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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6 15:53:54

政治理论论文

政治理论论文篇(1)

二、联邦德国政治教育思想理论的多元发展

1970年代中期以后,经过近30年西方民主制度的施行和持续不断的政治教育,西方民主价值观在联邦德国被普遍接受,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文化基本形成,西德社会的文化多元主义特征也日益显现。国民在生活方式、道德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日益扩大,加之自由主义文化所标榜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批判思潮,导致西德社会产生了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意义危机、信仰缺失以及道德滑坡。在此种背景下,政治教育的理论热点和时代主题逐步转向更为宽泛的社会领域,如物质高度繁荣带来的道德问题、现代化工业社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冷战”带来的世界和平问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伯纳德•苏特在1980年发表《基本美德:政治教育的目标?》一文,深入阐释了政治与道德的关系,将“公平”、“明智”、“坚强”等德意志传统美德也吸纳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中。文中指出,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转型会引发人的价值观念的转变,政治教育因其在国家民主进程和公民个人塑造方面的特殊功用而愈发重要。但同时,道德是无法替代的,它始终是一个核心因素,缺乏道德标准的政治教育是注定要失败的。因此,“政治课和政治教育是关于‘政治’的共同思考,不能简单等同于政治。如果将美德的成分加入政治课和政治教育中,并以此协助学生形成理性判断,就是对政治文化发展做出的贡献”[6](P125)。尽管苏特在联邦德国政治教育领域的影响巨大,但对于他所倡导的政治教育“道德化”,也受到学术界的质疑。1984年,西比勒•莱茵哈特(SibylleReinhardt)发表的《价值教育———从右还是左?》一文指出,“政治教育应培养民众这样的认知:政治涉及的不是良心问题,而是利益对比、妥协和生活;形式上的竞争规则是必要的、有帮助的”[7](P167)。莱茵哈特的这种将“政治”和“道德”划清界限的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许多学者也反对在政治教育中加入过多的道德因素,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将利益冲突(政治)上升为秩序和价值(道德)冲突本身就是有违道德规范的。这也表明,在联邦德国,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学术领域,有各自的价值取向和内在规律。在这一时期,学术界还深入探讨了后工业时代面临的危机及其对政治教育提出的新挑战。1986年,乌尔夫•普罗伊斯•劳齐茨(UlfPreuss-Lausitz)的《90年代政治教育的前景———一个生成的教育概念的基础》提出,“20世纪末,政治教育面临的环境问题有现代化危机、生态危机以及科技进步带来的危机,‘冷战’、战争或核战争的可能性,‘工作的社会’的弊端等”[8](P13)。彼特•魏因布伦纳(PeterWeinbrenner)在1989年发表的《处在进步与风险矛盾冲突中的工业社会的未来》一文中也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新技术的层出不穷已持续威胁着未来人类的生存基础,有鉴于此,“未来问题不应再作为简单题材来看待,而是必须通过目的性的政治教育行为来开展相关教育”[9](P29)。魏因布伦纳文中指出的“未来问题”,除了能造成毁灭性威胁的化学、生物学、原子核等因素外,还包括更广泛意义上的工业社会危机,如环境破坏、资源枯竭、市场饱和、高失业率等等。

三、“两德统一”与政治教育的新思潮

1990年前后,政治教育研究多集中在时事政治和“未来问题”上,技术发展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以及生态问题也受到学术界的普遍关注。但是两德统一后的政治、社会一体化问题无疑成为德国政治教育理论家的热点问题,其研究的重心集中在“柏林墙”被拆除后,统一的政治教育应如何为推进两部分德国精神和社会融合做出贡献。1991年,汉斯•米塞维茨(HansMisselwitz)发表《新联邦州的政治教育:为整个德国的民主负责》一文,把民主教育作为新联邦州政治教育的开端,并指出“在德国西部起作用的民主面临着在东部还没发挥作用的危险,加强东部的民主机制是对此唯一可能的回答”。“必须在东部重新建立政治教育,而且把它作为实际的民主活动。”[10]同年,瓦尔特•加格尔(WalterGagel)的论文《联合———共同的政治教育可能吗?》探讨了两德统一后开展共同的“民主政治教育”的可能性。加格尔对统一前两部分德国政治文化在二战结束后演变发展的状况做出了自己的判断。过去的40年中联邦德国抛弃了“特殊道路”或“特殊意识”,及在公民文化中的“臣民文化”。联邦共和国定位于西欧,它的历史就是重回欧洲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讲,西德人变成了欧洲人,而东部的德国人仍是德国人。但在德国传统的美德方面,如勤奋、宽容、责任感以及纪律性方面,两部分德国的青年之间只存在很小的差别。这种共同的历史传统是统一后在新的联邦共和国进行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石[11]。但是,加格尔认为在新联邦州推行西部传统的以“冲突”为核心构建起来的政治教育理论及其教学法将遭遇诸多障碍。因为原东德青年很难适应政治生活的多样性和矛盾性,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不习惯于充满“矛盾”的课堂讨论,冲突文化在他们那里是不可思议的。而在西部,自60年代以来,政治教育就一直在致力于这样的冲突文化方面的教育。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治教育理论界进行了深入探索。1992年,贝恩德•卢德科迈尔(BerndLüdkemeier)和米歇尔•西格尔(MichaelSiegel)的论文《新联邦州的政治教育形势》指出,政治教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传授多元化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对某种政治体系(指原东德)的否定。“政治教育要使人们消除与政治之间的隔阂以及对政治责任的恐惧感,要通过消极的或积极的生活经验培养人们的宽容精神,以期作为民主社会的公民参与到多数人的讨论中。”[12]加格尔等人关于“两德统一”后政治教育的探讨,也对“联邦政治教育中心”的工作重心产生了影响。90年代初的一份公告指出,“联邦政治教育中心”的工作目标就是“促进民众对政治实情的认知,增强民众的民主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促进以民主、宽容和多元化为基础的政治意识的发展”[13]。

政治理论论文篇(2)

缺乏顶层设计和问题意识。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实践性和发展性,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然而,在现实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理念将意识形态“泛化”和“标签化”,教学过程教条化,教学内容干瘪化,教学实践脱离社会现实。由于忽视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念日益偏离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核心,因此,加强学科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和问题意识,是探索先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念的现实基础。

2.课程建设力度不够

缺乏制度保障。课程建设力度最突出表现在评价体系上,应试教育的评价体系仍占主流,课程教学过于强调对理论的死记硬背,教学内容恪守教材,脱离于社会现实,校本教材编撰没有地方性和特色性。同时,一些学校在进行制度设计时,缺乏针对性,制度的存在只是应付检查或评估,没有将这些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教学理念的变革又是这项工程的核心和关键所在,通过什么样的理念和方法把教材内容内化为学生头脑中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不仅要求教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还要求教师具有先进而科学的教学理念,只有如此才能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从刻板教条中解放出来,从泛化的意识形态中释放出来。教学理念的生成和创新,关键在于两点:“第一,要把握教材教学要点的精神实质;第二,要真正了解和理解当代大学生在想什么?他们希望我们教师讲什么,他们存在的思想问题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我们的老师去加以深入理解和实践的。

二、医学院校应树立四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念

1.意识形态理念

意识形态理论奠基人为法国哲学家拖拉西,后经黑格尔、费尔巴哈等哲学家继承发展和批判创新。而意识形态理论的集大成者为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的产物,以语言为载体,是社会生活过程在人脑中的反映。意识形态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就是在意识形态批判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根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对经济基础的反映,意识形态并不是社会的奢侈品,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经济基础的需要。所以,意识形态的根本宗旨乃是服务于经济基础。”[3]2013年8月19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召开,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坚持意识形态理念应从四个方面着手,第一,从综合国力和民族凝聚力角度着手,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而拓展教学视野。第二,以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深刻复杂性为主线,结合最新形势与政策,充实教学内容,坚定学生的政治立场。第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利益格局、分配结构的调整这个高度进行深入探索,引导学生认清在复杂发展情境下,如何看待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如何正确辨析发展进程中的主流与支流,大方向与大趋势。第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深刻领会“四个讲清楚”,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复杂性和新特点。“四个讲清楚”第一次明确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反映中国人民意愿、要求和诉求,因此,要引导学生明白文化,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是国家、团体、个人的本质表现,具有价值导向、动力激发和民族凝聚的重要功能。

2.敬畏生命理念

医乃仁术,医学更强调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的义务,把挽救生命作为第一要务。在中国传统医学中,医生十分重视技术与医德统一性,如孙思邈的“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郭玉的“仁爱不矜,虽贫贱厮养,必尽其心力。”这些观点充分反映中国传统医学崇尚生命价值的伦理理念。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生的医疗实践目的与医学目的日益背道而驰,不道德医生为某些利益而做出有损患者生命的医疗行为,面对矛盾重重的医患关系、红包问题等,如何提高医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认同医学职业精神?在思政课教学中贯穿敬畏生命理念应是当务之急。敬畏生命,促进生命成长,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可缺少的内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是立德树人,所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者应具有清醒的生命意识和情感,尤其是医学院校,更应将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直面生命、体会生命的温度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追求和生命自我理解、自我超越的过程,把关爱生命的这种意识和理念转化为生命文化的自觉,并作为一种生命力而存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生命就在于“对人之生命意义引导,人之尊严引导,人之生活引导,人之德性引导,人之求知引导,人之智慧引导。”医学人文精神是“伴随医学产生以来同时形成的一种职业精神,一种职业规定性。它充分体现医学科学的本质特征和医疗职业的理性自觉,是医学科学和医疗服务的价值目标的理性提升,其核心内容是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与敬畏。”医学人文精神通过对现代医疗技术本质的把握和医学科学成果的吸纳,大大丰富和发展传统的死亡观和生命观,在尊重、维护生命和对待医学死亡的问题上积累新的经验做法,所以,医学人文精神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融合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医学生的医学职业道德修养,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为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寻找新的支撑点;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医学生人文关怀能力,推动医学人文逐步走向体制化,从而促使医学人文发展为一种完备的理论体系。

3.团队合作理念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政治性、思想性、现实性、针对性和实践性等特点,教师只有充分理解和掌握教材,时刻关注社会热点和难点,了解大学生面对现实的困惑,从而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团队合作理念是思想政治教育开放性表现之一,也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前提,团队合作意味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践不可能完全是个人化的,它需要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的对话、沟通与合作,需要教师之间共同分享经验,师生之间通过互动彼此支持。”团队合作不仅仅是教学理念,更是一种教学实践,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融入团队合作理念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有助于形成团队合作精神的凝练;有助于通过多种教学方法的应用提高大学生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问题意识和包容对话的追求。

政治理论论文篇(3)

高职教育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就业教育。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应用性人才的目标定位决定了院校领导突出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重视专业课建设,忽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甚至有些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看作“虚”的政治任务,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往往不能予以保证,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处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状态。这也使得很多思想政治教师“寒了心”。因此学校完全有必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加大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程度。

2.师生互动

主要在于解决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地位的矛盾。以教师为主导,搞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显然是错误的,但是,放弃教师的主导作用,片面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致使教学过程放任自流,同样是不可取的。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应转变观念,增加师生之间的互动与理论辨析。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和教师主导性作用,让学生的自主性和实践意识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从而提升高校思想政治课堂教学的教学效果。同时注重师生间的情感互动,将学生当作自己的朋友,充分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对不同专业的学生,结合他们的专业及根据他们的接受能力的差异因材施教。这样不仅能够很好地改善师生之间的关系,也能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教学设计

结合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尤其是作为“90后”的学生,他们讨厌死气沉沉,枯燥无味的讲解,这时就需要如努力实现教学方式多样化,加大学生的参与性。可适当引入社会热点问题,引发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同时顺势引导,培养学生对社会现实热点的正确看法,避免偏颇;增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参观当地红色文化资源或博物馆,利用现有资源对学生进行实物教育,引发思考“今日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利用影像、图片等形声兼备、感染力强的声像资料,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吸引眼球;注重引导学生课余时间使用网络的频率,关心时政大事、社会热点,正确看待网络评论。

4.考试模式

目前,不少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考试方面进行了改革,不再是采用过去传统单一的期末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更多的是把学生的校内平时表现纳入成绩考核当中。采取理论与实践、平时与期末相结合的办法。在理论考核上,命题形式要灵活多样,主客观试题比例适当,如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问答题、论述题等多种题型,内容上突出重点、覆盖全面;在实践考核上,既要考核学生的平常表现,也要适当地考核其参与的校内外实践成果,从而引导学生既注重理论的掌握,更关心知识的运用;既重视期末复习考试,也关注平时习惯养成,最终使其终身受益。这种既重视学生的学习方式,又能够很好的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方式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

政治理论论文篇(4)

政治问题是个古老的话题,政治学科却是门年轻的学科,具有不成熟性,它需要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人们误把理论的发展性当成是追求时髦。

然而,政治学科也确实存在一些近似于追求时髦的问题。1、政治学科构成的知识体系复杂,有经济、政治、哲学、法律、心理学、社会发展简史、思想品德等等,给人的感觉是政治学科什么内容都涉及,把其他学科的知识也包含进政治学科,没有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成为一门“杂科”。政治学科的内容什么都包括的同时,也表现为政治学科的知识体系具有不确定性,教材经常更换。频繁地更换教材,甚至一年一套的教材,连政治老师自己也不能讲清楚政治到底教了些什么和应该教什么了。政治学科没有形成自己固定的学科体系,给人假象是政治学科属于“伪科学”。2、政治学科的具体知识内容也是经常调整更新,虽然政治理论应该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地发展、丰富与完善,但是知识更新走向了一天一个说法,过于时代化的极端。有时为了体现政治教学的时政性的特点,在中高考的政治问答题中,还要把考试前几个月的某个政治家的言论作为政治题的标准答案,在以考试为指挥棒的教学中,难免要渗透时政理论,并且尽量地把最新的政治理论安排进教材。朝令夕改的理论与政策在中学教学中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负面的效应,让人们的思想无所适从。尤其是学过政治学科的一些“过来人”更是困惑于政治理论的朝秦暮楚。政治教师夹在中间,只能顺应形式的发展,政治学科从某种程度上讲变成了永远追逐时代浪尖的学科。理论是需要有一定时间的研究与检验,如果缺少必要的思考与沉淀,理论难免会有些浅薄甚至错误。

二、政治理论是“假大空”的学说吗?

政治学科是一门学科,它介绍的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论知识,具有知识性和科学性的特征。政治学科还是一门社会学科,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它不同于物理、化学、数学等自然学科,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和人文性等特征。

政治理论具有理论性的抽象性,人们总是很难认清它的本来面貌,常常对政治学科容易产生“伪科学论”和“无用论”,并把政治理论看成是假、大、空的学说。

首先,政治理论具有抽象性,理论虽然反映现实,但是,理论不等于现实,理论是相对独立存在的思想体系。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即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关系。理论与现实既有统一性,理论与现实之间也往往存在差距,现象能反映本质,但理论与现象本身不是亦步亦趋的,理论可能超前于现实,也可能滞后于现实。如理论上讲社会主义的民主的性质高于资本主义的民主性质,我们看到的现象却是我国民主发展程度较低。对理论产生迷惑,主要原因是不能正确理解哲学上的现象与本质的关系,所以不能理解政治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把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性当作是政治理论是虚假性。

其次,政治理论常常以理论的形式来介绍国事,天下事。有些人一看到条条是道的理论就先入为主,觉得是大道理,从内心里排斥它。其实,政治理论谈得就是我们身边的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不能把身边的道理看成是“大”道理。

第三,政治理论区别于现实,具有抽象性,抽象的东西使人理解起来使人感到理论晦涩。同时,目前教材中政治理论的阐述一般表现为条条框框,教材的教条化编写模式使得教师教“条条”,学生背“条条”,考试考“条条”。再加上教学方法的陈旧落后,把政治教育当成是纯粹的思想灌输,具有空洞说教的特点。致使人们误认为政治理论是空洞的、言之无物的大道理。把思想性当成是空洞的理论。政治理论的抽象性,

于是有人认为学习政治理论主要是应付考试,假如不要考试,就不要教与学了。如果把政治理论的作用的眼光仅仅局限于应付考试的话,考完后,政治学科难免要遭受“兔死狗烹”甚至“掘棺抽尸”的命运。还有人认为学了政治理论后,社会中的思想政治问题仍然很多,所以学习政治毫无用处。这种观点属于典型的 “伪科学论”与“无用论”,实质上是否定了政治学科的科学性与社会功能,否定了社会领域中社会理论的价值作用。否定社会学科,显然是陷入了思想认识的浅薄与功利的色彩,甚至反映了一个民族急功近利、浮躁心理,是民族心理不成熟的表现。政治理论本来就只是理论,它本身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科学的理论只能指导人们正确地处理问题。

三、政治理论是为了美化社会吗?

政治理论和其他学科一样,具有社会教育的功能。政治学科又不同于其它的学科的社会教育功能,它具有鲜明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

政治理论论文篇(5)

管理中存在层次问题。一个企业集团也存在不同层面的管理,但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发展经济。由于上下之间是一种经济上的直接连锁关系,因而,对基层的行政人员可以任命。除了这种相联系的层次外,还存在非联系层次,即各级行政主管下的两种经济。由于经济的独立性,带来行政的独立性,不能用委任替代。

当然,马克思的经济基础是指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这也不对。经济是由管理等要素组成的,政治制度就体现在经济制度中,因而也就不存在什么上层建筑。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认识呢?这关键是在纯私有制背景下形成的理论认识。在纯粹的私有制中,政治与经济是分离的。而我理解的政治,与经济是融合在一起的,它仅仅是构成经济的一个要素。这也是此文的理论基础之一。

一个国家的系统分为两大系统:一是象征稳定的法律系统,稳定就是相对静止的反映,它的基本数是三,我因而得出了法律系统的三权理论(立法、执法、监察包括公安);二是象征着发展的行政系统,发展的本质就是运动,而这种运动是单一系统运动,单一系统运动是是“四维空间”的组合运动,因而将行政系统分为四权(产业、金融、文化、军事)。为什么不将经济视为一个系统呢?这就如同一个企业,企业的制度实际上有法律的功能,企业的行政那一块就是管理着经济的发展,它不存在独立的经济系统。国家也是一样。

法律系统为一分为三体系,包括:

立法领域(包括行政协调和d组织)

监察领域(环保监察、人事监察、公安、保安)

执法领域(法院和劳改,从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

行政系统包括四个领域:产业、金融、文化、国防等

a.产业领域:企业的生产、运输、电信、物价等

b.国防领域:国防科技、国防企业和军队等

c.金融领域:货币、税收、股市、银行、贸易、保险等

d.文化领域:教育、文化(基础技术)、宣传、慈善(福利)、医疗、外交、人事、工商、仲裁、国土、水利、慈善(福利)等

行政系统的四权问题。在我过去所写的文章中,对行政系统中的调节认识有错误,还得重新认识。行政四领域都存在谋求发展的问题,各领域的领导人总会以自身领域的发展为重,完全靠各自的理智是不可能实现协调的,必须介入一个协调组织。而每一个领域各自之间都存在相互的联系,a分别与bcd、b分别与acd、c分别与abd、d分别与abc构成错综的联系网络,因而必须以每一个领域为主体介入一个调节系统,从而形成了四权调节,加入一个系统调节,就构成了五权调节。五权调节的理论从何而来,它从客观的四领域的相互联系而来,而该系统的中心又是根据运动(四维空间)上的调节理论得来的。这样一来,其实形成了大系统的十一权分布理论,即法律系统三权,行政系统四权,调节系统五权。那么,调节系统五权从何而来?这就关系到法律与道德的目的。立法的重要目的是协调,协调经济关系,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协调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协调地区与地区、部门与部门的关系。道德建设要依赖于先进组织的建设,同样可以起到协调作用,它是对人思想的协调。因此,从协调的角度认识,立法与先进组织应该是统一的,也就是说,负责立法工作的领导人应该兼任先进组织的领导人。可见,调节系统五权实际上是从立法领域派生而来,如果将立法领域视为一权的话,就只有七个权力部门,如果从权力地位来认识,实际上构成了十一权领导。

为什么要将公安列入监察领域,这是由公安的性质所决定的。公安是确保社会治安的机构,维护治安,离不开对公民的监察。如果将公安归属执法领域,等于将监察与执法包揽于一身,形成了权力的膨胀。公安也不能归属行政系统,行政系统的本质是组织社会发展,而不是稳定。如果将行政包揽于一身,也将权力扩大了,以往的政治斗争与行政管理公安就有密切关系。

中央四个行政领导人的竞选,应由立法领域主持、监察领域监督,由中央、州市、县级主要领导人和三级选派代表参予投票。各州市、县、乡行政领导亦参照此法竞选。而立法、执法和监察的七个领导人应从内部产生,内部投票。对参加竞选的人选,应由立法领域组织(并不一定是集会)全体代表确定后选名单。国有企业各企业主的竞选,应由中央三个相应的行政领导人(或委派)会同该部正副领导人以及派驻人员、属该企业的国家人大代表共同表决。

这种体制是公私兼顾的体制。所谓“公”,是由不同经济层面的“公”组成,它小到家庭,大到国家。他们均是相对独立的实体.国家的“公”会对基层的“公”产生自然影响,但不能用什么计划之类去左右基层的“公”。上对下的左右,均得体现在法律中。所谓“私”,是从不同层面、不同区域、不同利益关系来认识的。

由于在公与私的关系上存在相对性与绝对性,要人们理智地把握这种关系是不可能的,就如同一些人连工作与休息的时间对立关系都难以把握一样。每一个人都不能排除非理性,只是程度不同、领域不同而已。因此,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尤其显得重要。光靠一方的监督不行,要形成六位监督机制。包括监察监督、议员监督、名人监督、彼此监督、上下监督、权力对等监督、舆论监督。只有形成一个立体的网络,才能凑效。这些监督除自身的监督机构外,受监察领域组织,但不属其管理。

监督机制的完善,除了建立组织机构外,关键是得有法律的保障,即保障监督职权,不然,就会纸上谈兵。

监察监督。监察系统监察什么,这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它应该是监察法官的执法工作和议长副议长的工作,其次,是监察同级行政领域领导人的行贿受贿,其三,监察警察工作并形成全国多样化监察网络系统。

议员监督。是一种全面开花的监督,将其信息传给监察网络系统、立法系统以及传媒。

名人监督。主要是社会性工作监督,如服务工作是否到位,哪方面值得关注,警察是否有行贿受贿的现象,工作责任心如何,一般将信息传达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理,再传给传媒,重大监察信息传给立法系统。

上下监督。它是多种形式的监督,有巡视监督、监督、长驻监督。下对上的监督也包括多种形式,如监督,发表言论监督等。

彼此监督。一是建立在本单位(本领域)权力对等基础上的,构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二是系统中行政四权和法律三权的相互监督.

舆论监督。一是要建立长期的监督宣传媒体,专门负责监督信息。二是记者的舆论监督,一般是带社会性工作的监督,与名人监督的内容相似。

为什么要建立六个方面的监督系统呢?这还是离不开哲学中的数理要素。认识一个立体事物,单方面是三,即三面,相互联系是六,也就是六面。只有通过六面的认识,才能形成事物最大的透明度。

关于企业的不同层次集体体制。企业与行业强调个性化,得以分析哲学为指导,管理强调单一化,切忌复杂,因而应按运动的基本结构数“二”来分清责权,它突出一个“分”字。其划分为:

企业(行业)业务主持:技术、生产、人事、安全

金融主持:财务、流通、物资供应、收益分配

对企业、行业的监察属政府职能,即由同级政府派出相应的监察机构,既有常驻人员,又有不定期的巡检人员,一切待遇均由同级政府负责。

企业规划及内部协调应由同级行政与企业(行业)业务主持、金融业主持共同完成。对一般性的协调工作有监察机构的常驻人员参予即可。

为了有效地建立企业内部相牵制的机制,加速发展进程,我国一部分国有企业已采取以国家为主体的国家与国内私营企业集合式联营经济模式,这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企业发展规律的,它能有效地控制贪污铺张现象。按此模式,国家除了从中获取税收外,还应从企业中实行利润分红,以进一步充实财政实力。至于企业的发展资金问题,除了按比例留成外,还应从银行贷款中获得,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现在有一股思潮,企业必须做大做强。做强是必然的选择,但我是反对盲目做大的。没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做大只能成为纸老虎。这是因为企业大了不利于经济的灵活性,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按照分析逻辑的思维方法,必须强调企业的专业化,企业的专业越细,越有发展的空间,企业也就越强。一台汽车有多少个部件,就由多少个企业来做,那是最好的。因此,强得强在专业技术上。当然,中国企业在专业技术上目前无法与人家竞争,只能发挥价格优势,这仅仅是权宜之计,不是长远之策。企业要立足,最终靠技术。目前,过于重视高尖技术,这一思路是不太正确的,关键是你没有人家的技术基础。然而,中国的产品、仪器制造技术是是落后的,尤其是仪器,实际上它关系到各个行业的制造和设备,能赶上外国,发挥价格优势就大有市场。企业做大,也只能实行三层次的管理,即车间、工厂、集团,且这种工厂应该是环节上的工厂,而不是互不相干的。

在防止了腐败的前提下,搞好国有制、集体制企业是完全可行的,当然不宜多,多了,就很难管理好,也不能体现的个性经济特点。目前国有企业太多,不利管理。笔者认为,有500来家强势企业就足够了。关键是如何培养人才、稳定人才。眼下的问题是,一些优秀人才被国外所吸引,不能为国效力。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国外待遇优厚;二是觉得国内论资排辈严重,缺乏施展才华的空间;三是出国自由。这些问题不是一下子能解决的,而要防止人才流失,首先是要掌握在校大学生中成绩优异者的情况,然后适当控制这些人才的出国,并同他们签订合同(包括名牌大学重点专业的学生在内),强调的就是不能为外企服务。这似乎很不公平,其实不尽然。公平是相对的,立足国家利益认识,它是公平的,如果立足个人利益认识,它是不公平的,二者之间构成一种排斥关系。这就如同国家的资源一样,私人不能随便开发,外国人也不能随意侵占。

保障国有制这一级的实力(技术实力、经济实力)是非常重要的,其目的在于控制整体经济局势,在于杜绝剥削,保障中央的财政开支。中国大部分省的版图比欧洲一个大国还大,人数也比这些大国多,建立省有制的企业诚然是有极大的竞争力,但由于地区差异大,一些强省的实力有可能超过弱省几十倍,一个省的实力太强,并不利于中央的管理,这是不言而喻的。故笔者认为,应该取消省级建制,或将经济过强大的省分出几个直辖市来,实行五级管理:中央—州市—县—乡—村。笔者曾认为,作为贫困地区,由于地理环境较差,公有制企业根本没有什么竞争力,没有必要办集体制企业。后来反复一想,觉得这一观点有问题。通过办各级行政监管下的企业,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最底层的税收问题,上缴问题,也能使行政人员做一些实事,避免将权力用在腐败上。

对国家而言,军队与企业有类似之处:同样具有相对的专一性,前者专一经济,后者专一国防,同样存在发展问题。因而可比照企业设立军政线与后勤线的一分为二机制。由政府派机构常驻军队,进行监察协调。军、师、团、营、排主要领导均应实行竞选制。首先得分清军政与后勤两个领域,由同领域的上级主持,政府驻军代表监督,然后由上一级隶属下级同领域领导、竞选者所在下级的两级同领域领导、士兵代表(含下级领导)、业务代表、属该部队的国家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如师级军政领导人的竞选,即由所在军的军政领导主持,由驻军代表监督,再由该军各师级军政领导、该师团营级军政领导、技术代表、士兵代表(含下级领导)、该师的国家人大代表投票表决。这样,就能有效地防止军队的腐败和山头主义。也许有人怀疑这种体制不利于军队的调度与指挥,其实,下级服从上级就体现在军队有权限的调度与指挥上,在上级的权限之内,就必须听从指挣挥,权限之外,就得拒绝指挥。这是作为军人的起码认识。

关于纵向管理问题。这是一个与该体制密切相关的内容。这里的纵向,是指五个行政层面关系上的上对下的纵向,不属于企业内部的纵向,也不属于所辖部办委局的纵向。纵向管理分为专业纵向与综合纵向。综合纵向实际就是重大的法律由中央到基层的一贯制。上级法律机构有对基层法律机构进行巡查、监督的权力,除执法系统外,切不可施行任免权。专业纵向即各个领域的纵向,也包括产业行政、国防行政、文化行政、金融行政,对基层相应的领域,他们具有巡查、监督、培训、指导、专业考核的权力,但切不可施行任免权(除上调外)。这当中,其实体现的是三位一体制,即上级——专业领域——下级。不同行政层次之间为什么不能实行任免呢?系统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系统,实行任免,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不同层次的相对独立性。实行任免,就极易形成权力操纵、权力腐败,构成某些不法分子从中央到地方权力部门的群带关系,产生更为严重的纽带腐败现象。那么,执法系统为什么可以任免呢?因为重大的法律都是国家统管的,要保障国家对地方的绝对控制权。监察则不同,一旦受中央(或上级行政单位)的控制,该管的反而不敢管,就难以遏制群带腐败。

至于地区与地区在交往中牵涉到区域利益的,宜由上级行业党组织组织下级行业开展协商,如同国际间的交往一样,订立行业公约。诸如公路公约、水运公约、环保公约、公安公约、电信公约、贸易公约、人才公约等。

由于实行的是分层管理,因此,凡牵涉到全国的政策,应以法律条文确定下来。政令应该是根据该级行政情况制定的近期总构想,那么,实行政令全国一盘棋,实则有以权代法之嫌。当然,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某些特殊政令(如战争、救灾、资源回归、人事调动),自然有一个无条件执行问题。

先进组织=x;党组织=dz;党=d

我反对建立在学术信仰上的、政治利益上的党派,但并不意味着否认先进组织的建设。人具有大共性和自私性。人类不是简单的物质,是有理性培养基、有智慧的高级动物,但人们在实践中又往往难以把握道德尺度,构成矛盾状态,只有形成一种氛围,才能产生一种感召作用。人们在实际活动中,总是以一定的群体形式出现,因此,要使人们的道德意识增强,使自身的行动受理性的支配,有必要建立一个相应的x(先进组织)来培养引导鞭策人们健康的理想、道德和情感,并使之形成一种氛围。

我国的组织形式是按年龄层次分为少先队、青年团、dz呈年龄阶梯式的x。这种组织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x对培养人健康的理想、道德和情感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三个代表”则高度概括了人类本性的三个健康因素和对先锋组织的要求:健康的理想、道德和情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理想的重要内容,“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其中就包含着培养人们的良好的道德观念,“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培养人们健康情感的主要方面。理想教育是迎合人们渴望进步的教育,这种进步性就表现在对人生正确价值观的追求上,而正确价值观就表现在根据自己的特性和智力层面选择其以基本道德为基础的奋斗目标;道德教育的主要方面是对立认识的协调教育,如谦虚与骄傲的协调,自私与大公的协调,友好与敌对的协调等;情感教育是培养人们对集体的爱护、合作精神、严于律己、坚持正义、对朋友诚实守信的教育。要使这种教育产生良好的效果,加入相应的先进组织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这是因为加入相应的x,本身就是迎合人们渴望进步的心理,同时也是对人们的理想、道德和情感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使之成为一种风气,社会有了效仿的楷模,而对组织成员则可进行终身培养教育。因此,成立相应的先进组织,引导人们的思想向健康方向发展,对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实现真正的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巨大的价值。

x在道德建设方面的要求具有国家的统一性,即每一个领域、每一个层次所实行的道德标准是同一的。这种同一性就决定了管理上必然存在由中央到基层的垂直管理,下级必须按中央的部署办事,而中央组织也必然得开展检查督促,了解问题,掌握情况。

由于x具有协调功能,因而能发现以往各领域存在诸如制度、条例、法律的不完善之处,必然得担负起修改制度、条例、法律的草案工作。这样一来,中央的x工作与人大的立法工作就实现了同一,或者说,由各级x的工作替代目前的人大工作是合理的。可见,x的管理机构具有提议修改法律、并负责草案的立法职能。这样也就实现了d代会与人代会的同一。

按少年青年成年阶段建立的组织,目的是培养人遵纪守法的观念,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观念,培养人们健康的价值观和团结精神,使之成为一种氛围,因而有必要扩大先进组织的力量,得在人数上做文章。私下认为,少先队员宜占少年总人数的2/3,青年团员宜占青年总人数的1/2,dz宜占成年人数的1/3。也许有人认为,dz人数太多,不利于保持其先进性和纯洁性,其实不然。先进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先进,由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的差异,对先进内涵的理解也有所区别。不受贿是对行政官员的要求,对一个普通工人农民来说,提这一要求就会荒唐;对一个普通工人来说,能够兼顾家庭、车间、工厂三者的利益,就是具有极高道德素养的人,而对一名企业主而言,仅有这一道德素质是远远不够的,还得顾及社会效益。只有加入了组织,才会更注重自己在身边人中的形象,才会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先进分子一旦就在身边,就会觉得加入组织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愿望,才会对加入组织产生更强烈的愿望,促使自己不断进步。至于纯洁性问题,它是通过组织形式实现的最终目的,具体体现在前文的三个培养中,而培养的过程是生命的全过程。

由于x具有协调功能,必然得协调行政各领域的工作,要进行协调,必然要参与到行政工作中来,这种协调并不是管理,二者是要严格区分开来的。这就保证了dz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议会主要领导人与dz的主要领导人就实现了二者的同一,即领导权的合二为一。作为dz的副书记(含副议长)与行政领导的数量应该是相等的,因为存在四个领域的协调,也存在四个领域的不同情况。这样一来,就真正实现了dz管政治。那么,政治的本质是什么?它应该是法律、行政的总和。

政治理论论文篇(6)

因此,从建国一开始,美国就体现出赋权国家和创新国家的特征。之后,美国的国家转型也就体现为国家集权化的过程,这一过程集中表现在罗斯福新政以及二战后美国的福利国家建设之中。英国的情况也类似。在国家建构之初,英国社会力量的强大体现在其参与式地方政府的传统中。⑥同时,英国的强社会特征还体现为贵族的力量。⑦英国绝对主义王权的建立就是国王向贵族借钱,并以大的形式约定双方权力边界的过程。在“光荣革命”之后建立的英国议会政体中,立法权力明显优于行政权力。前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的代表,而后者则更多是国家的代表。19世纪末工人运动的兴起更加强化了社会的力量。此后,英国的国家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为国家权力集聚的过程。这一转型过程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启动,并在战后达到高峰。如果在国家的初始建构时,社会部门和经济部门相对较弱,那么就会容易形成强国家。这样,国家转型就是强国家向赋权国家或创新国家的转型。法国和德国的国家治理就体现出这一路径的特征。在法国和德国的国家建立之初,社会的力量相对薄弱,所以从一开始这两个国家的国家建构和国家发展就体现为以魅力型领袖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的形成。在法国,中央集权是由路易国王、拿破仑和戴高乐完成的。而在德国,中央集权则是由俾斯麦和希特勒完成的。然而,在强国家形成之后,社会力量逐渐积聚和发展,并在不同时段产生出一些对国家的反抗。在法国,社会反抗的典型案例是巴黎公社和1968年运动。在德国,社会反抗主要是二战后的反思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后的社会运动。幸运的是,法国和德国基本上以比较和平和改良的方式最终完成了国家的转型。无论是英美的集权化转型,还是法德的赋权化/社会化转型,国家转型的最终目标都是平衡国家。“平衡国家”主要体现为两点:第一,能力平衡。能力平衡又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能力都比较强,相互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二是能力的效应与能力的成本之间相对比较平衡。第二,体系平衡。体系平衡则主要表现为秩序系统、赋权系统和创新系统之间的平衡。秩序系统过于强大,那么经济和社会创新就可能受到压制,同时赋权系统的活动空间则可能会被秩序系统以安全之名进行限制。过于强大的赋权系统会导致过度的社会动员,并可能最终引发政治失序,而政治失序的国家无法有效地激励经济和社会创新。创新系统过于强大可能会导致资本泛滥和技术统治,这些都会对政治秩序和公民赋权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三大系统之间的平衡对于国家治理是至关重要的。

二、比较政治学对国家治理研究的意义

国内关于国家治理的研究主要采用规范的分析方法,即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讨论国家治理的价值、意义和基本逻辑。规范分析对于国家治理研究非常重要,毕竟理论和逻辑的推演对于厘清概念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国家治理是治理的一部分,国外关于治理的研究也首先是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展开的。然而,规范视角的国家治理研究也有其不足。这种方法高度依赖研究者的价值定位,持批判立场的研究者总会认为自己国家的国家治理模式有问题,而持自我中心立场的研究者则总会认为自己国家的国家治理模式是最优越的。缺乏公正立场的规范主义研究很容易出现自说自话的问题。因此,国家治理研究不仅需要在规范层面上展开,而且更需要在实证层面上展开。国内关于国家治理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这些实证研究成果一方面集中于对中国国家治理经验的探讨,⑧另一方面则集中于某国的国别治理模式或经验研究(案例多为俄罗斯和东亚国家等)。⑨本文在这里希望从方法论的角度更为完整地讨论国家治理的实证研究。根据美国政治学家阿伦•利帕特(ArendLijphart)的划分,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可以分为四种:实验方法、统计方法、比较方法和个案方法。⑩这四种方法都可以用来进行国家治理研究,然而它们都有其优势和不足。实验方法更加接近科学的特征,但是对国家治理进行实验在现实中很难操作。统计方法在国家治理研究中有一定的可行性,然而,统计方法的适用也只能限定在一些微观数据容易获得的领域,如选举、经济、社会福利、人口等。对于国家治理中更为常见和主要的非量化信息,统计方法显然无能为力。

个案分析更多适用于社会学和民族学等研究中,主要基于田野调查来获得研究数据。对于国家治理研究而言,个案分析是必要的,譬如,对某国国家治理的模式、特征、内在机理等内容进行研究;同时,个案研究也是不充分的,与规范研究相似,在一定程度上它也具有自说自话的缺点。相比以上三种方法而言,比较方法最适合进行国家治理研究。具体理由如下:第一,比较方法可以突出多国比较。国家治理的特征和优势需要放在比较的环境下才能更好地加以总结。或者说,国家治理的科学性需要放在比较中进行验证和观察。第二,比较方法是少案例比较。这一点与国家治理的研究特征相契合。国家的比较很难获得太多的案例,如果案例太多,案例的细节特征就很难把握,如果案例数量足够多(如30个以上),而且量化的数据容易获得,那么就可以进行定量研究。但是,国家的比较如果强调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较为质性的变量,并且,假如影响结果的质性变量又很多,那么较为适合的方法就是比较方法。简言之,比较方法最适合针对那些“案例少、变量多”的问题展开研究,而国家治理就非常符合比较方法的研究特征。国家治理是相对宏观的研究问题,其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变量,同时,要完整地把握这些变量,又很难获得较多的案例,所以,国家治理最适合的研究方法应该是比较方法。应该说,比较方法有非常浓重的质性特征。当然,这里的“质性”是基于科学设计的质性研究。比较方法的基本逻辑仍然是控制,即通过比较来控制无关变量,并观察结果变量和原因变量之间的关系。

用比较方法研究国家治理可以从如下领域着手:第一,国家治理的类型学。类型学的研究是比较政治研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主要在知识归纳的基础上展开。可操作的类型学研究至少有两种:一种是标签类型学,即在基本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类型总结。其实质是归纳逻辑,其把现实的案例通过合并同类项,归为几个可以贴以标签的类别。这种类型学分析的优点是接近现实,即分类的类型容易在现实中找到对应的例子。另一种则是矩阵类型学,即以两个变量或多个变量为基础进行矩阵的排列组合。标签类型学和矩阵类型学都可以帮助总结国家治理的模式特征。第二,国家治理的质性比较分析。质性比较分析(QualitativeComparativeAnalysis,缩写为QCA)是比较政治研究近年来的新进展,其内容主要由清晰集和模糊集等方法构成。该方法的主要逻辑是将多个案例在不同变量上的基本表现(在清晰集中就是0或1的赋值,而在模糊集中则是0到1之间的刻度值),用一张真值表(truthtable)表现出来,然后再用逻辑运算得出结果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该方法最接近传统比较政治研究的方法,同时也是传统比较政治研究的科学化。质性比较分析最佳的案例数是15—35个(其中包括负面案例),最佳的解释变量数为5—6个。质性比较分析的优势是可以得出导致结果的原因组合。换言之,运用质性比较分析,我们可以找到导致国家治理成功或失败的原因组合。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的许多研究成果都可以用QCA方法来进一步提升其分析结果的质量。譬如,目前关于失效国家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那么我们可以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国家失效进行原因组合分析。第三,国家治理的比较历史分析。比较历史分析(ComparativeHistoricalAnalysis)也是目前比较政治研究的新进展,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的分支发展上。第一类分支力图在过程性机制上有所突破,尝试对统计分析的结构性缺陷进行弥补。一般来说,统计分析只关注自变量X和因变量Y之间的相关性,对自变量X的变化如何导致因变量Y变化的过程和方式往往缺乏研究。而这种方法则尝试通过对中介性机制的发现,来找到X与Y之间的内在关联。第二类分支则试图建立比较历史的综合分析框架。这类方法试图发展出关于比较历史分析的一系列完整概念,如路径依赖、初始条件、偶发事件、关键节点、自我强化、顺序、持续时长、时机等,并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上建构一个综合分析框架,以试图找到事件在历史中的位置、持续时间以及先后顺序等因素对结果的影响。比较历史分析是一种过程分析,运用这种过程分析,可以把国家治理的动态过程完整地剖析和展现出来。

三、国家治理对于比较政治学的意义

从比较政治研究的学术史来看,国家治理本身就是最重要的内容。比较政治学最重要的发展出现在二战后的美国。到20世纪末期时,比较政治学已经发展出结构主义、理性主义和文化主义三大流派,而这三大流派中有许多关于国家治理的经典研究。结构主义的比较政治学以旧制度主义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为基础,并吸纳了政治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的一些成果。结构主义将人类的社会生活视为由过程、关系以及互动形式构成的宏观系统。具体而言,结构主义的国家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主题:第一,国家治理模式。例如,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中,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Moore)所考察的便是,哪些因素导致了这些国家治理模式(民主或专制)的不同,同时摩尔在选择案例时也基于民族国家(英国、法国、美国、中国、日本和印度)。瑢第二,国家崩溃和国家建构。例如,西达•斯考切波(ThedaSkocpol)的《国家与社会革命》将民族国家作为她的分析单位,并重点考察了国际背景和国内因素如何影响旧政权的国家崩溃以及新政权的国家建构。瑣另如,杰克•戈德斯通(JackGoldstone)在《现代世界早期的革命与反叛》中对国家建构和国家崩溃的问题进行了颇有见地的讨论。瑤第三,国家自主性。埃里克•诺德林格(EricNordlinger)的《民主国家的自主性》和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Krasner)的《捍卫国家利益》则对国家自主性的问题有非常深入的分析。第四,国家与现代化转型。彼得•埃文斯(PeterEvans)在《国家与工业转型》中的研究试图解释为什么一些国家成功地实现了社会的工业化转型,而另一些国家则还远未成功。整体来看,结构主义学派对国家治理研究是非常重视的,这一点还可以从论文集《找回国家》中得到印证。正是因为这本书,埃文斯和斯考切波等人还被学界赋予了“国家回归学派”的称谓。总而言之,结构主义使用一种整体主义的视角关注国家治理模式、国家建构、国家发展以及国家崩溃等一系列宏大问题。结构主义将国家治理视为一个宏观的历史进程,强调关键事件、历史节点以及时序等因素在国家治理模式形成中的特殊作用。理性主义的比较政治学是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下发展出来的,主要借用理性人假设、产权、交易费用等基本概念来分析比较视野下的政治问题。该流派重点关注个体行为如何导致集体结果。理性主义关于国家治理的经典研究集中体现在曼库尔•奥尔森(MancurOlson)和罗伯特•贝茨(RobertBates)等人的作品中。奥尔森在《国家兴衰探源》中试图证明国家衰落和经济萧条与利益集团的分利行为有密切的关系:如果国家可以形成限制分利集团的低成本制度,那么国家就可以获得持续的经济繁荣。瑨贝茨的《热带非洲的市场和国家》也遵循了这种“微观着手,宏观着眼”的分析路径。通过对政治精英的行为和选择的调查,贝茨试图找到导致这些非洲国家病态政策的宏观原因。玛格丽特•莱维(MargaretLevi)的《同意、异议与爱国主义》则从微观视角出发考察了国家(统治者)与社会(被统治者)之间的税收谈判问题。理性主义的国家治理研究从利益集团或政治精英的微观行为出发,探讨这些理性选择行为如何导致国家兴衰以及政策失败等宏观问题。文化主义的比较政治学以西方主流现代化理论为基础,并汲取了文化学和人类学的一些研究成果。文化主义试图把握人们对生活方式、意义系统以及价值观的不同理解,其重点关注是其所观察的政治现实的特殊性及其背后的文化意涵。文化主义路径的这一研究特征集中体现在以下经典作品之中。在《公民文化》一书中,阿尔蒙德等人力图表明国家对文化的建构作用实际上微不足道,而更应该重点关注的是公民价值对政治的深远影响。在《想象的共同体》中,安德森对国家以及以国家为中心的意识形态(即民族主义)采取了一种解构的手法,把国家和民族主义解释为一种在印刷资本主义基础上的“想象的共同体”。瑢格尔茨的《十九世纪巴厘剧场国家》则将这种国家的文化解释发挥到极致。格尔茨认为,在巴厘的政治模式中,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剧场,国王和王子是主角、祭司是导演,农民是群众演员、舞台职员是观众,而场面、仪式、荣耀以及冲突则构成了剧情的内容。格尔茨的这种文化主义解释将国家的作用倒转过来;“权力为场面服务,而不是场面为权力服务”瑣。在这里,仪式不是权力的工具,而本身就是一种目的。整体而言,文化主义的国家治理研究尽管在研究国家,但是其结论却是在削弱国家的作用,或者说是给国家层面的互动提供一种文化解释。尽管国家治理对于比较政治研究如此重要,但之前的研究者并没有非常自觉地认识到这一点,也并没有将国家治理作为一个比较政治学的重要内容抽取出来。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比较政治学的核心议题逐步转向民主化和民主转型,而实际上这两个概念中都蕴含着某种知识的霸权。按照西方学者的表述,民主化和民主转型都是指一种从非民主政治(权威政治)转向民主政治(自由民主政治)的过程。瑤而且,从西方学者对中国的界定来看,中国不是民主国家,而是需要向民主转型的权威主义国家。

所以,按照这一思路,中国的政治制度就是差等制度。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一表述,实际上也就接受了西方知识对中国制度的一种带有意识形态特征的安排。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美国是西方比较政治学学科最发达的国家,而美国的比较政治学有着非常明显的意识形态特征。从某种程度上讲,美国的比较政治学一直在为美国的对外战略服务,即通过政治知识的传播,确立发展中国家对美国模式的尊崇地位。尤其是美国的一些比较政治学者长期接受美国政府部门(如美国中央情报局)的资助,这种资助使其很难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简言之,西方比较政治学的这种“民主化转向”使得人们对比较政治学的研究重心产生了一种误解,即认为只有政治转型和民主化研究才是真正的比较政治学。这种观点有典型的西方中心论的特征,也带有强烈的知识霸权特征,其潜在含义是要求非西方国家复制西方的道路。这种观点用政治转型和民主化替代了真正处于中心位置的“国家治理”,忽视了国家治理的阶段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并且让比较政治的研究范围变得狭窄和局促。因此,比较政治研究需要恢复国家治理在其内容中的核心地位。国家治理对于比较政治研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点:首先,国家治理是一种系统性思维。如前所述,国家治理体系包括秩序系统、赋权系统和创新系统三部分。秩序系统的主要内容是自主性征税和暴力的垄断,其标志是行政国家的建立。赋权系统则主要包括选举系统、代议系统和协商系统等。创新系统则要激发和保障经济部门与社会部门的创新。国家治理的这种系统性思维可以克服西方比较政治研究中的线性逻辑,从而可以更完整地把握国家治理的整体框架。换言之,这种系统性思维可以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逻辑。前文中讨论的QCA方法所关注的原因组合就试图发现组合性原因对于国家治理的意义。其次,国家治理是一种实践性思维。目前西方政治科学出现了严重的知识论与实践论分离的倾向。一些发表在《美国政治科学评论》(西方公认的政治科学的顶尖期刊)的文章完全沉溺于知识的游戏(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数学知识的游戏),而对现实指向的意义越来越淡薄。这种知识论与实践论分离的倾向可以被看做是西方知识的一个普遍特征,然而,目前这种分离越来越明显和强化。这对比较政治的研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国家治理研究可以有助于消解这种知识纯粹化的问题。国家治理本身源于实践,并且基于丰富的地方性知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案例都表明了国家治理的特殊性。因为国家治理研究本身源自具有充分特殊性的实践知识,同时国家治理研究的目的也是对国家的治理实践有直接的指导或参考意义,所以国家治理研究可以将知识论与实践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前文所述的关于国家治理的比较历史分析也重在探求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过程以及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

四、中国的国家治理与中国的比较政治研究

多年以来,中国的比较政治学一直在蓄势待发中酝酿着新的发展。之前,比较政治学的研究一直在借鉴和学习西方的成果。这在学科建立之初非常必要,但是仅仅停留在借鉴的阶段很难推动学科走向成熟。应该说,中国比较政治学成熟的标志是有自己的议题、价值和方法,并在其基础之上产生有影响的作品。在这里,研究议题是第一位的。只有对经典的研究议题进行充分研究,才会产生在世界上有影响的概念和理论。中国的比较政治研究首先需要总结中国的国家治理经验。一方面,中国的比较政治学者对中国的国家治理实践更为熟悉。另一方面,中国的国家治理实践也确实值得深入研究。1993年,中国第二轮国有企业改革启动时,国内外对中国的国有企业和整体经济都不是很乐观,然而,20年之后中国却实现了令世界瞩目的经济奇迹。中国是如何实现这一经济奇迹的,这背后的原因和经验有哪些?这些经验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有什么启示?这显然是比较政治研究的重要主题和内容。同时,对中国模式的研究和总结同样需要放在世界文明的大范围中考察。这里既要分析中国模式的特殊性,也要考察中国模式的普遍性。这里的普遍性有两层内涵:一是中国模式与其他国家的发展模式是相通的。譬如,社会财富的初期积累与储蓄有密切的关系,二是中国模式可以被其他国家所借鉴和学习。譬如,中国形成强国家能力并用以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所参考。再如,中国建立相对稳定的政治社会秩序的经验对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具有参考价值。

这两层内涵都是比较政治学的内容。因此,对中国模式的总结以及将中国模式置于国际比较的视野当中,可以进一步激发中国比较政治学的发展。比较政治研究是一个国家强大与否的重要标准。比较政治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为世界贡献自己的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比较政治研究是一国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能成为超级大国,不仅是因为美国的硬实力居世界首位,同时还因为世界上的许多规则和标准都是由美国制定的。换言之,支撑美国超级大国地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文化影响力。美国的政治模式、消费文化以及美国梦构成了美国软实力的组成部分,而美国的比较政治研究则在美国文化向世界传播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比较政治研究的另一重要目的则是充分了解世界。中国经济的持续成长和中国海外利益的拓展,迫使中国必须更加积极和主动地了解世界。中国在海外投资时,需要首先对投资国的整体治理状况有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其政权的未来变化要有一定的研究和判断,否则很容易造成海外投资的损失。另外,中国要成为开放的大国,就要有动力和有信心了解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有充分地了解世界,才可以更为完整和客观地认识自己。越希望成为世界性大国,越要虚心地向世界求教。这里也要充分地意识到,中国的国家治理仍然存在许多的缺失和不足。从模式来看,中国的国家治理与法国、德国的经验有类似之处,即先形成强大的国家,然后再进行赋权化/社会化的治理转型。因此,中国的国家治理研究不仅需要研究中国经验对世界的意义,还需要谦虚地继续向世界学习。中国国家治理的研究者需要在世界文明的坐标中找到中国的位置。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还存在进一步现代化的空间。首先,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还不够完善。中国的秩序系统已经比较发达,同时中国的创新系统也有长足的发展。然而,中国的赋权系统还不够完善,或者说,中国国家治理中的“政治输入”还不能完全匹配“政治输出”。提出要“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正是此处的题中之义。未来中国赋权系统的完善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人民代表大会在政治代议和决策审议过程中的实际权力;二是增加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过程中的实际权力;三是推动党群协商以增加群众意愿对党的直接输入。其次,中国的国家治理能力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相比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中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已经很强,特别是在资源汲取能力和秩序稳定能力这两方面。然而,如前所述,国家治理能力还应该包含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和公共危机应对能力,而这两点内容则具有一定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要求是不同的。伴随着生活水平和审美能力的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的要求和界定也不一样。因此,公共服务提供能力是一种相对变动的并且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要求。公共危机应对能力也具有不确定性。公共危机应对是一种非常态的事件,而这种情况很难在常态下训练和形成,所以公共危机应对的能力准备也很难有明确的尺度。因此,这两项内容的能力需要不断地进行提升和现代化。同时,国家治理能力还存在一个效率标准,即不能只看实现这些能力的效果,而且还要计算治理能力的效果与成本之间的比值。换言之,治理能力的使用要更加符合科学规律和效率原则。

政治理论论文篇(7)

英国政治理论家、“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柯亨(G.A.Cohen)在题为《社会主义和公有不可分吗》(IsSocialismInseparablefromCommonOwnership的小册子中说:“就‘社会主义’是一个鼓舞人心的理想名称,值得人们为之献身这一点而言,社会主义要求基本境况的平等……本世纪人们想用某种更好的东西来取代私有制,这种尝试遭到了大规模的失败,但这并不构成放弃社会主义信念的原因。从历史的视野看,社会主义是年轻的运动,它太年轻了,因此现在还不是抛弃这种信念的时候。”[2]

对于坚持社会主义信念的理论家来说,对社会主义在实践中的失败,还可以问:“它是暂时的,还是必然的?”如果能在理论上证明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有道理,更加符合正义与人性,那么,人们终究会回过头来拥护社会主义。

这一问题的急迫性,不仅出于现实,同时出自思想理论层面。

因为诺齐克(RobertNozick)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Anarchy,StateandUtopia)一书似乎对自由经济制度作了雄辩的捍卫,对社会主义的,甚至一般自由主义的平等原则作出强悍的攻击。柯亨回顾说,在1972年之前,他还从未遇到过他没有现成答案可以应付的对于社会主义的批评,但当他读到诺齐克的论证(以后完整地表述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时,他受到了冲击,感到不安和焦虑,似乎从教条的社会主义迷梦中惊醒。[3]

柯亨感到需要有人挺身而出,跃马横刀,正面截击诺齐克。于是写了一系列论文,这些写于巨变前后的论文于1995年以《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Self-ownership,Freedom,andEquality)为名结集发表,它反映了两种思想体系斗争的尖锐性和深刻性,也是本世纪末历史性事变在理论上的反映。柯亨紧紧抓住“自我所有”(seIf—ownemhip)这个概念做文章,表现了他在理论上的洞见和勇气。第一,“自我所有”这个主张,是诺齐克捍卫私有制,以自由的名义攻击平等的出发点,而它对所有的人都显得十分自然、具有魅力、无可辩驳;第二,马克思本人和马克思主义者,都把私有制的批判建立在认可“自我所有”的基础上,原来,资本主义的死敌在攻击资本主义时,却依靠了它的前提,你看要命不要命?追根溯源,是洛克(JohnLocke)的《政府论》(TwoTreatisesofCivilGovernment)下篇中最早使用“自我所有”这个概念:每个人拥有自己、自己的身体、劳动和力量,这是只属于自己,而不属于他人的权利;除非得到本人同意,其他人不能对他有权利;当一个人把属于自己的劳动和力量施之于自然无主状态的事物,就是把自己的东西与对象相结合,从而使之成为属于自己?乃接胁撇;诖耍灯肟颂岢隽怂拿裕骸叭魏味鳎灰浅鲇谡钡那榭觯谜钡姆绞降玫剑旧砭褪钦钡摹!闭照飧龅览恚灰低品接校敌泄膊土云降戎敌性俜峙洌彩遣徽宓模蛭庋銮址噶烁鋈说恼比ɡK钥潞嗳衔谂灯肟四抢铮晕宜谐闪说贝炊握苎У幕"?/P>

柯亨这样解释和评价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理论:当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时,他把劳动力买卖双方的关系看成和封建领主与农奴的关系是一样的,工人的劳动时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以工资的形式成为自己所得,另一部分为资本无偿占有。“马克思说,资本家从工人那里偷走东西,只有那个东西正当地属于他才会发生。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不正义的批判蕴含着,工人是自己劳动时间的正当拥有者:是他,而不是任何别的什么人,有权决定对这劳动时间的处理。但除非工人有权决定如何处理他的劳动能力,他就不会有此权力……但马克思主义者未能想过,只有认为同样的道理普遍适用,工人才是自己力量的恰当拥有者。因此,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资本家剥削工人依赖于这一命题:人们正当地拥有他们自己的力量,此命题就是自我所有这一主张……”[5]

事关重大,必须对“自我所有”动脑筋、下功夫。当然,能彻底批驳、全然否定最好,这就把为资本主义辩护的理论连锅端了。不过,柯亨毕竟有一份清醒,他知道连根铲除“自我所有”是办不到的,于是,他的战术迂回曲折,他的主张也有发展变化。《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一书的内容基本是由柯亨以下三个论证所组成的。

论证一承认自我所有,但得不出私有财产台法和不平等的结论

柯亨和所有社会主义者一样,认为人类不平等的主要原因是财产或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私有制并不是人类诞生时就存在,生活、生产必需的外部资源必定是从不为私人所有变成为私人所有。

现在的问题是,诺齐克所赞成的、完全自由主义式的私有财产的形成过程是否合理?洛克从自我所有的概念出发,对私有财产的最初形成的合法性作了这样的说明:一个人只要将自己的劳动掺入自然存在的事物中,并留下了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别人,并且不浪费自己取得的东西,他就拥有了那些东西。柯亨同意诺齐克对这个原则的改造,因为是否浪费,是否留下同样好而且充足的东西给别人难于定义和说明。因此,占有无归属的自然物品的合法性,就看这种占有是否恶化了其他人的处境。

注意,柯亨并不是一般地阐述问题,而是和诺齐克论战。关键的地方是,柯亨指责诺齐克把洛克的限制性条件“处境没有变差”大大弱化了。诺齐克设想的情况是,如果某件物品不属于任何人,为大家公用,这时人将其据为己有,如果这一举动并未使其他人的处境变得比它仍为公用时差,那么此人的占有就是合法的。柯亨追问说,为什么只假设另外一种情况,为什么只与假定它仍为公用相比,为什么回避其他可能?诺齐克的诡辩就在这里,如果与其他假设情况相比,由于此人的占有而使别人受损立刻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

为简化起见,设想一个两人世界,A与B在其中公用一切外部资源,A的收获为m,B的获得为n。当公有变为私有时,A占有全部土地,A获得了m十q,B获得了n十P,这里q>F(大于或等于)0,这里多出来的p十q是由于A善于组织劳动,A与B有了新的分工而产生的。

如果不考虑B因为要听从A的分配变得不如从前自由,那么,照诺齐克的标准,A的占有是合法的,因为B并没有比如果资料公鹦鼯学舌时少得。这个模式足以为私有财产和资本主义制度辩护:资本主义并未使无资本者过得比没有资本主义的情况下更差,他们当然有所失,比如自由,但他们从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分配机制中得到的则更多。除非无产者生活得比假如没有资本主义的情况下更糟,否则他们没有理由抱怨,没有理由废除这个制度。[6]柯亨的辩驳是,让我们考虑假如A未占有另外可能发生的情况,即不是继续共有,而是B占有。如果B的才干与A相当,那么他现在的所得就是n十q,A的所得则为m十P,万一B比A更能干,那么B的所得将是n十P十s,A所得是m十q十r,这里r和s均大于0。拿这和A占有的情况相比,B显然因为A的占有而受到了损失。只有在B的组织才能不如A的情况下,A与B的收获才是m和n。⑦

诺齐克和柯亨分别假设了两种不同的情况,这实际上代表了两种思路,甚至可以说是两种阶级立场。这就好比一个老板雇了个伙计,老板的逻辑是,虽然我拿得比你多,但如果我不雇你,你的日子会更糟。而柯亨替伙计设计的道理是:怎么这么比,为什么不和假如我是老板,你是伙计比?但柯亨忽略了一个问题:谁承担风险?正常情况是,如果有亏损,老板仍需付给伙计同样的工资,损失将由他承担。

柯亨的上述假定和分析,在最后一种情况下有一个明显漏洞(我真不知道它怎么会竟然发生),在B占有的情况下,若B的才干不如A,情况不止柯亨设想的一种。总收获量当然会小于A占有时的m十n十P十q,可能是m+n,这和原先公有时一样,A、B所得分别为m和n,但也可能更糟,总收获量小于m十n,这时B必须照约定仍给A的m十P,而自己仅得n—P。n—P这个数值可能接近于0,甚至等于0,若小于0,则意味着B付不出他应当给A的m+n。经营者有赔老本的危险,这一点,柯亨是避而不谈的。

实际情况当然比以上简化模式复杂得多,有两种情况最有可能发生:第一,如果A的占有不是靠暴力的强迫,那么B的所得不应由A单方面指定,而是商议之后B同意接受;第二,可以设想人们轮流占有,而各人所得有多有少,经过一番优胜劣败的竞争,最后的关系稳定在最优化的组合上,即每人所得都比以前多。最后的结果当然不会平等,但考虑到风险、才干和运气,要证明它不合理和不正义会比柯亨设想的困难得多。

论证二平等和自由相容

上一论证是驳议,说明以自我所有为前提,推导出财产的私人占有(它将导致不平等)的合法性是不能成立的。第二个论证是要正面说明自我所有(在目前的语境下即自由)与平等并不矛盾,现在作出一种回应,即认为与诺齐克所说的相反,自我所有与条件平等相容,因为诺齐克所辩护的不平等依靠把自我所有和对于外部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原则连接在一起。但是,如果自我所有和对于世界的合作所有联系在一起,它产生不平等的倾向就可以消除。[8]柯亨的论证方法是设计出一个两人世界,在这个体制下,每个人都拥有自己,同时合伙性地共同拥有一切外部资源。

在这个两人世界,Able能生产出生活所需品,以及更多的物品,而Infirm则什么也不能生产,但因为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资源都为两人合伙共有,因此Infirm虽然在生产活动中不能起正面作用,却拥有否决权。柯亨排列出一切可能情况,其中与目前的论证有关的是第四种:Able能生产超过两人所需的东西,但对于超出生活必需的那一部分如何分配,不能由他说了算,如果在这一点达不成协议,结果是不生产,两人都饿死了;以及第五种:Able不但能生产多余的东西,而且其生产数量也可调节,这时,两人不但对如何分配,而且对生产多少都必须共同商量,取得一致。⑨

由于两人都是自利但又是理性的,因此这个体制能够维持下去。这里的要点是,虽然东西全是Able生产的,但这一点与他能得多少无关。Infirm只控制了生产活动的一个必要条件(他对如何使用土地可以投反对票),Able控制了两个条件,但他并没有在两人的讨价还价的协商中占便宜,这种合作所有阻止了能干的一方由于多劳而多酬,往后可能发展出的差距和不平等也无从谈起。[10]柯亨现在可以说:看,我就是能设计出一种体制,人们虽然在其中自我所有,但只要生产资料是合作共有,就可以避免不平等。

对此,人们自然会有强烈的反应:这算什么自我所有?坚持合作所有,就达不到自我所有的目的和效果,如果没有别人的同意我什么事情都做不成,这还能算我拥有我自己?Able和Infirm难道不是不仅共同拥有世界,实际上也相互拥有了吗?这说明对外部资源的平等拥有,会使自我所有无效,或者说使自我所有仅仅在形式上存在。它并没有被消灭,但是没有用处。就像你有一个拔塞器,但从不让你有机会靠近酒瓶一样。[11]

这个反驳看来是致命的,但柯亨自有应对之道,他甚至还在等待着这样的驳话。他说,我所设计的体制中,自我所有确是形式上的,但我现在是和诺齐克辩论,为了辩论的目的,这一点却足够了。

你诺齐克不也是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第三章,设想了一个不幸的无产者Z吗?他只能在要么把自己的劳动卖给资本家,要么饿死之间作选择。你说Z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自由的、自我所有的,但那不照样仅仅是形式,他的别无选择不是同样说明他拥有的自由派不上用场,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12]柯亨说,诺齐克在辩论中面临一种两难推理困局:他要么收回自己的断言:资本主义的自由是货真价实的;要么承认自由可以与平等不冲突,因为在Able和Infirm的两个世界中,Able的自我所有至少有诺齐克书中的Z那么充分,但这个体制并没有产生不平等。[13]

柯亨在论证二的结尾处说,其实,他相信大家都希望Able和Z有更大的支配权,社会主义者向往的模式不能是这个论证中的那种合作共有。他真正想说明的是,诺齐克的那种自我所有并没有多么特别的吸引力,而社会主义者也应该追求另一种平等,它比合作所有更有利于人们的自主(autonomy)。[14]

由于柯亨第二个论证的论战色彩太浓,因此没有必要作认真辩析,但有必要指出以下两点:第一,读者中的大多数并不一定站在诺齐克或柯亨一边,你把诺齐克迫得说不出话,并不会使人信服你的立场,别人很可能认为,你和诺齐克的自由都不是真自由;第二,不论从柯亨的个人政治哲学信念看,还是从人类一直抱有的希望看,正面解决自由能否与平等相容是相当重要的问题,就算柯亨真正将了诺齐克一军,人们充其量认为他在辩论上占了便宜,但同时会产生另一印象;二者的融洽确实难于做到,这对柯亨的基本信念相当不利。

论证三质疑自我所有原则:它真是那么好吗?

柯亨在论证和论战过程中深切感受到,向自我所有这个主张本身发起攻击,太有必要了。但他同时又清醒地看到,正面批驳它不会成功,于是退而求其次:减少它的魅力。“另一种反对的方法是表明,自我所有不同于它所混淆的其他条件,它用这些条件来说明了一些对它有利的东西。这并没有驳斥自我所有这个主张,我认为它是不能驳斥的,但若我的论证有理,能减少这个原则的魅力,使许多人不在忠实于它。”[15]这就是柯亨在论证三中采取的策略。

柯亨说,诺齐克式的自由主义者认为,如果否定自我所有原则,就相当于全部或部分地许可奴隶制度,就会限制人们的自主,就会把人仅当成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柯亨分别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和前面一样,柯亨仍然以诺齐克为假想敌进行论战。

在柯亨看来,诺齐克式的自由主义者的自我所有原则,就是主张每个人都属于自己,因此没有义务为他人服务和生产。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诺齐克认为,强制性、非契约性地(即不是个人自愿地)为他人尽义务,就是剥夺了一部分人的自我所有给别人,实质上就是程度不等的奴隶制,比如在福利国家中对富人征高额税以帮助穷人,就是变相的、程度较低的奴隶制,因为国家剥夺了本来属于个人自己的东西。

柯亨首先争辩说,强制有程度的不同,不能把强制一概而论说成和奴隶制一样。比如,一个人明明无罪,但被强力拘禁了五分钟,这与长期监禁有巨大分别。长期监禁决不合理,但有时为了社会秩序短期拘留一个无罪的人,却是合理的。重新分配式的征税决不像诺齐克说的那样,是和奴隶制一样的强制劳动。”他然后引证雷茨(JosephRaz)的例证说,如果一个人X不是出于契约要给Y做事,由此并不能得出,别人就像奴隶主一样地支配了X的劳动。

比如,如果我的母亲病了,我应当帮助她,但这并不是说她可以像奴隶主一样不受限制地支配我的劳力。“总之,我们可能都有彼此间的强制性义务,这并不蕴含着任何人有支配任何人的奴隶主般的权利。确实,这种义务构成了再分配国家的规范性本质,在这样的国家里,在某些方面没有自我所有,但也没有奴隶和奴隶主那样的关系。”[17]

接下来,柯亨批驳把自我所有等同于自主的主张。他说、在目前的语境中,自主指人的一系列选择,但它是一个程度问题:[18]

所以应当这么表达:在普遍、完全的自我所有之下比在其他情况下有更多的自主。但也有充分理由假设,至少,在一个人们的才能不同的世界里,自我所有是敌视自主的。因为在这样一个世界中,自我所有所授权的自我追求会产生无财产者,他们的生活前景太受限制,不能享受对自己生活的实质性控制。因此,如果每个人都要享受合理程度的自治,就有必要对自我所有加以限制。即使在个人才能相等的世界,自我所有也不能佼自主达到最高程度……在很多情况下,一些人,甚至所有人的自主要小于那些自女所有受到某种限制的人。如果我们之中没有人有权利做某些事,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在自主方面受益。

柯亨论述的第三方面是反驳把自我所有等同于不把人当工具,他所针对的是诺齐克的这个断言,他所肯定的权利反映了康德的基本原则:个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没有得到人们的同意、不能牺牲他们,或用他们来达到其他目的。柯亨说,康德的原则并不蕴含自我所有原则,这个原则也不蕴含康德的原则:[19]

国家通过税收强制身体好的人生产多于他们需要的东西以维持身体不好的人的生命,否则他们会死,这是反对了自我所有原则,因为自我所有蕴含着,人没有这样的义务,不是基于契约让别人用你的力量……但是,反对自我所有,我又是忠于康德的原则。因为,虽然我认为身体好的个的劳作应当作工具使用,如果必要可违反他们的意志,以便让不幸的人得到供给,这不能得出结论说我不关心身体好的人。除了别的,我可以认为,他们应该提供所说的服务,仅仅因为我也相信,这样做并没有损害他们的生活,因此,抛弃自我所有并没有抛弃康德的原则,可能肯定康德原则而抛弃自我所有。

反过来说,肯定自我所有而抛弃康德原则也是成立的,因为遵奉自我所有的权利并没有蕴含着我对其他人的态度,但康德关于对待他人像目的的教导,一定包含着以特定态度对待人的要求。

比如,对于服务员,我与他的关系只是接受他的服务,即把他当手段,但我也尊重他的自我所有权利。当他晕倒在地时我可以不去救助他,继续把他当工具(若当目的则必须救助),这并没有侵犯他的自我所有权。”

在这三个方面的论证中,柯亨的论点和论据都有可商榷之处。

我们暂时不这么做,只对他的基本思路提出质疑:就算你证明了自我所有并不是那么好,那又怎样呢?不是极好就一定是不好吗?怎么不研究一下,万一没有自我所有情况又会怎样呢?固然,在柯亨看来,自我所有不怎么高尚,它不强调利他、助人的一面,但保障每个人固有的东西不是更基本吗?柯亨主张,为了弱者的利益可以部分地侵犯、剥夺强者的自我所有,照这个逻辑,只要没有致命危险,我们是否可以强使正常人分一只眼睛给双目失明的人,强使人把部分器官捐献出来?

二十世纪的政治实践给人们的最大教益是,一样东西的重要性,不一定在于有了它情况会多好,而在于,一旦没有它,情况会多糟。与自我所有相同的问题也可以问:民主有多好?你可以尽情退想极美极好的东西,指责自我所有离它甚远,但你那美好的东西一点基础都没有。二十世纪给人的另一最大教训是,当人们耽溺于最美好的向往时,最基本的东西反而被剥夺了。自我所有显然不能造就人间天堂,但如果切实尊重它,倒可以避免人间地狱。想一想本世纪几次最大的人类灾难属于哪一类,就可知此言不虚了。

结语

当我于1986年第一次到牛津时,我选听了柯亨主持的系列讲座。我很快就得出一个结论,柯亨的马克思主义是典型的学院派马克思主义,其特征是:为理论上自圆其说,不顾情理,不管实际。

其实,马克思本人就有这种特征,当他以黑格尔式的逻辑无情地演绎他的体系时,他没有考虑,为了平等而公有,当人们没有自己的东西,当人们不能把劳作和报酬直接挂钩时,他们还会有多少积极性;他也没有考虑,为强制推行平等把绝对权力赋予一个集团和一个人,他们是否靠得住?是否会产生权力的异化?中国和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充分说明,以上两个问题是致命性的。

柯亨比马克思还进了一步(他在本书中指责马克思实际上不愿与资产阶级价值决裂,在产品极大丰富的条件下考虑平等,而他宁愿在物质不足的情况下就谈平等。“就此而言,他不是正统马克思主义者,而是式的穷过渡型的社会主义的鼓吹者),他实际上是在责难马克思:你反对资本(生产资料)私有,但又承认并坚决捍卫劳动的私有,岂不是双重标准?更彻底的逻辑是,要么全部公有,要么彻底私有。柯亨选择的是彻底反对私有,不留一点余地。这就有一个在情理上能否讲得通,在实际上能否行得通的问题。

马克思已经提出了十分激进的革命口号:“剥夺剥夺者!”理由是他们非法占有了工人的劳动。柯亨对此还不满意:什么?你说剥夺了工人的劳动,难道这不是承认工人有自己私人的所有物:劳动?他担心,一旦承认人们拥有自己的东西,在此基础上合法增繁和转移,就会造成贫富差距,就会形成不平等。于是,他主张压抑和剥夺有才能者。这比马克思又进了一大步,马克思是主张剥夺现实的压迫者、剥夺者,因为他们造成了不平等的悲惨状况。柯亨则主张剥夺潜在的、有可能造成不平等的人,将不平等消灭于萌芽状态,不,比这更早,消灭于胚胎形成之际和形成之前。按照这个主张,当盖茨(BillGates)退学从事电脑开发和经营时,就要限他,甚至早在觉察到他有异常才能时,就要压抑他。他的智慧和于是他的自我所有,在柯亨看来是可以不受保护的,他关心的这智慧和才干有可能使其拥有者成为巨富,到头来不平等。但谁决定谁该受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才会避免产生不平等呢?这能发生在一个能与奥威尔(GeorgeOrwell)的《一九八四》相媲美,类型有点差异的世界。这是一幅远比Able、Infirm的世界更不能受的可怕图案。

政治理论论文篇(8)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去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把研究性学习引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就是努力探索研究性学习方式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整合,利用大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平台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近年来我们尝试把研究性学习引入到《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一、将研究性学习引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可行性

1.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研究性学习在内容上都具有综合性、开放性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个综合开放的体系,涉及到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教学内容也随着社会发展而时常进行更新。研究性学习的研究课题,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所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行选择,范围也往往超出单一学科的知识应用,而要涉及多方面、多角度的思考和跨学科的知识渗透,因而也同样具有综合性、开放性。这二者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同质性,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引进研究性学习提供了相融的教学环境。

2.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研究性学习在内容呈现方式上都具有问题性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常常要创设教学情境,启发学生思考、质疑。学生也常常提出一些与本学科紧密联系的现实问题,例如:发动“”要把中国带到一个什么样的政治境界?社会主义究竟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如何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诸如此类的很多问题教材上没有现成的答案。研究性学习在内容呈现方式上多以问题式课题出现,学生选择的课题比较多地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重合或紧密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开展研究性学习,既能为学生探究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又能拓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范围,增强教学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要学生学变为学生自己要学。

3.思想政治理论课与研究性学习在培养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指出:“要使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大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大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1]要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就要从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对他们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就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2]。开展研究性学习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让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既培养他们探究问题的能力,又提升他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价值的理性认识,让他们在课题探究中,思考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感悟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谛。

二、研究性学习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组织与实施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途径很多,比如可以以课堂教学内容为主要载体,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意识,让学生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可以就学生提出的带有普遍性或典型性问题组织学生讨论;也可以就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时代性强与思想政治课教材相对滞后的矛盾,引导学生审视教材、质疑教材乃至补充、改写教材等等。我们这里着重介绍的是引进研究性学习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形式,让学生制作多媒体小课件,通过小课件在课堂展示他们的研究性学习成果。

让学生制作多媒体小课件,说到底就是开展思想政治理论领域内的专题研究。专题研究是我们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较多采用的一种形式,专题研究实施的流程是:选择课题——制定方案——研究过程——制作课件——成果展示与评价。

1.选择课题。选题是开展好这一活动的重要前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创设一种类似学术研究的情景,引导学生运用学术研究的方式,去自主发现和确定问题,即选题。教师在指导学生课题的过程中,要注重把握的原则是课题的结论不是预设的而是开放性的,课题要具有探究性、实践性和现实性。学生可依照自己的兴趣自由组成课题组,人数取决于课题工作量的大小,一般有3-6人。

2.制定方案。课题确立后,教师应指导学生规划研究活动的具体步骤和程序、各阶段的任务和时间安排、组员具体分工、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和方式、结题时间以及研究成果的展示等。

3.研究过程。研究进入实施阶段后,主要由学生自主开展研究,教师只在知识层面、方法层面和思维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知识层面的指导,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科研基础知识的指导、专业知识的介绍及相关学科知识的拓展、渗透,侧重于指导学生如何获取知识、如何运用所学知识开展研究活动。方法层面的指导包括科学态度、科研方法的指导,如引导学生如何搜集各种资料(包括文字、音像资料等)、如何进行社会调查,以及如何对收集到的各种资料进行筛选、分析、研究等。思维方法的指导主要表现在帮助学生打开思路,完善研究,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批判能力、想像能力、发散能力和创新能力。

4.制作课件。教师指导各课题组将研究成果制成多媒体课件,关键是指导学生如何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借助多媒体课件形式展现出来。

5.成果展示与评价。各研究小组将自己的成果在课堂上展示。展示的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研究方案的设计、资料的取得、成果的内容、课题研究中涉及的科学术语以及研究体会等。评价工作由学生自主完成。学生自己推举评委组成评委会。评分标准由评委会集体讨论拟订,一般由选题得当、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材料翔实、逻辑严密、可视性强、课件技术含量高、正确回答问题等项目组成。评价对象以对小组整体评价为主,同时适当兼顾对个人的评价。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意义

1.研究性学习是适应时展的需要

指出,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民族创新能力的竞争,而“教育是培养人才和增强民族创新能力的基础”[3]。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时代,科学发展的速度在不断加快,尽管知识的记忆和积累是人才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但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判断、迁移创新的能力则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新形势下,研究性学习相对于接受式学习来说,显然更适合时代的要求。接受式学习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的灌输,而研究性学习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全面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结协作的能力,为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兼备的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良好的基础。

2.研究性学习是适应“创新教育方法”的需要

说:进行教育创新,就是要改革教学的内容、方法、手段,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符合受教育者全面发展规律、激发受教育者创造性的“新型教育模式”[4]。强调说:思想政治教育要“创新教育方法和手段,确定合适的内容,选择恰当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活动”[5]。研究性学习相对于接受式学习来说,更适合于“创新教育方法”的需要,因为研究性学习是一种以经验为本位的探究式学习方式,学生既是学习实践者,又是学习目标、学习内容、活动安排的制定者、学习结果的创造者。这就改变了接受性学习中普遍存在的重知识轻能力、重结论轻过程、重理论轻实践、重共性轻个性的现象。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其特殊性,它最重要的教学目标就是要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实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的远大理想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所以必须首先解决学生“信”与“不信”、“当时信”与“过后不信”的问题。曾告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受教育者的内在动力”。[6]在课题研究中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他们自己动手收集资料,并运用自己已经掌握的各种知识,经过比较、分析、综合、演绎、推理等多种方式得出结论,这样就使得他们不仅知之甚深,而且会真正信之、行之。

3.研究性学习是适应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指出:“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7]学生的全面发展离不开各种能力的培养,在当今社会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合作能力。进行研究性学习,学生必须从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一系列的思维活动,由于问题是开放的,没有现成的答案,这就要求学生进行创新活动。综观学生的研究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求新的过程:查阅时,力图寻找新资料;调查中,力争发现新问题;分析时,力图捕捉新认识;综合时,力争得出新观点;论证时,力图导出新结论;制作时,力争构建新模型;展示时,力图展示新成果。研究性学习要求学生亲自动手实践,诸如查阅文献、摘抄资料、问卷调查、社会访问、整理材料、求证结论、制作课件等,无不要求学生事事躬亲,这远比单纯地接受性学习更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分工又要合作,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攻关,这就要求他们要彼此交流、相互尊重、表达自己、说服他人、分享资源、共享成果,在合作中养成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4.研究性学习是适应教学相长的需要

说:在“新知识层出不穷”的年代,“教师是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更应该与时俱进,不断以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终身学习的楷模”。[8]把研究性学习引入课堂教学,必然要求课堂是开放的。开放的课堂应该是以学生的学为主而不是以教师的教为主,开放的课堂对教师的课堂控制与驾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不断变革传统的思维模式,不断尝试,不断创新,“教师富有创新精神,才能培养出创新人才”[9]。把研究性学习引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学生的课题研究往往涉及到多学科的知识、多方面的技能,无论教师有多么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理论背景,都不可能对每一个课题了如指掌,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终身学习,以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专业研究领域。开展研究性学习,要求教师从知识的权威者到学生课题的参与者,从知识的传授者到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指导者、合作者,双方平等交流,相互启发,彼此评价。学生思维活跃、很少框框,在一定科学方法指导下所进行的自主探索,往往会有新的发现,教师能从学生那里学到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这有利于“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10]。

综上所述,把研究性学习引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可行的,易行的,也是很有意义的,但这并不是说要完全排斥接受式学习。研究性学习也有它的不足之处:学生费时多,得到的知识“散”,基础知识掌握得不够扎实。而接受性学习在积累间接经验、传递系统学科知识方面,其效率之高是研究性学习无法比拟的。把研究性学习引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既要用接受式学习方式围绕教材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又要使用研究式学习方法延伸和升华教材中的重要知识和理论,将重要知识和理论予以拓展、充实和补充。只有把这两种学习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才会收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教学效果。

政治理论论文篇(9)

政治心理学是研究政治过程和心理过程互动的学科。政治心理学在西方的发展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目前在欧美各大高校中均设有政治心理学的课程。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例。截至1993年,在美国和加拿大的77个教育机构中开设了与政治心理学有关的99门本科课程,45门研究生课程,另外9个学校开设了政治心理学的博士训练项目。

但是政治心理学在中国却属于新兴学科,目前只有少数学者(如北京大学的王丽萍,华东师范大学的蒋云根)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但也只是偶尔涉及这个领域。政治心理学研究的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国内学者们对政治心理学研究的意义认识不足有关。那么,研究政治心理学究竟有什么意义呢?首先,从理论价值来说,它为政治学注入了新的评判标准,这就是心理需求的原则。随着新的评判原则的被引入,将补充和修正一系列重大的政治学理论。其次,政治心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引入政治心理学之后,使得我们在判断和解决一些现实的政治问题时更加准确。最后,政治心理学所常用的实验的方法也能够弥补传统政治学研究方法的不足。

(一)理论价值

政治心理学的理论价值主要体现在提出了新的评判社会的原则,由此修正和补充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学理论。

1.政治心理学为政治学注入了新的评判社会的原则

传统政治学认为,人们在从事政治活动时,或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或是基于正义。无论是基于前者还是后者,人们都认为是理性的,也就是说这样的行为是具有合理性的。政治心理学要追问的是,除了利益或正义,人们的行为是否还有其他原因?人们的行为是否有非理性的成份?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人们的政治行为有时是为了获得心理的满足,这样的行为有时是非理性的,即使有理性的考虑,也是有限的理性。

西方的政治学理论基本建立在人是自利性的判定上。近代以来,西方许多学者大多运用社会契约论解释国家的形成,这种契约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利益相互妥协的基础之上的,国家的产生、政府形成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权力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因此传统的政治学在评判、分析社会时,注重权力、利益、权利等。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研究的重点尽管不是个人的利益,但是它在判定社会时,也是以利益为基础的,只是它所强调的是阶级利益。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把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分别解释成为两个利益相互矛盾的阶级之间的斗争。把社会主义解释为无产阶级成功夺取政权的结果,社会主义奉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共产主义社会则崇尚“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各取所需”,基本上都局限在物质的层面。

政治学不仅是一种利益政治,政治运作也要符合正义。美国的学者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提出了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原则是自由平等的原则,它确定与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适用于对社会和经济利益方面问题的处理。公民的社会和经济利益是不可能平等的,但这种不平等现象的存在要有两个并存的条件:第一,这种不平等必须合乎每个人的利益,尤其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罗尔斯称之为“差别原则”。第二,权利地位和领导性职务也必须是所有人都能进入的。罗尔斯称之为“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正义原则的提出是对利益政治的修正,它提醒人们在追求利益时要符合正义。

与这两种评判标准相联系的是学者们对人性是理性的坚定的信仰。西方的学者普遍认为人们在判定自己的利益方面是理性的,能够知道自己的行为选择对自己是有利的,还是有害的。或者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或他人的政治行为是否符合正义。正是基于这种判断,西方国家实行普选权,相信人民根据自己的判断能够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或符合正义的国家领导人。

但是这两种评判标准在解释一些政治现象时,有时会遇到困难。譬如,德国的民众为什么会选举希特勒这样的战争狂人作为国家的领导人,希特勒给德国人民带来的既不是现实的物质利益,也没有实现社会的自由平等,从中也看不出德国民众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再如,一些人加入恐怖组织,或者团体,他们加入时既不是为了物质利益,有的人甚至把自己的财产捐献给这些组织,这些组织也不是自由平等的代表。有些学者可能会说,这些人无知无识,受骗上当。但是经过分析会发现,这些组织的参加者有些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9·11事件中,有两名出身于阿联酋的富贵家庭,在德国接受高等教育。头目拉登更是有名的富翁,在美国也接受过教育。他们为什么会加入恐怖组织?针对这些问题,传统的评判标准已经有些不足。

政治心理学对此进行了修正和补充。研究政治心理学的许多学者认识到,在实际的政治运作过程中,起作用的不仅是利益和正义,也有人们的心理。美国著名的政治心理学者拉斯韦尔(Lasswell)认为在不同的文化和性格类型中,情感的纽带是道德秩序最强有力的溶化剂,人的性格中所拥有的忠诚在政治规则的运作过程中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通过认同(Identification)和心力内投(Introjection)的方式,个体在成长的过程中把一些道德观念溶入到自己的性格中,这些道德观念的象征物最终变得神圣不可侵犯。这种深入人们性格中的东西,既能够为维持一个政权或政治团体提供坚实的心理基础,同时政权或团体的领导人如果破坏、诽谤这些道德象征物,就会导致人们心理的混乱,从而危及整个政权的存在。

至于人们为何会做出一些诸如选举失误、加入恐怖组织之类反常的举动,拉斯韦尔认为,在情感的作用下,人们在判断自己利益上并不是好的法官,相反是差的法官(PoorJudge),他们通常所做的决定并不是基于自己的利益,而只是缓解自己内心的紧张。由于这种非理性的心理作用,导致民众在参与政治过程中常常做出错误的决定。譬如,之所以在伊斯兰教国家大有市场,与美国偏袒以色列,导致了伊斯兰教信徒的不满,激起了他们的宗教情感有关。德国纳粹的上台同样是情感在起作用,但不是宗教情感而是民族情感。在一战中,德国战败,被迫割让土地、赔款,这对德国民众的心理是极大的打击,激起了他们民族的仇恨。希特勒的出现正好迎合了德国民众的这种情感需要。正是由于德国民众选举出了希特勒,才使德国走向了专制,最终导致二战的爆发。如果按照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判断,在资本主义经济来临之时,无产阶级会自然地抛弃资本主义,向左转迎接社会主义,但事实却是向右转投入了纳粹的怀抱。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民众的心理无疑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上述情况下,在心理冲动的作用下,人们的理性是无能的,人们既不是按照利益也不是遵循正义去选择自己的行为。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在理性起作用的情况下,因为心理的干扰,理性变得非常有限。因为理性选择是建立在心理假设基础之上,他们有时基于自己的喜好、或是出于传统的偏见,对于一些政治人物或政治党派、政治观点带有抵触情绪。譬如接触一些电视信息时,人们一般会选择他们喜欢的、与自己政治观点相同的节目,而对其他信息则弃之不顾。卢皮亚(Lupia)把这种选民称作不完整知识的选民。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尽管是理性的,但是这种理性是有限的。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赫伯特A.西蒙(HerbertA.Simon)比较了在政治科学中两种人类理性的理论:源于当代认知心理学的程序有限理性和源于经济学的综合的、实质性理性。作者通过比较这两种理性之后得出了如下结论:一般的判断主要依靠辅助设想而不是理性。理性要想发挥作用,必须与正确的辅助设想相伴随,否则在对政治现象做出有效判断时是没有能力的。简言之,理性必须与心理相结合,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因此,政治心理学提醒着我们,在解释、评价一些政治行为时,既需要利益的评判机制、正义的原则,更需要注重人们的心理需求。可以说,能否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这是除利益、正义之外的评判政治学的第三项标准。心理的评判标准与其他两项评判标准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前两项评判标准有时是心理不满的原因,对利益的追求,以及对平等、自由的追求往往是决定着人们行为的重要动机,人们的心理不满的许多原因是自身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或者社会存在非正义现象。而前两项评判标准要想真正能够发挥作用,必须能够深入到人的心理,可以说能否深入人的心理是评判前两项标准成功实践的标志。

2.政治心理学的出现能够补充和修正一些重大的政治学理论

心理需求引入政治学的评判原则之中,能够补充和修正一些重大的政治学理论。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具体来说,旧有的制度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旧制度就会被抛弃,从而出现革命,代之以新的制度,以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而政治心理学则强调心理因素在社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美国著名的思想家埃里希·弗洛姆(Erich.Fromm)提出:“社会变革和社会革命不仅由与旧的社会组织形式相冲突的新的生产力所引起,而且也由非人的社会条件与不可变更的人类需要之间的冲突所引起。”在一个畸形的社会中,如果对人的性格压抑过甚,最终就会导致人们去改变社会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需要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而社会制度仍然处于僵化状态,从而导致两者矛盾的加剧。“随着社会内部客观矛盾和对立的增长,随着分裂进程的加快,在社会的里比多结构中就会发生某些变化。我们看到,维系社会稳定的传统纽带消失了,传统的感情态度发生了变化。里比多能量又有了新的用途并因此而改变了它们的社会作用。它们不再服务于维护社会,而是用来发展新的社会结构。它们不再是‘粘合剂’,而成了炸药包。”革命是诸多复杂的因素促成的,生产力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的心理的发展变化也是革命发生的重要原因。有关这一点,其他学者也有类似的论述。群体心理学的始祖、法国的思想家勒庞(LeBon)认为革命是不易发觉的内心发展变化的结果。他在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中,通过对分别生活在路易十四、十六时期的两位思想家博絮埃(Bossuet)和杜尔歌(Turgot)思想的比较,得出了以下结论:路易十四时期的人们主张君主集权制,并且认为政府的权力源于上帝的意志;而路易十六时期的人们开始明确人民的权利。人们的信仰前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对革命的发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政治心理学不仅能够弥补一些重大的政治理论的不足之处,而且能够进一步修正一些政治理论,并重新为其从心理的层面提供论据。马克思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社会发展的历程,即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未来是共产主义社会。依据马克思的理论,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社会无法解决的矛盾,而且各国为了在世界争夺利益,转嫁经济危机,必然引起世界大战。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经济大危机也似乎印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性,于是许多社会主义学者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是腐朽的、垂死的。

姑且不论社会主义的学者没有正确地判断出二战时期无产阶级在经济危机来临时向右转,即使在判断资本主义的走向上,也与事实有相当大的出入。二战之后的主要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但没有行将腐朽,反而在经过自我调整之后,迎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这种现象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苏联和中国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坚持认为资本主义一定会灭亡,尽管他们的经济表面是繁荣的,但内部矛盾重重,矛盾的激化就会导致资本主义的衰落、灭亡。西方的一些资本主义思想家则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成功地解决了自身的经济危机,因此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了。

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从政治心理学的角度对此作了重新解释。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尽管已经解决了发展中的经济危机问题,但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已经是一个完美的社会,也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了。赫伯特·马尔库塞(HebertMarcuse)认为当今的社会仍然是一个病态的社会。只是病征与以往有着很大的不同:以前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主要源于物质的极度缺乏,由此导致阶级关系的紧张;而现在的社会则是源于富裕,人们获得了大量的经济财富的同时,精神状态却没有随之好转,仍然感到心理的压抑,人性本身没有充分地发挥。这就是现代社会的“病态”。马尔库塞说:“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和关系(它的结构)所具有的特点,使得它不能使用现有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使人的生存(人性)充分地发挥出来,这时,这个社会就是有病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物质条件的极大提高,人的精神状况并没有多大改善,人的精神颓废的一些表现行为,如酗酒、吸毒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人们仍然感到孤独、无力。总之,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与人性相矛盾的社会。

而要解决这种矛盾,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最好的出路是建立与人性发展相协调的社会,这种社会就是人道主义社会。弗洛姆说:“建立在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真正的人的社会理想。”所谓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强调社会的变迁必须以促进和加强人的成长和活力而不是相反,使个人变得更加积极,而不是消极。人不再是机器的奴仆,而是一切技术都服务于人。“是人而不是技术必须成为价值最后的源泉,适宜人的发展而不是最大的产量必须成为一切计划的标准。”社会主义工业的目标不是达到最高经济的生产力,而是达到最高人的生产力。生产和消费必须服务于人的需要。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人能够充分实现自我,此时的自由“不仅仅代表着摆脱,而且还代表着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所有关于公民事务的自由,代表尽最大可能的限度发挥个体潜在能力的自由”。人与人之间,每一个人都是他自身的目的,而绝不能成为实现他人目的的手段。国家与国家之间也是如此,任何国家绝不能把自己的模式强加给他国。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国家内部,在公民自由的基础上,国家的集权活动降低到最小限度;国际上,则达到世界的大同,即人类的统一与全体人民的团结。

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从政治心理学的角度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性。这种论证不是简单的论证,而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种补充和发展。

一些学者尽管不是马克思主义学者,但是却得出了与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相同的结论。国际政治心理学学会第一届主席,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E.莱恩(RobertE.Lane)论证了自尊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政府要做的是让人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他指出:“尊重自己的人更有可能尊重他人;低自尊使人陷入深深的不幸,而高自尊赋予人们生活幸福和满足的条件,高自尊为人们的学习以及以后的成长提供了心理的基础。自尊产生的权力对于一个政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他反对罗尔斯提出的平等自由的正义原则,认为政府所保障的首要权利不是自由平等,而是让人们有工作的权利,只有人们拥有一份工作,才能拥有尊严。第二项基本的权利还是与工作有关,那就是人们有权利参与影响他们的工作的决策。

随着政治心理学的引入,不断修正着我们对理想社会的判定。中外对理想社会的设想中,不外两点:一是物质的富足,人们过着吃喝不愁、衣食无忧的生活,“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二是自由平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种族、民族、性别、职业、财产、地位等的差异,人们实现了一律平等。第一条符合利益的原则,第二条符合正义的原则。心理需求的原则引入政治学之后,要求未来的理想社会还必须是人人都能够生活愉快、人的各项潜能都能够得到发挥。

(二)现实意义

政治心理学的理论对政治学理论的丰富、补充可以帮助我们在判断一些政治问题时更加准确,所提出的解决措施更加切实可行。政治心理学与传统的政治学最大的区别在于不仅具有思辨性的特征,而且具有现实性、应用性,这就使得政治心理学在解决一些政治问题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政治心理学的现实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预防方面,防止某些非法的政治行为的发生;二是解决方面,在解决政治问题时,政治心理学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提供一些很好的建议。这两方面又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一般说来,往往是某个政治问题出现,才会引起学者的关注,然后探讨这些问题发生的心理根源,最后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最终也就防止了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人们的政治行为不仅受现行规则的约束,同时也受习惯、风俗等潜在规则的制约。而政治心理学则使我们认识到了另一面,人们的政治行为还受内在的情感的驱使。如果人们的政治行为出现失范时,我们仅仅注意到了产生该问题的规则和潜在的规则,而没有注意到人们的心理问题,那么问题的解决将是不彻底的。而心理问题的解决往往是解决人们错误的政治行为时最艰难的一关。明代的大思想家王阳明曾经说过,“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也就是消灭叛乱者容易,但是消灭人们的叛乱之心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而人们的叛乱行为恰恰是人们的叛乱之心的外显行为。如果我们掌握了人们的政治心理,尤其是掌握人们的政治心理的变化规律,那么我们就能够很好地预防一些非法的政治行为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说,解决人们的心理问题是解决人们非法的政治行为的最终目的,只有解决人们的心理问题,才能彻底解决人们的政治行为的偏差。

拉斯韦尔把解决人们心理的冲突称作预防政治学,预防政治学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即是降低人们对社会的紧张和不适应的水平。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们的心理问题的解决又是解决人们的非法的政治行为的开端。如果我们能够及时觉察到人们对社会感到心理不适和心理紧张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可能成功地防止一些犯罪和社会动乱的发生,把犯罪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预防的动力来源于现实社会中突出的政治问题。由于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许多学者把精力投向了对法西斯的政治心理研究。其中最突出的是弗洛姆、阿多尔诺等学者对法西斯主义人格的研究。他们不但研究了希特勒的人格,而且也分析了群众的人格。同时还探讨了二战之后,各国的经济、社会有了巨大发展的情况下,是否还有法西斯人格的存在的问题。他们发现了当代经济发展中人性扭曲的方面,这些恰恰是法西斯人格存在的潜能,因此他们提出了一些措施来消除这种隐患。正是这些学者艰苦的研究,不仅成功地把法西斯消灭在了萌芽状态,而且也成功地消除了许多社会叛乱的发生。

一些学者经过调查研究,对候选人的政治心理做了研究。譬如,齐莱就成功地总结出了低自尊一高复杂性的人容易在政治的选举中成功。有的学者则对什么样性格的人最适合做领导人做了细致的探讨。最成功的例子当属美国学者巴伯(Barber),他经过研究认为一积极性性格的人最适合做领导人,这些领导能够成功化解政治运作中出现的各种危机,又善于吸取他人的意见,不至于使国家和人民蒙受灾难,这为人们在选择领导人时提供了有效的参考和指导,从而避免选举出像希特勒那样的独裁者。

应该说,政治心理学的出现和不断发展即是源于社会现实问题。戴维O.西尔斯(DavidO.Sears)认为,政治心理学被紧迫的政治问题所激发,尤其是那些毁灭人类后果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极权主义的兴起、反犹太主义、基本人权、冷战、阿以冲突、核战争的幽灵、后殖民时代的变迁问题等。

至于现在和将来,哪些社会现实问题需要政治心理学进行研究呢?玛格丽特·海曼(MargaretG.Hermann)提出了以下问题:环境问题、核恐惧、公共领导人的危机、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对政府的不满、恐怖主义、大众传媒的不断控制、社会各个部分日益增长的独立性、长久的种族冲突和歧视。具体来说,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人们对全球环境污染或全球变暖的忧虑上,影响着人们对环境政策的态度。核恐惧同样是人们对人类生存危机的担忧,是整个人类面临死亡的本能反应。公共领导人的危机,体现了对领导人的不信任的政治态度。贫富差距的不断加大,引起穷人对富人的敌视、仇恨。对政府的不满,与领导人的危机相关,由对领导人的不信任延伸为对政府的不满。恐怖主义,探讨恐怖主义产生的心理机制。大众传媒则主要探讨大众传媒对选民的政治态度的影响。种族冲突和歧视,涉及政治和文化的关系问题,探讨各个种族的特点、产生冲突和歧视的心理机制。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问题之外,还有许多问题等待着政治心理学去研究。以当代中国社会为例,有以下问题可以供政治心理学学者去探讨。譬如,官员腐败的心理机制,群体不满引起的突发事件、青少年犯罪心理、进城农民工心理,以及加入不法群体如组织、传销组织、黑社会组织的参与者的心理等。

(三)方法上的意义

政治理论论文篇(10)

[内容提要]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改变了传统政府的治理边界,也改变了传统的公益与私益物品提供的组织模式。面对非政府组织这一新的组织力量,政府应当积极变革自身,让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事物中,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提供公益中的优势,从而构建政府新的治理模式。[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治理模式变革一、社会结构转变与非政府组织的兴起社会结构,主要是指一个社会中社会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化和模式化了的体系。1978年底开始的改革开放,标志着中国社会进入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加速期。在此以前,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结构是“整体性社会”。整个社会都以单位化为组织基础,以一元化社会形态为特征。80年代以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开端,国家逐步放松对社会某些领域的控制,并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变。国家对经济和社会有意识地放松管制,成为推动社会结构转变地第一推动力,社会渐渐获得自主地活动空间,新生的经济力量如个体户、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渐次出现。整个社会一元化的格局被打破,多元化的社会特征日益明显。同时,社会的各种变化、新生事物的出现,又成为推动社会结构转变的第二推动力。社会在自主的活动空间里进行组织重构和利益界定,并在某些领域要求政府继续转变职能,而社会的日益多元和复杂使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所依赖的许多制度失效。这时,政府也需要寻找一种能控制和管理社会的新的机制。于是在一定程度上允许社会自主组织、自主管理成为政府主动的选择。非政府组织便在这时获得了活动空间。非政府组织,英文为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是指各种形式的开展公益性、互益性活动的非营利民间组织。在我国,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形式。社会团体是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民间组织。①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的转变及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的巨大变化,使非政府组织快速发展。据统计,到1998年底,全国性社会团体达到1800多个,地方性社会团体总数达到16.56万个。据估计,全国各种形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能达到70多万个。②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又推动了社会结构的转变,加速了社会组织的重新建构。也因此,社会以组织化的形态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经济、文化、福利等领域日益显示其生命力。社会的权力结构,由单一的国家主体逐步向国家、市场、社会的三主体转变。这种转变,对整个社会权力资源的重新整合,对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都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二、基本理论的挑战1、政府和市场的二元划分一般认为,市场的分散决策机制,在产权界定清晰、维护产权的成本低廉条件下,市场能有效对资源进行配置,并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比如公共物品的供给方面,市场由于投入的成本相对于收入而言并不合算,所以市场在面临这些问题时常常失败。这时,就需要由政府来解决,因此,政府能起到对市场的协调、补充和市场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环境的供给作用。自亚当·斯密以来,随着“看不见的手”——市场的优势被人们认识以后,市场便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它与霍布斯以来关于政府的认识一道,使“政府与市场”的框架成为学者的基本分析思路。此后,政府和市场一直被看作社会的最重要的两大组织发挥作用。③但是,随着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政府与市场”的分析思路变遇到了理论盲点,它无法将非政府组织整合到自己的分析框架之下。因为,非政府组织既不是政府,也不是市场;既不能以理性经济人为分析假设,也不能以政治人为分析前提。但非政府组织又迅速发展着,并越来越发挥其重要作用。而且,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对传统的政府与市场二者各自的作用范围、作用方式的界定构成了挑战。在传统的二元分析下被认为是应由政府或应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在现实可能交给非政府组织更有效。所有以上这些,要求政府、市场、社会(非政府组织)的三元分析来弥补过去二元理论分析的缺陷。正如沙尔普所言:“显然,在纯粹的市场、等级制的国家机构以及避免任何一方统治的理论能够发挥作用的范围以外,还有一些更为有效的协调机制,是以前的科学未能从经验数据和理论思维两个方面加以把握的。”④沙尔普所认为的“更为有效的协调机制”,便是以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力量。二、公益与私益的认识近20年来,有大量的文献关注公益物品和私益物品问题。区分公益与私益的最主要标志是消费排他性。当物品或者服务能排除潜在用户消费时,这项物品或服务就存在排他性;而如果只要有人供给某一物品,潜在用户也可以从该物品中受益,便意味着不具有排他性。一般认为,私益物品具有排他性,公益物品不具有排他性。传统理论认为,公益物品由于非排他性,市场没有提供这种物品的激励,所以,公益物品一般只能由政府提供。而私益物品的提供可以通过收益的激励和市场的交易实现。但是,越来越多的实践告诉我们,完全由政府提供公益物品,既不能达到效益最大、效率最高,也不能保证所有社会成员都平等地享有。政府的官僚体制、官员自利倾向等,都可能使公益物品的供给无效。而要使市场能有效提供私益物品,又需要政府提供如产权维护、基础设施、公平竞争规则等。因此,公益与私益各自完全由政府和市场提供,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况且,随着社会利益的日趋分化,整个社会的组织结构、利益需求日益复杂。如何设计一套既能有效提供公益物品,又能有效配置私益物品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框架,是现实对理论界提出的要求。其实,在物品属性的光谱分析中,纯粹的公益物品和纯粹的私益物品处于光谱的两端,而在中间,还存在大量介于两者之间的物品。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根据物品排他性和消费共同性两个特征,将物品分为四种类型:①私益物品。特点是具有排他性和分别使用,如面包、鞋、汽车等物品;②收费物品。特点是具有排他性和共同使用,如剧院、夜总会等;③公共池塘资源。特点是非排他性和分别使用,如地下水、海鱼、地下石油等;④公益物品,特点是非排他性和共同使用,如国防、天气预报等。⑤上述的后三种物品,按目前学界的一般划分,又可以分为准公共物品和纯公共物品:收费物品和公共池塘资源属于准公共物品,而奥斯特罗姆所界定的公益物品,所指的是纯公共物品。奥斯特罗姆通过对物品属性更为细致的划分,深化了过去对物品的粗糙认识,也使得改变物品供给的组织结构在理论上成为可能。比如传统中认为应由政府来提供的公益物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由市场供给。近年来西方国家在“重塑政府”中所推行的市场化改革便是例证。而某些过去认为由于集体行动的困境而必须求助政府强制实施或须界定产权来保证资源持续有效利用的领域如公共牧场等,也可以由社会自组织解决。⑥另外,就公益物品来说,其生产和提供在很多情况下是两个可以相互分离的程序。政府可以提供公益物品,而政府所提供的这种公益物品的生产,则可以交给市场或非政府组织解决。因此,在物品供给的组织体系中,政府生产和提供纯粹公益物品、某些关键性的收费物品和一些社会自组织尚无法解决的公共池塘资源的分配;非政府组织生产或提供某些公益物品、公共池塘资源;市场生产某些公益物品(卖给政府)、提供私益物品和一些收费物品。就某一物品而言,可能是市场生产,政府提供;就某一地域而言,则是既有当地政府,也有非政府组织,还有非当地政府(上级政府或同级其他政府)提供公益物品。可以说,物品供给的组织体系变得复杂而多元。近年来的盛行的新公共管理和治理理论,便是对物品供给的多元组织网络的理论阐述。它寻求的是各种组织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的相互合作,达到资源的有效供给。三、变革政府治理模式“治理”一词在新近治理理论的语境中,首先出现于1989年世界银行所使用的“治理危机”(crisisingovernance)一词中,“此后‘治理’便广泛地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特别是被用来描述后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状况。”⑦对于治理,学者有多种定义,这些定义或从政府管理出发,或从社会发展出发,或特指某一领域的管理活动如公司治理来概括。但是,至今没有能被各方普遍认可的权威界定。尽管如此,目前学者对治理的定义基本上未超出治理的核心理念,就是寻求多主体协作参与,对事务能作出有效应对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如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罗西瑙(J.N.Rosenau)认为,治理是“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⑧本文对政府治理模式的探讨,借鉴治理理论中的多主体参与的治理理念,主要强调政府如何通过积极作为,让各种力量尤其是新兴的非政府组织力量参与到政府治理和社会公益的提供中。本文认为,适应非政府组织兴起的现实和治理理论的价值取向,在权力重新界定、鼓励社会组织化参与和协作提供公益物品方面,政府能发挥最主要作用,推动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1、权力的转移与政府作用1978年以来的变化,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也使中国社会的权力格局发生变化。在此以前,中国是典型的“单极权力格局”,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几乎丝毫没有自主性,这两个领域都受政治领域的强有力的控制,整个社会高度政治化。⑨但是,78年以来的经济社会改革,使原来“单一权力格局”打破,各项改革使得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自主性不断扩大。不过政府依然通过各种制度性措施努力控制经济和社会领域,所以,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自主性是不完全的。尽管如此,政府单一主体控制整个社会的时代已经结束。如果将权力作为一种整体资源来看,目前这种资源正不断向经济和社会领域扩散,也即,政府、市场和社会都因此成为权力的拥有者。政府应努力促成权力由政府单一权力主体向政府、市场、社会三权力主体的良性转变。这是一个多层面相互交错的复杂过程,至少可以将这个过程分为三个层面:制度层面、意识层面和操作层面。制度层面是指国家的法律制度对权力归属的界定;意识层面指权力的主客体对权力的归属和运行的认同与否;操作层面则指权力的实际运行状态。完整的权力转移,应当是在制度层面,意识层面和操作层面一致的状态,否则,权力便被认为还正处于转移的过程中,或者权力转移没有完全。一般认为,以上三个层面不一致时是某项权力不稳定的状态,对此,政府应当积极介入,发挥作用,努力促成以上三层面的一致。在权力的转移过程中,政府的基本作用是,迅速顺应目前社会结构变迁,重新界定自己的职能范围,确保市场和社会领域的自主性。既在意识层面认识到权力主体的多元选择;在制度层面积极框定有利于社会自主发展的法律环境;在操作层面积极为社会自主发展创造条件。使政府在权力转移中占据主动之利。2、社会组织化参与参与是政治民主的重要内容,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一套民主参与机制的确立。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市场化、社会的组织化和沟通的网络化,各种利益表达的需求也日益多元。过去与计划时代相适应的政府体制和政治参与机制难以对这种需求作出制度性的应对,也即,政府意志和社会意志之间的相互沟通存在制度性的障碍。比如,作为非政府组织一部分的行业协会,其维护的是本行业的利益,当政府的决策与某一行业密切相关时,政府如何了解这一行业的状况?如何让这一行业的利益需求得以表达?如何保护这一行业?对于这些问题,目前的参与机制难以作出完全回答。因此,在目前的参与渠道基础上,应当顺应目前社会自组织力量不断增强的新形势,推动社会的组织化参与。也就是说,不但要让每个单个的公民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在非政府组织日益兴盛的今天,也应让这些组织表达自己组织的利益。这在政府的制度设计上,就不但要安排公民参与的制度,还要安排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的制度。并且,这种制度设计是开放式的,即随着各种新兴组织的出现,要能为新兴组织的参与提供空间。否则,政府就有可能不能真正代表社会的利益,可能变成为部分群体、部分人所垄断的权威工具。社会组织化参与,并不提倡西方的利益集团对政府的作用,而是在整个社会的治理理念和框架下,谋求政府和各社会组织的多种信息沟通,让社会各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让政府协调各组织间可能的利益矛盾。当然,社会的组织化参与,如果认识不清,很可能会成为部分个人或组织谋取自身利益,损坏整体利益的渠道。对此,需要把握组织化参与的原则内容:其一,社会组织化参与应是公开、透明和制度化的。即所有的组织利益表达,都是以先定的制度为前提的,公民有权了解整个参与过程;其二,组织化的参与,是以各组织所拥有的社会义务为前提的,即组织的活动应当在社会正义的原则下进行,履行社会公共责任,从而获得社会合法性,并因此得到政府制度化承认。其三,组织的参与是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党组织对利益进行整合。3、公益物品的混合式供给公益物品是否必然须由政府提供?前面关于“公益和私益”的论述已经对此作了否定性的回答。社会自主组织、自主治理能力的增强;产权制度安排的进步;人们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已经使公益物品供给的渠道、层次变得极其复杂。(1)分层性供给。公益物品往往是服务于特定领域的公益物品。在某一层次的公益物品,在更大层次上来说,就是私益物品。因此,公益与私益也是相对而言的。政府部门在提供公益物品时,必须认清消费的对象,因为政府是代表普遍公益的权威组织,政府不能因某一区域、某一领域的利益而损坏其他利益。所以,政府在提供公益物品时,就需分清公益物品消费对象的层次性。比如,凡属地方利益的领域,上级政府就不应作过多的介入,主要由代表地方利益的政府来提供地方性公益物品;而随着社会自治的发展和自组织能力的增强,许多社会领域能通过自我组织和制度安排来解决资源分配问题,对此,政府的目标选择是帮助社会自我服务制度的形成,除此之外不做过多干预。这样,公益物品的提供在纵向上就表现出明晰的层次性:自治组织和各种非政府组织——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这种层次性组织提供公益物品的原则是向下原则,即凡是下级组织能提供的公益物品,上级组织不应过多介入。(2)竞争性供给。在经济环节,我们比较熟悉竞争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公益物品的供给上,同样需要通过竞争来提供。政府之间,有横向的政府竞争,通过竞争,各同级政府都努力为本区域提供更优质、更具合法性的公益物品;在市场领域,可以由政府协调,向各企业公开招标等办法提供更廉价优质的物品和服务;而随着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由非政府组织通过竞争来提供某些产品也成为重要方式。比如,在同一区域可能有多个相似的非政府组织存在,这些非政府组织就存在竞争,谁能提供更优质的公益物品,谁就获得更大的支持和更多的生存空间。一些国家如新加坡就通过非政府组织竞争的办法来提供社区服务。哪个非政府组织能以更低的价格提供社区服务,该组织就能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因此,政府之间、非政府组织之间和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之间都存在竞争,竞争能以更小的成本投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益物品。在治理下,政府应积极促成这些组织之间的竞争,从而增强组织的活力,提高效率。(3)合作性供给其实,前面所述的分层性供给和竞争性供给,只就某一相对独立的物品或某一物品的提供环节而言的。实际上,许多公益物品的提供,从整个过程来看,往往需要各种组织的相互合作。比如政府将本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公益提供通过订立合同转包给非政府组织;有些公益物品可以分离出许多市场成分(比如前面论述的将公益物品的生产和提供分离),于是,政府将可以由市场生产的部分转交给市场,而自己则监督协调这些物品的供给。因此,许多公益物品,往往是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合作的结果。所以,在现代社会的供给体系中,只强调某一组织的优势或缺陷都是片面的,政府的强制供给的优势有效率不足的缺陷;市场的效率在公益物品上却很难发挥作用;非政府组织只在提供部分公益物品上有优势。因此,通过这三种组织在一定程度上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社会各种资源最有效率且最充分的配置。四、总论上述论述,力在阐述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对过去理论认识的冲击和重新整合的可能;阐述非政府组织对政府传统管理方式的挑战,以及政府在非政府组织这一新生力量发展下如何积极应对。在这一系列的关系变化中,治理理论所反映的各国政府不完全垄断一切合法权力,在政府之外,承认社会上还有一些其他机构和单位在维持社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与非政府组织兴起后的社会现实是一致的,从某种程度说,治理理论正是因非政府组织的兴起而出现的。中国政府在后发现代化的压力下,具有重要的发展使命,对此,需更加重视政府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忽视其他组织尤其是非政府组织的力量。政府的理智选择应是变革过去的管理传统,充分发挥各种组织的积极性,从而为我们快速持续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

①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Z],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1998.②吴忠泽.我国NGO的发展现状及其管理,载中国非营利组织管理干部培训班报告集[R].北京: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编.1999.③[美]林德布洛姆.政治与市场——世界的政治-经济制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12.④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56.⑤[美]迈克尔•麦金尼斯.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101.⑥参见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在该书中,作者通过对全球各地的自主治理状况的分析,得出类似公共池塘资源的自主治理的制度条件和可能。)⑦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⑧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⑨康晓光.权力的转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60.

政治理论论文篇(11)

【作者简介】钱广荣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邮编241000)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给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空前严重的挑战,为此我们必须加强政治伦理建设。政治伦理的核心理念和最高价值标准要求公民确立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意识和爱国精神。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需要拓宽视野,丰富其内涵,突出树立正常民族心态的内容。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在坚持对青少年教育的同时,也要将党和国家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列为教育的重点。

【摘要题】经济全球化与道德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政治伦理/爱国主义/民族心态

【正文】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正在缩小世界各国间的时空距离,出现了所谓“地球村”现象。2001年11月10日,中国“入世”成功,表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不可逆转地融进世界体系之中。无疑,在“地球村”内,我们同别国可以开门相望,不仅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也可以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这样就可以更多地获得发展的机会和活力,给中华民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带来巨大的好处。但是,仅仅这样看问题又是远远不够的。在思想观念上如何适应这种历史性的变化,已经成为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结束闭关自守的旧时代、开始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当代西方各种社会思潮便蜂拥而至,对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乃至主流意识形态发生着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在我们以往单一、僵化的思维活动中融进了不少新鲜活泼的东西,但其消极因素也早已在思想文化领域向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当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未来主义思潮的“趋同论”,不少中国人尤其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接受了托夫勒、奈斯比特等人的“全球主义”和“超民族主义”的观点,相信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和对立将不复存在,各民族国家正在走向所谓共同的“信息社会”。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出现之后,这些影响再一次顽强地表现了出来,一些青年学者甚至在公开的论坛上宣称,世界各国一切政治与文化的纷争正在退居到同一的“公域生活”的背景之后,中国人正在成为“世界公民”。

只要我们睁眼看看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就会发现,在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活力的同时,也面临着空前的危机和挑战。因为,在“地球村”内,“大户”与“小户”、“穷户”与“富户”的差别依然存在,善良“人家”与霸道乃至恶霸“人家”的对立依然存在。“各家各户”为了要谋得自己的利益,需要建设一个和平的“地球村”,同时也需要建设一个只属于自己、足以抵抗、战胜对手的“家庭”。这种同是“一村”人却不是“一家”的情况,说明人类在“类”或“村”的意义上所需要和实现的联系与沟通,只具有相对的价值,而差别与对立却是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概言之,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出现的“地球村”的真实情况是:一方面是“全球化”趋势在发展,另一方面是“民族化”趋势在增强;一方面是存在机遇与机会,另一方面是存在危险与危机;“全球化”与“民族化”,机遇、机会与危险、危机,既彼此对立和消解,又相互依存和适应。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经济全球化本质上并不是各国各民族的经济利益的全球化,而只是各国获取其自身经济利益的手段和方式的全球化。由于经济手段和方式的运行能否奏效,从根本上来说从来不在于经济手段和方式本身,而在于“竖立其上”的制度和文化。这就使得经济全球化不会是各国社会经济制度、社会政治制度的全球化,不会是军事或军事联盟的全球化,当然也不会是社会意识形式的全球化。为什么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会出现政治格局的多级、军事格局的纷争与对抗,会出现文化价值观念上的分野、渗透和碰撞?原因就在这里。

从人口因素来说,中国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从经济因素来说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从政治和军事因素来说,中国又是一个爱好和平、正在迅速崛起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有志于在本世纪内加速发展以成为“经济大户”,而从中国的国情看要如此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但是,“地球村”内的种种迹象早已清楚地表明,那些“富户”、霸道恶霸、在“家政家风”上与我一向不同的“人家”是不会高兴的。他们在“地球村”内所干的那些政治颠覆、军事扩张、文化渗透的事情,军事上的有些事情甚至干到了“地球村”之外的太空,是针对谁的?因此,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我们需要在把握发展机遇的同时,认真思考和采用我们的发展战略,这个战略无疑应当包括文化建设战略。历史证明,一国经济落后会挨打,文化特别是政治伦理文化上的落后同样也会受欺侮。葛兰西在总结殖民统治的经验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搞文化霸权是一切殖民主义惯用的伎俩,在后殖民时代,推行文化霸权和文化控制仍然是资本帝国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因此,他认为,在现代社会,如果领导权不首先是文化的、伦理的,从而是政治的,也就不可能是经济的。葛兰西的这些见解,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把握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文化建设的战略问题,是颇具启发意义的。在国际舞台上,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建设战略体系中最重要的是政治伦理文化建设方面的战略。在一个民族国家,政治伦理在其提倡的伦理道德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和主导的地位。因为,政治伦理总是与其特定的社会制度相联系,以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基本的对象和价值尺度,从根本上影响和锻造着公民的心态,使公民在理想、信念和民族精神的层面上把个人的价值和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和前途联系起来。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和民族如果放松以至放弃了政治伦理建设,就等于在道德提倡上削弱或放弃了道德价值体系的主导方向,结果会在根本上影响到社会制度的巩固和建设,影响到民族的振兴和强盛。同理,一个公民如果不具备应有的政治伦理观念,就等于没有灵魂,在政治上就失去了国籍和民族之根,在伦理道德上就成了一个抽象的人。所以,自古以来,世界各民族国家都十分重视政治伦理建设,把政治伦理建设放在全社会伦理建设的核心位置。

政治伦理的价值观念应是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核心要求应是爱国精神和强国意识。在处理本国本民族与世界上其它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关系中,政治伦理重视国家观念和民族精神,主张始终注意维护和发展本国本民族的正当利益;在处理国家和民族内部的利益关系上,政治伦理强调把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实行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价值原则,由此而产生两种价值表现形式有别而本质内涵一致的政治伦理观。一个爱国公民,应当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政治伦理观念。

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强烈爱国精神的民族,历来重视以国家民族整体利益为核心的政治伦理建设,历史上留下了丰富的政治伦理文化,涌现过许多可歌可泣的爱国者。但是毋庸讳言,进入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新时期以来,一些公民的国家观念有所淡化,民族精神有所削弱,而由于当代西方社会思潮的一些负面影响,这种不正常现象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出现以后又有所发展。

其突出表现就是:在看待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问题上头脑不甚清醒,只注意到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给我们带来的机遇,看不到在这一趋势之下世界上还存在着亡我之心不死的敌对势力,中华民族在建设自己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过程中还面临着极为严重的挑战,有些人甚至忘记了中华民族曾被掠夺被侵占的屈辱历史。据媒体披露,在上海等地,有的商人竟将“昔日法租界的风光”和“大日本”的广告悬挂在街道的显眼处,招摇市民,招揽生意,而路人不以为然者并不在少数。在河南洛阳还发生过这样的怪事:为了“换钱”,春节期间将白马寺的钟点提前一个小时,只打东京时间而不打北京时间。有人或许会说这些都是个别现象,但国人不禁要发问:是否应该在社会心理的层面上认真思考一下此等“个别现象”何以会发生?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一些成年人的身上,但却给青少年学生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某大学在组织学生讨论发生在白马寺的怪事时,竟有不少同学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要讲究经济效益,不管是谁的钱都可以赚,能赚钱就是好事情,此举“未尝不可”!他们殊不知,世界上自古以来有些东西是绝对不能作广告、绝对不能用来“换钱”的,这就是人格和国格。

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和影响,过去我们讲爱国精神和强国意识,多局限于国家和民族内部的范围,缺乏全球视野,极少思考把爱国与如何走出国门到世界大家庭中去谋取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的时代课题联系起来。改革开放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这种情况虽然有所改变,但总的看还不能真正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14条在说到“五爱”教育的时候始终围绕爱国主义教育这个中心,指出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强调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阐明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爱国为荣,以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为耻,一切公民要把爱祖国落实在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具体行动上,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政治伦理建设,在爱国主义教育这一点上,我们无疑要认真贯彻《纲要》的精神。有鉴于此,必须把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如何加强中国的政治伦理建设和丰富与发展爱国主义教育内涵的问题,作为伦理学研究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实施这项战略任务有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做,就目前的情况看,我认为必须抓紧开展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要在理论上说明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确立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理念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在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导下促使全球意识与国家观念、民族精神之间达到某种合理的平衡,在理论思维的层面上使公民保持一种正常的民族心态,并将其以特定的规范形式和价值标准列入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之中。

以往,我们的道德体系虽然有爱国主义的政治伦理内容,但缺乏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内涵。在“入世”以后,中国无疑要加大开放的门户,我们一方面要大踏步地走向世界,一方面要欢迎别国大踏步地走进来。但是世界各国之间来来往往、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无一不是为了维护和发展本国本民族的利益,走各自的建国强国之路。能否这样正确认识和把握这种形势,就是一个是否具备正常的民族心态的问题。

民族心态,常以民族的尊严感、自信心和自豪感等形式表现出来。正常的民族心态是爱国精神和强国意识的心理基础,在国际交往中,一个民族在处理与别个民族的关系时如果心态不正常,其爱国主义的情感就会失去平衡,最终影响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关系的正常化,失去本可属于自己的发展机遇。正常的民族心态,是相对于民族狭隘主义和民族虚无主义的思想与情绪而言的,是一种既不盲目自大也不盲目自卑的精神和性格。有人说,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反对民族狭隘主义。对这种看法是需要做具体分析的。若是指那种不欢迎别国大踏步地走进国门的思想和情绪,那是对的;若是指可以因此而轻视、无视本国本民族的利益,放弃爱国强国意识,甚至还要一厢情愿地将自己装扮成“世界公民”的样子,那就错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们不应当视自觉维护国家的和民族的尊严,对敌视我国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对抗、军事扩张和文化渗透保持高度警惕的心态为民族狭隘主义。诚然,今天确有一些同胞抱有一种民族狭隘主义情绪,他们看到别国的老板大踏步地走进国门,心里就感到不舒服,宁愿闭门造车、关起门来过过去那样的苦日子,也不愿借用发达国家的一片阳光。但我认为,从目前国人的政治伦理心态的实际情况看,主要的问题还是民族虚无主义。目前理论界出现的认为树立正常的民族心态主要是反对民族狭隘主义的观点是没有多少根据的,主张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要“融进”世界大家庭和中国人要应当成为“世界公民”的观点,更是不可信的。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体系要始终注意突出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这个灵魂,进行国家观念和民族精神的教育,使公民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舍此,我以为就是舍本求末。既要培养从全球角度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又要以维护和增进本国利益为己任;既要学习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吸收世界各民族文化中的有价值的成分,又要抵制西方颠覆和破坏的图谋,抵御西方腐朽、消极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的渗透和侵蚀。

其次,要重视大众传媒舆论导向出现的新情况,加强传媒尤其是网络文化的建设。过去,我们的大众传媒进行爱国精神和强国意识的教育,多是正面的,因特网出现以来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因特网正在我国普及,接触因特网的人特别是青少年越来越多,据有关统计,大学生中的“网民”占35%-40%。网络的开放性使其成为“地球村的高音喇叭”,成为各种企图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敌对势力的“公开论坛”。通过因特网,人们当然既可以增加和积累许多有益的信息,但也可以削弱和淡化应有的已有价值理念,其中就包含国家观念和民族精神。美国《商业周刊》1999年10月4日发表文章说,因特网是一条正在被各式各样的活动分子迅速发展的途径,是一个可以用来动员和施加各种影响的异乎寻常的工具。美国的右翼以及以为代表的“”组织的头目的反动言论,基本上就是通过因特网传播到广大青少年学生中间的。就此,香港《明报》曾提醒国人:因特网是“中国和平演变的泉源”,人们“会在这些讨论区接触到不同的政治观点,这将慢慢动摇中共政权对人民的思想控制,对中国政治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和震撼”。这些新情况难道不表明,因特网对人们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决不可等闲视之,我们急需加强大众传媒特别是因特网的舆论导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