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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2-10-19 09:24:16

高校学生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篇(1)

2“法治”理念

我们的一些高职院校往往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有所缺失,人文课程中除马克思主义系列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外对于法律知识普及不足,此不利于培养学生法制精神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应当在校园营造“法制教育”的氛围,加强对学生法制知识与法制精神的培养,增进学生树立用法律武器正当维权的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应当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出“契约”精神,学生个体作为校园学习生活的最小的组成部分,学生交学费、“新生报到注册”等履行入学手续后就已经和学校签订了“合同”,即学校给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安全的保证与便利、良好的教学质量、良好的学习校风等内容;学生享受学校提供权利的同时,那就理所当然履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的稳定、积极参与学校包括学风建设、考风管理、宿舍区管理等校纪校规的管理、积极参加学校为丰富校园文化而开展倡导的文化科技活动等。其中可借鉴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注重法治意识培养与法治技术的运用:如在心理咨询方面,从学生提出咨询书面申请到风险评估、与咨询师签署合同、接受咨询服务等都有明确的程序规定,且必须按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心理咨询师还享有专门的风险保险金,其目的在于防止咨询风险而承担民事赔偿的不利后果。

3“服务”理念

以美国著名公共管理学家罗伯特•丹哈特为代表的公共管理学者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出公共管理部门在管理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服务,而不是掌舵”,高职院校作为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给社会或者直接管理对象提供的更多应当是服务,要为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提供有利条件,而不是用“条框”去制约,甚至是“掌舵”学生的命运和发展道路。学生在承担学费与学习成本的同时,必然会要求学校给其提供有关学习和生活的服务,学校每一个行政部门都有义务尊重学生的权利和提供良好质量的服务。而在众多服务之中,后勤服务、教学服务、学生事务管理与心理咨询工作则为重中之重。学生管理工作中辅导员作为直接面对学生、直接管理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间学校都必须定位好辅导员所扮演的角色,明确划分好其工作职责,区分好“思想政治辅导员”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的不同,如果简单地一味要求辅导员对所有学生事务工作的承担和付出,那么辅导员将会被学生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不单是对人才、资源的浪费,也是学生产生对辅导员的依赖和不利于学生自主管理、不利于学生自主成长的源头。另一方面,“公共服务”学说也指出“公共服务的消费者不仅仅是‘顾客’,他们更重要的是‘公民’”。高职院校不能简单地把学生定义为“消费者”,更加不能助长学生滋生“消费者”的心态。学校收了学生交付的学费,理所应当地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但此种关系不是市场上纯粹的买卖关系。学生首先是“接受教育的社会公民”,但由于其经济的不独立其一般情况学费由其家长支付,家长才是教育中的“最终消费者”,学校必须对家长服务。从这一点来看,学校的管理必须更多地考虑家长的反馈意见、塑造与家长顺畅沟通的渠道,让更多的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篇(2)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等学校,系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本规定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三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工作,应当遵循“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应当具有必备的教学和生活条件,以及相应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应当遵循国家外交方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教育部统筹管理全国来华留学工作,负责制定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中国政府奖学金”,协调、指导各地区和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并对各地区和学校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计划内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高等学校接受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管理。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具体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应当有校级领导分管本校的外国留学生工作;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并设有外国留学生事务的归口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

第三章外国留学生的类别、招生和录取

第十条高等学校可以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接受学历教育的类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类别为:进修生和研究学者。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制定外国留学生招生办法,公布招生章程,按规定招收外国留学生。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名额不受国家招生计划指标限制。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对外国留学生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以人民币计价收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专业应当是对外开放专业。为外国留学生单独设立新的学历教育专业,必须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五条申请到我国高等学校学习、进修的外国公民,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符合入学条件,有可靠的经济保证和在华事务担保人。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申请来华学习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录取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对使用汉语接受学历教育者,应当进行汉语水平考试。

第十七条外国留学生的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高等学校应当优先录取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外国留学生;高等学校可以自行招收校际交流外国留学生和自费外国留学生。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可以接受由其他学校录取或转学的外国留学生,但应当事先征得原接受学校同意。

第四章奖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中国政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设立“中国政府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类别有:本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和进修生奖学金等。

教育部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项研究或培训等奖学金。

第二十条教育部根据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以及我国与外国交流的需要,制定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应当接受享受奖学金资格的年度评审。评审工作由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未通过评审的外国留学生,将根据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和高等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为外国留学生设立奖学金。中国和外国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经征得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为外国留学生设立奖学金,但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五章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第二十四条汉语和中国概况应当作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政治理论应当作为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类专业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其他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第二十五条汉语为高等学校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对汉语水平达不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外国留学生,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汉语补习条件。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条件为外国留学生开设使用英语等其他外国语言进行教学的专业课程。使用外语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毕业论文摘要应当用汉语撰写。

第二十六条高等学校组织外国留学生进行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应当按教学计划与在校的中国学生一起进行;但在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时,应当遵守有关涉外规定。

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教学需要,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外国留学生在教学计划以外使用其他设备和获取其他资料,应当提出申请,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

第二十八条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国留学生进行学籍管理。高等学校对外国留学生作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当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如受到上述处分者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学校还应当书面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外国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业证明,为获得学位的外国留学生颁发学位证书。学校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上述证书的外文翻译文本。

第六章校内管理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外国留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当教育外国留学生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第三十一条高等学校一般不组织外国留学生参加政治性活动,但可以组织外国留学生自愿参加公益劳动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允许、鼓励外国留学生参加学校学生会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外国留学生也可以自愿参加我国在重大节日举行的庆祝活动;在外国留学生比较集中的城市或地区,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外国留学生举办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经学校批准,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并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外国留学生成立跨校、跨地区的组织,应当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申请。

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但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

第三十四条外国留学生经高等学校批准,可以在校内指定的地点和范围,举行庆祝本国重要传统节日的活动,但不得有反对、攻击其他国家的内容或违反公共道德的言行。

第三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为外国留学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和公布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社会管理

第三十七条外国留学生的社会管理,由有关行政部门负责。高等学校应当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社会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外住宿,但应当按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九条有关部门应当为外国留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收费标准应当与中国学生相同。

第四十条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的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外国留学生携带、邮寄物品入出境,应当符合我国有关管理规定。

第八章入出境和居留手续

第四十二条外国留学生一般应当持普通护照和“X”或“F”字签证办理学习注册手续。来华学习六个月以上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X”字签证;来华学习期限不满六个月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F”字签证;以团组形式来华的短期留学人员,也可以凭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电,申请“F”字团体签证。

第四十三条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和中国外交、公务或礼遇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持本国外交机构出具的、声明在华学习期间放弃特权与豁免的照会,向中国省部级外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外事部门的同意函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改办“X”或“F”字签证;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根据双边协议免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换持普通护照,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X”或“F”字签证;持普通护照但非“X”或“F”字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改办“X”或“F”字签证。外事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上述人员的申请时,应当查验申请人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第四十四条外国留学生家属可以凭接受学校的邀请函,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L”字签证来华陪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接受学校的公函,为外国留学生陪读家属办理签证延期,陪读家属在华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外国留学生居留证的有效期限。

第四十五条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国留学生来华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无法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者,必须在当地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体检。经检查确认患有我国法律规定不准入境疾病者,应当立即离境回国。

第四十六条持“X”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必须在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在学期间,如居留证上填写的项目有变更,必须在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高校学生管理篇(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学生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但高校改革在给高等教育管理带来广阔发展空间的同时,也给学生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今中国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中,管理的不科学性,管理中的漏洞,影响着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不利于提高办学水平、满足高层次人才成长要求。一方面,建设高度民主的法制社会是我们国家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靠全社会成员的努力,而大学生今天是社会的一分子,将成为社会建设的核心。他们今天所处的环境、接受的教育和培养的习惯对今后为人处事的方式及未来发展方向密切相关。如果我们在大学教育里讲授现代的文明和历史,传授现代的理论和观念,对他们的行为却实施落后的管理,不顾他们的感受和思想,就无法实现师生深层次的交流沟通,不利于培养他们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更高的教育目标就不能实现。另一方面,社会进步带来学生的思想的变化,学生维权意识增加,高校也是社会的一角,评奖评优、出国、入党等敏感问题学生高度关注,随意性强、落后、不规范的管理将刺激歪风邪气的产生,带来许多的矛盾,这些矛盾解决不好就容易引起学校的不稳定,发展下去会影响学校正常的秩序。因此,高等学校的稳定、发展离不开辅导员对大学生日常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和谐管理。加强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是实现高校和谐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学校规章制度促进学校学生管理

规范管理的主旨是依法依规管理,杜绝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辅导员管理的规矩,有这个规矩才能有良好环境的方圆。学生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不仅要符合国家法律的精神,遵循学校管理者的意志,而且要充分征求听取被管理者的意见,在实现科学有序管理的同时,使大学生在被管理中受到教育,自觉地参与到管理活动之中。当然,规章制度的制定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规章制度可以保证学生竞争的平等,保证管理过程的良性发展。失去了公平公正,就是保护投机取巧,保护不正当竞争,是以牺牲大多数人竞争的积极性而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做法,是对规范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致命损害。此外,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把日常琐碎工作系统化归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提炼提升,作为规章制度之外适当的补充加入到学生管理之中,贴近学生生活,工作针对性更强,管理效果更加突出。

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依照程序进行是非常重要的。许多管理上的违规行为,学生因为利益争端产生的矛盾,都是没有按照程序管理的结果。规范管理要求管理过程中的每个基本环节都有章可循,尽可能少的掺入人为的不确定因素。比如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都是按照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来确定的。而综合素质测评里对成绩、思想政治表现、活动情况的所占比例有严格的规定,每项活动的分数累计也清楚划分,每个学生的加分情况都要在班级公示。在评奖过程中如果不按程序进行,随意加分,或者私自提高分值,都要引起学生的不满,带来管理上的极大混乱,起不到奖学金的奖优示范作用。可见,认真按照管理程序组织实施是大学校园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保障。

三、提高教师个人修养、丰富工作经验

高校学生规范管理的最终实施者是辅导员,他的素质、修养、工作经验决定其工作水平,工作效果。大学生是非常活跃的群体,由于特殊的年龄和相对简单的人生阅历,他们的思想、情绪非常不稳定,经常做出一些意外的行动,给规范管理带来困难。大学生的出格行为有时并非出于本意,情绪冲动、侥幸心理、追赶时髦等都有可能使他们违反纪律,辅导员在管理过程中如果不仔细分析、区别对待,管理虽然能够实现,但真正育人的目的却不能达到。因此,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个人修养,培养广博的胸怀,注意虚心学结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对待学生所犯错误,并对他们进行恰当的引导,这些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

加强学生自主管理 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实现学生自我管理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在管理工作中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和维护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就要保证教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学生的潜力和发展的潜质得到充分的挖掘。积极实践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等,不断培养和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不仅是改进学生工作,为学生的自主发展提供更大空间的需要,也是我们这些年来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实际上学生的“自我管理”,就是一种民主的、开放的、人性化的管理,它更加有利于实现学生成才的目标。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大学生身体素质,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学校肩负着为社会输送人才的重任,规范学校管理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未来。规范学校规章制度,提高教师综合水平,加强学生自主管理作为规范学校管理的重要为途径,对学生未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仕武.高职生的群体特点及其管理对策.职业教育2001.

[2]教育部教育司.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高校学生管理篇(4)

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对于维护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以及顺应高等教育转型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维护学生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依法维护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基础。在我国,特别是2005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这一条例的颁布为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提供了法规保障。同时,在当前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新形势下,学生参与高校管理也成为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学生作为高校的主体构成之一,参与高校管理体现了其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学生有权对学校重大发展战略规划等提出自己的建议,并能够依法维护涉及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教学改革等决策,同时通过监督学校党政权力的行使来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充分实现自我的价值。

1.2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

高校的持续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高校管理体系。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要求构建学校内部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大学管理,形成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大学治理体系。这表明,治理理论充分肯定了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因此,从治理的角度来看,学生作为大学内部治理的主体性力量之一,对于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学生通过参与高校管理,可以准确了解学校的治理状况,与高校的管理人员、教师共同探讨大学内部治理的方法途径,用亲身体会评价大学内部治理的成效,不断提升大学内部治理的水平。而且,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学生主体的治理价值,使得学生这个治理主体的作用得到切实的发挥,从而推动多元治理,进一步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1.3顺应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的需要

当前,随着学生参与高校管理领域的增多和覆盖面的扩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既是学生服务高校发展大局的重要责任,也成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的有效切入点。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是在高校的人才培养等职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高等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型来看,我国高等教育已从以往的外延式发展逐步进入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的转型阶段。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教育质量,达到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和高等教育结构,从而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同时,学生参与高校管理也符合了高等教育治理方式的转型,从一元、单向管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型,通过多元化方式,摆脱“被动的客体”这个身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2学生参与高校管理面临的困难

2.1对学生参与管理的认识有待提高

雅斯贝尔斯曾说过:“大学的理想要靠每一位教师和学生来实践”。[2]这充分肯定了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主体性地位。但是,受传统教育管理理念的制约,高校中的行政管理者及教师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学生在参与高校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忽视了学生在高校管理中所应具有的主体地位,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在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中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此外,从学生自身方面来讲,学生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还比较薄弱,“主人翁”的积极性不高,且大多数学生缺乏对高校管理目标的认同感,这也就导致了学生对参与高校管理的意识不强,认为参与高校管理是学校领导和老师们所应做的事,与学生自身无关。

2.2“以生为本”的民主参与环境尚待深化

管理人员、教师以及学生作为高校的三大主体,在高校内部管理中应是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但是,长期以来,受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官本位”、“师道尊严”等思想观念的影响,高校内部管理中行政权力泛滥,学生权力被忽视,学生通常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导致学生缺乏兴趣来参与高校管理。此外,中国的文化传统与政治体制十分强调社会本位的价值导向,政府出资办学,人才培养需着眼于国家的计划和宏观调控,满足于社会、政府的需求。除了政策法规做出明确规定外,学生个人的特殊需求是不会被考虑和支持的。[3]因此,在实际的高校管理中,学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以生为本”的教育观念得不到贯彻,民主的参与环境也得不到保障。2.3对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信任与互动不足学生作为大学中的主体之一,在参与高校管理中长期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而这种“尴尬”主要是由于缺乏对参与主体——学生本身的信任。大多数高校管理者及教师只是把学生当作大学中的“受教育者”、“学习者”等这样的一个身份主体,认为学生在参与高校管理中存在着因年龄、知识结构欠缺而带来的考虑问题不成熟、眼光不长远等不足,且学生在校时间短暂,不能够充分了解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也就提不出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建议,这些都充分表现出对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缺乏信任。此外,学生也普遍存在着对自身能力的不信任,认为自己在高校管理方面缺乏经验,实践能力不足,且认为高校管理者不可能听取自己的意见,也就不愿意参与到高校的决策中去,这些不信任也就导致了学生与高校管理者、教师之间缺乏互动,学生也就不可能充分的参与到高校管理中去。

2.4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制度保障有所欠缺

虽然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但是却缺乏有效的保障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相配套的制度。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种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制度造成了“上传下达”的管理模式,阻碍了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有效性。此外,我国现行高校也缺乏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具体制度,虽然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学生参与的权利,但是有关如何去参与、参与的内容及程度等都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大学中也没有相关的条例来说明这些问题,即使有的大学章程中对学生参与高校管理作了简要规定,而这些简要规定却也不具有多少可操作性,无法起到保障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作用。

3完善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机制的政策建议

3.1加强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引导机制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提高对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认识,首要的、基础的、长远的工作还是要加强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引导机制,树立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正确认识。首先,引导机制要注意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高校中的管理人员及教师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承认学生在参与高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正视学生在参与高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其次,引导机制要注意把握科学的方法。根据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正确有效的方式对学生参与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增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后,引导机制要注意提高学生主体的参与能力与自身素质。结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参与水平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与参与管理的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参与性。

3.2创设“以生为本”的民主参与环境

《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宣言》指出:高等教育要采取学生为中心的新思路以及新模式,国家和高等院校的决策者应把学生及其需要作为关心的重点。因此,要发挥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就应切实树立“以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以生为本”的民主参与环境。首先,创设“以生为本”的民主参与环境的前提就是要了解学生的诉求。“以生为本”就是以学生的需求为本。在参与高校管理中,高校管理人员及教师要注意贴近学生的心理和生活,采取最贴近学生的语言和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在参与高校管理中的各种心理和需求,并及时给予理解和满足。其次,“以生为本”的核心就是激发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兴趣。利用参与高校管理来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积极参与,创设轻松愉快的氛围,让学生去参与、去表现;最后,要尊重学生,尊重他们的参与权,合理地分享权利。在涉及学生利益和学生所关心的管理事务上,要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向学生提供反馈意见。

3.3建立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信任与互动机制

学校对学生的普遍信任是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必要条件,良好的参与必须建立在对学生参与工作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因此要促进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必须建立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信任与互动机制。首先,要建立起学生与高校管理人员、教师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首要的任务是要增强学生的参与知识与能力。学生要重视自身能力建设,努力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提高参与能力。同时学校也要多提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为学生更好的理论联系实践创造机会和条件;[4]其次,在参与高校管理的过程中,高校管理人员及教师要学会尊重和赏识学生,消除学生与高校管理人员、教师之间的隔阂。教育者不能无视学生的现实处境和精神状况,而认为自己比学生优越,对学生耳提面命,不能与学生平等相待,更不能向学生敞开自己的心扉;[5]最后,在信任的基础上,要拓展高校管理中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的良性互动形式,加强主体间的沟通与融合,及时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鼓励学生对高校管理的各项事务提出不同的意见及建议。

高校学生管理篇(5)

在社会发展与变革的过渡中,对于管理效力的提高成为了效果体现的一个重要指标,人类作为管理行为中的核心,有着无穷无尽的可以发掘的资源,人本管理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起组织成员的创造力和潜力的方式,更好地将组织创造效益作为终极目标。

2.以组织成员的被尊重权作为组织创造价值的最高经营宗旨

在组织进行正常运行的过程中,只有将自己的想法真正地被组织所接受,才能更好地激发组织成员努力工作的热情,高效地完成组织的管理工作,提高组织管理的效率,创造出更大的效益价值。这也是组织在实现其管理终极目标经营宗旨的体现。

3.以高素质的组织成员作为高效完成组织目标的基础

组织终极目标的实现是一个既系统,又复杂的工程,这个工程的实现需要的不仅仅是组织成员的一个集体工作实现,更需要的是具有高素质的团队,社会的不断变迁,带给组织实现目标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强,高素质的组织成员需求量也在不断加强。只有真正地将组织成员的素质,能力真正地得到提升,才能更好地将人本管理这一理念的积极作用体现在组织内部的实现上。

4.以凝聚组织成员的合力作为组织有效运营的主要方式

组织本身就是一个有活力的生命体,它的正常运行是需要组织成员一起努力进行创造价值的,对于组织环境的正常运行,单独一分子的能力并不能成为组织实现终极目标的最终保障,而是所有组织成员的一个合作与能力分配的配合,形成整体的强大合力。从这一本质要求出发,一个有竞争力的组织集团,就应当是齐心合力、配合默契、协同作战的组织团队。

二、“人本化”管理理论在高等院校学生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场所,高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其管理工作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我国未来人才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因此国家在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研究领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建立了与高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但在发展中的高等学校大环境中,学生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对人本管理原则不重视的现象。

1.对学生的理解不够透彻

在大多数情况下,高校的管理机构认为,高校管理者在整个高校管理体系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管理者的意志决定了管理体系的成功与否,而作为管理对象的高校学生,在高校管理过程中需要无条件地服从于管理者的意志,以便实现整个校园的协调运转和同步调度。并且从当前的高校管理现状来看,这种模式在广泛应用之后,取得的表面效果确实显著,高校的管理机构将高校运转维持在一个较为平稳的状态,一些偶然问题也能得到很好地控制,似乎一切都在朝着管理者的预期发展。其实,如果能够走入高校学生群体内部,倾听学生的真实想法,就会发现,在个人自由被充分释放的当代社会,大学生对个人独立的渴望是最强烈的,因此大学生群体对现存管理模式的僵硬与程式化最为反感和抵触,即使迫于学业压力接受管理,也会降低管理效果。此外,一部分高校管理者主观地认为大学生的本性过于叛逆和散漫,必须通过严格的管理才能控制,因此日常的指令大多以命令形式,其实这样容易导致学生的对抗情绪更为强烈。

2.学生管理计划过于盲目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服务大学生,并合理地将校园资源运用在促进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上,但是在当前高校管理的模式中,高校管理者过多地把管理重心放在了事务性工作的开展上,考虑整体问题时过多地把目光放在了学校本身的利益方面,而缺乏对学生需求以及利益的考虑。学校的各管理部门在开展活动时,也大多从自身目标出发,其管理目标与学生的关系并不紧密,各个部门施加于学生的活动及管理措施缺乏统一的目标和安排,因此导致学生往往对学校的各项制度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3.学生管理方式的不合理

“刻板印象”中的在校学生,大多被高校管理者形容为:叛逆和散漫。这也是部分高校学生管理者惯于采用粗暴、命令式的手段进行学生管理的导火索;还有一部分高校学生管理者过于追求成绩,因此乐于采取最直接的强硬手段来获取政策实施的表面效果。这两点导致了高校管理者的管理方式过于追求表面利益和最终效果,从而忽视了学生在被管理过程中的态度和想法,同时也缺少对学生自身成长和进步的关注,这些都反映了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的机械化和人性化缺失。

4.学生管理结构过于混乱

当前在高校内部,管理机构主要有教务处、学生处、学生会、后勤办、武装部以及党建部等,还有许多的班委会、团委和学生自建团体组织,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在运行各自事务时也缺少沟通和协调,有时甚至会为了自身部门的利益实施相互矛盾的措施。管理机构的混乱以及内部沟通渠道的不畅通导致了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低下和杂乱无章。

5.老师和学生难以形成双向的有效沟通

由于现行的高校管理模式过于程式化,且在管理过程中过分追求表面效果,因此导致政策实施过程中难以获得学生群体的广泛支持,管理者自身也因政策的程式化和不变通缺乏主动改进的积极性,整个校园从管理者到学生都丧失了主动改造、积极发挥能动性的热情,校园管理工作陷入僵化。

三、高效实现“人本化”管理在高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应用的路径

选择高等院校学生处于独立意识迅速发展的阶段,因此大多注重个人意志的发挥和主观意见的表达,为了更好地改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真正地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变成学生乐于接受、能够促进学生进步的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在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时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利益为先。为了促进人本管理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1.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的基石和栋梁,因此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为祖国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保障。要做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以人为本,就要将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是从学生的未来发展角度出发制定的有利于学生自身、有利于国家未来发展的举措。处于青年时期的学生,情绪波动大,性格还处于变动期,此时的学生亟待正面的力量和榜样去引导他们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因此学校的管理者要积极创造适合学生品质发展的环境和条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社会活动中,从思想意识上提高学生的觉悟,从而避免学生走向歧途。

2.建立与学生之间的平等对话沟通机制

在进行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高校学生管理者应该充分将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关心和尊重学生,提高开展学生工作的时效性。以朋友的姿态与自己的学生进行对话和沟通,了解学生的生活状态和心理。同时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把了解到的学生的情况填写到学生的成长档案里。这样不仅可以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变化,而且可以更好地缩小与学生间的心理距离,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再被认为是“说教”和“洗脑”工作,便于学生接受。真正地提高与学生平等对话沟通机制的实效性。

3.建立与问题学生进行加强教育的真诚帮扶机制

“问题学生”是高校学生管理者开展有效学生管理模式中的一支特殊学生群体。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表现为想法多于其他的学生,也会因为一些不被认可的心理过程进行自己认为对的行为,但其实对其自身的积极人生观的开发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对这一类特殊的学生群体进行教育工作,应该引起高校学生管理者的高度重视,而且应该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作为高校学生管理者应该引导问题学生积极参与课内及课外的活动,丰富自己的视野,在与学校及社会的沟通中,真正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力量,尽可能地避免被遗弃感的存在。作为问题学生的管理者应该经常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要把问题学生的情况及时通报给其寝室室友、班委干部和任课老师,希望他们也给予其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让问题学生能够更快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逐步改正,树立正确积极的人生目标。

4.打造以先进文化引领青年学生成长的特色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是高校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有机结合体,是大学精神的重要载体和表现。一个具有优秀特色的校园文化,不仅可以促进青年学生对学校大家庭的归属感,更能让学生们感受到,大学不仅仅是求学充电的场所,更是挥洒青春、放飞梦想的舞台。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校文化活动是高校进行有效引导青年成长的重要载体,要合理地规划校园活动,使之系统化,打造自己的品牌,多出精品,不断提高文化的内涵和品味。但其开展活动的本身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展示高校文化的精神和学校的和谐气氛。正如“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的道理一样,校园文化的建设也应竭力避免同质化倾向。各高校要结合学校所处位置的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的历史文化以及学校办学目标等来建设具有自己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具体到实践就是要通过丰富多彩而又具有学校特色、与学校育人目标相结合、与师生兴趣相结合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校园文化景观建设等感染引领师生,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要,达到用先进文化引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目标。

5.培养学生自主管理的习惯

通过将部分管理事务转向学生,由学生代表对学生事务进行管理,从而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管理事务本身就是面向学生,其管理内容也源于学生自身,因此由学生对其进行管理,既强化了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又能够完善学生管理制度。且学生管理者代表一直处于学生群体内部,对突发性和偶然性的问题能够最快地解决,管理服务更加完善。从社会角度来看,我国的民主建设也要求未来的社会人才具有自主管理的能力,因此在学生阶段就进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很有必要,未来的民主制度将在更广泛、更深层次的方面开展。因此在校园阶段,对学生的民主意识、民主管理能力和民主习惯进行有意识地引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

高校学生管理篇(6)

引言

高校为了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就告诉我们,“高校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高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学生的成才需要。”作为高校学生教育不可或缺的管理工作,也要转变观念,把学生的发展放在首位,努力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率。为此,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形式就能满足这一需求。

一、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形式的含义

早在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指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所谓以人为本,其基本含义简要说就是: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 高校学生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形式,就是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处处为学生着想,一切为学生服务。高校学生管理各级部门和人员要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把学生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根本,就是时时处处把学牛的切身利益放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首位,就是从学生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去开展工作。以学生为本的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模式就是在高校中要把学生放在应有的主置,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依靠学生来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高校在学生管理上,政策制定和实施上,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学生的需求,学生意愿,把人的培养放在工作的首位。

二、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形式的意义

目前我国高校在学生管理上仍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育人功能的发挥。比如,在许多高校学生管理部门行政化倾向严重,有的高高在上,出现校园官僚化的倾向。“从现时高校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具有丰富性和多样性的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成了呆板、沉闷、缺乏活力的机械程序。在其中看不到“人”的地位和尊严,人所创造的制度反而在束缚人本身,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受到压抑,不能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必然影响到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以及高校本身的发展。因而建构“以人为本”的高校管理,突出人的地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价值势在必行,这是我国目前高校管理的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也是迫切的需要

1.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形式,是高校与时俱进的需要。高等学校要根据社会的变化,市场的需求,相应的管理教学模式都要相应变化,现代社会对高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会做事,还要会做人。在人的培养过程中,高校学生管理部分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高校要及时转变思路,“坚持以学生为奉高校教育管理模式才能增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主动地去认识自我和完善自我,把自己塑造成为具有优秀个性特征和良好素质的社会主体,从而能够有效地面对生活。”

2.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形式,是高校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的活动,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的自我管理,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与教育的本质是根本一致的。学生管理的本质应该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模式要求管理者把管理作为一种完全服务于人的手段,强调要同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开展一切管理,这正是管理本质的体现和客观的需要。”

3.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是高校提高自身工作效率,体系高校人文关怀的客观需要。长期以来,高校学生管理部门与学校的教育,学生的成长脱钩,办事效率低下。建立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可以让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参与学校的教学,学生的切实需要,让管理部门想学生之所想,提高为学生服务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以人为本的高校管理形式思路

1.强调人文关怀,凸显制度优势。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要把以人为本和制度规范紧密结合在一起,一方面心里装着学生,处处为学生着想,可以说,没有服务意识,就没有良好的学生管理效果。另一方面,又要按章办事,严格规范。只有两手相结合,方法得当,才能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系统健全的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是高校有效开展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它不仅有利于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高校的稳定,而且有利于培养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2.强调观念改变,行动跟进。高校学生管理部门作为学校行政部门之一,官僚思想在部门工作人心里是根深蒂固的。让他们一朝一夕去改变这种思想是不现实的,所以,要使高校学生管理做到以人为本,必须要转变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观念。“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的转变是一个过程,需要时间,在实施人本管理的过程中,仅靠制度性的硬约束和硬激励还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强大的校园文化来维系。通过加强校园文化环境的建设,充分体现人文精神,创造友爱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宣传舆论环境;建设品位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使他们认识到大学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活动场所,其管理活动是一种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过程,它应该寻求人的活动意义,努力实现人的价值。”

3.提高高校学生管理人员素质,注重工作技巧。“讲究管理艺术,在管理语言、符理行为上应有丰富的文化蕴涵,尽量减少权力强制的痕迹。帮助学生要热心真诚,鼓励学生要饱含热情,批评学生要注意方式,不激化矛盾,处理问题既要,轻持原则,又要富有人情味。在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充分开发学生潜力,既要给学生竞争压力,又要给予较为宽松的环境,以便能让学生进行独立思考,能让学生自由地、心情舒畅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总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处处为学生着想,注重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定能够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高校学生管理篇(7)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学校在促进社会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关于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还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学生参与高校管理这个问题由来已久。

1.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必然。

美国著名的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方面明确指出:在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中,学生的权力将越来越影响高层的决策,高等学校从精英向大众化转型所面对的重要问题将是学生参与。从2002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正式跨入大众化阶段,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问题日益显现。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是具有历史性的,他是一种独特的高校管理模式。我国高等学校管理也应当顺应世界潮流,加快发展学生参与高校管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需求。

2.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意义。

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不但有利于高校管理决策的科学性,而且有利于学生本身管理能力的提高,更对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产生有利影响。学生作为高校组成成员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高校管理的基本主体,同时也是推动高校改革和建设的力量源泉。因此,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是由重大现实意义的,是推动高校民主化进程和建设的重要力量和源泉。

3.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历史背景。

早在中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就已经非常重视学生参与,将其纳入到高校的日常管理中。联合国会议给出指导意见:在涉及到与青少年自身权益相关事件中,他们应该并有权力在这些事件上发表意见并传播自己的思想。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高等教育也面临市场化考验。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不断提高,不再满足仅仅接受管理,而是寻求多种表达意愿的有效途径。

二、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实践中,学生参与高校管理还面对着巨大的考验,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1.参与管理的意识淡薄。

在教育领域,我国自古以来就受到传统教育管理的影响,非常重视教师的主体地位,学生一直奉行尊师重道的观念,教师在高校教育活动中是教育主体。因此,如果管理者的态度不发生改变,那么,即使大学生自身意识有所提高,有着表达自我的强烈愿望,这对学生参与高校管理也是有严重阻碍作用的,限制了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意识。

2.参与管理的范围较窄。

大学生因其年龄、知识结构和经验欠缺等因素限制,使得他们难以参与高校管理中的部分领域,尤其是一些专业性强的领域。所以学生参与高校管理一直停留在表面文章,仅仅让学生参与图书馆义工、后勤服务、安保服务,即使是学生会这样的学生组织也有教师领导,所以学生参与高校管理被边缘化。即使在已参与管理的部分领域,也存在参与深度或程度较低的现象。此外,大学生的本职要务是学习,在校的主要时间都用于完成学业,所以空闲时间有限,对学习管理的深入程度不够,难以参与高校管理的所有内容。

3.参与管理的形式单一。

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形式单一,内容简单。一般学生参与高校管理仅仅涉及到学生宿舍管理、图书馆管理、后勤管理及教师教学评估等方面。很多学校的学生参与管理的方式类似于走过场,做表面功夫。例如在教学管理上,虽然大多数学校都建立的教学评估系统,用来监督教师教学,但实际上学生给出的意见却在教师教学评估中占有很小的比例,难以成为评估教学的重要依据,华而不实。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程度,往往不涉及学校的重大改革决策层面,仅仅停留在表面。这给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

三、西方国家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启示

上世纪中期,欧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尤其是教育规模扩张迅猛,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阶段步入到大众化阶段。下面对美、德国两国在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分析。

1.美国高校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实践。

美国高校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具体方式有:

(1)参加学校各类委员会,在委员会中,学生可以对学校的各种决策进行讨论、建议、审议、决策;

(2)组织学生参议院,保证学生行使一定的事务管理权;

(3)成立学生报社和电台,增大学生群体的舆论影响力;

(4)参与管理其他与学生有关事务。美国大学生不仅参与方式多样,参与范围也较广,决策、教学、后勤等多方面都有涉及。

2.德国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实践。

德国高校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具体方式有:

(1)开设校长信箱,成立校长接待日,安排学生参与学校的校务工作,发挥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作用;

(2)改进选课制度和教学评价制度,采用限制选修课与自由选修课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参与教学管理;

(3)成立大学评议会,使得学生可以多方面参与学校管理。大学生不再仅仅是学校管理的接受者,更加是学校管理的决策者。

四、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有效对策

作为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学生可以在教学质量测评、教师评估,甚至是教学方案的设计等各个层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在生活领域,学生也应该发挥他们的强大作用,在课外活动、学生服务和宿舍管理等方面,发挥巨大的正向作用。

1.转变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理念。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长期处于传统的教育管理体制,高校管理要真正的实现学生参与管理,面对着重大的压力。首先学生应该有主人翁意识,认识到自身主体是学校管理的主要参与者,而不是被管理者。然后高校高层管理者要多了解学生的需求,增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实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理解学生,尊重学生,重视学生的意见,满足学生的需求。

2.完善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制度。

在树立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正确观念的同时,坚持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有力保障。各高校应根据自身情况,努力建立完善学生参与机构,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和选课制度。比如,学生会组织和学生团委组织,它们是代表学生权力的组织,能够完成学生的诉求,必须加以巩固和完善。除了完善机构,还要建立合理的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制度,比如高校评教制度,学生有权参与评教的决策,并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提出自己的意见,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再比如学生选课制,包括选择课程类型,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

高校学生管理篇(8)

1.前言

由于受到传统学生管理体制的影响,新形势下的学生管理工作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创新存在着一定的影响。因此,笔者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对现行学生管理工作,新形势下学生管理面临的挑战与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寻求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旨在为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2.现行高校学生管理体制

第一,由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和各班级班委所构成,第二,由学生工作办、校团委、系团组织、班级团委所构成。两部分均由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副院长或党委副书记进行领导和决策。另外,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与其相互协调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保卫部门也参与到学生管理中,这便是现行的学生管理工作体系。

3.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

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1)计算机网络时代高校学生所带来的双重变化和冲击,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双重角色,会使学生在成长的道路上困惑和转换中感到迷茫。(2)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如何在瞬息万变的环境下坚持自己的信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无疑是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考验和挑战。(3)新形势下严峻的就业压力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4.新形势下高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4.1阻碍了大学生创造能力的培养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主要是以分级、层层管理、上下分工负责为主。另外,由于担心高校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思想出现波动等现象,高校管理工作实行了统一管理的工作制度,形成了学生与学生管理者之间的隶属、管理者主导成分多、管理者服务少等问题,以至于导致高校学生处处以规则办事,一定程度上束缚了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性的培养。

4.2院(系)两级管理工作不均衡

新形势下,两级学生管理体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工作不协调、沟通不顺畅等问题。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院级下属部门较多所导致,另一方面是由于校级学生管理部门是面对全校的管理工作,但具体实施管理学生的工作在于各院系的工作部门,一定程度上就形成了学校只管事不管人,最终影响学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3管理工作效率低

新形势下,众多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是下一级的人力和物力是由上一级统一管理,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管理者只管事,事情做的好不好,效率高不高,对管理部门来讲只能顺其自然,无法控制等问题。不利于最佳学生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4.4学生管理资源的整合不合理

在专业管理队伍上,学生管理队伍不像专业的教师一样具备详尽的管理计划,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学生管理专业化队伍的发展。在管理部门上,学生管理干部人员流动较为严重,导致了高校学生管理部门青黄不接。因此,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很难培养和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管理队伍,致使高校学生管理资源配备的不合理。

5.应对新形势下高校管理体制方法

5.1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负责管理学生工作

目前,众多高校均是由校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主管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可是,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还兼职者学校的其他方面的工作。这就导致了学生管理部门领导不能集中精力、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学生管理工作中去。因此,笔者认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部门领导应改主为专,全身心投入到学生管理当中,促使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创新性发展。

5.2建立德育与教学双向分流的辅导员体制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应建立思政与教研双向的选拔与聘用机制,一方面从教师中选拔政治、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老师担任辅导员,一方面对优秀的辅导员给予提拔重用,调动辅导员进行学生的积极性,已达到思政与教研双向分流的目的。

5.3建立上级对下级奖惩人事一体化管理制度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建立上级对下级考核奖惩的人事权一体化机制,上级可以对下级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人员调整和奖惩,促使学生管理工作的高效性。

5.4建立学生管理工作的网络体系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宣传、抑制或控制消极信息对学生的影响。具体措施为:(1)建立红色教育网站,正确引导学生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2)辅导员在教育网站上定时与学生交流互动,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3)对不良信息进行过滤,预防不良思想的传播。(4)开设网络课程,运用网络进行正面教育。

6.结语

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对现行高校学生管理体制、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的挑战、问题与不足进行分析与探讨,结果发现: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体制存在着束缚大学生创造力的培养、校、院(系)两级管理不协调、事权与人权分离,管理效率不高、学生管理资源的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根据其问题,笔者提出: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负责管理学生工作、建立德育与教学双向分流的辅导员体制、建立上级对下级奖惩人事一体化管理制度、建立学生管理工作的网络体系等解决方法。旨在为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完善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姚启和.高等教育管理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0.

高校学生管理篇(9)

信息化是当代社会的主要特征,在信息化的影响下,高校学生接触到了更为广泛的现代信息,这些信息时刻影响着高校学生的行为动作。信息化的特点就是高效、便捷,与过去相比,高校学生接触新鲜事物的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其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当前社会中,不良信息对高校学生的影响以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盲目的“韩流”、过度追捧欧美文化等,都严重腐蚀了高校学生的思想,不利于我国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严重阻碍了高校学生培养自身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进程。

2.传统学生管理模式受到挑战

由于入学人数不断增多、入学方面限制逐步减少,导致高校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多,这也随之带来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学生素质参差不齐,也增大了学生管理难度。同时,在高校普遍实行学分制与选修制的情况下,高校学生对班级的认同感大大降低,社团生活在高校学生学习生活中的比例越来越大,随着这种情况不断发展,传统的以班集体学习、活动的教学管理模式受到挑战。班集体地位及作用的降低也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须从主要面向集体到面向个人转变,因此继续探索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途径势。

二、当代高校学生加强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1.优化学生管理体制

学生管理是一个全方位管理,内容涉及学校的多个部门,需要理顺各部门关系,共同应对学生管理面临的新问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学生管理机制的建设,强化组织协调功能,明确学生管理系统各个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同时管理责任也必须要指定到各个基层单位。其次是发挥基层作用划分三级管理体系,发挥校、院(系)、班三级管理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管理工作既要赋予校、院(系)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又要让其拥有开展管理工作的权力,作到责权统一。同时也要发挥班级在学生管理的作用,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可提高实效性。最后要实行年级辅导员制,与学分制相适应,进一步增强班级管理与专业教学之间的融合。积极探索以年级管理为主、班级管理为辅的学生管理体制。

2.转变学生管理理念

高校学生管理重点就是转变学生管理理念。在当前时代,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思想,寻求管理方式与管理理念的变革,变管理为服务。对管理人员而言,第一,要树立服务意识,改变传统学生管理中错误的管理思想,落实“管理即为服务”的学生管理理念。学生管理部门要养成“服务学生”的服务意识,站在学生的角度为学生思考问题,了解学生生活所需、学生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学生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第二,要体现学生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要根据“依法管理”的要求让学生明确自己的义务与权力。一方面,学校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管理条例要征求学生的建议,要做到学生管理程序正当、定性准确;另一方面,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享有申辩和申诉权,学校要有明确的程序并予以确保,体现民主化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篇(1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应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高等教育领域内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和重组,中国高等教育管理和办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在这种宏观背景下,高校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重大变化,但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却日显单一、僵化,面临着诸多严峻的问题和挑战。与此相应,高校学生管理应当适应发展的需要,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突破制度框架,以依法治校、以人为本的理念加以改革和引导,进一步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一、对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理论审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重大的社会现实问题和教育问题,研究高校学生管

理法治化问题,必须全面、准确地对其进行理论审视,这是厘清当前高校学生管理法律关系的必要前提。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基本上是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即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办学和管理的体制,政府对高校一直采取以行政命令为主的高度集中的管理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随着政府与高校关系的调整、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增大,高校与学生双方主体的地位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在逐步发生变化。

1.高校学生管理的职能定位

作为高等教育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属于公共管理,然而长期以来,为完成管理任务,实现管理目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通常采用简单的行政命令和行政管理方式。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代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这就要求学生管理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由命令向指导变革;在坚持制度管理的同时,要多与学生进行情感交流并施以人格影响力,要以培养大学生健康成才为主线开展管理工作,要本着管理就是服务,变强迫命令为指导的思想开展工作;要把为学生服务和对学生教育结合起来,将教育融入服务之中。

同时,按照“行政是公共事物的管理”的定义理解,高校学生管理属于教育行政范畴。教育行政的发展趋势是二者趋于融合,以服务行政为主,这是政府教育行政向公共管理发展的典型表现。[1]教育行政向公共管理领域的扩展不仅使教育行政的客体得以扩大,而且管理过程也从过去倾向于静态转向动静结合,即不仅关注政策法规的制定,还关注其执行和评估,并从多学科角度探讨公共管理问题。就此而言,教育管理的发展趋势同样赋予了高校学生管理以公共管理的意义。

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内涵

学生管理服务职能体现的是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对学生多样性发展的关注,对民主社会公民教育的重视,对学生选择权、参与权的重视。从深层意义上而言,学生管理的服务职能揭示的是教育的自由、民主价值乃至市场经济、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研究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需要通过探寻法治来揭示其内涵。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遵循法治原则,实现学生管理理念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学生管理目标从效率稳定向效益创新转变,学生管理依据从“管理法”向“控权法”转变。学生管理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的过程,是法治思想与实践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在此过程中,通过高校的法治精神、规则和行为方式,体现高校制度文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在于,高校法治是高校自治的根本促进和保障,是高校更好地服务社会、生产知识和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公民的体现。

二、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被服从与服从的关系,校园规则是义务本位的“管理法”,学生处于承担义务的从属地位。近年来,尽管诸多高校对学生管理规则进行全面修订,正在积极向依法治校努力,但是总体而言,与法治社会要求的学生管理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管理义务本位观

高校所履行的国家教育权力源自公民为实现受教育权而做出的权利让渡,高校学生管理义务设定应当以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为前提,同时为了防止高校代表的国家教育权的侵犯,需要对学生管理的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做出规定,否则依据“法无规定即禁止”原理,学生管理行为属违法行为。基于维护学生管理的便利性,不少高校通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过多设置义务性条款,较少思考和挖掘义务性条款所对应的权利性条款,这种义务本位的规则体系将会严重影响规则的约束力与执行力。在法治进程中,面对学生权利提出的新挑战,高校学生管理必须确立权利本位观,真正保障学生权利,从而赋予学生管理以新的价值内涵。

2.学生管理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危机

学生管理行为合法性指学生管理应当依法行政,应当符合宪法、法律的要求,不与之相抵触。学生管理行为合理性是指学生管理应当符合理性的要求,客观公正、平等、善意、诚信、负责地做出学生管理行为。学生管理行为合法性合理性是“良法之治”的内在要求,体现学生管理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统一。学生管理内容主要涉及学籍、生活管理、社团管理三方面[2],学校管理部门的职权、职责需要学校章程对内部管理体制和内设机构做出明确规定,这是学生管理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的前提,否则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就有可能越权或滥用权力。高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职权,往往由经学校批准的内设机构职责范围所规定,并不严格规定在学校的章程中,当学生管理行为主体合法性、权限合法性缺失的时候,权力滥用的本质无法保障学生管理行为的合理性。

3.学生管理秩序失范

高校学生管理篇(11)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群体在思想观念和价值趋向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自我实现,变革创新的主体意识、个性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价值判断日趋多元化,思想观念日益复杂,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在管理观念、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方面面临严峻的挑战,需要认真思考并加以改进,否则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分析

(一)高校扩招后学生整体素质有所降低

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一个空前发展时期。从1999年扩招以来,整个高等教育规模增长幅度是非常显著的,从原来不到700万人的规模,已经增加到了现在的2979万人。毛入学率也从原来的不到10%增加到24.2%,进入了国际上公认的大众化阶段。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校录取分数控制线也随之逐步降低,新生水平参差不齐,整体质量呈下降趋势。这种现象在新建本科院校表现得比较明显,在新生中,部分学生因为基础太差,学习困难,又不努力迎头赶上,而是采取消极态度,学习目的不明确,专业思想淡薄,自我要求低,无视纪律约束。这种低水平的学习动机使他们无法形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导致学习期间投机取巧心理严重,使高校考试舞弊现象难以杜绝,继而影响到学风建设,最终导致大学毕业生水平不高,高等教育质量下降。

(二)学生更加活跃,“90后”的特点更复杂

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驱动以及西方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观影响下,我国社会意识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当代大学生自我意识日益觉醒,价值取向逐渐多元化,自我本位意识得到高扬,人的个性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得到了更多的发挥。但他们对人生的追求更加务实,把优越的社会经济条件和丰厚的物质利益回报作为人生的重要目标。这些学生大多属“90”后,性格活泼,崇尚独立,思维活跃,充满自信,好奇心强,勇于竞争、挑战,但同时也存在着过分张扬自我和追求个性的缺点,部分学生缺乏信仰、理想和集体观念,功利欲望强烈,逆反心理强,缺乏挫折锻炼。网络上的不良信息更是污染着与之接触的当代大学生的心灵。网瘾、非主流、暴力叛逆等刺激反应现象的出现,已经成为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各大学因沉溺网络导致留级、休学、退学的均不乏其人,个别学生甚至因盗、抢等行为而身陷囹圄。这些问题使高校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三)就业形势对高校学生工作的压力愈加突出

就业工作成为学生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毕业生数量大幅增加,每年有数百万大学毕业生涌入社会,如何使大学生能够更好地就业成为高校学生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2011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660万人,2010年应届毕业生规模将是本世纪初的6倍。在高校毕业生数量急剧膨胀的形势下,就业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和突出。学生管理和高校学生就业是学校教育工作的过程与结果的两个方面,将学生管理和提高高校学生就业力有机结合,是对当前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力挑战。

二、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生为本”的理念需进一步深化

学生管理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以生为本”的理念首先直接反映在以平等的观念对待学生,以服务的思想管理学生。在现实的学生工作中,往往更多的时候是强调了管理,管住学生成了学生工作的原则,而为学生做好服务,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被流于形式或不尽如人意,教师和学生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传统关系定位,在高校学生工作思维中依然占据很大位置。

(二)学生管理的过程意识需进一步树立

高校扩招后,在校生数量成倍增加,学生管理的难度和广度不断增加,学生安全稳定的压力很大。在很多时候,学生管理部门整天疲于应付或处理突发事件,保证学生安全稳定成为学生工作的主要任务,面上不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工作过得去就行,造成了学生管理部门和学生工作队伍对学生管理的过程意识和对个体学生的跟踪培养意识比较淡薄,对学生管理工作思考研究不够。

(三)学生管理工作系统需要进一步协调

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点多面广、事情多而杂、同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协调处理、时间不确定、有的政策性很强。很多高校非常重视学生服务管理工作,配齐配强了学生服务管理专职人员,也建立健全了不少学生服务管理的机构。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来说非常完善,但真正工作和运行起来,效率不高,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屡有发生,导致有些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和校园安全稳定的工作处理不及时,甚至不处理。

(四)学生宿舍管理职能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很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宿舍管理功能定位比较单一,宿舍管理过于分散,宿舍管理服务人员的配备过于薄弱,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多为退休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只能从事值班、卫生等简单后勤工作,在一些高校宿舍管理被看成是单纯的后勤服务,导致学生课堂教育以外的管理空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的学生管理。

(五)学生管理队伍的力量需要进一步整合

目前,辅导员角色存在交叉,定位不明确等问题,辅导员更多地停留在处理学生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上。在学生的思想教育方面,工作的深度和个性化不够,对学生个体的思想、心理等方面关注不够,对不同特点和层次的学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不够,导致学生工作常处于被动状态。另外,学生工作人员与教学岗位人员相比,在职称评定、进修深造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工作队伍力量的发挥。

三、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几点对策

(一)强化服务理念,变管理为服务,确实落实“以生为本”

“以生为本”的理念不只是写在文件里,停在口头上,需要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和从事学生管理服务队伍真正转变观念,摒弃机械管理学生的传统模式,更多地从学生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在具体处理学生事务上,尊重学生的生命,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权利。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老师要自觉克服师道尊严的思想,从神坛走到学生生命群体中,用自己的生命辉映学生的生命,用自己的人格塑造学生的高尚人格,以自己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培育学生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以慈爱的心灵启迪学生美好的心灵。

(二)强化过程管理

以干事业的态度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规律的探索研究,作为学生工作部门和人员要树立学生管理的过程意识,学生管理的过程就是培养学生的过程,就是学生成长的过程,不能简单停留在学生不出事或有关学生管理简单的数据上;同时作为学校层面,要建立学生管理的过程评价机制,督促学生管理部门和人员重视学生管理的过程,做到过程到位,目标明确。

(三)进一步统筹学生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学生工作体系的整体效率

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把事物看成整体,把系统的组成部分看成是这个整体的有机组合的要素,重视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和整体效益。高校的学生工作具有很强的整体性,学生的问题往往不单涉及某一职能部门,有时经常会同时涉及到几个部门,这就需要按照工作的内容和性质,本着有利于学生的原则进行统筹、协调,科学合理的整合学生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队伍。

(四)强大宿舍管理功能,健全育人环境,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

现代大学的管理中,逐步凸显了学生宿舍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方面的重要性,以学生宿舍为中心对学生的辅导、服务、培养,将是今后学生宿舍生活指导与管理的发展趋势。在新时期的宿舍管理中,高校必须重视和把握“宿舍”的育人功能,树立以“育人”为核心的思想,把宿舍管理纳入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体系中来;在管理方法上要充分体现“人本”思想,努力构建一个和谐的学生生活环境。因此,高校要从更新宿舍管理理念、完善宿舍规章制度、改善宿舍服务内容、分清宿舍管理职责并理顺关系入手,丰富和完善宿舍管理功能,厚实宿舍管理内容,强化宿舍育人功能。

(五)从专业化方向构建高起点学生工作平台,为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辅导员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要加大辅导员队伍建设力度,学校要从政策上加大对辅导员工作的激励保障,如从职称评定、进修深造、年终考评等多方面提供政策激励,使学生工作岗位真正成为对教师有吸引力和价值感的“终生”工作岗位,从专业化方向构建高起点的工作平台,从根本上扭转学生工作的临时思想和应付思想。另外,进一步明确班主任、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把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首要的、突出的位置,特别关注个体学生的思想和心里干预。以“三生教育”为契机,突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

加强对辅导员自身的管理,规范辅导员的管理工作,是使学生管理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效能化的重要手段。在对辅导员的管理方面,应建立双重管理机制,一个是院(系)管理,一个是学校层面的管理,两个层面的管理并非相互矛盾,而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有机联动的整体。在对辅导员实施管理的过程中,为辅导员搭建充分交流沟通的平台,通过辅导员之间的互相交流沟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在建立严格的学生管理人员准入机制的同时,坚持选拔、使用、培养、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学院设立专项经费,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养,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现代管理水平,形成先进的思想观念与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水平,以保证学生管理工作的层次与水平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刘文晓.和谐社会建设中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探析[J].中国成人教育,2008(5).

2、唐卫民.论大学教师的人本管理[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5).

3、王朝平.运用激励机制加强高校班主任队伍建设[J].社科纵横,2004(5).

4、蔡立彬.新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5(7).

5、王秀阁.知识经济与思想政治工作[J].天津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