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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时间:2022-07-13 08:38:48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洱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对策建议

[摘 要] 对洱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现状及流转用途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做好洱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探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多种有效形式。结合洱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问题作一些粗浅认识并提出对策建议。

1 土地资源利用及流转基本情况

1.1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洱源县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马鞍山、罗坪山主山脉由北至南纵贯全境,境内湖泊、库塘、泉眼密布,山溪河流随山势分为黑江、弥苴河等主要河流连通海西海、茈碧湖、西湖至大理洱海,全县土地资源总面积261400hm2(392.1万亩),在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中,比重最大的是林地,占58%,常用耕地总面积为18240hm2(27.36万亩),占土地资源总面积7%。全县土地承包经营农户达62796户,承包经营耕地面积为15010.2hm2(225153亩)。

1.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近几年,洱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农户自发到有组织的依法引导,从零星分散流转到小块连片流转,规模程度不断提高,手续不断完善,程序逐渐规范。截止目前,洱源县共流转土地承包经营面积1706.7hm2(25600亩),占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总面积11.3%,流转入企业面积526.7 hm2(7900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为385.7hm2(5800亩),流转入其他主体面积为793.3 hm2(11900亩),每亩每年流转价格基本在500―800元,流转期限以1―10年为主,流转方式主要有租赁、转包、转让等形式。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途

洱源县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合作作为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主要抓手,开发以特色、外向、高效产业为重点,构建蓝莓、葡萄、中草药材、蔬菜、林果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和产业化经营,引进丹东天赐花卉公司在凤羽流转333.4 hm2(5000亩)土地,投资种植蓝莓,创建“蓝莓种苗基地及蓝莓酒庄园”;引进大理凤头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凤羽铁甲、凤河流转100 hm2(1500亩)土地,投资创建“印象凤羽生态农业庄园”,引进云南新希望蝶泉乳业有限公司,在三营流转53.3hm2(800亩)土地,投资创建“蝶泉有机奶庄园”;引进大理正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三营流转40 hm2(600亩)土地,投资创建“正果药业生态庄园”。同时,组织本县内大理洱宝、银环养殖专业合作社、大理品宏高原农业科技开发公司、半边天生态农业种植合作社、江农种粮合作社等10余家龙头企业流转1000hm2(15000亩)土地,构建高原特色种植养殖产业,投资创建畜牧养殖基地,发展种植中草药材、早熟梨、大棚蔬菜、食用菌、葡萄等种植,基本实现了“农民有土地流转资金,部分农民到企业打工有工资收入,农民无须承担任何自然和市场风险。

2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2.1 认识不到位、观念滞后,阻碍农村土地正常流转

洱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尚处于初始阶段,农户之间小范围的流转占主流,规模集中成片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综合开发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较少,流转模式比较单一,土地流转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其主要原因是:各级各部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观念滞后,对国家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政策没有认真学习领会,在指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及解决纠纷时不能很好运用有关政策解释,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政策知之甚少,缺少一些必要的土地流转常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土地正常流转。

2.2 对订立流转合同重视不够,合同不规范,权、责、利不明确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政策宣传不够,很多农户不知道怎么办理流转手续。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处于无组织自发流转状态,不签流转合同,多数是口头协议,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导致土地流转纠纷多,调处无依无据,是非难分。主要是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不齐全、流转面积、标的不准确,容易产生权益纠纷。

2.3 规模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少,效益差,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带动不足

目前,全县从事农业开发有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大户不多,他们中实实在在取得较好效益的少,有的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有的项目选择不准,产业趋同,有的管理粗放,龙头、大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示范带动作用小。

3 对策建议

3.1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引导

积极稳妥抓好土地流转工作.首要的任务是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一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的宣传.向农民讲清土地流转不等于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二是要注重发挥土地流转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让广大衣民从身边的典型事例中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思想认识,从而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三是要因地制宜推进土地流转,在无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选择既符合本地买际又兼顾群众利益的流转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3.2 建立服务平台,强化服务管理

做好土地流转要在充分发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一要搭建服务平台,县、镇乡成立农村土地使用流转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内土地流转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指导。二要明确服务职责,及时掌握区域内土地流转供求关系和土地流转存量,及时收集、土地流转信息:统一土地流转的相关文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流转程序,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妥善处理土地流转中的矛盾,依法解决土地承包和流转中出现的问题。三要规范流转行为。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委托流转的应签订委托流转合同,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3.3 创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经营水平

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促进流转土地发挥最大效益。一方面要多元化流转土地,积极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衣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通过股份分红获得土地长期效益。另一方面要集约化经营土地。通过流转后集中在连片土地上进行农业发展项目开发。通过引导扶持,努力使之成为高效生态农业的典范。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浅析阳城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

摘要: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近年来阳城县在积极引导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探索,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

一、阳城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阳城县辖17个乡镇,467个行政村,农业人口31.1万人,总耕地58.2万亩,其中二轮承包耕地面积44.5万亩。近年来,阳城县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本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土地流转推进机制,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万亩,并呈现以下特点:

1.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为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和委托流转。

2.从流转主体看,流入方主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据初步统计,10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个,涉及面积6473亩,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大户12户,涉及面积3085亩,100亩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6个,涉及面积1910亩。

3.从流转行为看,土地流转正从农民自发流转向有组织规模化流转转变,从口头协议向签订书面协议转变,流转形式日趋规范化。

二、组建机构,推动土地顺利流转

1.着力构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阳城县把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作为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措施,县里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中心),村聘土地流转信息员,定期收集土地流转信息,通过阳光农廉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从而为土地流转双方架起了鹊桥。

2.积极开展土地纠纷仲裁工作。土地流转不可能没有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到哪里解决,谁来解决,怎么解决,既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也是政府部门思考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为此,阳城县从建立和完善仲裁体系入手,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于2006年率先在全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主任的阳城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聘请了农村土地承包经验与司法经验较为丰富的农经、国土、林业、法制等部门的相关人员为仲裁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又依据法律规定,对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员进行了调整,重建了由21人组成的阳城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副县长担任仲裁委员会主任。同时还聘请了仲裁员32名,其中包括从事法律工作的2名,在当地威信较高,并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农民3名。由此,阳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制正式建立,为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出台土地流转扶持政策,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水平,2012年,阳城县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补助政策。对新增单宗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后用于种、养殖业和休闲农业发展且已经取得实效的,每亩一次性给予80元的补助。对新增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超过300亩的村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扶持。2012年至2014年财政补助金额共计506148.8元,涉及面积5701.86亩。此举对宣传土地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工作、推动农村流转工作有序向前迈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初步成效

通过多渠道、多方位、多主体的土地流转,大大促进了阳城县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1.促进了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如芹池镇刘东村以委托流转的方式将166农户的二轮承包地670.76亩流转给阳城县松杉苗木有限公司进行林业育苗,截止目前,已投资2000余万元,培育各种苗木12万株,实现了市场化、规模化的生产。

2.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遏制了土地撂荒。通过土地流转,减少土地撂荒现象,达到流转双方的互利互惠。如董封乡地处偏远山区,近年来,由于人口大量流失,一些地方出现大量的耕地弃耕、撂荒现象,浪费了土地资源、针对此种情况,该乡把土地流转服务作为农经工作的重点,大力宣传、正确引导,积极服务,使土地流转由过去的零散流转为主向连片集中流转为主转变。截止目前,全乡涉及土地连片流转的村有8个,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00余亩,涌现出了一批规模流转大户。

3.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通过流转,土地流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对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对土地的耕种更加精细,加快了土地改良、良种选用和其它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如次营镇赛村村将全村102户的379.7亩土地流转给阳城县丰产蚕桑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栽植桑园和分片建棚,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大大减轻了广大群众和蚕农劳动强度,由原来全村单季养蚕200张,增加到现在的380张。

4.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流转一方面使流出土地的农户获得了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另一方面新的经营主体的进入,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需要大量农业劳动力,使流出土地的农民得以就地就业,成为“农业工人”,取得工资性收入;还有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实现了转移就业。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民分工分业,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如芹池镇刘东村将农户二轮承包地流转给阳城县松杉苗木有限公司进行林业育苗,流转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土地租金逐年增加,2012年每亩每年500元,2013年租金就增加了100元,达到每亩每年600元。还解决了村里近100名群众的就业问题,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到苗木公司栽树、锄地、浇地,每天收入达到80元,全村增收100万元,全村人均收入增加1500元。

五、土地流转存在问题

1.不懂政策不愿流转。由于宣传不是十分到位,多数群众认为流转就是转让,就是对土地承包权的放弃。所以宁愿撂荒也不愿流转给别人耕种。

2.不懂业务不会流转。由于群众对流转了解不多,不懂得如何流转,出现了流转合同不规范,有的甚至是口头合同,流转农户权利不明确,收益过低,侵害流出户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3.收益过低不想流转。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少,一些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户要获得更多的土地,就必须通过流转,支付流转费,无形中增加了土地经营的风险,降低了流转收益,影响了其积极性。

4.担心发生纠纷不敢流转。流转难免要发生纠纷,如果解决纠纷的渠道不畅,效率不高,成本过大,那么纠纷就很难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就会对土地流转产生负面影响。

六、解决问题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农村干部群众了解土地流转,让大家愿意流转,放心流转。

2.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流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合理的流转收益增长机制,防止改变农业用途,禁止以租。

3.加大奖补政策。加大土地流转的资金奖补政策,鼓励农民通过流转实现劳力分流,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经营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和社会化。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农业委员会,山西阳城 048100)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

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立以来,各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了农村经营体制和新农村建设。全面、客观的分析土地流转现状及其存在的难点问题,构建相应的促进制度,对于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和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现代农业;土地流转;土地承包

在加速发展现代农业的宏观战略下,如何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发展面临的一个越来越紧迫的问题,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发展的方向性选择,是一件事关农民收入、农民稳定、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问题。本课题组日前对我市农发局、长山寺村、许家村等地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土地流转的特点及成效

(一)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农村经济相对发达、劳务输出较多的村,土地流转速度在加快,且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欠发达北部乡镇,第二、三产业相对较少,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村,流转速度和规模还较小,区域内存在不平衡。整体上,全市的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特点:

1、土地逐步由农户之间的零碎流转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流转发展。特别是市区周边的村,由于农户之间转包的土地面积逐步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流转。

2、流转形式多样化。从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历程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不断趋于多样化,并逐步向市场化流转方向发展。早期的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户之间的自发流转,多采取代耕、无偿转包、倒贴转包等形式,并且是转出方主动寻找受让方,流转目的是防止土地抛荒和转移农业税费负担。随着形势的发展,租赁、有偿转包等便于土地规模经营的市场化流转方式已成为主要形式,流转的目的也由减负转为增收。

3、土地流转变无序为有序。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农民素质不断提高,土地流转中,口头合同呈逐年减少,书面合同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合同管理上,书面合同经公证和鉴证的逐年增加,合同内容逐步得到完善,合同的随意性和单方面毁约的现象逐渐减少。

(二)主要成效

1、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不但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而且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同时,有效减少了土地撂荒现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3、促进了农村社会分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土地流转,使部分企业和外来业主进入到农村,一方面,先进的生产经营理念、生产技术和市场意识对当地农民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当地农民在受聘务工的过程中以及与企业的业务交往中,不自觉受到磨练,学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影响和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观念。另一方面促进了劳动力、土地等社会资源的重组,进一步优化了农村社会分工。4、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不失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经营效益的最好途径。一是通过流转农民可以获得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不管年景如何,每亩每年可以得到稳定的租金收入,有的土地流转收入甚至高于自己传统经营收入;二是企业和外来业主通过租赁土地,为本地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民从原来直接的生产经营者,变为企业和外来业主打工的农业工人,由此增加了一定的收入。同时经营者通过规模经营,也可获得相当可观的利润。5、推动了农村组织创新,有利于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土地面积的流转,部分村组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10―50亩不等的农业大户,为创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提供了条件,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纷纷成立,不但可以共同服务,联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而且还为政府扶持农业政策的落实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二、土地流转中的难点

为了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我市在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努力地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的新形势下,也存在着不少难点:

1、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一部分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思想上存在一定顾虑,担心土地一旦流转出去,自己想收回时能不能收回;国家的惠农补贴资金,还能不能发到自己手中;另外,由于外出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失去了生存的最基本保障,导致土地流转期限较短,影响了土地的健康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速度。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大多数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撂荒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有的交给其他人员委托代耕,还有的地方由于劳动力严重缺泛,造成了部分土地收益低,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给农村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

2、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多。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比较效益低,农产品卖难,造成流转也难,加之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农民虽然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到头来收入还是有减无增,造成很多大的业主害怕在农业上加大投入,甚至于撂荒转业经营。

3.是土地规模经营程度低。传统的划分土地方式,使得农户的耕地被分成若干块,分散在村内远近不同、好中差不同的各类地块。某一局域内涉及的农业太多,再加上山地面积较多,不利于土地的流转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

4、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仍存在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几点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务,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稳健康发展。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作为新形势下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一)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要广泛开展以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转管理、土地规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经营模式,培养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的合作经营理念,鼓励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

(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一是保证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保证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坚决执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对部分村社存在人地矛盾突出的问题,要引导农户通过合理的土地流转方式予以解决。

(三)组织人员每年开展一次本乡镇、村的土地流转情况的摸底调查,以此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储备库,随时掌握当地的土地流转的动态信息,为当地的招商引资打下坚定的基础。

(四)依法规范土地流转相关程序。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极易产生民事纠纷,因此,操作时候,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服务的原则。

通过采取一系列合法有效的措施,推进我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特色产业和旱作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转变,为实现现代农业集中突破、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襄阳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 要:在我国推行已近40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当前,在襄阳市农村地区存在着一家一户的个体农业生产和农业集体水利设施失效的矛盾,农村土地条块分割不利于规模化经营,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这些问题大都可以通过推动农地流转,适度扩大农地规模来解决。襄阳市的农地流转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应当在政策支持、推动中介组织建立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快本地农地流转的速度。

关键词:农地流转;农业水利设施;规模化经营;中介组织

0 引言

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在我国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今已近40年,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快速发展,使得我国的“二元结构”愈加明显,城乡差距出现了扩大的趋势。城乡的极大不平衡既制约了我国城市的进一步快速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使得农村发展呈现出停滞化、空心化、碎片化。因此必须对家庭联产承包制进行完善和发展,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目前,中央已经明确并鼓励在我国加快农地流转,但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如何找到适合本地的土地流转方式和方法,需要学者和实际工作者进一步研究。

笔者在2016年暑期对襄阳市南漳县、谷城县等地农村地区展开了半个月的调研,采取观察、走访、问卷、座谈等方式,调研对象包括村委会干部和部分农民,发现当地农村发展存在很多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方面也亟需突破。

1 襄阳市农村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襄阳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共辖10个县(市、区)、94个乡镇、2429个村,南漳县和谷城县都位于襄阳市西部山区。2012年,两县总人口和农业从业人员差不多,南漳县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为8亩,谷城县为5.5亩,南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966.1元,谷城县为8181.6元。两县所辖农村乡镇都修建了“村村通”乡村公路,有些村、组还开通了公交车,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两县农村都以种植为主,主要种植水稻、小麦,有少量的棉花、玉米、油菜等。农村副业包括养鱼、种藕、种西瓜、茶叶等。在调研中发现,和其他农村地区一样,两县农村青年中未上学的大部分在城市打工,部分中年村民在农闲时打工,农忙时回村务农。大多数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打工收入,传统农业收入来源较少。因此,村民务农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也出现了少量的土地抛荒现象。襄阳市农村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下。

1.1 农业水利设施普遍失效,农业用水困难

影响村民种植积极性的一是传统农业收入低,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农业灌溉用水困难。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特别是农业税免征以后,农村村委会的作用发生了很大变化,村、组集体组织普遍弱化。大部分农田还是“靠天吃饭”,尤其是依赖于农业用水。但随着集体组织的弱化,农村的水利设施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不少水利设施比如变电站、水坝被村民拆卸、破坏。调研中南漳县某村民小组有4口水塘和1口与邻村共用的小型水库,共用的水库和其中1口水塘被村民承包用于养鱼和种藕。其他2口水塘被村中有势力的村民强行霸占用于养鱼。还有1口鱼塘因无人管理而干涸。鱼塘和水库存在养鱼和农业用水的矛盾,承包或者强占鱼塘的村民不愿意从鱼塘放水,特别是在干旱农田急需用水时,只能依赖抽取地下水或者从县里大水库放水。2016年的严重干旱导致该小组农业减产。水利设施失效使得农村种植愈加困难,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积极性。

1.2 人多地少,土地条块分割,生产效率低下

如上面提到的村民小组人均耕地仅2亩左右,而且各家农户在分地时出于公平考虑肥瘦搭配,耕地非常零碎,不利于机械化作业,生产效率低下,条块分割也导致农业灌溉取水的困难。传统农业吸引力下降,加上农村娱乐设施的缺乏导致了农村大量的、请客送礼等不良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滋生。

1.3 集体组织的弱化导致农村的一些家族势力崛起,引起较多社会纠纷

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农村管理权逐渐向镇一级转移,村委会权威下降,导致农村出现“权力真空”,填补的就是一些家族势力。有势力的家族可以强行霸占本属于集体的水塘、公共用地等,导致其他村民生活、生产愈加困难。在农村普遍存在着一家一户的生产和集体设施缺乏的矛盾。村民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当自己利益和其他人利益甚至集体利益冲突时就会损害其他利益,要么导致和其他村民的矛盾,要么导致集体设施的进一步受损,集体设施的受损反过来又影响每个村民的利益,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2 襄阳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其实,以上提到的本地农村地区存在的问题大都可以通过推动农地流转,适度扩大耕地规模来解决。适度的规模可以开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业的吸引力,同时,也能有效解决现在农村地区水利灌溉设施失效的问题。另外,农村的良性发展也能减少农村的违法犯罪行为。

襄阳市总人口580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现有耕地42.13万hm2。2011年底,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58,418hm2,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3.87%,农地流转涉及农户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10.06%。襄阳市农地流转以转包、出租两种方式为主,转让、互换、入股三种形式为辅。以2011年为例,转包占50.88%;出租占17.93%;转让占13.62%;互换占14.63%;入股仅占0.41%;其他形式占2.53%。可见,转包占据大部分比重,转包是一种比较初级的形式,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可以支付一定资金或者是粮食,有的甚至是免费转包。转包形式规范性差,一般是口头约定,缺少文字协议,一旦产生纠纷不易公断,而且流转期限短,不利于农田改造和规模化经营。

可见,目前襄阳市农地流转规模小,形式初级,尚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达到农业规模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技术改进。

3 襄阳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若干建议

3.1 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鼓励和支持农地流转的政策与措施

我国农地流转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当然,政府主要应当从政策方面进行支持,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双管齐下,结合产业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工商资本进入,只要政府划好红线,禁止耕地转化为其他商业用途,对工商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应干涉。襄阳市樊城郊区部分农地以签订合同方式流转给一些农业公司的做法是成功的,应当大力推广。

此外,农地的流转和适度集中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农村富余人口,政府还要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如户籍改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民工培训等方面。

3.2 加快培育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

培育并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关键,政府要着力培育中介组织,为农地流转的供给和需求主体提供媒介,架设桥梁。中介服务组织按法律和章程规定, 向农户提供关于流转状况的信息、流转知识的咨询、流转手续的办理、各方关系的协调以及矛盾纠纷的调处等方面的服务。

3.3 适当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

西方发达国家在农地流转方面有一些成功的做法,法国政府建立“土地整治与农村安置公司”,该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代表国家实施监督土地流转,其作用在于购买土地,经过整合后转让给要买地的农民,便于发展中等类型的家庭农场。农民在出售自己的土地时,必须通知农地整治公司。如果农地整治公司认为买卖不合理,就会收购农民的土地。如果农民坚持要卖土地,那么农地整治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日本政府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等中介机构,来促进农地的流转。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地租借转让的桥梁,他们接收租出的农地,再将这些农地租给那些有需要的人们。

这些做法可以给我们提供借鉴,既能保护耕地,又能促进农地适当地集中。

3.4 抓住国家“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契机,加快农地流转

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等联合下发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两个通知,这是个重大政策突破,试图撬动沉睡的巨量农村住房和承包土地市场,是针对农村改革的重磅利好。襄阳市宜城市和南漳县分别作为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银行贷款抵押的试点,政府各部门应会同银行部门重点研究,用好用足政策。政府应针对农民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还可以委托相关机构或者个人到农村去深入调研,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4 结论

总之,加快本地农地流转的速度,扩大农地流转的规模,使农村土地达到适度规模,既能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也能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只要各参与主体不违反法律和政策,政府和社会应鼓励一切尝试和实践。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滨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对策

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指出,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指明方向。本文以山东省滨州市为视角,在调研的基础上,指出滨州市农村土地流转成效明显,呈现出流转规模扩大化、流转方式多样化、流转主体多元化、流转管理日趋规范化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土地流转进程。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成效;问题;对策;山东滨州

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和办法,加强引导和管理,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有效地推进了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1 滨州市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滨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具有流转规模扩大化、流转方式多样化、流转主体多元化、流转管理规范化的特点。

1.1 流转规模和趋势

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近年来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截至2015年底,全市耕地总面积38.32万hm2,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36.95万hm2,家庭承包经营农户84.12万户,土地流转面积9.89万hm2,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26.77%,比上年增加3.72万hm2。

1.2 流转形式

土地流转形式包括转让、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其中,转让1 486.67 hm2,占1.50%;转包4.57万hm2,占46.21%;出租3.53万 hm2,占35.69%;互换2 313.33 hm2,占2.34%;股份合作2 013.33 hm2,占2.04%;其他形式流D1.22万hm2,占12.34%。

1.3 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去向

从土地流转去向看,流转入农户的面积4.13万hm2,占41.76%;流转入农民合作社的面积1.88万hm2,占19.01%;流转入企业的面积2.01万hm2,占20.32%;流转入其他主体的面积1.88万hm2,占19.01%。其中,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的面积4.07万hm2,占流转总面积的41.15%。

1.4 流转土地农户数及合同签订情况

全市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共有16.57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总数的19.70%,比上年增加3.65万户;共书面签订耕地流转合同12.24万份,比上年增加2.78万份;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面积共有 6.05万hm2,占流转总面积的61.17%,比上年增加2.02万hm2。

1.5 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情况

通过加快土地流转,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得到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得到创新,形成了一定数量的规模经营主体,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15年底,全市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经营土地规模在3.33 hm2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共有9 963个,其中,农户8 800个、农民合作社752个、家庭农场290个、企业121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1.04万hm2,占农村耕地总面积的28.81%[1-3]。

2 取得的成效

2.1 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及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

大量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积极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与观光农业,土地实现集约化与规模化,生产经营实现标准化与产业化。大批企业、农民合作社与种养大户成为土地流转的主力,助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产品深加工,促进了农户与企业及市场的高效对接。

2.2 促进了农业高新技术的应用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土地通过流转集中到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手中。这些经营主体规模大、资金多、管理水平高,采用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等现代经营方式,将许多农业新技术、新模式引入到生产管理中,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发展。邹平县台子镇张博菜椒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农民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的方式,建起了菜椒生产基地。合作社统一购进生产资料,聘请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同时进行标准化生产,产品产量高、质量好,全部销往寿光批发大市场,价格是当地菜价的2~3倍。入社社员平均每户有1名劳动力在合作社长期工作,参与经营,月工资在1 300元左右,收入稳定可靠[4-6]。

2.3 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

据统计,全市因土地流转涉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农户11.9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28.48万个,其中全家外出务工经商农户数1.45万个。沾化县南五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棉花种植统一经营、机械化作业,往年的男女老少齐上阵变为只需2台拖拉机作业,将剩余劳动力解放出来,其通过外出务工或自主经营,每人每年收入24 000元左右,全村就能够收入200万元左右。仅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这一项收入,每户就增加2万元以上。

2.4 利于农业招商引资和对农业资金投入

大量农业经营主体“巧借”市场经济,实现土地集约化发展,“嫁接”土地的方式特色鲜明。无棣县俊棣苗木公司在小泊头镇流转土地433.33 hm2,投资5 000余万元建设高效生态林业示范园,以科技为支撑,积极探索发展“上林下苗”林下经济模式,走出了一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路子。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土地流转规模不够大

总体看,全市土地流转比例还不够大,零散转包多,规模经营面积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较低,土地规模经营效益还不明显,与全省、全国先进地区相比尚有不小差距,特别是与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很大。

3.2 土地流转不规范

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主要是自发进行,手续不完备,口头协议多、书面合同少,引发纠纷的隐患大。有些虽签订了流转合同,但合同内容不完善、条款不规范,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3.3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全市土地流转市场发育还不完善,作用发挥尚不充分,仍存在着土地流转信息不畅、服务不到位等现象。

3.4 政策扶持不到位

一是可操作性差。近几年,各级政府虽出台多项激励奖励政策,鼓励发展多形式的规模经营,但因可操作性差,促进作用难以发挥。二是无激励机制。由于受财政困难等因素制约,滨州市各地没有出台针对土地流转的具体奖补政策,土地流转服务专项经费也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影响了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土地流入方的积极性。三是扶持力度小。政府对规模种养大户、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扶持措施还相对较少。四是融资渠道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在滨州市还处于试点阶段,土地规模经营主体难以得到金融机构及时有效的信贷支持,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涉农企业、组织和个人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制约了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7-8]。

4 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对策

今后,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4.1 建立土地流转领导推动机制

各级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制定信贷扶持税收等相关激励优惠政策,引导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推进土地流转,各级财政可拿出专项奖励资金,对流转入农户土地实行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奖励扶持。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明确舆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工作指导;按照“三不得”要求,规范流转行为。

4.2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健全完善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坚持进度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确保进度服从质量。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认真做好土地确权资料、档案的管理和土地确权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利用好土地确权登记的成果,建成省、市、县、乡四级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落实抵押担保权能。借鉴外地经验,探索向土地经营权流入方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为土地经营权效能的进一步发挥提供依据。

4.3 建立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

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引导、规范和扶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现阶段重点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建设县域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进农村产权公开、公正、规范交易。强化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县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D双方提供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提高合同签订率,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经营新格局的形成。

4.4 加强矛盾纠纷调处

健全完善“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县仲裁庭、乡调解庭、村调解小组等乡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的作用,提高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将土地仲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5 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

通过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4.5.1 培育发展专业大户与家庭农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培育更多的种养大户,成立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制定不同生产领域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与扶持奖励办法。

4.5.2 发展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分散的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社,兴办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耗费人力、财力较大的涉农项目可由合作社承担。按照“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市场营销、统一技术和培训服务”的“六统一”原则,开展合作社生产和经营。

4.5.3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挥其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一方面,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种养业,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的准入与监管制度,遏制粮地“非粮化”与农地“非农化”。

4.5.4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业生产全过程实行统一服务。逐步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