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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委员履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5-06 17:40:49

青年委员履职报告

篇(1)

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规范代表履职的重要保障。区人大常委会新制订了《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关于保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两个办法,修改完善了《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期间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规定和办法》等三项制度。五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畅通的代表联系机制、活跃的代表活动机制、有效的建议督办机制、良好的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力的服务保障机制;细化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规范,强化了对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和监督。

常委会审议内容方式有创新 审议意见质量有提高

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对政府专项工作进行评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区文广影视局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还对该专项工作情况现场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为保证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审议发言时更有的放矢,区人大常委会让代表结合本人关心、履职需要等选择列席全年各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变以往单向邀请为双向选择,形成“代表履职意向库”,使每位代表届内原则上至少列席常委会会议1次。同时,请每位代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专长、重点关注等选择联系一个工委,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与相关行业、领域代表的联系制度,以发挥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专业性。

联系选民方式有创新 听取选民意见更深入

区人大常委会编排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组团走访代表的形式,分五组深入各镇、街道选区,通过结对联系、个别走访、集中座谈,今年上半年共与92名区人大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

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延伸代表联系服务平台,建立村(居)代表工作站。今年年中人代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前往包括人大代表工作站在内的102个接待点开展集中接待选民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燕平等都深入到各镇、街道接待点接待了选民群众。

开展视察活动形式有创新 代表视察见实效

为了提高代表视察的深度和实效,今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的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一改以往集中大视察的做法,根据视察内容合理确定每组视察代表人数,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兵分六路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代表就加强宗教活动管理,维护连锁餐饮的品牌形象、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篇(2)

       人大代表述职报告1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20--年8月,我荣幸地当选为--区第--届人大代表,深感肩负的职责和重担,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始终觉得有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盯着我,无时无刻不在鞭策、提醒我既是一名普通公民,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下面我把一年来的履职状况汇报如下:

一、用心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一方面,我坚持自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和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仅仅增强了政治的坚定性和履职的自觉性,也拓宽了知识领域,提高了履职潜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我用心参加区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透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潜力和政治鉴别潜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推荐,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职责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用心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用心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推荐。为了收集各种写推荐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推荐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深入基层、深入百姓征询群众意见,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推荐、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三、履行职责,用心参加代表活动

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是依法行使代表各项职权的基本要求。按照这一基本要求,我用心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用心提出推荐,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在代表会议期间,结合全区状况,反映相关问题现状,每次人代会上用心发言,提出急待解决的问题,较好的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

四、收获和体会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

第一,要职责到位。要有职责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尽的职责。

第二,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弹钢琴,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

第三,要尺度到位。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推荐、意见和批评,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作审议发言,在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工作中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等等,这些都需要真实意思的表达。要把真实的意思表达好,就要尺度到位,在讲究方式,选取履职角度上要多琢磨,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同时要真心实意,要让人听得进去,觉得言之有理、心悦诚服,才能促进“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改善工作、解决问题,提高履职的实效。

肩负着广大选民托付的重任,在本届代表任职期间,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选民的期望必须还有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努力,为广大群众的利益,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更好地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大代表述职报告2

各位同志、各位选民:

我于--年1月当选--区人大代表,下面我就几年来履行代表职责情况,从提高能力,为民代言、为民办事,务实工作三个方面作如下汇报,请予评议。

一、坚持加强自身学习,积极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区人大代表,我充满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此,我从“充电”学习开始,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一是自觉学习《宪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人才》、《天职》(人才代表的神圣使命和职责)等重要学习资料;二是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当选以来,积极参加区人大举办的各类人大代表培训班学习,学习中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三是向老代表学习,虚心向老代表请教,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通过多方面的学习,使我对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有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献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履行代表职务能力得到锻炼和增强。

二、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热心为人民群众代言办事

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就是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不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就不能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几年来,我围绕为人民群众代言,围绕--区的经济发展、中心城区建设、平安社区建设,广泛听取和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反映,依法行使代表职权。

一是积极联系选民,认真掌握真实民意。坚持到人大代表联系点,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反映。二是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行使代表权力。会上预先阅读,认真听取专心审议各项报告。同时积极参加代表发言,与街道代表团共同研究讨论,精心准备,积极提出议案。三是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完成各项职责。几年来积极参加区人大和街道人大举办的各项活动,视察安置房工地、察看安置房分配,监察社区居委会选举等。

三、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贴心为人民群众办事

我认为,人大代表不应该是走访选民握握手、听听报告拍拍手、选举表决举举手,会议闭幕挥挥手的“四手”代表,而应是为人民鼓与呼,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全权代表。几年来,我把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作为履行代表职务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走访调查,接待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尽快尽力解决,出现新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比如对包家河整治,目前只整治一面,北面还未整治,还要积极提出议案。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自己在监狱工作,事务较忙,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方面还不够。

2、因为事务忙,工作和日常人民生活相关的事务不多,所以提出的议案范围、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今后,要加强学习,积极了解和走访,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体现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职能,为--区的全面发展、社会进步和创和谐--、平安--而努力工作。

人大代表述职报告3

各位选民大家好:

我20--年12月

15日当选为--区第--届人大代表。当选以来,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处处模范带头,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带领社区广大居民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社区党委书记,肩负着代表社区广大居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管理、服务居民的重任,要胜任代表职务,就必须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此,我把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作为首要任务

做到心里时刻想着广大居民的重托,把居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分析问题,善于从法治的角度搞好监督,善于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善于发挥自身优势,影响和带动广大居民创建祥和文明社区。

二、积极建言献策,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作为代表就应该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为民负责,为政府排忧,协助政府推行工作。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密切联系广大选民,做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立足大局,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提出意见和建议。一直以来,结合墟沟街道开展带头学习,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履行职责,带头发展经济,带头扶贫帮困。选择课题进行专题调研,选择了社区居民需求的文化建设活动中心和社区老小区管理两项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固定联系群众23名。

三、履行职责,为居民做实事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社区党委书记积极以党建为引领,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一)、创优工作新机制,增强社区凝聚力,彰显基层党组织先进性

一是创新党组织设置新模式。西园社区积极构建服务新载体,今年成立社区大党委,并设立特色党支部,为突出文化宣传特色服务的宣传党支部、突出社区服务特色的服务中心党支部、突出环境保护特色的环保党支部以及夕阳红党支部、青年志愿者党支部。

二是探索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推行在社区党委领导下,社区议事会、社区联系会、社区监事会的“三会共治”新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整合资源、统筹各方的能力和水平,实行“六步”工作法,加大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力度,规范社区干部工作行为,有效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拓展服务新渠道,强化服务功能性,扩大社区为民服务的覆盖面

在平时工作中时刻关心关注群众生活,为居民群众创造便捷舒适的人居环境和生活服务。

一是构筑社区互帮互助平台,解决特困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把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扶贫解困的“民心工程”来抓,目前社区共有13户、31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是构筑社区卫生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平台,以居家养老为载体,积极关注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建立的《老年人健康服务档案》,开设家庭病床,定期开展义诊和保健咨询,拓展代办老年证、医疗保险卡,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上门访视。积极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的“艺术团”,真正做到使社区的老年群体老有所乐、老有所依。

三是构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从构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入手,把劳动保障网络延伸到社区单位、家庭,扩大劳动保障覆盖面,今年以来,办理退休人员资格认证1087人、就业创业证70人、4050人员困难认定21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79人、城市医疗保险缴费人数40人、城乡居保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人员63人。

四是

通过创卫生城市和创文明城市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一是创卫常态化,抓好小区长效管理,清理居民区反弹乱堆乱放30余处、建筑垃圾120余吨、楼面及楼栋内墙体广告100余处,更换嘉年华盖板10余块

。二是更换健康教育知识图版100余块。三是做好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树木白蛾监测与防治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树枝修剪焚烧和喷药20余处

。四是处理12345数字平台待办案卷121余例。五是统计居民无产权证用房366间,登记了经济房1家,排查居民区污水管道3620户,反馈居民违搭违建情况5起。六是做好护林防火和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巡查辖区地质灾害,2处。

二是“创文点位”出靓点。1、营造宣传氛围,召开创文动员会、推进会6次,制作创文宣传和健康教育专栏12处,更新版面180块,精神文明宣传栏1处,发放市民一封信3000余份。2、以“睦邻活力中心”为平台,围绕“活力西园、邻里守望、和谐社区”为主题,进行创文点位建设,投入近20万元,在800米主路,沿路安装20多米的墟沟好人榜、近百米的传统励志故事以及近500平方的核心价值观宣传图、8米长的核心价值观小景观、在2000平方米的“活力”广场设立励志的3个小景观、绿化带设置15个涉及保护绿化、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等内容的宣传牌,制作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楼道温馨提示栏85个。邀请外国留学生参访睦邻中心开展的“一带一路”民俗文化展,感受民俗文化的魅力。

五是构筑社区维稳平台,为广大居民提供和谐生活环境。

以“建设平安社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为载体,建立社区警务室,成立由社区党员、离退休人员、青年志愿者组成的40人治安巡逻队伍,建立五大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了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真正把各类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社区无一件集体上访或矛盾激发的事件。二是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不定期向流动人口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与房屋出租户签定房屋出租合同,对外来人口进行登记、信息采集等工作,共登记在册流动人口530人,真正做到“人数清、底数明”。三是建立安置帮教服务工作机制。健全了工作台帐,每月帮教小组成员与刑释解教人员谈心。四是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学校和暑期学校的作用,邀请社区民警举行青少年法制知识讲座,使青少年知法懂法,有效扼制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五是建立治安防范工作机制。在辖区内开展“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号召社区居民积极参加治安志愿者队伍,开展邻里守望、义务巡逻等群防群治活动。发放宣传单

3000 余份,《治安防范指南》1200份,为社区居民创造了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三)、创新活动新载体,繁荣社区文化, 推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

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居民的凝聚力。端午前夕,开展“粽香端午、情暖睦邻”主题活动,组织妇女姐妹开展包粽子庆端午关爱活动,向困难居民送去节日的温馨、社会的关爱。学校放假社区开学,暑期间,每个星期四上下午。老师免费教学葫芦丝、吉他,期间开展社区民警、老党员给未成年人上安全知识讲座、书法、正能量的故事

,五老人员巡查网吧等活动。--港市微笑行动—单亲特困母亲援助专项资金4人每人1000元,

篇(3)

浙江:温岭人大明察暗访网上公开

篇(4)

激发代表履职动力

有动力,才有工作的热情,这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代表工作也是如此,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强不强,决定了代表的履职成效。发挥好代表作用,前提是激发代表的履职动力,增强代表履职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为此,首先要加强对代表尤其是新任代表的履职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充分认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为履行职务打下思想基础。其次要在实践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通过组织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和参加闭会期间活动,行使选举表决权、提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等,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第三要靠监督推动,即代表履职情况要接受选民的监督。去年,青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两次人大代表集中进社区活动,第一次进社区主要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带上来,转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第二次进社区主要把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的答复处理情况当面告知社区群众。应该说,代表集中进社区活动也促使代表通过提出议案、书面意见等,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了使代表联系选民做到常态化,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又新制定了《关于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办法》,明确规定每位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要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行职务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接受选民的测评,以推动代表认真履行职责。此外,增强代表履职动力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保护好代表的履职热情,这方面关键是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的督办,提高解决采纳率。去年我们采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约见区政府领导等方式,加强了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今年拟增加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件的数量,督促解决代表反映集中且多次提出的问题,让代表感到他所提出的建议得到了重视、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从而增加履职的成就感。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代表履行好职责,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能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从代表自身来说,要加强个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关注发展大局,了解选民需求,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意见的能力和水平。从常委会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角度来说,要为代表学习提高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去年,我们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年中集中视察和约见区政府领导、执法检查、监督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参与的同时,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方面作了一些新的探索实践。比如,建立常委会学习会(扩大)制度,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和全区中心工作,先后举办了6次专题学习会,每次学习会都邀请部分代表参加,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全区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重点;健全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每季度一次听取政府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先后听取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人口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农民建房政策、创新社会管理、“三农”工作等情况的通报,这些情况代表都比较关注,听了以后普遍反映有感触、有收获。再如,在代表任期的第一年就举办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传递代表履职的正能量,促进代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今年,我们将在继续开展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代表专题视察检查活动的内容,并把视察本区有关工作和学习考察周边区县相关情况结合起来,以使代表进一步开阔眼界、拓宽思路,通过比较分析后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修订了《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办法》,通过联系走访、集中座谈、双向约见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引导和鼓励代表善于由点及面、立足全局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篇(5)

全年共开展专题调研5项,形成调研报告14篇(其中单独完成4篇,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10篇)。形成全会建议案预案1件。组织各类视察61次,其中界别活动12次。上报信息36条,社情民意7条(其中领导批示3条),参与拍摄政协论坛6期、议政与建言3期,委员个人提案185件,集体提案1件,委员参与活动率达90%,委员满意率达95%以上。通过上述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专委会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常委会议中心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十一届一次会议后,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按照主席会议提出的“政协工作要高起点、高效率、高质量”的要求,注意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每季度常委会议中心议题,找准切入点,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视察。

一季度,围绕如何办好“六城会”和“八艺节”进行了多次视察,就场馆再利用的问题,撰写了《关于加强我市大型文体场馆赛后经营管理的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从制度、体制、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在二次常委会上作了发言。同时整理了“关于办好‘一会一节’亟待解决的两个问题”的社情民意,并报送市委宣传部,我们的建议被及时采用。二季度,围绕“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了专题调研,分别撰写了《关于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有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与对策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的几点建议》的调研报告,在三次常委会上发言,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三季度,围绕“1+8”武汉城市圈发展问题,与港澳台侨暨外事委员会联合组织调研专班,经多次调研,完成了《武汉城市圈旅游资源整合对策及建议》调研报告,有关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四季度,围绕“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我市软实力”的中心议题,认真组织市民革、市民盟和市致公党及江岸区、武昌区、汉阳区、黄陂区联合开展八个子课题调研,分别与协作单位完成动漫产业、园林雕塑、演艺市场、旅游商品、文化硬件设施、体育文化产业等八篇调研报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及建议,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积极开展专题视察。

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注意发挥专委会优势,围绕科教兴市,关注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民众健康及全民健身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一届一次会议后,肖志钢副主席率队前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协、市信息产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等专委会对口联系的职能部门,了解2007年工作情况和意见,筛选政协协商课题。

在科技方面,肖志钢副主席率队为落实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武发〔2006〕13号文)与市科技局联合开展调研,就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有关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出了五点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教育方面,就群众关注的改制校、基础教育均衡化、职业教育等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题视察,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文化方面,从增强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高度,就我市文化软实力对武汉在中部率先崛起重要意义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议。医疗卫生方面,围绕“新农合”3号建议案的办理,组织了多次跟踪督办的专题视察和座谈会,与会委员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和建议案的落实。据了解,我市农民参合率已由2006年82.66%提高到92.4%,人均筹资由60元提高到85元以上,市财政用于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的投入达到4252万元,新农合工作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体育方面,针对“六城会”的筹备和体育场馆的建设,我委组织多次调研,并就赛后大型体育场馆再利用及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了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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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积极开展界别活动。

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围绕常委会的中心议题,我们注重根据议题的内容组织相关界别委员共同参与调研。在每次常委会调研报告的完成过程中,科技、科协、文化等界别委员从各个不同角度提出了专业性、针对性的意见,有些意见被采纳,使得我委的调研报告所提建议更具可操作性。同时,我们也注重突出界别特色,鼓励界别委员就该界别所关系的民生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并将界别活动和反映社情民意结合在一起,取得了较好效果。科协界别围绕国务院下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组织委员到江夏区调研,并撰写了《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大力推动武汉市公民科学素质的建议》,部分内容将被十一届二次会议有关建议案预案采纳。医卫界别针对当前老百姓关注的结核病的防治问题,到市结防院视察座谈,提出了加强防治工作的意见。二季度,教育界别就调研中了解到的我市新建住宅小区由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不配套而引起的新的“上学难”问题,撰写了“加强我市新建小区基础教育设施配建刻不容缓”的社情民意。该社情民意得到有关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专门批示。

此外,我委根据《武汉市政协界别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积极发挥界别委员的积极性,强化委员的界别意识,推动界别活动的开展,并建立了专委会与界别联动互动机制、界别调研激励机制等。一方面我委在组织视察中,根据调研主题的不同与有关界别联合或突出界别独立性的特点协助其开展调研视察;另一方面,我委根据各界别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调界别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我委所联系的科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六个界别已分别提交《关于进一步发挥科技咨询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关于推进青山区生态工业城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新建小区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建议》、《关于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报告》、《武汉文化软实力与武汉崛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建议》等界别调研报告,均已顺利完成本年度调研计划。

四、关注民生,建言献策,积极开展建议案、提案督办视察活动。

我委配合提案委以座谈和视察形式督促政府职能部门有效办理政协3号建议案和相关提案,落实政府的承诺是否到位,并进一步提出意见,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建议案和提案督办中的作用。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的3号建议案,我委先后4次组织委员到市、区进行专题视察,了解建议案的办理进展情况。针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关爱青少年视力健康”提案和“关于建立亚健康群体服务机构建议”的委员个人提案,我们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多次提案办理协调会,加强了这些提案的落实力度。在跟踪督办的过程中,不仅委员与政府部门之间增加了了解和理解,增进了共识和团结,也为委员更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党政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创造了重要条件。值得强调的是,由于“关于进一步落实关爱青少年视力健康提案”办理成效明显,我市青少年视力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教育部2007(第69期)《简报》就“湖北武汉创新机制全力做好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门通报,对武汉市政府创新模式开展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加强学习,统一认识,积极推进专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注意搞好专委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十一届一次会议以后,我们注意抓好专委会的建设。首先是抓好组织建设。根据委员自愿报名,经主席会议决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由111名委员组成,并于3月7日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专长设置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5个组,开展专委会的工作。其次,是抓好思想建设。鉴于换届后新委员多,组织委员学习政协理论尤为重要,在认真组织主任一班人学习讨论《政协章程》、《专委会通则》的同时,分别组织全体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并通过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等让委员们参与学习,增强委员主体意识和参政议政责任感。工作处的同志积极响应办公厅要求,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的基础上,结合通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撰写读后感,把提高工作质量,注重工作细节,服务工作重点作为工作原则。我委始终把坚持推进学习型专委会建设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此外,11月份,我委参加了在安徽合肥召开的第十届全国政协暨地方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就专委会工作与其他省、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进行了充分交流,收到了较好效果。

探索履行职能新方式,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一年以来,我们采取每季度一通报的办法,将委

员参加视察、报告会、座谈会和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的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按季度统计通报给全体委员。对于强化委员责任意识,促进委员积极履行职能,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委在政治协商领域、民主监督深度、参政议政水平以及工作方式和途径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与职能部门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要争取更多支持;委员参加活动的面要进一步扩宽;要继续探索界别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界别召集人的作用;专委会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市政协常委会议的领导下,继往开来,扬长避短,力争2008年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武汉市第十一届党代会提出的“创新武汉”、“和谐武汉”的战略目标,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与民主的主题,发挥优势,切实履行政协职能,为促进我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委员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政协作出的“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决定”,联系政协工作实际,突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深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们的工作,指导工作实践,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是需要专委会委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共同努力的首要问题。因此,在认真组织委员参加市政协各种报告会、座谈会的同时,我们将通过主任会、界别会、专题座谈会等组织委员学习。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委员加深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并与参政议政工作有机结合,从而提高委员的主体意识,增强委员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住民生热点,围绕常委会中心议题建言献策,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发挥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在共建和谐社会中独特的优势,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提出“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紧紧围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突显的社会民生问题以及政协常委会的中心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调研,积极建言,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科技方面:重点就1+8武汉城市圈的科技资源整合开展调研,促进我市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教育方面:重点就义务教育公平化开展调研,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卫生方面:继续关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全民医保问题,促进“看病难”问题的进一步改善;体育方面,积极关注大型体育场馆赛后再利用及群众体育的推广和普及问题,促进我市群众体育的蓬勃发展。

三、发挥本专委会在文化领域方面的优势,重点搞好文化方面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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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青年思想、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精神等,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始终坚持发扬民主,自觉遵守组织原则,始终坚持党性至上。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次,要求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深入开展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中不执行“挂图作战”“按时施工”,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等问题。

(二)履行领导责任情况

按照团市委班子分工,在年初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方案,并细化分解到人,定期、不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组汇报工作进展以及分管范围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三)推进作风建设情况

强化作风建设,按照专项治理“微腐败”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底线思维,抓好团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青年像素计划、“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活动,并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组织团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到团员青年当中去,扎根基层、接地气,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团结广大青少年的纽带作用,全面提升团干作风建设。

(四)加强教育监管情况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注重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提醒纠正。对分管工作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了党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深化源头治理情况

对市青少年宫、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本单位开展的各类帮扶、关爱类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及时了解工作中不足,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截止目前,没有发现团市委及下属单位,镇乡、部门、非公企业团委(支部)成员中存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六)坚决反对腐败情况

积极支持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迄今为止,我委无一例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七)选好用好干部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一)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1. 执行政治纪律情况。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维护领导班子团结。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没有发表过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从未做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事情。2. 执行组织纪律情况。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尤其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能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3. 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认真学习、遵守、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纯洁生活圈、交往圈。4. 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办公秩序;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没有配备公务用车。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办公房面积12㎡,与一名工作人员共用,未超标。

3.人情消费情况。没有以逢年过节、职务升迁、做生祝寿、婚丧嫁娶等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没有没有出入过私人会所,也没有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4.职务消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没有违规进行职务消费。

5.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本年度没有因公因私出国(境)。

6.密切联系群众情况。一是深化青年志愿服务。为邛窑遗址公园开园活动、“成都国际友城青年音乐周—邛崃分会场”活动、马拉松比赛等大型活动提供志愿公益服务;开展“拾景添彩·聚爱小巷”系列活动5场;“九九重阳节”等志愿服务活动9场;组织大学生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二是青少年关爱落实到位。打造冉义镇成都市级“留守儿童之家”1个,开展“留爱童行”常态化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193场,关爱留守儿童3015人次;走访慰问留守儿童、贫困青年(大学生)等70人次;开展“圆梦计划”助学活动,帮助困难青年(大学生)共计55人次,受助资金达12.7万元。

(三)廉洁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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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筹备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承接油田公司实施方案制定油气运销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确保学习教育开展扎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2.完成2020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收尾工作,按时上报各项材料至油田公司党委组织部、思想政治工作部。

3.组织开展七一庆祝活动。按照油田公司庆祝方案要求,结合有油气运销实际制定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方案,激励和动员全体干部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实干争先。

4.制定下发党建工作计划。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油气运销部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保证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5.修订支部考核细则。对照油田公司考核要求,修改党支部季度考核细则,细化考核形式和内容,确保考核效果,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

6.制定前置审议事项清单。组织制定油气运销部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前置审议制度流程。

7.跟踪做好2020年党建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做到销项管理。

8.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工作。细化制定形势任务教育方案,扎实有序推进,保证教育效果。

9.做好中国石化党建信息化平台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理论学习等内容的线上审核监督,落实预警机制,保证平台高效规范使用。

10.开展支部文化建设。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引用外部资源协助打造支部文化品牌,提升支部影响力。

二、纪检监督工作

11.做好党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进度跟踪推进,每项问题整改完后填写《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评估表》,季度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集中研讨,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部门严肃问责。

12.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完善政治监督长效机制,围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党委巡察和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确保上级决策落实落地。

13.持续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制定监督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好成员部门日常监督和专项职能监督的作用。

14.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每季度围绕市场管理、制度执行、绩效考核、作风纪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结合党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扎实做好监督工作。

15.推进“三不机制”建设。3月31日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全面开展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分级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廉政党课、先进选树宣传、甲乙方廉洁共建等活动。

16.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专项行动,围绕“三转两提一创”制定方案,确定行动目标,严格监督落实。

17.强化纪检干部履职。落实工作汇报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季度听取纪委履职报告;纪委季度听取纪检专干报告;纪委半年度听取纪委委员、党群工作部分管纪检副主任、纪检委员工作汇报。

三、群团工作

18.做好工会换届工作。及时与局工会对接,掌握工作要求,做好各项会务的准备工作,保证按时换届。

19.组织开展走基层访万家工作。制定下发2021-2023年走基层访万家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节点,跟踪做好材料收集工作。

20.组织开展安康杯工作。制定下发安康杯暨“百日安全无事故”劳动竞赛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1.做好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做好已经立项的4项职工代表提案的季度督办和进度公示工作,9月份做好优秀职工代表提案申报工作。

22.做好职工代表巡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照4月制定巡视方案、7月开展巡视工作、8月完成整改、9月撰写总结上报局工会的进度有序推进。

23.做好创新工作室工作。每季度做好立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促工作,确保工作效果。

24.组织开展直属团支部换届工作。提前准备会务工作,确保按时换届。

25.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2021年青年志愿服务方案已制定下发,督促各青年工作站按照方案实施,有序推进。

26.做好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利用主题团日、M计划+、政治理论学习等方式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做贡献。

27.做好双JIN行动调研工作。2021年双JIN行动调研通知已下发,要求基层分队青年工作站在6月30日前完成走访,机关青年工作站9月30日前完成走访,撰写调研报告。

四、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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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看守所位于外青松公路东庆路上,我走访后发现,由于历史原因,该地段违规出租土地、违法占地现象比较普遍,建筑、装潢、家具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颗粒、电锯发出的持续噪音、油漆气味等严重危害公共环境安全,也直接影响着只有一墙之隔的青浦区看守所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每次到青浦区看守所视察工作,看到那些为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打击刑事犯罪艰辛付出的公安民警、武警战士们,默默忍受着局部环境空气污染对他们健康的侵害,一年四季无法开窗呼吸新鲜空气,都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

2015年6月,上海市政府将青东农场区域列为全市第一批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区域。我马上意识到,解决东庆路环境顽疾的契机来了。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5年12月,我向区政协提交了《呼吁加强对青东农场东庆路口企业经营行政执法的建议》提案,多次到区环保局、区司法局、人社局反映情况,并在政协会议上大声呼吁。几经努力,2016年3月,青东地区东庆路地段整改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部门果断关闭了该地块上违法经营的小作坊、小厂房,噪音停止了,毒气驱散了,灰尘减少了,该地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正轨。

再次来到东庆路,看到区看守所民警和武警战士能够享受到清新的空气和安宁的环境,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我体会到,一个高质量的提案堪比一个有效的药方,能够及时祛除久治不愈的疾疴。

政协委员履职要与本职工作紧密相连,才能保证提出的建议“接地气”,有“温度”。我不仅在每年“两会”上审议报告时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也始终保持高度的敏锐性,时时、处处观察、思考,不放过任何可以行使民主监督的机会。

记得去年我院审查了一起重特大交通肇事案。在青浦区朱家角镇朱枫公路上,一辆直行的大货车与一辆转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小轿车内的人员伤亡。我到现场考察,发现在G50朱家角高速入口处只设有直行交通信号灯,直行车辆与欲进入高速路口的左拐车辆抢车道现象非常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于是,我马上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应该增设转弯指示信号灯,有序引导车辆安全通行。该部门接到建议后,立即予以落实。

篇(9)

(一)加强组织人事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组工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今年9-10月份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下,部门全体同志以饱满的热情、端正的学风,克服了工学矛盾,通过集中听报告、网上自主学等形式,学习了李林森同志的先进事迹,还学习了组工业务知识、政治理论、经济知识、历史人文等专题,拓宽了思路,丰富了知识,提高了素质,锻炼了党性,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了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来规范组织人事干部的日常行为,提升组工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任免和调整。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3位副县级干部非领导职务提任工作,协助进行了民主推荐、民意测评、考察等程序,完成了各种材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有计划地输送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市中青班学习、外出挂职锻炼。选派干部驻村担任农村支部副书记工作。

积极改进中层以下干部考核办法。制订了《市委党校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做好干部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更加全面地了解教职工的实际情况,为干部聘任、交流、晋升提供依据。

全年完成了28名干部的提拔、考察、公示、任免、备案、归档工作;1-3月份完成了对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奖励、归档、上报备案工作 。

(三)增强青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积极为青年职工搭建成长平台,5月份举办了一期青年教综合能力工培训班通过校领导和优秀教师的言传身教,使青年教工的各项能力都有了新的提高;7月份举办了一期青年教工教学大奖赛,通过以赛促训的方式,着力提高青年教工的业务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人事中层干部工作总结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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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x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

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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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

3. 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4. 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5. 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6. 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部门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7. 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机关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8. 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职责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责

书记的职责

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组织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持党组织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紧密结合本部门或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组织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检查督促党组织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党组织委员会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 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 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5. 抓好党组织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协调党组织委员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各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

6. 协调部门或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部门或单位业务工作的完成。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的职责。

组织委员的职责

1. 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或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工作的计划和建议;负责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2. 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负责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

4. 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5. 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宣传委员的职责

1. 了解本部门或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2. 拟订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和财政业务与科学文化知识。

3.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发动和交流互动工作。

4. 负责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5. 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协助做好本部门或单位“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1. 对本部门或单位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 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

3. 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 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青年委员的职责

1. 组织本部门或单位青年党员干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2. 指导本部门或单位共青团组织(青年工作小组)围绕党组织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支持、帮助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

3. 指导青年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

4. 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5.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青年工作情况,对青年工作和青年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

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

1. 指导本部门或单位群众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2. 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