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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是一个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复杂的生产过程。按照建筑的程序,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依次划分为建设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在这些阶段中,有多方主体人:业主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材料设备供应方等参与到项目中,而这些主体人往往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出发,通过相互的合同关系,通过共同努力,协同合作,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如何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利、获得更大的利润、降低市场中的各种风险,合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和承包合同制以来,建设项目管理紧密围绕合同条款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业无序竞争的状况。但在建筑业迅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现象[1]。
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各部门或者相关利益主体对合同关系进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2]。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时间长,导致了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周期长的特性,大部分合同从招投标阶段就开始进行管理,一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的保修期;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额大,对应的合同价格就高工程经济效益的高低,承包商是否获得利润,与合同管理息息相关,稍有失误可能导致工程亏本。但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3]。
3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提高并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
3.1提高项目法人组成人员的素质,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依赖于各大组织,我国目前实行的项目法人制是指投资方或建设方依据项目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一些行政领导成为建设单位的项目法人,但是他们往往缺乏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项目管理的操作经验,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无视合同条款,出现了拖欠进度款、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市场乱象,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难以得到提升,因此,在项目法人单位和建筑企业应该成立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统计、台帐、报告和统计制度,配备具备合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重视合同管理,企业可以通过举办讲座或学习班等形式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强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4]。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有些行业或地区存在保护主义的思想,暗箱操作、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在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通过贿赂招标人,以低价的方式中标,而在合同履行过程,通过变更合同内容和合同价格等形式要求招标方加大资金投入。因此,在招投标阶段中,相关部门应严格把关,加强对各投标单位诚信度和资质的考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环境和合同管理制度。另外,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都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前预测经济、政治、环境等潜在的风险,并事前做好预防措施。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需对合同条款的用词进行评审,凡是出现合同条款表述不清的地方,双方需明确下来,以免将来因条款模糊不清导致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给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
3.3加强合同实施监督机制
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实施监督是日常性工作,可以保证合同按照计划正常履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投资人、项目管理人员、总包单位、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合同的解释和指导工作,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合同的实施情况,做到每天监督、检查分包商和各工作小组的履行情况,可运用PDCA的方法进行合同管理,遇到计划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时间长,工作内容多,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发生索赔的现象。因此,在进行项目管理过程中,需加强索赔的教育培训,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合同管理初期,要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和整理,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以便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从而保护各自企业的合法利益,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生存能力。总之,对合同进行管理,需将项目的成本、质量、工期等统一考量,创造一条适合各自企业良好发展的合同管理之路,不仅对企业、对项目本身,而且对社会也能产生正面的影响,促进我国合同管理健康有序的发展,推动建筑市场的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蔡云.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完善[J].建筑经济,2007(9).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同作为合同类型的一种,是在需要建设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进行具体的权利义务约定,承包方负责施工项目的完成,发包人负责工程价款支付的合同。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一个工程项目建设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终结于合同管理。
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及其作用
1.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质量、进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1.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当前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低价中标。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投标者恶意串通投标,压低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投标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2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难以对合同双方的进行有效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滞后,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进度滞后。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市政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3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然而在现实中,存在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技术标”的部门一般是施工企业的开发部门,而往往施工企业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开发任务指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着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通常情况下开发部门只是片面追究中标率,不考虑此工程中标后是否对企业有效益和利润,甚至是低价中标。一旦投标中标,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发给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技术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对施工合同不进行有效跟踪,长期将施工合同锁进柜子,打入“冷宫”,最终使得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4 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 对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3.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行业法规。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3.2 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加强对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合同管理不同于其他施工管理,除涉及与合同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外,还涉及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是项目管理人员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同时,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从而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3.3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重视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信息流程和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使合同管理专业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专门的职能部门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
3.4 用现代管理的理念进行合同管理
作为承建一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拿到项目的承包合同后,首先要对合同及其与合同相关的文件,如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分析,并识别出本合同所确定项目的各项目标要求及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范围,并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合同条件的交底,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合同条件及项目经理部要履行的合同义务,并对合同条件进行评审,提出隐含的合同条件及合同履行中需着重处理的问题等;其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确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如合同谈判及签定、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分析与研究、合同交底、合同变更文件的管理、工程量计算、计量和签认、索赔文件的管理、合同的信息反馈等,然后,按照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及合同管理的内容。
3.5 做好合同管理后的评价工作
因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比较偏重经验,所以说只有在不断的总结工作经验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更好的提高本单位的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将施工合同的管理方式以及得失都进行总结再进行交流,这可以丰富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一个从签订到执行的过程中产生的经验以及教学等对于工作人员或者企业来说都是一笔财富。
结束语
随着改革的深化,合同观念淡薄、合同管理不严等问题也都在改进中。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不善,因为工程建设的过程,从选择合同形式、招标投标到工程实施、支付结算,其中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所以要搞好市政工程建设,就必须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费用,保证质量和工期,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随着近些年来水灾旱灾频繁,加上水利工程战线长、投资大、施工队伍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这引起了国家和各地方的关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合同管理作为其核心,并始终贯穿着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确保了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本文就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展开了探讨。
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1.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监督并管理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承发包合同的签订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的基础。制定并履行合同条款承,在合同环境下,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对水利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加以调控。分解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使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逐渐规范化。
1.2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水利建设合同管理作不仅具备一般合同管理的特征,还有具有不同于其他合同管理的特点,如下几点:
1.2.1周期长
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是一个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既包括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投标期和合同谈判期,以及保修期,通常一个水利工程的建设时间至少要在2a上,有的甚至要花上10a的时间。为此,合同管理需要从领取标书到合同完成并失效为止不间断、长时间地进行。
1.2.2项目价格高
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通常价值较大,工程经济效益会受到合同管理的影响较大。在实际工程中,合理有效地管理合同,就能避免承包商亏本,并使其从中获得利润。在现代工程建设竞争较为激烈的环境下,合同价格中所包含的利润将更少,合同一旦管理不善,将会导致工程亏本。
1.2.3合同管理动态性
水利工程建设会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有时是不能预见的。例如,水文气象以及工程地质的变化等都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这些变化会使得工程建设与原合同要求是不一致,这样就会不同于预定的工程量。从而就会发生工程合同的变更问题,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大的水利项目而言,在其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高达几百次的变更,而合同实施就只能根据工程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1.2.4合同实施风险大
由于合同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以及自然条件和法律条件外界环境的影响,这就加大了合同实施的风险。而业主和承包商具有的风险也各不相同。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是业主风险的主要阶段,而承包商的风险则来自于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和管理风险等。由于这些风险都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有时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实施,致使经济上的损失。
2合同管理的内容
2.1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同项目法人一起进行项目分标,各个合同的内容要予以确定;以合同内容为依据,进行各个合同的施工计划的编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参与或协同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和合同签订的工作;对开工前各方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检查;核查图纸,并签发图纸;组织技术交底会;确定项目划分的关键部位;进行开工令的签发。
2.2 工程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
控制好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检查施工是否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索赔、违约、工程担保等管理;解决合同争议;做好分包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的管理;把好材料和设备质量关;工程风险管理;参建各方的合理化建议;合同的终止;清场与撤离;信息管理;工程联络。
2.3 保修期阶段的主要工作
以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为依据,要将保修期的起算日期注明在工程移交证书中;保修期满后,仍然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没能得到修复,或是有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时,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监理机构要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督促承包人根据计划来完成尾工部分,并与发包人一起进行尾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的付款签证;如果工程质量缺陷是因为发包人或运行管理单位的使用或管理不当所引起的,对于承包人因修复该质量缺陷而提出的追加费用付款申请,监理机构要受理;进行工程项目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最终付款证书的签发工作。
3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3.1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随着《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颁布而得到不断的健全。然而,在实际的工程中,在法律的执行上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例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对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予认真执行,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3.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工作人员,需要提高合同意识,这就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培训合同管理人才。对于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参与合同管理的每一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并增强其合同观念,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3.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不仅可以有助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熟悉合同运行,使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合,避免缺款少项现象的发生,或是避免显失公平条款的出现;其还能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合同,有助于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对纠纷及时予以裁判,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总之,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推动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3.4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在施工企业中,常常会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为此,对于工程变更,为避免因此而引起的索赔,要严格执行其监理程序,审核好变更设计,对每一项变更部分,作可行性分析。
总之,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只有先做好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从而更好地发挥工程的效益。
一、高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相关合同的策划、订立、履行、变更、索赔和争执解决的管理。
高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高校作为管理主体,在对以自己为当事人一方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中,依法进行策划、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索赔、争执解决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管理。
二、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为学校建设项目总目标和学校总体目标服务的,它保证学校建设项目总目标和学校总目标的实现。所以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不仅是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也是高校管理的一部分。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1)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的质量和功能要求。2)保证整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3)尽可能避免争端的产生。
三、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一)高校建设工程合同总体策划
在项目的开始阶段,学校必须对工程项目中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合同总体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责任,权利和工作的划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过程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合同总体策划的具体内容有:
1、进行项目的总目标和战略分析,确定学校对该项目的总体要求,包括整个工程的功能、造价、工期和质量要求等等。
2、确定项目的实施策略。该工程项目准备采用的发包模式、对该项目实施的控制程度和对材料和设备所采用的供应方式等等。
3、确定学校对该项目采用的管理模式。是学校自己投入管理力量还是采用学校代表与工程师共同管理;是将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分阶段委托分别委托招标、设计监理、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还是将整个工程项目委托给一个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的模式对整个项目的组织形式、风险的分配、合同内容和合同类型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一定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决策。
4、确定项目的管理组织的设置、确定项目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和确定项目管理的规则和制度。将整个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分配,划分各个部门的管理工作范围,分配职责,授予权利,进行协调。
5、对招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针对招标,要确定资格预审的标准和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的数量,高校要保证在工程招标中有比较激烈的竞争,则必须有一定量的投标单位的参与,这样才能取得一个合理的价格,选择性也会很大,但如果投标单位太多,则相应的管理工作量就会很大,随之影响招标期会很长。同时还要确定评标的标准,确定评标的指标对整个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影响很大,如果仅选择低价中标,又不分析下报价的合理性和其他因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的争执难免出现很多“扯皮”现象,所以选择什么样的评标的标准非常重要。
6、对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要进行研究和决策。⑴确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通过向法院提讼,选择哪个仲裁机构哪个法院,这都要进行充分的研究。⑵确定付款的方式,如采用进度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要根据学校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决定。如果承包商在工程上过多垫资,会对承包商的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状况、报价和履约的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如果学校超过实际进度预防工程款,在承包商没有出具具体履约保函的情况下,又会个学校带来风险。⑶确定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⑷确定对承包商有无激励措施,对提前竣工或者质量达到全优等有无奖励、给予何种奖励。
(二)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招投标这种措施可以选出优秀的施工队伍和企业,可以选择出能够保证工期及质量的社会信誉高的企业,有能合理的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1、招标文件必须清晰、系统、有条理,不能存在遗漏、错误、矛盾和歧义,对于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一定要准确。经可能如实和详细的描述拟建工程的情况和条件。尽可能提供准备的图纸和各种地质资料。对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工程范围、风险分担和双方责任也应该明确。
2、在合同签订前必须了解合同主体是否具有履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核准投标人的资质和履行能力,有条件的要对入围的企业进行逐个的考察。
3、要审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合同条款的表达必须是明确的,文字的表述必须是准确和严谨的。对工程的工期、造价、质量和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重视。一定要避免边施工边签合同和先施工后签合同。
(三)合同实施阶段的管理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非常重要,要认识到合同的严肃性,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规范合同管理程序,严格规范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工程量签证审核,防止承担违约责任。
1、做好合同交底。所谓合同交底就是组织甲方和乙方一起学习合同、对合同组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都明确合同的内容、规定、管理程序,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工作范围,及行为后果,避免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行为。
2、协调会议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协调会议可以检查合同实施进度和各种计划落实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对后续的工作作出合理的安排,对目前已经发生的问题和以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解决和讨论,对合同变更问题进行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各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可以作为有约束力的个同变更,是合同的一部分。
3、建立档案管理体系。由专人负责各自合同资料和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工程资料的文档系统。
4、养成文字交往的习惯,且不可相信“一诺千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的协商、意见、请示、指示等都要落实在书面上,相信“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双方的工程活动,如各种验收,场地、图纸的交接,各种文件的交接都要有相应的手续,必须有签收证据。
5、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和检查。每道工序结束后都要有严格的验收和检查,对于验收不过关的要有书面的通知和签收,为索赔提供依据。工序和工序之间,工程小组和工程小组之间有交接制度。材料进场前要严格的检查。由于工程质量引起的返工、窝工损失,工期的拖延由承包商自己承担责任。
(四)索赔
合同中明确规定索赔条款,可以对施工单位起到威慑作用,增强施工单位的责任,保证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的规定按要求完成工程,保证质量,保证进度。通常对于高校来说有以下几种索赔情况:
1、工期延误
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如果非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延期赔偿额度向施工单位索取工期延误的损失赔偿。
2、工程质量缺陷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或者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者出现缺陷而没能在缺陷责任期满前完成修复工作,甲方均有前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并提出由施工单位赔偿由于工程质量缺陷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向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质量的反索赔要求是,往往不仅包括工程缺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也包括该缺陷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四、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高校发展的需要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高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特别是扩招以后,高校的各类办公办学用房都有不同程度的缺口,高校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很大,这使得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了学校发展的关键。而在高校的大力发展基本建设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问题尤为突出,出现了不少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所以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DF5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公路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可以用危机四伏来形容。此外,构成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它们分别由不可抗力、故意行为和意外过失造成。一旦风险发生,就意味着酿成了风险事故,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公路建设行业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危险性高、涉及面广,是很容易出现风险事故和付出较高损失的行业。面对这一问题,公路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2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2.1 风险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现“风险管理”这一术语,是 1950 年加拉格尔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期———风险管理》中提出的;1963 年梅尔与赫奇斯的《企业的风险管理》一文的发表,对风险管理这一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系统的研究和说明;我国系统的引进风险管理理论要归功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宋明哲先生,他在 1984 年出版的《风险管理》一书为中国打开了风险管理与防范之门。以上述理论为基础,,可以较为准确的理解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含义。
2.2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 12 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公路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公路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公路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2.3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公路建设活动中一切与公路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公路项目建设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施工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设活动中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例如合同确立以后,由于市场变化引起了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这样的风险是不可预料的,同时也是合同风险的一部分。因此说,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的损失是合同主体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损失。
2.4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特征
①这种风险多属社会风险。现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意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建设项目作为社会活动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肩负和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即能否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种高风险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这类风险属静态风险。静态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风险,同时也是不可回避的风险。工程活动中遇到突况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无法预测和估量的,因而,风险相伴而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损失是惨重的。
③这类风险属纯粹风险,即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所以说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没有损失,二是造成损失。但与投机风险相比,这类风险是可保的。
④这类风险属特定风险,一般较易为人们所控制和防范。
⑤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既有财产风险,也有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
2.5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层次论有五个层次,而安全需要则恰居第二,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这足以说明人类对于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安全保障,它的意义如下:
①有利于公路建设工程主体的稳定经营和向好发展;②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效益,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③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④有利于及时解决公路工程款拖欠问题,给广大农民工带来利益和方便,巩固社会稳定;⑤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公路建设行业市场,有利于扩宽视野与国际接轨,促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⑥有利于提高我国公路建设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勇敢接受国际挑战。
3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2 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可以预测的风险,合同双方应依据合同,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对于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我们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来解决。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可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目前在中国,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较浅,成功索赔的案例也较少,工程索赔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对这样的现状,作为承包人和业主既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同样,在古代也有经典的风险转移示例。“镖运”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风险转移技术。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公路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3.4 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4 结 论
综上所述,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牵涉到公路工程活动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着合同双方的行为。面对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总结经验教训的方法,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实有效地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Keywords: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 是约束承、发包双方施工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必须按照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施工合同企业的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等,都离不开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当前建筑市场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实施的“法典”,也是项目施工运行的“轨道”。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贯穿的主线,是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是实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目标的基础,是项目管理的灵魂。合同管理必须从项目投标时开始,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合同评审是基础;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管理是重点;做好项目索赔管理是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的手段;控制好合同风险是项目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性、全过程、动态管理的原则。
建设工程由于其投资大、持续时间长、参与主体多、经济关系复杂,还要受到地质、气候、政治、金融等多因素的影陶,导致实施建设项目的难度大。如果不事先将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使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并按部就班地实施,要想获得工程质量、成本、工期、安全等多方面的良好控制是不可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最有力的工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 施工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在质量、投资、工期目标等方面履行合同,必须通过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来实现合同的目标。只有抓住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这个核心,通过合同的规范、调整、保护、制约才能保证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实现建设总目标。只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出台了系列法律法规文件规范合同管理,但是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1、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是基础工作薄弱,意识淡薄,管理流于形式,制度约束不到位。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建设项目管理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业务不精通, 缺少培训,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 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2、部分合同文本不详尽、不完善、不严密,容易发生歧意和误解。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同管理意识不强。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称等现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多,条款多,文件多,用词错误,矛盾,歧义难免。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的现象。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造成过度恶性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一开始就委曲求全签订不正规合同,导致合同履行纷争不断。
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履约问题严重。合同的严格履行依赖于签订主体各方自觉的履行意识和良好的履行环境。目前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有(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要求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有当事人错位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但在实际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签约人无权的情形。 (2)业主作为合同一方,为承包商提供满足合同规定的施工条件及应履行的义务约定不明确,合同签订中的工期延误及工期顺延概念不清、工程付款不及时、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 (3)同一工程内容在签订时存在“阴阳合同”、“口头协议”等屡禁不止。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4、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完整性差。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统一整体,具有完整性。我们应该建立国际化、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但是目前资质挂靠现象严重,整体工程违法分割不进行招标,工程整体转包、分包、层层分包现象使合同的可执行力度减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合同归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三、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工作。建设施工企业应大力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对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对工程风险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合同管理的作业制度。合同管理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全过程是指合同管理应覆盖合同行为的始终,前端有超前的预测和资信审查,后端有合同管理的考核、总结、建档等延续。企业必须健全从投标至开工、施工、完工结算“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应建立可操作的作业制度。主要内容有:(1)定期报告和检查的制度。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要定期上报,上级合同管理部门要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2)合同完结的总结、评价制度。(3)合同的审批制度。按合同总额、风险的大小分权审批。(4)开工前的合同交底制度。开工前,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合同涉及的注意事项、各岗位的合同责任交待清楚,将内部承包合同所明确的各层次的经济责任进行交底,为顺利执行合同打好勘出。(5)分包工程款支付的联合会签制度。发包工程款支付会是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联合会签可以有效降低分包工程款超付的风险。
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合同动态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合同管理必须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的时期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同时,由于工程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风险大,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能有效地提高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信息共享。对建设项目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的动态管理。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只有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为企业自身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才能使企业自身在竞争激烈的行业间立于不败之地,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合同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影响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whole process cost;control;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064—02
0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提高工程效率,项目的目标也难以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同时也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工程造价是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同时也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自始至终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的原因,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虽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管理中存在大量问题;法律意识淡薄,忽视合同的严肃性;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有些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各行其是,造价成本“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加强工程造价改革与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2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概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2.1 概念 全过程造价控制,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地、系统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在不同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将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过程造价控制,应从谨慎编制的投资估算开始,并随着设计的深入而细化。在建筑师进行设计时,开始概预算工作,同时让建筑师、顾问工程师和业主了解工程预算中所包括的项目。一项正确的初步预算需要经常评价、修订、并被建筑师接受为设计目标,这样才可以使建设成果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使造价得到控制。
2.2 存在的问题
2.2.1 不重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实现工程造价的源头,在项目的建设中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先决性和指导作用。在该阶段,计算和核定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其重要性直接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关系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正确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十分重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做出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而我国却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因为我国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和参考以往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有些单位为了项目能被批准,有意低估投资金额,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2.2.2 设计与造价控制脱节 设计是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重技术轻经济,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并不关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那是造价是工程预算员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相脱节,最终没有做到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2.2.3 恶意低价中标,对工程合理造价不力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为了中标往往恶意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仅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也无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多,在工程项目建设当中,因为施工建设会产生很多合同,合同的内容又比较复杂,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但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风险管理人员,还需要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管理的重要性
(一)工程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这一概念虽然经常提起,但是到底什么是风险在学术界没有一个具备的概念,概括企业有关风险的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认为是指在给定条件下可能结果之外出现的差异性结果。第二,认为所谓的风险实际是指预期状况与实际情况差异导致的损失的结果。从这一角度来讲。从这一角度来讲,工程合同风险是指在工程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对合同当事人损失的某种预期结果与实际显示之间的差异性。工程合同风险的产生,主要受合同的定义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同风险分配、合同管理模式之间差异的影响,当然合同当中的计价方式也是影响合同风险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工程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确定风险、工程合同计价方式确定的风险、合同工程价款方面的风险、合同工期方面的风险、合同文件方面的风险和其它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可以说是息息相关,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做好合同风险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工程合同当中,对于工程的施工建设有着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施工的方式、施工技术保障措施等等,在风险管理当中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审核合同内容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包括其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其达到工程施工建设的要求。通过这种风险管理活动,能够达到降低施工风险,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目的。第二,减少施工单位的损失,工程合同的内容与施工成本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施工单位在合同当中一味的压低单价,势必导致合同单位与实际成本之间出现差异,这种差异性的结果就是施工单位遭受损失。从这一角度来讲,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保证工程合同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合同单价与实际成本相符性,最大程度的保证施工单位遭受损失。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
针对当前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以及自身在这一方面的管理经验,笔者认为在工程风险管理方面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合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经验,熟悉工程合同的内容和特点,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在专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的只能是合同服务和监督,在工程合同谈判之前,施工成本单位应该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合同的订阅、监督、管理和控制。当然,这一机构应该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各个主体的工作人员,比如说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项目工公司法律顾问,他们复杂整合工程从招标到竣工期间的所有工程合同的审查监督工作。比如说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前,对合作对象既合同相对人的资质、实力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了解,确保合作方能够达到工程实施的要求。当然,从专业性、规范性管理的角度来讲,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合同都必须是书面合同,严禁使用口头合同等容易出现争议的形式。在定理合同的过程中,要仔细审查每一个用语,在用词上要准确、清楚,意思明确、没有歧义。在审核的时候采取专业化分工的方式进行,不同岗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同的合同内容,真正做到合同专门管理、审核专业进行。
(二)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工程合同的有效期之内,应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合同双方应该明确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和范围。对于无法预知的风险,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在这其中,索赔制度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方法。在实际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索赔是双向的,也就是说业主既可以向施工承包单位索赔,施工承包单位也可以向业主索赔,这一点在西方国家的工程风险管理当中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受到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程度比较有限,加上在建筑工程实践当中索赔成功的案例比较少,导致工程索赔制度还没有普及开来。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业主还是施工承包单位都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市场意识、合同意识和管理意识,认识到工程索赔的重要性及常见的索赔方法,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合同管理当中,实现合同风险的转移。当然,在实践当中还有很多风险转移的方法,比如说购买工程合同保险等,这些要想普及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行。
(三)建立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以人力为主的合同风险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工程项目快速发展的要求。这是因为在工程立项到竣工这一段时间当中,业主及施工单位可能与很多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这些合同都属于工程合同管理的范畴,少则几十个合同,在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当中,甚至要签订数百到上千份合同,要想对这么多合同进行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依靠传统的人工管理的方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合同进行数字化管理,比如说合同的数字化、数字合同的保存等等,这样不仅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保存,还能减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当中的人力物力,达到更理想的风险管理效果。
(四)提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对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实效性有直接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能力,直接决定着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水平。因此,确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以后,要想方设法的 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能力。一方面,引导他们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确保工程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继续业务培训,使其能够系统的掌握与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手段,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真正的用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实践,提高工程风险管理水平。
总之,风险管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于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当中,要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机构,不断探索和完善风险管理手段,构建起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最大程度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工程建设目标的不利影响,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崔东红.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陈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1.项目合同管理:
1.1项目合同管理概念
项目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的订立、变化、终止、违约、索赔管理、纠纷处理等进行的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管理,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由不同原因造成的合同变化必须签署书面认可,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2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①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建设项目合同的标的物是建设工程,而工程建设项目往往结构复杂,投资和消耗大,而且受到季节和天气等条件的影响十分大,具体一定的特殊性。
②合同执行周期长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持续时间都较长,而且合同执行时间不仅包括项目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期及后续维修期,很多项目的持续周期甚至达到5年或者更长时间。而项目合同管理需要在整个项目周期内连续进行。
③合同涉及面多
一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往往涵盖土地、工期、验收标准、造价、税务,保险等多方面的问题,涉及面广泛,涉及问题复杂,要谨慎考虑每个方面的问题,否则,任何一个方面出问题都可能会导致项目合同的失败。
④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大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比其他项目在规模、价值量等方面都要大很多,从而合同管理对其经济效益的影响会非常大。合同管理的好可能会使项目利润率提高很多,反之,在合同管理中一招不慎可能就会使整个项目亏本。
⑤合同风险大,
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由于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加之受到外界经济、政策、行业趋势等等多方面的影响,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合同风险往往比较大,这就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持续且不间断的进行。
1.3项目合同的作用
①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其制约作用,是联系合同双方的唯一纽带。
②是政府相关审查监督部门审查和监督的依据和标准。
③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法律依据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得以实施的法律依据,同时合同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的权益,也是项目某一方利益受损时,追究违反项目合同的法律依据。
2.当前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合约签订双方或者某一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在往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不能对项目合同严格地把关,签订一些权力与义务不对等的合约或者不利于项目合同公平履行的合约。这样签订方利益受损的同时,也不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如果项目发生较大的损失,由于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通常不能有效地挽回损失。
(2)合同履约程度低
很多企业虽然签订了相关项目合同,但是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条约、随意改动条约。有些企业甚至采用“阴阳条约”,“阳条约”用于政府审查,“阴条约”才真正用于项目实施,无视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标准,为项目的进行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3)合同文本不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些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为了逃避业主义务,往往会擅自改动标准合同文本,甚至直接采用自制合同。而目前对此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处罚办法并不健全,相关监督和审核程序也不够完善。
(4)索赔困难
很多承包商没有正确地、全面地理解索赔,不了解索赔其实是一项正当的权利,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者更是没有将索赔纳入项目管理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损害自身利益。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
一些承包商在获得项目承包资格后,没有能力实施项目或者为了获取价差,将工程项目分解成多个包,非法分包、转包给其他承包商。这些分包商往往不能获取全部的工程项目资料,同时由于分包价格较低,用料质量不能保证、工期较为紧张等因素,往往会造成工程项目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给建设工程项目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3.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1)加强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严格考察承包商的各项条件。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引导良性市场竞争。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涉及工程建设,法律,税务,造价等多个方面,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对各个涉及方面都有一定专业知识储备和相关管理水平。这就要求企业应该做好相关人员入岗审核和在职员工的定期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合同管理能力。同时合同管理中,应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权责机制,做好奖励与处罚措施。
(3)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要建立成熟的合同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合同管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的每个步骤和环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企业和行业合同管理程序进行操作,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推行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
就像目前金融期权等市场运用标准化合约一样,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办法,推进示范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减少违规、违法、不规范项目合同给工程项目带来的隐患,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5)政府项目部门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推进依法管理。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企业项目合同签订和实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审核和监督,提高整个社会合同管理水平。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企业应提高合同管理索赔意识,推进合同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实施,学会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索赔策略以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自身生存能力。
(7)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可以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工具等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借助这些先进工具和技术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计算机和互联网等工具具有及时性和高效性等特点,可以随时了解相关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动态信息。
4结语:
总之,建设项目管理中,无论从业主还是施工方来说,项目合同管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加强此方面的管理,我们在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还应该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积极探索和创新,努力建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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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庄宙.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D].山东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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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寅.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8.
中图分类号: 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导致了建设项目本身呈现出新的特点,尤其对于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来说,其难度和复杂性大大增加。现今时代是项目管理与战略管理的时代,也是协同的时代,任何项目的成功与发展,一旦脱离了组织、职能间的协同,脱离了各合作单位间有效的配合,都是很难保障的。因此,研究协同管理理论与其对我国当前合同管理现状的启示作用,就显得尤为必要。
1 我国合同管理现状
1.1合同主体地位不平等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总的来说是对承包方不利。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业主常常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承包方为了揽到工程迫于接受不公平的合同条款,甚至签订“黑白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一开始的合同制定阶段就违背了合同法的“平等”原则。在后续的履约过程中,当承包方进行规范的合同管理时,也往往由于发包方的不规范行为而难以实施。
1.2建设方与承包商呈对立态势,增加不必要的费用与风险。
虽然建设工程合同双方通常都只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一个项目的理想目标是实现项目管理的最佳效益,业主和承包商则是为了这个目标,通过合同的联结而走到一起的。所以在制定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都应当抱着合作而非对立的态度。
现如今的市场现状是业主与承包商各自为己牟利,业主无视承包商的合理要求和利益,制定苛刻的合同条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承包商便会通过其他不合法的手段降低成本、造成索赔条件,以获取利润。这样的后果,或是业主受损、延误工期、受索赔严重,或是承包商被追究法律责任,双方受损,增加了太多不必要的风险与费用,这都与当初项目组成立时的真正目的背离甚远。
1.3合同管理意识薄弱,专业合同人才匮乏。
薄弱的合同管理意识最突出的表现是不按合同办事。尤其在一些建筑市场监管不甚完善的地区,在项目实施中遇到利益纠纷问题后,往往不按合同去和解或调节、而是通过各种不合法途径去寻求问题的解决。表现在业主方面,则是:不按合同拨款、随意变更合同,干预工程实施等等。如此这般行为可能会有一时的便利,但会造成原先就薄弱的合同意识愈加不堪一击,这种对合同的不尊重也很有可能导致将来项目管理的失控。
其次表现在合同管理部门与合同专业人员的配备方面,要么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要么管理部门交叉重复,导致执行环境不理想。另外,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除了要懂法律、合同知识,还要熟谙技术、经济管理知识,更要有能够统筹全局的高素质。目前在我国,这种复合型的人才匮乏严重。
2 协同论及其对工程合同管理的启示
2.1协同论是全新的自组织系统理论
协同论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它包含三个要点:第一,协同效应原理;它指出导致有序的核心在于系统内部诸要素的协同作用,是导致任何复杂系统有序的内部作用力。第二,支配原理;它给出序参量的概念,即当系统接近不稳定点时,系统的动力学和实现机构通常是由少数几个集体变量所决定的,系统内的其他变量的行为则由这少数几个集体变量来规定,这便是序参量。第三,自组织原理,即在外部能量输入的条件下,系统会通过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在自身涨落力的推动下,达到新的稳定,形成新的时间、空间、或时空的有序结构。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来说,自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生效起,便可看作是一个由物质子系统、人员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和组织子系统组成的复合的协作系统,而现代工程合同管理的职能就是要维护好这个协作系统,保证实现组织的成效。协同思想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运用不仅在主观上强调了维护组织协作的重要意义,更从客观条件上,为如何维护好组织的协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途径。
2.2协同是决定现代管理成效的关键机制
从现代管理学原理我们不难看出,管理者的职能核心在于协调。一个系统的整体功能并不等于各部分功能的简单相加,它可能大于、等于或者小于各部分功能之和。其整体效应如何,便是由系统间的协同作用所决定的。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原先处于各自独立状态的建设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供应商、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通过合同关系成为一个系统。虽然各主体的利益目标不同、职能相互牵制,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高效高质地保证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完成。所以,如果系统内部之间能够达成一个互相协调、齐心协力的统一目标,就可能会产生1+1>2的效果。反之,如果各个建设主体只把自己的位置搁置于一个独立状态,而非系统的一个要素,只考虑自身的短期目标,各单位之间互相扯皮、互不团结,这种要素之间的相互离散、摩擦造成的内耗,不仅使子系统发挥不好其应有的功能,而且会使整个系统陷入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
所以现代工程合同管理要想实现整体最优效应,就必须在加强系统的协同机制上狠下功夫。
2.3 序参量是系统的主导因素
在管理中,影响系统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本质因素与非本质因素,暂时因素与长远因素,必然因素与偶然因素。作为管理者必须善于并且从中找出起决定系统发展的主要矛盾。因为序参量是系统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主宰着系统演化的整个进程、决定着系统演化的结果。不仅要在系统远离临界点时创造好条件,尤其要在系统处于临界点附近时注意控制。
序参量的概念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便是建设方(业主)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建设方(业主)做为工程的买方,是工程的所有者,为实现工程目标,建设方(业主)需要签订如图1所示的各种合同。建设方(业主)根据对工程的需求,确定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这个目标是所有工程合同的核心。制定什么样的目标,如何策划合同以达成目标,如何应对错综复杂的合同关系,以及如何处理好合同变更、索赔管理、合同后评价等各项事宜,是建设方(业主)的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
图1 工程项目业主方主要合同关系
2.4 通过自组织方式使得系统走向完善
系统从无序向有序演化的过程,其实质就是系统内部进行自组织的过程,协同只是形式和手段。协同论的创始人哈肯认为,必须从外因与内因两个方面着手,改善系统外部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内部制度改革,促进各子系统、各要素间的沟通与协调,减少内耗,增强内部活力。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9-0134-02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这种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进而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笔者在多年在监理工作的体会拟谈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依据是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工程监理是管理性的经济法律关系政府监理和委托协作性的经济法律关系社会监理的集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即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来自于合同,因此仅仅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控制除了采取科学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决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坏。满足合同要求的行为和过程是可行的,既满足合同要求的建设行为及施工过程是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达到这样要求的监理工作又是令业主满意的,因此是理想的。合同管理与监理目标控制关系如图1所示:
(三)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
在整个监理工作中费用控制是四项控制中的核心,是施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的目标值是事先经合同形式约定的。所以合同管理应该是整个监理工作的基础,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实质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进行质量监督还是费用支付或是进度控制都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办事,只有依照合同处理问题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因此从充分发挥监理的功能来说做好合同管理在监理施工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监理行业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在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要想把进度、质量、投资搞好和协调好各方关系,就必须要求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理人员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亦称合同控制,就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双方的建设行为和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合同顺利执行。
合同文档管理亦称为合同档案管理,属监理档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各种记录、证明、录像、照片、纪要、报告、图纸以及说明等进行的归类、编码、整理、存放、保管、检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统管理工作。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实记录和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管理非常重要。
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在此阶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1)工程分包管理;(2)工程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索赔管理;(5)合同纠纷的协调;(6)合同支付管理;(7)合同档案管理;(8)工程保险管理。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做法
由于我国国情和文化背景所致,许多情况下在合同谈判要约条件时比较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的执行过程中就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将合同搁置一边;投标单位在思维逻辑上也存在较大落差,认为反正工程已拿到手,把任务完成即可。这种认识在承包人和监理人员中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人们在工程管理中合同约束概念淡薄。为解决这个问题,监理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全面认真地阅读熟悉甲、乙双方和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全面掌握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内容。
从工程实践中看,要想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把握监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到办事有根、表态有据,监理工程师应从始至终抓住合同这个牛鼻子不放,才能处于主动地位。目前许多工程不注重合同条款,盲目地干,直到竣工后对方按合同约定算帐时方如梦初醒,导致相互扯皮,给工程投入使用和投资控制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诉诸法庭,这种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了,施工各方应引以为戒。
(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是施工监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的规定,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既代表监理单位在现场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也代表甲方监控施工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落实。那么,如何履行好责任、权利和义务,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有违合同条款的各种矛盾。
现在建筑市场存在着诸多矛盾点,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社会条件和商的选择等问题。这些都是当前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司空见惯的违约现象。针对这些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合同约定条件范围内,以积极公正的态度加以处理,做到主动预控,及时书面提示建设单位防止违约,化解风险,一旦发生应及时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产生的矛盾。对产生的利益纠纷应明确责任,合理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各方书面备忘,待时机成熟再行公正处理。
一般来讲,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尤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鉴于此,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更应有根据地维护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要约条件,正视矛盾、运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适时处理,做到不积压矛盾;既代表建设单位利益,又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 科学管理
建筑工程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的最显著区别在于体量大、生产周期长和采用的产成品构配件上千上万种。在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都可能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事件的发生。那么,要使各方做到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规范性合作,就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首先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目标一致性的协调。在协调问题上,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当主动牵头进行组织。只有经常协调过程中发生或预测将要发生的违约风险点,本着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原则,及时化解或消除风险,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发生的违约现象。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体各方应敢于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不能一谈到有关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会条件制约因素导致违约责任就如临大敌,视承包人在推卸责任和转嫁风险,甚至一提违约索赔就大为恼火,认为是有悖常理的不规范行为。笔者认为,具有真正市场经济头脑的建设单位应该正视和承认违约责任,将之看作是甲方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很正常的经常性经济活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积极合作的姿态来对待。
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强合同管理,严肃认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和采购加工定货合同的落实。建设工程承包人绝对不应当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自觉地用合同约定去约束企业的施工行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应是在履约双方之间进行的,如果不执行合同合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双方有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的权利,要敢于依约据实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质量问题的质疑,承包人往往会提出许多无证据的理由来回避自身的责任。针对这种矛盾,监理工程师应在监控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切实加强数据证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用确凿的数据证据来说服各方并做出合理准确的判断。
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收集各方违约资料,力求完整,手续齐全,及时准确。监理工程师要既有既成事实,又有责任归属证据,同时还要有判断违约的资料和数据。
在处理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出违约要因和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充分分析。首先要把握事件与合同对照是否出现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是否会对质量和功能造成影响,排除虚拟臆造成分。同时要甄别分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因果关系,从而划清责任,在此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方面应特别给予重视:
1.向建设单位索要完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
2.收集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协议,要求承包人和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及时收集官方的物价指数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行规章等。
3.收集整理各种会议纪要和往来电函。
4.收集工程照片和音像资料。
5.收集工程进度计划包括被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积累工程计量和结算资料。
7.整理工程检验资料和各种试验数据。
8.收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整理好工程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做好监理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