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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意向书大全11篇

时间:2022-05-25 16:47:52

工程索赔意向书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1)

随着建设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索赔已日益成为各施工企业重视的一项工作,它不仅可以增加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可以说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索赔是建设工程实施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对施工合同双方而言,它与合同条件中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了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一个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善于抓住每次索赔机会,这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一、工程索赔的内涵

1、工程索赔的定义工程索赔的定义如下: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的要求,这种行为就叫做工程索赔,索赔是双方向的,一般的,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行为称为施工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以合同做为索赔的根本依据,同时结合法律法规,是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正当管理业务,也是双方互相交流合作的一种方式。做好工程索赔工作有利于培养和完善建设市场及合同双方素质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2、工程索赔的分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工程索赔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①按照事件的影响及干扰程度来分,工程索赔可分为物价上涨索赔、工期拖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货币贬值索赔、不可预见的外界阻碍及条件索赔、支付工程款延迟索赔、工程中止索赔等。②按照合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工程索赔可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合营合同索赔等。③按照索赔的目的来分,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④按照索赔的依据来分,可以分为合同索赔、非合同索赔以及道义索赔。⑤按照索赔的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工程索赔及商务索赔。⑥按照索赔的处理方式来分,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及总索赔。

3、索赔的依据工程索赔必须要有一定的依据,在进行索赔要求之前,必须要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的各个细节方面,尽可能的考虑到工程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在制定合同以及施工方案时能够明确体现,认真研究已签合同,明确了解合同约定的职责、赔偿条件及方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工作,尽可能多的收集充分的索赔依据。

二、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

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2、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及时收集索赔资料在索赔意向书签字确认后,要及时的收集证据,并保证收集到的证据及资料要真实,对一些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好文字记录,以做为处理索赔时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三、工程索赔的步骤

1、填写索赔意向书填写并提交索赔意向书是工程索赔的第一步,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将意向书抄送多份,分送相关单位,索赔意向书中所涉及到的索赔项目的种类及起止日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1)因图纸延期而造成的索赔根据有关法规,承包商在中标之后二十八天以内,有权免费得到业主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如果承包商未按时收到图纸,则可依照合同及相关法规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日期的起始日就以第二十九天为准,终止日以收到图纸的日期为准,一般对图纸延期的索赔为工期索赔。

(2)因工程变动而导致的索赔工程项目在确定以后,往往会因为各方面的因素而进行变更,项目数量增加或尺寸变化等等,此时即可提出索赔要求,起始日以接到变更指令为准,终止日以变更完成日为准。

(3)工程外界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单位事先未做好安排,导致工程的一些外界环境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使用权等等。这类索赔的起始日可按施工被影响的第一日为准,终止日以环境影响消失日为准。

2、索赔同期记录在索赔起止日之间,应对索赔事件的发展进行同期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事件发生缘由及过程,工程现场的情况,工期延误情况,工程的损失,额外的工程花销及所使用的机械、人员等,每天都要保证这些内容的详细记录,并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对于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工程损失,除书面记录外,还应保存工程现场的照片及录像资料。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2)

一、工程索赔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或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让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任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照片、录像)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施工单位可以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已具备开工条件的,但因业主未能提供施工图纸而不能开工时,可进行机械、人工等索赔。

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都进行了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赔偿损失;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③、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种情况索赔工程数量增加。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其工程量按实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按有关单价计算金额。

④、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的,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和人工用索赔.

(2)同期记录:

①、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并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并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其同期记录的内容有:A、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包括必要的测量记录)、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B、对工期的延误,时间对工程的损害程度(文字说明加计算资料);D、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E、有效票据等。

②、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周,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③、最终索赔报告:

A、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B、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式文件(索培申请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延长,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工作指示、工地会议纪要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由于缺乏索培的资料,尤其原始资料、记录、照片等凭证而得不到最终批复,不能获得索培。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三、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延长,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四、索赔存在的误区

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而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拿不出有力证据资料)。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3)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ccording to his many years work experience, the main expounded on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contractor on the claim evidence in the key points of the data collection.

Keywords: claims, basis, material, collection

中图分类号: G2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索赔的概念和作用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在工程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如果承包人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不精通索赔,往往会损失的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从而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破产。索赔在施工合同中是经常出现的,并且费用可观,作为施工单位来说,就是要按合同文件的要求认真收集,做好各项索赔的证据和资料, 使自己在索赔谈判时处于有利地位,争取费用索赔的批复,维护单位利益。

索赔的程序

索赔程序是从索赔事件产生到最终处理全过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是一项繁琐、细致、耗费精力和时间的工作,所以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工作,才有可能圆满解决索赔问题。索赔的简单流程如下:索赔事件发生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承包人准备索赔文件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业主协商后提出索赔处理意见业主对索赔的审查承包人同意索赔处理或不接收索赔处理结果,可以仲裁或诉讼。

2.1上报索赔意向书。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即需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在21天内上报索赔意向书到监理办,同时抄送指挥部。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或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让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即可。

2.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每隔一段时间(一般为每个月)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 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最终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政策处理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窝工,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②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③编制说明: 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④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 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2.5索赔谈判。索赔是一项复杂细致而艰巨的工作,要确定正确的索赔战略和策略。通过对被索赔方和自身经营战略分析,确定索赔目标。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谈判过程中要讲事实,重证据,既要据理力争,又要适当让步,机动灵活,最终达到索赔的目的。

三、索赔证据的收集

在索赔的全过程中,承包人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工作就是收集证据资料。

3.1 索赔资料的要求。

3.1.1 真实性。索赔证据必须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实存在和实际发生的,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真实资料,能经得起推敲和查证。

3.1.2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交应及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中规定的索赔的时效性及证据资料的时效性,及时性反应了承包人对索赔管理的态度和水平。

3.1.3全面性。所收集的索赔资料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索赔报告涉及的索赔理由、事件过程、影响、索赔值等都应有相应证据,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

3.1.4系统性。索赔证据资料能系统的反应索赔时间的全貌,从时间、空间、原因、过程、结果等方面系统的给予证明。

3.1.5关联性。索赔的证据应当与索赔事件有必然联系,并能说明互相说明、符合逻辑、不能互相矛盾。

3.1.6有效性。索赔证据资料必须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工程中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为对簿公堂做好基础。

3.2收集证据资料。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资料,重要资料需有监理的认可。有些资料监理确认困难时,可以通过公证机关给予公证。索赔资料在很大的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资料不全、不足或没有,索赔是很难取得成功的。主要的索赔证据资料有:

3.2.1各种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合同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各种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要求等。具体的如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网资料、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临时用地或占地手续、坐标控制点资料,时代在进步,政策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承包人施工用地计划必须在正式开工后及时上报,为以后的索赔做好前提准备。

3.2.2经监理批准的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的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人员每月统计表、每月施工设备报表等。并按时间顺序归档,以便随时查阅。

3.2.3施工日志、备忘录等,施工中发生的影响工期或工程资金的所有对承包人有利的事件,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均应写入施工日志,每月上报监理。

3.2.4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保存工程照片需能有效的显示工程受外界影响的情况,能涵盖标志性的建筑物,拍摄时应注明日期事件等六要素,以便日后识别,必要时可请公证处给与公证。

3.2.5工程各项往来文件、记录、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有关工程的来往文件内容包括某时期工程进展情况的总结以及和工程有关的当事人,特别业主和监理下发的各种文件签发日期对计算索赔的费用和延误时间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3.2.6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协议书以及各种签约、与业主代表的谈话资料等。在此类会议上,目的就是解决施工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意外情况,会碰到或已经碰到的延误事由。一旦发生进度受到延误,承包人即可根据此类文件记录说明延误的原因是业主造成,为索赔提供有利证据。

3.2.7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各种书面指令书和确认书,承包人的报告文件等。

3.2.8气象报告和资料。如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的资料等。

3.2.9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

3.2.10各类财务凭证。承包人应注意保管和分析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资料,以便及时发现索赔机会,准确地计算索赔的款额,争取合理的利益。

3.2.11其他。包括官方的物价指数、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四、结束语

索赔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涉及较多技巧和较广知识面的工作,索赔资料的收集完善与否,需要项目部设置应该有专门负责的部门,做到职责分明,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做好证据资料收集完善,才能保证索赔的顺利进行。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4)

1.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双向的,但在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由于种种原因,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为比较困难一些。

2.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属干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被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

3.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设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方利益,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4.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显然,索赔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

5.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索赔管理是预测索赔机会,在合同实施中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同时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执,可能出现索赔机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5.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退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要求。

5.2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5.3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由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可提出以下索赔:

(1)人工费用的增加;

(2)设备费用的增加;

(3)材料费用的增加。

5.4其他索赔,如工期索赔,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在工程款支付方面有由于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和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所以,所有索赔的内容都必须有证据,都应有详细的具体的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5.4.1索赔主要以下费用组成: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4)分包费用;

(5)工地管理费;

(6)利息;

(7)总部管理费;

(8)利润。

5.4.2工程索赔原则应有: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部位(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5.4.3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十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5.4.4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

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4.5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5.4.6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4.7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5.4.8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5)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管理实践中产生出来的一门独立的管理行为和专业知识,工程索赔管理是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各方维护其合法权的重要管理行为。在工程实践中,索赔实质上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在分担合同风险方面重新分配责任的过程。

一、工程索赔的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理由要充分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接中标通知书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佣索赔;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结束日;③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④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索赔。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人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2、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纽隋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2)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3)批复的索赔意向书;(4)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5)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三、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6)

在建筑工程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如下观念上的误区: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认真对待索赔;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准确性,没有及时做最终索赔报告;很多项目管理成员认为只有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为了顺利地进行索赔工作,施工企业提出索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同时必须谨慎地选择证实损失的最佳方法,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若超过索赔期限,遭遇损失方将无权提出索赔要求。因此,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应认识到如下几点。

1索赔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2.1填写索赔意向书

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中标施工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施工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赔偿。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为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项目已施工又进行变更、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能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企业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2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并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整理,打印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2.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来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2)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一般建筑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质条件造成局部或部分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窝工费用,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地方政策文件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但是,多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最终导致很多本来对施工企业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能得到批复。

(3)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4)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5)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3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宋国防.工程经济学[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3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7)

在建筑工程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如下观念上的误区: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认真对待索赔;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准确性,没有及时做最终索赔报告;很多项目管理成员认为只有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为了顺利地进行索赔工作,施工企业提出索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同时必须谨慎地选择证实损失的最佳方法,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若超过索赔期限,遭遇损失方将无权提出索赔要求。因此,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应认识到如下几点。

1索赔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2.1填写索赔意向书

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中标施工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施工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赔偿。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为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项目已施工又进行变更、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能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企业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2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并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整理,打印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2.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来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2)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一般建筑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质条件造成局部或部分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窝工费用,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地方政策文件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但是,多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最终导致很多本来对施工企业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能得到批复。

(3)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4)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5)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3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宋国防.工程经济学[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3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8)

0 引言

在公路施工建设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三方存在不规范行为,使得很多索赔得不到受理和批复[1]。其原因有: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业主对于主要方面掌握着主动性,未严格施行FIDIC时;2)承包商不按中标承诺配齐相关人员、机械、设备,索赔意识不到位,或只提出索赔意向,不重视证据收集和及时做最终索赔报告;3)监理单位只倾向于维护业主的利益,不能公正维护承包商利益。因此,对工程索赔及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

1 工程索赔原则

1)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主要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大致了解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确凿证据;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1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d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d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d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X50%]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2 同期记录

1)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2)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2.3 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 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2)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3)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4)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5)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3 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4 索赔存在的误区

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5 结语

随着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9)

1.1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指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一方,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的合同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实践,分为索赔和反索赔,前者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后者是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其含义:一方认为是他应获得的;向对方申请或要求;尚未达成有关协议;所要求的是一种权利或付款。

1.2工程索赔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当一方的权利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索赔是弥补损失的一种选择。⑴索赔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双方签订的合同,应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均可利用合同赋予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自己的应得的利益。因此,在整个工程承包经营中,承包可以大胆地运用施工承包合同赋予自己的进行索赔的权利。对在履行合同义务中产生的额外支出提出索赔。实践证明,如果施工索赔得当,可能会获得相应的索赔款额,有时索赔款额可能超过报价书中的利润。因此,施工索赔已成为承包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做法。⑵提高承包商的经营管理水平。索赔能否成功的关键是承包商必须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尤其是索赔管理水平,能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索赔方案。因此,承包商必须要有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科学地进行施工管理,系统地对资料进行归类存档,正确、恰当地编写索赔报告,策略地进行索赔协商。⑶做好工程索赔工作,有利于平时收集、整理资料,为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带来帮助。

1.3发生索赔事件的原因

导致承包商实施工程的费用增加和造成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有:⑴施工条件恶化。包括:①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如无法合理预见的地下水、地质断层等。②发现化石、古迹等。③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⑵工程师原因。如:①未能按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所需图纸。②提供不正确的数据。③指示承包商进行合同规定之外的勘探、试验、剥露,指示暂停施工等。④工程变更。⑶业主原因。①业主的风险,如战争等。②业主未能提供施工所需的足够大的现场。③业主违约。如没有及时向承包商支付已完成工程的款项,或因某种原因提出终止合同等。⑷合同争议。①合同论述含糊不清。②合同规定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③合同额增减超过 15%。④法律法规的变化、货币及汇率的变化等。

1.4常见工程索赔分类

⑴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⑵按索赔的原因分类。如工程变更索赔、加速施工索赔、拖延支付工程款索赔等。⑶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可分单一事件索赔、综合索赔等。2有力的依据是工程索赔成功的关键工程项目部向业主提出索赔,必须出示具有一定说服力的索赔依据,这也是决定索赔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索赔的依据有:⑴构成合同的原始文件是施工索赔的主要依据。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技术规范、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等。提出索赔时,必须明确说明所依据的对应合同条款。

⑵工程师的指令。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随时一些书面或口头指示,项目部必须执行工程师的指示,同时也有权获得执行该指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但应切记: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项目部必须要求工程师以书面形式确认其口头指示。否则,将视为项目部自动放弃索赔权利。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是索赔的有力证据。

⑶往来函件。合同实施期间,参与项目各方会有大量往来函件,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但最多的还是工程技术问题,这些函件是项目部与业主进行费用结算和向业主提出索赔所依据的基础资料。

⑷会议记要。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开始,各方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合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工程师在每次会议后,应向各方送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内容涉及很多敏感性问题,各方均需核签。

⑸施工现场记录。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材料设备进场报审表,现场人员记录,施工进度报告等。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要有工程师或工程师授权的相应人员签字。

⑹工程财务资料。在施工索赔中,项目部、公司的财务记录非常重要,尤其是索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时,更是如此。因此,项目部应记录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各种进料单据,各种工程开支收据等。

⑺现场气象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恶劣的气候条件,除提供施工现场的气象记录外,项目部还应向业主提供政府气象部门对恶劣气候的证明文件(注意报纸上对天气的报道)。

⑻市场信息资料。主要收集市场资源、劳务、施工材料的价格变化资料,外汇汇率变化资料等。

⑼政策法规文件。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策法规变化,可能会给企业利益带来益处,也可能带来损失。项目部应收集这方面的资料,作为索赔的依据。

3工程索赔的工作程序

3.1提出索赔前的准备工作

⑴妥善记录索赔事件发生的过程,积极、主动地收集索赔的全部相关资料、原始凭证,为索赔提供有力的证据。

⑵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索赔事件与合同条款的关系。是否属于业主违约,是违反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便提出索赔依据。

⑶根据有关程序制定索赔文件草稿。

⑷组成索赔工作机构,审定索赔文件并予以申报。

3.2工期索赔程序

3.2.1索赔依据

⑴业主未能按《施工合同》或《施工用地使用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规定按期交付施工场地构成违约,造成承包人工期的损失。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约定:“业主应将现场的各个部分提供给承包人。如果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日期业主未能提供相应的现场,则应认为业主拖延了相关作业的开始。此种拖延应视为补偿事件。”

⑵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申请延长预计竣工日期。

⑶业主根据施工合同条款,应给予承包人合理的工期补偿和办理顺延工期手续。

3.2.2工期索赔需提交的资料

⑴《第 _ 次工程延期报告封面。》

⑵《目录》

⑶《工程临时延期申请报验申请表》

⑷《总说明》

⑸《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⑹《未交施工场地统计表》

⑺《已交施工用场地统计表》

⑻《施工用地使用计划表》

⑼《施工总计划表》

3.2.3办理索赔的程序

发生索赔事件后,项目部应及时填写工期索赔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印章后,报送驻地监理员书面签收。跟踪监理审批的进展与批示意见,在有必要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在监理审批同意新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应做好索赔资料归档管理。

3.3费用索赔程序

3.3.1索赔依据

⑴业主未能按约定按期交付施工场地造成承包人窝工损失,属于补偿事件。

⑵业主加快进度,造成承包人额外投入的索赔事件。

⑶工程量发生变化超过合同约定或出现变更。

⑷迟付款利息。业主未能按已审批的支付证书在28 天内拨付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约定,如果业主支付延误,则应在下次支付时加付利息直至该项迟付款支付之日止。

⑸根据施工合同条款,对所出现的补偿事件向业主申请办理调整合同价格。

3.3.2工期索赔需提交的资料

⑴《费用索赔申请表》。凡是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方面的原因,或由于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或费用增加时,项目部均有权提出索赔,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书。

⑵费用索赔报告(含工程概况、工程平面图、补偿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应详细说明补偿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根据《施工合同》或其他规定,应视为补偿事件的依据,提出索赔的目的。

⑶索赔费用总表、损失索赔清单及相关依据。包括费用计算书、实际已发生的费用支出的票据的复印件。费用组成如下:直接费(工、机、料)、间接费(现场管理费、办公费、通讯费、利润等)。

⑷相关支持材料和证据。包括:①工期延误的相关会议纪要、工程师通知单、业主及各相关单位的有关往来文件资料等。②变更的工期进度计划(应有工程师书面批示意见)。③施工日志的相关记录。④照片。证明现场不具有开工条件、材料超期、设备闲置损失等。属于赶工事件的,应有现场日、夜施工的照片留证。⑤管理人员工资、民工值班、文明施工工资的发放表;⑥机械进场记录表(应有现场监理员见证签认)、台班费,如汽车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等。⑦材料进场单,如水泥进仓单等。⑧额外增加的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的票据(含食宿、交通等)。⑨其他应附的证明材料。

3.3.3办理程序

项目部应在每一次补偿事件发生后最迟 28 天内提出索赔申请。如该补偿事件是连续发生的,应在每月 25日完成费用索赔报告,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印章后,报送驻地监理员书面签收。跟踪监理的评估意见,对监理有疑问的,应及时提供解释或补充证明材料。在出现重大争议时,应及时协调处理。在监理批复后,应做好索赔资料归档管理。

4注意事项

⑴提前通报。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承包人应尽早向项目监理通报。一般情况下,当出现索赔事件时,项目部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 28 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并送业主一份副本。同时项目部应继续施工,并保持同期记录。如项目部能主动请工程师检查索赔事件发生时的同期记录,并请工程师说明是否需做其他记录,这对保证索赔成功是非常必要的。对投保工程保险的项目,必须在出险后 24 小时内,拨打投保公司的服务热线,把事件以简报的形式登记备案。

⑵避免被监理、业主反索赔误期赔偿费。认真收集好业主每次交付场地的书面材料,必须有各相关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每月底做好工期延期的申请与报告。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10)

一、概述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工程企业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要搞好索赔,必须把握工程各阶段索赔技巧和掌握索赔管理程序。首先,注重对招标书的研究,在投标阶段必须重视工程投标书的编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价书编制及投标承诺书编制);在合同签订阶段必须注意合同书编写;在施工阶段不仅要善于发现索赔机会,还要采用一定的索赔技巧管理好索赔,克服索赔存在的误区,把握索赔谈判成功的方法,掌握索赔费用的计算技巧。索赔机会的把握在整个索赔过程中就更显得非常重要。索赔技巧是为索赔战略目标服务的,因此在确定了索赔战略目标之后,索赔技巧就是重点工作了,它是索赔策略的重要体现。索赔管理因项目、人、客观环境条件而不同,索赔的成功与否,关系到项目的经济效益,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必须搞好索赔。

二、寻求和创造索赔机会

(一)认真研究招标书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招标书购买来之后,首先将对招标书进行通读一遍,而后进行细读、精读。将招标书中投标报价要求、施工要求及合同条件要求进行逐一分析理解,找出哪些对自己有利,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不要再提,对自己有利的在招标书中没有写明的要分清情况是否要求招标单位给予澄清,为将来索赔创造条件。

(二)投标书的编制

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作为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必须响应招标书的要求,按招标书要求对工程总体进行把握,施工组织设计是为满足设计意图的实现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又以经济做保障。施工组织设计涵盖着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在编制时该全面反映的决不能疏漏,该留下伏笔的一定要为将来索赔提供条件;②报价书的编制必须参照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书的要求、现行定额标准的采用情况、市场材料价格情况等,对工程量计量必须确保准确。如把握将来的施工中哪些是可能增加量的、先施工的或可进行工程量索赔签证的就可报高价,哪些是不可能增加量的、后施工的或可进行工程量索赔签证的可相应报低价(不低于成本价)。

(三)合同的签订

合同是合作双方共同遵守的准绳,只有合同谈好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才能公平、合理的处理索赔事项,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工程企业必须对合同进行反复的审核,对不利条件筛选出来,并准备好谈判策略。在合同审核时,要注意以下内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合同中不写明索赔相关的条款;拖延付款没有时限、没有补偿约定、无付款比例、延期付款无利息;材料涨价没有调价公式和调价办法;合同中出现业主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就有权决定扣减款项;业主对不可预见的施工条件变化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等。若以上问题没有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谈判清楚,工程企业很难有索赔机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工程企业应对业主转嫁给乙方的重大风险合同条件提出修改意见,对达成的修改意见及时写入合同,若风险过于重大,超出乙方的承受能力,业主也不让步,即使放弃合同也不能签订此类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对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据理力争,有时需要拿出恰当的法律或规范条文,这样更具有说服力。业主同意修改的,直接修改合同条款,然后再签订合同。

(四)索赔机会的寻找

施工时要尽量减少指挥和决策的失误,重要的是在施工前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并在施工前解决。作为工程企业,在投标报价时,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规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仔细踏勘现场,理解其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寻求可能索赔的机会,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要考虑索赔需要。在单价分析时,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若发生索赔事项时,效率降低可作为索赔的依据。在索赔谈判过程中,要提供生产降效的资料去说服监理和业主,要避免业主监理认为生产降效是工程企业没有组织好施工而没达到应有的效率,还要求工程企业应采取提高效率的措施去赶工期。工程企业应做好施工记录,记录好每天使用的材料和人工数量、设备工时、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便用于证明降效的问题。

(五)口头变更要确认

在施工过程中,有的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喜欢口头指令进行变更,有的是情况紧急时监理工程师现场要求立即执行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无论如何,工程企业应该及时对业主和监理的口头指令进行书面确认,没有经过书面确认就进行变更内容的施工,有些业主和监理矢口否认或遗忘,拒绝工程企业的索赔要求,甚至有的口头指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时,还指责工程企业违规操作,使企业有理难辩,无据可查。在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口头指令。

三、索赔具体操作

(一)索赔时间的计算

当索赔事项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为28天)向监理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应该根据合同要求抄送相关单位,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即丧失要求追加款项和延长工期的权利。索赔起止时间计算:①业主延期提供图纸: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工程企业有权得到由业主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向施工企业进行技术交底。若在28天之内未收到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工程企业可以按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期限结束日。在施工准备阶段,一般进行工期索赔。当施工机械、作业人员进场后,达到施工条件而不能提供详细图纸导致施工不能进行时,应索赔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由责任方承担)=台班费×40%]、人员窝工费。②气候条件恶劣导致的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及工程损失索赔;业主对在建工程进行工程一切险投保来转移风险,由恶劣天气造成的工程损失业主可向保险机构申请赔偿损失费用,然后转移给工程企业。若业主未对在建项目投保,工程企业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向业主索赔。索赔起止时间计算:在施工过程,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要注意恶劣气候条件的界定,可根据以往气候条件的对比,也可根据气象局公布的数据。③以工程企业的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在业主招标时图纸不全,工程企业无法正确计算有些项目的工程量。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索赔起止时间计算:在该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④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已施工进行变更、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索赔起止时间计算:工程企业收到监理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⑤由外部环境与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不一致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导致的外部环境不具备(如征地拆迁、施工用地等)而引起的索赔。索赔起止时间计算:根据监理批准的施工计划被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外部环境影响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一般进行工程机械停滞费用、人员窝工费及工期索赔。⑥因监理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二)过程记录

过程记录资料是索赔的有效支撑。索赔意向书提交后,从索赔起算日起要认真做好过程记录,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同时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收集,同时作为理赔的有利证据。过程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的实际状况、现场设备、人员的闲置清单;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延误的工期等。

(三)详细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要求,工程企业应向监理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数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报告抄送相关单位。

(四)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结束后,工程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总论部分,概要的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工程企业的具体索赔要求。②根据部分,主要内容来自招投标、合同文件,国家法律、规范性条款。重要经济政策文件,如工资调整、材料价格调整等。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往来函件,包括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往来函件,现场施工日志,施工材料使用记录,人员和设备报表,施工图纸收发记录,工地风、雨、温度记录,照片录像等影像资料。工程项目财务报表,进度款拨付记录,材料、设备采购单、付款收据等。③计算部分,说明索赔金额和日期。索赔款的总额,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和损失利润等,指明各项费用计算依据。索赔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工程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五)档案管理

索赔会引起原合同约定的投资增加或工期延长,改变了合同既定的内容,故而成为审计单位核查对象,若审计时资料不全,难免被审计找麻烦。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工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档案及索赔台账。台账应记录索赔发生的时间、原因、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方便管理。索赔档案应当对每一次索赔的资料进行完整的整理,列出资料清单,然后进行存档,专人管理,需要外借必须登记,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偿还,特别重大的索赔有时只借阅复印件。

四、索赔技巧

(一)克服索赔存在的误区

索赔是对工程企业的效益很有帮助的,但有很多工程企业没有在索赔工作上下工夫。在索赔过程中有以下一些误区:(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考虑与业主单位的下一步合作,怕得罪业主,而不敢提出;(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不及时提出索赔;(3)索赔人员对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单位往来函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事件无充分的索赔理由;(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5)有的工程企业抱着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不会索赔就不会盈利的心态恶意竞争,在过程中瞎掰、无理取闹,这样的心态不利于项目的推进,业主遇到这样的工程企业肯定会封杀。

(二)索赔计算方法和金额要适当

索赔计算时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以解决。索赔时,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单项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当索赔事件发生时,要立即索赔,不能说等有相同或类似索赔事件发生后一揽子索赔,这样可防止索赔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遗忘或认为工程量过大不签或少签,防止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要分散索赔,防止每份索赔要价过高,避免让业主产生反感。

(三)防止对立情绪

索赔争端是在所难免的,如果不能理智的解决争端,将会使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索赔拖延很长时间,工程企业要头脑冷静,防止跟监理和业主对着干,争取友好解决索赔争议。索赔一般通过谈判解决,索赔谈判是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切索赔的计划和策略都是在谈判中得到体现和接受检验的。在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业主可能提出的问题要做好分析,准备好应对措施等,索赔主要讲依据,要拿出法律或规范条支撑,索赔也要讲实际情况,不能胡乱编理由。因为索赔谈判是工程企业要求业主承认自己的索赔,处于被动地位,如果谈判一开始就对着干,有可能导致业主拒绝谈判,使谈判时间拖长,这不利索赔的解决。谈判应从业主关心的议题入手,使谈判气氛保持友好和谐。谈判要讲事实、讲依据、讲道理,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又要适当让步。索赔是一项“艺术”,在谈判桌上能够进退自如,所以选择精明强干、经验丰富的谈判团队就显得极为重要。

五、结束语

总之工程索赔是一门涉及面广、融技术、经济、法律、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它不仅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要想获得理想的索赔效果,必须要有经验丰富的索赔团队、正确的索赔战略、灵活的索赔技巧和熟练掌握索赔管理程序,这是取得索赔成功的关键。索赔是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工程企业来说,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也反映了企业的效益,工程企业必须要做好索赔。

工程索赔意向书篇(11)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即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又可以加快工程进度,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施工单位实事求是地向业主提出各项索赔,现就工程索赔工作进行探讨。

1.工程索赔原则:

1.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1.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1.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2.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1.1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2.3 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 最终索赔报告:

2.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 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3.索赔的管理:

3.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3.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3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4.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4.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4.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