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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2-03-04 04:07:32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评选一批“师德标兵”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促进xx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参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奖项设置

评选2017年度“师德标兵”10名。

四、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师表。忠诚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职业道德高尚,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习,业务水平较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方法得当,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公认,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关爱学生,注重引导。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师生关系平等和谐,深受学生爱戴。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5、在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认识深刻,师生口碑良好。

6、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方面无“一票否决”问题。

四、评选步骤

1、基层学校推荐(5月下旬前)。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学业务骨干、班主任、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校优秀教师报名,填写《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申报表》。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对上报的对象进行初审,将优秀者确定为“师德标兵”申报对象。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的“师德标兵”申报对象不超过1名。

2、媒体宣传(6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提交相关媒体进行展示性宣传。

3、专家评审(7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师德标兵”初步人选。

4、评选结果确定公示(7月下旬)。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专家评审组评审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拟表彰人选,并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

5、表彰(教师节期间)。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表彰对象,由市教育局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或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师德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使活动的各个步骤落实到位,确保整个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影响、有实效。

3、坚持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要广泛动员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尤其要面向农村学校和一线教师。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对象评选出来,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六、上报材料

1、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正反打印)。

2、《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申报表》一份。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2)

 

 

       报告一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我校内涵建设,学习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申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我校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赴碧江区、德江县、凤岗县、遵义市中等职业学校考察学习,本次考察学习由向明元副校长带队。

一、考察学习基本情况

本次考察从20xx年4月16日至20xx年4月20日为期5天,考察了碧江职校、德江职校、凤岗职校、遵义市职业技术学校共4所学校,考察人员主要有教务处、政教处、申示办、校办、文体艺处、招就处相关人员和各专业科科长。

二、考察学校基本情况

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xx89年,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现有教职工210多人,在校学生4800多人,开设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旅游服务类、加工制造类六大专业群,现有贵州省中职学校内涵发展项目8项。

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xx84年,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现有教职工180多人,在校学生4100多人,开设有汽车运用与维修、学前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等15个专业,现有贵州省中职学校内涵发展项目7项。

凤岗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xx85年,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现有教职工260多人,在校学生3600多人,开设有学前教育、护理等9各专业,现有贵州省中职学校内涵发展项目14项,省级示范专业4个。

遵义市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与2002年,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4100多学生,教师280多名,开设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技术应用、学前教育等五个专业群14个专业,贵州省中职学校内涵建设项目9个。

三、考察学校申示及内涵建设情况

(一)上下一心,齐抓共管,保障“申示”

通过对四所示范校“申示”过程及工作推进了解到,四所省级示范校的共同点就是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申示时,学校校长提出申示想法,校委会一致同意,随后通过校园广播、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等多渠道宣传申示,校办(校办负责申示)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分解任务到各科处室,校长总负责,各分管校长负责指导、督促完成申示任务,碧江职校党总支书记谢瑞林说:“碧江职校在申示的过程中没有一点杂音”;德江职校申示工作由校办(校办负责申示)统筹,校长负责对外联系及协调各部门申示工作,分管校长负责指导和督促完成申示材料,各科处室根据申示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示任务。

(二)申示工作有方法,资料建设有“套路”

碧江职校、凤岗职校、德江职校在申示工作中主要是将相关工作落实到相关处室完成,各种资料创新的收集,比如德江职校将有驾驶证的老师作为双师型教师,碧江职校从各行业引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校的双师型教师和外聘专家,部分材料甚至用PS制作,但各项资料应有尽有。

(三)内涵建设有成效,示范引领出成果

在贵州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来,四所中职学校抓住机遇,大力提升学校内涵发展,通过三年的努力碧江职校在中职内涵发展行动计划“十大项目”中荣获数字化校园、示范专业等8个项目,凤岗职校荣获大满贯(10个项目),德江职校荣获示范专业、大师工作室等7个项目,遵义市职业技术学校荣获示范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等9个项目。“十大项目”的建设有力的支撑学校内涵发展,支撑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特色鲜明有创意,校企合作见实效

德江职校在校园里开设有德江职校服装厂承包学生的校服生产,引进美发美容公司在校园里开设分店,凤岗职校通过政府招商引资引进7家企业入驻凤岗职校,同时开办一所附属幼儿园、一所附属医院,遵义市职业技术学校在学校里开办汽修厂实行公司经营模式,引进电子元件生产厂,真正实现产教融合,初步实现“前厂后校”,提前布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规划。

四、对我校申示工作及内涵发展的建议

(一)明确分工,清楚定位

建立由校长负责协调校内外各种关系,各分管校长指导、督促相关处室完成申示材料,申示办统筹安排申示工作,效能办根据20xx年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台账督查各处室按要求完成申示任务,各处科室根据申示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申示工作,各位老师积极完成自己的申示材料。

(二)定期开展诊断会和研判会

建议校委会设立5分钟申示诊断和研讨时间,诊断这段时间申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作下一步工作安排,每个月召开一次开展申示专题研判会和专题会,定期开展申示培训会。

(三)广泛宣传、传达“申示”好声音

建立由分管校长负责,申示办牵头,校办、政教处、教务处、团委配合,组织校园网、校园广播、QQ群、微信群、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校园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等,加大申示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申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校做好申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督办

建立起以傅锦明书记负责,效能办牵头,校办、申示办配合,建立申示重点工作台账,根据台账对各处室进行专项督查,建立相关奖惩制度,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申示工作的,通过全校通报、阶段总结会上作表态发言等形式进一步促进工作。

(五)重组申示办,提高效率

建立由分管校长负责,抽调有工作经验(尤其是教务处、校办、政教处工作经验)的老师6-7人来申示办办公,主要负责本部门材料的收集、审核等相关工作,提高申示工作效率。

(六)加快内涵建设,提前布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建议学校加快内涵建设,完善教学配套设施设备,专业建设、专业带头人建设、骨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精品课程、重点建设的实训基地等方面的建设,提前布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我校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报告二

7x月17日下午,xx职业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第七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赴包头考察学习报告会暨“双高”建设研讨会。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各教学系部、职能教辅部门、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办、宣传部、组织人事处、纪委、统战部、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相关分管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吕xx主持。学习会主要就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学习。

一是部署“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宣传部部长杨曙光在会上解读了新版“文明校园”任务分解。吕书记强调,要加强领导,举全院之力出重拳,分解任务要保证完成,会后各部门与宣传部进一步沟通,上下齐心力争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针对学习

中共中央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检查结果处理案件选编(二)》,吕书记强调要重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要隐瞒也不要大意。

三是听取赴包头考察学习情况,研讨“双高”建设事宜,相关考察组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此次考察学习中获得的收获、存在的问题以及想法进行发言。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缺乏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和明确的发展目标;重点专业、品牌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不够;“三教”改革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推进速度缓慢;信息化基础薄弱、应用建设化比较滞后、信息化专业人才短缺等。

提出的想法有:

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启动专业群建设,发挥重点专业、品牌专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教材、教法改革,建设教学资源库;注重凝练办学特色,通过“大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团队建设;加强信息化统筹,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打造服务师生综合窗口;加快各类应用系统和管理平台建设,谋划数字资源平台建设等。

        考察组院领导李xx、崔x、哈xxx等也对此提出了建议:

        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师资队伍专项规划、围绕国家“五个标准”进行专项整改行动、建立相关机制、制定学院信息化标准,数据平台建设要统一整合应用、网络安全建设与信息化建设要同步、并以“三教”改革为切入点解决好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此,学院各层要找差距、补短板、加大投入抓落实。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3)

一、评聘工作的文件

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具体的评聘工作中,应按照《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人[]127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人[]128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委人[]77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学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若干补充意见》(教委人[]7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聘工作的要求

1、区教育局制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委员会和市人事局的文件,领会《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内容。

2、各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要根据国家《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精神做好对本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对申报对象师德修养、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评价。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岗位情况以及应聘人员情况,提出本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拟聘人员名单。学校纪律监督小组监督、检查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工作的规范性,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三、评聘工作的程序

(一)申报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身份证、岗位聘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外语考试合格成绩、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书(以上证书均为复印件)以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情况、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附上论文鉴定意见。

3、申报材料应在学校聘任委员会指定场所公开展示至少5个工作日。

4、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结合平时的考核情况,对所有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评分形式提出评价意见,然后对申报人的材料按评价分值排序,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二)评审程序

1、区人事局、教育局成立市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七门学科评议组,上报市人事局、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其余十四门学科由市教育评估院组建。

2、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初核学校提供的申报材料。

3、市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审阅市教育评估院组织的同行专家论文鉴定意见和随堂听课鉴定意见。

4、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专业答辩或面试(笔试);

5、市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6、市高评委执行委员会在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作出审定意见。

7、市高评委执行委员会将审定通过名单送市人事局上网公示,上网公示结束,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8、市人事局向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颁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的计算日期为年12月31日。

(三)聘任程序

1、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规定》设置各单位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数。

2、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按照教师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教师岗位数,本着全面衡量,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评审结果,提出拟聘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4)

二、目标任务

县级名校长1名、县级骨干校长1名、县级教学名师1名、县级骨干教师1名,另由陈坤艳乡村名师工作室推荐县级骨干教师1名,评选时兼顾各种学科,由学校推荐至基教办参评。

三、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评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审核、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以一线教师为重点的原则,保证一线教师占推荐评审总人数的 90%以上。

(三)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四)按分类分学科原则,兼顾所有学段学科,每位教师只参加一个类型教师评选(含直接认定)。

(五)以教学业绩为主要考查依据,以个人业务能力获奖为加分项进行积分评选,择优推荐。

四、评选范围及学校要求

1.招堤四小(双龙小学,春潭一小)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参与评选。

2.工作积极不推诿,按时完成学校交给任务。

3.申报者以年度考核结果为评审条件,合乎文件规定项的,以上年年度考核分为参照,分高优先推选。分数同等,以完成学校分配工作优异,长期坚持致力该项任务提质高效的优先推选。

4、师德师风不合格受到家长举报、反映问题,经查实的一票否决。

5、分管工作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被上级部门通报问责,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一票否决。

6、满足局文件的相关条件方可申报。

附件:局“四类人员”评审条件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要求,关爱学生,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与申报学科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担任学校正、副校(园)长,以任职文件为准。

5.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 55 周岁,女不超过 50 周岁(截止到2020 年 12 月 31 日)。特别优秀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在教育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评比中获省三等奖等奖及以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近三年来,无受到通报以上批评或各类处分。

(二)县级名校(园)长评选条件

1.名校(园)长在骨干校(园)长中评选。

2.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用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发展,能对其他同类学校示范、辐射、引领。

3.办学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园)在本辖区学校(园)起示范引领作用。关心支持设立在本校的省、州、县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工作。

4.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具有独特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有效把握学校发展机遇,保持学校高位运行或持续发展,教育教学成效明显。

5.任现职以来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创建学校文化,教师业务突出,学生学业进步,学校持续发展,社会认可度高。

6.任现职以来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先进集体”、“安全文明校园”等集体荣誉称号。

7.近三年所在学校(幼儿园)无安全事故发生。

8.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内学业水平测试获得过同类型学校前3名;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三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地、州(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成绩前 3 名。

9.在职在岗州级以上名校(园)长直接认定。

( 三 )县级骨干校 ( 园) 长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特别突出,业绩特别显著。

3.近三年来,本人或者学校获县级以上表彰 1 次以上。

4.在送教支教和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传、帮、带作用。校本研修成体系,教研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

5.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学业水平测试在同类学校中名次排在前60%学校名次内;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 3 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州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前四名。

(四) 县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县级名师从县级骨干教师中评选。

2.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优先向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倾斜,要求满教学工作量。

5.州级以上名师和州级以上骨干教师直接认定为县级名师。

(五)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

2.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校本研修工作中表现突出,参与州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者主持县级课题。

3.评选当年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局任命的中层班子成员和学校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职务)优先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个人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4:30,申报人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4:30前提交相关原件供学校评审,复印件交由学校审核盖章。学校评审组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4:30报送招堤街道基教办参评。

(二)基教办、县评审

第一阶段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政策评分,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县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县教育局对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汇总排名,按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最终人选,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七、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

1.评审推荐表。推荐对象要按照评选的要求,规范整理材料,县直学校只盖本校公章确认。

2.相关评审材料复印件由学校审核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加盖学校公章后,按照评审条件逐一整理,编辑页码,打好目录。

(二)学校上报材料

1.评选方案纸质版1份。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5)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文件精神,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作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报对象要求

(一)申报对象须为我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其中中小学、幼儿园自主聘用的教师,须实行人事并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35周岁(含)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员本人或所带班集体获得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2.四星级普通高中申报人员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课程和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

第五条 普通话要求

50周岁以下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小学一二年级教师(除语文教师外)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凡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须取得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必须符合省《资格条件》规定要求。

第七条 教师交流(支教)要求

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其中城镇学校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工作经历的优先推荐。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教育工作要求

教育管理工作是指担任班主任或校团委(总支)书记、校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等工作。教师担任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教育管理工作年限。

第九条 循环教学和教学工作量要求

小学教师的循环教学主要指完成低、中、高年级教学;初、高中教师的循环教学主要指完成一至三年级的教学。循环教学的学科科目按照课程计划确定。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第十条 公开课教学要求

校级公开课教学是指在本校范围组织开设的各类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活动,校际公开课教学指在两所学校以上范围组织开设的各类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活动。申报时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第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教科研材料包括论文、专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经验总结、教材、教参、课题研究报告和教改实验报告等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

2.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以及教育学会组织评奖并发文公布的。教科研课题要求为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的课题。

3.相同内容的论文、教科研课题不重复计算,以发表或获奖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中的表彰奖励要求

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在教书育人方面,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突贡专家、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师德模范或十佳青年教师。

第十三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的,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合格学历段学历教育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非学前教育专业,必须接受过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性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十四条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泰州市教育教学能力笔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笔试考核对象包括下列两类人员:

1.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人员;

2.破格晋升人员;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由各市(区)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推荐程序要求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推荐环节要坚持“四公开”原则,即单位向教师公开上级核准的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出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对不按程序进行推荐的,将不予接受申报材料或取消评审结果,直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6)

高校党校是在高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通过组织有关党的教学课程,对广大党员干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展开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培训的部门。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言,党校的教育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加强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已经成为高校党务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1.入党启蒙教育

学院党校在每年新生入校后,及时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入党启蒙教育,帮助其他们端正入党动机,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踊跃提出入党申请,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力求在学生组织发展工作中,做到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2.接收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递交书面申请书。党支部应以班级或系部为单位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将每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集中在一起,建立培养档案。

3.同申请人谈话

主要对申请人的入党态度和动机进行了解;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了解,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申请人的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进行了解,以利于今后有针对性的引导他们参加党内活动。

4.对申请人的培养

申请人应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党支部派人就思想汇报中的内容与其谈话,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的培养考察工作。

5.确定积极分子

积极分子基本条件:入党申请人的基本素质较好,对入党的认识比较明晰,入党动机端正、有一定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好,在工作、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确定积极分子步骤为: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议、落实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确定发展对象

1.确定发展对象条件和程序

党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确定当年的拟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条件是: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动机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综合排名均居班级前15名),政治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发展对象所在的党支部开会讨论研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汇报、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可以召开大会对条件相对成熟、具备入党资格的对象进行讨论确定,总支审查同意,报上级部门审查并备案。

(1)政治审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觉悟和态度,特别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的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立场以及历史表现的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的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的审查;对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以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的审查。

(2)党支部形成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政治审查工作结束后党支部需要形成书面综合性材料。政审综合材料是在政审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较为全面的重要考核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未经过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的,无法发展其加入党组织。

3.入党前集中培训

通过举办短期的(不少于三天或者24学时)集中培训,让拟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的性质纲领、思想理论体系、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员责任义务等有一个系统的认知,帮助其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拟发展对象在培训结束后,参加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4.入党前考核、征求群众意见

党支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有关人员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和学习成绩、道德修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相关内容应做好详细的记录,最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征求党外群众意见人数一般不得少于6人次,少于6人次的,支部要在汇报材料上加以说明。

三、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前期准备工作

1.组织部预审

在支部召开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各支部要将拟发展对象所有的入党所需材料分别建档,并报送组织部进行预审。组织部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审核,主要对材料的齐全度、手续的完备程度和条件的成熟程度进行审查。

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份);团组织推优材料;政审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培训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征求群众意见说明等。

2.入党前公示

拟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经院党委预审合格后,各支部要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将拟发展对象的自然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拟发展时间、近期奖惩情况等通过张榜公布、会议通告、网上公示等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党支部要指派专人对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将公示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3.确定入党介绍人

中明确规定了必须要有两名政治立场鉴定、责任心强、熟悉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方能申请入党。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是发展对象自己约请的正式党员,或者党组织指派。

4.《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本人填写。拟发展对象要本着对自己对组织负责的态度,按照《入党志愿书》项目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逐项认真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工整。

四、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部大会之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对拟发展对象的评价和意见,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对发展对象的党性认识、入党动机以及政治觉悟等作进一步了解。支委会要认真审查拟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以及其它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经支委会讨论,拟发展对象的入党条件以及相关手续皆已具备的,可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查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7)

第三条成立县名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顾问;县委、县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分别为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县政协分管教育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评审小组依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奖励范围主要是工作在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奖励对象原则上倾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具体奖励范围为:县评审小组评选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

第五条受奖励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于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第六条奖励经费来源:

(一)社会捐赠;

(二)财政拨款。

第七条奖励经费的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及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县“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申请表》,并附报相关申报材料,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初审后,将初审确定名单在教师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统一上报县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第八条县评审小组对上报的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对象。

第九条奖励对象确定后,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奖励标准和奖励方式。

第十条奖励资金实行教育名师奖励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帐号设县教育局。奖励资金当年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一条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基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县教育局每年底将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书面报送县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县审计局每两年对名师奖励基金进行一次审查,并将情况通报评审领导小组。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8)

2、开展校园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营造学习氛围。通过开展时事讲座、征文、小记者调查、座谈等活动,深化学生对十七大精神的领会与认识。二、狠抓常规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文明素质

深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效果,进一步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放到贯彻落实《守则》、《规范》上,把组织学生尤其是新生学习和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市教育局制定的“十要十不要”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

活动载体:“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市征集和网上投票,市教育局制定了沈阳市中小学生“十要十不要”。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见《“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三、狠抓常规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德育管理水平

要建立学校在校常规要求,形成符合学校实际、具有本校特点的德育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学校一日联检制度,使学生在学习、班级内务管理、文体活动、课余活动等各个方面都有指导、有监督、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真正使学生时时刻刻都处在有效的监管下,并逐渐把文明用语、文明行为内化为自己的习惯。

活动载体:第五届德育巡礼活动。本届德育巡礼活动包括两个方面,即德育督导和班主任技能大赛。

德育督导主要包括:

(1)升旗仪式,各校要按照要求和规定步骤认真组织好每周的升旗仪式,要做好各种材料的积累工作。

(2)检查常规管理工作。主要是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和每日联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3)德育特色校验收。四、夯实德育基础,抓好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1、加强德育主任队伍建设,实行德育主任月例会交流制度,推广“一校一品”。轮流在各校召开主任例会,为主任提供学习先进经验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德育主任的工作能力。组织德育主任培训,提高德育主任的理论水平。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班主任培训、考评机制,举办班主任培训班,对全区优秀班主任进行培训。

3、丰富德育科网页的内容、完善功能,为各学校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活动载体:

(1)班主任话细节案例电子版整理上传工作

(2)班主任技能大赛。班主任技能大赛将分四个内容进行,分别是教学技能、主题班会、案例分析、经验介绍。具体要求见活动方案。五、固本培元,深化国学教育

1、推广普及国学示范校的先进经验。通过国学教育现场会、特色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学教育示范校的成功经验,普及以固定时间诵读为基础,以校本课程、思品课为主渠道,以特色活动为载体的国学教育模式。

2、结合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各校尤其是国学教育示范校要认真梳理国学教育经验,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国学教育体系,争取成为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骨干校。

活动载体:

(1)国学教育工作调研。根据创建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德育科将组织调研小组到各校进行国学教育工作调研,为创建示范区收集资料、积累素材。

(2)传统节日经典诵读。各校要利用传统节日等有利教育时机,举办校内国学经典赏读会。通过赏读会使学生进一步领略国学经典的魅力,激发学生学经典、读经典、用经典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经典素养,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文学修养,为将来的学习、生活奠定基础。2009年,教育局将举办国学经典赏读会,希望各校能够在下半年积极筹备、组织经典赏读会,选拔优秀节目,为区内经典赏读会做好准备。六、开展主题教育月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组织开展9月份的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9)

2、开展校园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营造学习氛围。通过开展时事讲座、征文、小记者调查、座谈等活动,深化学生对十七大精神的领会与认识。二、狠抓常规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文明素质

深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效果,进一步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放到贯彻落实《守则》、《规范》上,把组织学生尤其是新生学习和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市教育局制定的“十要十不要”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

活动载体:“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市征集和网上投票,市教育局制定了沈阳市中小学生“十要十不要”。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见《“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三、狠抓常规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德育管理水平

要建立学校在校常规要求,形成符合学校实际、具有本校特点的德育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学校一日联检制度,使学生在学习、班级内务管理、文体活动、课余活动等各个方面都有指导、有监督、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真正使学生时时刻刻都处在有效的监管下,并逐渐把文明用语、文明行为内化为自己的习惯。

活动载体:第五届德育巡礼活动。本届德育巡礼活动包括两个方面,即德育督导和班主任技能大赛。

德育督导主要包括:

(1)升旗仪式,各校要按照要求和规定步骤认真组织好每周的升旗仪式,要做好各种材料的积累工作。

(2)检查常规管理工作。主要是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和每日联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3)德育特色校验收。四、夯实德育基础,抓好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1、加强德育主任队伍建设,实行德育主任月例会交流制度,推广“一校一品”。轮流在各校召开主任例会,为主任提供学习先进经验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德育主任的工作能力。组织德育主任培训,提高德育主任的理论水平。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班主任培训、考评机制,举办班主任培训班,对全区优秀班主任进行培训。

3、丰富德育科网页的内容、完善功能,为各学校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活动载体:

(1)班主任话细节案例电子版整理上传工作

(2)班主任技能大赛。班主任技能大赛将分四个内容进行,分别是教学技能、主题班会、案例分析、经验介绍。具体要求见活动方案。五、固本培元,深化国学教育

1、推广普及国学示范校的先进经验。通过国学教育现场会、特色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学教育示范校的成功经验,普及以固定时间诵读为基础,以校本课程、思品课为主渠道,以特色活动为载体的国学教育模式。

2、结合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各校尤其是国学教育示范校要认真梳理国学教育经验,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国学教育体系,争取成为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骨干校。

活动载体:

(1)国学教育工作调研。根据创建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德育科将组织调研小组到各校进行国学教育工作调研,为创建示范区收集资料、积累素材。

(2)传统节日经典诵读。各校要利用传统节日等有利教育时机,举办校内国学经典赏读会。通过赏读会使学生进一步领略国学经典的魅力,激发学生学经典、读经典、用经典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经典素养,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文学修养,为将来的学习、生活奠定基础。2009年,教育局将举办国学经典赏读会,希望各校能够在下半年积极筹备、组织经典赏读会,选拔优秀节目,为区内经典赏读会做好准备。六、开展主题教育月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组织开展9月份的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10)

为激发全县中小学及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质量持续高位发展,特制订《镇安县中小学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全县积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与民办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等。

2.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县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中小学(含职业中学与民办学校)教师及服务引领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教育工作者、教研员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学校领导重视,课堂改革氛围浓厚。学校能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研讨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教改实践活动,并建立健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工作落实到位,全校上下形成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

2.工作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完善。学校制定有科学规范的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制度,有计划、检查、总结等过程性资料,有考核评价体系,有工作奖励机制并落到实处,基本形成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长效机制。

3.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教师参与率高。学校经常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先进教学理论,不断推动教师转变教学理念,提升教师课堂教学的能力,能定期组织教师扎实开展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活动,学校教师参与率达80%以上。每学年学校至少承办一次大学区联片教研活动或镇(校)级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研讨活动,并有教师在活动中承担公开课;同时,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课堂教学改革报告活动,请县域外课堂教学改革名师或教研员来校作专题报告。

4.以课改促发展,教师专业素质得到提高。把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课堂教学改革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教师专业素质得到显著提升。每学年学校至少培养一名县级以上(含县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或至少培养一名教师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活动中作示范课或专题报告。

5.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通过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上学年全县教学质量评价中,位居全县后3名的中学、九一贯学校和后5名的小学不得申报。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

2.注重学习,善于研究。教师能主动学习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理论,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积极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践研究,已初步形成课堂教学特色,在区域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得到学校及同行认可。

3.坚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入教研教改活动。每学年至少承担镇校以上(含镇级)关于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方面的公开课、示范课、赛教课等授课活动,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过程中,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紧跟课改要求,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上学年教学质量评价中,个人所任学科教学质量达到B等以上(含B等)。

5.学校管理人员申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先进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组织管理能力强,能不断学习教育管理理论,更新教育理念,引领教师积极参与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逐步打造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特色,教学效果明显,教学质量评价处县中游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含教育工作者、教研员)书面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个人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材料(2000字以内)以及《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先进个人申报表》。

(2)镇校初评。小学以镇为单位,中学(九一贯)、县直、民办学校以单位为单位,对提出申请的教师,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参加全县联评的对象(原则上各单位申报县联评对象为1人)。

(3)镇校公示。各单位对确定上报县联评人员,在本单位要进行不少于1周的公示,接受监督评议。各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在其典型材料与申报表上签注意见并盖章,上报县教研室参加全县联评。

(4)全县联评。县教研室成立评审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各单位申报的对象进行联评,评选确定当年全县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先进个人。

2.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形成单位年度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材料(3000字以内),并认真填写《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先进集体申报表》,向县教研室提出申报申请。

(2)全县联评。县教研室成立评审组,严格按照评先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联评,确定拟评对象。

(3)全县公示。县上对拟评对象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评选确定当年全县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先进集体。

德育示范校申报材料篇(11)

1、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招收规定的江苏考生。

2、招收项目:

(1)器乐类:西洋乐类不招收钢琴,民乐类不招收古筝;

(2)声乐类:以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为主;

(3)舞蹈类: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5日24时

2、报名方式: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bkzs.njnu.edu.cn/xxfw/index.html)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报名成功后,请打印相关报名表并签字确认,并于考试报到当天带至我校。

(2)邮寄初审材料。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于2012年12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寄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申请材料恕不退回。申请材料包括:

①《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相关栏目须由中学填写意见、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有关材料;

(3)材料确认。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4、以上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专项测试。

三、专项测试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专项测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3、测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4、测试地点: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5、测试说明:测试不分初复试。乐器、伴奏、服装、道具一律自备。

6、测试内容:

器乐和声乐类:考生需报两首曲目。器乐和声乐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5分钟。

基本功测试:声乐类考视唱,器乐类考视奏。视奏一般为五线谱,声乐视唱、民乐视奏中考生可选择简谱。

舞蹈类:考生需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节目,现场自选一个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加演另一个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表演5分钟。

7、成绩通知:测试结束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招收项目及人数等情况确定可以报考我校的合格人选,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后将测试合格人选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测试结果将于2012年3月底前告知考生。

四、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方案

取得我校专项测试合格证,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且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平行志愿 A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填报指定的招收专业的艺术特长生,我校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关于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政策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3、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单请于2013年6月26日前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2013年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表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