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意识,行为执拗、任性和幼稚,不会关心他人,不能承受失败,甚至在同伴竞争中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造成了学校生活中的人际适应问题。三是受应试思想的影响,很多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彼此竞争的默认,进一步助长了小学生的封闭心理,压抑了合作的需要,使他们感受不到学校教育生活的阳光。四是学生的行动更多地受到外部因素的驱动,缺少来自主体发展的需要,他们在学校生活中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对学习不感兴趣、不主动,对学校生活的感受除了压抑就是不自由;而学校教育把最基本职能只放在传递人类文化上,强调教育的统一性、单一性,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始终受到支配、主导、控制,居于被动的、客体的“受压迫者”地位,缺乏主体性和内在动力。在这种思想文化影响下,学校和教师不自觉地把学生看成“知识容器”,学生也就失去了其根本即“人本身”。

社会转型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对学校生活现实的思考,促使我们提出了一种教育教学新理念——阳光教育,希望以此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自主发展和学校整体优化发展的突破口。

二、阳光教育的基本内涵与理论基础

(一)基本内涵

教育事业是阳光的事业,教育的目的是培育人才、创造幸福、追求美好。教育的过程是幸福的、快乐的,教育的色调是温暖的、光明的。基于以上认识和判断,我们认为,阳光教育是指学校通过创建一种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教育教学生态环境和教师提供的优质教育服务,让学生在阳光、健康、积极的文化氛围中得到全面健康发展,把他们培养成具有上进性、乐群性、能动性、创造性的阳光人才,使教师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使阳光学校得以创建。阳光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阳光人才,把学校打造成师生共同成长、发展的场所。阳光教育的宗旨,是致力于“为学生健康成长铺设阳光大道,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阳光舞台,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阳光环境”,用“爱”去诠释教育,特别是小学教育的全部真谛。阳光教育不仅仅是一种教育教学理念,还是一种教育管理策略。

(二)理论基础

1.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认为,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基本问题是人的发展问题。人的全面发展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实现体力和智力的充分运用和发展,实现体力和智力在充分发展基础上的完整结合,实现人的个性的真正全面和自由的发展。

篇(2)

因此,班主任要首先做好修身自律,还应扮演好几种角色。

首先,要投入真挚的感情,爱如慈母。

作为班主任,在接纳新生之后,要尽快熟悉全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尽快叫出新生的姓名,使学生对班主任自然就多了份亲近感,少一份陌生感。有时出可根据学科的特点(如英语课)把每个学生的名字和英文全部叙述一遍,使学生们觉得他们已在老师的注视关切中了,也让他们在心理上对班主任产生尊敬和信赖,这样就可在短时间内建立一种互相平等、信任,相互关注的师生关系,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更应该关心他们的生活,对他们多一份爱心,多一些谈心接触的机会。从感情上贴近他们,精神上支持他们,学习上帮助他们,尽可能地传递给他们来自班主任的温暖,使他们感到并不孤单,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性格。

其次,寻求科学的教育方法,管如严父。

篇(3)

Keywords:life

Philosophy of life

Humanistic

Constructivism

Abstract:Life educationoriented management concept to their own potential students based on the matrix of life,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ife to

education. It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nurturing students in their hearts, complete construction of the spirit of the character and integrity

of the training, Is a harmonious fullness, contains the wisdom of the life education philosophy. Any ideas that will certainly be the underlying

theoretical basis. Life education and management theory is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life philosophy, humanistic psychology and the theory of

construction.

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作为一种教育价值取向, 一种新的教育理念, 它注重以学生自身潜在的生命基质为基础, 依据生命的特征来开展教育, 来唤醒生命意识, 启迪精神世界, 开发生命潜能, 提升生命质量;以关注生命的整体发展为旨趣, 重视对学生心灵的培植、完整精神的构建和健全人格的培养, 是一种和谐丰满、蕴含人生大智慧的教育。

任何一个理论体系的提出, 必然有其背后的理论基础。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也不例外。在笔者看来,生命哲学、人本主义和建构主义理论是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的理论基础。

生命哲学是以人的生命为对象,对其进行整体的、系统的研究,以期获得生命问题的根本解决的学说。它是更直接的存在主义哲学。该哲学的主要观点是:生命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一种活力。这种活力又来自精神面,因此,人的生命是从精神层面、文化层面去考察的。从这个角度看,生命哲学与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是一脉相承的。生命哲学进而用生命的发生、演变来解释世界、文化、历史。例如,古代人留下的古籍、文献、民俗(更广的文化)等,那就是他们的生命,那也就是文化,也写就了历史。故而,生命是世界的内在本质,最终根源。生命作为一种活力,又被从不同侧重面去理解,意志、冲动、渴求、期待、体验,不同的生命哲学家选择了不同的侧重面来建立自己的哲学。生命哲学,在认识论上,认为直觉高于理性(或直觉高于分析);在心理学上,认为情意高于认知,这使得生命哲学具有非理性倾向。直觉可获得理性之外的体验,同时,直觉又超过一般感性。生命哲学认为,只有用生命去理解生命。而当体验与直觉被认为是生命的基本存在形式的时候,进而也就认为,生命只有通过内心体验和直觉去把握,自己通过自己的体验和直觉去把握自己。体验是人意识到自己存在的基本方法,体验也是对他人的存在加以理解的基础。由此,生命之间才得以联络,生命之间才得以沟通,对生命的研究也才成为可能。生命是自身运动、生成发展的过程,生命是生命流、意识流,故此,生命哲学认为存在先于本质,现象先于本质,人通过自己的活动过程而获得自己,获得本质,这是视生命为活力的观念延伸。从课堂教学的角度分析, 生命化教育价值观念的基本理念体现为:教学是一种体现人的生命性的活动; 教学中师生关系是一种对话、和谐的关系;教学是一个不断生成及提升生命价值的过程;是一种唤醒教育。即生命是一个不断创造、不断更新自我的过程, 生命的意义也就在于这种体验性和创造性。从生命哲学的角度, 生命化教育价值观念主张改变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式, 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与主动性, 不存在至高无上或权威的知识, 强调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建构;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 学习就是经验的建构, 学习就是体验和创造相结合的过程。

因此,如果说生命哲学的基本功能是确立人的自我形象,那么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是以生命哲学所确立的自我形象为蓝图,以实现自我为目标的教育管理理念。其基本功能是尊重个体的生命意识,塑造自我的整全人格,塑造自我形象。在二者的关系上,生命哲学是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的基础和前提,是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所要实现的终极目标;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是生命哲学在教育实践中的落实,是生命哲学的实现。二者密切相关。

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是:人性本质是善的,人生而具有善根,只要后天环境适当,就会自然地成长;心理学家研究人,必须以整个人为对象,不能采用分解组合的方法去了解人;人所表现的任何行为,既不是外在刺激引起或决定的,也不是鼓励或片面的,而是发自内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情感与意愿所作出的自主性与综合性的选择。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中心理念有二:一是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想了解人、研究人,必须从整个人着眼;二是每个人都有它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有它自己的能力和经验,有它自己的痛苦与快乐。人本主义观点强调: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健康人";成长与发展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倾向,其中,自我的充分发挥和实现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人并不是被动地受到环境的制约,人具有创造性、主动性以及对自己的未来作出能动的选择;人的本性由经验、无意识和情感所滋育,但不为这些因素所决定;人的潜能的发挥是源于个体自我实现的需要,自我实现需要是潜能和人格发展的驱动力。所谓自我实现的需要,通俗地说,就是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他就必须成为什么,他必须忠于自己的本性。正是由于人有自我实现的需要,才使得有机体的潜能得以实现、保持和增强。人和人格的形成就是源于人性的这种自我的压力。人最终不是被浇铸和塑造、教育而成的,环境的作用最终只是允许或帮助,使他潜能现实化,而不是实现环境的潜能。因此,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呼吁教师不应该以主宰者的身份自居,不应该“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告诉学生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应该成为学生自我发现和自我探索过程中的“促进者”。

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的提出, 也必然是借鉴了人本主义积极思想。人本主义观点主张研究人的本性、潜能、经验、价值、创造力及自我实现。该观点坚持以人的经验为出发点,强调人的整体性、独特性和自主性;坚持以机体潜能为基础,强调人的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及其乐观前景;坚持人的价值和人格发展为重点,强调把自我实现、自我选择和健康人格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等等,实质上体现为对人及人的生命价值的高度重视。从人本主义观点出发,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主张以“人”为本,强调学习者的主体地位与尊严,追求人的个性、人性、潜能的发展;强调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发展其的个体性,帮助学生探讨和理解隐含在他们所有经验中的个人意义,帮助学生发展自己的潜能和创造力,最终实现自身的价值;强调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中心,努力适应学生的各种需要,发挥他们的各种潜能,使他们能够愉快地、创造性地发展,并成为心理健康的人;强调教育管理过程中教育管理者的基本任务不是 “判断”和“说教”,而是“发现”和“促进”。即要“目中有人”,即目中有学生,要以学生为中心,要发展学生的个性,要使学生的价值在教育中得以实现。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最先由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作为一种新的认知理论, 建构主义对教育教学理论提出了一整套新的解释。建构主义认为,世界是客观存在的, 对客观世界的解释及其意义的赋予是由主体在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自己原有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上, 不断地建构起来的。因而, 知识不是外在于学习者的客观存在, 而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的过程。认知结构通过“同化”和“顺应”两个基本过程来实现知识建构。并在“平衡—不平衡—平衡”的无限循环中不断得到丰富、提高和发展。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 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注重互动的学习方式, 倡导合作学习,注重让学习者参与探究学习活动。并且指出个体对新的现象和观念必须建构自己的意义,但建构意义的过程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中进行的。

第二,知识不是被动接受的,而是认知主体主动的建构,即学习过程是学习者在一定情境下进行的能动的知识建构活动。根据这个原则,教师不可能把知识完整地转移(transfer)到学生头脑中去,相反,是学生自己从他们所听见的话语或所见到的形象中建构了他们自己的意义。在此建构过程中,学习者已经知道的东西(不论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极为重要。因为有效的学习“只能由个体学习者基于自己的经验背景而建构起来……意义是学习者通过新旧知识经验间反复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而建构成的”。

第三,认知的功能在于适应,使学习者能够对经验建构可行的解释。因此外在世界的知识被看成是人的尝试性建构。建构主义并不否认客观世界的实在,但却认为人们只能以个人的和主观的方式认识这一实在。有时人们对这条原则产生误解,以为它主张“什么都行”(anything goes)的相对主义,以为人的每一个建构结果都是允许的。其实绝对不是这样。建构的结果必须是“可行的”,只有那些对建构者有用的建构才是“可行的”。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更多的是对学生学习方式的一种构想, 但其以学生为中心以及注重学生主体性的发挥等思想, 正体现了对学生生命的极大关照,是生命化教育管理理念的精神所在。

篇(4)

一、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的关键

人力资源会计发动于60年代的美国,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迄今仍未在知识密集型的行业,如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保险业和银行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人力资源会计发展的现状提醒人们,在强调其重要性与紧迫性的同时,更需要了解和清楚,问题的症结何在。不少的国内外会计学者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普遍认为人力资源会计迄今尚未得到广泛应用的“症结”在于“人力资源计量的困难”,并在人力资源计量的问题上寻求突破。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力资源会计赖以构建的基本理论供给的不足,于是造成了一种错觉,好像人力资源会计的各个问题都是孤立的,只要解决了计量问题就可以奏效。人力资源会计实践证明,这种错觉导致人们忽视了人力资源会计问题的实质。目前迫切需要寻求一个一般的概念框架,以便在其中对人力资源会计的诸多问题进行系统、一贯的回答。孤立地谈论和“懈决”人力资源会计计量思路的“战略性”值得商榷。“梁庆德”与“冯根生”现象的鲜明对比极大地支持了如上设想。当然,笔者并非否定解决“人力资源会计计量”这个难题的积极意义,只是认为计量问题只是人力资源会计应用受阻的一个侧面,更重要的原因是人力资源会计的推行缺乏理论基础,体现在:第一,忽视利用“企业理论”的最新发展成果来为人力资源会计的应用寻求理论支持

经济学理论是会计学的基础;第二,仍旧过分拘泥于工业经济时代出现的、以“非人力资本”(又称财务资本物质资本,以下不做区分交叉使用)为核心构建的传统“权益理论”,未对“人力资本应纳人权益理论”这一崭新理念进行应有的的关注(忽略了会计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性),从而并未从会计学角度为人力资源信息进入财务报告体系扫清障碍。

针对上述分析,本文先结合企业理论的最新发展推演出“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与财务资本所有者一起成为企业剩余权益的索取者,然后对会计学的权益理论进行拓展,将会计平衡式”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拓展为”资产一财务负债十人力负债十财务资本权益十人力资本权益,并初步探索人力资源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

二、人力资源会计的理论基础

人力资源会计的理论基础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人力资本要素的稀缺性”决定人力资本所有者可以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

“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一直是经济学界争论的焦点。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的观点,笔者可以合乎理性地推定,在物质资本稀缺的年代,资本与劳动之间貌似平等的关系丝毫不能够掩饰两者之间实质上的不平等,因此财务资本的所有者和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之间订立的契约从根本上讲是不完备的(而且不完备的程度甚高)。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人力资本所有者会逐步要求成为和股东、债权人一样的权益索取者,甚至要求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

市场中的企业体现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缔结的契约,企业是各种要素投入者为了各自的目的而联合起来缔结的契约关系网络(Nexus of Con-tracts)。具体(但并不绝对化)来说,一般认为股东是剩余权益索取者、债权人是固定权益索取者。人力资本所有者能否拥有剩余索取权是一种典型的状态依存(State-contingent),取决于其是否能够象非人力资本的所有者那样拥有企业。这个问题的回答等价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是否和非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一样是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资本雇佣劳动”的命题也正是不甚恰当地奠定在这个模糊的资本概念基础上。现代企业组织形态下,正是人力资本的持有者(一种积极的“货币”)的存在才使得企业的财务资本不断地增值。传统的财务资本(一种消极货币)的增值是缓慢的、呈现出内涵式的简单增值,一般体现为算术增长(离开了人力资本的参与,非人力资本的增值有时是不可能的)。而正是由于富有一定创造力的人力资本的参与,非人力资本的增值才成为了现实(人力资本的外部性),才呈现出几何增长。综合上述,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成为企业的剩余权益索取者。事实上,企业的所有权安排将不再是一个离散的极端分布(distribution),而呈现出一种连续的分布――企业所有权(包括剩余索取权)按某一待定系数分散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持有者之间,两者拥有的权数是一种动态的、重复博弈的结果。

分析认为:“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决定了企业内部各缔约方谁拥有剩余索取权、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份额”。纯粹的工业经济年代,财务资本的稀缺性确保了其所有者拥有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而在完全意义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必将成为最稀缺的生产要素,使得最先进的知识的载体一人力资本所有者成为企业的剩余权益索取者。目前人类社会正处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进行过渡的特定历史阶段,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持有者应该共同分享企业的剩余索取权。

(二)会计学权益理论的局限性及其修正

与一个会计主体发生利益关系的不仅有财务资本的投入者(物质资本所有者和债权人),还有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很难设想仅仅有财务资本而缺乏活劳动的参与,企业能够顺利的运行并产生利润实现生存、获利和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曾经指出,剩余价值是由可变价值(V)――人力资本所创造的。所以人力资本对企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人力资本权益也应该在权益理论中得到体现。

会计目标是向有关利益集团提供他们进行决策的相关信息,而所谓相关信息的内涵和外延目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投资者关注的将不再是单一的、关于财务资本的财务信息,而要求企业披露其所拥有的软资产如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有利于保持企业长期战略性竞争优势的信息。事实上,知识经济下,一个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获利能力以及有利的现金流动状况的决定性因素将不是其财务资本的如何殷实,而是取决于一个企业能否拥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队伍、良好的管理以及团队精神。人力资本所有者所掌握的知识、技术,代表的先进生产力和管理能力正成为决定一个企业优劣和一国经济发展状况的关键因素。作为一个信息系统,会计应该能够及时进行调整,提供有关人力资源的信息来满足决策者的需要。

三、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与计量

(一)人力资源会计确认的误区

人力资源会计确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将人力资源作为何类要素加以确认。通常,人力资源会计的相关文献都采纳了这样一个思路:“企业吸收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或者职员)是企业进行的一项投资”,往往通过借记发展成本、招募成本等,贷记银行存款,以反映人力资源的取得和发展所发生的成本,再通过借记人力资产,贷万取得没展成本,来结转并确认人力资源这项资产;此外,这些文献往往“陶醉”于“按照取得成本或价值对人力资源进行计量”的争论中,而并未探讨人力资源的本质,并未正确揭示人力资源确认为一项资产后如何反映其“对立面”――人力资源确认为资产的同时到底应该同时确认为另外一项资产的减少、一项负债的增加还是一项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或者兼而有之。

与本文第二部分的理论基础保持一致,大胆建议企业在吸收人力资源时应该转换思路,不要将之理解为企业的投资,而将之理解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的(特殊)投资。人力资本参与到企业中是不可或缺的。由于人力资本不可分割地属于其载体,人力资本所有者对其人力资本拥有“自然”的控制权,而且人力资本所有者自身代表的先进生产力膺理能力和掌握的知识不可能“自然”地让渡给企业,企业要想合法地使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劳动,就必须像使用债权人和所有者投入的物质资本的同时必须赋予他们(债权人、所有者)一定的权益一样,也必须使人力资本所有者也成为某类权益持有者。那么,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何类权益持有者呢?我们认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是混合权益索取者,因为:一方面人力资源所有者平时从企业中定期取得固定报酬,所以体现为固定权益索取者;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对人力资源一定程度上具有排他性的占有特性,企业合法地占有了人力资源的超额效用即利润。

(二)人力资源的会计确认

混淆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逻辑关系。如果将吸收的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长期投资,那么毫无疑问是企业拥有作为长期投资的资产的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方的仅仅是使用权,企业成为被投资对象――人力资源的某类权益索取者:但是事实恰恰相反,人力资源的所有权是与生俱来、不容剥夺的,企业拥有的只是在特定时期(工作合同期限内)和特定条件下人力资源的使用权,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享受人力资本这种企业的稀缺要素和财务资本等生产要素相结合产生的部分超额利润。

人力资本所有者将其拥有的人力资本投入企业形成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后,在确认权益(人力资本)的同时应该确认为一项什么样的负债,笔者认为企业平时支付给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报酬应该确认为一项“长期应付款”,就好比企业融资租赁了一项有价值的资产:同时必须结合人力资源的特性注意到,企业实质上只控制了人力资本的使用权但并不具备所有权,仅仅是因为控制了人力资源带来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而确认为资产――根据FASB关于资产的定义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英国ASB似乎更强调“控制”一词)的。在租赁的期限内,企业必须分期偿还“融资租赁款”。

(三)人力资源会计计量

个人禀赋的差异使人力资本具有非同质性,根据一般能力、完成特定工作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资源配置能力的不对称分布,可将企业内的人力资本分为以下几类:一类是生产型人力资本,即具有社会平均的知识存量和一般能力水平;一类是生产型人力资本,即具有社会平均的知识存量和一般能力水平。另一类是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本,即管理型人力资本(一般为企业内部的各类管理人才)和企业家型人力资本(即在不确定性市场中,能够构建新生产函数的人力资本)。

(四)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源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理论反复申明,在企业的各种要素所有者之间,财务资本的所有者和企业家才能(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最为重要。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源对一个企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他们在企业内部处于多重链的中心环节,一方面他们相对于企业的股东与债权人而言为受托方,但是同时他们又是团队委托之一,他们的努力程度不能够进行观测,而且产出也不是独立变量,而是取决于这个团队的总产出。因此,对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源而言,不能实行固定工资制,而应该进行激励,即让这些人力资源所有者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

篇(5)

他们认为,人的成长阶段不同,对做人的要求也不同。初中阶段是基础教育阶段,这就决定了初中阶段要进行的是社会上每个人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教育。据此他们设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学做“文明人、现代人、爱国的人”。

二、内容安排贴紧学生生活

首先制定了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行为准则,包括自行车排放、出勤、自习、早操、眼保健操、教室、责任区卫生、校园礼仪、公物保护等18个项目。其次,针对学生随着交往范围的扩展所遇到的一系列道德困惑进行教育,例如,“如何处理和父母的关系”;如何发展与同学的友谊”;如何与异往”等。他们及时抓住这些问题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掌握人与人相处时的道德准则。他们还注意把道德教育贯穿在学生参与的每一项活动之中,做到事事有教育,时时有教育。

三、外在规范管理与心灵塑造教育相结合

有关研究证明:初中年龄段学生的道德行为主要是出于外部压力与自我意识交互作用的结果。那么对这一年龄段学生的教育就要将外在规范管理与心灵塑造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们在外在规范管理上抓住两点:

一是严格训练。每年重点在初一开展行为习惯的训练,由学生在形象直观的教育中,领悟和掌握正确的行为方式,并通过反复训练准确而熟练地去执行行为规范。

二是加强管理。在管理中突出“严”“新”“恒”。“严”体现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奖惩制度,使学生感到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不得违反。“新”体现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出新点子想新办法,使学生始终处于一种积极接受状态。等“恒”体现在管理过程中,包括计划、实施、检查、总结一环紧扣一环,善始善终,一轮管理过程结束后,新的一轮管理紧跟上,使学生在这种常抓不懈、循环往复的管理中由不经常的道德行为转变为经常性的道德习惯。心灵塑造教育方面制定了一套从初一到初三的系列教育行动方案,这个方案有以下几个特点:(1)强调做人的最基本道德,例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2)根据学生年龄的增长,心理和思想道德的发展,由浅人深、由低到高分层次地安排德育内容,这种安排不仅适应学生心理、思想道德不断发展的状况,同时也体现了教育的功能。(3)以活动为载体。通过看电影、讲故事。

讨论会使学生认识道德准则,激发学生向真、向善、向美的道德情感;通过军训、义务劳动、家务劳动、春游、参观体育比赛等活动使学生体验道德准则。此外,他们还开辟了心理素质教育的新领域。主要工作有①举办心理素质教育讲座,介绍心理健康的有关常识,②根据学生实际存在的“心理脆弱,不能承受挫折”、“考试焦虑”等普遍问题设计教案,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辅导。③建心理咨询室,对个别心理问题进行辅导。

四、正确把握主导与主体的关系。

他们认为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关键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首先要把学生看成一个正在成长中的人。从这个观点出发、就能够制定出适合其年龄心理特点的教育方案;其次,要把学生看成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从这个观点出发,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使学生处于积极思维、判断、选择、实践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出主体的能动性,使道德规范顺利向学生主体转化。再次,要看到学生是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里的人。从此观点出发,教师主导作用体现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上,使学生将来走向社会以后也能够把握住自己人生的方向。教师只有在全面客观地认识学生的基础上,围绕发展学生主体性潜能组织德育活动,才能使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

基于选择的认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改进班会,强调改变教师一言堂、表演式、表决心式班会,提倡主体参与式班会,并为班主任提供主体参与班会范例。

篇(6)

〔中图分类号〕DF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4-0067-07

当一个精明的人发现自己在某饭店消费了一瓶“价格昂贵”的假酒时,他可否从这个饭店购买更多的假酒,并援引一项旨在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法律,请求法院判令该饭店给予其双倍赔偿?①当亚里士多德提出法治所应包括的两重意义,并自负于这种判断的圆满与自洽的时候,这位先哲恐怕很难想象,在距其两千余年的现代社会,他的关于法治之意义的政治学解释,正在受到来自人类自身经验和欲望的现实挑战。

面对这样一类案件,即便假设人们普遍地认为法律本身并非恶法,持不同法律见解的法官,却仍有可能作出大相径庭的判决。持分析实证主义观点的法官,可能会从严格适用法律的立场出发,判令被告给予原告双倍的赔偿;然而,他也很有可能认为,立法者对于“消费者”一词是有严格限制的,不以消费为目的的购买者,不构成该法律保护的对象。持社会学观点的法官,则可能会从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的视角出发,认为原告的行为有利于遏制商家制假售假,并以此为理据作出倾向于原告的判决;然而,他也很有可能认为,原告的行为有滥诉之嫌,为了防止此类精明的消费者肆意浪费司法资源,应当限制消费者的部分权利。

无论持何种理据,上述两种在法律职业群体中较为流行的技术性观点,都很难就事实和法律本身为人们提出某种具有确定性的解释――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所言“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本身,的确包含了其对于法律应当具有确定性的某种期许。

于是,在上述种种的假设甚至试错之后,一位正直的法官,更有可能和必要做出这样一种判断: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任何民事主体都应当正当而合理地理解法律和行使权利,任何民事主体都不应利用他人的违法行为获得利益。然后,他会援引权利不得滥用的法律原则,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实施和相关规则,在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限制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范围。由此,这样一种基于普遍的最低限度道德标准的事实和法律判断,不仅并非如时下某些较为流行的法学观点所认为的那样,有可能导致某种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相反,恰恰是这种普遍的最低限度道德标准,使得法律本身获得了从其自身所无法必然获得的确定性。

继而,从这种普遍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出发,人们似乎有必要重新审视或者说回归到这样一种哲学传统――“除非我愿意自己的准则也变成普遍规律,我不应行动”,〔1〕――人们通常称之为“康德哲学”。在康德自身的语境中,这种传统又具有一个更为具体而明确的称谓,“道德形而上学”。就法学领域而言,在某些疑难或重大案件中,当这种内在的道德戒律以基本法律原则的形式上升为法律的外在规范时,这种哲学传统使得一种基于道德反省的法律的确定性成为可能。

(一)

康德哲学的形成,具有其独特而深刻的历史和观念背景。一方面,文艺复兴所引发的世俗与教会的内在分裂,宗教改革所造成的宗教冲突与社会动荡,直接或间接地引发了欧洲社会的信仰危机。①科学革命与启蒙运动则进一步动摇了中世纪的理性基础,从而迫使启蒙学者暂时性地避而不谈信仰和情感的意义,试图通过理性达成某种最低限度的社会共识。②

另一方面,由于人类文明终究无法永远而彻底地回避情感和信仰问题,时至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欧洲思想界,又进一步衍生出以关注人的需求与情感为特征的哲学思潮。在英国,边沁在休谟的经验主义哲学基础之上提出了一种关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原则。〔2〕在法国,狄德罗和卢梭则开启了以人的内心情感为最终关怀的浪漫主义之径。〔3〕在德国,沃尔夫试图用德语构建本国的哲学语言体系,并将莱布尼茨的理性主义哲学推至新的高度。

尽管上述学说分别从不同的视角为人的自由和平等提供了世俗的而非宗教的哲学解释,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偏颇之处。持理性主义观点的学者(如洛克和孟德斯鸠)认为,理性既是人类据以认识事实和规律(规则)的前提,又是人类据以证成情感和信仰的基础。持浪漫主义观点的学者(如卢梭)则认为,情感和意愿(良知和公意)对于人类社会符合自然法则起决定性作用。前者强调了理性对于人类认识自身和外部世界的重要作用,却回避了道德情感对于人类完善自身和外部世界的积极意义。后者强调道德情感对于人类完善自身和外部世界的重要意义,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理性对于人类认识自身和外部世界的基础性作用。而持功利主义观点的学者(如边沁)则将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完善委身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样一种机会主义的功利原则,以致在实践上纵容了乌合之众式的盲目与欲望对于人类理性与良知的僭越。

可以说,康德哲学正是在充分总结和批判西方社会自启蒙运动以来在自然科学和道德哲学领域的诸多洞见之基础上形成的。概括而言,康德哲学至少在以下方面完成了早先的启蒙思想家所未能完成的理论创见:首先,从本体论意义上来说,康德哲学试图寻找到一条保证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具有“同等效力”的妥当进路――善良意志,并且寻求人在这一自然和社会历史进程中的自由、平等和尊严。他指出,“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而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它善于达到预定的目标而善,而仅是由于意愿而善,它是自在的善。”〔4〕并且,“一种表现为普遍性的形式、道德命令的公式,在这方面,就成为这样的:所选择的准则,应该是具有普遍自然规律那样效力的准则”。〔5〕进而言之,康德哲学不仅在伦理学意义上为内在道德戒律以及作为其外化的个体行为提出了某种具有普遍性的道德指引,而且在立法学意义上,康德哲学同样为立法者如何将具有某种个体性的内在道德戒律上升为具有某种普遍约束力的基本法律原则乃至法律规范,提供了可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论证方式。

其次,在认识论意义上,康德哲学寻找到一条克服启蒙思想对于理性与情感(信仰)的严格区分,将人类的理性与情感(信仰)统一于“人类在自我本性上是不断自我完善的”这一哲学命题之下,从而完成了从“确定的或盖然的理性”到“普遍的和应然的理性”的转变,即所谓“先天综合判断”。〔6〕一方面,康德试图摆脱启蒙时期以来对于“理性和信仰(情感)”的二元对立,进而寻求理性在信仰(情感)领域之有效性的更为充分的论证。他指出,“那么,我们从什么地方得到作为至善的上帝的概念呢?只能来自理性所先天制订的道德圆满性的理想,并和意志自由概念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7〕另一方面,康德更为明确地提醒人们注意人类的经验和偏好自身所具有的局限性和危险性。他指出:“为了整个学术事业的利益,有必要警告那些为了迎合公众趣味,习惯于把经验和理性以自己也莫名其妙的比例混合起来加以兜售的人们,警告那些自称为独立思想家,而把只在理性上下功夫称为钻牛角尖的人们,请他们不要同时做两件事情。”〔8〕换言之,基于某种先天的、普遍的和综合的理性能力,人类当然地具有妥善处理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之隔阂与冲突的认识能力;并且,在此基础之上,无论作为个体还是社会,通过某种具有整体性的认识路径和行为方式,人类在内在的道德观念和外在的形式规范上的不断自我完善,不仅是应当的而且是可能的,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有效的。〔9〕

再次,在方法论意义上,康德哲学从“除非我愿意自己的准则也变成普遍规律,我不应行动”这一绝对命令出发,强调目的的善与手段的善的统一。他甚至进一步指出,如同自然完全通过本能为自己周密地考虑目的和手段一样,“这种善自身已现存于按照(某种)规律/法则而行动的人身中,而不需从效果中才能等到它”,并且“人的普遍理性在其实践评价中,与此完全一致,并且在任何时候,都把以上原则作为准则”。〔10〕进而言之,无论是从伦理学方法论意义上还是从法学方法论意义上,康德哲学都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道德或法律命题,即在某些道德困境或疑难案件中,当手段或规则明显有悖于特定的善良目的或法律原则时,为免于原则与规则的同时无效――以及更为重要的,为了人类自我本性的保全与完善,人们应当从善良目的和法律原则出发重新阐释抑或审视手段或规则本身。

最后,也是尤为重要的,康德哲学从普遍的道德法则出发提出了有关人的自由、平等和尊严的重要命题,即“人,一般说来,每个有理性的东西(存在),都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实存着,他不单纯是这个或那个意志所随意使用的工具。在他的一切行为中,不论对于自己还是对其他有理性的东西(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被当作目的”。〔11〕尽管,这一命题在其产生后不久,便遭遇了事实上和观念上的诸多挑战。

(二)

对于当今的许多法律实证主义者来说,法的伦理解释却似乎当然具有某种操作层面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在他们看来,作为一种精神感悟或信仰,道德观念既无法在分析层面保证逻辑上的一致,也无法在事实层面获得经验上的确证,特别是当法律与某种神圣观念或意识形态(如或政治教条)相结合的时候,甚至会造成某种灾难性的压迫和冲突。为了规避这种知识或生活困境,他们甚至可能会进一步认为,法律要么应当是某种逻辑自洽的规范体系,要么实际上是应对特定社会压力的制度性资源。关于法律应当是某种逻辑自洽的规范体系的论述,参见〔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关于法律实际上是应对特定社会压力的制度性资源的论述,参见〔美〕庞德《法律史解释》,邓正来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对于前者而言,法律应当是逻辑的;对于后者而言,法律实际上是经验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他们将抽象的规范或社会上升为另一种意识形态时,上述观点不仅是对于康德哲学的误解,甚至是对于作为其自身理论依据的分析法学和社会法学观点的误解。这种误解,也可以说是法国革命和达尔文之后所形成的浪漫主义和理性主义思潮在现代语境下的某种延续或映射。

实际上,康德哲学本有机会在更为广泛的领域为人类的道德、知识和生活上的历史和观念进步提供更为直接的指引,甚至可以为“上帝的离场”提供某种伦理学意义上的准备。然而,这种机会却由于历史和观念的诸多意外和巧合而陷入停顿。一方面,法国大革命的暴力和拿破仑的军事侵略,中断了启蒙运动以来欧洲思想界对于世界主义和普遍主义政治哲学的追求,使得相当数量的学者转而寻求某种对于历史和观念的相对主义解释。这种倾向在哲学领域发展为某种立足于民族个性或民族情绪的历史主义观念,具体到法学领域则有德国历史法学派的萨维尼和英国历史法学派的梅因。〔12〕另一方面,某些学者则又在不同程度上回到了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启蒙运动的思想立场,即面对浪漫主义情绪所造成的社会动荡,重新接受理性与信仰(情感)的二元对立。〔13〕这种倾向在哲学领域发展为一种理性主义的回潮,具体到法学领域则体现为一种形式主义的立法诉求和分析主义的研究路径。〔14〕而当这两种倾向性视角从人类社会的过去转回到人类社会的现在的时候,对于法律的社会学解释便出现了。

尽管上述倾向存在种种差异,然而它们却都不同程度地继承和发展了以康德哲学为代表的启蒙思想的不同方面。如果说康德哲学对于人类自我保存和完善的肯定暗含着对于某种抽象的历史发展趋势的假设,那么历史法学派则是以民族个性的名义将这种自我保存和完善的可能限缩在一个孤立的民族或国家的范畴。如果说康德哲学成功地将传统的逻辑知识总结和上升为一种形式逻辑的话,那么分析法学和规范法学则是将这种追求逻辑自洽的方法论运用于某种以法律规则为中心的法学世界观的建构。在十九世纪社会学知识的具体运用以及部分地承袭分析法学、历史法学和利益法学观点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法学及其各个支流,则在不同意义上将法的本质归结于特定的利益,并将其解释为人们据以行动的现实目的和动机。可是,这种继承和发展却又经常受到许多人的误读和曲解,他们甚至在不同程度上放弃了道德反省的可能性和有效性。

实际上,无论上述实证主义的法律观点在制度和操作层面如何精密而复杂,在其放弃某种专业性的“独断”之前,都无法回避这样一种尴尬:尽管他们经由逻辑和经验的路径,为法律寻找到一件貌似完满而确定的外衣,却始终无法遮掩相对主义和机会主义者在现实中对于道德、法律以及人类自身的种种伤害。首先,历史事实证明,历史(民族)主义的倾向很有可能导向某种国家主义的政治哲学和政治实践,进而形成国家对于个体和社会本身的强制和压迫,甚至引发世界性的冲突和灾难。其次,建立在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法律制度,一经与分析实证主义相结合,则很有可能忽视个体的或特定群体的利益和需求,进而导致法律上的专断和不近人情,甚至道德上的虚无。第三,一旦这种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归于无效,个人利益或特殊群体利益则会取代国家的位置,成为主导人们行为的直接动机,法律规则或秩序此时即便不致立即归于无效,也会被相当数量的人仅仅作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工具而非目的。第四,当人们专注于某种抽象而非具体的公共舆论或社会需求时,个案的具体真实或情境则可能为人们所忽视,进而导致个案的不公。

面对上述困境,许多法律实证主义者都不得不对其观点做出不同程度的解释、补充或者妥协。以社会法学为例,正如庞德所说,“法律既不能远离伦理习俗,也不能落后太多。因为法律不会自动地得到实施。必须由单个的个人来启动、维持、指导法律装置的运转;必须用比法律规范的抽象内容更全面的事物,来激励这些人采取行动,并确定自己的行动方向。”然而,他又解释道,“不过,只要观察一下构成当今法律体系之主干的众多法律规范,就会明白它们决不是对伦理习俗所作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它们体现了法学和司法寻求从传统法律素料中合乎逻辑地得出一条规则,或者是寻求一条可以说是有权威支持着的规则。它们是对传统规范所作的技术性处理,或者是对权威的法外命题所作的技术性改编。它们是法院和法律人专门的技术性习惯。”〔15〕在此,某些学者仅仅将伦理习俗作为一种法律可资利用的外部资源,忽视甚或否认道德反省对于法律规范形成、解释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①关于纽伦堡审判的相关历史,参见何勤华等《纽伦堡审判》,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另见James Owen:Nuremberg: Evil on Trial,published by Headline Review 2006.凯尔森作为纯粹法学的开创者和代表人物,尽管一直致力于创建一种有关法的规范与秩序的科学理论,并认为“规范之所以是有效力的法律规范就是由于,并且也只是由于,它已根据特定的规则而被创造出来”。〔16〕然而,正如任何自诩为科学并竭力避免循环论证的科学理论一样,这种推演最终不得不求助于某种初始意义的逻辑起点――基础规范,而这种基础规范既可以具有实在法的意义,又可以具有自然法的意义。〔17〕为了避免使自己的规范实证主义理论最终皈依于某种自然法学说,凯尔森不得不唐突地规定自然法学说或者正义理想终将变为某种逻辑形态,却避而不谈这种转变究竟如何完成,以及其本身对于实在法律秩序的基础规范而言具有何种意义。〔18〕

如果说社会法学和纯粹法学是在为克服这种困境而不断对自己的理论自身进行解释和补充的话,那么英国的分析法学传统则往往需要为自己的理论设定必要的信仰、道德和伦理前提。尽管在《法理学的范围》(1832年)一书中,奥斯丁开宗明义地申明“法理学的对象,是实际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19〕,然而,他又补充说,就法“是一个理性存在为约束(for the guidance of)另外一个理性存在而制定的规则”〔20〕这一定义而言,神法或者上帝法如同“实际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一样,属于准确意义上的法的范畴。〔21〕与此相似,尽管哈特认为法律并不必然反映或符合一定的道德要求,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的对应关系。针对其他法律实证主义者对于上述问题的沉默或分歧,哈特提出了所谓“自然法的最低限度的内容”,即(1)人是脆弱的,(2)人类之间大体是平等的,(3)有限的利他主义,(4)人类可以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5)人的理解力和意志力是有限的。〔22〕

实际上对于某种事实的观念上的区分,并不当然意味着对于该事实某一方面的否弃。就分析法学和社会法学的主流而言,无论是十九世纪的奥斯丁和西美尔还是二十世纪的庞德和哈特,尽管他们对伦理学和法理学进行了必要的科学意义上的区分,却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上述道德和政治伦理的现实存在和作用,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进行的各种具有综合性特征的法律判断。

(三)

实际上,人类社会自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所经历的种种苦难,很大程度上都与这种道德和政治伦理在观念和实践上所遭遇的种种否定有关。当二战之后的纽伦堡审判试图以审判的方式宣示人类社会的某种道德反省的时候,人们发现,那些在历史上长期分立的基于历史(民族)主义和规范主义两种知识路径,竟然可以为道德和法律上显而易见的罪恶提供一种循环论证式的诡辩。一方面,法西斯主义借由某种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并通过极端民主的方式,为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注入了具有毁灭性的意识形态偏见。另一方面,规范主义的法律认知又为这种罪恶本身提供了某种形式意义上的合法性辩护。①于是,人性沦为罪恶者的人质,法律成为抵在人质头颅上的杀器。

因此,无论对于道德哲学还是对于法律科学来说,都既有必要在伦理层面明确某种普遍的最低限度道德标准的存在或可能,也有必要在规范和事实层面构建承认和完善这种普遍的最低限度道德标准的框架和途径。前者使得现代法治获得其应有的伦理基础,而后者则可避免某种主观上的任意甚或不切实际。由此而言,二战之后自然法和道德哲学的复兴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某种人类针对具体的历史和观念之谬误所进行的道德反省,继而从道德和法律上重新奠定现代法治的伦理和规范基础;并且,这种道德反省和实践势必应当建立在超越前述循环式诡辩的基础之上。

就此而论,康德哲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为现代法治之伦理基础的奠定,提供某些明确而有益的帮助:

首先,康德哲学关于“人,一般说来,每个有理性的东西(存在),都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实存着,他不单纯是这个或那个意志所随意使用的工具”这一伦理命题,有助于二战以来立基于人的权利与多样性的人权哲学的形成和完善,以及国际社会在人权领域的诸多人道主义立法和实践。〔23〕在肯定的意义上,作为普遍的最低限度道德标准的基础,康德哲学作为一种“永远把人类作为一种目的”的人道原则,确立了人之为人的平等与尊严,以及其作为一个自主者所具有的自我的内在价值。在否定的意义上,康德哲学作为一种“绝不仅仅把一个人作为一种手段来对待”的人道原则,其本身并不排斥甚至可以保证具有不同道德、知识和生活背景的个体在社会现实中的相互协调。〔24〕在制度和实践层面,当上述权利成为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基本原则,并通过国际条约、宪法和法律加以确认和实施的时候,人道原则为在人权领域设定了最低限度而又是不可僭越的道德标准/底线,可以防止任何人(主要是政府和官员)将法律用于自私或者不正当的目的,从而可以使法律本身更为道德。〔25〕

其次,康德哲学有关“先天综合判断”的认识论命题,有助于人们在普遍的最低限度道德标准的前提下,寻求一种对于法律的整体性解释。〔26〕实际上,尽管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普通法传统还是大陆法传统,都同时具有其经验的和规范的内容,然而它们事实上都并不当然否定某种超乎经验和规范的道德反省和制度变革。〔27〕与此同时,这些记载于各类法律文本中的经验和规范本身,也正是对于不同历史时期道德反省和制度变革的记录和诠释。〔28〕“先天综合判断”这一认识论命题,既可以让人们认识到人类经验和情绪的局限性,又可以让人们认识到理性变革的可能性,既可以让人们承袭形式逻辑的精妙之处,又可以让人们通过实质逻辑寻找到某种应予注意而又未曾预见的原则或规范。这种认识论上的协调,既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人们在道德问题上坚持一种理性的事实观念,即首先须尊重事实及其认知的确定性、盖然性或合理性,又可以在法律问题上坚持一种普遍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即永远把人当作一种目的而绝不仅仅是一种手段来对待。

再次,康德哲学关于道德命令的论述为人们重新阐释和理解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内在关系提供了某种可能。康德哲学有关“绝对命令”的道德命题,通过区分和评价“出于善的目的”(出于责任)和“合乎善的目的”(合乎责任)这两种现实存在的道德观念,〔29〕强调“目的的善”和“手段的善”的严格统一。正如康德本人所说,“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它直接决定人的作为,而不须一个另外的,通过某种作为而实现着的意图为条件。这种命令式就是定言(绝对)命令。它所涉及的不是行为的质料,不是由此而来的效果,而是行为的形式,是行为所遵循的原则。在行为中本质的善在于信念。至于后果如何,则听其自便。只有这样的命令式才可以叫做道德命令。”〔30〕

结合上述两个基本原则及其论述,康德哲学为人们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内在关系提供了更加有益的视角和观点。一方面,人作为一种目的的存在,有其自在的人格和尊严,无论作为个体的人犯下何种罪行,都应当作为一个人接受审判和刑罚,从而使国家、社会及其个人都获得一种事实发现和道德反省的机会和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一个罪犯愿意按照社会所普遍认同的规范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的时候,其自身也在某种程度上重新接受人类文明的归化。另一方面,这种审判和刑罚本身又应当是“出乎善的目的”,并且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绝不能为了所谓实质正义的实现而以他人的自由和生命为手段,如刑讯逼供或者为了某种权宜的目的而加重刑罚。由此可见,就保障人的自由、平等和尊严等基本人权而论,程序正义本身也存在其实质意义上的伦理基础(目的的善);就实质正义其他方面(如具体的实体权利)的实现而论,程序正义又为基本人权的具体实现提供了过程意义上的伦理限定(手段的善)。

最终,如果我们能够淡忘历史和观念中有关康德哲学及其伦理观的种种误解,并进一步承认这种道德哲学必然引导我们倾向某种权利理论的话,那么我们将会较为自觉地理解并承认德沃金关于权利理论的三个基本假设:“(1)一个符合规则的社会具有政治道德的某些观念,也就是说,它承认对于政府行为的道德限制;(2)该社会对于政治道德的特定观点――以及源于这种观点的法律判断――是‘理性的’,即对于相同的情况给予相同的处理,而且不允许矛盾的判断;(3)该社会相信它的所有成员生而平等,他们有权利受到平等的关心和尊重。”〔31〕尽管东西方文明对于这种道德限制的具体含义具有各自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然而对于任何一个具有现代法治精神和制度实践的国家和社会而言,康德哲学及其类似权利理论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有助于人们寻找谋求自身不断完善的伦理基础和行动方案。在浩瀚星空之下,我们应当相信,我们具有这样的德性;我们更应当相信,我们同样具有这样的理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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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英〕A.J.M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M〕.夏勇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

篇(7)

【中图分类号】 TU7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6-024-02

代建制的推行对提高政府项目的投资效益、控制“三超”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代建制使得项目管理风险集中转移到代建单位。因此,从代建单位的角度出发,建立基于预警理论的代建风险管理框架,有效规避风险,从而提高代建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企业代建项目管理能力,对实现推行代建制的初衷,对工程咨询企业承接和完成代建项目,无疑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本文力图通过代建风险预警管理框架的构建,探索代建单位预防和规避风险的有效途径,为化解代建单位所面临的风险提供有益参考,为代建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及项目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1 国内研究现状

1.1 风险预警理论研究现状。我国的预警理论研究是从经济循环波动问题入手的,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展过程基本可分为两个阶段。1988年以前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以引入西方的经济发展理论和经济波动周期理论为主,并对我国的经济波动及其动因进行了分析。1988年以后为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寻找我国经济波动的先行指标,从研究经济形态的长期波动转向研究经济形态的短期变化。20世纪90年代,经济预警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不仅在宏观经济领域,而且在微观经济领域(企业预警)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工程项目领域,刘艳玲从工程项目的角度出发构建了项目风险预警系统(PREWS),整个系统包括风险识别子系统、风险分析子系统、风险预警子系统、风险对策子系统和风险后评价子系统等五大系统。同时根据工程项目本身的一些特性提出了由环境预警指标、管理预警指标、工程建设预警指标和融资风险预警指标组成的工程项目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给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定量评价方法。

袁林海根据大系统控制的“递阶控制”结构方案的原理和多段专家系统,结合建筑安全预警系统的设计流程,建立了基于大型专家系统控制的建筑安全预警系统“递阶结构”结构方案,并运用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例分析,预警评价结果与实际完全相符。

曹云峰根据建筑供应链风险的来源,给出了外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同时以建筑供应链上处于核心企业地位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分析了其内部可作为风险预警指标的一些绩效指标,通过观测指标变化情况,实现风险预警的目的。

李顺涛构建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预测、风险应对和监控的国际工程风险预警管理系统,提出了以可量化的已知风险、不可量化的已知风险和未知风险为出发点的三相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他认为使用复杂的风险识别和分析工具往往消耗管理者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有悖于预警的时间目标;风险预警的目的不在于预警本身,而是在确定的时限内对风险加以有效控制,使风险成本不至于超过风险管理的预警目标值。

综上所述,已有理论研究大多通过识别、分析、对策等环节构建风险预警系统,并建立预警指标体系进行风险的定量评价,进而实现风险预警管理。指标量化和风险评价方法多选取层次分析法、粗糙集理论、统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法。

1.2 代建制风险研究现状。胡方水、于波就代建企业的现存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现阶段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集中在:法律责任风险转移问题尚未解决、代建制度与现有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交迭、项目前期工作的风险、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

尹贻林认为代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目前代建制的运作实施还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的保障,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项目法人与项目管理代建人的职责有待进一步厘清;我国各地实施的代建模式中对于代建单位尚缺乏明确的职能定位;代建费偏低,制约了“代建制”制度的发展;与代建制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完善。即作为代建单位而言,分别存在着法律、制度、费用、规模等风险。

翁谦指出,代建制将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转移到了代建单位,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代建单位来进行项目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等风险发生的概率。但同时其自身的不足又成为新的风险因素,包括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外部监督风险等。

冯为民、朱俊认为,代建单位面临的风险内容颇为复杂,包括技术风险、自然风险、安全责任风险、使用单位的干扰风险、工期延误风险、财务赔偿风险,此外还有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缺陷投诉、建设资金不到位、财务支付权无法控制等诸多问题。

将以上研究进行归类,代建单位的主要风险为:源于系统的风险——法律风险、制度风险、外部监督风险、自然风险等;源于行为主体的风险——从业人员素质、业主和使用单位的干预、建设资金不到位等;源于项目目标的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工期风险、安全风险。

上述文献仅从定性和理论层面探讨了代建风险,并未进行定量和实证研究。赵海运用改进的聚类法、模糊综合评价法,通过实证研究对源于行为主体的代建风险进行了评价。黄福珠围绕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同、项目前期及实施阶段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利用层次分析法对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但仅构建了理论模型,没有将其应用于具体案例。

综上所述,国内关于代建风险的研究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都缺少积累。对于代建风险的研究不但是需要理论突破的一个薄弱区域,也是代建制在实践操作中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

2 基于预警理论的代建风险管理结构框架构建

基于预警理论的代建风险管理结构框架模型可用图1表示,其主要的部件为三大结构模块,即代建风险识别模块、代建风险评价模块和代建风险应对模块。对于代建风险管理而言,风险识别是基础,风险评价是核心,风险应对是目的,三者相辅相成,循环往复。

2.1 代建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代建风险管理首要的一步,只有全面、正确的识别工程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所有风险因素,才能有的放矢,针对风险进行估计、评价、作出决策。应通过风险识别尽可能全面地找出影响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所有风险因素,采用恰当的方法予以分类,逐一分析其产生的根源。

代建项目因环境、目标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不断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代建风险的识别应是实时、连续的过程。

2.2 代建风险评价。预警依赖于监测,监测离不开指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这一模块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并运用数学方法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对各种指标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对项目总体的影响进行度量,对风险的动态与发展趋势作出事先的判断、评估,并发出风险预警信号以供决策。

风险评价是一个动态过程,表现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调整、指标数据的变化和风险预警等级的变换,其过程如图3所示。

2.3 代建风险应对。在识别和评价的基础上,要选择有效的应对策略来控制风险。但控制风险所需的成本非常高,所以需明确承担风险的能力,然后确定风险控制的区间。风险评价模块能够从众多的风险因素中找到可能给代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因素,引起管理者重视并采取措施对其加以规避。

风险管理应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必须实行持续风险管理,对风险进行全过程监测,从而减少项目的潜在损失和提高对风险的控制能力。

此外,风险预警管理的实现需要具体的支撑件,项目的信息、组织、文化是管理代建风险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

3 基于预警理论的代建风险管理流程框架

在结构框架中,通过三个结构模块将代建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思路反映出来。而代建风险管理的流程框架(图4),则反映了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和实现机制。

篇(8)

世界上任何一种教育模式的产生和发展,总是与社会环境和某种理论或某种哲学思想相联系的。成人教育也不例外。正如美国成人教育家达肯沃尔德、梅里安指出的:“教育哲学的主要任务是对构成实践基础的假说进行系统的考察,人们如何去分析和解释成人教育的实践,这取决于人们的哲学观点”成人教育哲学,是成人教育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而基础的部分,因此,在研究成人教育时,应该以成人教育价值的哲学理论为基础。

一、成人教育的个人价值理论

哲学,是时代精神文化的精华,任何时代的成人教育无不受到哲学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实践中成人教育的个人价值。

(一)实用主义成人教育(Pragmatism Adult education)理论

实用主义成人教育理论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的实用主义,“是对美国社会发展的一般思想文化的理论概括,也是美国精神的一种理论总结”。实用主义关注观念和命题的意义,探索真理的效用性和思维的工具作用。在他们眼中,经验是基础,行动是中心。诸如经验、知识、真理的信念都是适应环境的工具。有实用价值的便是有用的,有用的便是真理性的。

实用主义一词,源于古希腊行为实践的含义。其中杜威对实用主义提出的经验自然主义与工具主义颇有影响,并将工具主义充分渗透到政治、道德、教育等社会各个领域。在中国,由陶行知倡导的生活教育也对中国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在“生活教育”中明确表述了教育应扩展到一个人的一生的观点。他认为:“是生活就是教育”,“人生需要什么,我们就教什么”。人生需要面包,我们就得过面包生活,受面包的教育;人生需要恋爱,我们就得过恋爱生活,也受恋爱的教育。即“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意义”。其中就蕴藏了实用主义成人教育丰富的内涵。

实用主义的价值就在于强大的渗透性与应用性,它是人类现代文明追求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哲学抽象与文化写照。其兴起于美国,有着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它讲求实效的特性,在西方社会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而笔者认为,实用主义由于其对于功利与效率实用的追求,必然也对成人教育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并引导着成人教育朝向实用性方向发展。

(二)人文主义成人教育(Liberal Adult education)理论

人文主义成人教育思潮也常被称为古典人文主义成人教育或博雅成人教育。人文主义教育哲学家们主张教育的目的应是发展那些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把人塑造为人,从而培养具有完善人格的人,突出强调了人的自由和尊严,并将其视为人文主义哲学传统的精华。现代人文主义教育工作者关注培养完善的人,其别强调注重人的感情领域。其主要研究的内容是自由、自主、信任、主动协作、教学参与和自学。

从成人教育发展历史来看,人文主义教育哲学,对成人教育的个人价值理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人文主义成人教育者认为个人的改变过程要靠教育力量。教育应为个人提供有意义的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机会。其教育目标可以概括为:发展个人,使其成为适应变化、适应终身教育的人;力争自我实现的人;能与他人共存,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总之,人文主义的教育目标是培养自我实现的人。

促进成人个体的天性、本能不断发展和成长,这是人文主义心理学家对成人教育乃至整个教育功能的认识。他们认为成人教育可以没有社会的目的,跟社会没有什么关系,只应传递值得教的知识,在人的身上形成丰富的连贯的有价值的知识体系,以发展人的理性。达肯沃尔德和梅里安在其著作《成人教育――实践的基础》中分析上述主张时说:“对于他们来说,成人教育的目的就是发展理性,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是传递值得教的知识。教育独立于社会,因而不需要有与社会相关的目的”。②因此,人文主义认为对人进行的适合其本性的教育便是一种包括智力教育、道德教育、精神或宗教以及审美观教育在内的教育。

今天的人文主义哲学和人文主义心理学原理已广泛渗透于成人教育领域。一些成人教育专家的强烈呼吁,即当今成人教育课程不能仅仅强调职业性、专业性,也要重视人文教育的价值即是很好的明证。在一个崇尚终身学习的社会中,博雅的人文教育对不断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发展人的多方面潜能,无疑具有独到的作用。

(三)人本主义成人教育(Humanisticeducation)理论

另一学说与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即主张个人自我实现是成人教育的目的,并培养适应环境变化和不断学习的人,可以生活在一起并能发挥个人作用的人。这就是自我实现说。人本主义教育家都很强调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承担自我发展的个人责任,在人性上持一种积极乐观的人性论,极力强调人性的主动和自我实现的倾向。因此,该学说主张教育过程以人为中心,教育活动必须满足成人学习者的生存需要,即其教育重心在于学习的个人而不是内容,在教育的情感方面而不是认知方面。也就是说,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帮助人成为他能够成为的最好的人。”现实中的成人教育多少也受这种思想的影响。

(四)存在主义成人教育(Existentialisteducation)理论

存在主义是当代西方流行很广的一种哲学流派,它注重人的存在,注重现实人生,强调人是由他自己自由选择而构造出来的,并把人看作是超越他自己、又超越于他的文化的人。存在主义认为,人的特征就是决定、意志和选择,只有人自己才可以回答他自己的问题并对人自己的行为负责。以此为出发点,在成人教育目的观上,存在主义者指出,以往各派教育将个人自由、个人的自我发展置于次要地位,只强调与个人自由相对立的东西。因此,成人学校应培养科学家、造就公民、使个人适应社会等等。他们认为教育目的应是使每一个人都认识到自己的存在,并形成一套与众不同的独特的生活方式。所以,成人教育要维护个人的自由,帮助个人进行自我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从这种目的观出发,存在主义反对把知识传授作为教育的中心任务,不把心理训练和理性发展放在主要地位,而强调成人教育要促进成人学习者对自己本性的体验,着重感情与意志的发展。

二、成人教育的社会价值理论

哲学,作为成人教育最为重要的理论基础,形成于一定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之中的不同的成人教育哲学流派,对于实践中成人教育的社会价值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进步主义成人教育(Progressiveeducation)理论

进步主义教育哲学强调:个人生存于社会关系之中,并认为教育有双重职能:既能促进个人成长,又保持和促进一种美好的社会,因此,个人学习者与社会是不能分开的,并由此提出个人与社会关系说。

进步主义成人教育中,认为教育的最高目标是改革社会,发展社会理解能力,也就是从实践中认识我们所生存的世界。同时,还强调教育必须能够真正延续人的一生。杜威指出“教育必须加以重新考虑,不应当把它仅仅看成是为成熟期做准备,而应看成是一个智能的不断成长和对生活的不断说明”。

因此,进步主义教育思想,对成人教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第一、进步主义将教育视为一种社会化过程,因而强调成人的学习,并主张终身教育的必要性。第二、强调要重视受教育者的个人需要、兴趣、经验和期望,为成人教育项目和课程注入实践性、实用性和功利性。第三、反对把教师看成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从而更新了教师的作用,创新了师生关系。

(二)激进主义成人教育(Radicaleducation)理论

在激进主义者看来,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正是实现彻底变革社会的根本途径,因此提出社会变革说。他们指出:个人解放与社会解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堆积教育”强迫人民接受现成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吞没了人们的主动意识。现存社会的政治、经济压迫已成为人性化的桎梏。因此,必须将包括成人在内的所有受教育者从现存的社会结构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使成人不仅关注自己,还要肩负改造社会,唤醒成人对社会的认知热情。

激进主义成人教育者认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不仅有主动的意识,而且能通过活动改造客观,故主张成人教育的首要功能或称核心功能就是促使社会和政治变革。成人教育被视为压迫或不公正社会的途径,“他们强调的是用教育引起一种新的社会秩序”,教育必须“向现存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理论挑战”,主张“教育必须加以改革,以使社会永久化的,因而也是压迫人的教育,改革成向社会制度挑战的,因而也是解放人的教育”。④同时,通过实施相应的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广大成人的自我意识水平。通过鼓励人们积极介入社会变革的实践,以提高改变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条件的能力。可见,激进主义认为成人教育的目的在于使成人成为自我导向学习者,以便生活更有意义。

(三)行为主义成人教育(Behavioristeducation)理论

在各种成人教育哲学思潮中,行为主义成人教育是一种更多地以心理学观点表达。其哲学性的思潮,形成了组织效率说。显而易见,在公共机构、私人机构和组织中所雇佣的成人,都被包括到各种教育计划中。而这些计划则是各种组织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制订的。所以,为提高组织效率而开发人力资源已成为成人教育的目的之一。行为主义者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必须培养出具备与他人共同工作能力的人、具备建设社会能力的人,他们构思、创造的社会将是一个世间苦难被最大限度地缩小、生存机会被扩大的美好社会。而对于个人,行为主义教育强调获取能够保证其生存于当今社会的职业能力,并要求其学会学习,认为这是一种良好适应多变性环境的必备能力。

行为主义者还认为,一切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确保人与社会的生存,故主张成人教育就是对成人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提高劳动组织的效率。这种训练包括:“学习管理和监督技术、发展基本技能、获得技术情报或改变观念等”,“其特点是目的和目标明确”,“行为主义原理和方法是大部分此类成人教育的基础。”⑤

可见,行为主义对成人教育的影响之大是难以估计的,而深入考察成人教育的政策、培训项目和实践,我们会发现行为主义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其中课程或项目设计、成人教学方法、继续教育教学方法中仍包含着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概念。因此,更好的认识行为主义,对认识整个学习过程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四)改造主义成人教育(Reconstructiveeducation)理论

改造主义是实用主义教育哲学流派的一个分支,是在20世纪30年代冲击实用主义教育的浪潮中产生的。改造主义最根本的思想是,社会需要持续不断地改造和变化,教育也要进行改造和变化,同时需要借助于教育,达到实现社会改造的目的。如果说进步主义教育目的具有双重职能:既能促进个人成长,又促进社会发展的话,改造主义的教育目的观则更多的是为实现社会考虑,主张通过教育来促进社会改造,设计并实现理想的社会,其代表人物布拉梅尔德认为,改造主义要考虑社会大目标,要求通过教育来实现“共同的生活远景”。教育不再是为了个人的自我实现,而是为了社会的自我实现,即大众的、群体利益的自我实现,“教育应该成为制订一个明确的社会行动方案的主要手段”。因此,改造主义认为,成人教育应发挥两种作用,一是成人教育必须承担建设“新文化”的任务;二是成人教育还必须承担培植“社会同意”的职责。所谓“社会同意”,即“群体思想”“共同经验”,也就是说,要在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各个阶级的个体之间培养共同的思想、信仰、习惯和价值观念。

教育哲学对成人教育而言,就如成人教育家阿普斯(Apps)在其著作《成人教育工作哲学的探讨》一书中所作的评价一样:成人教育工作需要有一个基础,以便观察各种教育问题之间的关系。成人教育工作者需要弄清楚成人教育活动跟社会的关系。一种成熟的工作哲学,可以为成人教育工作者提供一种方法。可见,研究成人教育的哲学基础,是有着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的。

注释:

①②④⑤达肯沃尔德,梅里安著,刘宪之等译.承认教育――实践的基础.44.79-88.95.

③杜威.我的教育信条.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58.

⑥王天一等.外国教育史.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228.

参考文献:

[1]达肯沃尔德,梅里安著,刘宪之译.成人教育――实践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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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经济学(Economics)是研究如何用有限的资源去获取无限的人类社会需要的最大满足的社会科学。它涉及任何人类社会必须决定的三个基本经济问题:一是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二是决定如何生产,即用什么技术将投入资源组合起来生产出人类需要的产出品;三是决定产出品为谁生产和如何分配。经济活动中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人类需要、资源和生产技术。

经济活动的直接目的是满足人类需要(Humanwants),包括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人类需要有两个特征:一是需要的多种多样性;二是需要从长期看的不可满足性。人类需要的满足水平与其所处的历史时期有关,与其所处地理位置有关。从效率观点看,满足人类需要的水平,一方面受资源和技术允许条件下可用于消费的或用于进一步生产的各种有用产品或劳务水平的影响;另一方面受这些产品或劳务在不同组织之间分配合理性的影响。前者反映生产产出(Output)水平;后者反映分配和消费的效用(Utility)水平。

资源(Resouree)是指可用于生产满足需要的产品的各种手段或财富(Means)。资源可分为劳动力资源、资本资源和自然资源三类。现代经济学中还把企业家作为第四种资源。如果将劳动力资源与企业家资源合并,将资本资源与自然资源合并,那么资源也可分为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两大类。资源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绝大多数资源在数量上是有限的;二是资源具有多种用途;三是为生产一定产品,可用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经济学中的投入(Input)主要是指这些资源的投入。

效率是指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经济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是指用货币计量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准确地说,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率是指帕累托效率或帕累托最优,即任何生产与消费的重新组织,如果不能使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的处境变坏,就不可能使另一些人的处境变好。在微观生产理论中的效率是指资源投人与有用产出之间的比率。在福利经济学中的效率是指产出与效用之间的比率。因此,在资源投入一定的情况下,提高生产领域的效率,会增加有用总产出;在产出一定情况下,提高消费领域的效率,会增加总效用。总之,在资源一定的情况下,经济效率的提高会使人类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这正是效率在经济学中占有核心地位的原因所在。

可见,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科学地解析了资源投入与配置的效率与效果,为财务管理学科奠定了雄厚的理论基础。

2.经济学与财务(金融)经济学

经济学为财务学提供了理论基础,而财务(金融)经济学(Financial economics)是从经济学领域中逐渐分离出来的一门学科。财务(金融)经济学是从个人效用最大化出发,试图通过对个人和企业的最优化投资、融资行为以及资本市场的结构和运行方式的分析,去考察跨期资源配置的一般制度安排的方法和相应的效率问题。财务(金融)经济学由金融市场学、投资学与公司理财学三个部分组成。金融市场学研究的是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以及国内外经济中金融系统的运作;投资学研究的是风险与收益的确认和度量、风险与收益之间的权衡、估价技术与金融工具的设计等内容;公司理财学研究的是以公司为主体的理财理论与实践问题。

3.财务学的经济学基础

在整个金融经济学中,公司理财学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位置上,财务学不仅科学地融会了经济学中的一些重要理论,而且其发展是以一些重要的经济学学说或理论为依托和基础的。

第一,经济学中的理性主义与效用理论。经济学中“理性”的涵义有两种:其一是指个体追求某种工具价值的“最大化”;其二是指个体决策过程在逻辑上的无矛盾。经济学效用理论是经济学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范畴之一,也是微观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是最富有现代意义的经济学理论工具。

在财务决策理论中,假定投资者都是理性的,在进行决策时,选择能够产生最大期望效用的行为;另外,也假定理性的投资者是规避风险的。在理性投资者假设和效用理论的基础上,财务学家利用经济学中的无差异分析方法分析投资者的最优投资组合策略。

第二,经济学中的供求均衡分析。供给和需求及其相应的均衡概念一直都是经济学的主要分析工具,也是一种根本分析方法。经济学供求均衡分析方法的结果就是推导了一个数量――价格机制,价格必须在均衡点上,否则市场供求力量就会发生作用以使价格达到新的均衡。所有的经济学模型最终几乎都是以获得使供需匹配和市场出清的价格结束。

供求分析在经济学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在财务学中也如此。在财务学理论中,典型的CAPM模型就是利用了均衡分析方法,从市场投资主体的效用最大化出发,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获得了均衡状态的资产价格。

二、财务学与统计学

1.统计学的基本概念

统计学研究如何用科学的方法去搜集、整理、分析实际数据,并通过统计所特有的指标,表明所研究的对象的规模、水平、速度、比例和效益等,以反映其发展规律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作用,描述数量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变动规律。

统计学是处理数据的科学。一般的记述统计侧重数据的收集加工整理,而数理统计侧重数据处理的“科学性”。一般而言“科学”要求有客观性、再现性、普遍性。为表现这种科学性,研究者常喜欢用数学模型,因为数学比较简明、严谨,比较抽象。数理统计就是运用数学工具,记述数据产生的过程,描述概率分布,进行推定,作假定检验,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按照统计学科体系的基本原理与应用的不同,统计学可分为理论统计学与应用统计学两大类。理论统计学指的是统计学的数学性原理,也就是数理统计学,具有通用方法论的理学性质。应用统计学指的是基于理论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各个领域的数据处理方法。统计解析方法及统计推测方法。

2.财务学的统计学基础

财务学研究是建立在可观察的基础之上的,因而不可避免地需要利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技术。财务学尤其在如下两个方面需要借助于统计学,它们是投资分析和风险管理。这两个领域直接涉及到统计数据描述及推测统计学。另外,日益崛起的金融工程学领域的发展更是离不开统计学,它主要涉及与数学有关的应用概率过程,应用概率微分方程式的研究领域,有时被称为

数理金融。

投资分析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提高投资收益,为此从可选择的投资资产(股票、债券、包括外汇在内的外国证券)中,进行资产选择操作,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追求收益的最大化。因此要用到运筹学中的最优化理论。

风险分析与管理领域正是基于统计学质量管理的思想建立起来的。风险与收益的衡量需要借助于统计学中的均值――方差分析。企业或银行的财务结构受汇率、利息、股价的变动,其资产价值也在不断变化,这就构成了市场风险。为了根据市场风险考察企业资产的价值变化,将企业的价值变化看作风险要素股价、汇率等变化的函数,描述其概率样本分布,推定其下限5%可能损失的金额。其中,既可用有关股价、汇率变化的模型,也可考虑因素相关的变化。有关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经常涉及到的BIS(国际结算银行)规定中,也要求按照上述方法计算企业资产价值变化下限5%的金额,规定企业要保留一定程度的自有资本。从这种意义而言,BIS的规定非常依赖于模型。由于企业资产价值的评估也必须以现价评估,所以不带价格的资产也要依靠模型评估。模型的应用越来越具有现实性,财务管理也要求助于统计学的知识。

期货交易的领域是理论水平较高并富于挑战性的领域,它包括金融资产组合理论与资产组合的实践(financial engineering)。许多问题常被从数学角度程序化。其领域的数学结构包括连续时间的概率过程、概率微分方程式、概率测度的变换公式等。

三、财务学与管理学

1.管理学的基本概念

管理学的内涵就是要说明什么是管理,以及管理的内容与方法。“管理可被看成是这样一种活动,即它发挥某个职能,以便有效地获取、分配和利用人的努力和物质资源,来实现某个目标”。管理的这一定义概括地将管理的特征、职能、目标统一起来;管理的特征、职能与目标又将其与管理控制联系起来。

管理是一种活动,是为有效地实现某个目标的一种活动。管理活动是发挥管理职能的活动,管理的职能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在管理活动中,各种管理职能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管理的目标是有效地获取、分配和利用资源,来实现组织目标。

2.财务学的管理学基础

管理的内容由管理活动的内容所决定,现代管理之父法约尔将一个企业的活动分为六大类,分别是“技术活动,即生产和制造;供销活动,即购买、销售和交换;财务活动,即寻找资本及最适当地利用资本;安全活动,即保护财产和人员;会计活动,即盘存、资产负债表、成本和统计;管理活动,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在上述六类活动中,管理活动即是管理或管理职能,管理的内容应该是管理活动赖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其他五种活动。

财务管理要解决的是公司价值的创造,在企业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本质上是一种综合的价值管理活动,即实施价值管理。财务管理以价值目标为尺度,将公司管理活动与公司理财的具体决策统一起来。

管理的方法可解释为研究管理的方法和管理中应用的方法。研究管理科学和管理理论的方法共有十一种:经验法或案例法、人际行为法、集体行为法、协作社会系统法、社会技术系统法、决策理论法、系统方法、数学法、因地制宜法、管理任务法、经营论法。这十一种研究管理理论的方法对研究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同样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或借鉴作用。特别是行为科学方法、系统科学方法、案例方法等,对研究财务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方法。

管理中应用的方法主要体现在发挥管理职能所采用的方法,包括计划方法、组织方法、指挥方法、协调方法和控制方法,这些方法对财务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四、财务学与会计学

1.会计学的基本概念

会计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以及近代会计的程序与方法日益完善而建立起来的一门独立学科。会计学以会计的目标、职能、对象和程序、方法为研究对象,采用一定的研究方法,构建会计理论体系,揭示会计所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的过程,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生活服务。会计是以货币为计量尺度,运用一系列程序和方法,连续记录经济业务,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中价值运动过程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会计的基本程序与方法是指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图1(吴水澎主编:《中国会计理论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72页可反映这四个环节在会计中的地位。

会计程序与方法中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方面是会计学的核心内容,其中,提供会计报告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会计报告是整个会计系统的最终产品,是以浓缩的、综合的、系统的、分类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会计报告主要包括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会计报表是由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组成。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会计报表来体现。

2.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财务与会计是两个并列的经济范畴,在性质、地位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会计是信息系统,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都是会计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会计学科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会计又是一个“决策支持系统”,它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信息,为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则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范畴之一。财务管理学则作为财务管理学科体系中的一个分支而存在,如果说财务管理的对象也是现金流量的话,那么,财务管理侧重于现金流量本身(通俗地说,财务管理是一种现金流量的安排),而不是现金流量信息。这就是会计与财务的区别之所在。

财务的本质是本金投入收益活动,会计的本质是信息系统。在经济组织内部,财务处于主导性管理的地位,生产、技术、营销、劳动等项管理都要围绕价值最大化和本金扩张的财务目标去进行;会计处于基础性地位,通过提供财务信息为财务管理和其他各项管理服务。由于财务与会计是两个并列的范畴,所以在理论研究上自成体系,形成两门不同的经济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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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系统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经济学;创新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都市圈理论: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理论

区域创新系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研究对象.其构建获得了系统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经济学、创新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都市圈理论、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理论等学科和理论从系统到区域到创新的全面的思想支持和逻辑支撑。

区域创新系统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东西.也不是主观臆断的产物区域创新系统既经历形成、成长、发展、建设、成熟、完善、优化、升级过程,表现出区域创新系统的时间特性.又经历合作、转移、集聚、辐射、整合、联动、协调、一体化过程.表现出区域创新系统的空间特性而且.区域创新系统的客观存在及动态演进.获得了上述各学科和理论的思想支持和逻辑支撑下面既是对上述各学科和理论的理解.又是对它们的支持支撑作用的认识

1系统论与区域创新系统构建

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个人到组织,系统普遍存在系统论对区域创新系统构建的最主要贡献就是系统思想可以说.与其它学科和理论相比.系统论对区域创新系统构建的贡献最重要、最重大系统论不仅提供了一个从系统到要素、从结构到功能观察、分析、研究区域创新的最佳视角.而且还提供了一个从系统建设与完善到要素整合与集聚、从结构优化升级到功能圆满实现开展区域创新实践的最有力切人点系统论使以系统为载体、取得了有机整体形式的客观存在的区域创新活动拥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区域创新真正成为系统、属于系统.具有了系统的所有本质属性区域创新实践或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真正成为一项系统工程区域创新有其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各创新主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了复杂的结构.在具体变化的创新环境中.整合集聚创新资源.开展高效的创新活动.以提升区域的整体竞争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大力促进区域科技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并实现国家创新的使命这些功能的充分实现使区域创新最终成为成熟完善的系统.

2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与区域创新系统构建

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以同家创新系统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区域创新系统又是国家创新系统的要素或子系统.所以.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在思想理念上和内在逻辑上便必然地对区域创新系统构建发挥重要的支持支撑作用国家创新系统与区域创新系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区别。从系统的规模和层次看.区域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子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创新系统是一国之内所有区域创新系统的整合与集成区域创新系统属于中观层次的创新系统.国家创新系统属于宏观层次的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上有国家创新系统.下有城市创新系统和产业创新集群.处在承上启下的中观层次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从研究领域的侧重看.区域创新系统着重于应用研究.同时也重点支持一些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基础研究项目区域创新系统有助于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淘汰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国家创新系统则不仅重视应用研究,而且重视基础研究,换言之,不仅重视技术创新,而且重视知识创新(即科学创新)国家创新系统不仅要求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而且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大力扶持和保护面临国际竞争、战略上十分重要而本国尚处于发展初期的幼稚产业和弱势产业.从而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区域创新系统比国家创新系统更富有地域色彩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内所有城市创新系统的整合与集成.城市创新系统又是官产学研等创新主体的整合与集成从某种意义上说.区域创新系统是产业创新集群的放大和延伸.但国家创新系统并非基于几个产业创新集群各具特色的行政区域创新系统使创新要素在行政区域内流动比较容易.但在跨行政区域范围内、在一国范围内流动则往往受到地方保护主义、转移成本、地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2)联系。区域创新系统与国家创新系统都强调创新主体、创新资源以及创新环境的重要作用.并认为互动的学习机制是创新系统的发展动力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状态正常与否.功能发挥有效与否.子系统之间协调与否.都直接影响着国家创新系统运行的水平和效率.影响着国家创新系统功能的发挥。因此.发展国家创新系统.必须首先建设区域创新系统.要把国家创新系统的要素渗透和配置到各具优势和特色的各个区域中国家创新系统对区域创新系统具有约束作用.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与完善.必须符合国家创新系统的要求各区域创新系统要根据国家创新系统的总体目标.从各区域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国家创新系统是区域创新系统发展的保障,它通过宏观环境、政府政策、国家科技规划等手段来保障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必须得到国家创新系统的支持国家对创新系统建设和完善所没计的政策和规划.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用于区域创新系统国家的产业政策对域创新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所起的作用非常显著.各区域的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园区等系统.便是区域创新系统的表现形式国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环境的完善以及国家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为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国家宏观教育政策扶持下建立和发展的大学等教育组织所构成的特定知识源和知识载体.为区域创新系统提供了智力支撑这些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将在区域层次上发挥重要作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科研院所也对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在国家创新系统中.政府根据国家发展目标.实施重大创新计划和项目.为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制度、政策、法律和基础设施.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广创新成果而区域创新系统则要把这些创新成果内化为区域经济增长的动力.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区域整体竞争优势.

3区域经济学与区域创新系统构建

创新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行为。区域创新在本质上就是区域经济行为。于是.区域经济学便构成了区域创新系统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区域经济学强化了区域创新系统构建的区域意识和空间意识.区域创新系统构建则在区域经济学那里发现并确立了自身的终极目标.即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区域整体竞争优势.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高速稳定持续发展。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帮助区域创新从各个方面建立了一种域架构区域经济活动的自组织暗示区域创新的系统特征:区域经济活动的空间结构诱导区域创新的空间布局:区域经济活动的地域分工加强区域创新的优势互补:区域经济政策引导区域创新的发展方向。总之.区域经济学对区域创新系统构建发挥着基础理论的导向作用。

4创新经济学与区域创新系统构建

创新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技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的运行过程、演化机制、动力模式,相关的组织创新、市场创新、金融创新和制度创新.创新战略的选择.创新能力的评价等而区域创新系统构建包括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且偏重技术创新。这样,创新经济学就为区域创新系统构建提供了核心理念和基本知识.直接指导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与发展准确把握技术创新的本质特征.认识并尊重技术创新的规律,有助于技术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正确理解技术创新与组织创新、市场创新、金融创新、制度创新的关系.有利于区域创新实践的统筹安排和整体布局,围绕技术创新.相关创新联合发力,全面推进:从实际出发,选择切实可行的创新战略.有利于区域创新系统优势和特色的发挥:建立科学的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有益于量化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水平。

5新制度经济学与区域创新系统构建

新制度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研究人以及由人建立的经济组织在特定的制度约束下进行的经济活动该学科主张制度进步是提高经济效率的重要途径而制度创新在本质上正是制度进步在建设区域创新系统的过程中.制度创新既包括企业内部与技术创新直接相关的制度创新.也包括地方政府实施的制度创新在某种意义上.政府的制度创新对整个区域的经济。

社会发展更具有整体长远的战略导向作用从制度安排和制度演进到制度进步和制度创新.新制度经济学从制度的角度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构建贡献了创新思想理念.奠定了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

企业是一种技术创新主体和经济活动组织.追求技术发明的成功的商业化应用.追求商业利润最大化为使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提升人们的生存质量.增强区域的整体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制度创新便显得特别重要制度的改造、建设与完善是一个地方政府的长期任务让好的制度规范企业经济行为.使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得到保障和改善.这是一个地方政府所应追求的终极目标因此.在建设区域创新系统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首先要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打造最适合的制度安排。

6都市圈理论与区域创新系统构建

如果说区域经济学为区域创新系统构建贡献的是区域思想理念.那么.都市圈理论则把这种区域思想理念指向了特别的区域.即都市圈都市圈理论并不会对任何类型区域的创新系统构建发挥理论指导作用.它主要是对已经发展成为都市圈的特化区域的创新系统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例如.作为世界第六大都市圈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极其特化的经济区域都市圈内各城市联系紧密,相互依存,优势互补,共同繁荣.不仅是经济活动的中心.而且是科技创新的中心.每个城市创新系统都是所在区域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城市功能的科学定位、合理分工与协作,各类产业的整体优化布局。知识、技术、信息、资本、人才等各种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自由流动.交通基础设施的网络化一体化.制度政策体制的贯通衔接等.都大大促进了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与完善.为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打造了良好的环境.

7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理论与区域创新系统构建

科技合作在本质上属于合作创新或联合自主创新例如.把江浙沪作为三个行政区来看.其间的科技合作属于合作创新:把江浙沪作为一体化的长三角来看.其间的科技合作则属于联合自主创新技术转移在本质上属于转移创新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又是区域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式所以.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理论从科技创新的角度为区域创新系统构建提供了思想支持和逻辑支撑科技合作模式与技术移机制的探究和选择.科技人才的自由流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科技政策的统一对接.科技信息共享平台的打造.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等.将推动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实现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区域科技创新.进而大力提升整个区域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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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普及,社会对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标准或者要求,这就需要学校的计算机相关专业的老师在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付出更多的努力或者接受更高要求的挑战。在计算机相关知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中,计算机原理这门课程无论是对于老师的教育教学,还是学生的学习过程,一直都被作为重点问题以及难点问题进行对待。

1计算机原理课程的教授以及计算机相关故障的解决或者处理问题的现状分析。大部分的计算机教学老师对计算机原理这门课程进行教授的过程中,经常告诉同学们学习计算机原理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其中具体来说就是计算机原理这门课程能够对以后更高层次的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提供相对来说比较大的帮助作用或者指导效果,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能够为以后的学习或者工作中解决以及处理计算机故障问题奠定一个比较扎实的基础。

然而有些学校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仍然不能够理解计算机原理课程的重要性,从而使得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不好好学习计算机原理课程。经过专业工作人员的调查以及分析,发现学生在初学计算机原理课程的时候不好好学习的主要原因,就是该门学科在实践生活或者学习过程中,对于计算机原理相关知识或者基本技能的运用相对来说比较少,这样就使得学生们认为计算机原理课程不重要的或者不实用。这样的教学现状以及学习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学生在学习计算机原理以及解决计算机各种故障问题的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兴趣,与此同时也使得部分计算机老师或者其他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

2计算机在未来道路上的发展问题和计算机相关故障处理问题的内在关系分析。无论是对于计算机相关理论知识的不断前进,还是对于计算机基本技能的改进,在很大程度上都需要有计算机相关故障的处理工作作为推动力量。从本质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关系。假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计算机技术的进步或者发展,可能就会使得相关工作人员解决各种故障的工作,没有了其相应的研究作用或者实际意义。与此同时在实践工作过程中,假如计算机故障处理工作被忽视,就可能使得计算机在未来道路上发展以及进步,失去其进步或者发展的动力。

3计算机原理相关者知识的教授和计算机相关故障处理问题存在的内部关系分析。对于计算机原理的相关知识以及计算机各种故障的处理工作来说,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可以说是一对矛盾,也就是说既有相辅相成的一面,与此同时也拥有相矛盾的一面。学生在校期间如果能够学好相应的计算机原理的知识或者基本技能,那么他们就能够在遇到相应的计算机故障的时候,利用计算机原理的知识具体的解释或者解决这些故障问题。与此同时在计算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故障处理的问题的过程中,故障处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也能够从反面的角度去证明相关的计算机原理知识,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计算机故障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计算机原理相关知识的进步或者发展。

4计算机原理的相关知识是计算机故障处理工作过程中,处理各种问题或者病症的基础技术。学校的计算机教育教学老师在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教学工作过程中,主要从几个重点方面入手,具体来讲就是关于数字电路的相关分析工作以及电路的设计工作,同时也对计算机中的各种运算方法进行了相应的解释,以及对于存储器、控制器甚至相应的操作系统的介绍。

计算机原理课程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不能够脱离学生以后的实践工作或者实际生活,这样才可以让学生在以后走向社会之后,对于计算机的各种运用以及相关故障的处理工作更加熟练。

计算机原理这门课程在进行讲授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关代码以及各种数据的讲解,这些专业知识在实际生活以及学习中实战的机会少之又少,这也就说明了这些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案例非常少,从而使得教育教学老师在工作过程中更加的费力,与此同时大部分的学生在听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这些计算机知识的现象,因而部分在学习过程中就会失去学习计算机原理的相关知识的兴趣以及热情,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学生更加对计算机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或者基本技能的训练失去原有的兴趣。

5对于计算机经常出现的故障进行简单的分析以及概述。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机理论知识了解到,当计算机的内存以及显卡的硬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者遇到问题之后,它的小喇叭就会自动进行报警操作。然而在实践工作过程中,某些计算机可能会出现其小喇叭也出现故障的情况,在这个时候小喇叭就不会进行自动报警的操作。假如其检测的画面在这个时候停止,我们就不能够了解到计算机中具体哪个硬件出现了故障或者问题,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我们不能够通过自己的操作处理这些故障,然而假如学生在校期间在一定程度上比较精通计算机原理的相关知识,那么这些问题或者故障就能够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