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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12-26 12:40:17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1)

从《规划》到《计划》

2016年初,全球著名管理咨询公司了一份针对中国消费者的调研报告:消费逐步开始向高端产品升级,在食品消费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仅要求品尝到美味,而且希望获得营养和健康。

彼时,处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食品工业,已经明白无误地察觉到这一市场发展大势:通过扩充产能和打价格战等无法消解经济下行带来的巨大压力,产业必须转型升级,以营养健康食品为发力的重点,寻求突围。

当然,食品业以营养为抓手、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绝不仅仅是基于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做出的选择,它更是一种社会责任。2016年10月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制定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物(农产品、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能量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国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丁钢强说,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营养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国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但仍面临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相关疾病多发、营养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等问题,在期望寿命增加的同时,却可能无法健康终老,“这样的膳食营养变迁对食品工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食品工业必须向营养转型”。

2017年6月《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以下简称《计划》)的出台对于食品工业向营养转型可谓一锤定音。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的全方位顶层设计、未来14年营养工作的行动纲领、对全国营养工作的整体统筹部署,《计划》将“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实施策略,并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框架: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与会专家认为,在膳食方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要求食物不仅仅是果腹,更要安全、营养、好吃。如今,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加工食品在居民膳食结构中的占比逐年上升,食品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应找好定位,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以方便食品龙头企业康师傅为例,2017年快消品产业调查数据显示,有9亿多的老百姓购买其产品;作为一家综合性食品企业,其渗透率高达83%,平均购买频次6.7次。如此可观的产品普及率说明,包括方便食品在内的加工食品,有条件成为重要的营养载体,通过科学合理地设计产品,把实实在在的营养带给更多的消费者。而方便食品在向营养化转型的同时,还应传承发扬中国饮食文化,将诸如茶文化、汤文化等融入到产品中,比如茶饮料、方便面中的汤料等,让产品兼具美味、营养和方便。

积极践行《计划》,从产品设计到最终的消费者沟通,每一步都值得食品企业去努力。专家认为,食品企业可借助多方平台和工具,开展线上线下的科普活动,传播更多正确的营养知识,助力国民营养健康知识的普及。

从《计划》到“标准”

随着公众健康意识和营养需求的明显提升,我国在营养法规、管理、标准、供给等方面存在着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渐凸现。与会专家表示,在食品企业多维度多渠道创造健康饮食价值的同时,“政府的手”要发挥更大作用,应根据《计划》,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领、支持食物营养健康產业的发展。

事实上,《计划》所确定的7项实施策略的第一项,就是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其中包括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开展营养相关立法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健全营养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营养健康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各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与健康政策、法规、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营养标准体系由五个板块构成:除营养基础性标准(营养标准制定规范和营养名词、术语标准)外,主要有人体营养、膳食营养指导与干预、临床营养、食物营养、方法标准。营养与健康所副所长、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营养标准专业委员会的秘书长张兵说:“在营养标准的研制方面,我国有着很大的需求以规范营养工作,比如膳食调查方法及问卷的标准化,营养评价的工具、适宜推荐量和程序,营养指导的要点和流程。以膳食调查方法为例,我国年年都在做膳食调查,不同的省、市、县开展的调查监测,首先调查方法要统一,否则数据就无法汇总和相互比较。”

据张兵介绍,我国营养标准颁布的节奏在2017年明显加快了。2017年8月1日、2018年2月1日起实行的营养标准有《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人群维生素A缺乏筛查方法》《学生餐营养指南》《肿瘤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老年人膳食指导》《慢性肾脏病患者膳食指导》《脑卒中患者膳食指导》《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高尿酸血症与痛风患者膳食指导》等9项;2017年9月14日、2018年4月1日起实行的营养标准有《高温作业人员膳食指导》《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第一部分:宏量营养素》《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第三部分:微量营养素》。这批标准既能对普通人群和临床相关疾病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饮食指导,也能对普通人群中可能存在的营养不良或某些营养素缺乏提供评估和筛查手段,充分体现了标准制定“以人群营养健康需求为中心、以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为出发点”的指导思想。“今后,在国家卫计委的组织领导下,还将陆续制定更多的营养标准,助力《计划》的实施,为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国家卫计委明确了推动《计划》“三步走”的具体路径:第一阶段是现阶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加强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普及应知应会,提高能力水平,初步实现营养健康科学化、标准化。第二阶段,针对国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对营养健康多元化需求,在科学营养基础上,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推动发展健康产业和营养产业,提供现代精准科学便捷的营养健康,实现营养健康精准化和现代化。第三阶段,面向未来的国民营养健康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创新驱动,推进营养健康与科技革命、新生物学革命、人工智能、全息数字人、学习及计算机深度学习的融合创新发展,实现国民营养健康智慧化和个性化。

那么,如何实现营养健康科学化、标准化呢?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韩军花研究员看来,需要把营养理念适当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基础上的营养相关标准。因此,在食品安全标准征集和筛选确定立项时,充分考虑《计划》的有关部署和现有标准的实施情况(年限、存在的问题、与监管的衔接等),逐步推进和实现从“安全”标准到以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的提升。

以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修订为例,世界卫生组织指出,营养强化是解决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重要手段,但强化食品改善人群营养状况的作用在我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有消费者认知还不到位的原因,也有法规标准不太合理的因素。为落实《规划纲要》和《计划》中关于改善居民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的要求,结合中央“放管服”政策,同时根据对国外营养强化管理模式的研究、我国人群营养素摄入现状、基于最新调查数据的风险评估结果,标准修订工作组提出了扩大可强化的食物类别、增加各类食物中可以强化的营养素种类的修订思路,以保障消费者微量营养素摄入、激发行业新产品研发活力、规范行业强化行为。

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修订思路也体现了这種理念。强制标示营养成分含量是国际趋势;各国强制标示的营养素内容和个数因经济发展水平、主要营养问题、营养相关慢性病的发生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强制标示营养成分含量是营养标签上最基本的内容,可以真实、客观、科学、规范地表达食物中营养成分的含量高低。目前GB28050的修订方向是增加强制标示营养素的个数,初步建议增加的核心营养素有糖或者是添加糖、饱和脂肪、维生素A、钙等;修订NRV数值(如维生素D);修订部分营养素单位;进一步完善格式;进一步修改完善营养声称和功能声称;考虑FOP(包装正面标示)的使用;考虑引入“食物分量”概念。经过了一年多的工作,GB28050的修订已经有了阶段性的成果。

至于备受关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韩军花介绍,将配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注册管理,与监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进行修改,把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作为配套标准,进一步完善技术指标,减轻临床试验的负担。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2)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范围,完善评议机制,加强执法督查,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开展。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明确职责,形成单位“一把手”挂帅,专人分管,全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科)

(二)制定计划,明确重点,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二个五年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依法行政的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法治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并分解落实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开展。积极探讨新时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系统法治工作交流,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落实整改措施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责任单位:稽查科、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二、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完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制度,改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专家与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科、各业务科室)

(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落实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完善新增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监管职责的运行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科、各业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阳光行政。落实食品药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机制,加快信息的维护和更新,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自觉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需求。(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积极参加网上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打造高水平、标准化的一流服务平台,为餐饮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业务科室)

(七)深化法治机关内涵建设,树立执法为民的社会形象。按照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的进展;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积极开展新增职能涉及自由裁量问题的探讨,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履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责任单位:稽查科、行政审批科、安监科、市场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八)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是新增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涉及的相关内容,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受赔偿,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责任单位:稽查科、办公室、监察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九)落实行政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本部门解决和调处的行政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加强食品药品案件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排查矛盾纠纷隐患;积极参加网上投诉服务及反馈平台建设,对涉及本部门的投诉求助做到有问必答,方便群众、贴近大众;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科、各业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三、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开展执法监督,强化过错责任追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按规定主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年度依法行政总体情况;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稽查科、监察室)

(十一)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继续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相互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构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稽查科、监察室)

(十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案卷评查制度,不断提高案卷质量,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系统内执法办案单位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学习交流。(责任单位:稽查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运用证件管理系统,按时年审执法证件,确保持有效执法证上岗,切实做到亮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责任单位:稽查科)

(十四)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参加“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心组集中学习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不少于2次;举办或参加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5天。组织系统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执法人员轮训,参学参训率100%。(责任单位:人教科、稽查科、各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

四、加强依法治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五)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十六)严厉打假治劣。积极组织开展“2015年食药打假利剑行动”,深挖重大案件线索,查办督办重大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率100%。(稽查支队、综合科)

(十七)加强执法协作。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信息通报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药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稽查科、稽查支队)

五、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工作,营造依法治理的社会环境

(十八)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打好“七五”普法基础。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六五”普法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实施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责任单位:稽查科)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3)

按照“积极发展、提升质量”的思路,全面实施民办中小学“三大工程”,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提升民办教育整体水平。

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引导民办中小学积极参与升等创优活动,着力建设特色项目,实现“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教育产品。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引导民办中小学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重视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提高民办中小学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中小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和“阳光厨房”建设,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

1.加强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引导民办中小学积极参加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市义务教育等级学校、市特色学校等创建,引导民办中小学制定特色建设计划,打造学校品牌。通过培育本土品牌、引进优质品牌、创设发展平台、建立评估体系等渠道强化民办学校走特色和品牌发展之路。

2.引导民办中小学明确办学定位。民办中小学校要开展体育、艺术、科普、心理健康等特色项目建设,积极参加温州市特色学校创建,坚持特色办学优质发展,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民办职业高中要加强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

3.强化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创建。加大民办普通高中省级特色示范创建力度,重点围绕评估体系的办学理念和方向、发展规划、必修和选修课程、教育教学改革、条件保障、师生家长评价、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辐射引领等16个方面的内容,推进民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新高考,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4.组织民办中小学参加特色化评估工作。组织参加温州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促进民办学校持续改进办学质量。继续参与《新生态学校评估》项目,探索民办学校特色化评价模式。

(二)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

1.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学校要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适当开展晚锻炼活动,每年保证至少开一次全校范围的田径运动会和体质健康测试运动会。

2.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体育在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激发进取精神、磨炼坚强意志及培养规则意识和良好品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一批符合学生科学锻炼规律,又是学生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和体育活动,激发起学生积极主动进行体育锻炼的内在动力。要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理念,通过新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活力。

3.完善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学校要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年修订)》规定的测试对象、项目指标、评分标准,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各校每年要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抽查和督查工作,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上报率纳入年度考核。要将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新高一、新初一生源学校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完善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大一新生结果与招生计划挂钩制,着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软硬件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做到“六个有”,即有长效机制、有专项计划、有专项经费、有专业教师、有专用场所和有专用教材,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建立三级高危学生追踪档案,定期上报上级部门;学校制定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计划,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配备心理健康专业教师,专业教师持有省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书;学校建有专用心理教师办公室与专用心理辅导室。

5.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与宣传活动,面向全校师生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学校要结合班会课、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拓展课等开设心理辅导课,保障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个别心理辅导有辅导记录,一案一表并有年度台帐。学校要逐步完善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

6.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XX〕66号)和《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7〕24号)精神,认真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各校要于4月10日之前完成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由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上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三)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1.规范组织管理。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经常性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机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成立师生监督组织,广泛发动师生、家长参与日常监督,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2.规范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应取消个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自办或委托专业机构经营管理。要加大食堂改造提升投入,推进中小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和“阳光厨房”建设,2017年全县民办中小学A、B等级食堂达84%以上。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定期集中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深化学校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切配工用具色标管理规范。鼓励涉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鼓励引导学校商店实行连锁经营或品牌超市直营。

3.规范饮用水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学校校园饮用水质量提升工程,学校要为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加热保温水或直饮水。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食安委办〔20XX〕18号)要求,加大对确需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监管。学校要加强饮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强化日常检查、消毒、维护等工作,确保校园饮用水安全。

4.规范饮食教育。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饮食安全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班会、课外实践活动等各种载体,通过食品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应急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健全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八大机制,推进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要积极参与生命保护工程,推进在教学楼、学生宿舍窗台、走廊等周边种植灌木等绿化软化工作。要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校园安防智慧平台,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要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健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4月)

组织参加温州市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方向,提高对加强民办中小学“三大工程”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4)

三、企业服务,经济调研:继续做好__区区级领导挂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专项活动,及时了解重点企业动态信息,掌握重点企业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服务重点企业的常态化、长效性。充分利用__口岸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联合人民南做好与企业的无缝对接,聘请高水准专业机构出谋划策,为推进口岸经济及人民南商圈的更新转型而努力。

四、科协科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继续按照区科协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街道科协工作职责,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并联合社区、学校,广泛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以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加强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升辖区整体科普水平,让科普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深入家庭,为构建和谐街道做出贡献。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5)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该计划要求。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关注孩子营养改善意义重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关注青少年营养改善问题,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小学是青少年身体发育和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们体格和智力的正常发育,更谈不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出发。明确规定要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目前,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在学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不住校,但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但目前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午饭问题突出。因此,国家加大资助力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好事的具体体现。

第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并于1944年立法,规定地方教育部门必须提供学生营养餐。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印度、巴西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初等教育营养支持计划,促进了本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

当前,我国一些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保证资金投入。确保计划高效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出,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那么,这3元钱的标准,是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呢?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说,将补助标准定为每生每天3元钱,基于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水平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801元,小学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每天3元钱,一年就是600块钱,相当于1/3的当地农村居民食品支出。

而且,先前已经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费,小学生为4元钱。初中生为5元钱。如果把这两项补助加起来。那么试点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一天的补助就是7元钱,初中生一天的补助就是8元钱。以一年来算,小学生得到的补助是1600元,初中生得到的补助是1850元,已经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并非全包标准。“在一些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这样我们这个政策才有可操作性。”孙光奇说。

另外,从国际比较来看,大多数实施营养工程的国家,如日本、法国等,实际上和我国“一补”的政策基理一样。另一方面,政府还是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改善问题,家庭要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孙光奇强调,目前把这个标准定为3元,政府一年补助160多亿元,在当前并非一个小数了。孙光奇说:“大家觉得可能不太高也想多一点,但是这也要与目前的国情相适应,也希望各个方面能够理解,共同开展这项工作。”

田祖荫认为,在农村孩子营养方面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近期加紧解决:一是营养不良的问题:二是现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面比较小、标准比较低的问题;三是中西部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需要解决。“在西部很多地方农村孩子上学、吃饭还得带炊具。因此解决他们吃饭的问题也确实是迫在眉睫了。”

改善就餐条件是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孙光奇介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学校食堂改善给予50%的奖励性补助,比如需要lO万元建一个食堂,中央财政就补5万。这两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169亿元中,相当一部分是地方统筹用于食堂建设的。2011年年底,财政部和教育部又专门追加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学校的食堂建设,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

高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需多方努力

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需要多方努力。这多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府主导作用不可缺少。政府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大,需要多部门、各方面高度重视和协同联动,其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为此,政府必须做好两点。

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实施好这个计划,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机制和政策平台,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积极协调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以及所有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

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国家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领导。省级政府重在“统筹”。包括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级政府重在“协调”,负责指导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县级政府重在“具体实施”,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落实计划实施工作。

2.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好这个计划,一方面,要从最困难、最需要的地区起步,搞好试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要集中支持中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等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并把国家试点范围首先放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总计680个县级单位。这些地区都是经济不发达、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集中解决好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使他们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共同走向富裕,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这次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通过这一政策,首先解决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受益学生达到2600多万,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另一方面,要完善“一补”政策,解决“面上问题”。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建立以来,“一补”政策的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有效改善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这次《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一补”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今年,“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国家试点地区(680个县)原来就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能享受7至8元的补助,基本可以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3.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供餐机制,改善就餐条件,防止“一刀切”。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国家试点县农村中小学有的有食堂,有的没有。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提出了三种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

合理选择供餐内容。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饮食习惯、独特物产。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统一,都是牛奶加鸡蛋,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食品原料除外购以外。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普遍不足。食堂等生活设施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缺口。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已经设有食堂的。必须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够用的原则,安排专门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建设。标准不能降低,也不能盲目提高。坚决防止超标准、豪华建设。小规模农村学校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不单独建设学生食堂,但要通过配备伙房以及必要设施等。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在加强食堂硬件建设的同时。要特别重视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保障工资待遇,做好相关饮食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营养教育。要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链条。《意见》专门用一部分篇幅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摆在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首要位置。

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各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农牧、质检部门要加强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供餐单位、个人的主体资格、进入门槛,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坚决不能参与学校供餐计划;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管理,及时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卫生、安全、合格。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前不久,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并开始施行,将食品安全事故做了分级。要求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事故提高相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未雨绸缪,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6)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本文来自文秘写作网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7)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9)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10)

我局局党组和行政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市粮食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的具体工作。为使“”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我局根据《中共思茅市委思茅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个年规划>的通知》(思发﹝﹞26号),制定了《市粮食局“”普法工作计划》,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保障。

二、突出重点,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普法期间,我局一是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年以来党的届、届各个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落实“”普法的各项具体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

二是紧密结合国家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法制思想,推进依法治市的建设进程。

三是紧密结合粮食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除认真学习好“”普法规划规定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外,重点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学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根据机关工作的实际,做到学习时间有保障,争取每季度每个月安排一定的时间,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中单位职工学习市委普法办每年安排学习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学习与本部门单位职工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是做到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有保障。每年都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经费投入;积极购买普法教材,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

三、结合粮食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普法期间,我局结合粮食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粮食普法活动:

一是利用每年月号“世界粮食日”这天,采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街头集市散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和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围绕粮食这一主题,开展粮食科技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普及有关粮食的法律、法规和购、销、调、存知识,教育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号召广大群众珍惜粮食、爱惜粮食,节约粮食。

二是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出台的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围绕粮食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粮食法律知识竞赛。年5月,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全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三周年法律知识试题竞赛活动》,为鼓励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守法,我局从紧张的经费筹集资金21700元,对积极组织职工参赛、答题正确率相对较高的县(区)和直属单位颁发了优秀组织奖和鼓励奖,对在竞赛中获得满分的个人颁发了优秀个人奖,提高了全市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粮的积极性。

三是开展廉洁自律、反腐倡廉、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警示教育活动。普法期间,我局多次利用影音资料,在全局收听、收看廉洁自律、反腐倡廉警示片,还召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全体职工,请原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组组长凌华炘到我局作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专题报告,并组织局机关全体职工先后二次到景东、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亲身感受违法乱纪带来的严重后果,使我局干部职工得到触及灵魂的深刻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组织局干部职工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的基础上,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是利用各种办班培训机会,积极开展粮食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普法教育。“”普法期间,我局先后在全市粮食系统举办了两期粮食行政执法资格证培训班,由市法制办对多参训人员进行粮食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我市粮食系统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较系统地掌握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在我局举办的两期《粮食收购许可证》保管员、检验员资格培训班中,对全市参训的每期多人,进行了粮食有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培训,为我市的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粮食,保障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七是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积极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年组织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八是认真组织职工完成“”普法规划确定的学习内容。参学率达单位职工总数的95%以上。

九是积极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年组织的科级干部法律统一考试,我局14名科级干部,参考率达100%,合格率应达100%。

十是关心本单位下一代健康成长,每年利用儿童节,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单位的职工子女,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三好生)给予奖励。

四、积极做好法治化管理工作,确保普法对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有所促进

“”普法期间,我局认真做好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有计划地组织单位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二是建立执法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了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年我局印发了《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追究办法》和《市粮食局行政赔偿办法》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岗位,并每年对行政执法科室和个人岗位进行量化考核,使我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年市政府的行政执法考核中,我局被评为行政执法优秀单位。

三是本单位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认真做好规划要求的工作,在单位、系统内部开展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保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单位内的贯彻实施,单位无严重违法行为。

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我局“”普法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计划篇(11)

我县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富农惠民”为主题,积极争取得到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助。各部门都开展形势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二、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3月21日上午,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会同县科协、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防震减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利用梨花节的契机,在咯尔乡金江村活动广场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富农惠民”为主题的科普月活动。在农村大力推广科技成果,普及科普知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依靠科技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活动现场有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包括技术咨询,科技成果展示、农牧产品展示及品尝,防震减灾知识咨询,健康卫生、计划生育知识咨询,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知识普及,农、林、牧科普知识普及等等。

据统计,在集中宣传月活动上,我局共发放农村实用技术科普宣传资料500余份(册),咨询50人次,各单位累计发放农牧实用技术、健康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科普宣传资料2500余份,咨询200余人次。

三、各部门深入开展送科技、送服务下基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