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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2 16:34:58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1)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进行,我国国力不断强大,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增加,尤其水利建设资金年年增长。如何搞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最小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这就是摆在我们水利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政府规划职能

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组建专门的《水利规划》机构,严格界定《水利规划》工作内容、规划标准和工作深度,提高质量。将《水利规划》纳入地方政府法制化建设轨道。对《水利规划》进行补充、完善、修改要与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同步进行。对《水利规划》中的建设规划项目,严格区分为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和非常规建设规划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建设规划项目的规模进行分级管理。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常规建设规划项目(江河整治、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水利发电、水环境的保护、城市供水)制定长远规划,规划应具体明确工程的建设的必要性、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安全标准、针对流域或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用及移民搬迁计划、土石料场粗查、投资估算、经济评价。

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对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取消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建设任务、环境影响评价、经济评价等内容的审查。对工程建设规模、安全标准、土地征用及移民搬迁计划、投资估算等内容,行政审批部门对照《水利规划》中相对应的建设规划项目的结论和指标对拟建的具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不再真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在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不确定因素较大的非常规建设规划项目(采矿加工筛选、高耗水工业等用水大户),真对其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具体工程项目,按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按现有的审批程序严格管理。

《水利规划》应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备案,列出《水利规划》中建设规划项目的项目清单、项目基本情况或简介并编码上网公布,对《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的修改、补充、及调整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2、改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资规模,按本地区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分轻重缓急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不应再安排和审查人畜饮水安全、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商品粮基地、综合农业开发、土地整治、发改、移民等工程项目。被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中的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必须是《水利规划》中上网公布的清单项目,减少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决策的随意性,提高《水利规划》的权威性。

3、改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

对《水利规划》中的建设规划项目,依据建设规划项目的规模、工程等级化分为中央项目、省级项目和地方项目,进行分级管理。

(1)对工程规模巨大、工程等级较高、建设管理复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持原有的建设管理程序。

(2)对工程规模小、工程等级较低、数量众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由市县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改变和创新工程建设的管理办法。

(3)对于由市县地方水行政主管部负责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将现有的勘察设计委托模式和施工招投标模式改变为水利工程建设竟标模式,将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多个建设环节捆绑在一起,在市场需求牵引下自由组合形成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引入市场竟争机制,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含勘察、设计、施工费)的形式,采用最低报价法竟标。取消或减少政府在微观事物上管的过多、过细又难以管好的职能。真正把政府的主要精力转移到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上来。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统一、标准的工程建设市场。在充分的市场竟争环境下,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在不违返法律、法规、规范和《水利规划》中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安全标准、使用年限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约束的前提下,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自主设计、自主施工,充分调动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市场主体)采用新计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极积性。在激烈的竟争、严格监管环境下,使建设工程项目报价更低、设计更加合理、安全更加可靠。

强化工程建设保证金制度,建立全额或高额工程建设保证金制度,取消市场建设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设备、资金、业绩、诚信、能力的审查,加大违规的惩罚力度,取消或减少人为控制的主观因素,强化制度保障的客观因素。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保障能力,

4、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

强化政府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监管职能,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和《施工质量监督站》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审查和监督工作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主确定勘察项目、勘察内容和工作深度,并对工程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满足性负完全责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勘察成果和设计规范对工程设计的安全性、耐久性、满足性进行审查。

审核设计是否满足《水利规划》要求的设计任务、工程规模、防洪标准、设计使用年限、永久占地指标、当地建筑材料(质量、储量、位置、分布范围)。

审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法律、法规、条例要求。

对审查后的工程设计资料和施工图纸进行盖章确认。

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质量监督站》基础隐蔽工程开挖以后,审查工程地质条件是否与施工图相符,如有出入,应作设计变更,并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审查后方可继续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应对自身的勘察成果与实际不符而造成的设计变更负责。

5、工程验收与结算的必要条件

(1)准备验收与结算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水利规划》中上网公布的清单项目,强化《水利规划》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减少地方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决策的随意性。

(2)准备验收与结算的工程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必须出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强化设计审查责任。《施工质量监督站》

(3)国家应制定出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强化监督职能,落实监督程序、责任。加强各级《施工质量监督站》的标准化建设,对人员素质、必备仪器设备、交通车辆、规章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施工质量监督站》坚决取剔。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2)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农村、城镇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负责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市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测和水资源公报。

(七)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审查报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指导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防汛影响评价,指导河道堤防安全管理。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按规定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负责全市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及渔业船舶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综合计划与建设管理科(城乡供水科)

组织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水电站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城乡供水相关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四)农村水利水保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节约用水、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管理农村已成水利工程及配套挖潜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全市灌溉、防汛、抗旱、农田基建工作;承担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五)水产渔政科

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制定渔业发展的技术进步措施和质量标准办法;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及渔业船舶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

(六)水政水资源科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监督指导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涉河项目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的审查;指导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协调各县区、流域和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水利、防洪违法事件;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利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普法教育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3)

至此,我委完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调整。更名后的*流域分站运行一年多来,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的指导下,在*委党组和委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业务工作交接,落实我委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责

更名后的*流域分站及时召开了第一次站务会,会议研究了更名后的*流域分站领导成员分工和下一阶段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随后,*流域分站组织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委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与建管中心的业务工作衔接,研究布置了下阶段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相关工作。

目前,我委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责已落实。更名后的*流域分站是*委对*流域内授权和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强制性的政府监督管理。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流域分站签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后,*流域分站即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项目站作为*流域分站的派出机构,对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使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的职能。*流域分站委托建管中心组建项目站,建管中心承担项目站的技术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定*流域分站项目站管理办法

为加强*流域分站对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流域分站的工作实际,*流域分站制定了《*流域分站项目站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项目站的职责、项目站的组建和设立,明确了*流域分站、建管中心、项目站之间的权责关系,细化了工程各阶段的监督工作内容,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费的管理和项目站和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考核等内容。该办法的印发,促进了*流域分站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三)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督促项目法人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组建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

*流域分站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管[*7]339号),积极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签定《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在质量与安全监督书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依据、监督的组织形式、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监督权限、监督时限、监督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流域分站及时发文委托建管中心承担受监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并对建管中心具体实施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建管中心向*流域分站提出项目站组建方案(含项目站人员组成),*流域分站审批,并发文通知项目参建有关单位。项目站人员数量按监督工程规模、内容、投资、进度和专业进行配备,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项目站的工作全面负责,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对站长负责。

一年多来,更名后的*流域分站认真组织开展了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至今已签订了7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承担了陆水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5年陆水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陆水基地改水血防工程、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基础设施水电改造工程、鄂豫两省边界丹江荆紫关水事纠纷防洪工程、*荆江河段*6年汛前崩岸应急治理工程、*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工程*6年度实施项目*7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工程和洞庭湖二期治理工程等8项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同时,继续完成*堤防加固工程相关质量监督工作。

(四)制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编制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为加强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各项工程实际,项目站及时制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明确了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要点、质量与安全监督权限、工作内容、质量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质量评定与组织管理、质量事故类别与处理、工程验收等内容,发送项目法人等单位。项目站依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对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使质量与安全监督权,保证质量与安全监督活动的开展有章可循。

(五)认真审核认定工程项目划分

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是搞好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与评定、工程资料的整编和工程项目的验收等工作的基础,项目站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在工程开工前督促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做好工程项目划分工作,对划分工作有困难的进行指导和帮助。

同时,项目站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7)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认定。要求建设各方依据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

(六)深入施工现场抽查施工质量,检查安全事故隐患

为使*流域分站监督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动态,项目站质量监督人员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一年多来,*流域分站和各项目站派出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约计29次,87人次,每次监督检查后除在现场及时提出检查意见外,还以质量与安全监督文件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简报等形式反映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提出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

*流域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主要抽查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抽查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重点抽查施工质量检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及时性、准确性,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流域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对所有监督项目的施工现场均进行了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抽查。项目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每次到工程项目,始终坚持检查工程的现场施工情况,听取现场建设各方的汇报,查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各种工程质量资料,如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中间产品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等。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采用“听、查、看”的形式深入了解掌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与工地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通过不定期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抽查,对加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均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和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较好地得到了贯彻落实。

(七)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严把质量验收关

为正确、客观地评价工程施工质量,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严把质量验收关,项目站积极参加受监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主动把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的关口前移,没有局限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所规定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仅从阶段验收开始才参加验收工作,而是从实际出发,克服人少、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困难,参加了单位工程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为单位工程验收以后各项验收工作打下了基础。

每次参加验收,项目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都要先查看现场,然后听取建设各方的工作报告,查阅原始记录、原材料检验资料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内容,询问施工中的有关问题;逐个标段、逐个单位工程进行讨论,最后提出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八)质量监督检测情况

为了对受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使质量监督工作更具科学性,*流域分站各项目站委托*科学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对7项受监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样检测。

检测项目和数量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7)对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检测要求,重点对土方填筑、混凝土、砌石、金属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主要检测内容有:填土含水率、干密度;混凝土强度、厚度;石料的干抗强度、湿抗强度、软化系数、摩氏硬度、块体密度;金属结构的板材厚度、防腐涂层厚度、材质洛氏硬度、闸门焊缝探伤等。

项目站的质量监督人员与检测人员一起到工地,指定检测地点,参与检测工作。对质量监督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站及时通报有关建设单位,以便及时进行整改。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4)

中图分类号:P34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众所周知,水库在农业灌溉、防洪、供水、养殖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并在调节区域内水资源平衡上具有重要地位。水库是抬高水位、拦蓄水量的水利工程,在运行管理中必须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

据1962年、1982年、1991年3次登记统计,我国已溃坝的水库数高达2933座,并呈如下特点:

(1)小型水库的溃坝率高于大、中型水库。在已溃坝中,小(二)型水库占76.5%,小(一)型水库约占20%,大型水库仅占0.6%。

(2)溃坝集中在坝高小于20m的水库。已溃水库中,大型水库的坝高都低于25m,其他各类水库以小于10m者居多,约占一半以上;其次是坝高15~25m者较多,约占40%,尤以坝高15~20m者最集中,坝高30m以上的坝只略多于3%,这与我国已建水库大坝的坝高分布概率是一致的。

(3)溃坝的高峰期集中在“”和“”时期。这期间的溃坝数分别占全国溃坝总数的17.5%和43.2%,共占60%以上。70年代平均每年溃坝200多座,进入80年代后,年均溃坝仅26.5座。

(4)溃坝的原因依次是:a.洪水漫顶占50.6%。由于水文资料欠缺,洪水设计不当,防洪标准偏低,溢洪道施工差,以致泄洪设施的能力低于实际泄洪要求而漫顶冲刷。b.大坝等水工建筑物质量差占38%。大坝及坝基(包括岸坡)材料的强度及破坏变形量低于实际应变水平,或透水性过强,或断面单薄、边坡过陡,从而在运行或施工荷载下发生大量沉降或位移而开裂,以致滑动失稳;或形成内部集中潜蚀;或渗流出口管涌、流土。在长期运行中病害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高库水位饱和、静荷载作用下,破坏加剧而失事。究其根源,是大坝的设计或施工不当,又缺乏监测和维修所致。c.管理不当占9.9%。这主要表现为小型水库缺乏管理,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管理维护经费不落实,水库大坝缺乏必要的监测设施和管理设施,工程老化失修,有的甚至多年带病运行。

2做好基础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筑坝修库是利用水资源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既要充分发挥水库在防洪、兴利方面的重要作用,也要十分关注其存在的安全问题。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应定位为水库主管部门及管理单位的首要任务。

2.1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依法定期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加强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将他摆到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水利部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规定,大坝建成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运行期间的大坝,原则上每隔6~10年组织一次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大坝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洪水标准复核、抗震复核、质量分析评价、结构稳定和渗流稳定分析、运行情况分析及安全综合分析6部分。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的结果,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采取相应的运行意见和有关措施,对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影响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水库,应限期进行除险加固;在未加固前,必须制定保坝应急措施。

2.2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维护管理经费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度、落实维护管理经费一直是水库管理中未能很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在小型水库的管理中此类问题更显突出,已对水库的安全运行构成威胁。

各类水库要依据规模和重要程度设置相应的管理单位或专管人员,确保工程安全,进行水库工程的检查观测、养护修理,随时掌握工程动态,消除工程缺陷;掌握雨情、水情。做好工程的调度运用和防汛工作等是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但实际情况令人担忧。管理力量薄弱,工作不到位,有的小型水库甚至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是维修管理经费没有落实。目前,大中型水库的收入主要靠发电、供水,小型水库靠养鱼。由于用水大户灌溉水费定价过低,且收缴到位率不高,同时为减免农民负担,相当多地区已实行对农民免收水费的政策,使水库收入长期处于低水平;此外,水库承担着防洪任务,其社会效益未得到补偿。这种状况既不利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也难以维护简单的再生产,对国有水利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工程安全运行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对承担防洪等公益性任务的水库,政府要加大投入,将管理运行、维修管养等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当中。

2.3配套完善监测和管理设施

大坝失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据资料介绍,35%的失事是溢洪能力不足,即主要是勘测、规划设计中在洪水计算和防洪能力方面存在问题。但大部分大坝失事还是洪水以外的工程原因,并往往有一个发展过程,是可以用监测方法及早发现的。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分为4类:一是变形监测,二是渗流监测,三是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或压力(应变)监测,四是环境监测。通过对大坝变形、渗流、渗压等项目的监测和数据分析,能及时了解大坝的安全状况。配套改善水库大坝的监测设施,是及早发现隐患、保证大坝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我省大中型水库多设置了基本的监测设施,但有的不配套,有的仪器损坏未能及时维修;而小型水库大多未设置监测设施,大坝的安全状况仅凭肉眼从外观上去观察,技术手段相当原始。安全监测在维护大坝安全方面的作用是明显的,现代坝工建设都将大坝监测视为必设项目。瑞士大坝的监测设备和安装费用要占工程费用的1%~2%,美国恳务局规定观测设施的费用占全部工程费用的1%,特殊情况可达2%~3%,这些规定值得借鉴。此外,我省水库的管理设施跟不上安全管理的需要。大多未安装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洪水预报、防洪调度系统建设滞后。总体而言,水库的安全监测、管理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这是水库管理中的弱点,亟待提高认识,增加投入,设置、完善必要的监测设施和管理措施。

2.4重视洪水调度工作

长期以来,在水库管理中对水库洪水调度等非工程措施的建设未给予足够的重视,防御大洪水的预案或缺乏可操作性,或没有很好落实,有的水库在汛期不按照控制运用计划执行,超防限水位运行。由于未遇上大洪水,水库才得以侥幸过关。实践表明,洪水调度、防洪预案等非工程措施,投入少见效快,对防御大洪水十分有效,应加强其基础工作。

2.5深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水库管理中存在思想观念陈旧、按劳分配难以体现、人事管理机关化的种种弊端,难以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因此,水库管理必须走改革之路,引入竞争机制,按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按岗位工作要求聘任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激发工作的进取心、责任感。同时要对岗位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加强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3强化行业监督,确保安全运行

鉴于水库管理技术性强、要求高、责任大的特点,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加强水库管理的行业监督,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水库大坝安全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3.1把好新建水库的审查关

新建水库要符合江河流域规划和防洪规划,其建设方案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规划同意书。不论是哪个部门或行业建设的水库工程,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均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基建程序报批。这个规定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把好“源头”关。

3.2统一组织防汛检查和安全鉴定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每年都进行防汛安全检查,这不应只局限于水利部门内部及其管辖的水利工程,而应扩展到全社会各个部门和所有的水利工程。非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库,应按照各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一并进行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各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并将结果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门要加强监督,督促病险水库限期进行加固,确保防汛安全。

3.3加强对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的监督

各类水库(含在建水库)要按规定编制年度控制运用计划,报水库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要报同级防汛指挥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库要抬高汛限水位,须经同级防汛指挥部批准。水库管理单位或业主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度汛方案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水利部门要依法监督。

4建议

4.1配套完善水库安全管理的法规建设与制度建设

为加强水库大坝的管理,国家、省已出台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些规定还需要相应的技术规定、规范加以配套,有的条款在执行中感到规定得比较原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能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操作性强的法规体系。

4.2促进形成水库除险加固的良性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省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库安全普查和除险加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基础资料薄弱,检测手段有限,普查会有遗漏;加之病险水库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加固处理将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研究促进形成水库除险加固的“内在动力”应成为今后工作的目标。我省是一个多灾的省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群众要求根治水患的呼声很高,要因势利导,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出台优惠政策予以支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形成水库除险加固的良性运行机制。

4.3加快流域防洪规划编制

新建水库要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立项审批,但目前市、县河道的防洪规划仍滞后于需要,要抓紧编制。同时,随着流域内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需要,水库的原设计功能有些已不能适应当今的防洪要求,要加强调研,适时调整一些水库的功能,完善并建设科学的防洪体系。

4.4立足长效管理

水库除险固然重要,而实施有效的管理则是水库正常运行、发挥综合效益的基础。要立足水库安全的长效管理,花力气落实好水库管理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完善水库大坝监测,管理设施,制定各种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要依法制止各种危及大坝安全的行为,划定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为水库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水库为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合适的完善技术措施为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稳定、节能经济的高效稳定调度运行,进而最大可能地发挥水库工程应有的调度运营综合效益,有效提高水库的运营安全性能和经济效益,造福于人民。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5)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它的主要任务是把项目管理的各种知识、技能、手段和技术应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将项目管理体系和工具引入,这样可以达到3个目的。

第一,可以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使项目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的满足规范要求,使项目建设业务流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人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第二,当我们在进行水利工程规划时,要根据项目管理的具体知识,制定工程投资计划,网络进度计划,资源使用计划,工程质量计划等,使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第三,在执行和监控项目的时候,要规划、评估、优化、规范和固化业务流程,运用新技术来规范要求,例如:利用信息系统科学地执行各类业务流程,监管控制项目的投资进度、实施进度。

二、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及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机制比较缺乏

第一,安全机构体制方面存在问题,特别是有些企业,项目管理责任制还未完善,使许多项目的管理与项目的科学管理要求相差太远。第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方面存在问题,部分现场施工项目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即使有些项目管理人员有良好的技术素养但缺乏综合管理的控制能力,而有些项目管理人员对管理在行但又对现场缺乏必要的经验与技术。因此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直接约束了其管理的发展。第三,在安全技术标准及措施方面存在问题,如:成本管理不落实及控制不到位;质量管理不达标;安全管理缺乏科学性系统性,规范管理太少等等。第四,在安全检测仪器及装备的配备方面存在问题,在仪器设备方面经费的投入方面不够多,导致仪器设备部能完全发挥作用。

(二)没有正确地认识到监理工作的作用与意义

监理人员要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端正工作态度,客观独立、公平公正地处理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另外就是有些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也存在偏差,部分施工单位单纯地认为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就是检查工程质量,无权干涉施工单位的其他事务。目前国内,不管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甚至是监理公司的内部对监理工作的作用都存在认识错误。首先部分业主没有对监理的社会地位形成正确的认识。有些业主认为自己花钱去聘请监理单位,那么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就应该听从业主的要求与意愿进行工作。

(三)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滞后

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是项目管理的基础阶段,是项目正式施工的前提。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这些工作复杂繁琐,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实现。由于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于工程实际建设之间有很长的间隔期,一些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思想上并不重视这些工作,在缺乏实际考察和理论论证的基础上匆匆上马,可行性研究报告缺乏客观事实依据,主观性太强。由于这些原因导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无法为工程投资者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间接影响到的工程的合作签约、银行贷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并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并且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教育方面对人员进行培训,安全是施工的第一要素,所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该能够贯穿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以及项目部的所有人员,对于人群流动性大的,缺乏安全知识的,安全意识淡薄的人更应加以重点培训相关的安全知识;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有安全检查以及安全巡视,因为它们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要树立安全科学的发展观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并且要能做到“六个坚持”。

(二)加强工程管理,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做到施工过程受控,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业主应加强对各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立每周由参建各方参加的协调会制度,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诸如施工人员施工设备不足、现场进度滞后、存在质量及安全生产隐患等,在第一时间会同工程监理进行分析落实,专题讨论,明确合同责任,限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同时积极加强现场工作协调,保证各参建单位工作高效,及时处理存在的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问题,以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建立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把质量关

认真抓好施工质量管理,创出优质水利工程。所以,要加大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表现的监督力度;要加大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力度;要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所以,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构筑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只有企业发展了,才可能形成企业的鲜明特色,形成领先的优势。并要建立与健全质量责任制。健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按规定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并提出相应的质量评估报告。

(四)要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的管理

要严格合同的预管理并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要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要严格按合同办事,按照“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核心”的原则;同时要完善合同清算工作。企业施工管理中,不仅要保障管理在法律法规下,还要运用合同手段,规范施工程序,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保证工程施工项目圆满的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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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6)

一、概述

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沉没影响涉及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准格尔旗和山西省偏关县3个县(旗)10个乡(镇)的70多个自然村,水库直淹农村人口3698人,沉没耕地、园林、水塘346hm2,沉没林地78.5hm2,沉没各类房屋12.38万m2,沉没各类树木42.8万株。沉没县级以上大专项7项,文物古迹28处,乡镇和私营企业60多个,三等水准线路1条。全库区规划搬迁5078人,生产安置人口5094人。

库区移民工作从1994年开始,到1998年全部结束,2002年4月顺利通过由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主持的竣工终验,移民工程质量为优良。

万家寨水利枢纽移民工作采取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坚持国家提倡的开发性移民方针,将移民安置和库区建设结合起来,合理使用移民经费,提高投资效益,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开发性移民的路子。主要表现在摘要:

(1)在移民搬迁及专项迁建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投资概算,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督,逐一兑现移民安置及专项迁建工程的全部补偿补助资金,对一些原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移民意愿,结合具体情况,由业主、监理、设计、地方移民实施机构四方现场联合办公,在不突破概算的前提下进行现场优化设计变更,并签字认可,使移民的意愿真正得到体现。

(2)制定了《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后期扶持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实施机构组成和职责,使得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得到了保证。

(3)聘请专家深入移民安置点,认真了解情况,结合安置点的具体特征进行研讨,制定出符合地方政府及移民意愿的后期扶持规划,充分利用后期扶持资金,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经济收入,使移民真正富起来。

二、健全的移民工程管理体制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作为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的业主单位,下设征地移民办公室,负责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征地、库区沉没补偿、大专项迁建处理以及移民的生产生活安置的协调、组织、管理,根据工程进度按期拨付移民资金,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抽查,不定期组织审计部门对各级移民机构的移民资金使用进行事中审计,在整个移民工程的实施管理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功能。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移民局设立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移民监理部,进行现场监理。移民监理工程师的重点是检查控制移民工程实施的进度和质量,为下拨移民资金提供监理依据。

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探究院为万家寨水利枢纽移民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常派代表到现场配合监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项目现场进行优化设计变更。

征地移民所涉及的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了万家寨水利工程征地安置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副主席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内蒙古准格尔旗成立了征地移民安置办公室;内蒙古清水河县成立县委书记任总指挥,由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组成的万家寨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副县长任主任;山西省偏关县成立了支持重点工程办公室。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移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为了全面保证移民工程的实施,自治区对县(旗)、县(旗)对乡、乡对村、村对户层层签订移民安置协议,逐级明确责任目标,把各级的责任目标作为考核本级干部政绩的内容。

县级专项迁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的拆除、搬迁和新建项目的管理工作,按国家基建程序管理专项工程的实施工作。

乡(镇)移民机构协助负责本乡(镇)内影响人口的调地生产安置,协调村委会的关系,协调村和村之间的土地调整新问题,向村民宣传有关移民政策和法规。

村委会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和县级移民机构做移民的土地调整、移民搬迁工作,对移民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移民实施中存在的各种新问题。

三、充分发挥移民监理的监督功能

移民工程实施监理制,目前已被许多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采用,万家寨水利枢纽移民工程实施监理制在国内属于较早的项目之一。一些做法对移民工程监理尚有一定的借鉴功能,在此做一个概要介绍。

1.监理工作原则

(1)事前指导原则。鉴于移民实施机构的成员大多是第一次从事移民工作,移民监理在进驻现场后的第一次移民工作会议上,就向和会代表通报了移民监理规划内容,重点介绍了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控制办法,以便实施单位按监理规划要求配合监理工作。为使实施机构了解把握各阶段移民工作的操作程序和内容要求,监理及时印发内容具体的年度监理计划,以便参照配合实施。

(2)监督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监理介入万家寨水库移民工作的开始阶段,个别地方政府移民机构认为,移民是地方政府负责包干实施的,监理介入似乎多了个“紧箍咒”,一度配合消极。通过监理在检查督促实施单位工作的同时,积极为他们完善移民计划和办法,做好参谋,使他们转变了对监理的看法,不但主动配合监理工作,而且碰到新问题还坦诚征求监理的处理意见。

(3)同项目法人、设代协调配合的原则。移民监理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移民规划方面,虽具有客观独立性,但监理同业主、设代的目标一致。为了顺利实现共同的管理目标,从移民实施计划的制定到实施过程中发现新问题的处理,监理都同业主、设代密切配合,主动汇报,并阐明监理意见,达成共识后付诸实施。这样既让业主及时把握了移民实施活动的状况,也使监理符合法规的意见得到了支持,便于协调一致工作。需要从设计方面答复或解释的新问题,由设代直接出面处理,见效更迅捷显著。

(4)广泛宣传政策和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的原则。移民群众服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大局需要,克服难离故土的心理是通情达理的,但他们最关心的是搬迁补偿和安置去向。对此,移民监理凭借移民相信监理客观处事的优势,同业主、设代和地方政府实施机构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移民搬迁村反复宣传移民政策和国家批复的补偿标准,同时向移民全面介绍规划的各种安置方案,并建议实施机构组织移民户到规划安置点实地考察,最后由移民户自己选择安置方式和地点。

(5)执行移民规划和实际变化相结合的实施原则。万家寨水库移民实施中结合实际进行了合理调整。在兑现实施中根据群众意见,监理同意移民实施机构组织由县、乡、村各级管理人员和移民代表参加的联合评委会,对各类房窑按新旧程度分等评定补偿单价,一等价高于规划标准,二等价基本同规划标准持平,三等以下补偿单价低于规划标准。这样兑现相对比较合理,群众满足。同时监理建议实施机构对分等补偿进行加权测算,使分等兑现总金额基本接近规划补偿总金额,如有结余继续用于移民。确保了补偿兑现顺利实施。

另外,移民监理还坚持发《监理通知书》和发《监理简报》相结合以及突出监理重点的工作原则。

2.监理控制

(1)进度控制。

①在移民搬迁安置期间,根据主体工程对库区清理时限的要求,制定监理进度控制总目标。依据搬迁计划,监理人员每周深入库区现场,督促检查移民搬迁和专项拆迁处理进展情况,并按监理统计表式样分类统计各项搬迁进度,然后同计划进度横道图作对比分析。发现进度滞后,及时找出原因,提出解决建议,配合业主共同协助实施单位采取有效办法,加快搬迁和清理进度。

②依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月进度统计报表,监理人员到现场抽查核实,加强对重点监理项目的进度控制。

(2)工程质量控制。

①按照设计对库底清理的各项质量要求,监理人员深入现场,对库区各类建筑物拆毁、树木砍伐、消毒处理等,逐项督促检查,确保库底清理完全达到设计标准要求。

②依据规划和移民安置方案,以移民生活生产设施建设配套齐全、功能恢复到位为总目标,监理人员重点对移民居住(包括宅基地划定和建房)、水、电、路、教育、医疗等设施建设和耕地划拨及土地质量等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统计,落实到位情况,确保移民的生活生产基本条件按规划标准建设到位。同时了解移民对安置条件的满足程度,对移民在完善安置方面提出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及时建议实施单位采纳并做完善工作,最终使移民的各项安置设施达到方便生活,有利生产恢复和发展。

③对大型专业项目复建和基础设施专项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因各项目都聘有施工专业监理人员,移民监理除参和审查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竣工验收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移民监理人员定期到现场对施工监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工程质量新问题,及时通告业主,并向实施单位和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发送移民监理通知书,责成妥善处理。

(3)资金拨付及使用控制。

①配合业主按基建程序对移民项目资金实施管理,控制预拨款。对移民实物补偿资金,依据移民搬迁计划,本着提前一次拨付到位的原则拨款,确保实施单位兑现移民补偿需要,促进搬迁。对专业项目资金的拨款,一般按监理统计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超前20%的原则,并结合实施单位的用款计划,控制预拨款。对大型专项在竣工验收之前,预留质保金,竣工验收后拨付全部工程费用。

②对移民资金的使用实行跟踪检查监控制度。按移民资金拨付流程渠道,监理人员定期检查各中间环节及时下拨资金情况,防止资金在中间环节滞留,确保实施单位使用。对移民实物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理人员按规划补偿标准,对补偿对象进行抽查访问。访问主要内容,一是补偿项目和标准,二是补偿有否拖欠新问题。

另外,移民监理在移民工程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协调各方关系上均发挥了很好的功能。

四、移民资金专项管理

1.实行移民资金专项财务独立管理

万家寨水利枢纽移民工程财务实行独立管理,公司移民办下设财务科,各级移民机构设立专项财务专款专用、独立管理、独立记账、独立核算。

2.移民监理对移民财务监督控制

根据各级移民机构按月上报的移民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完成进度按月统计上报。公司移民办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会同移民监理部总监对财务拨款把关,依据监理对进度质量标准的评定意见,实施经费控制拨付。拨款及质量控制行使监理一票否决权,充分发挥了集体决策把关和监理的功能。

3.按基建程序拨付移民资金

在移民搬迁过程中,为保证搬迁任务顺利完成,对移民实物补偿资金一次拨付到位。对专业项目迁建经费,采取按完成工程量进度超前20%的原则把握预付款,项目快完成时,按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对重点大专项实行专款专用,按基建程序拨款,预留5%质保金,工程验收后结清付款。

五、加强业主对移民工作的管理力度

1.保证运行机构和体制有效运作

万家寨水利枢纽实施了业主和移民实施主体单位——各级政府的合同制、政府层层责任制、工程质量进度监理制、设代现场指导优化设计制、移民工作中的奖励激励机制,为移民工作提供了切实可靠的组织保证、技术保证、质量和经费保证。

2.宣传政策法规,公正处理新问题

移民工作开始实施第一件事,就是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移民政策、法规。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办多级别干部的学习班,提高了广大移民干部的政策水平。同时还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移民办、监理部、设代入村入户宣传政策,耐心解答移民提出的新问题。

督促基层移民干部在补偿兑现时,对实物量和兑现情况张榜公布,让广大群众监督。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划标准实行各项补偿,如数兑现,不折不扣。

3.依靠政府当好参谋,协调各方齐抓共管

公司移民办在移民工程实施过程中,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协调好各方关系,抓住重点,组织内蒙古移民办和监理部、设计代表四方联合现场办公。深入实地对基层移民工作调查探究,当即形成统一熟悉,协调一致解决新问题。对调查中发现的重大带有普遍性涉及移民政策正确贯彻执行的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摘要:一定把移民工作做好,保证水库下闸蓄水,决不拖工程后腿。分管移民的自治区副主席亲自深入库区现场办公,有力地推动了移民工作的进展。

4.按项目管好财务,定期检查和审计

公司移民办对移民工程实施按项目管理,并建立了计算机移民信息管理数据库。

各级移民财务都采取独立管理,专款专用。对各级移民机构的财务人员,举办了多次学习班进行培训。统一了账目,统一了财务报表。移民办会计深入各移民机构辅导建账,要求各级移民机构按月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完成进度进行统计上报,并定期对账务进行检查。同时对移民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开展阶段性移民经费的事中审计,防患于未然,防止动用移民资金。

5.引进激励机制

在移民工程实施过程中,进度一度严重滞后,为使其迎头赶上,在移民工程实施过程中引进激励机制,制定了《万家寨水库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奖励办法》,明确奖励原则、奖励范围、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条件,正式发文给各级移民机构进行宣传。通过表彰,交流了经验,弘扬了正气,鼓舞了士气,对全面完成库区移民搬迁任务,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功能。

6.落实安置目标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7)

我国的基本建设项目推行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中心的招标承包制、项目监理制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实践证明,采用“三制”可以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工程项目投资。

然而,勘测设计项目实行上述“三制”相对滞后,特别是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还远未普遍推行,水利工程项目移民规划设计的设计监理也是如此。本文结合水库移民工程自身的特点,从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工作范围和程序等方面探讨设计监理在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1.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移民规划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功能、投资效益以及安全运行,对移民规划设计加强管理和监督,是完善工程设计管理、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的一项有效措施。目前多数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公司缺乏移民专业人员,远不能对移民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成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就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单位的委托,对设计单位移民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其成果进行质量、进度以及工作费用的控制和管理,以使设计单位提交满足合同需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较优的勘测规划设计成果,并提供满意的技术服务。

2.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

在工程项目批准立项的前提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方案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勘测设计单位,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2)督促和检查设计合同(协议)的执行,进行规划设计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全程控制,督促勘测设计单位按合同(协议)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勘测设计文件。(3)协助项目法人与勘测设计单位就设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代表项目法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及优化设计方案。(4)协助项目法人会同勘测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优化设计方案。(5)代表及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规定。(6)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7)完善合同管理。进行合同分析,对项目法人委托管理的合同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合同档案;进行合同监督,督促合同各方履约,减少合同纠纷;严格控制合同变更。

3.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程序

3.1资料收集及分析

收集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有关资料,并分析其完整性和可用性,资料包括:①枢纽工程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库区淹没范围和坝区施工征地范围图,征地区斑块图、地形图;②水库干、支流设计洪水资料和回水计算成果;③库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报告,安置区居民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防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④库(坝)区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及移民安置方案,城镇和主要专项复建方案,防护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相关水土保持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方案以及上级审查意见;⑤库(坝)区及移民安置区各项社会经济调查资料;⑥项目法人与当地政府达成的协议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批件;⑦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3.2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工作

3.2.1设计方案招投标阶段的工作

根据工程立项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批文,协助项目法人审查各勘测设计单位的设计大纲;组织设计方案招投标,评定设计方案;协助项目法人选择勘测设计单位,委托勘测规划设计任务,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

3.2.2实物指标调查阶段的工作

实物指标调查是移民安置规划的基础工作,在此阶段,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进行以下几项工作:(1)参与征地移民规划设计工作、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及有关调查表格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出监理意见;(2)对居民迁移、土地征用及其他淹没对象的淹没处理范围进行审核;(3)对库区浸没和坍岸区范围进行审核;(4)对库区和坝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及复核外业工作进行监控,敦促设计人员严格按调查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

3.2.3淹没(征地)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在移民工程的各项规划设计中,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参与征地移民规划大纲的讨论与修改,根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规划原则、规划依据和规划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经济性等作出评价和论证,提出监理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投资、进度和质量的全面控制。具体工作包括:

(1)对规划外业工作进行监控,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2)对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各项关键数据作出评价,对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进行评价和审核;(3)对城集镇淹没影响处理规划、工矿企业迁建规划、专业项目的复建规划、文物处理规划、库底清理规划作出评价和审核;(4)对防护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输入及输出文件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协助项目法人对相关文件组织审查;(5)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进行审核;(6)对水库淹没处理实施总进度及分期移民和分年度投资规划进行审核。

3.2.4后期工作

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等。

4.结论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8)

2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措施

2.1加快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水利工程建设“四制”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制度保障和支撑作用,结合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破解影响黔中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发展的体制。一是研究制定项目法人单位组建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考评奖惩机制和问责制度;二是按照关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的最新法规,修改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细则,强制推行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格预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三是构建水利工程建设信用平台,尽快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评定及考核办法,规范从业主体及人员的进入与退出;四是完善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办法,强化稽察、检查的监管作用,强化整改跟踪督办机制;五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和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的落实。

2.2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威性,一是各类水利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在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凡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项目,主体工程不得批准开工,违规开工项目,不得验收。二是要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与工程稽察检查工作的联动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从业单位及人员市场信用评级、资质审查、执业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加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查的频次,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问题通报制度和公告制度。四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快完善工作机制,保证监督队伍和人员的相对稳定,落实工作经费,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一是要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人总负责和参建主体单位负责制,做到安全生产与工程建设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教育、责任、组织、投入、防范、应急措施全面落实。二是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将脚手架、基坑支护、高边坡、洞室开挖、模板工程、爆破、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等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环节作为检点,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促进水利工程安全文明建设。三是要加大对违规违章操作等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坚持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3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坚持“谁批准、谁主管,谁验收”的原则。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标志,严格执行水利部工程验收规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强化工程验收的计划管理,项目法人单位在申请主体工程开工的同时,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工程各阶段验收计划,提供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及时按照进度和验收计划组织或申请验收。凡不经验收,工程擅自投入运行,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要追究项目法人代表的行政责任。加大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考核力度。水利厅直属项目法人单位,竣工验收工作要纳入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实行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项目法人代表任期内,未按计划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不得通过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市县水利项目竣工验收要纳入“黄河杯”竞赛考评,项目法人单位验收准备工作不积极、竣工验收滞后的,全区通报。竣工验收工作严重滞后的,在致函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同时,压减乃至停止该地区项目资金安排。

2.4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发展能力建设

培育壮大建设企业实力,要通过市场竞争、政策引导等措施,加快推进事企分开,着力转变水利从业单位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明确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支持水利施工企业重组兼并,吸纳技术人才、扩充资产和装备实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形势需要,每年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以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质量安全意识为重点,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促进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9)

一、建立项目监理部

无论是哪个工程,它的质量的好坏与监理部的工作有着直接密切关系。一个在各个方面都完善的项目监理部门,对人员是否精干,业务能力能否胜任,内部分工是否合理,各个职责是否明确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只要分工明确,责任到每一个人,各尽其职能,才能充分发挥监理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使监理部总体监理水平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以适应当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二、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素质的要求

第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具有专业性强和实践性好的特点。监理部门成效的好坏,取决于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自身能力及素质的高低。同时,监理人员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身体。坚持公平、公正的监理行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等。

第二,工程监理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和人员安全,维护合同甲乙双方的本身利益。因此监理工作应当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把握工作的灵活性,避免出现盲目性;在处理双方矛盾时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融洽各方关系,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质量控制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的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试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质检、专检,交工有资料,验收有报告。

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是合同赋予的权利,是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首先,监理部应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和审定。开工之前,监理部门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技术性能报告进行审核,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要提供有资质检测部门的鉴定报告,并注意其有效期限。

要严把材料质量关,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要附质量证明资料,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规定,采用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其次,在施工阶段进行事前控制,提前预防。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文字为依据,做好提前预控;加强事中控制,对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和平行检测。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抓住重点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做到从每一个细节问题进行分析控制,不落下任何能影响施工和有损施工质量的因素,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如果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审查,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项目监理部应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工地例会,总结分析前期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最后形成会议纪要以备查。

第三,在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监理部要按照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电器和设备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同时督促和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并对工程质量和竣工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后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四、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做好工程量的计量和支付、工程项目变更的工程量核定以及处理好工程索赔,把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监理人员依据质量合格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和复核,并签发计量凭证;由总监审核并签署支付证书。

五、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编制一个切实可行的科学的总进度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月计划、旬计划、甚至日计划,以确保总工期目标按期完成。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是实现进度控制的前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变化时,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监理部应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对进度计划进行及时修正和调整,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六、安全控制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措施投入到位。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关键部位加强安全防护,并建设文明工地。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是一个繁杂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因此,监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影响工程质量的4MIE(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因素,用辩证的观点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用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处理施工中发生的矛盾;用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掌控施工的整个过程,以施工质量求工程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施工效益,以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参考文献:

[1]张岳我国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前景和对策 【J】中国水利水电 1991(12)

[2]肖文宇李丽英 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监理探析《水利科技》2003年08期

[3]张耀斌 徐靖雯 监理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南方水利》2009年12期

[4]孙立水利工程建设中影响监理工作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中国水利技术》2005年9期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10)

(二)《规划》要着力解决城市饮水水源地存在的水源不足、水污染、水源地安全保障措施不力、应急能力加强等诸多问题。规划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建设和保护工程的重要依据。重要的水源工程、保护工程和水源涵养工程建设要列入“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中。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认真调查、摸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批准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职责落实到位,切实抓紧抓好《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全国和我省工作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规划基本原则

(四)全面普查,统筹规划。在全面普查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基础上,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与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规划协调与衔接,按照轻重缓急、水源类型等分期、分类进行规划。突出重点,制定分步实施安排,优先解决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问题突出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

(五)防治并重、注重实效。坚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和污染综合治理并重的原则。根据城市饮水安全水平和目标,结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和工程布局方案,制定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和治理的总体布局。注重实效,明确建设、治理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合理确定各类(项)措施实施的优先顺序并相互配合,制定具体的实施训计划、投资需求和融资渠道等。

(六)质量统一,注重抗风险能力,水质安全和水量保障统一。在保障饮水安全的前提下,统筹供水水源的其他用水目标,提高日常供给(常规水源安排)和应急供给(应急储备)的保障能力。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对突发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年等情况下的抗风险能力。

(七)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按照水利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规划》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省、市(州)、县分级负责,完成调查、评价和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范围、水平年和目标

(八)规划范围为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除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范围之外的所有城镇),水源地为集中式地表和地下饮用水水源地。

(九)规划水平年:年为现状水下年,年为规划近期水平年,年为规划远期水平年。

(十)规划目标:近期(年)基本解决建制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问题突出的其他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提出新水源建设方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完善的管理保护制度、良好的生态屏障、监测体系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影响水源地安全的区域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大幅减少进入水源地水域的泥沙,初步恢复水源涵养能力: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功能标准,水量和供水保证率满足供水目标要求。

远期(年)全面解决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重要城市应急水源储备水平显著提高。水源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全面恢复和保障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提高保证率,城市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满足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水安全的要求。

四、规划主要任务和要求

(十一)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城市饮用水水源建设规划、水源保护规划、水源涵养规划以及监控设施和应急措施规划等。

(十二)规划要充分利用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现状调查成果,以及相关部门已开展的监测和调查成果,并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调查和监测必要的基础资料,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要进行合理性分析,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对补充调查的资料,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专业调查规范要求采集数据和开展调查工作。结合重点水源地有毒有机物专项调查监测、入河排污口调查、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调研、城市水源地水质旬报、水资源公报、各城市已有的水源地调查监测成果及有关单位面源污染方面的调查研究成果,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和现有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现状进行补充调查和监测,并对水源地进行统一编号,分级分类进行评价,为制定规划提供依据。

(十三)水源建设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不足,或者饮用水水量保证率低、饮用水水源严重污染近期难以治理恢复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需根据城市饮水安全水平和目标,结合水资源综合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新水源工程、饮用水水源调整和改造工程以及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研究应急饮用水水源储备工程建设方案和连续干旱年、特殊干旱年的饮用水水源应急调配工程规划。通过引水、调水、蓄水、排水等各种措施,满足城市饮用水水量要求。

要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的原则,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关系,合理配置水资源,通过水源工程规划,逐步形成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十四)水源保护规划。包括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水源地保护工程措施主要针对水源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隔离防护工程、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规划中要注重跨行政区的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水源地保护管理措施是规划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措施规划,担负起水源地保护的管理职责,依法提出水源保护管理要求。

(十五)水源涵养规划。对于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要的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要通过对上游汇流区采取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构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三道防线,即以山上实行生态修复,水源周边建立生态缓冲区,人类活动较多的中间地带进行综合治理的三道防线。

水源涵养和保护工:程规划要突破传统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的做法,发挥水利部门工程建设优势,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各项水资源保护工作实践与探索,提出包括建设、保护、修复在内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涵养的综合性工程规划,促进水源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十六)水源监控设施规划。在已有监测体系基础上,完善现有监测系统,强化有毒害化学污染物的监测控制能力,分级分类建设水质预报和突发事故的预警预报系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为及时掌握水质水量变化动态奠定基础。

(十七)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把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机结合,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工程轻保护的思想,在工程规划中要特别重视保护性工程的规划。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新理念,践行现行水利的治水新思路,要突出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做到规划在宏观决策上有新要求,在技术路线上有新突破。

五、加强组织,保障进度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篇(11)

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事关公众健康、事关环境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核安全纳入到国家总体安全体系,上升为国家安全战略。主席在全球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并向世界庄重承诺我国将制定中长期核安全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核设施安全改进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中央其它文件中也多次提出编制核安全规划。、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还多次就核安全问题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务必千方百计消除核安全隐患。

为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全面统筹十三五时期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高效发展,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和国防科工局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详细论证,历时3年编制完成《规划》。《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习主席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体现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根本理念,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关切。《规划》编制实施对进一步提升核安全治理能力,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降低核安全风险,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坚定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推动核电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问:这是一部什么样的规划?有什么创新点?

答:《规划》是国家安全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指导和加强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项规划,是实现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发展的安全保障规划。《规划》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总体统筹谋划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规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以核安全观为统领。《规划》编制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强化纵深防御要求,持续开展核安全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坚持权利和义务并重,《规划》注重落实中央部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各方责任,充分体现社会共治理念。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规划》力求新老并重,既关注核设施运行安全,又关注老旧核设施退役安全。坚持自主与协作并重,《规划》既强调借鉴国际经验,又注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是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根本宗旨。《规划》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除核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关要求,在《规划》指导思想中提出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在《规划》目标中提出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始终得到有效保障,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作为十三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三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为驱动,《规划》提出加快管理创新、机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等一系列任务措施;坚持协调发展,《规划》提出持续开展安全改进,推进我国核设施安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坚持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加快老旧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治理,降低环境风险;坚持开放发展,《规划》提出汲取国际经验教训,分享我国良好实践,拓展核安全国际交流合作广度和深度;坚持共享发展,《规划》更加注重构建公开透明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四是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认真分析了当前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围绕降低风险确定规划目标、安排重点任务、设置重点工程、提出保障措施。

五是以能力建设为支撑。《规划》注重中央、省级和地市级科研、应急和核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在科研能力方面,主要考虑开展提升核安全水平的科技攻关;在应急能力方面,强化平战结合、软硬兼顾、指挥与技术并重;在监管能力方面,注重审评许可、监督执法、辐射监测、经验反馈、公众沟通、国际合作等综合性能力提高

六是以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为目标。《规划》提出十三五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不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的核事故;到2025年,我国核电厂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其他核设施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问:《规划》具体内容是什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新举措。

答:《规划》包含6项目标、10项重点任务、6项重点工程和8项保障措施。6项规划目标主要是提高6方面安全水平,即:核设施安全水平、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核安保水平、核与辐射应急水平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10项重点任务包括:保持核电厂高安全水平、降低研究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风险、加快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减少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发生、保障铀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安全、提高核安全设备质量可靠性、提升核安保水平、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推进核安全科技研发、推进核安全监管现代化建设。6项重点工程包括:核安全改进工程、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工程、核安保与反恐升级工程、核事故应急保障工程、核安全科技创新工程、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8项保障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策配套、优化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强化文化培育、推进公众沟通、深化国际合作、完善投入机制。

无论是《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还是保障措施,都充分体现了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根本方针,《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要按照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强化依法治核理念;实施最严格的核安全监管;核能发展部门、核安全监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根本宗旨。《规划》还就强化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及核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问:十二五期间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哪些成效?

答:2012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并批准实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通过中央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十二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核设施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核电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运行核电机组安全性能指标位于国际同类机组前列,在建机组质量受控,新建核电机组设计指标满足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具备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二是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一批早期核设施退役项目。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西北、西南、华南区域处置格局。处理处置一批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完成一批铀矿冶设施的退役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地区铀地质勘探设施的退役和治理任务,环境风险不断降低。

三是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持续降低。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下降到历史最低水平,由十一五时期的平均每万枚源2.5起下降至2起以内,未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各类废旧放射源及时得到收贮,确保了公众和环境安全。

四是核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核安全法》立法进程加快。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进一步扩充,开工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基本建成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成21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200余项核安全相关技术研究并取得重点突破。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核应急能力建设,形成统一调度的核事故应急工程抢险力量。

问:当前,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规模和核安全总体状况如何?

答:我国是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现有35台运行核电机组、21台在建核电机组,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世界第一。另有研究堆19座,核燃料循环设施近百座。全国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6.7万家,在用放射源12.7万枚,射线装置15.1万台(套),已收贮废旧放射源19.2万枚。

30多年来,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始终保持良好安全业绩,未发生2级及以上事件和事故,核电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不断降低,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保持良好安全记录。总体而言,当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可控,全国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未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事件,基本形成了综合配套的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应急响应和安全监管能力,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

问:《规划》确定的十三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核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纲要》内容,结合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依法治核为根本,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能力建设为支撑,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水平,不断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保障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高效发展。

问:《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奋斗目标。总的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不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的核事故,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具体目标包括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核安保水平、核与辐射应急水平和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6个方面。

问: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如何?《规划》对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出哪些重要举措?

答: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设立独立于核能发展部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国家核安全局,对核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等活动实施独立的核安全监管,我国核安全监管方法与国际实践保持一致。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核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了一套法规,逐步建立了一支队伍,形成了一套制度,练就了一组能力。十二五以来,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取得新的突破,《核安全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开工建设,基本建成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现场监督执法装备不断完善,地方核与辐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有效增强。2016年89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后认为,我国并有效实施核安全规划,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人力财力资源投入,保障了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国际接轨,监管机构有效和可靠,十二五时期不断加强法规制订、内部管理,独立、有效地开展各项监管活动,建立监督监测体系,采取快速有效行动汲取日本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多项监管举措富有特色,值得在国际同行中推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为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在监管硬件建设方面,《规划》主要考虑三点,一是依托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提高独立校核计算和试验验证能力;二是完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省级监管机构仪器装备,提高现场监督执法能力;三是完善国家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按照中央、省级和重点地市级分级开展能力建设,强化重点港口、边境地区监测能力建设,确保核安全监管和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同步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问:十三五时期我国核电发展将达到什么规模,有专家和媒体提出乏燃料处理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将是一个重要挑战,《规划》对此有什么具体安排?

答: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我国在运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机组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总数达到世界第二。核电厂运行产生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是影响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问题。

我国历来重视核电厂乏燃料安全,为了充分利用裂变材料资源,确立了乏燃料后处理的闭式核燃料循环政策。为此,我国设立了专门的乏燃料基金,保障乏燃料后处理经费,积极推进乏燃料后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并取得突破。动力堆乏燃料后处理中试厂已经热试,与法国合作建设商用后处理大厂项目的谈判也在进行中。中核集团针对商用后处理大厂项目开展了厂址普选工作。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对乏燃料后处理厂建设提出严格的技术要求并实施审批制度,安全、环保要求与核电厂保持在同一个层次。总体而言,我国核电厂乏燃料贮存安全、稳定,但是部分核电厂乏燃料在堆贮存能力紧张,外运需求急迫,为解决有关乏燃料贮存和后处理问题,《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编制和核电厂乏燃料处置规划,推进乏燃料贮存和处理。依法明确核电厂乏燃料近堆干法贮存设施的安全审评要求,加快乏燃料离堆贮存能力建设。加强乏燃料后处理产学研一体化顶层设计,建立保障机制,优化运行管理,积极推动大型商用后处理厂选址和建设,缓解核电厂乏燃料在堆贮存压力。

我国也高度重视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十二五时期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国放射性废物治理取得积极进展,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仍有一批放射性废物尚未得到最终处理处置,主要原因是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与核工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为了推动相关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放射性废物处理能力建设,基本完成历史遗留中低放废液固化处理,处置一批中低放固体废物,实施《中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规划》,开展5座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选址、建设,形成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的合理布局,推进核电废物外运处置。开工建设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地下实验室。推进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场选址与场址调查,加快高放废物处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