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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11:4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刑事法学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刑事法学论文

篇(1)

学习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有些艺术形式采用的法语词汇全面,语法复杂,比如一些经典文学作品,有些则较为简单,容易为初学者接受,比如儿歌、动画片等艺术形式。因此,在选择材料的时候,要注意把握难度。初级阶段:根据二外法语的课程设置,学生最初面对的难题就是语音知识。法语的发音规则复杂,并且十分严谨,如果此时被困难吓倒,以后的单词不会标注音标,那么学生将不能自如地阅读交流。此时最好是引入法语歌曲和简单的诗歌朗诵两种艺术形式。例如:《j’aienviedevivreavectoi》,这首诗歌发音简单,内容多处重复,便于一定阶段的法语语音知识学习后,进行的复习练习,且内容温馨,便于记忆,激发学生的背诵热情。而《jem’appellehélène》《lavieenrose》这两首歌学生都耳熟能详,能够哼唱,加上歌词简单,单独加以发音训练,便可以轻松吟唱。初期的语音教学如果加上这样的艺术形式,就能让学生在愉快的氛围中,感受法语的语音魅力。中级阶段: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场景交流,就可以引入一些简单的戏剧表演形式,或者让学生自己编写场景对话,也可以采用给动画片配音等方式增强学习的趣味性。比如原版教材《reflet》,里面类似电影的课程设计,可以让学生自由组合,完成不同片段的演绎,加上道具和台词,学生的参与感增强,团队合作下,经笔者实践,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还可以让学生根据经典童话,将之改编成戏剧,比如《小红帽》等,然后参与表演,培养学生的写作和口语表达能力。中高阶段:随着法语水平的提高,可以适当选择只有法语字幕的电影,进行分段赏析。比如经典的《天使爱美丽》《放牛班的春天》等法国特色影片。除了电影艺术之外,还有浩如烟海的法国经典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赏析。此时根据学生的法语水平,可以选择相应的法语文学作品经典选段,从简单有趣,发人深省的《小王子》,到风格纯粹,内容温和的《你好,忧愁》,再到语言精练,内涵丰富的《包法利夫人》等等,不一而足。或者可以引入一些艺术家及其作品的文字或视频介绍,这样可以了解法国艺术的同时,扩充专业词汇量,提高阅读和听力水平。当然,也可以加入新鲜的文化资讯,了解报刊文化。

1.2结合教材,围绕主题选择多样艺术题材

在选取艺术题材的时候,尽量跟随教材的脚步。一般而言,每隔几个单元,都有一个鲜明的文化主题,就《简明法语教程》而言,就出现了法国地理、法国饮食文化、法国节日、法国医疗等主题,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根据教材涉及的词汇、语法难度,选取相应的艺术形式,可以是一则笑话,也可以是一个短小的视频,一首歌,或者一个人的生平介绍。

2艺术形式导入课堂对学生有哪方面能力的提升

2.1法语语音、词汇,阅读以及交际能力

此前提到的很多艺术题材都来源于对话形似,比如电影和戏剧,在学生进行自主的戏剧表演训练,或者场景对话的训练之后,无疑会提高其交际能力,因为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交际习惯甚至不同的思维方式,都体现在了不断的交流和融合之中。而歌曲,诗歌,文学等艺术形式带给学生更多的是词汇量的扩展和语音语调的纠正。

篇(2)

作者:王振 武立松 单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在施莱尔马赫认为,理解是解释技术的根基,解释学问题的关键就不是对各种解释技术的肤浅讨论,而在于理解本身。这样说来,如何有效破解“文本会造成误会”这个问题就成了解释文本理论的核心所在。他主张解释者应该参照作者以及作者最初的所处的语言领域来确定给定文本的含义,应该参照文本中一个词与周围词的共存关系来确定该词的含义。尤其重要的是,解释者应该努力穿越时空,深入到文本作者的心灵世界,以作者的思维立场与价值诉求去进行文本阐释。解释者若仅仅是表明自己对文本的看法,这是一种任意,是不足取的。施氏将理解看做文本解释的基础的观点,在狄尔泰看来还远远不够。狄尔泰说:“我们说明自然,我们理解心灵”。因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同是人类智慧创造出来的真正的科学,两者的差异性仅在于认知理性的路径有别。自然科学是以外在的视角来揭示世界的可证实性与可认识性,而人文科学则是内省的视角来理解世界的精神生命。如是之故,狄氏确信,理解就是重新体验过去的精神和生命,理解就是精神科学的基石和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这样,诠释学就完成了从文本解释之技术到精神科学的方法论阶段的转变。由于二人同是站在方法论和笛卡尔、康德式的主客两分认识论立场上来构建其诠释学理论,因而这一时期的诠释学被称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诠释学,也即“作者中心论”意义上的诠释学。将解释学界定为主客两分关系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层面的高度,这样认识的目的归结就是探索文本作者的真实含义,求得对作者意义的唯一正解。这样的看法遭到了尼采的反对。为了追求一种彻底的反实证主义的路径(反对所有简单的既定事实的模式),尼采最终完成了一种痛苦的视角主义(anagonalperspectivism),一种作为折射为多种解读和解释的实在的观点。他说:“基本的预设是,存在着一种完全正确的解释——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单一的正确解释——对我来说,这在经验上是谬误的……,并不存在单一的美妙的解释”。[7]于是,诠释学迎来了其从认识论、方法论到本体论转向的第二次“哥白尼式的革命”,[8](52)这次转向的思想巨匠是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海德格尔不再把理解束缚于一种理念性的人的与物质相对的精神样态,他把理解从科学方法论中彻底地解套出来,认为理解属于“此在(Dasein)”的存在方式,是此在的现在进行时的自我解释,亦即是人生存在世的方式。[9](15)在海德格尔这里,“在(Sein)”是确定在者作为在者的那种东西,是一切在者得以可能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是使在者宣示其为在者的活动与过程。[10](592)而“此在(Dasein)”指的是人。海氏认为,任何一个在者均有其在,但一般在者对自己何以在、怎样在并无所感知与思考,他们无力生发关于在的问题也不可能企望由他们来追问在。而只有人这种特殊的在者才能对为何“在”、如何“在”提出问题并探索之。所以“此在”指的是“人”而非“人在存在”。这样一来,每一种解释行为都是建立在人的理解的基础之上的。理解是本体论的,它构成人存在的必要因子。申言之,海德格尔实现了从方法论、认识论的解释学到本体论的解释学的本质性转变,从此解释学就不再是主体对客体解读的二元构造而成为对人存在本身的现象学诠释,成为一种哲学解释学。

作为海德格尔学术思想的继任者与超越者,伽达默尔在完全赞同海氏关于理解和解释是人的存在方式的立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指出:凡是理解均存在一个前理解的问题,在理解文本时,理解者都是在自己前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解者不可能是一张白纸,总会受到自身前理解的约束与推动而无法从根上消除之。也可以说,前理解是理解的前提条件,正是因为前理解,理解者的理解才得以可能。这个前理解在结构上是由前有(fore-having)、前见(fore-sight)和前概念(fore-conception)三部分[11](35)组成的。前理解的存在表明,要做到像传统解释学那样,穿越时空的距离,将解释者置于作者那样的地位去理解作者本意是不可能的。人的历史性存在决定了解释者不可能完全复原文本的视域,而是会进行一个“视域融合”的运动过程,也即自己的视域与文本视域进行融合,并由此形成一种全新的视域。在解释的过程中,解释着与文本作者的关系是一个语言对话的相互理解的过程,双方不是简单的自说自话而是相互受到对方的影响并逐步向一种新的观点过渡的过程,因而解释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因语言形式表达的文本具有多义性,而解释者与作者对语词的理解会有不同,这就决定的解释结论的多样性。也就是说,解释具有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的本性而非一次性完成的工作,解释具有稳定性,但此稳定性是一种相对而非绝对。也因此,可以说解释无所谓终局性谢幕演出,也无所谓“唯一正解”。本体论解释学极大地消融甚至全面否定了解释对象的客观性,而力挺解释主观性的核心角色地位,因而是一种读者中心论的解释学。这引起了许多学者的质疑与反对。出于对解释主观性过于招摇的不满,意大利学者贝蒂指出,无论主观性在解释中的作用如何重要,影响如何深刻,但客体总归是客体,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在对客体的解释中始终应该蕴含有一种客观上可得证实的意义存在。解释学要遵循现实性原则与相符性原则,前者强调理解者在重构原创造精神时需把文本解释为他自己的生活存在,而后者意在保证解释者的精神或思想必须与原作者的精神或思想相一致。[4](809)保尔•利科也认为,诠释学关注的主题应该是文本本身:“诠释学的核心关切并非是透视深藏于文本背后的意图,而是显影文本面前的世界”,“真正的自我理解如海氏与伽氏所欲言的,乃是某种可以由文本的内容所框定的事物”。[12](469)但是,利科的解释学观点并非是简单肯定解释客观性的历史回归,而是一种主客观性辩证统一基础上的时代超越,是一种“本体论与方法论的统一”意义上的综合诠释学。科里主张,在作者、文本与理解者三者之间,存在着以文本为活动中枢的两个环节上的主客观性的统一:其一是“文本形成环节”,在此环节作者的主观性意图与文本客观性内涵之辩证统一;其二是“文本解读环节”,在此环节文本客观性内涵与理解者主观性视域之辩证统一。这种诠释学理论首先体现了黑格尔式的主客观调和的善的理念。黑格尔在《法哲学》(thePhilosophyofRight)中指出,公共的伦理世界证明了客观的既定法和解释人或市民的主观自治之间的调和。主观性与客观的和绝对的善的统一是伦理世纪或道德生活;在其中,我们发现了和解,因为它符合(善的)概念。[7]而且,立刻还主张,作者和读者这两种主体性的存在物以文本为桥梁得以实现相互之间的勾连与融通。利科的解释学就不仅仅是解释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辩证统一,更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哲学诠释学理论,代表着诠释学理论新的时代高峰,必将对包括刑法学解释在内的法律解释学产生深远的影响。

“哲学变,一切变”[13](514)诠释学的演变轨迹也对张明楷先生的刑法解释学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其刑法解释学的“读者中心论”之本体诠释学根据和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之关系论两个方面。首先,我认为张明楷先生的刑法解释学的诠释学基础是“读者中心论”之本体诠释学。在张教授看来,发现刑法的漏洞不是本事,而把有漏洞的刑法解释得没有漏洞才是真正的学术贡献。以下是学界十分熟悉的张先生的刑法解释学箴言:“刑法解释是一种创造性活动,而不是消极地、被动地去发现立法者的原意。”[3](33)在此,张教授首先突出了解释者的主观性。“一个用语的通常含义,是在生活时事的不断出现中形成和发展的;刑法条文没有固定不变的含义,对成文刑法的解释不可能有终局性的结论,任何解释均只具有相对的合理性。解释者理应充分关注刑法文本的开放性,需深深懂得无限丰富的生活现实会不断充盈刑法的含义,不仅在法条文字中、而且在具体的生活事实中发现刑法的真实含义,从而使刑法具有生命力……为了从生活中发现法律的真实含义,解释者必须正确对待自己的先前理解。……解释者不可固步自封于己身的先前理解,而应将自己的先前理解置于刑法正义理念之下、法典相关条文之间、多变生活事实之中进行检验。”[14](2)这里,张教授勾勒出他对解释前理解的非常之重视。那么,如何具体实现解释者与刑法文本之间的视域融合呢?张教授认为:“刑事立法是将正义理念与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相对应,从而形成刑法规范;刑事司法是将现实发生的事实与刑法规范相对应,从而形成刑事判决。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解释者心中必须始终怀有一部自然法,以追求正义、追求法律真理的良心解释法律文本。”[15](序说)“而不能大脑一片空白,目光仅往返于法条文字与汉语词典之间。”[16](145)最后,张先生坚定地指出:“在东海扬尘、白衣苍狗的时代,一个解释者不能两次对同一法条作同一解释。”[2](前言)这样,本体诠释学“解释结论的多样性”与“无所谓终局性解释,也无所谓绝对正确、完美而唯一的解释结论”的主张完全得以呼应。然而,正如前述,本体论诠释学刻意消融文本客观性的哲学主张并非完美科学,招致了多方的质疑与批判。而且事实上,本体诠释学因其所倡导的“诠释学循环”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大面积侵入法学领域,从而引发激进的视角主义的深深恐惧。在激进的视角主义看来,解释有时被描述为一种建设性或构成性实践,偶尔解释者会认为一种接近的权力高于文本。因为政治的侵入,法治处于一种堕落为“人治”的危险之中。这一危险引出了一连串的相关担忧:在此法律不是变成了武断任性,特定解释者的随心所欲的俘虏或工具吗?在此我们不是证明了权力对于法律,意志对于理性(这是诠释学循环希望消除的)的胜利吗?对于罗森而言,诠释学的政治意义源自于它与权力政治的共谋,它的对于尼采式权力意志的或多或少公然地支持。用政治术语说,有教化意味的诠释学(也许甚至无启示意义的诠释学)是一种中产阶级对于真理之暴力与镇压的性质的恐惧的表达。[7]所以,张教授的刑法解释学因为其哲学根基的不牢靠而使得其解释结论的合法性大打折扣,不能不引起笔者的审慎质疑。其次,我认为张明楷先生关于“刑法学是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的统一”的观点也涉嫌“认知上的片面性”。张教授认为:“解释学不是低层次的学问,刑法解释学也不是低层次的学问,而是含有深层的哲学原理;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并非性质不同的两种学问,这也是本书将刑法学理解为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的统一体的理由。”这里首先存在的问题是张教授误读了伽达默尔的本体论诠释学,没有意识到真理与方法在伽氏诠释学中的对峙关系。欧洲社会的近代史,就是一部科学发展史。随着人类在自然科学领域的许多重大发现,使得人类第一次以自身的理性实现了对自然界的主体性认知,第一次以自身的力量实现了理性的除魅。自然科学方法在现世世界全面开花结果,昭示了人类前所未有的掌控自然界的巨大能量,随后演化出实证主义哲学的哲学新领域——方法论哲学时代就此登上人类社会发展的舞台,并领衔主演了一幕幕美奂绝伦的精彩剧目。然而,与人类普遍对自然科学方法论的沾沾自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伽达默尔却显得忧心忡忡,他深邃地指出了方法论时代的可悲后果,那就是人类的“被物化“或者说”异化”。在此,人与方法的逻辑关系由前者主宰后者异化为前者被后者所主宰,并成为使人物化的原因,方法从人的仆从的位置僭越到控制人的主体地位。

在这种主客异位的异化面前,真理不再是扮演对人生存在与意义揭示的角色,而成了与人相异的东西,并以一种咄咄逼人的姿态释放这样的信息——人类只有通过方法才能获得真理。“因此,他首次提出要让真理与方法区隔开来,即方法并不能保障人获得真理,方法并无能力给人们提供一条通往真理的必由之路。恰恰相反,真理魅惑着具有方法的人,方法不仅使真理异化,而且将其彻底放逐在外。”[17](47)其次,说刑法解释学蕴含着深层的哲学原理,这当然无可厚非,因为哲学的品性就是对其他科学的高屋建瓴的指导,但由此裁定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就没有性质上的不同,则为笔者不敢苟同。哲学虽然在一段时期曾被称为科学的科学,是一切学问的指导,但是事实上哲学不能代替具体学科的发展,哲学原理无法替代各门学科自己的原理与定则。“就刑法适用而言,刑法解释当然比刑法哲学重要,但因为前者重要并不能就此证成两者之间的区隔界限的不存在。事实上,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虽是以刑法本身为其共同的观察研究对象,但二者的研究视角、思维路径和行为范式却是有着明显的不同。再者,二者把握问题的层次有着阶梯形的差异,其研究的方法也不可能完全相同。”[18](173)正所谓刑法之中研究刑法为注释刑法学,也即刑法解释学,而刑法之上研究刑法才是刑法哲学。因此两者尽管可以相通但绝非可等量视之。第三,刑法解释学的特殊价值取向决定了本体诠释学的理念不能完全应用其中。本体论诠释学的解释文本之“非唯一正解”与“创造性活动”理念,如果是针对美学、文学等学科领域来说是恰到好处,因为“一千个读者心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作品进行创造性的体认与解读,或者说读者对作品的理解比作者可能会更胜一筹,都实属情理之中,并且是应当积极追求的价值取向。这也是文学、美学之所以引人入胜的原因之所在。但是,刑法解释是一个审慎考量对于一个公民的生杀予夺的过程与活动,在这其中对稳定性与可预期性的唯一结论之重要性如何重视都不为过。所以说,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是相通的,但绝不是相同的。由此,笔者再一次质疑张教授的刑法解释学之哲学根基,而对其在相关刑法问题解释的结论之妥当性需在以后的研究中作进一步体察。

篇(3)

学习动机是推动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的内在原因,是激励、指引学生学习的强大动力。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学生的心理处于压抑、不满,失去信心时将直接阻碍、削弱甚至中断智力活动,破坏学习的动力,当然也谈不上学习效率。没有数学学习动机,就像汽车没有发动机。在初中数学学习方面,学生如果有了强烈的数学学习动机,就有了数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就能变“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所以,只有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内在动机,才能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效率。如何在教学中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并使动机得以持久,进而转化成学习的动力呢?下面是笔者在教学过程中的一点认识:

一、使学生对学习数学产生一定的兴趣和充分的认识,是激发学习动机的前提

传统的数学教学模式是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是一种固定不变的模式,即预习新课——讲授新课——练习巩固。即使在学习环节中注重了预习,也是为了更好地讲授新课,为了更快地让学生接受新知。久而久之,客观上导致了学生思维的依赖性和惰性,因而也就根本谈不上让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探索,以至于学习上失去了兴趣。只有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才能提高学习质量。而让学生对学习数学有充分的认识,我们需做到以下几点:

1.引导学生明确学习成绩只是对数学学习的一种检验,重要的是通过数学知识的学习过程,培养学生在独立分析、认识问题后能运用所学的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使学生的智力水平得到更好地培养和发展。学习的浓厚兴趣是推动学生数学学习的一种最实际的内在动力,只有培养数学学习兴趣,才能激发学生的数学学习动机。

2.使学生认识到学习数学是现代人生存的需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未来的文盲不是不识字的人,也不是识字很少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从本世纪20年代开始,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把人类带进了信息时代,新知识的巨增和旧知识的快速老化,要求人们善于学习、终身不断地进行学习。

3.使学生认识到自己是学习过程中的主人。使学生明白只有自己亲自参与新知识的发现、独立解决问题、善于思辨、习惯于归纳整理,才能真正锻炼自己的思维、开发自己的智力、发展自己的能力。否则,仅仅知晓一个个问题的现成答案,自己的思维没有得到任何的锻炼,就失去了“数学是锻炼思维的体操”的作用。久而久之,定会两手空空,无所收获!

二、运用恰当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1.自然、生动、新奇地引入新课

真正的数学是丰富多彩的,而不是复杂的、枯燥的数字游戏,它有着实实在在、生动活泼的生活背景。从生活中来的数学才会是“活”的数学、有意义的数学。例如:在“中位数和众数”一节中引入材料以奥运会的相关图片和新闻为切入点。这样既复习旧知,又自然引入新知,让学生真切感受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学有用的数学”。这样“身临其境”地学数学,就能很好地沟通书本知识与学生的经验世界和生活世界,同时也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2.设悬念,激发学生学习的欲望

欲望是一种倾向于认识、研究、获得某种事物的心理特征。在学习过程中,可以通过巧设悬念,使学生对某种知识产生一种急于了解的心理,这样能够激起学生学习的欲望。例如:在讲“一元二次方程根与系数关系”一课时,先给学生讲个小故事:一天,小明去小李家看他,当时小李正在完成解一元二次方程的习题,小明一看就告诉小李哪道题做错了。小李非常惊讶,问小明有什么“判断的秘法”?此时,笔者问学生:“你们想不想知道这种秘法?”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想!”于是同学们非常有兴趣地上完了这节课。

3.引起认知冲突,引起学生的注意

认知冲突是人的已有知识和经验与所面临的情境之间的冲突或差异。这种认知冲突会引起学生的新奇和惊讶,并引起学生的注意和关心,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例如“圆的定义”的教学,学生日常生活中对圆形的实物接触得也较多,小学又学过一些与圆有关的知识,对圆具有一定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然而,他们还无法揭示圆的本质特征。如果教师此时问学生“究竟什么叫做圆?”他们很难回答上来。不过,他们对“圆的定义”已经产生了想知道的急切心情,这时再进行教学则事半功倍。

4.进行情感交流,培养师生感情

“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教师应加强与学生感情的交流,增进与学生的友谊,关心他们、爱护他们,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作学生的知心朋友,使学生对教师有较强的信任感、友好感、亲近感,那么学生自然而然地过渡到喜爱你所教的数学学科上了,达到“尊其师,信其道”的效果。

和学生进行情感交流的另一个方面是:教师通过数学或数学史学的故事等来让学生了解数学的发展、演变及其作用,了解数学家们是如何发现数学原理及他们的治学态度等。比如:笔者给学生讲“数学之王——高斯”、“几何学之父——欧几里德”、“代数学之父——韦达”、“数学之神——阿基米德”等数学家的故事,不仅使学生对数学有了极大的兴趣,同时从中也受到了教育,起到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之以悟,导之以行”的作用。

5.适当开展竞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适当开展竞赛是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争取优异成绩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竞赛,学生的好胜心和求知欲更加强烈,学习兴趣和克服困难的毅力会大大加强。所以,在课堂上,尤其是活动课上,笔者一般都会采取竞赛的形式来组织教学。如男女同学抢答竞赛,小组抢答竞赛等。笔者发现,每次上活动课时,同学们都非常期待和兴奋,这是学生感兴趣的一种表现,是学习数学的一个好苗头。在竞赛过程中,同学们很活跃,思维也很敏捷,反应速度一次比一次快。其实,学生年纪还小,爱玩是他们的天性,这种寓教于乐的模式无疑具有不可抵挡的吸引力和巨大的潜力,在游戏当中学生不知不觉就锻炼了自己的思维能力,达到了潜移默化的功效。

6.及时反馈

从信息论和控制论角度看,没有信息反馈就没有控制。学生学习的情况怎样,这需要教师给予恰当的评价,以深化学生已有的学习动机,矫正学习中的偏差。教师既要注意课堂上的及时反馈,也要注意及时对作业、测试、活动等情况给予反馈,使反馈与评价相结合,使评价与指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反馈的诊断作用、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深化学生学习数学的动机。

当通过反馈,了解到一个小的教学目标已达到后,要再次“立障”、“设疑”,深化学生的学习动机,使学生始终充满学习动力。比如“提公因式法因式分解”的教学中,当学生对形如:am+an,a(m+n)+b(m+n)的多项式会分解以后,再提出新问题:形如a(m-n)+b(n-m)的多项式如何利用提公因式的方法因式分解呢?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的思维始终处于积极参与学习过程的状态,才能真正地深化学生的学习动机。:

7.让每一位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

心理学研究表明:动机的产生和保持有赖于成功。学生在数学学习中不断取得成功后会带来无比快乐和自豪的感觉,产生成就感,继而对数学产生亲切感,驱使他们向着第二次成功、第三次成功……迈进,形成稳定持续的动机。所以,教师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设计和创设竞争和成功的机会,让不同层次的学生按问题的坡度都能够“跳一跳,够得着”,进而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

总之,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首先是使学生对学习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是学习动力的源泉。而后是激发学习动机的技术性问题,即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的方式和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只要教师们有效地利用上述手段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就有可能学得积极主动并学有成效。

参考文献:

篇(4)

1.实验项目和实验任务的设计。这主要是强调在教学的准备阶段,教师要认真设计实验,实验项目的开展必须依据公安实践中刑事科学技术员所必须的技能进行,实验内容和任务要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开发。实验要具有一定的难度,适合学生开展研究,但也不能让学生无法完成实验,应让大部分学生通过努力,可以完成规定的所有实验项目。实验的设计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如果学生对所开展的实验有浓厚的兴趣,则可以保证实验的顺利开展,还可以为后续的实验教学带来便利。

2.注意在实验过程中的组织和引导。刑事科学技术的大部分实验是以小组形式进行的,小组合作是任务导向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本着互补、协调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组、整合,组织学生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的任务。其次,在解决问题的心理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勇于探索,敢于面对挫折、迎接挑战;在学习方法的指导方面,教师要负责引导学生与时俱进的对学习方案进行调整,随时根据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状况进行微调;在学习价值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感悟学习过程中的科学探究精神、社会责任感。

3.及时进行学习评价。学习评价可以及时帮助学生进行反思,发现学习过程中的不足,无论是对知识本身的学习、专业能力的培养,还是掌握学习方法,学会学习,都具有巨大的作用。学习评价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可选性,也可使同学能够真正从评价中获得收获。

二、任务导向教学法的基本教学模式

应该说,任务导向教学法的教学模式是多种多样的,没有完全固定的,但从一般的教学规律出发,根据刑事科学技术实验课教学的特点,我们可以按以下的步骤实施:课前准备—下达任务—完成任务—作品展示—总结回顾和学生提问。

1.课前设计和准备。教师首先要对教学的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根据教学内容设计若干任务,并要对学生的知识水平、兴趣爱好、学习能力、纪律情况、学生特点进行全面地了解。从已经设计好的众多任务中挑出适合教学对象的学习任务,根据任务准备教学课件、学生分组设计、教学设备、教学材料等;学生在任务导向教学法中,也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相关知识的准备、协助教师分组、协助教师准备教学器材和材料等,学生参与准备工作,可以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优化学习过程。

2.布置实验任务。学生进行正式实验前,教师要把设计好的任务布置给学生,并讲解实验的内容、原理、具体任务。对于一些难度较大,学生不容易掌握的实验,教师要先演示实验的步骤和实验的方法,演示过程中,教师可以穿插提问,引起学生思考;也可以教师演示后,让个别学生再次演示实验过程,其他同学进行点评,学生通过观察,产生研究欲望。

3.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教师在引导学生基本掌握了完成实验任务的思路与方法后,根据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分组,指导学生完成教师下达的实验任务。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无论是取得好的实验结果的同学,还是实验有一定问题的,教师都要引导学生通过知识与实验的联系,对原理、方法融会贯通,使学生真正从实验中受益。

篇(5)

学界认为,协同创新原本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是企业提升投资回报率、增强和谐的组织文化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本质上应是一种管理关系[1]。学者熊励、孙友霞等人对协同创新的研究表明,协同创新正日益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是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主要路径。不管是内部协同创新,还是外部协同创新,都需要企业这一产业组织进行组织、指挥、领导、协调、控制等,这完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能。因此,协同创新是一种管理创新[2]。从协同学理论和国内外协同创新实践来看,所谓协同创新,就是多个独立的、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组织形成的目标趋同、知识互补、运作配合、收益共享的创新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管理创新[3]。而管理创新原是指企业或相关组织把新的管理要素(如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手段、新的管理模式等)或要素组合引入原有的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管理创新可有很多分类,包括管理思想、管理理论、管理知识、管理方法、管理工具等的创新,其具体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1)管理思想理论上的创新;(2)管理制度上的创新;(3)管理具体技术上的创新。三者位阶从高到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4]。从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的角度看,教育管理是管理者通过组织协调教育队伍,充分发挥教育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信息的作用,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条件,高效率的实现教育管理目标的活动过程;教学管理是为了实现教学目标,按照教学规律和特点,对教学过程的全面管理;科研管理是遵循科研规律的一种动态的全过程管理。长期以来,无论是教育、教学管理还是科研管理,无论是政府的宏观管理、高校自身的中观管理还是教师的自我微观教学科研管理,都存在着理念落后、方式单一、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弊端,缺乏共享、参与、协作的精神,不单是政府主导的教育思想和制度滞后,而且学校和教师也没有充分发掘利用自身的资源和潜力,闭门办学、闭门授课、闭门研究的做法成为一种难以跨越的藩篱。尽管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科研队伍和科研资源,但却自成体系,分散重复,效率不高。高等教育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高等学校担负着不断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的重任,但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脱节等突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5]。这就要求高校面对国家的创新战略,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创新管理思想,更新管理理念,创建协同创新平台,提高管理水平,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等展开深度融合。笔者认为,协同创新、管理创新不仅仅是高校自身的单方面行为,必须在政府主导下各方参与主体目标一致、相互配合、和合共同,必须在宏观、中观、微观即政府、高校、教师三个维度全方位展开才能臻于实现。

(二)从政府的宏观管理到高校的中观管理再到教师的微观管理

从宏观角度而言,政府应当做好整体部署、政策引导和法规制度设计,统筹规划,主动干预,整合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各种资源,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的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凝聚共识,通力合作,使协同创新既有制度支撑,又有强有力的管理者、监督者和协调者,通过高效的管理确保协同创新有可持续性的发展。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即“2011计划”)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突破制约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机制障碍,打破高等学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把人才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通过系统改革,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活力,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6]。政府在做好协同创新顶层设计的时候,应当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建立健全人事制度、财政扶持制度,鼓励、引导高校积极参与协同创新。“必须由过去单纯政府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学校、教师个人行为三者结合,必须鼓励三者的协同创新。否则,教师教育改革将处于‘一头热两头冷’、甚至互相扯皮的不和谐状态,从而直接影响改革效果”[7]。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协同创新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管理、协调职能。从中观角度而言,高校作为协同创新平台构建的重要主体,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能为平台的运行提供技术、人才、设备等资源的储备,是平台创新资源的主要来源之一[8]。在某种程度上说,高校的协同创新更为强调的是大学的主体作用,或者是基于大学的应有职能进行协同创新,并在协同创新中增强主体性,发挥指导、参与、控制等作用。高校要从学校内部体制机制的改革入手,克服协同创新的制度障碍,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战略。在构建科技创新平台的基础上,高校还应围绕协同创新的目标,培养高素质的领军人物和专门人才,联合组建创新团队,不断提高协同创新的能力与水平。在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上,应更新管理思维,创新管理方法,改革考核评价内容,注重管理的动态性、过程性、开放性,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发展路径。从微观角度而言,高校教师应当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教育思想,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在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具体实践,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探索不同学科、不同课程协同创新的方式方法。《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即“高教三十条”)指出,要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要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指导学生进实验室、进研究基地、进实践教学基地,支持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团队。要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9]。教师的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管理,要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重结果轻过程、重课内轻课外、重逻辑思维轻实际运用的旧思维和旧习惯,把参与性、过程性、动态性等元素贯穿到日常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中,以协同创新为思想导向,实现教育教学效果的最优化。

二、协同创新、管理创新视域下的行政法学教学改革

近年来,笔者承担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的行政法学教学工作,在国家教育改革、协同创新精神和政策的影响下,结合自身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尝试将新的理念、新的方法融入到教学工作中,以参与性、过程性、动态性等元素为导向,运用多种方法改进课堂教学,使原本抽象枯燥的行政法学授课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从协同创新、管理创新的角度看,需要对行政法学教学改革进行总结、提炼的地方,确有不少。

(一)宏观视域下行政法学教学改革的协同创新

从宏观角度看,任何一项好的教学改革,都离不开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不能把教学工作当成教师、学校“闭门造车”式的内部行为,而应当把它作为一个综合的、开放的系统。教学离不开各种社会条件的支撑,否则,教育事业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笔者在行政法学教学过程中,不断通过各种关系建立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的联系,带领学生观摩案件审理、参与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为传统的课堂教学尽可能多打开一扇窗。但同时认为,如果建立与社会各界联系的桥梁不是通过个人,而是通过政府的主导,通过明确的政策加以推进,将会大大减少实践教学的沟通联络成本,进而提高教育教学的成效。在这里,宏观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主动介入、主动干预,率先实现对教育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变革,创造协同创新的制度环境,显得十分重要。

(二)中观视域下行政法学教学改革的协同创新

高校作为协同创新的主体,一直将发挥直接的指导、参与、控制作用。为此,高校要推进协同创新,就需凝聚共识,紧密联系实际,制定符合本校特点的协同创新战略。在教学管理与科研管理上,应改革考核评价的内容与方法,注重动态性、过程性、开放性。如,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不应仅重视课堂教学的评价与管理,还应当加强对课外实践教学的督导,把现场教学、学生实践情况等元素,纳入到对教师的教学评价项目中,丰富评价内容,增加评价手段,改进评价方法,这样才能跟上协同创新发展的时代节拍。

(三)微观视域下行政法学教学改革的协同创新

近年来,笔者在教学改革过程中,不断尝试采用案例分析法、问题教学法、情景体验法、课题研究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方法,努力使教学过程体现师生之间的协同、学生相互之间的协同、校内校外的协同、教学与科研的协同,改变了原有的“填鸭式”“满堂灌”和教师的“一言堂”现象,以及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重结果轻过程、重课内轻课外、重逻辑思维轻实际运用的旧习惯,课堂教学管理也不再是一种僵硬、静止、封闭的管理,而是赋予了许多生动丰富的内容,体现了协同创新的精神,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具体而言:第一,师生之间的协同。师生之间教与学的过程,是个教学相长的过程。教学工作绝不是教师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师生们共同的事业、共同的任务,教师若要教好课,没有学生的参与、支持,是不可能的事。明确了这一点,就要在思想上树立和学生是一个“教学共同体”的意识,并把这个意识转化为师生们上下协同、共同参与的自觉行动。要努力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系统”中能动的一员,而不是被动的“一大堆”。第二,学生相互之间的协同。学生们朝夕相处,共同在一个集体中求学,他们自身各有优点,也各有不足。他们相互帮助,相互影响,有时比从老师那里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加上他们青春年少、风华正茂、思维敏捷,如果老师给他们正确的引导、布置合理的任务,使他们通力合作,往往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成绩。在教学过程中,笔者注意利用学生的这一特点,授课前给他们布置小论文、研究专题、社会调查等作业,并以3~5个人为一组,分工协作,让他们分别承担资料收集、内容撰写、PPT课件制作、小组负责人公开演讲的角色,然后根据每组不同的表现给他们打分。通过这种方式,锻炼了学生们组织协调、文献收集与整理、语言表达、多媒体课件制作等多种能力。第三,校内校外协同。法学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行政法学也不例外。为增强学生对法学理论和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就必须走出校门,深入社会生活,走向行政执法的第一线,让学生感同身受,积累丰富的感性认识。那种关起门来侃侃而谈、闭门造车式的授课方式是有很大局限性的。近年来,笔者利用自己兼职律师的便利,带领学生到现场观摩法院行政审判厅处理宅基地纠纷、参与人民检察院办理公诉案件、带领学生参加城管局“市民开放日”活动,还受邀为城管局举行讲座等。多种方式与平台的采用,进一步提高了教学效果。第四,教学与科研的协同。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还必须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始终是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历程中的两个核心工作。教师的专业发展历程是自我专业发展意识、自我认识、职业认同、自我效能感、成就动机的变化发展过程,是专业自我、专业理想、职业体验的结合体[10]。教学与科研作为大学的两个基本功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教学对科研具有促进作用,是科研的基础和保障;科研对教学具有支撑作用,是教学拥有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教师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通过科研带动教学,不断用科研的实践和成果去充实、更新教学内容,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与科研共同发展是提高教师个体创造效能和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11]基于此认识,笔者在从事行政法学的教学工作中,坚持教学科研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引导学生申报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培养他们从事科学研究的习惯。本人也积极申报教研课题,发表教研论文,使教学与科研不断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当然,协同创新、管理创新不仅是师生之间、学生相互之间、校内校外之间、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协同等四个方面所能完全概括的,实践中需要反思、总结的还有很多。

篇(6)

2在管理学教学中的实施目标

生本开放式研究型教学法应用到管理学教学中,实现了两大基本目标: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这两大目标也分别贯穿每一章节的教学要求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从知识、能力、技能方面对课程内容进行掌握,使学生有所思考,使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管做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无论待人还是接物,都能有所教益。一是,知识目标:明确现代管理学的概念及研究对象,管理的基本要素,管理学科体系和研究框架,掌握管理的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中一些理论知识点。传授知识的过程,不再以教师“满堂灌”“一言堂”“填鸭”为主,而主要发挥“教”与“学”的两个积极性,在教学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学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主动提出问题、主动分析问题、主动解决问题为主。二是,能力目标:学生能够阐明管理学的基本问题、管理学历史发展,熟悉现代管理学学科发展动向和前沿问题,利用管理学原理解决基本问题,并贯穿管理道德和创新思维,对管理的基本原理举一反三,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教学中有一定比例的实践教学学时以及相应能力的训练大纲。

3在管理学教学中的实施方式

管理学教学中实施生本开放式研究型教学法可以采用:实例———理论———实训———创新。这个模式可以描述为:在授课中,先将有关的案例、情景、课前小测试、课前小思考题、管理游戏、管理故事等展现在学生面前,教师预先设计好启发式的问题,以学生为本,引导学生思考、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参与讨论和解答;教师根据教学目的,通过与学生共同分析研究,钻研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定理、法则等,从感性上升到理性;教师在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进行实践性知识与能力的教学,组织学生再用所学到的知识与理论方法等去分析和研究现实的问题;并进行课堂与课后实训,进一步了解所学理论与方法的优点和不足、理论运用的条件及要求等,在实训中总结实践中的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进行成效分析等,提出自己的观点及解决方法,从中有新的发现和新的创造。生本开放式研究型教学活动的过程及方式,实现了教材、教室、教法三突破;实现了教法与学法的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实现了师、生全部参与教学全过程,即参与“备、讲、练、评”整合教学过程,原来教师主要备、讲,学生主要参与练、考,现在全参与。

篇(7)

高校学报法学论文的开发性知识组织,是指选择高校文科学报上发表的法学论文为知识群,通过对知识群的科学开发,以论文中的各个小知识团块为单元切挖出精炼的小知识块,然后进行小知识块的标引,在适用工作平台(软件)上组织成各种开发性知识集成系列等知识开发组织工程。如以韶关学院学报2007年法学类论文为例的开发性知识组织,是时段性专类论文的开发性知识组织工作。韶关学院学报在2007年共刊发法学方面论文42篇,可开发成250多个小知识块,组织成许多开发性知识集成系列。积极搞好高校学报法学论文的开发性知识组织,能有效促进学报的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学论文的教研参考作用。

一、知识开发组织平台的选用

法学论文的知识开发组织,首先需要选择一个适用的软件系统以作构建平台。目前,国内较好的资源整合系统有: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开发的跨库集成检索系统(CSDL)、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研制的异构数据库统一检索平台、清华同方的异构数据库统一检索平台USP和TRS数字图书馆资源整合门户(TRS IIP)、浙江天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天宇异构资源统一检索平台等,可供选择。特别是经过改造的“维普期刊全文数据库”所用软件,就是一个很好用的工作平台。

在软件系统的选择上,应重视两个方面。首先,所选软件系统建库的简易性,如快速扫描、自动识别、多格式自行转换等功能要突出,使得资源库的建设能较轻松、快捷、有效地进行。其次,组建起来的专类论文开发性小知识块资源库应有很好的层次感,能直观地表现出知识资源的有序组织层次。再次,所选软件系统构建起来的资源库应有利用的便利性,具有较好的检索功能,方便读者简单、快速、有效地进行知识的查找与获取。这点是更要重视的特性。

二、高校学报法学论文的开发方法

文献知识资源开发已经提了很久,做了很多,但成效就是不显著。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开发出来的知识产品质量不够高,无法使读者与用户完全满意。要从法学论文中开发出高质量的小知识块(产品),开发人员熟练开发技巧并了解法学知识很有必要,这是技巧之外的大技巧。高校文科学报中的每篇法学论文都有若干个专用小知识团块,从法学论文中作小知识块开发,应根据法学论文的专用知识团块分布状况进行切分,然后提炼成精致的小知识块。例如作者黄瑞栋的《建立刑事和解不捕制度的构想――以检察业务为视角》一文(7202字符数),可以开发成16个小知识块:(1)刑事和解的定义(小知识块的标题,下同)――“刑事和解是指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从中斡旋,加害方和被害方直接商谈,就加害方的刑事责任及其民事补偿达成协议,以解决刑事纠纷的活动”;(2)刑事和解的起源――“刑事和解于上世纪六、七十年端于北美,随后,德国、俄罗斯、新西兰等国都在法律中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对有效解决刑事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学论文的小知识块开发分三步:第一步,对知识小团块进行切分。辨别知识小团块先要识“块”,识别文中知识小团块的分界线才好分块。一般对有4级或3级小标题的按小标题分块;只有2级小标题的或无小标题(只有“一”“二”等)的,需认真阅读分析论文后根据知识组合团块分块。法学论文的小知识团分块,可运用相关的分块诀窍:论述性的论文多数按段、节划分;说明性的论文多数按列或项划分;方法性的论文多数按套或种划分;评论性的论文注意按论点划分;技术方面的论文注意按用途划分等。认清各知识小团块之间的分界线后,即可按分界线切分知识小团块。第二步,对切分出来的知识团块进行“瘦身”提炼。从文中切分出来的知识分块,大多数都要进行“瘦身”处理。特别是有些以文中的某段文或某两段文作知识块的,经过再提炼后才能成为精炼的小知识块(精品)。知识分块的再提炼,就是要运用编撰文摘的技巧,把其中主要的内容摘录出来,丢弃那些次要或不用的部分。进行法学论文开发知识块的“瘦身”提炼,需要坚持最小化原则与性质不变原则,即应把法学论文提炼成各种最小的专用知识块(单元),并使最小化的知识块能保持其原有的含义、性质。第三步,小知识块的组合(知识重组)。经提炼出来的知识内容,有些只作累加起来即可成为适用的小知识块(成品);好的一部分得由摘编员通过使用关联词连接成有序、通顺的知识小块。上例中的(1)(2)都是无小标题的小知识块开发,(3)至(16)都是经提炼与组合后产生的小知识块(片断)。原文中(16)部分共有533个字符数,经提炼与组合成256个字符数的小知识块(见上例)。进行法学论文的知识开发,要求开发人员既要掌握相关的开发技巧,也要掌握一定的法学知识。掌握开发技巧,能提高开发速度;而掌握法学知识,才能更好地进行文中小知识团块的划分,开发出高质量的小知识块。

三、高校学报法学论文开发性知识的组织

开发性专题知识小块数据库不宜采用分类号作知识小块的分类组织,以多级主题词系列作按主题词分类组织是个好方法。此法很适合开发人员有效开展知识小块组织工作,由此法组织起来的小块知识资源库也非常便于读者的检索利用(符合读者的检索习惯)。

进行法学论文开发性知识块的组织,主要是对小知识块的标引,即根据各小知识块的内外特征,特别是其教学特征,经分析、归纳后赋予其特定标识的过程。人为的小知识块标引,有人为地手工直接多项标引与人为地设计专用软件作机读自动化专项标引等形式。小知识块的主要标引项目包括题名标引、主题词标引、关键词标引、功用词标引、作者标引、时序标引、出处标引等。其中较难的是题名标引与功能词标引。小知识块的题名标引,可选择原文中某级小标题为题名,也可通过修改原文中某级小标题后得到修改题名,更多的是根据小知识块的中心内容给出一个新题名。功用词标引,即把小知识块所含的各种功用以简洁的词语标引出来。小知识块的功用词标引,主要由标引人员完成,但也应给权限允许用户在使用中作功用词标引。另外,要重视主题词的标引,小知识块的主题词应与专题数据库的页面设计词相对应。例1,对作者黄瑞栋所撰《建立刑事和解不捕制度的构想一一以检察业务为视角》一文中开发小知识块“(10)我国刑事和解不捕的人文基础”――“中国古代的法制理念一直是遵循‘德主刑辅’的刑罚观,德治、礼治成为法治的基础和辅助,并共同构成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追求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绝大多数人的心愿,重视道德等非法律因素在解决刑事纠纷中的作用,是在一定程度上向传统价值观的回归,使司法能重新获得

道德的支撑。再从社会层面来看,刑事案件的‘私了’长期存在于民间,这种亚文化状态更容易为以农民为主的社会群体所接受”。主要标引包括:题名(由原小标题“刑事和解不捕具有广泛的人文基础”修改成“我国刑事和解不捕的人文基础”);主题词(第一主题词“法学研究与教学”、第二主题词“刑诉法研究与教学”、第三主题词“刑事和解不捕制度”,分别与本数据库的1、2、3页面设计词相对应);关键词(刑事和解、刑事和解不捕制度、人文基础);功用词(刑事和解不捕制度构建、刑诉法研究、刑诉法教学);作者(黄瑞栋);时序(2007-11-25)等。除此之外,小知识块还可以作出处、分类、文摘、引文、基金、ISSN、ISBN、登录号等方面的标引。进行法学方面小知识块的标引,需要坚持标引的充分性(要标引出尽可能多的检索点与链接点,每个检索点或链接点都有充分的代表性)、简要性(要用最简短精要的言辞去标引)、实用性(要保证每一条标引都有很好的功用,都是实用的)等原则。只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确定必要的标引项目,制定必须坚持的原则,采用好的标引方式,也必定能够把小块知识单元的标引工作做好。当然,对法学方面小知识块作有效标引的需要,也强调标引人员必须要了解法学知识。特别是进行小知识块的题名、关键词标引,有法学知识的标引人员才能做得更好。根据所选工作平台的工作步骤,按部就班地把标引好的小知识块输入数据库中,即完成了一个小知识块的建库流程,法学教研参考小知识块数据库由此建成。

四、高校学报法学论文开发性知识资源的利用

第一,利用学报开发性知识资源促进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法学论文开发性小知识块资源库的建成,更有利于促进高校的法学灌输教学模式改革成指导(引导)教学模式:首先,教师在课堂上不作法学专业课程知识的解释(不直接教授给学生以基本的专业课程知识),不论证有关的专业课程教学课题和问题,只是提出很专业的小课题,然后传授给学生如何利用专业知识去论证专业课程教学课题和问题的方法;其次,学生根据教师指导的方法,并从课本上和法学论文开发性小知识块资源库及其他知识资源库中获取有关的参考资料,然后对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出现(含提出)的课题和问题进行论证、解释,从论证、解释过程中掌握一部分法学专业知识;再次,学生通过对许多法学专业小课题系列的亲自解释、论证后获得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更主要的是获得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了相关的能力。对于一个具体的教学课题或问题来说,如果教师能授以分析、论证方法,专用小知识块资源库等又能提供一定的法学专用(无杂质)参考资料,学生就会乐意而轻松地开展相应的分析与论证,法学方面的指导(引导)教学模式就能得以推行。

篇(8)

隐性课程是建立在人们的认识是有意识的心理活动和无意识的心理活动相统一的心理学基础之上的。早在19世纪,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就已对这个方面进行过探索。保加利亚心理治疗医生洛扎诺夫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成功利用无意识心理活动,创立了“暗示教学法”。

20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杰克逊在《班级生活》中,首次提出“隐性课程”这一概念。隐性课程在教育中的独特作用证明了它是课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国内学者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关注和研究隐性课程,随着对隐性课程的深入研究,更多的教育者意识到,隐性课程广泛存在于学校之中,不论是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隐性课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教育功能。隐性课程的优势就在于它可以利用周围环境中的各种教育因素去开发学生的潜力。作为隐性课程,不论以何种方式影响受教育者,都通过无意识发生作用。人在作为隐性课程的文化环境、道德环境中生活就会不知不觉地接受其感染、暗示,或对其进行模仿,实现着文化心理积淀[1]。

隐性课程的特征决定了其功能的多样性,决定了隐性课程的功能具有两面性,即正功能和负功能。如今,学校德育实效性低下的现状使更多学者们把目光放到了如何发挥隐性课程的正功能上。隐性课程是通过人类无意识、易受暗示等心理特性发挥作用的,这正是隐性课程正功能与负功能产生的内在机制。挖掘隐性课程发挥作用的心理方式可以为我们更好地发挥隐性课程的正功能、避免负功能提供帮助。

隐性课程发挥作用的心理学方式主要有感染、暗示、模仿、从众、内化。

一、感染

感染是个体在无压力的情况下,通过语言、表情、动作等其他方式引起的与别人相同的情绪和行为。感染有两种形式:一是情绪感染,二是行为感染。情绪感染是指一群人的情绪统一起来,使个人放弃平常抑制其行为的社会准则,于是,每个人的行动便主要由自己的情绪发动。情绪感染在所有参与者都有相同的态度、信念和价值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它们会促进个体间的模仿过程。行动感染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向另一个人乃至许多人传播。隐性课程的感染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例如,要想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班风,离不开集体中各个成员的努力,每个成员的行为都在相互感染,不仅包括着情绪间的感染(“我是班级的小主人”观念在每个学生中形成),还包括行为的感染(课堂上积极回答问题、主动打扫教室、参加班级活动等等)。

尽管感染是在个体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但是我们可以有意地通过具体活动或者情境来影响学生的情绪和行为,通过校园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使学生受到熏陶、感染。如舒适、整洁、安静的环境会形成优良的校风、班风和团结友爱、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同时约束学生的行为,使其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美好的校园环境不仅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操,激发学生对美的追求,而且能培养学生爱班、爱校、爱国的情感。通过组织课外活动、健康的文艺活动使学生从音乐、文学、影视等艺术活动中受到感染,促使学生养成健康的品德情感。

二、暗示

暗示是在受暗示者无对抗、无批判、无抵制的基础上,通过议论、表情、手势、服饰、环境等有利条件,从侧面间接地刺激受暗示者的潜意识,从而对受暗示者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暗示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是环境和人之间不断进行交流的一种形式。心理学研究表明,普通人群中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具有较强的心理暗示接受能力。在某些信息的刺激和暗示下,人的潜意识中会在一定程度上不自觉地用这种信息支配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接受暗示,对于处在成长期的中小学生来说,接受暗示的可能性就更大。在教育中运用暗示手段,通过转变学生的内在需求和激发学生的心理潜力,可以减轻学生在课堂上的心理负担,达到高速、有效地传递教学信息的目的。但是,暗示也是有两面性的,有些暗示是积极的,有些暗示则是消极的。对于个性心理还不成熟的学生而言,他们的可塑性极强,不管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暗示都很容易对他们的行为和心理产生影响,所以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避免消极的暗示,采取积极的暗示。积极暗示有两个作用:一是对学生的优良品行起积极作用;二是对不良品行起到抑制克服作用。

与其他课程相比,隐性课程可以通过一系列间接的、不被人察觉的方式对学生施加影响,发出信息,以此来调整和规范学生的行为。在课堂教学中暗示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语言暗示。语言暗示是通过语言方式对学生加以暗示。在教学中,教师的教学语言往往含有丰富的信息,不管是音调的高低、还是语气的轻重和节奏的急缓,学生都可以从中获取某些暗示。(2)体态暗示。体态暗示是指教师用自己的眼神、表情、姿势、手势等非语言行为对学生加以暗示。体态暗示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暗示方法。适当的体态暗示能起到激励、调节的作用。如在学生回答问题时给以鼓励和赞许的眼光,减轻学生的紧张情绪,会让学生感受到莫大的鼓舞。(3)环境暗示。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充满暗示的环境中,在学校中学习的学生更是如此。如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技术和手段创设生动活泼的课堂情境,引导和刺激学生。教师通过创设特有的教学环境,能对学生提供积极的信息暗示,调动学生情绪。(4)自我暗示。根据暗示信息的来源,心理暗示可以分为他人暗示和自我暗示。教师的语言和行为暗示、周围的环境暗示对学生施加影响的同时,还促使学生进行自我暗示。如教师对学生语言上进行暗示,“你很聪明,你能行”,这种暗示就会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暗示,学生就会认为:老师说我很聪明,看来我只要努力就能做到。正如美国学者卡尔•施米歇尔所言:如果你认为学习另一种语言很困难,你就会感到困难。但是如果你真的把精神放松,相信你的老师,并且懂得学习是你头脑要做的最自然的事情之一,事情就会比你可能想到的情况还要容易。

三、模仿

模仿是在没有外界控制的条件下,个体受他人刺激或影响而仿效其言行,并使自己的言行与之相同或相似。模仿分为无意识模仿和有意识模仿两个层面。无意识模仿不考虑行为的原因和意义,在不知不觉中仿照别人的样子,是低层次的模仿。它可能是简单的瞬间动作,也可能是比较复杂的长期活动。有意识模仿则是自觉地仿照他人的行为、动作进行活动,模仿者了解行为的意义,并经过一定的思考,这种模仿常常是有目的、有选择地去进行的,是积极的、高层次的模仿。无意识模仿和有意识模仿可以互相转化。模仿在儿童心理的形成和发展上,特别是在儿童的动作、语言、行为习惯、个性品质等方面的形成和发展上起着重要作用。正如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儿童的心灵是敏感的,它是为着接受一切好的东西而敞开的。如果教师诱导儿童学习好榜样,鼓励仿效一切好的行为,那么,儿童身上的所有缺点就会没有痛苦和创伤地、不觉难受地逐渐消失。”[2]

隐性课程中包含的许多因素都可以影响学生的模仿,青少年学生爱好学习,勤于模仿,越是他们喜欢、崇拜、感兴趣的人,他们越容易模仿。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学生提供好的榜样来模仿,可以激发他们的上进心,鼓励、引导他们朝正确的方向发展。青少年学习模仿的榜样有很多,在学校里,教师和同学是离学生最近的榜样,他们的影响最直接、最有效。教师的言行常常比说教更能对学生产生巨大作用,他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相同的学习环境、相似的生活经历和相近的年龄,使得优秀生也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这是最具有说服力、感召力的榜样。

例如,某校“你为小凯做些什么”的活动开展后,班上同学间的关系格外融洽,大家开始领悟到了“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深刻含义。有的同学说:“我们遇事应像雷锋那样先替别人着想,为别人做完一件好事之后才安心。”同学们的思想感情变了。近一年来,做值日不用老师带头,同学们就把教室和卫生区打扫得干干净净;周岩同学每天用墩布擦大厅,常常累得满头大汗;王洪同学的脚摔伤了,同学们自动组织起来用自行车接送他上下学;傅东升脚上长了个瘤子,不能上体育课,他就主动给上课的同学打洗脸水;一位老师患高血压病仍然坚持工作,同学们知道后便买来山里红悄悄地放在他的抽屉里。

事实告诉我们,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引导学生学习英雄,就是使体现在榜样身上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同学自身的品质。这种转化尽管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只要采取生动的教育形式去诱发同学心灵深处潜在的上进因素,总是可以收到成效的[3]。

四、从众

从众是个体因受到群体的影响或刺激,引起自己在知觉、判断、意见和行为上的变化,表现出与群体中大多数人一致的现象。从众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心理现象。影响从众的主要因素有个体因素、群体因素和刺激物因素。

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程度决定了他们从众心理较强。对于青少年而言,同伴群体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时时刻刻在影响着他们的一言一行。从众现象表现在学生中主要有:一是学习上的从众,如学生在一个班级中会受到这个班级学风的影响,学风好的会促使那些以前不努力学习的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二是生活上的从众,主要体现在生活习惯上,如消费习惯,从名牌运动鞋和衣服、MP3、手机等在学生当中的受欢迎程度就可以看出学生们的消费倾向。同学之间过生日互请吃饭,送昂贵的生日礼物,尤其是在过洋节时送礼物等等这些现象早已在学生中间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三是行为习惯上的从众,主要体现在学生在遵守校规校纪上,如考场上的作弊、上课迟到、课堂上说话睡觉,在我们看来只是个别学生的行为,但是时间长了就会影响一大批学生。

隐性课程主要是通过集体的力量对学生产生影响,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集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因此,建设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团结求实的学生集体对学生的个性品质发展会起到促进作用。

五、内化

内化是个体通过学习将社会文化、规范、价值观念等转化为稳定的心理品质的过程。

隐性课程实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通过学校教育使学生把学校中习得的知识和经验、社会规范、价值观念等转化成个人的观念、态度和价值观,促使学生思想品德的发展。而在人的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的统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外部到内部的转化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过程。人的内化反映到人的道德发展中就是指个体把一定的道德规范和观念纳入到自己的思想品德结构之中,使之变成自己的观点和信念,成为支配、控制自己思想、情感、行为的内在力量。

内化的发生规律要求教育者制定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受教育者的心理特点。教育施加的影响只有通过受教育者积极内化吸收才能成为自身的思想品德。内化是一个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对于学校德育来说,内化是社会道德观念转变为个体思想品德的心理通道和中间环节,它不仅是受教育者主体作用的集中表现,还是学校德育目标是否实现的标志之一。因此,在德育中要加强对受教育者主体因素的研究,强调在德育实践中从受教育者实际出发,发挥主体的积极能动作用,因势利导,促其内化。

“学校的一切教育行为都不可避免会传授给学生好的或坏的价值观标准,无论是书本课程还是行为课程中的规则、角色和关系都或多或少地对学生的价值观念和品格具有潜在影响,且这种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问题不是怀疑价值观标准本身,而是怎么将这种教育做得更好”[4]。对隐性课程发挥作用的心理学方式的研究,让我们在日常的教育工作中更加注意隐性课程的作用,在教育过程中积极促进隐性课程正面功能的发挥。创造和谐的教育环境,能大大增强隐性课程的渗透能力,使学生更容易接受隐性课程中所传达的积极的信息。

学校应该注意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学生接受隐性课程信息的良好环境。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其一,学校物质环境的建设,如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人性化的教学设施等。舒适整洁的校园会使学生在心理上感到和谐宁静,陶冶他们的性情。其二,互动层面,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包括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还包括教师之间的关系、学生之间的关系。只有民主、完善的人际关系才有利于学生接受隐性课程传递的各种信息。其三,积极奋进的文化氛围,比如健康向上的校风、团结友爱的班集体气氛等等。积极的校风班风促使学生奋发向上,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到健康向上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教师应该在班集体中树立团结进取、友爱互助的风气。

参考文献:

[1]班华.隐性课程与个性品德形成[J].教育研究,19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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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市场营销课程教学中应用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必要性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动机主导着学生的自主学习行为,学生的学习动机对学习效果具有强大的作用,影响着他们对知识的筛选和学习。区别于传统的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旅游市场营销课程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更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和自主性的发挥。开放课堂,把社会问题引进教学;开放校园,增强校企联合培养。在行动导向的教学过程中,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采用项目教学、模拟练习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变被动听讲为主动参与。将知识、技能螺旋式地融于任务或项目中。学生身临其境地去解决问题,独立做出决策,从而促进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索,认真参与讨论,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取自行业最新的丰富、生动的营销实例,易于学生理解,增强学生对旅游市场营销理论和各营销环节的直观认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过程,在学生的积极行动中培养其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行动导向教学根据旅游市场营销工作岗位的技能要求,为学生提供模拟、逼真的营销情景,对培养和提高学生旅游市场调研和营销策划能力有很大帮助。要求学生学会运用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因果关系,并拟定解决方案,然后参与课堂讨论、交换意见,使学生解决问题的想象力得到激发,最后形成有创意的方案。行动导向教学重视结论的思考过程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有助于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今后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很快找出问题的切入点和解决问题的关键。行动导向教学具有启发性,有利于拓展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三)培养符合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旅游高等教育也有了很大的发展。高等院校要根据旅游业的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的需求来调整和确定人才培养计划,尽可能做到“以需定产”。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应当面向21世纪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培养重实践、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旅游管理人才。学生的学习活动是教学过程的核心,教学过程是影响教育质量的关键。在真实或仿真的工作环境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使学生独立自主尝试解决真实性问题,形成符合旅游企业需要的行动能力和从业素质。

三、旅游市场营销课程应用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启示

(一)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高校应聘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的管理专家,从职业岗位能力要求出发,对教学改革与建设提出意见,并直接参与学校专业课程设置与专业教学改革,使培养的学生更加适应旅游企业的需求。由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有经验的教师共同讨论,进行职业分析,按照职业岗位群确立目标,开发基于市场需求的专业和课程。根据对工作任务的分解构建起模块化课程体系,组织教师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模块进行教材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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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做好教学讲授的配套工作

课堂演示实验是配合讲授、课堂讨论的重要环节,好的实验能使课堂气氛生动活泼,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注意力集中。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特别重视常规演示实验,在每次的演示中保证做到: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实验要规范,保证让全班同学看清、看懂;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列写在小黑板或纸上,演示完后让学生解答,然后共同分析讨论得出实验结论,并将讨论结果写在课本演示实验旁,同时提出1——2道课后实验习题。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同学们注意观察演示实验,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使演示实验不流于形式,改变按课本背实验的不良做法。

二、为学生多创造动手参与的条件

教师应多为学生创造一个动手参与、动脑思考的课堂气氛,尽可能地将一些演示实验变为学生的小组实验。还可让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提出改进实验的思路和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整、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对化学课的兴趣。

例如,给初三学生讲铁的性质,做铁钉生锈这个演示实验时,可先让学生自己找材料,每人在实验前10天准备三支干净的医用针剂小药瓶。按装满水、少量水、干燥三个不同条件各放入铁钉一枚。让学生每天观察一次并做好记录。等到讲这部分内容时,让学生带来“成果”。教师讲解与学生讨论结合;直到得出正确结论,效果就比较好。又如碱金属钠的性质演示实验,若教师用刀切去钠外皮给同学们展示银白色时,只有前排同学能看清楚,而后排的就不容易看清,也没有可能拿大块的金属钠去切割演示。所以我将这个演示实验同钠受热、钠与水反应等三个演示实验相合并,让前后桌4人一组进行学生实验。实验中老师讲学生操作,做一个实验,填写一个实验的笔记和结论。三个实验做完了,三个结论也整理好了。这种措施,增加了学生参与的机会,促进了学生动手与动脑相结合。学生不但理解得既快又深刻,而且还能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避免了教师一人讲解或演示,学生被动听看的局面。

三、充分调动学生的实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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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教育事业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特别是高职专业的法学教育,这关系着国家所使用的法律专业人才的质量,而我国还是一个法制经济社会,这就不但需要很多的法律研究型人才,而且还需要更多的实用性操作人才,社会对高职专业法学的人才需求量非常大,这就在无形中增加了高职专业法学教育的责任,其为国家培育实用性人才担当着很大的重任,这关系到我国法律人才的创新培育。

2.高职专业法学教育担负着为我国培育法律人才的重任

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地拓新。这就需要高职专业法学院不断地改革努力创建全新的人才培育模式。所以,高职专业法学教育的改革需要不断地改革创新,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探索,因为法学人才培养问题是贴近现实的,需要加强对高职专业法学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因为高职教育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新一代的可操作实用性人才是高职教育的重点任务,由于在现实社会中,发生的很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一些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也被归属到法制社会中,这就需要法学教育及时提供给法律界很多的高标准、高素质的实用型法律人才,所以,国家对于高职专业法学人才的培育应大力给予支持,把高职专业法学的培育作为国家培育人才的重中之重。

3.高职专业法学教育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法律在社会中运用的范围十分广泛,需要法学人才具有足够强的实践能力,因为法学在社会中的应用地方有很多且具有一定的实践性,所以可以将其归为应用性科学,这就要求高职专业法学教育与社会发展同步,需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对法学教育进行培育法学人才。由于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在科学技术领域有了很多的创新,使得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越来越稳定,这给法学教育带来了一定的挑战。这就需要高职专业法学教育不断地加强对其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育,还要培育出能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实际操作能力强的法学人才。

二、高职法学教育的现状

1.在法学培育的课堂内容安排上只重视理论教育,忽视实际操作

根据相关人员对法学教育课堂内容安排的调查统计发现,现在高职法学教育课堂内容的安排十分不合理。法学教育课堂内容都是关于一些理论性的,与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课程内容十分相似,而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的最大区别就是高职专业注重实践,本科院校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这就不符合高职法学教育的理念。例如,高职专业课程内容设置中有法学原理内容设计但缺少了与社会市场经济相符合的内容,这是课程安排上的明显缺陷,只有理论,没有与实际相符合的内容。这就让学生失去了社会实践能力,与培育创新可操作的实用性人才相差甚远,不符合社会现代化教育模式。

2.高职法学教育培育目的与法律职业相脱离

在社会各个国家的法学教育中,不管这个国家的法学教育体制怎样,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其法律职业影响着法学教育。不但影响着法学教育培育的目的、重点培育责任、培育对象的发展方向,还对法学教育课程内容设计、培育教学方式、法律教学培育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领导作用。在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法律职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严,不但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自身的高素质教育,更要求具有社会实践能力,这才是高职法学教育培育目的与法律职业相符合的法学人才,高职专业要不断地培育出符合社会法律职业的实用性操作人才,这才是与社会市场经济相符合的法律人才。

3.法律教学方法落后不适应现代法学教育

现在的一些高职学院减少了学生社会实践的机会,在课程安排上也只是注重传统课本理论系统和一些科学性内容,对于学生的社会实践操作能力不太注重,这种教育模式只是为学校的管理带来了方便,而对于学生来说是缺乏社会实践的重点表现,学校并不是站在学生的立场去着想,没有思考学生步入社会后的结果,这与现在需要的实用性操作的法学人才越来越远,这是由于高职学校没有站在客观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对于社会现代的需求还不是非常了解,对教育观念没有革新,依然依靠传统的教学方式,致使给学生一些理论性的书本,让学生背上面的法律条文,在课堂中举一些案例分析,并没有让学生深入理解,这样的教学方式只能说是教师讲课的方式发生了改变,而不是对传统教育模式的改革。

三、创建培育实用型人才的高职专业法学教育模式

1.确立明确的高职专业法学教育培育目的,调整法学课堂内容安排

对于法学人才的培育主要划分为:实用型的法学人才、学术型法学人才、辅助型法学人才。在实用型人才中又包括了实践性法学人才和多层次性法学人才;学术型包括了法律教师、法学研究人员;辅助型包括了辅助法官、检察官、与法律相关的人员。高职专业培育的法学人才要根据以上几种进行培育,这样才能达到高职专业法学教育的目的。高职专业法学的教学内容应该做大力的调整,加强对社会的教育,在课程安排上要同WTO的法律内容相符合,尤其在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设置一些关于实践的课程安排,把教学模式改为实践与理论相相合的方式。

2.传统高职专业法学教育方式,突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

社会实践能力与法学教育是息息相关的,在教学模式中是不可缺少的,学生在社会中的实践能力与课堂理论是需要高职院校同时进行培育的,所以,高职院校应该把传统的教育模式改变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因为实践性可以让学生自己在案例中体会到法律的真理,让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情趣。从实践中获取并掌握法律的知识,例如,在课堂安排上学校要把课堂理论一节课与课堂实践一节课安排在一起,或者是一段时间安排学生学习理论知识,在学完理论知识后,让学生带着这些理论进入实践中,这样可以让学生对理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