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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现状大全11篇

时间:2023-07-07 16:19:08

文化市场现状

文化市场现状篇(1)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1

前言

汽车是人类智慧的象征,它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生活,而汽车文化则是人类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的代表,在汽车文化中,包含着与汽车有关的各种活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消费国,其汽车文化市场现状如何,应该怎样壮大我国汽车产业也就成为重点研究课题。

一、我国汽车文化市场现状

(一)设计文化现状

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状况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较晚,在汽车产品设计上还处于模仿阶段,对汽车设计的认识程度也不高,时至今日也没有完全独立自主的设计,很多汽车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在制造工艺上差别都很小,汽车制造商为抢占市场只能将汽车外形设计作为竞争重点。如在自主品牌设计上,北京吉普曾推出过自主开发的越野车,命名为“勇士”,这部车在设计上融入了中国文化和中国越野车特点,给人带来耳目一新之感,但其基础却是参照了殴、美、日的越野车。我国汽车在设计上还将中国古代建筑的屋檐应用其中,合理的全景天窗设计不仅更有时尚感,还将我国古代道家思想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展现得淋漓尽致,但又与国外车型过于相似。

(二)品牌文化现状

品牌对企业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产品的定位,更是产品价值取向的代表,很多消费者通过汽车品牌就可以了解生产企业,所以,我国汽车文化也十分重视品牌文化的塑造。塑造汽车品牌往往就是在汽车标志上下功夫,我国汽车产业起步较晚,在汽车车标设计上的经验也很少,因此,汽车制造企业在车标设计上就要坚持立意深远原则,保证自己的所设计的车标不存在侵权现象[1]。如我国吉利汽车所设计的美日车车标曾因与丰田车标过于相似而被告侵权,尽管后来吉利汽车胜诉,但也给吉利汽车自身造成很严重的影响。汽车企业要实现长久稳定发展,应不断进行文化改造,抢占市场先机,形成自己独特的品牌。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消费文化现状

消费文化主要来自于汽车消费者,在我国,很多人会将地位与汽车联系在一起,尽管当下汽车价格较低,人们依然将是否拥有汽车,拥有哪种类型或品牌的汽车看做身份象征。目前,我国人们生活水平较高,很多人也购买了自家车,由于我国汽车自主设计能力远不如世界汽车列强,人们为在人前展示自己的财力,经常购买过于豪华的汽车,如山西的煤矿主曾购买了20辆价格不菲的悍马[2]。也有不少人虽然购买的并不是豪车,但车内的配置却十分奢华,如配置真皮座椅等,在很多中国人观念中过于重视面子,认为只有豪华车和高档的配置才能展示自己的地位,而没有将安全放在首位。由此可见,我国人们在汽车消费上存在一定问题。

二、发展我国汽车市场文化的方式

(一)设计文化

要使我国汽车市场文化更加合理,抢占市场先机,首先在设计上就要融入中国文化特征,曾有人说,中国的汽车在硬件制造上是世界任何汽车企业都无法比拟的,之所以中国汽车难以与世界汽车名企相比,主要是由于汽车设计存在问题。所以,我国汽车企业在设计上应减少对西方的模仿,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其中,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知识产权纷争,还有利于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设计出与我国人民消费水平一致的汽车产品。

(二)丰富品牌内涵

品牌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创新则是企业发展的灵魂,现阶段,我国十分重视创新精神的培养,中国汽车产业要实现长久稳定发展,就要将丰富品牌内涵,加大创新作为企业发展重点,鼓励员工在工作中创新,提出新观点与新想法,始终将打造品牌、创新发展放在首位,这是促进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动力。在中国汽车文化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品牌的创新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所以,汽车企业应做好长期准备,明确方向,并将树立品牌,实现自主创新融入道企业文化中,通过自主创新赢得世界对中国汽车产业的认可,久而久之,全世界就会看到中国汽车产业的创新能力,中国汽车产业也能赢得世界人的尊重。

(三)鼓励健康消费

针对我国汽车文化市场现状中,汽车消费不合理的情况,我国用建立与国情相一致的消费方式,减少不健康消费对我国汽车产业的影响。经济发展提高了人们生活水平,但过度消费与我国国情并不相符。豪华汽车和奢侈的汽车配置并不是我国人民的消费的主流,尤其是在建设社会主义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也成为世界潮流[3]。因此,在我国汽车产业不断发展的阶段,应做好良好的汽车消费文化建设工作,引导消费者购买经济实用型、且拥有自主品牌的汽车,以此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发展,为我国汽车产业树立信心。汽车企业也要在制造与生产汽车时关注安全,尤其要做好安全气囊设计。

三、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得知,我国汽车文化市场现状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我国汽车产业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就要做好汽车设计工作,将中国文化融入其中,减少与国际汽车在知识产权上的纠纷,打造中国汽车品牌,重视创新思维的应用,引导国人健康消费,杜绝奢华,鼓励大众购买既经济实用又安全的国产汽车。

参考文献:

文化市场现状篇(2)

二、基本特点和问题:1、起步较晚且增长迅速。因为这种行业是以网络来传播的,开始人们对这种文化消费形式表现淡漠。2、功能单一、规模偏小。通过大面积抽样调查,网民主要利用网吧进行游戏和聊天,娱乐色彩较重。没有发挥网吧应具有的商务、技能培训、电子赛事等增值功能,单一消费模式已成为制约网吧业多元发展的“怪圈”。3、行业歧视、效益下滑。在所有行业中,文化市场是最受关注的行业之一,而网吧又是在文化市场中引起非议最多的。4、多头管理、干预偏多。政府职能未能转变到位。参与网吧审批的单位有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等多个部门,且程序繁杂,使申办者叫苦不迭。《行政许可法》要求的便民原则在这里没有丝毫体现,一些部门又私设了“指标审核”等,使管理部门行政动机的纯正性受到质疑。

三、网吧现状及特点的成因分析。1、趋众心理、盲目心态,使得网吧在一夜之间暴涨。当互联网刚刚进入民间的时候,由于我国正处于信息化程度偏低的时期,从而使网络成为精英化的、学术性的人才可以享受的一种新鲜事物。2、认识误区和舆论的负面报道,使网吧难以以一种产业的姿态健康成长。3、政策制定上的偏失和司法保护缺位。因为网吧是一种全新的事物,而内容与游戏有着极大的联系。由于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主管部门几经调整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4、缺乏现代公共管理理念,“总量控制”凸显行政焦虑。人们在姿态上也普遍表现出向新生事物的前倾,但在具体的操作上又回到压制新事物的“自觉”上。主要表现在“控制总量”、“指标限制”等。

文化市场现状篇(3)

(一)旅游方式单一枯燥

我国目前旅游业的服务项目主要以观光为主,活动内容相对单调,缺乏可让旅客亲身参与的互动活动,这直接导致各景点吸引力变弱,致使旅客不愿长时间停留。同时,就算是观光旅游,其本身的质量也不高,可以说我国的观光旅游仍处于亟待开发的初级水平。

(二)旅游基础设施薄弱

鉴于我国庞大的旅游市场,国内旅游服务的基础配套设施的发展远远跟不上旅游消费者群体扩大的速度,而国家的相关投资也相对较少,基本上是实施“以旅游养旅游”的方针,高质量,长远发展的旅游投资项目几乎很少触及,各地只能因陋就简,设施不全,降低旅游质量。

(三)旅游市场无序竞争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者大多没有长远的战略规划,市场定位往往不明确,同时又受到眼前经济利益的驱动,导致各种不正当的竞争现象与欺瞒行为在国内旅游市场中普遍存在,消费者的权利处处受损。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到旅游市场的细分问题。中国旅游市场之所以发展缓慢,开发程度不足,其中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市场细分。可以说市场细分是市场开发的先决条件。具体来说,在大部分人眼里,旅游大概只是一个关乎地域的概念。西安、桂林、三亚等城市几乎已经贴上了旅游地的名片,而且,国内很多消费者仍只是有着到此一游的旅游观念。除此之外,国内旅行社在进行旅游产品开发的时候,大多倾向于地域性划分项目和产品,这种捆绑地域和旅游的做法及其得不适宜。可以这么说,与传统的旅游观念不同,现代旅游已不仅仅只是观光体验,更多变成了一种生活体验。旅游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兴产业,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即其生命力与成长性来源于它反映一种大家的新的生活方式,从中也体现出一种社会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由于性格、年龄、生活经历、兴趣爱好与经济条件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使得旅游的内涵变得十分丰富多样。如果把旅游的多样性同各消费者人群的不同需求强制统一到单一的地域性观光,既无法为消费者提供令人满意的选择,更不能引导社会的旅游的消费需求。因此,既然旅游市场上有各种不同需求的消费者群体,我们首先要去发现不同旅游消费者之间的差别需求,然后把需求类似的旅游消费者归为一类,形成初步的市场细分。这可以说是本文选择大学生市场和文化旅游市场的出发点。大学生旅游具有一定时间的固定性和选择的集群性,由于消费水品和时间的限制,一般多选择短期短途的旅行,而其向往自由和个性的世界观,也对其旅行条件产生极大影响。而具体到大学生的旅游市场,我们通过对高校大学生的网络调查发现,超过七成的大学生不喜欢通过旅行社出行。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通过旅行社出行欠自由、坑骗现象严重与提供服务粗糙等。大学生群体注重旅行质量,渴望自由出行,充满自己的想法,除此之外,在旅行的目的中追求文化氛围和体验。而这些对于当今的旅游市场,恰恰是最欠缺的。我们不难看出,近年来大学生群体的自主出行现象越来越普遍,几乎完全不依赖旅行社。这值得旅游业的自我反思,是不是在大学生市场上错失了太多的机会?

二、想要得到大学生这一庞大的消费群体市场,我们至少可以从这几方面着手

(一)开拓文化旅游市场

21世纪将不仅是一个生态旅游的世纪,也是一个文化旅游的世纪。文化旅游因其独特的文化氛围和独具的文化底蕴而受到广大游客的青睐,俨然成为当今社会最高级、最重要、最有生命的旅游形式。国内旅行社虽然已经在开发文化旅游市场,但大都不专注于此,开发速度比较慢。我们可以从文化市场入手,迎合大学生内心的文艺情怀,创新理念,结合文化与大学生群体两个市场,使之相得益彰,让大学生在学业之余的文化生活上能够得到充足的享受。

(二)组织学生群体出行

“结伴旅游”的研究在国内处于起步阶段,在旅游业界还未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但总的来说,结伴旅行越来越成为各个年龄段出行的主流形式。关于旅游伙伴的选择,大学生旅游者最偏爱和实际成行的旅伴首推朋友等同龄人。大学生旅游者比较活跃,喜爱结交朋友,喜欢与同龄人分享自己旅游可以成为他们拓宽朋友圈和交际面的很好的方式。这些因素为大学生旅游本身增加不少的吸引力。

(三)注重旅游精神体验

旅游体验不单单是一种心理现象,它是旅游者对旅游的参与和体会过程。旅游体验文化不同于旅游主体文化,它是旅游者以体验为核心的旅游实践与意识过程及其精神成果的总和。在整个旅游文化中,旅游体验文化处于核心地位。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消费能力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游客已经不满足于“上车睡觉,下车看庙,走到景点拍照”这种走马观花式的旅游,尤其是大学生,对他们而言,更希望的是能够能融入到旅游的氛围中,能够参与到旅游体验的活动中,以深刻地感悟文化旅游的内涵和意义。传统的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有着明显不足,存在旅游体验类型少、内容雷同、参与性弱等弊端,而体验式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更注重营造旅途氛围和策划参与性体验活动的方面,更加强调游客在旅行中的互动性、融入性与参与性。因此,这种体验式开发是目前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一种大的有效的趋势。

(四)提供特定创新服务

在满足一些相对基础的条件后,为了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对大学生群体的吸引力,我们可以设想更多别出心裁的、大学生希望得到的服务。举例来说,年轻人热爱拍照,毋庸置疑。但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总是不满意自己拍摄的照片。当今市场广泛流行的体验式摄影,能很好的让客户留住当时的特别感受,而这些摄影是真正具备情感属性的。事实确实如此。如果可以提供专业的摄影师帮大学生完成旅途的拍照记录,他们会非常愿意为它买单。又比如说,在文化旅游的周边产业上,旅游纪念品趋于大众化,而且质量普遍较差。我们知道产品的附加值是绝对可以提升产品价值的,这就是为什么市面上类似功能的纪念品品却有着相差巨大的价额。如果能注重通过提升意识形态,融入新意来制作纪念品,使之理念迎合大学生群体认同的心理价值,一定可以唤起大学生群体的购买欲望。打造大学生文化旅游的市场,创新服务这一点上可以说有无限的市场拓展空间。另外,合适的宣传方式与质量也起着重要的影响因素。目前,面向大学生市场,首先不考虑现在缺少市场细分的状况,旅行社采取的宣传方式大多也仅限于校园海报,可能只是出现在校园不起眼的角落,如何让大学生群体获取信息并放心选择?根据网络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大学生希望通过网站和APP获取旅游咨询,作为旅行社,则需要在网站和APP上为大学生群体这一市场提供特殊板块和推送。

参考文献:

文化市场现状篇(4)

中图分类号:F063.2;F279.14 文献标识码:B

一、文化消费的内涵和特征

改革开放使得中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人均收入也随着经济的繁荣在逐渐增加,在物质消费越来越富足的时代,人们也越来越重视精神领域的消费研究。其中,文化消费则构成了精神生活的主要内容。

以往关于文化消费的研究认为文化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而采取不同的方式来消费精神文化产品和精神文化服务的行为” (曹俊文,2002 ;晏才群,2000;宋则、李伟,2000 等)。文化消费涉及居民在健身娱乐、教育、图书、电影、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多方面的消费,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文化消费就是指对以文学艺术为主体,包括音像、出版以及相应的文化艺术服务这类文化产品或者服务的消费[1]。广义的文化消费是指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而采取不同的方式来消费精神文化产品或精神文化服务的行为[2]。按照不同的消费目的和性质,把文化消费分为趋于“休闲”倾向的文化娱乐消费和趋于“学习”倾向的教育消费(王永贵,2008)。另有学者认为,精神文化消费是相对物质消费而言的,它包括个人文化消费和社会公共文化消费。广义的社会公共文化消费是指教育、文化、科学、医疗保健、体育以及相应的设施学校、体育场、图书馆、展览馆、文化宫、舞厅等。个人文化消费包括个人教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报刊、图书、体育活动等(彭真善、王海英,1999)。而在本文中农村文化消费指的是农村居民为满足自身精神娱乐的需求而进行的消费行为。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的需求由低到高可以分为生理需求(衣食住行等方面)、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在人们物质生活富足的条件下,就会更加重视精神领域内的需求,因此可以说文化消费是在物质经济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产生的。相比较于物质消费,文化消费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文化消费具有双重属性,无论是对于文化产品的消费还是文化服务的消费,都需要一些客观存在的物质作为消费的载体或对象,而在进行文化消费时消费者获得的是精神上的愉悦或思想的升华,因此,文化消费兼具有精神性和物质性这两个方面。第二,文化消费有较强的引导性,文化消费涉及的是消费者精神层面的消费,因此对于消费者的影响比较深远。第三,文化消费有较强的弹性。无论消费处在马斯洛所说的哪一个需求层次,对于精神愉悦或者思想境界的提高都是他们潜在的需求。当文化消费产品或者是服务达到他们预期水平时就会带来很大的文化消费需求量。第四,由于文化消费与人们的价值观、兴趣爱好等联系紧密,而消费者内在的素质存在差异性,这也就导致了对文化需求具有多方位,多类型。

总之,在物质富足的经济背景下,对于消费者而言,物质消费带来的内心满足感远不如文化消费带来的满足感,并且文化消费能够促进人力资本的提升和人的全面发展,提升国民的幸福感[3]。在一些研究中,已经将文化消费量作为衡量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指标,在提升居民综合生活品质方面起很重要的作用。随着文化消费领域扩展的深入,对于经济发展也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因为文化消费对于资源的消耗远低于物质消费,并且可以带动第三产业的繁荣和发展[4]。所以,文化消费不仅能够推进区域文化建设,增强区域文化竞争力,同时提升文化消费水平将会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文化消费市场现状及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文化消费需求量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但是文化消费内部区存在不平衡,城乡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农村文化消费市场相比较于城镇文化消费市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文化市场现状篇(5)

我县文化市场萌芽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求文思乐的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原有的国办文化已经远远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自然,文化服务便以商品形式悄然进入了我县流通领域。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本着“开放搞活、扶持疏导、面向群众、供求两益”的方针,以“支持健康有益的、允许无害的、抵制低级庸俗的、取缔反动的”管理准则,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文化市场布局逐步从县城向镇乡延伸,经营项目日臻多样化、现代化,已基本形成演出、娱乐、音像、电影、文物、艺术品、网络以及出版物在内的门类的综合性市场体系。据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目前全县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已达601家,其中营业性演出场所12家,民间职业剧团8个;歌舞娱乐厅62家,卡拉OK音乐茶座25家,电子游戏机室7家;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放映单位109家;电影放映队10个;文物旧家具生产、加工企业15家;艺术品(装裱)经营单位2家;电脑网吧87家;印刷企业80家,电脑打字复印店82家,书报刊零售出租店108家。这些文化经营单位主要集中在丹东、丹西、石浦、爵溪、西周、鹤浦等经济相对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镇乡(街道)。

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它的发展对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和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既涵养了税源,带动了饮食、宾服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又为社会创造和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而且还为人们改善文化生活提供了更多的精神食粮,优化了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年产值上亿元,年创利税3000万元左右。勿庸置疑,文化市场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是巨大的,效能是全方位的。

二、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现状

正是因为文化市场具有显著的作用与效能,我们应该大力发展、繁荣文化市场,同时应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促使其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行政执法。那么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如何呢?要了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首先要知晓其基本概念。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正确地说就是“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指文化经营户和文化经营活动)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这里需要指明的是,我县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包括县文体局、县公安局、工商象山分局以及其他一些单位,很多,这些单位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职责以及相应法律、法规对文化市场实施行政执法,但笔者调查的仅是文化市场行业主管部门,即县文化体育局。目前,县文化部门在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据的专业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

纵观我县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大致可以从执法机构设置、执法人员配备、执法基础设施条件以及执法效果体现等方面来透视、来洞察:

(一)执法机构设置情况。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我县于**年3月设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其性质是全民事业全额拨款单位,隶属于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随着法规的进一步健全,管理和执法职能逐步明确,原办公室的具体职能得到调整,到了**年4月,我县又增设了文化市场稽查队,性质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也同样隶属于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上两执法机构是由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仍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文物市场执法方面,根据工作实际,由县文物管理办公室实施,但由于文物市场本身和文物办工作性能等原因,行政执法工作处于“冰封”状态,基本没动。此外,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有效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我县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文体、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有关镇乡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象山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属协调组织,不属常设机构。

(二)执法人员配备情况。目前,我县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与城管、农林等部门配备的执法力量相比,差距不小。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设编3名,虽然通过系统内借用、调剂以及临时聘用等途径,实际在岗达到8人,但力量还显薄弱。县文化市场稽查队编制3人,今年经过努力,县编委又增加了编制2名,但当前实际在岗在编人员3名。两项合计,我县专职(含借用、临聘)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为11名。另外,为有利于工作开展,同时扩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我们在丹东、丹西、爵溪、石浦、西周、鹤浦等镇乡街道文化站干部中吸收了10名兼职执法人员。目前全县文化市场专职、兼职执法人员为21名。

(三)执法基础设施情况。县财政每年划拨文化市场管理经费在25万?30万之间(**年?**年均为25万,**年为30万),包括了全年的文化市场执法办案和日常办公经费以及文化市场稽查队编制人员的差额补足部分。配备了一辆尼桑工具车(与局机关合用)和两辆三轮摩托车(丹城、石浦各一辆),其中工具车已过报废车龄。现有检查仪器设备:测光器一只、分贝器一只、数码摄像机一台以及和局办公室合用的数码相机一台。文市办、稽查队办公条件刚在今年上半年得以改善,已搬迁至原县图书馆三楼,从原和局机关合署办公到目前的脱离单独办公,并经重新分割装修,面貌焕然一新,并对每间办公室配备了工作电脑,接入公网。

(四)执法效果体现。在建立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后,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克服种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了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和文化市场经营者培训,协调处理内外关系,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维护了经营秩序。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契机,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为重点,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突击检查等形式相结合,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保障了消费者和守法经营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二是创造了文化环境。通过有效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不仅对违规违法经营者给予了沉重打击,而且也遏制了非法经营之风,促进了整个市场的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三是提高了社会认同度。通过广泛的法制宣传,社会对文化市场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监督力度逐年加大,同时明显提高了社会对文化行政执法部门的关注度。有作为才有地位,经过十多年的文化行政执法,使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和主管部门在社会上的影响扩大,地位提高,社会各界对文化市场执法管理由过去的不知道逐渐变为普遍认可,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还多次被评为市、县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四是锤炼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专心搞执法,认真学法律,不仅掌握实体法,而且熟悉程序法,同时规范学习制度,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对一些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并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快速反应能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办案能力逐步增强,自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和稽查队成立以来,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起引讼程序。五是探索出了有效管理模式。文化市场案件由于专业性强、文化科技含量高、涉及面广影响大等特点,注定其有效管理模式的探索是一个逐步累积的过程。经过这十多年来的摸打滚爬,一个合理有效的管理运行模式已渐渐浮出水面,那就是“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依靠社会舆论监督,强化经营业主的法制教育和正面引导,通过日常监管、制度建设、教育引导、设立举报电话等手段,内强基础,外创条件,里外结合,多管齐下,相互联动”。

三、当前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几个问题

(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经费短缺。主要表现在日常执法办案经费不足和稽查仪器设备配置薄弱等方面。文化市场项目多、范围广、战线长,一年必要的稽查经费(含车辆交通费)就不下30万元,特别是近几年,上级部门对属意识形态的文化市场加强了整治力度,几乎月月有整顿,日日有行动,管理费用明显增加。而文化市场稽查队又是差额拨款单位,工资没有足额保证,还要从仅有的县财政25?30万拨款中予以留用补足。事实上,自**年文化市场“管理费”改“税”后,文化市场稽查管理经费就开始明显不足,连年得不到保证。另外,随着文化经营项目呈现的高科技趋势,以及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配置办案仪器设备特别是取证设备越来越显重要。至目前,我县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虽有数码摄像机和照相机,但已趋落后,现在需添置一些尖端高新技术产品,如微型摄像机、袖珍录音笔等取证设备,但碍于经费有限,无力购买。

(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尚待提高,力量尚需加强。以我县专职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为例,11名执法人员中从正规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的,一个都没有,通过职后进修取得大专、本科学历证书的目前止也只有3人,综合素质可想而知。同时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数量也相对较少,全县18个乡镇街道,601家文化经营单位(不包括经营性体育项目),仅有8个编制(其中2个尚未到位),加上借用、聘用、还包括兼职人员,统统在内,也只有21人,21个人手要管理好全县601家8大类文化经营项目(另外还要管理体育市场),确实勉为其难。

(三)管理相对人及社会的文化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这几年,虽然通过“四五”普法以及管理部门组织开办法制培训班、开展文化市场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管理相对人及全社会的文化法律意识较以往有了大幅提高,但从高标准严要求来看,还是比较薄弱,有些经营户存在着“说起来有理,做起来不理”的状况,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时有违规经营行为,主要表现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没有得到根除;音像制品店零售出租盗版碟片情况较为严重,流动地摊、街头游商非法经营现象较为普遍,且出售的大多为盗版、色情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歌舞娱乐场所中仍存在着营利性陪侍活动;印刷企业常有超范围经营情况等。

(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施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开展。作为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应与其他执法部门一样,以其合法的行政科室列编。同时,在执法机构合法化的基础上,相应的对从事执法管理人员在政策上和实际待遇上作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县虽已建立了文市办、稽查队这两个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实施机构,但均属事业性质,且稽查队属差额拨款单位,经费上没有保证,待遇上得不到落实,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得不到完全体现,容易出现感情执法等现象,不利于执法队伍的稳定和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保障体系。具体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做文章:一是要把执法经费落到实处。只有保证了执法办案经费,才能有力地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要把仪器设备配置到位。只有确保了执法办案仪器设备的配置到位,只能有效地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要把工作待遇相应提高。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是一线工作者,直面社会上各种矛盾,尤其是为处理举报事件,24小时要随时候命出击,双休日及夜间为强化日常管理查案办案,充满着艰辛……但执法人员相应的待遇没有提高,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四是要把编制性质予以解决。既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就应列为行政编制科室,这不仅是促使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名正言顺地履行行政职权的需要,也是认真解决后顾之忧,增强自尊心,调动积极性,努力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证。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机构网络。形成一个以县文市办、稽查队为主,乡镇街道文化站为辅,各有关管理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纵横交错,多层次、广范围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网络;二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工作网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统一行动、统一检查、统一公布(通报)检查结果的专项整治活动,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真正在社会上有形象,群众中有影响,违法违规者前有权威;三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信息网络。各地各部门联动,及时交流执法经验和信息,通报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提高执法效果和效率。

文化市场现状篇(6)

(一)执法力量薄弱

嘉祥县共有13个乡镇街道,存在不同类型的文化市场经营业态,管辖地域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涉及网吧、演出、娱乐场所、美术品、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文物等,管理种类多。监管的各类有证经营场所有200多家,监管数量大。而现有执法队员人员偏少,年龄结构偏大,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严重断层,特别是高学历的执法人员更少。根据目前文化市场发展的形势的来看,执法人员的年龄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计算机专业和法律专业的年轻人才严重缺乏,监管队伍小。从事无证经营的网吧、游戏机房、音像制品店、娱乐场所等违规经营活动多,文化市场情况相对比较复杂,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致使违法经营查处概率低,不足以震慑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没有达到应有的力度。

(二)法律法规相对滞后

近年来,文化领域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立、废、改较多。新的法律法规往往加大了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幅度,但缺乏可操作性,面对近几年来文化市场发展的新变化、新形势、和新要求,使法规起不到应有的制约和惩戒作用。例如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法律还是1993年制定的,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执法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这此方面都易造成执法部门相互推诿、行政作为不到位的不良影响。

(三)管理职能交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涉及到文化执法、公安、工商、城管、文物、教育等多家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与执法权力配置上的分散,不仅导致了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而且严重影响了执法的效能,使管理上的弊端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例如对“黑网吧的取缔查处”,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中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黑网吧要做到露头就打,对市场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相关部门通报的、新闻媒体曝光的,都要及时查处取缔,绝不手软。”而对于文化市场主要监管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来说,却没有对“黑网吧”查处取缔的权限,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中规定:“公安、通信管理、文化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取缔黑网吧的工作。”经营场所内人员构成复杂,违法行为多种多样,联合执法检查时场面宏大,气势壮观,使违法行为人望风而逃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往往容易“死灰复燃”。执法 “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执法形式远远大于内容。

二、对策

针对文化执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嘉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从内外两方面,运用制度建设,通过属地管理、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来破解。

(一)内部对策

一是建立巡查机制。根据实际,嘉祥制定了一整套文化市场管理应急处理、现场处置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了《嘉祥县文化市场巡查制度》,对每个执法中队检查场所数量、周期都提出明确目标。节假日,组织执法队员值班,负责市场监管和处理突发事件,从而达到执法全天候。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执政为民的宗旨出发,狠抓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一要抓好执法人员的宗旨教育,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其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要严格执法,廉洁行政。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通过业务学习和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形象好执法队伍。三是规范办案程序,落实责任追究。每季评选一件“优秀案卷”,每年评选出二件“精品案件”,通过案卷评比从而全面提升全队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2013年底嘉祥县在全市案卷评比中获得全市第一名就是很好的证明。

(二)外部对策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为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执法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济宁市“关于开展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文化市场管理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责任,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工作机制》实施后,公安、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履行职能,积极开展了整治机、黑网吧及游商地摊等文化市场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成效。

文化市场现状篇(7)

一、引言

2003年文化产业作为产业形态的一种正是获得我国经济部门的认可,并先后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无独有偶,文化产业在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也被认定为我国未来支柱产业之一。作为文化产业最重要的分支,文化传媒产业以独特的产业侧重点,正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发展集约型经济的重要力量。李东宇(2009)将文化传媒产业的范围界定为两个方面的内容:提供传统的文化产品(如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音像制品等)和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电影、文艺表演),它构成文化传媒产业的核心层;网络文化服务等其它现代传媒,它构成文化传媒产业的层。[1]一般的横向划分,文化传媒产业可以包含新闻服务、出版发行、版权服务、影视娱乐等行业。

股市是国民经济的风向标,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资本市场能够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对资本资产风险进行定价的作用,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的作用。[2]最大程度的反应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同时也能发现与挖掘出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本文正是利用资本市场这一特性,试图挖掘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现状以及隐藏在现状之中的风险及问题,并对这些风险及问题进行系统剖析,得出结论、提出对策。

二、文化传播产业相关指标分析

1.融资规模分析

(1)IPO现状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集资,是指企业透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发行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IPO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衡量公司乃至行业发展现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通过对IPO规模的研究可以有效挖掘行业发展现状、行业发展前景,并且发现行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9月15日,文化传媒公司共完成的IPO的公司达到34家,融资规模为192.34亿元,在IPO总额中的占比不到1.66%,相比传统产业发行规模较小,如资本货物类公司的发行规模达到3666.21亿元,占比超过31.56%,材料类公司的发行规模达到1481.48亿元,占比超过12.75%。与同为新兴产业的软件与服务业等产业相比也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同期,软件与服务业的IPO规模达到456.92亿元。另外截止2012年9月15日,2012年共148家公司IPO并上网发行,其中文化传媒企业6家,文化传媒IPO占IPO总额的4.05%。研究得出文化传媒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代表发行规模有限,文化传媒产业还没有得到资本市场的充分认可。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与同属服务业的消费者服务、商业与专业服务、零售业等传统服务行业相比,作为后生产业的文化传媒产业已经在IPO规模上超越了后三者,消费者服务、商业与专业服务、零售业的IPO规模为62.13亿元、149.57亿元、148.45亿元。因此有理由期待文化传媒产业未来的发展空间。

(2)定向增发现状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目前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定向增发是公司完善管理体制、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方法,是建立现代化公司体制的具体表现,也是IPO后再融资的重要途径,对于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动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①利用上市公司估值溢价将母公司资产价值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资产价值。②避免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③通过增发加强母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④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⑤作为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由于时间序列上的先后,单纯将文化传媒产业的增发次数与其他传统行业进行比较是不合理的,因此,本研究将时间段的选取设置在2012年初至2012年9月14日,在这个时间区间内考察各行业增况。在这一时间段内,全部A股完成增发的公司达到96家,其中92家为定向增发,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4.08%,定向增发募集金额2311.37亿元。文化传媒产业中完成增发的公司数为4家,全部为定向增发,分别是蓝色光标、电广传媒、粤传媒、长江传媒,共募集金额81.04亿元。2012年完成定向增发的文化传媒公司占增发总数的4.35%,募集金额占总募集金额的3.51%。

(3)评价研究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1)由于发展时间、融资需求等产业本身的特性、以及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文化传媒上市公司的数量明显逊色于传统产业,但由于被赋予了高附加值新兴产业的属性,文化传媒产业作为服务业的一类,其发展规模已经超越了传统服务业,可见发展速度惊人、发展空间巨大。与此同时上市融资规模落后于软件业等其他新兴产业,反应出文化传媒产业相对稚嫩,发展程度相对不足。2)一方面,文化传媒产业由于发展前景广阔、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发展所需资金量相对有限,因此更多得收到战略投资者的关注;另一方面,文化传媒产业为今年来我国重点发展的朝阳产业,本身具备较强的持续发展势头,因此文化传媒产业的定向增发相对更为活跃。无论是增发公司数量占比的4.35%,还是增发金额的3.51%,还是截止2012年前三季度完成IPO的文化传媒企业数量,相比历史数据都有了明显的提升。说明文化传媒产业已经开始得到机构的关注,并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文化传媒产业在一级市场上的表现值得期待。

2.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分析

(1)市值变化分析

股票的市值即为股票的市场价值,亦可以说是股票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总价值。它衡量的是股票被市场所接受的价值。影响行业内股票总体市值的因素除了新股的发行,还有投资者对于该类股票所能接受的心理价值,而后者往往更能反映该行业被投资者认可的程度,或者说更能反映该行业的发展前景。

按照证监会行业划分标准,截止2012年9月15日,文化传媒产业上市公司总体市值达到2363.62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1%,总体市值规模在所有14行业中13位,仅高于农林牧渔业,与制造业、采掘业等传统产业的总体市值相差甚远。

由于上市时间上存在差异,在关注市值规模的同时,市值的变化能够更好的衡量产业的发展速度以及发展前景。研究发现,2011年9月文化传媒产业总体市值为1372.45亿元,而2012年9月该行业总体市值达到2318.88亿元,增幅达到69%。相对于制造业、采掘业等传统产业分别9%、12%的负增长,文化传媒产业增幅惊人。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至2012年我国股市经历了一股大熊市,在新股发行相对有限的情况下,文化传媒产业逆势上涨的能力令人惊叹。

(2)涨跌幅分析

截止2012年9月15日,A股近250日的涨跌幅为-17.45%,而文化传媒板块的表现可圈可点,与A股大盘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可统计的27家公司中,有13家公司实现股价上涨,占文化传媒板块可统计股票的近半数,其中涨幅超过10%的8家,涨幅超过50%的4家,超过100%的2家,文化传媒板块成为近1年来表现最为突出的板块。

(3)评价研究

文化传媒产业市值规模有限,但市值增长速度惊人,新股发行对市值增长的直接贡献仅仅81亿元,其余近1000亿元的市值增长直接得以与上市公司自身的成长性,可见文化传媒产业的投资价值得到投资者的充分认可,产业总体发展空间广阔。

3.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的能力。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是企业能否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关键。企业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承受能力或保证程度,包括偿还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能力。

根据万德数据库的资料,文化传媒产业2012年中报显示的资产负债率为36.18%,资产负债值在所有23个细分行业中最低,显示出文化传媒产业对财务杠杆的依赖程度并不高,偿债能力良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2.15倍、1.82倍,两项财务指标近略微低于金融服务业,短期偿债能力位列所有行业第2位,考虑到金融服务业资产结构的特殊性,文化传媒产业依然是短期偿债能力最优秀的行业。

(2)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就是公司赚取利润的能力。盈利能力分析是衡量公司或行业经营现状最直接的指标。根据万德数据库所提供的数据。文化传媒产业2012年中期销售毛利率达到31.98%,在所有23个行业中位列第4,净资产收益率位列第8,达到4.69%,总资产收益率位列第4,为3.72%。销售毛利率相比传统产业具有一定优势,但是净资产收益率却并没有表现出优于传统产业的逻辑观点,相比总资产收益率的排名可以发现,文化传媒产业利用财务杠杆创造利润的能力更为突出。

(3)评价研究

1)文化传媒产业无论是长期偿债能力还是短期偿债能力都非常优秀,经营风险相对较小,这为该产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保证。2)文化传媒产业总体盈利能力较强,相比传统产业具备一定优势,但相比房地产业等高利润传统产业还存在一定差距。3)文化传媒产业利用财务刚才创造价值的能力突出,但却与文化传媒产业较少利用财务杠杆的实施形成悖论,可见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文化传媒产业对财务杠杆利用率有待加强。

三、思考与对策

1.对文化传媒产业发展现状的思考

(1)文化传媒产业发展形势喜人

从本文第二部分的研究可以得出,从资本市场的视角看,文化传媒产业无论在一级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都收到了投资者的追捧。一级市场上,完成定向增发公司数量以及金额超过了A股平均水平,机构投资者更看好文化传媒产业。二级市场上,文化传媒产业市值逆市大增,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文化传媒板块估值不断提高,板块市值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具体到公司个体,文化传媒公司相对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较高的销售毛利润。研究结果表明,文化传媒产业具有朝阳产业所具备的很多特性,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2)文化传媒产业存在诸多发展隐患

虽然文化传媒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发展情景喜人,但是也存在着与众多新生产业共有的问题,如本文第二部分研究所得出的结果,主要是发展基础薄弱,从发行规模以及市值规模可以看出,文化传媒板块在A股中的份额非常小,基数较小也是该产业取得高增长的原因之一,所以对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前景,应当保持适当的理性,不应过度乐观。同时,财务研究中所发现的问题同样很重要,集中体现为利用财务杠杆创造利润能力较高的文化传媒产业却没有表现出足够明显的杠杆效应,这一问题值得决策层足够的关注。

2.对文化传媒产业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针对文化传媒产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文研究得出以下对策:

(1)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目前我国已经就发展文化相关产业从中央层面制定了发展计划,甚至提出了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我国21实际的支柱产业之一,所提出的扶持政策包括《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等。但是,成熟且有竞争力的产业需要得到立法层面的支持,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广告法》等法律,但是相比欧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对文化类产业的版权保护,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显得十分落后。另外,只有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中,各种市场成分才能有序运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才能发挥。[3]文化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依然依靠我国相关法规、政策的松动。

(2)防止资本市场上关于文化传媒产业过度投机行为的出现

在2011年至2012年的一年时间里,文化传媒板块得到市场的普遍关注,走势逆势翻红,但是不得不理性看待这一事实,“市场的疯狂”不是股市真正意义之所在,游资的炒作、市场的不理性很有可能充斥着文化传媒板块。不仅仅是文化传媒板块,规范市场秩序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任务之一,引领文化传媒板块健康、有序发展是证监会的重要工作之一。

(3)加强金融服务机构对文化传媒产业的倾斜

1)创投资本

创投资本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金融机构,也是企业规范管理,成为现代化企业的重要助手,值得欣喜的是创投资本对文化传媒产业的关注正在逐渐加强,但是总体规模并不大。加强市场引导,为创投企业与文化传媒企业的合作铺平道路应该是政策引导的关键。

2)银行

前文研究得出文化传媒企业未能有效利用财务杠杆作用,这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有很大关系。当前,尽管已出现了一些多元化投资的文化传媒企业和企业集团,但由于文化传媒单位与资本供给者之间进行合作、交易的对象多是实体而非金融产品,因此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的文化资本市场。[4]文化传媒产业的主要融资途径还是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作为企业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其要求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文化传媒企业在两方面与这一宗旨背道而驰:①文化传媒企业的核心不是固定资产,我国的商业银行为控制风险,更愿意与以固定资产为抵押的经济实体进行合作。②文化传媒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文化传媒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不大,这就决定了银行没有贷款给这类企业的动力。因为银行的一般经济活动中有相当一部分准固定成本。这部分成本是不完全按照生产量或者销售量的增减而增减的。这就无形地造成商业银行成本的增加。因此,平衡商业银行各业务利润率,积极引导商业银行信贷向文化传媒企业倾斜十分关键。

(4)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

1)创业板

创业板市场自2009年推出以来,已经为300多家优质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了可靠的融资平台,继续加强和完善创业板市场复合我国经济发展的一般需要,同时也会为文化传媒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便利,可以认为,创业板市场将成为优秀文化传媒企业上市融资的最重要工具。

2)OTC市场

如果说创业板市场能够为优质龙头型文化传媒企业提供可靠融资平台的话,那么场外市场的设立与完善将为所有规范管理且有发展前进的文化传媒其他提供融资和交易平台。我国场外OTC市场很有可能是对所谓“新三板”的改革与扩容,随着第二批试点高新技术区的设立,我国“新三板”市场将稳步发展,相信随后会有更多的高新技术区加入到“新三板”试点区域,覆盖全国的OTC市场将会逐步形成。但是我国OTC市场建设的不完善也是制约文化传媒企业甚至是所有科技型企业进入“新三板”的屏障,如对企业股东人数的限制,监督管理机构的局限,这些都是未来“新三板”改革的方向。

四、结语

根据传媒经济学的一般观点,文化传媒产业似乎不具备逆势上涨的特性,该观点认为:传媒广告和经济成长状况的起伏呈强相关关系,广告能够放大经济波动的效应。即当外部经济形势良好的时候,传媒广告以超过GDP的速度增长;而当外部经济形势恶化的时候,传媒广告以高于GDP的速度下滑。传媒产业的这一特征是传媒产业作为典型的外向型经济所决定的。[5]而我国文化传媒产业近期抢眼的表现着实值得我们留心。

与此同时,本研究得出的关于文化传媒产业系统性、非系统性风险也需要解决与克服。虽然近年来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足以得到赞赏和肯定,但是围绕文化传媒产业的政策制定依然有待加强,文化传媒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依然有待检验。

参考文献:

[1]李东宇.区域文化传媒产业竞争力综合评价体系研究[D].重庆大学,2009.

[2]孙培毅.我国资本市场现状及发展[J].金融财税,2011(12):79-80.

[3]刘建华.论民族文化传媒产品市场体系的构建[J].长白学刊,2010(5):156-159.

文化市场现状篇(8)

一、前言

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沿海发展、港口建设、船舶建造、航海技术、航路开辟、政治联结、文化传播、商品生产、贸易互利等诸多方面,通过开发、利用海洋环境空间而存留下来的历史遗迹。中国沿海地区一直是中国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的半壁江山,沿海、海岸、港口、航道、岛屿、水下等现存和蕴藏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藏量和独特的价值。这些海洋文化遗产对推动当代中国海洋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实现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相比世界其他国家而言,我国对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近十年,且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研究成果大多集中于遗产调查与发展理论,缺乏对于区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针对性研究成果。同时,近30年来沿海城市发展与经济建设,导致中国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破坏严重,大量遗迹不复存在,而且这一趋势至今仍在持续。因此,在推动沿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寻求合理保护沿海物质文化遗产的路径已刻不容缓。

浙江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端,临近东海,作为一个海洋大省,浙江沿海人民与海洋朝夕相处创造了璀璨的海洋文化,但是对于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政策体系还不是非常完备。本文即以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为切入点,通过实地考察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将直观可靠的现状与学科前沿理论相结合,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建议,为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方向,以提高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浙江文化软实力。

二、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浙江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的南翼,拥有海域面积约26万平方千米,相当于陆域面积的2.56倍,大陆海岸线和海岛岸线长达6500千米,占全国海岸线总长的20.3%,拥有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3061个,占全国500平方米以上岛屿数量的47%。浙江的海洋活动可以追溯到距今六千年前的河姆渡时期。优越的海洋地理环境与相对稳定的行政区划,使得浙江在漫长的海洋发展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根据我们的实地调查,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于舟山、宁波、温州、台州与嘉兴(按分布数量多寡排序)这五个城市。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与全国其他区域相比,既有共性的海洋物质文化遗存,如海防物质文化遗产(诸如烽火台、炮台等历史军事遗址)、妈祖文化遗存(诸如浙江沿海渔村及岛屿上分布的天妃宫),也有独具浙江特色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如涉及中日交往的海洋文化交流遗产(如舟山、宁波一线的市舶司遗址、寺庙日本友人题词与绘画等)、涉及浙江先民抵御海洋灾害的海塘文化遗产(如嘉兴海塘)。就浙江本省而言,不同区域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也有诸多的地域色彩,如舟山涉海博物馆、宁波远古文化遗址、温州沿海炮楼遗址、台州章安港遗址、嘉兴海塘遗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遗址不仅呈现出面上的空间分布,还是区域海洋文明历史累积的结果。如宁波至温州一线的海防遗址就包含自明代抗倭烽火台直至民国抗日工事近500年的海洋物质文化遗存,而温州至宁波、嘉兴一线的天妃宫遗址也是随着沿海渔村妈祖信仰自南向北扩张而不断累积的下来的。总体而言,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海洋远古文化遗产、海洋商业文化遗产、海洋港口文化遗产、海洋军事文化遗产、海洋信仰文化遗产等五个部分,其在浙江沿海城市的分布状况如下表。

表 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现状

资料来源:据互联网统计与实地调查整理。

相比其他浙江沿海城市,舟山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最为成熟,这里建立了12家涉海类博物馆,将本区域乃至全国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以博物馆的形式进行保护与开发,如中国盐业博物馆、中国海洋渔业博物馆、中国海防博物馆、中国灯塔博物馆等国字头的博物馆。除此之外,舟山沿海村落与摩崖石刻的广泛分布也体现了这一区域海洋文化历史的悠久。而作为中国沿海著名的港口城市,宁波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其海洋文化遗产几乎涵盖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如远古河姆渡遗址、东汉越窑青瓷遗址、唐代天封塔、宋代海运码头遗址、元代高丽使馆遗址等一批在浙江乃至全国享有盛誉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而现存明清时期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不计其数,仅海防物质文化遗产就有120处(其中明代87处,清代33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得地处浙闽交界的温州不仅分布大量明代抗倭遗址,还有20世纪三四十年代防范海匪的炮楼,这一融居住与军事防御为一体的独特建筑仅在乐清就有22处。除此之外,温州还有郑成功的遗址,如洞头郑成功校场遗址、平阳郑成功摩崖石刻等。另外,除信仰妈祖的天妃宫外,沿海渔村还大量分布信仰温州海神杨府爷的杨府庙,这种庙宇仅温州洞头县就有39座。相比前三个沿海城市,台州和嘉兴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海洋军事与信仰物质文化遗产。与温州相类似的是,台州的海神庙宇既有天妃宫,也有杨府庙,另外这里比较有特色的是仙居下汤文化遗址与东吴时期章安港遗址。嘉兴乍浦的水仙庙、天妃宫、普照庵、城隍庙,海宁的海神庙,海盐的云岫庵等众多庙宇则祭祀着形形的海神。除此之外,嘉兴最具代表性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当属海塘遗址。

三、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

浙江省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如一颗颗明珠般点缀着这个沿海大省,它既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追根溯源的历史依据,其对当代浙江“两富”建设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我们在对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近一年的实地考察与访谈后,发现现存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很多问题,其现状不容乐观。这些问题主要集中研究基础数据缺乏、城市经济发展破坏、政府政策导向不足与民众保护意识淡薄等四个方面。

1.缺乏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的基础数据

尽管自2008年以来浙江文物保护部门与各地旅游部门都发起过大规模的文物遗址普查工作,但是至今我们仍然无法全面了解浙江省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状况。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的偏僻与难以准确鉴别外,更重要的是我们缺乏对积累基础数据的重视。而海洋物质文化遗产随时间流逝而产生的变动也给数据统计工作带来了难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有数据已经无法准确反映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现状。如我们在平湖市博物馆网站上查到嘉兴有一个“龙湫”摩崖石刻位于平湖市乍浦镇陈山北麓的九龙山森林公园内,但在实地考察中却没有找到此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而当地人对此也一无所知。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数据的缺乏,不仅为相关研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使得我们现有涉海文化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缺乏现实基础。

2.沿海城市发展对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

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近三十年来,浙江沿海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极大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旧城改造工程使得原有城市格局荡然无存,宁波历史上的码头、商埠、渔港等建筑、街区、场地、标志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现在只能在博物馆看到,而宁波历史上非常有名的三江码头如今只剩下一片现代化景象。与此同时,工业化建设也导致浙江大量海岛物质文化遗址消失。如在舟山市马岙镇的实地考察过程中,我们就发现当地很多海岛先民建造的土墩都被工厂取代。至今我们已无法知道浙江沿海有多少海洋物质文化遗产“被消失”,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再不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我们在几十年后将很难找到一个沿海城镇所特有的文化传承。

3.政府所出台的相关政策导向性不足

中国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一直是纳入文物保护的范畴。浙江现行的《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于2005年制定。就地方相关立法而言,只有1994年的《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2001年的《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作为浙江省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舟山市,还没有专门的文物管理条例。至今仍旧空缺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使得浙江沿海各级政府缺乏对本区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依据。缺乏足够政策导向的后果就是不具备经济开发价值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被忽视。如在舟山嵊泗列岛上的金平天后宫、沙帽礁沉船遗址、白节山灯塔、各类摩崖石刻等有专人负责管理,而定海马岙镇的凉帽篷墩遗址和洋坦墩遗址却一片荒凉。如果任凭这一状况持续下去,大量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就成为必然。

4.民众对于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淡薄

没有意识,就没有自觉。政府政策导向性是大方向,但具体到基层还要看民众的态度和行为。在涉及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热门旅游景区,游客还基本了解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知识,但对其历史渊源知之甚少。具体到乡镇,民众对于海洋物质文化遗产认知的淡漠更加严重。我们在对舟山马岙镇的问卷调查中发现,仅有17%的居民知道当地有哪些海洋物质文化遗产,而高达53.33%的居民仅在政府组织的情况下才会参与相关的保护活动。民众对于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淡薄还表现在浙江沿海地区有不少工厂和企业在不经批准的情况下建造厂房,破坏海洋物质文化遗址。同时,趋利性的海底非法打捞水下文物的行为在浙江沿海也时有发生。

四、对于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建议

对于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到对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动中去。针对实际调查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目前最迫切的是由政府支持地方高校常态化普查与研究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成立由省市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高校参与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加强政策引导。在此基础上,由省市旅游部门主导,文物保护部门、高校参与设计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分类保护与开发的模式。最后,各地方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居民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与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

1.常态化的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研究

对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动态分布的准确把握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出台相关保护政策的前提,而普查工作需要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需要由省政府牵头协调地方政府与相关科研院所开展常态化的普查与研究工作,在提供财政支持的同时,以便各级政府了解本区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与保护状况。与此同时,省政府应适时引导高校对于相关领域的研究,以借鉴国内外成熟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与教训。

2.涉海省市成立由政府主导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

要改善现有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缺失的现状,就需要成立由省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高校参与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以统筹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相关条例、规定,以实现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法可依,更加合理有效的强化对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同时,该委员会作为省级及地方政府的咨询机构,负责提供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的前瞻性政策研究。

3.浙江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分类保护与开发

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高低及广泛分布的态势增加了我们管理与保护的难度,这就需要由省市旅游部门主导,文物保护部门、高校参与设计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分类保护与开发模式,将本省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按照可开发程度的高低及其价值进行合理排序。将符合开发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交由专业旅游机构进行保护性开发,而其余不适合进行市场性开发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按照其价值由文物保护部门进行差异化保护与管理。

4.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

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广大人民的参与。通过支持地方海洋文化活动,大力宣传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提高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区域的保护意识。与此同时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与媒介,加强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不同区域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以增强其对于海洋物质文化遗产了解的兴趣及参与意识。

参考文献:

[1]王宏,李强编.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12)[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3.

[2]张亚红,徐炯明编著.宁波明清海防研究.宁波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系列丛书[M].宁波:宁波出版社,2012.

[3]杨宁主编.浙江省沿海地区海洋文化资源调查与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2.

[4]余群鸣.乐清炮楼的分布与建筑特色[J].东方博物(第三十九辑),2011(2).

[5]陈爱琴.洞头杨府爷信仰调查[J].苍南文化,2011.

[6]柳和勇.简论浙江海洋文化发展轨迹及特点[J].浙江社会科学,2005(4).

[7]李加林,王杰.浙江海洋文化景观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1.

[8]苏勇军.浙江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北京:海洋出版社,2011.

[9]曲金良.海洋文化艺术遗产的抢救与保护[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文化市场现状篇(9)

对于国人而言,音乐与产业,在传统观念中不可相连,作为音乐的连接词是音乐“事业”,音乐的服务性、非商业性是传统共识,然而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文化的市场功能和产业性质日渐显露,文化可以也应当成为产业逐渐形成新的共识。

关于音乐文化产业的内容,吴存东、吴琼的《文化创意产业概论》一书中说到:包括了物质形态的可以成批量生产的产品,如音像、拷贝、乐谱、歌词……等,以及精神技术交流形态的音乐信息、设计、策划、评奖、演出及经纪等行业的整体商业服务活动。这将音乐文化产业所涵盖的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进行了较全面的概述。而商业演出作为音乐文化产业的分支,在胡月明的《演出营销》中有着清晰的行业界定――“营业性演出是服务性行业”。

音乐形成产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形态条件,包括整体具有一定规模和生产标准,应当具有独立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音乐产业内部生产行业形成完整而相互联系产业链。本文将运用调查法与事实例证等方法来阐述音乐文化产业与中国传统音乐的联系,并试图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发展新观点,开拓新视野,探寻如何通过产业的形式来传播我国传统音乐。但苦于调查条件有限,未能深入分析,望各位专家读者指教。

一、音乐文化产业市场的现状

1.音像制品市场

音像产业,是指将声音信号或声像信号复制到特定的物质载体上,以商品形式进入消费领域获取利益的事业。音像的产业链包括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等经营环节。其中,制作、出版和发行是产业链中的三大环节。出版环节包括出版与复制;发行环节包括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

然而近几年来,国内音像市场持续不景气,大型电子音像出版社和公司也感到困难。困难在于产品制作上的多层环节,使得产业链出现制造成本高、运作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等诸多弊端。另外盗版猖獗、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也是音像市场的发展障碍。

2.商业演出市场

音乐演出业是指将音乐运作于市场,通过观众消费实现赢利的事业。其产业链包括演出策划方、文艺表演团体、投资方以及演出受众。演出业是为大众提供文化娱乐消费品的行业,产品性质的特殊性决定其根本核心是艺术创作与生产;而演出市场的核心主体是表演艺术个人或团体,现代演出市场无法脱离整体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素养,这些都客观决定了演出市场的成败。

2.1 国内演出市场

随着演出市场的逐步法制化、规范化,我国演出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资本及外资资本逐步进入演出市场,民营及海外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体演员、演出经纪机构及个体演出经纪人、演出场所纷纷出现,活跃了演出市场,演出市场的改革和转型已经逐步得到磨合,市场开始稳步发展。从地区发展看,呈现出以首都北京和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为龙头,中部和内陆各省市跟随的演出市场发展态势。

2.2 国际演出市场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际市场的形成,现代国际演出市场随之出现。这不是一国鼓励的文化经济行为,而是国际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突破传统民族国家及地域界限,在不同国家为某一个剧目安排演出场次与内容的事实,标志着现代跨国演出市场的最终形成。其音乐产品融合传统民族文化及现代文化于一身,具有形象真实的艺术感染力、现场互动交流等特点。

3.数字音乐市场

数字音乐市场不同于传统音乐产业行业。它是指在音乐的制作、储存、传播与使用过程中利用了数字化技术的音乐生产和消费形式。如手机铃声、彩铃、MP3、无线音乐等。音乐是一种艺术,而手机则是一种无线通讯工具,二者之间本无人和联系,然而数字的发展却使它们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

根据音乐传播与使用方式的不同,可以把数字音乐分为在线音乐与移动音乐两类:前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音乐,可以直接在线欣赏,也可以下载到音频播放器中;后者是通过供应商的增值服务,如下载手机彩铃。据悉,2006 年我国音乐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38.2 亿,无线音乐118.9 亿,互联网音乐1.17 亿。可见它的出现对于其他传统音乐产业行业而言,是个颠覆性的挑战。

二、与传统音乐的联系

1.音像制品市场

在我国,音像市场是音乐文化产业的重要市场。目前,全球音像市场潜力巨大,其消费总量在380亿美元左右,但是,世界各地区所占的市场份额却极不平衡。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到1%。随着数字音乐的入侵,城市消费者对音像制品的热情大不如从前,而在网络没有完全普及的乡镇村,音像制品依然是人们欣赏音乐的主要渠道,然而在当下,音像制品的内容多偏向于城市消费人群,殊不知劳动人民更需要符合他们音乐传统、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与娱乐的音像制品。因此音像公司应当积极挖掘土生土长在民族民间的传统音乐(戏曲、歌曲等),拓宽乡、镇、村市场,制造农村消费群体喜爱的音乐产品。

2.商业演出市场

2.1 国内演出市场

在演出中,传统音乐同样可以找到发展之路。通过对传统音乐进行一系列的二度创作与加工,使其在原有基础上得以发展,同时也为迎合受众人群的喜好做些创新,虽然这对于传统音乐是一种挑战,但同时也是一个契机。如张艺谋、王潮歌、樊跃执导的大型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就是一个产业运作与传统音乐音乐成功结合的案例,其创造的商业价值非同一般,每天两场,每场70分钟,场场爆满。据说每场毛利上百万,净利20万。《印象・刘三姐》采用了“四结合”的模式――政府扶持与广维集团投资管理结合;本土文艺工作者与著名艺术家的品牌效应结合;高素质专业艺术队伍与助学扶贫工作结合;开发山水景观大舞台与拉动旅游及相关产业结合。

2.2 国际演出市场与中国传统音乐的联系

国际演出市场是推动传统音乐发展的机遇,是国际市场中的个性名片。正如2008 年“北京音乐与艺术市场现状及发展态势高层论坛”中,某一国际演出公司老总谈到其公司成功经验时指出,在国际演出市场,他们公司主推原生态民族民间剧目和中国古典文化剧目。把民族文化与国际接轨,吸纳我国各传统音乐文化,注重商业化运作,找到国外观众的文化认同点,使得我国的音乐文化产业在世界内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另外,演出市场的音乐消费群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因此可以引导音乐商品价值的延续和派生产品再消费。吴存东、吴琼的《文化创意产业概论》一书中提到“引信”理论,即“在一定环境下经‘引爆’后释放巨大的能量,从而带动一系列产业的发展。”如炎黄风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推出《炎黄风情》交响组曲时,逐步开发《炎黄风情》系列的动漫、新媒体绘画、雕塑、工艺品、服饰等产品;流行音乐的粉丝们也会因为钟爱某歌手或明星而购买其代言的非音乐类商品。这种营销的手段也称为“矩阵式营销”,即一个产品为轴心,以其他产业衍生出一个矩面,即衍生产品。再如2005年香港导演徐克的《七剑下天山》,制定了严谨的产业链,如七剑游戏,销售规模达7000亿、七剑动漫,中韩动漫、七剑音乐,出口七剑原声大碟等。2006年湖南卫视的热播剧《大长今》,通过观众对《大长今》的着迷,开发者随即以此为契机,衍生相关产业,如韩国料理餐馆、药膳坊、韩式美容机构等。这一举措不但拉动了消费,同时在国外掀起了一股强有力的“哈韩”热潮,对传播韩国本民族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相比从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韩语,去韩国求学,这一切都是潜在的利益。

3.数字音乐市场与中国传统音乐的联系

消费者会根据个人喜好来选择数字市场中的音乐产品,而生产商和销售商为了吸引更多类型的消费者,尽力充实自己的音乐产品库。数字音乐市场可以效仿音乐制品市场,积极挖掘传统音乐素材。近几年,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风”正在流行音乐创作中盛行,证明这样“接地气”的创作手法不仅具有我国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气质,而且消费者也很买账。如此既传播了传统文化,又收获了经济效益,何乐而不为?即营利与公益、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结合。(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文化市场现状篇(10)

一、我国各地区市场化环境状况分析

本文使用樊纲、王小鲁等(2011)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市场化进程总得分”指数来观察全国各地区2005――2009年的市场化环境。市场化指数越高表示地区市场化水平越高,市场化环境越好。本文统计2005――2009年五年的市场化指数,结果显示:我国市场化指数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说明全国总体市场化水平处于发展状态。从市场化指数均值增长率可见,5年来平均增长率逐年递减,说明了全国市场化发展水平正逐步趋于稳定。此外,历年市场化指数的方差出现逐年递增的情况,说明地区之间的市场化发展水平不平衡的情况有加剧之势。

本文进一步观察各省份的市场化指数,并将各省份2005――2009年的市场化指数作图,结果可知:各地区市场化指数线逐年升高,说明5年来各省份的市场化指数均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观察每个省份5年内的指数变化情况可知,除浙江等地区的市场化指数在5年内有明显提高外,大部分省份的指数变化并不十分明显。可见,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市场化发展水平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观察各地区间的市场化指数不难发现,我国市场化水平呈现出显著的地区差异。可见,这几年我国总体市场化水平稳步提升,市场化环境逐年向好且趋于稳定。但同时存在市场化程度的地区差异问题。

二、我国各地区政治环境状况

本文通过樊纲、王小鲁等(2011)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表征2005――2009年我国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即政治环境的状况。统计5年数据,可知:2005年至2009年31个省(市)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均值基本维持在7.6至8之间。从绝对值看,我国政府干预程度变化不大。但从相对值来看,该指数均值从2006年开始逐年降低,且降幅呈现出逐年不断增大的状态,即说明政治环境有逐渐变差的趋势。

为了进一步观察各省(市)政府干预程度的具体情况及各地区间“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差异,按省(市)将5年指数数据作图,结果可知:如前文提到的5年“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整体有所略微下降。但总体来说,大部分省5年内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变化不大。进而观察各省份之间的指数区别不难发现,地区差异依然存在。个别省份的指数偏低,即该地区存在政府干预程度相对较高,地区政治环境欠佳的情况。

总体来说,全国各地区受政府干预程度存在地区间差异,个别地区指数得分较低甚至为负值,地方政治制度环境欠佳。

三、我国各地区法律环境状况

采用《市场化指数》中的“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数来观察一个地区的法律环境状况。统计该指数2005――2009年的数据,结果显示:我国法律保护水平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且增长率均超过10%,说明近年来各地法律制度环境总体得到了较好的完善。但指数方差却逐年增大,可见地区法律保护水平亦存在较大差异,且有不断凸显的趋势。

为了进一步探明原由,本文将该指数5年数据作图,结果发现:大多数省份的指数得分均处于逐年增长状态,其中不仅包括东部省份还包括中部省份,例如江西、河南等。这说明全国各省份这5年正处于加快建设完善地区法律制度环境的进程中。另一方面,观察各省份之间的指数绝对值会发现,除了东部沿海地区的法律保护水平较高,大部分省份的法律保护水平指数都较低。再从指数得分的增长情况观察也可知,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指数增长率较低,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地区间的法律保护水平差异。

正如上文所说,虽然截止到2009年我国31个省(市)法律保护水平均有所增长,但总体法律保护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状态。同时,依然存在地区差异明显的问题,呈现出少数东部沿海省份表现远好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

四、我国各地区非正式制度环境状况

非正式制度环境通常可以通过地区社会资本指标来观察。通过统计观察可获得的信用指数考察全国各地区社会资本,即非正式制度环境的情况。首先,采用《小康》杂志社的中国小康信用指数,观察近年来我国总体信用情况。具体数据如表3-4所示:

文化市场现状篇(11)

文化市场是社会文明的窗口,也是文化管理的晴雨表。农村文化市场的兴起与形成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依照法律的规定,加强对各种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既是一项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农村文化市场的特点与现状,提出加强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自办文化的势头方兴未艾,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文化市场体系。但是,文化市场尚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规模小,档次低,经营项目少,管理力度亟待加强,具体表现在:

1、发展不平衡。从文化市场的发展情况看,经济富裕地区先于欠发达地区;从文化经营网点的数量比较,集镇多于乡村,平原多于山区。按地理环境、经济条件、人口密度诸因素衡量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大致可分成三种类型:一是有市有场型。即人口集中,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乡镇形成文化市场较快;二是无市无场型。一些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小乡村,既无娱乐场所,又很难形成文化消费群体,造成几十年来看不到一台戏或一场电影;三是有市无场或有场无市型。这种类别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一些以种植业、养植业为主的农民,长年聚居原地,文化消费需求量大,但文化设施少且无场地;反之,那些有俱乐部、影剧院的村,由于劳务输出多,文化需求少,造成文化娱乐场地利用率不高,难以形成“市”。

2、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文化市场的经营者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法制观念淡。所以,不少经营者把经营物质商品的手段或“诀窍”照样搬来经营文化娱乐业。这样,有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忽视社会效益,片面追逐经济效益,舞厅出现“三陪”,游戏机房搞有奖,球棋类活动发生变相,更有甚者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在经营过程中,有些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如有的不经核准登记,地下经营,无证经营,有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合法”的经营资格。

3、监管职能难到位。目前,对镇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侧重在阵地的建设,而对镇乡文化市场的监管力量配置、管理状况尚未纳入镇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体系。虽然,《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已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但镇乡一级政府有些领导对文化市场管理,仍然还存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性承担不明确问题,有待市、区政府下发必要的规范性文件加于明确镇乡一级政府属地监管的职责。

4、庙会活动问题多。农村庙会既是农贸交易日,也是传统文化活动日。从近几年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情况看,节目内容低劣的大棚演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无证经营书摊和音像摊点历禁不止。这些摊点依仗低廉的价格,吸引大量的农民消费者,兜售非法出版物和违法音像制品,破坏正常的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点

农村文化市场,是指县(市)以下从事文化娱乐有偿服务的场所。它包含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政治性、社会性、娱乐性、知识性、服务性和经营性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于城市文化市场的鲜明个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几方面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