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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精细化大全11篇

时间:2023-05-24 16:05:43

纳税服务精细化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1)

“管理问题是税制改革的核心而非辅助的问题”( Richard M. Byrd,1989) ,[1]( P213)精细化管理是在税收常规管理基础上对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税收管理部门,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不断引入新的管理方法和理念,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如何有效评估过去一段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以及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建立全新的精细化管理目标与模式,己成为当前税务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在国外,税收精细化管理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学者的重视,如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瓦格纳等人,在他们提出的课税原则中,从税制行政成本最小化角度讨论税收管理优化问题。而将税收征管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 Musgrave,1973)[2]( P85 -97)提出税收管理的有效性与一国经济结构、收入水平及分配结构、纳税遵从度、税收管理部门与法院对税法执行程度等有关。美国学者詹姆斯•沃麦克和丹尼尔•鲁斯( James P. Womack,Daniel Roos,1999)[3]( P247 -289)主要探讨了精细化管理的起源、原则及应用范围,认为精细化管理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是为了防止工业化大生产出现浪费而应运而生的。卡洛斯•西尔法尼和凯瑟琳•巴尔( Carlos Sizvani,Katherine Baer,1997)[4]根据税收差距大小,将税收管理水平按税收差距分为四个区间,分别是小于 10%、10% ~ 20%、20% ~ 40% 和 40% 以上,对应的税收管理效率分别为很高、相对有效、相对无效和非常无效,并指出了对应的征管目标和方法。国外已经对税收管理进行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方法,为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在国内,相对于理论研究,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探索起步更早,发展更快。从 20世纪 80 年代开始,税务部门从征管实践中摸索出许多改革经验,如税收征管模式、税务机构设置、信息化征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在理论分析中,首次从精细化视角分析税收管理的是叶峥、藏显文( 1994)[5],但他们主要是对我国涉外税收政策进行探讨,所提精细化管理是对“宜粗不宜细”立法模式的检讨和扬弃,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方法进行深入分析。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与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理论与实务界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研究逐步深入。在对精细化内涵的理解方面,汪中求( 2008)[6]指出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是通过对规则的系统化和细化,运用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的手段,使各组织单元精确、协同和持续运行;在税收征管现状方面,张咏苹( 2004)[7]( P89 -138)认为当前税收管理瓶颈在于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一线机构偏少且过于集中、税收管理员制度不够科学、征管流程不够合理、纳税服务不够改善; 在税收管理改革取向方面,许月刚( 2002)[8]提出应实现组织机构“扁平化”、征管程序“简易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管理方式“人本化”和人员素质“专业化”。黄泽勇( 2006)[9]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由于缺乏个人纳税代码,使个人所得税征收困难,存在个人收入与纳税不对称的情况。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健全个人纳税代码制度,制定《个人纳税代码法》,以更好地堵塞偷、漏税现象。曾国祥( 2002)[10]( P67 -98)提出税收征管改革中机构设置要遵循精简、高效和便利原则,不能增加机构,增加成本。2004 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谢旭人指出,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11]虽然目前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研究如火如荼,但其在税收管理领域仍是一个较新概念,众多学者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改革路径形成共识。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精细化管理,仅仅是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实提出的治税理念,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促进税收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甚至对“税收精细化管理”亦未曾进行准确定义。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税收精细化管理进行进一步探讨,追溯其理论渊源,定量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在我国税收增长中的作用,并针对我国征管现状提出改进建议。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论基础

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实际状况,将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相融合,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包括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手段精细化、管理内容精细化和考核评价精细化等。从理论渊源上讲,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在汲取现代西方管理中的流程再造理论、精益生产理论、纳税遵从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成果而逐渐演化发展起来的,并与税务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产生的一种管理办法,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对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 一) 流程再造理论

流程再造理论是美国首创的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简而言之就是以生产流程为中心,重新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及运作方式。为了能够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必须摒弃已成惯例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以生产流程为中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设计。通过对企业原来生产经营诸环节进行全面调查和细致分析,将其不合理、不必要的环节进行彻底之变革。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的运用,需要对税务部门的外部征管流程和内部控制流程,按精细化的要求,彻底改造、剔除不必要的税收管理环节,以税收工作流程为中心,重新整合设计外部征管及内部控制方式。

( 二) 精益生产理论

税收精细化管理发轫于精益生产理论。精益生产源于丰田生产方式( TPS) ,丰田公司认为,在等待、搬运、工艺流程、安排库存等环节及由于生产过量、产品缺陷等原因,如果管理不当均会造成浪费,这些浪费对企业生存发展足以致命。要有效减少浪费,需要在生产、库存、作业再分配等各环节精益求精,实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给丰田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回报,其生产与管理方式也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关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组织了 14 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历时 5 年,对丰田制造方式进行探索、总结及提炼,并将该生产方式称之为精益生产。精益生产的理论和方法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迁、广为传播,并跨出了制造业领域,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交通运输业、服务业、软件开发等行业得以应用与发展。税收精细化管理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应用到税收工作中,吸收精益生产理论的精髓,避免粗放式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 三) 纳税遵从理论

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自身行为符合税收政策意图和税收立法精神,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遵从理论源自美国,主要包括对税收遵从度的研究和对遵从成本的研究。按纳税遵从度理论,纳税遵从主要分为三类[12],包括由于担心因逃税而受到处罚的防卫性遵从、由于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十分严密而无机可逃的制度性遵从、由于对履行纳税义务的正确认知及获得高质量纳税服务而产生的忠诚性遵从。纳税遵从度可用四个指标来衡量( 理查德•伯德、米卡尔•卡萨内格拉•韩舍尔,1994)[13]( P136 -204): 包括潜在纳税人和登记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登记注册的纳税人与实际申报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纳税人申报税额与根据法律应缴纳税额之间的差额、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之间的差额。西方学者研究认为,影响纳税人遵从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税收征管水平。税收征管水平越高,就越会对纳税人形成威慑力。纳税遵从理论对税收精细化管理具有以下启示意义: 税务部门要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对纳税人进行有力的监控,增加纳税不遵从的风险成本,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规,提高纳税遵从度,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 四) 公共管理理论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手段,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工作绩效和公共服务质量,以实现社会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重要组成部分,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强调政府、公民、企业多方主体的互动以及在公共问题上的收益共享、责任共担。公共管理理论既重视制度、法律的前提作用,更关注管理战略、管理方法的合理运用。税收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公共管理的理论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基石,为税收精细化管理指明了原则和方向。

三、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现状的实证分析———以税收征管对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为例

影响一国税收增减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 GDP 规模、价格水平、产业结构、税制结构与税收政策、税收征管能力等。其中,税收征管是影响税收增减变动的重要一环,其对税收变动的影响分析在税制设计、税负分析、税收征管水平测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处通过分析和分解影响税收收入的各种因素,测算税收征管因素对我国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 一) 实证分析思路及方法

在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的实证分析中,首先描述税收变化量计算公式,并在此基础上对引起税收变动的因素进行分解,结合相关数据测算出各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税收直接取决于经济规模、价格变动和税收占名义 GDP 的比例。据此,可设定如下关系式:Ti= Gi* Pi* Ri( 1)其中: Ti表示第 i 期的税收收入; Gi表示第 i 期实际 GDP( 按上年价格计算) ; Pi表示第 i 期的 GDP 价格平减指数; Ri表示第期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的比重; i =1,0 分别表示本期与上期。对( 1) 进行因素分解,有:T1T0=G1* P1* R1G0* P0* R0=G1G0P0* P1*R1R0=G1R0G0P0R0*G1P1R0G1R0*G1P1R1G1P1R0=G1R0N0R0*N1R0G1R0*N1R1N1R0( 2)其中 Ni表示第 i 期的名义 GDP( Ni= Gi* Pi) 。公式( 2) 表明,税收增长率等于本期实际 GDP 增长速度、GDP 价格平减指数与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比重变化的连乘积。对( 2) 式两边取对数可得:lnT1- lnT0=[ln( G1* R0) - ln( N0* R0) ]+[ln( N1* R0) - ln( G1* R0) ]+[ln( N1* R1) - ln( N1* R0) ] ( 3)公式( 3) 表示为税收增长率的影响因素,若考虑影响税收绝对额变动的影响因素,则可作以下转化:T1- T0= ( G1* R0- N0* R0) + ( N1* R0- G0* R0) + ( N1* R1- N1* R0) ( 4)即: 税收收入变化量 = 由于经济增长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税收占 GDP比重变化增加的税收。根据上述影响税收的各因素可知,经济增长主要指 GDP 的增长,表现为上期名义 GDP 到本期实际 GDP 的变动( N0G1) ; 价格变动主要指 GDP 平价指数变动,表现为本期实际 GDP 到名义 GDP 的变动( G1N1) ; 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主要是指产业结构变动、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因素变化等,表现为上期到本期税收占名义GDP 的变动( R0R1) 。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包括因素较多,但通过具体考察某一产业的税收增长情况可剔除产业结构变动影响,而且税收制度变化一般较为缓慢,在实际分析中予以忽略,此时可将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简述为征管因素对税收变化的影响。如果我们分别计算税收增长额、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和价格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就可以匡算出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这样就为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的影响程度提供了一种计算思路。

( 二) 数据检验。按照 2001 -2010 年《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财政年鉴》相关数据,根据前述税收增量因素分解方法计算得到结果如表 1、表 2 所示。表 1、表 2 显示了影响我国税收收入变动的因素变化趋势。从经济增长、价格变动和征管能力三个因素比较来看,近十年来价格变动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最大,2008 年前价格变动因素所引致的税收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在最近两年维持高位震荡格局。2010 年由于价格因素导致的税收增加占税收总增量的一半以上( 58. 15%) ,即有过半的税收增长是由于价格上升导致的“名义性增长”; 除价格因素外,经济增长因素和征管能力因素在促进税收增长的贡献率的重要性上处于交替变化趋势。从税收征管能力提高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来看,近十年来呈现出先升后降再升的“M”型变动趋势,随着税收管理手段和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税收征管对促进税收增长的影响日益凸显,在 2007 年最高峰时贡献了 3364 亿元的税收增长,但由于税收增长的长期性因素在于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源增加,税收征管效应在征管能力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前难免“后劲不足”,在2007 年后呈现缓慢递减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应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长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管水平,以保证税收的健康、可持续增长。

四、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

强化税收征管是促进税收增长的重要因素。从上述分析可知,虽然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较之以往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总体仍处于粗放式管理状态,具体表现之一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不高。2002 -2010 年间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最低年份不到 5% ,最高年份也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平均贡献率为21. 34% ( 表 2) ,明显低于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大部分年份也低于经济增长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其二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在年度间波动较大,且呈现震荡下降趋势。从表 2 可知,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在年度间呈现剧烈震荡格局,年度标准差为 9. 80,分别高于 7. 12 和 8. 80 的经济增长因素和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年度标准差值,在税收增长的三种因素中是最不稳定的,表明税收征管力度不稳定、不连续,无法形成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合理预期。此外,税收征管贡献率在近年来呈缓慢下降趋势,从 2002年的 36. 19%下降到 2010 年的 16. 71%,表明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乏力,对税收增长的影响式微。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不大,表明税收征管某些环节可能存在缺陷,需要借助更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和方法来提升。此时学界提出的“精细化管理”概念应运而生,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信息化的内在要求,是克服粗放式管理的必然选择。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内容和考核评价的精细化等方面:

( 一) 实行科学分类,实现管理对象的精细化

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即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为此,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根据纳税对象规模大小、行业类型、税种、经营方式、组织方式、信用记录等情况,在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集中力量解决矛盾主要方面,特别是对税收流失相对严重的行业、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及信用等级较差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管理,以实现精细化管理。[14]以企业规模分类为例,对大型企业,应根据大企业信息化程度较高优势,充分利用电子报税、税控装置等现代化管理工具,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综合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 对中小企业,税务机关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行业分类管理。从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涉税信息的分析入手,分行业确定监控指标体系,并运用合理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 对个体工商户,要深入推行电脑定税和定税公示制度,并进一步推行重点监控,特别是重点行业( 如移动通讯、建材、家具等) 和个体工商大户的税收管理,严格限制没达到起征点的情况,以保证税收收入,公平税负。

( 二) 提高科技含量,实现管理手段的精细化

以信息化为导向的手段精细化是管理精细化的前提。要提高税收管理精细化水平,应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收监管,充分发挥税收征纳系统、税收征管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作用。有几项工作需要深入研究: 一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注重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环节收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同时应广泛推行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电子申报方式,扩大信息采集的渠道和范围。二是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情报交流交换工作,建立统一入口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平台,加快建立同银行、财政、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三要适时对涉税信息进行检查更新,确保涉税信息质量。定期对税收征管数据库进行清理,将“失真数据”、“垃圾数据”及时从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清除,保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 三) 强化基础管理,实现管理内容的精细化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2)

1、以信息技术为载体,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手段精细化。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运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实行电子办税,切身感受到电子办税是国家税收实现公平正义、便捷高效的最佳载体,是税收管理精细化的依托。对个体税收管理尤为显得重要。由于财力与技术受限,计算机配备、网络、数据通信建设目前还处在“饥饿”状态。实践证明,推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源监控。首先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水平,开发、推广、使用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软件;其次要加快建立同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扩大信息采集渠道,丰富信息采集资源,并确保采集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数据结构的合理性。同时要优化个体税收监控管理工作流程和监控分析方法,逐步提升监控管理层次,扩大监控视野。对此,税务机关一要按需向个体税收征管岗位配备计算机及其相关的设备,完善网络、保障数据通信。实现操作层和管理层的数据连接。二要改进个体税收业务操作软件,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针对个体税收管理特点设置涵盖户籍管理、税源管理、征收管理、日常管理、稽查查补、统计查询、数据采集、监控管理、绩效考评等多个模块,通过参数化控制做到集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三要建立个体税收电子办税平台,为个体业户纳税申报、涉税管理提供网上服务,也为采集数据提供更多的捷径。四要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开发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电子监管与自动考评功能,对各岗位、各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时效要求等进行全程跟踪,实行动态管理,考评结果自动生成。五强化税控手段,对个体纳税人全面推行使用税控机经营。着力开发功能配套软件使之与金税工程、ctais工程挂接畅通,实现精炼、集成、高效的电子税务。

2、健全个体税收征管岗责体系,促进评价考核精细化。按照职责分明、责权统一、监督制约的原则,认真制定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稽查、政策法规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一是对机关税政管理和征管法规部门及基层征管查单位、个人,都要按质量认证标准制定工作职责,使职责细化、准确、明了、全面。解决好每个单位、每个人在执行处理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时“要干什么”这一问题。二是对执法质量设计量化考评办法,促进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解决“干得如何”这一问题。三是对个体税收征管不称职、失职行为设计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办法,解决“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为保证岗责体系顺畅运行,要认真设计好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职责的内涵应体现权、责、利相结合,岗责、酬薪细则要明晰。还应加大考评力度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责任追究的力度。

3、实行个体业户分类管理,促进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个体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也就是对个体纳税人按税源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结合《纳税信誉等级制度》采取不同的征管查办法分级、分类管理。在发票控管、征收方式、税源监控、税管办法、纳税检查、纳税服务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这样税务部门既能集中精力解决重点工作、突破难点问题,提高对重点税源、重点纳税户的税源监控力度,提升个体税收征管查水平,又能促进个体业户诚信纳税、依法办税氛围的形成。但是要做好分类管理这项工作,组织方式和操作方法非常重要。国地税要加强协作、设定指标、分税监控、日常考核,实现优化管理的目标。

4、业务重组、优化整合,促进个体税收管理内容精细化。当前税务机关应切实将以业务重组流程再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简化办税程序、优化资源配置、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业务整合再造,变以职能划分的结构设置为以流程为导向的业务结构设置,初步建立“一窗到位的服务、一站到底的流程”的个体税收征管新体系。

5、深化税源监控、优化管理制度,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方法精细化。

(1)细化个体业户户籍管理。制定《个体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征管责任区管理。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明确区域、职责到人为原则,通过户籍管理实现对个体纳税人全方位静态和动态的监控,并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要采取适合于管理对象的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基础和纳税情况。对重点个体纳税户,利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一窗式”纵横交叉监控比对系统等管理手段,强化对其物流、资金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其生产经营能力,对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建立税负预警机制。对一般个体纳税户,实行“三位一体、源泉控管”,即按其经营收入与应税劳务划分为起征点以上、临界线和起征点以下三个区位,区别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从源头上提高个体税收的监控和管理水平。(2)完善个体纳税户纳税评估制度。现代纳税评估是建立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源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是衡量纳税申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税务机关:一要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各省《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对个体业户逐户综合评估和分税种评估,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规模、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信息综合,合理设定行业税控指标和个性税控指标。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个体纳税人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分析个体业户销售、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个体税收纳税评估模型,分析测算个体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二要加强个体税源比对工作,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税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对个体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加强国税与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比对,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和深度。三要严格监控个体纳税人税负异常户,对零申报、低税负、以及不缴不报的异常户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四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纳税评估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人机分析相结合。

(3)加强日常检查。制定个体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个体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但日常检查要有计划、有记录,并及时提出报告。

(4)实行纳税资料“一户式”储存运行。对个体纳税人相关资料实行“一户式”储存,实现信息共享,不仅可以避免个体纳税人重复报送,减轻负担,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查询和掌握个体纳税人涉税信息,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做好对各类信息的接收、录入、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一户式”储存的信息,加强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切实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

(5)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贯彻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笔者认为,要以实行属地管理为前提,制定分类管理和分片管理精细化指标,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才能达到控住税源,彻底改变个体纳税人开业不办证、营业不申报、停业不报停、歇业不清税、偷欠税无人管等现象。

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3)

1、以信息技术为载体,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手段精细化。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运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实行电子办税,切身感受到电子办税是国家税收实现公平正义、便捷高效的最佳载体,是税收管理精细化的依托。对个体税收管理尤为显得重要。由于财力与技术受限,计算机配备、网络、数据通信建设目前还处在“饥饿”状态。实践证明,推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源监控。首先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水平,开发、推广、使用统

一、高效的税收征管软件;其次要加快建立同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扩大信息采集渠道,丰富信息采集资源,并确保采集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数据结构的合理性。同时要优化个体税收监控管理工作流程和监控分析方法,逐步提升监控管理层次,扩大监控视野。对此,税务机关一要按需向个体税收征管岗位配备计算机及其相关的设备,完善网络、保障数据通信。实现操作层和管理层的数据连接。二要改进个体税收业务操作软件,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针对个体税收管理特点设置涵盖户籍管理、税源管理、征收管理、日常管理、稽查查补、统计查询、数据采集、监控管理、绩效考评等多个模块,通过参数化控制做到集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三要建立个体税收电子办税平台,为个体业户纳税申报、涉税管理提供网上服务,也为采集数据提供更多的捷径。四要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开发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电子监管与自动考评功能,对各岗位、各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时效要求等进行全程跟踪,实行动态管理,考评结果自动生成。五强化税控手段,对个体纳税人全面推行使用税控机经营。着力开发功能配套软件使之与金税工程、ctais工程挂接畅通,实现精炼、集成、高效的电子税务。

2、健全个体税收征管岗责体系,促进评价考核精细化。按照职责分明、责权统

一、监督制约的原则,认真制定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稽查、政策法规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一是对机关税政管理和征管法规部门及基层征管查单位、个人,都要按质量认证标准制定工作职责,使职责细化、准确、明了、全面。解决好每个单位、每个人在执行处理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时“要干什么”这一问题。二是对执法质量设计量化考评办法,促进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解决“干得如何”这一问题。三是对个体税收征管不称职、失职行为设计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办法,解决“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为保证岗责体系顺畅运行,要认真设计好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职责的内涵应体现权、责、利相结合,岗责、酬薪细则要明晰。还应加大考评力度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责任追究的力度。

3、实行个体业户分类管理,促进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个体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也就是对个体纳税人按税源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结合《纳税信誉等级制度》采取不同的征管查办法分级、分类管理。在发票控管、征收方式、税源监控、税管办法、纳税检查、纳税服务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这样税务部门既能集中精力解决重点工作、突破难点问题,提高对重点税源、重点纳税户的税源监控力度,提升个体税收征管查水平,又能促进个体业户诚信纳税、依法办税氛围的形成。但是要做好分类管理这项工作,组织方式和操作方法非常重要。国地税要加强协作、设定指标、分税监控、日常考核,实现优化管理的目标。

4、业务重组、优化整合,促进个体税收管理内容精细化。当前税务机关应切实将以业务重组流程再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简化办税程序、优化资源配置、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业务整合再造,变以职能划分的结构设置为以流程为导向的业务结构设置,初步建立“一窗到位的服务、一站到底的流程”的个体税收征管新体系。

5、深化税源监控、优化管理制度,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方法精细化。

(1)细化个体业户户籍管理。制定《个体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征管责任区管理。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明确区域、职责到人为原则,通过户籍管理实现对个体纳税人全方位静态和动态的监控,并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要采取适合于管理对象的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基础和纳税情况。对重点个体纳税户,利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一窗式”纵横交叉监控比对系统等管理手段,强化对其物流、资金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其生产经营能力,对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建立税负预警机制。对一般个体纳税户,实行“三位一体、源泉控管”,即按其经营收入与应税劳务划分为起征点以上、临界线和起征点以下三个区位,区别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从源头上提高个体税收的监控和管理水平。

(2)完善个体纳税户纳税评估制度。现代纳税评估是建立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源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是衡量纳税申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税务机关:一要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各省《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对个体业户逐户综合评估和分税种评估,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规模、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信息综合,合理设定行业税控指标和个性税控指标。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个体纳税人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分析个体业户销售、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个体税收纳税评估模型,分析测算个体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二要加强个体税源比对工作,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税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对个体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加强国税与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比对,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和深度。三要严格监控个体纳税人税负异常户,对零申报、低税负、以及不缴不报的异常户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四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纳税评估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人机分析相结合。

(3)加强日常检查。制定个体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个体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但日常检查要有计划、有记录,并及时提出报告。

(4)实行纳税资料“一户式”储存运行。对个体纳税人相关资料实行“一户式”储存,实现信息共享,不仅可以避免个体纳税人重复报送,减轻负担,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查询和掌握个体纳税人涉税信息,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做好对各类信息的接收、录入、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一户式”储存的信息,加强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切实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

(5)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贯彻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笔者认为,要以实行属地管理为前提,制定分类管理和分片管理精细化指标,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才能达到控住税源,彻底改变个体纳税人开业不办证、营业不申报、停业不报停、歇业不清税、偷欠税无人管等现象。

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4)

(一)大力加强税源建设。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把年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入重点税源管理,建立“五个机制”:税源监控机制、重点税源数据审核机制、重点税源信息收集机制、重点税源巡查报告机制和收入预警机制,着重抓好建安房地产业、餐饮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的跟踪管理。160户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收收入6.55亿元,比上年增收0.83亿元,增长14.59%,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的47.43%。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5)

如何重视细节,更好地为国税事业做贡献?我觉得应该从如下几点做起:

一、加强学习,增进业务知识,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在征管信息化建设中,精细化管理工作被高度重视。包括征管工作的“五到位”、“五落实”,都是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如何提高地掌握精细化管理水平?途径只有一个,就是加强学习,真正掌握精细化管理的业务,真正在工作运用精细化管理知识,才能胜任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业务不精,技术不熟练,一个细小的失误,比如误敲一个数码,可能让成千上万的税款流失,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服务到位,热情细致,方便纳税人。在现实工作环境中,在细节上为纳税人提供周到的服务能更好地协调征纳双方的关系。如进门问好、请座倒水、解答问题热情细致、动作规范周到等等,通过这些细微之处,能拉近双方的距离,使沟通更容易,让纳税人直接感受到国税的温暖,更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如果没有热情服务的思想,摆出一付高高在上的冷漠表情、甚至一个无意识的不耐烦动作,都可能刺伤纳税人人自尊心,给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后果。小陈老师工作室版权所有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6)

每个普通的工作人员,细节决定成败是被无数事实证明过的国税事业建设的伟大历程中。每个普通的共产党员,都是国税大厦的一块砖,一粒石,既普通又责任重大。普通在于我每项工作,所做的每件事情,相对整个国税事业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如果因其细、因其小而心不在焉,可能给国税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微机操作人员细小的失误,忘记数据备份,可能导致整个数据系统的瘫痪;放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的一个细节,可能导致巨额税款的流失,如此等等。国税事业的建设中,细节决定成败仍是一条不变的法则。身处基层税务部门,面临的大量工作是繁琐细小的事务。但繁琐不能怕麻烦,细小更不能放过细节。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对国税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让纳税人通过我服务感受到温暖,让国家通过我劳动聚集更多的财富,让人民通过我事业体会国家的繁荣富强。如何重视细节,更好地为国税事业做贡献?觉得应该从如下几点做起:

一、加强学习,增进业务知识,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征管信息化建设中,精细化管理工作被高度重视。包括征管工作的五到位”五落实”都是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如何提高地掌握精细化管理水平?途径只有一个,就是加强学习,真正掌握精细化管理的业务,真正在工作运用精细化管理知识,才干胜任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业务不精,技术不熟练,一个细小的失误,比如误敲一个数码,可能让成千上万的税款流失,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服务到位,热情细致,方便纳税人。现实工作环境中,细节上为纳税人提供周到服务能更好地协调征纳双方的关系。如进门问好、请座倒水、解答问题热情细致、动作规范周到等等,通过这些细微之处,能拉近双方的距离,使沟通更容易,让纳税人直接感受到国税的温暖,更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如果没有热情服务的思想,摆出一付高高在上的冷漠表情、甚至一个无意识的不耐烦动作,都可能刺伤纳税人人自尊心,给工作带来许多有利后果。

三、重视细节带来的深远影响,着眼于国税事业的久远发展。细节有时给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税收宣传中一个醒目的口号可能给无数的人种下纳税光荣的种子;一个热情周到解释可能给只为一个纳税人提供了服务,却给周围的群众留下了国税美好的印象。但一个有损国税形象的形为却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为国税事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的飞扬跋扈,曾使国税部门在行风评议中倒数第一,使国税干部人人感觉脸面无光,低人一等。做为国税系统的普通一员,工作中,可能一生都没有机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伟业。但细节每天都会遇到要树立以国税事业为已任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细微之处下功夫,防微杜渐,做好每件具体工作,积土为山,共同构建国税事业这座壮丽的大厦。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7)

税收精细化管理是新时期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也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举措。如何立足实践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是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对税收精细化管理谈一谈个人的观点。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涵

精细化管理,又称精细管理、精益管理、零缺陷管理,作为现代工业化时代的一个管理概念,最早是由日本的企业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来的。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引入到税收工作中。2004年,在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明确指出,“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由此可见,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摒弃“粗放式”管理,实行标准化管理、程序化管理、数据化管理,进行动态管理、分类管理,全面透彻地掌握涉税信息,实施细密有效的控制,实现深度管理。

二、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讲,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是税收征管的一次革命。当前地税税收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税收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受税收计划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税务机关仍存在“拉税”、“借税”等违法现象,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税收管理由收入型向执法型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

(二)税源管理的质量与水平不高。基层税务部门对税源管理、税收分析工作不够重视;税源管理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数据信息质量不高,指标体系建设滞后;税收分析不透彻、税收预测缺乏科学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金税工程(二期)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但是,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相对滞后,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软件开发缺乏统一性,信息化利用率较低,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

(四)部门协调配合不力。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信息流通不畅,户籍管理不到位。全社会综合治税管理的机制尚不健全,协税、护税的网络尚未形成,公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淡薄,税收管理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五)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现实情况看,精通计算机、外语、税收、财会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人才资源相对匮乏,税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三、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税收管理精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税源管理精细化,行政管理、税政管理精细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税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主要目标就是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体制是管理的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离不开完善的税收征管体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税收管理原有的一套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方式已经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影响着税收管理效能的充分发挥。因此,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以强化、优化、简化和量化征管措施及其操作规程为突破口,进一步调整机构和岗位设置,健全岗责体系,理顺职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管理各环节的衔接,实现征收、管理、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和完善国、地税联席会议等制度,共同协调解决好征管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征管合力,密切与工商、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协作,提高税源控管能力。最终目标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税收征管体制。

(二)推进税源管理精细化

实施多年的征管模式三十字方针,即:“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经过实践检验,现在有了进一步完善,即在原模式基础上增加了“强化管理”四个字,而强化管理的内核是强调管理,落实到税收征管工作上,正是税源管理。因此,税源管理是征管工作的核心,强化税源管理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最终落脚石。

1.实行分类税源管理。分类管理是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要按照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特点,提炼把握同类税源变化规律和税收征管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以增强税源监控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对重点税源实行以服务为主的管理办法。根据大企业账证健全、核算规范、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特点,着重做好税源监控工作,科学预测税收变化趋势,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对中小企业实行以管理为主的办法。要在督促建帐建制、规范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分行业管理,掌握各行业中小企业税源的规律,通过纵横对比,强化管理,实现中小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个体业户实行以核定为主的管理办法。要在广泛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定额标准,实现阳光定税,税负公平、公开。

2.强化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分析工作,切实树立税收经济观的理念。在具体税收分析中,既要关注收入总量的增减变化,更要重点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要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研究建立相关经济模型,科学预测收入;要善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税收收入情况,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的组织载体,是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范围和职责权限,建立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开发税收管理员平台,提高其管理工作效率。

4.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要尽快统一地税征管软件,整合、优化监控管理工作流程和监控分析方法,逐步提升监控管理工作层次,建立社会化的税源监控网络。把所有涉税资源,包括税收指标信息、财务指标信息、经济指标信息纳入计算机进行采集、分析、统计、处理,逐步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便捷化。

(三)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要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要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纳税全程服务等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人性化的服务理念。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工作,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法律救济。

(四)促进管理考评精细化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8)

1994年税制改革和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全县国税系统不断总结自身经验,虚心借鉴外地经验,积极进行征管改革,为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行税制要求的税收征管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了不懈的实践和探索,税收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立足我县实际,大力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基本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初步建立了纳税服务体系,税款征收的集中度显著提高。计算机广泛用于税收征管,实现了征管过程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操作的转变。推进了税收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效能明显增强。推进了稽查转型,税务稽查“外查偷骗,内促征管”的职能进一步发挥。基本形成了“依托信息化,集中征收,属地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格局。积极推行机构改革,适度、合理收缩征管机构,规范机构,重组征管业务,调整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税收征管查既相互分离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征管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全县国税部门的工作之魂、立身之本、执法之基,依法治税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建立完善和落实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征纳行为。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为重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格过错责任追究,2001年以来,全局共有134人(次)受到责任追究,处罚金额达7442元。下大力纠正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部分税干涉税违法违纪的行为。坚持组织收入的法制原则,实行税收收入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日益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和统一行动,“寅吃卯粮”的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坚持推进稽查转型,加强专项检查,2001年以来,共查补税款581万元,查处涉税案件1291件,立案18件,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征纳双方的税收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政府依法管税,社会各界依法协税护税的税收法制环境正在形成。

(三)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出现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状况,近几年来,坚持把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质量作为工作主线之一。推进基本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征管查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规程。狠抓征管基础资料的清理和规范,征管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实用性明显提高。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户籍管理得到加强。推行纳税人分片分类管理,改进对卷烟、电力、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重点行业等重点管理对象的征管办法,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制度,纳入县局监控的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3户,20万元以上的3户,30万元以上的1户,100万元以上的3户,增强了管理效果。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改进发票管理,推行剪贴式发票、分离式发票,强化以票控税,较好地堵塞了增值税及其他税收的管理漏洞。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国、地税、工商的工作联系制度,拓展国、地税局联合办税范围,与公安、银行、金库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征管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四)征管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快。坚持“科技兴税”,确立了“遵循一体化、整体跟进、注重应用、努力创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针以及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大力实施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在建成了从总局到县级局的四级广域网和县局局域网的基础上,建成塘头、许家坝两个农村分局局域网,实现了城乡网络一体化,人均拥有微机达到0.62台,全体税干的微机操作技能大大提高。今年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独立域名的申请和网站建设工作,增强了网站管理的灵活性、便捷性、实时性。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履盖到应纳入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应用了税务稽查案件管理软件。积极全面推行应用城综版征管软件,实行数据集中,减少基层分局的工作量,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运用税收征管“分类序时管理办法”基础上,推行了“分类序时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征管档案管理科技化。从去年起,按省、地局的要求,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步伐,实行了增值税的“一窗式”管理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实行了“大一窗式”管理,正在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数据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水平逐步提高。

(五)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由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加强了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标准。建立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估体系。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大力推广文明办税、公开办税、服务承诺、限时服务、首问责任、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程办税服务、

“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及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提高了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日常税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减少了征管工作阻力。依法指导、监督、规范税务的健康发展。

加强征管工作,保证了国税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的有效执行。全县国税收入1995年至2003年累计达1.6亿元;今年1—9月,已入库税收1029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征管工作,也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及其他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1999年至2001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委行暑被授予“文明单位”,2001年至2003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被授予“红旗文明单位”,2002—2003年被地区国税局评为“先进领导班子”,塘头分局被省局评为“文明单位”,还有1名同志被省国税局评为“优秀税务工作者”。

这些成绩是在地局、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也是全县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团结拼搏,强基固本,创新务实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随意性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中仍然存在,收人情税,办人情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税收征管在总体上仍然是粗放型,管理基础不扎实,规范化不够,精细度不高。税源管理薄弱,税源情况不够清楚,征管手段不够有力,监控管理不够到位,管理责任不够落实,税收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实际征收数与法定征收数存在明显差距,欠税数额大。三是有些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明不清,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功能内耗的现象仍有发生,影响了征管效能。四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征管数据集中、共享、分析和利用程度不高,从“操作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纳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项目、内容需要不断拓展,服务手段、方法需要不断优化。六是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和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业务技能都亟需增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县税收征管水平的全面提高,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领会、贯彻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精神实质。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贯彻这一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是税收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这是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决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最近,总理批示又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要加强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同时,要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税收改革的推进,必然对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税制改革要拓宽税基,意味着征管对象和范围必然要拓展,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只有认真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才能使税收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性要求,才能确保税制的顺利贯彻实施,才能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及调节经济和分配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

其次,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求税收工作本身的科学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税收征管条件的变化,不断探索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工作规律,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证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正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税收工作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如果不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高效、征管基础不扎实、管理不科学不精细的问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就不高,既会影响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又会影响税收工作自身的发展。

再次,这是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保证。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提高征管水平是税收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税收工作基本目标的重要方面,是“四个必须”工作要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只有贯彻好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才能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要求更好地落到实处。

(二)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正确认识征管工作在税收工作中的定位。

税收征管是我们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载体,是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的唯一手段,是发挥税收职能的重要保证,是税收全部业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税收征管的目的和使命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税收流失。

(三)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

第一,必须明确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是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优化服务体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要以征管法规定的纳税咨询服务、文明服务为基础。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在执法中体现服务,而不是为服务而服务,不能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

第二,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时必须做到“人机结合”。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税收管理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但信息化建设终究只是税收管理的手段,其目的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时,一定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做到“人机结合”,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和“人才强税”的道路。

第三,“重点稽查”强调的是税务稽查在充分发挥打击作用时必须突出重点。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全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在办案时,要突出重点,在办案的深度、处罚的力度上下功夫,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增强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同时,不能片面强调税务稽查是“重中之重”,不能轻视忽视事前、事中的日常性检查、经常性管理。

第四,“强化管理”必须突出税源管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管理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必须贯穿于税收征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也是强调管理系列必须把税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直接承担税源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要切实强化管理就必须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四)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一主题及其内涵。

做好管理基础工作是当前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的关键。而完善的征管体制是夯实管理基础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现阶段我局完善征管体制要着重在优化业务流程,理顺部门职责,细化岗位职责,强化考核追究,加强部门配合方面下功夫。夯实管理基础要从更新管理理念入手,以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征管,突出税源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五)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六个观念”,把握“四个标准”。

观念落后是阻碍全县国税事业发展,包括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主观原因之一,必须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的“六个观念”,打牢做好新时期征管工作的思想基础。一是大局观念。增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各项要求和总局统一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部门和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征管工作合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法治观念。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部门的立身之本、执法之基、工作之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创新观念。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征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提倡、鼓励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手段,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不断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新发展。四是效率观念。强化成本效益意识,优化征管机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增强管理的重点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量多的税收。五是服务观念。真正把纳税人视为“客户”,依法强化征管、诚信优质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并重、有机结合,在管理中优化服务,以优化服务促强化管理。六是责任观念。强化敬业精神、进取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强和改进责任追究,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做好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必须把握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四项标准”: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要保持国税收入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四是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加强征管的主要任务。

要按照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个主题,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完成加强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

(一)以规范内部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征管。

第一,完善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要认真总结执法责任制推行以来的经验,结合部门职责的调整、工作流程的优化、岗位职责的细化、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对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追究制进行修订完善,认真加以落实。特别是要对执法责任制和岗责体系进行统一整合,避免各自为政,互不一致而成为“两张皮”。要积极推行人机结合的评议考核办法,增强执法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既要坚决追究违规操作、违纪违法者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者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办法,有效解决权、责、利不对称的问题,做到有罚有奖,奖优罚劣。

第二,坚持组织收入的指导思想,保持税收收入快速均衡入库。要坚持“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税收征管质量好)、“大”(努力扩大组织收入总量,税收收入有台阶性、标志性增长)、

“快”(收入进度快于时间进度,收入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幅度)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依法征收的各项措施,坚决禁止、防止和抵制各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擅自减免缓税的行为,坚决反对、制止和杜绝不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确保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全县国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势头和均衡入库态势。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要进一步加大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力度,使每个执法人员都全面充分地领会、掌握和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及税务行政许可的具体制度规定。根据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加强征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检查。简化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手续,强化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办事效率。

第四,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推进征管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各项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与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二)以规范机构职能,细化岗位职责为契机,以加强部门协作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征管组织体系。

第一、认真制定和实施机构设置方案。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的要求,根据具体征管条件,在不违背上级的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机构设置方案。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向纳税人,承担着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等重要职责。办税服务厅及其窗口的设置,要根据我局的税源状况、征管业务量和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需求合理布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的设置要本着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可分设申报纳税、发票管理(负责发售发票、代开发票等工作)、综合服务(负责税务登记、政策咨询、受理文书等工作)三类窗口,也可分设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管理)两类窗口,也可只设一类综合窗口。

第二,要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救济职能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特别要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征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询问、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的日常管理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职能在征管各部门的划分界定不是法定或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征管条件和加强征管工作的需要,由税务机关作出的一种内部的行政性授权和赋予,可以也应该根据征管条件的变化和征管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当前,税收管理理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一窗式”、“一站式”、“点对点”等管理服务方式普遍推行,必然要求原来在后台由管理部门承担的部分业务移至前台,由征收部门承担,同时,税收信息化的推进也要求以信息流、业务流为导向,对原来的职能进行优化重组,而信息技术在征管业务过程中的应用也为此提供了可能。因此,在征管工作需要和征管条件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按照习惯思维方式,固守以往部门职责界定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落伍的、教条式的思维和做法。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明智的思维和做法是,只要有利于强化征管、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协调配合,就要坚决打破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坚决突破人为设置的部门界限,对部门职责进行调整。比如,除了认证、比对等原来由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外,凡是在办税服务厅可以即时办理的涉税事项如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和其他一些审核审批事项,均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对此,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都要强化全局观念,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加以贯彻。

第三,进一步规范细化岗位职责。结合规范机构设置和科学调整征管部门职能,以推行整合版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按照科学、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规范作业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将征管各环节的工作内容逐一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把征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做到征管工作事事都有合理的归属,征管人员人人都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四,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协调配合。征收、管理、稽查都是整个征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整个征管链条中缺一不可的重要环节,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其中任何一个部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不协调,都会影响征管整体功能的发挥,强化科学管理是对征管查的共同要求。要增强大征管的意识,从整个征管全局的角度来对待和处理征管查的业务衔接、协调配合问题,进一步完善协调运转制度,明确协作责任,加强配合主动性,实现在共享征管信息、提供稽查案源、发现管理薄弱环节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衔接支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征管查的协调配合,防止和避免推诿扯皮、运转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做到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合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要又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各部门内部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

第五,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与地税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国、地税部门协作配合的范围。健全和落实例会制度及切实可行的联合办税制度、征管业务工作协调制度,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行联合稽查,加强信息资料交换,按月交换收入报表,努力在国、地税局联合办税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三)以加强申报审核比对和税收分析预测为重点,提高征收水平。

第一,强化申报窗口审核分析工作。申报征收是加强税收征管的第一道重要环节,是防止税收流失的前沿关口。要严格申报窗口审核比对的职责,并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和落实到岗位职责及考核中去。受理申报征收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承担的责任,认真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要认真进行表表、表票、表卡之间的比对,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

第二,提高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水平。完善和落实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及工作制度,确保收入核算统计数据资料的及时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和税收定期分析档案,改进收入预测方法,及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趋势,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税收收入与经济指标之间的对比分析,对不同地段、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关系,进而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寻求提高征收水平的突破口。切实加强减免税的申报与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减免税情况,加强跟踪管理。

第三,加强欠税管理。要大力清缴陈欠,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欠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尽可能地将欠税及时清缴入库,并依法加收滞纳金。严格控制新欠,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有意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针对问题采取催缴及查处措施。

第四,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拓宽申报和缴库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积极拓展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根据我局的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继续完善和大力推广上门申报、约时定点申报、银行网点通存通缴等多种申报缴税方式。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开展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电话语音申报的申报缴税方式,结合推行整合版征管软件,逐步整合各种申报软件和缴款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实施税库银联网,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下的税款电子缴库办法和申报缴款同步入库模式,推广使用支票、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提高征收效率。

(四)以健全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为重点,加强税源管理

第一,建立规范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税源管理,对税源的管理必须精细,做到管理内容、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的精细化。只有精细,才能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实践证明,精细出效能、精细出成果、精细出收入。要精细,就要管理到户。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通过精细化管理来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而有效的措施。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并不是旧征管模式下的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征管过程中的一种扬弃,即扬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弃过去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通过这种扬弃,有效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税源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使税源管理得到有效的强化。要纠正狭义地将管户理解为下户,又片面地认为只有稽查部门才能下户,人为地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的认识。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必须从具体事务入手,不然就会失去工作内容。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的结合起来,按户管理具体涉税事务,做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在管户的过程中落实管事的要求,在管事的过程中强化对税源的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不得审批减免缓税和进行处罚等事务。税收管理员要根据管户数量和税源情况,综合应用案头分析、下户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开展纳税评估、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等管理手段,全面掌握管户尤其是重点纳税户的税源情况及纳税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使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我局要在省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具体化,明确税收管理员岗责、管户范围、工作内容、管理方式、工作标准、下户规程、廉政规定和轮岗规定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分别规定数据资料采集项目,建立分户资料查询系统,建立下户工作计划制度和报告制度,制作下户工作手册。比较重要的检查实行两人下户。

第二,认真模清纳税户底数,加强户籍管理。除了要坚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合作外,重点是做好自身的工作。在认真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同时,还要注重实地检查,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坚持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分类分片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税源、纳税人及信用等级、分布情况和加强管理的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类分片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把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切实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单位、管理岗位、管理人员。

第四,强化重点税源的管理监控分析。税源管理必须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电力、卷烟、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和对大企业、个体大户的管理,征管力量要向重点行业、大企业、个体大户倾斜,切实加强日常监控分析,不断提高对重点税源的管理水平。

第五、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的目的是分析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要把大力开展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纳入岗责体系。要制定纳税评估制度,充分利用纳税人当期和历史申报纳税信息、税收管理员采集信息、行业税负信息等,具体分析纳税人分税种纳税情况与相关指标的对应关系,发现和掌握规律,建立科学、实用、可操作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警戒值,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减少税收流失。

第六,改进普通发票管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普通发票代开监控管理系统,规范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行为。完善和推广使用剪贴式普通发票,积极推行有奖发票。严格发票售新验旧管理,不仅要审验领用存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强化以票管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完成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任务。

(五)加大稽查力度,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第一,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推进税务稽查由数量收入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把推进稽查转型的要求落实到重点查处、严厉打击各种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行动中去。当前,要以查处骗抵税款、骗取退税、假帐偷税等三类案件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罚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充分发挥稽查“外查偷骗”的职能。

第二,抓好专项检查。既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又要从我县实际出发,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或区域,由稽查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稽查部门与管理部门要齐心协力,加强配合,保证专项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查一个区域就解决一个区域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检查时,相关行业和区域的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和受表彰的纳税人不得免检。

第三,加强案例分析和曝光。对稽查查处案件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掌握案件分布情况、作案手段和涉税违法活动的新动向,积累查案经验,确定稽查打击重点,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查找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稽查“内促征管”的职能。选择一些有典型意义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扩大宣传效应,教育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第四,健全稽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稽查工作规程、稽查质量考核办法、涉税案件移送程序及相关责任、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稽查主协查、首查责任、集体审理、案件复查、分级督办、阳光稽查、案源登记、稽查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既确保案件查处的“稳、准、狠”,又强化对稽查办案的监督制约。

第五,强化稽查局查案职责。实行一级稽查后,其工作职责就是查办案件和组织专项检查,要强化职责意识,增强主动性,认真制定查案和专项检查计划,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切实扭转稽查局查案不力的状况。

(六)以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为重点,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第一,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推行。根据征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在我局推广应用总局的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并努力争取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县上线运行。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将使我县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加紧工作,精心组织,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上线。

一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做好细微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县国税干部明白这一道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党组的决策上来,发扬团结拼搏,连续作战的精神,齐心协力,排除万难,力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综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综工作;要搭建必要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推综工作。

三要认真拟定工作方案。要以明年1月1日全系统顺利上线为目标,拟定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方案、技术方案等在内的分步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安排到天。同时,要以部门职责、业务流程为基础,修改完善岗责体系。工作方案必须要有风险防范预案。

四要务必抓好关键环节。为确保推综顺利和如期上线,必须抓好两个环节的工作十分关键。一是数据准备。要按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清理、收集、核对、录入数据。数据准备工作要责任到人,环环审核,最大限度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干部培训。要拟定分级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位基层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明了工作职责,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技能,达到工作标准。

五要做到安排科学,注重珍惜民力。在推综工作任务既定的情况下,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十分注意爱惜和珍惜民力,做到安排科学,有张有驰,防止重复劳动,以利连续作战;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关心职工,及时排忧解难,严格纪律,保证步调一致。

六要大力弘扬表彰先进。要注意发现推综工作中身边的好人好事,进行适时表扬宣传,充分调动税干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巩固、完善金税工程和推进信息整合。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功能,继续确保已建成的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稳定和高质量运行。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续完成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信息联通、稽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行应用,消除管理漏洞。

第三,加强信息数据管理应用,建立信息采集共享制度。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储存,建立信息分类采集共享制度,静态数据由税源管理部门统一采集传输给各部门通用,动态数据由各部门分别采集传输给其他部门通用。采集上报征管数据时,必须对统计口径、逻辑勾稽关系等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核后再上报,要把采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依托整合版征管软件,实现征管信息数据集中存储、共享和处理,重视对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

(七)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和优化办税服务为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第一,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税收宣传辅导。既要按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更要做好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规范税法公告制度,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会、送政策上门、举办辅导班等形式,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办税程序。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纳税先进典型,教育广大纳税人;曝光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引导纳税遵从。

第二,拓展办税服务窗口功能。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均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窗式”服务。按照功能与职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办税服务厅职责,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或通用窗口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承诺限时办理。建立办税服务厅各窗口之间以及与征管之间的业务联系、信息传递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依法、诚信、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服务体系,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考核评估体系,不断拓展、延伸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在不断完善和推行纳税信誉等级、服务承诺、文明办税、全程纳税服务等服务方式的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手段。如进一步完善“思南国税”

网站,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等个性化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四,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简化审批程序和资料报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深入贯彻,进一步全面清理和合理精简权限之内的各类重复设置、手续繁琐、不规范、不科学的税务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要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经过首次审批后的常规审批事项、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的审批事项等,在审批环节和手续上适当合理地加以简化。本着合法、有效、实用的原则,对权限范围内规定的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税务表、证、单、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该简并的简并,减轻纳税人负担。

(八)以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税务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思想道德教育,密切联系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干部的爱岗敬业精神、大局责任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及现代税收管理意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增强培训实效。做好我局人才资源开发建设规划,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眼于提高干部实际征管业务工作能力,培养多面手,按岗位、人员分门别类,大力开展以征管稽查、税收法律、财务会计、稽核审计、信息化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岗位培训,以适应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大力提倡干部在岗自学,鼓励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组织人员参加专门人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才库、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在我县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第三,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观,进一步完善和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及干部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末位待岗自费学习等办法。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各级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工作,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尽其才、能上能下、有奖有罚、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评价和用人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办法,稳步推行能级制和绩效挂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按岗位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确定岗位补贴,实行按个人能级等次竞争上岗,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解决干重干轻、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

第四,落实治本控源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征管重点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落实“两权”监督制约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依法征管各项工作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加大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第五

家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积极推行机关“四化”建设,服务基层服务征管。坚持统筹机关建设与基层建设协调发展,按照机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化、人性化的要求,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通过机关“四化”建设,使局机关各类政务事务活动基础扎实,有章可循,行为规范,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使机关干部增强为基层服务、为征管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落实税收征管工作任务。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把加强征管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好、完成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全县国税干部要充分认识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紧迫性。要防止和克服认为税收征管只是征管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事的片面认识。把加强征管作为县局班子、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分局共同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同抓;征管业务部门要直接抓,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配合抓,形成领导、部门和全体干部都重视征管、研究征管,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和格局,形成征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立足大局,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征管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征管全局需要,认真落实征管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换位思考,主动配合,各尽所能,恪尽职守,齐心协力地推进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杜绝推卸责任、推诿扯皮、功能内耗、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狭隘行为。

(三)增强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全体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积极主动、尽心竭力、尽职尽责,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加强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逐条逐项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把目标分解到单位、任务细化到岗位、责任明确到人头,一件一件落到实处。局班子成员要通过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切实加强对基层征管工作的指导、帮助和督促。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9)

1994年税制改革和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全县国税系统不断总结自身经验,虚心借鉴外地经验,积极进行征管改革,为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行税制要求的税收征管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了不懈的实践和探索,税收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立足我县实际,大力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基本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初步建立了纳税服务体系,税款征收的集中度显著提高。计算机广泛用于税收征管,实现了征管过程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操作的转变。推进了税收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效能明显增强。推进了稽查转型,税务稽查“外查偷骗,内促征管”的职能进一步发挥。基本形成了“依托信息化,集中征收,属地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格局。积极推行机构改革,适度、合理收缩征管机构,规范机构,重组征管业务,调整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税收征管查既相互分离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征管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全县国税部门的工作之魂、立身之本、执法之基,依法治税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建立完善和落实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征纳行为。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为重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格过错责任追究,2001年以来,全局共有134人(次)受到责任追究,处罚金额达7442元。下大力纠正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部分税干涉税违法违纪的行为。坚持组织收入的法制原则,实行税收收入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日益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和统一行动,“寅吃卯粮”的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坚持推进稽查转型,加强专项检查,2001年以来,共查补税款581万元,查处涉税案件1291件,立案18件,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征纳双方的税收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政府依法管税,社会各界依法协税护税的税收法制环境正在形成。

(三)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出现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状况,近几年来,坚持把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质量作为工作主线之一。推进基本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征管查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规程。狠抓征管基础资料的清理和规范,征管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实用性明显提高。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户籍管理得到加强。推行纳税人分片分类管理,改进对卷烟、电力、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重点行业等重点管理对象的征管办法,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制度,纳入县局监控的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3户,20万元以上的3户,30万元以上的1户,100万元以上的3户,增强了管理效果。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改进发票管理,推行剪贴式发票、分离式发票,强化以票控税,较好地堵塞了增值税及其他税收的管理漏洞。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国、地税、工商的工作联系制度,拓展国、地税局联合办税范围,与公安、银行、金库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征管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四)征管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快。坚持“科技兴税”,确立了“遵循一体化、整体跟进、注重应用、努力创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针以及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大力实施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在建成了从总局到县级局的四级广域网和县局局域网的基础上,建成塘头、许家坝两个农村分局局域网,实现了城乡网络一体化,人均拥有微机达到0.62台,全体税干的微机操作技能大大提高。今年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独立域名的申请和网站建设工作,增强了网站管理的灵活性、便捷性、实时性。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履盖到应纳入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应用了税务稽查案件管理软件。积极全面推行应用城综版征管软件,实行数据集中,减少基层分局的工作量,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运用税收征管“分类序时管理办法”基础上,推行了“分类序时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征管档案管理科技化。从去年起,按省、地局的要求,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步伐,实行了增值税的“一窗式”管理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实行了“大一窗式”管理,正在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数据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水平逐步提高。

(五)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由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加强了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标准。建立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估体系。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大力推广文明办税、公开办税、服务承诺、限时服务、首问责任、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程办税服务、

“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及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提高了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日常税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减少了征管工作阻力。依法指导、监督、规范税务的健康发展。

加强征管工作,保证了国税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的有效执行。全县国税收入1995年至2003年累计达1.6亿元;今年1—9月,已入库税收1029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征管工作,也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及其他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1999年至2001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委行暑被授予“文明单位”,2001年至2003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被授予“红旗文明单位”,2002—2003年被地区国税局评为“先进领导班子”,塘头分局被省局评为“文明单位”,还有1名同志被省国税局评为“优秀税务工作者”。

这些成绩是在地局、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也是全县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团结拼搏,强基固本,创新务实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随意性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中仍然存在,收人情税,办人情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税收征管在总体上仍然是粗放型,管理基础不扎实,规范化不够,精细度不高。税源管理薄弱,税源情况不够清楚,征管手段不够有力,监控管理不够到位,管理责任不够落实,税收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实际征收数与法定征收数存在明显差距,欠税数额大。三是有些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明不清,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功能内耗的现象仍有发生,影响了征管效能。四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征管数据集中、共享、分析和利用程度不高,从“操作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纳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项目、内容需要不断拓展,服务手段、方法需要不断优化。六是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和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业务技能都亟需增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县税收征管水平的全面提高,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领会、贯彻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精神实质。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贯彻这一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是税收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这是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决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最近,总理批示又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要加强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同时,要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税收改革的推进,必然对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税制改革要拓宽税基,意味着征管对象和范围必然要拓展,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只有认真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才能使税收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性要求,才能确保税制的顺利贯彻实施,才能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及调节经济和分配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

其次,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求税收工作本身的科学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税收征管条件的变化,不断探索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工作规律,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证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正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税收工作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如果不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高效、征管基础不扎实、管理不科学不精细的问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就不高,既会影响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又会影响税收工作自身的发展。

再次,这是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保证。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提高征管水平是税收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税收工作基本目标的重要方面,是“四个必须”工作要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只有贯彻好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才能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要求更好地落到实处。版权所有

(二)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正确认识征管工作在税收工作中的定位。

税收征管是我们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载体,是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的唯一手段,是发挥税收职能的重要保证,是税收全部业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税收征管的目的和使命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税收流失。

(三)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

第一,必须明确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是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优化服务体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要以征管法规定的纳税咨询服务、文明服务为基础。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在执法中体现服务,而不是为服务而服务,不能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

第二,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时必须做到“人机结合”。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税收管理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但信息化建设终究只是税收管理的手段,其目的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时,一定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做到“人机结合”,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和“人才强税”的道路。

第三,“重点稽查”强调的是税务稽查在充分发挥打击作用时必须突出重点。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全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在办案时,要突出重点,在办案的深度、处罚的力度上下功夫,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增强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同时,不能片面强调税务稽查是“重中之重”,不能轻视忽视事前、事中的日常性检查、经常性管理。

第四,“强化管理”必须突出税源管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管理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必须贯穿于税收征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也是强调管理系列必须把税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直接承担税源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要切实强化管理就必须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四)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一主题及其内涵。

做好管理基础工作是当前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的关键。而完善的征管体制是夯实管理基础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现阶段我局完善征管体制要着重在优化业务流程,理顺部门职责,细化岗位职责,强化考核追究,加强部门配合方面下功夫。夯实管理基础要从更新管理理念入手,以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征管,突出税源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五)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六个观念”,把握“四个标准”。

观念落后是阻碍全县国税事业发展,包括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主观原因之一,必须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的“六个观念”,打牢做好新时期征管工作的思想基础。一是大局观念。增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各项要求和总局统一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部门和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征管工作合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法治观念。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部门的立身之本、执法之基、工作之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创新观念。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征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提倡、鼓励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手段,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不断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新发展。四是效率观念。强化成本效益意识,优化征管机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增强管理的重点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量多的税收。五是服务观念。真正把纳税人视为“客户”,依法强化征管、诚信优质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并重、有机结合,在管理中优化服务,以优化服务促强化管理。六是责任观念。强化敬业精神、进取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强和改进责任追究,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版权所有

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做好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必须把握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四项标准”: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要保持国税收入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四是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加强征管的主要任务。

要按照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个主题,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完成加强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

(一)以规范内部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征管。

第一,完善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要认真总结执法责任制推行以来的经验,结合部门职责的调整、工作流程的优化、岗位职责的细化、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对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追究制进行修订完善,认真加以落实。特别是要对执法责任制和岗责体系进行统一整合,避免各自为政,互不一致而成为“两张皮”。要积极推行人机结合的评议考核办法,增强执法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既要坚决追究违规操作、违纪违法者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者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办法,有效解决权、责、利不对称的问题,做到有罚有奖,奖优罚劣。

第二,坚持组织收入的指导思想,保持税收收入快速均衡入库。要坚持“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税收征管质量好)、“大”(努力扩大组织收入总量,税收收入有台阶性、标志性增长)、

“快”(收入进度快于时间进度,收入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幅度)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依法征收的各项措施,坚决禁止、防止和抵制各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擅自减免缓税的行为,坚决反对、制止和杜绝不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确保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全县国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势头和均衡入库态势。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要进一步加大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力度,使每个执法人员都全面充分地领会、掌握和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及税务行政许可的具体制度规定。根据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加强征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检查。简化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手续,强化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办事效率。

第四,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推进征管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各项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与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二)以规范机构职能,细化岗位职责为契机,以加强部门协作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征管组织体系。

第一、认真制定和实施机构设置方案。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的要求,根据具体征管条件,在不违背上级的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机构设置方案。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向纳税人,承担着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等重要职责。办税服务厅及其窗口的设置,要根据我局的税源状况、征管业务量和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需求合理布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的设置要本着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可分设申报纳税、发票管理(负责发售发票、代开发票等工作)、综合服务(负责税务登记、政策咨询、受理文书等工作)三类窗口,也可分设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管理)两类窗口,也可只设一类综合窗口。

第二,要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救济职能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特别要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征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询问、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的日常管理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职能在征管各部门的划分界定不是法定或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征管条件和加强征管工作的需要,由税务机关作出的一种内部的行政性授权和赋予,可以也应该根据征管条件的变化和征管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当前,税收管理理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一窗式”、“一站式”、“点对点”等管理服务方式普遍推行,必然要求原来在后台由管理部门承担的部分业务移至前台,由征收部门承担,同时,税收信息化的推进也要求以信息流、业务流为导向,对原来的职能进行优化重组,而信息技术在征管业务过程中的应用也为此提供了可能。因此,在征管工作需要和征管条件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按照习惯思维方式,固守以往部门职责界定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落伍的、教条式的思维和做法。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明智的思维和做法是,只要有利于强化征管、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协调配合,就要坚决打破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坚决突破人为设置的部门界限,对部门职责进行调整。比如,除了认证、比对等原来由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外,凡是在办税服务厅可以即时办理的涉税事项如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和其他一些审核审批事项,均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对此,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都要强化全局观念,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加以贯彻。

第三,进一步规范细化岗位职责。结合规范机构设置和科学调整征管部门职能,以推行整合版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按照科学、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规范作业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将征管各环节的工作内容逐一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把征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做到征管工作事事都有合理的归属,征管人员人人都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四,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协调配合。征收、管理、稽查都是整个征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整个征管链条中缺一不可的重要环节,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其中任何一个部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不协调,都会影响征管整体功能的发挥,强化科学管理是对征管查的共同要求。要增强大征管的意识,从整个征管全局的角度来对待和处理征管查的业务衔接、协调配合问题,进一步完善协调运转制度,明确协作责任,加强配合主动性,实现在共享征管信息、提供稽查案源、发现管理薄弱环节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衔接支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征管查的协调配合,防止和避免推诿扯皮、运转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做到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合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要又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各部门内部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

第五,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与地税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国、地税部门协作配合的范围。健全和落实例会制度及切实可行的联合办税制度、征管业务工作协调制度,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行联合稽查,加强信息资料交换,按月交换收入报表,努力在国、地税局联合办税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三)以加强申报审核比对和税收分析预测为重点,提高征收水平。

第一,强化申报窗口审核分析工作。申报征收是加强税收征管的第一道重要环节,是防止税收流失的前沿关口。要严格申报窗口审核比对的职责,并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和落实到岗位职责及考核中去。受理申报征收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承担的责任,认真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要认真进行表表、表票、表卡之间的比对,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

第二,提高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水平。完善和落实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及工作制度,确保收入核算统计数据资料的及时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和税收定期分析档案,改进收入预测方法,及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趋势,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税收收入与经济指标之间的对比分析,对不同地段、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关系,进而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寻求提高征收水平的突破口。切实加强减免税的申报与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减免税情况,加强跟踪管理。

第三,加强欠税管理。要大力清缴陈欠,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欠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尽可能地将欠税及时清缴入库,并依法加收滞纳金。严格控制新欠,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有意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针对问题采取催缴及查处措施。

第四,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拓宽申报和缴库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积极拓展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根据我局的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继续完善和大力推广上门申报、约时定点申报、银行网点通存通缴等多种申报缴税方式。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开展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电话语音申报的申报缴税方式,结合推行整合版征管软件,逐步整合各种申报软件和缴款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实施税库银联网,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下的税款电子缴库办法和申报缴款同步入库模式,推广使用支票、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提高征收效率。

(四)以健全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为重点,加强税源管理

第一,建立规范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税源管理,对税源的管理必须精细,做到管理内容、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的精细化。只有精细,才能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实践证明,精细出效能、精细出成果、精细出收入。要精细,就要管理到户。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通过精细化管理来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而有效的措施。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并不是旧征管模式下的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征管过程中的一种扬弃,即扬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弃过去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通过这种扬弃,有效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税源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使税源管理得到有效的强化。要纠正狭义地将管户理解为下户,又片面地认为只有稽查部门才能下户,人为地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的认识。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必须从具体事务入手,不然就会失去工作内容。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的结合起来,按户管理具体涉税事务,做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在管户的过程中落实管事的要求,在管事的过程中强化对税源的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不得审批减免缓税和进行处罚等事务。税收管理员要根据管户数量和税源情况,综合应用案头分析、下户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开展纳税评估、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等管理手段,全面掌握管户尤其是重点纳税户的税源情况及纳税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使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我局要在省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具体化,明确税收管理员岗责、管户范围、工作内容、管理方式、工作标准、下户规程、廉政规定和轮岗规定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分别规定数据资料采集项目,建立分户资料查询系统,建立下户工作计划制度和报告制度,制作下户工作手册。比较重要的检查实行两人下户。

第二,认真模清纳税户底数,加强户籍管理。除了要坚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合作外,重点是做好自身的工作。在认真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同时,还要注重实地检查,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坚持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分类分片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税源、纳税人及信用等级、分布情况和加强管理的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类分片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把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切实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单位、管理岗位、管理人员。

第四,强化重点税源的管理监控分析。税源管理必须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电力、卷烟、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和对大企业、个体大户的管理,征管力量要向重点行业、大企业、个体大户倾斜,切实加强日常监控分析,不断提高对重点税源的管理水平。

第五、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的目的是分析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要把大力开展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纳入岗责体系。要制定纳税评估制度,充分利用纳税人当期和历史申报纳税信息、税收管理员采集信息、行业税负信息等,具体分析纳税人分税种纳税情况与相关指标的对应关系,发现和掌握规律,建立科学、实用、可操作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警戒值,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减少税收流失。

第六,改进普通发票管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普通发票代开监控管理系统,规范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行为。完善和推广使用剪贴式普通发票,积极推行有奖发票。严格发票售新验旧管理,不仅要审验领用存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强化以票管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完成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任务。

(五)加大稽查力度,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第一,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推进税务稽查由数量收入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把推进稽查转型的要求落实到重点查处、严厉打击各种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行动中去。当前,要以查处骗抵税款、骗取退税、假帐偷税等三类案件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罚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充分发挥稽查“外查偷骗”的职能。

第二,抓好专项检查。既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又要从我县实际出发,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或区域,由稽查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稽查部门与管理部门要齐心协力,加强配合,保证专项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查一个区域就解决一个区域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检查时,相关行业和区域的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和受表彰的纳税人不得免检。

第三,加强案例分析和曝光。对稽查查处案件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掌握案件分布情况、作案手段和涉税违法活动的新动向,积累查案经验,确定稽查打击重点,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查找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稽查“内促征管”的职能。选择一些有典型意义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扩大宣传效应,教育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第四,健全稽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稽查工作规程、稽查质量考核办法、涉税案件移送程序及相关责任、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稽查主协查、首查责任、集体审理、案件复查、分级督办、阳光稽查、案源登记、稽查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既确保案件查处的“稳、准、狠”,又强化对稽查办案的监督制约。

第五,强化稽查局查案职责。实行一级稽查后,其工作职责就是查办案件和组织专项检查,要强化职责意识,增强主动性,认真制定查案和专项检查计划,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切实扭转稽查局查案不力的状况。

(六)以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为重点,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第一,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推行。根据征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在我局推广应用总局的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并努力争取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县上线运行。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将使我县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加紧工作,精心组织,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上线。

一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做好细微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县国税干部明白这一道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党组的决策上来,发扬团结拼搏,连续作战的精神,齐心协力,排除万难,力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综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综工作;要搭建必要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推综工作。

三要认真拟定工作方案。要以明年1月1日全系统顺利上线为目标,拟定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方案、技术方案等在内的分步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安排到天。同时,要以部门职责、业务流程为基础,修改完善岗责体系。工作方案必须要有风险防范预案。

四要务必抓好关键环节。为确保推综顺利和如期上线,必须抓好两个环节的工作十分关键。一是数据准备。要按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清理、收集、核对、录入数据。数据准备工作要责任到人,环环审核,最大限度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干部培训。要拟定分级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位基层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明了工作职责,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技能,达到工作标准。

五要做到安排科学,注重珍惜民力。在推综工作任务既定的情况下,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十分注意爱惜和珍惜民力,做到安排科学,有张有驰,防止重复劳动,以利连续作战;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关心职工,及时排忧解难,严格纪律,保证步调一致。

六要大力弘扬表彰先进。要注意发现推综工作中身边的好人好事,进行适时表扬宣传,充分调动税干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巩固、完善金税工程和推进信息整合。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功能,继续确保已建成的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稳定和高质量运行。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续完成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信息联通、稽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行应用,消除管理漏洞。

第三,加强信息数据管理应用,建立信息采集共享制度。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储存,建立信息分类采集共享制度,静态数据由税源管理部门统一采集传输给各部门通用,动态数据由各部门分别采集传输给其他部门通用。采集上报征管数据时,必须对统计口径、逻辑勾稽关系等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核后再上报,要把采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依托整合版征管软件,实现征管信息数据集中存储、共享和处理,重视对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

(七)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和优化办税服务为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第一,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税收宣传辅导。既要按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更要做好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规范税法公告制度,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会、送政策上门、举办辅导班等形式,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办税程序。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纳税先进典型,教育广大纳税人;曝光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引导纳税遵从。

第二,拓展办税服务窗口功能。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均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窗式”服务。按照功能与职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办税服务厅职责,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或通用窗口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承诺限时办理。建立办税服务厅各窗口之间以及与征管之间的业务联系、信息传递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依法、诚信、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服务体系,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考核评估体系,不断拓展、延伸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在不断完善和推行纳税信誉等级、服务承诺、文明办税、全程纳税服务等服务方式的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手段。如进一步完善“思南国税”

网站,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等个性化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四,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简化审批程序和资料报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深入贯彻,进一步全面清理和合理精简权限之内的各类重复设置、手续繁琐、不规范、不科学的税务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要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经过首次审批后的常规审批事项、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的审批事项等,在审批环节和手续上适当合理地加以简化。本着合法、有效、实用的原则,对权限范围内规定的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税务表、证、单、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该简并的简并,减轻纳税人负担。

(八)以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税务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思想道德教育,密切联系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干部的爱岗敬业精神、大局责任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及现代税收管理意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增强培训实效。做好我局人才资源开发建设规划,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眼于提高干部实际征管业务工作能力,培养多面手,按岗位、人员分门别类,大力开展以征管稽查、税收法律、财务会计、稽核审计、信息化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岗位培训,以适应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大力提倡干部在岗自学,鼓励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组织人员参加专门人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才库、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在我县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第三,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观,进一步完善和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及干部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末位待岗自费学习等办法。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各级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工作,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尽其才、能上能下、有奖有罚、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评价和用人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办法,稳步推行能级制和绩效挂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按岗位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确定岗位补贴,实行按个人能级等次竞争上岗,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解决干重干轻、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

第四,落实治本控源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征管重点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落实“两权”监督制约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依法征管各项工作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加大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第五

家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积极推行机关“四化”建设,服务基层服务征管。坚持统筹机关建设与基层建设协调发展,按照机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化、人性化的要求,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通过机关“四化”建设,使局机关各类政务事务活动基础扎实,有章可循,行为规范,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使机关干部增强为基层服务、为征管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落实税收征管工作任务。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把加强征管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好、完成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全县国税干部要充分认识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紧迫性。要防止和克服认为税收征管只是征管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事的片面认识。把加强征管作为县局班子、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分局共同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同抓;征管业务部门要直接抓,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配合抓,形成领导、部门和全体干部都重视征管、研究征管,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和格局,形成征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立足大局,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征管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征管全局需要,认真落实征管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换位思考,主动配合,各尽所能,恪尽职守,齐心协力地推进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杜绝推卸责任、推诿扯皮、功能内耗、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狭隘行为。

(三)增强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全体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积极主动、尽心竭力、尽职尽责,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加强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逐条逐项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把目标分解到单位、任务细化到岗位、责任明确到人头,一件一件落到实处。局班子成员要通过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切实加强对基层征管工作的指导、帮助和督促。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10)

1我国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共享机制未形成,源于税收信息化基础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但由于税收基础工作覆盖面较广,数据采集在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满足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的需要。

1.2税源监控不力,征管失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税源在分布和来源上的可变性大大增加,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目前,税源监控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征管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不相称,管理职能弱化。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税源监控职责分工不是十分明确,对税源产生、变化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和监控;另外,税务机关管理缺位的问题仍存在,出现大量漏征漏管户的现象,因此税收流失必然存在。二是税源监控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在“征、管、查”管理模式下,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税、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税源失控。三是税收执法不规范,税法的威慑力减弱。税务机关对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税收违法的风险成本低,这是税源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

1.3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征纳关系不和谐

一是没有树立起一种“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由于工作的出发点不是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税收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新的税法政策又没有及时送达纳税人,因此在征纳过程中对纳税人的变化和需求难以做出快速反应。二是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及评价机制也不完善,难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2完善我国税收管理的建议

2.1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2.1.1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法体系,依法治税

完善的税法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基础,没有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治税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为此,我们要加快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一是尽快制定和出台《税收基本法》。二是现行税种的实体法予以法律化。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四是设立税收处罚法。对税收违法、违章处罚作出统一的法律规定,以规范税收处罚行为。

2.1.2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是税务干部要深入学习和掌握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要坚持依法征税,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二是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体系,加快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

税收征管软、硬件的相协发展,国税、地税征管机构之间以及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互通是完善税收征管的必要选择。

3.1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即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和应用软件、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第一,加快研制科技含量高的统一税收征管应用软件,提高征管效率。第二,建设信息网络,实行纵横管理。第三,建立数据处理中心,实施科学管理。

3.2建立税收征管信息化共享体系

尽快实现信息共享。首先,建立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统一信息平台,让纳税信息在税务机构内部之间实现共享。其次,建立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联网。在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财政、工商、金库、银行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4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税收征管新格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在信息化基础上建立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4.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

尽快解决“征、管、查”系列人员分布、分工不合理的问题,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在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依托信息技术,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4.2实施精细化管理

在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企业核算水平不高,建立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还未形成全国监控网络,税收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的现实情况下,必须依靠严密细致的精细化管理,来促进征收,指导稽查,完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5规范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的一种行政行为,为纳税人服务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税务机关要全面履行对纳税人的义务,必须确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税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的意识。规范纳税服务,构建和谐、诚信的税收征纳关系。

5.1加大税法宣传

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法律宣传,一是注重日常税法宣传,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税法,并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二是规范税法公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三是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开展“网送税法”活动,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5.2建立征纳双方的诚信信用体系

纳税服务精细化篇(11)

关键词:市场经济  税收法  环境

我国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共享机制未形成,源于税收信息化基础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但由于税收基础工作覆盖面较广,数据采集在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满足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的需要。

. 税源监控不力,征管失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税源在分布和来源上的可变性大大增加,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目前, 税源监控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征管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不相称, 管理职能弱化。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税源监控职责分工不是十分明确,对税源产生、变化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和监控;另外,税务机关管理缺位的问题仍存在,出现大量漏征漏管户的现象,因此税收流失必然存在。二是税源监控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在“征、管、查”管理模式下, 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 以及国税、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税源失控。三是税收执法不规范, 税法的威慑力减弱。税务机关对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税收违法的风险成本低,这是税源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

. 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征纳关系不和谐

一是没有树立起一种“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由于工作的出发点不是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税收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新的税法政策又没有及时送达纳税人,因此在征纳过程中对纳税人的变化和需求难以做出快速反应。二是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及评价机制也不完善,难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完善我国税收管理的建议

. 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 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法体系,依法治税

完善的税法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基础,没有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治税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为此,我们要加快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一是尽快制定和出台《税收基本法》。二是现行税种的实体法予以法律化。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四是设立税收处罚法。对税收违法、违章处罚作出统一的法律规定,以规范税收处罚行为。

..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是税务干部要深入学习和掌握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要坚持依法征税,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二是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体系,加快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

税收征管软、硬件的相协发展, 国税、地税征管机构之间以及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互通是完善税收征管的必要选择。

. 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即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和应用软件、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第一,加快研制科技含量高的统一税收征管应用软件,提高征管效率。第二,建设信息网络,实行纵横管理。第三,建立数据处理中心,实施科学管理。

. 建立税收征管信息化共享体系

尽快实现信息共享。首先, 建立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统一信息平台,让纳税信息在税务机构内部之间实现共享。其次,建立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联网。在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财政、工商、金库、银行等部门) 的信息联网, 实现信息共享。

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税收征管新格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在信息化基础上建立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 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

尽快解决“征、管、查”系列人员分布、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在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依托信息技术,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 实施精细化管理

在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企业核算水平不高, 建立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条件还不完全具备,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还未形成全国监控网络, 税收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的现实情况下,必须依靠严密细致的精细化管理,来促进征收,指导稽查,完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规范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的一种行政行为,为纳税人服务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税务机关要全面履行对纳税人的义务,必须确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税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的意识。规范纳税服务,构建和谐、诚信的税收征纳关系。

. 加大税法宣传

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法律宣传,一是注重日常税法宣传,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税法,并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二是规范税法公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三是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开展“网送税法”活动,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 建立征纳双方的诚信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