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政治诚信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9 13:21:00

政治诚信论文

政治诚信论文篇(1)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8-0176-01

一、大学生诚信问题的提出

国内对大学生诚信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问题的研究:一是对大学生诚信现状的考察;二是对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考察;三是大将学生诚信缺失作为道德考察、道德建设的研究。纵观国内对大学生诚信问题的历史考察,不排除这样几个内容的诚信研究:一是政治诚信,二是经济诚信,三是文化诚信。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德育教育的薄弱是大学生诚信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事实上从大学生诚信内容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是多方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大学生诚信的学校教育不应仅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德育教育入手,更应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综合作用,使学生树立诚信自律意识。

国外对大学生诚信问题研究较早,许多国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例如,拟定诚信行为内涵,构筑诚信行为基石,倡导学术诚信;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规范惩戒失信的程序,确保制度合法性;注重制度公正性,建立惩诫机制,严惩失信行为。同时建立多角度诚信监督体系,完善诚信行为管理制度。

二、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大学生诚信问题的表现及原因

当前大学生诚信问题不是一个单一的表现,与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关,若看其表现及原因,集中反映以下内容:

首先,对事物发展的规律不能充分认识,盲目估计学习生活中事物的发展趋势,解决问题时常常表现主客观不一致。例如,在学风方面存在功利主义思想,出现抄袭作业,考试舞弊等不诚信行为。这一倾向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角度分析,一是违背唯物辩证法。主体不能依据事物发展的过程,对事物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违背事物发展规律。二是违背了认识论。诚信要求坚持真理,知行统一。三是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观点。“诚信”强调了人的社会属性和人的社会制约性,大学生中制造虚假履历的不“诚信”行为违背人的社会属性和人的社会制约性,造成社会关系中的不公正现象。

其次,对诚信在自我发展中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在校大学生诚信问题的存在,小到抄袭作业和试卷,大到制造假文凭。如果从高校思想政治课的角度分析,一是忽视了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也是个人成才的基础。二是大学生失信行为的发生是法制观念淡薄的重要反映。

再次,对诚信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意义缺乏充分认识。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中从不缺少诚信的内容,如《大学》中认为,治国应以“修身”为本,而“修身”又以“诚意”为本。孔子也曾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思想。荀子则进一步将“信”推行于选贤治国。今天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有“诚信友爱”的表述。现实生活中,大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践踏。

三、面对大学生诚信问题,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对策建议

当前面对大学生诚信问题,归纳起来可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诚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建设:

首先,在经济诚信方面。教师讲授《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时,介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时,有针对性地介绍诚信对于市场体系建设,各类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性,突出诚信缺失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从微观到宏观,从企业到国家乃至到世界,了解诚信缺失对社会经济体系的破坏,使学生从当今国内、国外发生的事件(例如全球金融危机),亲身感受失信的危害。

其次,在文化诚信方面。教师在《近代史纲要》中,从历史的角度介绍我国诚信的发展历程,使学生了解诚信在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从德育的角度,讲授诚信的重要性,强调诚信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介绍,让学生了解什么是“诚”,什么是“信”。“诚”是指一种真实无妄、表里如一、诚实做人做事的品质,也是道德的根本,故“养心莫善于诚”。“信”是指一种诚实不欺、遵守诺言的品格。

政治诚信论文篇(2)

作者简介:李海涛(1981-),男,湖南衡南人,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政工师;汤晓兰(1980-),女,湖南南县人,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助理研究员。(湖南 衡阳 421001)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公民价值观现状调查及发展趋势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10XSJ39)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5-0094-02

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人才的摇篮,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做好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诚信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高等教育的历史使命。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与特点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育人之本,在培养大学生知、情、信、义、行方面,能有效地解决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问题。

1.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意识形态性和政治性的特征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定阶级或政治集团,以实现其政治目标和任务为主,强调个体的社会属性,注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教育,是一个连续完整的不断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社会系统工程。高校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是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针对大学生思想变化特点和发展规律,侧重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身的发展关系,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原则性问题上必须充分反映国家的意志,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如偏离这一点,就偏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性质,也不符合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性和政治性的目标和要求。

2.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科学性和学术性的特点

当代大学生是一个正在成长、不断发展、思维活跃的青年群体,不但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具有视野宽广、思想开放等特点,同时也呈现出“五强五弱及五个不协调”的现象。即时代感强、责任意识弱,理想与现实不协调;认同感强、践行能力弱,道德认知与行为方式不协调;参与意识强、辨别能力弱,心理发展与思维敏捷不协调;主体意识强、集体观念弱,自我意识与集体意识不协调;个性特征强、陈述能力弱,生理与诚信成熟不协调。在现实生活中,思想问题与心理问题经常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许多思想问题背后有复杂的心理因素,同样,心理问题也经常会引起思想、行为问题的变化。如何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把意识形态性、政治性、科学性、学术性融为一体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目标层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必要条件,更是中国国情的根本性原则。

3.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特点

学生政治方向、价值观念、指导思想的形成及确立,不仅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不是纯学术的演绎,也不是抽象的理论推理,而与社会实践相关联,是对社会实践的反映和理论概括,只有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的实际,才能培养学生的崇高理想、坚定的信念、优秀的品德、坚强的意志。

二、诚信教育的性质、特点及意义

诚信教育属于认识的理性阶段,侧重于人的潜意识结构,是人在思、言、行、待人接物等方面终身恪守的准则和规范。“诚信”理论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与民族的自强、社会的进步和自我的发展息息相关。

1.诚信教育是一项重要的道德规范教育

强调个体的自然属性,是一个兼有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等性质范畴教育,本体论的“诚”指事物真和实的状态;认识论的“诚”指认识和把握方法、态度;价值论的“诚”是判断人道德修养有无高低的标准;“信”是说话做事要采取“守”和“用”的态度,把“说”与“做”(“用”)统一起来,即“言行一致,言必行,行必果”,“诚”是基础,而“信”为诚的典范,“诚信”是做人立身之本、处世之道,立事之根,具有不可抗拒的人格魅力和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可以凝聚人心、团结力量、发展事业,具有法律所不能替代的独特作用。诚信既是时代的要求、师生的愿景,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更是为国家输送合格人才的需要,世上如果没有诚信二字,一切社会活动都将处于无序状态。可见,大学生应把道德诚信融入自己的日常行为之中,这是一个人做学问、成才干、谋事业的根本,也是成功走向社会的必备品质和“通行证”。

2.诚信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完全一致

大学生诚信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统一体的不同方面,虽有共同的目的,但具体任务不同。思想政治教育主要解决政治观念、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规范及法律意识等问题;诚信教育则强调个性和谐,摆脱消极情绪,确认内在价值,了解自身内在需求和本能的发展,提高自我适应能力,本质要求是完善人格、发展人格,激发生命的创造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师生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做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这显然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完全一致。

3.诚信教育是大学生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工作的最基本条件

近年来,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大学生在诚信方面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为了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也就不自觉地夸大简历、伪造获奖情况;虽然学生在考前签过“不作弊”的承诺书,但一旦到考试时还会有人选择铤而走险,抄别人的作业;而论文剽窃、助学贷款赖账、拖欠学费,未婚同居问题层出不穷等,还有一些学生用大量的时间玩游戏或上网,使学校的不稳定因素加大。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诚信教育,形成强大的“诚信光荣可敬,弄虚作假可耻”的评价风气,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忽视诚信教育的状况,让学生始终保持健康的诚信状态,构建良好的诚信素质,积极参与到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去。

4.诚信教育是校园文明的重要表现和迫切需要

大学生是学校教学、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主要参与者,校园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诚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补充和完善,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手段,可以催人奋进,激发学生的工作热情和学习热情。学校应大力宣传诚信教育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把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切入点,作为素质教育的必备条件,并积极创建和谐、健康、高雅、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格局来弥补专业教育的单调和不足,促进学生求知欲望学风的形成。教师应认真履行“三育人”的职责,做到树师表形象,展道德风采,诚信执教、文明育人,努力成为学生诚实守信的表率。广大学生要以积极的心态应对一切,回避压力不如正视压力,怨天尤人不如调整认知,抱怨环境不如改变心境,默默忍受不如寻求支持,消极等待不如改变自我,自觉摒弃一切丑恶言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遵纪守法、富于创造的爱国热情,只有这样才是落实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表现及迫切需要。

三、思想政治教育与诚信教育紧密联系、相互促进

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的建设者和主力军,必须以多种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指导,并融入到学习生活的全过程,这既是推进大学生自身和谐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

1.教育内容和目标上的有机结合,是形成思想政治教育良好的稳定器

思想政治教育与诚信教育都以理想、信念、品德和意志等为重要内容,教育的目的在于塑造和提高人的思想素质、崇高理想、坚定信念、优秀品德、坚强意志等方面,具有相互交叉、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重要作用。反之,诚信教育在增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同时,以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为前提,起到了巩固、促进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的作用。过去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滞后、形式不科学、单一,不能充分调动大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内容、形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对教育目标和内容进行层次化、具体化的设定,使之符合素质教育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具体地说,一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这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灵魂和基础,是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决定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和性质;二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这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激发道德认知,内化道德信念和意志,促发道德品质和行为;四是把诚信案例教学引入课堂,让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思考问题。[4]为此,思想政治教育要担负起培养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责任,发挥塑造大学生高尚思想素质的作用。

2.教育方法与手段的有机结合,是促进诚信教育的导航器

高校学生诚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结合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必须要以诚信教育为基础,要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相结合,要与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与其他课程教学相结合,外在教育引导与大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要通过正确的教育导向、舆论导向、制度导向、利益导向的推动,采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让更多学生参与诚信教育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使其自觉摒弃、清除思想意识中的负面因素,从而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有助于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使思想政治教育能真正成为诚信教育的导航器。

3.教育科学性与社会实践性的有机结合,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感染力的有效保证

思想政治教育是诚信教育的前提,大学生从小就受到思想政治教育。良好的道德品质不仅是社会对个人的期望和要求,也是个体自身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诚信教育并非可有可无,理应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渠道和特有途径,它将对每个人终身的学习、生活、工作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要有科学理论来支撑观念,认识到诚信教育的有效性。特别是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对特定的人群,进行自我认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调适能力、心理保健能力等防御体系的教育,往往采用诚信教育能达到更佳的效果,能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可见,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互为条件和前提,如果把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团体和大众传媒等形成教育长效机制,思想政治教育就会更有价值和意义,增强其感染力。

4.教育与网络媒体技术的有机结合,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渗透性的有力措施

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突出校园文化的主旋律,构建积极向上、高雅健康的校园文化体系,能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及思想观念、政治信仰、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等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探索大学生网民诚信和思想状况,分析其思想根源,采取网上诚信咨询、思想政治工作交谈等,应能形成各具高校特色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扩大了诚信教育的覆盖面,让诚信真正深入人心,不留思想政治教育的空白区。

四、结束语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既是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保证。诚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而诚信品质的养成是形成正确人生观的基础,应伴随学生学校生涯的整个过程,如果每个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都能把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立身处世的必备操守,作为个人品德建设的重点,从我做起,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自觉遵循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基本要求,就能建设起诚信家庭、诚信职业、诚信中国,成为高水平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人才、科技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李华荣.论研究生德育与本科生德育的衔接[J].怀化学院学报,2006,(11):17-19.

政治诚信论文篇(3)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诚信教育的作用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1、诚信诚信就是人们常说诚实和守信。虽然从字面上来看,诚实和守信是两种个人品质,但在现实中,一个人只有诚实才能守信,借助一个人是否守信才能评判一个人是否诚实。可以说,诚实和守信是一对连体兄弟。一般来说,人们评判一个人的诚信通常通过以下的品质决定,诸如真诚、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重承诺、讲信誉等。2、大学生诚信教育诚信教育即围绕诚实守信核心内容展开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学生诚信教育就是通过高校这个载体,对大学生进行的有计划、有目的地教育实践活动。从实际来看,大学生诚信教育属于道德教育的范畴,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部分。与大学生文化教育不同,诚信教育更注重的是大学生行为教育。也就是说,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核心是通过教育使学生达到言出必行、言行一致的效果。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诚信教育的作用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对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对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诚信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来说,大学生坚守诚信道德不仅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而且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从现实生活来看,由于各个领域诚信缺失的现象非常严重,在拆迁政策下的“强拆”政治欺诈,各种高科技手段掩盖下的“毒物(如瘦肉精、添加剂等)”,充斥高校的学术造假等种种不诚信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亟待建立一个良好的诚信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就不仅仅需要一批高素质的人才,更需要具有诚信道德的高素质人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它不仅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诚信意识,识别社会中的种种不诚信行为,自觉抵制这些不诚信行为,在提高大学生诚信素质的同时,推动整个社会诚信道德的发展,为我国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诚信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之一,不仅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还有助于建立高效、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为我国培养四有新人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当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

从当前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来看,虽然我国高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比较重视,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大学生中仍然存在着部分不诚信现象。诸如考试作弊、代人替考、毕业论文抄袭、就业悔约、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等,以上行为轻则影响学生个人,重则导致高校的声誉受损,影响整个社会风气,对大学生、高校和社会来说,都是极其不利的。

(一)当前大学生诚信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学生诚信道德的缺失,究其原因不外乎有社会、家庭和高校三方面的因素。但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中,不难看出,当前大学生诚信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诚信教育缺乏严格的规划诚信教育应该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但从实际来看,高校诚信教育只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仅仅是被高校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分支内容。高校在安排诚信教育相关内容教学时,并没有进行严格的规划,没有明确诚信教育的目标,没有明显界定相关的教学内容,没有制定诚信教育的相关结果评价。诚信教育的重要性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并没有凸显出来,诚信教育也很难发挥相应的实效。2、诚信教育的教育方式不当诚信教育是道德教育范畴,相关的诚信道德规范的实践性较强。但高校的诚信教育还停留在传统的说教上,缺乏借助有效的实践加以论证。一般来说,高校在进行诚信教育时,通常只是告诉大学生哪些行为是不诚信的,不可取的。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高校在诚信教学课堂上所罗列的行为在社会上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或者相关不诚信行为长期以来给大学生的示范是被姑息乃至不被发现,仅凭理论上的讲述很难使大学生认识到不诚信带来的严重危害,造成高校诚信教育缺乏足够的说服力。3、教育者的诚信素质缺失高校教师也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普通群体,饱受着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诱惑,部分高校教师在利益面前失去抵抗力,丧失道德底线,在学生面前失去了教师应有的威信。有的高校教师私下接受学生的礼物将考试试题泄漏给学生,或者在评优评先中暗箱操作,剽窃别人的学术成果等。高校教师的不诚信行为不仅损坏了教师在大学生面前的形象,也使大学生对师道尊严和诚信教育产生怀疑。高校的诚信教育难以收到预期的成效。

(二)高校诚信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对诚信教育不够重视高校之所以对诚信教育缺乏规划,一方面,高校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诚信教育对大学生的重要性,思想政治教育教材中涉及的诚信教育内容并不多,诚信教育的随意性较强,也就没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更不用说形成诚信教育的完整体系。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的诚信道德严重缺失,使得高校对诚信教育产生消极态度,认为依靠教育并不能改变社会的不诚信行为,产生不愿意重视诚信教育的不作为。2、教育的功利性由于教育的功利性,使得高校更重视大学生专业知识,将较多的功夫用在了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上。片面认为学生考到好成绩、找到好工作才能体现学校的教学水平。由于诚信教育的结果很难在短期出成效,且不容易借助量化的指标进行考查,导致学校疏于对诚信教育进行教学方式改革,大学生只能接受几乎与小学等同的教育方式,教育的成效也就可想而知。3、利益机制的驱使实际上,高校教师的示范行为并不一定就能完全影响学生。由于大学生本身也受一定利益机制的驱使,使大学生面临两难选择。以大学生毕业论文中数据编造的问题为例。一个体育系的毕业生为了证明其某种特训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在进行实验教学的过程中,可能由于时间限制,难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使学生的成绩因此而有明显的差异。而一旦根据其采集的数据进行检验的话,他得出的结果对论文写作是极为不利的,如实填写实验数据,学生就可能面临着不能毕业。为了证明自身结果的正确性,大学生就会在利益驱使下,选择不诚信行为。

三、解决高校诚信教育问题的途径

政治诚信论文篇(4)

诚实守信是道德的基础,“诚”就是诚实、真诚、不欺人、不掩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信”就是守信,不论是对他人还是自己,一言一行都要遵守自己的诺言,诚信的品德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把“明礼诚信”纳入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也把“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作为一项基本要求。面对来自社会环境、大学生自身素质、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影响,当代大学生诚实守信的现状不容忽视。高校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实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际,以理想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如何提高诚实守信教育的有效性,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探究大学生诚实守信的问题也成为高校思政工作者的重要责任。结合高校实际,加强对学生诚信教育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努力提高思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为人师表的作用。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不仅是诚信行为的践行者,更是当代大学生诚信精神的倡导者。因此,在高校一是应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按照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诚实守信的模范,在教育教学中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丰富的学识和人格魅力影响和教育学生。二是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和相对稳定的具有高尚品质、关爱学生、专业理论水平和责任心强的辅导员、班主任专业队伍,才能胜任日益发展和不断变化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二、营造诚实守信的教育环境。树立环境育人的理念。

大学生诚信教育离不开高校教育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育人环境,是高校思政工作的组成部分。在思政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功能,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通过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为学生诚信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通过引领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二是通过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各种演讲、辩论、征文、讲座、主题班会、讨论、文艺等活动,努力营造师生人人讲诚信的教育氛围,有计划、有组织的引导学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学生在活动中关注诚信,明白诚信,坚守诚信;三是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如宣传橱窗、校报、广播、校园网络等)大力宣扬诚信教育,特别是应加强网络诚信教育阵地的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当代大学生运用网络的能力迅速提高,网络已成为学生关注社会、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发表观点的重要媒体,因此,占领网络诚信教育的阵地,通过网络渠道对诚信教育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端正用网动机,文明使用互联网,在高校思政教育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主渠道作用。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面对社会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思想品德的关注日益提高,这就要求高校思政课要不断创新,提高思政课的有效性。一是教学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价值鉴别和选择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消极错误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将政治与现实、言论与行为统一起来:二是教学中将诚信文化的积淀与伦理学、职业道德、专业发展、综合素质、法律意识等传统与现实的理念有机结合起来,对学生诚信教育进行内涵和外延的拓展,引导学生用先进的道德审视社会,审视自己:三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诚信问题,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思想政治课的有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树立学生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

四、加强社会实践,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提升诚信度。

身体力行是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手段。在诚信教育中要将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地结合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组织中要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指导、有总结评价,使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全面了解国情,了解社会经济的发展,更进一步地认识到诚信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在社会实践中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和对社会经济发展中诚实守信案例的分析、讨论、评价,使学生明白现代社会对新时代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从而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诚实做人。

五、充分利用党团组织的先进性、凝聚力、号召力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中国共产党人在入党的时候都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这既是一份政治誓言,一份忠实承诺,一份责任担当,也是作为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必须时刻牢记和遵守。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直至率领中华民族取得今天伟大成就的历史表明:取信于民,对人民诚实守信是中国共产党赢得民心,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今天新时代的大学生担负着承前启后,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扬光大的重任,因此在高校应大力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把诚信教育融入到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通过党课、团课和精心设计、组织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党团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道德培养得到升华,通过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模范带头作用感召学生,不断壮大学生党员队伍,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提供大量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

政治诚信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G7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136-02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也是当代高职生做人、做事、学习、交往的根本原则,是每一个高职生都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但是近几年来高职生诚信道德的滑坡令人担忧,出现了很多诚信缺失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许多的负面影响,加强高职生的诚信教育已经刻不容缓。

一、高职生诚信缺失现象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一)高职生诚信缺失现象的表现

1.从学习方面来看。高职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能真正的依照诚信这个基本准则去对待学习,如上课迟到早退,抄袭作业,剽窃论文,考试时候面对学院的处罚规定作弊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并且作弊手段也在与时俱进,时有创新,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令监考教师哭笑不得。

2.从就业、择业方面看。高职生在就业、择业时,为了能有更好的选择,会不惜弄虚作假。如,篡改求职材料中的成绩单,虚构在校的学生干部、获奖情况、参加的社团等等。下面列出的一些现象时有发生,如一招聘单位在某学校招聘,回去一分析,200多份里面就出现了十几个学生会主席,几十个班长,其他班干部就更不用说了。在签订了就业合同之后,部分高职生不能够做到诚信,经常出现毁约、违约现象。

3.从社会交往方面来看。一些高职生在与同学、朋友的交往中会出现如借钱不还的现象,甚至部分高职生申请了助学贷款,在毕业几年后仍然不予还款,带来很不好的社会影响,还有部分高职生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撒谎时脸不红心不跳,习以为常,自以为高明。

(二)高职生诚信缺失现象的原因

1.社会环境。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由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等副作用使部分高职生难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判断是非的能力产生了偏差,在做人做事时丢掉了本应有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基本准则,尤其社会上也存在着一些不诚信的风气,如官员的腐败现象、社会的不正之风、市场中的假冒伪劣、欺诈坑骗、体育比赛中的“黑哨”等等,也给高职生带来了精神污染。

2.学校环境。学校教育对一个人的精神境界的影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影响高职生生长、学习的过程中的很多事情。如学校乱收费、在升学时托关系、走后门等现象比比皆是,影响十分恶劣;一些教师学术腐败、误人子弟,课堂上应付了事,课下办班收补习费;在学校里有关系的学生备受关注,没关系的学生备受冷落。这些现象,都给高职生传递了一些不诚信的信息,对高职生的思想产生不良的影响。

3.虚拟网络环境。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交往媒体,和高职生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而网络的虚拟性又给高职生开辟了一块可以“不诚信”的土壤,高职生可以在这里使用非实名账户,并可以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可以恶搞。从某种程度上讲,网络的出现也是助长高职生失信行为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高职生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

加强高职生诚信道德教育,提升高职生的诚信素质,这需要从教育、社会管理、法制等多个方面共同去努力。在这里笔者仅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这个角度去分析加强高职生诚信教育效果,提高高职生诚信意识的有效途径。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担负着高职生诚信教育的重大责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否取得实效,关系着高职生诚信教育能否落到实处,但事实上,教学效果一直以来不甚理想。

课堂教学是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职生的主要桥梁,课堂教学效果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素质、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内容和教学手段的选择以及和高职生的及时沟通、心理辅导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素质修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是高职生心目中的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做好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榜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就要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学识水平和理论素质,要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素养,摆正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做到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做真学问、为诚实人,知荣知辱,不要理论一套实际一套,更不要学生前面一套学生后面一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通过自身素质的提升用自然散发出的正气和人格魅力促进和引导高职生对的诚信的再认识。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选择

1.教学内容的选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教学内容尤其是案例的合理选取。不仅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包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授,更要注重案例的选择。“诚信”的话题自古已有,可谓数不胜数,高职生从小到大,多少老师讲过,听得早已麻木没有感觉了,要注重发掘发生在高职生身边的,能听到、看到、感受到的案例,这样才会更有说服力和可信度。例如,从2002年开始央视就举办了《感动中国》栏目,每年会评选出10位感动中国的人物,他们的事迹感动之余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思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该随时从教学案例库中选取和添加诚信人物的案例,以保持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和信任度。

此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案例的处理方面还有一点极需要注意,通常说讲解案例,实际上很多教师只是做到了“讲”,并没有做到真正的“解”,也就是分析。要知道分析才是讲解案例最重要的部分,如果只是讲案例,那也许故事听完就完了,许多高职生并不能自觉地去思索,只有教师引导高职生把案例背后的深层次的东西―诚信的本质,意义等挖掘出来,让高职生有所思、有所感、有所悟、有所知,才能真正引导高职生对诚信的正确理解和思考。

2.教学手段的选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尝试新的教学方式,远离单一、静止的教学模式。当前的高职生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较多,原有的单一静止的教学手段已经满足不了高职生日益增长的求知需求,必须尝试用新的教学手段。(1)多媒体教学手段的选择。多媒体教学手段信息量大,图片、视频的大量使用可以使教学内容更直观,让高职生印象更深刻,感触更深,影响高职生“三观”的树立和是非观、道德意识的养成。(2)探讨式教学手段的选择。在针对“诚信“问题的时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尽量多的给予高职生自己思考的空间,让高职生通过观察、思考来参与到讨论中去,最后得出结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给予点评。这样高职生对诚信的认识既有自己的思考,又有同学的想法,同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给予最后的正确的引导,对高职生诚信意识的养成有很大的作用。

(三)加强对高职生的课后心理辅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让负面因素影响高职生的诚信观的养成

当今社会,社会现象纷繁复杂,给高职生带来一些困惑和迷茫。共性问题课堂上可以解决,但个别问题就有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课后下功夫,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该在课余时间通过多种交流方式(如QQ,电子邮箱,电话,博客)随时随地了解高职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为他们解迷释惑。

总之,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职学生的诚信教育中担当着不可忽视的角色,必须通过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素质、调整课堂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和注重课后心理辅导等各种有效的手段力争把高职生诚信教育落到实处,帮助高职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诚信道德素质,使高职生能够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做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参考文献:

1.王婕.关于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再思考[J].研究与探讨,2011(9)

2.林燕波,刘永旭.高职院校加强学生就业诚信教育的路径探析[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1(2)

政治诚信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1101(2016)06003405

Abstract:It is necessary to explore the nature of education of postgraduate students on integrity in conducting researches. This paper aims to find out whether education of postgraduate students on integrity in conducting researches falls into the category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r the education on scientific professional ethics. Using the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by comparing education of postgraduate students on integrity in conducting researches and the 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d the education on scientific professional ethics, the paper reaches the conclusion that education of postgraduate students on integrity in conducting researches belongs to the education on scientific professional ethics.

Key words:education of postgraduate students on integrity in conducting researche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e education on scientific professional ethics

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受到重视。治理科研不端行为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对科研者进行科研诚信教育。研究生是未来的科研者。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可以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因此,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已经比较普遍地在研究生中间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我国有部分高校也已经对研究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但总的说来,研究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在我国开展得还不够普遍,成效也不够显著。究其原因,从认识根源来看,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还没有真正弄清楚。

一、问题提出:为什么要探讨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

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简单地讲就是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属性。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属性是什么?为什么要探讨这个问题?首先,根据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我们知道,理论指导实践,只有深刻地认识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我们才能有效地开展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实践。一项教育实践的根本性质决定着该项教育实践的目的和手段以及运行机制等,属于教育实践中最深层次的必然性。离开了对这种必然性的认识,我们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根本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效。所以,为了有效地开展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实践,我们首先要认识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这是从理论上得到的一个合理的推论。

当然,探讨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根本性质的必要性还在于解决这个问题有比较急迫的现实需求。在我国,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进行不同定位在实践中会直接产生很不相同的效果。比如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如果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则它须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特别是201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由于这三个文件规定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数量和课程学时都非常有限,因此实践中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要采取课程教育的形式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此外,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属于意识形态教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有很强的对立性,因此如果我们把科研诚信教育定位于思想政治教育,人们受意识形态的影响,会不自觉地把我们的科研诚信教育和西方的科研诚信教育对立起来,从而直接影响我们借鉴西方科研诚信教育的经验。另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如果把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定位于职业道德教育,那它在实践中产生的效果就会和前一种观点产生的效果很不不同。首先,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因此就不需要严格执行前述三个文件的规定,高校要开设相关的课程也因此相对自由一些。此外,由于职业道德教育的意识形态色彩淡了许多,人们在借鉴西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经验的时候拒斥的心理就会小些,迈出的步子因此就会更大些。由此可见,不仅理论上有要求,实践也迫切地需要我们去弄清研究生科研诚信教信教育的根本性质。

二、观点分歧:关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性质的两种常见观点

关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有两种常见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另一种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提出这两种观点都比较自然。因为直观地来看,科研诚信的核心是诚信,而诚信乃是一种道德品质。作为一种道德品质,诚信也因此属于人的思想范围。所以把科研诚信教育归为思想政治教育至少从表面看来是有道理的。至于把科研诚信当作一种职业道德,进而提出科研诚信教育乃是一种职业道德教育,这当然也是一种合理的逻辑。所以对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人们提出上述两种观点这都不足为奇。

在学术界,持有上述两种观点的学者也确实都存在。比如有的学者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道德素质是其思想政治素质的关键内容之一,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影响着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而影响一个人的综合素质;”[1]也有的学者提出“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主要应根据研究生实际存在的道德素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道德)教育。”[2]这类观点显然是把科研诚信或者说科研道德教育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当然,也有的学者认为“研究生阶段的素质教育不应局限于单纯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把科研道德素质教育、诚信教育作为重要的德育教育内容,贯彻到研究生教育的各个环节中,切实强化科研道德意识、诚信意识;”[3]还有学者认为我国高校中“有些学校根本没有开展学术道德教育,也没有建立学术道德相关的行为规范,或是虽有这些规范但并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或威慑作用。”[4]可见,这类观点则明确地或暗含地把科研诚信教育看作是不同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职业道德教育。

当然,关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除了上述两种常见观点之外,其它观点也并不缺乏。只是别的这些观点都很容易反驳,并不值得后面我们进行深入地分析。比如有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和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乃是一回事。这种观点完全站不住脚。因为前面我们指出过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和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在实践中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如果两者是一回事,又怎么能产生完全不同的后果呢?还有的观点把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混同起来,这就更不值一驳了。排除了其它观点,所以我们认为关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性质的正确观点就存在于上述两种常见观点之中,因此后面我们也主要针对这两种观点进行批判分析。

三、批判分析:到底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

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到底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采用概念分析法。如果科研诚信教育概念的内涵和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符合,那它就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如果科研诚信教育概念的内涵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符合,那它就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因此,这部分我们主要采用概念分析法来批判地分析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问题。

首先要分析的是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概念。根据权威的定义,“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遵循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5]应该说,这个定义反映了我国学术界有一种将思想政治教育泛化的趋势,它在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中增加了社会群体,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增加了道德规范。但就是从这样一个相对泛化的定义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思想观念和政治观点依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特别是从这个定义指出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思想政治教育乃是统治阶级的一种意识形态教育。所以有学者明确指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标和实质性追求。”[6]还有学者更加明确地指出“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和特定内涵的词汇,思想政治教育概念中的思想,并不是思想工作的全部,而是无产阶级思想工作中的政治性部分;政治也不是政治工作的全部,而是政治工作中的思想部分……”[7]由此可见,在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内涵中,教育内容是具有政治性的思想,是典型的意识形态;教育主体则是政府或政党等政治性组织;教育目的是为了提高公民或阶级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这些内涵可以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外延,它应当指称的是政府或政党开展的那些为提高公民或阶级成员思想政治素质的以传授政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所有教育实践活动。至于不是政府或政党等政治性组织进行的,或者不是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这个目的的,或者不以传授政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则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外延。

接下来要分析的是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如果成立的话,那很明显它是职业道德教育这个属概念的种概念,因此可以先分析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职业道德教育简单地讲就是职业道德的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内容即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中或劳动中行为规范的总和[8]。可见,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本身还是简洁明了的。不过,我们前面提到过,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两者比较容易混淆,不少人认为职业道德教育就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如果是这样的话,论文这部分进行分析的前提,即科研诚信教育要么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要么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就不成立了。所以我们在这里要进一步澄清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又在于职业道德和道德的关系。主张职业道德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推理的逻辑通常是:职业道德属于道德的一种,而道德又是一种意识形态,道德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因此职业道德教育也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这种推理逻辑存在两个错误:其一是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内容即具有政治性的思想扩大为全部意识形态,而实际上只有典型的意识形态才具有政治性,因而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其二是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主体必须是政府或政党等政治性组织。道德虽然属于意识形态的一类,但道德本身也分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三种。三种道德中只有社会公德属于典型的意识形态,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相反,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属于典型的意识形态,基本没有政治色彩,因此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一般由包括行业协会、学校和企业在内的职业共同体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学校和企业等职业共同体都不是政治性组织,因此职业道德教育也不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由政府或政党等政治性组织开展的条件。所以,职业道德教育并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它们是两个平行的概念。

明确了属概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乃是包括行业协会、学校和企业在内的职业共同体开展的职业道德培训,那么种概念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如果成立的话,就可以采用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来确定它的内涵。那么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是否成立呢?关键就看科技职业和科技职业道德是否存在,如果科技职业和科技职业道德存在,那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就成立。然而科技职业和科技职业道德这两者的存在也可以说是一回事,因为存在职业就存在职业道德,存在职业道德就存在职业。西方有学者指出,职业存在的条件有五个:第一,职业必须提供一种重要的公共服务;第二,职业必须包含建立在理论或实践基础上的技能;第三,职业必须具有独特的需要逐步成文化的道德规范;第四,职业为了招新和训练需要组织和规则;第五,职业成员为了有效实践需要高度自治[9]。一个职业如果存在需要具备上述五个条件的全部或至少大部,特别是第三个条件必须具备。科技职业除了第三个条件之外,具备其它四个条件是显而易见的,不必多说。所以现在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科技职业道德是否存在?1942年,美国著名的科学社会学家R.K.默顿发表《论科学与民主》一文,提出“四种制度上必需的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态度,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10]一般认为,默顿在这里第一次明确地概括了科学的职业道德。当然并不是说科学职业道德1942年才出现。默顿的概括只是进一步证明科学职业道德确实存在。至于工程和技术的职业道德的存在则是一个更加明显的事实。在西方,甚至像软件这样的行业,人们都已经在探讨要将该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化的问题了[11]。科技职业道德确实存在,世界性的或各个国家的科技协会、科学院和工程院等科技共同体组织一般都有章程,这些章程其实就是成文化的科技职业道德。所以,可以断定,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是成立的。因此,运用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确定,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乃是包括各类科技协会、大学、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在内的科技共同体所开展的科技职业道德培训。根据这个定义所表达的内涵,科技协会、大学、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等各类科技共同体组织开展的所有科技职业道德培训都包括在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外延之内。

分析了思想政治教育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最后我们来分析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本身的内涵并和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比对,从而判断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到底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

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是高校对在校研究生开展的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研诚信教育的一种,因此明确了科研诚信教育的内涵就会很容易明确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内涵。而要明确科研诚信教育的内涵,关键又在于明确科研诚信的内涵。根据中国科学技术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编写的《科研诚信知识读本》,“科研诚信,也可称为科学诚信或学术诚信,指科研工作者要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还要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12]由这个定义可见,科研诚信并不是诚信这种社会公德笼统地运用到科研之中,而是要求科技工作者在掌握并认同的基础上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科技工作者在科研中真正做到诚信。而这里讲的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这些其实就是科技职业道德,它有丰富的内容,需要学习和培训才能掌握。所以说,科研诚信教育实际上培训的是整个科技职业道德体系,而不是简单地空谈在科研中要讲诚信。由此我们可以给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定义: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是由高校开展的对在校研究生进行的科技职业道德培训。

由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核心内容是科技职业道德而不是社会公德,因此它几乎没有什么政治性,也不属于一种意识形态教育,特别是实施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高校在这里代表的主要是科技共同体而不是政府或政党这些政治性组织,所以很明显科研诚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符合。因此,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排除了思想政治教育,当然我们已经可以断言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了,不过我们还需要将两者进行内涵和外延的对比来加以检验。前面已经论述了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乃是各类科技共同体开展的科技职业道德培训。而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正是高校代表科技共同体对研究生进行的一种科技职业道德培训。由此可见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相符合。从外延来看,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各类科技共同体开展的所有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当然也包括高校开展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内涵和外延都符合,所以现在可以下结论说,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而这也就是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

四、本文结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

论文一开始我们提出探讨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性质的必要性,接下来从分析常见观点入手,指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要么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要么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最后运用概念分析法,通过分析和比对思想政治教育、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和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三个概念得出结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就是――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结论至少从两个方面给予我们重要启示。

一方面的启示来自于我们澄清了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弄清了,和很多人所误解的相反,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并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这首先意味着我国一些教育工作者把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教育的任务完全交给目前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极不妥当的,目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根本不能完成这样的任务。这不仅是因为目前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无论是课目还是课时都极其有限,更主要是因为教育性质不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无法代替研究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另外,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这也意味着它并不直接受201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约束。因此,那些准备大力开展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高校和教育工作者完全可以放下思想包袱,大胆作为。

另一方面的启示来自于我们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肯定。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不是一种意识形态教育,没有阶级性,而且科技职业道德也世界通用,因此这意味着我们不仅可以而且必须借鉴科技发达国家的科研诚信教育经验来促进我国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在借鉴他国经验方面,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科技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自不必说,比如美国2002年在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下由美国研究生院委员会启动一项旨在加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负责任研究行为教育”研究与示范项目[13],这样的经验可以直接借鉴,但除此之外,其他相对没有这么发达的国家也有宝贵的经验可以借鉴。比如西班牙的马德里理工大学把职业道德课程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14],这样的经验也是值得借鉴的。总而言之,当我们把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定位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之后,我们就在国内和国外的科研诚信教育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从此可以自由地借鉴国外科研诚信教育的先进经验,大力促进我国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实践。参考文献:

[1]彭涛,唐德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15(2):60-64.

[2]燕红,林海燕.应重视与加强研究生科研道德教育[J].中国高教研究,2003(9):75-76.

[3]宋峰,郑茂.加强医学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探析[J].基础医学教育,2013(4):445-447.

[4]武晓峰,王磊.我国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3):18-23.

[5]张耀灿,郑永廷.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1.

[6]王颖.回归“思想政治”的思想政治教育概念分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4(11):86-90.

[7]邢鹏飞.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界定的马克思恩格斯文本求证[J].思想教育研究,2014(6):103-107.

[8]刘春生,徐长发.职业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297.

[9]D. Carr. Professional education and professional ethics[J]. 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1999(1):33-46.

[10]R.K.默顿.科学社会学(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365.

[11]Y. Lurie, S. Mark. Professional ethics of software engineers: an ethical framework[J]. Science Engineer Ethics, 2015(6): published online.

政治诚信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D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4-0068-02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就是正确的思想与言行相一致,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真诚而讲求信义、信誉、信用。诚,就是真实不欺,尤其是不自欺,它主要是个人内持品德;信,就是真心实意地遵守履行诺言,特别是注意不欺人,它主要是处理人际交往关系的准则和行为。从二者关系来看,诚实是守信的心理品格基础,也是守信表现的品质;守信是诚实品格必然导致的行为,也是诚实与否的判定依据和标准。

政治诚信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G641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人无信则不立”,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赖以生存与交往的道德准则,其于国于家于个人都是百利而无一害。在现代社会中,高速发展的政治经济要求个人与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而在诚信机制的建立中尤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为首要任务,探讨当今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问题,是目前中国诚信建设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流趋势之所在。由于当今中国处于改革与转型的攻坚阶段,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法律道德机制建设的不健全导致了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欠缺,进而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已成为社会所热议的一大诟病。

(二)研究意义

中央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其中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实现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战略之关键所在。我们在评价一个人能否成为人才时,往往会用诚实与守信的品质作为指标加以判定,因此,诚信则是大学生实现责任与成才的重要保证。欲实现人才强国,需注重大学生教育建设,而欲加强大学生教育建设,则必须重视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建设。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方法建立与完善大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素质、使其诚实办事,守信做人,不仅对国家政策的推进与落实起到促进作用,更使当代大学生整体素质能够得以提升。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与其必要性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

通过参考诸多学者对大学生诚信现状的实证调查研究,笔者归纳出目前大学生的诚信问题主要集中于诚信观的缺失与诚信行为的错误这两大方面,而当前高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则主要体现在对大学生的诚信观教育,对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的纠正与教育则较少甚至没有。诚信观主要包括Ω鋈顺闲诺奶度和对他人诚信的态度,高校针对大学生的诚信观进行教育,属于从源头着手,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思想观念进行的诚信灌输,进而起到培养大学生责任诚信意识的作用,但此举看似从本源入手,力图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实则在实施过程中,将教育对象的主体泛华,没有起到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的有效互动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对大学生诚信观的教育在目前的功效是稍有缺失的。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必要性

“诚信,不但是人内在价值的外显,也是人们客观评价某个人价值的标准。诚信作为一个人十分重要的品格,其价值在许多成功人士身上均有显现。”杨晓丹老师在《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中》如此描述诚信对我们自身的重要性。[3]基于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到,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实为必要。诚信是大学生人生、学业及品格进步与提升的保障,笔者将基于以下三点来论证大学生诚信教育之必要性。首先,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关乎整个社会诚信教育成功与否之关键所在。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以及家庭环境和学校环境等,这些环境因素都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的重要指标,更是影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社会因素。其次,对大学生诚信观念的教育与对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的教育不同步不协调要求必须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思想支配行为,行为反映思想。目前大学生的诚信观教育与诚信行为教育存在不同步与缺失现象,主要表现在两者发展不协调,单方缺失甚至是两方皆缺失。这种步调不一致或者发展欠缺的现状要求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从整体上加以把握并实施。最后,大学生诚信危机的危害要求必须强化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导向作用、保证作用和育人作用,通过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这一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能够切实为大学生的诚信观念提供价值观与行为的导向作用,同时能够保证大学生诚信教育行为的有效实施,进而达到提高其诚信观念的作用。

四、关于大学生诚信问题的解决机制与对策建议

在大学中,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校园文化,培养个人良好的诚信意识,是当今大学生个体与社会整体发展的需要。那么如何针对当前大学生的诚信问题进行诚信教育?

(一)发挥“灌输”理论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意识不会在群众自发产生,共产党必须不断向群众灌输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才能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地位之所在。同理,诚信意识也需要通过向大学生进行灌输,进而提高大学生的整体诚信状况。因此,要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需对大学生进行诚信观念的形成与诚信行为的养成的灌输指导。

(二)强调“双主体”互动作用的有效发挥

在大学生诚信教育过程中,施教方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受教方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客体,传道授业过程往往是由施教方向受教方单方面为之。于是高校以及相关组织在向大学生灌输诚信观念的教育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单边的行为而不能够达到有效的双方互动效果,教育质量下降成本却在提高。因此,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中“双主体”论的积极效果,有助于改善当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不利局面。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建立沟通双边桥梁及平台,并以此为契机鼓励大学生踊跃参与到诚信教育中来,使大学生自己成为自己的教师,将被动承受的客体转换为主动参与的主体,在“双主体”作用的高效发挥下发展大学生诚信教育。

(三)探索多种方法改善不利机制

目前大学生诚信教育存在教育疲敝、方法缺失、效果不佳等状况,需要采用多种途径与形式来缓解目前教育情形。具体说来,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不同现状加以方法引用。如针对大学生诚信观教育不力可采用说理引导法或熏陶感染法,创造机会与环境去诱导大学生诚信责任观的树立;对于大学生诚信行为教育乏力或效果欠佳则可采取实践锻炼或心理咨询等方法来加以规划与引导大学生养成诚信的良好习惯。最终在多重途径的协调配合下,完成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高效、稳健、飞跃的进步。

五、结语

诚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砝码,也是个人责任成才的基石保障。大学生的诚信状况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我们要从源头入手,从教育这一关口加以严格把关,并在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的指引下结合现实情况,着力改善大学生诚信教育。

政治诚信论文篇(9)

第一,以为“做老实人吃亏,讲信用无用”

据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校长研修班的《高中生思想道德发展水平调查分析》一文中提到学生的诚实态度问题,“学生知道”班内某同学犯了错误,老师或学校向学生调查时,持“推托不知道”或“略去重要情节”态度的学生占有效问卷总数的50%;关于学生考试作弊问题调查结果表明,有近30%的学生认为有半数以上的学生都曾经有过考试作弊行为。在一次月考中,笔者出了资料上的原题。在阅卷中我惊异地发现有相当部分学生有作弊行为—抄书。但是,问学生时,学生普遍不承认。

有不少中学生认为,现在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毒米毒酒事件不断,企业恶意逃避债务,做假帐、假破产、假出口、假证书……层出不穷,虚假广告、虚假新闻屡禁不止;价格欺诈随处可见;人才市场有假文凭,文艺界有假唱,体育界有假球黑哨……连政府部门都有作假,有些地方领导为了在任政绩,虚报产量产值、财政收入,统计做假屡有发生。他们认为现在社会没有什么诚信可言,做老实人“吃亏”,讲信用的人“无用”。现实生活中,孩子涉世之初,父母亲往往“谆谆教诲”:“社会复杂啊!老实人要吃亏的!”爱子之心无可厚非,江湖险恶亦是事实,生活中确有诚信者受屈,狡诈者获利的事情,于是“利字提中间,诚信撇两边”成了不少学生的人生哲学。

第二,以为“会做假是脑子活络”做假在中学生中有一定市场,有的甚至还认为会做假是脑子“活络”。

考试作弊这是公开的秘密。学校在期中期末考试时,设立专门考场,监考老师严阵以待,领导巡视考场,效果仍不理想,考试作弊手法越来越高明,监考老师力不从心。小发明、小创造、小论文移花接木亦属常有之事。在一些学校科技节创造发明成果展示中总有几件作品是由学生家长代刀的或在市场上买来的最新产品,贴上学生的名字,就是他的杰作了。学校为了多出成果、多拿奖牌也就默认了。言而无信,出尔反尔,视许诺为儿戏。“虚心接受,屡教不改”这是教师在教育学生中碰到较为普遍的问题。如上课迟到、作业不交、上课经常讲废话等,找他谈话,对老师的批评他“虚心接受,保证改正”。然而,一星期还未过,老毛病又重犯。

第三,诚信认知与诚信行为的脱节

《关于当前上海中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报告》(《思想·理论·教育》2001年第7期)显示:当问到“老师在你的试卷上多评了分,你会作出什么反应”时,有40.1%的学生在三项可供选择的选项中认同的是“这不是我的错,分数也不用改了”,认同“马上找老师把分数改过来的仅占14.6%。受过10年左右学校教育的中学生都知道做人要诚实守信的道理,但在实际行动中却不去做,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如许多学生对《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背得滚瓜烂熟,可就是不能很好地体现在行动中。有些学生有人在场与无人在场不一样,正规场合和非正规场合不一样,角色不同不一样。如教师在时能遵守有关规范,而教师不在时却不能遵守;在班主任老师面前是一套,在任课老师面前另一套。有些中学生,在校是好学生,尊敬老师,善待同学,而在家里却不能尊敬长辈,不关心他人。有些学生说起他人来头头是道,别人怎么不对,应该怎么做,但是一牵扯到自己就不行了。有的学生犯了错误就是不肯承认。教室窗玻璃敲碎了,学校篮球架被损坏了,就是无人承认,教师找到他了,能推则推,能赖则赖。自行车撞倒了行人,连“对不起”都不说一声,骑车就跑。

二、诚信道德教育与高中政治课的关系

思想政治课是对中学生系统进行公民思想品德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的必修课,是中学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它对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思想政治设置,是我国学校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标志之一。

高中思想政治的教学,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简明扼要地讲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哲学和政治学的基本观点,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常识;帮助学生初步形成观察社会、分析问题、选择人生道路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提高参加社会实践的能力;使其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公民。

在10年前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指出“用马列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是学校德育的根本任务”。在1994年8月31日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也指出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心内容。这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在2000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中学特别是高中阶段,要活注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思想和和邓小平理论基本观点教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教育”、“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课和职业学校德育课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导渠道”。

总之,高中思想政治课在中学德育工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道德建设、德育工作要关心的问题,也必须引起高中思想政治课的高度重视。社会道德建设面临的“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的诚信缺失这一社会公害问题以及前面论述的高中生诚信道德缺失问题的的存在给学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也给高中政治课教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即如何在高中政治课中渗透诚信道德教育,这是高中政治教师当前必然面临且必须加以关注并深入探究的课题。

三、高中政治课进行诚信道德教育的探索

(一)在高中政治课教学中,凸显其德育功能的同时,渗透诚信道德教育

高中政治课是一门科学,它有自己的一套学科知识体系和学科价值目标。既向学生介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哲学、政治学的基本常识,又要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还要注重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与导向,在教学要求知识、能力、觉悟三位一体。而政治课的鲜活生命力不仅仅在于其学科知识的正确性、科学性、完整性、逻辑性,更重要的在于其学科价值目标的时代性、针对性,政治课决不能脱离现实而空洞说教,决不能仅仅为传授学科知识而孤立存在。所以在高中政治课教学中务必要凸显其德育功能。而诚信道德教育的渗透既体现了政治课的德育功能学科目标,又体现了其教学内容与时代紧密结合的学科特点。

就目前高中思想政治课内容来看,“经济学常识”是对学生进行诚信道德教育的最佳内容。可以在高一经济学常识教学中强化诚信道德教育。高一经济学常识潜含着大量的诚信道德教育的因素与素材:

1.“货币的产生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对金、银金属货币真假的鉴别问题;

2.在“商品的二因素”中存在商品使用价值即商品质量优劣与价值的实现的关系问题;

3.在“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中存在着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守法与违法的后果与影响问题;

4.在“市场经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存在着是否诚实信用与经济利益的实现的关系问题;

5.在“企业经营者素质”中存在着是否守法、是否诚实信用与企业的发展的关系问题;

6.在“公民与税收”中存在着违反税法的行为与其后果的关系问题;

7.在“银行与储蓄”中存在着信用卡的使用中透支与还贷的关系问题;

8.在“世界市场与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存在着与国内商品交易相似的诸多与诚信有关联的问题。

在以上这些经济学知识的教学中完全可以结合现实实例和学生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诚信道德教育。在教学实践中,笔者采用了讨论、辩论、社会调查、小论文等诸多形式进行教学,既激发了学生主体意识,又起到了潜移默化的诚信道德教育的效果。

高二哲学常识教学和高三政治学常识教学也可以渗透诚信道德教育。因为在哲学常识和政治学常识中也潜含着诚信道德教育的一些因素与素材。例如,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办任何事情都不能搞形式主义,更不能弄虚作假;选举权利与被选举权利的实现与现实政治生活中存在的贿赂选民、甚至确保当选什么地方官而雇佣杀手刺杀竞争对手等现象……

(二)实施与诚信道德相关的课题研究

给出一些与诚信道德相关的课题,组织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如由于今年国庆节后部分农产品相继涨价,学校食堂也随之进行价格调整。本来这是情理中的事情,而学生由于对市场行情不了解而对学校的涨价行为采取不应有的抵触行为。针对这一现实问题,笔者配合学校德育处组织学生进行了“××镇农贸市场价格的变化与我校食堂价格调整的关系”的课题研究,带领学生到市场上进行深入调查,最后形成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学生写到“学校食堂进行的价格调整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表现与结果,并不存在欺诈行为,我们表示理解。并对我们的鲁莽表示歉意和自责”。这是对学生进行的活生生的诚信道德教育。

还可以组织学生实施以下这些与诚信道德相关的课题研究:1.中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分析;2.中学生偷盗行为的原因分析;3.对水果市场上缺斤少两现象的调查与分析;4.对“高中生是否撒过谎”的调查与分析……通过学生亲自参与与诚信道德相关的课题的调查与研究,使学生对违背诚信道德的行为进行理性思考与分析,进行独立的判断与鉴别,从而自己作出对诚信道德的理性认识与选择,这比教师的说教更有影响力。

政治诚信论文篇(10)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切道德品质的基础。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同志指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培养,是社会的普遍要求,也是大学生群体素质提升的必然要求。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诚信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依然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诚信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中的理论研究滞后

高校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同样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方面,对于日益严重的诚信问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理论体系缺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依然停留在园里的灌输和规则的阐述上,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理论研究缺乏针对性。高校大学生存在着入党动机不纯、考试作弊、求职履历“掺水”、学术造假等现象。另一方面,当前的诚信理论缺乏时代性。思想政治工作一直以“奉献精神”、“自我牺牲”当作道德教育的核心,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能贴近他们的现实生活、思想实际和心理年龄。这些脱离实际的内容在当代社会面临新的状况下,难以收到实效,甚至会引发大学生的厌烦情绪和逆反心理。

2.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个别思想政治工作者自身素质不高,缺乏良好的教学水平,缺乏人格魅力,影响了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更为严重的是,存在着知行分离、言行不一的现象。如个别教师科研、学术浮躁心理严重,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学术腐败严重;个别学生管理工作者在评选学生干部、学生奖学金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现象。

3.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单一

多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对大学生诚信教育是通过课堂教学和开展相关活动进行,工作手段和方式相对比较单一,流于形式,缺乏时代性、针对性。同时,部分思想政治工作者习惯居高临下,只是从社会需要方面对大学生提出种种要求,较少考虑大学生的自身需求、特点,而无视大学生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培养,缺少对大学生个体应有的关注,更没有进行个性化教育,忽视大学生个性品格、意志等心理情感因素的培养。这种不分对象的“填鸭式”的教育方法,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效果,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大学生对诚信教育的反感、甚至抵触,使教育适得其反。大学生诚信教育形式化倾向,直接影响了诚信教育的效果。

二、思想政治工作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社会普遍存在“诚信行为缺失”

当今,国民的思想正是水平、思想道德发展并没有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达到应有水平。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着制度和法律的漏洞,相应的道德诚信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健全,致使社会不文明、不道德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以‘诚信危机’为中心的道德危机”。一方面,高校与社会的联系十分紧密,政治领域的不正之风很容易蔓延到高校,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引发了人们诚信缺失。“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大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在极大的解放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领域和认知领域带来了负面影响”。

2.思想政治工作对大学生诚信教育重视不够

一直以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着重强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等理想层次的教育,希望通过宣传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准则,来达到加强对大学生道德教育的目的。相对忽视规范层次的道德教育,尤其是“诚实”、“守信”这种人与人交往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的教育。

三、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几点建议

1.逐步形成大学生诚信教育理论体系,有效提高诚信教育针对性

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理论进行丰富和完善,在党中央、国务院号召的“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思想指导下,建构一套科学、合理、规范、切实可行的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从而增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乃至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大学生政治诚信教育、经济诚信教育、学习诚信教育、就业诚信教育等理论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建构相应的理论体系。

2.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其表率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者是大学生诚信精神的倡导者、诚信契约的议定者、诚信规则的阐释者、诚信行为的践履者、诚信公民的塑造者。思想政治工作者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传道授业,更应身体力行。高校要关心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发展,不断提升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创造多渠道的发展空间,提高其角色的认同,增强其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者在诚信教育中的表率作用。

3.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中大学生诚信教育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中大学生诚信教育方法应实现以下几方面的转变:第一,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交流”型转变,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大胆引入大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学生开展讨论,与大学生进行双向交流,从时代要求、道德伦理、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理论知识、行为规范、法制纪律等多个角度提升大学生的诚信认知。第二,从“授课型教育方法”向“授课和辅导相结合型教育方法”转变。针对不同情况的大学生诚信问题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可以集中教育,也可以个别谈心教育。第三,从“显性教育”向“隐性教育”方法转变。除了显性的课堂等教育方法之外,还可以以良好的师风师德、诚信环境影响大学生,从“大张旗鼓”走向“润物无声”。第四,从注重道德认知走向注重活动体验。要充分利用大学生课外活动,充分依靠全体教师,特别是年级的辅导老师,依靠大学生的各种组织,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深入细致有针对性地进行诚信教育。

4.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的大学生诚信教育环境

人是社会的人,正如马克思而言:“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大学生诚信教育也是在高校环境下进行的,因而思想政治工作要营造优良的大学生诚信教育环境。首先,营造优良的高校校园诚信环境。利用校园横幅、展板、橱窗、电视等宣传工具,宣传守信用的学生优秀事迹;其次,营造优良的高校网络诚信环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诚信教育尤其要占领网络阵地,发挥校园网的作用,重点推出诚信教育栏目,力图做到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为大学生喜闻乐见。形成一种反映社会生活本质、大家普遍认同的诚信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体系,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诚信氛围,使大学生耳濡目染,不断趋向群体认同,自觉地改变不符合诚信标准的行为和习惯。

参考文献:

[1].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15(1).

[2]靳诺,郑永廷.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76.

[3]仇妙芹.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原因与对策[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3):9-11.

政治诚信论文篇(11)

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的颁布,“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逐步加快了走向实践的步伐。作为法治梦想建构的重要范畴,法治政府成为各级政府追寻的目标和努力方向。秉持法治思维,依法执政,无疑成为政府所要遵循的最优治理模式。面对日益严重的诚信危机,政府的处置应对也必然会在法治的道路上前行。良好的施政理念需依托政府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职能才会转化为实际效果。国家和地方层面建构社会诚信体系的努力,既凝聚着各方法治探索的心血,更传递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诉求。毋庸置疑,社会诚信体系的法治建构在未来会更重视统筹领导机构的建设、诚信权利的保障,以及非正式规则的运用,从而以塑造诚信政府为基础带动和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一、社会诚信体系共识的形成:从“口号宣示”到“法律主张”

社会诚信体系理念共识的形成,伴随的是政治现代化和文明化的进程。在最初的观点形态中,诚信有两个鲜明的发展阶段,从隐蔽暗示到鲜明主张,是革命话语向政治话语转变的过程。直至社会诚信体系理念被官方所认可,政府治理失信才进入正式的议事议程。

(一)革命与改革话语体系中的诚信观点

诚信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之中,同样,中国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也渗透着诚信的理念,构成法治诚信的思想基础。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政治理论体系与时俱进的发展,这本身就是诚信理念的体现。在具体实践进程中,特别是在“革命”向“改革”主题转变过程中,诚信理念得到真切体现,这也是我党认识问题的重要方法,是保持生命力的重要砝码。

在革命年代,诚信观念主要体现于革命的立场与策略之中,主要是革命理论与具体情况的关系问题。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指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1](p.109)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也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教导我们认真地研究情况,从客观的真实情况出发,而不是从主观的愿望出发;我们的许多同志却直接违反这一道理。”[2](p.797)在革命实践中,毛泽东则强调:“以往革命的发动者,往往是起初用欺骗的手法骗得民众信任,随后革命成功,掌握政权,后来又逐渐让人民认清了他们的本来面目,丧失了民众的信任,‘盗贼之行……为虎作伥,惟利是嗜,又焉有丝毫计公益,恤民隐之心?以此欺人,夫谁信之!’”[3](p.459)除此之外,《反对党八股》、《为人民服务》等众多文献也不乏诚信的思想。正是在实事求是精神的指引下,取信于民,依靠人民的支持,革命才走向了胜利。诚信成为引导革命胜利的重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诚信在政治理论体系中越发受到重视,贯彻到政治、经济等诸多领域。特别是在推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邓小平的诚信思想对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1991年,邓小平视察上海时专门提到了“经济与信用”的关系问题,“只要守信用,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人家首先会把资金投到上海,竞争就要靠这个竞争”[4](p.366)。在具体经济工作中,邓小平反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求“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一切经济活动和行政司法工作,都必须实行信誉高于一切,严格禁止坑害勒索群众” [4](p.366)。在解决香港问题时,邓小平阐明了中国坚守诚信的立场:“人们担心中国在签署这个协议后,是否能始终如一地执行……要告诉全世界的人:中国是信守自己的诺言的。”[4](p.102)邓小平的诚信思想得到了贯彻和继承,后来的领导人对此多有论述。江泽民指出,“互信”是安全之本,“互信就是以诚相待、言而有信”。胡锦涛也要求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政绩,否则“势必严重削弱我们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最终妨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sup>[5]</sup>。则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在本质上都是诚信理念的体现,推动着诚信由隐蔽走向明确,成为独立的政治主张。

(二)社会诚信体系共识的形成:从“观点”到“体系”的变化

从语源角度考察,诚信释读的文字表述在古今维度并不存在较大差异。然而,精神内涵已大相径庭,以阶级和身份为标志的熟人诚信已逐步发展成为以平等、民主、法治为基础的陌生诚信<sup>[6]</sup>。与之相随的是政治话语的流变,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诚信已成为重要的价值理念,并以此筹谋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策略。

在政治话语中,“诚信”一词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得相对较晚,却迅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在政治发展中进行明确的“诚信宣示”。然而,随着社会失信问题的日益突出,诚信的政治宣示进而转换为更具体、更规范的法律形式,成为法治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官方文本中,诚信的内容也愈为丰富,逐步发展成为独立而完善的体系。

最初,“诚信”是国家推动道德建设的重要主张。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这是国家首次从战略高度关注道德问题。2002年,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要坚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2005 年,胡锦涛指出,“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06 年,胡锦涛又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道德要求,明确了诚信在社会评价中的意义。2007年,十七大报告则再次强调,“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诚信由此而在道德领域、政治场域受到持续重视。2012年,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了较为系统的概括,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立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个人层面,“四位一体”,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价值追求和道德准则要求<sup>[7]</sup>。由此,诚信被提到新的高度,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诚信”更是制度的关注焦点与目标追求,是法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范畴。在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刻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2011年2月,温家宝指出:“现在影响我们整个社会进步的,我以为最大的是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的诚信,一是政府的公信力。这两个方面解决好了,我们社会就会大大向前迈进一步。”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2012年,十八大报告又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法律在多重层次透漏出对诚信的重视,诚信不仅是对立法的底线要求,也是法律实践的价值与意义所在。

可见,“诚信”已俨然成为法治的主要话语,从最初的“口号宣示”到现今政策文本中的“正式规划”,失信问题已纳入法律治理的范畴之内。而诚信理念也从晦暗不明到明确主张,话语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学界和实务界兴起了研究诚信和建构社会诚信体系的热潮。毋庸置疑,政治诚信的流变促进了法律诚信的研究与探讨,而由“口号治理”向“法治探索”的转换也是诚信治理的必然趋势。

二、国家层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与举措

国家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主体力量,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规划设计与基本举措,关乎体系建构的成败。自2007年中央政府关注“社会信用体系”以来,诚信治理的范畴、责任机构、依循规则日益明确化和规范化。然而,在法治进程中,国家依然需要认可公民的诚信权利来增强社会诚信重构的效果。

(一)社会诚信建设的政策进程与机制设计

随着社会诚信从政治宣示到法律实践的转化,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国家“五年规划”等权威性宏观规范的指导下,国家在社会诚信体系层面进行了一系列的顶层设计。自2007年始,国家层面即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负责并指导社会信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监管的原则,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①。2008年,国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调整为人民银行,增加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与机构为成员单位②。2012年,国家又将牵头单位调整为国家发改委与人民银行,并增加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机关与机构为成员单位。可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国家保持了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微观层次,重点突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要集中于经济金融领域,通过成员单位的组成即可看到此种趋势。不论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如何调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关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关键部门,都是联席会议的核心成员,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决策都要依靠这些业务管理部门的执行与实践。而同样作为核心成员的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则在国家信用规范的制定、审核与执行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保障作用③。

此外,国家推进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已经突破了经济诚信的边界,拓展到政务、司法等领域。2012年,国家在部际联席会议职责中就增加了新的规定――“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④。同时,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成为成员单位,司法诚信等公共领域的诚信建设日益受到重视。这种趋势有助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进程,但也给现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挑战。国家必须改进和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效率,促进全国性诚信体系的形成。

现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非实体性机构,主要由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牵头实施诚信建设,日常工作机制不完善,会议间隔太久,如2007年3月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直到2009年3月才召开第二次会议,等等。可见,非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难以及时有效地回应社会突发问题,现有领导统筹机构解决失信问题的效力受到质疑。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地位高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牵头不仅不能将司法公信建设提到与经济(金融)诚信并重的地位,也缺乏足够的合法性依据。因此,国家顶层设计重在明确或成立实体性的中央领导机构,加强全面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规划<sup>[8]</sup>。

(二)诚信权利(知情权、隐私权与信用权)的法律保护

知情权的法律保护有充足的法理依据。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虽至今未有关于知情权的相关规定,但

2002年十六大报告已经提及“知情权”概念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对知情权的保障。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四十一条也指出,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宪法中列举的上述基本权利要正当合法地实现,都有赖于对事实真相的了解。如若不能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保障公众知情权,权利实践只能是空谈。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而言,知情权是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正如中国宪法同样没有将生命权纳入正式文本的权利规定体系,但不能因此否认生命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地位。因为基本权利的定位取决于权利本身的性质和属性,不能因缺少法定依据而否定其在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此外,《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知情权保障提供了直接依据,即“人人都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隐私权在事实层面受到现行法律的保护。在中国法律体系中,隐私权主要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在《民法通则》(1986年)所列举的具体人格权中并未包含隐私权的内容,早期的司法实践只是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保护的范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权益保护的力度和范围。而随着司法经验的积累,隐约的隐私权意识和概念已发展成为法律所确认的权利。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由此,隐私权在法律体系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公民相关权利救济也因而有法可依。在现有法律体系中,中国宪法虽然没有关于隐私权的明确规定,但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在内容性质上与隐私权的实质内容基本一致。特别是法条中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与上文述及的《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条约中的内容都有相同或类似之处,是尊重人权的文本反映。这些规定实质上又将权利保护引入两个维度,即生活安宁和私人秘密;而这恰好是隐私权的主要内容。由此可见,中国的宪法和法律都在公法与私法意义上以及事实层面支持对隐私权的保护。

信用权保护是诚信法治的内在要求。信用权的立法保护却是学界的一致主张。赵万一、胡大武等学者曾总结了国际上信用权保护的七种模式,翟云岭教授也主张对信用权进行直接保护⑥。中国法律体系至今未有关于信用权直接保护的规定,《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条文中都未列举信用权的内容。但是,值得关注的是,信用权已被纳入立法议程,2002年12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法工委首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在第一编总则和第六编人格权法中分别对信用权做了列举和规定。信用权的保护关系到社会主体的具体诚信(信用)权益,是社会诚信体系中个体权利的直接体现。特别是随着社会失信问题的日益突出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信用权应尽快明确为私法的重要权益,在法律中得到明确保护<sup>[9]</sup>。

三、地方政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概况

在诚信治理理念日益规范化与法治化的宏观背景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中央到地方迅速普及,而地方的角色更为活跃,已成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角。中国31个省、直辖市与自治区⑦都进行了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探索并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

(一)政令规章在地方社会诚信建设的规范保障方面占有重要地位

在地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地方性权威规范占有重要地位,是规则体系的主体部分。无一例外,31个省级地方政府的诚信建设都以相关的规范文件为依据和准则。其中,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省市规范性文件相对完善,自成体系。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关于诚信治理的诸多规范――4个省份了地方性法规(陕西、海南、湖南、广东),16个省份拥有自己的地方政府规章(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内蒙古、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湖北、湖南、海南、四川,约计三十一部地方政府规章),每个省份都有以政府组成部门或工作部门主体制定的其他权威性规范文件。其中,2007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公布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2011年的《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是国内首部公共信用信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使用公共信息做出了明确界定;此外,《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决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也是现今地方性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政府规章层面,各省多采用政令的形式,在内容上比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更为宽泛,是地方社会诚信建设中较有代表性的规则形式;但需注意的是,以政令形式的规则并非都是政府规章,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府[2002]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2]15号)等。在地方社会诚信建设中,真正占据规则体系主体部分的是诚信建设牵头部门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权威规范,对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做了详细规定,如《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建设方案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95号)。

(二)政府是地方社会诚信建设的主导力量

政府是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建构主体。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分担着建构社会诚信的具体任务。在地方负责组织实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主要分为三类,即地方政府组成机构、日常办公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其中,地方政府组成机构包括省(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省商务厅(吉林、青海、新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浙江、安徽、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江西、甘肃)、省工商局(山西),以及人民银行各省支行(河北、山东、河南、海南、贵州、西藏);地方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则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的金融管理办公室(天津、内蒙古、湖南、宁夏)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重庆);而政府日常办公机构是指各省的政府办公厅(黑龙江、湖北、广西、四川)。作为牵头部门,这些机构肩负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角色和使命,向省级政府或社会诚信建设的协调机构负责,并负责传达和执行相关决议与任务。除此之外,政府在组织建设方面也着力不少,31个省份都建立了社会诚信建设的总体协调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社会诚信建设联席会议与领导工作小组制度。其中,12个省份建有联席会议制度。

(三)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是地方社会诚信建设的短板

在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社会力量开始有限度地参与社会诚信规范制定与专业人才的培育工作。特别是在保障诚信的非正式规则方面,社会诚信(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各省的社会诚信建设。以上海为例,2005年成立的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已经成为上海社会诚信自律规范体系的主角,先后于2007年和2013年牵头制定了《商业征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前者是行业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辖域内所有征信机构的商业征信活动;后者是政策建议,被政府部门采纳,正如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陈跃华所言:“意见框架思路清晰、举措创新、扎实推进,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提供了依据。”<sup>[10]</sup>而在人才培育方面,高校等教育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尽管社会力量开始参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进程,但主要限于精英力量的参与,参与面小,影响力弱,并未进入社会诚信建设的核心层次,亟需进一步发挥更为积极的力量。

(四)网络成为地方社会诚信建设的主要阵地

网络是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运用最广的媒介。中国31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官方诚信网站,网络在地方社会诚信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这些网站通常包括信用公示、信用查询、政策法规、征信管理等内容。政府等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主体可以通过网站权威规范文件,向社会展示建设的进程。在各省信用网站中,浙江省的信用网站架构较为合理,信息较为全面、更新及时,值得借鉴参考。“信用浙江”网站由“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省发改委主管,将信息整合为“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和“政府信用”三个板块,板块之间各有不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企业信息系统主要提供信息查询和负面信息公示业务,负面信息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对口部门提供,如法院提供“个人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司法局提供“律师年度奖惩情况信息”,等等。政府信用板块则包括三项内容:信息公开、网络问政和网上办事,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公众,这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三个板块有机结合,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诚信服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的社会诚信建设网站往往“各自为战”,缺乏协调和信息的沟通,未能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割据,给公民查阅信息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便。

四、战略化与规范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未来景象

目前,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已在覆盖领域、权利的法律保护、政府规章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更需从战略和规范层面进行深入完善,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长远发展规划,保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稳定性和社会效果的实现。

(一)明确领导机构,统一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

领导力弱、统筹协调不力是当前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病,这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亟需重视的问题。在现行体制下,牵头部门或协调机构通常由政府组成部门负责,权威不足,效用不符合理想⑧。因此,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必须继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

综合中央和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可从两方面筹划改革举措。一是由立法机关或其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负责规划统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同时兼顾司法公信体系和政务诚信体系;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是市政府办公厅和人民银行,分别负责政府自身公共诚信与个人诚信体系的建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此种设计符合宪法架构,有一定的法定权威,具有形式合理性和合法性。在目前情况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效果取决于人大实际地位的强化,此种设计可能仍然存在关于效力问题的质疑。二是由党的常设机关或成立专门的“诚信建设小组”统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或地方党委主要领导(至少是常委)担任组长协调党政各个机关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规范的保障作用,推动社会诚信法律体系建设进程

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官方制定的规范必须形成统一体系。既要强化政府政令规章的既有作用和地位,更要具有法治意识,出台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中央层面还未提出或出台相关的立法动议,地方政府在诚信立法领域反而走在了前面,全国已有4个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

除在国家层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使之完善形成统一不悖的法律体系外,按照国家和地方治理的通行做法,制定更具指导作用和核心统帅地位的“规划”势所难免。这些政策规划通常是由政府组成部门制定,经人大批准后施行,主要筹谋未来的工作重点。社会诚信体系“规划”由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或协调部门组织制定,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主体征询建议和意见后,以政府的名义提交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然后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执行。这既能增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合法性基础,也能有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布局和统一谋划。

(三)注重接受社会监督,正视非正式规则的作用

“礼失而求诸野。”在诚信法治的理性建构之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能忽视本土资源的利用和诚信自发秩序的演化。国家法治之外的“非法之法”,更贴近于社会生活,是现实中的法,更能体现社会主体的诚信意愿,是自发演化的“自然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有开放的视野,应该承认行业标准等非正式规则的作用。行业组织的主要作用主要体现在规范规定、诚信评估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层面。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领域,更应该以社会自治为基础,认可行业协会规则正当性,使之能够发挥惩戒作用。如承认“火锅协会”的准则的约束力,使行业能够自治,政府才能抽身集中进行监管。此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和非政府组织的监督,让更多有益的意见融入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范畴,以增强社会认同和推进既定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社会诚信体系共识的形成阶段,还是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阶段,甚至于在前景的展望中,政府或国家都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的现代化改革成为凝聚诚信体系共识的推动力量,法治成为广受认可的约束诚信的重要规范。以此为基础,规划、政策、政令规章也成为建设诚信的规范屏障,在形成建设战略和维护诚信主体的知情权、隐私权和信用权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行业规范、社会组织也成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由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法治路线图便展现于前――以政府推动为主线,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强化战略性和规范性约束与保障,以追求社会秩序重塑的宏大目标。

注释:

①具体规定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

②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08]101号)。

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较大规模的调整有两次:2007年成立之初,牵头单位为国务院办公厅,成员单位还有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商务部(全国整规办)、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和国信办。2008年调整后,成员单位增加到18个,即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的调整将更多机构纳入其中,新增加了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高检院、教育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预防腐败局、公务员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非经济领域拓展。

④具体规定参见《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12]88号)。

⑤在十六大报告中,知情权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除此之外,党的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也明确提及关于知情权的内容――“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