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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廉政汇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2-05-08 18:08:43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1)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廉洁从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这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我们紧紧围绕“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到“三个保障”。

一是深化认识,强化宣传,为实施考廉制度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组织学习省市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制定我县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凡任必考”原则,要求凡是拟提拔为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包括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事业单位领导转任为县级部门和乡镇领导的,都要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同时,要求将考廉制度延伸到财政、教育等部门股室负责人的任用上,进一步扩大了考廉制度覆盖面。要求全县各级要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与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紧密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与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同时,我们坚持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纪检监察干部会议、责任制分工会议、“5+2”制度培训会等会议上,深入宣传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对考廉、学廉重要性的认识,为实施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多方配合,密切协作,为实施考廉制度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顺利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县委支持是前提,组织部门密切配合是关键。在推行这项制度过程中,县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任前廉政考试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建立了定期议事制度,形成了由纪委牵头,组织、人事、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高度负责,通力协作,在人员调配、车辆使用、经费投入等方面优先保障,保证了任前考廉制度顺利实施。

三是坚持创新,完善制度,为实施考廉制度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Xx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保密制度》、《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监考员职责》、《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场设置及布置要求》、《违反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纪律责任追究办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广播程序及规范用语》等系列配套制度,同时从纪委、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了监考人员库和阅卷人员库,确保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抓关键,严把三个关口

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环节众多,我们在严格执行省市“规定动作”、规范操作的同时,紧抓三个关键环节,切实维护考廉的严肃性。

一是严把试题保密关。从试题提取、保管到印制,每个环节自始至终都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联合执行,相互监督,每次考试前半小时启封、印制试卷,有效杜绝了因试题泄密产生不良影响。

二是严把考场组织关。在第一次采取闭卷和第二次开卷考试时,我们都坚持由纪委、组织部门联合监考,随机抽取监考人员;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坚持巡查;县电视台现场录像,公开报道;监考人员佩证施考,努力做到考场组织规范化操作。

三是严把阅卷评分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参与、集体阅卷、一人一题、专人统分、抽查复核、责任到人,力求考廉阅卷工作客观、公正,使参考人员的廉政法规学习情况、廉政素质修养得到真实反映,杜绝了“人情分”和“关系卷”问题的发生。

三、重结果,突出四个方面

正确、充分地运用考廉结果,是落实任前考廉制度的核心内容。为了充分发挥考廉结果的压力效应和动力作用,进一步使广大干部和考廉对象切身感受到学习廉政法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主要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公示。坚持将拟提拔人员的考廉成绩在其单位进行公示,进一步接受考廉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同时,将考廉成绩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公示。通过公示,广大考廉对象对照成绩,寻找差距,增强了廉政法规学习的紧迫感,激发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了考廉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及时通报。考廉结束后,我们及时以正式文件将考廉成绩抄送县委组织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钢性”标准之一。坚持将考廉成绩在县委常委会上及时通报,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成绩不合格的,按照规定暂缓任用。始终做到了考廉成绩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并将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增强了制度的强制性。

三是谈话提醒。为了进一步提高考廉工作的严肃性,我们对考廉成绩合格但处于后三位的拟提拔领导干部,分别由纪委、组织部负责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要求考廉对象进一步加强廉政法律法规学习。截止目前,已对2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谈话。

四是完善提高。坚持将考廉结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工作的重要参考,每次考廉结束后,我们认真对考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总结。针对考廉对象普遍存在的薄弱点,认真查找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的薄弱面,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努力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干部。

四、广拓展,开展五项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化软为硬,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我们以实施任前考廉制度为契机,积极将任前廉政考试与领导干部的学风、作风、勤政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使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持续化、经常化、实效化,真正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一是积极拓展,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廉政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为了进一步拓展考廉制度,我县第二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结束后,我们将试题及答案印发给全县400多名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自我检测,自我评价。县纪委对自测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领导干部自我加压,自觉学习。

二是及时补课,开展已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集中培训活动。为了加强已任领导干部的廉政法规学习,8月初,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廉政法规学习培训,对我县近三年来提拔的20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法规集中培训,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学者和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辅导讲解《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廉政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已任领导干部对党纪政纪和行政法规的理解。

三是转变学风,开展廉政法规集中宣讲活动。为了促进广大干部学风的进一步转变,在县电视台开辟“作风建设大家谈”专题栏目,县委书记Xx在首期节目中就如何加强廉政法规学习、改进干部学风作了讲话,11个乡镇、13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就如何进一步学习廉政法规知识、促进廉洁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等内容进行电视专题访谈,主动公开学习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该栏目目前已举办六期。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2)

5月10上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进一步组织学习《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学习《市机关干部作风问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纪委、行业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学习廉政警句

领导干部每人写一条廉政警句(已写,并由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组进行汇编下发)。5月10日,借党课教育,进行《烟草系统领导干部廉政警句汇编》学习,充分发挥廉政警句的座右铭作用,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文艺演出排练

最近,市烟草专卖局发出文件,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市纪委、市委市级机关组织的“濠滨夏夜”反腐倡廉文艺演出。5月10日,对初步确定的徐锦华同志的独唱《公仆心》进行排练、演唱。

(四)开展“五查五看”

在“510”思廉日,中层党员、干部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中层党员、干部践行‘两个至上’自我评价”活动。人人写出汇报材料,在会上作汇报。“五查五看”具体内容是:一查思想认识高不高,看是否认真组织参与开展“两个至上”(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在岗位主题实践活动;二查专卖、经营活动中是否真正体现“两个至上”的要求,看是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经营,确保政令畅通;三查工作中是否能够做到潜心做事、低调做人,看是否正确对待成绩,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四查事业上是否能够孜孜追求,具有创新精神,看是否以行业发展为己任,专心致志干事业,勇于创新求发展;五查工作中是否甘于奉献、报效国家,看是否有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现象,社会责任意识强不强。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3)

上半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按照全局整体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廉政教育活动扎实有效。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重要廉政教育活动,包括:元旦、春节廉政教育活动,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涉税案例警剖析教育示活动,预防职务犯罪形势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共印发通知、活动方案等文件资料4份,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片1次,学习陈局长讲话、《曹建华等三起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党纪法律法规条规汇编》、《**市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市市中区优化发展环境暂行办法》等规定5篇,受教育干部职工达到600余人次。这些教育活动在全局干部中产生了一定反响,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廉政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共计197份。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工作,增强了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共印发统计测评表格600余份,整理汇总上报局领导述廉报告共计8000余字。及时调查处理市局转办的信函举报1起,开展提醒诫勉谈话1次,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得到有效纠治。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局党组把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作为今年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头戏,先后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学习管理办法3次,结合班子成员分工,梳理明晰监督责任项目70余条,监督管理办法资料达到班子成员以及相关科室人手一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分工更为细致、明确、实际。成立由纪检组协调牵头的贯彻落实小组,人教科、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在列席局长办公会的同时,各司其职,督促抓好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逐步执行到位,为建设集中领导、分工负责、公正廉洁、科学决策的领导集体奠定了坚实基础。

廉政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为切实抓好国税文化建设,局党组先后4次专题研究有关事宜,决定由纪检组协调,人教科牵头、办公室、监察室参与,紧密围绕廉政文化“四个融入”的要求,结合市区国税工作实际,构建核心价值理念体系,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着力做好市区国税文化建设,实现国税文化和廉政文化有机融合。主要内容和形式包括:以南苑税务所为基地,设计建设廉政文化活动资料室,搭建国税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平台。将各单位和个人愿景收集整理,汇编成册,印制集学习、励志、存档于一体的文化宣传读本。在局机关、各税务所、办税厅设置监督台,工作人员照片上墙,设计印制行政投诉卡片,根据有效行政投诉频率,依据行政投诉责任处理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日常考评,增强文明服务意识,提高办税工作效率。目前,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积极实施,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行风建设工作成效明显。根据区委部署,深入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做到了阶段性工作扎实,文字性材料齐全,受到了区委督导组的好评。积极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落实活动,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先后下发通知3次,悬挂横幅2幅,起草汇报材料2篇,各项工作准备得比较充分,我局未出现一例有效行政投诉。按照区纪委要求,认真做好公用车辆使用情况统计工作,我局不存在超标配备使用车辆问题。为落实好“作风效能建设年”的各项要求,将《**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制作成5块版面,分别摆放于局机关、各税务所、办税厅的显要位置,为搞好局内外监督提醒和优化发展环境付出了一份努力。由于在行风建设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我局被区委评为“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4)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5)

会上,督查组重点对勐海县司法局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痕迹材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办法,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三公”管理情况和单位领导干部落实“查、听、谈”工作机制等4项工作进行了督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还查阅了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相关痕迹资料。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6)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2011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2011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2011年3月份,在xx铜川、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2011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温家梁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2011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7)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年3月份,在xx**、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8)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9)

考核工作在市委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考核对象

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1、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5、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开展情况;

6、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7、解决反映突出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8、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9、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先行自查。被考核的对象按照要求于2月25日前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市考核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一)公布举报电话。考核组设立举报电话,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组到达之前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

县(区)参会人员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县(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书记、镇长、纪委书记,部分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上届以来)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市直单位参会人员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30人以上的单位)或全体人员(30人以下的单位),下属单位负责人。大会主要议程有:

1、考核动员。考核组组长或付组长作动员讲话。

2、述职述廉。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别代表县(区)委、政府作述职述廉报告,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内容: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二是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重点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三是本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在会前必须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二是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述职述廉报告以写实为主,力求做到言简意赅。述职部分与述廉部分分开写,前述职后述廉。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般3000字左右,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可根据需要确定篇幅。述职述廉报告应统一印制成册。

3、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工作情况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表于述职述廉大会前2天发至参会人员,并于会前填写好民主测评表,大会结束时全部收回,由考核组负责汇总统计。

(三)调查问卷(仅县区进行)。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随机选取20名县(区)党代表、20名县(区)人大代表、20名县(区)政协委员、20名县(区)直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和20名市民代表现场填写调查问卷,会议结束时全部收回,由考核组负责汇总统计。

(四)个别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情况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个别谈话的范围:县(区)原则上为县级领导班子负责人,部分县(区)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级离退休老同志;市直单位原则上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具体人员由考核组根据工作需要商被考核单位确定。

(五)查阅资料。围绕考核标准,查阅反映有关工作的原始资料,必要时复印。主要包括201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年度考核自查情况等资料。

(六)考核组评价。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被考核对象予以填表评价。

(七)汇总材料并上报。考核组形成考核综合报告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八)反馈。考核组向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有关考核情况。反馈内容: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和调查问卷(县区)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九)通报和存档。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就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等有关材料存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10)

一、目标要求

镇党委组织力量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考察,全面掌握各行政村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和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趣爱好、身体状况等各方面情况,形成村干部任期赛业绩、群众民主评议干部的良好氛围,探索使德才兼备的农村干部与优秀年轻后备干部脱颖而出新机制,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全面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挥好村两委的核心保垒作用,助推全镇改革发展、维护稳定大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考察对象:各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经民主推荐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

三、考察内容

1、考察班子整体情况:⑴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突出班子团结情况、廉政情况。⑵工作实绩,包括在农村经济、社会、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处理复杂问题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2、考察村两委主要干部个体情况:重点考察村两委主要干部会不会办事、办事是否公正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主要包括村两委主要干部个体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其它情况等,工作实绩突出考察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完成情况、任期承诺目标完成情况及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实事项目、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

3、总结任期工作。村两委班子和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届任期内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客观填写《*县村级班子实绩报告单》和《*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实绩报告单》,上交镇党委,并向所在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4、制定下一届工作目标。各村通过“五议两公开”程序、召开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围绕村发展方向、潜力,可利用资源等状况,制定下一届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

5、考察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个体及优秀年轻干部情况:主要考察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重点了解其关键时刻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团结协作意识、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工作程序和方法

考察采取“听、谈、访、看、查”的方法进行,即听取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换届以来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述职,发放表格现场民主测评推荐,召集座谈会和个别谈话,走访农户,查看有关帐册、台帐。具体工作步骤:

1、考察预告。考察组进点前在考察对象所在行政村考察预告,公布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名单、监督联系电话等。

2、召开述职测评会。召开由行政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县镇“两代表一委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会计及村团妇兵等组织负责人和镇考察组成员参加的述职测评会。由考察组进行考察动员并主持述职会议;班子采取书面述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口头述职;然后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征求意见表,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推荐以来本村“最满意的三件事”;发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推荐表,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并注意推荐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各种表格在当天收回(各行政村事先准备好投票箱一只)。同时对村两委会商议的下一届工作目标,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3、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和查阅资料。各考察组到行政村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农户,查阅会议记录、村务财务材料等资料,掌握村两委班子有关情况。

4、确定各村“最满意的三件事”和优秀年轻干部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考察组综合分析以来各村“最满意的三件事”民主推荐情况和优秀年轻干部推优情况,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村“最满意的三件事”和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示。

5、综合分析。各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

6、考察情况汇报、反馈、归档。考察组将考察情况汇总向镇党政班子会汇报,同时向村两委班子及村主要干部进行反馈,并及时将材料汇总归档。

五、考察工作时间要求及考察组人员组成

干部廉政汇报材料篇(11)

建立省级工商局局长在全国工商局长座谈会上述职述廉汇报制度,是总局党组在充分调研、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今年一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立这项制度,二月份召开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进一步作了明确部署。总局党组对建立这项制度非常重视,非常慎重,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我和几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领导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总局党组认为,述职述廉汇报是一个很好的抓手,建立这项制度非常必要。因为,总局有责任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给予指导,有责任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抓好省级工商局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述职述廉汇报定位于一种工作制度,而不是单项的廉政制度,是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和干部双重管理的实际出发,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要求,进行的一种探索。它有别于省级工商局长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述职述廉,也有别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汇报。其主要不同在于汇报内容上,它既要求主要领导干部本人汇报“一把手”负总责,抓班子、带队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也要求汇报领导班子和本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加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总体情况。

建立和落实这项工作制度,是总局党组了解省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促作风情况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总局党组进一步了解省级工商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总体形势,进一步了解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是怎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组自身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什么好做法和经验。有利于促进省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和本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洁自律。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相互借鉴的平台。

为了进一步完善总局研究起草的建立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年5月底,总局党组委托副局长刘玉亭同志、纪检组长石见元同志,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有11个省(区、市)工商局局长参加的座谈会,就《实施意见(试行)》进行讨论修改。与会同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建立这项制度。同时,对《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总局研究确定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福建、广西、贵州、宁夏等八个省(区、市)工商局局长在这次局长座谈会上作述职述廉汇报。上述八位局长会前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撰写了述职述廉汇报材料。

关于述职述廉汇报的具体内容,按照《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纪委、中组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的总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二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分析,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提高改进的措施。

三是本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特别是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六项禁令”,推进政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现状分析,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提高改进的措施。

四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率先垂范,模范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班子、带队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