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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25 14:59:44

国际政治论文

国际政治论文篇(1)

英国政治家兼历史学家温斯顿·邱吉尔曾经未卜先知地说过:“未来的帝国是智力的帝国。”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信息革命的到来,“信息”和经过加工提炼的信息———“知识”,已经不争地成为决定、甚至是界定权力的最重要因素。80年代末90年代初冷战的结束,是当今国际政治最深刻的变化。美国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确立了它在国际政治中睥睨群雄的强势地位。两极国际政治格局的分崩离析,无疑是世界权力的巨大转移。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AlvinToffler)早在其1990年底出版的《权力变移》(PowerShift)一书中指出:全球有三个巨大的权力转移:第一个是“东方阵营的解体”;第二个是“南方国家的分裂”,一部分发展中国家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第三个是“日本和西欧的崛起,成为美国的对手”。“所有这三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权力转移,与工业主义的衰退和新的知识驱动的经济的产生有关。”托夫勒进而指出:“今天历史性的力量转移,正如我们所见到的,造成了权力的两个最基本的来源—暴力和财富—愈来愈依赖于第三个来源:知识。由于以知识为基础的技术推广和相对自由的思想传播,美国、欧洲和日本已能在经济上把社会主义国家甩在后面。但是,同样的技术也使军事力量的巨大飞跃成为可能。”〔1〕托夫勒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知识实际上是一切事物的放大器,是未来权力变移的关键。”〔2〕

托夫勒的上述思想得到了广泛的赞赏。罗马俱乐部以最先倡导全球环境保护的远见卓识而著称于世。罗马俱乐部成员、系统哲学家E·拉兹洛在1992年提交给罗马俱乐部的报告《决定命运的选择》中着重指出:“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规定世界上权力与财富性质的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一个比黄金、货币和土地更灵活的无形的财富和权力的基础正在形成。这个新基础以思想、技术和通讯占优势为标志,一句话,以‘信息’为标志。”〔3〕

托夫勒出版那本书的时候,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以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还刚刚在美国处于商业化和社会化的萌芽阶段。而后互联网的商业化和社会化发展日新月异,发展速度呈几何级数增长,从而把信息革命推向深入。2000年3月22日,加拿大著名的AngusReid咨询集团的一项调查报告称: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已突破3亿,预计到2005年,这一数字将高达10亿,而1996年全球只有约4000万互联网用户。不仅如此,互联网已经深深地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方面,例如,2000年4月美国著名的在线新闻研究公司ZatsoInc.的一项调查指出:23%的美国人每星期至少有四天通过互联网获取新闻信息,而在1996年这一比例只有3%。这就表明,互联网正在逐渐成为美国人的重要新闻信息来源,互联网以其新闻信息极高的灵活性和实时性而显示了它对传统媒体的竞争优势。

从实质上看,互联网是高效地运用、处理信息以及知识的综合性结晶。它把本世纪70年代以个人电脑出现为标志的数字化信息革命推向了大规模商业化阶段,从而触发了一场新兴知识经济替代传统工业经济的革命。美国及时抓住了这一有利时机,实现了从传统经济向“新经济”的转变。

2000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其一年一度的《总统经济报告》中指出:美国经济已创下连续107个月增长的历史记录,目前的失业率是30年来最低的,并形容美国经济是正处于“黄金时代”、“美国历史上最长的经济扩张期”。美国自1991年3月开始的这一经济扩张,确实创造了一个新的经济奇迹。一般认为,其原因是新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给企业经营方式带来了近乎革命性的变化。德克萨斯大学最近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说,1999年互联网经济给美国经济增加了5070亿美元的产值、230万个就业机会;互联网经济已经超过了电信(3000亿美元)和民航(3550亿美元)等传统产业的规模,并在追赶出版业(7500亿美元)和保健产业(1万亿美元)。

正是由于抓住了以信息和知识为基础的信息革命,美国才自90年代初期起又逐渐恢复了其对日本和西欧的经济优势,在80年代被转移出去的国际政治权力又重新转移回到美国。在世纪之交的国际政治版图上,美国重又确立了它对其它大国的优势地位。

据前述加拿大AngusReid咨询集团的那份调查报告,仅美国一个国家就占全球互联网使用量的39%。这种全球互联网使用量分布的不平衡,意味着极有可能出现下述情况:美国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能够继续保持甚至强化它的优势地位。

二、互联网中的软权力

由于互联网深刻地改变了或注定要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国际政治的一些体制和规范(即国际政治的权力使用方式),也正在相应地发生深刻的变化。

西方的一些政治学家们热情地欢呼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认为互联网上奔跑的信息和知识具有亲“民主”的天性。曾任美国里根政府经济政策顾问委员会主席的沃尔特·赖斯顿(WalterB.Wriston)在《外交事务》上发表了《比特,字节和外交》一文,认为“信息技术消除了时间差距和空间差距,因而自由思想能够像微生物一样,借助于电子网络毫无障碍地扩散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不分性别、种族和肤色的几百万人在互联网上交谈,这种全球谈如同一个村落中的交谈一样容易,其影响是深远巨大的。一个地球村将形成全球性的规范。否定人们的人权和民主自由不再意味着否定他们从未体验到的一个抽象概念,而是违背了地球村已经形成的规范”。不仅如此,“全球谈对政府的政治决策过程也能够施加压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政府的政治结果。〔4〕可见在他看来,互联网的大规模商业化和社会化发展,无疑有助于美国在全世界推广它的民主和自由观念。基于此种态势,“软权力”的概念得到了战略性的重视。

“软权力”的概念是前美国克林顿政府负责国际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约瑟夫·奈(JosephS.Nye,Jr.)的精心之作。早在1990年,他在《注定领导:美国权力的本质变化》一书中经典性地指出:“软权力就是在国际事务中通过诱导而非强制来实现期望结果的能力。……如果一个国家能够把它的权力合法地镶嵌于他人的观念之中,并建立鼓励他人引导或限制他们行为的国际机制,那么这个国家也许就不必要花费如此之多的昂贵的传统经济或军事资源。”〔5〕一言以蔽之,美国要在国际政治中建立其一言九鼎的霸权,不仅要依赖于军事权和经济权等硬权力,而且也要依赖于软权力。正如前文所说,信息和知识是界定权力的最重要要素,美国建立其在互联网上的领导地位,无疑就是建立这样一种软权力。

美国确实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做到了这一点。美国控制了互联网的核心技术。中央处理器CPU、操纵系统Windows、基本浏览器IE和Netscape,都是美国包揽制造的;美国把它主创的域名注册标准和ICP/TP传输协议等作为全球性的互联网工业标准,向全世界推广应用;1999年美国出版的《电信地理学-1999》披露:在全球数亿网民赖以“生存”的全球13台顶级域名服务器中,仅有3台部署在美国以外的地方,即伦敦、斯德哥尔摩和东京。可见,美国通过它控制上述互联网技术层面而形成的互联网“高位势”,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互联网信息的内容、流动方向以及传输速度。例如,美国可以把搜集到的全球信息进行有利于它的加工、处理,然后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迅速传播到千千万万的网民中,呼风唤雨,左右国际舆论的走向。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沃尔特·赖斯顿为互联网能够帮助美国在全世界推广它的民主和自由观念而欢呼了。相反,处于互联网“低位势”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就很难把它的价值观念传播到美国等处于互联网“高位势”的国家。举一个最简单的日常生活事例,英语是互联网的通用语言,如果发展中国家某网民向美国某网民发送非英语的电子邮件,对方计算机如果没有装配特别的应用软件,就会常常面临着邮件乱码的问题。

三、互联网中的国际政治斗争方式变化

西方的政治学家们十分明白,互联网并不能改变国际政治的本质特征,而只能是改变国际政治的斗争方式。罗伯特·基欧汉(RobertO.Keohane)和约瑟夫·奈在《外交事务》上发表的《信息时代的权力和相互依赖》一文中指出:“信息革命大大增加了世界政治中的交流渠道的数目———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相互之间的交流,而非以前那样个人被束缚于等级的官僚体制里。可是,信息革命是在现存的政治结构的框架里活动的,……信息并不是在真空里流动,而是在业已存在的政治空间里流动。……传统的政治基本问题———谁来统治和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统治,对于互联网造就的虚拟世界仍然是至关重要的。”〔6〕根据这种判断,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把互联网上的信息分为自由信息、商业信息和战略信息三种基本类型,并强调互联网上的信息质量的重要性。

互联网对传统的民族国家构成了挑战,非政府组织(NGOs)借助于互联网的低成本联系和协调而成为国际政治中的活跃力量,国际政治中的行为体因而比以前多样化了。赖斯特认为:“信息革命增加了个人的权力,打破了等级组织结构,使得诞生于工业时代的世界秩序的三大支柱—国家、国家经济和军事力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7〕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也指出:“互联网有助于跨国界的协调行动;低成本的互动有助于新的虚拟社区的发展:人们想象自己是一个单一小组的成员,而无视他们互相之间的空间距离是多么遥远。”〔8〕

1999年11月底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第三次部长级会议开幕式,由于受到了近三万人的游行示威和大规模骚乱而被迫延迟了五个多小时。可以认为,这是NGO借助于互联网,影响国际政治斗争进程的一个重要事件。抗议的发起者是美国的一些劳工、人权和环保组织,例如美国劳联—产联。示威者们相隔千里、互不相识且具有不同的信仰。然而,他们能够在短短的时间里万众一心地聚集在西雅图,完全得益于费用低廉且传播迅速的互联网络。早在1999年3月,游行发起者就通过互联网上的新闻组(一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的长时间交谈)来组织这次抗议集会。随着世贸组织会议的临近,示威者们建立了众多的网站来进行宣传鼓动,进行各种信息的交流,对这次游行示威进行了周密策划和安排,甚至连示威者在西雅图住什么饭店、抽什么烟、喝什么酒等等,发起者都在互联网上做了精心调查和安排。

由于互联网的无所不在和极端重要性,一种新兴的战争方式应运而生。这就是网络战,即利用互联网打入敌方电脑系统中的秘密“程序”,获取敌方情报,散发恶性病毒破坏敌方系统或使之超载瘫痪,以提高己方的军事和情报能力。可见,在网络战争中,比特同子弹一样具有强大的杀伤力。网络战争已经被运用到1999年春季科索沃战争的实战之中。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亨利·谢尔顿1999年10月承认,在科索沃空中战争期间,美国军队曾利用计算机网络攻击南联盟。这位陆军上将拒绝透露细节,但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你们可以设想我们使用了某些计算机系统。”

注释:

〔1〕托夫勒的上述思想观点,可参见阿尔温·托夫勒著:《权力变移》(PowerShift)中文译版,361—364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2〕同注〔1〕,16页。

〔3〕E·拉洛兹:《决定命运的选择》(DestinyChoice:SurvivalOp-tionsfor21stCentury),6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中文译版。

〔4〕沃尔特·赖斯顿:《比特,字节和外交》(Bits,Bytes,andDiplo-macy),载于美国《外交事务》(双月刊),1997年9—10月号。

〔5〕约瑟夫·奈:《注定领导:美国权力的本质变化》(BoundtoLead:TheChangingNatureofAmericanPower》,BasicBooks出版社,1990。

国际政治论文篇(2)

【关键词】国际政治/同盟/同盟理论

同盟(Alliance)是国际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注:汉语中与“同盟”同义的还有“联盟”一词,为行文统一,本文一概使用“同盟”一词。)。自多国体系存在以来,国家之间结盟与反结盟的斗争便贯穿了国家间关系的历史。合纵连横和同盟交锋的结果往往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衰,而大国间的结盟状况又常常对各个历史时期国际格局的塑造和嬗变产生直接和深远的影响。

或许因为同盟与国际政治的联系过于紧密,由此增加了将其作为单独对象来分离、界定并进行系统研究的难度。但近十几年来这一状况已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在当今西方国际政治学的主流理论——现实主义的系谱中,在汉斯·摩根索、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Wolfers)和肯尼思·沃尔兹等著名学者有关同盟论述的基础上,学术界围绕同盟的起源、分类、结构、功能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陆续推出了一批新的研究成果,如格伦·施奈德(GlennH.Snyder)的“同盟困境”理论(注:GlennH.Snyder,"TheSecurityDilemmainAlliancePolitics",WorldPolitics,Vol.34,No.3,July1984,pp.461—495.),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M.Walt)的“威胁均衡论”(balance-of-threattheory)和对“制衡”(balancing)与“看风使舵”(bandwagoning)两种同盟类型的比较分析,柯庆生和杰克·施奈德(ThomasJ.Christensen&JackSnyder)对一战前“被拴在一起的囚犯”型(chain-ganging)同盟和二战前“推卸责任”型(buck-passing)同盟这两种导致体系不稳定的同盟模式的研究等(注:ThomasJ.ChristensenandJackSnyder,"ChainGangsandPassedBucks:PredictingAlliancePatternsinMultipolarit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4,No.2(Spring1990),pp.137-168."chain-ganging"一词笔者在国内尚未见到有人使用,本文暂按字面译出,待方家匡正。),都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同盟的认识。

冷战后国际政治新的现实进一步刺激了学术界在同盟问题上的理论创新。在新的国际战略环境下,冷战时期针对苏联而形成的各种同盟(最突出的当数北约)将扮演何种角色?这个问题理所当然地引起各国领导人和专家学者的关注。一般而言,现实主义者对这类同盟的命运大多抱悲观和怀疑态度,其中肯尼思·沃尔兹的观点颇具代表性。在论及冷战后北约的前途时,他说,“从历史和势力均衡理论我们得知,赢得战争胜利后的同盟很快便会解体,越是决定性的胜利便越是如此……北约(的解体)还没到按日计算的时候,但是已经可以按年计算了。(注:KennethN.Waltz,"TheEmergingStructureofInternationalPolitics",inMichaelE.Brownetal.(eds.),ThePerilsofAnarchy:ContemporaryRealismandInternationalSecurity(Cambridge,MA:TheMITPress,1995),pp.73-74.)”然而,至少到目前为止,现实的发展似乎与沃尔兹等人的预测有很大出入。冷战后的北约不仅没有因对手的消失而寿终正寝,却走上了不断扩大、作用不断增强的道路。东亚的情况与此相类似。1996年4月,日美两国发表了《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对日美安保进行了再定义。1997年9月,两国又推出了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日美同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冷战后同盟理论与现实之间出现的这种反差该如何理解呢?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受到质疑,而自由制度主义(liberalinstitutionalism)和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的同盟理论则显示出其内在的价值。

与现实主义同盟理论注重权力和系统结构因素有所不同,自由制度主义的同盟论强调作为一种制度(institution)的同盟建立后其本身具有的生命力;建构主义的同盟论则从规范(norm)、认同(identity)和文化的角度来认识同盟。它们对冷战后同盟现实的解释为同盟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实主义同盟理论的某些缺陷。

由于国际政治中的同盟理论主要集中于现实主义理论当中(注:奥利·霍尔斯蒂等人在他们的研究中共统计了417项关于同盟的国际政治学命题,其中绝大部分属于现实主义的范畴。参见OleR.Holstietal.,UnityandDisintegrationinInternationalAlliances(NewYork:JohnWiley&Sons,1973),pp.249-283.),所以笔者介绍的重点也在于此。

一、同盟的定义

同盟的含义似乎人人皆知,但要找到一种为大家普遍接受的定义却并非易事。本文在此仅介绍几种在学术界经常被引用、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

阿诺德·沃尔弗斯认为,“‘同盟’一词表示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所作出的关于相互间进行军事援助的承诺。”这种承诺与那些松散的合作协定不同,一旦签定包含这种承诺的军事协定,国家便正式许诺和他国一起与共同的敌人战斗(注:SeeArnoldWolfers,"Alliances,"inDavidL.Sills(ed.),InternationalEncyclopediaofSocialSciences(NewYork:Macmillan,1968),pp.268-269.)。格伦·施奈德则将同盟明确定义为“为维护成员国的安全或扩大其权势而组成的关于使用(或不使用)武力的正式的国家联合(associations),这种联合针对其他特定国家,不论这些国家是否已被予以明确确认。(注:GlennH.Snyder,"AllianceTheory:ANeorealistFirstCut,"JournalofInternational

Affairs,Vol.44,No.1(Spring1990),p.104.)”

相比之下,斯蒂芬·沃尔特对同盟的界定要宽松一些,在他看来,“同盟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在安全合作方面所作出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与前两者不同的是,沃尔特将非正式的安全安排也看作是同盟的一种形式,换言之,缔结正式的条约或协定并不是建立同盟的必要条件。沃尔特在解释他这样定义的原因时说,由于当代许多国家都不愿意与其盟国缔结正式的条约,如将研究局限于正式的同盟将会丧失一大批有价值的研究个案。况且,严格区分正式和非正式的同盟还可能会使人误入歧途。例如,美国和以色列之间并不存在正式的同盟条约,但没有人怀疑它们彼此之间的承诺;而1971年“苏埃友好合作条约”的签定实际上是苏联和埃及紧张关系加剧的标志,而非双方彼此承诺加强关系的证明(注:Walt,TheOriginsofAlliances,p.12.)。沃尔特的观点应该说有一定道理,正如罗伯特·奥斯古德(RobertOsgood)所言,“同盟的全部实质和意义很少在正式的军事合作协定或条约中表露,就象婚姻的实质很少在婚姻证书中得到表现一样。(注:RobertOsgood,AlliancesandAmericanForeignPolicy(Baltimore:TheJohnsHopkinsPress,1968),p.18.)”但问题是,正如没有婚姻证书便无法确定一个人的婚姻状况一样,在没有正式协定的情况下,以什么来衡量一国是否已经结盟了呢?这是同盟定义中的一个难题。为此,格伦·施奈德建议再对同盟进行进一步的分类,以便使同盟定义更加明晰(注:Snyder,"AllianceTheory:ANeorealistFirstCut,"p.105.)。

尽管存在这样一些分歧,上述几种同盟的定义毕竟还是共同之处居多。这表现在,首先,构成同盟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其他各种形式的组织。其次,同盟的核心内容是成员国在安全和军事领域内的合作与承诺,它通常使成员国在特定情况下负有使用或考虑使用武力的义务。这使得同盟有别于那些国家间的经济组织,如欧佩克;也有别于那些国家间的政治组织,如英联邦。再次,同盟通常针对其他某一或某些特定国家,这使得同盟迥然有别于那些普遍性的集体安全组织,如国联和联合国等。这些共识可以使人们对同盟的内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二、传统现实主义的同盟思想

国际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诞生于一次大战刚刚结束之后。在当时反思战争的社会氛围和学界理想主义盛行的环境下,同盟被当作将列强拖入战争的罪魁之一而遭到广泛的指责。但伴随着同盟在二战取得最终胜利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对同盟的评价又转向积极的方面。战后,在西方国际政治学界居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理论对同盟研究十分重视。一些传统现实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如摩根索、沃尔弗斯、李斯卡等都对同盟问题作过专门论述,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思想。

摩根索在其经典著作《国家间政治》以及《同盟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中,对同盟的一般性质进行了考察(注: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中译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35—250页;HansJ.Morgenthau,"AlliancesinTheoryandPractice,"inArnoldWolfersed.,AlliancePolicyintheColdWar(Baltimore,MD:TheJohnsHopkinsPress,1959),pp.184-212.)。他认为,同盟与势力均衡二者密不可分。一个国家或一个同盟与另一个同盟之间的势力均衡是历史上势力均衡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在多国体系中,互相竞争的A国和B国为确保或改善它们相对的权力地位,可作出3种选择:其一,增加自己的权力;其二,把其他国家的权力添加在自己的权力上;最后,它们可以阻止其他国家的权力添加到对手的权力上。当它们作出第一种选择时,会进行军备竞赛,当它们作出第二和第三种选择时,便执行同盟政策。一国是否采取同盟政策不是一个原则问题,而是权宜之计(expediency)。通过缔结盟约,可以使国家间既存的共同利益以及相应的政策及实施步骤明确化,而同盟能否维系则取决于盟国间的基本利益是否一致。摩根索还根据5种不同的标准对同盟进行了分类,并援引史实作了相应的说明(注:汉斯·摩根索:前引书,第235—237页。)。后来,另有学者又按同盟的攻守态势和制度化的程度将同盟分为进攻性同盟(或改变现状的同盟)和防御性同盟(或维持现状的同盟),以及制度化的同盟和非制度化的同盟(注:SeeWolfers,"Alliances,"p.270;andOsgood,op.cit.p.18,25.)。

关于同盟的功能和作用,奥斯古德认为一般可以分为4个并不互相排斥的方面,即对外权力的增加、国家内部的安全、对盟国的约束以及对国家秩序的影响。其中第一项是同盟最基本、最显而易见的功能;第二项功能对小国的重要性有时甚至会超过第一项,因为同盟对其政权的稳定性往往会产生很大影响;第三项功能的突出性仅次于第一项。同盟可用来约束和控制盟国的行动,特别是防止盟国间采取损害彼此利益和安全的行动;维持国际秩序是同盟在最广泛意义上的、同时也是最不容易达到的功能,拿破仑战争后的英俄奥普四国同盟曾发挥过这种功能,这种功能的最终形式便是集体安全(注:SeeOsgood,ibid.,pp.21-22.)。沃尔弗斯则清醒地指出,“任何同盟都不可能是一件绝对的好事:在某些情况下,同盟对国家力量而言可能是一种耗费而不是一种补充,而且任何将来提供援助的承诺都具有不确定性。”结盟带来的最显著的好处是,一旦需要,一国可以指望获得盟国的军事援助,并可以在冲突到来之前便给敌人以威慑;不利之处则主要在于,一国有义务在一场冲突中援助其盟国,即使严格地从本国立场来看,该国并不应该介入这场冲突(注:Wolfers,"Alliances,"p.269.)。

同盟与集体安全的关系是传统现实主义同盟理论关心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这方面分析最为精辟的大概还要数沃尔弗斯。在沃尔弗斯看来,虽然同盟和集体安全在某些方面有共同之处,如成员国都承诺要援助遭受攻击的其他成员国,而遭受攻击的国家也指望依靠他国的援助来增强自身抵御侵略的能力,但“这两种政策就其意图和行动方式来看却迥然不同,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的情况大多只是一种幸运的巧合。(注:ArnoldWolfers,DiscordandCollaboration:EssaysonInternationalPolitics(Baltimore:TheJohnsHopkinsPress),pp.182-183.)”同盟和集体安全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针对成员国的某一对手(尽管出于外交方面的考虑,对手的名字可能并未出现在同盟协定中),而且成员国之间可以在地缘方面界定其所要化解的危险,从而能够在冲突到来之前便制定出战略并进行相应的军事准备。相比之下,集体安全则是在任何地点反对任何有侵略行为的国家,即使在这样做时一国不得不与本国最直接的对手携手合作或者开罪于一个可靠的盟国(注:Ibid.,pp.183-189.)。沃尔弗斯认为,由于在实践中,“各国还没有准备不考虑自身的国家利益而与侵略者战斗,”所以,那种希望以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来替代双边援助协定的想法只是一种幻觉(注:ArnoldWolfers,"Alliances,"p.270.)。

此外,传统现实主义者还就同盟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同盟与中立和不结盟的关系、核武器对同盟政策的影响、小国和大国在同盟战略上存在的差异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命题(注:SeeLiska,op.cit.,pp.61-69,202-254,pp.269-284;Wolfers,DiscordandCollaboration,pp.217-229;andRobertL.Rothstein,AlliancesandSmallPowers(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68).)。

总的来说,传统现实主义者对同盟的讨论大多是从势力均衡理论出发来进行的。所以李斯卡断言,“同盟是用来对付某人或某事的,支持某人或某事只是从中引申出来的。”摩根索也认为,“同盟必然是作用于多国体系的势力均衡的一个函数。(注:Liska,p.12;Morgenthau,"AlliancesinTheoryandPractice,"p.185.)”传统现实主义者对同盟的评价一般比较谨慎。在他们看来,同盟是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目的,它可以起好的作用,也可以起不好的作用,还可以不起作用。传统现实主义者关于同盟的许多观点直到今天看来仍不失为真知灼见,他们的同盟研究尽管还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性,特别是他们“极少对各种一般性的假设提供系统性的验证”(注:Walt,TheOriginsofAlliances,p.7.),但他们的同盟思想为以后的同盟研究奠定了基础。

三、新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

所谓新现实主义是指70年代以来以肯尼思·沃尔兹为代表的国际政治学者对传统现实主义加以结构主义改造而创立的新的现实主义理论流派,其思想主要体现在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与传统现实主义理论相比,新现实主义保留了现实政治(Realpolitik)的主要内容,但在两个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正。首先,传统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就是要不断地谋求扩大自身的权力,权力被视为目的本身。沃尔兹则认为,国家的目标是安全,而权力只是达到此目标的手段之一。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前者从个人和国家的行为及其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后果中寻找原因,主要通过分析国家之间的差异来解释政治后果。后者则认为,国家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了一种结构,国家的行为深受这种结构的影响。共存于自助体系中的国家,其行为和后果既要从国家内部的特性,即单位层次上来解释,也要从结构层次上来解释,这样才能够全面地把握国际体系内的变化和延续(注:参见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中文版序言。)。

沃尔兹并未对同盟问题作过系统阐述,但他的结构理论、他对两极体系和多极体系的分析、以及一些与同盟问题相关的论述却给后来学者的研究以极大的影响和启迪。这些学者中包括当前在同盟研究领域中十分活跃的格伦·施奈德、斯蒂芬·沃尔特、柯庆生和杰克·施奈德等人,正是他们在近十几年中将同盟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1.格伦·施奈德和“同盟困境”理论

格伦·施奈德对同盟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他对“同盟困境”的研究。在分析同盟成员之间的关系时,他借用了迈克尔·曼德尔鲍姆(MichaelMandelbaum)在分析核武器对国际政治的影响时所使用的“抛弃”(abandonment)和“牵连”(entrapment)两个概念(注:MichaelMandelbaum,TheNuclearRevolution:InternationalPoliticsBeforeandAfterHiroshima(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1),chap.6.)。“抛弃”的形式有多种多样,比如说盟国解除盟约或与敌国结盟。由于在多极体系中同盟从来都不是绝对稳固的,所以被自己的盟国抛弃的担忧也总是存在的。“牵连”则意味着因盟国的利益而被拖进一场冲突,而那些利益本国却并不能共享或只能部分共享。施奈德指出,任何结盟的国家都不可避免地要在被“抛弃”和“牵连”之间进行权衡。盟国必须表明自身的价值,以免被其伙伴所抛弃。但问题是,一个想“表忠心”的国家会更容易被其盟国拖进一场它不希望或者不必然发生的战争中去。相反,一个担心遭受“牵连”而打算与盟国拉开距离的国家又要冒被盟国抛弃的风险。国家在这两者之间该如何权衡?这便构成了“同盟困境”的第一层含义。“同盟困境”的第二层含义是,一国如果为避免被抛弃而选择强化同盟,那便有可能引发对手的敌意,从而加剧紧张局势,到头来事与愿违;而一国如选择弱化同盟,则又可能促使那些抱有扩张主义目标的对手得寸进尺。同盟不仅是盟国之间的博弈,同时也是与对手国之间的博弈,需要谨慎从事(注:GlennH.Snyder,"TheSecurityDilemmainAlliancePolitics,"pp.466-467andp.494.)。

格伦·施奈德还比较了两极和多极状态下“同盟困境”的差异。他指出,由于在两极体系下,被盟国“抛弃”的风险要比多极体系下小得多,所以“同盟困境”的情况不那么严重,在处理与敌国的关系时,盟国之间可以奉行独立、甚至互相矛盾的政策,而不怎么担心会因之被伙伴抛弃。施奈德用他的理论分析了80年代初美国与其欧洲盟国之间因部署中程导弹问题而引发的危机,认为只要两极体系的结构不发生变化,北约便不会解体或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注:Ibid.,pp.483—489andpp.494—495.从格伦·施奈德的文章中可以强烈地感受到沃尔兹的影响。)。

2.沃尔特的“威胁均衡论”及其批评

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沃尔兹曾将国内政治中“看风使舵”的行为模式引入国际政治研究(注:沃尔兹将这一术语归功于斯蒂芬·范埃弗拉(StephenVanEvera),参见KennethWaltz,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Reading,Mass.:AddisonWesley,1979),p.126.但根据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Schweller)的考证,最早使用“看风使舵”一词来描述同盟行为的学者是昆西·赖特(QuincyWright),此前沃尔弗斯也曾使用过这个词。)。沃尔兹把“看风使舵”当作与制衡相对立的一种结盟模式:看风使舵是指加入到较强大的一方,而制衡则是指与较弱的一方结盟。沃尔兹认为,由于各国追求的目标是安全和维护本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而不是最大限度地扩大自己的权力,所以相互制衡而不是看风使舵是国际体系中更常见的行为。“二流国家若能自由地进行选择的话,它们会涌向较弱的一方。这是因为,正是较强的一方才对它们产生了威胁。(注: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中译本,第152—153页。)”

沃尔特接受了沃尔兹上述的基本观点,即制衡是比看风使舵更常见的一种行为,但他同时也在沃尔兹的理论中发现了问题。针对沃尔兹对体系中力量分布的强调,沃尔特指出,二战之后的美国在各个方面都要比苏联强大,“如果各国只关心平衡权力,我们本应看到许多美国现在的盟国都去与苏联结盟才对。(注:Walt,OriginsofAlliances,p.275.)”这与现实情况不符,因此,有必要对此前围绕势力均衡展开的同盟理论加以修正。

沃尔特认为,在同盟研究中,权力是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国家之所以结盟,更确切地说是对“威胁”所作出的一种反应。伴随着“威胁”代替了“权力”,“均衡”和“看风使舵”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按照沃尔特的定义,“均衡”是指“面临外来威胁的国家会与其他国家结盟来反对施加威胁的国家”;“看风使舵”则是指“面临外来威胁的国家会与最具威胁性的国家结盟”。至于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威胁性,主要从4个方面来衡量,即综合国力、地缘的邻近性、进攻性力量以及攻击性意图(注:Ibid.,pp.21—28,andp.32.事实上,国家结盟以对付外来威胁的观点在沃尔特之前就有学者提出过,参见Wolfers,DiscordandCollaboration,p.183;Rothstein,op.cit.,p.53,pp.58-59;andHolstietal.,op.cit.,p.88,但将之系统化、理论化的工作却是由沃尔特来完成的。)。也就是说,威胁是由客观性的力量与主观性的意图两方面因素结合而形成的。

沃尔特继而列出关于国际同盟的5个假设:(1)国家结盟以对抗外来威胁(均衡);(2)国家与外来威胁国结盟(看风使舵);(3)国家与拥有共同意识形态的国家结盟;(4)国家与向它们提供援助的国家结盟;(5)国家同那些成功地对其进行渗透并操纵其国内政治的国家结盟(注:Ibid.,chapter2,pp.17-49.)。为了对这些假设的有效性和相对重要性加以评估,沃尔特对1955年至1979年间中东地区的同盟演变情况进行了系统考察,最后得出结论:首先,外来威胁是结盟的最重要的原因;其次,面对外来威胁,国家的结盟行为通常是制衡而不是看风使舵;而意识形态、经济援助和政治渗透在同盟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当有限(注:Ibid.,pp.263-269.)。沃尔特的上述理论被称为“威胁均衡论”。

正如沃尔特本人所说的,威胁均衡论“是对传统的势力均衡论的一种改进。(注:Ibid.,p.263.)”它不仅可以解释为什么一国会去结盟对抗最强大的国家(假如其权力使它成为最危险的国家),而且可以解释为什么一国会去结盟反对另一个并不一定是最强大的、但被认为是最具威胁性的国家。同时,由于该理论建立在系统的实证考察的基础之上,因而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注:沃尔特在《同盟的起源》一书中共分析了中东地区36个同盟的情况。后来他又对另外几个地区的结盟情况进行了考察,进一步印证了他的理论。参见StephenM.Walt,"TestingTheoriesofAllianceFormation:TheCaseofSouthwestAsia,"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3,No.2(Spring1988),pp.275-316;Walt,"Alliances,Threats,andU.S.GrandStrategy:AReplytoKaufmanandLabs,"SecurityStudies,Vol.1,No.3(Spring1992),pp.448-482.)。尽管如此,沃尔特的理论并不是没有批评者。

有的学者指出,制衡—看风使舵这种两分法存在很多问题,国家的结盟选择实际上并不止这两种,外交史上有不少制衡和妥协结合在一起的例子(注:GlennH.Snyder,"Alliances,Balances,andStability,"p.128.);有的学者则认为,沃尔特的理论低估了国内因素在同盟决策中的作用,而这些因素常常会影响国家最终选择哪一种类型的同盟(注:这方面的文献可参考施韦勒文章中的有关注释。SeeRandallL.Schweller,"BandwagoningforProfit:BringtheRevisionistStateBackIn,"inMichaelE.Brownetal.(eds.),op.cit.,p.251,fn.9andfn.10.);还有的学者批评说,新现实主义的立场使沃尔特的理论完全没有涉及制度对同盟的影响(注:RobertO.Keohane,"Alliances,Threats,andtheUsesofNeorealism,"InternationalSecurity,Vol.13,No.1(Summer1988),pp.174—175.)。

在迄今为止所有对“威胁均衡论”的批评中,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Schweller)的批评可能是最为有力的。在施韦勒看来,无论是沃尔特还是沃尔兹都犯有这样一个错误,那就是把制衡和看风使舵看作为安全目标所驱使的两种相互对立的行为。由于沃尔特仅仅把看风使舵的定义局限于国家屈服、然后与威胁施加国结盟这样一种情况,并且相应地只考察那些涉及重大外来威胁的同盟,所以他理所当然地得出“制衡型同盟占绝大多数”的结论。而实际上,同盟不仅是对威胁的反应,同时也是对机遇的反应。国家除了在遭受威胁时可能会看风使舵,还常常为了扩大本国的利益而主动地、机会主义地看风使舵。在沃尔特的理论中,看风使舵行为的机会主义的一面和威胁施加国的同盟选择这两个因素都被忽略了。事实上,看风使舵行为可能比沃尔特或沃尔兹所表明的要多得多(注:Schweller,"BandwagoningforProfit,"pp.251—252,p.256andp.270.值得注意的是,施韦勒并没有断言看风使舵型的同盟比制衡型的同盟更普遍。)。施韦勒进一步分析道,国家可以分为维持现状国和修正主义国家(revisionist)两类。维持现状国一般来说倾向于制衡和寻求安全,而修正主义国家则希望增加自己的财富、权力和威望,因此倾向于发动征服战争,或者看风使舵,加入到更强大的侵略国一方去捞取利益。新现实主义者对国家的不同需求不加区分,只强调安全,从而陷入了一种“维持现状的偏见”(thestatus-quobias),这种偏见是导致“威胁均衡论”产生谬误的深层原因(注:Ibid.,p.262.关于施韦勒对“维持现状的偏见”的论述,另外参见RandallL.Schweller,"Neorealism''''sStatus-QuoBias:WhatSecurityDilemma?"inBenjaminFrankel(ed.),Realism:RestatementsandRenewal(London:FrankCass,1996),pp.90-121.)。

3.“被拴在一起的囚犯”(chain-ganging)和“推卸责任”(buck-passing)

在论证两极体系比多极体系更稳定时,沃尔兹曾提到,在多极体系中,国家很容易犯两种错误,从而导致均衡体系出现不稳定。一种错误是,认为盟国的生存对均势的维持必不可少,从而无条件地把自己与不计后果的盟国拴在一起,这种行为模式曾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另一种错误是,推卸责任,指望第三方来承担遏制强权的风险,二战之前的情况便是如此(注:Waltz,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p.67andpp.165—169.)。

沃尔兹并没有进一步解释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两种形式截然相反的灾难,而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人们想要解释、预测或者制定某种特定情况下的同盟战略,就必须搞清楚在那种情况下上述两种危险中究竟是哪一种更可能发生。美国学者柯庆生和杰克·施奈德在这方面的研究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柯庆生和杰克·施奈德将沃尔兹所提到的两种情况分别概念化为“被拴在一起的囚犯”和“推卸责任”(注:ChristensenandSnyder,"ChainGangsandPassedBucks,"pp.140-141.)。为了对其加以解释,他们将罗伯特·杰维斯(RobertJervis)“安全困境”理论(注:RobertJervis,"CooperationundertheSecurityDilemma,"WorldPolitics,Vol.30,No.2,pp.167-214.)中的一个非结构变量——领导人关于进攻战略和防御战略相对有效性的观念——引入到沃尔兹的结构理论当中,并进而构筑起自己的理论框架。他们的主要观点是:在多极条件下,如果领导人认为进攻性的军事战略更为有效,那么国家间结成紧密性同盟(“被拴在一起的囚犯”)和冲突迅速升级的可能性就大;反之,如果领导人认为防御更为有效,他们便会试图把早期对抗挑战者的代价转嫁到其他国家身上(“推卸责任”)。“进攻有利观”和“防御有利观”的形成则主要取决于政府与军队系统的关系,以及历史上的教训,特别是上次大的战争的教训。具体说,如果一国政府对军队系统控制较强,或者该国有作为防御方取得战争胜利的经验,那么就有助于“防御有利观”的形成;而如果一国军方的自主性较大,或者该国有作为进攻方取得战争胜利的经验,那么“进攻有利观”形成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注:ChristensenandSnyder,"ChainGangsandPassedBucks,"pp.144—147.)。

作为上述理论的例证,柯庆生和杰克·施奈德分别对一战和二战前德、法、俄(苏联)英四国领导人的进攻—防御观念及各国的同盟战略进行了考察。考察结果表明,对战略进攻和防御的有效性的不同看法导致了两次大战之前各国同盟战略和同盟模式的截然不同。在1914年,各国普遍认为,取得速战速决的胜利是可能的。为了保持军事平衡并影响战争的最终结果,各国决策者认为,他们必须事先结成紧密的同盟并从一开始就全力以赴地投入战争。这导致了一战前“被拴在一起的囚犯”型的同盟模式。30年代后期的情况则正好相反,在经历过1914—1918年血腥的壕堑战和消耗战之后,各国领导人相信,征服将是困难而漫长的。他们因此认为,冲突伊始作壁上观,待最初的好战者精疲力竭时再出来收拾残局方为上策。这种观念导致了二战以前各国面对纳粹德国四处蚕食侵略表现迟钝、相互推卸责任的灾难性后果(注:Ibid.,pp.147—167.)。

柯庆生和杰克·施奈德对破坏体系稳定的两种同盟模式的研究弥补了沃尔兹相关理论的不足,并进一步丰富了新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与传统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相比,新现实主义同盟理论无论是在系统性、实证性还是在讨论问题的深度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四、对现实主义同盟理论的批评与反批评

与当前国际政治理论中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3种范式并存的状况相对应(注:关于国际政治理论中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3种范式的比较,参见StephenM.Walt,"InternationalRelations:OneWorld,ManyTheories,"ForeignPolicy(Spring1998),pp.29-46.),对现实主义同盟理论的批评也主要来自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两个方面。冷战后国际现实与现实主义同盟理论之间的差距,为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向同盟这块现实主义理论的传统领地进军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围绕北约在华约解散、苏联崩溃、外在威胁显著减弱后非但没有走向没落相反却十分活跃这一现实主义同盟理论难以解释的现象,制度主义者和建构主义者发表了他们在同盟问题上的看法。

制度主义者认为,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只注重讨论同盟与权力、威胁、战争以及系统结构等因素之间的关系,却很少把同盟作为一种制度来进行研究。像北约这样高度制度化的同盟已经与历史上只有一纸盟约的同盟有很大区别(北约的“制度化”主要表现在它拥有正式的官僚机构,而该机构又拥有一套复杂的决策程序和多样化的功能),同盟理论必须考虑制度因素才能对当前北约的状况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注:Keohane,"Alliances,Threats,andtheUseofNeorealism,"p.174;andRobertB.McCalla,"NATO''''sPersistenceaftertheColdWar,"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50,No.3,(Summer1996),pp.445—475.)。

在制度主义者看来,制度化对同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制度化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同盟的存续产生重要影响。首先,制度化会造就一大批其事业和前途与同盟紧密相连的精英人士,而由这批精英人士构成的人员网络会削弱原有威胁丧失给同盟带来的不利影响。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与那些没有形成一套相应的规范、程序和功能的同盟相比,高度制度化的同盟对外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更强,生命力也更强。制度化可以减少同盟成员之间的交易成本、促进成员间的合作,从而给各国带来现实的利益。由于建立新的制度通常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所以成员总是倾向于首先对原有的成功制度加以改造利用。如果原有的制度功能多样,并且能够根据新的形势制定出新的规则,那么该制度便可以维持下去。

在同盟问题上,建构主义者关心的是规范、认同和文化等非物质因素在同盟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就非物质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建构主义的代表人物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Wendt)曾举过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英国拥有500枚核武器美国并不担心什么,但北朝鲜哪怕只拥有5枚核武器也会令美国坐卧不安(注:AlexanderWendt,"ConstructingInternationalPolitics,"InternationalSecurity,Vol.20,No.1(Summer1995),p.73.)。他们认为,同盟理论只重视力量分布这类物质因素是不够的,像确定威胁和选择盟友这样一些结盟的关键问题必须从规范和国家认同的角度加以考察(注:MichaelN.Barnett,"IdentityandAlliancesintheMiddleEast,"inPeterJ.Katzenstein(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6),p.401.)。

在现实主义同盟理论中,沃尔特的“威胁均衡论”由于引入了“攻击性意图”这样的主观因素而引起建构主义者的特别关注。他们认为,比起先前的现实主义同盟理论,沃尔特的理论是一个进步,但问题是,“攻击性意图”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威胁”的观念是怎样形成的呢?对此沃尔特并没有给出进一步的回答,而这正是建构主义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注:TedHopf,"ThePromiseofConstructivisminInternationalRelationTheory,"InternationalSecurity,Vol.23,No.1(summer1998),pp.186—187;andBarnett,ibid.,pp.403—404.)。还有的学者指出,沃尔特的理论在关于意识形态在威胁观念中所起的作用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假如人们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个影响威胁界定的价值体系的话,那么沃尔特的结论便需要进一步推敲,因为当国家在意识形态团结和安全考虑之间进行权衡时,其成本计算并不是外生于它们的意识形态喜好的。(注:PeterJ.Katzenstein,"Introduction:AlternativePerspectivesonNationalSecurity,"inKatzenstein(ed.),op.cit.,p.28.)”

建构主义是近些年来刚刚兴起的一个学派,以该理论为基础进行的实证性的同盟研究还不多见,托马斯·锐生卡朋(ThomasRisse-Kappen)对北约的分析算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注:ThomasRisse-Kappen,"CollectiveIdentityinaDemocraticCommunity:TheCaseofNATO,"inPeterJ.Katzenstein(ed.),op.cit.,pp.355-399.)。在他的文章中,锐生卡朋把近年来在美国颇有影响的“民主和平论”、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和建构主义理论三者结合起来,对北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诠释。其基本思路是:(1)民主国家之间极少发生战争,因为它们都把对方看作是和平国家。它们之所以把对方视为和平国家是因为其国内决策过程是由一套民主规范来管理。(2)基于同样的原因,在这些国家之间形成了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多元安全共同体。(3)互相视对方为和平国家和表现出来的共同体意识使它们有可能克服那些有碍国际合作的障碍,并形成像同盟这样的国际制度。(4)在这种制度中对各国间相互作用加以管理的那些规范应该反映共有的民主价值观,并类似于各国国内的决策规范。(5)这些规范将进一步加强各行为体的共同体意识和集体认同。在锐生卡朋看来,北约发展的历史为上述自由建构主义理论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注脚。冷战的结束意味着民主规范的加强和西方价值共同体的扩大,它不会妨碍自由民主国家之间的安全伙伴关系以这种或那种制度化的形式继续存在下去(注:Ibid.,p.371andp.397.)。

面对来自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的批评,大部分现实主义者采取了批判吸收的态度(注:有少数现实主义者,如约翰·米尔斯海默,则直言不讳地指出,制度很少对国家行为产生什么独立性的影响,而建构主义理论则既缺乏经验实证,也不能预测未来。参见JohnJ.Mearsheimer,"TheFalsePromiseofInternationalInstitution,"InternationalSecurity,Vol.19,No.3(Winter1994-95),p.47;and"ARealistReply,"InternationalSecurity,Vol.20,No.1(summer1995),pp.91—92.),沃尔特承认“制度化”和“认同”因素会对同盟的维持产生一定影响,但同时指出,高度的制度化并不一定带来效率,而且还可能掩盖问题,使同盟病入膏肓而不自知。虽然北约的职能现在已成功地实现了向地区“安全管理机制”的转换,但从长远来看这条路未必能走得通。从历史上来看,那些旨在消除国家间冲突的机制,如“欧洲协调”、国联和联合国等都未能阻止各国向权力政治的回归。这类机制可能有助于解决诸如难民、国际恐怖主义等一些较小的问题,但由于它们不具备独立的力量,要采取行动只能依靠其成员国,所以涉及到重大安全问题时,特别是当某些关键成员不愿采取行动时,这类机制还能发挥多大作用就很成问题了。另外,北约目前在处理安全问题上表现出来的能力是其成员国40多年来合作的结果,这种合作本身就是特定的国际结构的产物,美国的军事存在于其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没有这些条件,现在的“安全管理机制”是否还能继续发挥抑制安全竞争的作用令人怀疑(注:StephenM.Walt,"WhyAlliancesEndureorCollapse,"Survival,Vol.39,No.1(Spring1997),pp.166-167.)。

对于认同和共同体意识,沃尔特认为,尽管在某些国家间共同体意识确实在增长,但在大多数国家中这种联系与民族主义相比要弱小得多。即使在欧洲这个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也没有多少证据表明对更大的政治共同体的忠诚已取代了保卫国家利益的思想。虽然上述两者并不必然发生冲突,有时甚至还会相互加强,但一旦发生冲突,大多数领导人将会优先考虑本国的利益。再者,虽然一个长期存在的同盟会在其成员国之间培养出一种共同体意识,并且这种共同体意识也可能会延缓同盟的解体,但与制度一样,认同和共同体意识也是环境的产物,剧烈的外界变化会削弱这种共同体意识和共有的认同。认同并没有强大到足以使各国在利益发生冲突时仍不采取独立行动的程度(注:Ibid.,pp.169—170.)。还有的学者从方法论的角度对建构主义者的同盟研究所选择的个案提出质疑,如锐生卡朋选择北约来证明他的同盟理论便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该理论不能解释为什么像希腊和土耳其那样不那么自由的国家也留在北约当中(注:MichaelC.Desch,"CultureClash:AssessingtheImportanceofIdeasinSecurityStudies,"InternationalSecurity,Vol.23,No.1(Summer1998),p.165.)。

结语

国际政治论文篇(3)

我们可以使用国际政治经济学(IPE)的方法来检讨这一基本失败。许多IPE与全球化研究的东西存在方法论问题。这些著述主要依据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各种理论,或者它们试图发现一种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关于国家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或者把民族国家仍作为分析的基本单元(这些情况有时同时存在)。同时,在区域(国别)研究中,就方法而言,对全球化与国家之间关系的IPE研究已经变得更加“多元化”(注:Foragoodrecentaccountoftheliteratureonglobalisationandthestate,seeHobson,J.andRamesh,M.(2002)‘GlobalisationMakesofStatesWhatStatesMakeofIt:BetweenAgencyand

StructureintheState/GlobalisationDebate’NewPoliticalEconomy,7(1)2002:5-22.)与更精细化,不过,多数方法仍然未有目的地转向对发展中国家的研究。

本文认为,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IPE要对区域(国别)研究更加敏感。要做到这点,就要有更多的区域研究,从而丰富IPE理论。这些区域研究建立在个案的特定详细知识上,有助于为真正的IPE理论发展提供比较基础。同时,靠使用IPE工具来考虑全球化下的中国政治经济,也将促进对中国问题的研究。

在考克斯传统(CoxianTradition)的意义上,选择此种折中的混合与阶级形成的理解,特别是与佩恩和葛布有关的“新政治经济学”,(注:Payne,A.andGamble,A.(1996)‘Introduction:ThePoliticalEconomyofRegionalismandWorldOrder’inA.GambleandA.Payne(eds).,RegionalismandWorldOrder.Basingstoke:Macmillan:1-20.)我们就能提供一个关于政策制定的分析架构,而且考虑到非国家行为体在全球政治经济中的力量以及全球因素已深入于国内政策制定中。区域研究与IPE的联姻,既促进分析架构的发展,又为未来的中国研究提供一系列的问题和假定。

中国的国际关系研究

本文的一个论点是,占主流地位的研究中国国际关系的方法太过于强调民族国家(中央权威)以及层次分析方法,这些都是建立在国际关系的国家主义与现实主义基础上的东西。在展开本文前,想强调指出的是,我并没有做大前研一式(KenichiOhmaeesque)(注:Ohmae,K.(1995),TheEndoftheNationState.London:HarperCollins.)的论断,即民族国家已“死亡”。是的,研究中国的国际关系时如果不承认正式的外交与政府间关系的重要性,就是毫无意义的。否认了国家是中国国际关系的重要行为体也一样是毫无意义的。不过,中国国际关系中的一个关键动力是,中国地方性的国家行为体(地方政府)与国际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只集中在中央一级的双边关系已经忽视了决定中国国际关系的一些关键因素以及外部力量在部分意义上塑造中国政治经济演化的方式。第一,主流的国际关系研究忽略了经济因素的显著作用——特别是非国家经济发挥的角色。第二,对中央一级的理解忽略了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及其政治含义的地区与部门分布的不均衡性。(注:Breslin,S.(2000)‘Decentralisation,GlobalisationandChina’sPartialRe-engagementwiththeGlobalEconomy’,NewPoliticalEconomy,5(2):205-226.)

本文的任务是考虑这些“经济”问题的政治以及它们在多大程度上深入于地区与全球进程中。我考虑到国内政治、国内经济、国际关系和国际经济之间的联系。地区化产生了地方化和国际化的关系网络。在研究双边关系的同时,考虑这些关系网络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论化当代中国的国际关系。

在中国内部,作为一个学科的国际关系学(IR)现已有了一些相对成熟的文献,并且中国人自己的国际关系理论也得到发展。(注:Forarecentexample,see,Geeraerts,G.andMenJing(2001),‘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inChina’,GlobalSociety,15(3):251-276.)IR在中国仍然是个相对来说很新的学科,不少中国学者对此做了很好的评估。说所有的中国IR文献知识使用现实主义的方法论是错误的。张勇进就注意到中国国际关系学者对英国学派作为一种方法工具的日益增长的兴趣。(注:Zhang;Yongjin(2000),The‘EnglishSchool’inChina:AStoryOfHowIdeasTravelAndAreTrans-planted’.DepartmentofInternationalRelationsRSPAS,ANU:WorkingPaperNo.2000/4.)建构主义的观念,特别是与瑞思(ThomasRisse)相关的著作开始影响一些中国学者,如复旦大学的陈志敏与苏长和就在探索国际结构如何影响中国的对外政策选择。也许值得指出的是,从古典现实主义到建构主义的转化并不是个漫长与艰苦的过程。(注:KnudsenarguesthatbothRuggieandWendt‘acceptmoreorlessimplicitlythemaintenetsofrealism’,andthatthegapbetweena

socialconstructivistreadingofinternationalpoliticsandmainstreamtraditionalismseems

smallerthantheargumentativerhetoricwouldleadustoexpect……IhaveverylittleproblemwithanythingsetforthbyeitherRuggieorWendtinthese

twosolidbooks,exceptthatthespecificationstheyadvocateseemtoaddlittleofconsequencetothetheoriestheywant

toimprove.See,Knudsen,O.(2001),‘TranscendingaFruitlessDebate:TowardsaDelimitationofCompetingParadigms’.

)区域研究要求把对特殊性文化的研究与宽广的学科之一般性理解结合起来,以期产生一种“复合”效应——不是理性选择的“科学”,而是其他学科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当代世界的地方—全球关系(Thelocal-global)。我同意卡萨巴的一个后现代主义基本理论:不要用新的横亘于“区域研究”与“国际关系学”之间的壁垒取代旧的:“为了不因使用这种方法而导致分离,我们应该从下面的基础出发:现代是一个生产它自己的综合世界观的时代,这些世界观包罗了所有地点与互动着的集团。”(注:Kasaba,R.(1998),‘TowardsaNewInternationalStudies’.See

)

如果远离与美国学者之间的无谓论战,我们可以找到区域研究与IPE相互促进的方式。在“全球化”这个大题目下,我们可以通过承认几乎大多数国家(如果不是所有国家的话)都要面对着一系列的国际因素来做到这点(即两个研究的结合)。但是,我们也要承认这些全球因素在不同国家起作用的方式不同,原因在于每个国家固有的国内背景不同。(注:See,forexample,GillsandPhilip(1996),-aspecialissueofTheThirdWorldQuarterly,whichassessedhowdifferentembeddedhistorical,political,socialand‘cultural’contextsledtodifferentdevelopmentaloutcomesindevelopingstates

notwithstandingsimilarinternationalisingcontexts.Inparticular,seeGillsandPhilip(1996b)foraconceptualoverview,andBreslin(1996)foraconceptualoverview,andBreslin(1996)foracasestudyofChina.)我们需要IPE去理解前者,而区域研究去理解后者。

如上所述,世界上不只存在一种对IPE的理解。我认为只有“IPE批评理论”才能为区域研究与全球化下的IPE研究提供方法论与存在论工具。IPE批评理论从这样的假定出发,国内与国际、经济与政治的部门划分应该被打破。IPE批评理论的核心是关注结构与能动者(structureandagency)之间的关系(虽然并非坚持这两者的分家,(注:Wood,E.(1981),‘TheSeparationoftheEconomicandthePoliticalinCapitalism’,NewLeftReview(127).)但这却是在试图重塑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精神。)(注:Gamble,A.(1995),‘TheNewPoliticalEconomy’,PoliticalStudies,43(3):516-30.)

人们可以从IPE批评理论所反对的东西上来理解它。顾名思义,IPE批评理论反对的东西远比它代表的东西多。我认为,这种IPE可以定义为反对纯经济解释、反对理性选择理论、反对国家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学。对于各种IPE批评理论学者来说,大家的共性是都多多少少同意此种拒绝主义(rejectionism)。在所有这些拒绝的领域,值得指出的是拒绝霸权的与傲慢的“科学”方法。

全球主义IPE的隐患

在强调使用IPE批评理论研究中国的国际关系方面,我并不主张IPE拥有对所有问题的答案。相反,本文的一个出发点是,通过一种更加具有比较性质、意识到不同国家(特别是那些处于全球政治经济非核心区域的国家)的不同背景,我们能够促进IPE的真正发展。

这里不是讨论整个IPE对全球化的不同解释的地方。很明显,任何对全球化性质的评论以及关于它的IPE研究,都冒着(把一个概念)大规模地过分一般化的风险。然而,就如同使用占主导地位的方法论去研究全球化时代的中国IR要发生的潜在危险一样,在IPE文献中,也存在着潜在的方法论危险。目前,大多数IPE研究是普遍主义的、是以发达的民族国家(OECD国家)为中心的。

(一)普遍主义

第一个危险来自于试图做包含普遍真理的定义式陈述。用一个发现回答所有问题是基本的误导。例如,谁拥有权力,是国家还是市场?真正的质疑应该是两方面:首先是发现国际政治经济中的不同层次——一种非常适合华语文献中有关单一的全球化世界力量分布不均衡性质的论断。简单地说,不同国家在全球化中的能力以及对全球化力量做出的反应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同意那些认为全球化是一种不均衡(平等)进程的观点,而不是认为全球化一定导致和谐化与集中化。“既存的不平等性使得全球化更可能导致日益增加的核心国家与边缘化国家之间的尖锐分化,核心国家分享着一种叫做全球性世界经济的价值、益处以及政体。”(注:Hurrell,A.andWoods,N.(1995),‘GlobalisationandInequality’,Millenium24(3),p.149.)

第二个危险是接受差异,布局区域研究的考察,考虑国家与权力、结构与能动者关系是怎样由个别国家(区域)的具体情况决定的。IPE不仅应该允许多样性,而且确实要强调没有单一答案、没有单一理解、没有单一关系组合这个事实。研究者应该考虑,特别是通过比较方法,不同的关系组合是如何在不同的权力平衡下,在不同的特定历史、地理、社会与政治的背景下出现的。

这是一个不导致简单化的方法。世界是复杂的,这比那种只服务于方法论或者意识形态之偏爱而截断现实(truncatingreality)的做法要好许多。(注:Hettne,BandS?Derbaum,F.(2000),‘TheorisingtheRiseofRegionness’NewPoliticalEconomy,5(3):457-473.)

(二)所谓全球主义的IPE其实只是一种对发达国家的研究

佩恩认为,(注:Payne,A.(1998),‘TheNewPoliticalEconomyofAreaStudies’Millennium,27(2):253-273.)过去,关于霸权的各种理论大多建构在对美国经验的观察上,当然,有时也以历史上欧洲的情况进行类比。我们偶然见到的霸权概念不过建构在一个狭隘的若干例子基础上而已。更进一步,这个概念只是这样一种(或者几种)特别情况,也许离开这个情景以后就不相关了。同理,对许多IPE方法而言,也是建立在特别情况的基础上的。一旦我们离开建立理论所依据的个案研究情景,理论的适用性就成了问题。

对IPE学者最重要的一个研究问题是考虑国家与市场的关系。这方面的英语文献已有大约至少百多本。(注:Therearearound100publishedbooksinEnglishalonewherethemainfocusisto

discusstherelationshipinonewayoranother,buttheclassicremainsstrange(1994a).)不过,这些文献的多数都是对现代世界中“国家作用”的理解,主要以先进的工业化民主国家的经验为基础。然而,如此支持了许多西方的区分国家与市场的IPE方法并不总是在非西方的情景下是真的。比如,沃尔芬恩一直主张,来自“西方”的分析并没有很好地理解日本,因为这些分析从一些错误的假定出发。(注:VanWolferen,K.(1990),TheEnigmaofJapanesePower(NewYork:Vintage).)对丁裴烈来说,这是一种对“东亚的所谓‘经济’与市场经济建立方式的传统理解”的后果。(注:Deans,P.(1997),Japan-TaiwanRelations,1972-1992:VirtualDiplomacyandtheSeparationofPoliticsandEconomics.UniversityofNewcastleuponTyne:PhDthesis.)在某些方面,波拉伊(注:Polanyi,K.(1994),TheGreatTransformation.Rinehart&Company.)以来,确实,日本资本主义与欧洲、美国资本主义并没有多大的不同。

这里又有两个问题。首先是对先进工业化经济之研究的主导性。即使在那些非常出色的比较资本主义著作中,其强调的重点仍是先进工业化经济。如考茨就集中于比较美国、瑞典、德国和英国的资本主义,(注:Coates,D.(2000),ModelsofCapitalism:GrowthandStagnationintheModernEra.Oxford:Blackwell.)而克鲁齐和斯垂克则考虑意大利、瑞典、英国、法国、美国与日本的资本主义。(注:Crouch,C.andStreeck,W.(eds)(1997),PoliticalEconomyofModernCapitalism:MappingConvergenceandDiversity.

London:Sage.)薄格与多尔的著述则集中在资本主义三角欧洲、美国与日本。(注:Berger,S.andDore,R.(eds)(1996),NationalDiversityandGlobalCapitalism.CornellUniversityPress.)这些著作服务于暴露工业化社会内部资本主义多样性的目的,但它们缺少对不发达经济的研究。

在美国,没有多少学者使用IPE的视角研究发展中区域。一些比较好的文章出现在研究发展问题与专业的“区域研究”期刊。

其次是概念延伸的潜在性。如果沃尔芬恩是正确的,那么,用来理解事物的西方总体概念(范式)在日本应该是适用的,但当我们把视线转向如中国那样的国家,问题就出来了。当中国是个“不同的”国家——国家做计划的经济——时候,相对而言很容易分析这个国家。那时,我们知道它是不同的,并这样对待它。当中国已经改革并且远离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我们也许日益觉得很难把它与其他那些国家列入一类。对付差异性总是相对容易一些,困难在于问题的相似性。新兴的中国市场经济中,国家固有的权力意味着,在使用那些专门为个案研究而设计的分析模式时,我们要格外慎重。

(三)仅以民族国家作为分析单元

与大量经济学与IR的文献一样,IPE的一个危险趋势是仅把民族国家作为分析单元。即使是研究全球化,一般也是考虑全球化是如何影响国家的,而不是把国家分解为几个分析单元。在最简单层次上,我们不要忘记了政治学的头号问题——谁获得什么?我们不应问中国是否从加入WTO中获益、而应问谁从中获益、谁将从中不获益这样有意义的问题。中国问题专家都知道,改革已经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城乡差别只是其中之一例,我们还可以加上现存精英层与普通工人层、农村人口以及其他集团获益的不同。

中国内部各个地区差别很大,一些地区已深入进国际化生产网络,与全球经济高度一体化;而另一些地区,即使最好的情况,也只不过是边缘化地参与全球经济。这不是说这些地区不受全球化的影响,而是说,它们并未与国际经济一体化。这种情况往往被解释为沿海与内地之间的两极化。这种方法对认识中国国际化的差别性是有帮助的,但只是在部分意义上。内地也有从国际化中受益很大的部分。在研究全球化与一体化IR文献中,只有很小一部分考虑到民族国家内部各个部分所受到的不同影响,已有了一些好的讨论世界各地国家之下(次国家)和跨国的地区一体化的研究。(注:Forexample,Mittleman(1999),Hettne(1999),HettneandS?derbaum(2000),BreslinandHiggott(2000),andSchultz,S?derbaum,and?jendal(2001).)尽管如此,对于微观地区主义(micro-regionalism),也就是全球化导致的民族国家政治与新兴的跨国经济空间之间的分离,仍然是一个没有很好研究的课题。

目的论(Teleology)和政治:什么驱使全球化?

目前,已有大量试图理解全球化的文献。大前研一、赫斯特与汤普森(注:Hirst,P.andThompson,G.(1999),GlobalizationinQuestion.Cambridge:Polity.)分别代表了对全球化认识的两个极端。赫斯特与汤普森甚至质疑,全球化是否真的发生了。如同泰勒指出的那样,“没有别的词汇像‘全球化’这样一直被使用和滥用。可是,对于所有这些围绕着全球化而来的夸大其词,全球化的确切含义仍然是模糊、难解,代表着对不同人来说不同的一系列事情。”(注:Taylor,I.‘Globalisation’inNicolaPhillips(ed)GlobalisingIPE(Palgraveforthcoming).)赫利尔持同样的看法,“虽然很少与任何清晰明白的理论相关,全球化一词已经成为最有力的用来说明一系列正在发生的普遍进程的比喻,这些进程产生了国家之间、社会之间日益增加的相互关系与相互依存。”(注:Hurrell,A.(1995),‘ExplainingtheResurgenceofRegionalismInWorldPolitics’ReviewofInternationalStudies(21),p.345.)所以,我避免给全球化下定义,而代之以考虑通过全球化的棱镜研究国际关系学存在的方法论隐患。

我认为,一个主要潜在隐患是可能的目的论理解。公平地说,西方的IPE话语中并没有很突出的目的论解释。然而,在讨论中国的全球化时,我总是遭遇到所谓全球化是一个经济而非政治现象的观点。在广泛的关于全球化的解释文献中,这种依据经济与政治分离而得出的观点很显著。

批评者可能抱怨这不过是中国人关于全球化的描绘,他们会指出一个事实,一些研究全球化的中国学者确实在思考国家如何对全球化做出回应、如何与全球化共存以及如何处理参与全球化的经济带来的政治问题。比如王逸舟就承认全球化对国家的影响以及全球化渗透进入各种社会问题。他认为,全球化不仅仅是个发生的问题,全球化也取决于各国政府的决策和政策。(注:WangYizhou(2000),‘PoliticalStabilityandInternationalRelationsintheProcessofEconomic

Globalisation’.)但问题是,他的观点似乎光考虑到经济全球化的政治方面,却没有指出经济全球化本身就具有的固有的政治性质。

在考虑建立一个IPE架构来研究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国际关系时,有必要从对全球化不只是发生这一理解出发。全球化是一种由技术进步、生产组织形式的改变驱动的现象,它也是由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政策偏爱与主导观念驱动的。在这方面,全球化具有意识形态的含义。综合上述,如同博纳德和拉沃海尔在研究东亚政治经济时认为的那样:“我们争论的东亚新兴政治经济应该根据政治经济的全球化、各国政治经济的变化与生产组织形式变化之间的关系来理解。”(注:Bernard,MandRavenhill,J.(1995),‘BeyondProductCyclesandFlyingGeese:Regionalization,Hierarchy,and

theIndustrializationofEastAsia’,WorldPolitics(47):171-209.)

所以,建立在考克斯(注:Specifically,Cox,R.(1981),‘SocialForces,StatesandWorldOrders:Beyond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inMillennium(10),Cox,R.(1983)‘Gramsci,HegemonyandInternationalRelations:AnEssayinMethod’inMillennium(12)andCox,R.(1990),Power,ProductionandWorldOrder.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著作基础上、与葛布和佩恩以及其他学者有联系的“新政治经济学”方法认为,以国民经济之间的交换关系为特征的布雷顿森林时代已经由生产与金融为基础的全球经济所取代。“新全球政治经济的形成与国际流动资本的结构性权力相关。国家现在不仅不得不承认其他国家与国际组织的权力,而且承认国际资本、银行以及外汇市场的权力。”(注:Payne,A.andGamble,A.(1996),‘Introduction:ThePoliticalEconomyofRegionalismandWorldOrder’inA.GambleandA.Payne(eds)RegionalismandWorldOrder.Basingstoke:Macmillan:1-20,p.15.)这是非国家行为体在形成金融与商品流动上扮演重大作用的一个体系,然而,在这个体系中的国家为全球化提供许多便利。

在某些方面,我们必须后退一步,考虑全球政治经济中非国家行为体日益增加的权力背后的政治方面。首先,我们要考虑非国家行为体如何拥有了这种权力。斯特兰奇声称跨国公司是促进全球化生产的关键角色,“这不是偶然的。权威从国家转移到市场在很大程度上一直是各个国家政策的结果。这不是说跨国公司偷了国家政府的权力,而是政府以所谓‘国家的理由’(Reasonsofstate)拱手把权力交给跨国公司。”斯特兰奇继续论述到,即使是美国也不能控制跨国公司的巨大力量,反而,世界上最强有力的政府发现自己已受跨国公司的限制。尽管如此,事实是,经济结构最初的自由化却是建立在政治选择与决策基础上的。(注:Strange,S.(1996),TheRetreatoftheState.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pp.44-45.)

也许这里应该区分全球主义(Globalism)与全球化。全球主义是过去历届美国政府热烈追求的、发达资本主义世界的其他政府在新自由主义日程下支持的一项计划。它寻求在全球范围扩散特定的政治、经济、安全和社会互动与理解的形式,特别是以努力推广市场经济、促进新自由经济战略的里根—撒切尔主义以及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相应政策为标志。相比之下,全球化则是受这些不同方面驱使而日益增长的相互联系性,非国家行为体利用了政治精英为之建立起来的经济与法律结构。一句话,全球主义是为全球化进程得以进行的一项政治计划。

我们也需考虑发展中国家中全球化的政治动力。今天,全球化的政治动力很不同。“20世纪90年代初,目的不再是对一个更加独立的全球经济的许诺,而是作为一种措施去确保持续地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发展中国家的担心不再是依附全球经济,而是作为一种措施确保持续地参与到这一进程中。”(注:Bowles,P.(1997),‘ASEAN,AFTAandtheNewRegionalism’,PacificAffairs70(2):219-233.Thoughinlightofthefinancialcrisesof1997,afeatureofthenew‘newregionalism’isanattempttomoderatetoexcessesofunrestrainedcapitalism.SeeBreslin,

S.,Hughes,C.,Phillips,N.andRosamond,B.(eds)(2002)NewRegionalismsintheGlobalPoliticalEconomy:TheoriesandCases.London:Routledge.)如果说全球化是一种新的依附理论,那么大部分地,它是一种国内自我强加的依附——依附作为达到增长目标的最佳方式。

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考虑。一是“意识形态”或者“观念”的变化。发展中国家的精英改变了他们的政策偏好,接受新自由主义计划作为实现增长的最佳方法。二是如何为全球化提供方便。因特网与电信设施增加了信息传播的速度,但货物、人员仍然要通过各种交通工具来运输。所以,人们就需要通过国家投资建设而非私人部门融资的必要“硬件”基础设施。

总之,这种变化的内部进程已受到斯克莱尔所说的“全球化中的国家官僚”(GlobalisingStateBureaucrats)的促进。(注:Sklair,L.(1995),SociologyoftheGlobalSystem.Baltimore:JohnHopkinsUniversityPress,pp.135-136.)政府的政策是使中国的投资制度越来越自由化,对国际资本更有“吸引力”,改革国内经济结构以减少国内保护主义,使更多的新自由主义总体概念机制化。这里,我们通过考克斯的分析架构来理解这点:“有权势的公司经济力量与它们在政府和各界的网络组成了可叫做是‘初始的历史集团’(NascentHistoricBloc),它们使得政策演变并为全球的意识形态化做宣传。一般来说,国家只不过扮演全球经济的人角色,其主要任务是适应全球经济自由主义的急迫需要而调整经济政策与实践。这种权力结构受到内外的支持,外国的支持来自一种所谓全球政策一致(“华盛顿共识”),内部的支持主要来自那些从全球化中受益的社会力量。……新自由主义在意识形态上和政策上是霸权的。”(注:Cox,R.(1999),‘CivilSocietyattheTurnoftheMillennium:ProspectsforanAlternative’,ReviewofInternationalStudies,25(1),p.12.)

建立一种新的分析架构

就研究中国的国际关系而言,本文建议远离IR的双边与国家主义解释,特别是注意各层次的中国精英与外部非国家角色的互动。一些非常好的研究已经指出中国沿海省份正在与全球经济一体化。本文主要强调这种一体化的部分国家性质。

第一,使笔者感到困惑的是,这些研究(是否)与对中国IR的整体分析相符合。一些人可能反对这点,因为调查的关系仅是纯经济的,不符合前述的政治与经济之间相互联系的(原则)。日本的情况表明,地方政府的角色是很重要的。罗斯曼与胡克就对日本地方政府在与日本的邻国建立经济联系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注:Hook(2000),‘BuildingYellowSeaBridges:Kyushu’sroleinSino-JapaneseRelations’ConferencePapercitedwithauthor’spermissionandRozman,G.(1998)‘FlawedRegionalism:ReconceptualizingNortheastAsiainthe1990s’ThePacificReview,11(1).)确实,地方对地方的关系已经是中日经济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联系不仅是建立在地方政府之间对话基础上的。地方政府是关键的方便提供者,其他角色包括地方的通产省分支机构、日本驻中国代表,各个公司以及它们的关联企业、运输业者、甚至从日本留学回到中国的学生,等等。地方政府由于充当了促进非国家行为体利益的(主要是日本方面)机构而特别引人注目。

第二,让人感到困惑的是,不密切关注特定的此种关系的地方化表现。现在已经产生了讨论“大中国”崛起的大量文献,其中有的文献(好的范例包括诺顿与汉密尔顿的著作)(注:Naughton,B.(ed)(1997),TheChinaCircle:EconomicsandElectronicsinthePRC,Taiwan,andHongKong.Washington:Brookings.Hamilton,G.(ed)(2000)CosmopolitanCapitalists.Seattle:UniversityofWashingtonPress.)是对此种关系的复杂性的理解,超越了简单的双边关系分析架构,考虑到广泛的地区与全球进程。一种对“大中国”经济空间的理解低估了日本与美国在塑造这个资本主义进程(地方化的关系形式存在其中)中的重要性。

我们需要超越这种以国家为基础的分析,即使这种分析本身有时超越了双边主义。我们应该思考特定的地方化如何与更广泛的地区或国际的分析方法相适应。但是,这些地方化关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确实,海外华人网络故意利用他们与中国的文化联系来立足中国,但是,这些地方化的关系是以一个更加广泛的地区与全球经济结构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我同意司马特的下述分析:“许多资本主义的实践深嵌于地方结构中,这种情景能够产生新的、有活力的资本主义变种。全球化产生了多种多样的地方结果。”(注:Smart,A.(2000),‘TheEmergenceofLocalCapitalismsinChina:OverseasChineseInvestmentand

PatternofDevelopment’inSi-MingLiandWing-ShingTang(eds)China’sRegions,Polity,&Economy:AStudyofSpatialTransformationinthePost-ReformEra.HongKong:UHKP,P.74.)

地区性的国际政治经济结构,远比人们希望的双边层次分析能提供更深入的解释。我们需要布置一种跨越政治切割出来的边界、依据生产网络和(或)阶级联盟的分析方法。

IPE的一个基本教条即国内与国际的区分已被打破。作为方法的IPE批评理论,不仅对研究IR,而且对研究中国国内政治经济都有效。未来几年,中国的法律结构将继续变得符合WTO的要求,全球对于中国国内的重要性将日益明显。我认为,不承认北京的改革者、美国与别的地方那些想促进中国按照国际规则与“国际社会”的利益进行改革的力量,就不能分析中国加入WTO的决策。

经济学与政治学的藩篱也需打破。我认为,金融体系内部结构调整的主要制约是政治意志。对政治稳定的最大挑战取决于中国领导层如何处理经济调整。把这一点放到上面提到的国家—国际联系的背景下,IPE研究就大有作为。值得强调的是,我并没有否定国家仍然是重要的。我所主张的对中国内部力量进程的理解需要修正。这种修正认为(至少在经济领域)已经被“穿刺”了,而现在外部行为体确实对中国政治经济的运转产生了影响。用萨森的话说,全球化已经扎根在国家中。她认为,经济全球化的诸种效应总是到了国家那里才得以成为现实。“全球化进程所依赖的战略空间总是民族国家的;那些通过有利于全球化的、通过贯彻新法律形式而形成的机制,常常是民族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注:Sassen,S.(1999),‘EmbeddingtheGlobalintheNational:ImplicationsfortheRoleoftheState’inDavidSmith,DorothySolingerandStevenTopik(eds)StatesandSovereigntyintheGlobalEconomy.London:Routledge,p.167.)

在全球化对中国政府结构中权力平衡的影响方面,萨森的着眼点是权力平衡在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转移——金融机构可能获得权力与影响,而其他机构则可能失去。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改革法律结构以符合WTO的要求,这将使它在塑造中国国内权力基础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由于党政分开在中国是很难做到的,WTO成员国资格将加强国家机构的作用。在这个方面,中国基本的政治改革将受到激励,或者也许更正确地说,由于国际经济协定,为政治改革提供了方便。

我们需要考虑意识形态或者观念的变化。如果新自由主义在意识形态上是霸权的,在政策上,我们需要考虑新自由主义变成霸权的机制。这是中心国家运用直接的权力工具促进发展中国家变化的部分结果。盖尔提出“戒律性新自由主义”(disciplinaryneo-liberalism)的概念,“美国政府把别的国家要接近的广大市场当做权力杠杆来使用,把这一杠杆与国际商业环境的形成联系起来,当然,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并不适用于美国。”(注:Gill,S.(1995),‘Globalisation,MarketCivilisation,andDisciplinaryNeoliberalism’,Millennium24(3),p.415.)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更直接方法,教育交流、培训计划的提供、因特网的崛起、对外部世界的日益接触,能使中国官员、学者、官方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成为“WTO规则遵守者”。商业人士也可通过“社会学习”和“产业学习”来发展与实践新概念。

结论

我与海冈特曾呼吁:“各种各样的区域研究学者组成的学术共同体,需要在学科研究的架构下多发表看法,以便提供彼此对话与比较的基础。”(注:Breslin,S.andHiggott,R.(2000),‘StudyingRegions:LearningfromtheOld,ConstructingtheNew’,NewPolitical

Economy,5(3):333-352,p.343.)这一愿望(区域研究使用更多的学科方法,而接受更多的对非核心国家的分析也能促进学科本身)也是佩恩关于区域研究与IPE重要论文的核心。本文也是探讨区域问题专家与理论专家如何结合起来以改进各自研究的。

中国对全球化的“接受”或“反应”已深入进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的特定历史、政治与文化背景中,我的讨论就是从这一理解开始的。但是,仅仅考虑中国内部的变化进程是不够的。通过深思熟虑的决定,中国领导层已经选择让中国,或者至少是中国的一部分,与全球政治经济完全一体化。在这个进程中,他们已经允许,至少在经济范围内,中国向世界“洞开”(perforated),在政策范围增加了一系列诸如地方的别的行为体。“醒醒吧……世界已变了”,(注:SusanStrange(1994b),‘WakeupKrasner!TheWorldhaschanged’RIPE,1(2):209-219.)我们既需要关于国家的知识,又需要学科的知识来真正理解这个变化中的进程。

国际政治论文篇(4)

第二个重要的角度,是由所谓“古典的国际政治分析”确定的,它的通用说法是“生态环境问题引出的安全考虑”。在传统国际政治学家关心的这一领域,主要的研究兴趣在于地理及范围更大的环境要素对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国家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上面,这些研究兴趣不象“可持续发展观”那样只是最近几十年才明确形成的概念,甚至不是随着民族国家的生成一道出现的东西,而是从很久远的从前便具有的思想线索。对于很多国际政治学家来讲,要透彻了解国际政治事务,必须参考“一系列环境要素,不论它们是否属于人类的范畴,也不管它们有形还是无形”。[注2]因此,亚历士多德就曾经讨论过海洋和气候对民族特征和人的才智的影响,到了近代西欧更出现了让·博丁和孟德斯鸠等人的“地理决定论”,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欧美国家出现了以麦金德、马汉、斯皮克曼、拉采尔、豪斯浩佛等人为重要代表的不同地理政治学派,到了二战以后、尤其是6-70年代以来,人口及资源、技术要素等全球性课题的显现,促使越来越多的国际政治学家去分析人口、资源、地理、气候及广义的生态环境对国家实力、战争冲突、国家间关系、相互依赖程度、一体化过程、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强化等“高级政治”的影响。这中间又分许多学派、分支,有各种方法、工具和解释,比如,有的侧重纯粹自然条件(气候、地理、自然资源等)的国际后果,有的注意所谓人造问题及环境(污染、人口、城市化、过度工业开发等)的世界性含义;有人看重国家间博奕等“战略性分析”,有学者纯粹关心(国际背景下)个人与自然的联系;有“地缘政治学派”,也有生态学意义上的“人-境关系学派”;等等。与前面提到过的经济学家的视角不同,国际政治学的“经典关注”不在于“发展问题”,而在于“生存”或“权力”等概念(这里面又略有区分:传统现实主义比较强调“权力”,新现实主义更重视“生存”)。总之,国际政治学家们为人们开辟的完全是另一幅国际社会景观,一幅长久以来便存在的人类以群体方式竞争斗争、“优胜劣汰”的政治画面。

还有一个大的角度,也是由国际关系理论家们推导出来的,由于没有定论,这里姑且称之为“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它与前两个角度都有一些关系,但同时存在着重要的区别。与“可持续发展观”的相似之处在于,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也极其重视国际关系中由于生态问题的严峻化所带来的相互依存过程及其深远后果,不同的地方是,后者比前者更加看重各种非国家行为体(如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运动、动物保护机构以及跨国公司等集团力量)在世界事务中的作用(不论消极或积极的作用),对国家扮演的传统角色则有所批评、有所否定;而且,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不只同意“发展”的经济学观念,更强调国际社会的“进步”、“演化”和“质变”等术语包含的可能性及意义。与传统国际政治学家的“国家生态安全”考虑相比,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更多地把关注焦点放在“族际安全”、“人类安全”、“物种安全”甚至“地球安全”等层面,这种安全范畴当然远远超出了狭隘的军事安全或政治安全或国家安全的范围;不过,与国际政治学思想传统一致而有别于经济学思路的一点是,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依然保持了对“安全”问题本身的执着思索。在这一相对较新的角度上,人们研究的主要问题,多半与旧的国际关系分析单元和分析途径(如国家能力、政府治理、现象、国内国外的严格区分、政治经济的泾渭分明等)的失效和困境有关,或者与新的世界政治分析单元和途径(如世界多元主义群体的崛起、各种国际NGO的出现和活跃、“政治”与“权力”等概念的重新界定、国际合作与国际制度的新形态等)的受重视联系在一块。在欧美国际政治学界,前面那种观点多被纳入“传统现实主义”或者“权力政治学派”的范畴内,后面这种观点则基本上属于“全球主义”或者“新理想主义”等学派见解的名下。对于后面这些学派见解的倡导者,生态危机与其说是是一种自然现象,不如讲是一种人为结果,是人类以国家形式和传统国际政治结构管理和开发地球环境的不当所致,所以,解决或缓和生态危机的根本途径,是改进原有的政治结构和思维方式,逐渐把立足点从“国家”放到“国际社会”,建立与旧时代有别的全球主义世界政治文明(包括开发资源方式、生活消费方式、群际交往方式、学习及适应方式等等)。[注3]与传统现实主义不大一样,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建立在一种进化论哲学基础之上,它把人类社会的成长,看成一个由单一性和冲突性朝整体性和协作性过渡、由民族国家为中心的无政府世界状态朝更有向心力的国际社会乃至全球一体化转变的长期历史过程。

显然,角度的各异常能够使人得到重要的启发。避免独断性和简单化,是国际问题研究者应有的分析尺度。在简单的介绍之后,下面,我们就“生态环境政治与国际关系”这一主题,分别从国家的角度和国际共同体的不同角度,进一步探讨国家安全与面临的威胁、全球政治的观念及分析视角等问题。

上篇、生态环境政治——国家的视角

“生态环境”属于合成概念,它既可区分开来讨论(英文分别是“ecology”和“environment”)[注4],也可作为一个术语使用(ecologicalenvironment)。鉴于本文主要聚焦于国际关系所受到的影响和冲击,从方便计,我们主要使用后一个概念。就是说,这里讲的“生态环境”,是一个广义概念,它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理条件、矿物资源、大气和地表等自然环境,以及人类力量对它造成改变以后形成的次生环境(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通讯等工程造成的人为环境),总之,指以地理条件为基础、人类周围的物理世界。

大体上,我们可以依国际政治学的分析途径,从国家的利害关系出发,将它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分为地理政治关注、生态威胁关注和国家关注。

1.地理政治关注

地理政治关注以纯粹的自然环境为分析前提。如前所述,它已存在了很长时期,甚至发展出了一门学科——地理政治学(也经常被称为“政治地理学”),这种关注在今天仍然保持了鲜活的生命力。[注5]

地理政治分析的本质,在于揭示国家的政治权力和利益得失与地理、气候、自然资源等外部天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象法国当代著名国际政治理论家雷蒙德·阿隆指出的,它“把外交-战略关系与对资源作出的地理-经济分析以及由于生活方式和环境(定居、游牧、农业和航行)而引起的对外态度的解释,从地理角度加以系统化”。[注6]英国当代政治地理学家杰弗里·帕克指出,地理政治学是“关于国家的地理空间现象的研究,旨在探寻对国家实力之地理基础的认识。对国家行为的观察检验是以领土、区位、资源、人口分布、经济活动及政治结构这样一些特征为背景的。各个国家被当作世界政治空间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地理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因此地理政治学具有整体性,其目标是把形形的现象综合起来,总体地加以表述和解释。”[注7]总之,它是一门以地理分析为基础、专门研究国际政治力量与地球自然性质之内在联系的学问;这门学问把领土国家视为国际政治力量的主要单元(非主要单元有诸如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各种超国家集团等等),而气候、植被、土壤、位置、矿物资源、海拔高度、陆块分布等因素则构成“地球自然性质”的内涵。地理政治理论提供了观察国际问题的重要视角。它相信,国家的权力和利益,牢固地根植于地球的天然物性之中;假使人类居住的这个星球象玻璃球一样光滑,对权力的地理研究就失去了意义。现代国家的力量恰恰来源于其安身立命的领土,国土是国家实力的必要条件。国家领土系指隶属于国家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一个国家是不可能没有领土的,虽然必要的领土可以很小。一个流浪的部落或种族,尽管可能有一个政府,或在其他方面是有组织的,但在没有定居自己的领土以前,它不会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一个国家。正由于地表及相关因素在不同国家的差异,使地球成为人类上演一出出历史剧的舞台。

地理政治研究的实质在于把人及人的关系放到地球的环境中去看待。纯粹地理分析的对象基本上是固定不变的,地理学者们对特定的地理现象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它们多半属于认识深浅的不同;地理政治观点则必须随着人类的改造自然的能力的变化而变化,并且随着不同的学者对这种变化之性质的解释的不同而表现出理论的差异。比如,飞机的出现以及人类对外层空间的不断开发,给地理政治学增加了一个全新的方面。正象“海权论”的创始人马汉和“陆权论”的奠基者麦金德教授分析技术在便利海洋和陆地交通上所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各自的地理政治理论一样,本世纪前半叶西方一些地理政治学家通过对飞行器技术改善造成的后果(如机动性的大大增加,地形障碍重要性的下降,前方后方观念区别的模糊,等等)的考察,创立了崭新的“空权论”。与此同时,人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地理政治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确定或校准国家当局的对外政策、尤其是涉及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政策;在这种场合,“地理政治”被用于指称处在世界体系中的各国筹划国家安全政策时的某种地理基准。在决策者和决策智囊层那里,专门的地理政治区域并不是由恒定不变的地形所规定的地理区域,而是一方面由自然地理所决定、另一方面由实力中心的动态转移所决定的战略区域。就是说,争夺权力的斗争本身会把一些地区提到显著地位,把另一些地区暂时降到被人遗忘的地位,以致被审视的那些特殊区域有的扩大、有的缩小。地理政治分析与纯粹的地理分析不同,其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它所研究的是动的而非静的形势。政治世界中条件的改变,会改变某一时期给某些特殊因素所赋予的重要性、因而影响到最终的结局。技术条件的变化也会使形势改变,特别是在行使武力方面,因为交通速度和工业技术的进步,必然会使一定国家的实力地位发生变化。地理因素不会改变,但它们对外交政策的意义却会改变。

总之,地理政治观的根本,在于教会各国如何根据既定的自然地理条件使自己在获得权力与和平的国际斗争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一百多年以前,现代地理政治学说的主要奠基者之一、英国牛津大学地理教授麦金德曾经提醒人们:“政治的进程是驱动和导航两种力量的产物。这种驱动的动力源于过去,它植根于一个民族的特质和传统的历史之中。而今天则是通过经济的欲求和地理的机遇来引导政治的动向。政治家与外交家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是否认识到了这些不可抗拒的力量。”[注8]在人类即将迈进21世纪的当口,这种地理政治观仍有很重要的实际意义。

2.生态威胁关注

与地理政治的关注不同,国际政治学家对所谓“生态威胁”的关注,只是近四分之一世纪的事情,但后者所获重视程度相对前者而言有明显上升趋势。从罗马俱乐部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发表著名的《增长的极限》和《人类处在转折点》两份报告之后,尤其在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大会”以后,世界范围内的人口增长、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开始成为国际社会、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关注的中心问题之一。这方面的具体研究涉及许多“技术性”领域,主要是科学进步、技术改进和经济高速增长所造成的一系列始料不及的负面后果,如人口大量增长、现代化、城市化和工业化造成的各种废物对大自然的污染,交通拥挤、食物短缺、药品短缺和资源匮乏,森林过度砍伐、河流改道、饮用水源被污染及大片区域沙漠化,油轮泄漏、电子噪音、化学废物和核威胁的迅速扩散,地球自然物种(植物、动物和其它生物等)的急剧减少和人造“怪物”(城市和工业排放的“三废”造成的“畸形儿”,某些可怕的、类似“克隆人”的试管产品的出现等)的增加,气候变暖、各种人为的灾害越来越频繁;简言之,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失调,地球生态开始以各种灾害的形式惩罚“人的罪孽”。新的形势,迫使国际政治学家从生态危机的角度研究国际关系和权力斗争,而国际政治理论对于生态环境遭破坏的所谓“传统关注”,建立在这样一个信念之上:国家(state)是世界政治中最重要的行为体;国际关系是政治活动的一个领域;国际政治学者探讨的中心内容,应当是在国际无政府的政治体系下、处于相互竞争的各国如何争取各自权力与利益的问题,是对国家之间冲突与合作的分析及说明。从这个立场看,生态威胁的出现,给国际政治分析家提出了许多有重大压力、但并不陌生的研究课题。

这里面有两类课题:

国际政治论文篇(5)

(2)学习性移民,指前往国外求学的留学生或工作者。为了获得更好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条件,学生前往外国接受教育,还有工作人员到外国企事业单位学习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的特殊学习性移民.

(3)家庭团聚性移民,指为了和已经迁居国外的人员团聚而进行的移民活动。

(4)非法移民,主要是指未取得许可而通过非法途径进入另一国,或是有效证件已经过期,却仍停留在目的国而不返回祖国的移民,这些人大多是非法劳工。

(5)难民与避难者,这是一群特殊的移民群体,由于受到种族、民族、宗教、政治迫害、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而被迫离开原国籍,迁往他国进行避难的移民活动。除开以上几种类型外,国际移民还包含半移民、两栖移民、回归移民等等。国际移民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是从一个相对落后不发达的地区迁移到一个相对先进发达的地区,人们往往为了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经济资源等进行迁移,有很强的利己性,这也导致了迁移的地区不平衡性,发达国家的移民输入数量,一定是高于经济较落后国家的输入数量。发展中国家一般移民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一般移民环境优美的国家,劳工移民是国际移民的主体,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移民数量在近年来尽管比例仍在较少,但却呈增长趋势。

二.国际移民的成因

国际移民是全球化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各国经济政治联系的不断增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更方便了各国的交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文化的传播、政治、宗教、科技以及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都是造成国际移民的重要原因。国际移民是全球化的结果,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然会出现的现象。全球化使世界范围的交互连接不断扩大、深入和加速,它不仅带来了贸易、资本、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的流动,也不可避免地引起人口的跨国界迁移浪潮。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国际移民从规模、范围、方式、原因、影响等方面,都有了许多新的变化,不论是经济原因还是其他原因,本质上都是国际交流与联系加强的结果,也就是全球化的结果。经济是基础,经济原因是国际移民难现象产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国与国之间在收入、就业、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差异是巨大的,移民的目的不是单纯地追求更高的收入,事实上,它的原因更为复杂,更稳定的工作环境、更多的就业机遇、更好的福利待遇等因素,都是吸引人们进行移民的重要原因。移民往往是由于贫困的原因导致的,工作性移民往往就是经济因素决定的。政治方面的原因,是导致部分国际移民消极影响的原因。政治方面因素,诸如地区战争、外部强权的介入、政权的更迭、领土的变更、种族和民族矛盾、政治宗教迫害等,都会导致大规模的难民潮,国际难民、避难者和非法移民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政治因素的结果。由于此类原因,人们仅仅为了获得一定的生存空间和较好的生存环境而从原国籍迁出,进入输入国只为生存。其他方面原因是国际移民的重要推动要素。科技的进步大大促进了跨国迁移,安全快捷的交通工具便利了人口流动,通讯技术便利了家人的交流。各国的移民政策也影响着国际移民的变化,对国际避难者的宽松,使得非法移民通过申请避难的方法获得合法身份,导致了国际难民的不断增加。

三、国际移民的影响政治经济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国际移民对国际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移民有利于促进世界各民族的相互交流与了解,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促进世界政治经济的发展,但进一步加剧了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环境的恶化和国际关系的紧张。

(1)国际移民促进了经济全球化进程国际移民即是全球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经济发展的动因。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是贸易全球化、生产全球化、资本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和人力资源全球化等各种经济要素全球化的统一体,人力资源全球化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全球化进程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国际移民作为人力资源调动与培养的重要形式,为输入国提供丰富的劳动力和高素质人才,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为输出国减轻人13负担,学习外国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经济全球化离不开国际移民,没有国际移民,就难以实现人力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经济全球化就失去了必须的劳动力资源和人才基础。

国际政治论文篇(6)

最近国内很多关于人民币升值的文章列举了升值对中国经济可能有的负面影响,但是大多数文章侧重结构性的影响,关注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以及就业的影响以及人民币升值导致泡沫经济的可能性。本文则强调中国面临的更多的是制度性风险。结构的变化有时通过政策的逆转可以挽回,而制度变化的逆转将十分困难。从制度的角度来看,人民币的汇率政策直接影响如何界定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秩序的关系。我认为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风险远远不是人民币的一次性升值,而是一次性升值引起的在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政治经济的连锁反应。这种连锁反应十分有可能导致浮动汇率和开放资本账户。在以金融扩张为特征的现阶段全球化的条件下,浮动汇率加上开放资本账户将不仅使中国经济失去支撑其成长的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1]而且还要失去大量的外资。更为严重的是一个根本不适应浮动汇率与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内经济体制将失去与国际金融风险之间的缓冲手段,全面地暴露在风险日益增加的现行国际经济环境中。中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将受到弗来明—蒙代尔三维悖论的更大困扰。与日本模式相似的以重视协调轻视监控为特征的中国的经济管理模式在资本自由流动的国际金融环境中很难抵御泡沫经济的出现。在现有中国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条件下,泡沫经济的破灭很容易导致较大的政治动荡。因此在讨论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向时,不应该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地讨论是否升值,而是应该具有前瞻式地将关于浮动汇率和开放资本账户的立场一并考虑。等到升值以后外国人再打上门来要求中国采用浮动汇率和开放资本账户时,恐怕一切都为时太晚了。

全球化与国际金融秩序

中国在未来的十年里将面临一毓的来自国际政治经济的挑战。从制度的角度来看,一国货币的汇率反映的是该国经济制度与国际经济秩序的相互关系。

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中国经济随着改革与开放已经与国际市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要讨论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向,我们必须认清现在的国际金融秩序与全球化的关系。国际经济秩序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以来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是支撑战后发达国家经济成长二十多年之久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的直接后果是发达国家的汇率由固定汇率转向浮动汇率。浮动汇率的采用又直接导致了发达国家主导的金融自由化。而金融自由化推动了战后经济全球化过程以生产与贸易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一阶段向以金融与财政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二阶段过渡。金融扩张又直接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出现。简言之,目前的国际金融秩序是一个充满风险的秩序。

在时下关于全球化的讨论中,人们经常把经济的全球化看成是一个结构性过程,一个越来越多的生产要素,如资本,商品,技术,甚至劳动力,跨国流动的过程。论战双方更是倾向用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作为全球化程度主要的测量指标。从这个指标的变化来看,人类历史已经经历了两次全球化的大潮。第一波的全球化发生于1870-1913年。在这一波全球化的高峰期,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达到百分之十四。但是这个比率从1914年随着金本位的崩溃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开始下降。经历了1929-1933年期间的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在1953年到达谷底——百分之六,并从此开始重新上升,于1971年达到百分之九,并在九十年代中期达到百分之十五。[2]拒绝全球化论点的人们认为如今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并不比1913年的时候高出多少。而主张全球化论点的人们则强调,如今的这个比率已经比低谷期高出很多。

其实,全球化也是一个制度转型的过程,因为两次全球化大潮的涨落均伴随着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大变化。换言之,国际经济秩序的变化在二十世纪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的升降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到目前为止的两次全球化的大潮实际上是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在以十九世纪的英国霸权与二十世纪的美国霸权为基础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更迭下由扩张走向停滞再到危机然后再周而复始的过程。[3]于1870-1913年期间发生的第一波的全球化是以英国霸权支持下的金本位以及各种双边及多边贸易关税协定为重要的制度性基础。当时的英格兰银行通过利率影响国内外黄金的流动。伦敦在世界金融市场上的主导地位以及国际上对英镑与其它货币之间通过黄金自由兑换的固定汇率的信心保证了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4]与此同时,1860年英法之间签订的考登—雪佛来协定不仅导致了两国之间的互降关税,而且还促使法国与其他欧洲国家以及德国关税同盟签订关税协定。[5]在这样一种国际金融与贸易体制的支持下,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上升到百分之十四。金本位于1914年。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这开始了第一次全球化浪潮的逆转。

1922年主要发达国家达成协议恢复金本位。英国于1925年回到金本位但于1931年退出。几个发达国家包括日本追随英国但很快以失败告终。在1931-1945年期间,世界上不存在管理国际金融的秩序。同时,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赔偿,以及各强国采取的短识的贸易政策极大地破坏了国际贸易秩序,并导致保护主义的到处横行。各强国在“生命线理论”的旗帜下大肆争夺市场与原材料,由此产生的利益冲突直接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6]结果世界贸易与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降至百分之六。

鉴于沉痛的历史教训,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第二次大战后建立了以布雷顿森林体制为基础的国际金融秩序和以关税贸易总协定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秩序。在布雷顿森林体制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采用固定汇率。只有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严重失衡的时侯才能调整汇率。[7]在关税贸易总协定体制下,每一个会员国必须把在与任何其它国家谈判时做出的关于关税的承诺适用于所有会员国。这一贸易体制也不鼓励会员国撤销自己做出的承诺,因为当一国单方面增加关税时会受到其他会员国的报复。[8]以布雷顿森林体制为基础的国际金融秩序和以关税贸易总协定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秩序有力地支撑了以生产与贸易的扩张为代表的战后全球化的第一阶段。

七十年代初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大变化始于布雷顿森林体制在所谓的特里芬悖论的作用下。特里芬悖论以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罗伯特·特里芬(RobertTriffin)命名。他于六十年代初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布雷顿森林体制中隐藏着一个重要的内在矛盾。一方面,美元是支持整个国际金融体系的关键货币。美国的盟国在布雷顿森林体制与关税贸易总协定的支持下,借助于它们的货币与美元之间长期偏低的汇率,向美国大举出口它们的商品。另一方面,美国作为关键货币国必须维持世界各国对美元的信心,而无法通过调整汇率来减少它的日益增长的对外贸易逆差。美国作为关键货币国固然享有种种好处。由于美元是各国外汇储备、交易和政府干预汇率时的工具,它给于美国很大的政治与经济影响力。美国在制定其外交政策与管理本国经济时也不需要考虑国际收支的平衡。但是,如果美国以美元贬值为手段来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话,它很快就会被其它国家的将自身货币进一步贬值所抵消。因此,特里芬预言除非各国找出其它途径来解决这个矛盾,否则布雷顿森林体制迟早会。[9]由于日本坚决反对日元升值,美国总统尼克松于1971年宣布停止美元与黄金的挂钩。同时使美元贬值并向进口商品征收百分之十的关税。由此开始了以政府间谈判来决定美元与德国马克以及日元汇率的史密斯索尼安体制。该体制只维持了短短的两年。从1973年开始,主要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均采用了浮动汇率。

当发达国家纷纷撤销对资本自由流动的限制后,战后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就进入以金融与财政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二阶段。在布雷顿森林体制下,国际货币市场的交易基本上是为国际贸易服务的。1973年国际外汇交易额与国际贸易额之比为二比一。当时全球每日外汇交易量(一个资本流动的重要指标)为一百亿到二百亿美元。金融自由化的直接后果是国际外汇交易不再以为国际贸易服务为主要目的,国际外汇贸易本身成为资本攫取巨额利润的重要途径。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国际外汇交易额与国际贸易额之比已经由1973年的二比一暴涨到七十比一。全球每日外汇交易量由1973年的一百亿到二百亿美元暴涨到1995年的一万二千六百亿。[10]英国政治经济学家苏珊·斯特林芝(SusanStrange)称这种新型的国际金融秩序为“资本主义”。在这种资本主义经济中,金融资本可以通过跨国界的流动制造谋利的机会,以金融投机攫取巨额利润。这就是为什么在过去短短的二十年里国际金融市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为此目的服务的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扩张与危机

从制度的角度来看,人民币的汇率政策直接影响如何界定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秩序的关系。当巨额资本受利润原则的驱使随着汇率或利率的变动在各国间流动时,资本主义就不可避免地制造一系列的金融危机。

米尔斯·卡勒尔(MilesKahler)曾经指出,实际上自从十九世纪以来资本流动一直在发展中的经济里先制造繁荣再把它们推向崩溃。这几乎是一条规律。[12]拉丁美洲于1979至1980年经历了南部锥体地区的危机,发展中国家于1982年经历了债务危机,墨西哥于1995年,亚洲国家于1997-1998年,俄国于1998年,巴西于1999年,以及阿根廷于2002年均爆发金融危机。[13]这种金融危机并不只限于发展中国家。危机不可避免的道理很简单。在资本可以跨国之间自由流动的条件下,金融资本可以利用地球上任何一国的汇率或利率的急剧变动来创造利润。当大量的资本同时涌向一国时,该国经济突然出现大量的需求,这就必然刺激供给的扩大。该国经济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同样的道理,当大量的资本同时从一国撤退时,该国经济的需求突然急剧减少,这就必然导致供给的萎缩。该国经济必然出现经济危机。虽然中国目前尚未开放资本账户,已经有数百亿美元的国际游资受人民币升值的预期的影响进入中国。国内的经济学家已经在发出经济过热的警告。不难想象如果中国实现全面的金融自由化在西方国家一致要求人民币升值时将有多少国际游资进入中国。

不要以为金融危机只在发展中国家出现。事实上,在以金融扩张为标志的战后全球化的第二阶段,发达国家也不能幸免。虽然发达国家的危机与发展中国家的危机表现形式不同,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资本主义在世界经济的头号强国美国和第二号强国日本参与制造了现代经济史上最大的两个经济泡沫。

日本的泡沫经济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来已经出现两次。第一次是1972-1973年。第二次是八十年代后期。两次泡沫经济的出现有几点共同的特征。第一,在这两次泡沫中,日本企业都把庞大的资本用于股票市场上的金融投机。在1972年1月至11月之间,日本的企业,包括银行,生命保险公司,信托银行,在股票市场上投入了一万二千亿日元。这一年的1月,在东京股票交易所第一部上市的225家日本企业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为百分之十五点四一。到了十二月,这个回报率窜升到百分之二十八点二八,远远高于同时期世界主要股票市场平均投资回报率的百分之十三至十五。在1985年,东京股票交易所的日平均交易量为四点一四亿股。到了198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九点四六亿股。在1987年底,东京股票交易所的上市股票总值已达三百四十六兆日元,与日本同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相同,比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股票总值多百分之三十。第二,在两个泡沫中,日本企业都卷入疯狂的土地投机。在1973年,日本企业在房地产投机中花掉了九兆日元。大东京圈的住宅用土地价格在1973年上涨百分之三十三点三,在1974年又上涨百分之三十四点七。根据1972年5月发表的一项调查,在前一百名日本最高年收入者中间,有九十五人的收入来自房地产投机。在八十年代后期的泡沫中,土地投机也成为重要手段。到1987年底,岛国日本的全部土地价值已经高达一千六百七十三兆日元,为同期美国全部土地价值的二点九倍。[14]中国经济能够在他国经济遭遇困境时不倒,恰恰是因为有一个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保护。

美国的泡沫则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革命的形式出现。商业周刊的首席经济学家麦克尔·曼德尔(MichaelMandel)在其2000年1月美国股市崩盘前夜出版的即将到来的互联网萧条一书中指出,新的金融制度是任何一次产业或科技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历史上至今已有三次金融革新与技术革新相结合而催生了令人目眩的经济发展。19世纪下半叶的铁路的建设需要巨额的资金。当时美国经济每年的产出只有130亿美元左右。而美国铁路的总投资就高达100亿美元。为了向这样巨大的项目融资,在纽约诞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国股票债券市场,第一批经营债券业务的银团和第一批现资银行。现代的金融市场从全美各地和欧洲各国筹集到铁路建设需要的巨额资金。二十世纪初汽车制造业的诞生与发展离不开另一次金融革命。在二十年代里美国生产了3100万辆汽车。而当时全美国只有3000万个家庭。美国汽车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借力于消费者信贷制度的诞生和普及。在1930年,美国不仅百分之六十到七十五的汽车,而且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家具,百分之七十五的洗衣机,百分之六十五的吸尘器,以及百分之七十五的收音机是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售出的。九十年代后期的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革命与风险投资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过去,经济学家往往对风险投资不屑一顾。因为在1988年全美的风险投资只有50亿美元,而当年全美的研究开发投资总额高达1340亿美元。这种局面在九十年代为之——变。到了1999年美国的风险投资已高达480亿美元。而在2000年的第一季度,也就是美国股市的牛市即将结束时,风险投资已经达年平均900亿美元的水平。在2000年的第一季度,风险投资已经占美国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一。[15]在历史上现代股票债券市场十分成功地为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如铁路,电力,供水,煤气,电话,以及其他大型产业融资。这些产业均有稳定的现金收入和可以用作抵押的实物资产。相反,银行与资本市场很难为从事技术革新的小公司融资,因为向这些完全没有过去经营纪录的创业公司融资的风险太大而它们成功的几率又太小。风险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为什么风险投资到了九十年代一显身手呢?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金融自由化的结果。

前边说过,浮动汇率和资本自由流动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金融投机的泛滥。在资本主义的形态中,如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获得最大的利润成为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则。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技术革命则为实践这个原则提供了绝好的机会。技术革命意味着相关的技术同时出现。

这些技术的商品化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因而有着极为广阔的新市场。这种前景使得投资风险成为次要的考虑。同时,技术革命带来的股市牛市又使得风险投资不仅取得高回报而且可以比较容易地从它们的投资中脱身。技术革命与金融革命结合的结果是即使经济成长加速也使经济危机加深。这就是美国经济在九十年代为什么空前繁荣而在二十一世纪初经历了已达四年之久的经济困境。

全球化的未来与中国的命运

主张中国与国际经济秩序全面接轨的人们可能乐观地认为全球化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金融领域采取浮动汇率与开放资本账户是中国早晚要走的路。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表明固定汇率的脆弱性。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是与国际接轨。一国的经济只有向国际市场全面开放并通过国际竞争的洗礼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况且,中国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里已经积累了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人民币已经在数个周边国家成为事实上的硬通货。中国也已经建立起强大的外汇储备。随着中国向世界工厂的地位迈进,人民币的国际地位肯定要进一步上升,早晚要成为世界上的主要货币之一。为了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的金融大国之一,人民币应该尽早向浮动汇率的方向发展。中国也应该尽早开放资本账户。

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是全球化过程是完全可以逆转的。事实上,在讨论资本主义长程运动的文献中有两种周期理论对我们理解全球化的未来走向有重要的启示。一个是美国社会学家吉瓦尼·阿里奇关于霸权周期的理论。阿里奇指出,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经济在每个霸权支撑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均经历了资本积累的周期。在每个周期里,当经历了一次主要的生产与贸易的扩张后,过度积累的资本以及国与国之间对流动资本的竞争均导致金融与财政的扩张。而金融与财政的扩张迟早会导致一场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全球规模的危机。在这种危机中,旧的霸权与它所支持的国际经济秩序,新的霸权与它所支持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在资本主义史上,这种周期在荷兰霸权,英国霸权,以及战后的美国霸权下均出现过。[16]另一个是卡尔·普兰尼关于资本主义经济长程运动推动力的论述。受两个走向完全相反的力量推动。这两个力量一个是关于社会保护的努力,一个是关于释放市场力量的努力。十九世纪的释放市场力量的努力最后导致了1929-1931年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而保护社会的努力则导致了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以及美国型新经济秩序(theNewDeal)的兴起。[17]普兰尼的观点也可以用来分析战后资本主义的长程运动。从普兰尼的观点看来,七十年代初发生的变化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它代表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长程运动中由保护社会转向释放市场力量这一重要的转折。在这个新自由主义大旗下的保守主义革命中,各国政府纷纷实行自由化、私有化和缓和法规(deregulation)。这些政策导致了对发达国家的工资与就业的全球性挤压(slobalsqueeze)。“[18]结果,经济不平等日益加剧,各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中国政府靠自己人为的政策为中国经济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环境。

虽然这两种观点侧重点不同,但是他们正好构成了我们理解现阶段全球化过程对资本主义经济影响的互为表里的两个侧面。一方面,金融自由化使得资本可以跨国界地自由流动。

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流动成为可能,在利润原则的驱动下,发达国家的工资与就业必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下向压力。这两种趋势日益增强的相互作用必然带来世界经济结构的变动。而经济结构的变化又必然带来重大的政治后果。当然,有可能在全球化制造一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之前发达国家的国内政治就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使全球化的过程缓和地逆转。例如,美国已经有几个州通过立法禁止公司把工作机会转移海外。但也可能人们仍然笃信全球化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一直到有一天全球化把我们推向一个危机的深渊,重复二十世纪前叶的历史。

我们无法断言目前发达国家面临的经济困境意味着国际经济秩序已经到了危机的前夜。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在以金融扩张为特征的战后全球化的第二阶段中国际经济秩序中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加,导致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大危机并出现全球化过程自身的逆转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这种局面下如果开放资本账户与实行浮动汇率等于是将各国在1929-1933年大萧条后建立起来的防范危机的安全机制完全撤掉。如果有一天危机真的到来,中国将深受其害。

也许有人认为中国的国情特殊,1997年许多亚洲国家都遭遇了金融危机,只有中国经济一枝独秀。在过去的几年里,发达国家都遭遇了经济困境。中国不是也没事儿吗?中国经济能够在他国经济遭遇困境时不倒,恰恰是因为有一个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保护。在关于亚洲金融危机的讨论中,中国由于没有开放资本账户而幸免于难几乎是国际上的共识。由于人民币与美元之间基本固定的汇率,中国的出口在万马齐喑时表现优越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实际上,不仅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与全球化紧密相关,而且整个中国的近现代史都离不开全球化两次大潮的影响。在几个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关键时点,全球化的潮涨潮落都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了中国的走向。中国的近现代史有着明确的与他国历史经验的同时代性。始于十九世纪末终于二十世纪初的第一次全球化的大潮是在英国霸权的支撑下实现的。在那次全球化的大潮全面展开之前,霸权国英国的触角就已经通过两次鸦片战争伸到中国。1871-1913年期间的‘第一次全球化浪潮在亚洲的表现形式是西方列强打上门来要求通商。包括中国日本在内的亚洲国家面临的艰巨任务是如何改造远远不能适应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国内制度以回应西方国家的挑战。日本成功地进行了明治维新并加入了帝国主义的阵营。

中国则在数次改革的尝试中失败并在几次反侵略战争中成为战败国并失去巨大的利益。第一次全球化浪潮在1914年的逆转意味着赖以调整西方工业化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土崩瓦解。这导致西方列强之间争夺市场与原料的冲突日益加剧并以战争的形式来解决。

这种帝国主义性质的争夺直接导致了1919年的和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当第一次全球化的逆转将工业化国家一步步推向大萧条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美国新政式的自由主义成为人类社会回应资本主义制度性危机的三种不同形式。共产党在中国的胜利仍然代表着这三种选择之一。法西斯主义随着二战的结束而成为历史。在战后的头二十年里,其他两种选择仍然在互相竞争。这两种不同的回应全球化逆转的制度性选择到了七十年代都出现了重大的变化。当资本主义国际经济秩序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开始出现问题时,社会主义国家也开始了脱计划经济的过程。中国在七十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在很大程度上是把握了全球化浪潮变化带来的机会。七十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标志着全球化由以生产与贸易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一阶段进入以金融与财政的扩张为代表的第二阶段。在全球化第二阶段中,发达国家先后实行了金融自由化。由金融自由化释放出来的流动资本是中国得以吸引外资的根本性前提。如果真的出现全球化的逆转,中国以今天与世界经济切合的程度不可能不受到重大影响。而在那天来临时,中国是否已经采用浮动汇率和开放了资本账户将对所受影响的程度有直接的决定性作用。

结论

在上次资本主义全球化逆转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开始在本国经济体制中建立各种风险防范机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和英国更是主导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固定汇率与限制资本自由流动大大的降低了金融风险。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战后资本主义全球化开始进入第二阶段。金融自由化加速了资本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流动。这种流动固然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机遇。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浮动汇率与资本跨国自由流动极大地刺激了金融投机。而这种投机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中国到目前为止之所以能够避免金融危机并维持不断的经济成长,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所谓的“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存在。换言之,中国政府靠自己人为的政策为中国经济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环境。

如果中国在这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向发达国家的汇率政策看齐则意味着中国经济的国际金融环境要发生重大的变化。中国必须准备承担与浮动汇率和限制资本流动相连的风险。(作者单位:美国杜克大学社会学系)

注释:

[1]布雷顿森林体系有两大特征,一是固定汇率,一是限制资本自由流动。中国至今为止尚未开放资本账户。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基本固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在这个没有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时代靠自己的政策仍然再现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两大特征。因此,我称之为“模拟布雷顿森林体系”。国内目前关于人民币汇率的官方定义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

这个定义很不明智,远不如固定汇率。它一是违反国际上关于浮动汇率的基本共识——浮动汇率指的是由市场决定的汇率;二是在国际政治经济方面授人以柄。西方国家批评的就是政府操纵汇率。中国政府明明是实行的固定汇率,却硬给自己的汇率加上“有管理的”这样一个标签。这等于是不打自招政府在操纵汇率。

[2]NeilFliSstein.1998.“IsClobali2ationtheCauseoftheCdsesofWe]fareStates?”UnpublishedPaper.

[3]请参照拙作Japan`sEconomicDilemma:ThelnstitutuonaliruubsOfProspedtyandStaSnation.2001.NewYOrk:CambridgeUniversutyPress.Chapter2.本书中文版即将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4]Keohane,RobenO,andJosephS.Nye,1977.PowerandInterdependence.BOstOn:Linle,BrownandCompany.p.67—71.

[5]Kenen,PeterB.。1989[1985)。TheIntemationalEconomy.EnglewoodC1iff6,NJ:PrenticeHall.p.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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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论文篇(7)

    同盟历来是国际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传统现实主义者的同盟理论以势力均衡论为基础,其许多内容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近十几年来,同盟研究取得的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新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中,代表性成果有“同盟困境”理论、“威胁均衡理论”以及对导致体系不稳定的两种同盟模式的研究等。与传统理论相比,这些理论具有更强的系统性和实证性。

    近年来,面对新的国际政治现实,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也开始进军同盟研究。它们分别从制度层面和规范、认同层面来解释同盟,为同盟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的同盟理论可以弥补现实主义的某些不足,但新的理论综合仍然需要以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为基础。

国际政治论文篇(8)

承认个人人权包括在国际法的中,承认国际审判或监督机构可以受理个人关于人权受到侵犯的申诉,是长期以来意识形态领域、和政治领域演化的结果。1977年成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是这种演化中的里程碑。 人权事务委员会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称《公约》)设立的条约监督机构,自成立以来,在促进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通过对个人来文的受理。但由于《公约》没有授予人权事务委员会进行管辖的强制权力,没有对其做出的裁决赋予有拘束力的性质,使得人权事务委员会在个人来文机制中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一、个人来文机制的概况

《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了个人来文制度,个人来文制度是缔约国政治妥协的产物。但只有缔约国加入《议定书》时,委员会才有权受理声称该缔约国侵犯《公约》所保护的个人权利的来文。议定书条款在规定该制度时采取了审慎的态度,采取“来文”的措辞而不是“申诉”,对委员会就来文做出的决定只是“意见”而不是“判决”,表明了委员会不是司法机构,也不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职权。根据议定书第1条,委员会有权接受并审查缔约国管辖下的个人声称为该缔约国侵害公约所载任何权利的受害者的来文。如果向委员会提交来文的个人不能自认自己是或适当代表依《公约》所享受的权利遭到侵犯时,该来文不予受理,如第816/1998号来文(Tadman诉加拿大)正是基于这项理由而被宣布为不予受理的。在有些情况下,声称权利受到侵犯的个人并不了解向委员会申诉的程序和格式,这就需要律师的帮助。这点委员会是允许的,但律师必须证明他们得到真正受害者请其作为代表的授权或有具体情况证明阻止律师得到此种授权,或鉴于律师过去与据称受害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可以正当地假定受害者实际上授权律师向委员会提交来文。当然,人不一定是律师,如果声称受害的人不能亲自提交来文,委员会可以受理由另一个人代为呈交的来文,但必须证明他或她是上述受害者的。凡与声称其权利受到侵害者无明显联系的第三方不得送交来文。 委员会收到个人来文后,6个月内被控违反公约的缔约国应书面向委员会提出解释或声明,说明原委。《公约》第3条规定,如果被认为是滥用此项呈文权、或不符合公约的规定者,委员会将不予受理。为了防止有人滥用来文机制,《议定书》规定来文应具名。根据《公约》第5条,委员会不得审查任何个人来文,除非已断定:同一事件不在另一国际调查或解决程序审查之中或该个人对可以运用的没有不合理拖延的国内补救办法悉已援用无遗。委员会应举行非公开会议审查个人来文,他们的来信和委员会关于个人案件的其他文件均予以保密。审查过程中,委员会参照该个人及关系缔约国所提出的一切书面资料并把提出申诉的个人和被指称侵害这些个人权利的国家置于平等的地位,每一方都有机会对方的论据提出意见。委员会尚不具备独立的实情调查职能,但委员会有义务审议当事各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委员会认为:对个人的人权受到侵害的申诉只作笼统的驳斥是不够的。在审查各方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委员会仅就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意见。到为止,委员会在审查个人来文时,没有寻求以被控违反公约的缔约国的口头辩论形式来补充书面材料,更没有证人证言。议定书对个人来文的程序及委员会如何处理可受理的个人来文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受理个人来文后,委员会必须决定公约缔约国是否侵犯了公约项下的权利并向关系缔约国及该个人提出其意见。对于委员会应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提出其意见及这些意见的地位如何:建议性的还是有拘束力的,议定书没有相关规定,更没有受害个人如何获得补偿的规定。尽管如此,议定书确立的个人来文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对缔约国的监督力度。从个人来文机制的建立过程,我们可以看出许多公约缔约国畏惧并排斥此机构的建立,所以《公约》本身条款没有建立个人来文机制的规定,而是规定在晚于其后多年的议定书。因为议定书是任择性质的,所以缔约国有权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议定书,只有当来文指控的国家是《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缔约国时,人权委员会才可以接受和审议这类来文。目前,很多人口大国,如,美国等不是议定书的缔约国。毫不奇怪,只要参加议定书是完全自愿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不会有所改变。

二、委员会对个人来文的裁决及目的

(一)、委员会对个人来文的裁决

个人来文程序首先要求呈送到委员会的来文所涉及的已经经过国内司法或行政程序的处理。因此议定书规定该来文者必须用尽可以运用的没有不合理的拖延国内补救办法。但委员会处理个人来文决不是国内司法或其他救济程序的延续,它是独立的程序。尽管委员会在它的处理意见中可能会要求关系国对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合理的补偿,但它不会再把案件发回关系国,也不会把它的意见直接送给关系国的国家机关,它只把处理的意见直接交给关系国。《公约》及其议定书没有在缔约国与人权事务委员会之间建立组织上的关系,同样其他人权条约建立的监督机构与缔约国之间也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隶属关系。这些独立的监督程序与传统的审判或法院组织机构的区别是很明显的。首先从委员会的委员选择标准来看,《公约》第28条规定,委员应具有崇高道义地位和在人权方面有公认的专长,仅仅是建议缔约国考虑使若干具有法律经验的人参加委员会的有用性,但事实上委员会基本是由从事律师、法官或检察官的人员组成的。在每年三次的为期三周的会议日程外,委员们一般会继续从事他们初始的工作。尽管他们被要求是以个人身份而非政府代表的身份从事工作,但从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委员会成员还同时在其政府部门中担任职务。所以委员们或多或少还是会受到本国的一些,在具体的工作中可能维护其本国的利益。

委员会只接受书面形式的个人来文及关系国向委员会提出解释或声明的书面资料,尽管从议定书第5条(1)中并不能得出禁止口头程序的结论。  根据议定书第5条(3)的规定,所有审查个人来文的会议都是不公开的。审查个人来文时的程序过程,被委员会视为机密 ,尽管委员会在随后的“意见”中会对此详细叙述。委员会秘书处首先做出“意见”的初稿,然后交给会前工作组,工作组在修改后把它交给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委员会18个成员应全都出席会议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有的成员确实不能到会的话应写出书面的赞成或反对意见。议定书没有规定委员会“意见”对缔约国的法律效力和救济措施。所有对委员会及其职能的条款规定都与国内法院对法官和司法程序的要求形成鲜明对比,如委员会审查案件的不公开性。尽管委员会与法院有根本不同的特征,但很明显,个人来文程序也是做出裁决的一种形式。从本质上说,它是独立专家裁决个人对缔约国侵犯条约规定的个人权利的控诉的过程,委员会专家依据个人来文中列明的事实和国家提出解释或声明中的事实或本委员会发现的事实,运用公约对有关权利的规定做出有利于一方的裁决。委员向关系缔约国提出裁决“意见”并提出对其侵犯公约权利所造成的伤害进行适当补偿的建议。但对具体人权问题缺乏后续行动。近二十年来,委员会为了使个人来文机制更接近典型的裁决体系而不断地对公约及议定书进行解释,如委员会认为,议定书没有规定委员会对个人来文处理决定对缔约国有拘束力并不意味着缔约国可以自由选择遵守或不遵守委员会的决定。缔约国有义务提供委员会决定中建议缔约国采取的补救措施,这一义务来源于公约和议定书的规定。是否能通过对议定书的修改的方式来规定委员会的决定对缔约国有拘束力以弥补议定书的不足,至少在目前还不能确定,因为这要取决于缔约国的意愿。

(二)裁决的目的

委员会通过个人来文的裁决程序要达到什么目的?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可以考虑一下国内裁决程序设立的目的:法院可以提供非武力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使受到政府或其他个人滥用权利伤害的人获得补偿而且通过法院解决争议促进社会发展等等。当然,人权事务委员会不能实现上述任何目的,它不是国家体系的一部分,事实上与国家司法体系也没有关系。人权事务委员会的职能是对国家侵犯公约权利的行为做出裁决。无论如何,它仅能处理一小部分案件。在国家法律体系内,只有欧洲国家的宪法法院的工作更类似于委员会的工作。从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来看,委员会可以行使其他类型的裁决机的三种功能的任何一种:(a)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案件做出公正判决、解释法律原则 (b)保护公约项下的权利(c)解释公约以使委员会与缔约国、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开展有效的对话与合作。虽然委员会与法院有根本的区别,委员会也可以像欧洲和美洲人权法院一样为人权法的解释与发展做出贡献。如前所述,委员会对人权案件的裁决很类似于欧洲国家的宪法法院,然而,不同的是委员会缺少正式授权和声望地位,基于此,它对普遍人权发展的作用会相应减弱,但这种差距会逐渐缩小。提高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可以提高它的裁决的影响力。公约及议定书都没有规定委员会的裁决对缔约国的拘束力,但由于委员会是公约的唯一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三个方面的活动也只与公约有关。即使是把公约纳入国内法的国家法院也不能像委员会一样对公约做出引起国际关注的解释。作为解释公约的一种形式,裁决比“一般性”意见更有优势,因为它来自于具体的争议,而“一般性意见”则很抽象。

三、委员会在个人来文机制中的作用及当前面临的挑战

委员会在促进和实施《公约》规定权利方面到底起了多大作用呢?委员会步履为艰的实践表明:在《公约》及议定书的起草阶段,起草者应该明确赋予委员会履行不同职责的权利并确定这些职责的目的。而且在叙述委员会的职责时应采用更强有力的文字,例如,《公约》可以规定授权委员会对缔约国依具体的方式“适用”公约,“实施”或“”公约规定的权利,也可以规定委员会可以通过在审议缔约国报告后作出的意见、向所有缔约国做出一般性意见及审查个人来文后的意见的方式详尽地解释公约规定的权利。事实上,起草者们没有这么做,导致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时常陷入困境。实践中,委员会解决困境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少做评价,在必须做时就以极其谨慎的态度,采取谨慎的措辞。《公约》第40条以苍白无力的语言规定了委员会的功能和工作的程序。根据第40条,缔约国的定期报告交由委员会“审议”, 委员会应“”本公约各缔约国提出的报告,并应把它自己的“报告”以及“它可能认为适当的一般建议”送交各缔约国。《公约》议定书中有关个人来文的规定更能说明以上的。议定书第1条和第5条规定,委员会有权“接受”并“审查”个人来文;委员会举行“不公开 ”的会议审查个人来文;委员会应向关系缔约国提出其“意见”。但议定书的序言中明确地表明为了《公约》达成的目标和实施《公约》各项规定,授权委员会接受并审查个人来文,笔者认为由于议定书具体条款对委员会审查个人来文的规定限制太死,委员会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公约》对个人权利的保护目的是有疑问的。委员会不是司法机构,也不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职权,它就个人来文做出的决定只是“意见”,对缔约国没有约束力。 人权事务委员会也没有自己的执行机构,这些意见要通过成员国得到落实。遵不遵守委员会的“意见”,完全取决于关系国的自觉,议定书本身没有规定任何防止关系国不遵守“意见”的有效措施。相比较《公约》规定委员会职责的无力的措辞,《公约》在规定缔约国的义务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语言,规定了直接的强制性义务。如,《公约》第2条在规定缔约国的义务指出:“本公约每一缔约国担尊重和保证在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一切个人享有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其他见解、国籍或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本公约每一缔约国承担按照其宪法程序和本公约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步骤,以采纳为实施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所需的立法或其他措施;保证任何一个被侵犯了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补救;保证合格当局在准予此等补救时,确能付诸实施。” 然而,如果缔约国违反它应承担的条约义务该如何承担责任,是通过人权事务委员会还是由公约其他缔约国采取措施?《公约》没有明确的规定。事实上,尽管人权事务委员会是监督《公约》实施的机构,但由于委员会本身性质的局限性,它在强制缔约国履行义务方面没有起到应有作用。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外,其他公约也有类似情况存在,即公约规定了缔约国的严格义务,而监督公约实施的机制却在真正促进公约实施方面软弱无力。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实现《公约》规定的个人权利,防止缔约国违反《公约》规定的义务,应加强人权事务委员会的监督力度,在一定情况下赋予人权事务委员会采取制裁措施的权利。

人权事务委员会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成立的,它的三个方面的活动没有涉及其他人权公约及习惯法,但考虑到《公约》规定的权利范围和它的缔约国数目,它们并没有在多大程度上限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范围。《公约》规定的权利范围主要反映在五个大类的权利,缔约国对这五类的侵犯权利可能会通过个人来文的方式呈送到委员会。这五大类的权利是:第一:个人人身的权利,如生命权、免受酷刑、不得被任意逮捕或拘禁。第二:逮捕或拘禁等限制人身自由应符合合法的程序及剥夺个人自由时司法的公正。第三: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平等保护的原则。第四: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有权持有主张、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人人有权享受与他人结社的自由;对这些权利的限制仅限于法律所规定的以及为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第五: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公约》还有些条款不在上述归类的范围内,如《公约》第1条规定的“民族自决权”,委员会在其 “意见”中指出此权利不在个人来文的范围内,以及《公约》23条规定的有关家庭关系的权利 和第 27 条规定的基于人种的、宗教的或语言的少数人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实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等。多年来,“自决权”等上述权利在国际和国内社会引起了包括政府行政机关、立法机关、法院及学者、非政府组织等在内的广泛讨论,它们主要强调了实施这些权利的困难。其中大部分的困难也是实施其他权利所面临的问题。人权条约和各国宪法规定的权利范围,对确定一个社会的性质有重要作用。在这些条款中,它们以庄严的形式表达了人类崇高的理想。但是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对这些权利时可能会有不同理解,这些权利自身产生矛盾或与政府言论矛盾就不可避免,如隐私权和言论自由、公正审判和新闻自由、平等保护和宗教自由及保护国家安全等。为了更好地实现公约的目标,统一解释各项权利的含义和它们之间的界限是有必要的,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在解释这些权利的同时还应该扩大缔约国在尊重、保护和促进这些权利的义务。当然,这些解释的工作应该由国际社会而非各缔约国国内程序来完成。长期以来,国际法从国家实践中发展了很多与大部分国家利益和行为有关的法律原则,如,外交特权与豁免、公海及专属区的航行权等。但国际人权条约及相关的国际法如维护和平的原则、武装冲突中的人道主义规则等的发展却与国际法发展的一般不一致。对大多数国家来说,人权条约规定的权利是它们追求的梦想,而不是它们现在的成就。它们的理想不是置身于政府行为之中,而是超越政府行为以上。

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及各国文化的差异是人权目标实现的障碍。国际裁判机关不可避免地对这一差距和它产生的紧张局势反映敏感。即使是拥有自由与民主传统的国家在,法院在判决涉及个人权利的案件时,也很少能得到政治支持。法院自由裁量的余地也相应地受到限制,至少是在做出指责和规制政府行为的判决时是如此。 与国内法院比较起来,国际人权机构面临更难以克服的文化和传统的差异,就这些差异的问题在国际社会中引起了文化的普遍性与相对性的讨论。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来说,它包括了从缔约国一致同意的禁止酷刑的条款(事实上很多国家都存在违反此条的行为),到争议激烈的权利条款,如男女平等或信仰平等,对言论自由或结社自由的限制,有关家庭的权利及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等。这正是《公约》给人权事务委员会带来的挑战,缔约国对一些权利的争论和理解的不一致,使得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处理个人来文时面临很大困难。《公约》个人来文程序的严格性也说明了这一问题。人权事务委员会在成立后的15年里,共处理了有关36国的468件申诉,接受率仅为3%,而欧洲人权监督机构接受个人申诉的比例为50%. 另外,随着来文数目的增加,处理来文的专业人员的减少;越来越多的来文是以现有专业人员无法掌握的文字提交的;工作人员抽不出人力来寻找资源和人力支持委员会对违反行为的案件采取后续行动等等都是委员会在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虽然国际社会已制订大量的人权文件,但在人权规范与人权理想的实现仍取决于政治意愿的今天,这些普遍性的文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但可喜的是大部分国际人权公约成立了监督机构,这是半世纪前人权运动的成果。尽管这些机构有自身的不足,但起码比仅靠宣言性的文件来保护人权的方式更进步,为我们促进人权发展提供良好开端。随着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议定书》的国家数目日益增多及缔约国对委员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力完全有可能具有普遍性。通过公约的解释和加强与缔约国的对话与合作,人权事务委员会也将会在保护公约权利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书目:

1:杨宇冠著:人权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美]杰克。唐纳里:《普遍人权的与实践》,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年版,

3: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组编写:《国际人权法教程》第二卷(文件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UN Human Rights Facts Sheet (1991) N0.15 on ICCPR and the HR Committee

国际政治论文篇(9)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度提高,国际企业间的竞争越演越烈,双边、多边和区域层次的国际协调进一步加强,全球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都在发生着新的深刻的变化。在这种进程中,跨国公司发挥了经济全球化的原动力和加速器的关键作用。

跨国公司为追逐最大利润,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国际投资建立起庞大的一体化国际生产网络,把一个国家的生产和众多国家的生产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一体化的国际生产也带动了贸易、资本、科技及其他领域的国际化。

跨国公司在跨越国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必然受到三方面的约束:既要迎合母国的需要,又要兼顾东道国的利益,还要遵照国际惯例。跨国公司是在这样的前提约束下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母国和东道国利益最大化。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和国家是两种不同的利益主体,由于追求目标的差异而导致两者之间利益上的矛盾,乃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此也引发了跨国公司的政治风险。

跨国公司的政治风险是指投资者因东道国政局结构与演变因素和政府控制与管理因素的影响,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当一国政府、政党、劳工团体或者激进团体的政策、行动,威胁到外国公司就会发生政治风险。跨国公司可能因当地国政府动荡、社会不安,造成公司营运上的威胁,更为严重时可能被东道国征收或者因东道国局势恶化而无法进行货币的汇兑等等。

政治风险主要分为国际政治环境、区域政治环境和国家政治环境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基本囊括了可能引发政治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这些可能引发政治风险的因素并不是孤立地发挥作用的,它们可以互相影响,甚至总是相互影响着发挥作用的,一国政治波动的产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合力的结果。比如国际压力的加大可以导致国内政局不稳,二者的联合作用可以使得政治风险迅速升高。

所以,在政治风险的处理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政治风险作出评估。

1政治风险评估

所谓评估就是针对政治变动可能性,对经济机会进行预测和评估。政治风险可能对于投资造成重大损害,跨国企业因海外投资金额与分布点遍及各地,在运作上对政治风险考量格外注重,经常由专家小组进行风险分析,并找出避险方案以为因应。国际上也有许多研究机构与顾问公司,针对政治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出售。目前,国际上的研究机构提出的对政治风险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1预警系统评估法

该方法是根据积累的历史资料,对其中易诱发政治风险激化的诸因素加以量化,测定风险程度。例如,用偿债比率、负债比率、债务对出口比率等指标来测定资源国所面临的外债危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该国经济的稳定性。

1.2定级评估法

该方法是将资源国政治因素、基本经济因素、对外金融因素、政治的安定性等可能对项目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的大小分别打分量化,然后,将各种风险因素得分汇总起来确定一国的风险等级,最后进行国家之间的风险比较。

对国际投资风险进行国别比较可参照国际上较有影响的国际投资风险指数。富兰德指数(FL),该指数是由英国“商业环境风险情报所”每年定期提供;国家风险国际指南综合指数(CPFER),该指数是由设在美国纽约的国际报告集团编制,每月发表一次;国家风险等级则是由日本“公司债研究所”、《欧洲货币》和《机构投资家》每年定期在“国家等级表”中公布对各国的国际投资风险程度分析的结果。

1.3分类评估法

根据伦敦的控制风险集团(CRG)的做法,政治风险按照规模有4种分类,即可忽略的风险、低风险、中等风险和高风险。

(1)可忽略的风险。适应于政局稳定的政府。

(2)低政治风险。往往孕育在那些政治制度完善、政府的任何变化通过宪法程序产生、缺乏政治持续性、政治分歧可能导致领导人的突然更迭的国家。

(3)中等政治风险。往往会发生在那些政府权威有保障、但政治机构仍然在演化的国家,或者存在军事干预风险的国家。

(4)高政治风险国家。则是那些政治机构极不稳定、政府有可能被驱逐出境的国家。

即使用了上面这些方法,对政治风险的评估仍然不能做到十分精确。政治风险之所以为风险,就是源于它的不确定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政治风险发生的时间不确定。例如,通过使用上面这些评估方法可以预计会有什么样类型的政治风险发生,却不知道具体会在什么时间发生,或者会不会发生。所以,在对政治风险进行评估之后,就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避免在未来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

2政治风险的处理策略

2.1防御性策略

(1)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企业遇到政治风险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风险防范措施。当遇到政治风险时,企业可以通过停止经营活动或者撤回投资来避免企业遭到人员和资产上的损失。

(2)第三方合作。选择东道国以外的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由于涉及来自多个不同国家的合作伙伴,东道国政府可能不愿因为干涉某个具体企业而去冒犯多国政府。

(3)建立灵活的生产系统。为了防范风险,便于海外分支机构能根据组织的演变而调整区域业务整合,也为了灵活迎合市场需求周期变化。为此,企业在海外各地工厂设计中,可合理配置和组合最低单位成本工厂,灵活的多产品工厂,季节性工厂以及囤储工厂。通过对不同工厂确定不同的任务目标与生产安排,来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维持稳定生产和抗风险的能力。

(4)控制市场销售。企业要严格控制产品在非东道国市场的销售。如果东道国征用投资,必然会因此失去广阔的世界市场。事实已证明,这对于从事开采业的跨国公司尤为有效。

(5)购买保险。把被保险人的政治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减小损失。随着产品市场和单个国家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要求提供减少政治风险机制的需求日益增强,一些国际组织,单个国家政府以及私营保险公司现在都可以提供政治风险的承保业务。例如,“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就是具备在其成员国间达成协议和实现风险分散化的国际组织。

2.2一体化策略

(1)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移到企业外部或将风险外部化,企业可以通过合营,许可贸易,分包,租赁等方法,让更多的本土企业参与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来,不仅可以在发生政治风险时将风险转移,而且有助于减小来自于经济民族主义方面的风险。

(2)公关。公关即公共关系的简称。公关包含了政府公关,媒体公关和危机公关这三点。政府公关的目的是尽可能的获得东道国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政府扮演角色的不同可能表现为简化批准手续、获得准入资格、赢得政府采购、影响法规制定等等;而媒体公关除了在营销方面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外,在防范政治风险上也可以起不小的作用,它可以影响政治和左右民意,获得民意的广泛认同而减小政治风险。

(3)本地融资。在东道国内寻求股票和债务融资渠道。这样做既可以使东道国的相关部门受益,又使东道国政府不情愿作出对公司不利的行为,因为东道国对外国公司的干预将会使东道国政府或其金融机构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4)员工本土化。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文化特性,善用当地的员工并提升当地员工为管理人员可以更好的使公司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而当企业遭到政治风险时,很有可能造成当地的员工失去工作机会,这会迫使当地的劳工组织同政府交涉,让当地政府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政策。

虽然中国政府目前倡导“走出去”战略,但企业在具体实践中,忽视了政治风险这样一个重要问题。显然,世界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但在和平贸易环境中,政治风险仍然是当今中国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联想的并购和中海油的收购失败已经证实了这一风险仍然存在。采取何种措施尽量减少政治风险对企业跨国经营活动的影响,仍然是想走出国门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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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论文篇(10)

所谓国际政治资源是指国际政治主体在国际竞争中用来实现自身利益、贯彻战略目标所使用的物质和精神来源。国际政治资源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世界政治与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逐步提出的,它同全球化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全球化及其进程,从本质上看是源于对社会财富和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获取最大化的财富和利益是国际关系行为体尤其是国家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当一国的资源、市场满足不了获取最大限度的社会财富和利益的要求时,就会限制其财富和利益的积累,于是自然而然就会超越国界,到全球其他地方去开拓新的市场,去寻找新的财富和寻求新的利益。超越国界去开发新的国际政治资源便成了国际关系行为体谋求社会财富和利益最大化的动力。在这股动力的作用下,世界各国和各地区间的相互合作越来越多,相互依存度也就越来越高。国际关系行为体谋求社会财富和利益的最大化加快了全球资本的流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球化的形成。此外,国际组织的形成与壮大是促成全球化的重要因素。国际组织是国际间多边合作的产物,是为了满足国家间政府的或民间的跨国合作需求而产生的各种制度性安排。国际组织是国际政治资源中重要的硬性政治资源,它的形成既是全球化的重要物质载体和依托,也是推动全球化的地区整合、文化融合、政治合作的重要平台。欧盟、东盟模式的运行已充分说明,国际组织对全球化的推动是一个重要的动力。从这种意义上说,开发和利用国际政治资源是促成全球化的重要动因。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的最后10年,全球化浪潮冲击着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其中就包括国际政治资源,国际政治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无处不受到全球化的影响。

一、全球化改变了硬、软性国际政治资源的作用对比

从资源的性质看,国际政治资源可以分为硬性和软性的国际政治资源。随着全球化的到来,相互依存度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不能像过去那样,以军事等硬性手段为主,通过争夺地理空间来获取重要的国际政治资源。各国已越来越重视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从而改变了硬、软性国际政治资源的作用对比。

全球化带来的公共问题加深了各国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公共问题的解决不能单靠开发硬性政治资源,因为它的成本越来越高,而效能越来越差。如2003年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由于美国正越来越依赖石油进口来满足它每天的能源需求,而伊拉克拥有继沙特阿拉伯之后世界上最大的未开采的石油蕴藏量,这对美国来说具有难以抗拒的诱惑力,所以美国打着“萨达姆、在中东地区建立西方民主自由价值观念”的旗号发动了对伊战争。战争虽早已结束,但美国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随着驻伊美军伤亡人数的增加,是否从伊拉克撤军已经成为摆在美国面前的一大难题。由于越来越多的国际关系行为体逐渐认识到许多问题的解决不能单靠开发硬性国际政治资源来解决,因此,国际关系行为体更多的是开发软性的国际政治资源,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知识的竞争方式上,如对信息资源的开发。信息已经成为各国开展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活动的重要的软性国际政治资源。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和整体性的。从宏观层面来看,由信息革命而形成的全球互联网,所影响的不仅仅是国家范围的经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所引发的对世界范围的经济影响,最终影响的是国际组织、国际合作、全球经济,而且这种影响力也已成为评价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基本因素之一。在信息经济时代,谁拥有了信息资源,谁就拥有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发展动力。为了占领信息传播的有利位置,国际关系行为体都在不断加大信息技术的开发与革新。美国在信息化时代中又走在了世界的前列。1993年1月,克林顿总统授权成立了“信息基础设施特别小组”。9月,该小组宣布了美国建设信息网的宏大计划。在此基础上,美国又进一步提出了“全球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构想。这些构想立刻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激起了世界各国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和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全球浪潮。哈佛大学政治学院院长约瑟夫·奈早在1996年为《外交》双月刊撰写的文章就指出:“信息是国际领域的新型货币,美国在通过信息去扩展其‘硬性’的、‘软性’的国力资源方面比其他任何国家都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另外,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关系行为体之间的摩擦与矛盾的解决也已不主要依赖于战争的方式,其他磋商、斡旋、安全合作等方式在协调国际关系行为体间的矛盾中也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随着国际政治的发展,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软性的国际政治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硬性的政治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社会追求的国际政治格局、国际政治秩序以及国际政治规范都无处不与软性的国际政治资源密切联系在一起。

二、全球化加大了国际政治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性

全球化使国家分为三类:一类是前现代国家,一类是现代国家,一类是后现代国家。前现代国家面临的是生存问题,它们没有多少竞争力,被逐渐边缘化,不仅在世界财富与资源的分配上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而且在战略资源、文化资源、地缘政治资源等方面都成了后现代国家任意支配、控制、垄断的对象。进入21世纪以来,主导经济全球化的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加强了对发展中国家全方位的渗透。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资本、信息、权力和财富的日益集中,尤其是日益集中于跨国公司。文化扩展也是如此。全球化一方面加快了各文化间的交流与融合,另一方面文化扩展在全球化背景下,也日益呈现出不平衡的趋势。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人文发展报告》显示,日益全球化的新文化令人担忧,“因为当今的文化传播失去了平衡,呈现从富国向穷国传播一边倒的趋势”。美国作为西方文化的代表在全球化中具有绝对优势。美国借助高科技把它的迪斯尼乐园、好莱坞电影、麦当劳快餐、可口可乐、微软视窗、NBA等推向世界市场,与此同时也将它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传遍了全球。

此外,跨国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品牌广告以及产品的市场占有,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意识形态的控制,使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在无意识之中被跨国公司的文化模式所操纵。黑墨林在《文化自主与全球传播现象》一书中就举了几个例子来说明跨国公司充当了文化侵略的工具。例一是:在一个墨西哥村庄,足球赛之前先有传统的跳舞仪式,但它的表演特征却是巨大的可口可乐瓶子;例二是:国际万商公司(IBM)的一个大型广告活动,向纳瓦尔(Nava-jo)印第安人保证,只要他们使用IBM以纳瓦尔字母制造而成的打字机,他们的文化认同也就能够有效地得到保证。这两个例子说明了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正在被侵蚀,逐渐被跨国公司所带来的西方文化所控制。因而我们说,全球化意味着世界资源和财富的不断再分配,也意味着在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国际性不平等。

三、全球化加快了获取国际政治资源的速度

进入21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为了抢占21世纪世界经济的制高点,并购之风此起彼伏,加快了获取国际政治资源的速度,如航空领域两位大哥大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的合并。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发展又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特点,“缔结战略联盟”就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竞争的新形式。战略联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实现某个战略目标,集合各自的资源和能力而建立的一种协作关系。在这个战略联盟里,各家公司可以分担成本、分享技术,共同进入全球市场,每个战略伙伴都贡献出自己的拿手好戏。例如,摩托罗拉起初很难打入日本的移动电话市场,摩托罗拉和东芝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共同生产微处理器;作为回报,东芝公司为摩托罗拉提供了营销方面的帮助,使摩托罗拉和东芝公司不仅实现了双赢,而且加快了获取财富的速度。这使得资本和财富日益集中,资源和信息共享程度也越来越高。而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更是为加快获取国际政治资源注入了一股强劲动力。如果说以前的科技革命使能量和物质转移的话,那么今天的科技革命则主要表现在时间和空间的转移。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可以及时、全面、精辟地了解情报资料,加快了国际关系行为体的交往速度。一个国家发生的事情可以在瞬间传遍全球的各个角落,漫长的国境线和海岸线迅速变成了电脑屏上的短兵相接,信息资源的信息化技术正逐步实现共享。在全球化的推动下,与传统的获取信息资源的速度相比,当今要方便、快捷了许多。

四、全球化使国际关系行为体对国际政治资源的争夺更加激烈

全球化打破了地域的藩篱、缩小了地球的空间距离,造成了世界许多热点地区,而热点地区往往又是战略资源的所在地,这使得国际关系行为体对该地区的争夺更加激烈。谁占有较多的资源,谁就拥有较快的发展和具有较强的实力,谁就在世界上具有更多的发言权和霸权。早在1921年,斯大林就尖锐地指出了西方对资源的依赖性:“如果把西欧和美洲称为前线的话,那么那些非国家和殖民地则是帝国主义的大后方一资源库。为了赢得战争,我们不仅要在前线取得胜利,而且要在敌人的后方一它的资源库进行革命。”例如,中亚地区不仅是地缘政治上的战略要地,同时也是重要的国际政治战略资源——石油的重要产区。而战后爆发的两伊战争、海湾战争,其战略意图都是为了争夺和控制中东的石油。苏联解体后,美俄等国展开了对中亚地区的“大角逐”(theGreatCame),这也成为后来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发生“”的国际背景。近年来,美俄在里海地区的激烈角逐,也正是围绕地缘政治和里海石油控制权而展开的一场较量。美白宫的《面向新世纪的国际能源战略》以及美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的《21世纪能源地缘政治》报告中也再次确定,世界地缘政治心脏和世界能源的核心地区——中东、中亚仍是美国21世纪的战略重点。石油已经成为各国激烈争夺的重要目标,它们把资源不仅作为攫取高额利润的工具,而且当作争夺世界霸权的手段。

另外,全球化加快了世界上国家、民族间的纷争,大家纷纷抢占市场,抢占资源,尤其是抢占高科技制高点,因为当今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依赖于高科技。如宇宙空间市场的开发,人类目前的太空技术投资除了可以获得远程通讯服务、气象服务、遥感探测服务等外,太空还有重大的政治、外交和军事利益。因此,世界主要航天大国都加大了对太空资源的争夺。2005年底,欧洲伽利略卫星定位系统首颗实验卫星“GIOVE-A”顺利升空,标志着欧洲为打破美国在全球定位系统上的垄断局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此外,中国“神舟-5号”和“神舟-6号”飞船的发射成功,也打破了俄美在载人航天领域的垄断局面。近几年来,国外对氦矿床的报道颇多,尤其是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俄罗斯等国,这是因为氦有许多可贵的性质和广泛的用途,所以,各国纷纷加大了科研的投人去开发这种新型的资源。总之,全球化使得国际关系行为体对国际政治资源的争夺进入白热化阶段。

五、全球化使传统的国际政治资源观面临严峻挑战

国际政治论文篇(11)

在另一层面上,新自由主义还提倡为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经济融合扫清障碍,前提是贫困国家的政府严格遵守自由主义政策。虽然新自由主义是一套理性的复杂知识体系,包含各种各样的观点,但它的政治观点是古朴而简单的,这是因为政治在市场制定的条款之外就没什么特殊意义了。接受这种逻辑就是要否认或弱化当代体育呈现出的实现社会改变和变革的诸多机会的重要性,而否认实现社会变革机会的观点仍然存在,这反映出对当代资本主义身处十字路口这一状况缺乏认识,全球政治的新标准和社会经济合作普遍存在。换言之,缓解贫困的政策已经制定并执行,政治理念在日益增加的全球空间中或得到发展或逐渐消失,这个全球空间一方面体现为生态政治,另一方面体现为社会经济。这两个方面都是在体育中或通过体育实现社会改变的机会。很多情况下,自由被简化为买卖的权利,并减少了和私有化的个人主义团结起来的机会。20国集团峰会也旨在成为新社会秩序建立的标志,一种更人性化的资本主义形式,以应对部分由美国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贫困危机。美国曾经的不受约束的全球化共识现已过时,现在需要的是用更均衡的方式来调节市场,而不是放任市场。在这一背景下,体育的潜力不能被视为存在于体育提倡的价值中或某种资本主义形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