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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1 17:06:38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1)

一、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

理论上分析,0~6岁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教育应该是广义的,本文认为应该包括幼儿园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以及家庭音乐等,但具体的学习目的、内容与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略有差别,关键是由早期儿童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建立在年龄基础上的早期儿童的生理、心理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身体活动能力、音乐学习能力、音乐理解能力的局限性。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阐述了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皮亚杰认为人类是通过认知来有效适应环境的,人类的思维以表征行为和动作的图式进行组织,通过同化和顺应的交互作用,使个体得到发展。因此,皮亚杰将儿童的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感觉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早期儿童主要包含在前两个阶段。

感觉运动阶段儿童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各种感官和肢体动作感知外部世界。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音乐的学习首先从聆听音乐入手。因此我们必须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响环境,这包括他们的歌声、器乐声及生活中的各种声音,以便儿童积累初步的音乐听觉经验。

前运算阶段儿童主要特点是伴随语言发展,储存了各种表象,可以用符号进行思维,促进了想象的发展;以直觉思维为主,没有建立守恒,儿童跟周围世界的相互作用仍以感官为主。因此,同样要为儿童提供丰富多样的音乐,引导儿童辨别各种音乐要素的差别,同时辅以可操作的玩教具(打击乐器、节奏图谱等),便于儿童多感官通道参与学习音乐。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早期儿童仍然处于感官学习的阶段,因此其音乐教育也要以刺激感官为主,丰富他们的音乐感性经验;并且充分利用身体动作与音乐之间的密切关系,将身体动作和音乐有效结合进行音乐教育。

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说:“如果一个人想胜任自己的专业,如果一个人的专业要在整体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种哲学――即有关该专业的本质和价值的整套基本信念――则是需要的。”①因为“一种音乐教育的哲学为我们的专业生活提供了基础,既解释了其作为一个领域的价值,也指导着我们的行动”②。音乐教育哲学可以说是对音乐教育的看法或者说是音乐教育的观念,一般包括对于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和方法的看法。当前主流的音乐教育哲学是雷默的音乐教育审美哲学和埃里奥特的关注音乐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两种。雷默强调音乐教育以“审美教育为核心”,而埃里奥特则反对雷默的观点,认为其割裂了感知与创作的联系,提出音乐是一个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强调音乐教育的实践,主要探讨聆听、表演和音乐表演本质间的关系。

作为音乐教育分支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我们无法完全抛开这两种哲学的争论,但正如埃里奥特本人所说的“没有绝对正确的音乐教育哲学”。那么,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何去何从?早期儿童的特点可以指引我们选择合适的哲学观。美是必然存在于音乐教育中的,我们不可否认审美是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但面对倾向于用感官和肢体动作来认识周围世界的儿童我们也不排斥实践。2012年教育部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中关于艺术领域是这样说明的:“每个幼儿心里都有一颗美的种子。幼儿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③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

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价值取向,决定了早起儿童音乐教育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独特性

美国音乐教育家EdwinE.Gordon在其著作《AMusicLearning Theory for New bornand Young Children》中强调,音乐启蒙教育要早,最好从0岁开始,他通过对18个月前儿童的音乐教育研究,他坚信音乐学习是有关键期的,除非在5岁前在家庭或者幼儿园建立音乐学习的基础,否则后续将无法弥补。

蒙台梭利强调幼儿的音乐教育是启蒙教育。因此,我们必须及早对早期儿童进行音乐教育。我们一直强调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也并非为了把早期儿童塑造成为专业的音乐家,而是希望播下“音乐的种子”,为早期儿童奠定初步的音乐学习的基础,激发学习音乐的兴趣,不断提升他们音乐欣赏和创造力。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内容与形式的独特性

音乐作为一门听觉的、情感的艺术,我们相信音乐学习必然是由音乐感受与体验开始的,这是早期儿童进入音乐的必经之路。因此,基于早期儿童的身心特点,为其提供丰富他们的音乐感受和体验,科学合理地引导他们正确理解音乐。从而提高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据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音乐教育。

1.营造音乐感受与体验的环境

早期儿童的发展不是自然而然地、不是自发地、不是通过天生素质的逐渐成熟来实现的,而主要是决定于后天环境的学习。EdwinE.Gordon强调18个月以前的儿童就应该拥有丰富而多样化的音乐环境,广泛地接触音乐。

2.音乐律动

通过皮亚杰的理论我们已经知道早期儿童的发展是动作在先,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早期儿童用肢体动作对音乐的反应更早一些。这也是什么我们不排斥实践的原因。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中最重要的要素且和生活密切关联的是节奏性的动作”④,据此我们认为音乐律动是适合早期儿童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贯穿早期儿童发展的始终。

3.歌唱

歌唱是人的天性,柯达伊说过,歌唱属于每一个人。当然最关键在于早期儿童动作发展的同时语言也在逐渐发展,音乐和语言都是一种符号,我们应该像对待语言学习一样对待音乐。随着早期儿童语言从辅音、元音、单音节词、双音节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营造音乐的环境,鼓励他们随着音乐哼哼或者喃喃发音,EdwinE.Gordon认为早期儿童越早开始音乐的喃喃发音,将来就越有可能获得音乐感。因此说唱活动是更适合早期儿童的一种歌唱方式。

4.探索音响和乐器演奏

早期儿童主要用感官来认识世界,其中听觉作为一种重要的获取信息的通道,在早期儿童的学习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2岁前,他们对周围世界的各种声音感兴趣,并喜欢通过探索敲击玩具、用品等发出各种声音。乐器演奏是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重要方式,符合他们的兴趣,是他们很好的音乐体验,有助于培养早期儿童的音乐节奏感。

综上所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非普遍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早期儿童的音乐教育有其独特性。这主要是由早期儿童身心特点决定的。而通过对音乐教育哲学价值取向分析,我们发现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音乐家,而是接触、感受、聆听、表现音乐的独特个体。因此,对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并没有明确的概念,这可能跟我们对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目的的期望值不高有关。

三、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如何遵循其独特性

在早期儿童的空间尽可能地提供符合他们身心发展特点的音乐教育内容。

(一)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经验

如何为早期儿童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可以借鉴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儿童发展理论模型,他强调“环境中的发展”,并将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划分为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系统组成的嵌套模型。微系统主要指家庭和学校,中间系统是两个以上的微系统相互联系和彼此作用,外系统是个体没有参与,但却对个体有影响的环境,比如社区,宏系统:基于上述三个系统的社会文化环境。

因此我们要构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环境,需要从家庭和幼儿园(早教机构)、家园沟通、社区音乐(区域音乐)以及整个社会音乐文化环境入手,整体联合为早期儿童音乐创设丰富多样的音乐接触的环境,使音乐生活化,以此唤醒早期儿童对音乐的敏感性,提升他们的音乐感受力。

以幼儿园的音乐教育为例⑤:

首先,引导幼儿感受、发现和欣赏周围环境中的各种音响,培养幼儿对各种声音的倾听兴趣和倾听能力。例如我们可以引导幼儿倾听自然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风声、雨声,汽笛声、火车的隆隆声等)及各种打击乐器的声音。

其次,创设丰富多样的日常音乐活动。可以是无意识地听,将音乐作为背景音乐,进行音乐律动和即兴创作表演;也可以是有意识地专注于音乐的活动,例如音乐歌唱、音乐欣赏等。

最后,创设幼儿音乐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设置丰富的音乐区角活动,引导幼儿能够较长时间专注于某一音乐活动。

(二)提供早期儿童音乐表现的机会

首先,处于动作发展敏感期的早期儿童,可以充分利用音乐律动的乐器――身体,探索、尝试、发现各种各样的身体动作,以音乐节奏为媒介将身体动作和音乐联系在一起,产生丰富多样的音乐律动活动。在节奏活动中创编动作,准备一些动物的图片,并注明是哪种动物,让幼儿用走路、跳跃等动作表现这种动物。其他的一个或多个同伴可以根据动作的节奏敲打乐器或拍手,并让大家猜一下你装的是哪种动物。

其次,为早期儿童多提供歌唱表演的机会。幼儿在歌唱时,创编动作并表演,不仅能提高幼儿的表现能力,还能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幼儿创编动作的能力有限,我们可以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周围的环境,通过让幼儿观察周围生活,认识更多的事物,丰富其感性经验,了解生活,有利于动作更加形象逼真。

最后,乐器演奏。乐器演奏主要是打击乐器,例如大鼓、铃鼓、沙槌、三角铁等没有固定音高的乐器,在奥尔夫教学法中还有固定音高的琴,例如木琴、钟琴、定音鼓。

在音乐律动和乐器演奏过程中,要注意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对早期儿童而言大肌肉动作先于小肌肉动作,精细动作相对弱一些,因此在乐器演奏时注意选择适合他们身体活动特点的动作进行。

(三)激发早期儿童音乐创造的兴趣

每个幼儿都有创造的需求,具有创造的潜能,他们也喜欢创造性的活动。

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生命,是音乐生命力的源泉。他强调从节奏入手进行音乐教育。在实践中利用节奏进行创编活动更有利于幼儿创造力的培养。给幼儿提供一些节奏乐器,或者是教师与幼儿一起制作的简易节奏乐器,并教给他们正确的用法,让幼儿用这些乐器为歌曲、诗歌、歌谣配伴奏;让幼儿熟悉基本的节奏型,如2/4拍等,并用不同的节奏型朗诵诗歌、古诗;还可以用不同的节奏型来做一些节奏游戏⑥。

创造性的提高有赖于不断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创造性的音乐教育就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为早期儿童丰富和积累知识经验,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激发幼儿的想象,并从中获得愉快的音乐体验,为幼儿音乐的创造性奠定基础。

本文依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发现早期儿童本身的独特性,逐层分析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内容,期望带给早期儿童更好的音乐教育。旨在通过提供良好的音乐学习环境,从最简单的音乐要素学习,丰富早期儿童的音乐经验,采用适合的内容,运用恰当的方式,启蒙早期儿童的“音乐种子”,激发他们音乐学习的兴趣,提升早期儿童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注释:

①[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②[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5.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7.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2)

身为教育工作者,清楚学生的性格特点和实际发展情况是最基本的要求,幼师也不例外。在进行学前儿童的音乐教学时,需及时了解儿童的心理和学习接受能力,对儿童在音乐学科上的理解能力和潜能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总结,灵活地对教学目标进行调整与修改,以此满足儿童不同的心理期待和需求。幼师要严格遵守幼儿教育的法则,否则对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教育不但没有成效,反而会增加幼师和小朋友之间的隔阂,甚至给他们的心灵造成伤害。幼师用音乐带给儿童积极的情感体验,以此完成对幼儿的音乐教育,使其在情感上产生共鸣,调动儿童对音乐的兴趣。

有些儿童唱歌很棒,但并不擅长在人前表现,尤其是人多的时候更放不开,白白浪费了一副好嗓子。对于此类型的儿童,幼师可通过创设一个特定的情境,鼓励其大胆发声。儿童在这样温馨的氛围中放松了紧张的情绪,就会敢于表现自己,展示出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才能。如果幼师忽视了这种类型的孩子,任其发展,没有正确的引导,那么,他们难得的音乐才华很可能就会被彻底埋没,甚至失去学习音乐的兴趣。所以,幼师对不同类型的儿童使用不同的教学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幼师在了解儿童心理特征的基础上实施因材施教,制订合理的教学发展规划,对于学前儿童的音乐教学和培养儿童对音乐的兴趣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边学边玩和儿童开展音乐游戏互动

学龄前的儿童生性好动,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游戏是非常基础的活动形式,它是小朋友顽皮天性主动引发的活动,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有非常特殊的作用。在学前儿童的音乐教学中,游戏不只是玩耍娱乐,还是一种学习的手段和方法。因为,充满趣味性的音乐课堂和儿童活泼的天性最接近,很容易激起小朋友对音乐的热忱,学习气氛可以轻松地被调动起来。

学龄前儿童在音乐学习上的游戏特性是由小朋友的身心特点所决定,七岁以前的儿童意志力很薄弱,无法明确意识自己行动的目标,和成人之间的配合也十分困难,幼师设定的游戏场景和过程如果不能及时激发小朋友的积极性,再使他们集中精神投入到游戏活动中就变得更加困难。所以,在针对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幼师除了首选一些音乐游戏作为课堂教学的素材外,音乐课堂本身也一定要具备游戏性的互动。幼教工作者将游戏的娱乐性自然地融入音乐课堂的互动情景中,让小朋友快乐地参与课堂,这种生动活泼的学前音乐课堂才真正有教育意义。

三、加强教学内容的生动性和趣味性

传统教育多以老师的传授为主,大多数学生都是被动地进行学习,学前音乐的教学也不例外。部分幼师只顾把课讲完,忽略了儿童在学习方面的主观能動性,在进行教学规划时,没有顾及儿童的性格特点和发展需求,忽视儿童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念,始终进行填鸭式教学。儿童在这样乏味刻板的课堂中就变成了只能吸取知识的机器,重复机械地接收老师讲授的内容,不能独自思考,尤其是音乐本身是非常灵活的学科,长此以往,不仅扼杀了儿童在音乐方面的天赋,还大大降低了他们对音乐的兴趣。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3)

特殊儿童与正常孩子相比,其听辨声音、使用乐器、记忆等享受音乐乐趣所必须的技能是受限制的,他们不能正确理解声音所传达的意义,几乎体验不到音乐的乐趣。对许多特殊儿童来说,音乐是一种最好的交流、沟通与学习的手段,因此帮助他们参加音乐活动,借由参与音乐活动获得的充实体验丰富他们的成长过程是很重要的。在特殊儿童音乐教育中,有些孩子难以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来,特殊音乐教师应能帮助孩子察觉并感知声音,慢慢为特殊儿童与音乐交流,为其构建音乐世界并走进儿童的音乐世界,看到他们沉醉于音乐的精彩瞬间。如注意力困难的儿童意识到手中的鼓,开始用小锤持续地敲击。教师或演唱或用钢琴即兴演奏,用美妙的音乐支持儿童的音乐反应,这种融洽的音乐互动场面是特殊儿童开启心灵、交流互动、发展自身能力的起点。但遗憾的是,体验充实的精彩瞬间只存在于音乐课堂上,平淡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儿童有感知音乐的短暂行为,因为缺乏专业音乐教育的催化,并不能让这种短暂的体验使特殊儿童更加充实与快乐的生活。

2.转化至对日常生活的改善

精彩的瞬间固然令人动容,但特殊音乐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将孩子在音乐课堂上习得的技能转化为社会行为,在没有音乐的环境中,也能与人愉快的沟通、顺利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特殊儿童在音乐中体验到的音乐本身带来的快乐以及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的乐趣,借由音乐学习的机会,学会集体的生活方式、声音语言的沟通行为以及眼神、肢体等非语言的沟通行为,并移植到具体的日常生活中,改善社会行为和掌握享受生活的技能。在特殊音乐教育中,不同性格的儿童需要有不同的音乐节拍相配合。在音乐活动中,教师应微妙的调整、变化音乐的节拍,需要始终仔细观察儿童的状态、行为及表情的变化,随机应变地激化音乐互为行为。在音乐互动中,教师的表情、眼神、姿态,与儿童的距离,采用什么样的乐曲,用多大的音量这些要素都非常的重要,对诱发儿童的音乐行为及社会行为有很大的影响。

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特殊儿童音乐教育模式

1.与音乐治疗相结合的特殊儿童学校音乐教育

专业化的学校教育将音乐教育与音乐治疗相结合,是消除残疾对特殊儿童身心发展带来的阻碍,发展其情绪、运动、认知、心理、社会行为等,逐渐将在音乐活动中学习到的技能转化为“对日常生活的改善”的关键因素。适合特殊儿童学习的歌曲应旋律简单、歌词浅显易懂,如以发展特殊儿童社会交往能力和认知能力为目的的节日歌、游戏歌等;音乐游戏与舞蹈以促进肢体活动,提高其身体的活动能力,培养他们的音乐表现为主要目的,在游戏与舞蹈教学中教师要注意循序渐进,合理掌握学习时间与状态;音乐欣赏以安抚特殊儿童的情绪、增强他们辨别声音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音乐耳朵为主要目的,因此日常生活中的音响如鸟叫、虫鸣、各种物体发出的声音都可以作为教材来源;乐器教学主要是各类鼓、沙锤、碰铃、三角铃等小巧、简单易学的乐器,以锻炼特殊儿童的注意力、自信心,发展其音乐创造力和与他人的合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特殊儿童的音乐教学主要以他们的亲身参与和体验为主,在轻松、愉悦、充满情感交流的氛围中感受音乐的魅力,发展其体能与智能。特殊儿童音乐教育与音乐治疗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也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要从加强音乐教师关于音乐治疗的理论与技术的学习、配备音乐治疗相关的硬件设置、制定具有治疗意义的教学方案与音乐曲目、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制度四个方面去努力,积极观察与研究音乐教学与治疗相结合的特殊儿童学校音乐教育对特殊儿童行为缺陷的补偿效果。

2.作为学校音乐教育补充的特殊儿童家庭音乐教育

早期的家庭音乐教育处于特殊儿童身体发育的最佳时期,通过音乐欣赏、唱歌和音乐游戏,不仅能矫正儿童身体与动作的不协调,发展儿童的记忆与思维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还能潜在地培养特殊儿童的音乐感受力与表现力。在与学校音乐教育的配合中,家庭教育能有针对性地根据孩子的需要重点训练和强化其某一方面的能力,而且极具亲和力的家庭氛围对于特殊儿童的性格、意志、情操的形成具有积极的影响。家庭音乐教育的重点在与培养特殊儿童的音乐兴趣,在巩固其音乐行为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其社会行为的转化。特殊儿童往往戒备心理较强,家庭是其感觉最为宽松、自然与安全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儿童更加容易全身心地投入到家长与儿童共同参与的一对一的音乐活动中,这也是家庭音乐教育的最大优势。家庭音乐教育对于持续地激发与保持儿童的音乐学习兴趣,体验音乐来带来的快乐,并用音乐充实儿童的闲暇生活,锻炼其享受生活的技能是学校音乐教育所达不到的。这也要求家长能持续地跟踪学校音乐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与艺术素养,学会启发、引导,能抓住诱导孩子的每一个时机,并且要有健康积极的心态,只有足够地尊重和关爱孩子,才能影响和感染孩子。

3.连接特殊儿童与社会的社会音乐教育

特殊儿童普遍存在着获得正确的社会能力方面的困难,再加上特殊儿童本能的孤独自闭与家长的自卑心理,使得这些儿童极少与社会接触,锻炼其社会行为也异常的困难。社会音乐教育就为特殊儿童提供了这个途径,同时社会音乐教育作为一种终身性的教育也特殊儿童不间断的学习提供了场所。社会音乐教育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特殊儿童音乐学习班,可以是社区组织的音乐活动,还可以是社会性的音乐会。社会音乐教育要教给特殊儿童的不是系统而复杂的音乐知识,而是促进他们掌握通过音乐丰富生活和享受生活的技能,以达到身心健康、适应社会变化的目的。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4)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5)

    近年来,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越来越多,随之增长的“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现象值得关注。当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这一领域“专业”化(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和“低水平”化(非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的两极现象普遍;而儿童身心的成长和培养儿童艺术修养这一本质目的并没有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充分重视。因此,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些问题: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肩负什么责任?怎么理解“业余”?笔者试图通过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层层梳理,探寻问题的答案。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6)

近年来,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越来越多,随之增长的“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现象值得关注。当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这一领域“专业”化(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和“低水平”化(非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的两极现象普遍;而儿童身心的成长和培养儿童艺术修养这一本质目的并没有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充分重视。因此,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些问题: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肩负什么责任?怎么理解“业余”?笔者试图通过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层层梳理,探寻问题的答案。

.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7)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多年以来,我国的音乐教育一直存在一个问题,音乐教育受到专业音乐艺术的影响,过多的去追求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忽视了对学生音乐感受和兴趣审美的培养。这一点同样出现在学前音乐教育上。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必须要从根源着手,对学前教育音乐专业进行改革,尤其是在教材的选择之上,视唱教材选择的正确与否,关系着整个学前教育音乐专业视唱教学体系是否成功。

一、选用现有教材应注意的原则

(一)注重选材内容的社会适用性

在这里,笔者整理了部分学校近些年来所选取的视唱教材,并对其作了简要的分析。

1.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蔡岳建的《乐理视唱练耳》,共四册,分别是学前音乐教育、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声乐、钢琴。这本书的主要特点就是在内容体系和方法上在体现音乐教育的专业特点,符合音乐教育的一般规律,同时注重实践性和操作性。

2.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许敬行、孙虹主编的《视唱练耳》,这本书2005年在许敬行主编下再版为《视唱练耳――修订版》。这部教材现在被大多数的高等师范学校的学前教育音乐专业所使用,较之前面的《乐理视唱练耳》,它在形式上更加贴近正规音乐学校的教材,同时,本书借鉴了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听觉训练的模式,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能力的培养。

这两部教材在内容上和编制规律上都是由浅入深,但是都不是针对学前音乐教育的专门教材,学前音乐教育一直处于教材空缺状态。这一现状要求我们在选择教材上要格外的谨慎,满足社会就业的要求,重视选材内容的社会适用性。

(二)注重教材内容的实用性学生的需要性

之前提到,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学前教育音乐专业的教材,也就是说,学前教育音乐专业所选用的教材,都是大综合式的理论知识的堆砌,缺乏实际教学训练,然而学前音乐教育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践和知识的脱轨,从而导致教材的内容满足不了学生的就业需求。所以这就要求在教材的选择上要特别注意教材内容的实用性和学生的需要性。

二、不同题材儿童音乐作品的选用

(一)要充分考虑为儿童服务的本质属性

学前音乐教育最终教育的对象是学前儿童,儿童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和感悟能力决定着教材应该选取怎样的儿童音乐作品。因此视唱教材中音乐作品的选取应以学前儿童也就是幼儿园孩子为主体,以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和审美特征为依据,充分考虑到为儿童服务的本质属性。

(二)选材内容要灵活、广泛、多元化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文化结构朝着多元化演变,这促使我们在进行音乐教育活动时,不能再一味地以我国传统的童谣、古诗词为主要的教学内容,而要综合世界各民族不同文化下的儿童音乐作品,使孩子们获得更好地艺术感染和文化熏陶。所以学前教育音乐专业教材中儿童音乐作品的选取,要博纳百家,选材的内容灵活、广泛。

(三)注重不同阶段儿童作品选用的针对性

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的心理特征是不同的,对音乐形式和内容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所以我们选材时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笼统地将同样的音乐作品灌输给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而应该结合儿童的心理特征、心理需求,选取适合他们身心发展的音乐作品。概括的说,就是注重不同阶段儿童作品选用的针对性,接下来,笔者以儿童的年龄为划分标准,搜集整理了一些儿童音乐作品,进行简要的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1.两岁儿童视唱作品的选择。两岁的儿童,已经基本上具备了倾听音乐的能力,但是理解能力还有待发展,所以可以选择一些有具体形象的、旋律简单、朗朗上口的音乐。譬如说《小燕子》、《丑小鸭》、《粉刷匠》、《小兔乖乖》、《两只老虎》、《拔萝卜》、《捉泥鳅》、《三只小熊》等,这些音乐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的内容要么是游戏、要么是关于小动物的描述,都是直观简单,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物象。

2.3岁儿童视唱作品的选择。3岁的儿童已经可以感受到情绪的变化,情感上也丰富起来,那么在音乐的选材上就可以选取一些具有情绪感染力的作品,譬如《世上只有妈妈好》、《鲁冰花》等。同时3岁的儿童开始模仿成人的日常行为,进入人格培养期,所以可以选择一些培养他们良好行为习惯的作品,如《健康歌》、《礼貌问候语》、《小手拍拍》、《上学歌》、《一分钱》、《我爱洗澡》等。

3.四五岁儿童视唱作品的选择。四五岁的儿童开始进入知识学习阶段,可以掌握内容复杂一点的音乐,比如说《数鸭子》、《数字歌》、《ABC》以及《咏鹅》、《静夜思》等古诗词歌曲,来增加他们的知识储备。除此之外,四五岁儿童的肢体协调能力大大提高了,对音乐节奏感的感受比较敏感,在选材时,可以利用儿童的这一特点,选取一些节奏鲜明、需要动作配合的歌曲,例如《爱我你就抱抱我》、《幸福拍手歌》、《兔子舞》等等。

4.6岁儿童视唱作品的选择。6岁的儿童对音乐的情绪表达和思想内容有了正确的辨认能力和分析能力,同时随着心智的成长,开始有了自己的喜好。在这一时期,我们在音乐作品选择上可以选择一些思想积极的通俗歌曲,而不再是单纯的儿歌教学,譬如《茉莉花》等。

三、结语

总而言之,学前教育音乐专业的选材内容,既要能够培养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也要与实际接轨,具有社会适用性和实用性。同时以儿童的年龄段特征为依据,选取一些适合儿童纯真本性、积极向上的音乐作品。

参考文献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8)

作为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民族传统音乐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中华民族的气质与情感,是我国文化遗产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历史悠久、音乐元素丰富,拥有不可割断的传承性与发展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西方音乐文化进入我国以后,流行音乐迅猛发展,我国民族传统音乐逐渐被流行音乐所取代,存在感日渐降低。由于当时我国的音乐教育体制尚未完善、教育理念存在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民族传统音乐的发展空间,阻碍了其传承和发展。当前我国大多学前教育机构采用柯达伊教学法、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等西方教学法开展音乐教学,并未重视民族传统音乐的教学与传播,从而减少了儿童接触民族传统音乐的机会。与此同时,流行音乐的广泛传播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儿童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审美心理。此外,我国现有的民族传统音乐教材并不适用于儿童学前音乐教育。教材问题极大地限制了在学前音乐教育中进行民族传统音乐教育。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直线上升,网络和电子音像制品逐渐普及,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视听视野。然而在新生代歌手中致力于演唱民族传统音乐者凤毛麟角,每年问世的大量音乐作品中,民族传统音乐类型稀少。如果不对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保护与发展予以充分的重视,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民族传统音乐这项源远流长的宝贵文化遗产将会逐步消失。因此,保护与传承民族传统音乐现状严峻、不容乐观。

二、学前音乐教育中引入民族传统音乐的必要性

(一)学前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传统音乐是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

将民族传统音乐引入学前音乐教育,对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促进作用。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必须正确理解民族传统音乐在学前音乐教育中的作用,将民族传统音乐作为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以切实保障学前音乐教育教学的有效性。经过多年的发展,民族传统音乐在风格与内涵等方面积累了诸多突出的优点。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只有结合民族传统文化,将民族传统音乐中的优秀元素引入教学,才能使儿童学前音乐教育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将传统民族文化引入学前音乐教育,可以丰富儿童学前音乐教育的内容,是保证学前音乐教育效果与质量的必要手段。在选择音乐教材与教学内容时,儿童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必须考虑到音乐作品形式与内容的丰富性、多样性、艺术性及思想性等,必须从实际出发,挖掘本土优势,将我国民族传统音乐作为学前教育的切入点,深化课程改革,这不仅可以满足儿童的情感需求,还能开阔儿童的音乐视野,培养其民族意识,激发儿童学习民族传统音乐的热情与兴趣。儿童学前教育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教学阶段,对于儿童的成长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必须慎重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材料,与教育实际相结合,积极地在学前音乐教育领域引入民族传统音乐,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民族传统音乐的特点,统一学前音乐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这可以有效地传承民族传统音乐,实现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和促进民族传统音乐再发展的双重目的。因此,在学前音乐教育领域引入民族传统音乐意义重大。

(二)学前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传统音乐有助于实现民族传统音乐的再发展

民族传统音乐在我国音乐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音乐全面发展与文化传播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学前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传统音乐已成为民族音乐再发展的新形式与新机会,对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促进作用。因此,明确在学前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传统音乐的必要性,是民族传统音乐取得发展与壮大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对于民族传统音乐的发展来说,只有不断地吸收新的元素,民族传统音乐才能保持自身强大的生命力与活力。因此,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的结合,是民族传统音乐十分重要的发展手段与措施,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三、学前音乐教育中引入民族传统音乐的问题与对策

(一)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结合存在的问题

学前音乐教育结合民族传统音乐,可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但现阶段,在二者的结合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教学师资与配套设备不完善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导致学前音乐教学无法广泛开展与民族传统音乐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现阶段大多数学前教育机构,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缺乏必要的专业音乐教学设备,没有配备拥有专业教学资格的教师,使民族传统音乐无法在学前音乐教育教学中获得深入的开展和良好传承,这阻碍了民族传统音乐的发展。提高民族传统音乐在学前教育中的教学质量,必须首先配备专业教学设备及高素质的师资。

2.教学模式陈旧

在当前学前音乐教育课堂中,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歌唱与舞蹈等形式作为音乐教学的主要手段,没有丰富乐器与乐理等音乐基础性教育形式,导致儿童对乐理等基础知识缺乏兴趣。儿童学前教育中与民族传统音乐有关的课外活动较少,这制约了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3.教学内容缺乏创新

大多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对音乐教学内容的设计局限于对民族传统音乐的简单复制与借鉴,过于生搬硬套,缺乏符合时代特点的创新内容,从而无法将民族传统音乐中的优秀元素准确传达给儿童。民族传统音乐来源于丰富多彩的民间生活,主要反映劳动人民的心理状态和生活追求,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传承至今的思想精髓。儿童受年龄与实际能力的限制,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学前教育工作者在开展学前教育时,没有针对儿童的性格特点与兴趣爱好合理地设计教学内容,仅将民族传统音乐的表象传达给他们,容易导致其对民族传统音乐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4.学前教育工作者对民族传统音乐缺乏重视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与外来流行文化的作用下,民族传统音乐的比重逐渐减少,媒体大多选择流行音乐作为传播的素材。学前教育工作者也会在音乐教学中选择我国港台地区以及欧美等地的儿歌作为教学材料。一些媒体与教育工作者缺乏对民族传统音乐的重视,导致儿童对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缺乏认知。

(二)学前音乐教育中引入民族传统音乐的对策

针对将民族传统音乐引入学前音乐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保证学前教育质量与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1.优化师资队伍

传承民族传统音乐与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离不开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因此必须提高其综合素质,优化学前音乐教师队伍,加强教师专业能力的培养,提升其教学水平,建立完善的师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为传承民族传统音乐打下基础。

2.创新教学教材

学前教育机构与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应该在原有音乐教材的基础上适当地改编教材,将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音乐文化融入其中,引入一些生动活泼的内容,以激发儿童学习民族传统音乐的热情。创新发展学前音乐教育教材,可以丰富音乐教学内容,培养儿童的民族音乐意识,调动其学习民族传统音乐的积极性,从而在传承民族传统音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合理设计教学内容

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增加民族传统音乐欣赏课程,将民族传统音乐文化融入学前教育的各方面,结合儿童自身的特点,激发其学习民族传统音乐的热情。与此同时,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可以改编一些具有特色的民族歌曲,将其引入音乐课堂,以增强儿童的民族意识、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儿童学前教育工作者作为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角色,必须发自内心地欣赏民族传统音乐。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更好地传播民族传统音乐,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教师在备课时要认真收集资料,在为儿童介绍民族传统音乐知识的基础上,以音乐作品中蕴藏的历史典故与使用的民族特色乐器吸引儿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刺激,激发其对民族传统音乐产生兴趣,进而爱上民族传统音乐。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开展学前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民族传统音乐可以为提高学前音乐教育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学前音乐教育工作者必须充分分析和研究民族传统音乐,将其与学前音乐教育相结合,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作者:卢红博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婷婷.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传承[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4(5).

[2]张莉.学前音乐教育中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传承的意义与作用[J].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3]张一竹.传统音乐在学前音乐教育体系中的现实意义[J].艺术科技,2015(7).

[4]赵莹.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传承[J].黄河之声,2015(11).

[5]冯春霞.学前音乐教育与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及发展[J].音乐时空,2015(19).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9)

1在音乐教学方法中加强对学生特殊音乐教育能力的培养

按音乐学科不同内容,有重点地分环节模拟施教。其中包括音乐教学内容设计与教案编写、音乐教学技能检验、教学评价等内容。在音乐教学内容设计与教案编写中,重点融入特殊儿童的不同特点及教育方法,有针对性的设计教学、编写教案。比如针对视力障碍儿童设计的音乐教学内容,主要以听觉训练为主,利用各种音乐教学手段训练儿童对声音的分辨,触觉的准确性。针对孤独症儿童设计的教学内容以节奏感知,简单节奏训练为主,培养他们对周围声音的一种感知能力。通过对学前特殊教育专业与普通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音乐技能对比显示,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所具有的音乐技能差,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特殊音乐教育的整体水平。对特殊儿童的教育评估理论和实践是特殊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学前特殊教育专业音乐教育课程中要注入音乐教育评估的理论,使音乐课教学质量从定性的评语,转化为定量化的数据,为学生提供一个研究特殊音乐教育的平台,从特殊音乐教育规律出发,逐步建立学前特殊音乐教育的评价体系,培养学生的音乐教育的研究能力。

2教育实践

2.1联系本院的音乐教育现状和实际,加深对理论学习的理解如何在自己所具有的音乐基本技能前提下,结合特殊教育理念进行音乐教学活动是每个学生要思考的问题,并加以实施。

2.2在见习、实习中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形成实习论文

2.3实习中设立最佳音乐课,要具有一定研究性的教学,培养学生教学策略研究意识和激发学生音乐教学艺术的创造能力

2.4利用学生试讲中的评估环节,培养评价、考核特殊音乐教学能力,做到能评、会评、会设计有关问卷等学生既会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课堂教学,又能根据反馈信息,修改和完善评价指标。

2.5切实抓好实习环节在实习前的课堂教学中要建立实习模拟实践课程,以便更好开展教学实践工作。

3结语

这种以目标模式理论为依据的学前特殊音乐教育课程改革,以培养学生掌握特殊音乐教育教学规律的特点,具有从事特殊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能力为目标。切实提高了学生的音乐理论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结合见习和实习,加强了实践环节,落实音乐教学技能训练的要求,强化提高了音乐教学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教学系统的整体性学前特殊音乐教育课程中既有音乐学科中不同的知识板块和相对完整的训练,又相互关联,缺一不可,发挥其整体功效。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10)

一、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

教师了解幼儿,包括了解他们的心理特征、能力接受水平以及思想上的随时变化,在音乐教育中,还要观察、分析每一个孩子在音乐能力上的发展变化,熟悉每一个孩子对音乐的感受能力与表现能力,灵活掌握儿童音乐学习的发展变化,有的放矢、恰当好处地开展音乐教学活动,满足幼儿在音乐上的发展需要,确保每个幼儿都有所发展、有所进步。如果教师对孩子缺乏了解,不注重孩子在音乐学习上的个体差异,那么就不可能因地制宜地去制订班级教学计划、设计教学活动,也做不到以幼儿为本,满足幼儿的发展需求。而是以教材为中心,以完成教学任务为目的,远远偏离了教育的根本。

例如,有的孩子私底下唱歌很好,在家里也愿意表现,但一到幼儿园或者舞台上就不敢去唱,即使唱声音也很小,放不开,对这种类型的孩子教师可以借助乐器、游戏、律动等形式为孩子创设一定的情境,使幼儿在一定的情境中放松自己,进而大胆表现,发展示出自己的音乐才能;还可以让他与同学、老师一起唱,在老师的带动下,逐渐敢于表现自己,真正体验音乐的魅力。慢慢下来,这种孩子就能主动去表现,逐渐克服胆怯心理,增强自信心。相反,如果教师对这种孩子不管不问,任其自生自灭,那这个孩子的音乐才能就会被埋没,失去对音乐的兴趣。因此,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各方面的引导、发展非常重要。除此,针对孩子的个体差异,对不同层次的幼儿要制定不同层次的教育目标。例如,对音准能力强的幼儿要重点培养其歌唱的表现力,通过声音的强弱变化、快慢变化以及乐句等进一步体验音乐的魅力,培养其美好的情感;对基础较差或乐感不强的幼儿,重在音乐基础知识的学习,逐步培养对音乐的兴趣,鼓励其大胆尝试,勇敢地歌唱。

二、音乐教育活动游戏化,让幼儿自主、快乐地参与活动

游戏活动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在音乐教育中,游戏既是活动的重要内容,又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活动形式与手段。孩子们喜欢游戏,也是由幼儿的年龄特征决定的,幼儿好动、爱玩,游戏正满足了孩子们的这种心理,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3~6岁的儿童,其意志力还处在薄弱阶段,不能了解自己行动的目的与意义,也不能清晰、正确地认识到自己行动的错与对,更不可能积极主动地去设计、支配或调整自己的行动。因此,如果教师设计的活动本身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使其产生愉悦的体验,外力是很难让他们进行全身心的投入。多年的音乐教育实践表明,学龄前儿童音乐教材的设计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音乐游戏,而更重要的是所有音乐教学活动都必须有很强的游戏性。总之,音乐教育活动必须生动活泼,富有情趣,蕴含深刻的含义。只有游戏化的音乐活动才符合学前儿童的天性,才最容易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保持活泼的学习氛围。但游戏与音乐不是割裂的,而是浑然一体的,游戏设计要自然渗透在音乐教育情境中,让幼儿自主、快乐、充满激情地参与到音乐学习中。

三、运用身体表现法,增强教育内容的趣味性

身体语言是音乐教学活动的一种有效补充形式。所谓身体语言即用身体、肢体做出简单的动作根据音乐来创编舞蹈。小要小瞧这创编活动,它可以培养幼儿的认知评价及发散思维能力。音乐创编的过程如下:第一步是理解音乐语言,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第二步是把自己理解到的语言转换为具体的形象,第三步是把音乐与形象进行结合,进行评价、判断,最后用身体动作表现出来。以教学《蜗牛与黄鹂鸟》为例,这首儿歌孩子们都已经很熟悉,在创编中我重点引导幼儿想象音乐中的情境,观察、模仿蜗牛背着重重的壳爬行以及黄鹂鸟在枝头嘲笑蜗牛的神情等,加深对具体动作的认知,这个过程提高了幼儿转换、评价的思维能力。在教学中还可以利用节奏简单、旋律优美的儿歌培养幼儿的乐感,比如《小星星》,让孩子们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音符,先互相比较其高低、长短,然后再根据音乐的变化用身体动作进行配合,形成了音乐的旋律。教师也可以通过变换各种队形增加活动的趣味性,如S形排,W形排等。

四、加强引导,增强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自主性

传统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以老师为中心的传授的方式,而这种方式不利于学前儿童主动性的发挥。因此,教育的效果也不理想。学前儿童在音乐活动中的自主学习应是孩子智慧、情感、创造性的体现,但由于以前的教学常常是教师示范在前,幼儿模仿再后,自主性、创造性根本得不到培养和发挥。我们作为教师要改变以往的教学方法,让孩子欣赏、感受、体验在先,创造表现在前。如在上音乐活动“我的朋友”时,教师大胆地把孩子推向前面,让孩子自己去观察、自己去尝试学习“找朋友”的舞蹈动作,这一参与过程既满足了孩子情感的需要,游戏的需要,作小主人的需要,创造的需要,又使孩子在情感、个性、智力等方面获得和谐发展。实践证明,孩子确实是有着巨大潜能的发展中的个体,儿童只有充分体验自身的存在与价值,才能更好地获得发展。

五、合理使用多种教学手段,发展学生形象思维

利用生动有趣的故事、富有感染力的语言、鲜艳丰富的图画等为儿童提供想象的空间,让幼儿充分感受音乐的魅力;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为幼儿创设宽松、和谐的教学情境,调动幼儿多种感官参与,让幼儿在情境中真正理解音乐的内涵,感受音乐的美。

总之,为了能够发挥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促进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需要我们广大学前音乐教育老师,在音乐教育过程中针对学前儿童的实际特点和教育的具体情况,合理采用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音乐教育更加有效,充满活力。

参考文献:

[1]孙丽芳.幼儿音乐智能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初探[J].黑河教育,2010,(1).

[2]梁冬梅.尝试激发托班幼儿对音乐的兴趣[J].新课程学习(小学),2009,(3).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特点篇(11)

前言

学前教育专业中的音乐教育的渗透是一项必然的历程。它是一种集学科艺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为一体的集合,音乐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既有重合的部分也有分别侧重的重点。学前教育中的音乐教育一般是一个孩子正经的音乐教育的开始,这也是国民教育体系要求的结果。时代的发展加速着我国学前教育中音乐教育的发展和应用,音乐教育的普及度也越来愈大。然而整体上来说,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专业中还显得比较薄弱。

1.音乐教育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如果抛开学前教育,单单考虑音乐教育的内容,那么音乐教育涉及到的内容是很多的,例如,其课程有基础乐理、和声、歌曲作法、作曲理论、配器理论基础、各种器乐演奏技能课、各种声乐学习技能课、合唱指挥课及各种表演技能课、中外音乐史论、音乐美学、音乐传播学等。

音乐教育在应用上是与音乐学专业有着很大区别的,音乐教育是一项师范类的专业,具有基础性、专业性、师范性和通识性的特征,而音乐学专业的特点则是为社会培养高、精、尖的音乐人才,而这些人才培养的本质并不是为了我国的教育事业。正与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反,音乐教育的目的就是为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并且重点以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为主要目标,该专业并不是为了培养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它强调的是人的技能全面性与均衡协调的发展。只要对音乐知识有全面的了解,并且乐于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就可以接受音乐教育的培养。

2.音乐课程在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开展

目前有学者研究表明,在对儿童的教育中开展音乐刺激,可以激发儿童的各项行为意识,它在儿童的成长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地位。音乐教育对儿童的认知、情感和意志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我国在儿童的学前教育中开设的课程除了音乐之外。还有舞蹈、绘画等课程,开设这些课程的目的都是为了从小培养孩子的审美意识,对他们进行美育的熏陶,进而使孩子能够从小就在健康和谐的氛围中成长。

音乐教育有着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点,为了充分发挥和释放出音乐教育的魔力,使儿童在科学、知识、技能、情感、审美、艺术等众多方面都健康协调的发展,就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教学模式。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中应用在很大程度上与高等师范音乐专业课程以及大学教育中的公共音乐课是截然不同的。尽管都是音乐,但由于教育的群体特征不同,都具有鲜明的特色。

3.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专业实际教学中的影响

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专业的应用结果表明,音乐教育可以促进学前儿童的大脑发展、改善孩子的健康状况和促进孩子们意志的形成和发展。

3.1音乐教育让学前儿童的身体“动”起来

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情形就是几个老师带领一帮学前儿童在校园里放着音乐跳着舞。学前儿童的音乐课程中,大多离不开身体的运动,身体的舞动带动了儿童全身肌肉、骨骼和韧带的锻炼,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孩子的积极性,提高了孩子神经系统反应的速度和协调能力,并使得孩子的心肺等器官得到了很好的耐受力锻炼。除此之外,经常参加音乐教育的孩子,体态和身形都得到了更好的矫正,还开发了孩子们的发音器官、共鸣器官和呼吸器官的发育等。

3.2音乐教育让儿童的大脑活动更加频繁,促进其大脑的发育

大脑皮层是一个多种中枢聚集的地方,细胞的分化使得原先整体的大脑皮层逐渐分化成具有特定工程的神经中枢,控制身体的各个活动。而研究表明,音乐教育可以让儿童的大脑皮层更加活跃。这是因为,音乐教育的应用,使儿童的大脑皮层从小就接受了丰富的活动和全面的训练,使得大脑皮层市场处于积极活动的状态,使得大脑皮层中每一个重要的中枢都发展的更加完善。并且,在儿童的学前教育阶段是孩子大脑发育和成长最快的阶段,因此,在这一阶段对孩子进行的音乐教育越多,就会使大脑活动的机会越多,因而其大脑的发育就会得到本证。

3.3促进儿童意志的形成和发展

在我国,学前音乐教育的主要模式是一对多,即一个或几个老师带领一帮儿童进行集体的音乐教育,所以,可以说学前音乐教育是一种集体形式的教育活动。在这种集体的教学氛围中,孩子们不仅仅学到的是自己与音乐的接触,还会在于音乐的接触中与更多的人获得联系。这个阶段是培养孩子意志的初始阶段,即使是小孩子也天生有一种劲头,那就是不允许自己拖后腿的思想。在学前音乐教育中,孩子们会用自己的意志力来学习音乐并调控自己的行为。

在实际的学前音乐教育中,孩子们都能根据老师的要求进行有目的的观察、记忆、想象和思维、表达活动,尽量使自己跟上老师的伴奏,并与他人做好动作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这说明,学前音乐教育可以促进孩子意志力的形成和发展。

4.融合音乐教育的学前教育专业今后的发展方向

就目前情况而言,并不是所有的学前教育专业都实现了音乐教育在其中的发展和应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地区的落后和学前教育意识的不足。为了加强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拓展学前音乐教育对有限政府的诉求、拓展学前音乐教育对责任政府的诉求、拓展学前音乐教育对高师办学自主性的诉求。

目前在许多大城市,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的年龄越来越小,3岁是孩子普遍接受学前教育的年龄。在大城市中,音乐教育已经成为学前教育的支柱性学科,虽然没有什么深度,但是,这却是经过系统的策划的。没有学前班会随意的进行音乐教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地区开设了学前教育,并在学前教育中专门开展了音乐教育。相信在政府的支持下,贫困山区的孩子也能够有条件接收系统的学前音乐教育。

此外,今后学前音乐教育将会向着形式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在许多地区,学前音乐教育的模式比较单一,没有什么新意,容易使儿童产生倦怠的心理,因此要丰富学前音乐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的给孩子带来新鲜和刺激,加强其多元化的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音乐教育在儿童的学前教育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实际的教育中,音乐教育并不是一定能够促进学前儿童的发展,两者之间并不是正比的关系。今后,教育工作者的研究方向要侧重于学前儿童对音乐教育规律的研究。在选择了学前教育专业之后,要切实的考察并调整自己的思想,把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的应用到学前儿童的教育中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