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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哲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0 16:14:53

数学哲学论文

数学哲学论文篇(1)

第一阶段,数字美学转向。目前,国内从“数字美学”这个范畴研究我国新的文艺形态和新的文化业态的论著不多,多数学者习惯从诗学、叙事学、艺术学、媒介学、文艺批评等角度介人研究现场,这以黄鸣奋、南帆、欧阳友权、周宪、赵宪章、金惠敏、陶东风、金元浦、单小曦、何志钧、陈定家等学者为主要代表。当然,也有少数学者在21世纪初期就注意到“数字美学”范畴的学术凝聚力和研究潜力,这些学者主要是颜纯钧、马立新、胡新桥、樊艳春、赵文书、李小丽、封帆、沈淑琦等人。他们从具体的数字艺术与数字设计着手,运用数字美学的概念分析了数字电影、智能化城市设计、别墅空间设计、好莱坞大片、媒体艺术、故宫国宝的数字呈现等数字艺术设计作品。这些学者虽然从数字美学角度介人但却止步于具体分析和概念应用,并未深人、周到地阐述和论证数字美学的理论容量,也未意识到数字美学与人民美学间的关系问题,同时更忽略了数字美学最丰硕、最有名的指涉对象—网络文艺。笔者在2011年转向数字美学理论的研究领域,先后与学术同仁合作出版学术著作《信息传媒文化与当代文艺生产消费的新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和《文艺研究的数字审美之维》(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并在随后的5年内共发表了十几篇关于数字美学的系列论文。在这些关于数字美学的系列论著和课题项目中,笔者从“数据库美学”( databaseaesthetics)人手,阐释了新世纪以来大众的“大数据审美”实践,论述了数字美学的语言形式及其话语建构,在此基础上从符号学角度辨析数字美学与模拟美学的区别并正式提出“数字审美范式”。具体说来:笔者从信息传媒文化的语境中提出“数据库里的囚徒”价犷论点,展示了新世纪国内大众在文艺消费领域的数字化生存现状,细致分析了如此这般生存现状所集聚起来的“数据库里的消费文化”以及由此数字审美文化所导致的一系列引人关注的社会伦理问题和新闻舆论话题,呼吁人们警惕网络空间里的“主体变体”( variants of sub-ject),吁请国家政府采取必要、有效措施保护数字化时代的个人隐私;笔者在数字审美范式中探究了数字审美的符号原理(理据性与任意性、相似性与规约性、密集与差异)和美学原则(分辨率、触摸屏、速度、升级),总结归纳了数字美学的文本理论—“生物数字文本”和数字屏幕的艺术原理(阿尔伯蒂纱屏),藉此数字美学理论在全媒体、微电影、微博微信(媒体事件中的“媒介玩具”、网络文艺(以及网络文艺网站)、数字电影中形象的三层分节、后现代艺术的“元观看”和生控复制时代的生物数字图像等案例具体分析了当今大众的数字审美实践。总之,我们既深人勘查了数字美学的理论资源,又将所论证的数字美学理论在国内诸多新的文艺形态和新的文化业态中进行实践操作和分析应用。    

第二阶段,提出人民美学的时代形态以及数字美学是当今国内人民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问题。从数字美学到人民美学,笔者从2015年到2017年连续三次参加福建省社科界的美学年会,在研讨会上提出了“微审美”气“数字审美已经崛起”、“数字美学是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美学的时代形态”等论点。笔者在福建省社会科学界2015年12月19日召开的“当代美学的文化使命与理论重构”学术研讨会上提交了参会论文《论微审美—以中国微电影为例》,以微电影为例阐述了基于国内当下甚嚣尘上的微文化的“微审美”论点:微审美具有赛博格的审美主体、微审美具有小叙事的审美风格、微审美具有后现代的审美本质。笔者在2016年11月19日召开的福建省美学年会“共享发展与审美参与”学术研讨会上提交了参会论文《美学符号学初探—媒介转向中的审美转型》,在此“数字审美已经崛起”的宣言,着重指出:“数字审美的重要意义是给当代的理论思考带来了新的气息和新的方法。我们应该以数字审美精神所产生的美学风格、美学观念、美学原则等社会伦理和文化诉求来甄别、选择、应用数字媒介技术,规范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我们既要做技术推动者也要做技术负责者”。2016年11月22日《福建日报》“理论周刊·求是话题”专栏刊文《共享发展,审美何为—聚焦“共享发展与审美参与”论坛》,以“数字审美,给当论思考带来新气息新方法”为题对该论文中的这些观点进行了学术报道。2017年10月14日,笔者为福建省美学年会“文艺的人民性与人民美学的再出发”青年博士论坛提交参会论文《数字美学的语言形式—论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美学的时代形态》,提出“人民美学的时代形态”问题和“数字美学是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美学的时代形态”论点,着重强调“人民美学思想开始于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开展于中国人民的劳动建设中,每个时代的人民美学观念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民所肩负着的社会文化实践的主要形态”。2017年12月4日《福建日报》“理论周刊·求是话题”专栏刊文《新时代,人民美学如何再出发—聚焦“文艺的人民性与人民美学的再出发”论坛》,以“数字美学,人民美学的时代形态”为题对该论文中“作为当今人民美学时代形态的数字美学”观点进行学术推介。总之,笔者在2017年8月份撰写参会论文时首次把数字美学与人民美学联系起来,既论证了人民美学的时代形态,又阐述了作为人民美学的数字美学理论。    

第三阶段,辨析与廓清数字美学与人民美学间的辩证关系。显然,数字美学与人民美学是从不同方面提出的美学范畴,数字美学是从科学技术、模介媒体的角度捍出的一种技术美学和模介美学,而人民美学是从意识形态、领导权角度提出的一种意识形态美学即审美意识形态。可见,数字美学与人民美学的辩证关系在意识形态与媒介技术中实现汇聚和统一。    

数学哲学论文篇(2)

一、哲学的民族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客观依据

 

人们对哲学民族性的研究,已达成了共识,这就是:民族性是哲学的存在方式和基本特征,哲学是以民族的生命实践为源泉和基础的。虽然有超越于具体的民族性的哲学价值和观念,但任何现实的哲学都必须以民族哲学的形式才能存在。无论是哲学观念还是哲学形态,都有其特定的民族归宿和民族性格,即使在当代,虽然哲学的非民族性趋势日益增强,但要理解和体验具有非民族性的哲学观念和哲学价值,也仍然要从特定的民族背景出发。

 

在讨论哲学的民族性时,我们遇到了民族性的不同层次,并曾因此而对中国哲学合法性提出了挑战。这种哲学民族性的层次性表明在最高层面,即是哲学具有民族性,任何哲学概莫能外;同样,任何民族都有其哲学,尽管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在这个层面,人们讨论的是:是否所有民族都有哲学?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从一般是个别的体现的角度,顺理成章地可以得出有少数民族哲学的结论,而且得出只要是一个民族,就有其哲学的结论。过去从思辩哲学的角度,人们认为不是所有民族都有哲学,如任继愈主编的多卷本!国哲学史》即强调7不能说每一民族都有哲学。”伍雄武则从文化哲学的角度论证各民族都有哲学,他强调7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不论是否如蒙古族那样有过震惊世界的伟绩,只要他战斗过,拼搏过,生存发展至今,它就一定有自己民族精神的精华——哲学思想。”

 

在次层面,即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民族所具有的民族底哲学”,如西方哲学、印度哲学、中国哲学。按冯友兰的说法,这不是哲学在中国”,而是中国底哲学”。这个层面的问题是哲学范式”问题。由于哲学”一词是根据西文philosophy而经日本人西周翻译过来的,中国人没有取得哲学”的初次命名权,所以要在中国讲中国哲学”,就有一个名符其实”的问题。尽管目前中国哲学”在学科上已成立,中外课堂上都已开设了中国哲学课并有众多的硕士、博士招生点,产生了众多的专家学者。但是在学理上的成立,却仍然是一个还在继续讨论的问题。特别是!国哲学”的研究者,似乎也总忘不了在自己的研究中找寻这样一个根据,借以确立!国哲学”的合法性,如胡适在!国哲学大纲》中以哲学问题为根据'、冯友兰以哲学内容相似来论证(、韦政通以哲学起源来论证、牟宗三以文化要素来论证等*。直到最近还有学者在I明日报》上讨论这个问题+。可见,中学西范”带给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心病,已成为一个世纪心病。

 

再次层面,是由中国底哲学”而下至中国少数民族底哲学”,这个层面的民族性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这一问题的关键。换句话说,这也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的问题。在这里,是运用!国底哲学”范式?还是直接运用西方哲学的范式?还是另找生路?同样,这也有一个范式运用问题。李兵、吴友军的E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兼论民族文化的哲学基础》、李兵的E数民族哲学:意义及可能》是运用的当代哲学范式;伍雄武在‘论少数民族哲学及其意义》中从民族文化构成的角度立论,从哲学与宗教的关系的角度立论,在论证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方面,算是另谋生路,但与韦政通以哲学起源来论证、牟宗三以文化要素来论证中国哲学合法性的方法是一个理路。

 

最后一个层面,即直接将哲学的民族性落实到某个具体的民族上,如土家族、苗族等。龚友德的族哲学思想史》、李国文的™巴文化与纳西哲学》#、伍雄武的_族哲学思想史论集》气乌兰察夫等的蒙古族哲学-想史》&等即如此。这最后一个层面,目前还没有看到讨论某民族哲学合法性的报告。大约是越具体越敏感的原故。

 

当然,也许还有人说,中国哲学民族性问题还有另一层次,如西南、西北等。我们认为,这样分也可以。其实在现实中已有人在这样分。

 

哲学具有民族性,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但对哲学民族性的论证,却具有很大的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可归结为两种理路:一种是改变范式,如中学西范”等,目前多取这种理路[一种是寻找内部支撑,如文化构成说等。我们认为,由于哲学民族性本身已不只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且是一个事实判断,所以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哲学,其合法性是不应成为问题的。但是,对民族哲学研究范式的选择却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即如何才能更合理地理解这一民族哲学的问题。按照这种思考,我们面对的就只是民族哲学研究的科学化、合理化问题,也许还有现代化问题。

 

二、理论的适用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理论依据

 

为了有效解决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首先必须有一定的理论视点作为理论支撑。有这些理论视点吗?回答是肯定的。

 

1.哲学问题的展开方式具有不同的层次性

 

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如在20世纪的中华大地上,至少在哲学思潮和哲学问题上,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并相应地产生了多种多样的思潮。第一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围绕这个问题产生了人文主义、科学主义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哲学思潮。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围绕着这个层面的问题,形成了唯物史观和进化史观、民生史观等多种历史观,在历史观上产生了复杂的争鸣局面,形成了文化保守主义、西化思潮、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等多种文化观的复杂交错的局面;历史观讨论的当然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问题,而文化观讨论的则主要是文化上的中西古今之争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这是围绕着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展开的。在这个层面,产生了自由主义、三民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一个民族的哲学之思,在任何时代都具有层次性,不能因为不具有某个层次而否认其整体。对少数民族进行哲学研究当然也应作如是观。

 

2.哲学思维有理论的表达与文学的表达之分

 

哲学的理论表达是理论化的哲学思维。这本身就意味着还有非理论化的哲学思维。也就是说,哲学思维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用概念的形式来表现,也可以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的哲学思维,就是一种非理论化的哲学思维。这种哲学思维,大量地存在于哲学专著之外。如恩格斯在研究哲学辩证思维的形式时,就没有忽略这种情况。他说:近代哲学虽然也有辩证法的卓越代表如笛卡儿和斯宾诺莎),却日益陷入#特别是由于英国的影响$所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18世纪的法国人也几乎全都为这种思维方式所支配,至少在他们的专门哲学的著作中是如此。可是,在本来意义的哲学之外,他们也能够写出辩证法的杰作;我们只要提一下狄德罗的粒摩的侄子》和卢梭的I仑人间不平等的起源》就够了。”#这两部辩证法的杰作”不是哲学专著,但却富有哲学的辩证的思维。中国古代文献仙海经》中所说的夸父追日”,惟南子》中所说的羿射九日”,西游记》中所说的孙悟空七十二变和獅斋志异》中的许多鬼狐变人的故事、_非子》中所讲的自相矛盾”,西方文献伊索寓言》中所讲的快乐是懊恼的姊妹”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矛盾的相互转化,具有哲学辩证思维色彩。这就说明,在文学作品中,哲学思维是大量存在的。也正是由于有了这种理论支撑,所以我们在论述少数民族哲学思想时,就有了更宽阔的取材范围。

 

3.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

 

  我们在对某哲学是否具有合法性进行讨论时,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其是否有专门的哲学论著”。其实,这是一个假设问题。因为哲学理论的阐明本身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专门的哲学专著,如反杜林论》等;一种是在解决某一或某些具体问题中通过运用某一理论来体现这种理论,如倏本论》。人们可能谁也不否认倏本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但却并未因此而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表述形式,没有注意到这种形式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发其哲学世界观的重要形式。其实,任何哲学理论都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来表述。对此,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李大钊曾在俄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指出:迄兹所陈是历史的唯物论者共同一致的论旨。今当更进而述马氏独特的唯物史观。马氏的经济论,因有他的名著倏本论》详为阐发,所以人都知道他的社会主义系根据于一定的经济论的。至于他的唯物史观,因为没有专书论这个问题,所以人都不甚注意。他的资本论》,虽然彻头彻尾以他那特有的历史观作基础,而却不见有理论的揭出他的历史观的地方。”可以看出,李大钊在这里明确区别了这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我们国内的一些学者,之所以对少数民族精英人物如向警予、赵世炎、卓炯等人的著作没有从哲学上去研究,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没有区别这两种哲学的阐明方式。4.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别林斯基曾说,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两部分,可以分为两类,即任何一个民族都有两种哲学:一种是学术性的,书本上的,庄严而堂皇的;另一种是日常的、家常的、平常的。这两种哲学往往或多或少地相互关联着,谁要描绘社会,那就要熟悉这两种哲学,而研究后者尤为重要”!。高尔基也说:X民不仅是创造一切物质价值的力量,人民也是精神价值的唯一的永不枯竭的源泉。无论是就时间、就美或创造天才来说,他们总是第一个哲学家和诗人。”列宁也曾指出A这是令人惊讶的事情,我们的学者,所有讲师和教授们,就会研究那些哲学小册子,研究那些突然想过哲学瘾的冒牌知识分子写的毫无意义的文章。其实这指他谈到的无名作者的手抄作品)才是真正的人民创作,可是他们却忽略它,没有人知道它,谁对他也不发生兴趣、也不写文章评述它。不久前我翻阅了一下考鲁包夫斯基的俄国哲学图书目录。那里应有尽有!俄国哲学家的著作的书单子一指厚!洋洋大观!可是富有人民哲学思想的作品书目却一点也没有。要知道,这比起我们许许多多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生的哲学家所谓的哲学的’胡说八道要有趣得多。难道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之中竟找不到一个愿意研究这一切和对这一切写出有系统论文的人吗?这件事情必须做。因为许多世纪以来,人民的创作反映了各个时代他们的世界观。”&可见,我们研究哲学,不宜只专注于哲学家”,还要关注于这些第一个哲学家”。

 

我们认为,少数民族哲学的研究解决了以上的理论视点问题,我们就知道了研究少数民族哲学的着手处。

 

三、哲学的特殊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现实依据

 

哲学既具有一般性又具有特殊性,哲学的民族性即是通过哲学内容与哲学形式体现出来的哲学的特殊性。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已多有学者研究,我们只要举出两本专著即可。在萧万源、伍雄武、阿不都秀库尔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中',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作了如下阐明:鲜明的民族性;内容丰富,流派纷呈;带有神话色彩、想象力丰富的原始宇宙生存论、原始宇宙演化观,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一大显著特色;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大都明显地受到宗教的影响;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哲学思想,萌芽早、形成晚,发展缓慢,理论思维水平较低;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尽管有着朴素性、经验论等特色,但也有重知识、强调理性的特征;相互影响、互相补充、相得益彰等。佟德富则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概论》中,作了更明确的阐明。

 

大家都习惯于用毛泽东关于矛盾特殊性的论述来论证学科成立的依据,即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r气事实上,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也就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这一学科成立的依据。目前,在学科上,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已解决,这从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校编写了教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走进了课堂等方面已可证明。至于学理上的合法性讨论,如上所述,虽然由于中学西范”给中国哲学”合法性带来的心病而受影响,但我们认为,这只是范式”的病,而不应是中国哲学”或)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病。所以,因为有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特殊性的支撑,少数民族哲学”自然有其现实依据。

 

最后,还有必要就民族性与阶级性问题加以研究。因为前辈学者任继愈认为,中国哲学史上的优秀哲学家、思想家,不应当只看作汉族的,他们也属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我们要指出的是哲学是阶级社会里的产物。哲学家的民族性与阶级性要结合考虑。民族性不能混同于血统论,不能光看哲学家的民族出身,还要看他代表哪个阶级、哪个集团,及其文化传统源流。”%无疑,对于哲学家的研究需要注意这个问题。但因为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除了哲学家”以外,还有那些非家的哲学思想”问题。所以,民族性与阶级性问题也是一个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问题。

 

四、哲学的内在性:少数民族哲学成立的构成根据

 

从哲学范式的类比论证到文化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从论证的意义上讲,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我们要问的是,有没有一种可以直接从哲学内部的构成来论证的方法呢?或者说,再从文化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转向哲学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我们认为是可能的。

 

一种哲学的确立依据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哲学观的问题。哲学观的不同,不仅影响其哲学研究的选材,而且影响其哲学分析的结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多少哲学家,就有多少哲学史观,就有多少种哲学史著述。大家只要注意黑格尔与文德尔班的哲学史著作就一定会对这个问题有一种清新的体验。比如,以葛兰西的人人都是哲学家”作为哲学观#,则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就是不成问题的。而以黑格尔的思辩哲学的眼光,就不仅是少数民族哲学,就是中国哲学也成为问题,因为中国哲学缺少抽象和逻辑。正是因为这个原故,探讨一种哲学的确立内在构成依据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认为,当我们在讨论少数民族哲学”确立依据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何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文化哲学》中提出构成哲学的以下要素,这些要素即是哲学定位和成立的共性因素:

 

1.哲学的时代性

 

大家都承认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但不要忘记,时代精神是通过它的研究主题表现出来的。哲学的时代性决定一种哲学的主题。虽然因为哲学家们对时代精神的体验不同,对人类文明未来的期望不同而致同一时代的哲学通常会出现不同的哲学主题,但这不是时代主题本身的问题,而是哲学家或哲学思维的主体对时代主题的把握问题。不同的哲学就是在这种对时代主题探索的不同中相互碰撞、交错发展的。承认了时代主题,就承认了一定时代的哲学共性;承认了不同的把握,就承认了不同的哲学个性。

 

2.哲学的思维传统

 

任何哲学都是一定思维方式的传承,这就是哲学的思维传统。哲学的思维传统不是过去了的、死的东西,而是不断积淀、日益丰富的人类的活的精神。每一代哲学家都会选择哲学史上的某一思维传统,对它进行加工、改造,创造出新的人类精神。所以,哲学的思维传统,决不属于过去,它永远是哲学的未来。如果我们把握了一种哲学的思维传统,了解创造它的哲学家们为什么选择这一思维传统,对这种思维传统作了怎样的加工、改造,那么,我们就领会了这一哲学中最深邃的思想,感受到它强大的生命力气对于哲学与思维方式的这种关系,有学者已强调哲学只有作为思维的方式和方法才有可能”$。而所谓的哲学思维传统,无非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传统而已。

 

3.哲学的研宄对象和运用工具

 

任何一种哲学,都是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特定的运用工具构成的。研究对象和运用工具的特殊性既可以构成不同时代的哲学性质,也可以构成同一时代不同哲学体系的差别,甚至还可以构成不同哲学传统之间,或同一哲学传统内部不同哲学体系的差别。哲学史就是由这些千差万别的哲学体系构成的。比如,在维科的文化哲学体系中,把人性作为哲学的对象和出发点并且以语言为理性工具,从而体现了其哲学的现代人文主义哲学的共有内容。

 

数学哲学论文篇(3)

在 20 世纪 80 年代少数民族哲学研究刚刚起步的时候,少数民族哲学本身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这种质疑主要来自于中国哲学史学界。长期以来,中国哲学史学界所书写的哲学史一般都是以儒、释、道等为主要内容的汉族哲学史。细检各种中国哲学史著作,我们发现它们根本没有给少数民族哲学留下地盘。在有些人眼里,似乎少数民族哲学上不了台面,根本没有研究的价值。不过,吊诡的是,在 21世纪初,“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也成了问题。其实,“中国哲学的合法性”由来已久,康德就说过孔子虽然是“中国的苏格拉底”,但他并非哲学家,在整个东方根本没有哲学。黑格尔重述了他的观点,认为哲学的起点是思想的自由,只有当人类超脱了自然阶段而达到思想自由时才产生了哲学。黑格尔认为,能称之为“哲学”的只有希腊哲学和日耳曼哲学[2]。后来的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继续这种思路,竟将“东方精神”视为束缚个人创造性的思想的同义语[3]。海德格尔也说过哲学是西方的专利,“常听到的‘西方—欧洲哲学’的说法事实上是同义反复。为何? 因为‘哲学’本质上就是希腊的; ‘希腊的’在此意味: 哲学在其本质的起源中就首先占用了希腊人,而且仅仅占用了希腊人,从而才得以展开自己。……哲学本质上是希腊的,这话无非是说: 西方和欧洲,而且只有西方和欧洲,在其最内在的历史过程中原始地是‘哲学的’。”[4]不过,促成中国哲学合法性大讨论的是法国哲学家德里达的来华,他明确地指出,“哲学”只是“与一种有限的历史相联,与一种语言、一种古希腊的发明相联”的东西,是欧洲和西方所独有的思想,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这种形态的思想,因此“中国哲学”不是严格意义的“哲学”。“中国哲学”还是称为“思想”较为妥当[5]。

西方哲学家将“哲学”严格地限定在西方的思想脉络中,更确切的说限定了近代西方哲学脉络中,当然是成问题的。首先从哲学的本义( 即哲学乃是对智慧的追求) 来说,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当然不成问题。另外,即便从近代西方哲学的脉络来看,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也不成问题,西方哲学家提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对中国哲学的隔膜与无知,因为即便中国古代哲学也有其独特的概念系统和理论体系。当然,中国哲学合法性的讨论对于人们反思中国哲学的研究范式、重塑中国哲学的主体性等都是有好处的[6]。

客观地说,“中国哲学合法性”的讨论对于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的确认是有帮助的。因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本身就受到了质疑,中国哲学史学界当然没有心情和底气去质疑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了。既然中国哲学要求别人承认自身的合法性,那么它为什么不先承认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 可以说,中国哲学界现在重视少数民族的研究与成果,与中国哲学合法性的讨论是分不开的。

那么,中国哲学合法性的解决是不是意味着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的解决呢? 可能还不能这么认为。必须要承认,文化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少数民族的文明程度总体上要低于汉民族的文明,同时各少数民族的文明程度也不可能是一致的,有的少数民族的文化中虽然有朴素的哲学思维,但也确实没有达到哲学理论的高度。如果要求这些民族也写出一本哲学史,可能就是强人所难。有学者从民族精神角度理解民族哲学,认为: “哲学的民族性就在于哲学是民族精神的结晶; 或者说,民族精神的自觉认识和理论表达就是该民族特有的哲学。”“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精神,但是,有的民族能自觉地认识和理论地表达出来,于是其就有自己的哲学( 哲学学说) ; 有的民族尚未做到,或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从而其只有哲学思想。由此我以为,有的民族有自己的‘哲学史’,而有的民族则只有‘哲学思想史’。”[7]其实,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指出,有的民族有自己的“哲学史”,而有的民族只有“思想史”,没有必要硬加上一个“哲学”的定语。须知,少数民族思想的价值不会因为贴上哲学的标签而变得更有价值,也不会因为没有哲学的称呼而减少其固有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有的少数民族可以写出哲学史,但不是每一个少数民族都必须要写出自己的哲学史。当然,有的少数民族可能在以前不能写出自己的哲学史,但随着视野的开拓和文献资料的进一步挖掘,可能现在就能写出自己的哲学史了。举例来说,通行本《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8]中没有土家族哲学,而在众多土家族哲学研究论著的影响下,国家“十一五”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中已列入了土家族哲学思想的专章,而现在萧洪恩教授更是撰写了《土家族哲学通史》的鸿篇巨制。

土家族哲学何以可能? 这是撰写土家族哲学史之前必须回答的问题,特别是在“土家族哲学研究的学科地位没有确立起来,而且学理地位也还没有明确申明”[9]25的时候。萧洪恩对这一问题当然要作出自己的回答。萧洪恩从“理论”和“历史与现实根据”两个大的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从理论上说,第一,哲学具有一般性与民族性。第二,哲学问题的展开方式具有不同的层次性,如既具有哲学本体论、认识论的问题,又具有历史观和文化观的问题,还具有政治哲学层面的问题。第三,哲学思维有理论表达与文学表达、历史表达之分。第四,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第五,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从历史与现实根据上说,首先,土家族哲学的合法性有土家族的历史成熟性支撑。其次,土家族哲学的合法性有土家族哲学史传统的支撑。再次,土家族哲学的实际功能对土家族哲学合法性的支撑。这些论证应当说较好地从外部论证了土家族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家族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可能还必须从土家族哲学内部着手,要看其自身的内容是否承载了一般意义上的哲学思想。这可能也是撰写其他少数民族哲学史的时候所需要认真对待的。

总之,任何少数民族要写一部哲学史,都必须先回答该民族的哲学如何可能? 否则,这一工作的展开就没有牢固的基础。

二、少数民族哲学史的写法: 以哲学史为中心的思想史研究

如何撰写少数民族哲学史? 是要采取还是拒绝“以西解中( 少) ”的写法? 如果要拒绝,是不是还要拒绝“以中解少”,而进一步到“以少解少”?

在我们看来,要拒绝“以西解中( 少) ”的模式来撰写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是不可能的。首先,哲学具有一般性,不能因为民族性的独特性而否认这个一般性,这个一般性是哲学的本性。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等是任何哲学体系都要探讨的,只不过在特定时间或不同的哲学家那里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其次,那种提出“以中解中( 少) ”,反对所谓的“文化殖民”的人,实际上没有看到文化的创造性的本性,而是把中国哲学看作是一个静止的存在。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没有文化自信的表现。其实,“以西解中( 少) ”的过程,就是西方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也就是中国( 少数民族) 哲学现代化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以西解中( 少) ”以成为中国文化的宿命,现在的中国人,如果要完全摆脱西方话语的影响,就不可能开口说话! 第三,如果说“以中解中”在学理上还可以成立的话,则“以少解少”确实很难成立。中国哲学自身确实有它自身的一套话语体系和概念系统,虽然少数民族哲学在近代受西方哲学的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受汉民族哲学,特别是其中的儒释道哲学的影响极大,很难说有其独特的一套话语体系和概念系统,很多少数民族连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都没有,更遑论独特的话语体系和概念系统了。当然,有的少数民族的哲学话语和哲学系统可能有其自身的特色,在撰写这些少数民族的哲学史的时候,也要把这种特色体现和挖掘出来,要尽可能地使用具有特色的概念和话语。

以上是就研究模式上说,具体到少数民族哲学史的书写,则不能走纯粹观念哲学史或纯化哲学史的路子。一方面,纯粹观念哲学史的路子不能很好的揭示哲学问题,而缺乏历史感和现实性。另一方面,由于少数民族哲学自身的局限,如果要走纯化哲学史的路子,那将是自揭其短。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的研究,必须将少数民族哲学史泛化为哲学思想史或哲学文化史,当然,名称还是可以用“哲学史”,但内容一定是哲学思想史或哲学文化史。

李维武教授提出的以哲学史为中心的思想史研究这一研究方法[10],主要针对的是 19—20 世纪的中国哲学。以哲学史为中心的思想史研究方法,也是展开少数民族哲学研究的最为恰当的方法。萧洪恩自觉地运用了这种方法。这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土家族哲学思想,既不是由专业的哲学家提出,也不是由专门的哲学著述阐发的,而是通过其他思想内容、其他表达形式展现出来的。萧洪恩十分重视对诗文、史籍、方志、书信、日记、公文等文献的搜集和解读,发掘其中的哲学思想。如《田氏一家言》,本是由田氏几代人的 12 卷诗集组成,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哲学著述。但萧洪恩正是通过对这些诗作的深入解读,发掘出蕴涵于其间的哲学思想,揭示出土家族哲学中的一个有代表性的思想传承。第二,20 世纪土家族哲学的代表人物或为政治家或为文学家,他们所接触和探讨的哲学问题,不是哲学自身发展所提出的形上问题,而是中国历史大变迁所提出的现实问题。对于这种哲学文化现象,萧洪恩明确指出,这些人物哲学思想的特点在于悬置本体论与认识论问题,重点关注历史观、文化观及政治哲学问题。这就使这些原本处于哲学史与思想史之间的问题得以凸显,成为 20 世纪土家族哲学的主要问题,显示出 20 世纪土家族哲学的特点。第三,对于土家族知识分子的哲学思想与下层民间社会的精神生活的联系,萧洪恩予以关注和研究,使之成为土家族哲学史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11]。萧洪恩的《土家族哲学通史》之所以能对土家族哲学挖掘得比较深入且论述自成体系,跟他自觉地运用了以思想史为中心的哲学史研究方法是分不开的。在撰写其他少数民族的哲学史的时候,也应当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否则是很难取得深入而切实的成果的。

三、少数民族哲学史写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处理好少数民族哲学史与中国哲学史的关系。少数民族哲学史是中国哲学史的组成部分,而现在的中国哲学通史著作中没有少数民族的地盘。那么,在少数民族哲学史著作中,如何处理与中国哲学史的关系?

首先,要强调少数民族哲学是中国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能有离开中国哲学这个整体去单独地讲某一少数民族的哲学史,“多”必须在“一”之下才能获得其意义。因为少数民族的哲学发展一方面受汉民族哲学的影响,如儒家思想对少数民族有很大的影响,一些重要的少数民族哲学家就是著名的儒家。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哲学之间也有很多交流互动,如藏族与蒙古族之间的哲学思想就有很多互通之处。实际上,少数民族哲学的发展也只有放在整个中国哲学史发展的大背景下才能获得真切的理解。

其次,撰写少数民族哲学史,不必要也不需要高扬少数民族自身的主体性和民族性。因为有的少数民族已经没有强烈的民族认同。不能因为为了撰写自己民族的哲学史而把本来很为淡薄的民族意识“发现”出来而加以“扩大”,虽然民族哲学与文化本身是在不断地创造与“想象”之中,但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我们更应注意增强中华民族这个总的民族意识。当然“一”与“多”并不矛盾,“一”要通过“多”体现出来,但是这个“多”是要事实求是的,不能作过度的放大。

《土家族哲学通史》可谓很好地处理了这种关系。该书阐述了土家族在漫长的追求和发展中,既保持了自己的精神传统,又吸纳了来自汉族的儒道思想。这种与汉族文化的联系,导致了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向华夏文化、特别是向儒家文化的认同。正是在这种认同的基础上,土家族的先进人物与中华各民族的先进人物一起,面对鸦片战争后的中国文化历史大变局,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吸纳了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新思想新哲学,促成了土家族哲学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换。这种哲学的现代转型,使土家族出现了一批求索于中西古今文化与哲学之间的思想人物,他们的思想创造既对土家族的精神生活世界产生了深刻影响,又对 20 世纪中国哲学的开展产生了深刻影响。这样的一种阐述就不是就土家族哲学而论土家族哲学,而是将之放到中国哲学发展的大背景下论述,很好地处理了“一”与“多”的关系问题。

2. 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的内容选择问题。撰写一部哲学史,首要的问题是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文献资料,萧洪恩在这方面可以说用力极深。没有对土家族哲学资料的全面掌握与深入解读,是不可能撰就一部 80 余万字的著述的。但是与蒙、藏等少数民族的文献资料不易引起纠纷不一样,有些少数民族的哲学文献在使用上存在很大的争议。

首先,中国有许多少数民族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才识别的,实际上,很多现在看来是少数民族的,在当时根本没有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即他们的所思所想,根本不是以这个( 少数) 民族为出发点的。那么,这些人的哲学思想能不能纳入到该民族哲学史中? 这是需要严肃对待的一件事情。笔者认为,有没有民族身份意识与民族认同,是衡定一个人的哲学思想能不能纳入到该民族的哲学史中去的一个重要标准。近代少数民族的出场,大多基本上不是以少数民族的身份出场的,而是以中国人的身份出场的。他们的哲学思想可以是中国哲学史的内容,但说成是少数民族哲学史的内容可能不妥。在一些少数民族哲学史中,我们发现在很多少数民族哲学家的思想中,很难看到他们的本民族的意识。实际上,从他们的论述中,只感受到了他们的中华民族和炎黄子孙意识,甚至是汉族意识,而没有本民族的意识。将这些人的思想纳入到该民族的哲学史中,争议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笔者倾向于这样一个看法,除了少数几个少数民族的哲学史之外,一般少数民族的哲学史写到鸦片战争以前就可以了。因为在西方入侵之后,中华民族的意识逐步强化,大多数的( 新中国成立后确认的) 少数民族根本没有自己的民族意识。当然,随着新中国成立后民族政策的实施,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感有所增强,这个时候是不是又形成了新的少数民族哲学传统,还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其次,民族身份有争议的不应当纳入到少数民族哲学史中,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与争论。一般来说,民族的划分是不会产生歧义的。但在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出于国家民族识别的政策,如果出现了文化名人之后,就很可能出现几个少数民族争抢一个文化名人的问题。有的时候可能该文化名人的民族成分已经确定,但另外的一个民族可能并不信服,而将之写到本民族的历史中。沈从文到底是苗族还是土家族就是这样一个问题。沈从文有汉族、苗族和土家族血统,但他自认为是苗族,根据自愿原则,沈从文应当是苗族。因此,将沈从文纳入到土家族哲学史中来讲,就有很大的问题。萧洪恩“以其具有土家族血统,且受土家族文化影响较大,而将其作为土家族区域文化传承者的代表加以研究”[9]713,似有可商榷之处,因为以血统和学统并不是民族识别的充分条件①。当然,有的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如蒙、藏族之间,在讨论其哲学思想的时候,存在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形,但在撰写相关内容的时候,最好不要引起特别大的争议。

3. 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评价问题。少数民族哲学作为中国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了中国文化的创造与发展,共同塑造了中国人的思维模式与价值观念,是中华各民族的精神家园,理应受到我们的重视与珍爱。但是,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创新与发展,而不能沉醉于哲学史上的成就。“以往的哲学家只是解释世界,问题在于如何改变世界。”这句话深刻地指出了我们在对待传统哲学时所应该具备的态度。

数学哲学论文篇(4)

2005-2006年cssci共收录哲学论文8278篇,这些论文所标引的关键词有16000多个,其中被标引15次以上的有160个左右。下面分类对这些标引频次较高的关键词加以分析,了解2005-2006年哲学研究的热点和趋势。

一、哲学门类关键词分析

根据我们对哲学研究成果的观察和了解,哲学论文中如果直接标引哲学或哲学各门类的名称为关键词,则所研究和分析的内容大多与学科或各门类的自我描述、反思或建设有关,即便是具体人物、流派或问题的研究,也与上述内容有密切的联系。如表1中被标引的哲学(60次)、哲学研究(22次)、哲学观(18次),显然都是学科相关问题的标示。

分析表1中的关键词可以看到,在2005-2006年间的哲学研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科学技术哲学和西方哲学是哲学研究的重心。

如果合并马克思主义哲学(324次)、马克思主义(133次)、马克思(132次)、马克思哲学(87次)、西方马克思主义(33次)等高度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数量,可以看到,在2005-2006年间哲学研究中,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关的关键词标引数达到577次。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我描述、反思和建设是哲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

如果合并中国哲学(112次)、中国哲学史(33次)和中国古代哲学(15次),与中国哲学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数达到了160次,排名第二,但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主要是由研究力量和研究成果的规模决定的。但就中国哲学自身来说,学科的自我反思和建设显然也有较高的热度。如果将科学哲学(83次)、技术哲学(54次)和工程哲学(20)这些通常视为科学技术哲学的关键词相加,其标引数为157次。与西方哲学相关的关键词标引数,如西方哲学(61次)和西方哲学史(15次),共76次。这表明科学技术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学科反思和建设也有一定的热度。

分析表1还可以看到,一些具体分支和方向是2005-2006年的研究热点,如政治哲学、实践哲学、道德哲学、语言哲学、分析哲学等。特别是政治哲学、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通过关键词的标引数来看,2006年比2005年有大幅度提升,增热趋势明显。

二、哲学基本问题关键词分析

哲学作为一个形态较为成熟的人文学科,学科研究所围绕的核心问题通常包括一些历久弥新的“老问题”。同时,哲学在发展过程中,也会不断致思于一些“新问题”,这些“新问题”往往是在新的理论和实践境遇中出现的,需要展开新的探索。

表2给出了2005-2006年哲学论文中有关“哲学基本问题”的标引关键词。

通过分析表2可以看到。一些哲学学科中的基本问题,如形而上学、本体论、认识论、实践、辩证法、方法论、自由、存在论等,仍是哲学研究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这些问题的探讨不一定是专门进行的,往往更多地是在具体研究中加以涉及。另外一方面,一些现当代哲学研究中所凸现的“新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如现代性、后现代主义、生活世界、人类中心主义、真理、主体间性等,作为关键词的标引数排列较前,且基本上呈上升趋势,成为哲学研究所关注的对象。特别是现代性、后现代问题的讨论,显然成为热点。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关键词分析

表3给出了2005-2006年cssci哲学论文所标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关键词的统计情况。

根据表3,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我描述、反思和建设是该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我们注意到,一些关于科学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理论问题也成为研究的热点,如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荣辱观也成为重点的关键词或标引数上升幅度较快的关键词。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研究中,除马克思之外,关于恩格斯的研究也有增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问题的研究中,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也是重点。此外,西方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也获得了持续关注。

四、中国哲学关键词分析

表4给出了2005-2006年cssci哲学论文所标引的中国哲学关键词的统计情况。

根据表4,有关中国哲学学科的自我描述、反思和建设是该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从哲学学派的研究看,先秦儒道哲学、周易哲学、宋明理学、现代新儒学等仍是研究的重点。从研究的重点人物看。先秦的孔子、老子、孟子、荀子,汉代的董仲舒,宋明理学家中的朱熹,明清之际的黄宗羲,以及现代新儒家中的冯友兰、牟宗三等,是研究所关注的对象。就哲学问题而言,天人合一、和而不同、人生境界等中国哲学所蕴含的独特问题,仍有广泛的理论效应。此外,关于中国文化、民族精神的思考,也成为中国哲学研究者所关注的重要内容。

五、西方哲学关键词分析

表5给出了2005-2006年cssci哲学论文所标引的西方哲学关键词的统计情况。

根据表5,在西方哲学的研究中,古希腊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现象学是研究的重点。此外,西方哲学中的语言哲学、分析哲学等研究热度有较大上升。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康德、黑格尔,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哈贝马斯、胡塞尔、德里达等是研究的重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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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哲学关键词分析

表6给出了2005-2006年cssci哲学论文所标引的科学技术哲学关键词的统计情况。

根据表6,有关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的描述与思考,是科学技术哲学研究领域的重点,虽然相关描述

与思考更多地通过具体问题的研究而展开。就问题而言,对科学的反思以及技术哲学领域中的技术创新、技术理性等,是研究领域所关注的重要对象,与这些问题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数也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上升。

七、道德哲学关键词分析

cssci在哲学特别是道德哲学的考察中,将伦理学的内容也纳入其中,因此设计了表7,对2005-2006年哲学论文中道德哲学方向(包括伦理学)标引关键词加以统计并作分析。

根据表7可以看到,与道德哲学自我描述相关的关键词道德(60次)、道德哲学(38次)有较高的标引频次,说明相关问题是讨论的热点。在道德哲学的理论方面,如价值观、道德规范、道德价值、人性、人性论、德性等,这些问题是道德哲学研究所关注的基本问题。此外,在有关道德的具体实践领域,也有相应的理论思考,如道德建设、道德教育、公民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成为研究的热点。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关键词标引出现于2006年,并达到27次。显然这与由国家所主导的道德建设活动密切相关。

根据表7,“伦理学”作为关键词标引频次达到71次,说明伦理学领域的自我描述是一个重点。伦理学领域的热点还体现在具体的伦理学方向和分支的研究。在中国学者这里,除了传统的儒家伦理受到重视之外,当代的生态伦理、环境伦理、经济伦理、政治伦理等,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应用伦理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也受到重视并成为热点。

八、结语

本文就哲学研究的自我描述、哲学基本问题和哲学各分支学科研究热点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对哲学研究的热点和趋势有了客观的了解和把握。下面通过关键词标引频次的升降趋势对相关问题加以总结和说明。

笔者注意到,有些关键词的标引频次有显著增长,说明相关的研究处于上升态势,学者较为关注,研究正在加强。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我反思和描述。是目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引频次的显著上升得到印证。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作为关键词的标引频次也有迅速上升。语言哲学在2005年被标引8次,2006年则被标引30次;分析哲学在2005年被标引5次,2006年则被标引21次。这说明。在2005-2006年间,以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为中心的研究显著增强。

在哲学问题的研究领域中,除了形而上学、本体论、认识论、实践等传统问题受到关注外,一些与当论发展和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的新问题也成为研究的重点对象,其增长的趋势明显。如现代性与后现代问题,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问题。

数学哲学论文篇(5)

数码艺术哲学作为一门学科建立之前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不同时代中,其存在的含义也有所不同。追溯起来,外国可以追溯到公元前8世纪到前2世纪,这个时候人们已经联系哲学、艺术和数码一起思考,我国可以追溯到春秋时代,老子崇尚两极相通,从这个理念入手对音像编码展开思考,这些均体现了道的思想。但是由于时代的限制,当时无法形成专门的学科。现在的数码艺术哲学诞生于数码艺术理论兴起的时期,一些外国学者认为数码艺术哲学和数码艺术理论实质上是相同的。本文具体分析了数码艺术哲学的视角以及建设。

一、数码艺术哲学视角

1、艺术世界通过数码编程得以创造

艺术的具体形态取决于时代所有的工具,最早为人体,这也是为什最早的艺术是跳舞绘画和唱歌等,后来随着工具的增加,艺术的形式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变得更加丰富。数码艺术因为将计算机当作的创造的工具,因此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态,这种艺术形态不仅可以将其他形态艺术进行模拟,还可以将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概念艺术进行展现。数码艺术可以随意的对现实世界进行模仿,但是又不会完全受到现实世界的束缚,它利用计算机程序来生产艺术,不同于传统创造艺术的流程现代的艺术家可以自己当程序员利用计算机加工自己头脑中的艺术构思,使其称为一个个艺术作品。

2、艺术视界利用非物质的数码文本进行展示

艺术得以表现主要是利用材料具有的特点,就如颜料帮助绘画,声音帮助唱歌,文字帮助文学一样。传统艺术属于物质性艺术,但是数码艺术属于非物质性艺术,它借助的材料主要是计算机的信息和数据,虽然计算机内的数据知识由多个数字组成,但是可以借助一些工具将其转变为物质性的东西,比如利用打印机可以将计算机内创造好的艺术作品打印出来。

3、艺术视界通过互联的数码媒体进行扩展

在没有信息网络之前,艺术的传播形式主要有印刷、书面、口语、实物等,这些形式如果想要实现远程化交流,就必须依靠交通系统,局限性较大[1]。数码艺术哲学通过借助计算机,利用网络实现信息的传输和接受,不需要现实的交通工具进行传送,打破了限制。不过,它也有它的限制,如果需要相互传送的两台计算机网络不同,也无法完成传输。互联网是数码艺术的独特媒体工具,通过互联网通信的方便捷特点的发挥,将所有分散的艺术作品连接起来,形成了互联网上的一个艺术宝库。

4、艺术世界通过数码文化完成建设

文化是艺术存在的根本,人文主义是传统艺术最有力的指引,不太信任科学主义,虽然传统艺术也存在计算成分,但是并不突出。而当前的数码艺术密切联系着科技,由此对计算机可计算性的文化价值特别重视。大部分数码艺术家认为可计算性就是可以利用计算机来完成艺术的操作,实现艺术作品的特性。实质上,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是两种指导文化建设的死刑,也是数码艺术两大不同派别。数码文化以计算机为存在的依据,称为了艺术视界突出的建设者,但是如果使用不当,也可能导致信息战争和版权侵夺事件的发生。

二、建设数码艺术哲学

有学者定义了艺术哲学,认为它是用来研究艺术性质的学科,紧密联系着美学。根据该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认为数码艺术哲学是用来研究数码艺术性质的,也可以说数码艺术哲学是在数码时代应用艺术哲学,针对数码艺术从哲学方面进行解读利用数码艺术来表现哲学的相关理念等等。虽然对数码艺术哲学的定义有多种,但是在建设数码哲学艺术过程中,要以实践为根本原则,针对理论,借助当前各类思潮来推进数码艺术哲学的建设。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数码艺术中新鲜经验的吸收

有学者认为美学是设计和评论的哲学,而数码艺术之所以新颖,主要是由于其充分利用了计算机中的算法作为创作的理念,美学的存在奠定了设计和评论算法评论和阐释对象的基础。当前,国内外已经出版了专门研究数码艺术的著作,比如马立新著作的《数字艺术哲学》、科格本发表的《视频游戏哲学》等。

2、建设不能局限于数码艺术具体实践的眼界

数码艺术哲学看待数码艺术强调从认识论、方法论和本体论几个方面入手。从认识论方面来看,强调数码艺术把握世界要通过仿真来完成;从方法论方面来看,计算机是制成数码艺术最重要的载体和工具;从本体论方面来看,数码艺术是一种艺术形态,主要以计算和编码为存在的基础[2]。在研究和建设数码艺术哲学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以上几点。

三、结束语

数码哲学、数码艺术以及传统哲学是数码艺术哲学思想的重要资源,数码艺术哲学要想实现自身的发展建设,必须吸取传统哲学中的积极成分,抛却其中的落后成分,以传统哲学作为基础进行反思,实现数码艺术哲学的升华和发展。艺术与各个学科都存在着紧密联系,因此数码艺术哲学必须创造出一种融合文化、科技和艺术的新方法,实现数码艺术哲学的长远发展。

作者:刘明 单位:黄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数学哲学论文篇(6)

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1]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背景下,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意义重大,也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评价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2]。高校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重要生力军,其教学科研人员占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的80%以上[3],也是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和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的重要基地[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强调,“扭转指挥棒,切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改革,扭转“五唯”特别是唯论文倾向,引导高校社科界潜心做学问”[5]。因此,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背景下,探讨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激励引导高校培养优秀哲社人才,潜心学问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的形势与挑战

随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评价理论与实践也经历了从起步、探索到体系初步建立,各阶段取得较多成果。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特点等原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学术评价体系不够科学,……”。一段时间以来,在各大排行榜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唯论文”“唯数量”“SCI至上”等现象比较堪忧,论文数量、影响因子、被引次数及人才头衔帽子等成为评价的重要指标,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术研究价值扭曲、学风浮躁、急功近利等现象,背离了学术研究的初心[6]。目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中面临如下新挑战。

(一)“唯论文”、论文“SSCI至上”的评价导向堪忧

2020年,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以破除高校科技评价中论文“SCI至上”的不良导向。实际上,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部分机构和高校简单移植自然科学的做法[6],将SSCI(SocialScienceCi-tationIndex,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Arts&Hu-manitiesCitationIndex,艺术与人人文科学索引)等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引入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标准中,并占有相当重要的权重,导致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论文评价中也存在“唯论文”、论文“SSCI至上”的现象,其后果更加严重。目前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主要以欧美国家英文期刊为主。以SSCI为例,2019年共收录3245种期刊,从区域看,3025种期刊来自欧洲和北美洲,占比93.22%。从国别看,2378种来自美国和英国,占比73.29%,中国仅10种期刊入选,占比0.31%。这导致在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标准中以欧美等西方国家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主导。唯SSCI、A&HCI等收录的国际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导致国内部分学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熟悉国际期刊的选题、视角、研究方向等,片面迎合西方学术范式,而忽略对中国本土问题的研究、人才培养和教学等[7]。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学术期刊受到关注度偏低,从而形成创新研究成果偏少,影响力难以提升的“恶性循环”,学术话语体系受到限制。国内期刊的国际影响力与我国日益增强的国际影响力相比显著滞后。

(二)简单化、过度数量化的评价倾向有待完善

目前国内外部分商业评价机构和评价体系,对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主要以论文总数、影响因子、被引频次、声誉调查以及具有各种头衔帽子的人才数等量化指标为主,忽略对研究成果质量和创新性,以及“立德树人”等难以量化观测点的考查,评价方法简单化、过度数量化,不能真实反映哲社学科的发展规律。受这些排名的影响,部分高校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课题申请、评优评奖等各类评审中,人才头衔帽子及论文篇数、影响因子、经费总额等数量化指标成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重要尺度,而对其成果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水平、人才培养成效等考察较少。简单化、过度数量化的评价导向及评价分类不明确,忽略了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的特殊性,导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影响因子,轻社会效应,重学术专著、科研论文,轻调研报告、咨询建议、文艺创作等不良倾向[7]。部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关注不够,完全从理论到理论,未将论文和研究书写在中国大地,限制了高校智库作用发挥和服务社会的主动性、积极性,更不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三)部分商业排名体系对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形成一定的不良导向

随着评价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国际国内各类评价逐渐丰富发展。评价主体逐步从学术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由于不同的评价主体政治信仰、知识背景、利益结构等不同,导致评价目标、评价体系、信息获取、评估处理等不同,部分情况下对同一评价对象的评估结果差距较大。部分商业机构注重自身利益、企业品牌声誉影响,在排名体系中主要采集公共数据,偏重对科研与学术指标的考察,基本未设置立德树人成效方面的指标内容。同时,在评价中忽视了哲学社会科学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未分类分层、设计不同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用同一标准评价不同类型的学科专业,对学科发展规律与人才培养的本质考虑不够,存在急功近利现象,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8]。对高校等办学机构聚焦论文及定量指标产生一定误导,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形成一定的不良导向,影响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特点决定了评价的复杂性

自然科学对自然规律的描述常常是定量的,具有可验证性,其评价也是量化的。与自然科学相比,哲学社会科学在研究对象、认知取向、研究成果、引用行为等方面显著不同。在研究对象上,其研究的是人类和个体及其组成的社会、文化产物,是一种主观的“软”事实,具有柔性和不可验证性,各人各派的学说很难取得一致或共识。在研究成果上,其以思想性、意识形态性、价值导向性为主要特征,有较多价值判断,意识形态属性浓厚[9]。在引用行为上,其与自然科学不同,其引文周期一般要比自然科学更长,存在“睡美人”现象[10]。与此同时,在哲学社会科学内,各学科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如人文科学是以人的内心活动、精神世界及其辩证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体系[11],其侧重于社会中人的个体活动研究。社会科学是一种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侧重于社会中人的群体活动或社会活动的研究,较多使用自然科学的实证等研究方法。而艺术类科学除具有人文社会科学一般特点外,还具有注重实践、行知模式、创作归宿等特点[12]。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其评价的特殊性与复杂性,需要根据各学科的特点设置多类多样的评价标准,难以像自然科学一样具有全世界通用、较为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模式。

(二)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方向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快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建设成就。与此同时,社会快速变革产生的许多新的发展问题和时代问题需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进行解答。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研究模式提出新的挑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是根据社会需要进行研究还是凭着兴趣爱好进行研究,追求近期研究效率还是长远的研究品质,都对评价的数量与质量等产生影响[13]。在经费投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待遇不断提高,但与自然科学和国外同类国家相比,哲学社会学科的各类经费投入存在较大的不足与不均衡性,“二八”现象较为明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为了获得必要的经济待遇,指导研究生和从事科学研究,不断地申请各类课题项目,从而对研究人员的研究内容、研究导向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学术评价。在文化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势必带来一定的文化冲击,传统文化受到各种思潮的挑战。少部分研究人员受不良思潮影响,缺乏传统文化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民请愿,为国立言论”“立德立功立言”等优秀精神。在研究上存在急功近利,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的问题,对学术研究和评价产生诸多影响。

(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仍需继续完善

目前,我国各类评价快速发展,自然科学相关评价已比较成熟。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主要移植于自然科学,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一定成果,比如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学科评估,在学科评价层面初步探索形成区别于自然科学的评价体系。但叶继元等认为,我国尚未形成能走向世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系统性的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体系[14]。在评价指标体系上,部分排名排行榜忽视了哲学社会科学多样性、复杂性和中国特色,未分类分层、设计不同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在评价方法和手段上,还比较单一,实施同行评议的学术共同体与第三方评价机构这两个定性与定量评价主体存在割裂,难以融合[8,15];在评价结果上,部分评价存在结果软化,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评价对象的实际水平,在后却对高校和研究者产生错误的评价导向。

三、中国特色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探析

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总书记也指出要改进不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16]。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也强调要切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改革,扭转“五唯”特别是唯论文倾向。本文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在破“五唯”背景下,就构建中国特色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价体系进行初步探索,提出“五个更加”的思路。

(一)更加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正确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导向

哲学社会科学本身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必须深刻把握立德树人内涵,更加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正确的哲学社会学科评价导向。在评价中把牢政治关,引导高校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发表、传播思想中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17]。比如:对人才培养的评价中,重点考察立德树人,面向“四个服务”培养人才情况;对学科建设的评价中,引导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及话语权建设,相关成果要体现其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的贡献,从学科覆盖度、厚重度、引领度等方面进行考察。对论文专著的评价标准,重点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理论和方法的原创性、学术影响,以及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构建的贡献。在课程体系中,考察马克思主义在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管理等的贯穿引领,考察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中有机结合立德树人情况。

(二)更加彰显中国标准,引导形成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本土性特点[18]。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价体系构建中,应更加彰显突出中国标准,引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立足中国大地,面向中国发展,解决中国问题。为扭转“唯论文”、论文SSCI至上等不良导向,在评价标准如科研成果、科研项目、获奖等更加强调中国标准。比如:“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作为重要的党报党刊,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将在“三报一刊”发表的理论文章作为重要学术成果,与高质量学术期刊论文同等对待;将“马工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具有重大影响力多次再版的教材等特色人文社会学科成果纳入指标体系,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建设;在智库成果的评价标准上,重点在应对解决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和影响度。同时规定代表性学术论文成果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鼓励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优先在中国期刊,引导将论文书写在中国大地上。

(三)更加突出特色贡献评价,引导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

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发展要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强化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社会发展的意识,主动与政府、企业对接联系,提高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能力。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价体系中,应更加重视“特色贡献”评价,注重问题导向,解决实践问题。适度淡化各类项目经费、学术论文等数量化指标和人才头衔帽子,强化发挥智库作用。重点考察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研究起点,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1],考察服务打造“学术中的中国”“理论中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的特色贡献,考察其扎根中国大地,服务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的情况。比如:法学重点考察其在服务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的贡献和作用等;艺术学类重点考察对中国优秀文化的传承弘扬与创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四)更加体现学科特点分类评价,引导高校哲学社会学科特色发展

哲学社会科学在研究对象、方法、成果等方面显著不同于自然科学,且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间差异性较大。因此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中,应根据学科特点,针对不同评价对象和研究成果,分类评价,克服“一把尺子”评价的弊端,通过评价鼓励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发展。评价体系构建中应根据学科特点分类建立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比如评价体系的学术成果,应扭转“唯论文”的不良导向,既包括“著作”“教材”“图书”“普及读物”“收藏”等,还允许部分学科包含“译著”“编著”“古籍整理”“文学创作作品”等。在评价标准上,人文学科突出专著,注重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专著评价权重应更多;社会学科重点考察研究方法、路径创新性,及原创性研究成果;艺术学科应考虑其实践性、创造性,着重考察在创作展演水平、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成就。

(五)更加强调同行评价,坚持价值性与科学性统一

在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应统筹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扭转过度数量化等不良评价导向,注重对学术成果质量与创新力的评价。评价中将价值性与科学性统一,主要采用同行评议,学术共同体评价更能体现研究价值。为提高科学性,辅以引文分析等文献计量方法,以客观事实为基础,采用“融合评价”等新方法,提高同行评议的正确导向性、科学性和可信度[15,19]。以专家信任度为核心,以提高评价质量为目的,建立健全专家回避制、公示制、申诉制、元评价等制度,以形成良好的评价机制,保证评审专家信任度、权威性和相对公正性[14]。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大数据平台,加强与相关机构合作,基于大数据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声誉、知名大家等进行分析,提高评价的公信力与可靠度。

数学哲学论文篇(7)

1、奇数与偶数的对立性和同一性(理性地认识奇数与偶数这对拥有哲学和数学意义的矛盾):

如果从自然辩证法(现代哲学)、数学角度出发去认识奇数与偶数这一对矛盾,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传统理论,只谈了差异、排斥与对立的一面,换言之,仅仅涉及到了奇数与偶数(矛盾)的对立性,没有涉及到奇数与偶数(矛盾)的同一性与差异中的共性,很显然是非完整的理性认识、带有片面性,…,如果奇数与偶数是一对带有数学意义的哲学矛盾,则这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不仅具有对立性与不同性、而且还存在着同一性与差异中的共性,如果存在着差异中的共性与同一性,必须探索寻求科学依据,不能凭空而论,自然辩证法(现代哲学)和辩证数值逻辑共同发现:在数值逻辑公理系统中,派生子集合,即小数0.5,1.5,2.5,3.5,4.5,5.5,6.5,……,…的绝对值比其他普通小数的绝对值整装(不要被它小数性质的现象、假象所迷惑),因而从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差别、产生分化出来、占据整数的位置(即派生子集合),充当“整数”,体现其哲理整性质,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提供科学依据,为奇数与偶数这一对哲学矛盾提供同一性的科学依据,因此,自然辩证法(现代哲学)为怎样正确回答为什么1+1=2?这一数学真理开辟了前进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所以,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确着实能被2哲理整除,不仅存在着对立性,尤其存在着共性与同一性,即异中之同、差异中的共性,换言之,奇数与偶数存在着同一性、存在着相反相成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奇数与偶数不仅是拥有数学意义的矛盾,更是一对拥有哲学内涵的矛盾,那么当然需要辩证认识与辩证推理,当然更需要自然辩证法(现代哲学)的指导与哲学专家的鼎力支持,…。

2、哲理整小数及其哲理整性质:

我们将小数0.5,-0.5,1.5,-1.5,2.5,-2.5,3.5,-3.5,4.5,-4.5,5.5,-5.5,……,…以及它们的哲理整性质统称为哲理整小数,…。

何为哲理整性质?:即其他普通小数的绝对值比哲理整小数的绝对值更零散,换言之,哲理整小数的绝对值比其他普通小数的绝对值“整装”,这一相比较而言而得到的“整装”性质与整数的整装性质构成异中之同、差异中的共性,我们将这一差异中的共性与同一性称之为哲理整性质,尽管二者是相对而言的,然而亦是一个客观存在,它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提供了客观上的科学依据,这是自然辩证法的重大发现和自然辩证法的重大胜利!这是世界观的认识问题,很显然,哲理整小数具有相互矛盾的双重性质:其一是哲理整性质、其二是普通小数的性质,惟独哲理整小数拥有哲理整性质,其他普通小数并不具备哲理整性质,特此说明,…。

3、哲理整小数的哲学与数学意义:

哲理整小数的哲学与数学意义:它揭示着奇数与偶数相反相成对立统一,为奇数与偶数提供同一性,为奇数能被2 哲理整除、为数学真理为什么1+1=2?提供科学依据,奇数与偶数是一对既属于哲学范畴又属于数学范畴的综合矛盾,整数与哲理整小数为偶数能被2整除、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提供完整科学依据,单纯的数学角度去认识似乎无法正确理解与接受,相反相成,老子先生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来了,即相反的事物拥有同一性,奇数与偶数这对哲学矛盾也不例外,哲理整小数的哲学与数学意义主要是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为奇数与偶数相反相成对立统一提供科学依据,即为奇数与偶数提供了哲学意义的同一性,自然辩证法(现代哲学)为完整数学真理指明了前进方向!这是自然辩证法(现代哲学)的重大胜利!

4、哲理整小数拥有哲理整性质的科学依据和其来源:

很显然,哲理整小数具有相互矛盾的双重性质:其一是哲理整性质、其二是普通小数的性质,分数有分数单位,1/2是最大的分数单位,那么则0.5是最大的小数单位,最大的小数单位“0.5”以及辩证数值逻辑中派生子集合为哲理整小数具有哲理整性质提供科学依据,因而,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如果将其极端绝对化了排斥掉了奇数与偶数二者的同一性,即如果排斥掉了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的性质,就要阻碍完整数学真理向前发展与突破,导致不可思议,千百年来数学基础数值逻辑自身的发展史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传统理论没有回答为什么1+1=2?,这是因为奇数不能被2整除,理论上无法直接承认、接受2是数学公理;这也是算术(经典数论)的一大遗憾,尽管高深的数理逻辑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与作用,由于它不能完全彻底取代数值逻辑的巨大意义与作用,因此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传统理论只把完整的数学真理认识了一半(仅仅涉及到了矛盾的对立性),另一半,即同一性,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亦很重要与必要,…。

5、奇数与偶数存在着对立性与同一性的辩证关系以及蕴含着深刻哲学意义的数学真理为什么1+1=2?:

本文将奇数与偶数这一对具有数学内涵下的哲学矛盾简单的归纳为: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确着实能被2哲理整除,奇数与偶数不仅存在着对立性,而且还存在着共性和同一性,即异中之同,差异中的共性,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就是异中之同,差异中的共性与同一性(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就是指二者差异、排斥与对立性),因此说,奇数与偶数(整数与哲理整小数)二者存在着相反相成、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它揭示着2是数学公理系统的首要公理,自然辩证法、数学二位一体,辩证统一,这是世界观的认识问题,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认识论、方法论,为什么1+1=2?我们的回答既简单又深刻: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确着实能被2哲理整除,奇数与偶数相反相成对立统一、拥有对立性与同一性,2是数学首要公理,是啊!它真的既简单又深刻,它简单的表面上看似是小学生的基本知识,但它深刻地不可思议、不可理喻、难以理解与接受,世上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为什么迄今为止还没有数学真理为什么1+1=2?出笼?是它客观上根本不存在还是我们地球人类没有对它形成理性认识?本文对此进行了探索性地回答,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参考文献:

1、《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哲学名词解释》,人民出版社出版。

数学哲学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一、很少女哲学家的哲学史

对于“哲学家”的定义,中西略有不同。从中文的《辞海》或《哲学大辞典》里找不到“哲学家”词语解释,但在百度百科中,可以看到对“哲学家”的定义相对严格,“哲学家是指拥有自己的哲学范式、有原创的哲学基础理论与哲学体系的哲学学人”。另外还有“哲学学者”,他们“是以哲学为研究对象、对哲学有很高造诣的哲学学人”。笔者认为还有第三种,即哲学工作者,他们从事哲学教学或与哲学学科有关的活动,比如教师、编辑、学会工作人员。英语中,“哲学家”这个概念似乎是综合了上述三者,而且更为宽泛,包括思想家和那些比较达观的人。比如,维基百科这样定义:“哲学家是指那些具有广泛的哲学知识并以此为职业,尤其是用这些知识解决哲学问题的人。”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人只要他接受了人文主义的熏陶,他都可以是哲学家。学术界对哲学家的理解,一般指在专业学术杂志上发表哲学领域成果,或被其他哲学家看作哲学家的哲学博士、哲学教师等。“哲学家:1.从事哲学研究和写作的人;2.如果指认某人为哲学家,是指那人思想深邃,在生活和其他基本问题上具有严谨的态度。”[1]820

本主题是从比较宽泛的视角来谈论女哲学家[2],即在哲学这门学科领域里用自己的写作、教学和服务从事哲学工作,并对哲学的内涵有所丰富和推动的女性。

然而,不管是狭义的还是宽泛定义的哲学家,在传统哲学中,几乎都没有女性的身影。历数西方哲学的历史,无论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到近现代的笛卡尔、休谟、康德、黑格尔,直到当代的哈贝马斯、德里达、罗蒂等等,影响深远而被人们耳熟能详的哲学家几乎都是男性。查维基百科,十八世纪以前的女哲学家完全空缺,十八世纪之后的近150年中只有6位女哲学家记载在册,她们是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1906-1975),莎・森堡(Rosa Luxemburg,1871-1919),Susanne Katherina Langer(1895-1985),艾茵・兰德(Ayn Rand,1905-1982),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哈莉特・泰勒・密尔(Harriet Taylor Mill,1807―1858),其中十八世纪只有一位女哲学家。中国哲学的历史源远流长,如果说在文学史、历史学史上还勉强可以发现屈指可数的女性身影,而在哲学史上,却完全没有女性哲学家的名字。

即便在21世纪初的2005年,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女性从事哲学活动的情况下,英国广播公司(BBC)举办全球最伟大哲学家评选,票数获前20名的也全是西方男性哲学家,连维基辞典榜上有名的汉娜・阿伦特也不在此列。针对这个评选,英国《独立报》曾发表了美国费城艺术大学一位学者的回应文章,题目是“十个伟大的女性哲学家:思考女性的女性们”。该文细数了历史上十位杰出的女性哲学家和她们在哲学研究上作出的贡献,认为这些女哲学家“有着她们自己极具影响力的思维系统,因而她们也应属于伟大哲学家之列。”并且提出“缺乏重要的女哲学家不是因为女性缺乏才能,而是哲学本身的坍塌,像传统所做的那种哲学已经是一个僵死的类型。”

所以,哲学队伍中少有女性已是公认的事实。对于原因,学界已多有揭示,如父权制造成的男尊女卑制度格局;女子被排斥在学科教育之外等。更重要的是,传统哲学学科性质对女性的排斥。哲学一般被看作追求普遍知识的学问,要达到绝对普遍,必须运用逻辑推理和抽象思辨的形式。人类活动的那些经验的、个别的、具体的、感性的领域则当然被排斥在哲学内涵之外,而女性,因其被看作具有感性、经验、具体等性别特征,当然被认为不适合从事哲学活动,甚至还有学者这样说:女性从事哲学,受到伤害的不只是哲学,还有女性本身。

二、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进入21世纪以后,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到从事哲学的活动之中,女哲学家正在涌现,女性哲学工作者的队伍也在扩大。美国哲学学会在2011年组织过一个调查委员会,就美国女哲学家在哲学领域里的地位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这个报告是由美国Trent大学伦理学系主任凯瑟琳・诺拉克(Kathryn Norlock)教授主笔的。诺拉克教授的报告指出,在美国大学专职从事哲学研究与教学的13000名教授中,有2158名是女性;在10000名担任哲学教学的非专职哲学家里有2600名是女性;也就是说,在23000名从事哲学研究与教学的人员中,女性占20.69%, 共有4758名。我们知道,直到二十世纪初女性参与哲学思考的人还是寥寥无几,但到二十一世纪初,美国的女哲学家已经占美国哲学家的20%之多,可见历史进步的步伐迈得很快也很大。[3]

2013年8月在雅典世界哲学大会的妇女学论坛上,来自世界各地的女哲学家就女性参与哲学的状况和面临的问题做了交流。美国底特律大学哲学系的吉尔・ 帕内比(Gail Presbey)教授,作了题为“女哲学家纳入哲学课程的重要性”的发言。她首先指出,先前在美国的哲学课程教学中从来都没有女哲学家,但近些年来,课程中陆续加入了对女哲学家的介绍,对女哲学家在批判传统哲学和建构新哲学方面的贡献予以充分的肯定。比如有当代美国女哲学家伊丽莎白・斯贝曼(Elizabeth Spelman),玛格丽特・珐蕾(Margaret Farley),柯琳・马克库斯基(Colleen McKluskey)对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观点的批判。简・亚当斯(Jane Addams)通过其对美国哲学的反思,从人性论与社会学相结合的视角,撰写了《论慈善工作》,提出建构服务学的观点。还有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针对康德观点,联系当代社会恶的表现提出自己独特的哲学见解。尽管这些课程主要侧重在关怀伦理或女性伦理方面,但在一定程度上触及到了哲学的基础课程。同时,当代哲学课程中还包括了像西蒙・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西蒙娜・韦伊(Simone Weil)、埃迪特・施泰因(Edith Stein)和当代非洲裔美国哲学家凯萨琳・金(Kathryn Gines),以及唐娜・戴尔・马克罗(Donna Dale Marcano)等女性哲学家。

就中国来看,与美国的发展也是相似的。笔者目前没有全国从事哲学活动的女哲学家的数据,仅就自己的经历和上海高校的情况看,变化也是可喜的。

就笔者供职的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来看,在20世纪80年代初,研究所总共80多位研究人员,只有包括笔者在内的4名“女科研人员”,女性科研人员占全体人员的二十分之一。笔者所在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室只有一名女性。4名女性的其中两名在90年代退休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研究所仅剩包括笔者在内的两名女科研人员。

难道真的是哲学不让女性靠近?

事实是,在2008年,哲学所迎来50年庆的时候,人们欣喜地看到,女性不仅没有远离哲学,从事哲学活动的队伍中女性反而大大地增加了。当时哲学所共有38名员工,女性就占了11名,占总人数四分之一以上,女科研人员有7位,占全所科研人员近四分之一。虽然没有占到半壁江山,但女性科研人员的比例大有改观。在建所60周年的时候,再统计一下:目前哲学所共有32名员工,女性有14名,占44%;女科研人员10位,占全所科研编制人员(20名)的一半。

图示如下: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年份 人员总数 女性人数 女性比例

1985 84 8 0.95%

2008 38 11 30%

2013 32 14 44%

上海两个重点综合性高校哲学系的情况:

学校 全体/专职 女性 女性比例

复旦大学 74 21/9 28.4/15.3

华东师大 54/47 18/13 33/28

(说明:如华师大:教职工54人,女性18人,占比33%; 专任教师47人,女性13人,占比28%)

据悉,这些年来高校哲学系甚至出现了女生大大多于男生的情况,华东师大曾经一个本科班共28名学生,居然26名是女生。安徽大学哲学系四年级有56名学生,女生26名,几乎一半,而且,成绩排列前十名的全是女生。复旦大学哲学系本科生学生总数215人,女生95人,占总人数44.2%。研究生学生总数274人,女生101人,占总人数36.9%(2013年7月统计)。

从事哲学工作的女性增多,与女性走向社会、走向学术领域的大趋势是一致的。就社科院来看,女性科研人员比例也呈上升趋势。让我们对比两组数字:1987年,全院职工1112人,其中女职工为267人,占比24%;全院科研人员726人,其中女科研人员137人,女性占总数的18.87%;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总数为203人,其中女高级职称人员13人,仅占总数的6.4%。但20年后的2007年,全院职工781人,其中女职工289人,占全院职工的37 %。科研人员总数462人,其中女科研人员157人,占全院科研人员的34%。并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已经占到了50%。据2012年10月统计,全院职工769 人,其中女职工329人,占全院职工的42.8%。科研人员总数465人,其中女科研人员177人,占全院科研人员的38.1%。全院高级职称304人,其中女性99人,占32.6%。并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已经占全院女性总数的30.1%。

图示如下:

年份 全院职工 女职工 科研人员 其中女性 高级职称 其中女性

1987年 1112人 267人

占比24% 726人 137人

占比18.87% 203人 13人

占比6.4%

2007年 781人 289人

占比37 % 462人 157人

占比34 % ???

77人

占女性比50%

2012年 769 人 329人

占比42.8% 465人

177人

占比38.1 % 304人 99人

占比32.6%

三、变化的原因

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哲学队伍之中,变化的原因主要有:

首先是哲学的变化。中国知识界对哲学的认识来自于西方传统哲学,中国的哲学学科,自近代开始,走的是一条依傍西方哲学的道路,尽管一直有“中国的哲学”还是“哲学在中国”的争论。而西方传统哲学从古希腊的柏拉图、到近代笛卡尔直到黑格尔,在他们所设计的理论框架里,哲学成为高高在上的逻辑思辨领域的纯粹理性体系。这种哲学体系由于其远离了人而不断遭到现代以来的哲学家的批判和改造,实践哲学、应用哲学、对话哲学、诠释哲学等的兴起为哲学开启了转向的途径,西方哲学在批判传统哲学观念中丰富和更新哲学观念。哲学正以对人生的思考,与人的亲和力而重新受到人们的喜爱和推崇。传统哲学的危机使哲学发生转向并导致了哲学观念的变化,也促使中国的学者开始讨论依傍西方哲学所带来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哲学的合法性”讨论使中国哲学开始反思自己的哲学传统和哲学观念更新的问题,包括对西方传统理性哲学的重新认识。它不仅为中国哲学开启了更广阔的道路,而且为更多的人包括女性提供了从事哲学工作或研究的机会。哲学家德里达对于为什么没有女哲学家的问题曾这样回答:“哲学言说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构成的,它排斥和压抑妇女、儿童、动物和奴隶。情形就是如此――否认这点会很愚蠢。不过,我们已来到这类事情正在改变的历史阶段。”[4]在德里达那里,哲学(传统哲学)走向其自身的外在性,也就走向了女性。如果说,哲学不再是传统西方哲学那样的纯粹思辨的,理性的,逻辑方法的学说,是不是可以说,它为具有感性的、对话的、亲和力的女性创造了从事哲学研究的机会呢?如果说,先前因为对哲学观念的传统认识,女性从事哲学活动的人数极少,随着哲学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更多的女哲学家得以产生,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其次是对女性看法的变化。女性一向被看作是感性的、肤浅的,凭直觉办事的,而这种性格特征被认为不适合做像哲学这种理性的职业。正是基于对哲学和对女性两者偏颇的认识,于是就有了所谓“女人搞哲学,对于女人和哲学两方面都是一项损失”的说法。但是,多学科多层面的研究成果已经表明,女性的气质是被造就的而不是天生的。所谓女性不适合哲学的说法,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与人类一段不光彩的历史相关联的,在那些个年代,女性既没有得到追求知识与精神生活的教育也没有这个时间。一方面造就出了所谓女性气质,一方面又以这种气质不适合某种学问而予以责难,如此,不是制造了女性与哲学的双重无奈吗?

即便我们承认女性具有上述感性的、直觉的性格特征(谁能证明男性没有这些特征?),哲学观念的更新为女性从事哲学创造了方便。然而有人这样说,如果说女性是感性的,她们活得自然,活得真诚,她们就更接近人类本初的纯真状态,更接近人类本体的欢乐与幸福,更愿意回到本源去探索自我。这也接近了海德格尔的揭蔽和去蔽的境界。言下之意,女性更适合当今的哲学。在2013年8月雅典举行的世界哲学大会上,世界妇女学论坛上,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哲学系的Herta Nagl-Doceka教授在题为“寻求推动公正的社会性别关系的概念”中指出,当前的哲学倾向是主张一种非霸权的生活形式,如对“团结”、“爱”和“宗教”概念的更为重视。这些哲学资源可以为我们从哲学上寻求公正的社会性别关系提供理论基础,而另一方面,女性因为更具有这些特质,则可以为哲学的发展做更多的贡献。

第三,教育的作用。金岳麟先生说过,“哲学是概念的游戏”,“哲学是空架子”,这是对西方传统的思辨哲学最形象的描述。显然,这种哲学活动,只在那些会读写的人们当中进行。除了一般会读写之外,要能够从事哲学活动,还要接受一种比较系统的学科训练,那是在一个较长时间里才能够完成的。这种训练包括了解漫长的哲学传统,了解什么是恰当的哲学话题而什么不是;也包括培养一种聚精会神的、绵延性的思维习惯。古代的学院书院、现代的大学都是进行这种学科训练的最好场所。因此,即使是男性,如果没有受到理性思维的教育,不接受逻辑推理方式的训练,他照样不懂哲学,照样不能从事哲学研究。反过来,对女性进行哲学的教育和训练,同样可以使其具备从事哲学研究的条件。哲学之父柏拉图就认为女人同男人一样只要接受同等的教育都可以成为哲学王,因为女人也有理性。因此,问题不在于男性女性具有什么样的性别特征,而是在于他们接受什么样的教育。现在女性已经可以获得高等教育,我们相信有更多的女性可以在那些划定为男性――尤其是哲学――领域中取得更多成就。

第四,事实的证明。即使在分析哲学占统治地位时期,我们可以发现不少杰出的女性哲学家。比如上个世纪第一个十年出身的汉娜・阿伦特(1906年)、西蒙娜・德・波伏瓦(1908)、西蒙娜・薇依(1909)等,她们都是在男女同校的大学课堂上完成了她们的哲学学科训练,并获得优异成绩。汉娜・阿伦特曾在著名的哲学之府马堡大学和弗莱堡大学学习哲学,得到海德格尔和胡塞尔的极大赞许,于1928年底她22岁时,获得了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西蒙娜・德・波伏瓦在1927年6月,巴黎高等师范学校颁发当年的普通哲学证书时,她获得第一名。西蒙娜・薇依则获得了第三名。当代匈牙利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阿格尼丝・赫勒(Agnes Heller),在哲学、法学、伦理学、美学、社会学等方面均有建树,其代表作包括《重建美学》《超越正义》《现代性理论》等40余部。为此,她获得了2006年度松宁奖(Sonning Prize)这一殊荣,与曾经获得此奖的哲学家罗素、波伏瓦、哈贝马斯齐名。不仅国外,在国内我们也在哲学的各个学科中都可以看到女性的身影,看到许多优秀的哲学科研工作者。现在,我们可以罗列出一个小小的女性哲学家的系列。如果说,女哲学家的产生已经形成一个传统的话,而这个传统至今不过六十年。但是毕竟已经有了一个开端。这个开端意义非同小可,这几位女性先驱者,为后来不管在多大程度上涉足哲学的女性撑起了一片天空。

四、女性与哲学的互动双赢

20世纪以来,女性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兴起,这个运动对妇女解放和妇女从事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投身哲学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大批女性投入哲学活动,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哲学概念的丰富和更新。比如女性主义哲学的成果,使原本认为属于女性的特质加入到哲学之中。女性主义思潮不仅在价值观念上,而且在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研究上都有重要的影响。它所倡导的男女性别平等主张,成为当代政治理论和实践的重要价值观念。作为一种学术视角,女性主义透视和分析各个学科的脉络,并通过批判和实践开拓自身在各个领域的价值。在哲学上,一方面,女性主义的研究成果,对长期以来哲学研究的一些重大问题,如认识论问题、价值学问题、伦理学问题、宗教学问题等,都提出了疑问,指出貌似理性和客观的传统西方哲学的二分法带有强烈的男性至上主义或父权主义的特征。这种二分法往往表现为:才智与感性,理性与情绪,精神与肉体,强壮与软弱,客观与主观,独立的与依赖的,自主的与依关系而定的,支配的与受支配的,抽象的与具体的,坚持普遍原则的与附随具体情况的,等等。[5]P160这些对子中的前一项在西方传统哲学和理性文化中倍受推崇,而后者则受到基本方法论视野的压抑。很明显,前项基本上是男性化或偏向男性的,而后项则以不利的话语策略偏向女性。因此当代女性主义学者吉利根(Carol Gilligan)、格利姆肖(Jean Grimshaw)和福莱克斯(Jane Flax)等人视之为“哲学的‘男性化’”。[5]161另一方面,女性主义的研究成果,将一些女性气质加入到哲学中,不断丰富着哲学的内涵并带来哲学概念的更新。如关怀伦理学,认为男女两性有着不同的伦理推理方法,男性的伦理推理方法是:以普遍道德原则为基础进行抽象逻辑分析;女性的伦理推理方法应用的是一个集中于实际关系和感情的,对于事件发生情境进行细节分析的推理方法。关怀伦理学那种注重具体场合(生存情境),强调同情、养育和关怀,对于只关注选择与意志的传统伦理学,无疑添加了新的因素。这些因素的加入,使哲学在走入实践,走入生活,走入人的生存自觉上起到积极的作用。哲学离女性更近,女性也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特性,使哲学的内涵更为丰富。女性参与到哲学中来,不仅仅是为了争夺平等的话语权,而是为了给哲学、给文化以新的发展,是创造出新的东西来,而这些创造出来的新的东西是无法在传统的父系文化霸权的哲学系统中产生出来的。

在进行中西哲学比较中,学者们越来越认识到中西哲学属于两种不同的形态,中国传统哲学不强调二元对立,而是阴阳互补;不是追求绝对普遍,而是境遇论的思考;不是理性主义的认识论,而是强调天人合一、知行合一。这些特质,对于女哲学家的产生和推动哲学的丰富,可能更为有利。有学者对此有论证,比如认为西方哲学是无性别意识而中国哲学是有性别意识的。[6]也有学者认为西方哲学是具有男性意识而中国哲学是具有女性意识的,如道家从阴阳和合的哲学观念出发,尊阳而崇阴,对女性抱有一种宽容甚至尊崇的态度。在老子哲学中,柔弱与刚强相对。以此来观男女,女性为阴、为雌、为柔,男性为阳、为雄、为刚。“中国固有的宗教,无论是儒教还是道教,都与传统的母亲女神的文化基层有关,带有某种两性兼体的观念,如自然由阴(女性)阳(男性)构成,‘道’具有雌柔的女性色彩等。”[7]对传统哲学的重新认识,发掘了中国哲学中诸多丰富的内涵,诸如关系哲学、阴阳互补、情感哲学等,无论学术上怎么看,随着哲学领域自身的改变,哲学非但不会让女性走开,而且向女性敞开了大门,女性的优势会得到更好的体现。越来越多的女性投入到哲学的学习和工作中来,必将促使哲学领域自身更加多元。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从事哲学研究,得益的不仅是女性,更是哲学本身。

参考文献:

[1]柯林斯英英学习词典(Colins Cobuild Learner’s Dictionary,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K].伦敦,1998.

[2]2013年8月4-10日,在希腊雅典举办的哲学大会上,有“女哲学家与哲学的发展”专场,也是从宽泛意义上来论述女性参与哲学这个话题的。笔者有幸参加并作大会发言。

[3]“美国女哲学家怎样改变了哲学地形图?”,中国《新女学报》专栏,2012-6-12.

[4]德里达访谈[EB/OL].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

[5]安乐哲(R. Ames).和而不同:比较哲学与中西会通[M].温海明,编.北大出版社,2002.

数学哲学论文篇(9)

(一)哲学对数学教育的影响

数学教育问题最终都是哲学问题,它应遵循对基础问题的系统分析和严格检验。对数学教育的研究必须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具体地包括与数学教育相关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别是对学生思维、智力、推理、信念和评价的研究。更基本的,还将还原数学教育的本质的探究:数学是什么?数学教育是什么?数学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数学与人类的经验是什么关系?这些看似纯理论的问题,对于数学教育来说却是很实际、很重要的,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的过程和行为,从而形成不同的观念。例如,数学是一种永恒不变、毋庸置疑的真理,还是从人类社会实践中总结创造出来的知识。这种对数学的哲学思考将直接影响到数学课程的设计和教师的教学方法,隐性的观念传递到学生身上,学生也必然会采用相应的学习方法。哲学对数学教育的作用已指向有关期望效应的标准性问题。[3]例如: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辩证思维能力,以哲学理论加深学生对数学概念的哲学理解;在认识概念时获取对概念的哲学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数学教学观,激活人文主义思想,健全学生的个性品质等。要善于用哲学的观点和方法组织数学教学,教会学生用运动观点理解数学知识,使学生树立辩证的思维方式,掌握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甚至于,为了解决新课程改革中的种种矛盾,也必须根本地保持“在对立统一中寻找数学教育法则”的平衡。在这些探讨中,一个过分简单的反对派常常出现在数学的“绝对主义者”或“易犯错误者”之间。哲学对数学教育的影响不仅仅是将一些简单的哲学图片描述成有数学教育性质的内涵并加以多面的解释。[4]数学教育实践在哲学指导下所进行的探索提高了哲学本身在数学教育中的地位。许多数学教育哲学的支持者已经总结出经验,即改变数学课堂中的教学实践不仅仅是新课程或资源供应的事情,同时教师个人的传统哲学观念也将会受到挑战,由此可以想象个人哲学观念对课堂实践的重要性,同时也是哲学反思在课程教育中变得越来越重要的原因。[5]从科学认识论的观点看,任何知识的获得都要经历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的发展阶段,并且每个人的抽象概括能力总是按照一定的发展规律逐步形成的。因此,教师持有科学的哲学观将帮助学生增长知识,使学生获得不同层次的训练。除此之外,如果我们认识到内隐哲学的影响力的话,那么数学教育最重要的策略之一就是使“内隐知识外显化”。这种思想也是本文的主导思想之一,即使个人内部隐性知识显性化,这样才能与他人进行有力地交流、沟通,才能引发他人对问题的各方面思考。这一思想并不局限于教师数学课程设计或课程改革的专业讨论,进一步地说,它应该运用到课堂中,强调教师的组织性和协调性。只有引导学生对与数学有关的哲学核心问题进行反思时,才能使他们更好地构造数学知识结构,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进而发展各种应用能力。

(二)数学哲学对数学教育的影响

数学教育的发展与数学性质的探究分不开,如数学家创造的方法与美学、数学史在数学教育中的作用及其与数学教育的紧密联系等,最直观地表现为课程标准的制定者和教材的编写者凭借这种方式传播他们的数学观念。正如Thom,R.所说:“即便数学教学法之间几乎不相干,但它们都以数学哲学为基础。”[6]这种观点是研究数学观对数学教学影响的经典开端。Steiner(1987)也从另一个方向强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即每种数学哲学都包含数学教学实践中隐含的意义。[7]数学方法是构建哲学体系的重要方法之一,数学教育哲学离不开数学哲学的影响。数学哲学对数学教育的影响特别强调数学的学科特性。徐利治对数学哲学从数学本体论、数学认识论、数学方法论出发进行分析,这三论具体地体现了数学教育与数学哲学、数学史之间的密切联系。[8]更重要的是,由于数学模式是确定的,而其又不可能借助于真实世界的联系获得直接简单的说明,因此这些模式构成另一类与真实世界互不相同的独立存在。数学这种思维的逻辑性与抽象性,决定了数学教育的指导方向。例如:数学认识论对数学教育的价值最重要的作用在于阐述了数学教育的特殊性———数学是通过模式建构、以模式为直接对象,从事客观实体性、规律性研究的科学。数学教育实践中,数学哲学具有确定的影响力。一些常见问题如:怎样解决数学问题、怎样发现数学原理及怎样创造数学问题解决的方法,学生如何理解概念、掌握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甚至是如何切身体会数学的美、感受数学家对数学的情感等,都离不开这种数学工具。特别地,徐利治对数学方法论的分析包括:归纳法和类比法,抽象分析法和倒推分析法,尝试法,一般解题方法等。[8]可见,其中的任何一种方法在数学教育中都具有广泛的应用。除数学哲学这种主要受学科性质影响的哲学观外,教师本人持有的数学哲学观对他的教学方式也有很大的影响。一项著名的研究结果表明:教师数学专业思想的形成与他们所表达的数学内容的典型性之间存在着一致性,这有力地说明了教师的数学观、数学信仰和爱好影响着他们的教学活动。[9]然而,数学教育的理解难道可以仅仅局限于数学哲学方面?数学教育哲学仅仅是数学哲学问题?数学哲学占据什么样的地位?数学哲学性质如何转化为学校教育目标,它对数学的教与学有什么作用?Brown(1995)主张不要将数学教育哲学的讨论仅仅局限在数学哲学方面。[10]如果我们将哲学理解为反思性学科对数学教育所产生的影响的话,那么这一领域便开始扩大,问题将会不断涌现,如数学与社会有什么关系?教师应该教什么?学生应该学什么?数学教育在知识领域中的地位如何?

(三)教育哲学对数学教育的影响

教育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教育本质、教育价值、教育目的、知识与教学、道德与美学等。教育哲学强调教育、社会与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讨论人的价值和主体性在教育中的体现;分析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与教育目的制定之间的关系;探讨教学论及其发展规律;传授传统道德经验和探讨美育的任务等。教育哲学的要求和理论直接影响到数学教育的发展。从教育哲学角度对数学教育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定义:如果数学教育旨在使人能对数学进行批判性地反思,那么数学教育应提供让普通人进行评论的数学。因此,数学必须包含目标和目的以及意义和含义,而这些都是哲学课程的核心思想,被称作普通数学。[11]对于数学教育工作者来说,教育哲学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不可缺少的,包括对教育问题进行哲学的思考,从哲学的视角对教育中的问题和现象进行本质地分析研究等,以促进教育实践者的自我反思和理性觉悟。任何一位数学教育工作者在对“好”的数学教育进行价值判断时,都必须关切教育制度、教育形式和教育活动,通过理性思考建构起关于数学教育的较为系统的、理论化的个人基本观念体系。其不仅有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同时还将推动教育改革。教育哲学的主题随时代变迁而不断转换,追寻这一轨迹,我们可以看到数学教育也紧随这些哲学家、思想家的脚步及时调整步伐。在当代教育世界里,人在功利主义价值导向下正在全面地失去自然,学校教育学科分割、知识与能力分裂,这些使得我们下一代的成长经验受到压抑和宰割;另外,当代学校教育体制急剧膨胀正在成为人类教育的主导形式,使得家庭和社会教育日益弱化。于是,尊重多样、发展个性、鼓励多元等成为教育哲学的又一话题。教育哲学的要求和理论直接影响到数学教育的发展。如《进入21世纪的中小学数学教育行动纲领》(以下简称《行动纲领》)是上海迈向新世纪,以建设一流教育理念为先导的计划纲要。考虑到上海的现代化建设需要更多、更有用的数学,于是在《行动纲领》中提出以“学生发展”为21世纪数学教育改革行动的口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在教育哲学对数学教育产生影响的同时,反过来数学教育对教育哲学也将产生影响,两者之间相互作用。反思数学教育对教育哲学的影响,特别是从普通教育的目标和理论基础以及数学对普通教育的贡献等方面可以得到相应的回答。于是,产生了“数学教育批判哲学”[12]———即数学教育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批判学生数学使用的能力和批判数学教育的“权利格式化”来实现的。因此,强调学生应该更多地注重应用的数学课型。

数学哲学论文篇(10)

1、纯粹数学理论上存在着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是玄学的:

纯粹数学理论上存在着一个大缺陷与不足,它就是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纯粹数学在理论上根本无法承认和接受2是数学公理,因为奇数不能被2整除自身就是科学根据与铁的事实,(为了便于理解与接受,如果假设偶数与奇数都能被2整除、2是数学公理是理想化的、无可挑剔的,如此真理客观上根本不会存在),即使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如此理论也已经是太绝对了,已经给纯粹数学的理论造成了不可思议,奇数不能被2整除、能不能以其他方式被2整除?值得深思探讨与探索——不能还停留在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玄学的理论水平上,…。

2、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理论依然没有对数学真理形成完整的理性认识:

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理论,从哲学和数学意义上来讲,只涉及到偶数和奇数的对立性和差异性,没有涉及到偶数和奇数的同一性和共性,因此对真理的认识程度并没有形成完整理性认识、这并非凭空而论的、而是实事、实话实说、本文只说事不针对任何人,纯粹数学的基本理论分不清是纯数学的理论问题、还是纯哲学的理论问题、纯粹数学的基本理论与哲学的基本原理辩证统一、二者融为有机整体,数学中存在深刻的哲理,哲学大可为数学理论作指导,…。

3、分数、分数单位、最大的分数单位——1/2(拥有哲理整性质):

为了便于理解与接受,很有必要重温分数概念、定义:把一个单位分成若干等份,表示这样一份或几份的数称为分数,如1/2,1/6,2/7,7/5,1/10,分数的一般形式为m/n(m、n为正整数),…,n是把一个单位平均分成的份数,称为这个分数的“分母”,1/n是表示其中一份的数,称为“分数单位”,m表示其份数,即m个分数单位,称为这一分数的“分子”中间的横线(本文中是斜线)称为“分数线”,分母n规定不能为零,…,当上述m为负数时m/n为负分数,正分数与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分数单位1/n,当n=1,2,3,4,5,6,7,8,9,………,则1/2,1/3,1/4,1/5,1//6,1/7,1/8,1/9,1/10,……..、分别是分数单位,(当n=1时,1/n=1/1=1是特殊情况、属于整数分数、应另当别论)……。

很显然,1/2是分数、是分数单位、是最大分数单位拥有十分重要的三重性质,其他分数不具备这三重性质——因为其他普通分数的分数单位均小于1/2,同时提出一个新概念“小数单位”:将分数的分数单位表达成小数的形式就是“小数单位”,例如:0.5,0.33…,0.25,0.2,0.166666…,......,如果有了“小数单位”的概念,那么,因为1/2是最大分数单位,则“0.5”就是最大“小数单位”,如果不能够理解接受、那就强行记忆了、因为它客观存在,学习上许多难以理解接受的东西与真理都是如此接受的,…。

很显然,0.5是小数、是小数单位、是最大小数单位拥有十分重要的三重性质,其他普通小数不具备这三重性质——其他普通小数的小数单位均小于0.5,…。

一个十分重要的根据(谁是谁非真相已大白于天下):建立有理数系和实数系以及认识、探索寻求有理数系、实数系的真理过程竟然是被人为颠倒的过程、有此为证:《古今数学思想》书中(第四册45页):指出:“实数系的逻辑结构问题为十九世纪后叶所重视,无理数被认为是主要难点,然而无理数的意义与性质的发展预先假定了有理数系的建立,对无理数理论不同的贡献者来说,或则认为有理数已为众所确认,无须什么基础,或则认为只给出一些匆促而临时应付的方案,…。(316页)数学的第三种主要的哲学,称为形式派(形式主义),它的领导人是希尔伯特,他从1904年开始从事于这种哲学工作,他在那时的动机是给数系提供一个不用集合论的基础,并且确立算术相容性,因为他自己对于几何的相容性的证明已约化成算术的相容性,算术的相容性就成了一个没有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很显然,形而上学小时候“很胖、很棒啊、生下来先天性的会走路了”、长大后却“很瘦”了——“瘦得皮包骨了,生理、机理不健全”,人们经常说小时候胖不算胖,还真是如此啊!…,如此之为,给纯粹数学公理系统造成了有机可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稍有数学常识的人们,谁都可以拿出一套数学的基本知识指定其为数学公理系统、五花八门,譬如数学的数值实无限、广义连续统假设、数值的实数系等等(只会笼统地说大话、没有任何一个具体实例的数值能具体的表达、体现出实无限、实数系的意义,数理逻辑的字母符号的意义最终还是要依靠数值来体现,当然依然是属于潜无限的范畴),让人很难拿出科学依据否定它,因此说形而上学的错误不可饶恕阿,形而上学者是始作俑者啊!谁是谁非真相已大白于天下了,无容置疑了、无需多言了,……!

换言之,首先得到了实无限的数学真理,潜无限(有理数系)的数学真理还要不要?本文作者非常承认接受数值逻辑不如数理逻辑的优越性、无穷威力和无穷作用,但是请不要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数理逻辑无限好却不能取代一切,尤其不能取代数值逻辑的意义和作用,数理逻辑无限好,其自身的价值与意义最终还是要依赖数值体现出来,很显然,数理逻辑和数值逻辑相互渗透、相互弥补、克服各自的局限性,…。

本文作者不是不尊敬、不是不崇拜专家,是指我们不应盲目的崇拜啊!都形而上学了、难道还要说对对、是是、好好嘛?!…。

4、1/2拥有哲理整性质、则小数“0.5”拥有哲理整性质:

数学的事物是复杂多变的,表面看似不可思议,如果抓住了事物复杂多变的规律性又是可以理解接受的,要深化理性认识,…。

分数1/2的哲理整性质是指:其他分数的分数单位均小于1/2、绝对值比1/2还零散,换言之最大分数单位1/2的绝对值比其他分数的分数单位的绝对值大、整装,我们把这一相比较而言得到的整装性质与整数分数(比如:1/1=1或0/1,1/1,2/1,3/1,4/1,5/1,6/1,……)的整装性质形成异中之同、差异中的共性与同一性,哲学和数学上将其简称为分数(分数单位)1/2的哲理整性质(注:1/2不仅是分数、而且是分数单位、并且是最大分数单位、具有哲理整性质、拥有十分重要的四重性质了,牢记最大分数单位、绝对不是指普通分数的绝对值大,否则思维会产生错误、混乱)。

很显然:小数0.5的哲理整性质是指:其他普通小数的小数单位均小于0.5、比0.5的绝对值零散,换言之最大小数单位0.5的绝对值比其他普通小数的小数单位的绝对值大、整装,我们把这一相比较而言得到的整装性质与整数的整装性质形成异中之同、差异中的共性与同一性,哲学与数学上将其简称为小数(小数单位)0.5的哲理整性质(注:0.5不仅是小数、而且是小数单位、并且是最大小数单位、具有哲理整性质、拥有十分重要的四重性质了,牢记最大小数单位、绝对不是指普通小数的绝对值大,否则思维会产生错误、混乱,参见第12:说明,会有所帮助理解、接受哲理整性质)。

1/2是最大分数单位、“0.5”是最大小数单位,拥有哲理整性质,不是依靠数理逻辑、形式逻辑证明出来的,而是依靠数值逻辑公理系统、辩证分析、辩证推理而得到的!换言之数理逻辑、形式逻辑无论如何、无法证明其拥有哲理整性质、且也不会有科学根据的完整地回答纯粹数学的理论问题,是切合实际的、无可争辩的、也是非常正常的!千百年来纯粹数学的发展史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数学发展史上大多数专家都不谈、不提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对也不对,也对:假设是你、我,我也不提自己解不了的问题,也不对:不提、不研究数学真理在理论上又如何向前发展、突破呢?!数学的为什么1+1=2?!不仅是数学真理而且客观存在着,既不理解接受、也不给予支持,如此之为不妥当啊!…。

5、偶数与奇数竟然蕴含着对立统一规律、着实让人费解、不知所措:

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却能被2哲理整除,偶数与奇数二者既存在着对理性又存在着同一性和共性、对立统一,奇数与偶数蕴含着哲学对立统一规律,蕴含着极其深刻的内涵,绝对不能小视或轻视了偶数与奇数这对矛盾,深奥啊!否则认识上存在着片面性——导致形而上学,2或绝对值的1+1=2是数学数值逻辑系统广义公理(狭义上无法理解和接受),因为小数0.5,1.5,2.5,3.5,4.5,5.5,6.5,……,拥有哲理整性质、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提供科学依据,很显然、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传统经典的数学理论存在着一个“漏洞”与缺陷,大专家请您的智慧给数学真理、数学真理的对立统一规律一个小小的支持、也敬请数学教师、哲学给予理解支持!纯粹数学无视小数0.5,1.5,2.5,3.5,4.5,5.5,6.5,……的哲理整性质、只把它们看成普通小数、很显然认识上不够深刻、未达到理性的程度,一个非常重要的性质——哲理整性质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唯一的提供科学依据,没有第二种途径可供我们人类选择,要珍惜啊,如果丢掉了它就丢弃了数学真理,其他途径和方法都无法得到此科学真理,真的可惜啊!很显然、形而上学犯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认识错误,形而上学太幼稚,…。

矛盾的差异性、对立性——斗争性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性质,不是人为强行加给的,本文所指矛盾的对立性、斗争性,它不同于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争斗),…。

6、如果有谁偶尔提出——为什么1+1=2?!、本文会作出以下回答:

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奇数却能被2哲理整除,偶数与奇数二者存在着对立性也存在着共性和同一性,2或绝对值的1+1=2是数值逻辑公理系统广义数学公理,它与经典数论的“1+1”在数值逻辑公理系统上相辅相成、一脉相承,数论的“1+1”是绝对值的1+1=2的另一种体现形式,因为绝对值的完整的数学(算术)公理当然包括着数论的“1+1”,专门提出数论的“1+1”具体研究太绝对了,因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当然也包含着素数能被2哲理整除!数论的“1+1”当然要了解一下基本知识、…、千万不要为此太付出了、因为实无限的事物无穷无尽、永远没有终点、可望不可即;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是狭义数学真理,只把数学真理理论对了一半,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只涉及到了矛盾的对立性、没有涉及到矛盾的共性和同一性,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因此说,纯粹数学的最最关键的理论只把数学真理演绎了一半,带有玄学的片面性,需要向前发展与突破丰富自身的理论,形成完整的理性认识,…。

7、哲理整小数:

我们把小数0.5,-0.5,1.5,-1.5,2.5,-2.5,3.5,-3.5,……,…普通小数性质以及它们的哲理整性质统称为哲理整小数;哲理整小数拥有双重性质:一是哲理整性质、二是普通小数性质,自身互相矛盾啊,本文作者深知这的确很难理解与接受啊!但是它又是地地道道、客观存在的数学真理,我没有让人更容易简单理解、接受的语言,只希望人们的悟性比我好了,哲理整小数的重大意义:哲理整性质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提供科学依据,给数学真理为什么1+1=2?!提供科学依据,…!

8、广义整数:

我们把整数和哲理整小数统称为广义整数,即我们把0,0.5,-0.5,1,-1,1.5,-1.5,2,-2,2.5,-2.5,3,-3,3.5,-3.5,4,-4,4.5,-4.5,5,-5,5.5,-5.5,……,…统称为广义整数。

我们把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却能被2哲理整除统称为整数能被2广义整除,这也同时说明了2是广义数学公理!无论您是否能够理解和接受它,它都客观存在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因为真理拥有客观存在性!它在客观上反复起着作用!即使证明不了“1+1”、1+1=2、回答不了为什么1+1=2?,应用数学自身不会出现数值计算错误!

9、应用数学和纯粹数学:

应用数学顺应了1+1=2和为什么1+1=2?的客观规律(客观数学真理),并得到了人类无数次实践的检验,早已被人类的实践证明了是自然科学真理,又一说明,即使证明不了数论的“1+1”、1+1=2、回答不了为什么1+1=2?,应用数学自身不会出现数值计算错误!……!

纯粹数学的理论依然还在“黑暗”中探索——“《古今数学思想》书中(第四册324页)指出:“对于数学基础的根本问题所提出的解答,经典集合论公理化,逻辑主义、直觉主义、(希尔伯特的)形式主义——都没有达到目的,没有对数学提供一个可以普遍接受的途径。在哥德尔1931年的工作以后的发展,也没有在实质上改变这种状况,…,正如韦尔对数学的现状作了恰当的描述:关于数学最终基础和最终意义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们不知道向哪里去找它的最后解答、…。”因为形而上学的东西依然在作怪、左右着人们的数学思维观念,…。

10、辩证法(现代哲学)要关心纯粹数学的理论:

究竟是纯粹数学中的实无限、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理论完全正确?还是纯粹数学的潜无限、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却能被2哲理整除的理论正确、更切合、更符合有理数系的实际?,是数学理论最核心、最为焦点的问题,只有一类是正确的、不能两类观点、理念都同时正确,它是数学的自然辩证法与数学的形而上学两种自然观的较量,很显然,数学基础发展史上数学的自然辩证法惨败给了数学的形而上学,因为迄今为止数学的形而上学的自然观依然占据着数学、数学基础最核心的主导地位!这是极端不正常的现象!…!

偶数能被2整除、奇数不能被2整除,却能被2哲理整除,偶数与奇数二者存在着共性和同一性、奇数与偶数对立统一,数学王国里存在着对立统一规律,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根据和十足的理由让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自然辩证法)介入关心过问纯粹数学的理论问题,排斥自然辩证法那就是形而上学的东西在作怪,因此辩证法(现代哲学)要关心纯粹数学的理论问题,……。

11、说明:

0.5和0.1都是哲理整小数0.5的小数单位、因此哲理整小数拥有哲理整和普通小数的双重性质,只承认接受普通小数性质其认识是片面的,只承认接受哲理整性质、不承认接受普通小数的性质其认识是片面的、错误的,务必建立数学数值逻辑公理系统、从公理系统中有根据、有科学依据的总结概括数学的理论和理性认识,坚决反对数学的形而上学、杜绝形而上学的幼稚病与片面性,也许有人会说本文作者一派胡言,作者会说尊敬的您悟性不高不好啊,没关系,在人们的思维理念未转变前,本文仅作为学术最新观点介绍给人们,…。

12、说明:

如果有人提出小数0.6的绝对值大于小数0.5的绝对值,小数0.6应更具有哲理整性质,这是一种误解,不妨我们分析一下,0.6=6/10=1/10*6=0.1*6,很显然,0.6的小数单位是0.1、0.6包含着6个0.1、很零散,其分数单位是1/10,因此0.6——6/10不是哲理整小数、不是哲理整分数,其他普通小数都是如此;如果接受不了再举一个例子例如:小数0.99,0.99=99/100=1/100*99=0.01*99,分数单位是1/100,小数单位是0.01,所以小数0.99不具备哲理整性质,并不是小数的绝对值越大就越拥有哲理整性质,那是一种误解,惟独小数0.5,-0.5,1.5,-1.5,2.5,-2.5,3.5,-3.5,4.5,-4.5,5.5,-5.5,6.5,-6.5,……,……的绝对值拥有哲理整性质,一个极其重要的性质:它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以上所谈,我们是从经典数论、集合论、算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角度出发,在数值逻辑公理系统中,辩证分析、辩证推理出的科学的基本结论,在数值逻辑公理系统中,派生子集合、即小数0.5,1.5,2.5,3.5,4.5,5.5,6.5,……从系统中差别产生分化出来,占据整数的位置,充分的、十足的体现其哲理整性质,充分地、十足地为奇数能被2哲理整除提供客观的科学依据,本文就不展开具体论述、分析了,因为篇幅太长了令人眼花缭乱,反而不易理解与接受,…;迟到、姗姗来迟的数学真理,敬请专家、数学教师、关心数学的人们指教!

谢谢阅读或赐教!错字、漏字、多字、错误在所难免、敬请谅解。

参考文献:

1、《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哲学名词解释》,人民出版社出版。

3、《古今数学思想》(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史翻译组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1981年7月。原作者:(美国)M.克莱因著

数学哲学论文篇(11)

费格尔首创“逻辑哲学论”名称的情况,自然使人联想到费格尔与“维也纳小组”的关系。费格尔的那篇文章实际上是在宣扬“维也纳学派”的哲学观点和任务,因为费格尔曾是维也纳学派创始人石里克(moritz schlick)的学生。但是,“信息哲学”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因为它的创始人与美国哲学界并没有类似于石里克与费格尔那样的关系。因而,将其说是欧美哲学界的互动和呼应更为贴切。在英美学术圈,往往是一个学科先在英国问世,然后再到美国完成所谓的“乘数效应”,最后达到其应有的功效。

信息哲学的研究纲领已经问世一年多了,但关于“信息哲学”的名称,国际哲学界似乎还有些方面需要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我以为也需要就名称问题检讨一下。

1、国际现状。弗洛里迪认为,关于这个新兴的研究领域的名称存在两种趋势:一是追赶时髦,如“赛伯哲学”(cyberphilosophy)、“数字哲学”(digital philosophy)、“计算机哲学”(computer philosophy);一是表达某种特殊的理论旨趣,如“计算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computing science)、“计算哲学”(philosophy of computation)、“人工智能哲学”(philosoph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计算机与哲学”(computer and philosophy)、“计算与哲学”(computing and philosophy)等。而弗洛里迪则认为,“信息哲学”(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这个名称是最令人满意的,因为它明确指称一个新兴的哲学学科。可是,一年多来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单纯,人们对“信息哲学”这个名称还是有不同的意见。

2、pci之一。弗洛里迪在《元哲学》(metaphilosophy)发表的奠基性文章用的是“信息哲学”(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 pi)。而在《布莱克威尔哲学导引丛书》(blackwell philosophy guides series),却用的是《计算与信息哲学》(philosophy of computing and information, pci)。这究竟是为什么?弗洛里迪的在《计算与信息哲学》的前言中是这样解释的,“对于本书的名称,布莱克维尔的哲学编辑和我同意使用“计算与信息哲学”(pci)这个名称。pci是个新的但依然是个鲜明的标签,希望这个新标签既可以满足学术的需要,也可以满足市场的需要。本书导言的标题是“什么是信息哲学?”,其中我对这个新的范式进行了论证,认为“信息哲学”(pi)在概念上要比现在这个名称更令人满意,因为它明确地保证了新范式背后真正的东西与名称的一致性。作为本书的基础,我认为还是将其放在网上,免费供大家使用。”不难看出,“计算与信息哲学”这个名称,显然有比较强的妥协因素在其中。其结果就是“导言”不放在这部书的印刷本中,弗洛里迪还是坚持他的理念。

3、计算与信息。那么这著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悖于弗洛里迪的意愿呢?我以为瑞典学者的解释很有启发意义,可作为参考。在《科学哲学的范式转移:信息哲学与新的复兴》这篇文章中,多迪希-斯诺科维奇(gordana dodig-crnkovic)说:“在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中,人们分别用‘informatik’,‘informatique’和‘informatica’(在英语中对应的术语是informatics) 来指称computing。有意思的是英语术语computing具有经验的取向,而与之对应的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术语informatics,却具有抽象的取向。”在她看来,“这种术语的差异可以分别追溯到19世纪英国经验主义与欧洲大陆的抽象传统之间的差异。”实际上,信息与计算恰巧强调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比如说,我们常说的“informatics”就是指利用计算机和统计学技术来管理信息的学科,更具体一些,它是以及时保有和在空间传输知识为目的,对于看作知识媒体的数据与信息进行系统处理的学科与技术的总称。举例来说,在基因组计划中,informatics包括发展快速搜索数据库、分析dna序列信息、从dna序列数据预测蛋白质序列和结构的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