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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会计核算原则大全11篇

时间:2024-01-02 14:51:15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1)

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比较注重社会效益。然而,高校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各高校要积极进行教育成本的核算和管理。但是,高校进行成本核算只有遵循特定的会计原则才能控制教育成本、改善内部管理,才能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作为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一部分,应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进行。由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主体非经营性活动基本不核算成本基础之上的,所以有些会计原则与核算成本的要求产生了冲突。为了保证教育成本核算的质量,高等学校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大部分会计原则基础上,还须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对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处理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经营活动收入和支出的处理按权责发生制进行。那么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呢?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编的《会计》(2005)一书中对权责发生制的界定:“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是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企业经营活动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高等学校之所以采用收付实现制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假设: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要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里国家预算资金的运动,以本期实际收到和实际支出的资金作为核算的数据,准确地反映报告期的预算经费收支情况,以检查国家预算中有关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准确反映学校的收支情况,导致账面的资产和负债与实际不符。例如高等学校学生欠缴的学费不在账面反映。目前学生欠费额相当大,少计了学校资产。另外,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部计入支出,导致当期支出数额庞大,并且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同时通过固定基金核算的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的价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维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脱节。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经济交易与流转发生背离的情况非常普遍,以信用为基础的现代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各种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提和待摊的交易与经济事项和现金流转的背离程度相当大。要准确反映和核算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采用企业成本核算中普遍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成为一种必然。采用权责发生制是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不仅有助于进行正确核算教育成本,而且能如实反映高等学校在教育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欠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可以全面反映高等学校的债务状况和各期教育成本水平。

二、收益成本配合原则

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又称配比原则,它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有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相比较。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或产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是根据收入或产出和费用的内在联系,要求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为取得收入或产出所发生的费用在同一期间进行确认和计量。

收益成本配合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一定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较所费的结果。收益成本配合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费用与收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首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进行分摊,然后用收入成本配合来确定损益。

在实际工作中收益成本配合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例如为培养教育学专业学生所发生的支出不能计入外语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去,把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在计算成本时剔除。本学期购买的教学用品支出不能计入下学期中去。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一般原则第十七条规定:“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并没有对高等学校进行成本核算必须遵循收益成本配合原则进行规定。但是在核算教育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项教育产品成本。高等学校各项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将教育的费用与教育的收益相配合、将科研的费用与新知识的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三、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又称“收益支出”,是指企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其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因而由本年收益补偿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发生时,都应记入当年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资本性支出是指取得的财产或劳务的效益涉及多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支出,这类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先计入资产类科目,然后,再分期按所得到的效益,转入适当的费用科目。资本性支出是与收益性支出相对称的。它是指单位发生其效益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包括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支出。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但是目前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没有对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进行区分。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事业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计入教育成本。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要准确核算教育成本,就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高等学校的支出中,也存在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要准确地核算教育成本,也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四、专款专用原则

专款专用原则是指对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反映。这条原则是事业单位会计特有的一条准则,它只存在于事业单位会计。这是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用基金,应当根据指定用途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专款专用原则对于高等学校的资金使用权限固然有所削弱,但却是出资者对其资金使用的一种约束和控制,是对高等学校不要求投资回报的资金使用的一种要求,是出资者权利的体现。

在资金投入主体较多,投入项目较多的高等学校,必须按资金取得时规定的不同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并专设账户;会计报表应单独反映其取得、使用情况,从而保证专用资金的使用效果。“专款专用”原则是预算会计特有的会计原则,充分体现了非营利组织按出资人意愿使用资金的思想。高等学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此项原则,保证国家利益的顺利实现。

权责发生制原则、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地核算收入和成本,是高等学校核算教育成本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2)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业务收支按权责发生制处理。”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在医院实际工作中,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准确反映医院的收支情况,导致账面的资产和负债与实际不符。以信用为基础的现代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名种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提和待摊的交易与经济事项和现金流转的背离程度相当大。要准确反映和核算医疗成本,采用权责发生制成为必然,而且是医院进行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有助于进行正确核算医疗成本。医疗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待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性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可以全面反映医院的债务状况和医疗成本。

二、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反映资产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了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效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成本。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医疗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讲入医疗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使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真实可靠。

三、收支配比原则

收支配比原则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相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收支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带来一定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所费的结果。收支配比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收支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

在核算医疗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病例成本。医疗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支配比原则,将医疗费用与收益相配合、将科研费用与新知识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3)

医院注重社会效益,然而其持续发展也离不开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其积极进行医疗成本的核算和管理,遵循特定的会计原则,控制医疗成本、改善内部管理,才能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并应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业务收支按权责发生制处理。”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在医院实际工作中,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准确反映医院的收支情况,导致账面的资产和负债与实际不符。以信用为基础的现代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名种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提和待摊的交易与经济事项和现金流转的背离程度相当大。要准确反映和核算医疗成本,采用权责发生制成为必然,而且是医院进行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有助于进行正确核算医疗成本。医疗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待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性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可以全面反映医院的债务状况和医疗成本。

二、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反映资产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了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效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成本。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医疗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讲入医疗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使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真实可靠。

三、收支配比原则

收支配比原则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相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收支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带来一定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所费的结果。收支配比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收支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

在核算医疗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病例成本。医疗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支配比原则,将医疗费用与收益相配合、将科研费用与新知识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四、专款专用原则

专款专用原则是事业单位会计特有的一条准则,它只存在于事业单位会计。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用基金,应当根据指定用途使用,不能挪作他用。医院必须按资金取得时规定的不同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并专设账户;会计报表应单独反映其取得、使用情况,从而保证专用资金的使用效果。专款专用原则是预算会计特有的会计原则,充分体现了非营利组织按出资人意愿使用资金的思想。医院在进行医疗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此项原则,保证国家利益的顺利实现。

权责发生制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收支配比原则和专款专用原则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地核算收入和成本,是医院核算医疗成本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4)

我国12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根据其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下面四类:一是总体性要求;二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三是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四是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一、总体性要求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

客观性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下面三层含义:一是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二是会计核算应当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三是会计核算应当具有可检验性,使会计信息具有可验证性的特征。

2、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可比性原则是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的。

3、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要求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贯性原则要求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便于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的纵向比较。

可比性原则强调的是横向比较,一贯性原则强调的是纵向比较。从总的方面来说,两者都属于可比性的要求。

一贯性原则并不否认企业在必要时,对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的变更。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信息必须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2、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工作要讲求时效,要求会计处理及时进行,以便会计信息及时利用。

3、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三、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

1、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于收付实现制相对称的一个概念。

2、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营业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

配比原则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联系上的配比,也包含收入和费用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即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

3、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当按其取得或购置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历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及其他等价物。

4、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的计算企业当期损益。

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入有关。

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的收入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所发生的支出。

四、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1、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5)

1)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不明确。

2)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不明确。

3)物流成本核算与管理没有超出财务会计的范围。

4)物流成本核算的标准不统一。

5)缺乏懂得物流知识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人员。

物流成本核算的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是物流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物流成本核算复杂多变的特点,为了在特定经济环境下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就必须做出必要的假设条件,这种假设也是物流成本核算原则确立的基本前提。

1、物流成本核算的假设前提

1)核算主体假设。

2)持续经营假设。

3)核算分期假设。

4)货币计量假设。

2.

物流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一贯性原则。

4)可比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权责发生制原则。

7)历史成本原则。

8)重要性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

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是要促进企业加强物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物流技术,提高物流效益。具体地说,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对企业物流成本的全面计算,弄清物流成本的大小,从而提高企业内部对物流重要性的认识。

2、通过对某一具体物流活动的成本计算,弄清物流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物流运营决策提供依据。

3、按不同的物流部门组织计算,计算各物流部门的责任成本,评价各物流部门的业绩。

4、通过对某一物流设备或机械(如单台运输卡车)的成本计算,弄清其消耗情况,谋求提高设备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途径。

5、通过对每个客户物流成本的分解核算,为物流服务收费水平的制定以及有效地客户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通过对某一成本项目的计算,确定本期物流成本与上年同期成本的差异,查明成本超降的原因。

7、按照物流成本计算的口径计算本期物流实际成本,评价物流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

物流成本核算的特点

1、物流成本核算主体多层次。

2、物流成本核算对象复杂。

3、物流成本核算确认计量多样化。

4、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多样化。

物流成本核算的内容

企业物流的一切活动最终体现为经济活动,经济活动必然要求进行经济核算,计算成本、考核业绩。所以物流成本核算贯穿于企业整个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由于企业的物流活动包括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决定了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必然包括以下内容:

1、仓储成本核算。

2、运输成本核算。

3、配送成本核算。

4、物流包装成本核算。

5、装卸搬运成本核算。

6、流通加工成本核算。

7、物流信息成本核算。

8、其他物流成本核算。

物流成本核算的程序

1、企业物流成本的确认

1)采购供应成本的确认。

2)生产活动物流成本的确认。

3)企业内物流成本的确认。

4)销售物流成本的确认。

5)回收物流成本的确认。

2、企业物流会计的核算

1)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2)企业物流会计的账户设置。

3)企业物流会计的账务处理。

4)物流成本会计的财务核算。

5)物流成本会计信息的报告。

物流成本核算的方法

1、一般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

物流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有按支付形态计算物流成本、按功能计算物流成本、按适用对象计算物流成本三种。

1、按支付形态计算物流成本。

2、按功能计算物流成本。

3、按适用对象计算物流成本。

4、按物流作业核算物流成本。

2、隐性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6)

1)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不明确。

2)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不明确。

3)物流成本核算与管理没有超出财务会计的范围。

4)物流成本核算的标准不统一。

5)缺乏懂得物流知识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人员。

物流成本核算的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是物流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物流成本核算复杂多变的特点,为了在特定经济环境下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就必须做出必要的假设条件,这种假设也是物流成本核算原则确立的基本前提。

1、物流成本核算的假设前提

1)核算主体假设。

2)持续经营假设。

3)核算分期假设。

4)货币计量假设。

2.

物流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一贯性原则。

4)可比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权责发生制原则。

7)历史成本原则。

8)重要性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

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是要促进企业加强物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物流技术,提高物流效益。具体地说,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对企业物流成本的全面计算,弄清物流成本的大小,从而提高企业内部对物流重要性的认识。

2、通过对某一具体物流活动的成本计算,弄清物流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物流运营决策提供依据。

3、按不同的物流部门组织计算,计算各物流部门的责任成本,评价各物流部门的业绩。

4、通过对某一物流设备或机械(如单台运输卡车)的成本计算,弄清其消耗情况,谋求提高设备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途径。

5、通过对每个客户物流成本的分解核算,为物流服务收费水平的制定以及有效地客户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通过对某一成本项目的计算,确定本期物流成本与上年同期成本的差异,查明成本超降的原因。

7、按照物流成本计算的口径计算本期物流实际成本,评价物流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

物流成本核算的特点

1、物流成本核算主体多层次。

2、物流成本核算对象复杂。

3、物流成本核算确认计量多样化。

4、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多样化。

物流成本核算的内容

企业物流的一切活动最终体现为经济活动,经济活动必然要求进行经济核算,计算成本、考核业绩。所以物流成本核算贯穿于企业整个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由于企业的物流活动包括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决定了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必然包括以下内容:

1、仓储成本核算。

2、运输成本核算。

3、配送成本核算。

4、物流包装成本核算。

5、装卸搬运成本核算。

6、流通加工成本核算。

7、物流信息成本核算。

8、其他物流成本核算。

物流成本核算的程序

1、企业物流成本的确认

1)采购供应成本的确认。

2)生产活动物流成本的确认。

3)企业内物流成本的确认。

4)销售物流成本的确认。

5)回收物流成本的确认。

2、企业物流会计的核算

1)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2)企业物流会计的账户设置。

3)企业物流会计的账务处理。

4)物流成本会计的财务核算。

5)物流成本会计信息的报告。

物流成本核算的方法

1、一般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

物流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有按支付形态计算物流成本、按功能计算物流成本、按适用对象计算物流成本三种。

1、按支付形态计算物流成本。

2、按功能计算物流成本。

3、按适用对象计算物流成本。

4、按物流作业核算物流成本。

2、隐性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7)

1.收入方面

会计核算所使用的收入是指商品的销售收入、劳务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各个方面。而所得税所确定的收入是指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就与会计收入有一定的差别。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周期较长,采取完工百分比法或按照建造合同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

2.资产负债方面

会计核算中的资产是指企业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经过交易、事项成为了企业可以控制或者拥有的资源,这种资源会给企业带来利益;会计核算中的负债是指企业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义务,履行这种义务会给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流出。而所得税计算中对于资产和负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两者之间在对于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和资产减值准备等的计算中存在很大差异。

3.成本费用方面

会计核算中的成本费用采用据实扣除的方法,会计利润就是指实现的收入减掉各项支出后的余额,也就是在计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金额就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扣除。计算所得税要以会计利润为基础,但又不同于会计利润。计算所得税采用据实扣除和标准扣除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相关性和配比的原则进行计算。房地产企业中的在建工程试运营收入的会计计算就存在差异,按照会计准则,基建工程试运营收入可冲减基建工程成本,而税法规定试运营收入应计入总收入并且征收所得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的成本。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所得税差异产生的原因

1.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核算目标不同

企业的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实现真实、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目标,为企业利益相关者,如政府、股东、债权人等,提供完整的企业财务状况,为其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而制定税法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收入,调节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单从目标这一角度来说,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核算就分别存在于两个不同的体系中。税法要求按年度计算缴纳所得税,房地产企业由于产品周期较长,前期费用可能计算不完全,造成前期所得税较高,整个项目计算后可能没有所得税。

2.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核算基础不同会计核算要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以此来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而所得税在征收前要考虑到纳税人有支付税金的能力,也就是说所得税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

3.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核算原则不同

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核算有着原则上的不同,由于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目标及核算基础不同,两者的核算原则也存在很大的差别。而原则的不同又会导致所采用的计算方法、范本依据的不同,有关业务的处理方式有很大的差异。会计核算的原则有权责发生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同时兼顾客观性、一贯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注重实质性等原则。所得税的计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配比原则,并不遵循谨慎性原则。

二、房地产企业应对会计核算与所得税差异的建议

(一)规范和完善会计制度,主动与税收法规协作

房地产企业在制定企业自身的会计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同时在处理会计准则缺失的事项时,要主动与税收部门相协调,尽量与税收、所得税法规协作,以避免在以后的会计核算与所得税计算时重复协调,以致降低工作效率。

(二)改进企业所得税法规,主动与会计制度协作

目前企业的所得税法规仍存在优惠政策太多、收入项目名称不规范、实行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度等不足,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仍要加强建设与完善。相对于不完善的税收法规而言,会计准则的理论较为完善,所以,在符合所得税法处理目的和原则的情况下,所得税的核算可以借鉴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存在差异的情况下,选择差异较小的规范核算。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8)

一、引言

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它的运用强化了对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了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因此受到广泛的重视。笔者着重分析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以期达到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认识。

二、重要性原则的内涵

(一)重要

性的判定从会计角度看,我国会计准则并没有对重要性原则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那些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合并反映。在评价某项经济业务的重要性时,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因而也是重要的。

(二)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1.运用重要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从会计是企业适应生产发展和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这个角度来看,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会计核算又需要支付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对所有会计事项的处理一律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采取完全相同的处理方法,全面详尽进行核算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会计核算的成本,抵消会计管理带来的效益甚至让企业得不偿失。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重要性原则,能够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和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有助于简化核算,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虽然越详尽的信息越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如果会计信息不分主次,有时反而会影响使用者对信息的正确理解,影响决策。那些对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对其决策更为重要。

3.运用重要性原则需合理运用会计职业判断。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更充分地体现了以原则为导向的制定基础,需要大量运用职业判断。在基本准则中对于重要性原则定义是模糊的,如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但对重要性的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重要性水平,从而正确披露会计信息,只能通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作出的主观判断加以确定。

三、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较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户设置

对于制造费用,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进行核算,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在给生产成本账户设置成本项目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一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专栏,但若企业发生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很多,可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若企业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较多,可增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等。再如,若企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较高,使得直接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低,则可不单设“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只设置“直接材料”和“加工成本”两个成本项目。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的直接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和顺序分配法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1.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计算简单,但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因此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这是因为当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时,不考虑它们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对成本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小,这时既不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又可简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

2.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顺序分配法,是指个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是按照受益多少的顺序依次排列,受益少的排在前面,先将费用分配出去,受益多的排在后面,后将费用分配出去。这里的排序就考虑了重要性原则,本质就是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品或劳务时只计算影响大的费用,不计算影响小的费用,受益少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多的)在前面,向所有受益对象分配费用,包括分配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少的)在后序分配,不向前序分配费用,因其提供给前序的费用少显得不重要,所以只需将该辅助生产车间原来的费用加上前序分来的费用向后序及外部的受益对象分配费用。这种方法适宜在各辅助生产车间相互提品或劳务有明显差距时采用,此时充分体现出了重要性原则的思想。

(三)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少,价值低,在产品成本的计算与否对完工产品成本的影响很小,就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而把本月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

2.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为简化核算,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3.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既简化了核算工作,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4.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已经接近完工,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将月末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分配费用。

5.定额成本法计算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下,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其数量和单位定额成本计算确定,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的差额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该方法下每月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在产品不负担,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在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和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条件下,由于脱离定额的差异原本就小,在产品分不分脱离定额的差异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不必计算分配在产品应分的差异而直接按年初在产品成本固定计算。

(四)联产品和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联合产品是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其销售价格较高。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对联合生产成本进行分配以计算出各种联产品成本时,应采用比较准确、详细的方法进行分配和计算,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净值分配法等。而副产品是指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目的,价值比较低,对企业的收入影响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分配联合生产成本时,通常是将副产品直接按一定标准计价,然后从联合生产成本中扣除即可计算出主要产品成本。副产品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副产品不负担联合生产成本法、副产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法、副产品按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余额计价法等,都属于简化处理的方法,计算较粗略。

(五)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这个差额就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可以不必精确分配,简化了核算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装修支出以及修理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不再采用预提或是待摊的办法。费用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不管该项费用实际发生在企业管理部门还是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都是直接做入“管理费用”账户,这点不同于以往的会计处理。以前是按照费用发生地点进行费用核算,如发生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计入“管理费用”,发生在生产车间的计入“制造费用”。笔者认为这是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即因为这种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对企业成本核算影响不大,为了简化成本核算工作将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尤其是当这种后续支出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时,按照原来的核算办法进行会计处理更是显得麻烦,而采用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就简化得多。

四、结束语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成本核算运用重要性原则需要注意防止滥用重要性原则进行盈余管理。重要性标准离不开信息使用者的具体需要,离不开每个企业所处的特定环境,重要性原则在实务中的适度运用依赖于会计人员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与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可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会计发展的紧迫任务。另外,在成本核算中运用重要性原则毕竟会使得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9)

教育成本概念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教育经济学产生时就出现了,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教育资源的价值。高等教育成本是教育成本的下位概念,高等教育成本核算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高校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成本对象进行核算。数理统计法是利用现成的教育经费及相关资料或抽样调查获得的资料,它具体又包括算术处理方法和数学模型法;会计法是利用会计技术获取教育成本核算的方法,具体又包括原始凭证法、会计调整法和会计核算法。

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原则

要遵循会计学的基本规定,要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学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所以也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前提。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高等院校就是会计核算的主体,也即是成本核算主体,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为会计人员成本核算工作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可以将高等学校作为对外提供成本信息的教育成本,满足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条件;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教育成本核算同样也必须遵循持续经营假定。

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是指进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权责发生制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处理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高校会计核算要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里国家预算资金的运动,是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配比原则是根据收入或产出和与费用的内在联系,在核算教育成本时采用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的核算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即确定事业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就要准确核算教育成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

三、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实务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10)

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相关性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遵循的几大重要原则[1]。会计核算的结果通过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称为会计信息。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作出了要求,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可靠性、可理解性、可比性、相关性、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由此可见,会计核算时运用谨慎性原则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谨慎性原则概念和适用范围

谨慎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人员对某些会计事项、经济业务等存在不同的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时,必须谨慎稳健的综合考虑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并对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进行合理核算[2]。谨慎性原则适用于资金运动中的易变因素,不低估费用或负债,尽量不计或少计有可能出现的收益,从而提高财务会计报告决策者和使用者的重视程度,以谨慎、小心的做法使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从而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谨慎性原则仅能适用于存在易变因素的会计核算科目,并不适用于全部的会计核算科目。存在易变因素的会计核算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当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发生额不确定时可以应用谨慎性原则。会计核算人员在进行核算时需要对核算业务进行确认、分类,并对发生额准确记录。会计核算的经纪业务按照发生大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实际单据可以证实经济业务发生大小,另一类是实际单据不能证实经济业务发生大小。前者可以直接按照单据中的金额进行核算,后者需要会计人员遵循谨慎性原则对业务金额进行估计、入账。二是当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本身存在易变因素时可以应用谨慎性原则。或有事项是本身存在易变因素的经济业务,或有事项业务的结果需要通过易变事项未来的不发生或发生来证实。在核算此类经济业务时,需要会计人员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对易变事项有可能造成的收益、资产进行预计,而是对易变事项有可能造成的损失、负债进行适当的预计。三是当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核算成果的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时可以应用谨慎性原则。会计核算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财务会计报告的形式满足使用者、决策者对会计核算成果的需求。如满足使用者、决策者对公司各个期间内财务状况的基本掌握,对财务变动情况的基本分析,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基本了解。使用者和决策者对会计核算成果的需求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会随着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而变化。会计核算人员应当随着使用者、决策者的需求变化而变化,并不断改进、更新,以此满足使用者、决策者的基本需求。

二、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一)存货中的应用

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准备出售的商品或产成品、耗用的物料或材料等、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商品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销售[3]。存货按照不同的经济用途可分为产成品、原材料、半成品、商品、在产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消耗性的生物资产等。存货是会计核算中的重要核算内容。

谨慎性原则在存货中的应用主要通过“后进先出”法则体现。在通货膨胀情况下,传统的处理法则是“先进先出”,这种处理方式会造成利润虚增,成本降低,经营过程中被消耗的资产无法得到弥补,当无法得到弥补的资产正好是企业持续生产经营的条件,企业的持续生产经营就会被迫停止,或者缩小生产经营规模,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经济发展。“后进先出”法则是利用谨慎性原则,不会产生利润虚增、成本降低等问题,经营过程中被消耗的资产可以重新得到弥补,保证企业能够持续进行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

(二)坏账准备中的应用

坏账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收回可能性较小或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坏账损失是坏账真实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坏账准备是会计备抵账户。企业通过坏账准备的会计核算可以对各项应收款全面的进行检查,对可能产生的坏账将坏账准备计提,从而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持续进行。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将本期内的各项款项和坏账,一并作为销售收入,列入利润科目。利润增加会导致企业增加发放的福利、股利和各项需要缴纳的税金。如果坏账真的发生,企业增加发放的福利、股利和各项需要缴纳的税金会降低企业对经济风险的抵抗能力,对资本产生侵蚀,破坏稳定性。会计人员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坏账准备进行会计核算。

(三)固定资产中的应用

固定资产是企业实现持续生产经营依赖的主要资产,包括超过1年使用期限的生产机器、运输工具、生产机械、房屋、设备、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使用时间较长,价值较大,能重复、长期的参与生产经营。为了弥补固定资产损耗,在一定经营时期内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率对固定资产进行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可以通过折旧在一定经营时期内实现转移价值。

谨慎性原则在固定资产中的应用体现在加速折旧法。企业可以运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多提,降低利润,减少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高固定资产价值的反复利用率。

三、谨慎性原则应用的意义

谨慎性原则对资金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起到预警、化解的作用,有利于企业领导人做出准确、科学、合理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修正其他各项会计核算原则的适应性,有利于保护企业小股东和债权人的经济利益,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内容,实现合理避税,积累内部资金,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够持续进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结束语

会计核算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反映、核算和记录,最终以财务会计报告的形式为经营决策者提供可靠、准确的资料和信息[4]。会计人员必须对有价证券和款项的收付,财务的使用、收发和增减,债务债权的结算和发生,基金、资本的增减,成本费用和收入支出的计算,财务成果的最终处理和计算等进行会计核算,并保证会计核算满足合法性、真实性、一致性和客观性的要求[5]。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遵循核算基本原则,才能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谨慎性原则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合理的应用可以维护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实现长期的稳定、持续发展。笔者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和文献,简单分析了谨慎性原则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研究了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及其意义,供广大学者参考。关于谨慎性原则应用时注意的问题等方面的研究仍值得笔者和广大学者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王华丽,弭元英,刘宇宏,张清彩.试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J].技术经济.2012,14(15):54-55.

[2]卢丽雅,高宇,刘相礼.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体现及其利弊分析[J].经济师.2013,10(17):66-67.

成本会计核算原则篇(11)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宏观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一直在探索前进,如何使医院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跟上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经济活动管理和核算需要的财务及会计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现行执行的《医院会计制度》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愈来愈显出不足及局限性,尤其是会计核算上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以适应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文侧重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了阐述:一是指出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存在的弊端,另一方面提出了现行医院会计核算改进的建议。

一、医院会计核算存在的弊端

1、管理机制不健全

首先是机构分散,没有集中。我国医院一般编有会计和财务两个部门,物资管理工作主要由药械科负责,财务、经济管理多头并举,信息资源独有独用,核算事务交叉重叠,核算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差。其次人少事多,效果不佳。很多医院财务岗位干部编制仅2人左右(含经济管理部门),一职多岗,人员疲于应事,核算质量难保证。再次是观念落后,管不到位。存在重创收轻管理、重增收轻节支、重资金轻实物思想,核算管理工作不深人、不到位。

2、成本核算与资金分配方案未能有机结合

成本核算在客观上增强了医院职工的成本意识,并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打破了资金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单纯以成本核算的结果作为奖金分配的依据,造成科室重收入、轻质量,引发不合现象。同时,有些科室为了降低成本,不敢引进先进设备,影响了正常业务开展和技术进步。另外,如果完全按照统一的成本核算模式对所有科室进行核算,并由此进行分配,将会出现分配上的不合理。如有的科室辛苦繁忙收入却少,而有的科室轻轻松松却能拿到较高的收入。

3、固定资产核算不合理

固定资产核算未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无法对资产的新旧程度进行准确把握,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的实际净资产。其别是电子设备,由于其技术含量高、更新快,客观上存在着因市价大幅度下跌而产生无形损耗或因未来经济效益创造能力降低而发生固定资产减值的可能。如果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加确认,必将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这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4、成本费用核算约束力不强

目前,医院的成本项目标准不一,不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且可能使行业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成本开支范围,也使医院支出具有较大随意性,可能会导致产生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行为,使医疗收费价格的测算和制定丧失客观和公平。

5、医院会计信息披露过于简单

现行医院会计信息披露过于简单,其主要原因在于一般情况下会计报表使用者仅限于医院及上级部门。现行医院财务报告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不够且内容不完整;财务报表项目的貌似确定性掩盖了其本质的不确定性;重法律形式轻经济实质;重硬性资产轻软资产;重财务资源轻财务核心能力,重历史轻未来等。

二、完善医院会计核算的措施

1、正确处理好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过去,许多医院财务人员和会计人员不分,财务与会计职能结合得比较紧密,为此我们建议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是将会计核算职能从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分离出来,即把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职能留给单位,把会计人员集中到核算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分开以后,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而且应当加强。同时应正确划分财务与会计的关系,明确医院和会计核算中心各自的职责范围,在核算制度上保证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财务自的实施,保证会计核算中心会计职能的发挥。

2、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我们建议在会计核算中,要求将与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将与当期以及以后多个期间的与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资产的价值。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正确地确认当期损益和资产的价值。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是提高固定资产的性能和效率,所发生的支出不仅与当期有关,而且与以后几个期间有关,所以不能计入当期损益,属于资本性支出。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来说,一般修理费用只与修理当期效益有关,过了这个期又要发生修理费,像这笔修理费就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属于收益性支出。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界限,是会计核算必须遵守的会计基本原则。

3、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医院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医院要实行固定资产成本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方法必然要涉及“折旧”概念。因此,要将折旧基金从修购基金中分离出来,也就是将现行的“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分为“折旧基金”和“修购基金”,“折旧基金”作为总账科目,“修购基金”仍作为“专用基金”的明细科目。将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提取的部分作为“折旧基金”,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转让收入仍在“专用基金的修购基金”中核算。这样,有利于加强单位的资产管理,有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所以,应在医院建立基本折旧度,使用“折旧基金”科目。

4、审计医院的成本

在会计核算中,应对医院成本进行审计核查,主要是审查医院成本核算是否坚持了历史成本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核算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审查医院成本是否是医院实际发生的经济资源消耗,只有建立在实际发生基础上的费用,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可比性原则要求医院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一致性原则要求医院进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能随意更改会计核算方法;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收入、费用的确认应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标准;分别核算原则要求审查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是否分别设置了相关账户,是否进行了分别核算,只有严格区分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支出的界限,才能正确计算医院当期损益,正确反映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实际耗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