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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制度大全11篇

时间:2022-06-27 19:32:39

制度管理制度

制度管理制度篇(1)

关键词:制度 制度权威 制度化管理

制度、制度权威的界定

各个领域的学者对“制度”概念的界定不尽相同。强调制度管理特征的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是规则体系或管理体系。传统制度学派代表人康芒斯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新制度学派的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由一系列规则形式的和规章形式的行为约束组成;而且,制度最终是由一系列道德的、伦理的和行为的规范组成的,这些规范限定了人的行动界限,并且制约着具体制定和实施各种规则、规章的方式”(North,1984);“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严格的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制度定义和限制了个人的决策集合”(North,1990);同时,诺斯也看到了社会中存在种种正式及非正式的规章结构,认为“制度是人为设计出来构建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互动关系的约束,由非正式的约束(奖惩、禁忌、习俗、传统及行为准则)和正式的规则(宪法、法律、产权)组成”(North,1991)。早期的社会学家,从库利、韦伯到塞尔兹尼克和帕森斯,认为制度主要是规范性结构,它为社会生活行为提供了道德框架。马克斯・韦伯解释说:“一个规范团体行为的制度,应该叫做行政管理制度。一个规范其他社会行为并保障给行为者提供通过这种规范所开创的机会的制度,应该叫做调节制度。”美国社会学、政治学家亨廷顿也认为,“制度是指稳定的、受到尊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在我国学术界,有人赞成“制度是社会规则”的规定,而且主张“制度仅指正式规则”。

制度概念在组织分析中最具影响力的运用来自梅耶和罗文(Meyer&Rowan,1977)。他们认为,现代组织的许多主张、政策、纲领及程序是通过舆论、重要成员的观点、由教育体系合法化的知识、社会声望、法律、法庭上使用的过失和谨慎的定义等来实施的。日本学者青木昌彦从博弈论的角度对制度进行定义,认为“制度作为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信息浓缩),它作为许多可能的表征形式之一,起着协调参与人信念的作用”。斯科特(Scott,1995)力求涵盖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都强调的三种要素,从而对制度提出了他的理解和定义:制度是由社会行为提供稳定性和有意义的、认知的、规范的和管理的结构与行为组成的。

以上制度的概念是各领域学者从自身研究角度出发做出的界定,对于制度在组织中作用程度的探讨还很少。本文中的“制度”是一个相对狭义的概念,是指约束和调整组织中各种行为和关系的规范体系。

制度权威是要以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制度权威的问题是人与制度关系的问题,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制度是制度权威的基本问题。制度权威实质上是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关系,这种服从关系表明了制度发挥作用或者制度有效性的程度。本文认为,制度权威是指组织中的制度能够对人的行为起到约束和调整作用,是组织中的“命令――服从”关系。

在巴纳德看来,权威是正式组织中信息交流(命令)的一种性质,通过它的被接受,组织的贡献者或成员支配自己所贡献的行为,即支配或决定什么是要对组织做的事情,什么是不对组织做的事情。巴纳德指出,权威的源泉在于接受权威的一方而不是发出权威的一方。换言之,只有那些被下属认可了的、接受了的指挥、命令才具有权威的性质,强调来自组织或上级的指示命令与下属的选择相一致的侧面。韦伯把权威定义为在一个可能标明的人的群体里,让具体的(或一切的)命令得到服从的机会。

制度权威是制度的权威作用,这个概念是建立在韦伯提出的权威体系基础之上的。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威,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在韦伯那里,权力不是一种单向作用的力,而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具有主观意义取向的社会行动建构起来的。为了把统治与暴力控制区分开来,韦伯又把正当化的统治称为“命令控制”或权威,并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为这种统治形式确立了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是自愿服从,其二是存在一套支持统治正当性的“信仰体系”,即说明为什么某人或某些人应该服从某种统治的理论体系或意识形态。

制度与制度权威的关系

(一)制度的建立影响制度权威

制度权威是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关系,所以制度权威的确立必然以制度的建立为前提。制度权威状况是由制度产生和适用的条件、制度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制度自身的状况所决定的。制度权威的可能性存在于人们对一定的制度规范服从并遵循的基础之上,是要以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作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制度权威的确立依赖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一种制度权威的建立和巩固绝非是一个纯自然的过程,它需要制度自身的合理性、必要的外在强制和激励以及思想文化等因素的保障。制度本身与现实状况是否吻合、与组织文化是否协调,都影响着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的合理性越强,则制度权威不管是通过外力还是由内在的认可、赞同、追随等来确立都会更加容易。所以,制度自身的状况会影响到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自身的合理性为制度权威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制度权威体现的命令―服从关系在组织中是一个循环连续的作用过程,制度的完备性和合理性会影响到相关过程中制度的权威状况。相互抵制的制度或不完备的制度都会对相关制度的权威确立起到削弱的消极作用。制度本身建立得越完备,则反制度因素的影响越小,制度权威的确立就越容易,权威也更容易巩固。

因此,科学的制度和制度规范是制度权威确立的基础,必须先有制度和制度规范,制度权威才有确立的机会。也只有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完备性达到一定程度,制度权威才有确立的可能。

(二)制度建立和制度权威的确立并不一致

制度文本在组织中只是一种形式或一纸文件,制度的建立只能说明有了制度这种形式上的约束或者产生了一些文件,而这些文件和这种形式上的约束并不会去约束组织中的个人,组织管理中真正起作用的是制度权威。只有制度权威确立了,制度才能发挥作用。制度权威的重点在于制度要具有权威,能发挥其作用,成为组织协作行为中的约束机制和手段。制度产生或建立之后,能否发挥作用,在多长时间内发挥作用,即制度权威何时得以确立,这跟制度所约束的对象的态度有关,也跟制度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有关。

在组织管理实践中,管理制度的建立一般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组织功能。制度设计、属于制度建立涵盖的内容,但是制度在建立之后能否起到规范组织成员的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程度都源于制度权威的确立。制度权威的确立状况和制度本身以及管理工作都有关联。就制度而言,从适用范围角度看,制度要与一定的客观条件相适应;从制度的客体角度看,制度要与行为主体――人的状况相一致;从自身的逻辑性看,制度所包含的各种规范性要素要严密、一致。制度自身的合理性、完备性越高,则建立之后越容易确立其权威;反之,建立的制度不合理成分越多,则越难确立制度权威。另外,即使制度本身合理性、完备性都相对较高,但制度的管理工作没有到位,如推广不力,员工不理解或没注意制度,或者管理者带头违反制度等等,都会对制度权威的确立产生破坏性影响。所以,制度建立并不意味着制度权威就能相应地确立,两者并不是一致的。

制度权威与制度化管理的关系

(一)制度化管理的内涵

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企业协作行为的管理方式,就是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的实质在于以理性的、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

在企业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所依托的基本手段不同,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市场经济发展早期,企业组织管理中多依靠个人的权威,以传统的权威和“神授”的权威为基本的控制手段。伴随着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企业组织、行政组织和各种大型组织逐渐把管理过程中依赖的基本权威由个人转向理性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制度权威来自于组织结构中对管理者地位和权力的正式规定。这种形式下,管理者拥有组织授予的奖惩权,可以视被管理者工作的不同情况,决定给予奖励或惩罚。它建立在强制力的基础上,是法的权威,不是个人的权威。而非正式权威来自于个人所具有的特殊品质,具有这种品质的某个人可以将众人吸引到自己身边,服从其管理和领导。非正式权威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忠诚关系上,是对个人负责。

(二)制度权威在组织管理中的功能

一是组织制度权威维护着特定组织的内在结构,从而维持组织的本质和功能。组织的内在结构和框架总是要表现为一定的制度规范形式,在这一意义上,组织制度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各种制度规范的集合。一定的社会组织从其内在结构的意义上说,就是该组织各种职位的设定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人事分配的方式和原则,也包括一系列标准和形式的设定和职员实践方式以及决策方式、制度规范方式的设定。

二是组织制度权威规范着组织成员的行为,具有维持组织稳定性和统一性的功能。组织成员是若干具有独立性、自身利益追求和个性追求的现实的人,能够把他们组织起来并形成一种组织统一性的不是成员自身的差异性,而是在个体之外的统一规则约束机制的存在。组织制度权威对于组织成员行为的规范性以及维护组织稳定性和统一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组织制度权威规定了组织利益的统一性,规范着组织成员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方式,从利益统一性的方面维护着组织的稳定性和统一性。其次,组织制度权威强化了组织成员观念意识的统一性,培养了组织成员的组织秩序意识。

三是组织制度权威是组织生存的基础。制度构成了一个组织的内在框架,制度权威通过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保证了组织存在的秩序性和稳定性,它使分散的、独立的、现实的个人结合在一起,并且具有了共同的利益追求、文化环境、价值取向和意识主题。同样,原有组织的消亡和新组织的出现也是缘于组织制度权威的变化。当原有的组织制度权威消亡的时候,这一组织也就不复存在或者名存实亡了;当一种新的制度权威成为一定数量的人们相互联系的纽带的时候,一个新的组织也就随之形成了。组织发展的历史实际上是一个制度权威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

综上所述,以制度权威为主的制度化管理对于组织管理意义重大,它能够降低管理成本、消除管理中的一些不确定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体目标。除了一般的效率、目标和成就之外,制度化管理是组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它还能实现组织发展与个体发展的均衡,避免组织中以人的权威为中心而对个人的过度支配。

参考文献:

1.[美]理查德・斯格特,黄洋等译.组织理论[M].华夏出版社,2002

2.[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华夏出版社,1999

3.[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三联书店,1989

4.鲁鹏.制度与社会发展关系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2

5.[日]青木昌彦,周黎安译.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6.[美]巴纳德.经理人员的职能[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7.[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商务印书馆,2004

8.[美]西蒙,詹正茂译.管理行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制度管理制度篇(2)

调度值班长必须由副矿级以上领导担任,并按值班排列表顺序进行24小时调度值班。

(2)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全方位的正常运转。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 (9)坚持灵、准、快的要求:

①、接听电话要及时,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严禁在电话中闲聊。

②、下达领导指示、通知、命令,要严肃认真,一字不丢。不得主观臆断,随意篡改。接到上级指示,要立即传达,不得延误、扣压和擅自处理。

③、熟练使用计算机,保证数据准确,信息提供及时,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程序及系统密码。

④、来文、来电,书写记录要工整,不得潦草,不准遗漏,做到条条有记录,项项有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0)坚持文明上岗,树立良好形象:

①、上岗人员要衣冠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

③、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④、上岗时间不会私客,严禁室内大声喧哗。

⑤、努力钻研业务,熟记电话号码,做到常用电话不翻本。

⑥、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3、矿领导下井跟班工作制度

⑴、矿领导必须按跟班表安排的时间轮流进行跟班,不得空班,有事必须请假,并找人替班。

⑵、领导跟班时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中途不得脱岗,必须坚持八小时跟班制度。 ⑶、当班跟班领导必须及时把当班井下情况及时汇报给调度室,并给下一班跟班交待清楚,以便安排下一班生产。

⑷、矿领导跟班时必须把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了解清楚,对井下发生的一切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处理,不得拖延。

⑸、矿领导跟班时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井下各采掘开工作面工程质量差的要及时让其整改,并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要求办事。

⑹、矿领导跟班时要盯班作业,现场解决工作面及井下的一切实际情况,起到真正指挥生产的作用。

⑺、矿领导跟班时要督促“三大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项 (4)升井后到安全信息站填写安全隐患登记本,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发现的安全隐患数,当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数,交由下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数。

5、生产能力预测制度

参加人:副矿级以上领导、各业务科室科长、采掘区队长。

(2)会议由调度指挥中心主任主持,调度业务人员负责对会议上汇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呈报矿有关领导。

(3)各单位根据当月上中旬生产情况及下旬生产条件,全面预测全月生产经营指标、工程预计完成情况,汇报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月生产经营作业计划安排,对工作面衔接、重点工程、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进行预测。

(4)分系统、单位提出当前生产组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矿,区域公司解决的问题,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组织措施,做为考核依据。

(5)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对迟到、早退、无故不到会及汇报情况不合乎要求的,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予以批评、考核并可作为标准化验收时的扣分依据。

6、矿调度早碰头会议制度

制度管理制度篇(3)

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以及市直部门(单位)、城区镇(乡)科级干部参加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和认可的各类在职教育、培训、学习。

目标要求:本办法从**年起,以5年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积分,县处级干部5年内累计完成90学分以上,科级干部累计完成60学分以上。其中,脱产学习累计学分不得低于总学分的70%。原则上,干部每年应完成总学分的五分之一。特殊情况下未完成年度规定学分的,可在以后补齐,但每个五年周期内必须达到规定学分。

除按上述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各项法定培训。

二、学分登记标准

学分是考核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数量和质量设立的计算单位,原则上培训1天(8学时)为1学分。学分以脱产学习学分和奖励学分两种形式进行登记。

(一)脱产学习学分

1、参加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和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认可)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以调训计划、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

2、参加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培训,以及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以正式培训计划、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参加出国(境)培训,以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国(境)外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等有关证件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

3、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各类专题讲座、知识更新培训,以培训计划、培训通知、考核合格证书等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登记学分。参加本单位自行组织的并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和备案的知识更新培训、业务培训等,每次脱产培训3天以上的,以正式培训计划、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天数计算学分,时间在3天以下的,每参加1天按0.5分登记学分。

(二)奖励学分

1、学历学位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学历(含函授学历),以毕业证书为依据,一次性登记5学分;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取得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的,以结业证书、毕业证书为依据,分别登记7、10学分;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以学位证书为依据,分别登记7、10、12学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按照学位证书标准登记学分。同等学历(学位)只登记一次。

2、在职自学。按照干部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和单位理论学习制度规定要求进行自学。自学情况年终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可采用考试、撰写论文和学习笔记等方式进行)达到要求者,登记3学分。

3、学习成果。干部年内在部级、省部级、市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文章、学术论文等(文章须在1500字以上,新闻、信息类不计),每篇分别登记5、3、2学分。

4、考核达标。参加全市统一要求的达标类培训考核,如电子政务、计算机、法律、普通话等基本技能考核,未经培训直接参加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的,每项登记3学分。

未列入本办法的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视情况给予登记学分,计分标准由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公布。

三、学分登记办法

1、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组织部门要建立本单位实施学分制管理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准确详细地登记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所得学分。学分登记使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表》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证》。《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或各县(区)组织部门留存,一份年终审验时随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登记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表、证记录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定学分。

2、《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证》是记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经历及认定学分的重要证件,实施学分制管理的领导干部人手一证,每五年更换一次,由个人妥善保管。参加脱产培训结束时,将《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登记证》交培训机构登记盖章,并在培训结束后15天内主动到所在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申请登记。所在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认真审核后,测算登记学分并盖章。市直各部门(单位)、县(区)组织部门每年12月底前,将审核的本单位领导干部学分登记表、登记证和参训专业证书、合格证书等相关培训资料,以及领导干部年度完成学分汇总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验。市委组织部对照培训(调训)计划及相关证件进行验证后认定学分并盖章。上年度的12月1日至本年度1月1日为一个培训登记年度。

四、组织实施

学分制管理办法由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分登记情况审核,并确认验证。市直各部门(单位)相关科室和各县(区)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县(区)实施学分制管理干部的学分登记工作。

制度管理制度篇(4)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积极进行纳税筹划,按时足额交纳税款。

6、配合公司的财务审计。按时上报报表。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

6、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1、财务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3)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4)参与预算审查、招标、评标、经济合同的拟定,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和决策。

(5)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6)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7)承办总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3、会计的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及时申报、上交各项税款,合理避税。

(5)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6)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7)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出纳的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压现金。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实行财务章与法人章分离原则。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按公司付款流程签发支票。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财务工作管理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以下事项时,应当做到:

(1)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2)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应装订成册。会计档案保管需指定专人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他人不得带出、查阅和复印。

(5)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3、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

第三章 劳动工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和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制订和监督执行劳动定额,改进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

加强对工资、津贴、资金的管理;

管好、用好施工队工费结算,指导施工队考勤人员做好工时记录;

建立、健全各施工队人工台账;

提供编制成本计划和责任预算的工资资料及其成本分析资料,提供工资总额等劳动工资统计资料。

第四章 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合理有效的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资金范围。本规定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第三条 公司实行小额资金总经理批复、重大资金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现金支出:单笔支出5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批复,超过5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批复。

2、费用支出:单笔无正规发票的支出1万元以下(含1万)由总经理批复,超过1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批复。原始单据财务部要留存以备审计部审核。

3、固定资产购置:单件价值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批复,超过3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批复。

4、融资或接受外来投资及其他重大资金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

第二条 根据人民银行《现金结算管理办法》,开户银行对每日现金支取有限额要求。借支现金和现金报销超过10000元的,需提前一天和财务部预约。

第三条 现金收支管理

1、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2、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

3、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经过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人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4、严禁公款私用。

第四条 现金帐目应日清月结,定期盘点。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第六章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付款申请单",按公司付款流程,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四条 财务人员每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及收支报表,报送总经理。

第七章 发票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所有发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由会计对发票进行具体管理,负责本单位日常涉税事项与税务机关的业务衔接。

第二条 由申请人填写开票通知单,详细填写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申请人姓名,附工程结算单,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第三条 若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经办人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第四条 杜绝开无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全发票。

第五条 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第六条 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经办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经办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第七条 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第八条 为保证发票开具的正确性,客户税务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年度末将客户档案装订成册存档。

第八章 内部牵制管理制度第一条 财务部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法人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 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 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财务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 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主管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 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账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 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 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账凭证,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 会计负责银行账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主管审阅;

对于未达账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主管报告。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三条 大额存单由财务负责人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上级领导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 财务负责人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账款是否一致、对账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六条 财务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

第十七条 会计应严格执行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

第九章 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第一条 应收账款管理1、收款方针:业务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结算单由客户确认盖章,及时催收款项。

2、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账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3、经营部应对工程款的回笼情况进行跟踪,对应收款项要及时追收,定期作出分析。欠款催收应由有关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予以监督。一旦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能收回的,应追究经办人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4、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财务应定期或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条 应付账款管理1、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执行。

(2)上月各项费用一般在次月20日左右支付。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2、付款方式

(1)转账支票,电汇等。

(2)现金。

第三条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第十章 费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各部门要按要求编制本部门的预算方案,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在预算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别审批和程序。

第三条 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批程序及要求见:

细则1:《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细则2:《费用报销制度补充规定》;

细则3:《工地直接支出费用报销管理补充规定》;

细则4:《费用报销补充规定》;

细则5:《工地用油管理办法》;

细则6:《物资管理账务处理程序》;

细则7:《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细则8:《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制度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始试行,有关补充规定随时添加。

细则1: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项费用按内容分类管理。

一、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1、报销准备1)报销人按所赴工地分别填写“差旅报帐清单”,一地一单,要按时间顺序依次填写,乘座的车票要和起止日期、起止地点相对应,要填写金额;

“差旅报帐清单”上方要注明自己所在的部门、出差地点、用户单位、设备编号及报帐日期。

2)将票据按“差旅报帐清单”的内容粘贴在空白的“报销单”上,要求分类清楚、粘贴整齐、票据金额和“差旅报帐清单”上的金额一致。

3) 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绿色),附从工地返回经工地负责人签证的“休假条”及“客户对接表”等一并交上级负责人审核。

4)因公出差需发生餐饮费、招待费时,应提前请示部门负责人同意。餐饮费、招待费的票据要单独粘贴,要求注明事由。

2、审核程序1)一般员工和工地负责人的票据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

部门负责人的票据由总经理审核。

2) 将审签过的单据交财务部会计审验,会计按出差时间和补助标准计算补助费并填制正式的差旅费报销凭证(按出差人员服务的工地分类记录,以便日后统计核算、汇总)。

3)报销凭证经主管会计复审签章。

4) 单据交总经理签批。

5) 到财务部出纳处报销。

6) 出纳查阅报销人的借款记录,冲消其借款后,余额支付现金。如报销金额小于借款,则冲抵后重新按差额填借款单。

3、审核要求1) 了解出差工作情况。

2)询问返回原因。

3) 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与人员调动台帐核对。

4) 注明应由“大方重科公司”或“租赁公司”报销。

4、出差天数的计算1) 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标准。

2)出发时间≤12:00的,出差天数为1天,反之为半天。

3) 到达时间>12:00的,出差天数为1天,反之为半天。

5、公司只报销有发票的费用,无发票的需事先向财务部说明情况,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在票据背面注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

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原始单据财务部要留存,以备审计。

二、米厂购物费用1、米厂购物费用指:

1) 加工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所需的机物油料消耗费。

2)加工工具购置维修费及材料费。

2、米厂所需物品必须按预算办理,特殊情况需事先经部门负责审核,报专人同意后购置。

3、报销需有发票或收据,并填写购物清单,注明物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等。

4、审批程序:

1)将票据按要求分类汇总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票据交总经理签批。

3)到财务部成本会计处办理账务或付款手续。

三、装卸、配送车辆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1、车辆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修理费必须经批准)的票据要分别粘贴。

2、过路费要填写“差旅报帐清单”, 要按时间顺序依次填写,注明起止日期、起止地点和金额。

3、修理费要附修理项目和更换件清单。

4、将票据按要求粘贴后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总经理签批后转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四、办公费及其他费用1、该类费用指:

1)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印刷费、邮电费、通讯费、交通费、运杂费、培训费、操作人员办证费、广告宣传费、保险费、租赁费、业务招待费等。

2)财务费用。

3)经营费用。

制度管理制度篇(5)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兼职

.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文件。

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编辑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编辑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主管备案。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编辑部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必须通知部门主管。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记录。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经理级以下人员每晚加班2小时,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时作为休息时间。每累记加班24个小时,或连续加班12个小时没有休息,可申请一天带薪假期,或相当于三天工资的加班补助金。管理层为不计酬加班。

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3天)、春节(8天),给予休假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2周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二、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员工请假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公司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6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三、探亲假: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7天的探亲假;

四、婚假:职员结婚给婚假10天假期,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五、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进行经济处罚、停职或开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六则工资待遇

一、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龄补助。

二、奖金: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三、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四、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五、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七则奖惩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则制度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六则福利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本制度解释权归蒲显晨及所有,自年月日起执行

日常作业规范

开始工作前先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同时对设备进行卫生打扫,确保全部正常方可开机操作。开机时先开外设,外设多时要按期功率大小开启,不得同时开始多套设备,最后开启主机,主机开启过程中避免所有可能的冲击及震动。

开机后要等待计算机完成全部的开机准备工作方可进行操作。

正常作业中严禁使用屏保功能,尽量避开多任务并行,关键性作业时要将所有不必要的程序,及常驻式程序,如病毒防火墙等,以免造成硬盘间歇性读取错误,由其在刻录CD-R时。

每台计算机要按工作需要安装相应的必备软件,非必备软件尽量不要安装过多的软件。特别是刻录软件,每台计算机最多安装一套,以免由于DLL冲突造成的刻录失败或不正常。

在安装软件或使用外部文件时,在使用前必需先对盘体进行查毒作业,如发现病毒确认其是否可以安全清除,如无法确认或无法安全清除,马上停用相应盘体。

在安装软件时要尽量不要安装在C盘及操作系统所有分区,如果一定要安装在此类分区,但至少也要保证此类分区至少3G的剩余空间,其它分区至少2G剩余空间用于网络操作及程序运行进产生临时文件和进行数据交换之用。

每次完成工作需要关机时,必需关闭所有正在运行的程序,取出光驱内的盘体。如果计算机在网络中,还需确认在网络中没有被使用。关机时,在主机没有完全关闭之前不得关闭其它外设(USB,IEEE1394设备除外),在确认计算机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除此之外,每台计算机在连续工作8小时后,要先关闭主机15分钟,以保证数据安全和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寿命。

每台计算机由专人管理,管理者一般为本机主要操作人员。

为保证计算机稳定运行,计算机管理者每周至于少进行一次磁盘碎片整理,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杀毒,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磁盘扫描,一次数据备份。每次进行以上维护操作要填写维护日志,每次都填写都必需有两人同时填写,每月上报一次。

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后,要先确认是常规问题,还是确认问题。如是确认问题,近可能的自行进行处理。实在无法处理时,要具实书写设备问题汇报,主要内容包含有问题现象,出现问题前一周的维护日志,其间有无可疑事件,出现问题前的操作过程。然后及时将汇报并由上级以安排处理。如出现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的,造成的后果由操作人及本设备操作人员负责。

如在对设备进行修护过程中发现为人为操作失误、常规问题及本岗工作人员技术要求可以达到处理的,给与经政或经济处罚。

-----公司劳动合同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职位_____,乙方应经过15天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两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实行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实行本公司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现金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公司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公司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公司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如公司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公司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公司经营相似的公司、团体以及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公司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公司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________讨论制定,报经______批准,用_____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公司《员工手册》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制度管理制度篇(6)

二.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早教教研活动,并充分利用早教教研活动,有计划开展早教业务知识学习、早教专题研讨、早教课题交流、反馈等。

三.每次教研活动前,研讨内容应事先告知教师,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做好充分准备,活动时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氛围。

四.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其他教师负责传达。

五.早教工作负责人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早教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上级部门的早教工作精神,负责组织好早教教研活动。

六.早教教师按时设计早教指导方案、设计亲子游戏,以丰富本园早教指导活动内容。

培训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早教的进修或学习。

二.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学习。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培训学习育婴师,并进行育婴师考级。

三.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教师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早教发展动态。

四.组织教师进行业务教研活动,早教实践展示活动,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咨询服务制度

一.定期为家长提供早期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定期对家长进行婴幼儿养育知识和技能的指导

三.成立婴幼儿图书角,定期向婴幼儿家长借阅图书。

四.以情感体验为主要活动形式,为婴幼儿和家长服务。

五.举办家长学校讲座、育儿沙龙活动,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意识、经验及技能。

六.开设育儿咨询服务热线,及时有效解答家长的教养困惑。

七.设立“意见箱”,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给予及时的反馈和处理。

宣传服务制度

一.建立早教资料免费发放制度,以满足幼儿家长的早教知识需求。

二.邀请儿保专家来中心提供现场咨询、解答家长的育儿困惑。

三.建立健全的早教中心网站,提供多种服务,宣传社区早教活动。

四.制作早教活动宣传版面,提供育儿知识、早教信息等内容。

婴幼儿健康安全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活动室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二.婴幼儿教玩

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清洗,作好消毒记录。

三.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四.按照婴幼儿用厕规律及时冲洗,保持通风,清洁干燥无臭味、污垢,定时打扫并消毒。定时作好室内紫外线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五.做好婴幼儿晨检及记录,认真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六.做好婴幼儿进食卫生,点心前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

七.定期检查婴幼儿教玩具的安全性,发现破损及时修理或更换。

监督评估制度

一.考核主要采取“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考核领导小组评价”三结合的考核形式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考核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及幼儿园领导组成,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工作质量评价的一项依据。

制度管理制度篇(7)

新中国自成立以来,已经有50多年的税收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税收管理经验,创造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理论成果。以史为鉴,可以明兴替。当前研究税收管理员制度,不能割裂历史。在一定意义上,过去的经验教训和理论总结是我们今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探讨税收管理员制度之前,有必要对新中国税收管理思想的变迁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程做出简要的梳理。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史考察

建国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我国税制经历了持续变革的过程,但税收专管员制度一直长期、稳定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今天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了历史借鉴。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税收专管员制度在我国税收历史上早已出现。新中国成立以后,税收专管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产生,有效加强了税源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

税收专管员制度始于50年代初期。当时百废待兴,中央政府急需筹资用于经济改造和恢复。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围绕《要则》精神,全国许多地方展开了税收专管工作,迅速查清了税源状况,切实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资金。

其次,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实行,使税收工作更好地协助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利用税收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是改造工作的重要部分。在税收专管员的努力下,税收工作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

此外,税收专管员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力支持了社会主义建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经济成分较为单一,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环节较少,这就为税收专管员制度提供了发挥特长的舞台。税收管理员制度行政动员能力强,税收征管效率高,便于税务部门快捷高效完成税收计划任务,因而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

(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动态分类的税源普查办法。

对纳税户进行普查,按地段和行业归类整理纳税卡片,在此基础上建立专管户的征稽手册。对专管员的基本工作要求是:把辖区内纳税户的开业、歇业、迁移等情况和工商户的纳税情况记入稽征手册;对纳税户内部组织、经营方式和护税人员名单等资料,均分门别类登入稽征手册。除此之外,税务专管员还要传达税政法令,组织工商业者学习税法,教育财会人员忠实记帐与申报纳税,联系职工店员协助税收,帮助业户建帐、建票;组织领导纳税小组长审查申报表,督促工商业者按期缴税;搜集资料,掌握情况,检查业户,堵塞偷漏。对专管行业的人员还要求了解行业经营情况,掌握行业发展规律、营业利润情况、季节性变化等;组织与掌握所管行业的民主评议。

其次,社会化分工协作的税收管理体系。

税收专管员除了分区监管所有纳税户之外,还建立纳税小组,实行工商户集体报缴工商税的制度;另外,分区专责管理的基础上,还由专责区与有关区分局的专管人员组成专业小组,并由专责区专管人员担任组长。其任务是:代表专责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对工商界进行税务协商;系统汇集和研究行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制订行业税收征管工作规划等。早期的这些措施,实现了对税源的有效控管。

第三,税收经济思想。

早期的税收专管员制度也提出了朴素的税收经济的思想,指出“从经济到财政”,把财政收入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税务专管员把征管与促进生产相结合。由专业活动扩展到各项财税工作,包括税利检查和财务检查等工作,从供、产、销等各个环节上,抓住重点,帮助企业“比指标、找差距、挖潜力、赶先进”,以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

(三)对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史评价

历史地看,税收专管员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税收管理办法。从建国之初开始,在整个国民经济改造、恢复和重建时期,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经济制度、计划管理的经济体制和严格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国家动员能力强,使纳税人的纳税标准比较统一,纳税积极性和遵从度比较高,便于税务专管员集中、统一、高效征收税款。实践证明,税收专管员制度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是效率高,成本低的较好的选择。同时,政策法规比较简洁,使推行税务专管员制度成为一种好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几十年来,国家税收管理思路的变革始终以基层税收专管员制度为依托。每一次税制改革,无论是强调税收征管权的集中还是重视税收征管权的分散,最终都通过税收专管员制度得到落实。税收专管员制度能够长盛不衰固然与客观的历史条件有关,但也与它本身的运转高效的特点和优点分不开。其中最大的优点是对税源的管控直接有效。

但是,税务专管员制度也有其自身的弱点,突出表现为缺乏有效自我约束机制。虽然,随着专管员制度的推行,不少地方都颁布了税务专管员纪律、工作条例和守则,但是这些条例和守则强制力不够,而且缺乏有效的贯彻落实机制,因而不能有效滥用权力的现象。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专管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引起了争议。

虽然,税收专管员制度因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落伍,但它遗留下来的税收分类管理思想和有效的税源监控办法,以及朴素的税收经济思想为今天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的宝贵的经验。在此种意义上可以说,税务专管员制度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前身。

二、税收管理制度的现状与前景分析

1978年(特别是1987年)以后,对外开放和经济改革对专管员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税收专管员的权力制约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权力滥用的现象越来越多地受到批评,并且被归咎于制度本身。税收专管员制度由此一度衰微,取而代之的是以职能划分为基础的、保证征、管、查相分离的集中征管模式。

以集中征收为特色的现行征管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以市县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实行税收宣传与咨询、税务登记、票证发票、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资料存储等一条龙作业与服务,实现集中征收,在此基础上调整基层税务机构,转变职能,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应该说,现行征管模式较好地防止了专管员管户时的执法不严、为税不廉、责任不清等可能出现的问题。集中管理也便利了信息化技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运用,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的成本,改善了税收服务。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它固有的一些弱点也逐渐暴露出来。

首先,“重管事,轻管户”,税源不清。集中管理模式实现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将重点放在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上。税源管理的职能虽然落实在管理部门,各地也相应成立了各类管理机构,但由于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严重“缺位”,管户与管事相脱节。按照现行的征管流程,征收人员在办税服务厅只是就表审表,就票审票,不能自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对未申报、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更是鞭长莫及。税源管理也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方式,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对税源控管力度明显减弱,“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其次,体制僵化,被动管理,应变能力差。随着时间的推移,集中管理的模式表现出了难以克服的制度惰性,跟不上征管改革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工商注册等制度的改革,一些必要的税源信息来源减少了。以前与工商部门协作,可以从工商部门获知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应税税种。当前随着工商部门的工作改革,纳税人有了更大的自由经营权,这就增加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税源监控的难度。

再次,偏重计划管理,基层管理税源的积极性受挫。在许多地方,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是考核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指标。税基较窄,税率相对较高的现实情况下,少数纳税大户对基层税务机关能否完成任务起决定性作用,因而吸引了税务机关主要的注意力。在许多情况下,基层税务组织并不需要清楚了解辖区的全部税源情况,就能够完成上级制定的计划收入任务。

以上种种问题造成了税收工作的停滞不前,突出地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户数不清,缺少与纳税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对那些个体流动业户、专业市场经营者、新兴行业经营者,更显得鞭长莫及,使之成为漏管、漏征户。二是对纳税人的从业内容和和生产经营状况不了解或了解不清,造成征税对象不清。三是对纳税人的税源底子、税收潜力不清,心中无数。税收任务紧了,就反复对纳税人检查。四是对纳税人申报情况不清,造成部分纳税人申报纳税质量不高,不申报、不按期申报和虚假申报的问题比较严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进一步确立,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税收管理工作既要为国聚财,还要为纳税人服务,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现有“征、管、查”三权分离的机构设置模式,和近似“足不出户”的管理办法,既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不同的税种要重复申报),也使税务机关远离了税源。而税源的管理状况,决定税收管理职能的发挥程度。当前的税源管理问题和税务机关的组织现状表明,我们必须探索一种既不同于税务专管员制度和“重管事、轻管户”的办法,又要吸收两者优势的新的税收管理制度。这就是税收管理员制度。

三、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当前,全国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都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件,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保证税收管理员实现有效的分片管理,使税收管理达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目标的相关规章和管理体系。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实践中表现出了一些特点和优点。

1、借鉴税收专管员的经验,调动了税务人员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税务专管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调动了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和责任感。长期以来,税务战线上出现许多优秀工作者的典型。他们既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也没有先进高效的计算机网络支撑,仍然实现了对税源的较为有效的管理。其中的经验,最重要的就是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起来。这一点,正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着重借鉴和引进的。

当前的实践表明,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不但不能自发调动人的积极性,相反会使人产生盲目的依赖。我国的许多透漏税现象,既不是因为法律的缺陷,也不是由于技术落后,而是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够,对计算机和报表信息过于依赖致使工作出现了漏洞造成的。要从根本上改变透漏税的局面,就要充分调动税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借助专管的办法,税收管理员制度能使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与纳税人一一对应,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2、吸取集中征收的教训,利用信息化网络,实现“管事”与“管户”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力,改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

税收管理工作既要重视管理的效率,这一点主要借助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也要重视管理的有效性或质量,这一点从根本上要有准确的税源信息来保障。

集中征收的办法在理论上是要调动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减轻税务机关“管户”的压力,使之集中精力“管事”,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由于种种原因,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虽然就票审票、就表审表的办法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efficiency),但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令人怀疑。纳税人提供的原始数据是有效管理的起点。在现实中,大量的纳税人或者有意(偷漏税)、或者无意(缺少相关知识和技能)提供了扭曲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计算机系统采用,就会得出错误的信息处理结果。计算机信息平台的使用,加剧了错误数据的影响。结果是数据处理的效率越高,税收预测和计划的盲目性越大,管理的有效性就越差。

税收管理员制度借助于现代化手段,建立起了涵盖广泛、反应灵敏的动态的税源管理体系。它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源管理制度,把管户与管事有效结合起来,实现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并重。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需要厘清的两个认识

1、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

从两者税源管理的内容对比,不难看出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雷同之处。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以下几个方面决定了它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本质区别:

信息化背景税收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比较适合纳税户数少,税制简单,税收目标单一的情况。在人类社会迈向信息化的今天,信息化技术正在改变着税收管理的方式。一是传统粗放式的税收管理体制和方式被信息和网络技术改造了,大大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使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使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二是利用信息化和网络技术强化了税收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使用,提高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三是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使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使国家税收的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进步。

法制化背景税收专管员所遵循的政策法规在法律体系中处于较低层次,约束力和稳定性都比较差,难以规范专管员权力的使用。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正在完善,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法律、法规为主体,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配套,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税法框架,构成对行政权力有效制约,支持合法权力的行使,防止滥用权力的出现,既解决了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难题,也有力地支持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已经构成了对税收管理员权力滥用的屏障,使税收管理员不致重蹈税收专管员的覆辙。

经济市场化背景所有制结构变化,非公有经济的位日益重要,而且有发展的趋势。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是影响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经济成分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中由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占99%。税制比较单一,税收在纳税人之间不会引起较大的利益分歧。相应地,专管员的税收工作以实现“照章纳税”为目标,能够做到“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既裁判,又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十五大以后,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发展中增长速度最快的经济成分。所有制结构调整,彻底打破了传统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格局,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达25%。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实现税收征管程序的正义,以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的,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新征纳关系税收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征纳双方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作促成税法的落实。因此,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观念增强了,较好地排除了税务人员个人意志的干扰,重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的服务观念增强了,以服务促征管。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

对比可见,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更加庞杂,目标更加明确,工作要求更加细致,工作手段更加先进,而权力的行使得到制约。面对新形势下复杂的税源管理要求,传统的专管员制度是无法满足需要的。这就表明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区别。

2、税收管理员制度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我国征管工作经验继承和发展的成果,它不是教条的、僵化的模式,更不是包医百病的“良药”。它本身尚在探索和发展,需要与实际相结合,虽然基本原则一致,但在不同的背景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建立一个全新的模型非但不必要,而且不可行。实际上,任何一个论证完备的单一模式都很难解决税源流失问题。对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收管理员本身期望过高都是不科学的。

对待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正确态度应当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把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一个主体目标,同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它充实新的内容,辅助它的运行,使之得以完善;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脱离实际贸然前进,既要借鉴外国经脸,也要结合我国初级阶段和转轨时期的国情,对古今中外的征管经验,既不能盲目排斥,也不能完全照搬,而应当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抽取精华、剔除糟粕,推陈出新;三是坚持把是否有利于税源管理作为检验具体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设计的标准,凡是有利于税源管理的措施都应当被吸收利用。

有鉴于此,结合当前实际。专管员制度有可资借鉴之处。在专管员制度下,专管员管户,税务人员与税源直接结合,对税源进行动态管理。现行的集中征管模式也有不少优点,值得吸收。

【参考资料】

1.刘剑文:《税收征管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版。

2.上海财政税务志编委会:《上海财政税务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6月版。

3.张忠诚:《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04年第7期。

4.安体富等:《新一轮税制改革:性质、理论与政策(上、下)》,《税务研究》2004年第5期和第6期。

制度管理制度篇(8)

一、校长管理体制的制度要义

在这个制度主义盛行的时代,制度经济学的衍射力已影响到了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制度”要素已经从政治和经济范畴跨越到了教育范畴,当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注制度对教育现象的影响时,教育管理中的制度因素也日益成为决定教育管理效益和效率的核心内容。对教育管理制度的研究与实践虽早已有之,但在今天,在制度成为话语重心的社会环境中,我们不禁要问“制度何以如此重要”?

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制度概念。虽然文献中对“制度”的解释众说纷纭,不同学派和时代的社会科学家们赋予这个词众多的含义,但一个核心意义,即它是一种行为规则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柯武刚(Wolfgangkasper)和史漫飞(ManfredE.Streit)在其合著的《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和公共政策》一书中对制度的定义为:制度是由人制定的规则,这些规则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经济学家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这些规则、程序和规范的直接作用就是减少不可预见的行为和机会主义。任何一项制度都存在于一个普遍认可该制度的共同体中,制度的贯彻必须依靠一定的惩罚,没有惩罚的制度是没用的。制度根据其产生形式的不同而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内在制度是从人类经验中演化出来的,它体现着过去曾最有益于人类的各种解决办法,如习惯、伦理规范等,违反内在制度通常受到共同体中其他成员的非正式惩罚或正式惩罚。外在制度是被自上而下地强加和执行的规则体系,这些规则由一批人设计和确立并被清晰地制订在法规和条例之中,由一个诸如政府那样的高踞于社会之上的权威机构来正式执行,外在制度配有法定暴力机构执行的惩罚措施。因此,对于任何一个组织和个人,都要受到其所在共同体的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制约,以抑制和减少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使其更具有可预见性从而促进劳动分工和财富的创造。

对于校长群体来说,它的成员,即每一位校长都要受到这个群体本身内在制度的制约,包括校长的职业道德规范、校长的行为准则等,同时还要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强制执行的外在制度的制约,包括一系列校长管理制度,例如选任制度、培训制度、评价制度等,以规范校长的领导和管理行为,减少机会主义及不可预见的行为,对超越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以促进校长个体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校长群体的专业水平并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校长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教育管理制度化和校长行为规范化的内在约束力量,是制度主义思想在教育管理领域中对校长群体的集中体现。校长管理制度是一种通过有效地规范、约束和激励校长及利益相关主体的管理实践和控制行为,以实现教育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公平的政策环境和校长群体内部治理规范为特征的制度安排。

二、校长管理制度的理论依据及体系

中小学校长是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专业人员,他们具有执行国家公务,直接从事教育活动,领导和管理学校事务等多种职能。在教育领域中,中小学校长是重要的人力资源,他们的各种专业活动都将直接决定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决定各级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决定数以亿计中小学生的素质和未来发展。从数量上讲,目前,我国内地中小学正职校长总数约57万余人,如果加上副职校长和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校长,我国中小学校长的总数已经超过了100万。如何加强对这支任务艰巨、数量庞大的校长队伍的管理,通过管理来促进这个职业群体的专业发展将直接决定我国的教育质量。

关于校长管理制度,我们对5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现职校长进行了访谈,访谈结果表明,校长自身已经认识到管理制度确实对促进他们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除了他们熟悉的培训制度、评价制度和薪酬制度外,还应有哪些管理制度及这些制度之间应该有什么内在联系,校长们普遍没有明确的概念。

那么,建立怎样的校长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促进校长的专业发展呢?

制度的建设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理论依据。由于校长是重要的教育人力资源,对校长的管理主要由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来执行,因此,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校长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符合科学管理理论和国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的未来需求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一般包括:(1)人力资源规划;(2)工作分析;(3)招聘和选拔;(4)培训和开发;(5)绩效评估;(6)薪酬和奖励。根据这一流程,对照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校长管理制度应包括校长资格制度、选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晋升制度、薪酬激励制度。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政府正式开始有领导、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有措施地对校长队伍进行管理。尤其是从1989年到现在,我国主要建立了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和校长培训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提高校长素质、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改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校长管理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其一,校长管理制度不系统、不完整。相对于以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为依据建立的校长管理制度体系,已经形成的这几种制度只是其中的几个方面,其他重要的校长管理制度如选任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晋升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等尚处于缺失状态。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缺少其中的任何一环都会造成人力发展的不均衡。其二,已经形成的几个校长管理制度还需继续改进和完善。例如,1991年《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所规定的中小学校长任职的最低资格要求,在11年后的今天,已明显满足不了教育对校长的新的要求。第三,已有的校长管理制度之间缺乏必然的内在联系,前后制度之间没有相辅相成、彼此协调,也不具有相互制约的作用。

因此,建立一个系统的、完整而科学的校长管理制度体系,是教育发展和校长专业发展的必要保障。

三、校长管理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

1.资格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对各行各业从业人员规定的职业准入标准。它是在职业的专业化过程中出现的,要求从业人员经过严格系统的教育和培训、获得能胜任工作的特殊知识和技能、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以获得从业资格的一种职业管理制度。

在美国,由十个专业组织组成的国家教育管理政策委员会(NationalPolicyBoardforEducationalAdministration,NPBEA)制定了中小学校长职业资格标准,要求拟任校长必须经过职业认证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有资格被选任为校长,这是他们保证校长质量的主要方式。

美国校长经过认证并获得资格证书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职业准入,而在英国,校长经过认证并获得资格证书是为了以资格认证为标准促进拟任校长的专业发展,英国国家校长专业认证机构制定了校长专业资格认证制度(NationalProfessionalQualificationforHeadship,NPQH),它从决策、教学、组织、政治和验证五个方面对校长资格进行认定。中国香港教育署于2002年2月制定了“校长持续专业发展规划”,其中规定,香港将于2002年9月对拟任校长实行校长资格认证制度,有志成为校长的人士需通过三项严格的程序才可获得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专业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分工和管理进步的表现,它直接影响到职业和行业质量及随之而来的社会声誉和地位。校长资格认证制度是校长职业专业化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对专业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校长的基本要求,是有志成为校长的人士获得校长工作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资格认证不仅要考核校长人选的学历水平,还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水平、领导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身体条件和个性特征等。建立校长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校长专业发展过程中提高校长专业社会地位的一种专业行为规范。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对校长职业准入的要求只能做到“持证上岗”,这个证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而非“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建立适合于我国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职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职业证书的标准和资格的认定程序,是校长专业发展过程中一个尚待完善的因素。

2.校长选任制度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中有关员工甄选的理论可知,有效的人员甄选的目标是使组织具备更高的人力资本,同时使被选者的个人特点(能力、经验等)与工作要求相匹配,从而实现高的工作绩效和高的工作满意度。

《管理学》中对甄选的定义为:甄选是一种预测行为,它设法预见哪一位申请者会确保工作成功。

由于校长作为学校的领导者及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者,对校长人选的才能进行考评时不能只注重他的学历水平或教学成绩,更重要的是要考察他的领导和管理能力。因此,运用各种测评方法,全面权衡校长能力,按照严格的选拔程序进行校长人选的评测与确定,是教育行政部门选拔校长的基本原则。

任用指在严格考察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程序和手续,对校长人选的确定及其实施,也就是校长的任命和职务的安排。校长的任用必须遵循一定的任用制度,在我国,常用的任用制度有委任制、选任制、聘任制和考试录用制。建国以来,我国的校长任用以委任制为主要形式,即由上级行政机关直接考评并任用校长的一种制度。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校长任用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地进行着,1999年9月,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相适应的校长选任机制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校长。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再次明确:“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明确校长的任职资格,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可以连聘连任。”

由此可知,我国校长选任机制经历了以下发展途径:

年代

选任形式

任期

1992年以前

以委任制为主,选任制、聘任制、考任制为辅

基本不实行任期制

1992年

委任制、相结合选任制

一般不实行任期制

1999年

委任制、聘任制、推举制、考任制多种形式

部分地区实行任期制

2001年

推行聘任制

实行任期制,可连聘连任

校长的任职年限由基本不实行任期限制即终身制逐渐过渡到实行任期制,并可连聘连任,是校长职业专业化并逐步得到社会认可的外在表现,职业专业发展的一个表现就是从业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因此,实行任期制并可连聘连任,极大地消除了校长治校的短期行为,激发了校长做长远规划、不断进行自我专业发展的信念和信心。

聘任制需建立在校长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基础之上。校长的专业发展必然使校长职业资格认证成为其职业生涯的重要内容,只有获得了校长职业资格证书,有志于从事校长职业的人士才有资格被聘任为校长。因此,在选任体制中,我们认为应加强对中小学校长的入职认证,严格控制选任程序及形式。到目前为止,虽然校长的“持证上岗”、“聘任制”、“职级制”、“培训制度”都在不断地发展,但校长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却停留在1991年的水平,“持证上岗”的“证”还只是对岗前和在岗培训合格证书的要求,职级制中的职级认证并没有被充分注视并合理利用。加强选任体制的建设和完善,及时更新选任体制中的资格要求,是校长入职并保持持续专业发展的前提。

3.校长培训制度

在专业人员的全部职业生涯中,他们都要不断地建立并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其中持续不断的专业教育(continuousprofessionaleducation,CPE)是促进他们形成系统而完整的专业知识体系的重要历程,这一过程包括专业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

(1)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的职能是使拟从业者全面了解职业领域内容,掌握从业知识和技能,建立正确的职业观念。

加里·德斯勒认为,“培训就是给新雇员或现有雇员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技能的过程”。它包括解决问题的技能、沟通技能以及团队建设技能,在培训过程中往往要贯穿强化雇员的献身精神的培训内容。

我国校长入职培训制度的建立可以从1992年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1997年,原国家教委《实行全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等政策中得以体现。

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使校长接受岗前培训成为其职业生涯的重要环节。对于中小学校长,职前培训是指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拟任校长(包括部分新任校长)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它旨在提高其对校长职业的全面认识、对校长角色的全面把握、对校长权利与义务的全面了解以及在校长素质和能力要求全面认识的基础上提高他们的领导和管理能力。1994年,美国国家校长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Headteachers,SNAHT)邀请几所知名大学共同制定了“国家校长协会校长领导和管理项目合作项目”,该项目以教师培训机构(TeacherTrainingAgency,TTA)制定的校长职业的国家标准为依据,以提高拟入职校长(Preparingprincipal)、新入职校长(Newappointedprincipal)和在职校长(in—serviceprincipal)的领导和管理能力为目的,开发了一系列职前和职后培训课程,极大地保障了校长的专业素质。1999年,中国香港成立了校长专业发展小组,并分别为拟任校长、新入职校长和在职校长拟订了专业发展活动。其中,对拟任校长的职前培训主要包含:①香港校长专业发展评估;②入职课程;③学校领袖发展课程延伸课程,同时拟任校长的职前培训也是其获取校长资格认证的重要条件。

入职培训能帮助校长更好地完成从教师或中层管理人员到校长的角色转变,在校长专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并贯穿整个校长专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外部因素。

1998年,美国教师培训机构TTA制定了新的校长职业国家标准(NationalStandardsforHeadteachers),根据它所描述的6类职业标准(sixstandards)和96项工作目标(96performanceobjectives),国家校长协会NAHT设计实施了较完备的校长在职培训项目,其中,以校长领导和管理顶目(Headteachers’LeadershipandManagementProgram,HEADLAMP)最为代表,该项目的实施为校长在职培训探寻了一种很好的模式。

中国香港校长在职培训以系统学习、实践学习为主。有系统的学习包括修读证书、文凭、学位课程,参加会议及研讨会、脱产训练课程等;实践学习包括领导及策划优质教育基金计划,校本改善计划等,撰写及发表教育论文,以分享知识及经验。在职培训还充分考虑了校长根据对自己专业发展的评估和自己的需要而自行制定的培训需求,有力地促进了香港校长的专业发展。

现阶段,我国大陆地区中小学校长的在职培训分为提高培训和骨干校长高级研修两种形式。提高培训是面向在职校长进行的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能力、研究和交流办学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骨干校长高级研修是对富有办学经验并具有一定理论修养和研究能力的校长进行的旨在培养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专家的培训。在职培训是提高中小学校长专业素质的重要途径,参加培训是校长在自我专业发展意识指导下主动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有效方式。另外,为提高校长专业培训的质量,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培训机构认证制度、培训教师认证制度是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尚待研究的项目。

由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组成的专业教育体系,是中小学校长获得专业知能、形成并巩固专业理念、不断促进自我专业发展的主要教育途径,高质量的校长培训体系是确保校长联合会专业素质的前提。因此,我们应尽快建立高质量的职前、职后为主体的校长培训制度,这个制度要使得校长的选拔、培养、校长入职和在职培训成为一个有机的终身教育的整体,使得校长专业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次,我们应该在校长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之间形成伙伴关系,实现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实现校长素质的有实际意义的提高;第三,为确保校长教育的质量,在建立资格证书制度的同时,还应建立一个保证校长培训质量的校长培训评估机构,在确保校长培训机构质量的基础上确保校长培训质量。

4.校长考核评价制度

对校长进行考核和评价一直是教育研究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纵观世界各国的校长评价工作,虽然从关注到开始深入研究已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但真正建立起比较完整而科学的校长评价制度的历史并不长。美国和英国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逐渐建立起来,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英国和德国还普遍使用“评估中心法”(AssessmentCenter)对中小学校长进行评价,70年代,美国心理协会与全国中学校长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SecondarySchoolPrincipals)共同对“评估中心法”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应用于对校长工作的评价。之后,一些研究者开发了“校长能力测试”法、“校长同事评价法”,旨在对校长的业绩进行科学的评价。随着人们对校长职业及校长素质研究的深入,校长的职业标准逐渐被明确下来,1998年,美国教师培训机构(TTA)制定了以6大标准、96项行动目标为内容的全国校长职业标准,以此为参照,美国的校长评价体系在近几年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促进校长专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我国,校长评价工作相对于教师评价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评价方案。目前,我国仍以考核为评价的主要方式。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在学年末进行,任期考核在任期届满前进行。但我国以考核为主要手段的评价其主要目的还在于决定校长的升留免降或褒奖惩戒上,忽视了评价对校长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校长的专业发展。重“督”轻“导”的评价取向不利于校长素质的提高,另外,校长评价机构除了包含教育行政部门外,还应吸收教研、科研等部门的人员、教师、学生和家长参加,充分发挥校长专业组织对校长评价的作用是提高评价质量及效果的主要因素。

评价的目的重在改善校长的工作,为校长的专业发展提供指导信息,进而促进校长的专业成长,促进学校的教学效益。考核与评价是促进校长专业发展的一种重要的手段。

目前,我国针对学校及校长评估工作,原国家教委于1997年2月27日了《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对中小学校及其校长评估的目的、内容、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了规定。这是一项较为详细的评估工作的指导性纲要,重在对校外评估进行规范。因此,建立自我评价制度与校内评价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评价的有效实施是完善评价制度的重要内容。

5.校长晋升激励制度

在职业生涯中,职级晋升是激励个体不断追求自我职业价值的有效方式。对于专业人员,追求专业领域内的专业水平认可、获取不断提升的专业地位与社会声誉,是专业人员追求专业发展的最直接目标。科学合理的职级晋升制度是专业人员自我专业评定和组织评定的参照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校长职务与行政级别挂钩的校长管理制度,中小学校长的职务级别与学校的行政级别挂钩,套用机关行政级别,并享受相应的干部级别待遇,这种管理制度随着教育改革及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越来越不适应于校长队伍的建设,不适于校长作为专业的学校管理者的职业发展。

1993年,上海市针对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问题,建立了校长职级系列的改革目标,将校长的职级划分为五级十二等,详细制定了各等级校长的任职条件及评定的指标体系。1996年,北京市西城区在借鉴上海校长职级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在区属中小学进行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试点工作,该制度将中小学校长的职务等级分为五级十等,将校长职级与办学实绩挂钩,进一步调动了校长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了校长素质的全面提高和校长队伍的科学、规范管理。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在上海和北京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试行校长职级制”,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再次提出“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至此,校长职级制作为校长考核、任用与校长职业生长的管理制度具有了法律效力。

根据加里·德斯勒的激励理论,对于管理人员,应实行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计划,而为了使管理人员更注重组织的未来发展和长远利益,应更偏重于长期激励;对于专业人员,在保证金钱激励的基础上,更应关注以满足他们成就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而建立的激励机制。

作为从事学校教育管理的专业人员,对校长实施的激励计划应既注重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又注重从情感和精神上给予激励。中小学校长既是管理者,又是对学校进行管理的专业人员,对校长的激励要充分考虑其作为专业管理人员的特殊角色。由于我国实行校长负责制,加之我国学校管理体制不具备学校股份,因此,校长职级工资是目前较为科学、合理的薪酬形式。对于中小学校长,为他们创造能发挥他们的专业才干、在办学领域内取得成就的各种条件,并对他们的成就给予及时的奖励也是校长激励体系的一部分;其次,以校长负责制为基础,在政府、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党组织、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下,给校长更大的办学自,让校长在一定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决定学校事务也是对校长的激励;再次,由教育行政机关、校长专业组织为校长提供进行思想交流、探讨专业问题的机会,并帮助校长解决问题、克服困难,使校长在专业组织和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下有归属感,增加校长勇于开拓、创新的信心和勇气,也应是校长激励计划的一项内容;最后,及时、公正地对校长工作给予评价,在指出不足的同时对校长的业绩给予肯定和奖励,满足校长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一种较高层次的激励方式。

6.校长薪酬制度

职业是个体在社会中用以谋生的工作,职业的专业性又要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地位,因此,获得稳定而丰厚的经济收入是专业人员不断追求专业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任何一个专业成熟度很高的职业,都有相当高的经济回报作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这个行业,也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从业人员不断地致力于提高专业水准,建立严格的职业伦理规范,从而提高这一职业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

合理的工资制度是激励校长不断追求专业发展与职业自我实现的一种表现。工资收入虽然是所有激励手段中最重要的激励因素,但心理学家们指出,人有各种需求,每一种需求的满足都可以对个体产生激励作用,其中包括成就感、归属感、权力和自我实现。

长期以来,受校长管理体制的影响,中小学校长的职务级别与学校的行政级别挂钩,享受相应的干部级别待遇。1989年以后,一些地区在任命学校干部时,虽然不再明确干部的级别,但住房、医疗等待遇仍按照任职学校原定的级别确定。校长的工资待遇一般都执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没有明确的专为校长设立的工资保障体系,专业能力、工作绩效不与薪酬体系挂钩,不利于调动校长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校长主动、自觉地进行自我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从而提高办学实绩。

校长职级工资制的推行,使得校长的薪酬与校长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挂钩,合理地体现了“按岗定薪,按业绩定酬”的原则,校长的职级工资是与校长职级评定相配套的以校长岗位为主要特征的工资制度。上海的做法是职级工资由级等工资、基础工资和能绩工资三部分构成。级等工资是校长职级工资的主要内容,体现了校长职级的高低,校长按评定聘任的职级确定相应的级等工资,并随职级的变动进行调整。基础工资是中小学校长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部分。基础工资由国家规定的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或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以及政府规定的随工资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等构成。这部分工资按现行的政策规定实行,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能绩工资是校长职级工资中活的部分,能绩工资按校长级等工资和基础工资和的一定比例核定。职级工资制度的建立,使校长的职务、责任,能力、实绩与薪酬相结合,能极大地调动校长工作的积极性。

一些没有实行校长职级制的地区,为了体现校长专业素质、办学绩效与收入相匹配的激励原则,对校长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了职级津贴制,根据校长的任职年限、办学效益、办学特色、校长个人成就以及群众、社会对校长的评价等作为确定校长津贴职级的考核因素。实行校长职级津贴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的探索,它所形成的激励作用在于引导校长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促进了校长的专业发展,促进了学校的办学效益,促进了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结语

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并不是孤立的,各个环节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依据这个流程建立的校长管理制度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任何一种管理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都会影响对校长这一重要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因此,将目前还缺失的制度建立起来、将不完善的制度完善起来是当前校长管理工作的首要内容。

校长管理制度是一种外在制度,它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接受政府的委托设计和确立的、并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强制执行的法规和条例,任何校长违反了这些制度,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校长的行为,可减少校长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和机会主义;用制度来促进校长的专业发展,可提高校长的专业水平并由此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率,应该说是制度主义思想对教育管理产生影响的最直接的表现。

参考文献:

[1]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和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32.36.37.

制度管理制度篇(9)

为确保生产设施的完好、可用,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其中包括以下主要职责:

1、机动部的工作职责。

2、机动部部长工作职责。

3、机动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4、机动部机械组长工作职责。

5、机动部机械工程师工作职责。

6、车间设备副主任工作职责。

7、机动部水汽工程师工作职责。

8、机动部仪表工程师工作职责。

9、机动部土建组工作职责。

5、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缺陷及时消除。

5.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6.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6、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制定合理的检修措施,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4.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7、设备巡检制度

1、建立建全设备的巡检制度

厂、车间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动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内容、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月检查。点检要有岗位操作工签字。

2、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

查,专业维修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分厂、车间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包机人,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3、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维修工,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巡检包机人。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

8、设备密封管理制度

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化工企业减少跑、冒、滴、漏,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标准,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二)泄漏率计算方法

泄漏率计算公式

静(动)密封点泄漏率(‰)=静(动)密封点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数×1000‰

(三)静密封检验标准

(四)动密封检验标准

无泄漏工厂标准

(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消漏堵漏记录、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的泄漏点。

(4)全厂主要生产车间必须为无泄漏车间,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9、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的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利于维护设备。由分厂、车间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手中,做到制度上墙。

(三)设备管理定额

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

备定额。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安装使用说明书。

(2)设备参数: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3)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4)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5)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6)设备评级记录。

(7)设备润滑记录。

2.设备动力部应建立全厂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及密封档案。

(五)设备技术台帐

设备机动部应建立全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资料室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资料室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部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10、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缓磨损,提高设备效率,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的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动力部门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配备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工作,不断提高润滑管理水平。

(二)车间设备主任对全车间的设备润滑负领导责任。

1.按设备润滑规定做到“五定”“三级过滤”。

2.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

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

4.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润滑油品、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

5.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3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11、设备检查评级管理制度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评级,是正确了解和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设备的检查评级工作,特

制定本制度。

1.凡属在用的(包括备用的)生产、辅助生产的机械、动力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等均应参加检查评级。正在检修的设备,按检修前的技术状况定级,停用1年以上的设备,可不参加检查评级。

2.设备检查评级工作,必须定期进行。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由车间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干部、工人(机、电、仪)对所有生产设备按评级标准细则进行认真的检查、评级。设备评级中发现的缺陷、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建立台帐,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将上月设备技术状况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对各车间的检查评级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厂领导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管理人员、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对全厂主要设备进行检查评级,并对完好机泵房、完好配变电室、完好控制室(仪表室)、完好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无泄漏区(车间)进行检查、确认。

1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为使企业对生产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事故范围与分类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三)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设备事故调查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人民的财富,是生产的物质基础。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为固定资产,不同企业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划分。

2.由基本建设投资、贷款或企业自筹资金新建、扩建、购置的,以及经上级批准有偿调入或无偿调入的资产,在交工验收后,均需按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套数,由财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分类逐项登记“固定资产帐册”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帐册”、“固定资产卡片”由财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各存1份。

3.财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所在部门必须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认真处理。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技术能力、使用年限、折旧率、大修理次数以及余额进行查定,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

4.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人员鉴定,提出意见,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

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废,然后进行帐务处理。

14、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企业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调整试验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规程等。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灵敏好用,控制平衡,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开表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15、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备品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备品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检修计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基础管理

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情况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定额管理

生产车间根据设备运转部件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备品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3.计划管理及加工订货。

4.生产车间管理

生产车间应做好备品配件管理工作,防止只要备件、不管备件的现象。各企业应根据情况在生产车间设立专职或兼职备件员,搞好备件管理和供应工作。

16、机械加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械加工的管理,提高自制设备能力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设备检修对自制备品配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机械加工车间的加工任务,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2.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必须于年底前根据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的消耗、库存情况编制好下一年度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加工计划。加工计划要按季、月安排生产。加工车间在1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工艺、工时定额,落实材料、工装,核算生产能力,于月前5天编出月度作业计划后进行施工,并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作考核依据。

3.各机械加工单位应及时上报月加工计划完成情况。

17、供排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供排水的管理,达到供水稳定,排水畅通,安全经济运行,保证生产稳定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供排水的实际情况,建立与健全相应的供排水专业管理机构和体制,明确各级职责,以加强供排水的管理。

2.建立、健全供排水各种规章制度

企业必须制订供水与排水运行规程,供排水管网运行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水质分析规程,供排水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

3.加强供排水管理工作

企业应定期对排放管道、暗沟或明沟的结垢、淤塞或腐蚀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疏通修理,保持排水通畅。

18、供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供用电的管理,达到安全经济运行,保证正常供应和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管理制度篇(10)

AbstractThelegislativebaseofourelectricpowerlawhasvariedgreatly.Thearticleplanstoexploringlyrecapitulatesystemframeofourelectricpowerlaw.Then,itbringsforwardleadingdirectionsandcontentsforelectricpowerlawamendment.

KeyWordselectricpowerlawsystemlegislation

我国现行《电力法》是1995年12月28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法律共十章七十五条,对电力建设、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电价与电费、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电力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电力法》自实施以来,在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电力法制建设不能够满足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现行的电力法律法规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电力法律法规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发生冲突,法律责任制度不够完善,立法上缺少争议处理机制的规定等。

要想建立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迫切需要对现行《电力法》进行修改。电力立法的理念及原则要以具体的制度作为支撑。修改后的《电力法》应建立以下制度体系:

一、建立经济调控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经济法的突出功能,其他传统部门法都无法承担这一任务。修改后的《电力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全面协调电力发展、经济增长、环境保护、资源有效利用等目标之间的关系,使之互相促进。摒弃传统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和所谓的核准制的弊端,按照公开、透明、科学、民主的原则,实行谁决策、谁负责的法律责任。建立重大决策的程序制度,实现由行政手段调控为主向法律手段调控为主的跨越,实现计划经济管理向市场经济规范的根本性转变。为电力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使利益各方对改革有一个预期,有效避免停滞和混乱。

二、建立电力行政执法制度

要进一步明确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的权责,规范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综合执政能力,从根本上克服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利益主体集团化的恶性怪圈,抓住当前改革和发展的大好时机,真正理顺电源的发展速度和电网的发展方向。

电力法的执法主体是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从执法行为上,要将行政许可、经济监督、行政处理及处罚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或补偿等法律制度结合运用,强化监管职能和协调职能,实现许可、监督、处理等法律手段的制约性和建设性。从执法程序上,要确立公开、公正、听证、说明理由、排除偏私、时限等最基本的公正程序制度,从程序上防止克服滥用行政权力的可能,保证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按照《国家电监会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电力行业重点立法项目已正式启动,列入本年度计划的八个重点立法项目分别为:制定电力监管报告规定、供用电监督资格证管理办法、发电企业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和电量收购监管办法、电力可靠性监管办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办法,修订电力安全监管办法和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定。

此外,电监会还将抓紧研究电力监管机构听证规定、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规定等9件立法项目。这些工作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修改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建立电力市场主体制度

国有企业的改革动向,与电力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然而,电力企业至今仍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电力市场仍然是单一购买模式,尚未形成公平、竞争的氛围。

电力市场建设必须有独立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电力企业,但目前我国电网经营企业实施的是层层国有全资子公司的模式,发电企业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又十分普遍,全国绝大部分地市供电公司都是省电力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资格。

按照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电力市场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有相应的责任能力的独立性法人。才能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中被赋予独立的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资格。要抓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资产重组,培育市场主体。

因此,电力市场主体制度的建立,首先要明确发电企业、输电企业、配电企业和售电企业的分类及其地位;其次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通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第三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四、建立电力监管制度

在我国建立依法、独立、公正、透明、诚信的电力监管制度,是电力监管制度所面临的的首要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明确电监会的法律地位。电监会在成立之初就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虽然电监会行使职能的权力已被赋予,但这些权力却掌握在不同的部门手中。在旧有的电力行业管理格局中,项目审批、价格管理属计委,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属国家经贸委,企业财务管理属财政部。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电力改革专家刘纪鹏指出:“只有在取消目前国家计委的行政审批电价和还本付息电价的基础上,电监会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但与此相比《电力法》的滞后,却使电监会下一步的工作渐行渐难。积极倡导《电力法》的修改,明确电监会的法律地位是当务之急。

(二)明确监管职能。1996年颁布实施的《电力法》,在电力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步伐后,其可操作性差和政企不分、垄断经营的市场结构等很多地方已与现实不相适应。其中,关于电力环保、对可再生能源的制度设计、电价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等,难以寻找到法律依据。电价审批、市场准入、投融资管理、成本监控等监管内容,环环相扣,必须密切协同,才能取得预期的监管效果。

电力监管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现代管理方式。当前,应抓紧理顺电监会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关系,树立监管权威,赋予电监会实现履行电力监管的职权,并按照依法、独立、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

(三)明确监管技术和手段,规范监管程序。电监会成立后,修改后的《电力法》应该对增加监管机构、监管原则、监管权力、监管技术与手段、监管程序以及对监管机构的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对监管的制约机制,广泛实施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建立一套监督、仲裁制度,以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保护电力消费者的利益。

五、建立电力市场运行制度

电力市场运行制度应以市场化改革和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为核心,以建立新型电力工业体制和促进持续稳定发展为重点,对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市场竞争进行规范。

修改后的《电力法》一是要确立电力调度和交易中心的独立地位,确保公平调度;二是要降低电力市场准入标准,统一电网服务内容与标准,建立重要用户对供电商的自由选择制度,促进电力市场竞争;三是要完善产权交易制度,为电力企业的产权重组、所有制改革以及外资的进入提供法律依据和交易安全保障;四是要确立电力市场运营制度,彻底打破垄断,促进和规范有效竞争;五是要完善供用电合同制度,使厂网分开、输配分开、配售分开具有法律制度基础,各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纠纷得以迅速有效的解决;六是要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明确政府定价与市场价格形成的不同标准与方式,建立价格调节制度,将电价从成本定价转变为以供求关系为基础的市场调节定价。

六、建立法律责任制度

现行《电力法》责任制度不明确、不规范,影响了法律的独特性、操作性和权威性。建立完善电力法责任制度,应针对薄弱环节,既有传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规范的运用,又有符合电力运行特点的新内容。一是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加强对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制约,明确规定其、不履行职权、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职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加强对电力责任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解决长期以来关于电力责任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三是根据电力运行特点,规范盗窃电能的认定及法律责任;四是建立经济仲裁及经济调解制度,解决电力市场纠纷;五是建立和健全经济诉讼制度,使公益诉讼获得诉讼之救济,以实现社会权益保护目标。

经济要发展,电力须先行。《电力法》的修改已刻不容缓,只有解决立法上的基本问题,才能统一认识、明确方向、加快进程,为电力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为电力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修改的方式上,单纯的技术线路和小修小改,于事无补。以理念、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为框架的分析与建构,需要总揽全局的眼光和专业立法技术,不仅要梳理比较丰厚的理论成果,汲取宝贵的实践经验,还要以国际经验为参照,将前瞻性与可操作性贯穿修改的始终,并关注部门法的配套与衔接,使之体系化,才能促进《电力法》的修改进程并使《电力法》真正成为主导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法。

本文系沈阳工程学院2007年立项“建立我国电力法立法体系的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成果

参考文献

制度管理制度篇(11)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根据《规范》和公司的工作特点分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出纳、审计。请认真执行。

第二条 财务总监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董事长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审计、预算工作。

(二)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组织公司有关部门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六)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度

(一) 负责组织企业经济核算,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及时反馈经济运行动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信息。

(二) 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协调好与银行、税务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 制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不断地修订、完善、督促执行。

(四) 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和增收节支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加强对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组织财会人员协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资金回收工作,确保计划内生产经营资金的供应,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五) 加强内部经济核算,搞好财务管理,做到财务清晰、账实、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各核算环节不出漏洞。按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编报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税务申报表。

(六) 定期进行经济分析,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成本计划、资金计划和利润计划完成情况,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七) 参加生产经营会议,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拟定,加强事前监督,减少经济损失。

(八) 负责向财务总监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九) 建立财务会计例会制度,总结布置财务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重视会计人员的专业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为会计人员职称考试创造条件。

(十) 完成财务总监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 负责办理现金出纳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人员制作,并经过复核的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没有会计凭证不得收付款。

库存现金(下班时),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严禁签发现金空白支票。(1)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转帐支票,如因情况确实特殊,必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转帐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开户行办理挂失,如果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负责人自负。

领用空白转帐支票时,必须持有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一般一次只发一张,情况确实特殊,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张,并限十日内报销。凡是领用空白支票尚未报销(交回)完者,不得而知再发给空白转帐支票。

(二)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办完的收付款凭证,要每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清理。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实际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法远期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三) 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公章和有关人员私章要分开保管,不得一人兼管。

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领用或交接时要认真按规定办理手续。

(四) 负责编制报送资金收支日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好同银行的工作关系。

第四条 审计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处长领导下,认真积极的开展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向处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熟悉有关财经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

(四)掌握会计、审计及其相关专业知识。

(五)负责处内办公室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

(六)具体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专项调查。

(七)负责招标采购日常事务、收费立项、经济合同管理及所有审计资料的收集等工作。

(八)认真学习会计、审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九)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务预算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实事求是,综合平衡的原则;指标分解,责任到人的原则;提高效益,增收节支的原则。

第二条 财务预算的依据:

(一)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

(二)依据董事局确定的总体经营目标,经营策略和经营发展规划。

(三)依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的预算中的变化因素。(公司设备设施改变或扩大,经营规模调整、面积增减,经营品种增减变化,人员素质的提高和增减变化,员工的积极性。)

第三条 财务预算的权限:

(一)各经营单位按照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要求,认真编制财务预算,由综合业务部统一汇总报董事局批准。

(二)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应遵照公司的审批预算执行。(2)

(三)各部门如超预算开支,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

第四条 财务预算的范围:经营预算;费用支出预算;利润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第五条 财务预算的基本方法

(一)财务预算的基本方法:

1、平均先进法:先求出该指标的平均数,再用公式:(先进数+平均数)/2,这类指标即大于平均数,又小于先进数,较为适用。

2、定率法:即用费用率指标控制经营单位变动费用支出的方法。

3、定额法:即用费用预算定额控制经营单位、管理部室费用支出的方法。

(二)财务预算指标的编制方法

各项指标的预算,要以经营计划为基础,费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编制,采取“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测算综合平衡。

1、营业收入:在上年预计营业总额的基础上,结合当年国家政策市场形势变化,参照公司总体方案及本部门经营目标制定。

2、毛利率:依据上年本部门毛利率实现水平,参照市场变化以及国家确定的物价指数和公司总体方案确定的收益水平。

3、费用率:依据上年本部门费用率实际水平,参照公司总体确定的费用水平制定。

4、税金:依据上年本部门实际纳税情况,结合预算年度经营预计变化制定。

5、利润:依据上年本部门实现利润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项预算指标变化和实际情况制定。

6、人数:按上年平均人数结合本年任务所需人数计算。

7、人均劳效:用含税营业收入额除以平均人数。

8、人均利税:用利润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除以平均人数。

9、资金定额:由财务部根据各经营单位的任务,从实际出发给予核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财务部要设专人负责对财务预算的控制及检查。

第六条 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一) 财务预算从当年10月份开始编制,每年10月份由公司财务部提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案,统一布置上报的各种表格。

(二) 各经营单位会计部根据财务部统一的布置和要求,组织本部门编制各项预算,11月中旬,将预算草案(费用预算细目草案)上报。

(三) 11月30日前财务部汇总平衡,写出编制预算的文字说明,报公司高层审定。

(四)12月份上旬正式将预算安排情况及实现预算的措施报集团董事局批准。

(五) 12月中旬前财务部将董事局批准的预算下达到各经营单位,将年度预算指标分解成月指标落实到最小核算单位,上报财务部,同时落实到班组或个人。

第七条 财务预算的执行

(一) 各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预算工作,要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各项预算指标,制定实现目标的计划及措施,并在执行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二)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各经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超支,对超支预算的项目,需写追加预算报告,说明超支原因,报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方可予以调整预算。

(三) 各经营单位的各项费用要严格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财务预算的检查

(一) 月审核,费用会计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不仅审核其合理性,还要审核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对超预算开支一律不得报账。根据各经营单位的经营成果及费用对照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找出本月超支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上报公司财务部。

(二) 季分析,每季度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简要、全面地分析,或做专题分析。

(三) 年度终了,要对销售收入、毛利率、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第四章 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产清查制度

(一)财产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财产清查一般包括:每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全面清查;对银行存款、未达账项,每月同银行的核对;各种债权、债务,每年年末进行定期核对;实物、现金保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进行的清查;财产物资发生非常损失时,进行的清查;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的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开始前,要建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清查工作计划,明确清查范围,规定清查工作时间,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财产清查的政策、制度、内容和方法等

(二)财产清查的内容和要求

1、货币资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余缺情况。除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对长款、短款情况,要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

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对法,即将开户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在清查过程中,查找双方未达账项的余额,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除未达款项影响,以便检查双方有无差错,并确定银行存款实存数。

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与银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存货的清查

存货的清查是指对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的清查,清查方法主要采用实地盘点方法,首先将材料物资账簿上的数量、金额填在存货清查表上,然后根据账存数对材料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帐实差额作为盘盈、盘亏,对盘盈、盘亏金额要分析产生的原因,做出单独说明。

3、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将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记录情况与固定资产实物一一核对,包括明细账上所列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编号等,在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或毁损,还要查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己提折旧额等;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要对其估价,以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估计折旧等,据以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告单。

4、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采用同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

清查时,首先将各项应收、应付的往来款项正确完整地登记入账, 由财务部向往来单位发函证,如对方单位核对无误,应在函证上盖章后退发出单位;如对方发现数字不符,应在函证证明不符原因处签章并注明金额后退回发出单位,或者另抄对账单退回,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发出单位收到对方的回单后,对错误的账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方法加以更正,最后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表”。〖4〗

(三)财产清查的方法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几种:实地盘点法,抽样盘存法,核对帐目法,就是对债权、债务通过信函询证或派人调查进行核对的方法,质量检查,就是根据各种财产的技术、范围对财产物资进行检查的方法。

(四)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1、认真分析财产清查发生问题的原因,并确定处理办法

财产清查出现帐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有:

(1)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益;

(2)量、计算、检验不准而发生的差错;

(3)计算登记账簿时的错误;

(4)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而造成财产物资的损坏、变质或短缺.以及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差错;

(5)盗窃、营私舞弊造成的损失;

(6)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

(7)未达账项引起的账账、账实不符;

(8)虽然账实相符,由于质量等问题引起的不能按正常财产物资使用的毁损。对于定额内的损耗,多属自然原因,非人为因素,一般可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超定额损耗,应详细分析产生原因并行处理。由于工作失职,个人造成的损失,应区分不同情况,严肃处理、如果属于玩忽职守或贪污盗窃的则应由过失人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要积极处理多余物资和清理长期不清的债权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所发现的超储积压物资、呆滞和不需用物资,应积极组织调剂或改装,做到物尽其用,并积极向外推销或报请有关部门组织调拨。对于长期不清的结算账款,应指定专人,主动与对方单位研究解决。

根据领导批准调整帐簿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要建立和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二)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三)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第四条 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验收入库

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

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养保管

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5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

1、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1、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1、成品商品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等。

(三)会计科目列帐原则: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四)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机械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五)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

(六)移交: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细列清办理移交。

(七)增减报告: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八)盘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另外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九)增置、营造、修缮处理: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6]

(十)受赠处理: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十一)登记: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十二)保险: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十三)资产转移处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十四)资产送修处理: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十五)出租或外借处理: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十六)减损处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7]

(十七)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2、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