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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11-11 16:22:08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生力军作用,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坚持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重点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落实有力、富有成效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以下简称村第一书记),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  人员选派

第四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以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选、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把关的程序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第五条  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当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三农”工作,一般为优秀年轻干部或年轻后备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村第一书记人选应有两年以上党龄和工作经历。

第六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科学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驻村帮扶干部资源和贫困村实际,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全覆盖。非贫困地区和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的贫困地区,可逐步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村选派驻村工作队。

第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期驻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第八条  实行驻村期满轮换制度,坚持撤回一人补充一人。人员轮换时正在接受脱贫退出考核验收的,轮换工作顺延至考核验收结束后进行。村第一书记轮换时,设置15天左右交接过渡期,工作顺利交接后原第一书记方可离岗。

第九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满正常轮换或驻村期间因身体、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按程序与派驻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示,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  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驻帮扶村。

村第一书记由派驻村所在乡镇党委任命,一般不挂任县、乡领导职务。

第十一条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后驻村帮扶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接续进行驻村帮扶工作。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十二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行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全面参与村内脱贫攻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指导协助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制度。

第十三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县委统一领导和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下,主要协助指导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具体工作中当好“六大员”:

(一)脱贫政策“宣传员”。主要是宣传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重点宣传“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特别是要到户到人宣传贫困人口脱贫6项指标和贫困村退出4项指标,让群众掌握脱贫政策、理解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村情民意“信息员”。主要是遍访贫困群众,对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每月走访一次,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家庭困难、知悉所想所盼、调处矛盾纠纷;以村为单位,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诉求,报告村级无法解决的事项,提出推进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

(三)脱贫攻坚“战斗员”。主要是指导和参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冲刺清零,逐村逐户排查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协助落实“七个一批”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项目;督促完善落实“一户一策”脱贫计划。

(四)资金项目“监督员”。主要是参与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进村落地和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督促村“两委”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

(五)农民群众“服务员”。主要是全面了解掌握本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协调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民事领办、代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乡村治理“指导员”。主要是帮助建好农村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第十四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任务,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村第一书记负责制。村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并对队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六条  村第一书记协助乡镇党委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后备干部培养,指导村“两委”开展工作、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帮扶任务,并负责汇报情况、衔接工作、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村“两委”全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妥善处理驻村帮扶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关系。村“两委”主动接受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的指导和监督;驻村帮扶工作队紧紧依靠村“两委”开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科学精准的工作指导,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第四章  教育管理

第十八条  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指导和管理。省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依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考核工作。各级扶贫部门依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驻村帮扶各项日常工作,具体抓好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市(州)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推动落实,定期向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本市(州)各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市(州)党委组织部、扶贫办等部门根据省上有关安排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域内驻村帮扶工作的调度管理。县委副书记或挂职县委副书记担任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全面负责本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具体领导和管理。从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抽调1名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协助总队长开展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勤考核、任务落实等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乡镇党委政府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属地管理责任,明确1名党委领导担任本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召开1次工作例会,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召开1次工作例会,传达上级要求,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困难,督促完成重点工作。

第二十三条  派出单位履行支持保障和跟踪管理责任,精准选派驻村帮扶干部,每季度开展1次回访,帮助解决选派干部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落实各项待遇保障,并及时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干部问责调整。

第二十四条  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机构和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总队长,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暗访为主的工作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工作。

第二十五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培训。省级举办示范培训,市级办好重点培训,县级开展全员轮训。原则上每年初以县为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不少于

2天的全员培训,上级出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应及时组织开展培训。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人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各级培训机构应充实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  完善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相关制度。

(一)学习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必须把学习和调研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条件,积极主动利用工余、晚间等时间,自觉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重要论述,学习脱贫攻坚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村情民意,努力成为懂政策、接地气的乡村工作行家里手。以县为单位,对驻村干部的学习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并纳入考核内容。

(二)考勤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不少于220个工作日(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住村时间不少于160天。请假1至2天的,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的,乡镇党委签注意见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三)公示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照片、在岗或请假等信息及时在村委会公示;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

(四)例会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周应组织召开1次由工作队队员、村“两委”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开展学习、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任务。

(五)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月向乡镇党委汇报1次工作,乡镇汇总情况后每月向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汇报1次工作;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半年向派出单位汇报1次工作,每年向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总结。

(六)自律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酗酒、滋事扰民,严禁接受吃请、收受钱物,严禁以权谋私、变相腐败,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与各级组长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考核。

驻村工作不足半年的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队员,按驻村帮扶考核,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十八条  坚持平时考核、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群众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驻村期间政治表现、政策水平、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到岗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分好、中、差3个等次,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考核好的等次比例不超过30%,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不超过20%。

第三十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指标。当年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表彰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占20%优秀等次指标。

第三十一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的确定,由考核组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提交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总队长会议审核,征求省、市组长单位意见后,经县(市、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逐级上报,并送派出单位及干部所在单位同级组织部门备案。省委组织部每年年底向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

第三十二条  加大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驻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或重用;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程序破格提拔使用。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召回撤换;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一律召回撤换,被召回撤换的,到村任职时间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得选先评优、提拔或重用;派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选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三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乡镇、村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提供食宿、在村工作的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有效驻村时间)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助、每月80元通信补贴的待遇标准。省财政对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给予补助,省级统筹调派的8个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由派出各市(州)和县(市、区)根据需要按照省上标准予以补助。

第三十五条  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租用房屋、水电、取暖、购置办公用品、文稿印刷、订阅报刊等工作生活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市县和派出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取暖和交通补助。工作经费执行报账制,由村第一书记签字,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支付,县级审计、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

第三十六条  派出单位大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工作,帮助办实事好事。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和慰问困难群众所需经费,可在派出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用中筹措解决。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会同扶贫办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和有关福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派出单位积极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1次体检。

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队员开展1次表彰奖励;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鲜明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2)

关键词 考评 研究 实践

一、主要做法

1.夯实考评责任。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夯实责任是关键。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建立党组织书记月例会月汇报制度。大队每月听取一次基层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党建责任,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每年初,大队结合全年中心工作,根据基层党建部署制定各救护中队党建目标责任书,由大队党总支书记亲自与各中队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书,不断夯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一线督查责任,坚持基层党建工作明察暗访常态化,成立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大队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工会主席、组织科科长担任副组长,每月到基层中队进小队(班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逐队逐班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下发问题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2.突出考评重点。党建考评工作要讲求实效,关键在于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考评指标,把每个阶段的党建工作内容都具体化、明晰化,使党建考评考深入、考扎实,确保考评督促抓到位、严起来。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坚持基层党建“三单一考一展晒”,每季度初,结合集团公司、大队党建工作重点和阶段工作要求,大队组织科每季度初向各基层救护中队下发《季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交办单》,明确每季度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第一季度的重点为年度目标责任制定、党员干部带班值班、中队办公经费、材料费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第二季度为基层组织建设四项重点工作、星级党支部创建、“四五五五”争创;第三季度为后进党支部整顿巩固提升、抓党建促训练、促救援,党费排查补缴;第四季度为抓党建促综合管理、五个规范推进、党员干部培训。每月初向各基层救护中队下发《月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并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直接到工作现场的方式,督查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同时,针对每月不同特点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评计分表,对12大类60项党建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相应调整。7-8月党建考评表结合“五查两补两巩固”重点工作,分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AB表;9-11月党建考评表分星级党支部和“五好”党员示范岗创建AB表。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带班值班制度落实不力、活动开展、落实工作推进慢、作风拖沓等问题,向相关中队下发《党建重点工作督办单》,确保党建重点突出,每项都能及时推进。每季度末召开季度讲评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结合每月明察暗访和平时掌握情况,对基层中队党建工作进行点评,并采用典型介绍的方式,促进各中队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分享心得。讲评例会后,向各基层中队下发《季度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反馈意见单》,逐条反馈问题,具体到岗到事,提出整改要求,作为下一季度的督点。

3.创新考评形式。与行政工作相比,党建工作责任难衡量、党建工作内容难量化,即使量化了也难考评,考评工作停留于看看台账、听听汇报。针对以往开展党建考评流程不规范,考评方式单一、考评约束乏力等问题,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积极探索改进考评方式,采取“日常考核、交叉考核、观摩考核”等形式,确保党建考评考的准、评的实。日常考核:4-6月考评采取向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发放测评打分表,根据各基层中队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特别是随机抽查和资料上报记录结果进行评分,综合汇总形成月党建考评结果。交叉考核:7-9月考评采取抽调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小组组长、职工代表为考核人员,每3人为一组,实行交叉检查考核。大队组织科派员全程指导考核过程,不直接参与具体考核打分。对考核对象和抽签顺序,各组派一名代表随机抽取考核对象。考核对象确定后,各组再次抽签决定考核党支部先后顺序。明确考核内容,按照月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和打分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考核打分,对扣分项目,详细标注扣分原因及应扣分值。每个党支部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成员、组织科人员、基层中队党支部书记共同签字,确认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由组织科负责统计汇总各中队考核得分,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得分。观摩考核:10-11月考评采取“自主推荐+随机抽选”方式确定观摩点,参加观摩人员围绕党建工作“十个必须”“五个好”“五个规范”考评表进行现场打分,统一汇总后,作为观摩考核成绩。结合其它工作,最终得出月考核总得分。大队组织科每月对基层中队党建工作进行全方位考评排名和“红黄绿”展晒,排名第一的“红旗”鼓励表扬,排名中间的“绿旗”督促进步,排名倒数的“黄旗”警示约谈。对排名靠前和靠后的考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党建工作分析报告,在每季度党建工作季度讲评会上进行通报,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

4.强化结果运用。把党建考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基层中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和选拔使用基层中队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指挥棒”的作用,直接与每月排名、“红黄绿”展晒、红黄牌奖惩挂钩,推动党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每年7月考核讲评后,领到黄牌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到大队组织科对接问题,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落实措施。若下月仍领到黄牌,对党支部书记诫免谈话。连续三个月领到黄牌,对党支部书记撤职。以此真正促进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

二、成效明显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充分用好党建考评这个“指挥棒”,通过构建“131”党建考评体系,使党建工作责任具体化、能落实,夯实了基层党建责任,激发了工作动力,提高了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党组织书记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抓书记”,层层建立党建清单和问题清单,感受岗位责任和压力,倒逼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书记抓”,明确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做到真抓严管,常抓不懈,形成了党组织书记重视抓党建、主动抓党建、创新抓党建的良好氛围。党建考评,理清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思路,给党组织书记压了担、鼓了劲、补了气,激发了各级党组织书记大抓党建的工作干劲。

2.基层组织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大队形成抓书记、书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地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找准党建工作与应急救援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在积极开展救援业务工作的同时,真正把党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做到党建工作与救援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起推动落实,让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普通党员工作有抓手、落实有责任、效果有奖惩,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3.抓党建促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党建工作核心和救援工作中心两个重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基层党组织以“一人一事”“一日一议”和每周五党政工团联席座谈会为主要形式和抓手,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课堂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把握舆情信息和职工思想动态,掌握职工所思、所想、所盼、所需、所求,提高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救援队伍“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干就干最好;一团队、一目标、一起拼,争就争第一”的特色文化落地,将文化的力量转化为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实际行动。连续多年保持了“全国特级矿山救护大队”“山东省青年文明号”“泰安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几点启示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3)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实行一人一证一卡制,《登记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持有。登记卡由所在单位负责保管,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第四条《登记证书》是完整、系统地记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必须在《登记证书》上登记。

第五条《登记证书》登记的内容主要有: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项目名称、学习内容、形式、起止时间、学时数(授予学分)和考试考核成绩,继续教育成果等。

(一)学习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内容。具体按实际所学内容填写。

(二)学习形式包括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函授、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和国(境)外进修及有计划、有考试的自学等形式。

(三)学习时间是指实际参加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每6学时折算为1天。通过有考试的自学进行继续教育的,考试合格后按计划规定的学时数计算。

(四)考试(考核)按分数、等级或合格与否如实登记。发结业证书的登记“结业”。

第六条继续教育成果按科研成果获奖、著作的等次(刊物等级)、个人排名及起止时间等情况登记。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与其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按学制内的总学时凭《毕业证书》及课程成绩表登记。

第八条《登记证书》的内容由继续教育主办单位或考试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凭考核成绩及有关文件,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登记内容进行确认(盖章),并在登记卡上记载。

第九条成果类的继续教育登记由所在单位根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出版著作及的刊物等直接在《登记证书》上登记(盖章),并在登记卡上记载。

第十条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唯一依据为登记证书记载的情况。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及时反馈个人。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否完成脱产学习12天任务并考试(考核)合格;

(二)是否完成所在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任务。

(三)是否完成人事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继续教育项目自学计划并考试合格;

(四)是否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专业知识、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公共知识(包括基本技能)的学习考试考核;

(五)有何继续教育成果;

(六)参加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的情况。

已实行学分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所取得的学分进行考核。具体办法由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登记证书》实行定期核验。验证工作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每3年一次(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务聘任、职业资格注册登记的当年必须验证),以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实行执业、从业资格制度的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负责验证,验证情况汇总报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验证。

第十四条核验通过的,由验证部门力口盖验讫章。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登记的必要依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构和有关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单位,在受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登记时,应当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继续教育核验证明。

第十六条《登记证书》由浙江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加盖钢印并发放。

第十七条《登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人手一册。如遗失或填满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发证单位补发或换发;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变动的,由单位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变动情况”一栏中填写变动情况;遇变动单位的,原证书在新单位可续用。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4)

二、突出工作重点,解决“考什么”的问题。结合镇情实际,科学制定了涵盖基层党建、党风廉政、集体经济、信访稳定、乡风文明、脱贫攻坚、环保安全等15项内容的千分制考核办法。操作中,重点突出“三个指标”,即日常管理、年度任务、群众满意度。日常管理是年初制定的目标承诺、定期学习、坐班值守等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年度目标,围绕15项重点任务,由各分管职能部门按完成比例量化评分。群众满意度,结合村党组织书记日常表现和述职评议工作,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做到动态考核与民主监督的高效结合。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5)

一、范围和方式

述职评议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分别向县委和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向县委述职时,一般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方式进行。向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原则与效能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但要单独述、单独评。其他基层党组织按照层级管理参照进行。

二、主要内容

2017年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

1.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重点突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等基本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及四个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推动学、做、改等情况。

3.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贯彻农村、城市、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大三强”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情况;培育巩固党建示范点、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及党建促进月等开展情况;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情况,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督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情况。

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推动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后进村和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情况。

5.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6.各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将党的建设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时间和步骤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到2018年1月底前结束,各级党组织要自上而下、分级展开。

1.深入调研摸准实际情况。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专题调研,实地查看去年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紧盯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党建真实情况,并将调研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要采取随机调研、实地察看、互观互检等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并向所督查单位反馈。同时,在述职会上,汇总归纳后集中书面通报。

2.实事求是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的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随机抽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问题,问题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1/3,内容要具体精准,力戒“有的”“一些”等模糊表述,总结成绩和经验要实事求是,防止“虚空飘”。整改措施要回应查摆的突出问题,有具体目标和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从严从实组织述职评议。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聚焦基层党建工作,紧扣重点内容,讲清履职尽责情况和今后努力方向。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和会前督查情况,对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症结和原因,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会议要安排“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代表及与会其他人员对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现场质询。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并征求意见。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要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

4.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结合述职评议情况和年度考核,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5.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述职评议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整改落实上,认真梳理自己查摆、会前督察、上级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逐项整改落实,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要对照清单、定期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精细谋划部署,抓好职责落实,切实把述职评议考核的过程作为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6)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务实管用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我县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19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组通字〔2019〕5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村级党员干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听取广西工作汇报时对巴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县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抓党建脱贫攻坚专项述职评议考核,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评判,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民主管理权,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农村党员干部工作潜能,逐步建立“干事者上、懒惰者让、不干事者下”的党员干部任用机制,推进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唤醒基层一线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切实增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为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基层智慧力量。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时间和方式

(一)范围。全县109个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其中巴马镇城中社区、燕洞镇子帽村、甲篆镇坡月村、所略乡福乡村、那社乡那勤村、西山乡林览村、凤凰乡德纳村、东山乡卡桥村、那桃乡坡良村、百林乡那弄村作为试点村(社区)。

(二)时间。2020年1月底前完成试点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2月中旬前完成所有村(社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做好统筹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各层级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三)方式。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启动后,原则上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先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现场述职,再由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向全体党员、群众(或群众代表)现场述职。村党组织书记双向现场述职,普通党员书面述职。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9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主要是突出贯彻落实区市县以及乡镇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高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质量进行述职。

(一)突出贯彻落实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听取广西工作汇报时对巴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年中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会议以及脱贫攻坚等工作会议精神,组织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持续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二)突出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深入开展“党旗引领·决胜脱贫”攻坚行动,落实基层党建各项制度文件,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带头人队伍建设、党组织活动质量、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党组织引领质量,以及解决政治功能不强和软化、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等情况。

(三)突出强化政治功能,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好用好驻村工作队,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施“五大攻坚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情况。

(四)突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新时代“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调研指导,扎实开展基层党建示范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服务全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水平,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等情况。

(五)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回应上年度述职查摆、领导点评、群众反映、个人检视等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改落实上级巡视、巡察、交叉检查指出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问题情况等,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思路等。

四、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一)做好调研摸底。各村(社区)党组织以及“两委”班子、驻村第一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上年度或年初整改承诺、年内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巡视、巡察、督查、检视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查缺补漏、抓紧整改。

(二)撰写述职报告。各村(社区)党组织以及“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要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在深入调研了解基础上,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对照整改承诺,对照巡视、巡察、督查、检视等反馈和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亲自主持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防止“虚空偏”,其中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2020年工作计划各占三分之一,述职报告字数掌握在2500字以内。在述职评议会召开5天前,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上述”和“下述”两个述职报告均要报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第一书记和其他村“两委”干部及党员个人的述职报告要报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审核把关。

(三)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村(社区)党组织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述职,党组织书记主持述职评议会。述职评议会要保证时间、保证质量、简便易行、务求实效,防止片面追求形式创新。

参加述职评议会人员包括:乡镇三班主要领导1名、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各屯(队、组)小队(组)长、全体党员、群众(或者一定数量的熟悉了解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群众代表)。

1.现场述职。参加述职的人员要把自己摆进去,讲清楚亲力亲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作出整改承诺,防止讲成绩浓墨重彩、讲问题轻描淡写,讲工作多、讲责任少。

2.群众提问。每述职完一个,现场的群众可以结合述职评议对象平时工作的表现、为民办实事好事情况,以及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进行现场提问,述职评议对象必须结合实际给予现场解答。

3.领导点评。按照上级要求,乡镇三班主要领导根据平时掌握和会前调研情况,认真准备点评意见,对参加述职的人员逐一进行点评,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防止泛泛而谈。对书面述职的普通党员要形成点评意见,进行书面点评反馈。

4.总结讲话。述职评议会结束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总结讲话,对进一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提出要求。

5.会议测评。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认真填写测评表,实事求是地做好现场测评,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四)抓实考核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上级反馈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述职对象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并按“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在年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或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力被上级通报甚至被问责追责的,综合评价等次不能评为“非常满意”“满意”等次。

(五)强化结果运用。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意见经乡镇党委研究后,反馈给各村(社区)党组织,由各村(社区)党组织向述职对象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满意”等次以上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评价为“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扣减该年度绩效奖励部分,并及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被评为“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按照村组干部管理办法给予调整。

(六)抓好整改落实。述职对象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上级督查检查反馈指出的问题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兑现整改承诺,不能一述了之。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七)全面总结提升。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总结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将所属述职对象的述职报告、整改落实方案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一并报乡镇党委备案。要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7)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 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 神,安排部署 2011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我镇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今天召开 2011 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参加今天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有:县纪委第一纪工委书 记 XXX 同志(请大家欢迎) ,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副书记 XXX 同志(请大家欢迎) ,各村两委班子,各企业事业单位 支部书记(负责人)及全镇干部职工。 今天的会议议程有五项。

一、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学习 及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二、镇党委书记 XXX 同志讲话。

三、镇纪委书记 XXX 同志宣读 2xx-x年度全镇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及其他目标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结果通报。

四、颁奖。

五、签订目标责任书。

今天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学习,因为今天要召开两个会 议,时间较紧,所以学习我们就采取印发材料给大家,请大 家下去后自行组织学习。

下面会议进行第二项:请镇党委书记 XXX 同志作重要讲 话(大家欢迎) 。

下面会议进行第三项: 请镇纪委书记 XXX 同志宣读xx-xx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他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 (大家欢迎) 。

下面会议进行第四项:颁奖。 请获得 XX 镇 2x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一 等奖的镇卫生院、二等奖的 XX 村委会、三等奖的 XX 村委会 上台领奖,请主席台就座的领导为获奖单位颁奖。 下面请获得南溪镇 2x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考核 一等奖的 XX 厂、二等奖的 XX 村委会、三等奖的镇卫生院上 台领奖,请主席台就座的领导为获奖单位颁奖。

下面请获得 XX 镇 2xx-x年度森林防火等责任制工作综合 考核一等奖的 XX 村委会、二等奖的镇卫生院、三等奖的龙 XX 村委会上台领奖,请主席台就座的领导为获奖单位颁奖。 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对获奖单位表示祝贺。

下面会议进行第五项:签订 201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书(请工作人员做好准备) 在这里我说明一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在会上只签订 4 个村委会的责任书, 其他单位和站所会后请到镇纪委签订。

下面请 XX 书记和 4 个村委会签订责任书,请 XX 村党总 支副书记、副主任上台,请 XX 村作准备; 请 XX 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上台签订责任书,请 XX 村作 准备; 请 XX 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上台签订责任书,请 XX 村作 准备; 请 XX 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上台签订责任书。

下面请我们县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 XX 同志给我们作指 导,大家欢迎。

2017年党支部党风廉政考核主持词【2】

同志们:

现在开会。

首先我把检查组的各位同志向大家作一介绍:

某某某,检查组组长,某地区纪委副书记

某某某 某地区纪委室主任

某某某 某单位纪检组长

某某某 某单位纪检组长

我代表某单位党委对检查组检查指导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单位创新发展环境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某单位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创新发展环境工作,一贯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发展环境对于提高机关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履行职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坚持将其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取得了较好成绩。

今天的检查活动,即是对我单位近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创新发展环境工作的综合评价,也是对做好明年各项工作的鞭策。今天到会的除了检查组外,基本上都是我单位中层科级干部,希望大家集中精力,认真听、仔细记,切实达到通过检查推进工作的目的。

下面请我单位某某同志向检查组作汇报。

(某某同志作汇报)

下面我们欢-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8)

一、考核对象范围: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教师培训中心的正级领导(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校长)。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发扬民主原则;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3.分类考核原则(分幼儿园、中小学、成人学校)。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校(园)长、书记年度考核共分三个板块。一是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包括教职工对校长、园长、书记工作考核),二是局机关各科室对学校(园)正级领导的考核,三是教育局党委对学校(园)正级领导的考核。三板块比分依次为6:2:2。

1.校(园)长、书记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各校(园)由工会组织牵头在六月底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校(园)长、书记根据学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向大会做工作述职,客观、实事求是地报告本学年度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本学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学年度工作书面总结材料,然后由全体与会同志进行民主评议及测评,测评成绩实行等第制。统计测评等第时,与会测评人数在10人以内的不去掉最高最低等第,11-25人的各去掉最高最低等第1个,26-50人的各去掉2个,51-100人的各去掉3个,101-150人的各去掉4个,超过150人的各去掉5个。等第折算成分值的范围如下:优秀为90分,合格为85分,基本合格为75分,不合格以60分计算。

2.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对校(园)正级领导工作的考核。各校根据局各科室提出的量化指标(具体见附件)首先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自评表请于7月4日前交局人事科汇总,然后由各科室进行评分确定。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9)

【正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好我镇2020年度同步小康驻村人员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巴铃镇四举措切实做好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前期工作准备,为述职评议和考核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认真梳理人员,明确考核对象。为做好巴铃镇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促进巴铃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实现同步小康,增强驻村帮扶力量,巴铃镇认真做好同步小康人员驻村人员的梳理工作,明确述职对象和考核对象。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10)

第二条 专职副书记按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选拔任用的意见》(湖机工 39号)规定的职数、条件、程序和方法选拔任用,由市直机关工委发文任命。

第三条 专职副书记在市直机关工委、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的领导和部门党委(党组)的指导下,主持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协助党委(党组)和行政负责人改进工作、完成任务。

2.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谋划全年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指导所属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工作安排。

3.及时掌握上级精神,做好机关党组织与机关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和所属支部的协调工作,确保上级精神的落实。

4.加强对“”等党内基本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党员队伍实际,建立健全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有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5.坚持探索创新,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创新党内活动方式、拓展党建工作领域、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带好机关党员队伍等方面,不断提出新思路新办法。

6.按照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第四条 专职副书记应加强理论特别是党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机关工委应及时为专职副书记配发学习资料,办好机关党建网站,提供学习交流平台;适时组织集中培训;视情安排新任职专职副书记到机关工委有关处(室)挂职锻炼,时间为1—2个月。

第五条 机关工委应建立完善专职副书记关心关爱机制:

1.建立联系制度。工委领导分别联系一定数量的专职副书记,定期走访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机关党组织书记,适时约谈专职副书记,及时掌握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专职副书记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

2.建立交流制度。工委每年组织召开1次专职副书记工作交流会,每年组织外出学习考察1次。

3.建立督查制度。工委每年对专职副书记工作等情况进行1次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专职副书记是否专职专用、各项工作生活待遇是否落实、调动下派等是否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结篇(11)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它党政班子成员。

下设四个考核组:

第一考核组组长:

第二考核组组长:

第三考核组组长:

第四考核组组长: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镇各村、场、所班子和村、场、所干部

三、考核时间

2012年1月19日—2012年1月24日共5天,具体安排由各考核小组自行安排。

四、考核内容

村级班子考核内容主要围绕村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目标要求和村委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村干部的考核内容主要结合各自所负责的工作。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1、考核准备。提前2天向被考核村考核预告。村干部撰写述职报告,总结一年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集中述职测评。按照市组织部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要实行“双述双评”(向乡镇述职,接受党委委员评议;向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镇党委决定,1月19日组织安排各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向镇党委委员进行述职评议。

3、召开考核会议。镇考核组到村进行考核,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或驻村领导召集。参会人员包括驻村干部、村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会人数一般在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公开述职。每位村干部进行公开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要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先由村党组织书记就抓党建,促发展、保稳定等工作进行述职,再由村委会主任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打算,然后由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5、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村级班子民主测评表和村干部民主测评表。

6、个别谈话。考评组分层次分别另找参加测评会的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应进一步进行核实和定性。

7、实地察看和查阅资料。对村取得的工作成绩进行实地察看,看在关项目的具体落实情况,查阅村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和村干部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

8、绩效评分。对村班子在本年度内推进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评分。对村干部按照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绩效评评分。

9、量化计分。由考核组对照具体考核事项,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计分。

10、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及量化计分情况,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向镇党委提出考核结果建议。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村班子及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建立实绩档案。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2、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养老保险挂钩,依据绩效评分确定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等次确定是否列为参加养老保险对象。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当年不能享受绩效工资和村干部养老保险有关待遇。

3、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劝其自行辞职或依照有关法律和组织程序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本次考核是市第七届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第一次年度考核,也是市全面推行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后的第一次年度考核,必须引起各村级单位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