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大全11篇

时间:2023-05-31 14:59:15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1)

为进一步贯彻省厅“11.2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谢副局长、支队长的讲话精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落实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泉港”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八公”精神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行车安全秩序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等专项整治,协同有关部门加快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进程,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福建石油新城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泉港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以邱建明大队长为组长,大队领导曾耀星、林立卿、刘建文为副组长,办公室、交管股、车驾管股、涂岭中队、山腰中队、肖厝中队等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交管股,由林立卿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洪清水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社会工程。交警部门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要积极依靠区党委、政府,促成各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充实调整,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扎实有效的日常管理制度。要紧紧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制订和调整工作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把握事故规律,强化监管,务求实效。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的成因分析,突出对高温酷暑和低温雨雾等恶劣气候下安全行车状况的分析研究,掌握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避免形势判断的片面性和决策部署的盲目性。对辖区国省道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的监控查纠力度,对街道、乡村公路等低等级道路,结合农村节假墟日、庙会以及中小学生归家返校的出行特点,加大对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客车超员、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

(三)、优化警力配置,警力下沉,重心下移。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调整警力结构,把有限的宝贵警力最大限度地摆上路面一线,使警力的分布与交通违法的发生时间、地点相一致,最大限度地压缩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空间。

(四)、改革勤务方式,量化考评、奖优罚劣。彻底改变出工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陋习,制定积极合理、符合路面管理实际的勤务模式和考核标准。摒弃把量化考评与下达罚款指标相等同的错误认识,在显见性违章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必须明确规定路面民警的工作职责,制定辖区路段各类机动车辆的遵章率,既有纠违的数量,又有纠违的质量。认真落实“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职责”的“四定”责任制,确保白天见警力、晚上见警灯、路面见警察,真正提高路面管控能力。

(五)坚持疏堵并重,城乡兼顾,整体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既是当前预防事故的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在加强城市和高速公路主干道管理的同时,要坚决贯彻国务委员周永康部长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各地的实际,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坚持交通安全宣传为先,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为事故预防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有效地增强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同感,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预防事故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科学安排警力,调整勤务时间,改革勤务制度,切实加强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的管控,尤其重视对上午上班前时段,中午下班时段、黄昏及夜间的道路交通管控,消除盲区,并坚持每周一、三、五三次专项统一行动。由各股队室在掌握各自辖区责任路段成因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大队每月的量化考评方案及工作安排,严厉打击、查处可能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及“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严管街”“文明路”管理,打击公路上影响交通和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发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加以限期整改,落实有关安全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三)、强化路面监控,适时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二轮摩托车及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酒后驾车、占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道行驶、超速行驶、超载及二轮摩托车无牌上路,后载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科技强警,用高科技的手段对路面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的管控。通过对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像、记录,严查严处,有效地打击酒后驾车、二轮摩托车超员乘载、超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和完善客运车辆安全联系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对营运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其安全、文明,遵法行车意识。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客运营运。二是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与准驾车型不符合或驾龄未达到要求的驾驶员,坚决不允许他们从事客运驾驶员工作。三是加强对客运企业及其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监督,并建立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员台帐,对其营运路线、时间、车辆数及每日日趟检不合格车辆存在隐患的车辆做到底细清、情况明,及时将客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违法的驾驶员通报给所其所属的客运公司,责成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予以辞退。

(六)、全面贯彻落实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为节假日的交通安全畅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春节、“5.1”“10.1”等黄金周期间,大队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各客运公司企业,召集相关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客运安全知识讲座,检查各中队对辖区内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现场办公,及时整改,使节假日的客运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七)、把握重点,积极协调公路、交通、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大队要结合“三大生命”防护工程的开展,对辖区内各主要道路进行的危险路面路段及公路沿线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人行横道、繁华路口路段的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在一边完成整改的同时,一边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在上述路段的整改工作一时未完成的阶段,各辖区中队要加强对上述路段的路面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纠违力度。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2)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3)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努力形成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安全工作格局,构建“平安和谐中卫”创造安全、畅通、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领导机制健全,通行条件良好,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文昌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成员:

设立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由范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并抽调一名干部担任交通安全协管员。

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员、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宣传与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二)健全和完善驾驶人培训学习制度

1、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要健立健全机动车驾驶人与农机驾驶人及拖拉机台帐,设立机动车驾驶人学习记录本,事故记录本。村上也要建立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及驾驶人台帐。

2、对机动车驾驶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对农机驾驶人每季节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学习内容要丰富多彩,即要有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分析,又要有心态道德教育。

(三)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制度

每周由各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进行二次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村”“平安农机户”活动。镇农机站要严格按照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与市农牧局创建“平安农机村”“平安农机户”的平定标准,严格考评。

今年计划创建三个“平安农机村”,15户“平安农机户”。

(五)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镇人民政府将与各村、社区签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考核指标分解到村、社区。

(六)村、社区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者板报,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要制作宣传板,到村、社区巡回展出。

四、工作要求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镇区"等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完善设施、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平安星城",为星城加快崛起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今年的努力,使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具体目标是: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镇村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

三、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履行交通安全责任

1、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公安派出所、安全联组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促成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做好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分工安排;公安派出所、农机等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戴公庙朝拜等重点时段和路段的路面巡查监控,严格查纠机动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超载滥载、人货混装、"五小"车辆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要配齐辖区内交通安全员,落实交通安全协管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主干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

1、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以镇宣传办为主,组织交管站、公安派出所、学校、司法、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将它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工作的考评内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把交通安全宣传列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

3、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标语、宣传单、座谈会等形式,入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强化交通事故警示。

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各村(居)、学校、50人以上重点单位要确定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在交通安全厂、村、校、居委会和重点单位显眼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定期公布本辖区发生车辆、居民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

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镇政府、单位、学校和驾驶人培训机构等。农机站要结合农时,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结合实际,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度。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由公安派出所、交管站、司法、农业(农机)等有关部门组成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加强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四)加强对农用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要强化对农用车、摩托车的日常管理,严格车辆的定期检验。农机站要严把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拖拉机检验合格率达60%。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5)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__〕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

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

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安全督查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整改,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以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三条主干线为重点,针对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市过境车辆在我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纠正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的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超常规手段,对辖区内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罗安平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赵彧担任,成员由县安监、交通、公路、农机等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韦元朝担任,负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根据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全县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的底数,按主干线优先和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等主要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采取设置减速带、黄闪警示灯、警示标志牌、防护栏等措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截至12月25日,县政府已投入19.8万元在县城城区内施划让行交通标志、标线、班马线等,投入10.9万元改造木棉十字路通设施。

(二)针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等主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这一情况,抽调交警、安监、交通、农机、公路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在上马二级公路设立了弄北、古零检查点和1 个流动巡逻组,另外还设立勉圩、杨圩检查点和3个巡逻组,负责对上马线、马大线以及210国道路过境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要重点查纠客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停车、车辆灯光装置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重点查验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特别询问客运车辆近期所进行的例保和维修情况,防止隐患;农机部门重点检查拖拉机载客,包括由农机部门所核发的牌照;公路部门重点检查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通过严管严查,使重点路段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积极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对中小学校、沿公路主干线自然村逐校逐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建成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村;农机中心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屯,对所有拖拉机驾驶员以及所有由农机部门发牌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提醒他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做到谁发牌谁负责;在

春节前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下乡宣传演出25场;制作重特大交通事故宣传板报深入各乡镇、村屯、学校巡回展览;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在县电视台开展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曝光交通违法突出个人活动,以案说法,达到到警示众人目的;结合上路检查,加强对外地驾驶人面对面宣传教育,重点提醒其在我县道路驾驶应注意的安全事宜。(四)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集中整治措施,负责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7)

为提高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金华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交通主管部门要与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县交通局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金华市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地区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地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质监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本地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县交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程建设副局长(党委委员)、公路段段长任副组长,工程科、运管科、质监所负责人及公路段分管工程建设副段长任组员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报警联络电话:*(局运管科),

*(局工程科),*(传真),*(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室)。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有关交通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交通局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局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县交通局及时向本地区的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交通局、市质监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质监站。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各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人、或一次重伤1-3人、或涉险1-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死亡(失踪)2人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金华市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金华市交通局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及时向负有该项目行业监管职责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局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本地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各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局及建设项目等两个层面组成的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局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局每年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

6.5演练保障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8)

一、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机构组成

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各执法部门包括: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所有成员单位。

(二)具体职责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对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对市政府确定的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拟定、组织和实施;负责由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审定批准;负责搜集整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情况,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并向市安委会备案,具体工作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承担。

各执法部门负责由本部门牵头进行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拟定,并报请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批准,负责对批准后的方案的组织实施;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负责将本次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汇报。

各参与联合执法行动的部门要积极配合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的工作,服从牵头部门的统一领导。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严格执法。

二、联合执法主要工作内容

(一)交通秩序混乱,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的;

(二)问题涉及多部门,情况较为复杂,影响较为严重,单个部门无法扭转不利局面的;

(三)涉及各部门工作,需要联合执法的;

(四)交通安全管理中多年形成的“顽症”,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长期得不到彻底治理的;

(五)经上级通报批评,仍无法治理的,或经督促检查,仍整治不力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

(六)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的;

(七)执法部门认为有必要对其他违反交通安全法律行为实施联合执法的;

(八)上级安排集中整治或其他有必要开展联合执法的。

三、联合执法的分工及协作

(一)对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隐患排查等联合执法,由公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联合执法,由交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对农机安全管理的联合执法,由农机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联合执法,由建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集中整治和社会隐患排查整治,由各部门联合执法。

四、工作方式

日常的工作,以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为主,在各部门依法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一段时间可实施一次规模较大的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原则上一个季度进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随时进行部门联合执法。

五、特殊情况联合执法工作组织程序

市级特殊情况联合执法行动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由市政府确定,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的联合执法行动;一类是经市政府(或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批准由市直各执法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联合执法行动。

(一)市政府(或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确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行动具体组织程序:

1.由市政府(或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确定针对某一领域或某一地区存在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

2.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拟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执法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工作要求,报市政府(或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批准。

3.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在方案确定的时间和限期内完成联合执法工作。

4.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就本次联合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政府(或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进行汇报,将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二)由市直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的联合执法行动具体组织程序:

1.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部门执法对象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执法工作需要,提出联合执法意见,拟牵头进行联合执法的部门负责制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或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审定批准后实施。

2.联合执法牵头部门依照方案,会同其他执法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执法组。

3.各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的工作,指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练、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

4.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联合执法牵头单位要将联合执法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同时将情况整理总结后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汇报,拟向市政府汇报的可直接向市政府汇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

(二)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或本部门排查出的本行业和领域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迅速整改。对整改情况要组织验收,整改验收合格的,对隐患进行销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9)

1.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

副指挥:**

成员:**

2.安全事故应急队伍:

(1)各班主任

(2)各科任教师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2)严禁学生在教室里使用用电设备等。

(3)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5)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学习、演练。

(7)教育学生不私自上山,必须有家长陪同上山,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2.应急预案: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等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3)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直接向街道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高度危险用电设备。

(3)师生不得在学校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4)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5)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学习。

(6)定期检测学校线路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定期组织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2)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2.应急预案:

(1)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往医院诊疗。

(2)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出疹等症状,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3)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情况,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4)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追究责任。

(四)体育活动及活动课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要求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体育课、活动课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然后才实施活动项目。

(3)按规定开展学生跳高、长跑等课程项目,事前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4)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

2.应急预案:

(1)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或发生其它安全意外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2)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立即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并给予补充水份。

(3)发生上述第一、第二条款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4)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五)教室课间活动安全预案:1.防范预案:

(1)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2)学生在教学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栏,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3)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

(4)要求学生在教室活动或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不要碰电源插座。

(5)要求门卫到点锁好大门,落实来人、车辆登记制度。

(6)定期检查教室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急预案:

(1)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2)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严重伤害事故,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六)交通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患意识。

(2)在校门附近树立好交通安全提示牌,提示来往车辆注意行人安全。

2.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其它相关部门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流行传染病预防教育。

(2)加强个人卫生教育。

2.应急预案: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街道及相关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八)社会实践、校外活动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外出前认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

2.应急预案: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先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文明礼貌教育,杜绝师生在外滋事。

(2)加强门卫保安工作,外来未经允许人员,学校门卫(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应急预案: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十)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10)

1.1.1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生产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机制,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在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公司各车辆使用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1.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3.1 应急处理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提取证据。

1.3.2应急处理要服从指挥机构命令,有条不紊,防止忙中出乱。

2 组织结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职责

2.2.1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协调工作;

2.2.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2.3负责制定处理方案,总体指挥,部署阶段性工作;

2.3 应急处理办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2.3.2成员组成:由安全监察部和事故单位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

2.3.3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2.3.4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门负责领导。

2.3.5成员:安全监察部安全专责及事故部门相关人员。

2.3.6成员职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伤员救治、证据采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保险索赔等具体处理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 .1预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1.2 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车。

3.1.3 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三检”制度,及时消除车辆缺陷,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制止“带病车”上路行驶;

3.1.4 加强车辆动态管理,严格查禁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预警行动

3.2.1 各单位对当日派出车辆要随时掌握动向,从出发、到达、返回要形成链接,直至车辆安全回场入库。

3.2.2 恶劣天气要严格车辆派出,必要时增加带车人员,保证车况完好,备好防滑工具,和驾驶员保持通讯联系。

4 信息报告程序

4.1报告程序

4.1.1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救援,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1.2 事故单位要迅速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公司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1.3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24小时内报告市公司安监部。

4.2通讯联络方式

4.2.1 公用电话: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车辆保险(中保)报案:95518;

4.2.2 内部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5 应急分级

5.1应急分级

5.1.1 发生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的轻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1.2发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 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一般规定

6.1.1 事故单位接到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迅速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2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6.2.1 电话详细了解事故地点、伤亡等现场情况,指导事故当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险公司报案。

6.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7 应急处置

7.1应急处置

7.1.1事故单位相关人员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配合交警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识,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导交通,车辆应当开启闪光和示廓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对被挤压困在车内或事故引发火灾的,应立即要求消防人员排除险情。

7.1.2 立即开展事故救援、救护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现场,必需要移动现场事故车辆或其他物体时,应做好标记。

7.1.3 在施工现场、设备区内各类汽车、特种作业车发生事故应纳入应急事故紧急救援。事故单位、安全监察部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

7.1.4 在设备区发生的车辆事故,涉及到人员的伤亡时,先救人,后其他,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运行的相关操作规程,减少设备损失。

7.1.5 伤者已送医院的,应派人员到医院了解伤员伤情,通知事故单位根据需要垫付抢救费及安排护理人员。

7.1.6 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接待工作。

7.1.7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7.1.8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救援事故车辆,领取并保管车上物品。

7.1.9 根据现场情况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现场证据资料。

7.1.10 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

8 应急保障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印制电话表,保障应急联系。

8.1.2 固定值班车辆,根据事故特点,备好乘用车、吊车、拖车,随时进行车辆抢险。

8.1.3 准备好应急工具、修理人员、拖车绳索、防滑链、警示标志,灭火器具等。

8.1.4 做好医疗保障,备好药品,随时进行急救。

8.1.5 成立应急抢险队,招之即来,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救援。

9 后期处置

9.1 后期处置

9.1.1 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9.1.2 办理伤者出院及结算手续,致残者进行伤残鉴定。

9.1.3 事故车辆维修并结算。

9.1.4 申请公安事故处理部门或法院进行事故调解结案。

9.1.5 根据调解协议进行经济赔偿工作。

9.1.6 整理保险索赔资料进行保险索赔工作。

10 附 则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篇(11)

总指挥:略;副指挥:略;成员:略。

2.安全事故应急队伍:

(1)各班主任

(2)各科任教师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2)严禁学生在教室里使用用电设备等。

(3)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5)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学习、演练。

(7)教育学生不私自上山,必须有家长陪同上山,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2.应急预案: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等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3)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直接向街道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高度危险用电设备。

(3)师生不得在学校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4)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5)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学习。

(6)定期检测学校线路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防范预案:

(1)定期组织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2)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2.应急预案:

(1)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往医院诊疗。

(2)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出疹等症状,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3)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情况,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4)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追究责任。

(四)体育活动及活动课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要求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体育课、活动课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然后才实施活动项目。

(3)按规定开展学生跳高、长跑等课程项目,事前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4)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

2.应急预案:

(1)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或发生其它安全意外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2)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立即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并给予补充水份。

(3)发生上述第一、第二条款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4)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五)教室课间活动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2)学生在教学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栏,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3)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

(4)要求学生在教室活动或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不要碰电源插座。

(5)要求门卫到点锁好大门,落实来人、车辆登记制度。

(6)定期检查教室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急预案:

(1)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2)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严重伤害事故,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六)交通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患意识。

(2)在校门附近树立好交通安全提示牌,提示来往车辆注意行人安全。

2.应急预案:

(1)发生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其它相关部门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流行传染病预防教育。

(2)加强个人卫生教育。

2.应急预案: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街道及相关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八)社会实践、校外活动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外出前认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

2.应急预案: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先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文明礼貌教育,杜绝师生在外滋事。

(2)加强门卫保安工作,外来未经允许人员,学校门卫(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应急预案: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十)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