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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大全11篇

时间:2023-12-05 11:01:21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1)

1.儿童家庭德育时间的随机性

家庭德育没有一定的系统性,没有固定的课时安排,没有非常具体的预期教育目标,父母可以随机采取灵活方式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如打扫房间时,可以进行热爱劳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教育,等等。这些看似琐碎的事情,却在不知不觉中对儿童的成长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在教育中没有小事情,你们扎在女儿头上的一个结、一顶帽子、一件玩具——所有这些在儿童生活中都是有极大意义的东西。细枝末节是日日夜夜、时时刻刻起作用的,整个生活都是由它形成的。指导这种生活,将是你们最重要的任务。”[1]父母对儿童的道德教育就应该如此细致入微,抓住时机,灵活施教。虽然有些内容并不直接与道德教育相关,却也间接地影响着家庭德育的实效性。

2.儿童家庭德育过程的实践性

与学校德育相比,家庭德育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学校德育往往是囿于课本上的内容,往往是讲授式的,儿童很少有实际体验的机会。家庭德育则更贴近儿童的生活,父母往往是在具体情境中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儿童通过切身感受领悟学习的内容,因而它更侧重于体验式的学习。

3.儿童家庭德育环境的特殊性

每个儿童所生活的家庭环境都有其特殊性,从而使每个家庭德育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效果等呈现出差异性。

二、儿童家庭德育存在的问题简析

儿童家庭德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果能够对其加以充分利用,将会增强儿童家庭德育的实效性。然而由于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目前儿童家庭德育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儿童家庭德育方式单一

由于家长文化程度的局限性或是认识上的滞后性,致使有些父母虽然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也往往只是停留于口头说教, “言行不一”;有些父母则是等到儿童在道德方面出现了问题,才进行说教。

2.儿童家庭德育时间被挤压

“望子成龙”是每位家长的愿望,尤其对于一些文化素质较低的父母来说,他们认为只要学习成绩好,其他方面无关紧要,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时间是少之又少。忽视家庭德育,一方面可能为儿童赢得了“宝贵”的学习时间;另一方面却也使儿童的健康成长潜藏着“危机”。

3.儿童家庭德育内容有失偏颇

家长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内容某种程度上还只停留在讲文明懂礼貌、诚实不说慌、乐于助人等方面,至于如何“学会做人”、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如何树立远大的理想等方面的内容却关注不够。

4.儿童家庭德育缺乏教育理性

很多父母对儿童的期望值过高,他们不顾儿童的实际情况,盲目地去模仿别人。父母的过高要求往往会给儿童的心理带来巨大压力,有时这种压力会变成动力,促进儿童的成长发展;有时却会起到负面效应,由于不堪负重,儿童可能表现出各种反抗行为,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5.儿童家庭德育环境令人堪忧

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父母过多地注重儿童的智力发展,尤其自儿童入学以后,多数父母便忽视了儿童的道德教育,并且认为以后的教育应该由学校负责,致使家庭德育环境处于令人堪忧的境况。一些父母不注重自己的言行,对儿童产生消极影响。父母与儿童的交往也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在他们的限制范围内,儿童失去了应有的“自由”。

三、如何增强家庭德育的实效性

鉴于儿童家庭德育的特点和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增强儿童家庭德育的实效性,以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1.儿童家庭德育应加强针对性

每个儿童都生活在一个个具体的家庭环境中,都有其自己的独特个性,俗话说“知子莫若父”,父母可以根据儿童的性格特点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在这一点上,家庭德育要优于学校德育,学校德育虽然也提倡因材施教,但因学校是集体教育,个别教育要和集体教育结合起来,而家庭德育可以实现真正的个别教育。父母可以根据儿童感兴趣的事、感兴趣的活动,进行适当的道德教育,使儿童在“玩中学”、“做中学”,寓教于乐,并使儿童“自由”发展,体验丰富多彩的人生。

2.在儿童家庭德育中父母应以身作则

父母是孩子接触时间最多、关系最密切的人,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子女有极大影响。“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上行下效,先施后学,父母自身的行为就告诉了孩子应该怎么做。由于儿童分辨是非的能力有限,而观察能力和模仿能力很强,父母如能以身作则,做好榜样的示范作用,儿童通过耳濡目染自然会把它当成理所当然的行为。英国教育家洛克认为: “父亲应当以身作则,教导儿童尊敬导师,导师也应以身作则,使儿童做他希望他做的事情。导师的行为千万不可违背自己的教训,除非是存心使儿童做错。”[2]洛克的话道出了榜样教育的极端重要性。

3.创设良好的儿童家庭德育环境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2)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儿童的社会性发展要求是“增强自信,培养幼儿乐群、友好的态度和行为。”[1] 它主要涉及的是儿童的道德品质发展的要求。其具体目标为:培养儿童快乐、自信、乐于交往的个性品质,养成礼貌大方、对人友好、知错就改的行为习惯,激发爱父母、爱同伴、爱家乡、爱祖国的美好情感。社会学习是一种跨越不同领域的综合学习,儿童文学作为儿童认识世界的另一扇窗口,对儿童社会性发展起着支撑作用。儿童文学是指专为儿童创作并适合他们阅读的具有独特艺术性和丰富价值的各类文学作品,它以象征和隐喻的方式把人类生活中宝贵的道德意义传递给儿童。

本文从儿童文学德育内容、教师德育方式以及儿童文学德育文本的创作、儿童文学道德教育的后现念等四个方面对我国近十年儿童文学道德教育研究做一综述。笔者发现近十年来的研究成果呈现以下特点:儿童文学的德育价值得到肯定,儿童文学的德育观念有了很大的改观,德育内容不断深化、教师德育方式不断创新。但是德育价值解读与儿童阅读心理特征的结合,儿童文学文本中艺术图景的创设,德育研究视域的多样化仍然是本研究的欠缺之处。

一、儿童文学的德育内容

(一)道德认知的习得

近年来的儿童文学道德认知研究中,主要观点认为:1.习得道德观念。儿童文学负有培养儿童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的重任,幼儿故事传递了善恶观以及社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2] 2.掌握道德判断。幼儿在对故事正面人物的观察、模仿中,能逐渐学会明辨是非。儿童文学通过直接鲜明的道德主题:如善与恶的冲突、美与丑的斗争来引导儿童形成对这个世界最初的道德判断。 [3]

(二)道德情感的深化

道德情感是人在处理相互道德关系和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时,因自身道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而产生的情绪体验。[4] 儿童文学作品体现的儿童道德情感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1.道德情感的共鸣。儿童文学作品中的道德情感表现为倾慕或鄙弃、爱好或憎恶等体验。 [5] 2.道德情感的迁移。儿童在阅读绘本的过程中,会产生移情现象并丰富自我情感体验,利于儿童道德社会化的发展。[6][7] 3.道德情感的催生。绘本对于儿童来说是一种情感催生和宣泄的系统,它通过诗意的画面和优美的语言把儿童潜在的道德情感激发出来。[8]

(三)道德意志的锻炼

《小小的船》这个故事论述了儿童在道德两难抉择中的心灵提升。主人公小船被激发起的道德动机使得他将做好事的偶然行为逐步提升为自觉地、持续不断的道德行为。儿童在阅读这个故事、欣赏小主人公小船的同时,其间相伴的是儿童道德意志的锻炼和成长。[9] 道德意志内在的实践本性细致地呈现出个体道德意识的求善意向,对于儿童道德品质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升华作用。

(四)道德行为的发展

幼儿故事对幼儿道德行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展幼儿的亲社会行为,二是预防幼儿撒谎、攻击性等不良行为。儿童以故事的正面人物为榜样,对榜样的行为加以观察、模仿。当儿童把故事情感迁移到生活中时,儿童会体现出更多的亲社会行为,如合作、爱心、同情心等。儿童文学中反面人物的形象对儿童撒谎等不良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预防、警戒作用,当儿童出现类似行为时,往往会感到内疚。[10]

二、儿童文学的德育方式

儿童文学曾一度出现以教化为根本目的的教育取向。教师在教育方式上不考虑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把“教育文学”等同于枯燥、乏味的道德说教。[11] “教师在教育方式上教化僭越审美、认知大于感知,忽视从情感与审美体验的角度对儿童进行道德引导。”[12] 近年来,幼儿教师的德育方式的研究主要有以几个特点:

(一)将文学作品进行分类,进行道德价值筛选

教师在运用文学作品进行教学时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考虑文学作品本身的知识渗透性、德育的介入性等问题来设计儿童文学作品教学,精选那些有利于提高儿童道德品质的文学作品个案,从而促进儿童道德的养成,提升道德教育的实效性。[13]

(二)通过角色扮演促进情感体验

儿童的道德被动体验过程要转为主动体验过程。教师利用儿童文学可以与儿童进行精神对话的特征,为儿童提供更多的角色扮演机会,增加儿童思维频率,提供道德判断机会,促进道德成长。[14] 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儿童通过亲身经历理解了故事中相应的道德情感,儿童对故事道德情感的理解也更具有真实性,更容易引起儿童的共鸣。

(三)道德教育回归儿童生活

儿童的道德学习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教师应引导儿童通过实际生活和活动中积累的有关经验来体验故事情感,以便更好地促进儿童道德的发展。将道德教育回归儿童生活,幼儿才能将故事中学习到的东西真正转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15] 幼儿在故事中获得的道德情感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进行体验。

(四)欣赏型德育模式

欣赏型德育模式的主要观点在于:从师生关系来看,教师是参谋或伙伴。教师的作用主要是以自己对道德智慧的欣赏来刺激、启发和带动学生的德育“欣赏”活动。强调道德教育的价值引导与道德主体的自主建构两个方面在“欣赏”过程中得到统一。在绘本阅读过程中,欣赏是幼儿发自内心的一种感奋,这是一种积极的思维活动过程,顺应了儿童的情感与审美追求。

三、儿童文学德育作品的创作

在近十年的文献资料整理中,笔者发现儿童文学德育作品的创作方式呈现出情感宣泄化、道德叙事化的趋势。相对传统的正向道德教育文本而言,顽童、幻想、反禁忌等文本类型已经成为一种深受儿童喜爱的儿童文学作品风格。在观照儿童叙事性阅读心理特征的基础上,道德叙事性思维的文本创作应运而生。以往的儿童文学作品着重强调道德教育的“正强化”功能。如今,儿童文学更强调它的道德情感释放观。[18] 儿童文学德育作品的创作另一个特征就是道德叙事性思维的文本创作。叙事在儿童社会性和道德认识发展上起着核心作用,儿童文学作品要以讲故事的口吻和儿童进行道德上的精神对话。个体道德叙事作为儿童道德教育的新范式,体现了对儿童生命价值与实践的尊重。

四、儿童文学道德教育的后现代景观

传统文学作品中的善恶观念已经被多元化的解读方式所颠覆。近年来,对经典儿童文学作品进行改编而创作出新的故事,已成为童书出版的流行趋势,这一改写的图画故事体现了童话文类的后现代反思,它对传统的叙事方式进行了质疑,将故事的意旨转向现代社会中现实的道德判断,挑战和质疑了经典童话故事所建立的传统道德认知范畴。儿童文学故事结局的颠覆造就了阅读的多重可能性,内容对崇高伟大的消解更走向了写实文学,真正走进了生活……这些现象都是在力求尊重多元化的思维方式。[19] 丰富多元的价值体系能真正回应当下儿童所处的复杂生存环境,能够引导他们以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去看待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儿童文学主题的颠覆以及形式的创新,都表现出对传统权威叙事地位的拒绝,排斥着某种论述优于其它论述的特权。

五、研究的后续思考

(一)儿童本体特征的观照

观赏者是作品意义产生的组成部分,儿童是文本欣赏的主体。儿童文学文本的价值观要在认同儿童价值观的基础上,以儿童的生命为内核、为根基,向外扩展。教师在运用儿童文学作品对儿童进行道德熏陶时,要更加关注儿童的身心发展特质与需要,从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挖掘出同一个文本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具有的不同层次的道德意义,以及儿童与成人对于文本道德意义的不同解读。

(二)文本创作中的审美叙事

儿童文学的道德教育要以审美的方式来表现。美与善是相通的,因此儿童文学审美教育的结果,是使儿童变得有内在的道德要求,自觉地去做好人、做好事。儿童文学是一种艺术投影,儿童的心理结构不同于成年人,它处于形象思维阶段,与审美意识同构。儿童文学创作者要关注儿童文学的审美特质,注重在文本的美感叙事中投射道德的力量。

(三)行动研究视域的扩展

已有的研究大多是从理论层面进行探讨,缺乏实证性的调查研究。在进一步的研究中,研究者应到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观察、思考儿童文学作品是否真的对儿童起到德育作用。还应该深入接触儿童,从更深层面上挖掘儿童如何解读文学作品的德育意义。此外,还需访谈教师、家长,让家园德育内容与方式能有效地结为统一体,促进儿童道德教育的系统化进行。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解读 [M] . 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2][5][10][15]覃丽.试析幼儿故事与幼儿道德社会化[J].教育导刊(幼儿教育),2008(5).

[3]胡晓玲.安徒生童话伦理道德观初探[J]. 世界文学评论,2007,(1).

[4]乔建中.道德教育的情绪基础[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70.

[6]康长运.图画故事书与学前儿童的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2,(4).

[7]肖建霞.论绘本阅读与儿童成长[J]. 山东教育,2008,(12).

[8][17]郑荔.绘本对儿童成长的影响[J].家庭与家教(现代幼教),2008,(4).

[9]袁晓松.小小的船对儿童道德教育的启示[J]. 阴山学刊,2005,(1).

[11]余春瑛.教化:童话本质的背离[J]. 学前教育研究,2005,(Z1).

[12]闫春梅.当前幼儿园童话教育误区窥析[J]. 学前教育研究,2007,(12).

[13]王中华.童话:儿童诚信教育的新途径[J]. 教学与管理,2006,(20).

[14] 陈苗苗.儿童文学对儿童道德发展的价值[J]. 中国德育 ,2006,(10).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3)

一、叙事的概念与内涵

叙事,即我们通常说的讲故事,是一种建立在某种语境下进行的有组织事件表述,而事件的类型决定了叙事的类型。在学前教育中,叙事占据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儿童的发展意义非凡:一方面,通过叙事可以让儿童在价值观、世界观、道德观等多方面形成认知,对社会产生初步的认识;另一方面学前儿童的叙事能力能够展现其目前在思维、情感、知识、认知等丰富的信息,是了解儿童反正状况的重要窗口。在心理学中,叙事是一个复杂而精细的认知活动,叙事的过程要应用记忆中的知识,选择合适的表达词句,通过一定的顺序组织叙述的内容,还要兼顾到参与者的注意力与感受。在学前教育中开展的叙事一般而言都是道德叙事,即通过儿童参与叙事(听故事和讲故事)获得道德认知。

道德认知是对善与恶、对与错、丑与美、对与错的判断,是主体对社会道德现象从认知到把握的全过程,儿童的道德认知还处于建立的阶段,需要教育者进行引导。布鲁纳认为,人类存在两种本质上不同的思维模式,即例证性思维和叙事性思维,儿童的思维更符合叙事性思维的特征,儿童经常把他们探索的外部世界看作是有生命、有联系和有故事的世界。[1]儿童在理解故事的过程中,叙事者会将自己的经验、知识和目标通过故事传递给儿童,影响儿童的认知和精神,进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在学前教育中,叙事的最终教育目的在于对儿童的道德教育而非只是教育,所以在学前教育中叙事通常展现为道德叙事,即教育者借助对道德故事(如寓言故事、英雄事迹等)的叙述,让受教育者即学前儿童通过故事理解抽象的道德观念,调动儿童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儿童道德认知的成长和发展。

二、叙事对学前儿童的道德认知影响

虽然道德叙事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扮演着儿童道德教育的重要角色,但是其内容却是在不断地丰富过程中。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学界对于叙事在儿童道德认知教育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愈发认识深刻。但是,即便是这样,我们也要看到叙事对学前儿童的道德认知影响是利弊双向的。

1.打开认知之窗

儿童个人成长发展的过程不仅仅是生理的成长,更是思维、意识、认知的成长,个人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儿童逐渐开始接触到社会,开始认识外部世界。在现代社会,幼儿园承担着学前儿童从家庭培育到社会教育的阶段过渡,老师在儿童道德认知成长中作用凸显。学前教育是儿童系统认知世界的起点,在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叙事尤其是道德叙事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学前教育的首要目标是为儿童打开一扇通向社会的认知之窗,而这扇窗就是儿童在学前教育中形成的道德认知。对于儿童而言,接受道德教育远比知识教育更重要,在获取丰富的经验知识之前,儿童首先应当具备对知识经验的判断能力。只有在具备了一定的辨别认知能力的基础上,儿童才能够真正开启认识世界的窗口,否则儿童缺乏基本的道德认知,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知识获取途径如同浪潮,知识的内容稂莠不齐,儿童很容易被错误的认知所误导。在学前儿童这个年龄阶段,模仿性较强,一旦形成主观印象,恐怕很难改变。

2.引起儿童的道德模仿

在这一阶段重视道德叙事的作用是很有必要的。根据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2~7岁的儿童处于前运算阶段,这个阶段的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较强的依赖性、向师性和模仿性,特别是受父母、教师的言行举止影响较大。[2]在儿童认知的过程中,喜欢模仿是在这一阶段的特点,当然儿童也会出现道德模仿的行为。比如在2007年央视“洗脚”这则公益广告,一经播出便获得了众多网友的热烈讨论,很多儿童也学着模仿广告的小主人公,给自己的长辈洗脚,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模仿行为。2~7岁的儿童很容易接受叙事的认知形式,对于叙事中的人物形象也具有强烈的模仿性,寓言、神话、通话、典故等中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都会成为儿童的模仿对象。所以,在学前教育中采取道德叙事的教育方式符合学前教育的阶段特点,也符合学前教育的价值目标。幼儿园具备系统培育儿童道德认知的条件,有专业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可以适当的方式开展道德叙事教育,可以引起儿童的正确道德模仿,帮助儿童建立积极、正面的道德认知,而不是任由儿童在自主接受的知识经验中形成消极的、负面的道德认知。

3.教育者主观经验的代入

在对学前儿童进行叙事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不可避免的会将自己的主观经验甚至是主观情绪代入到教学当中。如笔者前文所述,这一阶段和的依赖性、向师性和模仿性很强,很容易接受教育者的主观经验,进而影响他们自己的道德认知。教育者在进行叙事时,对于故事首先已经有了一个道德判断,其进行的叙事其实是建立在自己道德认知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是积极正面的道德认知,则不会对儿童成长造成影响,如果是消极负面的道德认知,更有甚者是消极偏激的负面情绪夹杂在叙事当中,对孩子的日后成长室友严重危害的。学前教育是儿童接受教育的起点,如果在起点没有建立正确的道德认知,那么主观认识一旦形成,在日后的教育过程中恐怕很难转变。对于儿童而言可能会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在叙事教育中,教育者将自己的主观经验代入是必然的,但是应当尽量将主观经验对于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学前叙事教育途径探析

1.道德叙事理应得到足够重视

在学前教育中应该重视道德叙事的作用,而目前叙事只是帮助儿童掌握知识的辅助工具。道德叙事的道德教育方式相比于传统的知识灌输和规则教导,采用了体验和练习的方式,让儿童在听故事和尝试讲故事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儿童叙述性思维的特点,借助故事的道德价值让儿童参与到故事的情景当中,唤起儿童的道德感知,而解释和说教的教育方式,不符合学前儿童的阶段特点,教学效率低,发挥作用小,还可能因为无法理解教学内容而让儿童对于学习知难而退,影响到后续的教育学习。

2.道德叙事应以正确方式进行

在幼儿园开展的学前教育中,以正确的方式开展道德叙事是实现学前教育价值目标的正确方法。第一,要建立道德叙事的教学体系,让道德叙事成为学前教育中德育教育的独立内容,教学故事的选取、课堂的教学形式、儿童的参与方式都应当融入到教学体系之中;第二,教育者应该自觉提升自身素质,充分认识到叙事教学在学前教育的优势,不将主观经验引入,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道德叙事当中;第三,教师要从日常生活中寻找接近儿童道德经验的叙事素材,展示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惑、社会性、道德性事件及问题,激发其道德情感,建构其道德学习。

四、结语

道德教育不但要培育儿童形成积极正面的生活层面道德,也要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社会道德,从小就培养儿童的社会责任观念,让儿童以正确的道德观念为基础,将来成为一个大写的社会人。

参考文献:

[1]杨宁.叙事性思维和儿童道德教育[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79-83.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4)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出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后备军,当前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出现了很多问题。由于他们无法在父母身边接受正常的家庭教育,在思想道德观念、价值观建设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加上当前社会的复杂性,很多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出现了一些问题。这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

一、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现状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现状不容乐观,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留守儿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往往会用物质和金钱来弥补自身对孩子的亏欠,长此以往,很多留守儿童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惯,并且长期的物质奖励代替精神鼓励的做法也让留守儿童的价值观出现偏差,享乐主义、功利主义思想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的思想健康。其次,留守儿童的心理比较脆弱、孤僻,由于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对亲情的渴望是十分强烈的,父母不在身边,当前儿童心理出现问题的时候,无法及时进行纠正和引导,很容易让儿童产生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严重影响了儿童的心理健康。另外,很多留守儿童受到年龄、身心发展规律的限制,缺乏有效的自我管理能力,加上很多监护人没有有效地履行职责,导致很多留守儿童的学习态度十分不端正,加上父母从事工作性质对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很多留守儿童会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不能很好地参与到教育教学活动中。

二、提升和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对策和方法

(一)从留守儿童实际出发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德育课是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德育过程中,要做到以人为本,要从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出发,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首先,思想道德教育的开展要以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为主要依据,对相关教育教学内容进行改进和整合,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其次,班主任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德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与留守儿童进行有效的情感交流,通过竞赛活动、团队活动等对留守儿童的集体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进行培养。另外,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进行正确的引导,通过榜样人物、实际案例促使留守儿童正确价值观的建立。

(二)改善农村教育的软硬件条件

为了对留守儿童进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必须从多个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对农村学校的软硬件设施进行改进。首先,要对学校的活动条件,如操场、校园图书馆和阅览室等进行改进,为学生建立良好的思想道德硬件条件。其次,要通过建设校园文化、丰富校园图书资源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等软件条件的革新,给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完备的思想品德教育资源,提高思想道德教育质量。

(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首先,要强化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宣传工作,要让乡镇、村以及留守儿童监护人,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到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共同努力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具体要将学校周边的小环境进行整顿和清理,关闭学校周边的不合法网吧、游戏厅,构建良好的周边环境,杜绝留守儿童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另外,家长和监护人也要重视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以身作则,对留守儿童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产生积极的影响。

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是当前农村儿童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留守儿童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既是解决当前农村儿童教育问题的关键,又是促进社会主义事业更好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学校教育方面要改进思想德育内容和方式,改进思想道德教育的软硬件条件,在社会环境方面要强化宣传工作、调动各方力量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培养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

参考文献:

[1]苗小强,李淑霞.对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问题研究综述[J].传承,2010(15):157-162.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5)

人先天不同于动物,在基因中就获得主体性遗传,具备主体潜能。皮亚杰认为认知结构是人主动建构起来的;蒙特梭利认为幼儿具有人的完全意义,还具有自发的吸收性能力和创造性能力即吸收性心智,这是人类的一种自然性。儿童的认知是儿童作为实践主体,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教育实践中,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是不容置疑的。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实践,现代媒体和信息化交流方式更拓宽了其视野,尤其进入幼儿园,接触到伙伴、教师、集体、环境等社会实体后,以学习的方式经验、以直观的方式认识,初步理解自然与社会,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尽管不是自觉意义上的。他们以自己接受与否,选择对人对事的态度,用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要求自己、要求他人。学前儿童比其他任何时期,都更迫不及待地表现自己的存在、力量和价值。其实,学术界虽然没有明确承认学前儿童拥有主体意识,但是,在方法论和教育实践中却鲜明主张双主体理论、主体性教育思想,呼吁实现学前教育中儿童主体地位的回归。

道德意识潜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人的自然禀赋,人的生物性中包含着合作和自我牺牲的倾向,人在最原始的内心深处就有与人联系的迫切渴望。可以说,道德意识作为潜能存在于每个人的自然机体中,是人的社会性本能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原始的道德意识占道德意识的一小部分,而且只是一种潜能,必须经过社会实践才能实现。学前阶段是行为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教子当在幼,养正当于蒙”,应该及时让生物学意义的道德种子萌发、生芽,生成社会意义的道德之树。

2.学前儿童主体性在道德启蒙教育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构成了学前儿童参与道德启蒙活动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属性。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为教育内容,以指导人们形成正确世界观和人生观为目标,也就是塑造思想,因此它的对象必须具有主体意识。否则,就丧失了实践根据和实践价值。

第二,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构成了道德启蒙教育的本质。道德启蒙教育是学前儿童道德意识的自我确立和自我完善。道德意识是主体意识与对象意识在道德世界的统一,它的确立与完善只能由主体自身完成,其他都是条件准备。

第三,学前儿童的主体性决定了道德启蒙教育的思维方式、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教育模式。道德启蒙教育必须以学前儿童为中心,以他们的主体性特点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在道德实践中,要尊重学前儿童的主体地位,强化其主体意识,发挥其主导作用,从而形成主动的、有责任的道德意识。

第四,学前儿童的主体性造就了道德启蒙教育的学科意义和社会价值。在主体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中,主体既有肯定,也有否定。前者表现为主动,即主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体会自由、快乐;后者表现为自制,即克制自己做他人否定的事情,体认责任、规则。道德启蒙教育就是帮助学前儿童模仿与学习寻找肯定与否定在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内在统一。

二、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养成

道德意识建构于主体的习惯,既是社会风俗习惯的普遍化和一般化,也是个体自身习惯的养成。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习惯……德育就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①

1.学前儿童的人格养成

人格是道德主体对自我的定义,以区别于其他的道德主体。它是道德启蒙教育的心理基础和内在根据,独立存在于精神文化维度里,从心理层面构筑个体的道德规定性。在道德实践中,主体根据自己的人格归纳、整理道德体验的表象材料,形成有序的道德意识。人格潜伏在思想最深处,是隐性的、原始的道德意识,而道德意识则是显性的、成熟的人格表现。人格以其稳定性主导着道德意识的倾向,养成学前儿童理想人格是道德启蒙教育的首要任务。

人格养成首先在于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根据结构心理学理论,外在的言谈举止可以直接转化为内在的人格特征,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②。个人的生活习惯还会引起他人评价,反过来影响个人的人格。中国传统“小学教育”就是从洒扫、应对、进退开始,从劳动、接人待物、日常礼节方面培养儿童人格的自觉性。

其次,在于生活方式的养成。正如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意识,生活方式决定人生观、价值观。“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③箕子认为商纣王有了象牙箸就会想犀玉杯,用牙箸玉杯当然不可能吃普通饭菜,必然追求豹胎美味,吃到豹胎的人当然不可能穿朴素的衣服、住简朴的房屋。为了锦衣珍馐、玉殿高台,必然要搜刮民脂民膏,为祸百姓。“故箕子见象箸以知天下之祸”。④

再次,在于心理倾向的养成。良好的心理倾向,要求勤于主动学习,乐于接受新鲜事物,还要有独立意识和思考能力。同时,良好的心理倾向要与遵守社会规则、服从社会规范结合起来。

最后,在于人际习惯的养成。人际习惯有天然性趋向,表露出一种内在自然力。但是,环境影响、后天矫正,一样会改变先天趋向。尤其要养成学前儿童和谐习性,消除对抗性心理习性。对抗心理成为人格习性,人际关系就会不可逆转地恶化,最终可能会仇视社会。

2.学前儿童的道德素质养成

相对于人格的混沌状态,道德素质则表现出清晰的理性特征。道德素质是道德主体对社会环境的根本承诺,是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平的综合反映。学前儿童道德素质教育主要在于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

家庭美德是个人全部道德素质的基础,培养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必要条件。弘扬家庭美德是养成道德素质的关键,对社会安定团结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私德”相对,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还必须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人与人之间在公共生活领域交往的规则。只有遵守社会公德,才会被社会接纳。儿童的学习就是塑造“社会人”,社会公德的养成显然是学前儿童的必修课。

3.学前儿童的行为规范养成

社会出于稳定与秩序的需要,衍生出行为规范,调整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体地体现和延伸着社会关系和社会价值。行为规范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约束,是人对社会规则的客观实践,在个人的现实性上就是主体对自己行为的选择。行为规范有成文的,以法的形式强制要求人们必须严格遵守;有不成文的,如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甚至部分法律规范和宗教规范,也要求人们遵照执行;还有的只反映了社会情绪的喜爱或厌恶,没有上升到道德、准则的高度,仅作为“应该”或“最好”的建议,并不给人以外在的压力或束缚。无论哪一种行为规范,人都不可能先天认知,只能后天养成。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主要是针对后两种不成文行为规范的养成。

三、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心理过程

1.认识过程

学前儿童处于生理和心理的成长黄金期,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富有学习和创造能力。教育的责任就是协助儿童发挥自身潜能进行自我发展,这就是教育的真谛。

学前儿童抽象思维尚不够健全,囿于感性认识。对于他们而言,词语与其说是逻辑概念,不如说是符号,而且是感性的、可经验的符号。启蒙教育不能成人化,抽象的道德和社会理念只会造成儿童思维混乱,灌输只能教会孩子撒谎。

经验直观是学前儿童的主要认知手段,他们直接通过感知认识事物,通过实践把握世界。儿童是最积极的“实践者”。实践会帮助他们完成感觉、知觉、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认识过程。同时,学前儿童的认识直接、孤立、静止、片面,反思仅停留于直接的、表面的因果。他们只能接受启蒙式教育,而且必须是直白的正面教育。

学前儿童倾向于借助想象力把思维与存在统一起来,用简单的认知结构暂时应付复杂的外部世界。拟人性是幼儿认识过程最为有趣的特点,他们仿佛信仰万物有灵论,赋予万物思想和灵魂,想象一切事物都和自己一样有知觉、有意识,也赋予世界以人性的尊严与人性的光辉。学前儿童比成年人更加遵从自己的经验和理解,反而造就了丰富的想象力和自由创造性。

2.情感过程

在认识的过程中,客体一定会引起主体意识的波动和感染,出现情绪、态度等情感过程。学前儿童知觉与感情尚未完全分化,总是以情感的经验直观世界、把握世界,表现出无遮掩的人性。情感过程最能够激荡学前儿童的心灵,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在本体论上应该是一种情感存在和情感力量。

学前儿童在认识过程中会用主体意识灌注对象意识,直接地让世界统一于自己,实现与世界的情感交流。针对学前儿童情感过程的教育应该是正面的教育、爱的教育,而不能让他们通过否定恨来反思爱。否则,我们就在不善于反思的儿童心中培育了恨的种子,儿童将来的情感走向会令我们大吃一惊,就像马克思感叹的:“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

3.意志过程

意志是主体对自由的实现,反映了主体运用本质力量对客体施加作用,创造新的价值。自由是道德的基础。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被约束。自由是对享有权利的尊重,但不是放纵。

自由必须被限制在义务里面,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换取他人尊重自己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是有规则的自由。自由还是自我约束。自由意志在选择时,遇见了这样的二律背反:我是自由的,自由是无限的,所以我选择;可是选择的对象和结果都是有限的,所以选择不是自由的。选择是自由的也是痛苦的,意志侵犯了自己的自由,减少了自己的自由。所以,意志是自我意识,也是自我控制。

道德启蒙教育的意志过程最关键的就是让学前儿童学习选择,并学习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4.审美过程

审美是人把握自然、把握社会尤其把握自己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知、情、意的统一,是一个评判的过程、主观的心理过程。在审美过程中,主体与客体形成一种超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上追求真理、追求发展。在这个主观的心理过程中,主体对客体不再强调客观的认识,而偏重于主观的理解。所以,审美过程同时也是一种预期、理想和超越,从而促使人生超脱世俗的平庸和鄙陋,“诗意般地栖居”①。

学前儿童知、情、意等心理过程的特点,使其审美过程倾向于直观的优美,很难理解反思践踏生命的丑陋而获得的崇高。在儿童看来,战士英勇杀敌与恶狼吃羊,都是对生命的践踏,并没有本质的差异。

四、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引导艺术

德育是主体的心理体验和意识生成,学前道德启蒙教育应该以引导为主要方法。

1.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传统理论与传统方法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视儿童为被动的教育对象,视儿童心灵是可以任意涂画的白板,灌输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手段。教师向儿童传达思想戒律,儿童则像机器一样录制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整个教育缺乏民生与科学精神,严重制约了儿童的自由发展,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形而上学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割裂了自身与其他学科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也把思想政治工作从生活中孤立出来,学校(幼儿园)独自承担起儿童的教育工作。教师的教育经常与家庭或社会的价值观相左,儿童迷惑于其间的矛盾,无法从中取舍,最终形成不正确的道德观。

2.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创新性思维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应该既独立于其他教育学科,又与其他学科相互交融。因此,需要重建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用合理的内涵和相应的外延,指导我们探索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新思维。

思想政治教育从本质上说,就是培养主体性道德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应该以有序地引导清理道德体验的无序性,以理性思维整理感性道德经验,以自觉的道德意识替代自发的道德表象。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协助孩子发挥自身生命潜能,健康地发展。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必须充分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尊重主体的自由意志。理性的、抽象的道德理念要让位给经由反省的生活经验以及人的自我建构。教育尤其要将个人转型为主体,觉醒其自我的自由和责任。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必须还原德育的学科本质,将其置于历史进程中,尊重自然、尊重社会,去除物化的非历史的概念,转换到批判、反思、自由等人性的历史的概念。恢复学前儿童主体地位,尊重其主体意识,使其自觉体认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学习社会批判、权利意识和公共参与,坚持自我价值和社会正义,朝着道德觉醒和人性尊严方向发展。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要统合思想与行动、理论与实践,让他们在道德实践中领悟道德力量和道德真谛。因此,要积极统筹各类主体,分析并批判压制学前儿童的社会结构,让学前儿童生活、生长在真实、统一、开放、公正的社会环境中,不会因为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的分歧而导致儿童思想的迷茫和人格的分裂。

3.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创新性方法

实践证明,道德启蒙教育必须尊重学前儿童的生命规律,尤其是学前儿童的敏感期。在敏感期,学前儿童的特定能力和特定行为对环境特别敏感,这些能力和行为正处于发展的最佳状态,有的放矢地引导和教育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6)

儿童德育的方法根据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具有阶段性的特点,提出了阶段性道德教育的方式。不同年龄的儿童其心理接受能力是有差别的,年幼儿童虽然在成人严厉的道德要。求下能够按照成人的旨意去做,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蒙台梭利曾说过:“年幼儿童没有是非感; 他还生活在观念之外。事实上, 我们并不认为他很坏或很邪恶, 而只是认为他挺调皮, 既他的行为很幼稚。”因而她声言, 她的著作对幼小儿童“没有使用‘善’、‘恶’、或‘道德’这些术语。”只有到了6 岁以后,“儿童开始具有是非正式误意识, 而且也是关于他人行为的是非正误意识。是非正误意识时时是该年龄阶段的特征。道德意识正在形成⋯⋯”学前儿童道德教育应避免成人化倾向, 学前儿童道德教育内容的选择必须基于儿童世界的视野和活动所能及的范围, 必须是儿童世界里的东西, 以成人的眼光把成人的东西强加给儿童是危险的。这如同儿童认知领域中的某个逻辑结构尚未建立时, 你非要求儿童用这种逻辑结构去解决问题一样, 其结果只能儿童无法完成任务; 无法完成就会感到痛苦; 这种痛苦与学习联系在一起, 会使儿童讨厌学习。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是一个渐进有序的过程。因此,对各个阶段的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内容也不同。皮亚杰肯定,恰当的教育可以促进儿童道德的发展,但教育的作用也是有限度的即它不能超越儿童道德发展的一般进程,否则,儿童不能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观念,从而导致教育的失败。我们认为,与其要儿童形成高水准的道德观,倒不如选取水准相适应的内容进行教育,例如,爱小朋友、爱小动物、爱幼儿园等,这样的教育将会产生有实际意义的效果。幼儿园大班幼儿随着年龄的增长,出现了自律的萌芽,此后,道德教育的主题也就转变为发展儿童的自律道德了, 自律道德的根源在于儿童对成人的单方向的尊重, 发展自律道德的途径是让儿童与同伴及成人相互交往, 儿童只有在交往中才会把自己的观点与他人的观点做比较, 只有在和他人的交往中儿童才能摆脱权威的束缚,互相尊重, 互相协作, 发展自己的评判能力。成人往往认为自己的道德认识水平高于幼儿,其实并不尽然, 成人应虚心地倾听儿童的道德思考, 以平等的态度与儿童进行交流。另外, 幼儿思维具体形象的特点, 教师和家长应用具体形象的方法让幼儿理解德育的规则, 在日常生活和有戏中对幼儿进行德育, 在良好的环境氛围中融合德育。儿童的道德不会自然而然的产生和发展,它不仅需要儿童间的相互关注,也需要家长和教师的积极引导。杜威的原则是由活动中培养儿童的道德品质。

总之, 幼儿教育应从实际出发, 以皮亚杰的幼儿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为指导, 应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阶段, 特点, 恰如其分地把德育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各种娱乐、游戏活动之中, 使幼儿在学学、做做、说说、玩玩之中受到思想教育, 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7)

1.“立体交叉”的含义

“立体交叉”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利用跨线桥、地下通道等使相交的道路在不同的平面上交叉。”生活中,我们已充分认识与感受到各类立交桥的优势。“立体交叉”不仅仅是一种设计,更是一种思想,一种对固有框架的创新。

2.学校德育、心育与儿童品德的关系认识

学校德育与儿童品德、心理健康教育与儿童品德分别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道德与品德关系密切。道德,是社会性、群体性的意识形式,个体将道德要素内化后形成稳定的心理特征,即为品德,二者相互促进而又彼此独立。品德作为“一种个体心理现象”,与心理健康教育同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健康的心理,很难形成良好的品德,品德心理倾向的“稳定”也有益于个体心理矛盾、困惑等消弭与化解。

3.德育与心育“立体交叉”模型构建及理念解读

为了更好地整合德育与心育资源,联通与优化德育与心育流程,发挥学校政教处与“知心话吧”的互补功能,基于心育或德育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践行以“问题”为中心,在发现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有所发现的理念。课题组经过充分地讨论交流及论证,重点吸收了道路建设中“立体交叉”的思想,构建出“三层立体‘并联’、四步有序‘串联’”的“立体交叉”模型,力求彰显以下教育教学理念:

(1)心育层,即心理健康教育,由“生”“析”“化”“长”四步依次推进。“生”,即儿童具体心理问题的产生、由来;“析”即对儿童具体心理问题的分析、研讨;“化”即儿童问题心理的破除、化解;“长”即教学相长,教师在“析”“化”儿童心理问题过程中业务水平得以“长”进,学生在此过程中心理素质得到良好地生“长”,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当及时总结儿童心育案例,向理论层面增“长”。

(2)品德层,重点围绕传统的品德心理结构“四因素论”展开,即知、情、意、行。儿童品德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学校德育与心育、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等都直接地作用于儿童“知”“情”“意”,进而影响其“行”。

(3)德育层,即道德教育,主要由“选内容”“择方法”“通途径”“施评价”四步依次进行。选内容,并非是为了区分具体德育内容的好坏,实际上也无法分辨,而是为了在某一时间节点凸显某一德育主题,以我校为例,政教处依照“月有主题、周有重点”的原则编排具体的德育内容。择方法,围绕具体的德育内容选择行之有效的方法方式。通途径,意在保证儿童德育的过程,主要为时间、家校合作等。施评价,对儿童德育全程进行反馈,帮助孩子们更好地认识自我、自主提升。

(4)模型中贯穿三层的“枢纽”柱,是学校德育、心育及儿童品德诸多板块之间“立体交叉”、相互促进的枢纽,也是学校德育与心育流程联通和优化的集中体现。

(5)力求体现“道德健康是心理健康的内在前提这一命题”,显现德育的基础性和宽泛性,故将德育层置于模型最底且设计成最大圆片。

(6)品德层置于模型中间,一是展现儿童品德与学校德育、心理健康教育之间的互联关系,二是诠释德育与心育本是“殊途同归”,最底层的德育和最上层的心育,它们的目标都是培养品德高尚的儿童,模型中两者所处位置与目标方向虽然明显不同,但可谓“殊途同归”。

二、实践反思

1.“立体交叉”:是思路,不是道路,当切实灵活地运用

当儿童出现具体的心理问题时,如儿童厌学症,我们并不是机械地依据心理健康的知识理论去直接“析”“化”问题,而是及时下移至品德层,与儿童的“知”“情”“意”等相结合,推敲学生厌学的根源与走向,务求分析切实到位。同时,还下移至德育层,适时地“通途径”,将家校合作与个体心理辅导两方面相结合。最后,我们还对厌学案例进行了总结,适时向理论领域增“长”,并进一步作用于德育层“选内容”板块,择时进行群体性教育。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8)

一、学校品德教育教学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品德教育内容很大程度上已经跟不上时代步伐。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孩子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是越来越多,在学生面前展现的是一个丰富多彩,瞬息万变的世界。而品德教学内容还存在成人化,简单化倾向,脱离了儿童的现实生活世界,局限于书本的世界,回避了纷杂的现实生活,人为地造成了“纯而又纯”的教育。儿童所经历的书本世界无法与周遭的生活世界自然地沟通起来,品德教学无法真正触及儿童的真实内心,未能真正从儿童的心灵深处产生触动和影响。当用品德教学内容解决生活中具体问题时,有时就会觉得束手无策,我们的品德教育也就显得苍白无力。

从教学手段上来看

品德教学的手段还显单一,有与生活实际脱节的现象。教育是生活的需要,其源于生活又以生活为归宿。从这个意义上讲,品德课堂原本是一个被师生所共同拥有的生活世界,体现着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当前,很大一部分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者还是以学生了解相关的品德知识为目的,而忽视品德教育的实践性。品德教育最终目的是为指导儿童实践。但教学过程却过于理性化,理论知识的灌输重于生活的运用能力的培养,未能把知识传授与行为养成结合起来,未能使“认知、情感、导行”三环节螺旋上升,存在教与学“两张皮”的现象。

从教师的角色定位上来看

品德教师的执教角色亟待转变

当前,小学品德教育由于受传统教育思想和教师负担过重的影响,在教育方法上仍存在说教化、简单化、灌输化和成人化的倾向,致使品德教育局限于课堂、学校,与社会生活的大环境脱离。许多教师不顾学生的心理状况,接受能力,一味的灌输,这样的教学只会让学生越听越烦,产生逆反心理。容易产生“花盆效应”,只中看不中用。

另外一个亟待改变的是我们品德教师结构和学校对品德学科的重视度的问题。据笔者了解,虽然我们一直喊德育为首,但实际上学校对品德课教学的重视还是有待提高的。我们的品德教师不是由语数老师代课,便是由学校领导兼任,师资力量很薄弱。

从存在形式上看,

学校理想化的品德教育在与社会现实存在的不良现象相遇时,还显得很无奈。

当学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时候,社会上各种不良的行为、习惯、风气却与之产生了严重的抵触。如以公交车让座为例,试问身边的人有多少为老、幼、妇、残等让座的?当学生在学校形成的一些比较脆弱的意识,以及最初的想法,还未能付诸行动时,却被残酷的社会现实击得粉碎,最终学校这一方面的品德教育收效甚微。我曾在我的品德课堂上调侃学生,我说我们的道德观是用来约束别人的,就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为例,我们是不是有过坐在座位上,一位老大爷颤颤巍巍上了车,谁也不给让座,我们心里在骂,车上的人怎么这么没社会公德,却忽视了自己正屁股很沉地坐在座位上? 当时我发现很多学生在默默地点头并且低头不敢看我。

传统的教育是要孩子受教育,而不要孩子们生活,使得受教育者要么厌倦接受教育,要么不觉得所受到的种种教育的确是人生所必须的,是人在生活实际中应该做的。这是我们品德教育者的悲哀。

以上是从品德教育的弊端上来讲,我们呼吁品德要回归生活。

其实现在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的新课标精神也在呼唤品德回归生活。

二、《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的新课标精神呼唤品德回归生活

《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品德与生活》的课程性质是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生活性是是它的首要基本特征。并且该课程有四大基本理念也仅仅围绕儿童生活,即“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是课程的核心”、“珍视童年生活的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在与儿童生活世界的联系中建构课程的意义”。课标的制定充分体现了道德寓于儿童生活之中,儿童品德的形成源自于他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因此只有源于儿童实际生活的教育活动才能引发他们内心的真实的道德情感、道德体验和道德认知。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9)

社会性发展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方面。心理与教育研究表明,幼儿期个体社会性的发展与其将来的社会往、行为、情绪情感、个性、社会适应性以及学业成就、智力发展等有密切的关系<1>。近年来,许多人主张用社会性这一概念来涵盖品德等旧有概念;还有的人认为社会性发展与品德发展是一个相伴的过程,彼此不能代替。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幼儿品德与社会性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

目前,教育界把儿童的社会性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先天的社会特性,它是由儿童出生时所面临的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所决定的;

二是通过后天的学习活动所获得的社会性,也称为“后成社会性”。我们所说的儿童社会性发展主要就是指这一特性而言的,它包括儿童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两大方面。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儿童社会性发展是心理发展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

一是自我系统方面的发展,其中又包括自我认知、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和自我调节等方面的内容;

二是社会系统方面的发展,包括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师生交往以及其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

三是社会规则系统方面的发展,包括性别角色、社会角色、社交规则、行为规范以及社会道德等规则的建构与发展。

<2>幼儿品德与社会性发展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幼儿品德是其社会性发展中的一部分。儿童社会性的发展涉及到了个体智能以外的所有内容,无论如何界定社会性的概念,对个人来说,社会性在概念种属上都是一个包含众多方面内容的概念。即使狭义地界定社会性它也包含个体生活中的各种属性,如情感、个性、社会交往、社会适应等。而品德只是个人依据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和倾向。品德与社会道德密切相连,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反映。因此,品德作为个人特性是指个人在内化社会道德时的自我表现与特征。作为个人核心的社会品质,它不可能泛指个人生活中的所有社会属性,它只能包含在社会性之中。

2.品德是幼儿社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产物。从发展过程而言,社会性发展较早,品德发展较晚,幼儿品德是在其社会性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

儿童出生之后,经历了初步的社会性发展(一岁以内),幼儿认识和适应了自己生存的简单环境,即家庭,通过这一最初的社会环境以及与父母的交往活动,儿童建立了最原始的自我系统。1岁以后,幼儿通过开始认识自己、别人以及与别人的关系,产生了自我意识,掌握了最初的行为规范。2岁左右,幼儿在其社会性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最初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即品德开始产生。比如家长教育孩子热爱自己的亲人、父母、帮助他人做好事等。2岁以后,在社会性发展与教育的基础上,幼儿的品德也不断完善。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2~6岁的儿童在学会了与同龄儿童交往后,尤其在与同龄儿童的合作游戏中,通过动作交往和语言交往,培养了幼儿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并养成了合作、友好、分享等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如,有研究发现,幼儿园大班的儿童不仅乐于交往,愿意与其他儿童分享玩具,共同玩耍,而且态度友好、形式多样。这表明大班幼儿在个性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合作、友好等良好的道德行为<3>。可见,品德也是儿童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并随着社会性的发展而发展。以往,由于人们没有认识到儿童的社会性与品德在发展过程上的差异,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致于造成幼儿教育中的偏颇,使幼儿相应的社会性品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第一,在对儿童的教育活动上集中指向于品德。由于缺乏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基础,使得对幼儿的品德培养与教育工作没有过渡,内容过深、抽象,难以使幼儿形成应有的道德行为习惯。

第二,忽视了幼儿发展的主动性。幼儿品德的形成依赖于幼儿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获得的感性经验。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及其各项活动是进行幼儿德育的主要途径。比如,早晨入园时,注意培养幼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妈妈再见,老师好,小朋友好”等等;游戏时,教育儿童要谦让、不争吵、团结友爱,以此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与习惯。再如,在幼儿洗手时,要教育他们事后要关好水龙头,要节约用水,进而对幼儿进行爱惜国家资源的教育,这样就使幼儿在真实的生活中体会、消化着来自社会生活中的社会道德标准与行为规范。而成年人往往忽视了幼儿在生活中的主观体验或感性经验,习惯于从道德认识入手,对儿童讲大道理。这就使品德教育脱离了幼儿的生活,结果幼儿记的只是大道理,却没有形成相应的道德行为习惯。

此外,幼儿品德的内容与目标也与其社会性发展紧密相关,并随着社会要求的变化而变化。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实质上是人类的社会性(即由人的社会存在所获得的一切特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社会性发展而继续发展。社会道德体现了特定社会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作为个人道德面貌的品德必然体现了社会道德要求,它切实反映了特定社会与时代的要求。

比如,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开始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为了振兴中华、发展国民经济,社会迫切需要年青一代形成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而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结构的能力,并适应市场竞争对人才、个人潜力、技能的挑战与需要。这样,“学会生存”就成为这一特定时期的价值观。中国进入20世纪末,围绕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其他许多社会问题也摆在了人们面前。面对这些问题,个人所具有的生存能力和知识结构已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而只有加强个人之间的理解、合作、关心和沟通以及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影响,才能解决我们所面临的整个问题,也才能共同面对21世纪。因此,“学会关心、理解”就成为我们即将进入21世纪必须建立起来的社会价值观。两种价值观的转变充分体现了道德发展的时代制约性以及个体品德发展的社会制约性。正如马克思所说:“离开一定社会物质条件和具体历史环境,无法说明品德的性质。”以往的幼儿品德教育内容只注重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随着时代的发展,幼儿园品德教育的内容也在增加。现在,《幼儿园工作规程》<4>中提出“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也就是说,幼儿园德育的内容主要是发展幼儿的情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这也符合我国《幼儿园品德教育大纲(初稿)》的规定<5>,即对3~4岁幼儿提出一些最简单的道德行为要求;对4~5岁的幼儿则要求掌握基本行为规范,并培养其社会情感;对5~6岁的幼儿则重于行为主动性的培养以及道德情感的发展。

因为,幼儿阶段儿童的情绪逐渐趋于稳定,开始具有人格化的倾向,所以,幼儿期是儿童情感发展的重要时期。这样就把幼儿德育与情感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比如,同情心和羞愧感是幼儿道德行为的基础,因此,成人要从这两种情感的培养入手,让幼儿学会理解他人、关心他人,从中掌握道德标准,以促进良好道德行为的形成<6>。可见,不断变化的社会价值体系会在幼儿的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中体现出来,换句话说,社会价值观的内容在幼儿身上首先表现在社会性发展方面,然后才是品德更集中、深刻地表现出来,品德的内容与目标紧紧地依赖于社会性的发展。

3.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品德是个人社会性发展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它本身并不直接是社会性发展的内容,而是在个体社会性发展的基础上对社会道德行为规范不断内化的结果。社会道德的内化始终贯穿于个体社会性发展过程中,因此,品德又是个体社会性发展水平的标志。首先,品德不同于道德,品德是在社会道德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个人心理特点,是对社会道德的反映,如果没有道德活动就没有品德的产生。道德是一种社会存在,对社会道德的理解、掌握与建构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品德并不直接隶属于我们所提出的社会性发展三方面内容的任何一部分。其次,品德就是社会道德不断个体化的结果。儿童从一出生开始就进入到社会化过程中,在此过程中,社会道德开始伴随着个体的社会性发展而不断地向其施加各种社会影响,并在儿童社会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基础上,通过儿童对社会道德的内化从而形成个体的品德。可以说,品德是在个体社会化发生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并随着个体社会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层次水平的品德。社会道德个体化过程在品德形成之后并未停止,它继续伴随着、并贯穿于个体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过程。

4.品德虽然不能体现社会性发展的全部内容,但它是社会性发展的核心。社会性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社会道德关系则是其中最深刻、最根本的体现,品德又恰恰是直接内化或反映了这种社会伦理道德关系,并表现出固定的心理特点,因此,品德作为个人特性是社会性发展中的核心。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社会性教育的最高目标是使人形成良好的品德<7>。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始终都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与交往中,它是社会规范的重要体现,儿童要想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就必须掌握这一规范。由于幼儿社会交往范围较小以及心理发展水平的限制,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社会道德体系,因而,品德的价值与作用尚未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但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社会生活与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在其社会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个人的言行会逐渐地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要求。可见,虽然幼儿阶段的品德尚未成型,但对幼儿进行社会性培养与教育有助于品德的形成,使儿童形成良好的品德是社会性教育的最高目标。(2)品德教育是幼儿社会性发展教育的核心和导向力量。幼儿德育实质上就是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道德内化的过程,即把道德规范逐步内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二是社会道德个性化的过程,即形成不同行为模式和个性特点的个体的过程。社会道德个体化贯穿于社会性发展的整个进程,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德育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呢?

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发展有两个维度<8>:一是水平(程度)维度,这有高、低之分;二是方向维度,即亲社会性方向和性方向,在这两个发展方向中还有一个中性的发展,比如,那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他们的社会性发展程度可能也高,也很适应社会,但对社会发展却根本没有做出什么贡献。如果要使个体的社会性向高水平、亲社会性的方向发展,就必须借助于德育的导向与内在推动作用,否则,社会性就会偏离发展的正确方向。由于德育保证了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正确方向并推动社会性发展的进程,因而,它是幼儿社会性发展与教育的核心内容和导向力量。我们现在虽然大力强调社会性教育,目的是要把德育没有涉及到的内容纳入进来,使得社会性发展与教育更完整、更适合幼儿身心发展和21世纪对人才的要求,而不是偏废和弱化品德教育。换句括说,虽然德育是社会性教育的根本,但它也只是社会性发展教育中“社会规则系统”的一部分,不能涵盖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全部内容。如果只注重德育而忽视社会性发展教育,会使幼儿教育陷入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境地。因此,在对幼儿进行品德培养的同时,还要使幼儿在自我系统、社交系统和社会规则系统三方面得到全面的培养与发展,使得社会性发展教育和幼儿品德教育都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庞丽娟,叶子,颜洁.论教师影响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途径.学前教育研究,1997,(2):33-37.

<2><8> 梁志,李辉.关于幼儿德育与社会性发展教育的几个基本问题.学前教育研究,1995,(3):7-8.

<3> 杨丽珠.幼儿个性发展与教育.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3.

<4> 胡福珠,栾兆祥.幼儿园德育的途径.幼儿教育,1991,(1):11-12.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10)

二、对策

当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要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生活状况和成长特点,致力于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道德品质,使之逐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以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功能。可是当前许多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难有实效。特别是在初中阶段,很多家长、学校认为孩子应该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往往忽视法制教育。正是在这个时期,儿童的各种不良行为也开始出现,越轨行为的“高发年龄”绝大多数是在十三岁到十五岁之间。农村留守儿童这个时期正值初中阶段,大都是在县城或乡镇的中学上学,离家较远,尤其是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更要发挥好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首先,要在学校确立“一部教材”、“一门课程”和“一只队伍”。

由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一门课程”建设,将学校的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范畴,将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的一门重要的课程,每学期安排一定的学时,甚至有必要将法制教育作为升学考试的必考科目;由教育部牵头组织教育界、法律界、心理学界等相关专家编写针对中小学的各年级的一本“法制教育教材”,这样,九年义务教育加上高中三年,一共是十二本教材,通过这十二本教材的系统学习,对农村留守儿童乃至全体国民的法制观念必有很大的提升;由各中小学负责组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力量建设,法制教育要配备专职教师,而不是由政治教师、德育教师或其他教师来兼任。鉴于目前一些学校状况,可暂由政治或德育教师代替作为过渡,但他们必须要参加专门的法制教育学习和培训。从长远计,就是要将培养中小学法制教育专门的师资纳入教育整体规划,逐步实现中小学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这三“一”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先在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率较高或受侵害事件多发区的中小学实行,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并及时总结实践中的经验、方法、效果,组织交流,若可行,则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

其次,法制教育要理论结合实际,以案说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除了书本的法律理论学习,学校还要充分利用书本外的各种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手段,寓法制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可以聘请法律界人士定期给孩子们上课,以案说法,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与公安、监狱、法院、看守所、少管所等部门合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还可以通过利用互联网、影视资料、图书馆、普法教育机构等多种方式,开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丰富法制教育内容,学生逐步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中小学的法制教育通过理论联系实践的途径,既能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法律素养,强化是非观,不仅有利于降低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率,同时又能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减少自身受侵害事件的发生。最后,法制教育还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衔接,关系密切。

法制不能取代道德,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制。不能仅重视法制教育而摒弃道德教育。法律与道德是两种性质不同而又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礼入刑”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同时要行道德的职能。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因此,针对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的状况,各中小学对留守儿童要担当起引导、监督、管理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机制。对儿童来说,辨是非、明事理的能力较弱,所以先进行法制教育后提升道德素养的方式,在实践操作上更为可行。先规定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再从道德层面对儿童展开渐进教育,逐渐地把法律的禁止上升为个人的行为准则,最后内化为个人思想道德素养。由此可见,充分利用学校法制教育这一主阵地、主渠道,发挥其应有作用,不仅对降低目前正在增长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率效果明显,而且对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危险防范意识的增强以及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也有积极作用。更进一步来讲,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建设,不仅对解决当下农村留守儿童所面临的问题作用重大,而且对于所有的儿童也具有深远的意义,邓小平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二)整合家庭、政府、社会等各种法制教育资源为重要补充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第一个场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儿童社会化,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功能并没有完全丧失,因此留守儿童父母及其监管人要提高对家庭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留守儿童的父母也要主动学习一些法制教育知识,要主动创造机会增加与子女面对面的互动,至少也要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沟通,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在交流中灌输一些基本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常识;留守儿童的监管人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职责,通过学习或培训,不断提高认识,成为合格的家长,以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法制教育缺失。政府各相关部门,如法院、检察院、少管所、公安局等,要积极配合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为学校提供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宣讲员;同时,还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数据以及受侵害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与学校、研究单位、政策制定机构共享,研究分析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及其受侵害案件的特点、行为动机、犯罪方式、采取手段、诱发因素等,寻求预防和减少该类事件的思路和对策;条件允许的话,可在政府相应部门设立农村留守儿童“维权”举报电话、维权热线、法律援助部门、维权服务中心等,让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维权”行动,有利于他们促进自身发展和自我保护,通过参与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树立法律意识,正如派翠西亚•莫恰所讲:“仅仅通过一部法律并不足够,还必须持续开展教育活动和提高社会意识,开展能力建设,征集足够的资源,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包括让儿童全面参与。这尤其适用于保护儿童免受暴力、虐待和剥削”。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尤其要重视当前大众传媒,如电视、广播、书籍、互联网等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的影响。现代大众传媒对留守儿童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特别是互联网产生的负面“示范作用”,如一些暴力、色情和不健康的内容,对那些自控力较差,缺少监管和约束的农村留守儿童有很强的模仿效应,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法制教育工作的难度。因此,各种大众传媒有责任将不良内容和信息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加强自律,提高自身职业素质;在强调传媒社会责任感同时,应该建立专门防止传媒暴力扩散的审查机制,加强监管和审查,大众传媒主管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市场的监管。另外,还要充分发挥工、青、妇、村委会、社工组织等单位的作用,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的业余生活,开展各种比赛项目、娱乐活动,益智竞赛等,使他们在这种积极向上的活动中远离不良因素的影响。

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篇(11)

(一)健康教育是全面发展的先决条件

在《教育漫话》一书中,洛克把体育放在优先的地位,他在开篇就提出“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这是很有远见的,他特别指出,我们要工作和幸福,必须先要有健康;我们要能忍耐劳苦,要在世界上做个人物,也必须要先有强健的体格。洛克是一个唯物主义思想家,他专心研究过医学,很重视健康教育的细节。他反对娇生惯养,主张儿童从初生起就应开始锻炼。洛克在《教育漫话》中将健康教育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要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二是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洛克又根据当时的具体生活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儿童要多过户外生活,接受空气、日光和水的锻炼;生活要有规律;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充分,睡硬板床,要早起;衣着要适体;药物要少用,要多运动等等

。他强调要给儿童以原则性的指导,使他们在生活上养成良好的习惯。

(二)道德教育是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洛克认为:“教育上难于做到而又具有价值的一部分目标是德行。……惟有德行才是真实的善。……德行愈高的人,其他一切成就的获得就愈容易”。从洛克在《教育漫话》的论述中不难看到,他首先强调,成人应引导儿童的欲望顺从理性,反对溺爱和纵容;重视幼儿应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人在成长的不同阶段总是会受到来自外界的各种诱惑或他人的影响,欲望就会随之出现,但关键是我们如何使自己的欲望遵从理性的指导。他说,青年人失掉了德行是很少再能恢复的。这也是他重视德行的原因。其次,在形成道德的教育方法上,洛克提出,要注重自我克制,及早进行管教,慎用奖励与惩罚,虽然儿童因幼小而无理智,成人应当依据理智去约束儿童,不可放纵溺爱;重视儿童的兴趣,把儿童应做的事也都变成一种游戏似的去诱导他们,不能靠规则,而要靠练习;重视使儿童心里有礼貌,而不必过早计较举止上的礼貌,要避免不良伴侣的不良影响,同时注意榜样的正面作用。洛克在该书中还论述了诚实、智慧、勇敢、仁爱等美德,但他尤其重视“礼仪”,他认为,这些能让孩子获得更多的朋友,也能更好地锻炼一个人的能力,同时,还能让一个人获得多方面的学识。这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中社会领域中很多方面的要求一致,对我们当前幼儿教育的社会交往能力发展方面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人生成长的摇篮。”洛克在《教育漫话》里也强调,父母应尽可能地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及家庭教育环境,要从自己的言行举止做起,给孩子树立一个正面的榜样,正所谓“身教胜于言传”。

(三)知识教育应注重基础性与实用性

洛克在《教育漫话》中将智育放在体育和德育之后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成长,德行和智慧比学问要重要得多,但有才无德却是万万要不得的,这在今天仍然是我们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洛克主张儿童学习两种知识:一是基本的文化知识;二是实用的技能知识。洛克批评当时人们对教育内容只流于一两种文字的认识时强调:德行重于学问,学问的内容必须是实际而有用的广泛知识。这两点可谓是洛克的醒世之言[。洛克反对把读书当作任务强迫儿童去学,他主张:让孩子在玩中学,学中玩;给他们的课本要选容易、有趣而又适合他们能力的书,书中的乐趣就可促使他们前进;鼓励孩子们的好奇心;及早在约束最少的时候去了解儿童的气质,重视孩子的兴趣;学习在于日积月累,一次不能贪多。

二、当前我国幼儿教育实践中值得反思的问题

从上述几个方面来反观我们现在的幼儿教育,还有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主要凸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康教育方面的问题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有调查表明,大多数幼儿园户外活动的时间不能达到《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中的要求。基本的体育器材和儿童游乐设施也少有配备,一些幼儿园把户外活动变成了室内活动,更有一些幼儿园把本来的体育和游戏活动也变成了易于操作和管理的室内自由游戏。我们常常听到更多的“关注孩子的安全”似乎成了体育或健康教育问题的挡箭牌。《纲要》明确要求,幼儿园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锻炼身体的重要性好像每个人都很清楚,但不容乐观的现实情况是体育课或活动课在学校里根本得不到重视。此外,社会观念的影响也让家长的教育观念一味追求幼儿的文化知识的掌握,忽视幼儿身心的健康,以至于近视、营养不良和肥胖愈趋低龄化报道屡见不鲜。只偏重某一方面的教育不是科学和真正的教育,我们所提倡的全面发展教育不仅包含着丰富的道德要求,还有适合幼儿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的教育。

(二)道德教育在幼儿园及家庭中都不能有效落实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导致的社会急剧变化,我国幼儿教育也随之出现很多新的情况,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是独生子女过多,溺爱孩子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我国独有的“留守儿童”现象的大量存在,很多在“关键期”需要父母为孩子树立正面榜样的时候,家庭教育却缺失了,甚至儿童连最起码的安全、卫生、自我保护等常识都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再加上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我们的幼儿道德教育问题就更加凸显了,这正是当前我国幼儿教育面临的困境和难题之一。洛克在《教育漫话》中所论述的“礼仪”等美德,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还存在很多困难,虽然幼儿德育目标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有集中表述,具体内容也在《纲要》等文件中出现,但幼儿园在实践过程中受传统教育方法的影响,再加上社会对人才考核机制的影响,德育的效果并不理想。在我们的幼儿园中,道德教育往往流于形式,要么是德育内容离儿童现实生活太远,要么是方法上更多地是对幼儿进行滔滔不绝的道德说教。

(三)知识学习和习惯养成过度成人化倾向

当下,成人(主要是父母和老师)的需要和愿望代替了孩子的兴趣。现在的幼儿一方面每天遵从老师的要求去完成一项又一项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按照父母的要求完成各种培训,甚至周末往返于各种培训班接受训练,这是对幼儿身心的摧残,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很多关心教育的人们一边在叹息为什么现在的学生缺乏创造性和积极性,一边又默视着学生在幼儿阶段完成成人布置的各项任务。笔者在指导学生教育见习和实习活动中,观察到更多的现实情况是,教师给幼儿布置的习字和算术作业比小学生的还要多;命令代替了一切,学生回答问题的答案与老师所给的标准答案一致时才会得到表扬,否则就会被忽视,甚至被批评或轻视;本来是培养幼儿良好习惯的教育却变成了家长的习惯代替了幼儿的兴趣,家长的“理性”盖过了幼儿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