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2 17:35:08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1)

二、早期音乐教育不仅可以丰富孩子们的生活环境,促进儿童智力的发育,还可以提高孩子的审美能力以及音乐素养,还可以促进孩子自我人格的完善,建立崇高的道德品质。

优美的音乐可以对孩子进行审美教育,是最直接、最明显的方式。音乐用美丽的声音,美妙的旋律,生动的节奏赢得了孩子们的喜爱。孩子们通过潜移默化的环境接受音乐对其性格的感染和教育。正确的音乐教育,能使孩子体会到积极、快乐的情绪,体验音乐的美,享受美,使孩子的性格更加活泼开朗,并且培养孩子的胆量和才能。日本著名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请一些刚生过孩子的母亲给婴儿听一些古典音乐。例如,莫扎特的奏鸣曲,循环反复,不断放给婴儿听,不断给他们讲解。直到婴儿5个月的时候,又进一步实验,把一些他们从没听过的曲子夹在已经听熟的曲子中放给他们听,当听到那些从没听过的乐曲时,婴儿脸上带着惊讶和不安的神情,而听到那些熟悉的曲子时,他们则露出会心的微笑。这个结果说明5个月大的婴儿已经能够记住乐曲了,所以音乐,是培养孩子记忆力的最好途径。

三、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让孩子接触音乐,让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通过练习唱歌、表演,大胆的、天真地表达了他们对音乐的理解和审美能力的评价和欣赏。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审美和道德往往在同一进程中实现。当我们教孩子学会唱或让孩子们享受到丰富的音乐和艺术歌曲,能引起孩子们的情感共鸣。学会唱歌的孩子不仅喜欢,而且善于通过行为表达他们对这首歌的内容的感受。在集体歌唱、演奏乐器或小节目时,为了确保演出效果,孩子会控制自己的行动,提高集体的责任感和约束力。所以让孩子们学习音乐、舞蹈、乐器、可以培养孩子团结、诚实、勇敢和优良的品质。美妙动听音乐的韵律和节奏,符合了人们生理的韵律和节奏,被不同年龄和知识阶段的人们所接受。这里,不需要前期教育积累,不需要循序渐进的铺垫,无论是多大的孩子,都能够一定程度地感受音乐的艺术魅力。根据音乐这样的特点,如果让学龄前儿童经常性接触音乐,或者带他们参与各种适宜的音乐活动,儿童大脑就会时时处于积极活动的状态,从而获得良好的发展。就像我国伟大的音乐家冼星海说的那样“: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我们应该通过音乐教育,让孩子们体验到快乐,喜欢音乐,并使自己的人格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记得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说过“:我六岁开始学习拉小提琴,音乐世界赋予我的直觉,对我的新发现(运动物体的光学)有很大的帮助。有时因为直觉产生了新的科学发明。那种直觉实际上与音乐世界的所谓灵感是相通的。”因此,早期音乐教育,在孩子的智力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2)

1.父母的陪伴、关爱和教育的缺失

我们总是在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由此可以知道,父母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不能把自己的孩子带在身边,因为他们的收入不能担负起孩子在城市的教育和成长需求,所以孩子只能留在家里交给老人照料,因而和孩子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的生活状态。由于长期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孩子和父母的沟通就不够顺畅,孩子只能长期处于心理孤独缺乏安全感的状态,负面的情绪得不到及时的宣泄,心理问题极易发生。同时,少年儿童的心理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没有父母的教育对于孩子完善人格的形成起着极为不利的负面作用。很多的青少年犯罪心理学和心理疾病的研究表明,孩子在儿童期间的亲情和教育的缺失容易造成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而可能使这些孩子走向犯罪的道路。

2.儿童的监护人对于孩子的监护不力,更多的是溺爱或者放纵

留守儿童一般是由爷爷奶奶或者单亲来抚养,对于那些爷爷奶奶抚养的孩子来说,一方面,老人的年纪已高,没有太多的精力来关注和照顾孩子,另一方面,隔辈的人对于孩子通常都是非常的溺爱和放纵的,对于孩子的心理变化和负面的情绪关注不够。孩子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造成老人对孩子的监管不到位;对于单亲照顾的孩子,多数是由母亲一方留守在家照顾孩子。母亲在家不但要照顾家中的孩子和老人,还要承担家庭的生活,双重的压力使母亲对于孩子的关注和照顾也不到位,为了补偿孩子,多数母亲会用物质条件来弥补对于孩子的心理关怀的缺失。

留守儿童对于内心关爱的需求其实是可以通过学校的力量来得到满足的,班集体和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可以温暖孩子的心灵。但是由于这些孩子多处于偏远落后地区,办学条件和教学资源、教学理念都有很大的限制,这都影响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

4.社会对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管理不够

社会虽然对于留守儿童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关注度,但是对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投入还是不足的,很多的社会机构只关注学校硬件设施的建设,看上去每个学校都气气派派,可是孩子们的心理健康是看不到的,没有深入的了解和沟通,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得不到社会的支持。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

长期不和父母住在一起,缺乏亲情的关爱,使学生形成了孤僻的性格,遇事比较胆怯;由于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不够,致使很多孩子行为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和约束;与人的交流沟通受阻,容易使留守儿童产生极端心理,影响正常的人际交往能力。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3)

二、音乐教育可以帮助幼儿提高自控能力

自我控制属于自我的意志成分,主要指个体对自己思想、情感和行为的调节和控制,包括自我监督、自我掌握、自我控制、自我改造、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等。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通过音乐技能的学习,儿童学习控制自己的发声器官,同时有意识地调控自己的身体动作和活动与音乐协调一致。学习音乐知识时,不可避免地总会学习一些规则,如每首儿歌每个小节的拍子是一样的,老师用固定的曲子发出固定的指令。在开展打击音乐活动中,幼儿必需在规定的段落按分工承担自己的演奏部分。通过这些规则,潜移默化地传达给儿童一个隐藏信息:社会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准则,我们必须学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并且不断地自我改善以适应这个生活环境,只有遵守社会规则,按规章办事,各司其职而又相互协作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角色任务。此外,许多儿童歌曲都蕴含了良好的思想品质,如歌曲《我的好妈妈》就对幼儿起到了感恩教育;歌曲《夸家乡》引导幼儿热爱自己的家乡,让幼儿有建设家乡的美好愿望;韵律活动《蚂蚁搬豆》让幼儿在表演中学会了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培养了幼儿热爱集体的情感。通过音乐教育,这些思想品质可以潜移默化地融入儿童的知识建构中,其影响是终其一生的。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4)

一、学前特殊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美国著名的特殊教育学者柯克(Kirk,1983)对特殊儿童的定义是:在心智特质、感觉能力、神经动作或生理特质、社会行为和沟通能力方面,偏离一般或常态儿童,或具有多重障碍的儿童,而这样偏离的情形,得靠学校教育设施的调整,或特殊教育服务的提供,才可发展其最大潜能程度。学前教育指的是0—6、7岁这个年龄段孩子的身心全面、健康与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与措施的总和。这个时期的音乐教育尤为重要,其重要性表现为:1.有利于尽早填补特殊儿童的生理缺陷;2.有利于改变和优化特殊儿童的大脑结构;3.有利于正确引导和提高特殊儿童的形象思维;4.有利于保护和促进特殊儿童心理活动的正常发展。

二、听障儿童音乐教育的必要性

听觉是人类感知世界、学习语言和发展认知能力的最有效途径。听觉障碍也称为听力残疾,指各种原因导致的听觉困难,听不到或是听不清环境及言语声音。儿童正处于听觉和语言发展的关键时期,听力障碍严重的损害了儿童的语言功能,影响了儿童的认知、情感、个性、社会性发展,导致许多听障儿童的心理发育不完善,常出现自闭、内向等性格缺陷。需要注意的是,听障不完全等于聋哑,听障儿童是可以通过助听器去感知和认识这个世界的,也是可以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去练习发声和正常交流的,这些儿童更需要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关注和关爱。不少听障儿童在学龄阶段虽然进入正常小学,但在二、三年级以后成绩不断下滑,不能达到学校的教学要求,最后父母还是选择了聋哑学校,造成这类现象出现的原因除了听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这些听障儿童在学前阶段,其想象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综合能力等抽象的思维能力方面没有得到全面的开发和发展,因此,随着年龄和年级的升高,知识层面的学习越来越抽象,他们无法理解,加上个人身体和心理的缺陷,导致成绩直线下滑。因此,听障儿童的教育应该比一般正常儿童的教育更早,而音乐教育可以更好地开发儿童的大脑发育,刺激和训练其听觉、语言表达和认知等各方面能力的全面发展,如果错过了某方面能力发展的关键时期,会对儿童的康复造成很大的困难。

三、听障儿童的学前音乐教育

对听障儿童进行音乐教育,这听起来好像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事实上,虽然他们不能完全获取和理解音乐,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音乐元素对他们进行音乐启蒙教学和训练。例如:一般的儿童早期教育,教师会选择歌唱、韵律和欣赏等手段对其进行启蒙教育,但这些看似很简单的音乐活动对听障儿童来说却是很困难的。换个角度看,要让听障儿童开口歌唱或许很难,但只要方法适当,韵律活动、倾听感受音乐、音乐欣赏等活动还是可以应用到听障儿童的学前音乐启蒙教育中的。

(一)韵律活动。一般的儿童进行韵律活动是训练孩子的身体协调能力,而在听障儿童的音乐教育中,韵律活动是为了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的节奏感和听辨能力。孩子可以通过助听器去听辨节奏的变化,在音节数量、音型、强弱、音色等音乐要素的变化中,训练孩子的注意力和听辨能力,培养其良好的节奏感,这样的训练有助于孩子对身边声音的捕捉能力,并快速地反应出来,同时也可促进大脑的发育。

(二)倾听感受音乐。倾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听障儿童养成良好的听觉习惯。教师可通过游戏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教学,播放不同的音乐片段,让孩子告诉老师听到了什么。音乐可以是动物的叫声、乐器的演奏声,也可以是儿歌。通过这样的游戏教育形式,孩子会知道声音有大小、强弱、长短等差别,能够寓教于乐。

(三)音乐欣赏活动。音乐欣赏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聆听不同的节奏、情绪的音乐来感受音乐的内涵。这时,教师要注意音乐的选择,教师需要选择一些结构简单、节奏明显、易于理解的音乐,还可以带领孩子编排音乐剧,使其更直观地感受和理解、体验音乐的结构,建立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和欣赏能力。

四、小结

听障儿童的学前音乐教育是特殊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进行学前音乐教育帮助孩子感受环境、生活和音乐的美。但需要注意的是,音乐教育活动是一种情感和创造性的活动,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要理解并积极鼓励孩子,不要把学前音乐教育活动变成机械的康复训练。

作者:梁冬玲 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5)

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

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

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

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

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

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

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

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

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2.儿童音乐教育的本土化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6)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7)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8)

近年来,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越来越多,随之增长的“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现象值得关注。当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这一领域“专业”化(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和“低水平”化(非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的两极现象普遍;而儿童身心的成长和培养儿童艺术修养这一本质目的并没有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充分重视。因此,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些问题: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肩负什么责任?怎么理解“业余”?笔者试图通过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层层梳理,探寻问题的答案。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

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9)

近年来,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越来越多,随之增长的“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现象值得关注。当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这一领域“专业”化(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和“低水平”化(非专业音乐教师的业余教学)的两极现象普遍;而儿童身心的成长和培养儿童艺术修养这一本质目的并没有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充分重视。因此,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些问题: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肩负什么责任?怎么理解“业余”?笔者试图通过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层层梳理,探寻问题的答案。

1.教师的共性

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组成的教育体系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首先是“教师”。无论是从教育学还是人类文化传承角度看,教师都应具有教学能力和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师如何通过科学性、艺术性的教学活动来实现明确的教育目的,的确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首先,教学活动的“教”与“学”的互动性质,决定了它的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意志、行为的形成往往会给予某种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对教学活动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有关人类心理、行为及教学等研究表明,教学有可控制规律性,即具有科学性可遵循。因而,应用教育学、学习心理学乃至教学论等已经成为教师必备的理论基础。它们也是各种师范类教育中的必修课程。可见,教师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传道”。

其次,教学活动丰富而复杂,除了教育内容各有千秋,受教育者个体的复杂性也是主要原因。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认识世界的,而人类认识世界的每种形式都具共同性和特殊性。因此,了解教学过程,既要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一般特点,又要了解学生在教学中认识活动的具体特点。考虑到诸如学生个体差异、情感、价值观等非科学问题,教学活动中也存在一定的自由特征。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不同所带来的问题,例如因材施教。

可见,教学有其复杂性,但却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将有规律可循的科学性与自由灵活的艺术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完成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无论从事何种类型的教学工作,相应的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和责任感共同支撑着教师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教师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往往在于他们对这些因素的整合情况不同。

2.儿童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教师有不同阶段的分工。儿童教师的教育对象被限定在“儿童”这一群体范围。毫不夸张地说,教师应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和驾驭教学的能力。目前对人类自身及诸多文化的研究分析已经表明,儿童阶段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他的行为、品格甚至是人格、个性的形成非常关键。但是很多人,甚至一些正在从事着儿童教育的教师都没有这种意识,认为儿童阶段只是以接受知识、认识世界为主,而忽略了它更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塑造时期。

儿童阶段的教育虽然是基础性的,但也因儿童这一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彰显了重要性。如上文所述,在“教”与“学”活动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既然教学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本质特征,儿童教学就更需要研究其科学性规律,挖掘适宜于儿童学习的方式方法。如果只是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不考虑儿童心理、生理等特点,采取粗暴方式往往会导致不当或相反的后果。对正在成长和逐渐形成个性的儿童而言,教师的一句话,一种态度,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难以估量,有时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面对儿童这一受教群体的特殊性,对儿童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要求更强,机械性、单一化地教学,难以完成真正的教学目的。

3.儿童音乐教师的特殊性

教师和儿童教师在广义上有共同的职业要求,只是儿童教师具有某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当教师儿童教师儿童音乐教师,加入了“音乐”这个限定词后,提出了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教育——音乐教育,而儿童音乐教师也成为特殊的教育者。

在所有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中,音乐无疑是最抽象、复杂的,尽管它的本质是以满足人们的感性需要为目的,但它同时又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特点。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特别是乐器演奏方面,不仅需要作为一种技能传授给儿童,更要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提高孩子的感知、感性能力,使孩子在掌握音乐技能技巧的时候,在本质上获得一种来自音乐的美的享受。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儿童音乐教师往往忽视儿童的接受特点(没有抽象思维、缺乏概括能力等),机械传授技术,不懂得如何通过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教学,使孩子掌握音乐技术和学会欣赏音乐美感,因此,出现儿童美感体悟和掌握技术相脱节的现象。即使在专业儿童音乐教育中,学习了音乐而不明白驾驭音乐技术技巧之关键所在,以及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孩子也很多。更有许多例子表明,孩子们没有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美感享受,而受到枯燥的音乐技术和来自于多方面压力的“折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应该明确儿童音乐的教育目的,有责任并勤于钻研音乐艺术的教学。

音乐教育在审美教育中承担的是其他人文、科学学科所无法承担的角色,但儿童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的儿童教育亦有相似的地方,即儿童这一受教群体具有共性教育特点。与此同时,音乐的特殊性本质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难度和复杂性,而儿童的个体特点与音乐能力之先天差异又很大,如果简单地认为儿童学习音乐“只要努力就成功”,往往就忽视了问题实质所在。所以,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了解儿童这样的受教群体特点,而且要深谙音乐的艺术特性。也就是说,儿童音乐教师首先不仅要以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为儿童教育的共性知识基础,掌握并有能力驾驭必需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重要的是能够整合这些知识理论于教学实践之中,这正是探索和总结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艺术性的目的所在。4.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最后定语“业余”一词,限定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教育对象——“业余”学音乐的儿童。与儿童音乐教师的广义性特征或是专业性所指有所区别,这一受教群体的特点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特殊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进行的是非专业性的、普及性的儿童音乐教育。事实上,许多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么经过音乐专业的训练(只知道“要”教“专业技术”),要么根本没经过正规训练要么在专业技术上“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教得“一塌糊涂”)。面对长势“正旺”的业余学习音乐的儿童群体,业余儿童音乐教师队伍日益膨胀,有必要从 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就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责任方面,提出职业性要求。

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明确其教育目的,以及如何在教学中贯彻这一目的。

首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与专业(儿童)音乐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即教育目的不同和教学过程有一定差异,所以必须分析、探索适合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二者在音乐教育内容、技巧上又有必然的相似之处,能够把握和驾驭这种相似与差别,无疑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提出了客观的高要求。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艺术修养和认知能力。由于儿童的业余学习音乐和存在个体音乐能力差异等条件的限制,业余儿童音乐教学大多不可能达到“专业”的高度。除了强调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外,打破业余音乐教学高度专业化(特别是只强调技能方面的所谓的“专业”)也是一种必要途径。一些教师和家长出于功利性目的,让孩子参加音乐考级,教师往往盲目推进学习进度,实际上造成拔苗助长的恶果,孩子距离能够广泛了解和感悟音乐文化的目标越来越远。所以,必须明确教学目的,选择适合孩子们业余学习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如何贯彻教育目的,在于探索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如上文所述,由于教学的复杂性、儿童个体的多样性,以及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业余儿童音乐教师要特别重视因材施教,而不是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同类“技工”。对极个别音乐能力强的儿童,适度增强专业性,而大多数只具有一般音乐能力的儿童,要探索更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而这一切应以拓展孩子对音乐的感悟和了解为基本原则,因为音乐不该只被当作技能性艺术而存在,它同时是一种审美体验,更是一种广博的文化。业余音乐教师担当着音乐的普及性教育,所以更有责任“还原”音乐本身赋予的深刻内涵。同时,由于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与影响非常关键,对于教学过程中影响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因素,业余儿童音乐教师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教学多采用单独授课形式,特别是乐器学习,往往有经年累月的持续性特点。教师有很多时间面对每个孩子,只有增强其责任感,才会有明确的教育目的,从而积极寻求科学与艺术的教学过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对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的职业要求非常高,教授专业性强、教学弹性大。尽管其教学活动以业余性质的普及为主,由于受教育群体的日益膨胀,“业余”教学现已面临着“专业”教学的转换。换言之,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终归是以教学为载体,担负重要的教育责任,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内在要求很高。与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相比较,我国音乐教育要有所滞后,业余儿童音乐教学领域还是一片荒漠。业余儿童音乐教育的客观发展已经使得业余儿童音乐教学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研究日趋必要,亟待“先行者”的分析和归纳。业余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业余/,!/性质的“专业性”教育,但业余儿童音乐教师绝不该是“业余”水平的儿童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10)

(论文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附主要参考文献)

1、研究意义

新一轮的素质教育改革正在如火如茶的进行,改革的深度和范围都在进一步的扩展和深化。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为我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样为我国的音乐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作为我国音乐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音乐教育在素质教育理念的倡导下,推到了一个空前活跃的时期,同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显著的成绩,究其根源就在于,社会音乐教育与素质教育在理念上是一致的,他们都倡导面向全民、全面发展、过程重于结果的教育理念。

XX 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从而明确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这对于作为实施美育重要途径的基础音乐教育,无疑是个肯定。XX年7月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目前我国的教育还存在着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陈旧,教育机制不完善,教育内容方法比较陈旧、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等等问题。我国的社会音乐教育虽然在近些年高速发展,但受到经济因素以及我国教育大环境中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诸如地域发展不平衡、教育市场混乱、教育评价系统机制不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

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补充, 对于儿童音乐修养及音乐学习都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但不可否认, 因为目前音乐培训市场鱼目混珠现象存在, 也使深圳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选取了部分小学及社会教育机构进行问卷调查, 希望能更加准确深入地了解目前社会音乐培训市场的现状。本文希望通过对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理论上的解决办法,并对如何解决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问题提出建议,希望为深圳市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2、国内外研究现状

2.1国外研究趋势

社会音乐教育在欧洲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传统欧洲文化中,个体人的音乐素养被认为其社会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代欧洲存在大量的非专业的社会音乐教育,师从于私人音乐教师学习音乐是西方音乐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绝大多数人的音乐素养的形成并非是学院式音乐教育的结果,而是来自社会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既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又是一个普遍的音乐教育现象。

苏振兴、成露霞(河北师范大学)在《论古希腊音乐教育的历史地位和现实影响》一文中对古希腊社会中的音乐和音乐教育有所描述:古希腊有关音乐教学的一记载最早见于《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当时是希腊人学习音乐最主要的教材,因此荷马成了希腊人最早的音乐教师。吴跃跃在《加拿大社会音乐教育概况》中写到:加拿大的社会音乐教育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文化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增进市民之间的交往和友谊、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作者分别对加拿大的社区音乐教育、街头音乐艺术、社会音乐考级、华人音乐活动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体现出加拿大对社区音乐教育的重视及投资,几乎每一个社区都有艺术中心,教堂在社区市民音乐生活中也具有很大的影响,街头音乐艺术更是加拿大社会音乐教育的一道独特风景线。作者认为加拿大的社会音乐教育可以用三句

话来说:“人人需要音乐,音乐满足每个人”;“音乐教育多元化”;“社会音乐教育以提高人的音乐素质和文化修养为目的”。从中借鉴加拿大社会音乐教育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将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的整体水平。维尔弗里德·格鲁恩在《80年代音乐教育大讨论中的六大热点》中写到:音乐不必去美化学校生活,而应以各种音乐会和音乐活动去影响校外的文化活动和社区生活,并把校外音乐文化的各种活动(报道、展览和演出等)纳入学校工作中。

2.2国内研究趋势

目前,有关于深圳的社会音乐教育研究资料几乎没有。有关其他地区的社会音乐教育的书籍和论文有:曾遂今在《音乐社会学》中写道:音乐社会学与音乐、社会两方面均密切相关,音乐社会学一词强调了音乐,也指向了社会则明确标志出音乐与社会相联系的内涵。曹理在《家庭和社会音乐教育与创造意识培养》一文中通过对梁雷的音乐成长历程的描述,让家长和教师从中得到一些启迪,并指出良好的环境氛围对于音乐创造意识—创造精神、创造思维、创造能力的发展有促进效应。舒泽池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社会音乐教育》中写到:中国社会音乐教育的兴起与发展,当然不是从天而降,主要基于两个条件:首先是改革开放、政治开明、经济发展;其次是人心思“文”,越来越重视精神文明,重视文化品质。中国社会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蓬勃中有混乱,追求中有迷茫,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会音乐教育基本上是作为专业音乐教育的附属和学校音乐教育的补充,缺乏理论的思索和独立的形式。冯效刚在《试论专业音乐教育与其他类音乐教育协同发展》文中指出:社会音乐教育是在音乐院校和普通学校以外进行的音乐教育,如文化馆(站)、群艺馆、青少年宫、音乐厅等进行的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可以广义地理解为包括群众音乐辅导、教学和组织,以及音乐表演的教育模式。王萍在《学校的音乐教育和社会的音乐教育》中对两种音乐教育的差别和两种音乐教

育在普通大学里可能的混淆及其后果进行了论述,提出学校的音乐教育和社会的音乐教育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教育必须妥善加以区分。长春大学的陈明大《对社会音乐教育的几点思考》一文从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的宏观视角出发,对社会音乐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对社会音乐教育者的素质要求进行了讨论;从发达国家音乐教育的启示、早期音乐教育的优越性、社会音乐教育的素质要求三方面分别进行了论述。陈雅先在《社会音乐教育实践的着眼点》中提出:音乐教育具有十分丰富的人文内涵,但音乐学习带有很强技术性的特点又常常导致音乐教育中人文教育内容的弱化。

因此,正确处理音乐学习与人文教育的关系,实现音乐学习的技术性与音乐文化的人文教育的交融,是社会音乐教育研究的着眼点,亦是社会音乐教育所追求的目标。孙继南在《社会音乐教育—中国音乐教育40年之三》中指出:社会音乐教育,是国家整个音乐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办学方式的灵活、多样性和教育对象的普遍、广泛性,它在活跃社会音乐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音乐文化素养,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张力元在《人民音乐》(XX,l)中发表文章《社会音乐教育与改革开放同行》文章中主要阐述了社会音乐教育之所以有今天的成绩,和改革开放的大步发展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罗

静(XX)在《重庆市少年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陶馨(XX)在《武汉城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调查研》;高畅《管窥深圳社会音乐教育》;甄妍妍《枣庄市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研究》;斯雯《乌鲁木齐社会音乐教育调查与研究》;胡园飞《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现状及对策》综合阐述了我国及各省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并提出了相应措施。

3、参考文献

[1]李凤英《学校音乐教育应该教什么?》中国音乐教育XX,8

[2]舒泽池《世纪之交的中国社会音乐教育》人民音乐XX,12

[3]张力元《教育与改革开放同行》人名音乐XX,1

[4]斯雯《乌鲁木齐社会音乐教育调查与研究》硕士论文XX,6

[5]薛艳萍《关于吕梁市社会音乐教育现状的调查报告》中国音教网XX,2

[6]李景忠《发展社会音乐教育之我见》深圳市观澜中学网站XX,3

[7]白雪《浅谈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民营科技XX,12

[8]甄妍妍《枣庄市杜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研究》硕士论文XX,4

[9]张英豪《社会业余音乐考级研究与思考》硕士论文XX,4

[10]魏豪扬《音乐学院参与社会音乐培训的市场机会》福建论坛XX,

[11]桂平 我国社会音乐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大众文艺 XX

[12]陈燕 长春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XX,2

二、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1研究目标

希望通过研究深圳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问题对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的整体产生借鉴,为丰富我国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提供些许参考;同时,通过我的研究引起更多音乐教育同行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关注,从而为最终解决目前存在问题、建设良好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大环境创造条件。

1.2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采用现场调查、文献查阅、访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和经验总结等方法。通过对深圳市 120名学生、家长进行调查问卷,对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工商局、琴行、深圳市社会音乐教育界及小提琴教育界部分老师、个别典型家长及学生进行访谈,以及网络数据调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统计、分析和总结提出建议和对策。

在本次调查中,共采用了两份格式的问卷,一份针对学生和家长,另一份针对教师。调查问卷发放后,由调查对象以书面形式答卷,问卷收回后,通过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最终调查结果。在统计问卷调查的过程中,采用描述性分析和推断性统计分析,借助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 office 中的 microsoft excel 和microsoft word 进行电子数据处理,再结合人工分析,找准问题所在。除了无记名形式的问卷调查法,还对有关人士采用田野访谈法,通过与被访谈者的口头叙述和交流来收集所需资料,以保障本文调查内容的真实有效。

1.3拟解决关键问题

本选题以学校音乐教育为立足点来审视社会音乐教育、以学校音乐教育的教学理念来指导社会音乐教育,以便促进社会音乐教育更好的发展,对深圳社会音乐教育的培训机构和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的教学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2.1研究方法

本文从音乐教育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以现状调查、数据调查、分析问卷为核心,运用音乐学科教学论理论,结合音乐学、音乐传播学、音乐社会学、音乐美学和哲学、音乐文化学等知识,通过资料梳理、文献考查、问卷与谈话调查、技术分析、比较分析、逻辑思辨、归纳总结等研究过程,在分析大量调查数据以及非量化信息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本研究论题的认识框架,并在此基础上逐一分析、比较、集中不同层次所涉及的问题,最终形成本论题的认识结论。

2.2技术路线

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国内外研究现状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探析

改善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对策

2.3实验方案及可行性

本文主要采用现场调查、文献查阅、访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和经验总结等方法。通过对深圳市 120名学生、家长进行调查问卷,对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工商局、琴行、深圳市社会音乐教育界及小提琴教育界部分老师、个别典型家长及学生进行访谈,以及网络数据调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统计、分析和总结提出建议和对策。

3.本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目前,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音乐学习班开办的如火如茶,学生和家长们也整天奔波于各个学习班之间,忙的不亦悦乎。本篇论文主要是针对深圳市琴行培训机构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当下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虽然呈上升趋势,但大多数社会音乐教育只重视音乐技能的培养,而忽视技术应为情操服务的原理,琴行培训作为社会音乐教育的一个分支,也是如此;学校音乐教育则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的培养,从全面发展的角度来培养学生,忽略了人刁’的培养。本选题从学校音乐及社会音乐教育的不同角度审视怎样更好地使社会音乐教育有力地辅佐学校音乐教育,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4.预期的论文进展和成果

预期发表学术论文1-2篇。

三、论文大纲

一、引言

1、研究背景

2、目的意义

3、研究内容

4、研究方法

二、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国内外研究现状

1、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概念分析

2、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形式

3、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特点

4、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内容

5、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目的和价值取向

三、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

1、深圳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社会文化背景

2、深圳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调研概况

2.1 调研地区

2.2调研对象

2.3调研方法

2.4调研目的

3、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简述

四、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探析

1、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主要问题

2、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问题原因探析

五、改善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对策

1、明确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功能定位

2、对社会培训机构和考级组织机构规范制度,加强管理

3、贯彻素质教育,取消导向性的政策

4、构建合理课程体系,发展多样化的教学形式

5、完善社会音乐教育学生评价体系,保障正确的发展方向

四、研究基础

1.已参加过的有关研究工作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儿童音乐教育论文篇(11)

一、什么是儿童的情绪智力

情绪智力最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心理学的概念,而在人才交流市场,它也被通俗的称为“情绪智商”,在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中,这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也无可质疑的成为很多大企业看重的一个方面。人类自诞生依赖一直未曾停下对智力的探索,20世纪初人们以iq来衡量一个人的智力发展状况,也是衡量人才的标准,已经应用了近一百年,应用很普遍。20世纪80年代左右,美国教育学家加特纳提出推行“多元智能的研究”的儿童教育计划,他鲜明的指出iq思维存在很大的单一性和缺陷。他认为人的智慧与力是多种多样的,教育对儿童最主要的作用是帮助他们开发自己的智力和潜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领域,并因此获得满足感和成功。这就是情绪智力的萌芽,加特纳之后,美国心理学家塞洛维与梅林继续完善了该理论,创造性的提出了情绪智力这个概念,而真正起轰动响应,是在戈尔曼著作了《情绪智力》这一书之后。此后,情绪智力成为了大众了解的范畴。

二、音乐教育对儿童情绪智力的影响

(一)音乐哲学的影响

1、审美论。审美论主要是将音乐教育变为审美教育,当代比较有影响力的是雷默的审美哲学,他提出首先音乐教育,就是将每个人对音乐与生俱来的艺术感染力与反映力开发出来。审美论能将儿童的感觉与思维相连,培养儿童的主观感应。每个人都需要空气,主观感应就是你的感觉,没有感觉是不能想象的,一个良好的主观感应,有利于儿童培养情绪智力中自我勉励的养成。艺术教育要给人良好的感觉,与他人共享这中意识,就要首先是审美教育。

2、功能论。音乐就应该有音乐的作用,而不是仅仅像审美论说的为了艺术而艺术,就像儿童常儿歌能开心,能培养良好的性格。功能论说明音乐教育不仅仅是音乐,它的价值在与责任教育,合作教育,健康感教育,对道德的教育。

3、美育论。主要观点通过审美教育来养成健康和全面的人格。美育论里认为审美教育不仅是教育的手段,还是教育的目地。我国早在几千年前,大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人格教育就该在“乐”中培养出。儿童的情绪智力培养同样也离不开“乐”的观点。美育论作用于感情,培养儿童的知情谊能力,美育的目标是全面塑造。

现在在我国提倡德智体全面发展,美育被确定为我的教育方针之一,是我国培养人才的主要方式之一,承担着培养人道德教育,创造能力和完美人格的责任。

(二)音乐美学的影响。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也是音乐的类别。《美学》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出现。

美学研究的是“情”,也就是研究感性认识,也是由此产生了美学。德国音乐家舒巴特第一次使用了音乐美学这一概念,他发表了《音乐美学的思想》首次说了这一概念,音乐美学有较大影响是在19世纪以后汉斯力克的《论音乐的美》等一大批著作的出现。

美就是是事物的一种特质,能使人的感性和理性都感觉愉悦和快乐。在美学里,真善美始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审美中,不能缺少的,一个是审美主体,一个是审美对象。儿童通过音乐教育养成良好的审美观,养成真善美的美好品德,合理的培养情绪智力。音乐教育通过选择合理的审美对象,让儿童认识美的本质,比如儿歌对儿童有很大影响。

(三)音乐教育的引导作用。音乐教育对儿童的教育,也可以通过对儿歌进行分析。

1、通过歌词。儿歌一般都有着美好的词句,以儿童的实际生活为范本,表现了儿童特有的思想以及生活。例如《找朋友》就是表现了礼貌待人的高尚品质,还形象的描述了找朋友的过程,对儿童的行为有着良好的引导活动。

2、通过旋律节奏。欢快的儿歌节奏,感染儿童的欢快的氛围,这些节奏对儿童从开始时被动的感知情绪的变化到主动的认识自身的情绪的变化,对自己的情绪能进行合理的管理以及对自我激励起着强化的作用。

三、合理的音乐教育

(一)我国的音乐教育发展。我国在鸦片战争时最早接触到现代音乐教育,1842年在香港成立的逊学堂首次开设音乐课,揭开了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序幕。此后,我国音乐家教育进入自由发展时期。1906年,中华民国成立,首任教育部长蔡元培改变了音乐课处于随意课的地位,改为了必修课。之后,学校音乐教育渐渐兴盛。

在三四十年代,我的教育制度得到了较大的完善,音乐教育也受到重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学习苏联模式,教育制度慢慢走上正轨,音乐教育获得进一步的发展,现在我国教育一步步深化教育改革,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音乐教育重新备受重视,学校也加强音乐教育,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积极的作用。

(二)音乐语言的运用,营造和谐音乐氛围。学校明确把“建设和教育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儿童提供活动与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作为教育原则之一。所以,教师要多营造激发儿童音乐兴趣的环境,同时利用儿童好奇、好玩的特点,把音乐教育的环节趣味化。教师还要注意给让儿童感兴趣的内容,这样便于识记,促进儿童记忆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