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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2-07-11 05:39:56

制度管理

制度管理篇(1)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制度管理篇(2)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第四条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五条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实施物业管理师职业准入制度。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建设部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等工作。

第八条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会同建设部研究确定合格标准,并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第十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事部、建设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收回《资格证书》。自收回《资格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第三章注册

第十二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执业。

第十三条建设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查机构。

第十四条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并通过聘用企业向本企业工商注册所在省的注册审查机构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五条注册审查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注册审查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六条注册审查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注册申请人员材料和审查意见报注册审批机构审批。

注册审批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人员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决定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注册申请人,并核发《注册证》。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限内是物业管理师的执业凭证,由持证人保管和使用。

第十八条初始注册者,可以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必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的要求。

初始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在注册有效期内,物业管理师变更执业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注册证》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变更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师因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注册证》失效。

第二十二条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审批机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师或者聘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本人或聘用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向当地注册审查机构提出申请,由注册审批机构核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五)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六)造成物业管理项目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聘用单位被吊销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

(九)聘用单位破产的;

(十)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注册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撤销注册,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人员,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的,可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

第二十六条注册审批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注册有关情况。当事人对注销注册、不予注册或者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执业

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开展执业活动。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师只能在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物业管理师应当具备的执业能力:

(一)掌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三)能够熟练运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实践经验。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范围: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方案;

(二)审定并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财务预算;

(三)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有关资料;

(四)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师应当妥善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诚实守信,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师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应当不少于40学时。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对在本规定之日前,长期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物业管理实践经验,并符合考试认定条件的专业管理人员,可通过考试认定办法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

第三十五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

第三十六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内容、物业管理企业配备物业管理师数量和注册管理等具体办法,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制度管理篇(3)

调度值班长必须由副矿级以上领导担任,并按值班排列表顺序进行24小时调度值班。

(2)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全方位的正常运转。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 (9)坚持灵、准、快的要求:

①、接听电话要及时,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严禁在电话中闲聊。

②、下达领导指示、通知、命令,要严肃认真,一字不丢。不得主观臆断,随意篡改。接到上级指示,要立即传达,不得延误、扣压和擅自处理。

③、熟练使用计算机,保证数据准确,信息提供及时,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程序及系统密码。

④、来文、来电,书写记录要工整,不得潦草,不准遗漏,做到条条有记录,项项有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0)坚持文明上岗,树立良好形象:

①、上岗人员要衣冠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

③、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④、上岗时间不会私客,严禁室内大声喧哗。

⑤、努力钻研业务,熟记电话号码,做到常用电话不翻本。

⑥、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3、矿领导下井跟班工作制度

⑴、矿领导必须按跟班表安排的时间轮流进行跟班,不得空班,有事必须请假,并找人替班。

⑵、领导跟班时必须

和工人同上同下,中途不得脱岗,必须坚持八小时跟班制度。

⑶、当班跟班领导必须及时把当班井下情况及时汇报给调度室,并给下一班跟班交待清楚,以便安排下一班生产。

⑷、矿领导跟班时必须把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了解清楚,对井下发生的一切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处理,不得拖延。

⑸、矿领导跟班时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井下各采掘开工作面工程质量差的要及时让其整改,并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要求办事。

⑹、矿领导跟班时要盯班作业,现场解决工作面及井下的一切实际情况,起到真正指挥生产的作用。

⑺、矿领导跟班时要督促“三大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项 (4)升井后到安全信息站填写安全隐患登记本,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发现的安全隐患数,当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数,交由下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数。

5、生产能力预测制度

参加人:副矿级以上领导、各业务科室科长、采掘区队长。

(2)会议由调度指挥中心主任主持,调度业务人员负责对会议上汇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呈报矿有关领导。

(3)各单位根据当月上中旬生产情况及下旬生产条件,全面预测全月生产经营指标、工程预计完成情况,汇报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月生产经营作业计划安排,对工作面衔接、重点工程、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进行预测。

(4)分系统、单位提出当前生产组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矿,区域公司解决的问题,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组织措施,做为考核依据。

(5)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对迟到、早退、无故不到会及汇报情况不合乎要求的,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予以批评、考核并可作为标准化验收时的扣分依据。

6、矿调度早碰头会议制度

参加

人:在矿的副总以上领导、机关部室领导、生产科副科长以上领导以及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制度管理篇(4)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管理、沟通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主要运营程序管理制度

一、报名资料

公司将安排专人随时查看招标公告信息,并向负责人及时汇报最新招标信息,公司一旦决定报名,将会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打印报名资料的人员,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及时准备资料报名。如因个人因素影响到报名结果,则由其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每个工程报名资料都需在《公司年度承揽运营情况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对应特殊原因没有进行报名的项目,需在备注栏内进行备注。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以供日后备查。

二、投标书

报名通过后,由负责报名人员直接领取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开标时间,公司负责人将安排员工按时完成标书。完成过程中,负责标书编制人员必须认真查看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方法进行编制。标书完成后,必须相互审阅,发现错误,及时改正。负责审阅人员,必须仔细、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封标、盖章一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不得自行决定。若开标过程中,因标书原因产生的废标,则由做标书者负主要责任,审阅者负次要责任。

三、开标

公司员工都可参与开标会议,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加投标会议人员,参会人员,需在开标前一天准备好开标所需资料,并负责通知其他几家参会者按时参会,会议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员工

不可自行与其他公司商议,需经负责人同意,方可执行。费用最终交由财务人员记账。整个开标过程,负责人需随时了解开标进程,以便有问题及时解决。开标过程中,由员工个人造成的损失,则由员工负主要责任,负责人负次要责任。

四、合同签订 1、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与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员工不得私自直接与对方签订合同。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2、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3、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仔细查阅合同内容。

4、每一份合同,资料员都需登记在册,对于本年度工程,还未签订合同的,则由资料员提醒项目负责人及时签订合同。已签订的合同,公司必须预留一份存档。

5、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五、工程款项办理

每笔工程款签字、盖章都需预留存根。资料整理人员负责每季度将所中标项目做一汇总表,发给会计,会计根据汇总表核对工程款是

否到账。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业务文件由办公室文书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审核、签发。

2、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3、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4、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交负责人审阅之后,交由专人负责办理,按文件要求及时完善资料并送达有关部门,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对于较为重要文件,应有负责人报董事长审阅,确定解决方案后再行办理。每份文件审阅完毕之后应交由专人负责存档。

5、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二、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作废的资料应进行销毁处理,不得随处乱扔。

2、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2、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3、因员工个人引起公司财务损失,则由员工个人进行赔偿。

四、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工程材料采购,由专人负责办理。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工程材料都需经总经理核实,明确意见后,方可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需留有单据,以便日后查账。采购过程中不得出现瞒报材料价格、以次充好等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按规定严格处理。

公司证照及重要文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所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借阅原则

一事一借、用毕归还、再用再借、谁用谁借。

三、证照资料的种类 1、证照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市场准入证、取费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五大员上岗证、二级建造师证、三级建造师证、职称证、造价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他证件。

2、所有资信类文件: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商联合年检等。

3、重要文件、如合作项目合同书、承包项目合同书、公司成立合同书、项目管理责任书、公司任命文件、政府部门公文批复等。

4、经公司高层指定要求转关的文件资料。

5、已用或备用资料。

四、证照资料的保管归档

1、证照原件归专人统一保管;

2、所有资信类、重要文件交由财务负责人统一保管;

3、证照原件的电子档由公司专人统一保管、更新和传送;

五、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1、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证照资料,须到保管人处填写《公司工程承揽资料运营登记簿》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保管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借阅等。

2、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向负责人说明原由,并在《公司工程承揽资料运营登记簿》备注栏进行备注。

3、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丢失或损坏,除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4、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资质挂靠活动等。

5、证照原件的电子档由公司专人统一保管、更新和传送;在对外办理业务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结合客户需要传送文件。不得将公司正式资料传送给公司以外人员。

六、证照的年审、到期、变更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专人负责办理,财务类证照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办理,其他证件由最初办理证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证件负责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和申报的具体工作。

七、相关责任

1、证件管理人管理的所有证件都应有清单和目录,确保证件数量的准确性,对于借阅和归档都应有相应人员的签字确认,证件管理人负有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2、证件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用期间,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

公司印章使用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刻制、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印章分类

本公司印章包括甘肃利华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委托人印章、建造师执业印章、五大员注册印章、造价师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三、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并进行备案,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印章管理人员进行刻制。

四、印章的使用

1、任何个人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

2、公司业务需盖章范围包括:报名资料、标书、介绍信、文件、合同、税票、收据、工程资料等。

3、公章及法人私章:由公司安排专人保管。公司因业务需要盖公章、法人私章的文件、资料等,须到印章保管人处领取并填写《公司印章使用情况表》,经负责人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合同章:合同章由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印章保管人处领取并填写《公司印章使用情况表》,由负责人审批并在《公司印章使用情况表》中签字,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印章:主要适用于特殊情况下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印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五、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管理人员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

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六、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其他职能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法人私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法人私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财务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七、公司职员如遇需带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必须填写《公司印章使用情况表》并经保管人向负责人申请签字认可后,方可带走。在此期间,公司职员负有印章保管、使用等多重责任。印章使用完毕,需第一时间交回到保管人手中,由保管人填写收回时

间。

八、开具个人相关证明、或因私人理由使用公司印章,需由公司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九、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十、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六、周日、夜间、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安排。

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周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报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月度累计请假超过3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10%。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0天以上者,扣发奖金的50%。(婚假、产假)除外。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春、夏、秋季下班时间定位18:00

整,冬季下班时间调整为17:40。上班时间统一为8:30。除此之外,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

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享有奖金资格。

十三、部门负责人的考勤情况,由每位员工进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卫生管理的范围为一楼办公区、二楼会议室、监控室、厕所、院子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三、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办公区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办公桌、办公器材、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桌椅摆放端正、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男同事负责清洁男厕,女同事负责清洁女厕。确保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到岗时间:要求提前上班,在上班前打扫好卫生,值日时间可以延长到8:30,或者下班后打扫好卫生;

五、若当天值日人员因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向办公室卫生负责人进行申请,并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通过同事同意后进行调换。如自主调换失败,则由办公室卫生负责人进行安排。

六、处罚:值日人员按《值日表》顺序轮流替换。没有按要求打扫卫生者,将直接影响其考核分,月末将按规定扣发部分奖金。

七、以上制度请各位同事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外出办理签订合同、报名、开标等业务,一般情况下,由客户支付其差旅费。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公司申请报销。办理其他业务,每笔支出都应附有相应票据,返回公司后,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将相应票据粘贴在费用粘贴单一联。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需预支金额的,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

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应客户要求办理的业务员工不享受差旅费报销制度。 2、因其他业务需求办理业务者,住宿费、交通费享受实报实销,伙食补助30元/天。员工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总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公司原则上不接受无票据报销费用者。

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上级单位下发通知未及时告知的;

2、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各项章程的;

3、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4、对涉及不同事情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的;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6、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7、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公司决策正确性的;

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9、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服务,违规收取提成、慰劳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1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帐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1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1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

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3、未按规定使用印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15、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当事人罚款50元。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4、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加班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责任:公司主管、经理

四、 程序内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制度管理篇(5)

关键词:制度 制度权威 制度化管理

制度、制度权威的界定

各个领域的学者对“制度”概念的界定不尽相同。强调制度管理特征的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是规则体系或管理体系。传统制度学派代表人康芒斯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新制度学派的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由一系列规则形式的和规章形式的行为约束组成;而且,制度最终是由一系列道德的、伦理的和行为的规范组成的,这些规范限定了人的行动界限,并且制约着具体制定和实施各种规则、规章的方式”(North,1984);“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严格的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制度定义和限制了个人的决策集合”(North,1990);同时,诺斯也看到了社会中存在种种正式及非正式的规章结构,认为“制度是人为设计出来构建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互动关系的约束,由非正式的约束(奖惩、禁忌、习俗、传统及行为准则)和正式的规则(宪法、法律、产权)组成”(North,1991)。早期的社会学家,从库利、韦伯到塞尔兹尼克和帕森斯,认为制度主要是规范性结构,它为社会生活行为提供了道德框架。马克斯・韦伯解释说:“一个规范团体行为的制度,应该叫做行政管理制度。一个规范其他社会行为并保障给行为者提供通过这种规范所开创的机会的制度,应该叫做调节制度。”美国社会学、政治学家亨廷顿也认为,“制度是指稳定的、受到尊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在我国学术界,有人赞成“制度是社会规则”的规定,而且主张“制度仅指正式规则”。

制度概念在组织分析中最具影响力的运用来自梅耶和罗文(Meyer&Rowan,1977)。他们认为,现代组织的许多主张、政策、纲领及程序是通过舆论、重要成员的观点、由教育体系合法化的知识、社会声望、法律、法庭上使用的过失和谨慎的定义等来实施的。日本学者青木昌彦从博弈论的角度对制度进行定义,认为“制度作为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信息浓缩),它作为许多可能的表征形式之一,起着协调参与人信念的作用”。斯科特(Scott,1995)力求涵盖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都强调的三种要素,从而对制度提出了他的理解和定义:制度是由社会行为提供稳定性和有意义的、认知的、规范的和管理的结构与行为组成的。

以上制度的概念是各领域学者从自身研究角度出发做出的界定,对于制度在组织中作用程度的探讨还很少。本文中的“制度”是一个相对狭义的概念,是指约束和调整组织中各种行为和关系的规范体系。

制度权威是要以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制度权威的问题是人与制度关系的问题,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制度是制度权威的基本问题。制度权威实质上是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关系,这种服从关系表明了制度发挥作用或者制度有效性的程度。本文认为,制度权威是指组织中的制度能够对人的行为起到约束和调整作用,是组织中的“命令――服从”关系。

在巴纳德看来,权威是正式组织中信息交流(命令)的一种性质,通过它的被接受,组织的贡献者或成员支配自己所贡献的行为,即支配或决定什么是要对组织做的事情,什么是不对组织做的事情。巴纳德指出,权威的源泉在于接受权威的一方而不是发出权威的一方。换言之,只有那些被下属认可了的、接受了的指挥、命令才具有权威的性质,强调来自组织或上级的指示命令与下属的选择相一致的侧面。韦伯把权威定义为在一个可能标明的人的群体里,让具体的(或一切的)命令得到服从的机会。

制度权威是制度的权威作用,这个概念是建立在韦伯提出的权威体系基础之上的。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威,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在韦伯那里,权力不是一种单向作用的力,而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具有主观意义取向的社会行动建构起来的。为了把统治与暴力控制区分开来,韦伯又把正当化的统治称为“命令控制”或权威,并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为这种统治形式确立了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是自愿服从,其二是存在一套支持统治正当性的“信仰体系”,即说明为什么某人或某些人应该服从某种统治的理论体系或意识形态。

制度与制度权威的关系

(一)制度的建立影响制度权威

制度权威是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关系,所以制度权威的确立必然以制度的建立为前提。制度权威状况是由制度产生和适用的条件、制度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制度自身的状况所决定的。制度权威的可能性存在于人们对一定的制度规范服从并遵循的基础之上,是要以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作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制度权威的确立依赖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一种制度权威的建立和巩固绝非是一个纯自然的过程,它需要制度自身的合理性、必要的外在强制和激励以及思想文化等因素的保障。制度本身与现实状况是否吻合、与组织文化是否协调,都影响着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的合理性越强,则制度权威不管是通过外力还是由内在的认可、赞同、追随等来确立都会更加容易。所以,制度自身的状况会影响到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自身的合理性为制度权威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制度权威体现的命令―服从关系在组织中是一个循环连续的作用过程,制度的完备性和合理性会影响到相关过程中制度的权威状况。相互抵制的制度或不完备的制度都会对相关制度的权威确立起到削弱的消极作用。制度本身建立得越完备,则反制度因素的影响越小,制度权威的确立就越容易,权威也更容易巩固。

因此,科学的制度和制度规范是制度权威确立的基础,必须先有制度和制度规范,制度权威才有确立的机会。也只有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完备性达到一定程度,制度权威才有确立的可能。

(二)制度建立和制度权威的确立并不一致

制度文本在组织中只是一种形式或一纸文件,制度的建立只能说明有了制度这种形式上的约束或者产生了一些文件,而这些文件和这种形式上的约束并不会去约束组织中的个人,组织管理中真正起作用的是制度权威。只有制度权威确立了,制度才能发挥作用。制度权威的重点在于制度要具有权威,能发挥其作用,成为组织协作行为中的约束机制和手段。制度产生或建立之后,能否发挥作用,在多长时间内发挥作用,即制度权威何时得以确立,这跟制度所约束的对象的态度有关,也跟制度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有关。

在组织管理实践中,管理制度的建立一般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组织功能。制度设计、属于制度建立涵盖的内容,但是制度在建立之后能否起到规范组织成员的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程度都源于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权威的确立状况和制度本身以及管理工作都有关联。就制度而言,从适用范围角度看,制度要与一定的客观条件相适应;从制度的客体角度看,制度要与行为主体――人的状况相一致;从自身的逻辑性看,制度所包含的各种规范性要素要严密、一致。制度自身的合理性、完备性越高,则建立之后越容易确立其权威;反之,建立的制度不合理成分越多,则越难确立制度权威。另外,即使制度本身合理性、完备性都相对较高,但制度的管理工作没有到位,如推广不力,员工不理解或没注意制度,或者管理者带头违反制度等等,都会对制度权威的确立产生破坏性影响。所以,制度建立并不意味着制度权威就能相应地确立,两者并不是一致的。

制度权威与制度化管理的关系

(一)制度化管理的内涵

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企业协作行为的管理方式,就是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的实质在于以理性的、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

在企业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所依托的基本手段不同,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市场经济发展早期,企业组织管理中多依靠个人的权威,以传统的权威和“神授”的权威为基本的控制手段。伴随着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企业组织、行政组织和各种大型组织逐渐把管理过程中依赖的基本权威由个人转向理性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制度权威来自于组织结构中对管理者地位和权力的正式规定。这种形式下,管理者拥有组织授予的奖惩权,可以视被管理者工作的不同情况,决定给予奖励或惩罚。它建立在强制力的基础上,是法的权威,不是个人的权威。而非正式权威来自于个人所具有的特殊品质,具有这种品质的某个人可以将众人吸引到自己身边,服从其管理和领导。非正式权威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忠诚关系上,是对个人负责。

(二)制度权威在组织管理中的功能

一是组织制度权威维护着特定组织的内在结构,从而维持组织的本质和功能。组织的内在结构和框架总是要表现为一定的制度规范形式,在这一意义上,组织制度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各种制度规范的集合。一定的社会组织从其内在结构的意义上说,就是该组织各种职位的设定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人事分配的方式和原则,也包括一系列标准和形式的设定和职员实践方式以及决策方式、制度规范方式的设定。

二是组织制度权威规范着组织成员的行为,具有维持组织稳定性和统一性的功能。组织成员是若干具有独立性、自身利益追求和个性追求的现实的人,能够把他们组织起来并形成一种组织统一性的不是成员自身的差异性,而是在个体之外的统一规则约束机制的存在。组织制度权威对于组织成员行为的规范性以及维护组织稳定性和统一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组织制度权威规定了组织利益的统一性,规范着组织成员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方式,从利益统一性的方面维护着组织的稳定性和统一性。其次,组织制度权威强化了组织成员观念意识的统一性,培养了组织成员的组织秩序意识。

三是组织制度权威是组织生存的基础。制度构成了一个组织的内在框架,制度权威通过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保证了组织存在的秩序性和稳定性,它使分散的、独立的、现实的个人结合在一起,并且具有了共同的利益追求、文化环境、价值取向和意识主题。同样,原有组织的消亡和新组织的出现也是缘于组织制度权威的变化。当原有的组织制度权威消亡的时候,这一组织也就不复存在或者名存实亡了;当一种新的制度权威成为一定数量的人们相互联系的纽带的时候,一个新的组织也就随之形成了。组织发展的历史实际上是一个制度权威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

综上所述,以制度权威为主的制度化管理对于组织管理意义重大,它能够降低管理成本、消除管理中的一些不确定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体目标。除了一般的效率、目标和成就之外,制度化管理是组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它还能实现组织发展与个体发展的均衡,避免组织中以人的权威为中心而对个人的过度支配。

参考文献:

1.[美]理查德・斯格特,黄洋等译.组织理论[M].华夏出版社,2002

2.[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华夏出版社,1999

3.[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三联书店,1989

4.鲁鹏.制度与社会发展关系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2

5.[日]青木昌彦,周黎安译.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6.[美]巴纳德.经理人员的职能[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7.[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商务印书馆,2004

8.[美]西蒙,詹正茂译.管理行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制度管理篇(6)

一、制度管理的特征

制度管理是根据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是指根据企业中制定的规章和制度进行程序化的管理,它是与现在比较流行的人本管理相对应的管理方式。任何企业想保持高效的运转,都必须有坚实制度管理和管理制度为基础。制度管理有如下一些特征:

1.制度管理对人的约束是刚性的,企业中的任何人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必须服从制度管理。企业员工只需按照既定的制度工作既可。

2.制度管理通常体现为管理的规范性、有序性和程序性。任何工作都有一定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加以保证,人员在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工作。

制度是企业高效运转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企业领导者在管理活动所要关注的基础性工作。它能够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使企业不因人员等因素的变动而发生动荡。当然,严格的制度化管理在保证企业高效运转的同时,也因忽略了人的个性和创造性,带来对人员积极性的压制。

二、人本管理的内涵

所谓人本管理,不同于“见物不见人”或把人作为工具、手段的传统管理模式,而是在深刻认识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的基础上,突出人在管理中的地位,实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如下几层涵义:

1.依靠人――全新的管理理念。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曾经热衷于片面追求产值和利润,却忽视了创造产值、创造财富的人和使用产品的人。在生产经营实践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决定一个企业、一个社会发展能力的,主要并不在于机器设备,而在于人们拥有的知识、智慧、才能和技巧。人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一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人没有活力,企业就没有活力和竞争力。

2.开发人的潜能――最主要的管理任务。生命有限,智慧无穷,人们通常都潜藏着大量的才智和能力。管理的任务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释放其潜藏的能量,让人们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身于事业之中。

3.尊重每一个人――企业最高的经营宗旨。每一个人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都有做人的尊严和做人的应有权利。无论是东方或是西方,人们常常把尊严看作是比生命更重要的精神象征。一个有尊严的人,他会对自己有严格的要求,当他的工作被充分肯定和尊重时,他会尽最大努力去完成自己应尽的责任。因为一个企业之所以能够存在,是由于它们被消费者所接受、所承认,所以应当尽一切努力,使消费者满意并感到自己是真正的上帝。

4.塑造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组织成功的基础。一支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对企业是至关重要的。每一个企业都应把培育人、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作为经常性的任务。尤其是在急剧变化的现代,技术生命周期不断缩短,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每个人、每个组织都必须不断学习,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并重新塑造自己。提高员工素质,也就是提高企业的生命力。

5.凝聚人的合力――组织有效运营的重要保证。组织本身是一个生命体,组织中的每一个人不过是这有机生命体中的一分子,所以,管理不仅要研究每一成员的积极性、创造力和素质,还要研究整个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形成整体的强大合力。从这一本质要求出发,一个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就应当是齐心合力、配合默契、协同作战的团队。

三、现代企业需要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

现代企业管理有一项重要的特征,就是重视人的作用,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在企业所有的资源中,人力资源是最重要、最关键的资源。重视利用和开发好人力资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此,企业的管理应该遵循刚性与柔性相结合的原则。

1.管理的刚性原则。企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企业有形或无形的资源无一例外都需要人去操作,使资源要素形成最佳组合,使企业运行处于最佳状态。因此,制定一套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就显得迫切和必需了。这些规章制度在企业内部具有权威性、约束性,全体员工必须人人遵守、自觉维护、贯彻实施,也就具有严肃性和很强的刚性。

企业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离开企业制度,企业管理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企业运用一整套系统、科学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就能保证企业有序进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强调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作用,就是强调企业由“人治”进化为“法治”。企业管理的刚性原则,就是要求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处于企业规章制度的硬性约束之中。

2.管理的柔性原则。企业强调制度建设的过程,也就是强调企业由“人治”进化为“法治”的过程。然而,企业管理制度再详尽、科学,也不可能无所不包,无所不在,把制度定得细而又细,则从条条框框出发而失去了其灵活性及应变力。另一方面,若完全通过制度实施硬约束,管得又严又死,员工的抵触情绪反而越大,制度就越难实施,效果会越差。人力资源不仅需要利用,更需要的是要合理开发,它不仅是数量方面的多少,更重要的是质量方面的高低。企业需要的是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无穷潜力,实现企业的目标。因此,在坚持刚性原则的同时,更需要强调由“强制”进化为“自觉”的柔性原则。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企业同样需要有自己的企业精神,需要有积极向上的风气,需要有能使员工的潜能充分发挥的环境,而这种精神、风气和环境是需要营造的,即需要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来完成。企业文化建设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培养人。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处在企业文化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无形的约束之中,若想违犯将受到舆论和情感压力的约束,企业文化建设使员工产生自控意识,达到内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更重要的是培育员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感,激发其发自内心的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企业实行制度化管理,是由“人治”进化为“法治”,企业进行文化建设,是使制度执行由强制升华为自觉。企业实行刚性管理是基础,使企业运行有序,有章可循;企业实行柔性管理,是刚性管理的进一步升华。刚性和柔性管理应该合二为一,刚柔相济,相得益彰,不能偏颇。这样的企业管理,才能称得上是较为完善的人本管理。

四、对人本管理理念的实践

1.实践人本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有效地进行人本管理,关键在于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环境,使每一个员工不是处于被管的被动状态,而是处于自动运转的主动状态,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励精图治的精神。人本管理主要包括相互联系的一些机制,如:动力机制、压力机制、约束机制、保证机制、选择机制、环境影响机制等。

2.人本管理需要构筑”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文化管理作为一种科学的管理手段,已逐渐被认同,管理的重心已从过去的”以物为中心”转移到”以人为中心”。研究企业文化,就是要研究如何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研究如何提高企业全员的素质。实施人本管理的重要途径就是借助于”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来实现对人的引导和激励。并以此使员工对企业产生心理上的归属感,从而更加积极主动的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3.人本管理需要保证制度管理和文化管理相结合,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与单纯的制度管理有显著的不同。单纯的制度管理主要强调外在的”他律”,而人本管理则强调通过对人的管理,使企业内所有成员达到各得其所和各尽其能的境界,从而实现”自律”;单纯的制度管理使员工走入”别人要我这样做”的被动误区,而人本管理则通过对人性规律的把握来实现”我自己要求这样做”的主动观念。单纯的制度管理是一种”刚”性的管理方式,而人本管理则是以”柔”为特性的全方位的潜移默化。单纯的制度管理更多的是针对人性中”恶”的一面来强硬的约束,而人本管理则通过发扬和彰显人性中”善”的一面来抑制”恶”的一面,实现人自身的改善。

刚性管理有利于建立秩序,柔性管理有利于推动协同、和谐的发展,企业管理才能得以完善。偏向两者中的任一方,而不是两者互动,就都会出问题。”过刚易折,过柔易卷。”,这是古人的处世哲学,其中蕴含的道理用到管理中也同样适用。人本管理与制度管理应是相辅相承,二者缺一不可。没有”刚性”的制度做支撑则约束会显得苍白无力,无法深入人心。只有二者互为补充,有机结合,才能在得到员工认可的前提下,更好地约束和规范员工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恰当把握运用文化的”柔性”与制度化管理的”刚性”二者的尺度,做到“刚柔相济,张驰有度”。

制度管理篇(7)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绩效的评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是安全绩效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3.2管理者代表批准安全绩效评定计划、评定报告。

4、程序

4.1管理者代表负责任命标准化绩效评定组组长,评定组组长的职责有:

4.1.1组织策划内部评定、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

4.1.2主持开展现场评定;

4.1.3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报告》;

4.1.4组织检查、验证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

4.2 标准化内部评定每年进行1次,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工作流程图如下:

4.3.1 评定组长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4.3.2 《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应覆盖公司所涉及的各个部门和标准化评定标准中的所有条款。

4.4 现场评定由评定组长主持首次会议,在首次会议上,评定组长明确本次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内部评定的程序、方法、日程安排等内容。

4.5 评定小组成员负责进行现场评定,根据本企业所适用的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填写在《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表汇总表》上。评定中若发现不合格,由评定小组成员填写《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并当场请受评定部门负责人确认。

4.6 现场评定结束后,评定组长主持召开由管理者代表、各部门负责人、评定组全体成员、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末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宣读不符合项的内容;

(2)评定组长综述评定情况、报告评定结果;

(3)评定组组长说明后续有关要求;

(4)管理者代表讲话,指出评定结束后须改进的问题。

4.7 不符合及其纠正/预防措施

4.7.1根据评定结果,由评定组长负责统一审定《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需下发各责任部门。

4.7.2各责任部门收到《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后,必须及时进行不符合项的原因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7.3 评定组对实施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8 末次会议后,评定组长负责编写《安全标准化体系内部评定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放各有关部门。

4.9质量管理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5 、记录

5.1《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

制度管理篇(8)

(1)多维测定,使目标更具客观性、可操作性。学校各项目标是建立在对上一学年质量、团队素质、综合效益的比较,部门之间质量、效益的比较,与同业之间的比较,外部环境的变化等数据和情况认真测定、的基础上确定的。

(2)学校内各级各类人员都参与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根据学校总目标和上一级的目标确定本岗目标。

(3)从总目标到分目标全面而具体,目标涉及学校各方面的主要工作,如在校生巩固率指标,学生家长满意率指标,中考指标,高考指标,德育指标,各年级素质教育指标,学生安全指标,教职工队伍建设指标,后勤服务工作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等。

(4)目标时时处于受控状态。一是对目标的制定进行评审,确保总目标的可操作性并能有效分解到部门和个人;二是对目标的实施进行监控,把握各部门及个人目标达成的趋势,及时调整措施,确保目标的达成;三是对目标的达成进行验收。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参与管理并以目标来指导行为。学校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岗位、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过程,都处于目标计划的指导之下。

二、质量管理体系

目标计划体系建立之后,需要通过一系列组织精细、严谨、扎实的管理活动,引导教职工将目标落到实处,落到管理的全过程,而不是将目标束之高阁或秋后算帐。为此,学校需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StandardizationOrganization)首个字母的缩写,ISO9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一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总称。我国在1992年正式采用了ISO9000族标准,大量于的质量管理。

ISO9000的本质是:建立一个保证及提高质量的系统的管理体系,明确保证质量应达到的基本要求,通过对一个组织的各个管理环节的有效控制,使出现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以扎实有效的过程管理,确保目标的达成。

在国内基础教育领域应用ISO9000尚无先例的情况下,我们借鉴其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结合教育行业和学校管理的特点,在全国率先创造性地建立起了适用于基础教育领域的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这个过程的本身就是重大创新,突破了原有的教育思想观念。该体系的主要特点是:

(1)建立起“教育是服务”的管理机制。教育被视为一种服务,传统的受教育者学生及其家长、社会成为“消费者”,学校的教职工成为内部“消费者”。学校对内部消费者需求的关注及其和谐成为满足外部消费者需求的保证。在这样的视点下,学校关注满足消费者的利益与需求成为必须,学校对消费者是一种服务关系成为必然。保证和不断改进对学生及其相关消费者的服务成为学校的核心功能得到了确立。学生是学校的第一类消费者,学校教育的“产品”,是学校生存、信誉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的多元需求成为学校工作的聚焦点,受到全面的关注。这一管理体制的确立规范了学校、教师的教育服务行为。在教育教学、后勤等各项管理中,对如何确保以学生为中心,提出了基本要求,建立了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机制,把学生、家长满意度作为衡量学校管理业绩和各级各类人员业绩的关键指标。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全面的强调。

(2)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尽一切可能关注人的需求成为学校管理工作的精髓。在全面关注学生与家长的需求,并使其确保得到落实的同时,注重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在要求教职工努力达到体系中基本标准的同时,以制度鼓励全员创新、创造性工作,不断超越体系的要求,只有做得更好,而没有最好。

(3)坚持全面、全员、全程管理。一是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工作全面进行质量设计并全部进行质量控制,紧扣教育教学这一学校的中心工作,将凡是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强化管理的范畴,基本实现了“凡事有准则,凡事有负责,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监督”。以此为前提,将质量管理的重点向全体学生、学生的全面发展质量以及教育、教学这一中心环节的质量管理倾斜。二是把学校各级、各类人员都做为“服务网”、“质量链”中的一环,强调全员参与和团队配合。同时强化全员的教育与培训,使学校每个部门、每个人员都有强烈的消费者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抓好过程管理。紧紧抓住教育、教学的每一环节,过程的每个阶段的质量管理,以阶段性目标的达成保证高质量结果的实现。注意对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接口”进行设计和质量控制,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能紧紧围绕着教育质量目标和谐、高效地开展。

(4)规范了对制度本身的管理。对各种文件的制定、审批、修改、印制、发放、保管、回收、销毁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保障了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完整性、严肃性。

(5)管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具体,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强。从校长直至每一个员工的岗位职责都建立了文件,使不同岗位人员都清楚有哪些职责和基本工作要求。每项工作都建立管理的流程,说明管理的步骤和要求,在此基础上,细化了工作规范。新入校的干部和教师通过、培训,能在短期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6)充分发挥了纠正与预防的功能。通过事前的预防,过程的检查,事后的及时纠正等一系列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使学校管理不断持续提升。如通过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护导措施、安全教育措施、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等,确保了学生的安全。又如通过家校的沟通管理,既保障了家长能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学校发展状况,又保障了家长的意见能及时反馈到学校,得到及时解决,密切了家校关系。

(7)强化了监督机制。通过内部质量审核,以科学有效的检查原则、、步骤等,体现了检查的客观性。平时抽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加强了对管理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建立体系后申请认证,外部检查机构必须对学校进行系统全面的评审,通过认证后每个学期来学校进行评审,若评审不合格,将被取消认证资格。这种外部驱动机制解决了“自己的刀不能削自己的把”的问题。既加大了监督的力度,又增强了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全员业绩考核体系

学校两支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始终是学校建设的根本,建立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解决了质量的过程管理,从过程上保障了质量,但没能有效地解决管理中第一要素“人”的管理、评价与激励,这是学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和难点所在。我们吸取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思想和经验,创建了全员业绩考评体系(TIP考核体系)。从对象上分,其包括团队考核、个人考核。从考核模块上分,包括过程质量、业绩、职能素质与表现考核。

该体系与传统的考核制度相比,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

(1)用系统的使人与事复合。传统的考核管人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人事部门,管事的权力则分散于各学部领导身上,致使考核资讯相互脱节,学部和人事部门均难以获得全面、完整的资讯,导致考核结果往往片面、主观。

(2)用联系的方法使团队、个人、业绩成为整体。形成个人à团队à学校,紧紧围绕质量、效益的价值、利益导向,培养团队精神,凝聚整体意识。

(3)用评价链贯通目标à过程à结果,保障目标的实现。

(4)用工作行为的过程,职能素质、能力表现,业绩的统一,促进教职工综合素质的增值、创值,使学校目标的可持续性提升更具保障。

制度管理篇(9)

采用不同的方法引导和管理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自于五湖四海,他们有不同的知识背景和教育环境,还有差异性强的成长方式和个性因素,特别是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们来说,这样的差距更为突出。由于大多数职业院校的学生文化成绩普遍较差,观念较为多元,管理起来也比较难。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必须结合学生的现实,在探讨人类情感和实践的基础上,采用非强制性方式,使其在学生内心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把构建意识转变为学生自动去做的行为。“人”是实施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聚焦之点,得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做到“以生为本”。引导学生自主创新,现如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较强,那么学校应当积极鼓励并通过创业计划和企业比赛等平台去引导他们,为他们指明方向,创造更多与企业进行交流的机会,使他们能够真正地有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学生人数众多,有些学生比较内向,有些学生比较开朗,有些学生比较细心,也有些学生容易粗心大意,对于不同的学生,我们必须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引导和管理。

(二)聚焦于学生的细节

尊重学生内心,注重交流和传递爱心在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过程中,我们仍然要坚持以学生为根本。在职业院校的很多学生心目中,职业院校不如某些重点院校有发展前途,大部分学生心理会有芥蒂,很不自信,导致出现一些心理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应该高度重视,要努力构造一个专业导师制度,塑造一个高层次、高知识、贴近实际的专业教师为主的导师队伍,对学生跟踪训练、引导,理解学生的叛逆张扬,把握学生动态,细心观察,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真正做学生良师益友,做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和综合能力培养的导师。对于学生出现的反叛心理,教师应该理性对待,要静下心来劝导学生。在整个学生管理过程中,班干部是我们开展课堂工作的主要枢纽。

(三)平等民主的师生沟通

科学发展新型师生关系一直以来,在学生管理制度中,教师给的自比较少。要加强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要地位,发挥其自我教育、科学管理作用。在学校、班级中,学生才是主角。但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很多院校的学生管理中,学生变成了木偶,成了教师控制的玩具。这样一来,学生的自由空间和决定权就很少,这种情况对我们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很不利的。因此,我们应当转变教学工作思路,建立一种新型师生关系。总之,职业院校中学生管理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把人本理念全面贯彻到校园建设中来,加强人文素质教育,推进产业文化进入校园,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构建全面的育人机制人文关怀

就体现在以人为本上,要想以人为本,就必须建立一个全方位的育人机制,这个育人机制应包括三个方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在全员育人中,职业院校需要充分利用一切资源,要大力开发校内资源,同时,还要利用校外资源,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过程育人中,要注重“过程”二字,关怀学生的学习、生活各个方面;而在全方位育人中,则要把握一个重要的目标,即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注重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和工作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德育教学,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

制度管理篇(10)

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着一个学校的校风、校貌,是一个学校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管理水平高低已成为衡量学校综合水平、学生素质的一个标准[1]。随着近年来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后勤社会化的不断深入,并轨后的“双选”就业政策等新形势,给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行学生管理工作,是我们学生工作者应该不断探索与思考的课题。

一、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形成良好校风

高教改革的迅猛发展,大学越来越成为没有“围墙”的校园,大学生个体之间、个体与学校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迫切要求学生管理工作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调节和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2,3]。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法令法规,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和整理《学生管理办法》,并做到学生人手一册,严格执行。在此基础上,坚持学生操行考核量化制度和纪律竞赛,全面考核每个学生每天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比,用纪律竞赛量化班级,用操行表现量化个人,增强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鼓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有力地保证正常的教育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校纪。

二、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主要扮演四种身份:班级工作的组织管理者,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者,学业上的指导者,班级活动的策划者。在这四种身份中,组织管理是基本,班主任代表教育主管部门对班级工作进行管理,后三种身份是班主任的延伸。班主任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推行人文管理,注重感情投资。对班干部的培养既要教给他们管理方面的知识,又要使他们懂得管理的方法和途径,还要教育他们牢固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这就需要加强情感交流和沟通,利用班主任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干部,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管理班级的压力,而且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又让学生干部得到实际工作的锻炼。课堂是学生学习新知识的主要场所,学生在课堂内能接受老师准确无误传授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但有的同学自控能力差,上课随意缺课迟到,给其他同学造成不良影响,也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引导学生干部做好考勤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定期公布班上的出勤情况,对经常不上课的学生,通过班干部进行监督,并帮其找到原因,克服缺点,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大学阶段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当代大学生既有开拓、进取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价值取向多样化,缺乏责任感,怕吃苦等消极的一面,作为班主任一方面要积极地引导和指导,既要注意学生队伍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还要区别不同的学生情况和不同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学业上的指导主要体现在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及创新、科研等指导上。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社会的发展不是十分适应,存在着人文知识薄弱、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等弊端。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班主任除要求学生上好每一堂课外,还应主动出击,帮助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以改变高等教育所造成的接受知识能力较好,解决实际问题一般;完成给定任务的能力较好,大胆创新能力一般的怪现象[4]。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策划者,主要体现在班级活动的选择上,在具体的操作中,班主任需通过学生的年级及专业特点来合理地选择活动,通过活动体现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思路。

三、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管理者总是少数,而被管理者是多数,少数人要把多数人组织、管理起来,使学生工作有序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寻找得力的助手,培养骨干力量。学生干部是高校实施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核心力量。作为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学生骨干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在学生管理殊作用,充分利用学生干部的主体作用。学生干部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在学生心目中有一定的威信,学生干部在校领导、老师和广大学生之间“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其可信度和可亲度是无可替代的,其时效性和真实性也是无法比拟的。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的了解,管理者不可能时刻与每一位学生面对面地交流,只能通过学生干部掌握信息,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暴露出来的矛盾及时进行分解和沟通。学生干部主要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在学生和学生之间,比较容易把广大学生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在学生群体中,由于他们来自于四面八方,思想素质高低不一,学习成绩参差不齐,学生中间涉及的情况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多种多样,仅仅依靠班主任、任课老师、辅导员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把学生干部吸引到学生管理队伍中来,协助管理、参与管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学生管理效果。

四、加强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教育

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阶段,加强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教育显得格外重要,它是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必要保证。目前,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缺少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教育[5]。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让(下转第191页)(上接第185页)学生在未来工作中真正成为社会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结语

21世纪需要的是综合素质高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要实现这一目标,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须变被动为主动,确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把学生看成既是管理对象,同时又是管理的主体,在管理中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加强自我管理。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强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运用现代化的教育管理手段,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我们相信只要不断学习和积极探索,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一定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人才的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方江华,李勇.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对策[J].淮南工业学院学报,2002,(2).

[2]黎光,兰剑.浅谈学生管理工作[J].职业圈,2007,(13).

制度管理篇(11)

建设和谐社会对于我们面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严峻挑战,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具有重要意义。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再到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深入认识的过程。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新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要求。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为公共管理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国加人WTO后,同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改革、发展和稳定都面临着新的任务,社会经济生活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才能使政府工作和政府职能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真正履行好政府担负的各项职责,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任务。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是公共管理建设的核心问题。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公共管理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保持党和政府与各个发展领域的密切关系,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实现,人民群众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是否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公共管理建设是否取得实际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第一,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逐步制定和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公共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所以,一个社会和谐与否,其最主要的体现是社会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即法律法规本身的和谐性。怎样做到法律法规的和谐?最根本的是要突破法律法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样一种传统思维定势,真正站在公共的立场上,完善我国的公共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如从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公共财产管理制度、公共物品管理制度、我国环境管理制度、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我国公司管理制度、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我国传染病管理制度、中国集体管理制度等方面完善。然而,我国现行的公共管理制度制定过程存在着明显的部门、行业、领域、阶层或利益集团垄断的现象,这导致了一些公共制度不能真正代表公共利益,造成了制度本身的不和谐。

第二,一个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政府实现和谐治理的保证。这中间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政府、市场、第三部门,这三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现代社会基本由三类组织构成的:一类是公共部门、一类是企业,一类是非营利组织,这三者能否各司其职,对社会的和谐有直接的影响。譬如,由企业作为主体的市场,在社会发展中,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能有效、快速地配制各类社会资源,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市场注重的是效率,但解决不了公平,重视效率就可能制造很多社会的不和谐,引发冲突;但政府及其公共部门所发挥的作用,则正好是要弥补市场的缺陷,通过公共财政、公共政策以及通过公正性来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的和谐。同样,作为民间组织的非营利系统,它既可以弥补市场的某些缺陷,也可以弥补政府的某些不足,是对政府、企业以及市场功能的重要补充。二是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之所以重要,在于如果社会有没有正常的表达机制、表达的途径,公民有没有参与公共治理的机会,这个社会实际上是不可能真正和谐的,这是现代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三是社会公平以及政府管理所必须体现出的正义。如果政府所代表的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了倾斜,公共管理制度治理的和谐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第三,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政府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知道,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与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分不开的。经过30年发展,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也有一些值得反思的地方。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朝着多元社会方向在发展,经济多元化,观念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政府如果继续追求单一的GDP增长,忽视社会全面发展,那么,目前我国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将进一步激增。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得到全面落实的基础上,这样定位政府的战略,更符合中国社会面临的实际。可持续发展决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还应该包括经济、社会、城乡、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也包括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真正体现公平和正义。这是政府诞生以来,必须坚持的属性,如果政府背离了公正、公平与正义,就是公共政策失败的表现。这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而在这个方面,我们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应该成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抓手,以此化解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

第五,从政府职能的实现形式来讲,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制度规范。过去我们更多的关注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从2003年"非典"以后我们开始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放在重要地位。从发展的视觉看,我们的政府整体上确实面临历史性的转变,也就是我们这两年提出的应该由一个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或者说由一个单一型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我认为政府职能实现形式上转变,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

第六,从政府体制、制度安排的角度来讲,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能较好地解决制度缺失的问题。目前最为迫切的是需要重新思考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如果制度不合理,将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羁绊,甚至可以继续制造某些不和谐。所以,制度安排是公共管理制度治理和谐的核心。

第七、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提供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总理曾经指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这不仅给“公共服务”下了一个权威性定义,而且深刻地阐述了公共服务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确,在新形势下,我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化、结构复杂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比重大幅上升,公共需求结构正逐步由消费型向发展型升级。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该说仅仅处在第一阶段(即“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的阶段)向第二阶段(即“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过渡时期。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建设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就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与先决条件。换言之,只有建立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稳定、快速、健康、持续性的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要建立良好的公共管理制度,必须使政府的实际表现与公众对政府的主观评价相一致,为此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党所主张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仅靠GDP的增长,无法支撑起一个人民所向往的全面的小康社会。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把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

第二,正确处理政府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始终做到“活而不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