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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7 15:05:15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1)

1城市绿地系统

1.1概念

城市绿地系统泛指城市区域内一切人工或自然的植物群体、水体及具有绿色潜毕业论文能的空间,它由相互作用的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各类绿地组成,具有重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1],为城市内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2]。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因国家不同而各有差异,但总的来说,其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即包括城市范围内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具有直接影响的所有绿地[3,4]。根据2002年《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我国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5类[5]。

1.2特征

城市绿地系统作为复杂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具有如下特征[6,7]:(1)多要素。它是人工干扰较强的生态系统,也是城市的主要自然因素,包含大气、地文、水圈、生物因素,这些决定着城市绿地系统的基本地域特征。(2)多类型。城市绿地系统包括各种保护区和国家公园、风景区、游憩区、休养保健区、公园、花园、游园、专类园、苗圃以及以绿化配植为主的各种绿地。(3)多功能。城市绿地功能随时代的变迁各有侧重,但总的来说,始终兼容着景观、社会、生态三大基本功能。(4)动态性。绿地系统因时代、年代不同以及季节更替,其内容、重点与形式都发生着变化。(5)空间尺度性。城市绿地系统因空间尺度的不同(主要指城区、市区及区域),其数量、布局、结构、功能等都有所变化。(6)多因素协同调控性。绿地系统的多元性、动态性及它同城市的交织特征,决定着其持续发展需有多因素协同调控。

1.3发展历程

现代城市绿地系统在城市园林基础上发展起来,经历了自然萌生、人工创意、公共绿地及生态绿地系统阶段[1]。自然萌生阶段主要指以狩猎围牧为目的的园圃。人工创意阶段指以满足达官贵人及宗教需求为目的的宫苑、寺院,主要是私家园林和皇家园林。19世纪中下半叶,工业化导致城市环境恶化,促使城市进入公共绿地阶段。欧洲、北美掀起第一次**,即“公园运动”;20世纪初,尤其是二战后,欧亚各国开始大力拓建绿地和创建新城,城市绿地迈入第二次**[1,8]。20世纪70年代初,生态学作为设计理论引入绿地规划,城市绿地开始了以改善城市环境及满足景观审美为目的的生态绿地阶段[1]。

20世纪80年代初,城市绿地进入了生态园林的理论和实践探索阶段[1]。国际社会也正式提出“生态城市”概念,以期用生态学原理和方法指导城市建设[8]。生态城市反映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城市建设以不使环境遭到破坏为标准,使行为主体的活动有利于维护周围环境并融于自然的类天然群落[9]。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人的社会文化、生态意识达到一定水平下渴望实现的目标境界[8,10]。城市绿化建设中提出的“花园城市”、“园林城市”、“山水城市”、“绿色城市”、“田园城市”等都是城市发展的中阶段目标,而城市运转符合生态规律的“生态城市”才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11]。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人居环境质量重视程度的提高,生态城市的实践与探索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8,9]。

2城市绿地规划现状

2.1国外城市绿地规划

国外园林绿化最大特点是简洁朴实大方,处处体现大自然的风格特色[12]。如美国城市绿化率相当高,公路、街道两侧和居民社区除去建筑,职称论文草坪和树木覆盖所有空地,草坪常绿,修剪平整,没有杂草,绿化品位较高[10]。根据对世界49个城市的统计,人均公共绿地10m2ö人以上的占70%[1]。新加坡土地面积648km2,人口386万,人口密度5965人ökm2,现有绿地7500hm2,人均25m2ö人,进入世界城市绿化先进行列[13~15]。就人均公园面积而言,2000年,美国华盛顿为50m2ö人,澳大利亚堪培拉为70m2ö人,瑞典斯德哥尔摩超过68.3m2ö人[16]。国外成功的规划范例有:(1)美国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很少有大体量的园林建筑、小品等设施,植物自然式种植,简朴大方。设计手法多是大手笔、大色调疏林草地。常绿与落叶树结合,乔灌草花结合,林相丰富,林冠线变化多端,园林景观野趣盎然,处处体现自然美[17]。(2)二战后德国政府把城市周围地带低价售给居民,修建永久性“私人田园”。田园一切设施取于自然,禁止用砖瓦、水泥和金属材料。田园周围是低矮篱笆、灌丛和野花,小路两边草地布置许多木凳供入歇脚[18]。(3)新加坡为建设“热带优秀城市”,在概念性规划、发展指导规划中对每寸土地使用性质、强度进行了严格限制,建筑成片和集中密集建设,向空中发展,留出地面空间进行美化绿化[14]。(4)维也纳、巴黎、科隆、莱比锡等城市拆墙建设花园环路,维也纳的花园环路同教堂、大学、音乐厅等公共建筑为一体。(5)罗马、塔拉戈纳等环城绿地将城墙、花园、露天博物馆等作为整体布置,罗马在开辟道路和绿地的同时保护城墙残段,在其周围开辟道路和绿化带,形成环城公园。其共同点是绿化圈、文化圈、水系风景圈等共融和谐[11]。

2.2我国城市绿地规划

2.2.1绿化及科研进展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城市绿地规划工作者提出“连片成团,点线面相结合”的方针后,城市绿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9]。80年代后,提出了北方以天津为代表的“大环境绿化”,南方以上海为代表的“生态园林绿化”[19]。八五其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由

3.9m2增加到4.6m2,绿化覆盖率由19.2%增加到22.l%。1999年底,全国667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591000hm2,绿地率达23%,绿化覆盖率已达到27.44%,人均公共绿地6.5m2,公园动物园数达4219个,面积77137hm2。目前,已经涌现出北京、南京、上海、秦皇岛、青岛、大连、烟台、威海、合肥、杭州、厦门、深圳、中山、珠海、佛山、南宁等30多个“园林绿化先进城市”[19]。

从80年代初开始,建设部开展了多项园林绿化科研课题[19]。近年来完成的课题有《城市生存环境绿色量值群研究》、《城市绿地在生态上的价值定量化》、《园林生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城市绿化树种区域规划研究》、《2000年小康型城乡科技产业工程——居住区环境质量保障体系》、《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九五’和‘十五’计划及2015年规划预测研究之风景园林部分》等[20]。到目前为止,我国有甲、乙级园林规划设计单位40余家,园林科研院(所)60余家,大专院校10余家[20]。

2.2.2传统规划及其缺点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在总体规划完成后,可编制城市绿地专项规划,其主要内容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指标、用地布局、各类绿地位置、范围、性质、功能及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实施项目;划定需要保护、保留和建设的城郊绿地;提出实施建议[21]。可见,传统绿地规划对城市绿地市场运作、生态及景观要求很少考虑,具体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0,21]:(1)未充分从区域与城市生态系统角度构筑城市绿地总体结构和布局;(2)绿地植物配置重美观轻生态;(3)城市绿地是城市形象设计和景观规划的重要载体,传统绿地规划未充分从整体上考虑塑造城市形象;(4)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绿地建设模式、资金渠道已发生变化,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在实施过程中难以一成不变。因此,传统绿地规划已不能适应新时期要求[21]。

2.2.3现代绿地规划原则

现代城市绿地规划流行应用控制性规划理念,越来越重视根据各城市特有的地理环境、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城市风貌、工业用地、居民用地、道路系统,做出各具特色、结合河湖山川自然环境,体现地区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2]:(1)重视内外自然山水地貌特征,发挥自然环境条件优势,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形成本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与特色;(2)按照国家城市绿地指标的规定,合理确定各类绿地类型与规模;(3)均衡布置各类公园绿地,有机结合形成完整体系;(4)合理确定近期和远期规划;(5)正确鉴别和妥善处理局部与整体、小局与大局、保护与开发、理想与现实、近期与远期等关系[23];(6)树种规划重视使用地带性植被,以乔木和灌木为主,兼顾植物群落的观赏、生态和经济价值。

2.2.4绿地系统规划对策

针对我国国情和绿地建设的不足,今后绿地规划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2,21,24,25]:(1)加强政策扶持,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城市绿地是先投资后受益、间接效益与直接效益并存的产业。硕士论文绿地规划要常抓不懈,制定长远战略与具体政策。(2)制定切实可行、理念超前的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城改前制定可行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绿地详细规划,严禁绿地改变用途,确保绿化指标和绿化用地落实[25]。(3)提高绿地生态效益。植物生态功能基本靠叶完成,故增加生态效益就要增加叶面积。乔木叶面积可达其树冠正投影面积的20倍左右,灌木5~10倍,草更小。

所以,园林植物要以乔木为主,重视乡土树种,常绿与落叶搭配,灌草藤花结合,形成多样、复层、立体、生态的多功能自然群落[19,26]。(4)重视大环境生态建设,加强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大环境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是扩大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方式。以城市林业理论为指导,运用生态系统边缘带物种多样性增大原理,营造各种防护林、风景林及经济林,建立城市生境与自然环境联系的生物廊道,为野生动物提供迁徙通道和栖息地[19]。

(5)多方筹措资金。城市绿化是社会公益事业,除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外,还要调动全社会力量。(6)引进参与式管理。城市居民参与城市绿地规划及建设,可增进居民与政府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3绿地规划发展趋势

3.1规划模式

现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模式趋于以下方面[27]:

(1)都市圈绿色廊道网络规划。城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集中发展,绿地系统与城市呈现环状围绕、核心方式、嵌合方式、带形相接方式等形态,使绿地系统发挥较大效能,并有良好的连续性与可达性[28]。英国“大伦敦规划”,把从市中心48km内,约6700km2的地区划分为城市内环、郊区环带、一条约16km的绿化带、农村环带等4个同心圆,成为世界发展新城的规划模式[27]。丹麦哥本哈根的指状规划,莫斯科的楔形绿地,按照“有机疏散理论”而定的大赫尔辛基规划方案,都是典型的绿地嵌合模式[27]。

荷兰兰斯培德地区(包括鹿特丹、阿姆斯特丹和海牙等城市)的绿心(绿地核心式)与建成区之间建设绿色缓冲地带以保护绿心。而巴黎沿塞纳河两侧建了8个新城,在塞纳河两岸形成了2条平行轴线,是绿地系统带形相接方式的代表[27]。

(2)森林城市模式。把森林引入城市,让城市坐落在森林之中,恢复人类与森林的本来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已成为优化城市绿色规划的总趋势[12]。“人在城中,城在林中”将成为21世纪城市绿地建设的重要模式[29,30]。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强调以人为核心,创造“天人合一”的城市与森林融合的人居环境空间。城市森林建设主旨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绿色空间”构筑“绿色城市”空间网络[31]。城市森林的布局模式主要有放射式、圈层式、跳跃式、因地制宜式及综合式5种[32]。完整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将为彻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和能量的保障。城市森林景观建设要具有亲和性、文化教育性、舒适性和富有人情味,使之能激起人们亲近的愿望[27]。同时,城市森林建设要以自然为宗旨,以城市文化底蕴为基础,依托城市自然地形地貌,结合城市风貌、结构特征和空间属性等科学布局和规划,体现自然植被景观和群落结构特征,实现城市森林的自我维持及协调发展,发挥其综合效益。

3.2规划特征

现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有如下特征:(1)空间开放化[22]。首先表现在从“园林绿化”走向“大地景观规划”,着眼于大环境绿化规划,从区域出发,把森林、农田、草地、景区作为生态改善的积极因素纳入城市绿地规划,使城市拥有良好的整体生态背景。其次是开放公园,引入园外的自然风光与环境中的河道、溪流、绿地、建筑等相融合,成为大环境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开放空间更有利于发挥绿地景观功能及美化和改善环境的作用,便于各类绿地相连,是人性化的要求和人本主义的体现。(2)绿化森林化。绿化森林化指城市绿化以成片森林为主体,乔灌草相结合,提高绿地效益[22]。(3)景观人文化。指绿地规划尊重文化,把握园林绿地性质、风格和主题,重视植物景观文化性,充分体现当地特色及历史文脉[22]。(4)水景生态化。水体和水系是城市与外部生态系统交流的主要通道,是城市最重要的廊道景观。城市绿化建设应重视沿河道的绿地建设,应用生态学原理处理水体造景,使水体洁净,富于情趣,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共生[22,27]。(5)设施人性化。城市绿地的服务对象是人,绿地设计必须满足人类生存、享乐与发展的要求,各种设施要符合人体尺寸比例、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满足人类生理与心理需求[12]。(6)目标多样化。现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符合生态性、生物多样性、郊野休闲性、文化性、自然性、区域性、人居环境的舒适性、可居性和可持续利用性等特点[33]。

3.3规划新方法

3.3.1新理念

城市绿地规划经历了以游乐、观赏为主的实践后,现在发展到以生态学观念为出发点,融观赏、游憩于生态系统的生态园林阶段。生态园林就是依靠植物来形成环境、保护环境、利用环境和美化环境,建立以绿色植物为主体的园林绿地生态系统[34]。它以保持生态平衡、美化环境、减少生态环境灾害为主导思想,具有公共性、广泛性、无界性、长期性、高效性、不可取代性、永恒性、连续性等特点[35],是当代城市绿地设计的发展趋势[36]。生态园林具有3方面的内涵:一是具有园林的观赏性,能创造景观,美化环境,为人们提供休憩、游览和娱乐环境;二是具有改善环境的生态适应性;三是具有生态结构的合理性,即具有合理的时间结构、空间结构和营养结构,与周围环境一起组成和谐的统一体[37]。生态园林注重从宏观管理、生态保护角度来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其基本理念是在城市区域范围内,保护和修复区域性生态系统,遵循生态学原理建立合理的人工植物群落,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人类-动物-植物和谐共生的城市生态环境[37]。

3.3.2新手段

为了最大限地度提高绿地生态效益,增加城市绿量,改善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现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采用了新绿化方式:(1)垂直绿化。也称攀缘绿化,就是绿化那些与地面垂直的线或面,即利用攀缘植物使其沿墙或其它设施上升形成垂直的绿化面。工作总结墙面、廊栏、立杆、灯柱、棚架、凉厅、拱门等建筑物均可采用攀缘植物进行绿化,其形式有附壁式、篱栏式、棚架式、拱门式、立柱式及悬蔓式[38]。(2)立体绿化。立体绿化是运用现代建筑和园林科技的各种手段,对一切建筑物和构筑物所形成的再生空间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绿化美化,其基本内容包括:地面绿化的乔灌草复层群落;建筑再生空间的绿化美化(墙面绿化、屋顶与天台绿化、室内与阳台绿化等)[39]。立体绿化源于屋顶花园,最早是由德国人在一些阶梯式和单元楼式建筑群上试验成功的。现已发展为地面、窗口、凉台、室内与屋顶、盆栽与池栽相结合的各种绿化方式。它能扩大城市绿地面积,美化城市环境,使平板单调的建筑单体、硬质构筑、门窗栅栏等,变成具有自然风格、赏心悦目的绿化景观,并起到良好的降温消音作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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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张国强,金中泉,风景园林绿地系统(下).中国园林,2001,(5):19~23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2)

社区网格化管理是社区治理的创新,经过近2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10年的全面普及,使得中国社区建设初步完成了信息化改造。在城市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下,城市网格化建设以街道、社区、网格为范围对象,通过对社区地图、房屋、楼栋、人口、党建、安全、纠纷等民政和治安信息的数字化,实现即时、联动的社区信息化管理。尤其是对社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社会治安等事件实现了即时监察、调整与治理,并通过构建不同角色模块和打造互动平台,为社区居民与各级管理者提供了交流互动的平台,实现不同等级社会管理部门与同一等级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处置,及时听取社区居民意见与建议,反馈社情民意。社区网格化管理,运用技术化手段将被动、分散式管理转化为主动监测、系统式管理,提高了社区管理的效率,在公众参与、多方互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也是和谐社区建设与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成果。社区网格化管理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包括:通过社区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社区基础信息的电子化,为社区智慧化管理和社区聚合服务提供良好的信息化基础;细化了社区管理单元,虽然单元划分未必完全合理,但管理网格的细分仍为社区精细化管理与服务提供了借鉴和支撑。社区管理人员得到一定的信息化技能培训,包括上级职能部门、居委会、物业委员会、网格管理人员等均进行了信息化技能实践,积累了相关经验。

1.2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问题

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社区基层管理的手段创新,虽然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建设上取得一定的效果,为智慧社区建设打下一定基础,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也是下一阶段社区管理与服务提升亟需解决的问题,包括:

1.2.1重管理轻服务,智慧化程度有限

社区网格化建设核心是面对社区管理者建立的,实质是针对民政信息、安全信息、矛盾纠纷解决的社区治理模式创新。居委会作为行政基层组织的代表,行政化偏向仍然较重;社区网格化建设重管理而轻服务,社区的服务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社区居民主动性与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但随着政府组织机构作为社区建设单一主体地位被逐渐打破,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开始增强。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的信息化与智慧化建设亟需实现从面向管理者向面向多元主体,尤其是居民的转变。但社区信息化服务多以天气、停车、限行等简单化、静态信息为主,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为此要从居民实际需求着眼,从居民时空间行为分析入手,提供满足社区居民切实需求的服务,实现从传统社区管理模式向智慧社区服务模式的转化。

1.2.2重空间划分,人本社区建设不足

社区网格化管理实际是以空间为核心的人、地、事、物、组织的静态管理,社区网格往往由社区管理者根据空间面积、人口数量等标准进行划分,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简单化弊端,且以静态管理为主,缺乏合理科学的网格划分手段和技术,导致社区网格化管理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缺乏对与人相关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及时提供针对。且空间划分往往依照社区物理空间内的楼栋分布,未考虑社区内部空间与社区周边设施存在紧密的关联,很少从社区居民的需求出发进行目标定位,未能实现以空间为基础到以人为基础的转变,社区人本化建设不足。

1.2.3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社区信息化建设长期以来各自为政,建设内容与水平参差不齐。虽然社区网格化建设有指导性文件,但具体执行方法差异较大,且缺乏建设标准的约束与支撑及统一的建设规范引导,使得中国社区网格化建设较为混乱,难以在更高行政管理部门实现快速集成管理,不利于社区服务业务的推广和第三方服务接入,最终阻碍了社区信息化进程。目前,社区网格化建设多侧重于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信息系统滞后、数据库建设缺乏,缺乏专业的系统维护和升级。虽然重视社区信息化硬件建设,但单一化静态电子展牌对社区居民信息服务很有限,其他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不足,缺乏与社区管理与服务其他终端设备的配套与衔接,各网格之间的信息缺乏联动。

2.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框架

2.1从网格化管理走向智慧社区建设的必要性

居民对社区管理与服务存在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社区网格化管理为社区建设奠定了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但网格化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阻碍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进一步提升;而智慧社区建设则为社区管理与服务新一轮改革和提升提供了契机。随着城市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有力地推进了智慧城市与智慧社区建设,而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的组成细胞,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北京西城区、上海陆家嘴、广州天河区等地区相继开展了智慧社区建设示范试点,并先后颁发了一批不同层次的建设指南。在社区网格化管理初步奠定信息化基础但尚未全面深入铺开时,智慧社区建设又开启了新一轮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化热潮,但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智慧社区建设缺乏衔接;虽然社区网格化管理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和智慧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中国目前开展的智慧社区建设未能充分利用这一基础,且缺乏统一的建设模式。因此,今后智慧社区建设亟需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克服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弊端,建立智慧社区管理与服务技术标准,充分利用智能监测终端、信息推送终端等智能终端,变社区静态管理为社区动态服务。社区网格化管理已经建立了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居民等多角色主体服务网络端口,社区居民通过百姓互动平台及时反馈建议和意见。社区网格化管理建有公告管理模块、个人通知管理模块、短信管理模块等模块构成的信息平台,以及网格以内发生民众矛盾纠纷与社会治安等事件主动上报与调处整治的社情民意平台。智慧社区建设应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已有成果,建立基于网格化管理的智慧社区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主体由社区管理部门向社区居民的转变,形成以社区居民为核心的多主体互动模式;通过社区范围内及社区周边摄像头、家居、环境监测设备、管线监测设备、一体化服务设备和社区居民的移动通信、位置感知设备等实现社区各层面数据的动态感知;依托社区网格划分实现各个网格或微空间不同感知设备的建设和管理,强调社区网格的微观监测与管理和网格之间的动态关联。将社区划分为网格进行管理和服务,有利于社区基础设施和感知设备的建设与布局、感知设备反馈信息的精细化管理,同时有利于社区服务的合理配套和实施针对性的服务。

2.2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路径

在智慧城市建设和倡导人本理念背景下,社区作为城市的细胞和最小建设示范单元,其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建设逐渐成为建设的核心方向,而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逐渐得到重视,社区环境、社区生活质量和健康生活方式成为社区居民关注的重点。智慧社区建设推动了现阶段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化的深入发展。智慧社区建设应以人为核心,依托社区管理网格化建设,以社区动态规划为指导,通过移动互联设备感知、多网融合和数据抽取—转换—加载(ETL),利用智慧社区聚合服务技术、智慧社区居民自主与互助服务技术、智慧社区本地化第三方服务集成技术和智慧社区设施与环境监测技术,实现智慧社区精细化服务,并通过国家颁布的智慧社区建设指标与评价体系对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水平进行评价和反馈,促进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化的不断提升。

2.2.1社区管理的智慧化实现

(1)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化建设成果

社区管理的智慧化应充分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已有基础,打破传统基于空间的治理思路,从居民行为分析出发,实现社区管理网格的科学划分,向以人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模式转变。居民社群日常行为早已冲破了社区的物理“围墙”,往往依托社区周边各类设施供给,不同居民个体或居民社群的日常空间会经常出现空间重叠和共享,即社区生活圈。高时空精度的居民行为数据是测度社区生活圈合理范围和进行社区生活圈规划的重要基础。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社区居民时空间行为和社区周边设施利用状况能得到迅速有效的获取和整合。基于居民时空行为特征,用海量数据挖掘、地理计算、智能分析、地理叙述等方法科学测度社区生活圈,将社区周边合理范围纳入社区规划的边界,将社区规划聚焦社区生活圈规划,动态科学地划分社区网格,了解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和生活方式,制度基于不同网格、不同人群、不同行为的社区治理方案。

(2)从社区网格化管理到社区智慧化管理

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化基础和网格化框架,在网格的智慧化再识别与确定边界的基础上,通过各个网格内移动互联的感知设备进行设施、人口、环境、行为、健康等等社区相关的监测信息数据,借助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多网融合技术实现社区数据的传递与汇聚,运用多网格综合服务统一接入技术、面向主题的服务聚合及服务管理技术、多网格综合服务多渠道统一受理技术等社区管理网格化技术、社区居民自主和互助服务技术等社区服务精细化技术,并在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SOA)基础上搭建基于网格的智慧社区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人口、设施、环境、物业、停车、能源、管线等核心内容的网格化管理,和智慧家居、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出行、智慧缴费、智慧家政、信息等智慧社区精细化服务。在建立社区规划动态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和社区服务精细化的技术标准体系下,实现智慧社区规划、管理与服务不同技术体系之间的耦合互通和无缝对接,解决技术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促进社区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首先,社区网格的划分不应单独依据人口、建筑或空间面积等静态信息进行划分,而应充分结合“人”本身的群体特征与行为特征。具体而言,社区设施、社区管线等静态社区管理网格的划分可以依据设施空间布局、空间面积等进行划分,但与人相关的商业服务、养老服务、文体服务、医疗保健服务、交通信息服务等动态社区服务网格具有动态性、复杂性,且往往超出社区的物理边界,因此动态社区服务网格划分应充分考虑人的群体特征和行为特征。其次,基于社区静态网格和动态网格划分的智慧化,在不同网格内通过标准互通共融的时空数据监测与采集技术、多网格数据无线采集技术和智慧社区设施与环境集成监测技术等进行精细化监测和数据采集。通过多网格时空数据集成和挖掘,并结合多网格综合服务统一接入技术和智慧社区本地化第三方服务集成技术,实现数据转化、集成和挖掘;进而利用智慧社区聚合服务技术、智慧社区居民自主与互助服务技术,基于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建立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通过决策支持与个性化信息技术实现社区服务的动态化、精细化和智慧化。

2.2.2社区服务的智慧化实现

(1)以日常生活的地理学为知识基础

社区服务的智慧化应从人本理念出发,基于对居民时空间行为模式挖掘和需求分析,整合社区生活圈与城市尺度范围内设施供给的时空信息,对社区生活圈范围内的设施进行时间规划,为居民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服务,实现社区居民行为的高效、低碳、健康引导。日常生活的地理学提供了一套实现社区服务智慧化的理论与方法,其核心为时间地理学与行为地理学。时间地理学强调行为的时空间制约,而行为地理学则强调行为的主观偏好与选择,两者的相互补充,不断充实了日常生活的地理学研究框架。随着与移动通信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的结合,一方面,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公众参与,社区居民通过参与社区规划编制与社区设计方案,和对社区管理服务反馈建议,提高了社区自治与参与度;另一方面,基于定位技术使得社区居民时空行为动态数据监测与捕捉成为可能,通过行为数据生成的自动化、共享化与智慧化,以及时空行为模式分析与需求挖掘,实现社区服务的智慧化,这也是社区服务待开发的重点领域。

(2)社区服务智慧化与行为引导

传统的社区规划以社区物理空间为内容,以物质规划为核心,仅仅侧重社区内部设施布局与功能优化,社区静态规划没有充分考虑社区居民主体性特征,而社区动态化规划是社区服务智慧化发展的基础。社区动态规划以人为核心,是基于居民行为的日常生活地理学研究与规划的结合,将社区生活圈作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空间范围,通过社区生活圈内设施时间规划与有效调控,并结合行为与空间相互作用机制解剖和居民需求挖掘,提供面向居民的服务引导,实现社区服务的智慧化。一方面,通过服务设施的时空供给与调控实现行为与设施时空关系耦合。社区居民生活的时间维度表现为以人为主体的个人时间利用和以物为主体的设施(商业服务、医疗、养老、公共交通、停车等)时间利用,设施时间规划以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空间作为规划对象,将设施时间利用状况与居民的移动—活动行为和设施时空间利用状况相匹配,从时间维度实现社区内设施资源的优化配置。社区设施时间规划的范围不应局限于社区物质空间内部,还应包括社区生活圈整个空间范围,如社区周边购物设施时间配置、工作地—社区错时停车等都是通过社区设施时间规划与调控实现社区服务的智慧化。另一方面,通过针对性、个性化信息服务,引导社区居民行为。研究社区居民长期时间尺度和短期尺度下时空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响应机制,剖析时空行为背后隐含的丰富内涵。在社区居民行为时空规律和需求偏好分析的基础上,遴选有针对性的信息及次序选择集,利用社区公告管理模块、个人通知管理模块、短信管理模块和其他智慧化移动信息终端等手段,并充分结合无技术壁垒的第三方服务,通过短期行为引导和干预,形成长期惯常行为的改变,促进智慧、健康、低碳的行为模式与生活方式的形成,同时推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3.结论与讨论

在人本城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更加关怀社区、关怀社区中的人,营造更宜居的社区环境、倡导更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生活质量成为社区建设的核心目标,因此,亟需促进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

3.1社区网格化建设奠定了社区信息化基础

但仍存在智慧社区建设硬件设施、感知设备不足,数据采集、整合与共享及平台建设不能满足需要等问题。当前中国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化应以智慧社区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现有成果,完善社区静态网格与动态网格划分及多网格间的有机耦合,通过社区管理网格化技术体系、社区服务精细化技术体系与社区规划动态化技术体系的对接互融,促进智慧社区的规划建设。

3.2社区管理与服务

中应更强调对人的服务,而日常生活地理学研究从居民时空间行为出发,通过居民行为与空间的作用关系以及居民之间的社会关系,挖掘行为—空间互动机理,最终面向社区居民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调控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活动,塑造智慧的社区生活方式,提升社区生活质量。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3)

二、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目前,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城市功能分区不清晰,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第一,由于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过于快速,导致城市在进行功能分区时会出现不同功能区相互参杂的情况,这在一定长度上来说,也不应该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这方面主要体现的问题就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功能的定位于规划没有做到位,导致现代城市不同更能分区相互影响,这不仅制约了城市规划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也导致城市规划职能不能进行有力的展开,从而造成城市规划功能的下降。第二,由于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不具体,或者说是城市发展速度超过了当初城市规划的目标,导致在发挥城市规划职能时,始终伴随着新老城区问题、新旧功能分区问题以及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这必然会导致城市规划职能在进行湘桂规划时,不容易解决,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的老大难问题。第三,由于我国城市在规划中所注重的问题,在不同历史发展的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同,因此,在进行城市功能规划时,伴随着的问题就是城市规划不统一、政策法令贯彻不到底等问题,这就使得城市在发挥规划职能时,会产生相互矛盾的局面。可见,我国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在城市实际发展中所出现的主要问题。

2.优化城市规划职能的对策。优化城市规划职能的对策,注重点应该立足于完善和优化城市规划职能,也就是说立足于现在城市发展的水平,通过现有的城市分区,对城市规划职能进行完善,加强城市规划只能发挥作用的能力。具体包括下面两个方面,第一,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发展,立足于现有城市功能分区的作用,加强该功能分区的影响力。城市规划职能,究其本质来说,是服务职能,而就目前不少城市的发展水平而言,由于不同发展阶段所规划的目标不同,因此,在接受历史发展现状的同时,综合加强城市功能分析的发展,加强功能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园区等,甚至应该建立直接管辖的部门,通过专门专管来实现功能分析的更好发展,第二,加强城市规划职能发挥作用的能力。这一方面是出于城市居民的考虑,目前,城市规划职能发挥的主要方向是以城市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而以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城市规划职能建设少之又少,因此,必须加强城市规划职能发挥作用的其他能力。另一方面主要是以城市整体发展为首要目标,这是因为,城市规划职能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把城市建设的更好来满足城市居民、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应该只以一种目标为城市规划功能发展的目标,必须立足于整体,从整体上来保证城市规划职能的实现。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4)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土地储备机构往往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分属不同系统,只进行一些简单的业务往来。比如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业务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储备中心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后,交由规划部门核查会签,主要是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二是在办理储备土地的前期许可和后期出让时,由规划部门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可以看出,这种业务关系更多地流于程式,比较机械。事实上,土地储备应当与城市规划建立非常密切的互动关系。

从法律法规看,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用地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城市规划法》也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因此,土地储备必须要遵循规划先行、服从规划的原则,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宏观,主要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做出限定,而城市规划则是从操作层面为土地储备工作提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成为土地储备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从经济效益看,土地储备一个重要的效益来源是土地增值带来的回报,从而形成土地经营的健康资金链。储备土地的增值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储备期内城市建设的完善、城市品位的提高而带来的普遍增值;二是用地性质的转变,如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带来的性质增值;三是建筑容量的提高带来的数量增值。城市规划则是实现以上三种增值的必要途径和手段。

从操作层面看,我国过去的土地政策造成了现在一些土地的权属关系比较分散和复杂,如果全部回购,将给处于启动阶段的土地储备机构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通过城市规划指导下的“规划储备”方式,可以将一些已列入改造计划但近期收购难度较大的土地,先纳入规划储备库,再根据市场条件变化,择机进行储备。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流转压力。

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城市规划的全程参与通常来说,土地储备工作分为收购、储备和出让三个阶段,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土地储备的作用、实现土地储备的价值,就必须使城市规划工作贯穿于这三个阶段之中。1,收购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确定储备土地的选址和范围。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适合或应当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类别看,经营性用地,比如居住、商贸、娱乐以及部分工业用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选址看,土地储备应集中资金重点储备政府规划的增值潜力大的土地,例如规划大型公园周边土地、规划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等。因此,规划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基础上,从用地性质、区位、周边规划发展等多方面,帮助土地储备机构有重点地确定储备对象,特别是选择当前市场形势下易被投资者接受的地块作为土地储备对象。

(2)为土地的储备方式、时限等提供参考意见。如果土地储备机构对所有可储备的土地都通过征购、)置换等直接储备方式进行储备,将可能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和投资风险。规划部门可以配合土地储备机构,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一些近期增值空间有限、储备难度大或者位于城郊边缘的地块纳入规划储备库,运用规划手段对地块进行控制,待时机成熟再进行储备。此外。对于已明确进行储备的土地,规划部门也应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储备时限提出建议,与土地储备机构共同确定短期、中期土地出让计划,使土地出让计划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以利于土地利用的连续性和城市规划配套设施的建设。

2.储备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储备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划条件成熟度、政府财力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一般国外城市土地的储备期为2年~3年,较长的达7年~10年,储备期内往往赋予土地临时用途。目前我国对于已储备土地的临时使用缺乏相关管理措施,致使储备土地在未开发前长时间处于荒废状态。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储备土地所处的位置、规模以及周边建设情况,对部分储备地块实行年租和短租政策,研究提出储备土地临时使用的有关意见和规划条件。这样既充分发挥城市土地资源的价值,增加国有土地资

产收益,也有利于满足一些城市土地的短期需求者,实现规划资源的合理调配。

(2)地块详细规划的编制。对于尚未编制规划的土地,在储备期应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规划部门审批。其中,依据各部门综合讨论确定的出让土地计划,对近期出让土地的详细规划应当要求具有一定的深度,从开发强度、城市景观、市政配套、公建配套等各个方面细致地做出要求。对于中远期出让土地,特别是规划储备土地,应更多地从容量限定、路网结构等进行总体控制,便于将来与周边地块开发相衔接。在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具体规划参数方面则应留有一定的空间,便于政府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调节。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5)

什么是城市色彩

城市是人类集中居住地,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城市地下设施及地面建筑内部装修与城市色彩无关;地面建筑物处于隐秘状态的立面,其色彩无法被感知,也不构成城市色彩)。城市色彩由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为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的土地(包括土路)、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物、硬化的广场路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都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用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同时,由于色彩产生于光折射,各种物体原色,会根据其材料的表面肌理、受光程度以及环境色彩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所以,城市色彩还可分为单体原色与视觉效果色。同样黄色建筑,是临海而建,还是背山而立,是独立存在,还是夹缝中插建,其色彩效果是大不同的。

因此,城市色彩是一种系统存在,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的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或辅色系统。然后确定各种建筑物和其它物体的永久固有基准色,再确定包括城市广告和公交车辆等等流动色,包括街道点缀物及窗台摆设物等等的临时色。但根据目前中国城市规划失范的现状,本文研究的主要是城市建筑物的固定色彩,以及固定色与自然色的协调问题。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

我们的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为什么要重视色彩规划设计呢?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其一、城市色彩是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色彩又是最大众化的美感形式。因此,色彩是城市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心理学研究早就注意到色彩对人类心理健康的影响,城市色彩对居民心理的影响也已被许多鲜活案例所实证。几年前,日本东京就出现过一场市民的“色彩骚动”,不少市民面对艳丽的、高彩度的公交车、出租车,以及色彩迷幻闪烁的霓虹灯、五颜六色的广告和刺眼的玻璃幕墙,感到头晕目眩、心绪烦躁,为此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迫使东京市政当局不得不设法纠正色彩的偏差,消除市民心中的烦躁和不安的情绪。英国也曾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事:有一座黑色的桥梁,每年都有一些人在那里自杀;后来把桥涂成天蓝色,自杀的人显著减少了;人们继而又把桥涂成粉红色,此后自杀的人就没有了。城市色彩对人的心理作用由此可见一斑(陈爱和:《给城市着上健康美丽的色彩》《人民日报》2002、04、05)。

西哲海德格尔有句名言:人类诗意地栖息大地上。今天,在德国、奥地利、法国、荷兰等国家,这句话已部分变成现实。他们的乡村如此,他们的城市同样如此。尽管他们城市大都历经数百年,其普通建筑质量绝不比我们高,但其城市仍给人以典雅、温馨、舒适,充满文化意蕴的感觉。而这,便与其城市环境色调规划控制直接相关:人们行走在这些城市街道上,感受不到杂乱无章的刺眼色彩,更没有巨幅广告拼命骚扰视线。简洁和谐的色彩,给人们以悦目的感觉,这本身便构成他们优雅文明生活的一部分。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像控制噪声和空气污染一样,高度重视城市色彩问题,以不断美化、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其二、城市色彩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城市色彩与城市历史一样悠久,色彩本身便积淀着城市的历史。这之中,有些色彩是城市政治或经济文化的反映,像北京皇城的金黄屋顶与民居的灰褐屋顶对比,便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至上的写照;上海外滩建筑凝重的铅灰色,则透视着国际金融资本的威严。有些则是城市建筑自然选择的结果,像中国江南城市的灰瓦白墙,德国城市的红瓦黄墙,便是城市的传统色彩。无论白墙灰瓦还是黄墙红瓦,这些符合美学规律的色彩搭配,既是不同民族审美趣味的结晶,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像欧洲城市,如果仅看其教堂,似乎有许多共同点。但如果看民居色调,无论是威尼斯或阿姆斯特丹,人们却会一眼辨析出来;即便其外墙涂料是新的,但其色彩却是历史的。因此,如果一座城市随意破坏传统色调,则等于将历史割断,暴露出一副苍白面孔。这正是中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悲哀所在:仅从外观上,人们无论如何得不出北京与巴黎一样历史悠久的结论;车行在苏州大街上,人们绝对感受不到江南名城或中国水城的特色。因此,对历史文化名城而言,要象保护文化遗产一样保持其城市特色,以延续其历史文脉。

其三、城市色彩是城市现代文明的体现

城市色彩早就存在,但城市色彩设计规划却是一个现代课题。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关键在于传统城市是在文化封闭状态中、在生产力相对落后情况下发育生长起来的。城市建筑色彩受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局限很大。人们不可能单单为了色彩而采用某种昂贵材料。因此,多数城市的色彩,或是由建材固有色体现出来的,如或红或灰的砖瓦;或是由廉价易得材料决定的,如或黄或白的涂料。何况,对于生活其中的人们,也不知道其它民族或地区的建筑会有另类颜色。在这种被动选择中,尽管审美规律潜在地起着作用,却未必体现人类的文明自觉。而现代城市建设则不同了,由于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支撑,更由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发明与普及,人们已可随心所欲地控制建筑及其它城市设施、设备的色彩了;而现代传媒及便捷交通,又打破了文化壁障,人们可以彼此仿学,甚至形成所谓建筑时髦趋势。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获得色彩自由的人们,如何控制其城市色彩,赶不赶时髦,便成为一个文明素养问题了。今天,想给一座城市或城市新区披上各色豪华外衣,并不困难,只要有钱就行;但要让新城区形成和谐、雅致的色调,却十分地不容易,它需要城市领导、建筑师及业主皆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这好比改革开放,我们告别服装蓝灰时代之后,如何选择衣服款式才体现出人的文化品味是一个道理。新贵夫人尽管浑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却总给人一种没文化的感觉;女大学生们,尽管一身素雅,却透露出一股书卷气。一位著名画家从美国归来,感叹大上海变土了。许多人不解。其实,正像城里人看乡下人穿红袄绿裤是“土”一样,我们被涂上五颜六色、色彩混乱地一塌糊涂的城市,怎能说不是一种“土”呢?因此,正如一位美国建设师所说: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是什么。一座城市的色彩,的确在时时刻刻展示着这座城市的精神、这座城市的现代文明水准。

其四、城市色彩也是矫正城市建筑无序状态的重要手段

实事求是地讲,目前中国城市建设中最严重的问题,并不在城市色彩上;城市色彩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也不在色彩本身:关键是城市建筑规划失范。由于对新建筑的体量、高度、风格、质料及环境协调等方面缺少严格控制,许多超大体量、超高层楼座到处拔地而起,伪古典风格与现代、后现代风格建筑并肩而立,这都给城市风貌造成了致命的、难以弥补的破坏。譬如,从北京西站步行到长安街,扑面而来的巨无霸建筑,挟带着各类怪异色彩并肩而立,压迫着的人们视觉,甚至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这种因建筑规划失控而产生的后遗症,显然不是靠城市色彩设计可以解决的。但从换一个角度讲,正因为今天我们已难以从体量、高度、风格上统一现有建筑了,所以,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制定色彩规划,使某些杂乱无章的建筑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色彩方面获得某种统一性。心理学试验测定,在视觉两大构成因素“形”与“色”之中,人类对色彩的敏感力为80%,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20%,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因此,从城市色彩角度寻找问题,采取必要措施,改变某些可能改变的城市色彩,规范新建筑的色彩,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修补因城市规划失控所严重破坏的城市风貌的。这也是我所谓亡羊补牢的意思所在。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则

那么,如何规划设计城市的色彩呢?这里,首先需要澄清一个概念。

提及城市色彩,很多人会产生错觉,认为色彩就是五颜六色,就是红黄蓝绿紫,城市色彩,就是用各种“最美”的颜色装饰建筑、装扮城市。实际上,色彩本身是没有美丑之分的,所谓色彩美,完全美在色彩与色彩、色彩与环境的搭配上。人们视觉认为最美的色彩,如果出现的地方的不对,或搭配的比例不协调,便可能是最丑的色彩。譬如绿色,作为植物生命的体现,它永远是城市中最美的色彩,无论建筑物色彩怎样混乱,只要被绿色植被遮掩,就会化丑为美。但如果整座城市被涂上绿色,却可能使人产生阴森、恐怖的联想,这是色彩心理学规律使然。譬如大红大绿是色彩运用中的大忌,但“万绿丛中一点红”,却是美的图画。再譬如,“五色令人目盲”,色彩杂乱容易产生视觉污染;但如果色彩过于单调,呆板,同样会使人产生视觉疲劳。因此,正像绘画中色彩运用没有一定之规一样,城市色彩运用也没有刻板章法。这里,我只能阐述几条基本原则:

1、突出城市中自然美、人类美原则

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总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青岛新修的滨海步行道,用黄褐色原木架构,既体现了对自然的尊重,又使其溶于海滨景色之中,便是非常成功的案例。青岛香港路和东海路人行道上,保留了许多天然礁石,构成了城市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也是值得肯定的明智之举。青岛老城在规划时,所有通向海的道路都敞开着,既向自然借景,又将海的色彩融入城市,而东部新区,许多通海的道路被堵死了,城市便缺少了一块最美的色彩,这是令人遗憾的。

西方先哲说,最美的猴子对人类来说也是丑的,人总是以人为第一审美对象。因此,在城市色彩设计中,要尽量使大面积的色彩不张扬、不艳丽,以突出人的美。巴黎街头最美的风景就是时装女郎了,而巴黎的地面、墙壁都是素雅的灰色、米色,这便突出了流动人群的色彩美。而我们许多城市的商业街,往往从脚底到头顶,到处都是争奇斗艳的色彩:脚下是艳丽的红地砖,头上是飘动的彩旗;商店外墙,则是大幅商品招贴画;人行道旁,还矗立着灯箱广告;行走其间,人的色彩、人的美,几乎被淹没了。这只能令人感叹,我们太不懂得尊重和突出人的美了。

2、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

城市色彩一旦由历史积淀形成,便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并在不断诉说着城市的历史文化意味。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古城,为了延续城市的文脉,城市应尽量保持其传统色调,以显示其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如果城市原有风貌已被破坏,起码在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周边的建筑,其色调必须与古建筑色调相统一。法兰克福的旧城在二战中被严重破坏,现存某些古建筑周边便注意这种协调,譬如用米黄色做外墙涂料,形成一个色彩小环境。据说,北京皇城根一带的旧城保护,已开始注意这一点了,这是值得庆幸的。否则,皇城被淹没在更加金碧辉煌的玻璃幕墙建筑群中,北京的历史文脉就彻底被葬送了。

3、服从城市功能区分原则

如同人的服饰要服从人的身份一样,城市色彩也要服从城市的功能。这之中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指城市的整体功能,一层指城市的分区功能。一座商业城市与一座文化或旅游城市,其色彩自然应该有所区别,一座大城市与一座小城市,其色彩原则也应有区别。对于像香港这样的商业大都市来讲,城市色彩服从于商业目的,即便色彩有些混乱,人们也能容忍。但对于像巴黎、维也纳这样的文化名城,假如其城市色彩混乱,便对城市形象有绝大损害。米兰作为意大利最早的金融中心,其老城色调非常凝重,而威尼斯,作为旅游城市,其老城色彩则活泼得多,这两者是不能置换的。相对说来,欧洲一些旅游小城,其建筑色彩都比较艳丽,给游客留下鲜活印象;而欧洲的大城市,其建筑色彩都比较淡雅,追求一种宁静的感觉,避免色彩火爆而形成“噪声”。

从城市区域划分来说,市行政中心(或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商业区的色彩,可以活跃一些;居住区的色彩,应素雅一些;旅游区的色彩,则要强调和谐悦目。这些原则是城市色彩规划的通则,譬如用适当色彩手段将居民小区与商业街区区分开来:居住区不应出现广告,便是实施城区功能色彩区分的重要手段。与此同理,城市单体建筑的色彩也要服从其功能。像立交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其混凝土本色既显出力量感,又接近自然色,没必要弄巧成拙地进行粉刷。像高层的办公写字楼,则不宜用轻浮的色彩,而像街头电话亭、候车亭等临时性公共设施,则可以采用相对明快的色彩。只要我们能制定包括建筑色相、明度、饱和度在内的分区色彩控制标准并严格执行,便能逐步解决城市色彩混乱及平庸问题。

4、城市色彩构成和谐原则

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这里的色彩包括所有城市色的构成因素:自然的、人工的;固定的、流动的;永久的、临时的等等。这里的和谐,是要求城市色彩在变化中、差异中的实现统一或协调。如果色彩没有变化,差异,就无所谓和谐;但变化、差异过大,也就没有和谐。城市色彩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自然环境色彩的协调,一是指人工色与人工色或与城市建筑环境色彩之间的协调。

城市色彩首先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相协调,一座被绿色森林或蓝色海洋拥抱的城市,其色彩自然应区别于内陆城市或特大城市。绿色环绕的小城,色彩运用即便大胆一点,也不至破坏城市色彩的和谐。欧洲旅游小城,像茵斯布鲁克,萨尔斯堡的建筑色彩鲜亮,原因也在这里:小城外面环绕的往往就是大片绿色的河流山林,或者是冬天的皑皑白雪,这样,城内街景的暖红色调,便比较容易找到平衡。而海洋中的城市,如果色彩过于素淡,城市会失去生机,所以,威尼斯虽以暖红为主调,却不给人色彩嘈杂的感觉,反而显得生机勃勃。总之,在存有自然色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使其构成城市底色,使文化色服从自然色,这是使城市色彩和谐的捷径。青岛老城的色彩便是典范。所谓“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其中只有“红瓦”是人工色,其余全是自然色。这些自然色并非青岛独有,而是所有沿海城市共同拥有的自然财富。为什么青岛却能将这些自然色“贪为己有”呢?就在于青岛旧城的规划中,巧妙地借用、利用了青岛的自然色,实现了人工色与自然色的和谐统一。

在没有或缺少自然色的大城市或城市新区中,如果又没有特定传统色的话,其城市主色调应偏中性,然后,分功能区、分建筑结构,围绕主色调搭配色彩。一般情况下,大面积建筑立面色彩应靠近主色调,留下色彩变化空间,给建筑细部(窗户、门庭、招牌等)以渲染变化的机会。特别是体量巨大、结构复杂的建筑,应用统一色彩,使之溶于城市色彩整体构成中;体量小但结构雷同的建筑群落(譬如公寓建筑),则应通过对凉台、门窗色彩的变化设计,使整组建筑产生视觉的生动感、节奏感或韵律感。城市中的新建筑,必须照应周边建筑已形成的色彩环境,如果原有建筑色彩非常不和谐,则应使用能中和色彩冲突或形成过度色的建筑色彩,而绝不能标新立异,再别出新彩,乱上添乱。但无论城市色彩主调如何,硬化地面都必须接近自然色,接近石板、石砖的色彩,避免大面积使用彩色地砖使城市色彩结构失重,破坏色彩的和谐统一。

当前城市色彩实施中应反对的倾向

基于以上原则,我认为目前城市色彩实施中,必须反对、制止如下三种倾向:

1、反对城市色彩商业性倾向

目前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一大根源,是城市色彩的商业化运用。这突出表现在城市广告色彩运用上。大面积色彩艳丽、色度饱满的灯箱、横幅或气球广告,无规则地置放到城市建筑的屋顶、立面或街道广场上,甚至一些标志性建筑也披挂上花花绿绿广告,将整个城市色彩切割的七零八落,怪艳无序。特别是商店门头简陋的灯箱广告,形状不一、怪色突起,既破坏了原有建筑的色彩,又造成了严重的噪色污染,给人以喧嚣和紧张之印象,使行人浮躁莫名,神晕目眩。因此,应立法逐步限制广告色彩,商店门头应提倡艺术招牌为主,取代灯箱店招。

2、反对城市色彩话语霸权倾向

由于色彩本身也是一种语言,可以传递某种信息,许多新建筑都在争夺色彩的话语霸权。一些有权势的单位或企业,纷纷在所属建筑色彩上大做文章。他们不考虑城市色彩的协调,而是从显势露贵心理出发,选择最时髦的装饰材料,或最鲜亮色彩来装饰建筑外表。于是,一些金色玻璃幕墙建筑会昂然屹立在灰调建筑群中;一些绿色琉璃瓦装饰建筑,也跻身在银色高楼之中。更有的房地产商,为了显示自己的气派,给所建高层公寓楼涂上红绿黄蓝紫数种色彩,争相斗艳地屹立在城市中心。由于这些建筑本身体量就大,它们所造成的色彩污染后果便特别严重,必须尽早立法加以干预。

3、反对城市色彩追赶时髦倾向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6)

论文摘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是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分析介绍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现状,阐述了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内容、层次及过程,论述了交通需求预测的分析方法及其相应交通需求模型在交通管理规划中的应用。最后以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和大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为例分析介绍了中国城市交通管理规划的实践成果。 论文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 管理规划 交通需求 预测 0.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995年的《北京宣言: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为中国城市交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交通的目的是实现人和物的移动,而不是车辆的移动。而这样的战略目标只有通过政策法规和严格的管理才有可能实现。 为了保证城市交通合理、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从城市交通系统的内在机制及其与外部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来进行合理的交通管理规划。具体而言,应从城市结构与土地利用、城市交通结构、城市交通网络的完善与充分利用三个层次,从供给和需求量方面解决问题。因此,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要的环节,制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也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整体管理与文明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鉴于此,全国城市“畅通工程”实施和检查评估中要求各被检查城市必须进行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其主要评价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流特性调查、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交通需求分析计算、交通管理方案(含交通需求管理措施、交通组织方案优化)分析评价、通过专家论证及政府实施等。 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现状 西方国家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即建设阶段:二战后至二十世纪70年代;管理阶段:二十世纪80年代至现在。重点在公共交通系统、小汽车发展、单项交通、交通信号控制以及道路的有效利用等多方面进行交通管理规划。 目前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历程相当于西方国家的60~70年代,与发达国家相比,城市机动车密度还比较低。尽管如此,由机动车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城市交通堵塞问题也很严重。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还存在体制上、行政上和技术上的问题。 随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深入开展,许多城市的交通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而且一系列先进的交通管理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模式被采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厦门、大连、南京、青岛、济南、杭州等城市的交通管理工作均很有成效,先后被评为畅通工程“优秀管理水平”。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楚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城市交通管理总体水平与畅通工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2000年全国“畅通工程”工作组检查的138个城市中,42个城市的交通管理规划工作只达到畅通工程11项要求中的5项要求,20个城市仅满足4项要求。由此可见,我国在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方面远远滞后于现代道路交通发展的要求。 城市网络很复杂,交通的运行很复杂,产生交通问题的因素也很复杂,相应制定的城市交通管理方案往往由多个管理策略、管理措施组合而成,任何一个建设或管理措施的实施都会引起整个城市路网上交通运行情况的改变。如将一条路的某个路段改为单行道或单双号通行、将交叉口的类型改变(无控制改为信号控制)、将某路段改为公交专用道、打通某条路或拓宽某条路等,都会引起整个城市80%~90%以上的主要道路交通流量和车速的改变。因此,交通管理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常用的经验性的方法是不能完全解决的。因此交通管理需要做规划,实际上,目前一些城市所实施的有些管理措施,都是做过规划的,只是不太系统、全面而已。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7)

从城市发展的历史看,城市规划起源于土地市场的失效,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土地使用的关系。而在中国的城市建设大潮中,本应当跟上城市新形势、新趋势的城市规划,总是“迟到一步”,在土地之争中“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出现了“房地产开发引导城市规划,规划迁就开发”的怪现象,城市规划已经在土地开发中失去了话语权。面对种种诸如此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城市规划在土地控制市场竞争中总是处于下风,处于被动局面?城市规划的“龙头”地位该如何体现?在济南举办的首期“规划名家讲坛”上,邹德慈院士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城市规划不能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代表公共利益和体现政府行为的城市规划必须具备驾驭市场经济包括房地产开发的能力,以弥补市场失效。”“规划无用论”成为开发过程中普遍的思想认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城市规划工作者在呼吁给予规划公正待遇、要求别人对规划正眼相看的时候,是否也应当对城市规划自身理论及应用研究方面的缺失进行反思呢?在此背景下,加强规划师自身的专业修养和理论应用的研究成为必然趋势。为找出规划在控制土地乏力背后的原因,我们不妨围绕规划控制的核心—土地,重新回顾现有的规划过程,尤其是土地开发运作过程,审视规划师在构想美好城市时的理性缺失。在此探讨的土地开发运作,也可以称为土地运营、土地经营,主要是指围绕以土地为空间载体而展开的一系列经济经营、开发建设活动的总称,其范畴涉及土地经济和土地经营两个层面,涉及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城市开发、房地产市场等多个方面。本文着重对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当中的土地开发运作进行分析。

2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开发运作分析

2.1城市规划制度对土地开发运作不够重视

2.1.1规划编制制度的引导性偏差在城市规划领域可以分配的最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城市土地的开发权及在城市土地使用关系上建立起来的城市空间经济关系。在国家的现行规划体系框架中,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多重视物质环境层面的技术性工作规定,促使片面依靠空洞的平面构图企图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现象的出现,而以美感和视觉效果为出发点划分的地块及确定的建设开发强度,由于缺乏理性的土地开发建设的经济分析,常常是偏离和违背土地市场经济规律的。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仅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提出“应当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的要求,而对于其他城市规划编制中的经济分析要求仍然是一片空白,导致规划编制缺乏经济理论的支持。因此,如何切实遵循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规律,将会对规划成果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造成影响。

2.1.2规划编制专业人员配比缺陷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关于人员配比的要求中,仅对“建筑、道路交通、园林、市政、环保”这些“其他专业人员”提出相应要求,缺乏对经济、土地、房地产类人员的硬性规定。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尚且如此,更不用说人员构成不甚完整的乙级、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了—为了减少单位自身的成本开支,对于“可有可无”的土地专业人员一概拒之门外了,更谈不上什么“参与”了。

2.1.3注册执业考试大纲的要求欠缺根据《注册规划师参考教材》,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包括建筑学、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信息技术、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生态与环境等,尚未纳入土地开发运作方面的内容。

2.2传统计划性规划编制的影响传统计划性规划强调对指标的控制,忽视对城市土地开发运作的弹性理解。对于城市土地发展规模的确定,依然沿袭传统的人均用地需求指标,核算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总量,忽视土地市场供给、吸纳的能力,不重视对城市土地投入和产出的财政金融预计,导致城市规划失去市场指导能力或指导性不强。对于土地用途的确定,传统计划性规划更多的是考虑城市用地的适应性和兼容性,“较少考虑土地价值的实现,对城市土地开发缺乏深入的费用效益分析”,由此产生了不符合房地产开发的经济技术前提,导致城市规划成为一纸空文或需重新修订、调整用地性质和指标现象的出现。对于城市土地结构的确定,传统计划性规划则强调土地利用结构与规范的协调平衡,仅仅反映出土地与环境、性质、产业结构的大致关系,且多以静态分析为主,“缺乏对土地利用类型新城发展和地域分布规律的研究,对不同土地类型空间的替代、时间演替规律缺乏深刻的认识”,导致城市规划适应性差、弹性小。

2.3部门分权化管理下的土地决策信息分离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和规划管理等部门相分离,上下级政府部门的权力分化,形成土地管理控制的多元化,导致规划师在对土地的话语权“争夺”中成为配角,由此产生漠视土地的态度。虽然大部分规划师缺乏这些掌握在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土地信息,但是规划师们心安理得地解释为“这是其他部门的事情”,这也使得土地沦为城市规划师的“纯臆想”空间载体。

2.4规划者缺乏土地经济意识和理论指导

2.4.1规划师对城市土地价格和价值的漠视虽然城市规划师的工作对象是城市中最重要的资源—土地资源,但是众多的城市规划工作者仅知道土地的重要性,对于掌控在自己手中的土地地价不甚了解,甚至还没有一般城市开发商的眼光独到。规划师普遍缺乏对城市土地开发运作的认识和研究,成为数字计算的工具,整日埋首于经济技术指标、用地平衡表的计算之中,无暇进行土地成本和规划方案的经济核算。其结果不是导致城市用地低效使用,就是导致规划在实施时因随意变更容积率或其他规划条件而失控。

2.4.2房地产开发风头正劲,规划师成为其傀儡如今,声势浩大的房地产开发,也培养了一大批较具“趋利性”的规划师,规划沦为“看菜吃饭、就汤下面”的纯技术性工作,其中的深层次原因是:规划师没有成本核算和经济价格的概念,丧失了在规划中的主动权。

2.4.3对于相关部门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不甚了解众多的城市规划师对于土地、房产部门的相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不甚了解。比如,建设部制定的《房地估价规范》及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地价评估报告范本》、《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规划师知之甚少。通过对上述城市规划指导法规、编制过程、部门管理和规划者自身的分析,可以将城市规划土地开发运作中的不足归结为四个方面,即城市规划法规中对土地运作指导性不足、规划编制缺乏面对市场运作的措施、管理部门存在信息分割和规划师缺乏土地开发运作意识。归根结底,存在这些不足的主要根源在于城市规划中缺乏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观念、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支持和恰当的土地开发运作程序。除了在强调城市规划中提高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观念外,更重要的是要开展对城市规划中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及其应用的研究,这正是本文探讨的主要目的。

3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梳理

目前,城市规划正从传统的“空间控制主导”转向“利益控制主导”,城市规划正逐步“通过对土地开发利益的控制”达到城市和谐开发建设的目的。城市规划如何具备驾驭房地产开发的能力,协调好城市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公共利益的关系,避免市场失效呢?笔者认为,这种能力应当建立在对城市规划自身和相关理论的研究和补充完善之上,因此应当进一步进行规划学科和土地学科的交叉应用研究,将土地学科当中有关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引入城市规划学科,构建、补充和完善城市规划当中的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框架。针对现有土地学科理论庞杂的情况,应当从土地学科及其理论梳理上着手,整理出一套符合现今“务实性”城市规划的辅助工具性理论。

3.1现有土地学科理论分类综合学者们的研究可知,以土地为核心的较完整系统的学科理论有土地资源管理理论、土地开发理论、土地经济理论、土地评价理论等十数种。

3.2城市规划中土地开发运作理论

3.2.1理论分类研究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土地理论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土地制度理论、土地管理理论、土地评价理论、土地开发经济理论。

3.2.2在城市规划应用中的对应分析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在城市规划当中的应用非常广泛。理论应用的关键在于明确在各层面城市规划实践中如何融入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应当在不同类型规划中适当扩展内容,增加土地开发运作方面的经济、运营指导。例如,在城市战略性、概念总体规划当中,应当增加分析土地级差受益的形成、发展与地域分异规律研究专题,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对地价的影响;在城市实施性规划中,应当量化分析规划控制的土地出让收入与城市基础投入的关系、土地结构调整产生的土地市场收益变化、土地成本对企业投资发展的影响等;在旧城改造规划当中,应当加强对土地权属关系与土地收益分配之间关系的研究。(1)在城镇体系规划当中的应用:土地管理层面主要探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土地信息管理、用地类型的区划、土地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内容。(2)在城市战略性规划、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在土地类型经济承租能力分析基础上,明确规定各种性质用地的合理比例,确定进入土地市场的产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之间、不同性质用地(如公共设施、居住、工业、绿化、道路、市政设施等)之间的结构比例,并进行用地地价、土地级差分布研究,分析城市不同建设阶段用地需求,预测伴随着城市土地规划实施和土地结构调整带来的土地市场条件变化。(3)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这是城市规划控制土地开发运作的关键层面。应当基于土地既定地价水平和地价详细区划,进行土地的投入产出分析、土地收益与基础设施投入比较、土地规划与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分析,核算土地成本与开发企业投资的基础上编制规划方案和控制指标,追求土地利用的最高配置率。(4)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进行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综合经济分析论证和土地收益分析,突出城市公共利益的需求,避免所谓的“业主规划”的局部性和短期性,力求实现开发商经济利益和城市公众社会利益的协调。

4在实践中的理论应用要点分析

在城市规划中,影响土地开发运作的关键性因素既有土地经济的因素,也有城市规划内部编制操作的因素,这里着重讨论土地地价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要点。

4.1城市规划应重视对土地价值的评估

4.1.1明确地价及影响因素地价和地价管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的建设应运而生,作为能够灵敏地反映土地市场变化的“晴雨表”,地价及地价管理在土地资源管理及土地市场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土地开发运作理论中,地价也是土地权利和土地收益的购买价格,是土地所有者权益的体现。

4.1.2城市规划应当加强土地的价值规划土地的价值规划是指土地在由生地转变为熟地的过程中,通过现状价值梳理、潜在价值评价、开发价值附加三大要素来确定土地开发的综合价值。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土地运营的最终结果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也是二级市场开发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城市规划应当结合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在土地一级开发中首先要确定土地的开发方向——选择适合的用地物业类型,再根据区域内相同物业类型的二级市场表现来估算所开发土地的现状价值。更重要的是,应当预测土地的增值效益,城市规划通过对土地潜在价值——增值效益的客观评价,为政府进行正确的战略抉择提供参考,防止房地产开发的投机行为。根据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评价土地的潜在价值:一是城市空间的发展;二是区域产业的发展。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客观地预测待开发土地未来在二级市场的价值,并以此反推得出一级土地开发的潜在价值评价。

4.2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重视物质环境层面的技术性工作,缺乏对土地开发建设的理性的经济分析,鉴于此,本文围绕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提出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的几点建议。

4.2.1根据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体系根据上述土地开发运作理论的四部分内容(土地制度理论、土地管理理论、土地开发经济理论、土地评价理论),建议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由控制体系建立、开发管理体系建立、政策框架构成三个部分组成。(1)控制体系建立:主要围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传统核心内容展开,建立规划控制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内容层面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控制的要素。指标体系是指针对所控制的内容而建立的由一系列相关的、具有较为明确的专用数量性名称和具有较强可比性的指标构成的体系。(2)开发管理体系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的是开发的经济利益,而不是追求规划的单纯视觉美感,因此在规划编制当中应当加强对开发项目的管理和对开发的经济、利益分析。(3)政策框架构成: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立法程序,将规划文件上升为行政管理和城市开发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使行政工作有法可依、城市开发有章可循。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8)

城市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城市规划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协调、坏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1.2 规划理论的来源和历史 

1.2.1 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起源是多元和复杂的,例如Campbel将其归结到以下几个基本事件: 

(1)田园城市(Garden City, E.Howard); 

(2)城市美化运动(City Beautifu1,Burnham); 

(3)公共卫生改革(Public Health Reform) 。 

但也有学者认为霍华德的“田园城市”、柯布西埃的“当代城市”和赖特的“广亩城市”三者才是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起源。 

而现代城市规划的思想根源,则应追溯到更早的欧文(Owen),圣西门(Saint-Simon)。傅利叶(Fourier)、Godin和Cabet等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和社会平等等传统的思潮。 

1.2.2 虽然在世界各古代文明中,如:古代中国、古埃及、古印度和古希腊,都有城市规划,将人类的活动融入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并为社会和政治统治秩序服务。但我们通常把为市民大众服务的现代城市规划活动与传统的为君权的城市规划区别开来。但也有对现代城市规划更带批判性的观点,认为现代城市规划在实践中,一方面在各社会利益集团间进行权衡,另一方面也继承了古代城市规划中为政治统治者和社会强者利益服务的目标。 

1.3 规划理论发展历史的阶段划分 

1.3.1 三个阶段的划分 

Donald Kruekeberg将过去100多年城市规划发展历史划分为三阶段: 

(1)1880~1910,没有固定规划师的非职业时期; 

(2)1910~1945,规划活动的机构化、职业化时期。 

1.3.2 七个阶段的划分 

Peter Hall将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历史划分为七个阶段: 

(1) 1890~1901:病理学地观察城市; 

(2) 1901~1915:美学地观察城市; 

(3) 1916~1939:从功能观察城市: 

(4) 1923~1936:幻想地观察城市; 

(5) 1937~1964:更新地观察城市; 

(6) 1975~1989:纯理论地观察城市; 

(7) 1980~1989:企业眼光观察城市;生态地观察城市;再从病理学观察城市。 

1.3.3 历史时期的划分方法 

Donald Krueckeberg采用是年代分段法,三个阶段互不交叉。而Peter Hall采用的是思潮分段法,以规划理论对待城市的观察角度作为依据,他所划分的规划理论时段之间在时间上有相互重叠和交叉,如:第6阶段“纯理论地看待城市”和第7阶段“企业的眼光看待城市,生态地观察城市,再从病理学观察城市”都包括1980到该文发表时的1989年。一般而言,对规划理论发展阶段的划分可以有三种基本类型: 

(1)以时间的自然延续来划分。如Donald Krueckeber只的划分方法,将某一时段的规划理论或规划实践作为这一年代的特征; 

(2)以主流思潮为主线,再划定年代的上下界线,如Peter Hall的划分方法; 

(3)以时代和思潮相结合的方法。 

1.4 规划史上的重要节点 

1890~1915核心思想词:田园城市理论,城市艺术设计,市政工程设计; 

1916~1945核心思想词:城市发展空间理论,广亩城,基础调查理论,邻里单元,新城理论,历史中的城市,法西斯思想,城市社会生态理论; 

1946~1960核心思想词:战后的重建,历史城市的社会与人,都市形象设计,规划的意识形态,综合规划及其批判; 

1961~1980核心思想词:城市规划批判,公民参与,规划与人民,社会公正,文化遗产保护,环境意识,规划的标准理论,系统理论,数理分析,控制理论,理性主义; 

1981~1990核心思想词:理性批判,新马克思主义,开发区理论,现代主义之后理论,都市社会空间前沿理论,积极城市设计理论,规划职业精神,女权运动与规划,生态规划理论,可持续发展; 

1990~2000核心思想词:全球城,全球化理论,信息城市理论,社区规划,社会机制的城市设计理论。

    2 城市规划专业与相关专业、经济社会的关系 

2.1 城市规划专业与相关专业、学科的关系 

城市规划专业是一门知识性较强的专业,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2 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的关系 

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工业革命之前,由于城市发展速度缓慢及城市规模较小,城市的社会问题表现得并不明显。工业革命后,由于城市规模的迅速膨胀引发出的大量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对城市规划的思考。 

从理想城市的构想到现实城市规划建设,经济社会问题一直是城市规划关注的主要内容。尽管如此,现实的城市规划对城市社会问题的解决总是难以取得理想的结果,旧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总是伴随着新的社会问题的产生。从城市住房拥挤、环境恶劣到房屋破旧、住宅紧张,从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到内城衰退、社会混乱,从出现贫民窟到社会分化,从公众参与、社区规划到倡导性规划等,城市社会问题的不断出现、解决和城市规划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西方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总是在不断地寻求解决城市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取得发展,现代城市规划对实现城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3 本专业的方法论研究、手段方法、理论及其变革,思维方法的特点 

3.1 城市规划方法论的基础思想 

3.1.1 规划的业主 

城市是整个城市居民的,不是某个政府、集团或个人的。规划师必须考虑协调全体市民的意愿和利益,而不能为某些投资者或付钱者左右。所以,规划的业主应当是城市社会,这是城规划的出发点和归结。作为规划的直接承受者和受影响者,他们必然要在一定时间里对规划作出反应,而这种反应受他们的价值观和规划的价值观的决定,一般很难为规划师在事先预测和进行规划时所觉察,在规划制定过程中作出全面的安排。 

3.1.2 规划师 

广义概念的“规划师”应包括以下几种:专业规划师、经济规划师、政府官员和城市建设管理专家、土地开发和管理机构以及广大市民。其中专业规划师分为两种:一类是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协调者和决策者,如城市规划师;另一类是某一技术专业的专家,是某一单项的规划师,如道路规划师、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师等等。 

3.1.3 规划目标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规划师对规划目标不是一开始就非常明确的,也不可能是非常明确的。随着规划的不断实施,规划观念和环境发生变化,原有目标被修改,新的目标叉产生了,这种不断调整和不断修改的过程使规划不断地趋于完善。 

3.2 城市规划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3.2.1 城市规划的对象——城市 

关于城市规划对城市的认识,一方面主要是对城市整体要有宏观把握,另一方面是对城市发展过程中有规律性的活动内容的把握。对城市有一个较为综合全面的认识,就应把握城市的主要特征和主要方面。 

3.2.2 城市规划的作用 

现在城市规划的形式、是针对城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盲目扩展、环境恶化和无序发展等状况,企图对其发展进行预先协调,使城市能够有序发展并达到良好效果。 

3.2.3 城市规划的最基本因素——城市土地使用 

城市规划要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调节和干预,也就必须充分研究城市土地使用的运行机制。 

3.2.4 城市规划的手段 

一是认识思想,包括对城市、城市土地使用、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认识,这在前面已有阐述;二是规划过程的思维方法;三是规划编制方法。 

3.3 城市规划方法论的理论思维 

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也更多地关注社会公平和公众利益,开始重视城市规划的社会经济意义,规划与设计从单纯的物质环境改造规划转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西方主要国家同时开始出现民主多元化的社会趋势,公众参与的规划思想作为一种“准直接民主”的体现,开始广泛地被居民接受。城市居民纷纷成立自己的“社区组织”,通过居民协商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努力维护邻里关系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并利用法律同政府和房地产商进行谈判,一种“自下而上”的所谓“社区规划”开始出现,市民社会在西方国家建立,公民对城市开始有参与权和管制权。 

4 学科前沿问题综述,学科发展展望 

城市规划专业的发展,需要各个相关专业的协调合作,建筑学作为城市规划专业的基础学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包括城市设计在内的一系列城市规划学科问题,可以说,建筑学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 

在现阶段经济、科技、工业高速发展的时代,提倡绿色节能建筑,在城市规划与设计方面,更应该体现相关的设计思想。城市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节能城市理念应该是学科前沿问题,在学科不断发展的今天,更应该将绿色、环保的理念与城市的设计想结合,并且做到融会贯通。 

对于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展望,应当朝着更加节能的方面发展,这是未来城市所必将面对的趋势。 

5 对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技术管理方面的哲学思考 

5.1 城市规划行业管理面临的问题 

伴随城市建设量的持续增长,城市规划的行业实践处于多元扩展的时期。城市规划编制数量增加的同时表现出编制类型和编制内容的不断扩展,编制单位也呈现多元化特征。城市规划管理继续在行政改革的法制化背景中寻求技术方法、管理方式的创新。但是,忙碌的规划实践仍然缺乏必要的行动标准、职业感和作用能力。1. 缺乏行动标准的规划实践。2. 缺乏职业感的规划实践。3. 缺乏作用能力的规划实践。 

5.2 城市规划行业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行业的理论和实践工作,由几方面的热点所牵引。法规方面,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正式生效;新《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正式颁布;政策方面,建设部强调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开发的干预政策;编制方面,第二轮近期建设规划和新一轮总体规划正在进行中。 

参考文献: 

1.段联合, 曹胜斌著:科学技术哲学教程. 科学出版社, 2003, 303 

2.郭彥弘著:城市规划概论.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2, 132 

3.Kenneth Frampton著,贺陈词译: Modern Architecture: a critical history (近代建筑史), 1980, 65 

4.同济大学城市规划教研室编:中国城市建设史.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5, 120 

5.沙里宁著:城市它的发展、衰败与未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4(a)-0237-01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管理的重要部分,关乎到整个城市的发展和整体利益,城市规划审批后的监管工作是城市规划得以实施的保障性举措。保障城市规划正常实施不仅是政府职责,也是全社会都需要关注的重要项目,为合理配置城市的空间资源,实现城市经济建设及社会高效活动的有序进行提供支持。现场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经过规划批准的全部类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放线和验线工作,确保规划定位的精确性。其次,对批后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及标准等工程到绿化、室外设施等各项环节都要进行跟踪式检查,进行详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此同时,在完成竣工后,要对批后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验收审查,对发现违规的城市规划管理行为,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给予严厉处理。

1 规划审批后监管现状及问题

1.1 规划批后监管缺乏强有力的规范性文件

作为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管理时,每项工作都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合新形势的发展需求,已有的法律法规大部分内容停留在原则层次上。就地方而言,政府只能跟进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地的规范性文件来对城市规划审批后的监管工作进行明确规定和说明。

1.2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社会舆论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中,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建设中,最早发现问题的往往不是监管部门,而是广大市民。与此同时,在我国目前的批后监管工作中,社会舆论监管并没有引起十分重视,社会舆论监管的力度并没有在实际监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社会舆论监督工作还有待加强。

1.3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缺乏有力的执法队伍

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力度必须具备强有力的执行队伍,一方面,执法队伍必须具备快速的反应能力和战斗力,执法水平是规划监管执法队伍的必要能力,是确保各类建设按照规划实施的前提和保证。另一方面,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执法队伍中,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近几年,尽管各级政府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执法队伍进行了培训和教育,但具有一定的距离,人员素质及队伍整体能力的问题,在一程度上对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健康有序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2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策略探析

2.1 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设.为城市规划批后监管提供依据支持

在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中,政府部门应该尽快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进行起草时,要充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充足的调查研究工作,尤其是要对城市规划中不太清楚的地方,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积极针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内容、程序、职责以及权限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对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说明,以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问题,为城市规划监管工作提供严肃的法律法规支持。

2.2 重视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工作实效

在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中,必须充分利用相关手段,对规划批后执行不到位或者出现任何问题的建设单位,应该给予严厉查处,协作相关司法部门;出现严重影响规划的,在可允许的情况下,应给予拆除,甚至启动没收程序,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发挥现代化网络技术,利用政府网站、局域网等媒介进行监管公布,形成一定声势,构成一定的舆论效果。除此之外,重视社会对规划的监督力度,积极加大社会公众在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分量和力度,积极鼓励广大民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监督。大力推行城市规划批后的公示制度,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城市规划动向,达到全民参与,全民共管的良好局面。

2.3 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培养新一代的优秀执法队伍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与监管情况越来越复杂,与此同时,社会环境的变化对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要求越来越高,使得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执法队伍提出了更高的综合素质要求。对此,我国应该积极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力度,从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出发,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的入职要求,提升入职平台,选拔具备相对良好素质的人员;另一方面,重视对执法队伍的培训,组织执法队伍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确保批后监管工作在法律的约束下得到规范和有效实施。与此同时,明确执法队伍的职责和权益,把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觉性作为重要内容,针对违反执法程序和法规的人员及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4 重视规划批后监管需求,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

长期以来,在规划批后的监管活动中,我国相关的监管部门和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大部分执法部门和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被动受理和接受举报,主动意识不强,监管效率十分低下;对此,应加大对规划批后监管的需求投入,实现职能职责转变,提高监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做到勤记、勤查、勤处等,做到快速出击,快速立案。在实际监管中,做到主动巡查,并推行监管巡查日志制度,对于出现问题的,早发现,早遏制,早处理;避免矛盾和损失的扩大化。

3 结语

城市规划关乎整个城市的长远发展及整体利益,同时也牵涉到社会团队及个人的根本利益,加强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是确保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强有力措施。保障城市规划的正常进行不仅是政府职责,也是社会全体都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良好的城市规划监管,不仅有利于合理配置城市资源,提高城市建设和经济水平,还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带来良好收益。因此,在进行监管时,应该充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奠定合理有序的制度环境;同时,扩大监管力度和范围,以监管部门和人员为强有力的后盾,以社会大众和信息媒介等形成舆论压力,丰富监管能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城市规划批后监管会得到不断的完善与优化,得到更好、更有序的执行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英红.新时期小城镇规划审批管理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学报,2002,15(1):25-27.

[2] 葛新明.加强规划批后管理,推进规划检查全覆盖[J].科技信息,2008,13(11):113-116.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4-0167-02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概念

1.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城市规划设计”一词则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历程,规划和设计相结合,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实际。

2.城市设计又称都市设计(Urban Design),很多设计师和理论家对这一名词的定义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城市设计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其研究范畴与工作对象过去仅局限于建筑和城市相关的狭义层面。但是,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较有历史传统的范畴类似点,城市设计这一范畴在20世纪中叶已经开始变化,除了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范畴的关系日趋复杂,也逐渐与城市工程学、城市经济学、社会组织理论、城市社会学、环境心理学、人类学、政治经济学、城市史、市政学、公共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与实务范畴产生密切关系,因而是一门复杂的综合性跨领域学科。

二、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各自的功能作用

谈到功能作用,两者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城市规划所处理的空间范围较城市设计为大,两者在处理空间的层面上也存在差别,具体的差异如下:

1.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巨大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住宅及其环境问题是城市的基本问题之一。美国社会学家佩里通过研究邻里社区问题,在20年代提出居住区内要有绿地、小学、公共中心和商店,并应安排好区内的交通系统。他最先提出“邻里单位”概念,被称为社区规划理论的先驱。后来建筑师斯坦因根据邻里单位理论设计纽约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视为汽车时代城市结构的“基层细胞”。邻里单位理论本是社会学和建筑学结合的产物。从60年代开始,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它不尽符合现实社会生活的要求,因为城市生活是多样化的,人们的活动不限于邻里。邻里单位理论又逐渐发展成为社区规划理论。城市规划理论则是在这样的思路下一步一步演变过来的。

2.与城市规划不同,当代城市设计的主要处理对象是“城市的一部分”。非常常见的情形则是,城市设计工作被镶嵌在更大范围、更长期的城市规划工作之中。当城市计划将城市区域中的各种主要机能区域(商业区、住宅区、文教区、自然或历史保存区等)予以选址之后,城市设计专业便得以接手城市规划未来更为详细处理的工作――在各个特定区块之中,建立其空间组织与其所属建筑量体的整体形构。

3.综其所述,城市规划所处理的空间范围较城市设计为大。城市计划工作的空间尺度,不仅超越城市中的分区,还涉及整个城市的整体构成、城市与周边其他都市乡村的关连。城市计划工作经常需要考虑都市在更大范围中的定位,此处所指更大范围,可以指涉都市群、“区域”(以区域计划专业角度所认定的区域)、省、邦、国家,甚至国际政经网络,而这些往往是都市设计较少着墨的问题。举例而言,在处理城市交通系统时,城市设计所面对的问题经常是公交车站或轨道与社区的关系,例如社区居民如何便利安全地往返于住家与公交车站、公交车站在社区生活中的服务功能与其他社会意涵,轻轨轨道与社区景观如何和谐地共构、公交车辆行驶对社区生活的妨碍与防范等;相对的,城市规划专业经常需要考虑大众运输路线所延伸服务的其他城市、郊区或乡村,以及这些地区透过大众运输路线与城市所串连而产生的整体社会现象。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还在其他几个方面有所差异:城市设计不需要在互相冲突的城市机能之间决定城市内各分区的土地使用问题,这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工作。城市设计专业则比城市规划专业者较少涉入城市政策制定的政治过程。城市规划专业者与城市设计专业者,都需要面对相当广泛的社会、文化、实质空间规划设计议题,其差别主要是在于对象、尺度、程度等的差异。

三、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交叉关系

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在涉及城市的用地布局、路网结构、市政设施等诸方面的同时,必然包含了对城市空间特征塑造的思考,没有“纯二维”的规划,而且规划的思想观念和意图也必须最终投映在土地和空间中才能得以实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所要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们所处的城市,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它们都以创造一种良好的、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都要综合协调各项城市功能,安排城市各项用地,组织好交通和安排好各类工程设施,都要研究城市的社会发展,考虑城市的历史文脉等。

可见,它们之间交叉、重叠的领域涵盖了城市建设系统各个方面,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之中。规划的平面布局图,也是城市设计进行城市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另一方面,对城市空问的塑造与安排,又可反馈回来对平面布局进行完善、补充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脱节,其交叉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统一,出现设计和规划之间改动很大的现象,造成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浪费;如果不进行改动,两个不同的方案对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块而言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实施,规划设计的方案只能落个“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当前很多地方都是在还没有进行规划之前,就委托进行“城市设计”,这种没有规划原则指导的“城市设计”最终也只能停留在漂亮的模型和图纸上,很难说有多少现实意义。

四、结论

协调好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在两个尺度平台上各自发挥各自的最大作用,才是未来学科整合的方向。城市设计只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走一体化的道路,才能真正实现设计价值观从以规划师为主体向以使用者为主体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吴迪.浅谈城市规划管理心得体会[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24).

[2]刘四青.浅谈城市规划与管理的地位及其作用[J].当代建设,2003,(6).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篇(11)

一、引言

城市规划是关于一个城市较长时期内的战略性发展指导,其任务一是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的发展规模;毕业论文二是综合部署城市各组成部分的用地,对工业、交通、住宅、商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布局。在中国,汉代以前没有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应从曹操建造邺城时算起,但那也仅仅是以王权思想为指导的简单规划。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城市规划才在理论、方法和实践取得了很大进展。

二、什么是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这样一个过程。它依据城市发展目标和对城市的整体研究,通过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预期安排,制定城市发展的行动纲领。通过城市建设活动改造城市的空间状况,以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城市规划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现代城市规划是社会改良运动,政府行为和工程技术的结合体。但究竟什么是城市规划,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对此均未获得过共识。我们认为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城市是一种客观现象,而规划则是一种意识或意志的表述,两者相互关系的整理,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城市规划的本质和内涵。

三、城市规划要坚持的原则

城市规划是一项牵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诸多因素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只有把城市规划好,才能逐步建设好、管理好。笔者结合多年实践与理论的探讨,认为城市规划工作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科学性。规划是龙头,规划是前提,规划是保证,因此城市规划编制要坚持科学性。对城市要进行科学的定位、定性、定向。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要科学,要符合当地实际。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使城市规划具有战略性、广域性、前瞻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要科学编制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局部规划和总体规划,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以免在一个城市、一个区域重复建设,避免今年起楼,明年炸楼,今天破路,明天挖坑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城市规划要坚持超前性。也就是说城市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要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竞争的需要,着眼于新经济时代对城市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高起点筹划城市的发展格局。用先进的规划技术指标来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避免城市建设重复运行。在利用规划对各种城市资源进行配置时有效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杠杆,以集约合理为条件。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资源资本的潜能,使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发挥最大的效益功能,成为创造财富的龙头。坚持城市规划超前性。确保城市规划“至少5O年不落后”。城市规划要留有余地,给城市发展留有充裕的空间,让未来的城市形象更加雄伟,让城市下一代规划者的才能得以全面的施展。

(三)是要坚持连续性。城市规划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原则。城市规划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工作总结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因此市、县政府应该按照上级批准的规划进行实施。城市规划不应该因为领导变化而变化,应该一届政府接着一届干,保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

(四)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群众性。为了使规划贴近群众,更趋于科学合理性,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充分发动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献计献策。城市规划要实行“阳光规划”。其主要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批前、批后要公示。让市民行使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规划审批后。向社会公示规划图纸和文字内容,让市民了解、遵守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五)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生态性。城市规划要注意人与自然生态和谐,使城市复合生态系统达到优化的目标。城市与自然环境水融、浑然一体。要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平衡的关系,追求生态城市。在搞好生态平衡的思想指导下,建立山水城市、森林城市、海滨城市、园林城市。

四、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态度、求实的作风,努力提高规划制定和修编工作水平。

首先,要加强领导和协调。规划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市长是城市规划工作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城市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挥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有城市规划修编任务的地方要组成专门班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拿出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规划修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相关规划搞好衔接。

其次,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培养规划人才。培训现有工作人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有长远眼光,提高战略性和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留有余地。要改进城市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完善城市规划的公示、听证制度,考虑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就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要依法制订和实施规划。进行规划修编的地方。首先必须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定修编的目标和任务,留学生论文并按法定程序认定、报批和备案。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做好《城市规划法》修订工作,以及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法律依据。

第四,要完善城市规划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城区、各类开发区、卫星镇及城市地下空间。要发挥省级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保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完善城市规划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研究建立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