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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大全11篇

时间:2022-09-25 14:36:50

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篇(1)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5-0120-01

一、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历史沿革

到目前为止,吉林省向所属的18个森工企业局、4个森林经营局、延边、通化、吉林、白山等4个重点林区市(州)都派驻了森林资源监督机构,驻各森工企业专员办也向驻在地林场和贮木场派驻了监督站。此外,延边、通化也向所属的县(市)派驻监督员。现在,吉林全省共有26家专员办,238个监督站,700多名监督工作人员。在吉林省内的重点林区,森林资源4级网络已经基本形成。

二、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地区和单位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效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得到了认真执行,但调查设计和林木采伐管理中的问题仍很突出。三是无证采伐、超证采伐、毁林营参、养蚕等非法占地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四是有的地方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比较低,农田防护林带采伐审批不严格。五是个别单位的队伍素质、监督工作条件、监督方法手段以及部分监督人员的思想观念同当前的发展形势还很不适应。

三、森林资源资源监督工作的对策措施

目前,我国林业已经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在这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时期,林业所担负的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同时,也赋予了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新艰巨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改革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实行三级垂直领导机构。国家林业局派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为三级垂直领导机构:森林资源管理局森林资源管理分局林务所,其管理范围与森工企业集团公司森工企业局林场的经营范围相对应。二是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理论经,形成森林资源监督的技术体系。当前,国家应尽快出台《森林资源监督办法》,以规范森林资源监督行为。三是建立森林资源监督制约机制,保证监督机构工作到位。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确定的“监督、服务并重,原则、灵活运用,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准则,建立森林资源监督制约机制,处理好监督与管理的关系、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原则与灵活的关系,加大监督力度,将资源监督渗透到资源管理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上,保证监督机构工作到位。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管理的关系。加强森林资源监督,是强化资源管理,控制森林消耗,确保林业重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监督是一种制约机制,从分工的角度上讲,派驻市(州)和森工企业局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是对驻在地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利用实施监督的专门机构,是国家林业局职能和机构的延伸,不是林业局的助手,林业是监督对象;从协作的角度上讲,事业是共同的,管理需要监督,监督离不开管理,高水平的管理需要高水平监督,高水平的监督可以促进高水平的管理。监督不能代替管理,监督机构要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这样,在实现可持续经营森林资源上,在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四个根本转变上,才能做到监督和管理“两翼齐飞”。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就要从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这一大局出发,把监督和服务渗透到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不但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同时也要注意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尊重驻在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上采取的有效措施;要相信驻在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能够管理好当地的森林资源。同时,也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凡是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的,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凡是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经营的,就要坚持原则,依法纠正和制止。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原则与灵活的关系。在具体的监督工作中,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和管理部门协调沟通,要善于探索和运用一些适用的、灵活的、多种多样的监督形式和方法。在处理问题的方法也要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前提下,尊重驻在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双方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共同商量妥善解决的办法。要在监督中搞好服务,在工作中搞好协调。诸如查处案件、专项检查和调研,都可以请驻在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避免重复检查,加重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负担。

篇(2)

年是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目标的最后一年,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确保国务院和市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面向社会,突出重点,从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使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落到实处,促进全市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确保全市节能目标的实现。

节能监察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保依法查处、违法必究。市经济信息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市节能监察办法》,完善节能监察法规体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监察工作

节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市政、机关等重点领域;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以及大型电机、风机、水泵、锅炉窑炉等重点耗能设备。通过用户定期自查和节能监察机构不定期现场抽查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合理用能行为,促进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近期,全市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节能指标的情况。

(二)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的情况以及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主要工艺的能效利用情况。

(三)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四)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置,能源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在区县(自治县)节能主管部门的备案情况。

(五)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监察是否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产品。

(七)监察能源利用能耗限额标准、定额标准、节能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八)监察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提升节能监察能力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和推进本领域、本行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市经济信息委作为全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节能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含)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要按照《市节能监察执法委托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要求,受市经济信息委委托,全面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市质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主要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建筑、交通、公共建筑等领域的相关能源消耗标准。

篇(3)

年是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20%目标的最后一年,为实现“”节能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确保国务院和市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面向社会,突出重点,从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使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落到实处,促进全市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确保全市节能目标的实现。

节能监察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保依法查处、违法必究。市经济信息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市节能监察办法》,完善节能监察法规体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监察工作

节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市政、机关等重点领域;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以及大型电机、风机、水泵、锅炉窑炉等重点耗能设备。通过用户定期自查和节能监察机构不定期现场抽查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合理用能行为,促进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近期,全市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节能指标的情况。

(二)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的情况以及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主要工艺的能效利用情况。

(三)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四)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置,能源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在区县(自治县)节能主管部门的备案情况。

(五)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监察是否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产品。

(七)监察能源利用能耗限额标准、定额标准、节能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八)监察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提升节能监察能力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和推进本领域、本行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市经济信息委作为全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节能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含)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要按照《市节能监察执法委托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要求,受市经济信息委委托,全面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市质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主要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建筑、交通、公共建筑等领域的相关能源消耗标准。

篇(4)

(二)从营业税重点监控企业缴纳税收情况分析。金融保险业和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营业税收入较高,其占总监控企业营业税收入的比重为52.4。

(三)特点: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纳税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切实强化税源的管理及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地位。树立了抓住税源的管理即抓住税收工作主要矛盾,分析解决税源监控存在问题即解决了税收工作的主要问题的思想觉悟。本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实际制定税源管理的新办法、新措施,切实把税源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建立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制度。为加强重点税的管理与监控,保障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我市、县、分局三级地税机关分别结合各自的实际特点,制定一系列重点税源管理与监控的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的制定体系。区局制定了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及重点税源数据统一报表的上报制度。各地税务机关还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税源管理办法及规定。

3.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塔式”级次管理机制已形成。“塔式”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的核心作用是对重点项目、工程、行业和重点纳税税源户实施长效管理、动态监控。针对各地税源分布广、层次深、隐蔽性较强,合理使用征管力量和资源,对重点税源实行梯级式的监控。全市形成市、县、镇三级“塔式”,全市形成市、县、所三级“塔式”管理,将重点税源层层管住.全面监控。并相应建立了配套的片管员监控点、股(所)监控组、市(县)重点税源监控办公室等组织措施,构成“塔式”管理的体系核心。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税源监控的结合实施考评与监督,提高了税源管理与监控的质量与效率。

4.坚持“片管员”制度、基层管理部门责任人走访跟踪制度。市县(市)税源监控责任人员定期联系、分析、解决问题合议制度等。及时准确掌握重点税源户的税源变化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税收管理情况。全面收集重点纳税户的经营与纳税方面的相关数据及凭证。分析、查找纳税户的税源增减变化的因素。提供应对措施,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客观、准确的数据。

5.优化了纳税服务,为税源管理与监控创造了条件。全市各地按照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树立了为纳税人办实事的治税思想,并通过联合办;开展“一窗式”、“一站式”税收事务办理方式;开设纳税咨询专线电话,办纳税人提供了广泛、周到、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形式,平缓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自觉性和合作意识。

二、__市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了市级局、县级局二级管理的营业税重点税源数据库管理体系

为加强对营业税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20__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__市地税部门实现了对全市营业税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税收数据的直接监控。

营业税重点监控企业的确定是以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以上年实际入库营业税收入为标准。几年来,在各级地税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营业税重点税源监控面逐年扩大,重点监控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监控户数逐年上升。目前全市地税系统七个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均上报了数据。据统计20__年,全市地税系统年纳税额超10万元——50万元的重点纳税业户376户,共缴纳地方各税11788万元,占全年地税各项收入80268万元的14.69,年纳税额超50万元以上的重点纳税户66户,共缴纳地方各税18965万元,占20__年全市地税各项收入的23.63。

(二)各市、县级地税局及基层征收分局初步建立了本辖区范围内的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网

各市、县地税局以及基层征收单位除了完成以上两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外,还根据其所辖范围内税源实际情况,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重点税源监控标准或监控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在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选取标准上,一是按企业年缴纳地方税收入情况设立监控标准,如按年缴纳地方税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以上等设置监 控企业选取标准;二是按分局所辖纳税户缴纳地方税的前若干名作为监控企业选取标准;三是按照行业分类设立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四是对辖区内投资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监控。

在对重点税源监控指标(内容)以及监控办法的设定上,主要根据税收业务需求以及监控手段来决定。综合__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对重点税源监控情况,主要实现了对重点纳税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纳税情况的监控。在监控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主要采取手工采集、录入监控数据的方式,应用EXCEL电子报表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三)__地税系统各级地税机关的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面和监控的侧重点由于辖区税源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从税源监控的行业看,目前我市各级税务机关的重点税源企业分布于房地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建材、金融保险、邮电通讯行业。集中地反映了我市地方税的行业分布,较客观真实地映证了各市重要税源量与当地经济发展的优势项目相一致的特征,即优势行业经济总量大,其税收收入总量也大。从重点税源监控的内容看,通过对重点税源监控对象的报表、数据、纳税凭证、税收法律文书的收集,并运用地税计算机网络系统整理、分析,实施对重点税源的纳税申报、实际缴纳、欠税、税负、税收入库率、处罚率、税收问题等环节和内容上监控,制订有针对性的征管监控措施,通过以上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实施,对完成各级地税机关的组织税收任务筑起了坚固的防线。

透析目前我市重点税源的现状。我市的税源呈现以下几点特征:⑴规模较大的税源少,目前10—50万元的重点业户376户。但市级监控的重点税源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仅5户。⑵税源收入规模与经济总量指标一致。经济总量与税收收入规模同步变动,经济总量大,税收总量也大。⑶从税源的行业分布看,重点税源在行业上相对集中。主要分布于金融保险、通信、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房地产等行。⑷从所有制结构上看,税收结构的调整与经济改革同步。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迅速发展壮大的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税收收入在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突出表现在国有和集体经济税收比重逐渐下降,而涉外和股份制经济税收比重逐年提高。⑸从公平税负情况看,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股份制经济和个体经济不断壮大,其税源的变化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及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税源呈上升趋势。及时调整和强化监控的方向和手段,是当前我市地方税税源管理和监控的重要方面。

三、重点税源监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治税思想认识的误区和管理理念上的狭隘,导致税源管理的弱化。长期以来,在税收工作中,无论各级政府还是各级税务机关都已形成了“收入第一”、“一俊遮百丑”主观思想,简单片面地将税收任务等同政治任务。在“收入第一”的思想意识的感召与支配下,各级税务机关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税收任务指标的实现上,缺乏对税收工作内容规律及税收管理发展规律的分析与研究,缺乏对国家经济政策和现行的税收政策的学习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过程中,税源的结构、规模、方式、存在特点都随时发生变化,税收政策的学习贯彻落实、税收征管的形成都应随之变化而变异及时到位,而思想认识误区直接导致了各级税务机关在这一变化中缺少必要的分析与监控。而管理理念上的狭隘,使得重点税源管理与监控的基础性作用仍缺乏足够重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造成原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力度不够,税源管理的全面性、规范性、实用性不强。对重点税源在日常检查、税源调查、数据采集、预测分析、纳税服务等诸环节上,还处在粗放型、轻责任、低标准的层面上,甚至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处于空白状态。这样就使组织收入工作陷于被动和疲于应付的局面,不仅弱化了税源的管理,也导致了正常的税收工作秩序难以进行。

(二)税源管理缺乏科学性、系统性。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使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更具有其主动性和灵活性。这给我们的税源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和目标要求。伴随税收体制的改革,“保姆”式管理形式将消失。新的征管模式中,纳税人申报的方式、优化服务的水平、计算机网络的发展、集中征收的程度,重点检查的力度,强化管理的深度,将形成一个齐头并进、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的新的税收管理链。而我们在税源管理某些环节的力度的弱化,对税源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导致税收收入的流失。结果是“重点税源管不了,普通税源管理不住”,直接影响税源管理和监控的质量和效率。

(三)信息化水平不高,管理手段落后。尽管近年来各级税务系统不断加大了对计算机硬件的投入,实现了从纳税登记、税款征收到税款划解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但由于软件开发的相对滞后,使我市目前重点税源的管理与监控仍无法实现信息化管理。基本上依赖于人工操作。对税源的发展状况无法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对重点税源管理与监控缺乏与配套的制度支撑,使得管理缺章少序、各施其法,管理与监控的规范化、标准化无法统一,到不了一定的高度。

(四)管理力度薄弱,管理责任淡化。目前地方税源管理的点多、面广、任务重,而相应配备的管理人员较少。虽然目前我市各地市税源的源泉控管上已基本做到税务登记、催报催缴、发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但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涉税信息的动态管理上缺乏深入,对重点税源也只是心存关注、实缺监控,无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重点税源监控。以玉州分局为例,现有管户17333户,一线管理人员162人,人均管户106户。而随着征管模式的转变,管束制度代替了管户制度,征纳双方直接接触的机会相对减少,并伴着机构的调整,人员的变动过于频繁,岗责体系尚未完善,考评力度不够,管理责任相对淡化,影响了税源管理水平的提升,也造成了税源的流失。

(五)社会各部门多方位的税收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完善。无法实现经济、税收信息共享,从而无法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税源的信息,加之部门工作的不协调,客观上削弱了税源监控的能力,造成了采集信息难、收集证据难、税收执法难、税款征收难的局面。

四、加强地方税源管理和监控,减少税收流失的措施

(一)转变观念,明确职责,健全税源监控的组织体系

任何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税源的监控也是如此。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者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高度重视支持这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健全税源监控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营造税源监控的组织网络,重点建立直接与间接二级监控组织,保证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实行有效的层级管理,坚持不懈的开展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

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纳税人的桥梁贺纽带。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并切实开展优质的纳税服务工作,是新时期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体现,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中确立的新的征管模式的根本要求,更是税收征管法规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只有纳税人真切感受到税务机关的优质服务,才能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认知水平,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有效地弥补税务机关人、财、物等条件不足的限制。

(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合理确定重点税源监控的对象、范围、划分原则和标准

在目前条件下,单纯依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监控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遵循质量、效率的原则,对纳税人进行科学的分类,实行分类管理是节约税收成本的有效手段。

1.实行分类管理,按层次确定重点税源监控的对象、范围、标准。所谓分类管理,就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信誉好坏程度,进行科学合理地分类后,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办法,从而不断强化税源监控。一是对重点税源实行重点监控网络管理。重点税源企业一般具有财务核算 健全、财务电子化管理程度高、纳税意识较强、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税务部门重点监控并不需要过多的集中人员,而是集中人才,把那些具有较高知识,特别是既懂税收征管又精通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复合型人才集中起来,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施监控。税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企业财务软件难易程度分行业分别培训税务管理人员,其职责就是专门研究企业软件,根据企业相关数据开展纳税评估,不断提高稽核水平。二是对市场税源实行集中征收划片管理。市场具有人员集中,地点固定,行业稳定,税源可观等特点,对市场税收适用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实现税款集中征收。因此,税务部门应充实这方面的管理人员,实行划片管理,并逐步推行交流制和回避制。其管理职责是催报催缴、税法宣传、清理漏征漏管,而不负责征收;加强临时经营业户的管理,开展税源调查和行业调查。其管理措施是抓住大户,推行建账建制;管住中户,完善核准定额;稳定小户,实行简便征收。其管理手段是全面推行办税公开制。三是对零星税源实行源泉控管综合治理。由于这部分纳税人分散,经营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税源难控管等特点,可将其分为固定业户、集贸市场经营户和临时经营户三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治理。对固定业户要加强户籍管理,实行源泉控管。严格税务登记审批,将办证业户纳入户籍管理,对申请注销、停歇业户的严格核查审批,审批前缴清税款。同时建立定税、调查、缴税、调整税额档案,偏远地区也可实行委托代征。对集贸市场税收要加强部门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对临时户要加强社会监控,健全防范体系。要借助社会协税、护税网络,争取党政领导和部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要建立信息情报点,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巡回管理。对钉子户、难缠户,要加强与工商、公安部门的联系,实行综合治理。

2.划分原则。一是要与税制结构相适应原则。我国现有的税制结构仍然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其特点是税种多,纳税程序繁杂,政策法规变化性强。在这种税制结构下;税源监控既要重视源头监控,又要重视过程监控。对监控税种和行业主要实施过程监控,要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财务核算等各个环节的情况,有效控制税源去向和真实性,光靠企业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远远不够;二是要与纳税人的素质状况相适应原则。目前完全靠纳税人自觉反映税源的真实性是很困难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源监控的着力点放在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上。可采用对重点企业实行专门管理,对零星税源实行“分段”管理等方式,随时掌握和控制税源的变化情况。积极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差别管理方式,对依法自觉纳税的纳税人予以表彰和鼓励,对纳税信誉很差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同时,还要健全纳税辅导机制和纳税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与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相结合原则。要提高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特别是要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尤其是电子申报方式,建立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体系,积极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审计、海关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广泛推行税控机。建立严密的发票管理及防伪系统,改革银行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的范围和数量,使税源监控的方式更加科学严密;四是要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的原则。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税源存在,既有显性税源,也有隐性税源;既有固定税源,也有流动税源。税务机关由于受人力、财力的制约,不可文秘站网-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控制范围内。这就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方位协税护税的格局。

篇(5)

基层积极性怎么调动?

目前,相当多基层环保部门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不够了解,不知道该怎么管怎么用,一些环保部门未适应污染源自动监控带来的变化。连续自动的在线监测相对于传统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开展一次的监督性监测,可能会发现数量远超原来的超标排污情况,造成工作压力激增。现有的工作方法及工作资源难以适应情况变化,少数人会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单靠主动、自觉难以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别是在大多数地方仍未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现阶段。

为此,河南省环保厅规定,基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履行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督执法、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等工作,并配套建立了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为辖区内各级环保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了保障。

同时,河南高度重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应用,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将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责任污染源排查,将主要燃煤电厂的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将自动监测发现的超标数据应用于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应用自动监测数据分析重点行业的排污现状。

通过各种基础应用,促使各污染源单位更重视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激励各级环保部门更重视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进而使各级政府也更加重视自动监控工作。

如何确保数据真实性?

现阶段,相当一部分污染源企业抱着“自动监控是政府监管排污的手段,排污单位不愿花钱买‘手铐’”的心态,消极运行管理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污染源企业进行自动监控设备维护时往往被动应付式开展工作,难以主动做好仪器日常保养维护及校准校验。甚至有部分污染源企业为了逃避环境监管,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上弄虚作假。

环保厅加强监督执法,坚决制止不正常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排污数据作假等行为。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计算机技术、网络传输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有机结合的产物,应用信息化、网络化及办公自动化等手段来进行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及应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环境监管的有效性能否提升?

在污染源自动监控应用方面不断探索,科学总结出一整套思路,使自动监控手段在环保工作中大显身手。

排污收费更加客观、公平,更有效地推动污染治理。河南省从2009年开始全面使用烟气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开展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污量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实践证明,使用自动监测数据核定排污量,为排污收费提供依据,相对于采用监督性监测数据或使用物料衡算方法核定排污量,可以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排放口的排污情况,可全面反映超标排污时段的污染物排放量,使排污收费政策推动污染治理的经济杠杆作用得以更好发挥,有效避免协商收费等情况发生。

实现监督执法工作精细化,以严密监管促使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大幅上升。省厅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组织开发了超标事件调查处理管理软件。通过软件调度,各级环境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行为的调查处理。目前,省监察总队利用软件联动燃煤电厂所在地环保部门,强化对电厂烟气排放情况的监管,做到燃煤电厂的每一次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情况都得到关注、调查、监督整改,通过严密监管促使各大电厂进一步重视脱硫工作。

利于突破现状,开创工作新局面。上下级环保部门之间不能有效地相互支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上下级之间掌握的情况、数据等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环保系统内部职能机构之间如果不能协同开展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协同机制。

通过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提高环保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助于各级环保部门同步掌握排污监控数据,增强上下级之间掌握情况的对称性,有助于建立各级内部机构之间的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可推动上下级环保部门互相支持,增强环保系统内部不同职能机构协同作战的能力。

篇(6)

(一)税源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在税源管理上,存在户籍不清、征管资料不全、数据信息不准的现象。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纳税户还存在重复登记,该注销的不注销等问题。户籍不清,不仅是不登记在册的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单个税种纳税户,而且还存在登记在册的固定纳税户户籍不清的现象。另外,征管资料不全,数据信息不准也是个突出问题。在征管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征管资料残缺不全、数据不准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一是纳税人不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纳税人的职工工资表、房产、土地等涉税资料。二是纳税人在购销商品、货物,以及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也不按规定报送备案。三是流动税源及代扣代缴单位申报纳税后未按规定设置征收台帐登记备查。四是企业改组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不按规定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致使大量的涉税信息与税源监控中断、缺失。

(二)税源监控手段比较落后。由于当前地税机关计算机专业人才少,计算机在地税系统未能得到全面的开发和充分利用,目前使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基础信息资料较为单一,信息准确性、可靠性、利用价值都不高。税源监控方式方法也比较简单,主要还是以到业户了解情况、电话咨询、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有限的静态基础资料,而对最具监控价值的动态资料掌握有限,缺乏全程动态监控机制,给税务机关对辖区内的税源状况进行科学预测带来制约。

(三)税源监控能力明显欠缺。一是对纳税人的户籍管理不到位。纳税人数量多、分布广、税收管理员难以一一查证到位,一些规模小的企业和个体户,有不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也有不进行纳税申报而成为漏征漏管户的。有资料表明,基层征管单位每年在对纳税业户开展清查时,查出的漏征漏管户占登记户的比例在10—15%左右,税务登记户数与工商部门发照户相比差距甚远。二是税务登记信息不实。有的开业登记的信息本身就是虚假信息,有的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也不作变更登记,税务部门守株待兔式的管理职能和管理办法,只能是被动录入,无从监控。三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发展变化情况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控管理手段。纳税人在各种经济活动中,时常发生改组、改制、合并、分立、转让、转租、承包、租赁,特别是小型企业和个体户关停并转,税务部门常因缺乏有效的手段,而无法达到有效的监控,甚至出现有纳税人停业、转业、转让等,既不申报注销登记,也不缴销发票,连人带票出逃,查无下落的状况。

(四)监控方式缺乏动态和全方位。一是税务登记管理只停留在开业登记、填表的形式上,至于登记内容的真实性没有及时去审核、调查,税务登记的信息资料与实施税源监控管理之间处于脱节状态。例如,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业务并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往往不知道自己是属哪一位税收管理员管理,部分纳税人因为不明白该履行的具体税收义务又不知向谁咨询,造成拖欠申报。二是纳税申报侧重于对按时申报的管理,而对于申报质量的管理在深度和广度上离税源监控的要求还相差较远,导致纳税申报准确率不高。三是对纳税人的评估不及时、不全面。目前由于税务机关力量及技术的制约,难以对全部纳税人的财务资料进行准确地收集和分析,而纳税评估的财务资料均由纳税人自己提供,其准确性难以考证。四是“以票控税”机制不完善,在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着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由于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的服务对象大多是一般群众,人们并无事事索取发票的习惯,而餐饮行业经营户大多无帐可查,普遍存在不开票和“大头小尾”的现象,从而造成税务部门对该类纳税人营业额难以确定,给计税和征税带来困难。

(五)涉税违法问题普遍存在。由于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偷、逃、骗、欠税现象普遍存在,而且涉税违法手段更加先进、隐蔽。据有关资料表明,2007年**地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人2589户,发现有问题的1908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42415万元,入库38550万元。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1301件。其中,查处超过百万元以上税款的案件75起,查补税款239**万元;查处5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7件,查补税款4747万元。

(六)税收征管力量明显不足。当前,经济税源的分布和基层一线税收征管力量的配置不相匹配、不科学。乡镇一级的税源总量与税收征管力量的配置不对称,一些乡镇的税源总量大,而税收征管力量薄弱,而一些乡镇的税源总量小,税收征管力量反而富余。以梧州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为例,一个县的城区税源总量往往占了全县税源总量的70%以上,而城区税务人员的配置一般只占到全局人员的50%左右,再者,县局机关人员的配置又占去了剩余人员50%的40%,导致真正在城区负责税源监控和管理的人员数量匮乏。由于税收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对零散税源、隐蔽性税源、非正常纳税户的管理出现“盲区”,造成部分重点税源、中量税源、小量税源的流失,制约了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导致地方税源失控的主要原因

(一)税源管理体制不完善。一是当前财政预算体制和税收计划体制给税源管理的真实性、积极性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由于我国实行支出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财政收入和税收计划是依据政府当年预算支出来确定,计划下达具有较强的指令性和强制性,它是决定各级政府和财税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在基层征收单位和税务人员中,普遍存在税源寅吃卯粮现象或组织收入“留一手”现象。有的地方政府指令性税收计划一般都明显高于地方实际税源,使税务部门在组织收入与涵养税源、完成任务与依法征管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二是制度不健全和措施不得力。由于税收政策的制定不严谨,档次低,制定有缺陷、不严密,政策的执行上缺乏可操作性,造成不少假“三资”企业、假福利企业现象存在,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加大了税源监控管理的难度。

(二)税收管理员素质不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目前税收管理员的素质滞后于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既掌握财税理论、财税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又有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财务会计基础的税收管理人员少之又少,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缺乏大批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制约了税源监控质量的提高。例如,梧州市地税系统某基层分局由于多年来没有新生力量的补充,人员渐显老化,计算机人才奇缺,大部分人员也只有初级水平,只会打字和进行简单的文字、电子表格处理;窗口征收人员也仅限于开税收完税证、缴款书和发票,进行税务登记和停歇业处理;大部分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低,工作能力欠缺,不具有专业的会计知识,看不懂财务报表,更不会分析财务报表。

(三)税源组织机构不完善。现行组织体系按征管查设置岗位,未专设税源监控机构或部门,也无专人负责监控工作,税源监控工作仅作附属于征管部门(税源管理部门)或计统部门的一项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系统化、连续化。也没有很好解决税源监控工作由谁去做、做什么、何时做、怎样做,如何分析、预测、监控等问题,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使重中之重的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同时税源管理直接责任人缺位。基层税务机关集征、管、查于一身,对纳税人的管理实行块块分割,对于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源监控等业务实行多人多岗共同负责,工作人员相互依赖,管户责任不明确,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源管理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的现象。

(四)税源监控信息化程度不高。当前的信息系统仍然主要以一般性基础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申报资料、纳税凭证等)管理为主,管理系统仅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为税源监控服务的仅有户籍管理和业户纳税情况分析。因为录入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不全面,从而无法对业户生产经营情况,税源变化等进行监控,也不能对税源发展状况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预测,信息系统基本上还不能为税源监控提供更多服务,离实现运用高科技监控税源这个目标还相去甚远。

(五)对税源监管工作责任心不强。税源税基是否清楚,能否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掌握得住,监管得了,这与税收管理员平时基础管理质量,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有着密切的、直接的联系。税收管理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再好的征管制度和征管办法也是无法贯彻落实。如户籍管理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国的税务户籍应该讲得一清二楚的,可事实上就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管理结果。《办法》从1998年颁布实施至今,已经有9个年头,户籍不清、数字不准依然存在,而且一直困扰着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户开业、停业、变更、注销等管理事项普遍出现重登漏登现象,管理中漏征漏管问题从未间断。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相继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制度》、《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可就约束不了那些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倾向,制约了税源管理的深入开展。

(六)税源管理考核机制不健全。税源管理一直没有完善的考核办法,没有量化的考核标准,且由于岗位职责不够明确,缺乏必要的考核制约机制,税务部门在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各环节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各岗位多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工作,难以达到对税源实施全面监控的效果和目的。比如管理责任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做什么,如何做,应达到什么效果等都没有明确的硬性规定,对日常的税源管理工作,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主观对比判断,无法准确衡量税源管理工作的好坏,致使税源管理工作奖罚无据。

(七)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力。由于地税部门的征管力量不足、职权所限,不可能在税源监控工作中做到面面俱到。实施税务管理不单靠税务机关,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国税、工商、金融、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支持。但是现行法律没有对税务机关与这些部门的配合、协调程序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各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一套有效的协调监控机制,对同一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各在自身的角度进行管理,部门之间信息闭塞,措施落实和管理行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另外国税与地税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增大了征税成本,影响了税收监控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地方税源监控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健全税源监控长效机制。一要充分认识税源监控的重要性,从制度上、行动上、组织体系上和征管资源上给予税源监控更多的重视与支持;二要建立或健全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落实税源监控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避免部门相互推卸责任,协调不力的现象发生,使税源监控工作快速走上正轨;三要完善有关制度和做法。过去税源监控的制度做法仍停留在粗放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要将这些制度措施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结合推行税收信息化建设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适应现代税收征管要求的机制,这些机制要重点解决税源管理谁来管、管什么、管多少、怎么管、管得怎么样等问题,使这些机制目标明确、切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和取得最佳效果。四要健全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要把税源监控的着力点放在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上,建立起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

(二)建立严密、科学、规范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要强化干部职责定位意识,解决“做什么”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向干部讲明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的,弄清税收管理员的身份定位,使税务干部近距离接触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税源税基发展变化状况。二是要细化操作规程,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可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将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要求分类列出,尽可能地把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涉及的主要规定、程序和基本文书汇集起来,逐一细化工作标准,明确操作规程。三是要建立科学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体系,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形成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的效能监察考评机制。

(三)运用现代化税源监控手段,提高税源监控工作效率。一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对现有的征管软件进行更新升级,同时给基层征管一线配齐计算机硬件、软件,改善基层信息化建设达标工作环境和技术装备。二是继续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把税务登记的建立、纳税申报的处理、税款的收缴与核销、中止申报的催报、滞纳款项的催缴、检查对象的筛选、综合税收信息的统计分析、税收会计核算与监督,以及纳税信息的查询等全面纳入系统管理。同时尽快实现对各级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为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尤其是税源变化信息,提高对税源监控的工作效率和统计、分析、预测水平服务。三是抓好金税三期准备和落实工作。总局已经把地税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列入到金税三期的计划中,在金税三期全面铺开之前,要在不断完善GXDS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应用总局向我们推荐的地税征管软件,以便各项信息数据顺利对接导入金税三期系统,逐步解决信息化落后问题,提高税源监控的科技含量。四是进一步推广税控装置,扩大以票管税面,降低征收管理成本,堵塞税收漏洞。

(四)加强基础税源管理,促进税源监控到位。一是继续抓紧抓好户籍管理。要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同时注重实地检查,充分了解纳税户实际情况,减少漏征漏管户。二是建立税源监控管理责任制。对税源监控管理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办法,确立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户的管理范围、管理权限、管理职责,明确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纳税户不漏征不漏管,时常了解和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三是改变税源监控管理只单纯掌握实现税款数字的作法,而忽视其他与税源息息相关的信息资料收集和管理,树立全方位的税源管理理念,明确税源监控管理信息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纳税基本情况,管理中要重视收集、跟踪、监控和分析各项指标的变动情况,扩展数据信息分析的应用领域,全面提升税源监控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五)创新监控方式,实行税源管理多层次监控方式。

1.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要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中现有的税源数据资源,建立与税源相关的信息数据库,严密设置技术数据指标,抓好各项参数初始化工作,科学规划业务流程,按照综合征管软件的要求,逐级建立重点税源户台账,全面登记掌握重点税源户的分布、生产经营、应缴已缴税款、企业整体规模等基础情况。建立科学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定期对重点税源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其经济性质、经营规模、产品品种、经营形式、核算方式等基础性信息进行详细的登记,并根据重点税源户的财务报表等资料,按月对其收入、利润、纳税额等数据作以对比分析,动态掌握重点税源的实际信息。

2.实行行业分类管理。一是对中央直属企业的管理,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施监控。对其财务软件的企业,一律要求在运用软件之前,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财务软件,并提供相应地介绍说明。二是对地方国有、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管理,实行集中管理、行业分类、统一稽查的管理模式。成立企业专管小组,全面跟踪企业经营情况,搜集搜全企业申报信息,并把欠税及存在问题及时移交稽查局重点稽核。三是对个体经济的管理,实行集中征收、划片管理。个体工商户可适用银税一体化征收方式,实现税款集中征收,减轻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对私人房屋出租业实行承租方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管理。四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源实行专人负责、稽查跟踪的管理方式。

3.对正常税源实施动态管理。首先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其次是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对纳税人在登记前后要进行走访,并对纳税人登记的内容进行复核,及时掌握第一手动态税源信息,并将有关信息进行整理、修正、立档和输入微机,做到户户建档、全面监控。三是加强对发票使用的管理。要规范发票管理工作,通过举办发票抽奖活动,激发广大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热情,从而促使经营者领购和开具发票,准确掌握纳税户的营业收入,有效地抑制发票违法违章行为。

4.强化对特殊税源的监管。特殊税源包括新增的未办证户及关、停、并、转、迁企业,失踪户、挂靠户、家庭小作坊户等非正常税源。对这部分税源要按地域分户落实到人实行行业监控和户籍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定期开展集中清查工作,及时登记特殊税源管理台账,掌握其相关账务信息,依法对应纳税款进行清算,防止税款流失。

(六)加强税收管理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税源监控能力。一是搭建培训平台,拓宽培训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人员素质的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素养,促进税源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二是调整征、管、查人员配备,注重选拔一批懂企业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和法律、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三是进一步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与监督,规范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行为,实现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篇(7)

(一)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可以有效的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征纳和谐。

(二)构建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促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和税源监控“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对税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深入分析、研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及时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通过对不同类型重点税源的具体管理,进一步加强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企业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宏观预测、分析及调控能力,有效提升对全局收入预测水平。

(三)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税收收入的必然要求。重点税源企业对经济的发展、对税收收入的实现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重点税源企业经营的好坏不但影响着当地经济,而且对就业、完善市场经济、财政收入的实现都彰显其重要性,拉动经济等方面的巨大作用。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与服务,为企业献言献策、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而分析、预测、评估、检查等管理手段是促进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途径。一个地区的重点税源缴纳的各税收入总额往往会占到本地区税收收入总量的50%以上,户数在10%以下。抓好重点税源管理,基本上也就把握住了本地区税收收入总量的变化和预测的各项指标。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一直是税收征管的重头戏。

二、开展重点税源管理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国税局在原有的管理模式下不断探索重点税源管理新方法、新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收入逐年递增,为国税局整体税收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理顺运行机制,搭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平台

正确的决策依赖于可靠的信息,而可靠的信息获取必须有畅通的运行机制作保障。基于这种认识,国税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与探讨,初步构建了上下内外“双层联动”的重点税源监控运行机制。对内,明确了计统部门和一线税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联系,对外,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报送的质量要求和时限。在局“双层联动”的总体框架下,基层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信息传递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在广泛征求征管一线人员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办法和制度,为重点税源监控搭建系统的工作平台。在制定和落实了《国税局重点税源户管理办法》、《重点税源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重点税源风险管理制度,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引入风险管理机制,着重抓税源流失风险大的问题和环节,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对各主体税种的入库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变化,有选择地对该税种所属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户的税负水平进行纵向、横向对比分析,及时把握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行业税负标准和预警区间,对税负异常的重点税源户进行筛选,由税收管理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按规定开展纳税评估。

(二)完善组织架构,构建重点税源管理体系

为落实重点税源管理责任,国税局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机构调整,对税源管理机构进行了结构性理顺和调整,城区范围内的重点税源企业,由税源管理一科集中管理;城区外的重点税源企业,由所在地基层分局按所辖区域实施属地管理。重点税源企业管理集中到具体科室/分局的同时,设置了重点税源管理岗,由专人负责重点税源管理,建立了“重点税源岗税收管理员—科长/分局长—分管局长”三级重点税源管理体系,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税源监控网络。管理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制度》和《重点税源户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重点税源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着重抓好重点税源户的信息管理、日常评估管理和收入分析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税源的分析,通过同行业、同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较,来反映本局税源的潜力和征管质量,对发现异常的重点税源户及时安排巡查走访。在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相关的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对今后的税收收入进行分析、预测,指导我局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

(三)分类分行管理,细化重点税源管理标准

由于国税局地处市区商业中心,第 三产业相对发达,大型商场较多,银行、保险及跨地区总机构也都集中在市区内,从行业分布来看,批发和零售业重点税源户达到户、电力供应户、自来水生产及供应户,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户,远洋货物运输户,商业银行户,制造业户(其中分布个行业小类)。从行业分类看,重点税源企业在第二产业中占的比重较大,占税源监控户数的%,第三产业占%。针对重点税源户的行业分布情况,国税局按行业分别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台帐,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税源监控指标,初步建立了以重点税源管理台帐为依托,以健全的制度作保证的较为完善的重点税源分类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开展。分类管理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现在巡查走访的内容上。将企业房产原值、土地使用面积、实收资本、平均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税源的变化情况以及应征税款、入库税款、欠缴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作为对重点税源户进行巡查走访的重点内容,提高巡查走访工作的针对性。二是体现在综合治税上。对国地税共管的重点税源户,加强与地税部门征管信息共享,扩大对重点税源户户籍数据、开票数据、认定数据的信息交流,充分利用地税部门的信息资源,为重点税源户的纳税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和案源。对其它重点税源户,加强与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国土局、房管处、建管处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按月取得全市范围内各项目审批立项、开工情况,为税源监控提供可靠的保证。通过与上述部门的数据交换和比对,有效地实现了对重点税源户的全方位控管,提高了重点税源监控的效率。三是体现在重点税源户分析预测报告上。根据行业特点,设置了有针对性的税收收入分析指标,对已巡查走访的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员逐户根据巡查走访获取的数据和行业分析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填制《重点税源户分析反馈报告》。内容包括:纳税人的本期情况分析,结合经营、生产工艺的周期、技术等行业特点,对各个指标的增减情况及增减的原因进行分析;纳税人的税源变化预测,通过对纳税人本身因素、税收政策因素、其他因素的分析,对税源变化情况进行预测;征管建议,提出对加强同行业或同类事项税收管理起促进作用、借鉴作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四)实施领导管户,提高重点税源管理层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税机关与重点企业之间的工作联系,更好地为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努力构建科学发展、和谐共赢的新型征纳关系,按照《市国税系统实施绿色办税通道服务的意见》的要求,国税局党组成员每人直接管辖辖区内的户重点税源企业,领导干部通过直接管户提高了税源管理水平、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及税源变动情况,更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采取协助受理方式。对需税收管理员处理的税收事项以及企业反映的紧急重要情况和问题协助受理,每月征期内协助受理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审核以及票表比对工作,在征期后协助对纳税户的催报催缴,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协助税源监控、税源调查、纳税服务、税收分析、文书档案等管理服务工作。二是采取协调督导方式。对企业反映的属基层科室、分局职责权限内应当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税务事项,负责督导解决。三是采取走访座谈方式。每人每季度定期对两户纳税人进行走访一次,与企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与纳税变动趋势,宣传和辅导新颁布和实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如新《企业所得税法》、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特别对以来新购入设备可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行详细辅导,使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座谈中征求企业对税收机关在纳税服务、税收管理和税收执法中的意见,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一一记录并在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和解决。四是采取现场办公方式。对符合要求的审批项目,会同机关相关科室及重点税源管理人员现场办公,及时为企业办理,受到了企业的好评。五是采取政策快递和税法咨询方式。对新的税收政策与管理动态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并且根据企业的需要,随时提供税法咨询服务,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给予答复。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税源监控工作效率

利用信息手段对重点税源实施全方位的监控,是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国税局全面推广应用了国家局开发的重点税源监管应用软件tras,率先实现了重点税源监管软件、计划快报软件和统计报表软件的“三统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充分利用tras软件强大的分析功能,对每一户重点税源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中发现问题和疑点,并及时进行监控和评估。在此基础上还完善了报表审核公式,实现数据互审。与其他软件相比,tras软件除了具备强大的分析功能外,还具有完善的审核功能。我们利用tras软件各报表任务可互设审核公式的功能,完善了重点税源报表的审核公式。通过增添数据互审公式,避免了重点税源报表过程中数量级错误等一些常见的问题,提高了数据质量,为税收趋势分析提供了数据支持,较大程度地发挥了信息手段在重点税源监管中的作用。

三、重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局在重点税源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和偿试,也收到了一定效果,但重点税源监控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重点税源管理力量的薄弱及人员素质,影响了税源管理水平的提升

目前对重点税源企业配备的管理人员相对较少,管理科、分局重点税源管理人员只有少数几个人。虽然在源泉控管上已基本做到了税务登记、催报催缴、发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但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涉税信息的动态管理上缺乏深入,对重点税源也只是心存关注、实缺监控,无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重点税源监控。另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感、业务能力、评价考核体系对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要求很高,但目前有一些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员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只求不出错,不求高质量,对企业上报的重点税源报表只要审核通过,根本无力保证数据的正确性,看错数据表的单位,把万位表当成个位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要从企业上报的数据中,发现企业深层次存在的问题了就更谈不上,缺乏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因此造成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力度不强,管理水平不高。

(二)注重静态管理,动态管理缺位

从目前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现状分析,不仅整个监控环节滞后,而且方法也比较单一,多侧重于对事后静态信息的分析与评价,且其真实性、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而对于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即将发生和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涉税事项等不确定的动态信息监管不力,缺乏事前、事中的动态信息资料,客观上形成税源监控与管理工作和纳税人的经营行为的脱节,普遍缺乏对纳税人经营活动全部信息的掌握和事前、事中动态监督分析。尚未形成企业、金融、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相互制约机制。税源监控方式与过去比虽然有了很大改进,但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征管信息化仍处在初级阶段。国税、地税、工商、金融、部门尚未真正联网,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受到制约,国税机关目前还无法全面、准确、广泛、及时地获取纳税人的全部(特别是外部)征管信息,给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造成了一定难度。目前基层管理员仅停留在对企业填报的申报数据、入库数据及相关涉税指标的收集、上报,缺乏对重点税源变化情况的跟踪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趋势的预测、监控机制。

(三)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方式与当前形势不适应

目前,税务机关对税源监控与管理主要采用下户了解和电话咨询的方式。这两种方式所了解到的税源信息只能是税务机关问什么,纳税人就答什么;纳税人说什么,税务机关就听什么,信息采集的科学性、规范性不强,真实性不够,缺乏足够的互动性和有效性。同时,由于相关税法尚不完备,纳税人不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数据和资料的情况时有发生,纳税人上报重点税源监控报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造成上报数据质量参差不齐。从权利义务来讲,上报质量的好与坏一个样。这些直接影响了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有效监管。此外监控报表体系本身的审核、检验规则也不完善:目前仅对企业填报的税收表各项入库信息有较严格的审核、比对,而对其他诸如财务报表、产品表等缺乏严密的数据校验,造成了数据质量的逻辑审核不严。

(四)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成为制约管理质量的瓶颈

目前依托信息化对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管理的支撑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虽然网上直报方式实现了信息化无纸办公,但各项指标的采集与填报仍要手工操作,不能从相关支撑系统直接取数,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工作负担,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税务机关审核数据的工作量,同时手工操作也增加了数据出错的风险。另外,有一些重点税源户是共管户,既是国税的重点监控企业,同时也是地税的重点监控企业,而且各项监控指标是一致的,实际上存在着重复填报现象。另外对重点税源监管软件tras的应用,税收管理员只是把它当成一种固定的任务,而没有把它当成有效的管理手段,每月只是把企业的相关数据在tras填写上报,而没有充分利用该软件强大的分析、计算功能为我们的重点税源管理提供参谋、助手的作用。

四、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强化对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

强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合理配备人员、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一是应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科学调整工作岗位。要把那些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税务干部安排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大力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从人力资源上优先保证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的需要。二是要对重点税源管理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把税校及其他地区有经验的老师、管理员请过来开展培训,另外我们也要不断的走出去,通过委托税校定期组织重点税源管理培训班,把我们一线及相关科室重点税源管理骨干都轮训一遍,组织业务骨干到重点税源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区参观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通过培训和学习使每一名重点税源管理人员都能够适应这一岗位、干好这一工作。三是要明确落实重点税源管理责任,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真正建立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管好、管细、管实重点税源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强化重点税源管理。要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其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了解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真实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使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员执法活动有记录、执法过程可监控、工作结果可核查、工作绩效能考核,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和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二)强化对事前、事中的动态管理

真正落实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制度,注重事前、事中的动态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应定期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营、税收入库和税源变化情况;及时了解监控税源企业经营变化的趋势,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收入进行分析和预测。对于入库税款较大、财务状况变动异常的企业,应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行业指标等动态情况,到企业实地了解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情况,分析、预测税源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并进行持续有效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征管的薄弱环节和税源潜力。加快建立社会综合治税网络,采集获取重点税源企业的外部信息。应尽快实现与工商、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微机联网,建立健全相关信息交流传递制度,确保各项征管信息采集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从而强化税收分析预测,着力实现对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

(三)强化对重点税源监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篇(8)

一、统一认识。

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年是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目标的最后一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确保国务院和市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面向社会,突出重点,从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使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落到实处,促进全市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确保全市节能目标的实现。

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节能监察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依法查处、违法必究。市经济信息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市节能监察办法》完善节能监察法规体系。

二、突出重点。

以及大型电机、风机、水泵、锅炉窑炉等重点耗能设备。通过用户定期自查和节能监察机构不定期现场抽查等方式,节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市政、机关等重点领域;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纠正违法或不合理用能行为,促进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近期,全市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

(二)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的情况以及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主要工艺的能效利用情况。

(三)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四)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置。

(五)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监察是否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情况。

(七)监察能源利用能耗限额标准、定额标准、节能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八)监察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落实责任。提升节能监察能力

篇(9)

一、统一认识。

为实现“”节能目标,年是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20%目标的最后一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确保国务院和市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面向社会,突出重点,从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使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落到实处,促进全市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确保全市节能目标的实现。

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节能监察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依法查处、违法必究。市经济信息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市节能监察办法》完善节能监察法规体系。

二、突出重点。

以及大型电机、风机、水泵、锅炉窑炉等重点耗能设备。通过用户定期自查和节能监察机构不定期现场抽查等方式,节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市政、机关等重点领域;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纠正违法或不合理用能行为,促进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近期,全市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

(二)监察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的情况以及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主要工艺的能效利用情况。

(三)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四)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置。

(五)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监察是否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情况。

(七)监察能源利用能耗限额标准、定额标准、节能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八)监察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落实责任。提升节能监察能力

篇(10)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环境信息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就是要围绕污染减排,研究部署当前的环境信息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强化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信息手段、技术手段,进一步促进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下面,我就这两方面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

自20*年我省第一次全省环境信息工作座谈会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按照《山西省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山西省环境信息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大力开展环境信息化建设,使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在机构建设、人员到位、经费保障、网络建设、网站建设以及环保政务电子化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一)目前状况

1、环境信息化建设组织机构得到加强

20*年以来,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全省环境信息系统的机构建设更加完善。目前,省和11个市中,有10个建⒘硕懒⒒梗?0*年增加3个。其中有9个是全额事业单位编制,比20*年增加4个。专职环境信息工作人员92人,比20*年增加27人。机构的健全和人员的到位,为全面开展环境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环境信息化建设经费有了初步保障

20*年以来,各级环保部门群策群力、各显神通,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基本运行经费得以保障。同时,各级环保部门群策群力、各显神通、积极争取、多方筹措环境信息化建设专项业务经费,为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经费保障。其中省环境信息中心于20*年争取到310万元的省长基金用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试点工程建设;阳泉市一次性投入520万用于环境信息化建设;长治市环保局累计投入专项建设经费250万元,用于大规模提升改造建设;临汾市积极申请用于全市环保广域网建设资金,目前第一期建设资金220万,2007年又申请到400万的经费用于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

3、环境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20*年以来,全省环境信息系统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建设,为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除吕梁外,全省各级环境信息系统机房面积基本达标,配有后备电源,空调和通风系统,安装了防雷装置,两台以上专门服务器,外设齐全,配有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GPS,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大部分局机关能做到人均一台电脑。

基础网络建设方面,20*年以来,省、市环境信息局域网、广域网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环保专业网络的建设发展迅速。省、市环保系统基本都建立了本级局域网,除阳泉和吕梁外,网速基本都达到或大于100M。广域网络系统建设太原市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太原市环境广域网络系统以市环保局为中心,由6个直属分局、7个直属单位、11家重点企业和清徐、阳曲县等4县市环保局域网组成,全局网络系统现有终端设备近400台,网络服务器25台。临汾市环保局20*年编制完成了全市环保广域网建设设计方案,第一期建设资金已到位,实施完成后将与全市17个县级环保局实现互联。网络安全也逐步受到各级环境信息中心的重视:省信息中心全网安装了网络版杀毒软件、漏洞扫描装置以及网络管理软件等;太原市全网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长治市采用内外网物理隔离;临汾市配备防火墙,保证了网络的安全顺畅运行。全省环境信息系统围绕全省环保中心工作,积极配合“蓝天碧水工程”的实施,积极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4、环保政府网站建设得到加强

20*年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政府网站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务公开的平台、各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造势的工具、褒扬先进环保行为和鞭挞违法企业的阵地、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行为的通道的作用。

“山西省环境保护网”经过不断改版升级,网站开辟了包括政务公开、行政办公、局长信箱、监督举报、公示栏、企业黑名单、“蓝天碧水”及各“专项行动”专栏等40多个大栏目。每天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按时全省空气质量日报和山西水质周报信息。准确的报道、及时的反馈、典型的宣传、无情的曝光,使网站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仅20*年一年访问量就超过了300万人次。

太原、晋城、临汾、*、运城的环保政府网站建设比较突出;尤其是20*年5月正式开通的晋城市环境保护网,在全市一百余个网站的评比中,排名第十二,得到了市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目前,全省各市除阳泉、朔州和吕梁外,都建有各自的环保政府网站,正在为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环保宣传发挥正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5、环保政务电子化建设速度加快

20*年以来,全省各级环境信息中心始终坚持以环境信息化建设以服务于环境管理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目的,为提高环境管理工作效能,积极开展电子政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为提高省局环境管理工作效能,省环境信息中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电子政务系统》的开发工作。经过两期开发、半年多的试运行,作为省局机关日常办公的公文审批流转平台——《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电子政务系统》于20*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至目前,在省信息中心的精心维护和不断完善下,《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电子政务系统》已经成为省局公务人员的工作伴友,有效提高了省局公文审批管理的效能。太原市的电子政务系统不仅具有公文审批流转功能,部分行政审批业务也逐步走向电子化,而且覆盖了市县(区)两级环保机关。

目前,晋城市、临汾市的电子政务系统已经建立,应用范围覆盖了局机关所有业务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正在试运行中。

(二)存在的问题

我省的环境信息化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国家和我省对环境信息化发展总体要求以及环境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网络覆盖面不能满足当前环境信息与统计传输的需要

我省各级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已具有了一定规模,但现有环境信息传输网络覆盖范围十分有限,除太原市的网络覆盖到所有辖县(区)和部分企业外,其余各市网络都仅仅覆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随着环境管理的信息应用需求的不断增加,“污染减排”工作的步步深入,环境数据实时传输、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就目前的网络覆盖范围、传输速度和稳定性等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迫切需要扩大覆盖面、提高网络质量。

2、应用软件开发仍停留在条块分割中,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

环境管理业务与业务之间,环境保护部门的上下级之间,都不是孤立的无联系的。目前,我省的环境信息化建设中应用软件的开发仍停留在条块分割的水平上,单一业务开发独立的应用系统,系统与系统之间往往无法对接,导致系统之间的信息不能相互共享,从而使环境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我们有必要强化综合平台开发的规划工作,有必要加强独立应用系统间的中间对接软件的开发工作。

3、环境信息化建设投资力度仍显不足,硬、软件投资比例不尽合理

目前,由于环境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投入仍然不足,硬、软件投资比例不尽合理,导致环保部门许多核心业务的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开发受到制约。环境信息化的投资建设中还普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从而造成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与环境管理应用的脱节。

4、县级环境信息化建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目前,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程度极不均衡,县级环境信息化建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种不均衡状态严重影响全省环境信息化的整体水平。县(区)作为最基层的环保机构,对本辖区内的排污单位的有关信息掌握的最为清楚,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也最为方便直接,我们有必要将信息的采集源头伸向县(区)环保机构,我们必须重视加强县(区)级环保机构的环境信息化建设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省的环境信息化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信息化建设“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的二十四字指导方针,全面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环境信息化体系,近期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努力扩大基本网络覆盖面,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的环境信息与统计网络建设任务

要努力扩大环境信息基础网络覆盖面,重点建设全省环境信息与统计网络系统,真正将省、市、县环保局联成一个有机的办公整体,网络建成后能够承载各种数据传输,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同网办公的电子政务公文数据传输、全省环境统计数据传输、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全省环保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的实时声像数据传输以及其它各类环境管理应用平台的数据传输等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络系统资源的整合和网络安全的管理,坚持建设与整合并举,建立体系先进、宽带高速、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2、努力争取投资,加快应用软件开发步伐

要进一步寻求投资渠道,努力争取各种投资,加快开发我省《环境保护综合办公信息化平台》,整合现有环境管理应用系统;要重点进行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环境管理信息数据库、自然环境状况信息数据库和宏观经济信息数据库等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环保系统信息与信息交换平台,最大程度提高环境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和利用水平。

3、进一步强化网站建设,提高环境信息服务水平

网站是我们各级环保部门门户,要本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人民、要继续加大环境信息服务力度,以局机关内部网络全省环保系统综合办公平台和环境信息与统计网络为依托,开发和集成各类应用系统,建立内部信息门户;以外网《山西环境保护网》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在线办公功能,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环境信息服务,开展政府与公众的网络互动,推进环境保护的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

二、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立环境生态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为扎实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推进全省环境保护数字化进程,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能力,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于20*年启动了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试点建设工作。

(一)目前状况

根据省长的指示精神和省环保局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试点工作。首先对太钢热电厂和焦化厂实施试点监控,在太原市环保局、太原罗克佳华公司、山西环信科技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和太原中绿环保公司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系统于2007年1月1日投入试运行。系统试运行以来,各项监控功能运行正常稳定,并且都已达到预期效果,试点工作圆满成功。系统试运行的结果表明,实施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各项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可以开始逐步推广实施。

太原市环保局从2001年开始建设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现已联网的监测点位有气污染源78套,水13套。20*年以来,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不断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截止20*年10月20日,太原市环保局已全部完成78台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13套水在线系统数据传输和后台管理软件的改造工作。

大同市监控中心,由12块背投显示数据,在线监测系统可分实时图像、报表等形式直观准确的表现监测点状况,目前有39个自动在线监测点。辖区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正常。

晋城市投资900余万元建立监控中心,专门负责污染源视频远程监视、污染源在线监测、噪声监测、地表水自动监测。目前,联入的水、气在线监测点位有40多个。

朔州市监控中心,由背投显示数据,目前有5个自动在线监测点。辖区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正常。

忻州市监控中心,目前有6个自动在线监测点,9台监测设备。辖区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正常,有32个空气质量监测点。

*市监控中心,目前有8个自动在线监测点。辖区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正常。

临汾市于20*年9月启动了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目前为止,已有11家企业安装19台套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已搭建完成,正在实施与各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

运城市也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在汾河、涑水河16家水污染源重点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测仪,对3家电力行业污染源安装了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仪。

(二)存在的问题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运行管理严重滞后,无效投资严重。历年来我省大多数市都在按照有关法规或行政要求,积极建设本市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于事前整体规划工作不到位,建设目标不够明确,仪器设备性能难以把握,安装调试的规范性较差,运行管理没有可借鉴的成熟模式,排污单位抵触情绪严重,致使绝大多数在线监测装置不能正常运转、经常闲置或已损坏,即使少数在运行也很少联网,由于仪器供货商或运营单位帮排污单位作假数据的情况很普遍,采集回来的数据在质量上也难以甄别,因而这样的数据也无法使用,所以多数投资就目前状态而言变成了无效投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高认识

山西污染问题除了重型工业结构、不利的扩散地形等原因外,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和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全省重点污染企业2800多家,污染源点多面广,污染物排放种类多、数量大,污染源排污监测任务十分繁重,目前,监督性监测都是人工手段,监测成本高、反应速度慢,受仪器水平、监测手段、频次、人员等因素限制,落后的监督管理手段,很难做到有效的监督监测。致使违法排污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迫切需要采用现代化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30多年来,我省虽先后投资700多亿元,建设了15万多台套污染治理设施,但由于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利润,企业很难自觉主动地去治理污染。现有监管手段只靠人工现场检查,必然顾此失彼。因此,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经常不能保证正常运行,或者白天开晚上关、或者检查人员一来就开,一走就关,偷排暗排现象十分普遍,治理设施很难全面发挥效益,这样不仅加重了环境污染,也造成巨大投资浪费。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乐观估计也仅有50%-60%,若通过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提高监管能力,迫使企业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设施全天候运行,所能发挥的效益经专家估算相当于在现有污染基础上减轻20-30%。因此,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是目前利用较少投资,实现较大环境收益的手段之一。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利用现代监测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对排污单位实行全程监督控制的管理系统。从去年底至今年初,我局与太原市环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太原钢铁(集团)公司的电厂、焦化厂进行试点,组织省环境信息中心、太原市环保局、太原罗克佳华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太原中绿公司等单位具体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工程基本取得成功并得到了省长的肯定。试点方案中设计的污染源现场检测数据的流转路线及技术路线基本可行;《山西省环境质量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平台》功能齐全、可靠;软件与现场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装置、污染物净化设施运行状态检测装置、现场数据采集及无线传输装置与排污生产控制系统可以顺利对接;排污浓度超标、污染物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时自动及手动对排污生产单位进行分级断电控制准确。基本实现污染源监控设备对排污单位进行既监又控的目标。按照于省长指示,今年在全省范围首先选择了809家污染严重的企业中强制推广自动监控系统。

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既是我国环境管理领域的一次创新,也是完全顺应我省环境管理工作改革方向和环境信息控制技术发展趋势的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内容。“既监又控”的模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也是解决环保问题的一个有力出发点。同时,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改善当地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蓝天碧水工程目标和“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改变目前重环保设施建设、轻环保设施管理的具体措施,是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对今年我省污染减排工作高度重视。张宝顺书记和省长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出我省今年要完成800家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明年要完成2000家,并对该项工作有多次重要批示。

因此,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源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于强化环境监管措施与手段、有力查处环境违法、监督落实污染减排的各项措施,确保污染减排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系统建成后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将产生严格的约束和限制作用,有效提高环保部门监管能力和手段,提高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该800余家企业的污染负荷约占全省污染负荷的60%以上。

2、认真做好项目实施

省环保局自今年3月起,启动并组织了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我局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关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由规划财务处、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监测中心站、省监察总队密切配合完成。我局于今年3月选择了809家重点污染企业(含国控污染企业和部分省控污染企业),制定了《关于2007年在全省重点污染企业推广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晋政办发[2007]62号文件于5月21日下发。组建专门队伍进行了全面调查与摸底,着手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研究与测算建设方案。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务会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项目建设内容与目标,对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各地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六月正式形成项目建设方案报财政厅,目前财政厅已批复下达资金计划。

当前,关键是要明确目标与任务,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要认真解读项目建设方案和实施意见,落实目标与任务。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总体目标是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污染源实施既监又控。项目建成后可以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将推动环境监管工作更加严密化、规范化,管理更加便捷、高效,环境监管能力将会得到显著增强。

工作目标是:截止2007年底,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的809个重点污染企业的1112个废气排放口和549个废水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省和11个省辖市完成或完善监控中心(平台)建设。实施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异地报警、多级控制和信息传输,形成统一的监控网络,提供实时准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信息,为环境执法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统计、监测与考核体系奠定基础。

建设内容为:国控重点污染源和部分省控污染源共809家全面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按照省市两级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并联网。从而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测到的重点污染源污染排放数据及时传送到二级监控中心。该项目共需资金8.01亿元。建设资金以企业筹措为主,省级政府补助20%,各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项目的实施具有基础性作用,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到与环境信息统计等项目的对接,强调了全省整体性、系统性的要求。

二要精心组织,切实有效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各地市要按程序、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为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执法任务提供能力保障。

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明确部门分工,确保在省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各地市要组织环境监察、规划财务、信息中心、监测站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建立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各地市要将项目领导和工作机构组成情况报省环保局。

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由省环保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市、县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组织落实,企业实施建设。省环保局将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验收工作,负责省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指导地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及监控企业现场端的建设,组织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和验收。各市县按照省环保局的安排组织本地项目实施工作。市、县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各重点排污企业承担本企业监控设施建设任务。

同时,各地要按职能明确规划财务、环境监察、信息中心、监测站在项目实施中的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地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总局28号令《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我省出台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部门间分工负责制,以一套完善、有力的管理措施促进项目建设,做到政策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分明。

认真制定和落实项目设施方案。各地市要结合省环保局的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方案,结合实施,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认真研究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规范项目实施的招标、采购工作。省环保局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颁发《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山西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把好监控设备选型关,并对企业现场端监控设备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安装标准、统一监管,按程序、按要求、保质量、保进度,规范高效地做好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其他设备由各市自行确定招标采购工作。

抓好项目的验收和总结。各市要将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加强检查与督促。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配合省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省环保局将建立奖罚制度,根据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和省局检查验收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地市给予通报,并采取停止环保治理资金、“三停”、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等处理措施,对项目执行好、实施好的地市将优先安排项目与资金。

要做好同污染企业之间的沟通工作。环境保护监管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环境保护有着内部不经济性。在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无异于给自己头上加紧箍咒,装上“眼睛”来帮政府盯住自己,排污单位不可能自缚手脚,大多都持不情愿态度。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污染企业的积极配合,当前一些企业对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理解、不支持。针对污染企业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担忧和困惑,各地市应当积极主动地进行正面引导,同时要将各地市在重点企业已开展的前期工作的经验总结好、用好。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实施的效果,对于环境监管执法和污染减排工作具有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各级环保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务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务求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效果。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项目实施效果。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的实施,是我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环境执法能力的重要机遇,也是对环保部门项目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管理方法等行政执行能力的考验。各地环保部门务必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负其责,监管到位;务必确保项目取得实效,项目实施目标、实施进度、实施效果都要一一落实;要严格规范运作,严格程序管理,严格管理权限,强化监察,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加强监督,确保项目科学实施、廉政实施,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发挥效益。

二要规范项目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是解决当前环境执法难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通过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提高环境执法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让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成为环境监管执法、环境应急预警、响应与指挥中心。各地要抓住机遇,结合项目实施,加快环境能力建设步伐。目前总局和省局逐步出台了相关的环境标准和规范,作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撑。随着项目实施,省局将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各地要结合项目实施,加强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和信息化建设的制度、规范的制定和执行。

三要结合项目实施,努力推进污染减排、环境执法和环境应急工作。自动监控系统要解决的不是单纯的在线监控问题,要上升至推进污染物减排、环境执法和环境应急的高度。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实时、准确掌握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为核算污染减排、环境执法提供可靠数据;通过重点污染源异常排污报警和分级分层控制,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分析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动态实时的在线监测数据能跟踪突发环境时间的进展,评估处置结果,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除利用在线监控的数据实现“环保电子警察”的执法功能外,今后将进一步考虑污染源排放数据的综合利用,提升其合法性,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更广泛的支持。

篇(11)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聘请仪式,是我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的又一重大改革,是我们新组建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又一新的工作举措,主要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刚才,我们进行了监督员聘请仪式,监督员代表也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在此,我代表公管办党组向授聘的第一届社会监督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感谢!

同时,公管办__主任就如何开展监督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各位监督员认真学习、加强理解、不断掌握。下面,我就公管办及交易中心有关工作向大家作一简单汇报,并请各位监督员在以后的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原__区招投标管理中心自2003组建以来,在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20__年,共完成交易项目2223项,交易额122.99亿元,其中:工程类987项,交易额117.01亿元,涉及财政及国有资金80.60亿元,节约资金12.77亿元,节约率13.7%;采购类1236批次,交易额5.98亿元,节约资金0.86亿元,节约率12.59%。全年为财政节约资金13.63亿元,节约率13.15%。

(一)工作量与机构人员配备不相一致。

一直以来,原招投标管理中心交易量是逐年增加,连续几年都是超过百亿元,但工作量与人员配备不相称,目前,人员仍然偏少,现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7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退休借用人员2人,外单位借用人员2人。另外,中心功能室及设施配备与省市要求及兄弟县市区相比,仍有差距。

(二)招投标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设置障碍排斥他人。一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招标机构,提高投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利于其意向投标单位;或是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二是借资质、挂靠进行围标串标。这可谓是当前一种普遍问题。三是招标行为不规范。招标甚至有参与、组织围标串标的现象,原来还存在向中标单位以评标费等名义索要好处。四是标后监管不到位。普遍存在一种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现象。如借资质、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四是评标专家工作不认真。一些评标专家应付了事,影响评标结果,引起质疑投诉。六是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行业自律不够严格,诚信管理及惩戒措施仍不到位。由于上述现象的存在,对我区投标工作的外在形象造成了很一定的影响。

(三)区委区政府领导提出了更高要求。

20__年10月份以来,区委__书记、区政府__区长、__区长对中心非常关心和关注,对中心的管理和发展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我们认真处理好内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正风肃纪,把人心收回;规范工作流程,让监管到位;提高服务效率,提升自身形象;管好中介机构,限定话语权。等等。针对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特别是针对区纪委监察局对中心专项检查反馈的三个方面18 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抓日常管理,规范人员行为;二是抓制度建设,形成制度体系;三是抓流程管理,明确责任到人;四是抓廉政建设,防范违法乱纪。

(四)全面推动公共资源平台整合。

区委区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整合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药品采购等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一委一办一中心”,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简称公管办,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下设办公室、监察室、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督查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建设工程科、政府采购科、产权交易科、网络信息科)。

去年10中旬以来,我们确立了“你的放心是我们的追求、你的满意是我们的目标”工作理念,围绕“坚持一个原则、突出两项重点、落实三大任务、强化四项措施、实现五大目标”的“12345工作思路”,全方位地提升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水平和监管质量,提升社会满意率和影响力。

(一)坚持“一个”原则,提升中心形象。

确立“依法透明、廉洁高效”工作原则。“依法”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说到底就是依照《招投标法》、《采购法》开展工作;“透明”讲究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就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就;“高效”就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执行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

(二)突出“两项”重点,确保提档升级。

一是整合资源。主要是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实现决策、监管、服务相分离,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二是功能提升。按照省一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要求,加大硬件、软件及网站改造力度,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功能室配备,增设智能门禁系统、可交互式多媒体信息屏、变声询标系统、全高清音视频监控系统等一批专用设备,全面推进“一网四库十系统”建设,实现对开标、评标、询标和专家抽取全过程电子化管理。

(三)落实“三大”任务,完善过程监管。一是健全监管机制。推行招投标业务分段,使监督与服务彻底分开;开辟评委专家专门通道,通讯工具统一保管,隔绝外界对评标过程的影响;推进网上电子招投标和网上远程评标;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评委抽取、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实时对各方主体进行考评;邀请

检察院、公安经侦对重大项目实行驻点巡察,形成震慑力;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形成查办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案件的合力。对存在投诉、异议和特殊要求的项目探索后评估制度,及时纠偏问题,改进评标方法,提高评标质量。二是清理扩容专家。清理清退不合格专家58人,完善专家管理考核制度,探索建立资深专家库、远程专家库和应急专家库,做好与省内专家名册的对接。通过“一标一评”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立每名评标专家的信用档案,提高专家责任心。实行专家费统一支付。三是严管中介机构。落实项目组成员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和项目组组长使用ca证书和签章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招投标活动等制度。使用省5.0招标管理系统,加强对招标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推行有偿服务和随机比选机构,对招标机构质量实行“一标一评”。(四)强化“四项”措施,保障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重点抓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依法透明、廉洁高效”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廉洁高效服务的能力。积极推行“两让五公开”制度,努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全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积极打造过硬队伍。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为扎牢制度的笼子,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到目前,我们已经制定出台了15项内部管理制度、8项业务监管制度。下一步,还将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行权。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人是最关键,通过引进和培养,建立中心的人才梯队。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技术精、业务强的专业人才,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四是严格考核激励。坚持奖优罚劣的考核导向,科学合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科室和人员的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

(五)实现“五大”目标”,促进整体水平。

一是建成一类市场。整合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通过制度规则、电子化信息系统,打造多层面、全功能的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全面达到或超过省一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二是进入第一方阵。从项目操作、运行模式、服务规范、质量评价、考核监督、电子政务、形象标识、日常管理等八个方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体系,进入全市同行业先进管理水平行列。三是打造放心满意工程。围绕程序抓公开,将工作流程、承诺时限、岗位人员信息、公开承诺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通过实行“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制”、“上门预约服务制”等便民措施,快捷高效地为业主提供服务。真正让服务对象放心、让社会满意。四是获得区委区政府肯定。在“发挥积极性、增强服务性、维护严肃性、提升公正性、发扬创新性”上求突破,推动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让区委区政府认同、肯定。五是前移考核位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新的业绩展现良好的窗口形象,形成了钻研业务“善作为”、加班加点“快作为”、坚持原则“敢作为”的良好局面,努力实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其他考核位次“退三进二争一”的目标。

今天我们聘请的监督员既是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的新生力量,更是监管工作的中坚力量。从今天开始,各位在座的监督员和我们一样,都将为建立全区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要让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能够经得起社会的检验。所以,我在这里给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学习,做到“能”监督。

各位监督员要注重业务水平的提升,在“三个懂”上下工夫。一要“懂法”。要认真学习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熟悉《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掌握监督的原则与重点,做到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二要“懂行”。要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一个总体、全面、客观的把握,努力变外行为内行,这样在监督过程中才能有的放矢,监督到要害。三要“懂情”。要根据相关各交易行业的特点,了解被监督行业的基本情况、业务知识,把有效监督建立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之上。

(二)切合实际,做到“会”监督。

要根据监督项目的特点,突出监督的重点内容,善于把握关键,敢于触及实质,不泛泛而谈,避免不切实际。社会监督员不仅要积极参与公管办组织的相关活动,还应主动深入有关单位和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有关问题的分析与思考,真正了解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哪些需要重点监督的,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发挥好监督和帮忙作用,不能浮而不入、空谈监督。

(三)用心去做,做到“善”监督。

及时转换角色,善于以监督员的视角看问题。要灵活运用监督方式,根据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交易方式,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要善于把来自基层和一线的声音,作为我们监督工作的方向标,哪些项目、哪些领域近期出现的问题,就是我们近期要监督的重点,在实施监督过程中,不但要做到“旁观者清”,更要做到“当局者明”。

(四)公正廉明,做到“敢”监督。

监督员工作责任重大,社会非常关注,这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因此,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个人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到自身形象,也关系到区公管办及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声誉。所以,我们要从严要求自己,尽职尽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要注重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用权,敢说敢管,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