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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职信大全11篇

时间:2022-04-07 00:16:39

劳动法辞职信

劳动法辞职信篇(1)

鉴于辞职多发生在企业,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在企业辞职的一些相关事宜。如果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则需要辞职者另行考虑。

一) 分析要辞职的原因,辞职前要慎重考虑。

辞职的原因分为两种,一种是给自己的,自己为什么想要辞职;一种给是企业负责人的,告诉企业你为什么理由辞职。辞职是一种行为,但是两种辞职理由是不一样的,关于后者将在第三部分选择辞职的理由里说明。

辞职并不是一件小事情,辞职者在作出辞职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千万不可意气用事,在考虑如何向企业提出辞职之前,先要将自己要辞职的真实缘由列出来,看看事情是不是到了非要辞职不可的地步,如果理由是充分的,辞职会带给自己更多大的发展与机会,那么辞职才是应当的。

为什么要辞职?可能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原因,大致归纳了一下,导致辞职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一份更适合自己的工作的等着你,就是所谓的“跳槽”。更适合自己的标准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工资有相当幅度的提高,一方面是个人的能力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如果单纯是前者的原因,一定要考虑清楚,比如我有一个朋友,他在一家大型的贸易公司工作,一家规模较小的公司以更高的底薪及更高的提成标准邀请他加盟,但是过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收入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是降低了,因为新公司的影响力及实力导致他业绩下降,自然无法获得更高的收入,他悔之不已。

2、准备个人创业。这个原因是最无可厚非的。当然,如果关于创业的计划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不妨不要急于辞职,一边工作,一边筹备自己的创业事宜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3、以退为进,以辞职为由想要企业提高自己的职务或者加薪。个人认为,因为这种原因而提出辞职,无论以什么理由提出辞职都无疑是玩火自焚,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执意挽留提出辞职的人员的,即使一时满足你的要求,对你在企业的发展并无好处,留用你可能只是权益之计,在物色到可以替代你的人选之后,你可能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辞职那么容易了。

4、对于企业的现状不满意,希望换个环境。人在职场,总会有种心态“自家园里的草不如人家园内的绿”,其实在新的工作没有得到基本确定的时候,不要急于辞职,许多人都是在匆匆辞职之后才发觉原来的企业甚至要更好一些,这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5、因为需要学习、进修而辞职。许多人因为要考研、继续教育、出国而需要辞职,这样的原因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是可以接受的。

6、因为工作位置的原因而辞职,比如离家太远,与爱人相隔两地。这也是造成辞职的一个较常见的原因。其实,如果你现在的工作实在不想放弃,也可以考虑一下有没有其它解决办法,毕竟好的工作机会不是哪里都有的。

7、因为个人的爱好或特长得不到发挥而辞职。因为这原因而想要辞职,首先应该明白,在今天的这个社会上许多人的工作都是与个人的爱好与特长无关的,其次你辞职后是不是立刻就有一份可以适合你的爱好,可以发挥你的特长的工作?考虑好之后再去决定是不是要辞职。

8、因为一些小事件让自己不满意而辞职,比如与主管吵架、与同事发生矛盾等。这样的原因是不应该成为辞职的原因的,比如在天涯里一个女孩因为同事占了自己预先选好新办公位而想要辞职,因这样的原因而辞职实在是一种幼稚的行为。

9、企业流露出对你不满意的迹象,希望你主动提出辞职。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人无疑是十分悲惨的,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辞职无疑是一种维护个人尊严的行为,不过要在将自己的下一步安排好之才再考虑辞职,不宜选取匆匆辞职。

10、个人因为在企业犯了错误,觉得无颜面呆下去而辞职。有的人因为犯了错误,想赶紧走人了事,虽然这种办法能暂时摆脱困境,但对自己以后求职会有不好影响,最好的办法就是坚持一段时间,等别人渐渐忘记自己的错误后再辞职。

所以,辞职之前,要认真考虑辞职的后果,比如对于自己的发展是不是有利,自己的经济利益会不会受损,在辞职之前,请先问自己这样几个问题:

1、 辞职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吗?有没有比辞职更好的办法?

2、 辞职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

3、 辞职是不是只是因为受了别人影响?

4、 辞职是不是只是一时心血来潮?

5、 辞职之后你的现状是不是会得到改善?

6、 有没有考虑辞职的成本?

回答完这几个问题,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并权衡利弊后,你仍然做出辞职的决定,那么就要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了。

(二) 熟悉企业关于辞职的条文规定及辞职时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

作出辞职决定后,辞职者需要先了解企业关于辞职的条文规定,再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辞职,这样才可以不会给企业以理由处罚自己从而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辞职前要认真研究企业章程中关于辞职的条款,企业章程中一般都对辞职的手续有相应规定。

和企业已经签有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辞职就实质就是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者要认真研究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以免因为不熟悉相关的规定而受到损失。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并需要企业批准才行,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根据这一条款,许多辞职者往往会面临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况,尤其是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分配工作不久辞职被企业要求赔偿是很常见的。提醒辞职者的是,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留意其中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关于赔偿方面的条款,这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辞职并一定要提前三十天,也可以按照企业规定的提前时间向企业提出辞职,例如有的企业规定提前一周提出辞职,许多企业都规定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

辞职者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辞职之后,企业一般会按照规定进行办理的,结算相应工资,为辞职者转出档案,交接社保等相关事宜。

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办理,辞职者应该在与企业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当然,许多企业并没有关于辞职方面的相应规定,也没有同就职者签定劳动合同,辞职者的档案与人事关系根本不在企业,这样的辞职办理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三) 在合适的时机,以合适的理由,选择合理的辞职方式。

辞职者如果希望自己可以从企业顺利地辞职,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时机,以合适的理由,选择合理的辞职方式,这样自己的辞职才会得到企业的理解,个人的相关权益可以得到最大的保护。

合适的时机就是说辞职的时候,不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也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比如,你是一个项目经理,企业交给你的项目刚刚开始运行,在这个时候辞职显然难度会很大,即使企业无法阻止你辞职,也会在辞职后的赔偿方面让你受到损失。再比如,你是在11月份提出的辞职,你就要丧失年底双薪及个全年的奖金,这方面的事情也要认真权衡。

合适的理由就是让企业比较接受的理由,这样也会减少办理辞职手续时的压力,根据企业人力资源主管们的共识,以下理由是企业愿意接受的:考研、进修、出国接受教育,与家人团聚、照顾家人,身体不适,个人原因,想要面对更大挑战等。一些对企业不利的辞职理由则应该避免,比如不适应企业管理、薪酬太低、人际关系太复杂。

合理的辞职方式就是按照企业规定的辞职方式提出辞职,辞职所采用的方式是企业所接受的,比如写辞职信,e-mail辞职,或者与负责人私交不错,那么只需要口头提出也可。一般情况下,辞职者不宜采用先离开再通知的方式。人在职场也应该养成良好的习惯,尊重给予我们工作机会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在求职时,还是辞职时,也因为你曾经有过的这段工作经历将会记录进你的履历中,而且你永远也不知道何时会需要前任上司的介绍信或帮助。

这里介绍一下辞职信的基本格式与写法。辞职信不要写成长篇大论,只要结构清晰、简明扼要地将所有重要信息描述清楚即可。以下是一些建议:

1、抓住重点。在辞职信的开头要直接表明辞职的意图,说明你辞职的原因。

2、说明个人打算离开的时间。一般提前2-4个周或根据企业规定时间提出辞职。

劳动法辞职信篇(2)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封辞职信的信笺抬头是“河南省实验中学”,应该属于事业单位。如果这名员工属于“占有事业编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适用国务院颁布的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这位员工属于“不占有事业编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专家、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主编周斌解释,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理由,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说明理由的,这是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但劳动者仍然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因为劳动者未履行法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迫使单位紧急从外地调人,或者不得不安排企业员工加班的,新员工到岗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或者其他员工加班费的差额等,就是劳动者违约辞职给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因此,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很重要,对于是否履行了这一程序一定要留有证据,劳动者在递辞职信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明确实提前书面辞职。

辞职要付违约金吗?

周斌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了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约定的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之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提交辞职后能反悔吗?

劳动法辞职信篇(3)

我们与厂方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但我试用期未满就向相关部门辞了职,且已同意我辞职了。但厂方借口我试用期未满,只发我一半工资,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云南 李铭

李铭:您好!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与其他期限的区别主要在于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在用人单位支付与劳动者获得报酬上,所有的期限都是一致的。这也就是说,无论是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满后,无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与否,在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有“试用期未满辞职,只发一半工资”的条款,由于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属于无效条款。

针对该单位的上述问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鲁律师

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采用E-mail的方式可以吗?

我的爱人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公司领导却拒不签字。在网上了解到,辞职信应该提出书面申请,请问,用E-mail是否为合法的辞职信?如果用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吗?如何保留辞职的证据呢?

北京 陈丽

陈丽:您好!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于“书面形式”的理解,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界定,但是就我个人认为,辞职申请的内容应当表现在纸张上,用E-mail的方式不属于“书面形式”。如果用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这是合法有效的。

关于如何保留辞职证据的问题,您可以将原件交给公司,自己留下复印件。在交辞职信的时候,最好要有第三方在场。特别是,为了防止单位否认收到辞职信的问题发生,职工不妨请律师到现场做见证。

鲁律师

如何解除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

我在一家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任人力资源经理,在成立合资公司时,公司接受了工龄超过10年以上的员工30名,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市场的竞争激烈,公司经营严重亏损,公司计划先解除这30名老员工的劳动合同。有10名老员工听到此消息后非常气愤,集体写信抗议。面对这种情况,不知应该如何处理。

上海 王红

王红:您好!

劳动法辞职信篇(4)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感谢公司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特别感谢公司给予我发挥个人优势的平台。在公司工作的半年多里,您们也给了我很多的培育,让我学到了许多,也进步了许多。但因为我个人身体原因,我很遗憾地在这里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我认真回顾了这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在工作中,我一心为推动公司的发展而工作,一直以公司利益为中心,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做人方面都有提高,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栽培。公司目前在领导们的英明决策、正确带领下,已经全面进入正轨,生产和管理都越来越高效,取得了日新月异的进步。公司制度基本完善,领导制定的方针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以后公司也肯定能在调动基层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上作出成效,那我相信,公司不久将能超额实现销售目标,也能形成一个出类拔萃的团队。而我自己,由于身体状况等各方面的压力,使我已无法再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而且,我深刻感觉到自己的能力也有限,没办法达到公司需要的要求,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还不够。所以,我现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望公司能谅解。我希望能于**年**月**日正式离职。

对于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我保证,本人离职后绝不做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也不向外透露任何公司内部的情况。我衷心祝愿公司在今后的发展旅途中步步为赢、蒸蒸日上!祝愿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请公司各领导审查批准!

小资料: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个条件:

第一个问题是,根据本法第三十七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超市员工辞职报告书怎么写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是该部门不承担经济赔偿;

二是,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出解除提前30天,也需要不同意,能迅速离开。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超市员工辞职报告书怎么写,支付每年的经济补偿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给予经济补偿,还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因此,法律上的原因而辞职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任何法律的原因,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当然,假如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仅不能走,你就是走了,还会发现你的单位超市员工辞职报告书怎么写,得到赔偿问题不说,还需要你支付违约金,做对你的离职手续,未来的工作可能有麻烦。

3、离职原因,建议你参考第三十八条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实施本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如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按国家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加班工资,收集存款、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治社会保险等。

4、通知可以这样写:这是某某某某部门,超市员工辞职报告书怎么写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xx年xx年xx月,因为用人单位xx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非法物品是任何一个或两个会做),根据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提出了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请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足额支付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根据本法第五十条清算期间的待遇的招生工作。

劳动法辞职信篇(5)

辞职信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的同意,表明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两条规定,即第24条和第28条。根据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员工的辞职信和用人单位的同意表示可以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则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协商解除情况,即用人单位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关键。而辞职信则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由员工先行提出来的,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许多情势下,即使员工不写辞职信,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不能再维持下去,用人单位也是会找理由辞退员工的,如提出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者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等。无论用人单位以哪种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首先必须提供支持这些理由的证据;其次,还必须向员工支付补偿金。除非员工确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错,用人单位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过错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因此,提醒大家:如果不是你自己真的想辞职,而是与单位有不同意见,或是单位想与你解除合同,你千万不能经率地递交辞职报告。

劳动法辞职信篇(6)

1、 了解辞职权利的性质;

作为一名员工,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行为,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就先要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

员工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其一是与单位协商,这是不需要员工单独拟写辞职信的;其二是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这种辞职的权利是一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现实中还是受到一些限制的,而且有可能会承担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因此,在行使这种权利时,作为员工,应当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时辞职权利,这种辞职权利,员工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但是这种辞职需要法定的理由。

2、 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在想清楚辞职权利的前提下,员工需要确定自己选择哪一种性质的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3、 措词温和,不可激化矛盾;

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不可语气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4、 顺利取得相应的证据;

员工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员工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单位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

劳动法辞职信篇(7)

1、了解辞职权利的性质;

作为一名员工,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行为,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就先要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

员工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其一是与单位协商,这是不需要员工单独拟写辞职信的;其二是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这种辞职的权利是一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现实中还是受到一些限制的,而且有可能会承担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因此,在行使这种权利时,作为员工,应当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时辞职权利,这种辞职权利,员工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但是这种辞职需要法定的理由。

2、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在想清楚辞职权利的前提下,员工需要确定自己选择哪一种性质的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3、措词温和,不可激化矛盾;

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不可语气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4、顺利取得相应的证据;

员工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员工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单位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

劳动法辞职信篇(8)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第二种情况提出,辞职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3、当然如果不急于离开,也可以参照第一种情况辞职,辞职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3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餐饮辞职报告(一)

时间飞逝,转眼间半年过去了。想想过去。往事历历在目。是xx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诚信!是xx让我见识了即人性又合理的管理体制!是xx让我看到了过硬的服务技能!卫生能做到一尘不染,和纪律严明的员工、加上团结一至的精神、再有独一无二的火锅工艺,从而打造出了惠民县独特的“xx品牌”!是的,这就是xx为什么在这六七年里一直常盛不衰的原因。但是随着社会形式的改变,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加上这袭卷全球的“金融风爆”。无疑让这已进入淡季的餐饮业是雪上加霜!

当然,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会让xx再创历史辉煌!因为我们有一批非常有领导能力的干部。

随着夏天的到来,也拉开了火锅淡季的序幕。店里员工的数量自然也不是那么紧张了,想想半年的时间已悄然临近,在这时间即将夸过我们的“半年约定”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事业心太重……也许是想在外边闯一片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吧……?半年合同期已满……本人决定不再续约……不知道领导在XX年5月31号之前能不能批下来?

虽然本人决定离开,但是衷心希望xx能再上一个台阶,超越历史辉煌。更加相信以我们的聪明才智和坚实的历史基础,能打造出一流的xx品牌,成为惠民的龙头企业,提前进入“国际市场”!相信xx品牌能做到百年不倒,xx企业万年不衰!让我们怀着共同的希望一起努力奋斗吧!!!

xxx

XX年x月x日

餐饮辞职报告(二)

尊敬的xx经理: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开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的。自从我进入了餐厅之后,由于你对我的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许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餐厅的工作,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由于我自身工作能力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作了很长时间的思考,我决定递上辞呈。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能力不足的原因影响了餐厅的正常运作,更迫切的原因是我必须在20**年7月后参加计算机等级证的培训,较长时间内都不能上班,所以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在**年8月前辞去而我在餐厅的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中会给你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歉意。

感谢你和餐厅各位同事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餐厅这段经历对我二言异常的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以自己曾经是餐厅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餐厅的工作历程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部分。

祝餐厅领导和个各位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离职给餐厅所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事希望餐厅能够体谅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和批准。

XXX

xx年xx 月xx 日

餐饮辞职报告(三)

尊敬的酒店及部门领导:

首先感谢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的辞职报告。

经过几周的慎重考虑和内心挣扎我决定无奈的上交这封辞职信 ,和能辉一起走过四年的风雨路,这份感情不是用言语可以表达的。再次衷心的感谢各位酒店和部门领导在过去的四年里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以及同事对我的关心与支持,当我初出茅庐就进入这个大家庭,在这个温室中,我茁壮成长,学会了怎么做人做事,当然我也尽力去完成了各项本职和领导安排的工作。

很开心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能辉”我会永远记得,我很抱歉在部门人员紧缺的时候提出离职,诚然,由于个人原因不得不申请离职,盼原谅。请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安排好合适人员来接手我的工作。

劳动法辞职信篇(9)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第二种情况提出,辞职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3、当然如果不急于离开,也可以参照第一种情况辞职,辞职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3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餐饮辞职报告(一)

时间飞逝,转眼间半年过去了。想想过去。往事历历在目。是xx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诚信!是xx让我见识了即人性又合理的管理体制!是xx让我看到了过硬的服务技能!卫生能做到一尘不染,和纪律严明的员工、加上团结一至的精神、再有独一无二的火锅工艺,从而打造出了惠民县独特的“xx品牌”!是的,这就是xx为什么在这六七年里一直常盛不衰的原因。但是随着社会形式的改变,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加上这袭卷全球的“金融风爆”。无疑让这已进入淡季的餐饮业是雪上加霜!

当然,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会让xx再创历史辉煌!因为我们有一批非常有领导能力的干部。

随着夏天的到来,也拉开了火锅淡季的序幕。店里员工的数量自然也不是那么紧张了,想想半年的时间已悄然临近,在这时间即将夸过我们的“半年约定”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事业心太重……也许是想在外边闯一片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吧……?半年合同期已满……本人决定不再续约……不知道领导在XX年5月31号之前能不能批下来?

虽然本人决定离开,但是衷心希望xx能再上一个台阶,超越历史辉煌。更加相信以我们的聪明才智和坚实的历史基础,能打造出一流的xx品牌,成为惠民的龙头企业,提前进入“国际市场”!相信xx品牌能做到百年不倒,xx企业万年不衰!让我们怀着共同的希望一起努力奋斗吧!!!

xxx

XX年x月x日

餐饮辞职报告(二)

尊敬的xx经理: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开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的。自从我进入了餐厅之后,由于你对我的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许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餐厅的工作,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由于我自身工作能力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作了很长时间的思考,我决定递上辞呈。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能力不足的原因影响了餐厅的正常运作,更迫切的原因是我必须在20**年7月后参加计算机等级证的培训,较长时间内都不能上班,所以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在**年8月前辞去而我在餐厅的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中会给你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歉意。

感谢你和餐厅各位同事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餐厅这段经历对我二言异常的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以自己曾经是餐厅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餐厅的工作历程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部分。

祝餐厅领导和个各位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离职给餐厅所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事希望餐厅能够体谅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和批准。

XXX

xx年xx 月xx 日

餐饮辞职报告(三)

尊敬的酒店及部门领导:

首先感谢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的辞职报告。

经过几周的慎重考虑和内心挣扎我决定无奈的上交这封辞职信 ,和能辉一起走过四年的风雨路,这份感情不是用言语可以表达的。再次衷心的感谢各位酒店和部门领导在过去的四年里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以及同事对我的关心与支持,当我初出茅庐就进入这个大家庭,在这个温室中,我茁壮成长,学会了怎么做人做事,当然我也尽力去完成了各项本职和领导安排的工作。

很开心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能辉”我会永远记得,我很抱歉在部门人员紧缺的时候提出离职,诚然,由于个人原因不得不申请离职,盼原谅。请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安排好合适人员来接手我的工作。

劳动法辞职信篇(10)

劳动法专家陈敕赫回复(以下简称“专家回复”):

通过信中表述可以判断,该员工的“辞职报告”已经生效,且该员工不受医疗期的解除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非试用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在法律上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只要劳动者做出辞职的意思表示并通过某种载体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生效。依照贵公司描述,该员工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其离职三十日后(即11月30日),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宣告解除,而且该员工不能反悔。

同时,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本身也并不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医疗期限制解除的规定和第四十五条法定顺延的规定,因为员工辞职并不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就不适用于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中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情形。

因此,该员工的辞职已经生效,且不受“医疗期”的影响,至于员工尚未办理的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也并不影响辞职行为的有效性,工作交接只是由于离职所产生的一个法律义务,用人单位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离职员工进行必要的交接即可,甚至可以追究因其不交接所产生的损失。

离职后写明“再无纠纷”,是否有效

HR来信:

我公司曾与外商签署品牌合同,合同期满后,外商提出希望将我公司部分员工转至旗下,经协商,部分员工同意向我公司提出辞职,并与外商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个别不愿意辞职的,我公司也安排至其他品牌门店。

为避免法律风险,离职时公司与相应员工签署了一份《离职情况说明》,对离职后的工资计算、假期、加班费等都进行了确认,员工也签字确认与我公司不再存在劳动争议。没想到去年年底,陆续有十几名员工要求我公司支付加班费、补偿金、未休年假补偿等,现我公司已经收到仲裁通知,请问我公司与离职员工签署的这些约定有效吗?

专家回复:

这些《离职情况说明》原则上是有效的,但若其中某些劳动者权利遭严重侵犯,由仲裁或法院裁决,还可能会被重新定性、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就现有的证据来看,贵公司并未强迫员工辞职,而是采用员工自愿的方式决定去留,另外贵公司也已经在离职时特别提示和告知员工是否还有疑问,员工也确认了放弃权利,这在法律上并不违法,所以这样的约定原则上是有效的。

不过在具体实践中,并非只要企业签署类似“免责声明”就能避免所有法律风险,如果仲裁、法院发现协议的部分内容、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严重损害员工权益,则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自由裁量,这在

司法实务的部分判例中也时有发生。

因此,签署此类协议的要点还在于公平合理地协商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处理的过程等都要有详细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建议用人单位在签署类似声明时,尽量将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相关利益列明提示或主动结算到位,不要采用利益交换或者是施加压力的方式。

“双倍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HR来信: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于2012年5月4日入职,2013年8月26日辞职,因我公司未及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该员工于2013年9月17日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该员工在职期间约定月工资为2000元,实得工资(含加班费)在3000元左右。请问该员工提请的“双倍工资”包括已经支付的加班费吗?

专家回复:

首先,根据司法实务,“双倍工资”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一般时效的规定,所以仲裁支持的时间期间为一年,即2012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17日;其次,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为入职满一个月后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所以结合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为2012年6月4日至2013年5月3日,最后,取两段时间的公共交叉部分,因此应为2012年9月18日至2013年5月3日。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计算双倍工资的时间段,但并未就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进行明确表述,也就造成了各界对此的不同理解。有人认为,双倍工资基数应当按照这段支付期间应发的所有劳动报酬确定;也有人认为,双倍工资的基数,应以劳动者正常出勤下的工资为准;还有人认为,按照实际到手的收入为准。

《劳动合同法》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罚则,目的在于规范劳资双方书面化的规范劳动用工,并不是提倡劳动者无限额、无条件地获得与劳动本身无关的这种收入和赔偿。因此,一般情形下会将一些风险性的、非常规性的、福利性的收入项目均予以剔除,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能够获得的收入为依据进行裁判,故而根据通常的情况来看,一般会以2000元为标准进行裁决。

年终奖要按比例发放吗

HR来信:

我公司(上海)有一名员工于2005年6月3日入职,2012年10月31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也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不久前,该员工向公司提出索要年终奖12000元,但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年终奖的发放对象是年底前仍在册的员工,另外也没有明确年终奖的具体数额,而是需要董事会根据当年经营情况来决定。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按照员工在职时间比例来折算发放年终奖?

专家回复:

劳动法辞职信篇(11)

1、 了解辞职权利的性质;

作为一名员工,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行为,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就先要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

员工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其一是与单位协商,这是不需要员工单独拟写辞职信的;其二是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这种辞职的权利是一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现实中还是受到一些限制的,而且有可能会承担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因此,在行使这种权利时,作为员工,应当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时辞职权利,这种辞职权利,员工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但是这种辞职需要法定的理由。

2、 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在想清楚辞职权利的前提下,员工需要确定自己选择哪一种性质的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中国报告网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3、 措词温和,不可激化矛盾;

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不可语气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4、 顺利取得相应的证据;

员工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员工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单位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

5、 作好仲裁或者诉讼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