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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外汇交易大全11篇

时间:2023-05-15 16:42:36

国际外汇交易

国际外汇交易篇(1)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6)01-21-06

2015年8月11日,人民银行宣布完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这一举措是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引发人们对外汇市场的关注。在当前人民币加入SDR的背景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外汇市场开放与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然而,与发达国家的外汇市场相比,我国外汇市场差距何在?本文从市场结构的角度分析了国际上重要外汇市场与我国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我国外汇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外汇市场结构的相关理论

(一)市场结构和市场集中度

市场结构概念源于产业组织理论,指市场的卖方之间、买方之间以及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各种关系。市场的竞争和垄断关系就是上述关系在市场中的综合反映。因此,市场结构是一个反映市场垄断和竞争关系的概念。影响市场结构的关键因素包括卖方集中程度、买方集中程度、产品差异性和市场壁垒。市场集中度是衡量产业组织市场结构常用的指标,反映了市场垄断程度的高低。衡量集中度的指标有绝对集中度和相对集中度两类。绝对集中度是指在规模上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在生产、销售、资产、雇员等方面的累计数量占整个行业该指标的比重,即前几位企业市场份额之和。相对集中度是反映所有企业总体分布的集中度指标,有赫芬达尔指数、洛伦兹曲线、基尼系数等。

(二)外汇市场结构概述

广义的外汇市场结构通常包括:1.市场层次。一国的外汇市场通常分为两个交易层次:第一层次是零售市场,由客户和外汇交易商组成;第二层次是批发市场,也称交易商间市场或者银行间市场。交易商间市场的交易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为直接交易,交易商可在市场上直接与其他交易商进行交易,彼此既可以充当做市商也可以充当客户,该类交易属于分散的交易且透明度较低;第二种类型为间接交易,交易商通过经纪商间接进行外汇交易,形成准集中型的经纪市场。2.市场参与者。按照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外汇市场上的交易者可以分为三类:外汇交易商、外汇经纪商和客户;按照交易动机的不同,可以分为投机交易者和套期保值交易者。3.交易机制。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机制主要分为三种:一是连续竞价市场,二是定期(集合)竞价市场,三是连续交易商报价市场。目前,国际外汇市场主要采用的交易机制是做市商报价驱动,同时又有经纪系统(电子经纪)通过集中交易商的双向报价提供指令驱动的撮合模式。

二、国际外汇市场主要情况

现代意义的国际外汇市场是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发展起来的。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全球外汇市场日均交易量达5.3万亿美元,且形成一个以国际金融中心为纽带、24小时不间断的无形市场。其中,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是最重要的两个市场。

(一)美国外汇市场概况

从市场价格发现机制来看,美国外汇市场是由有限的做市商提供流动性、众多参与者向做市商询价的报价驱动型价格发现机制。从市场结构来看,美国外汇市场的参与者虽然众多,但做市商机构市场份额较大,市场交易量分布明显不均,是一个由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交易商主导的寡占市场。1.市场结构美国外汇市场属于无形市场,无固定的交易场所,与全球其他外汇市场保持24小时的业务联系,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外汇交易市场之一,也是全世界外汇结算的枢纽。世界各地的美元买卖(包括欧洲美元、亚洲美元的交易)都必须在美国(主要是纽约)商业银行账户上收付、划拨,美国国内其他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卖也要通过纽约外汇市场划转。主要OTC外汇交易平台包括EBS、FXALL、360T和路透dealing等;场内外汇衍生品市场则包括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CMEGroup)、费城证券交易所(PHLX)、美国洲际交易所(ICE)和美国国际证券交易所(ISE)等。美国外汇交易分为三个层次,即银行与客户间的外汇交易;本国银行间的外汇交易;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间的外汇交易。金融危机后,美国出台了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外汇交易加强了监管,其中要求外汇衍生品交易通过有组织交易平台——互换执行设施(SEF)进行,该措施改变了外汇市场分散的格局,加强了交易的市场集中度。近年来,随着算法交易和主经纪业务的快速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量在美国外汇市场上的比重逐年上升。另外,大型交易商还是美国外汇市场的规则制定者,成立于1978年的外汇市场委员会由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组成,通过制定准则和规范为美国的外汇市场发展提供指导。2.交易产品及交易量美国OTC外汇市场主要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等几类。根据2015年7月纽约外汇交易委员会(ForeignExchangeCommittee,FXC)的第22期北美外汇交易量调查,2015年4月所有OTC外汇交易产品(包括即期、远期、外汇掉期和期权交易)日均交易总量为8812亿美元。其中,即期产品日均交易量约为4270亿美元,占比48%;远期产品日均交易量约为1897亿美元,占比22%;掉期产品日均交易量约为2177亿美元,占比25%;期权产品日均交易量约为468亿美元,占比5%。3.参与主体美国对经营外汇业务没有限制,政府不指定外汇专业银行。因此,几乎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可以经营外汇买卖。参与主体主要包括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成员银行和非成员银行(商业银行、储蓄银行等)、外国银行在纽约的分支机构、境外银行的行和代表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股票和外汇经纪商等。从市场的地位上看,分为交易商、经纪商及新兴交易机构。交易商以商业银行为主,但目前投资银行、保险机构成为外汇交易市场上的活跃角色,与商业银行共同提供流动性,扩大了做市商群体,即交易商(dealer)。美国外汇市场有八家主要外汇经纪商,经纪商一部分专门从事某种外汇产品的买卖,但大部分还是同时从事多种货币的交易。经纪商自身并不产生交易,但其专业化中介外汇交易也是外汇市场的重要力量。经纪商既有声讯经纪商,也有电子经纪商,目前电子经纪商发展迅速,已经超越声讯经纪商成为主要业务方式。新兴交易机构成为市场新增力量,主要包括高频交易机构、对冲基金和资产管理机构。高频交易机构往往是独立的、以自有账户交易的专业化机构,外汇高频交易领域的寡头垄断特征较为显著,少数机构即是这个领域的主力。高频交易基本依附于机构间市场,与电子经纪平台、多交易商平台以及场内交易所连接,向外汇市场提供流动性。相较于高频交易机构,对冲基金并不十分透明,属于私募性质。典型的资产管理机构是客户账户(比如养老基金、捐赠基金等)进行投资,这类机构往往持有大量的跨国资产组合,无论是投资、头寸调整以及盈亏实现,都需要考虑汇率变动的因素,因而对外汇市场较为倚重。根据FXC调查显示,2015年4月,美国外汇市场上的报告交易商、银行或其他交易商、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的市场份额分别为34%,18%,39%,9%。4.交易币种美国外汇交易包含了绝大多数货币对。FXC调查显示,2015年4月,外汇交易量的币种主要为欧元对美元、美元对日元、英镑对美元、加元对美元等主流货币对。日均交易量分别为EUR/USD2927亿美元,占比28%;USD/JPY1508亿美元,占比14%;GBP/USD1064亿美元,占比10%;CAD/USD977亿美元,占比9%。

(二)英国外汇市场概况

1.市场结构1979年10月24日,英国完全取消外汇管制,伦敦外汇市场基本上成为完全自由的市场,外汇交易量不断增长,并持续保持全球第一的市场地位。作为一个不存在外汇管制的国家,英国外汇市场的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界限并不明显,国内金融机构能够参与国际外汇市场交易,国外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的限制也相对较少。因此,跨境交易在英国外汇市场中占比较高。英国外汇市场上超过50%的即期交易通过电子经纪系统(如EBS和路透)和电子交易平台(单银行和多银行平台)达成,而远掉及期权交易大多通过双边询价方式直接达成。由于伦敦时段承接纽约和东京两大交易时段,英国的外汇市场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大量的外国银行在伦敦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外汇买卖。根据BIS的统计,英国外汇市场上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占比约为40%。尽管非交易商金融机构在英国外汇市场上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但大量的交易流仍集中在大型交易商手中,外汇市场的寡占结构仍没有改变,但传统意义上明确划分的二元市场已逐渐淡化。2.交易产品及交易量英国伦敦外汇市场是最早建立的国际外汇市场。2015年4月BIS数据显示,伦敦外汇市场日均交易量达24810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一。产品主要包括即期、远期、NDF、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六大类,其中即期产品占比约为39%,掉期交易占比约为42%。3.参与主体伦敦外汇市场主体由英格兰银行指定的外汇银行(本国的清算银行、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和外国银行)和外汇经纪人组成。外汇银行和外汇经纪人分别组成了行业自律组织,即伦敦外汇银行家委员会和外汇经纪人协会,负责制定外汇市场交易规则和收费标准。外汇经纪人与外币存款经纪人共同组成外汇经纪人与外币存款经纪人协会。从市场参与机构来看,根据BIS统计口径,主要包括报告交易商、其他交易商、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等几类,2015年4月市场份额分别为39%,25%,32%和4%。4.交易币种伦敦外汇市场交易货币多达80多种,也是欧洲美元交易的中心。根据2015年4月英格兰银行的统计报告,在伦敦外汇市场交易的货币中,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瑞士法郎和澳元的交易占比分别是89%,39%,15%,16%,6%和4%。从货币对上看,主要集中在USD/EUR、USD/JPY和USD/GBP。

三、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基本情况

我国境内外汇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零售市场,也称结售汇市场;二是银行间的外汇批发市场,各银行通过外汇交易中心的平台进行外汇交易,平衡外汇资金头寸。栗书茵(2011)通过对我国外汇市场集中度指标的实证考察,认为我国外汇结售汇市场即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较高,属于寡占型市场;银行间市场属于买方较高垄断、卖方较高寡占的格局。以前在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和汇率制度弹性较小的背景下,央行在外汇市场上扮演着主力买方的角色。随着近年国际收支格局的改变和汇率制度改革的推进,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买方垄断结构也将朝着竞争性方向发展。但目前看来,大型做市商银行仍是市场的主力机构,市场份额约80%左右,当前银行间外汇市场卖方寡占程度依然较高。

(一)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历程

1994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成立,为各金融机构提供外汇交易与清算服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2005年7月2l日,中国外汇市场进行重大改革,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从单一盯住美元到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在这个改革背景下,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从2006年开始受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二是从2006年1月开始,银行间外汇市场在即期竞价交易的基础上,引入了双边询价和做市商制度;三是不断完善汇率衍生品产品序列,相继推出了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货币掉期,满足市场参与者的汇率风险管理需求。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在2005年汇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不进行一次性重估调整,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2015年8月11日,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的声明》,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做市商报价时参考前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汇率并综合考虑外汇供求情况以及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化,这一举措提高了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市场化程度和基准性。

(二)市场结构

我国外汇市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零售市场,企业和个人客户在该市场办理结售汇业务;第二个层次是银行间的外汇批发市场,各银行通过外汇交易中心的平台进行外汇交易,平衡外汇资金头寸。从市场规模来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规模更大,约为零售市场交易量的两倍多。根据国家外汇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上半年,银行间市场交易量为零售市场交易量2.59倍。

(三)产品和交易结构

自2005年汇改以来,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持续进行产品创新。其中,2005年推出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2006年推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2007年推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2011年推出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已具有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衍生产品。从交易情况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结构也趋于优化,汇率衍生品交易量在人民币外汇市场中的占比连续五年保持上升势头。2015年上半年,以掉期为主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约为3.72万亿美元,占银行间外汇市场成交量的50.7%。

(四)参与主体

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者包括银行、财务公司、基金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企业集团。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境外银行(境外清算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以及村镇银行。截至2015年6月底,银行间外汇市场共有人民币外汇会员488家,外币对会员132家,外币拆借会员248家。其中,人民币外汇即期做市商30家、远期和掉期做市商27家,外币对做市商16家。

(五)交易币种

根据2015年上半年的交易数据,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主要集中在美元对人民币交易,占比93.71%;在非美元交易中,主要是欧元、日元、新加坡元和港币,占比分别为1.79%、1.35%、1.55%和0.65%(见表1)。在远期和掉期市场,绝大部分均是人民币美元交易。在外币对交易中,USD/HKD以及EUR/USD占比最多,分别占比56%以及30%。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已推出九个货币对的直接交易,但受客盘需求和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市场上的交易币种集中度仍较高。

四、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国际对比

1.交易产品及交易量从交易规模上来说,我国外汇市场的体量较小,2005年上半年为4.53万亿美元,仅相当于伦敦2天、纽约一周的交易量,与我国的经济总量、进出口规模相比,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明显偏低。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已经形成了现货和包括远期、掉期、货币掉期、期权在内的基础类场外衍生产品体系,产品结构与国际OTC外汇市场比较一致,同样是以现货产品和掉期产品为主。现货和掉期交易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中的合计比重超过90%,国际外汇市场以上两品种合计比重也达到80%。不过,相对而言,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货币掉期和期权品种的交易份额明显落后于国际外汇市场。2.参与主体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者与国际外汇市场在大体类型比较一致,都可以划分为交易商、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客户三类,但细分上有显著区别。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者以银行为主,做市商银行在是市场的主力机构,市场份额约八成左右。而国际外汇市场上,交易商的市场份额持续下降,以自动化交易机构、对冲基金等为主的其他金融机构已占有相对多数市场份额,与交易商一道共同成为国际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此类机构在我国现阶段外汇市场仍缺失。3.交易币种2013年,全球外汇交易仍保持较高的货币集中度,交易最活跃的5个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澳元,其市场份额之和超过80%。美元继续占据主导地位,交易量占比为43.52%,美元和欧元两个币种的市场份额之和达60.23%。与国际外汇市场对比,我国外汇交易市场可交易币种数量仍然有限,国际化程度仍然不高。交易币种单一化、多样化程度较低,特别是绝大部分交易集中在人民币对美元上,我国外汇市场上美元交易占比超过94%。未来,随着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的深入,我国外汇市场上的币种结构将不断优化,欧元、日元、英镑等国际重要货币的市场份额将有可能上升。4.掉期交易期限结构我国银行间外汇掉期市场期限结构与国际外汇市场比较一致。比如,国际外汇掉期市场上七天以下期限交易与一年内期限交易的比例约为7:2,我国银行间市场的这一比例约为6:3。5.监管措施英美两国都是取消外汇管理制的国家,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对外汇市场的交易基本没有限制。自金融危机以来,英美尽管都加强了外汇市场的监管,但主要集中在提高市场透明度、集中交易平台以及中央对手方清算等,但总体限制较少。而我国对外汇市场的管制相对严格,零售市场交易要符合实需原则,即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银行间市场机构交易则受到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限制,这就限制了境内外汇市场的广度。与之相对应的是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快速发展,离岸市场因管制较少,近两年发展迅速,已超越境内市场。按管涛(2015)的统计,2014年全球人民币日均交易量已突破了2000亿美元,离岸市场交易量是境内的两倍。

(二)启示

通过与美国、英国以及BIS全球外汇市场统计的比较,我们发现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国际成熟市场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交易规模小,与我国经济地位不相符合;二是交易主体单一,以银行为主体,非银行类机构很少;三是产品相对单一,衍生品占比较低;四是币种单一,以人民币美元交易为主。随着人民币加入SDR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将日趋紧密,主体、产品及币种单一的情况不能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应以加入SDR为契机,推动外汇市场朝着更加市场化、多元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满足外汇市场买方和卖方的投资、避险等交易需求,并与国际发达外汇市场接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市场的发展:一是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参与机构主要是境内商业银行,参与机构的同质性导致市场需求单一、交易方向趋同。应进一步推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入市,尤其是国内大型企业入市;另一方面,应有序引入合格的境外主体,通过丰富参与主体培育形成国际市场意义上的外汇买方和卖方机构,平衡市场供求。二是进一步优化交易产品结构。目前银行衍生品交易量首次超过即期市场。但从衍生品的产品结构上看,掉期交易占比95.9%,远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的比重偏低。未来,可继续发展标准化衍生产品,通过发展标准化产品提高衍生品市场的流动性。三是发展非美货币交易。我国外汇市场上的货币集中度较高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客盘需求不足,大多数贸易企业仍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二是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需要,银行习惯将其他货币头寸拆成美元对人民币和交叉货币对进行管理。为此,建议进一步推动双边本币结算,提高其他货币的客盘需求量,同时通过考核等激励机制鼓励银行参与非美元货币的交易。四是逐步放松管制,满足多种交易需要。应随着资本项目的放开,逐步放松对外汇交易的实需原则,以满足各类机构套期及保值的交易需求。

参考文献:

[1]齐兰.西方现代市场结构理论述评[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8(6):54-58.

[2]栗书茵.我国外汇市场结构判断及其优化[J].金融研究,2011(6):46-54.

[3]丁剑平,曹芳琴.外汇市场的微观结构理论与实证[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45-62.

[4]孙杰.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主体结构[J].中国金融,2014(23):50-52.

国际外汇交易篇(2)

随着国家“走出去”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国门,承包国际工程项目。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支付的币种往往是人民币以外的美元、欧元等国际货币或项目所属当地币。而一个项目从物资采购到最后利润的形成往往会涉及多个币种,各币种之间转换的桥梁是汇率,在多数国家或地区采取浮动汇率的情况下,汇率的变化莫测往往给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成本以及利润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对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外汇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便成为各大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燃眉之急。通常,在对项目面临的外汇风险进行合理的识别、衡量和评价后,各种金融交易方式,包括远期外汇交易及其衍生交易方式、外汇期权交易、借款一即期外汇交易一投资(BSI)、货币互换等成为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外汇风险管理非常重要的手段。

一、远期外汇交易

(一)基本形式

远期外汇交易是一种先成交、在成交一定时间后再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方式,买卖双方成交时在合同中约定外汇买卖的数量、汇率和将来交割的时间,到交割日再按成交时的合同约定进行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用于防范外汇风险的主要原理在于,其在成交时就把将来外汇买卖的汇率给固定住了,在成交时就可以确定将来外汇买卖的成本或收益,从而防范将来汇率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

比如,我国某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在A国承包一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支付币种是美元,项目所需安装设备需从日本进口,价额为1.4亿日元,两个月后支付。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担心两个月后美元相对日元贬值。解决办法之一便是委托中国银行买两个月的远期日元。两个月远期汇率为142日元/美元,则公司把两个月后购买日元的美元成本固定在1.4亿日元/142=985915美元,两个月远期交易到期时,无论当日即期汇率是多少,该远期合同的交割价格都是两个月前达成交易时所确定的远期汇率,从而避免了日元升值造成美元成本增加的风险。

(二)远期外汇交易的衍生形式

1 择期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是企业防范外汇风险使用最普遍的一种方式,但由于一般远期外汇交易有严格的到期日,而国际工程承包商收到业主工程进度款的准确时间往往很难确定,所以一般的远期外汇交易就很难满足承包商防范外汇风险的要求,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与银行协商选做择期远期外汇交易。择期远期外汇交易本质上是一种远期外汇交易,也是在达成交易时在合同中约定好将来交割的汇率,从而起到防范外汇风险的作用。其与一般远期外汇交易最主要的区别是,择期远期外汇交易下,国际工程承包商可以在约定期间的任何工作时间要求银行交割,这样承包商可以避免业主支付不及时造成一般远期外汇交易下无法到期交割的问题。

2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DF)

NDF是一种远期外汇交易的衍生模式,用于对那些实行外汇管制国家和地区的货币进行离岸交易。人民币与美元的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市场主要在新加坡和香港,客户与银行约定远期汇率及交易金额,并于未来指定日期,就先前约定汇率与即期市场汇率之差价结算差额,而无须本金交割。市场成交金额每笔多大于1000万美元,一般在5000万美元左右,保证金约为合约金额的10%左右,一般只能由海外银行承做。

比如:某电站工程公司香港分公司与汇丰银行签定交割日为2006年9月22日的卖1000万美元的NDF合约,合约汇率为781.88。假如,2009年9月22日即期汇率为810.00,则电站工程公司支付给银行美元金额1000万美元×(8.10-7.8188);如果2009年9月22日即期汇率为780.00,则银行把差价支付给电站工程公司,通过NDF,该电站公司将未来出售1000万美元的汇率固定在781.88的水平,避免了可能由于美元贬值所带来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远期外汇交易是国际工程承包商防范外汇风险最常使用的一种方式,但在国内人民币远期汇率和海外人民币NDF市场汇率出现有利的偏离时,还可以通过套汇防范未来美元收益的外汇风险。

假定某国际工程承包商结汇卖给国内银行金额为Q的远期美元,远期汇率为P1;该国际工程承包商的香港子公司与香港银行达成NDF交易,买进期限相等的远期美元,NDF汇率为P2,合约到期后的即期汇率为P3,则该国际工程承包商做远期结汇和NDF组合的到期收入为:

Q P1+Q(P3-P2)=Q(P1―P2)+Q P3

由于现阶段国内的远期汇率大于海外NDF市场的远期汇率,即P1-P2>0,由此,该国际工程承包商肯定能获得Q(P1-P2)的无风险套汇收益;如果合约到期后P3>P2,则该套汇的人民币收人大于单笔远期外汇交易的人民币收入。

如果国际工程承包商认为利用远期外汇交易锁定的汇率太低,或者没有条件利用NDF交易,则可以考虑选择以下的金融交易方式。

二、外汇期权交易

外币期权交易指的是交易双方达成货币买卖的协定汇率,期权买方支付期权费后获得在交易到期日或到期日前以协定汇率向期权卖方买卖一定数量货币的权利,这一权利可以放弃。根据期权买方购买权利的性质,可以把期权分为期权买方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货币的买权和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出售一定数量货币的卖权,买权又称看涨期权,卖权又称看跌期权。

期权买方利用外币期权交易防范外汇风险,其最大的损失是期权费,如果交易到期日的即期汇率对期权买方更为有利,则其可以放弃权利的执行,从即期外汇市场买卖外汇,因此,外币期权交易是比远期外汇交易更为灵活的一种金融交易方式。

比如,在远期外汇交易应用

举例中,公司把两个月后购买日元的美元成本固定在985915美元,但公司财务部不情愿通过远期合约锁定一固定汇率,因为它希望美元升值时也能受益,也就是说,公司希望美元相对日元贬值时能得到保护,但当美元升值时又能受益。公司财务部经过调查得知,通过花旗银行,如果买进金额为1.4亿日元的日元看涨期权,协定价格为140日元/美元,期权费为50000美元;如果卖出金额为1.4亿日元的看跌期权,协定价格为150日元/美元,期权费为50000美元。

于是,公司有两种选择来防范未来两个月日元升值的风险:一是买进一份协定价格为140日元/美元的日元看涨期权,合约金额为1.4亿日元,期权费为50000美元,这样,公司就把未来购买1.4亿日元的最高成本限定在105万(1.4亿日元/140+5万)美元,当即期外汇市场汇率大于140时,这一美元成本还会降低,当即期外汇市场汇率为149.59[1.4亿/(985915-50000)]时,利用期权购买1.4亿日元的美元成本和利用远期的美元成本相当,也就是说,在上述给定条件下,只有两个月后即期外汇市场汇率大于149.59时,利用期权防范外汇风险才优于利用远期。

公司利用期权的另一选择是,通过花旗银行,买进一份协定价格为140日元/美元的日元看涨期权,合约金额为140 000000日元,期权费为50000美元;同时公司卖出一份协定价格为150日元/美元的看跌期权合约,合约金额和期权价格皆与看涨期权相同,由于两份期权合约的期权费相同,公司开始时没有任何现金支出。假定S是合约到期日美元和日元的即期汇率。

(1)如果S

(2)如果140

(3)如果S>150,则公司不会行使期权;而看跌期权买方会行使期权,公司只能按150的价格买进140 000 000日元,支付140000 00/150=933 333.3美元。

公司利用期权买卖限定的购买1.4亿日元的美元成本如表1所示,美元贬值时能得到保护,最高美元成本为1 000 000。美元升值在一定范围内(140至150)时公司可以受益。但公司放弃了美元进一步升值(S)150)时受益的机会,其最低美元成本为933333.3美元。

以上利用期权防范外汇风险的两种选择取决于公司对未来两个月汇率变动的预期,如果预期汇率小幅波动,不会超过150,则第二种选择更好。

三、BSI法

BSI,即借款一即期外汇交易-投资,将来有外币收入的经济主体从银行借人未来将收入的外币,在即期外汇市场将其兑换成本币,然后将本币加以利用,比如进行投资。BSI法防范外汇风险的主要原理在于,通过从银行借人未来将收入的外币,把未来某一时点两种货币的买卖提前到现在完成,从而避免未来汇率变化带来的影响。对于国际工程承包商来说,如果预计未来有一定数量的外币收入,就可以考虑采用BSI的方法。

比如,A公司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签定了一份某国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预计一年后有1000万美元的收入。为避免一年后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带来美元兑人民币的收益损失,A公司在比较了外汇远期交易和期权交易后,决定采用BSI的方法,其中,一年期美元贷款利率为6%,一年期人民币投资收益率为3%。A公司现在从金融市场借入943.40万美元(1000万÷1.06);然后按即期汇率7.8换成人民币7358.52万元;用一年后收到的工程款来偿还美元贷款的本息和1000万美元。采用这一方法相当于一年后在即期市场将1000万美元兑换成了7358.52×1.03=7579元人民币,或者说,通过BSI法,将未来出售1000万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固定在7579/1000=7.7579的水平。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决策者在决策时可以将这一汇率水平与远期汇率以及自己对汇率的预期进行对比。如果7.7579高于远期汇率,比如一年后美元远期买人汇率为7.7320,而公司预期一年后汇率水平还要更低,那么公司在给定条件下采用BSI法就是一个较优选择。

四、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是指交易双方按约定汇率在期初交换不同货币的本金,然后根据预先规定的日期,按即期汇率分期交换利息,到期再按原来的汇率交换回原来货币本金。在标准的货币互换中,期初的本金交换是可有可无的,但期末的本金交换则必须进行。

(一)期初有本金交换的货币互换

期初有本金交换的货币互换一般用在融资中防范外汇风险,比如,某国际工程公司为拓展海外业务,筹集了一笔金额为10亿日元的七年期债务,利率为浮动利率六个月日元LI-BOR+1%,公司在提款后需要将其日元贷款换为美元使用,而还贷期间公司只有美元收入,其收入与支出货币不匹配,也就是说,在归还日元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期间,需要不断用收入的美元购买日元,从而存在美元贬值日元升值的外汇风险。为了控制这一外汇风险,实现债务货币与使用及应收货币的匹配,该公司与银行进行了货币互换交易以转换债务货币。

在交易中双方约定一个互换汇率130.00,公司可在提款日将日元贷款本金支付给银行,银行则向公司支付按照该互换汇率折算的美元金额,从还本付息之日起公司按照该美元金额进行本金等额递减的偿还,并相应支付5.70%的美元利息,银行则向公司支付原贷款的日元本金及日元利息,如图1和图2所示。交易的互换期间与贷款的还本付息日吻合,使公司可将交易中收入的日元与贷款中支出的日元进行冲抵,这样该公司实际偿还的债务为美元及其利息,从而有效防范了外汇风险。

(二)期初没有本金交换的货币互换

期初没有本金交换的货币互换往往用在对未来外币收入或支出的外汇风险防范上。比如,某国际工程公司2006年预期未来三年的净现金流如表2所示。

由于当时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该国际工程公司面临很大的外汇风险。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公司决定采取美元与人民币互换。银行报出的互换条件为:三年期人民币/美元货币互换的年率为,银行收到公司美元年利率5.14%,支付公司人民币年利率2.92%。双方同意初始不交换本金,名义本金额为3.8911亿美元,互换汇率为

7.9918,各年度末交换利息,期限三年,期末交换本金,如图3和图4所示。

该国际工程公司在利用货币互换防范外汇风险的决策中,其主要依据是通过货币互换所锁定的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根据以上互换条件,并给定美元和人民币一年期利率分别为5.25%和2.52%,可以计算得出该互换所锁定的汇率水平为7.4760,如表3所示。在决策之前,如果预期美元和人民币汇率数字在三年内会远远小于7.4760的水平,则该货币互换防范外汇风险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反之,如果。预期美元和人民币汇率数字在三年内会大于7.4760的水平,或者远期汇率大于7.4760的水平,则不宜采取互换交易防范外汇风险。

五、结论

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权交易、BSI法以及货币互换是国际工程承包商防范外汇风险中可以采取的主要金融交易手段。在同一时点,给定远期汇率、未来收入外币的贷款利率、本币投资收益率以及货币互换条件,则可以计算出BSI法和货币互换在防范外汇风险中所锁定的汇率水平,将其与远期汇率进行比较,可得出给定条件下三者的较优选择,然后将BSI法、货币互换以及远期外汇交易中较优者与外汇期权交易进行比较。对我国国际工程承包商来说,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时,不宜采取单笔外币期权交易,因为人民币与美元的看涨期权的协议汇率在综合了期权费后往往小于远期汇率,本来期权交易赋予买方的灵活性是有选择到期日即期汇率的权利,而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到时如果人民币果然升值,购买人民币看涨期权的国际工程承包商是无法从即期市场获利的。换个角度来说,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国际工程承包商可以直接将以上四种金融交易方式所锁定的汇率进行比较,选其中较优者作为将来外汇收入的外汇风险防范手段,而不必考虑期权方式下有利的即期汇率变化。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深圳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国际外汇交易篇(3)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主张和反对在中国进行外汇期货业务的人都有。在1995年以前,曾经部分开放过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但由于当时管理粗放,技术条件有限,在实际经营中,经济商欺诈客户,不将客户的开仓和平仓报给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等现象时有所见,因而出现了不少问题,导致这些业务都被取消和禁止。

随着中国外汇储备的节节攀高,特别是人民币面临巨大的升值压力以来,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的问题再度凸显,相应地,在中国开展外汇期货的呼声也逐渐高涨。但是目前反对在中国开展外汇期货的人也很多,其主要理由是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的,在中国开展外汇期货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其实无论现货市场还是期货市场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应当是需求。其次是外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能否有效发挥其避险以及降低资金成本的功能。有市场需求,外汇期货市场才有开放的必要,开放后的外汇期货市场能够发挥作用才可以继续发展。

我国企业和银行是否有规避外汇风险的需求

我国目前进出口贸易情况

2003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85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1%。其中出口额4384亿美元,增长34.6%;进口额4182亿美元,增长39.9%。对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出口均增长较快(见表1)。

从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对欧盟的贸易额在迅速增加且增速超过了美国。同时,美元的强势地位在相对衰落。这样一来,外贸结算中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比例相对下降,而以欧元等为计价单位的比例会上升。现在我国实际上实行的是近乎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这种制度消除了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波动,但却不能消除人民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目前的进出口状况表明我国进出口企业承担的汇率风险在增大。

我国外汇储备与存贷状况

据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和外汇储备报表显示,截止2004年6月,我国的外汇储备已高达4706.39亿美元。其中美元占据一半多。截止2003年报11月,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含外资)外汇存款余额为1505亿美元,其中企事业单位外汇存款余额达538亿美元,而储蓄存款余额则为861亿美元。同时,至11月末,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含外资)外汇贷款余额为1306亿美元。从2002年初起,美元大幅贬值对于我国高额的外汇储备与存贷额产生了负面影响。

从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外汇储备与存贷情况来看,我国的企业和银行有归避外汇风险的需求。

外汇期货在我国是否有需求

我国外汇现货交易的情况

我国外汇交易在市场结构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客户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二是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和外汇指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易,后者占据主导地位。

据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统计表的统计数据,2004年上半年银行间外汇市场共123个交易日,四种交易货币总成交量为793.19亿美元,比2003年上半年(590.75)增长34%。(见表2)

从表2不难看出,我国外汇交易量涨幅明显,尤其是对港币与日元。但是交易量最大的美元,其汇率变化幅度却是微小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目前国内市场惟一的保值工具。所谓“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签订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办理结汇或售汇。通过办理这项业务,境内机构可以在涉及外汇资金的投资、融资以及国际结算等经营活动中达到“避险保值”的目的。

但由于对国际汇市变动的方向可预见性差和美元对人民币汇价的相对稳定的原因,我国的远期结汇业务并未发挥其真正的保值作用。

我国目前外汇市场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外汇现货市场和远期结售汇业务来看,我国的外汇市场至今发展仍不成熟,缺点包括:第一,外汇市场组织体系不健全。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完整的外汇市场组织体系应包括央行、外汇银行、客户(企业、个人)和外汇经纪人,而我国目前外汇市场上实际只有两个主体:央行和外汇银行,而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经纪人。第二,在交易性质上,我国的外汇交易市场仅是一个与现行外汇制度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市场,不具有现代外汇市场所具有的金融性。第三,从市场公平上看,由于实行银行结售汇业务,企业贸易和非贸易项下的外汇需卖给银行,因此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第四,从对外联系上看,我国的外汇市场与国际市场基本上是隔离的,因而对国际汇市的变动预见性较差。

外汇期货的意义与特征

外汇期货是指在有形的交易市场,通过结算所(ClearingHouse)的下属成员清算公司(ClearingFirm)或经纪人,根据成交单位、交割时间标准化的原则,按市场价格购买与出卖远期外汇的一种业务。

外汇期货的特点在于:

外汇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货币必须为特定的国际性货币,例如英磅、美元等硬通货。

买卖双方须通过指定交易所以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不同,买卖双方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如IMM)进行交易;交易所为保障每位参与者都有公平参与的机会,采用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同时,买卖双方必须委托经济人才能在交易所内买卖,因此这种交易方式具有匿名保密的效果。

成交合约标准化是期货市场与远期市场的另一种重要区分。标准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交易数量标准化——每一份外汇合约都由交易所规定标准交易单位。例如,英磅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份25,000英磅交易时,参与者只需告诉经纪人需要买入或卖出多少份即可;交割日期标准化——国际货币市场所有外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期都是以3月,6月,9月,12月作循环,且交割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为该月的交割日。

最小价格波动幅度。国际货币市场对每一种外汇期货报价的最小幅度都作了规定。在交易场内,经纪人所作的出价或叫价值只能是最小波动幅度的倍数。

清算中心与保证金制度。到期交割需通过清算中心进行,且清算中心有保证买卖双方履行契约的义务。保证金是指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期货交易者为了确保合约如期、正常履行而在交易所指定的账户中存入的款项,作为履行合约的财力保证。

标准化的合约减少了因对合约内容的疑义而产生的贸易争端。对交易者匿名保密,可以保护进出口商的商业机密。同时,清算中心与保证金制度,可以确保双方履约的能力,避免信用风险的产生。

从外汇期货市场的意义与特征来看,在我国设立外汇期货市场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规避外汇风险与信用风险,同时可以完善我国外汇市场的组织体系、加强我国外汇市场同国际外汇市场的联系,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但是人民币不是国际性货币,因而不能直接进行人民币对外币的期货交易。

外汇期货市场一旦建立,能否发挥作用

外汇期货的功能

外汇期货作为期货的一种,主要有两种功能:价格发现与避险。

价格发现

价格发现的意思是透过期货市场去了解未来现货的价格。买卖期货合约是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个时点以目前决定的价格进行交易,因此期货价格和人们预期在交割时的现货价格必定有关,而且精确性往往比其他预测方法要高。若人们可以预期未来的价格,那么在作消费或投资时可以考虑更周到,决策结果可以更有效益。

利用期货价格估计未来现货价格是否有效,则取决于估计的精确性。由于期货交易是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的,而交易所作为一种有组织、规范化的统一市场,集中了大量的买者和卖者,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形成价格,它基本反映了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变化趋势。

避险

避险的基本概念是将风险转移出去,规避价格变化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外汇期货市场可以规避各种因汇率变动所产生的风险。一般而言,有交易风险和换算风险两种。交易风险是指涉及实际交易将一货币转换成另一货币时发生的外汇风险。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将一种货币转换之另一种货币因汇率变动造成资产或负债值改变的风险,此时没有实际的外汇交易,称之为换算风险。

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通货膨胀率、利率差异、经济增长率差异、预期因素、中央银行的干预、政策差异、国际收支状况。

我国的汇率政策及特点

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实行汇率并轨,建立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因此,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是一种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一汇率制度的特点是:外汇市场供求关系是决定人民币汇率的主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前一天的汇价,决定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并通过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和国际市场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汇率,套算出人民币对其他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汇率,该汇率是当日各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以及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进行外汇与人民币买卖的交易基准汇率。

但亚洲金融危机过后,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一直稳定在1:8.27左右,同时我国外汇市场上供求关系不平衡,因此人民币汇率实际上采取的是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政策。

调节汇率的方法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和行政手段。汇率并轨后,国家成立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室,及时吞吐外汇和人民币,以保持汇率的稳定。我国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利率政策以及各种法规制度,调节和监控外汇市场,使其有序地、规范地运行、必要时对外汇市场进行直接干预,确保汇率稳定和经济发展。

中央银行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实行限额比例管理。央行规定,各外汇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超过其高限比例部分,必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卖出;而在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降低到其低限比例以下时,则应及时从银行间外汇市场购入补足。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以目前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水平和我国现行的汇率制度,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不一定能发挥出来。它需要大量的信息和与国际货币市场的联系,才能对未来价格做出精确的估计。而我国目前远期外汇市场的汇率走势预测都存在很大误差。

避险功能主要体现在人民币对除美元以外的国际性货币。我国居民经常进行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兑换,但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使得我国居民的避险意识不强。

结论

我国目前企业与银行有利用外汇期货市场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但是,由于我国的汇率政策和外汇市场的缺陷,虽然可以建立外汇期货市场,却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笔者认为可以有两个方案来建立我国的外汇期货市场:

一种是像当年台湾建立股指期货市场一样,先开放国内投资者从事国外的外汇期货交易,然后再建立国内的外汇期货市场。可以在国内设立外汇期货经纪商,国内的居民可以通过国内外汇期货经纪商的交易通道在国外外汇期货市场从事外币对外币的外汇期货交易。等到我国完全开始实行浮动汇率政策,人民币具有国际性货币性质后,再开放国内外汇期货市场。那时,我国的外汇期货经纪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操作经验,同时居民的避险意识也增强了,这样外汇期货市场的功能就可以充分发挥出来。

另一种方案是现在经常被讨论的:先进行国内企业、居民、机构外币对外币的期货交易,来套期保值。在操作上,与国际主要期货市场进行合作和联网,做国际外汇期货市场的一部分,以获得经验,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后,再放开人民币与其他外币的期货交易。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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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玲,《外汇远期交易中行5年起落外管局促配套改革》,《财经时报》记者专栏

3.石成,《我国外汇期货市场开发可行性之市场面分析》

4.简淑绮,《从台湾外汇管理制度之演进看中国外汇制度之未来可能发展》,台湾经济研究月刊,2003.11

5.刘玉操,《国际金融实务》,东北财大出版社,2001

国际外汇交易篇(4)

二、人民币外汇交易的区域分布特点

人民币外汇成交量在不断提升。我国外汇市场规模小于人民币外汇市场规模,因为人民币外汇市场既包括国内外汇市场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也包括境外外汇市场的人民币外汇交易。2001年4月,在国际清算银行调查统计的30多种货币中,人民币外汇成交量排名很靠后,仅居第35名;2004年4月(汇改前夕),人民币外汇成交量排名上升至第29名;2007年4月升至第20名,其市场份额达到0.9%,排名向前进了3位。2013年4月,外汇市场最活跃的九种货币依次为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澳元、瑞士法郎、加元、墨西哥比索和人民币,居前三的货币外汇成交量分别为4.7万亿美元、1.8万亿美元、1.2万亿美元,排名居后的货币成交量从英镑起分别为6312亿美元、4617亿美元、2755亿美元、2441亿美元、1353亿美元、1196亿美元。不难看出,人民币外汇成交量的真正突破点在于2013年4月,其市场份额达到2.2%,也首次从“其他货币归类”中脱颖出来。就交易的货币对而言,人民币对美元交易日趋活跃。在剔除本地经纪商间的重复计算后,人民币对美元的交易成为全球第最活跃的货币对(2.1%),仅次于美元对欧元(24.1%)、美元对日元(18.3%)、美元对英镑(8.8%)、美元对澳元(6.8%)、美元对加元(3.7%)、美元对瑞士法郎(3.4%)、美元对墨西哥比索(2.4%)。这充分反映了我国的国际经济地位迅速上升,国际外汇市场越来越多地关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变化趋势。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规避汇率风险,1996年香港和新加坡先后推出了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合同的交易(Non-deliverableForwards);2006年8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世界上最大的商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推出了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日元的期货和期权产品。人民币外汇交易的地理区域比较分散。其中,我国境内的交易只占22.71%,境外人民币交易还没有形成一个主要中心,香港、英国和新加坡成鼎足之势。跟人民币交易相比,其他主要货币的交易量集中在境外市场,英国和美国占尽国际金融中心的地利优势,而其他金融中心至多是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难以挑战伦敦和纽约的竞争地位。这也是中英两国在金融方面合作的主要目标,即伦敦打造成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香港也有其竞争优势:其离岸人民币存款由2004年2月的不足9亿元飙升至2013年10月的7816亿人民币;其人民币实时清算体系为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等其他机构提供服务。外汇市场是个高度开放的金融市场,而非完全的本土化市场,因此跨境交易是外汇市场的根本特点。换言之,一国或地区发生的外汇交易必然包括境内交易和跨境交易两部分,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跨境交易占比较高。全球主要外汇交易中心(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香港和澳大利亚)的跨境交易占比很高,几乎占五成以上,而离岸中心的占比尤其高。相比之下,2013年4月,我国外汇市场的跨境交易占比仅为16.17%,居表中所列国家或地区之末。我国外汇交易市场主体缺乏来自境外的市场参与者。也就是说,我国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力度不够,或者境外机构没有积极参与市场的交易活动。

三、外汇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

外汇市场的最初发展动力源于国际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业务往来,但资本项目交易后来者居上,成为现代汇市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一般而言,一种货币的国际化程度可用五个指标测算: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计价货币、国际借贷业务中的标价货币(国际银行信贷市场)、国际证券市场的标价货币、官方储备货币中的标价货币、外汇市场的成交量。由于国际贸易中的计价货币数据难以获取,并且也没有国际机构进行过权威的统计,各种货币在国际贸易中的计价地位仅限于推测。相反,主要银行的跨境业务、国际债券市场规模和外汇储备的货币构成均有系统、连贯的统计资料,因此可信度很高。国际主要货币在外汇市场的成交量跟该货币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地位高度相关。除了国际债券市场外,主要货币在国际银行业务中的地位以及在官方外汇储备中的占比跟在外汇市场的排名完全一致。我国银行的国际业务不活跃,人民币在国际债券市场的表现也比较沉闷。人民币国际化缺乏强大的金融市场做后盾。这里所指的金融市场包括在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如果我国在岸金融市场高度发达、高度开放,离岸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池子具有较强的深度和广度,那么国际资本流动会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和离岸市场的效率和竞争力,大幅度提升人民币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才会实现质变过程。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起步较早,但离岸人民币借贷业务并不活跃,人民币资产品稀少,人民币利率低于在岸的利率水平,许多投资者持有人民币的目的不在于投资,而是等待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有关国际银行和外汇储备的统计数据没有提供详细的货币分类数据,本研究仅选取国际债券和外汇市场数据,采用面板数据方法分析外汇市场与国际债券市场的长期关系。文章的外汇成交量数据取自国际清算银行的《央行每三年一度调查:全球外汇市场活动》,时间跨度为1998-2013年。国际债券市场数据取自国际清算银行出版的《季度评论》(QuarterlyReview)各期。另外,国际清算银行只公布季度末数据,但三月份的数据跟四月份的债券市值(存量)差别不大,所以本研究选取三月份的数据以替代无法获取的四月份数据。文章选取了澳元、加元、欧元、港元、墨西哥比索、新西兰元、挪威克朗、英镑、新加坡元、瑞典克朗、瑞士法郎、美元和日元的外汇成交量及其标价的国际债券存量。文章采用面板数据方法分析这些国家货币与国际债券市场的关系,首先依照通用的计量技术先对原始数据对数,然后建立合并数据表。为了排除伪回归,本文先对合并后的外汇交易量和国际债券市值数据作单位根检验,结果详见表6。检验结果表明,这些面板数据的序列为非平稳序列,均存在单位根,p概率值等于1,即我们只能接收原序列存在单位根这个事实。但一阶差分序列为一阶单整序列,其概率值为零,我们否认一阶差分序列存在单位根,这些时间序列服从I(1)如果仅考虑以标价货币发行的国际债券市值,相同系数、加权模型表明,以一国或地区货币标价的国际债券市值每增长1%就会引起该货币外汇成交量增长0.12%,且各项统计量均显著。这充分说明,一个国货或地区货币的国际化程度是外汇市场规模的决定因素之一。货币国际化程度越高,用该货币标价的国际资产就越多,货币兑换就越活跃,外汇交易量自然就大幅度提高。

四、我国离岸金融中心建设与人民币外汇市场

综合上述分析,发展和壮大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关键是扩大人民币的跨境使用,而后者发展的关键是必须有序开放我国资本项目。我国自贸区建设的重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其实,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核心内容就是逐步实行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其必然结果便是扩大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人民币跨境使用所指的领域主要是国际贸易、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银行信贷,次要领域则是衍生品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际上勾画出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建设的蓝图。自从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出以来,人民币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结算占比大幅度提高,现已成为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结算货币。2011年,我国以人民币结算的对外商品贸易占总比的6.6%;2012年占比提高至16.7%。香港的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发展尤为迅速,仅2012年就达到了2.6万亿人民币。我国自贸区的离岸中心建设目的之一就是要强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这一趋势,因为在岸企业以人民币支付的海外进口是非居民的人民币资金来源。除了用于进口贸易外,非居民的人民币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人民币资产,也就是说,我国的相关政策必须扩大境外人民币资产池子,并解决境外人民币回流问题。如何扩大境内外人民币资产池子?这是新一轮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放松了管制,从某种程度上方便资金的流动。人民银行的《意见》规定,上海自贸区采取了分离式账户管理模式,放宽了区内资金向境外流动限制,还允许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我国境内发行债券,也允许区内企业从境外市场进行本外币融资,但政策趋于谨慎,依然保留了已有的一些管理限制。资金流动仅限于区内居民贸易账户、非居民贸易账户、境内非居民账户和境外账户之间的资金可以自由划转;账户内本外币不得自由兑换,自贸区内人民币汇率的定价机制功能被限制。区内居民贸易账户因经常项下业务、还贷、实业投资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业务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发生的资金流动被纳入跨境业务管理。就直接投资而言,有关规定有审批制度改为向银行直接办理,简化了办理手续,从某种程度上方便跨境人民币投资。其实,我国对外商直接来华投资的政策比较宽松,因此新规定实际上促进国内企业自己用人民币或外币对外直接投资。自我国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我国的资金一直为正数,特别是1993年以来,年流入净额达到300亿美元以上。

自贸区设立能否扭转这一趋势?跟直接投资相比,证券投资规模更大,对人民币外汇市场影响力更强。然而,《意见》对跨境证券投资的政策规定不多。截止2012年底,国外对中国的证券投资规模为6442亿美元(约合2.3万亿人民币),其中股票投资为5066亿美元,占我国股票总市值13.7%。这表明,我国现有的金融市场开放水平不高,法律建设还有待完善。境外资金进入国内金融市场的限制依然较多,《意见》也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突破,基本沿袭了2011年12月公布的人民币合格国外境外投资者做法。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这显然是指区内的境外金融机构和企业,因为本国金融机构和企业无需绕道进入这些市场。“按规定”是指什么规定?这应该指现有规定。《意见》允许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展开拆借或回购交易,也沿袭了人民银行2010年8月公布的办法。事实上,市场开放度依然受到额度限制。在对外方面,《意见》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业务。显然,这是针对国内企业,因为境外企业无需绕道中国再投资境外金融市场。“按规定”又是指什么规定?换言之,国内资金在境外进行证券投资依然受到限制。在融资方面,《意见》允许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国家有关法规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目前的困境时除了少数国际金融机构外,尚无境外企业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意见》原则上允许试验区的中外合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但严格限制本币的使用范围,即不得用于有价证券和衍生品投资,也不得用于委托贷款。《意见》没有涉及国际银行信贷业务。资本自由流动是离岸金融中心存在的必须条件,也是本币国际化的先决条件之一。在这些大量频繁的金融交易活动中,本币国际化就水到渠成,无需刻意去为之,因为它有着强大的现实基础。作为大额、高频金融交易的后盾,自贸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必须达到世界一流水准,必须构建多币种、多层面的平台,实时处理涉及主要本币和外币交易,覆盖了包括银行、股票和债券的多种金融中介渠道,并与周边国家的有关系统无缝联接。我国现有境内外币支付体系,而跨境支付体系尚在研究和规划中。2012年,境内外币支付体系处理业务111.05万笔,金额为5327.37亿美元。相比之下,香港美元结算所自动转账系统(USDCHATS)同期处理业务381.7万笔,金额为40256亿美元;香港人民币结算所自动转账系统(RMBCHATS)同期处理业务108.7万笔,金额为62万亿港元。可见,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远达不到国际水准,依然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国际外汇交易篇(5)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4-0000-03

一、引言

衍生金融工具是由现代经济活动需要创造出的新型金融产品,是指其价值依赖于其他金融资产(称作“标的物”)的一类金融产品。最主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合约、远期合约、期权合约和互换合约,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在这四种工具基础上产生的复杂衍生工具。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衍生金融工具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为重要的经济体之一,与衍生金融工具的联系也是越来越紧密。其中有一类衍生金融工具,是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市场上市,以中国资产作为其标的物,这类金融工具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却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本文就试图通过对芝加哥交易所的人民币期货的解读,来分析这些影响。

二、CME人民币期货

2006年8月28日,芝加哥交易所(CME)正式推出人民币期货和期货期权。CME的人民币期货产品包括对美元、日元、欧元三种。每周交易时间为美国中部时间周日下午5:00至周五下午4:00,每天下午5:00开市,次日下午4:00休市,交易23个小时。由于时差和美国实行夏时制,换算为北京时间,每周交易从周一持续到周六,夏季为上午6:00至次日上午5:00,冬季为上午7:00至次日上午6:00。任何时点上可供交易的合约为将于未来连续13个日历月份以及此后的2个季度周期月份到期的15份合约。

合约规模:100万人民币。属于金额较大的合约,可见CME人民币期货所针对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机构投资者。

报价方式:与其他货币期货一样,人民币期货采取一单位人民币折合多少美元的报价方式,如$0.12536/RMB。

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中第3个周三的倒数第2个营业日。

最小价格波幅:$0.00001/RMB。每份合约最小价格波幅为10美元。

交割方式:现金交割。交割当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合约最后交易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公布的汇率进行结算。

每日最大价格波动限制:单向期货交易,每份合约的最大波动限制为±600美元;对套利期货交易而言,每份合约的最大波动限制为±100美元。

头寸限制:持有不同月份到期的期货合约净多头或净空头超过6 000份,必须及时向交易所提供能够说明头寸性质的信息;对于当月到期的期货合约,到期前一周内持有的头寸不得超过2 000份。

三、境外人民币NDF远期交易市场和国内银行间远期市场

当前,经营人民币远期交易品种的市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境外无本金交割市场,包括新加坡、中国香港的远期市场以及芝加哥交易所交易的人民币期货期权等,属于离岸市场,其参与者主要是花旗、汇丰、渣打等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包括一些跨国公司;另一类是国内银行间远期市场及柜台远期结售汇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境内外金融机构。

境外无本金交割远期市场的产生源于规避外汇管制的需要,为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提供避险工具。交易品种是新兴市场国家货币的无本金交割远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本质上无本金交割远期(NDF)是一种远期交易品种,其主要特点是到期无须交割本金,一般以可兑换货币结算差价。人民币NDF市场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香港和新加坡产生,形成初期发展较为缓慢,交易也不活跃。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及以后一段时间,人民币面临巨大的贬值压力,人民币NDF市场进入发展期。近年来,人民币升值呼声此起彼伏,NDF市场的交易日渐活跃,参与者队伍不断扩大,除原有的国际大银行外,还吸引了对冲基金等大量机构投资者。据国际清算银行(BIS)估计,2004年人民币NDF日均成交量已经达5亿美元,在亚洲6种主要NDF中排名第三。

国内远期市场是另一个人民币远期交易市场。1997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办法》,为推出人民币远期业务扫清了障碍,并提供了必要的监管依据。两个多月后,中国银行成为境内第一家可以开办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试点银行。然而,此后数年内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缓慢。截至2005年初,国内共有7家银行(包括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此项业务。2005年8月1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品种。作为汇率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银行间外汇市场为银行规避外汇风险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银行间外汇市场成立之初交易清淡,但这一市场之后发展迅速,截至2006年8月31日,共有72家中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获准进行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除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外,还包括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等一系列国际知名大银行。但由于过去长期实行相对固定的汇率制度,远期结售汇的业务交易量还是一直很小,2005年全国人民币远期结售汇净额为184亿元。

四、CME交易现状和未来影响分析

目前,CME人民币的期货产品交易并不活跃,交易量远远小于香港、新加坡等地NDF市场,影响力也极为有限,并没有像2006年舆论猜测的对国内人民币定价权产生重大影响。我们认为CME目前发展较缓的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人民币期货作为新兴的货币期货产品,得到市场认可尚需一定时间。其次,人民币仍属于受管制货币,其汇率的价格变动包括了太多非市场因素(如政府干预)的影响,可能会使投机者面临较大的风险。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尽管美国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但凭借CME的丰富经验以及外汇期货这种场内市场的高透明度和高信用度,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这个市场一旦形成,其规模是相当惊人的,中国外汇市场极有可能会受到影响。有分析甚至认为,随着CME推出人民币期货,我国可能已经丧失了推出人民币期货期权的最好时机,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将来极有可能决定于境外而非境内。对此,我们认为现在作此判断仍为时过早。必须看到,人民币现在还不是完全自由兑换货币,境内和境外市场仍处于分割状态,境内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仍占实际外汇供求的绝大部分,在这些交易被允许参加境外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之前,境外人民币衍生市场无论如何都不完整。目前,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仍主要体现在对即期汇率的控制上,例如,无论是境外人民币NDF还是CME的人民币期货,其使用的清算价格必须依据境内即期汇率确定,可见境内即期市场的影响力目前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但是,人民币汇率定价的主导权旁落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随着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逐步推进,以及CME人民币期货期权交易的逐渐扩大,境外远期汇率对境内即期汇率的影响力将越来越大。由于CME的规模,影响力以及公开性,透明度等特点,兼具较低的交易费用和较低的买卖点差,中央清算方式,流动性等各种优势,CME极有可能逐渐取代香港、新加坡等地的人民币NDF市场,成为境外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的中心。CME的人民币期货和期权交易将能够更加容易地吸引更多的资金:包括目前在新加坡、香港等地的资金,特别是投机性的资金可能在发生某些特定事件的情况下,参与对人民币汇率的投机交易,反过来影响我国政府对人民币汇率的决策判断。一旦CME成为人民币衍生工具交易的中心,将使人民币汇率问题的焦点更加集中,人民币汇率问题将被进一步放大,对汇率预期产生严重影响,并反过来影响进出口和资本流动等实际经济交易。例如,人民币升值预期可能由于CME集中交易而放大,或多或少对即期交易产生影响,如中国进出口商会提前收汇结汇而推迟购汇,以及使资本流动加速流入等等。

五、应对CME策略:加快发展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

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政府对汇率走势的影响力;二是市场对汇率走势的影响力。目前,我国政府对人民币汇率走势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求人民币汇率必须更多地取决于市场,应以国内实际的外汇供求和合理的预期为基础,而不应决定于不能完整反映市场供求的境外NDF市场或是CME的期货期权市场。人民币汇率走势应该更大程度上决定于国内的实际外汇供求以及对汇率的理性预期,取决于基本经济因素的变化,而不应是境外对人民币汇率的非理性预期或是投机活动。因此,当前更加紧迫的任务是发展和完善境内外汇市场,更好地使境内实际的外汇供求以及汇率预期在市场上得到更好的反映,即使一旦放开资本管制,国内需求不会转求境外的NDF市场或是CME,这才是掌握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的关键。而通过成熟的外汇衍生品市场可以为稳定我国经济、促进国际经济活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使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消除因汇率变动对进出动的影响,促进国际贸易发展;通过外汇衍生品市场,债务人可将其全部债务头寸限定在本币范围内,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有效回避汇率风险,从而促进本国居民参与境外融资的活动;对于从事跨国业务的公司而言,外汇衍生品市场在公司管理外汇风险方面也可发挥重要作用;外汇衍生品市场还能拓展投资渠道,这将有利于优化投资组合、改进资产的风险/收益结构。

而且目前我国尚存的资本账户管制并不构成对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实质性制约。从国际经验看,墨西哥、巴西、俄罗斯和印度等国家也都是在对资本项目管制的条件下,建立和发展了外汇衍生产品市场。以巴西为例。尽管巴西实行了资本管制,但巴西商品期货交易所中雷亚尔/美元期货的交易量却超过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中相同产品的交易量。

更为重要的是,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资本项目开放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在资本流动管制可控的条件下,建立和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可以为资本项目开放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同时,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也可以进一步推动外汇衍生品市场的深化和广化。

尽管如上所述建立外汇期货市场可以带来一系列好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国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外汇交易应以风险防范为主,更加实际的做法是稳步的渐进的建立外汇期货市场,不可操之过急,大致可按照以下的原则逐步操作:一是外汇期货交易的监管应由中央银行负责,可以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金所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二是对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的市场准入可以采取逐步放宽的做法,以避免出现过度的投机:初期只允许外汇指定银行和少数期货经纪公司之间进行期货交易,委托交易最初也可以只允许大机构。三是交易品种为人民币与外汇之间交易,并以人民币作保证金,从而可以避免外汇期货交易与当前外汇管理规定发生冲突。在外汇管制条件下,可以限制进行外汇与人民币的交割,规定只有在发生实际外汇收付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实际交割,否则只能进行人民币保证金的结算。相关的限制应适时放宽,促使期货交易形成规模。

境内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一旦推出,将能够逐步取代境外NDF市场和CME成为人民币汇率的风向标,从而使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形成基础和机制更加合理。这种判断是有事实依据的,例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的一个月内,人民银行了关于完善外汇市场和开办掉期业务的两个通知,其后一两周内,境外人民币NDF报价水平逐渐向国内人民币即期汇率靠拢,但由于国内远期结售汇交易并没有因为这两个通知变得活跃,境外NDF市场又重新与即期汇率拉开距离。再如,央行与国内银行首次进行货币掉期交易的消息传入市场后,NDF报价与人民币的即期汇率也立即大幅收窄。显然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国内市场的实际需求有更大的影响力。境内期货交易一旦形成规模,这种影响力将得以更好地体现。

六、结语

除了上面介绍的,目前世界市场上以中国资产为标的的衍生品还有新加坡交易所的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在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新华富时25指数期货(以新华富时25指数为标的,该指数包括25支红筹股及H股股票)、香港恒生H股指数期货以及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E)交易的中国指数期货(指数成分股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等等。可以看出,这类衍生产品还主要集中在股指期货方面,并且数量也不多。这也与中国市场仍在不断完善、不断开放之中有关。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衍生金融工具还将不断推出,并对我国的经济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将中国经济同世界经济、将中国资本市场与世界资本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附录 关于外汇交易中心与CME签订的合作协议

根据2006年3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属的外汇交易中心与CME签订的合作协议,外汇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未来将可以通过外汇交易中心来交易CME全球电子交易平台的汇率与利率产品,而外汇交易中心则作为CME的超级清算会员,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交易便利和清算服务。外汇交易中心与CME的合作仅限于人民币之外的外汇和利率衍生产品的交易,这意味着日后境内的机构通过外汇交易中心来交易CME的产品中,不会包括涉及人民币的各类衍生产品。

所以,CME推出人民币衍生产品主要提供给境外投资者交易的,而外汇交易中心与CME合作的主要目的则是帮助境内银行来买CME的其他汇率和利率衍生产品,并不涉及人民币产品。

根据2006年10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向相关机构下发的《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境外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

所以,境内商业银行还无法交易人民币产品。对于具备CME会员资格的极少数境内商业银行来说,他们至少可以通过其境外分行参与到CME的各类产品交易中,其中可能也会包括人民币的各类产品。

参考文献:

[1]代幼,渝杨莹,.人民币境外NDF汇率、境内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关系的实证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7,(10).

[2]国家外汇管理局省略

[3]潘成夫.境外人民币衍生市场与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兼论发展我国外汇期货市场[J].新金融,2006,(12).

[4]丁志杰.人民币衍生品面市美国[J].银行家,2006,(9).

[5]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省略/

国际外汇交易篇(6)

(一)实现购买力的国际转移

国际贸易和国际资金融通至少涉及到两种货币,而不同的货币对不同的国家形成购买力,这就要求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使购买行为得以实现,而这种兑换就是在外汇市场上进行的。

(二)提供资金融通

外汇市场向国际间的交易者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外汇的存贷款业务集中了各国的社会闲置资金,从而能够调剂余缺,加快资本周转。

(三)提供外汇保值和投机的市场机制

在金本位和固定汇率制下,外汇汇率基本上是平稳的,因而就不会形成外汇保值和投机的需要及可能。而浮动汇率下,外汇市场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外汇市场的存在既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外汇风险的场所,又为投机者提供了承担风险、获取利润的机会。

二、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市场不稳定

目前外汇指定银行的交易员必须进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买卖,银行间市场具有集中、有形的特征。这种市场形态常见中央银行居绝对主导地位,采用竞价交易的外汇市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集中交易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如交易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容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交易主体的需要等。与集中交易相对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实行本外币的集中清算,承担清算风险。随着未来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和人民币在走向浮动汇率制以后交易主体及其外汇头寸都将迅速增多,一些实力较弱的交易主体可能因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陷入危机。此外,由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人民银行的一个事业单位,由该中心承担清算风险,实际上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风险,这导致市场参与者普遍缺乏风险约束,可能进行大量的高风险交易。其结果,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整个市场的稳定都可能受到很大的冲击。

(二)外汇市场风险大

从现行市场运作情况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使企业和银行都丧失了防范市场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的意识的能力,同时外汇市场也没有为企业和居民提供防范汇率风险的手段。这使得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诱发汇率系境性风险。二是集中清算方式可能引起的资金清算风险。随着市场容量扩大特别是我国经济容量及经济复杂程度的增加,外汇市场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也在增加,由于市场自律机构不完善,参与者仍没有完全自行承担资金清算风险。

(三)市场监管不完善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设初期,确立了市场运作体系、调控体系与管理体系三权分立的格局,这种分工原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导致诸多不便。动作系统的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设在上海,并对分中心实行业务领导,监管当局因此无法监测到整体市场的运作,也不能监测到交易中心为其自身利益对分中心及交易系统而采取的不合规行为,监管显得鞭长。而外管局目前的监管手段仅凭事后报告制度,而不能做到事先防范。同样,央行的操作也游离于制度政策目标的管理部门以外,操作部门由于缺乏对宏观经济运行的整体分析与把握,缺乏管理部门具体指标要求与判断,操作易带盲目性,而管理部门的意图可能也得不到有效实施。

三、外汇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及对策

(一)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国际外汇交易篇(7)

一、涉外金融交易的界定

构成金融交易的基础要素有三个:筹资人、投资人、交易货币。

一般意义上,一国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与一国建立(与国际接轨)国际金融市场在概念上具有等价意义。当一国金融市场未完全开放时,客观地存在“涉外金融交易”概念,涉外金融交易既与国内金融交易不同,也与国际金融交易不同。

关于什么是国际金融交易,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可被称为“市场论”,其划分标准是资金是否跨境流动;另一种观点可被称为“要素论”,划分标准是金融交易活动中是否存在“涉外因素”。而“市场论”认为国际金融交易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可以下图表示。

在上图中,①属于国内金融交易,②③④属于国际金融交易。“涉外因素论”认为,将构成金融交易的基础要素:筹资人、投资人、货币进行组合,可产生以下几个不同的结果:

1.投资人以其本国货币贷款给其本国居民;

2.投资人以外国货币贷款给其本国居民;

3.投资人以其本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4.投资人以外国货币(第三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5.投资人以外国货币(筹资人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第1种情况是100%的国内金融交易,但若担保人为境外机构,或资金被用于国际贸易,这种交易可能被认为是国际金融交易。

第3、4、5种情况,无论按“市场论”或“要素论”的标准,都是国际金融交易。

第2种情况,按“市场论”应为国内金融交易,按“要素论”应为国际金融交易。在我国现行规章制度管理下,这类交易被称为“涉外金融交易”中的“外汇贷款,’(外汇贷款属于“涉外贷款”,涉外贷款包括:外汇贷款、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外贸贷款)。

此外,还有人从国际收支统计口径出发,以交易结果是否引起国际收支变动乃至是否影响一国外债而判断是属国内金融交易或属国际金融交易。笔者认为,应该将涉外金融交易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在上述五种组合中,除第1种以外,其余四类都应界定为广义的涉外金融交易(广义的金融交易包含国际金融交易);界定狭义的涉外金融交易标准应是金融交易是否存在国家金融管制。在2、3、4、5种组合列中凡以市场机制为主要调节机制的金融交易应定义为国际金融交易;凡以国家金融管制为主要调节机制的金融交易应定义为涉外金融交易。

金融交易中的国际金融交易和涉外金融交易是极其复杂的金融交易,其交易结果、状况直接涉及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深层次地影响一国内外均衡。因此,在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中,各国均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金融市场由管制到开放的过程。

二、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路径

如果将金融市场“对外完全开放”和“对外完全不开放”作为一数轴的两端,在“完全不开放”端点附近,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交易大部分属于涉外金融交易,相应的金融交易处于国家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之中;当向另一端移动时,意味着出现了国际金融交易与涉外金融交易的替代,国家金融管制趋于放松。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开放都是必需面对的重大间题。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过快开放资本市场导致的金融经济体系的波动成为一个共同面临的问题。墨西哥于1993年实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1994年彻底开放资本市场,允许51家外国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进人。

资本市场的过早开放使得国内经济中潜在和积累的矛盾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时彻底地爆发出来,酿成1994年12月的经济危机。韩国的情形与此类似,1996年为了加人oECD,被迫接受金融自由化要求,接受允许企业自由借款的条款。一年之后的1997年,韩国也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卷人严重的经济危机。日本作为延迟推进资本市场开放的另一类范例,同样值得关注。日本1964年承担IMF第8条款开放经常账户义务,1984年对《外汇及其外贸管理法》进行修改,放松了对资本项目的管制,这一过程用了20年时间。并且至今依然保留着许多限制外资进人,以及对国内金融机构进行保护的措施。对于金融市场的过度保护,使得金融体系始终缺乏足够的竞争力,这可能是导致日本经济近年来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之一。

综观各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过程,都存在着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的问题。因为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这样在一国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存在着双重目标统筹协调问题:实现金融开放和防范金融风险。为此,存在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强化管制,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通常采取的做法。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业竞争力低下,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并且由于强化金融管制产生了金融风险的积累,当金融市场开放后,往往长期聚集起来的金融风险在出现导火索时骤然爆发了。另一种做法是:放松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种方式大体可分为两种:休克式和渐进式。前一种方式往往导致一国出现若干年国民经济的衰退,社会和政治领域经历较长的动荡和混乱,社会发展在历史的轨道上转向。后一方式现在得到较广泛的认可,认为在这种方式下,在金融管制逐步放松的过程中,由于金融风险会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当然,这种方式由于金融市场开放历时较长,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对国内机构保护过多,会使金融体系缺乏竞争力,日本就是例证。因此,在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必须把握住放松金融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以往,我国金融监管较多地倾向于不断强化管制,金融市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育,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相对较弱。但是在实施渐进式改革和开放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在金融市场开放中,实际上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开放路径:设立涉外金融交易—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的领域、规模—逐步增强涉外金融交易的市场性。这实际上是使涉外金融交易成为金融市场逐步开放的一个操作平台(尽管在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这一路径是在为了解决当时宏观经济所面临的问题而形成的)。根据中国的承诺,加人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将大幅度对外开放。在开放的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外部的金融市场动荡将如何影响我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和稳定,取决于国内金融机构能否抵御激烈的外部竞争和外来冲击。又由于任何金融开放都是一种制度变迁,而制度变迁存在着路径依赖,因此,总结分析以往的金融开放路径,探讨如何为今后的金融开放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操作平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外汇体制改革:从涉外金融交易向国际金融交易转变的制度演进案例分析

中国自1978年一2002年,进出口贸易增长了1748.73%。外汇体制改革是过去这20年推动中国出口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严格按照中央计划部门制定的进出口计划经营。国家计划委员会制订计划时,首先开列一份必须进口的物品清单,然后根据所需款额,找出国内能够出口以换取这笔外汇的物资。由于当时汇率对外贸水平和进出口货种的影响甚微,当局遂参照旅游业、华侨汇款等少数非贸易性活动可能受到的影响以制订汇率。主要根据中国一篮子消费品与世界各大城市的相对价格而做出。由于中国不少消费品定价偏低,因而大大高估了人民币。

1998年,中国决定开放经济、拓展外贸。随着外贸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和企业,汇率由原来制订外贸计划时的会计手段,变成推动进出口决策的重要信号。最初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为了抵消汇率偏高而对出口的抑制。其后,为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发展,国家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

第一,逐步下调官方汇率,以抵消出口成本上涨的影响。

第二,实施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保留部分外汇收人,以满足自身进口需要。

第三,开放外汇调剂中心,让出口企业可把外汇留成以较为有利的汇率折换成人民币。在随后的十多年中,国家以贬值为基本措施,来刺激对外贸易的发展。第一次贬值是1981年1月,以2.8元人民币对1美元为内部结算价(创汇成本)。制订内部结算价时,管理当局以赚取1美元外汇的平均成本为基数,在此水平上追加10%的“利润”率。这次贬值是中国外汇政策的一个转折点:主要根据创汇成本,而非国内消费品相对于海外的价格而制订汇率水平。1983年到1993年期间,由于创汇成本在这期间内不断上涨,当局不断下调汇率,使出口较为有利可图。这期间,人民币先后六次贬值,幅度由9.6%到44.9%不等,官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由2.8:1调到5.32:1。19叫年1月1日汇率并轨,官方汇率更一举下调到8.7:l水平。当年,出口、旅游和外来直接投资增幅分别高达31.9%、56.4%和22.7%。外汇储备在1994年和1995年分别增长114.5%和42.6%,1998年5月达到1409亿美元。由于外汇供应增加,官方汇率逐步轻微上调。1998年4月后,官方汇率大约处于8.28元人民币对1美元的水平。贬值基本上是在市场“倒逼”下实施的,因此,贬值在一定角度上可看成是对管制的放松。

出口企业自1978年起获准留成外汇。其后,留成的比例显著提高。1979年规定,地方政府的出口如果超越前一年的水平,获准留成超出部分的40%。1985年,获准的外汇留成已不少于出口总额的25%。1991年,留成更可高达出口总额的30%,但中央政府保留权利,必要时得以调剂价收购企业30%的外汇收人(1994年统一汇价后,留成制度便被撤销)。留成制度实施后不久,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获准将外汇配额转售给需要外汇作进口用的单位。这一来,企业与企业也就能够在市场上兑换外汇。持有配额的单位由于能更好地利用其外汇留成,拓展出口的积极性更高。除了用来进口产品设备,出口单位还可以以高于官方的汇率换取留成的利润。留成制度扩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规模,引人了市场机制。如同留成制度,外汇调剂市场事实上也逐步加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规模;逐步加人和加大市场的机制。

1950年,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率先开办外汇调剂服务。有关业务迅即扩至内地12个大城市。早期的交易价是3.08元人民币对l美元。1985年,深圳设立第一家官方的外汇调剂中心。翌年,上海和北京跟进。再一年后,同类中心扩大至天津。在1985年到1987年,外汇调剂中心只对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服务,国内企业不得参与。1987年,国内的轻工业公司、工艺品公司和服装业也获准在调节市场上出售留成。1988年4月,所有国内企业都获准在调剂中心上出售留成。外汇管制放宽后,外汇中心的数目和交易量都有所增加。1992年12月底,全国有100多家调剂中心,交易额达到250亿美元。在1994年的改革中,全国性的银行同业外汇市场取代了调剂中心,并实施外汇结售制度。出口企业所有外汇收人按规定一律须出售给指定的银行。对进口企业而言,企业只要向当局授权的银行出示进口合同和境外金融机构签发的付款通知,即可换取外汇。

以上措施,从一个角度看,实际上起到了逐步放松对涉外金融交易的严厉管制。1994年以来,最根本的变革也许是撤销调剂市场,在国内设立统一的全国性银行同业外汇市场。

在新制度下,国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外经贸部实施的行政控制来维持汇率的稳定性和经常账差额,而非借着对经常账的来往实施外汇管制。在新的制度下,汇率不仅影响进出口,还通过各种市场和机制间的联系,对经济造成广泛的影响。因此,制订汇率不再只是贸易和经常账的问题,必须同时考虑到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各种不同利益团体的平衡、货币及财政政策等广泛的问题。由于中国对内和对外经济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制订汇率时,也就不能只是为了促进出口。事实上,经过1994年的改革,中国基本上不再以创汇成本来制订人民币汇率。从1994年到1997年,中国的一般物价水平涨幅约50%,创汇成本也显著上升,但由于外汇供应增长,人民币汇率反而轻微上扬。人民币升值,加上出口成本上升,降低了出口的盈利性。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加大,中国经济对内和对外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汇率的影响扩散到外贸以外的部门。中国利用汇率政策以促进出口的自由度因而有所下降。1996年以后,出口增长幅度一波三折,19%年出口只增长了1.5%,1997年出口上升20.9%,1998年,出口升幅较1997年大幅回落,1999年抬升,2000年大幅上升,2001年又大幅回落。虽然出口部门力促人民币贬值,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内外均衡,仍然保持汇率稳定。2002年初,国家进一步改革、完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和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制度,提高外汇指定银行周转金额度,降低进口企业设立外汇账户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出口企业售汇自主意愿。前不久,金融管理当局又批准四大国有银行开展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至此,在经常账户项下,人民币与外汇间的兑换(交易),在市场机制对管制的替代过程中,不断向市场化方向演变,现在离进出口企业完全意愿结售汇越来越近。

笔者认为经常项下外汇市场的开放,客观地看,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比较成功的。资本市场的开放应遵循着这一基本思路:在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规模和逐步放松对涉外金融交易的管制中,逐步开放资本市场。

国际外汇交易篇(8)

(一)实现购买力的国际转移

国际贸易和国际资金融通至少涉及到两种货币,而不同的货币对不同的国家形成购买力,这就要求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使购买行为得以实现,而这种兑换就是在外汇市场上进行的。

(二)提供资金融通

外汇市场向国际间的交易者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外汇的存贷款业务集中了各国的社会闲置资金,从而能够调剂余缺,加快资本周转。(三)提供外汇保值和投机的市场机制在金本位和固定汇率制下,外汇汇率基本上是平稳的,因而就不会形成外汇保值和投机的需要及可能。而浮动汇率下,外汇市场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外汇市场的存在既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外汇风险的场所,又为投机者提供了承担风险、获取利润的机会。

二、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市场不稳定

目前外汇指定银行的交易员必须进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买卖,银行间市场具有集中、有形的特征。这种市场形态常见中央银行居绝对主导地位,采用竞价交易的外汇市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集中交易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如交易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容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交易主体的需要等。与集中交易相对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实行本外币的集中清算,承担清算风险。随着未来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和人民币在走向浮动汇率制以后交易主体及其外汇头寸都将迅速增多,一些实力较弱的交易主体可能因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陷入危机。此外,由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人民银行的一个事业单位,由该中心承担清算风险,实际上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风险,这导致市场参与者普遍缺乏风险约束,可能进行大量的高风险交易。其结果,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整个市场的稳定都可能受到很大的冲击。

(二)外汇市场风险大

从现行市场运作情况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使企业和银行都丧失了防范市场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的意识的能力,同时外汇市场也没有为企业和居民提供防范汇率风险的手段。这使得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诱发汇率系境性风险。二是集中清算方式可能引起的资金清算风险。随着市场容量扩大特别是我国经济容量及经济复杂程度的增加,外汇市场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也在增加,由于市场自律机构不完善,参与者仍没有完全自行承担资金清算风险。

(三)市场监管不完善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设初期,确立了市场运作体系、调控体系与管理体系三权分立的格局,这种分工原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导致诸多不便。动作系统的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设在上海,并对分中心实行业务领导,监管当局因此无法监测到整体市场的运作,也不能监测到交易中心为其自身利益对分中心及交易系统而采取的不合规行为,监管显得鞭长。而外管局目前的监管手段仅凭事后报告制度,而不能做到事先防范。同样,央行的操作也游离于制度政策目标的管理部门以外,操作部门由于缺乏对宏观经济运行的整体分析与把握,缺乏管理部门具体指标要求与判断,操作易带盲目性,而管理部门的意图可能也得不到有效实施。

三、外汇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及对策

(一)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国际外汇交易篇(9)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间的金融系统越来越密切,国际外汇市场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中最活跃、最开放的组成部分,在开放经济的背景下,包括新兴国家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外汇市场自身在传统交易日趋活跃的同时,不断创新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为外汇市场的深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国际外汇市场的最新发展

对国际外汇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最全面、最权威考察的,是国际清算银行(BankforInternationalSettlements)每三年进行一次的,对各国中央银行就外汇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所进行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当前国际外汇市场呈现出如下特点。

1、全球外汇日交易量巨大,并呈大幅回升之势

自1995年以来,全球外汇市场各外汇交易工具的日均交易量都在一万亿美元以上,2004年4月创出20180亿美元日均交易量的历史记录。除2001年前期相比有所下降外,其他调查年份均呈现增长势头,其中尤以2004年增幅较大,比2001年4月的日均12670亿美元增长59%。在各交易工具中,货币互换的增长幅度最大,从2001年4月的日均70亿美元跃升到2004年4月的210亿美元,增幅为200%;期权的增长幅度位居其次,增长近一倍。(见表1)

2、外汇衍生品交易占绝对优势,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

自1995年以来,衍生品交易一直高于即期交易量,并处于稳步上升之中。衍生品占全部外汇交易量的比重,从1995年4月的58%,上升到2004年的68%,其交易量已达同期即期交易量的两倍之多。各交易工具中,外汇互换衍生品的交易最活跃,占到全部外汇交易的49%。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但目前其市场地位已趋于稳定,市场比重保持在近三分之一的水平,而且在所有外汇交易工具中,仍居第二的位置。(见表2)

3、外汇交易对手以报告交易商为主,其他金融机构的地位趋于上升。

在国际外汇市场各交易主体中,报告交易商占据主导地位,这主要是指活跃在外汇市场上的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他们既从事外汇的自营业务,也从事业务,交易通常经由诸如EBS或路透的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尽管报告交易商的交易量比重自1995年以来呈下降之势,但其市场份额均在一半以上,2004年4月为53%。除报告交易商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这主要指小型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政券公司,及各种基金、保险公司、中央银行等,其市场地位正在稳步上升,交易量比重从1995年4月的20%提高到2004年4月的33%。此外,非金融类最终客户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主要是公司和政府等,其交易量比重2004年4月为14%。(见表3)

4、外汇交易主要集中于欧洲和美国,亚洲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全球外汇交易的地理分布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欧洲、美洲和亚洲,交易量最大的前六个国家和地区,其交易量合计占全球的比重自1995年以来,一直稳定在72%左右,2004年4月该数据为73.1%。全球四大外汇交易中心的地位十分稳固,分别为伦敦、纽约、东京和新加坡。(见表4)

5、外汇交易的集中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银行的市场地位越来越强。

外汇交易的机构分布呈现集中化的趋势,少数大银行的市场份额在不断提升,这可以通过各个国家和地区中,拥有市场75%份额的银行家数呈不断下降趋势中看出。例如,在英国,占有市场75%份额的银行个数,从1998年的24家,减少到2004年的16家;美国同期的银行家数则由20家减少到11家;香港的集中化趋势更明显,由1998年的26家降到2004年的11家;德国的集中化程度可称得上最高,2004年4家银行垄断了国内75%的外汇交易,而1995年的数字是10家银行(见表5

二、对上海外汇市场发展的启示

以上对国际外汇市场的考察,为我们准确把握国际外汇市场的发展过程及趋势,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上海的发展目标是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外汇是市场应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目前人民币还不是自由兑换货币,我国外汇市场的完全开放与上海成为完全自由的国际外汇市场尚有待一定时日,但浦东政府应该积极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大力进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造,为未来建成开放型的外汇市场准备条件。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外汇市场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程,政府在市场发展初期的推动作用十分重要,政府应在其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是一个与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协调一致的循环渐进过程,应积极、稳健、妥善地推进。

(二)积极准备条件支持推出外汇衍生产品。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在上世纪70年代初国际固定汇率体系崩溃之际,于1972年率先进行外汇期货交易,成为国际衍生品交易所的领头羊。我国目前仅有外汇远期衍生品种,这显然不能适应人民币汇率不断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上海应充分发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自身的优势,适时推出其他外汇衍生品,培育出我们自己的、能与国际同行竞争的衍生品交易所。

(三)引入更多实力雄厚的外资金融机构入驻上海。实力雄厚的外资金融机构,是国际外汇市场上的活跃份子,将其引入上海,则上海的外汇资金来源与对外联系网络将扩大,这对活跃上海的外汇交易十分有利。

(四)增加金融机构类型,为市场提供更多服务。国际外汇市场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地位呈上升趋势。我国也应积极引入更多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进入外汇市场,并可考虑设立新型的专业性金融机构,目前首先可作的是,尽早推出中外合资的货币经济公司,利用国际著名货币经济公司的管理经验与服务手段,为金融机构的外汇买卖等业务提供世界一流的中介服务。

(五)加快国内金融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国内金融机构在开放过程中竞争力的提高,对我国金融命脉的掌控意义重大,应该充分利用上海有利的经济、金融环境,加快国内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与公司治理,使上海的金融机构能成为全国金融机构的排头兵,并着力培育几个能与国际同行抗衡的中坚力量,应对国际市场上不断兼并、强者恒强的竞争势态。

国际外汇交易篇(10)

外汇风险是指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负债由于外汇汇率变动所引起的其价值上升或下降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外汇风险有三种类型:交易风险、会计风险和经济风险,其中国际工程物资采购所涉及的主要是外汇风险类型中的交易风险,即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应付债务或应收账款由于外汇汇率变动引起其价值变化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具体到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主要是指在工程项目业主支付币种和进口材料设备支付币种不一致的情况下,当汇率发生变化时使负责采购的承包商实际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如果业主所支付币种正好是进口材料设备所支付的币种,则承包商在这笔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中没有外汇风险。

国际工程项目业主的支付币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如图1所示:一是项目支付币种为当地币和不超过三种的外币;二是项目支付当地币和一种外币(如美元)。对第一种情况,如果物资采购支付币种与业主所支付的外币币种一致,则没有外汇风险,图1中以N来标示;如果物资采购支付的币种是业主所支付货币以外的币种,则采购面临外汇风险,图1中以Y来标示,比如,业主支付英镑、美元和欧元,但材料设备进口需要支付日元。对于业主支付币种的第二种情况,由于业主只支付一种外币,材料设备的国际采购更易产生外汇风险。图1中箭线越粗表示越容易产生外汇风险。

二、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的衡量

外汇风险衡量的一般步骤是:首先确定一定期间外币流入量和流出量净额,即净现金流量,然后对期间内的汇率变动范围进行预测,最后确定各种外币的不确定现金流。对于国际工程物资采购来说,外汇风险衡量的期间是从采购合同签订到采购合同结算的过程,净现金流量是净流出量,即采购合同价款额。由于国际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对于进口材料设备所支付的非业主支付币种一般是按照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汇率进行折算支付的,如果采购合同结算时材料设备支付货币相对于业主支付货币贬值,则承包商会从中受益,相反,如果采购合同结算时,材料设备支付货币相对于业主支付货币升值,则承包商会有损失。

例如,某一国际工程项目业主的支付币种是美元,但其中工程项目所需的某一大型设备必须从日本进口,计价结算货币为日元,合同价款为1.2亿日元。已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美元和日元的汇率为120,则工程进度款结算时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100万美元。假如采购合同结算时日元贬值,美元和日元的汇率变为150,则承包商只需花80万美元即可买到1.2亿日元,而业主支付给他的却是100万美元,承包商从中获益;然而,假如采购合同结算时日元升值,美元和日元的汇率变为100,则承包商需要花120万美元才能买到1.2亿日元,比业主的支付多花了20万美元。采用表1所示的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衡量方法,假定该项目的材料货物采购中,只有日元货款支付与业主支付币种不一致。表中不确定的现金流是净流出量的可能范围与业主支付100万美元的差值。

外汇风险是一种投机风险,既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稳健的经营者看重的是外汇风险一旦发生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在对外汇风险进行衡量之后,需要有一个风险评价。如果认为风险发生可能带来的损失小于对风险进行管理所需花费的成本,则不必采取措施,但若认为外汇风险的发生可能带来不愿承担的损失,则必须对面临的外汇风险采取有效手段进行管理。

三、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管理手段与策略

(一)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管理手段

1外汇交易方式

在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管理中,常用的外汇交易方式有远期外汇交易、外币期权交易和即期外汇交易。即期外汇交易一般用在下面的投资法与BSI(借款——即期外汇交易——投资,Borrow-Spot-Invest,BSI)的方法中。

(1)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是一种先成交、在成交一定时间后再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方式,买卖双方成交时在合同中约定外汇买卖的数量、汇率和将来交割的时间,进行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用于防范外汇风险的主要原理在于其在成交时就把将来外汇买卖的汇率给固定住了,在成交时就可以确定将来买卖外汇的成本或收入,从而防范将来汇率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比如在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的衡量示例中,项目业主支付美元,而设备进口需支付日元,一旦日元相对美元升值(与120的汇率相比),则承包商进口多花费的美元将得不到补偿,采购成本增加。承包商可以采用远期外汇交易防范这一风险。假定预计采购设备结算日为某年9月,现在是该年3月,美元和日元六个月远期汇率为115(如果大于120对承包商更有利),则该承包商在3月份买进六个月日元远期,到9月份交割日只要花费104万美元(1-2亿/115)就可买到1.2亿日元,从而将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锁定在4万美元(104万—业主支付100万)。

利用远期外汇交易防范外汇风险的好处是锁定了将来可接受的成本支出,但同时却也失去了从汇率变动中获益的机会,比如上例,到采购支付日只要即期市场上美元与日元的汇率大于120,则承包商的采购成本就会降低。外币期权交易可以很好地克服远期外汇交易防范外汇风险中的这种呆板的不足。

(2)外币期权交易

所谓外币期权交易指的是交易双方达成货币买卖的协定汇率,期权买方支付期权费后获得在交易到期日或到期日前以协定汇率向期权卖方买卖一定数量货币的权利,这一权利可以放弃。期权买方利用外币期权交易防范外汇风险,其最大的损失是期权费,如果交易到期日的即期汇率对期权买方更为有利,则其可以放弃权利的执行,从即期外汇市场买卖外汇。比如上例,承包商可利用外币期权交易防范日元升值的风险,作为期权买方,承包商与期权卖方的协定汇率假定为115,期权保险费为2万美元,假如期权交易到期时即期汇率为100,则承包商行使权力,按115的汇率从期权卖方买进1.2亿日元,假如到期时即期汇率大于115,比如即期市场汇率为150,则承包商可以放弃权力,从即期外汇市场买进1.2亿日元,只花费80万美元。此例中,承包商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锁定为不超过6万美元(1-2亿日元/115—100万美元+2万美元期权费),如图2中A点所在水平线段所示;如果即期市场汇率大于115,这一成本会逐渐降低,比如即期市场汇率为120时,这一成本变为2万美元(1.2亿日元/120—100万美元+2万美元期权费),如图2中B点所示;当即期市场汇率为123时,这一成本变为0,如图2中c点所示;当即期市场汇率大于123时,承包商可以从这一防范外汇风险的手段中获益,比如即期汇率为130时,这一收益变为5.7万美元(100—1.2亿日元/130万美元-2万美元期权费),如图2中D点所示。

2投资法或BSI方法

所谓投资法就是利用手中流动资金在即期外汇市场上买入将来要支付的外币应付帐款,由于付款未到期,先存入银行或购买货币发行国的国库券进行投资,投资到期日与将来应付帐款到期日一致,投资到期收回,支付外币应付帐款。比如,上例中的承包商可以先用美元买进将来要支付的日元,存入银行,存款到期用于支付日元进口货款。在承包商美元流动资金比较充裕而且预期日元将大幅上升时可以采用投资法。

如果承包商预期日元将升值,欲采用投资法但手头流动资金缺乏,承包商可以在衡量美元银行贷款利率、日元存款利率和预期日元变动率后去银行借一定数量的美元,美元贷款的期限和业主支付日期一致,然后在即期外汇市场买进日元,存入银行进行投资,投资到期收回支付应付日元货款,然后在贷款到期日归还银行美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这就是BSI法。

BSI法实际上也是把未来购买日元的美元成本固定,比如上例承包商防范日元进口货款升值的风险,若采用BSI法,假定美元贷款利率为10%,日元存款利率为4%,即期外汇市场汇率为120,从即期买入日元存入银行到货款支付日的期间为6个月,则承包商可以从银行借入98.04万美元,按120的汇率买进日元存入银行,存期6个月,存款到期的日元本息和为1.2亿日元,用于支付进口货款,假定美元贷款时间也是6个月,承包商美元贷款的本息和为103万美元,其中3万(103万—100万)美元是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承包商在上述已知条件下采用BSI法实际上相当于在货款支付日的即期外汇市场上花103万美元买人了1.2亿日元,从而将购买日元的汇率固定在117(1.2亿日元/103美元)的汇率水平,这一汇率水平实际上在承包商决定是否采用BSI法防范风险时就能明确计算得出,承包商如果预期在未来6个月汇率不会超过117的水平,甚至会更低,则可采用BSI法。

(二)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1选择有利的采购支付币种

外汇风险产生有三个要素:货币、时间和汇率,即对外资产或负债是以外币计价结算、交易从成交到交割有时间间隔、时间间隔内外汇汇率发生变化。其中,以外币计价结算是外汇风险产生的根源;具体到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其产生的根源在于采购支付币种与业主支付币种不一致,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需要的外币种类和数量,要求业主支付多种外币,以尽量减少采购支付币种与业主支付币种的不一致。如果在采购中能够以业主支付币种作为计价结算货币,则可彻底消除该采购的外汇风险;如果不能争取到以业主支付币种作为计价结算货币,在承包合同中没有加入含有汇率因子的调价公式的情况下,可尽量选择相对业主支付货币有贬值趋势的货币作为采购的计价结算货币;如果在承包合同中加入了含有汇率调整因子的调价公式,则采购中应尽量选择相对业主支付货币有升值趋势的货币作为采购的计价结算货币。

2合理利用合有汇率因子的调价公式

含有汇率调整因子的调价公式在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管理中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可能使工程结算款调高,也可能使其调低。如果以劳务、材料或设备出口国货币为计价结算货币而该货币呈贬值趋势,则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应争取在价格调整公式中去除汇率调整因子,或者改变劳务、材料和设备出口国,否则工程结算款有可能被调低。例如,某国际公司签约尼泊尔河道防护工程项目,工期两年,合同金额700万美元,美元支付比例为66%(支付外币只有一种),计划从印度进口材料,合同调价公式中含有汇率调整因子,签约时1美元=35印度卢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印度价格指数增加,但由于印度卢比贬值到1美元40印度卢比,汇率调整因子为0.895(35.8/40=0.895),最终该项目调减30多万美元。因此,在考虑利用汇率调整因子防范外汇风险时,承包商应该仔细分析出口国的货币汇率走势,保证价格调整公式计算的结果为调增。

对于我国国际工程承包商来说,在人民币相对美元日趋升值的情况下,应争取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尽可能从国内采购,并在新签合同的调价公式中中加入汇率调整因子,这样人民币升值时,汇率调整因子将大于1。

3基于对汇率的预期合理利用外汇风险管理手段

如前所述,远期外汇交易、外币期权交易和BSI都可用于防范国际采购面临的外汇风险,但这三种方式在采用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同,适应的汇率预期变动范围也不同,如表2所示。

比如在上述承包商防范日元相对美元升值的例子中,承包商可以分别采用远期外汇交易、外币期权交易和BSI,但在给定条件下,这三种方法的成本是不同的,三种方法分别适应于不同的汇率变动区间,如图3所示。

图3中,给定条件意味着表2中外汇风险管理手段选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除汇率预期外都已给定,即,远期汇率、期权交易中的期权费、协定汇率以及银行贷款利率和投资收益率已知,在这种条件下,图3显示了在未来不同汇率预期水平下以上三种外汇风险管理手段的成本线,其中,BSI的成本线和远期外汇交易的成本线与外币期权交易成本线分别交于E点和F点。从图中可以看出:一是在给定条件下,无论未来汇率如何变动,BSI比远期外汇交易防范风险的成本低;二是将BSI与外币期权交易相比,未来汇率如果大于E点所对应的汇率,即日元趋于贬值,则采用外币期权交易成本更低,否则,如果日元趋于升值,则BSI成本低于外币期权交易的成本;三是将远期外汇交易与外币期权交易相比,未来汇率如果大于F点所对应的汇率,即日元趋于贬值,则采用外币期权交易成本更低,否则,如果日元趋于升值,则远期外汇交易成本低于外币期权交易的成本。

国际外汇交易篇(11)

(二)折算风险又称会计风险,它是指企业把外币余额折算为本国货币时,由于汇率变动导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发生变动的风险。由于国际物流企业在境外产生的损益都有可能存在折算风险,所以折算风险也是国际物流企业面临的一种重要风险。

(三)经济风险又称经营风险,它是指由于预期之外的汇率变动引起企业业务量、成本和价格的变动,使得企业收益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变化的潜在风险。经济风险对国际物流企业的影响不仅是短期的价格变动,而且会对国际物流企业的经营环境(如利率、市场需求等)带来长期、深远的影响,最终影响国际物流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服务价格、服务成本以及市场份额,甚至可能改变国际物流企业的发展战略与竞争战略。

二、国际物流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现状

(一)对外汇风险认知存在偏差我国国际物流企业对外汇风险管理存在以下误区:

(1)外汇风险难以规避。我国部分国际物流企业认为汇率的波动没有规律,企业难以有效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由此,部分企业在涉外合同谈判和收付汇环节上对外汇风险考虑不足。在已经具备远期和掉期交易机制的条件下,不少国际物流企业仍然选择即期结汇。

(2)过度看重成本效益原则。大部分国际物流企业未建立外汇风险管理部门,专业人才配置不够,一般都由企业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兼职办理外汇业务。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外汇理财技巧,谈不上对外汇风险的预测,更谈不上有效地运用金融工具来化解外汇风险。

(3)盲目追求外汇投资。部分国际物流企业将外汇风险对冲的金融衍生工具当成是炒汇工具,盲目炒作,铤而走险,产生大量投资损失。

(二)外汇风险防范产品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规避外汇风险产品还很少,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几种。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国际物流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这些产品还不太适合我国大多数国际物流企业的需要。远期结售汇业务虽能直接规避人民币外汇风险,但它要求企业有等值现汇才能办理。对于我国大多数中小国际物流企业而言,单笔收汇金额小,企业资金普遍紧张,加之办理远期结售汇需多支付一定的费用,因此国际物流企业收汇后一般不愿意采用远期结售汇规避外汇风险。另外,受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和管理体制的制约,一些商业银行总行向分支行下发有关汇率避险业务管理规定及风险控制要求时环节较多,时间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行提供外汇避险服务的积极性。

三、国际物流企业外汇风险规避原则

(一)风险对冲与风险分散原则 虽然外汇市场的风险较大,但仍然是可以对冲和分散的,甚至是可以获利的。当然,国际物流企业的外汇避险操作目的并不是进行外汇投机,而是规避外汇波动带来的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因此,国际物流企业在进行外汇避险活动的时候,应坚持风险对冲与风险分散的原则,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不能为了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而采用激进的冒险措施使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活动变成一种投机或。

(二)预测与监控相结合原则要成功地回避外汇风险,首先必须对汇率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国际物流企业的外汇管理人员在采取风险防范操作时,应综合基本面分析与技术面分析、参考历史走势与其他资本市场走势,对汇率的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此外,国际物流企业还需建立外汇风险预警机制,对外汇风险进行全程、全方位的监控,防止汇率变动的方向和波动幅度出现异常带来的外汇风险失控。

(三)经济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所有的外汇避险操作都将产生操作成本,操作成本包括聘请专业外汇风险人员的成本、外汇买卖佣金、税收、机会成本等。因此,在选择外汇操作方法时,国际物流企业应对外汇风险防范的成本收益进行比较。在科学预测汇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如果采用避险措施带来的收益小于操作成本,那么可以不进行避险操作。此外,由于外汇避险操作很多时候都是将外汇风险转嫁给交易对方,是一种零和博弈。如果对方也充分考虑到了外汇风险并在交易过程中坚持有利于自己的避险措施,那么交易双方可能僵持不下,国际物流企业将无法获得客户。此时,国际物流企业就必须从全局战略的角度出发来灵活应变,必要时给予对方风险补偿,或采用折中方案。

四、国际物流企业外汇风险规避方法与手段

(一)树立科学的外汇风险管理观科学的外汇风险管理观是国际物流企业有效管理外汇风险的前提。我国国际物流企业应认识到外汇波动的规律性以及外汇风险防范的可行性,合理管理外汇风险能降低企业的风险损失。为此,在制定经营战略、投资战略和市场发展战略时,国际物流企业需充分考虑汇率因素;建立健全外汇风险的全面防范机制,组织公司战略发展部、市场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协同贯彻外汇风险管理战略。对于规模较大的国际物流企业,需建立专门的外汇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加强高素质外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外汇管理方面的对策建议。

(二)建立完善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在树立科学的外汇风险管理观基础上,我国国际物流企业需建立健全包括外汇风险管理战略、外汇风险识别、外汇风险限额、外汇风险测量和管理方式、外汇风险防范评估等内容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此外,外汇风险的管理应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体系。外汇风险管理不仅是财务部门或少数高层领导的战略性工作,而是在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必须加以考虑和实施的战术管理活动。在防范外汇风险时,坚持“事前预防和事后规避相结合,重在事前防范”的基本要求,交易前以预防为主,交易后以规避为主。

(三)合理选择交易计价和与算货币计价和结算货币的选择不依赖于金融市场,是企业可以掌握和控制的一种外汇风险管理技术,因此,国际物流企业防范外汇风险的第一道技术防线就是选择合理的计价和结算货币。国际物流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调整计价和结算货币:第一,对于议价能力较强的国际物流企业,可以选择币值趋硬的货币作为国际收汇的计价货币,选择币值趋软的货币作为国际付汇的计价货币。对于议价能力较弱的企业,则要避免对方采取此类策略,可以考虑对国际交易的一半用硬币、一半用软币计价。这种方法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也中和了汇率的波动,容易被交易双方接受,是规避外汇交易风险的一种简便方法。第二,选择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在国际交易中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有利于资金的调拨、运用,有助于外汇风险的转移。人民币即是自由兑换货币。因此,在进行国际业务往来中,国际物流企业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只接受本币计价,从而规避外汇风险。

(四)适当改变收汇与付汇时间外汇风险的大小与收汇和付汇的时间相关,因此,我国国际物流企业可以适当改变收汇和付汇时间,降低外汇风险。第一,在交易合同中的计价和结算的外币汇率趋升时,如果国际物流企业是买方(如购置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以及货柜等固定资产)且货款到付,就尽可能提前付汇;如果国际物流企业是服务提供方且约定服务完成时付款,则可延期收汇;如果国际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时向外方提供信用,则应延长出口汇票期限。第二,若交易合同的外汇汇率下跌时,我国国际物流企业作为买方可延期付汇,而作为服务提供方则应提前收汇。通过改变收汇和付汇时间,国际物流企业不仅可在条件允许时有效规避外汇风险,而且可防止交易对方的风险转嫁。

(五)合理运用衍生金融工具 外汇风险可通过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货合约、外汇期权交易、货币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来规避。国际物流企业的大多数交易业务(无论是买入大宗运输工具,还是提供物流服务)都可采用外汇远期合约来规避外汇风险。我国国际物流企业可预先与卖方签订远期外汇买卖合同,规定买卖的币种、数额、汇率及未来交割的时间,在约定的到期日由双方按约定的汇率办理交割。由于外汇远期合约的操作成本较低、风险规避较为全面,应是我国国际物流企业外汇风险规避的首选金融工具。此外,对于物流服务中存在的垫资以及大量的应收账款,我国国际物流企业可进行货币互换操作,通过借入一笔与应收账款等额的外币资金,防范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