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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25 14:59:51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1)

“休闲农业”一词源自台湾RecreationalAgri-culture或LeisureAgriculture的概念,引入中国三十多年来,对其准确的概念定义以及内涵的理解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均没能形成一致的观点.文章参考前人关于概念界定与内涵划分的研究成果,结合休闲农业产生的时代背景、资源利用类型、开展范围以及社会功能属性,在农业多功能性理论的指导,对休闲农业的概念与内涵进行了如下表述:即休闲农业是在农业多功能性理论指导下,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以农业资源为依托,开展以农业观光、农事与文化体验与休闲的新型农业业态.并认为休闲农业与观光农业、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实质相同,而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都市休闲农业相区别.

1.2休闲农业综合效益内涵

休闲农业产生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背景之下,是依托农业多功能性理论而开展的新型农业形态.地方通过实施休闲农业能够有效缓解农民就业压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为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三农”问题提供发展思路.所以文章在进行休闲农业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时,对休闲农业综合效益概念做了如下界定:休闲农业综合效益即对于农村、农民与农业所产生的表现在经济效益、文化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等多维度的综合效果.

1.3休闲农业综合效益支撑理论

农业多功能性理论的产生源于20世纪80年代.日本为保护国内的稻米市场,增加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话语权,在其“稻米文化”中提出了农业多功能性观点,即农业除在传统生产中具有经济效应外,还具备生态、环境、社会等效益.休闲农业作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遵照农业多功能性理论演化出一种新型农业形态,即以农村环境为背景,以农耕文化、农业资源为依托,开展以游览观光、参与体验、科普宣教、休闲度假等多种形态的旅游活动.休闲农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除拥有一般的经济属性外,在促进农村环境改造、吸纳剩余农村劳动力方面也表现出环境、生态等综合效益特征.

1.4休闲农业综合效益作用机理

通过对休闲农业产业性质的界定、内涵和支撑理论的分析。

2休闲农业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休闲农业作为农业多功能性理论指导下,演化为以农业资源、农事劳作、农业文化为卖点,集游览观光、参与体验、休闲度假等形式于一体的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形态.不仅丰富了农业产业形式,而且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多元化的收入结构,为富有地方特色的农耕文化提供了宣传与交流的平台,为传统农业如何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为社会主义新农建设中“三农”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法.文章基于休闲农业的多种功能属性,从农业、农村与农民的“三农”视角,构建休闲农业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特别要注意的是,为便于清晰的解读休开展休闲农业活动对于“三农”所产生的效益问题,在秉承科学性与实用性、系统性与全面性、代表性与层次性原则的基础上,将休闲农业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解为农业经济效益、农村环境效益和农民发展效益三个层次.

2.1编制方法

指标体系主要有三种编制方法,分别是系统法、目标法和归纳法.考虑到休闲农业综合效益指标涉及面较广的问题,文章根据农业经济效益、农村环境效益和农民发展效益三个层次,选用目标法和德尔菲法进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首先,根据文献分析法和实践经验分析构建初级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休闲农业综合效益初级指标打分表,向华侨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大学等高校从事农业研究、旅游研究、经济研究的专家征求意见,请他们从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代表性等角度对各指标进行最高分为10,最低分为0的连续性分值评估,并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其次,计算收回的初级指标打分表中每个指标得分,剔除平均分值低于4分的指标,并汇总专家意见以调整现有初级指标;最后,对得分在4分以上但标准差大于均值一半的指标与专家再做沟通和复议,最终构建休闲农业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2.2休闲农业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上述分析得出休闲农业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由目标层为休闲农业社会效益,准则层为农业经济效益、农村环境效益和农民发展效益,指标层为18个评价指标构成。

2.3休闲农业综合效益评价指标阐述

将休闲农业综合效益定义为目标层,它由农业经济效益、农村环境效益和农民发展效益三个准则层组成.以下就各准则层所代表的涵义以及对应的评价指标含义进行解释:

2.3.1农业经济效益农业作为第一产业,以土地资源为生产对象,通过培育动植物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随着时代格局的改变,农业在三产中的地位下降,但其产业经济效益仍关乎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休闲农业作为传统农业适应现代社会过程中产生的新型农业,通过开展旅游业促进了地方财政增收和地区农业发展,对农村地区产业生产率的提高、产业竞争力、产业发展环境、贫富差距现状、社会就业等问题有深远影响.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2)

一、 文献回顾

劳动力流动问题一直为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家所关注。17世纪威廉・配第认为,工业收益比农业的多,而商业收益比工业的多,这种产业间的收益差促使劳动力在产业间流动,使得劳动力从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1940年,科林・克拉克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将从农业部门流向到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刘易斯在1954年首次提出“二元经济结构”的劳动力流动模型,认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中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传统部门和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部门,传统和现代部门在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水平上存在的差异,使传统部门的劳动力不断向现代部门转移,从而引起劳动力的流动。费景汉、拉尼斯在刘易斯二元劳动力流动理论的基础上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修正,强调工业与农业部门发展间的内在联系和平衡关系。1961年,乔根森对劳动力流动模型做了新的补充,指出劳动力流动的原因不在于生产率的增加,而在于消费,是消费需求的拉动导致了劳动力流动。20世纪70年代初,托达罗提出了二元经济劳动力配置模型。他认为,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原因在于城乡相对经济收益,不仅由城市与农村的收入差距决定,同时受进入城市获得工作的机会和概率影响。李对劳动力流动的推力、拉力和中间因素进行了研究,在博格等人劳动力转移推拉理论的基础上,添加了距离远近、物质障碍、文化差异等中间因素,他认为劳动力流动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是各种要素相互作用后的共同结果。

国内学者对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对国外理论和模型的学习和借鉴,并根据国内现况提出新的观点。高国力将区域经济收入差距带入托达罗期望收入模型,发现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收入差距是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影响因素。蔡将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分成两个阶段,研究制度因素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发现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阻碍了城乡劳动力流动。朱农将资本存量作为研究中介,分析劳动力流动与政策演变间的关系,指出在区域初始资本存量较少时,城市政策将禁止农村劳动力的流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资本存量不断增加,城市需要农村的劳动力的流入来增加城市的产出,城市政策将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入。肖群鹰和刘慧君研究了我国以往省际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因素,发现流出和流入入省份间的期望收入、收入差距、迁移成本、劳动力分布是省际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从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实际出发,徐育才在劳动力流动推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三力模型”。他认为市场因素、政治与行政制度安排、劳动者能力是影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三大因素,指出破除劳动力流动障碍将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流动。王子成在研究劳动力工资决定机制时指出,与“刘-费-拉”二元经济模型中农村劳动力获得的工资是制度工资不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制度工资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最低工资,最低工资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博弈决定,并非市场机制下的均衡。

二、 劳动力流动理论模型

三、 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实证检验

本部分在前文构建的劳动力流动模型的基础上,建立回归模型,基于全国30个省(市)的相关数据,研究劳动力城乡流动的影响因素,进一步说明是什么因素影响了劳动力城乡流动。

1. 数据来源。本文研究对象的时间跨度为7年(2006年~2012年),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的地方统计年鉴。变量包括城镇地区工资收入水平、农村地区工资收入水平、流动成本、城镇地区产出水平、就业概率、资本价格。具体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3. 实证结果。实证结果显示,劳动力流动数量与资本价格、农村地区收入水平、流动成本呈负相关,与就业概率、城镇地区收入水平、城镇地区产出水平呈正相关,实证分析从量化角度证实了理论模型的结论。

四、 结论

本文构建的劳动力流动理论模型,实质上是基于对区域之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差异将明显影响劳动力做出流动决定的认知。由于区域之间存在这些差异,劳动力具有天然的流动性。理论模型分析得出,劳动力流动数量是流入区域劳动力数量、流出区域工资收入水平、流动成本、资本价格的减函数,劳动力流动数量随流入区域劳动力就业数量、流出区域工资水平、流动成本资本价格的增加而减少;劳动力流动数量是流入区域产出水平、流入区域就业概率的增函数,劳动力流动数量随流入区域产出水平、流入区域就业概率的增加而增加;根据假设条件,当0

参考文献:

1. 威廉・配第.赋税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2. 徐育才.农村劳动力转移:从“推拉模型”到“三力模型”的设想.学术研究,2006,(5).

3. 刘易斯.二元经济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4. 肖群鹰,刘慧君.基于QAP算法的省际劳动力迁移动因理论再检验.中国人口科学,2007,(4).

5. 费景汉,拉尼斯.劳动剩余经济的发展――理论和政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

6. Jorgenson,D.W.The Development of a Dual Economy.Economic Journal,1961,(11).

7. 乔根森.二元经济的发展.经济学杂志,1961,(6);剩余农业劳动与二元经济发展.牛津经济论文集,1967,(11).

8. 王子成.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决定机制及影响因素分析.华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

9. 高国力.区域经济发展与劳动力迁移.经济地理,1995,(2).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3)

    “中国农村派”是在中国社会大变动的时刻,中国理论界(包括马克思主义派与种种非马克思主义派)必须重新认识、界定中国社会性质,并为此几次激烈论战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当20年代初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之时,便爆发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首次论战。1920年11月张东荪发表《由内地旅行而得之又一教训》的时评【1】,认为中国的救国之道唯在开发实业,“而不是欧美现成的甚么社会主义、甚么国家主义、甚么无政府主义多数派等等,所以我们的努力当在另一个地方。”正这篇短短的时评,触发了关于社会主义、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首次论战。

    张文发表后,陈望道、李达、陈独秀、蔡和森等马克思主义者立即对此进行反驳,他们认为张东荪以“发展实业”来反对各种主义其实质是以发展资本主义来反对社会主义。而张东荪、梁启超又发表了多篇文章详论自己的观点。大体说来,张、梁一方认为中国目前根本谈不上资本主义的发展,因而更无从言及社会主义。所以希望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实行以阶级调和、劳资合作为特色的“基尔特社会主义”。而这,自然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不能同意的,他们认为中国社会与欧美资本主义社会虽有所不同,但中国已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能够走社会主义之路。但是,他们的论证方式尚极简陋,远谈不上一种“社会学”的方法。如陈独秀这样“论证”:“请问中国无劳动者,先生吃的米、穿的衣、住的房、乘的车船,是何人做出来的?先生所办的报,是何人排印出来的?”【2】蔡和森则断定“全国人民除极少数的军阀、财阀、资本家以外,其余不是无产阶级,就是小中阶级,而小中阶级就是无产阶级的候补者。”【3】可以看出,他们的论断还只限于一般性论述,只是套用一些马克思主义的论断,根本没有以各种统计数字为基础的实证性分析说明,自然缺乏理论的说服力。对中共来说,中国社会性质是什么仍是一个没有解决但却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

    但在1927年以前,中共对此却无明确、统一的看法。有人认为中国资本主义已较为发达,所以国民革命成功后即是资本主义社会,要待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之后再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有的则认为中国资产阶级直接间接都是帝国主义的买办,均属革命对象。1927年4月国共合作破裂,中共遭到巨大失败。那么,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仅仅是一种策略上的失误还是一种理论指导的错误?新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的性质是什么?中国的社会性质究竟又是什么?“革命实践”把理论推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1928年11月蔡和森在《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一文中写道:“中国革命性质问题是一个旧问题同是时又是一个新问题,因为这一问题还是在中国共产党生长以前摆在我们面前,但在理论上从未获得正确的解决。”“中国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呢?还是资产阶级性的民权革命,或已转变到无产阶级社会革命?这一根本问题将决定今后革命之一切战术与策略。”【4】1928年夏中共六大申明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1929年又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对“半封建”作出如下解释:“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是资产阶级的方式占优势(土地可以买卖),地主对于农民的剥削关系是封建的方式占优势(如农产物交租和劳役制的残余),所以中国农村经济关系是一种半封建制度。”【5】对此,已被免除总书记职务的陈独秀,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概括地说,他认为商业资本的发展、帝国主义的侵略及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他的这一观点,在《中国革命与机会主义》一文中作了十分系统的阐发【6】。这种观点亦成为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第二次论战中“托派”的主要论点。

    面对这些论点,中共理论家必须作出回答,这就开始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第二次论战。李立三撰写了《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这一长文,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论证“现在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是建筑在城市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与乡村封建生产方法上,而封建的剥削关系,仍然是占优势。所以上层的政治组织毫无疑问的是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的统治即豪绅买办资产阶级的联盟。”而陈独秀等“否认封建势力的存在,就是不愿农民的革命的反动理论的根据。”【7】值得注意的是,李立三对“半封建”的解释与共产国际对这一概念的解释已略有不同,即中国社会既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又有封建主义生产关系;而不是所有制是“资产阶级的方式占优势”而“剥削关系是封建的方式占优势”。后来,中国共产党对“半封建”的解释也大体如此。1929年1月,李达在《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一书中开始运用一些统计资料,力图论证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便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同年11月,共产党在上海创办了《新思潮》杂志,并于翌年4月出版了“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发表了多篇共产党理论家的文章。这些文章的共同特点之一是不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而且都开始注重以各种数据和材料作为分析的基础,论证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了反驳中共的理论观点,“托陈派”也组织力量进行反击。其中以严灵峰和任曙的著述最具代表性。尽管他们二人的论点在某些方面亦有不同,甚或互有攻击,但其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概言之:一,帝国主义的扩张“不但不保持封建势力而且更加速殖民地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发展”。他们并引用了更多的数据来论证此时“中国社会经济资本主义化的过程,还是有蒸蒸日上之势”。二,他们根据大量海关统计数字、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增加及民族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认为“我们很可以肯定的结论道:中国资本主义发展了;发展到压倒封建经济的程度”。三,他们认为商品化的发展和农机的使用,使“中国农村经济完全不是自然的封建经济而是处于商品经济支配之下”。由此得出“原来自给自足的封建性的生产,便日益崩溃,以至到微不足称的残余地位”。【8】如果说前此陈独秀的著作尚属一种抽象的泛论,仅提出了一般性的论点,那么任、严的著述则引用了大量的数据以为陈的论据。

    这样,中共理论家必须对这些数字与分析方法作出自己的解释,因而提出“死的数目字与活的解释”这一问题。他们认为“托陈派”只是玩弄数字游戏,把“个别”当“一般”,只看到表面而未看到实质。如他们认为海关册上外贸数字表明农产品出口的增加恰说明是“农村破产,生产力降低的结果,而不是资本主义农庄发展,即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进口的主要是工业品,恰恰表明“中国资本主义的不发展”。对土地的高度集中,他们也认为并不表明是地主拿来用农机雇佣农民,而是仍将其分成小块租给农民,仍是封建剥削关系。【9】根据同样的数据,双方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与第一次论战相比,这次论战表明中国的理论界在这短短的几年间无疑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尤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开始具有较确切的函意,并开始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极其复杂,而这次战对决定中国社会性质的农村的论述却依然笼统,也就是说对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这一极为宏大的理论概念依然缺乏详细、充份的论证,因此整体的理论建构尚无法完成。这就很自然地要引起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论战。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这一概念得到了充份的论证和确立,而这一理论工作主要是由“中国农村派”完成的。

    二

    农村问题是中国社会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但长期以来却未得到理论界和社会科学界应有的重视,甚至中共中央此时也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市,尤其注重“无产阶级较为集中”的大中城市,因而对农村的实际和理论的调查研究亦不能说充分。【10】但是,有一批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家几年来却一直作着虽不引人注意、但却深入细致的中国农村研究,并因1933年成立了“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而被称为“中国农村派”。30年代中期关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使他们的研究工作受到了广泛的注意,而他们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意义则更为深远。

    在他们的工作中,曾在美、德两国留学的陈翰笙起了重要的作用。陈氏于1915年赴美留学,于1921年以论文《茶叶出口与中国内地商业的发展》获波莫纳大学(Pomona College)硕士学位,毕业后又到哈佛大学进修访问。不久又到德国柏林大学东欧史地研究所任研究员,并于1924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即应蔡元培之邀回国在北大任教。这些经历,使他对西方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有着颇为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在北大期间,他因李大钊影响而信仰马克思主义,并于1926年经李大钊和苏联驻华大使加拉罕的介绍加入第三国际。1927年春,他来到莫斯科第三国际农民运动研究所任研究员,开始了对中国农民运动和农村问题的研究。在此间,他与国际的中国农村问题专家马季亚尔(L。Madjar)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发生争论。马氏认为中国社会性质已是资本主义,而“我认为,中国农业基本上是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社会性质。但是,由于我不了解中国农村的具体情况,因而拿不出更充分的理由、实例来驳倒马季亚尔”,“因而决心返回祖国后,一定要对中国的社会作一番全面的调查研究。”【11】

    陈翰笙回国不久便于1929年春被时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蔡元培延至中研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任副所长,实际主持所务,开展了广泛细致、现代社会学方法的中国农村社会调查。他聘用了王寅生、钱俊瑞、张锡昌、张稼夫、孙冶方、姜君辰、薛暮桥、秦柳方等多人参加调查工作。后来,其中不少成为中共极有影响的经济理论工作者。从1929年开始,他们先后在江苏无锡、河北保定、广东岭南、广西、河南、陕西等地选点进行详细的调查。同时,他们又组织力量去营口、大连、长春、齐齐哈尔等地调查东北难民问题。为了了解国际资本对中国农村的具体影响,他们对与国际资本联系较为密切的烟农状况还作了专门调查。他们的调查结果出版了《亩的差异》《难民的东北流亡》《黑龙江流域的农民和地主》《封建社会的农村生产关系》《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之发轫》《东北的难民与土地问题》等许多专题论文或论著。许多调查报告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因其资料翔实而被纳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农复会的调查系列。而陈翰笙于1933年发表的英文著作《现今中国的土地问题》(不久即译为中文)和1934年出版的《广东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获得了极高的声誉,前者被太平洋国际学会认为是关于中国土地问题的权威之作。陈氏的指导思想是:“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造成社会的基础结构,这是真正社会学的研究的出发点,而在中国,大部分的生产关系是属于农村的。”“农村诸问题的中心在哪里呢?它们是集中在土地之占有与利用,以及其它的农业生产手段上:从这些问题,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农村生产关系,因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意识。”对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农村调查,他批评说:“它们都自封于社会现象的一种表列,不会企图去了解社会结构的本身。大多数的调查侧重于生产力而忽视了生产关系。它们无非表现调查人的观察之肤浅和方法之误用罢了。”【12】而这也就是他们调查研究的理论指导。

    例如,无锡农村经济调查团成员有45人,在调查前学习了《资本论》的有关章节,并重点研究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力求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说明农村生产关系,社会性质,并依此理论设计调查方案。他们用阶级关系、地位来对农户进行分类,即将农户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用此取代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分类法,即将农户分为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或分为小农户、较大农家、大农家、更大农家。在1929年7月至10月的三个月中,调查团对无锡县22个自然村的1204户农家进行了逐户详细调查。同时还对附近55个村庄的概况和8个农村市镇的工商业作了调查,以对调查对像与周围环境和背景的关系有更深刻的了解。1930年5月至8月对保定清苑农村进行调查,由于清苑各乡地势水利差异大而村户田权尚无较大分化,所以“调查团按农作水利将全县分为4个区。每区选择最普通村庄作分村经济、村户经济、城镇分业和农户,抽样4种调查。第一种注重分配,第二种注重生产,第三种注重交换,第四种注重消费。”共在6个农村市场、78个村庄和11个村的1773个农户进行了详细调查。1933年11月--1934年5月他们又对岭南农村作了详细调查,首先对中山等16个县作了全面系统调查,然后又集中力量对番禺县10个代表村1209户农家作了具体调查研究。同时又对广东省另50个县的335个村作了通讯调查。【13】这些调查活动其对象典型,组织安排科学,调查手段和技术灵活多样,因地置宜,是历史唯物主义、现代社会学与中国农村社会实际结合得较为成功的一次社会实践。这三个地方的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土地关系及雇佣关系都非常不同,但陈翰笙以大量的调查和精心的设计向人们说明尽管有此种种不同,但农村问题的实质无一例外地都是封建性的土地所有制关系问题。中国的土地问题之所以成为全国性的中心问题,并不仅仅是土地分配不均及高利贷所能解释的。实际上,土地问题所反映出的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即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才是问题的所在。通过对不同地区的“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说明的却是有关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政治关系的普遍性质,这确是陈翰笙的过人之处,也是他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区别之所在。【14】

    稍后,在陈翰笙等创办的《中国农村》月刊上,陆续发表了一些“怎样做农村调查?”“农村经济的调查和统计”等有关调查统计方法的文章,引导人们从这样的角度和目的来作农村调查:“我们的调查,首先要研究帝国主义怎样侵略中国农村,妨碍农业生产的发展。其次要研究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分配,地主豪绅的各种榨取方式,以及他们同帝国主义和都市资本之间的联系。第三要研究各类农民的经济地位,他们的生产方式和农村劳动大众所受到的各种榨取。最后更要研究各种复兴政策的意义和效果,暴露各种改良主义的本质,并替农村劳动大众指示一条正确的出路。”强调“所得答案要有很明确的社会意义”,“在我们把一大堆的调查材料着手统计之前,首先就要考虑到分类问题”。在按量和按社会性质这两种分类法中,又强调按社会性质、“根据着土地关系和雇佣关系”将农民分成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这五个阶层,“这是最科学的分类方法”。由此出发,调查设计就要注重土地分配情况,租佃关系,雇佣关系,借贷关系,田赋、税捐、摊派、勒索、劳役,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同乡公所的关系,帝国主义、买办资本同地主豪绅间的联系,帝国主义、买办资本怎样操纵农产品价格或用其他方式剥削农民。在这种理论构架和方法的引导下,结论是很明显的【15】。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4)

“中国农村派”是在中国社会大变动的时刻,中国理论界(包括马克思主义派与种种非马克思主义派)必须重新认识、界定中国社会性质,并为此几次激烈论战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当20年代初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之时,便爆发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首次论战。1920年11月张东荪发表《由内地旅行而得之又一教训》的时评【1】,认为中国的救国之道唯在开发实业,“而不是欧美现成的甚么社会主义、甚么国家主义、甚么无政府主义多数派等等,所以我们的努力当在另一个地方。”正这篇短短的时评,触发了关于社会主义、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首次论战。

张文发表后,陈望道、李达、陈独秀、蔡和森等马克思主义者立即对此进行反驳,他们认为张东荪以“发展实业”来反对各种主义其实质是以发展资本主义来反对社会主义。而张东荪、梁启超又发表了多篇文章详论自己的观点。大体说来,张、梁一方认为中国目前根本谈不上资本主义的发展,因而更无从言及社会主义。所以希望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实行以阶级调和、劳资合作为特色的“基尔特社会主义”。而这,自然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不能同意的,他们认为中国社会与欧美资本主义社会虽有所不同,但中国已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能够走社会主义之路。但是,他们的论证方式尚极简陋,远谈不上一种“社会学”的方法。如陈独秀这样“论证”:“请问中国无劳动者,先生吃的米、穿的衣、住的房、乘的车船,是何人做出来的?先生所办的报,是何人排印出来的?”【2 】蔡和森则断定“全国人民除极少数的军阀、财阀、资本家以外,其余不是无产阶级,就是小中阶级,而小中阶级就是无产阶级的候补者。”【3】可以看出, 他们的论断还只限于一般性论述,只是套用一些马克思主义的论断,根本没有以各种统计数字为基础的实证性分析说明,自然缺乏理论的说服力。对中共来说,中国社会性质是什么仍是一个没有解决但却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

但在1927年以前,中共对此却无明确、统一的看法。有人认为中国资本主义已较为发达,所以国民革命成功后即是资本主义社会,要待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之后再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有的则认为中国资产阶级直接间接都是帝国主义的买办,均属革命对象。1927年4月国共合作破裂,中共遭到巨大失败。那么, 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仅仅是一种策略上的失误还是一种理论指导的错误?新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的性质是什么?中国的社会性质究竟又是什么?“革命实践”把理论推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1928年11月蔡和森在《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一文中写道:“中国革命性质问题是一个旧问题同是时又是一个新问题,因为这一问题还是在中国共产党生长以前摆在我们面前,但在理论上从未获得正确的解决。”“中国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呢?还是资产阶级性的民权革命,或已转变到无产阶级社会革命?这一根本问题将决定今后革命之一切战术与策略。”【4】1928 年夏中共六大申明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1929年又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对“半封建”作出如下解释:“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是资产阶级的方式占优势(土地可以买卖),地主对于农民的剥削关系是封建的方式占优势(如农产物交租和劳役制的残余),所以中国农村经济关系是一种半封建制度。”【5】对此, 已被免除总书记职务的陈独秀,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概括地说,他认为商业资本的发展、帝国主义的侵略及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他的这一观点,在《中国革命与机会主义》一文中作了十分系统的阐发【6】。 这种观点亦成为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第二次论战中“托派”的主要论点。

面对这些论点,中共理论家必须作出回答,这就开始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第二次论战。李立三撰写了《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这一长文,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论证“现在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是建筑在城市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与乡村封建生产方法上,而封建的剥削关系,仍然是占优势。所以上层的政治组织毫无疑问的是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的统治即豪绅买办资产阶级的联盟。”而陈独秀等“否认封建势力的存在,就是不愿农民的革命的反动理论的根据。”【7 】值得注意的是,李立三对“半封建”的解释与共产国际对这一概念的解释已略有不同,即中国社会既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又有封建主义生产关系;而不是所有制是“资产阶级的方式占优势”而“剥削关系是封建的方式占优势”。后来,中国共产党对“半封建”的解释也大体如此。1929年1月, 李达在《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一书中开始运用一些统计资料,力图论证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便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同年11月,共产党在上海创办了《新思潮》杂志,并于翌年4 月出版了“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发表了多篇共产党理论家的文章。这些文章的共同特点之一是不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而且都开始注重以各种数据和材料作为分析的基础,论证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了反驳中共的理论观点,“托陈派”也组织力量进行反击。其中以严灵峰和任曙的著述最具代表性。尽管他们二人的论点在某些方面亦有不同,甚或互有攻击,但其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概言之:一,帝国主义的扩张“不但不保持封建势力而且更加速殖民地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发展”。他们并引用了更多的数据来论证此时“中国社会经济资本主义化的过程,还是有蒸蒸日上之势”。二,他们根据大量海关统计数字、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增加及民族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认为“我们很可以肯定的结论道:中国资本主义发展了;发展到压倒封建经济的程度”。三,他们认为商品化的发展和农机的使用,使“中国农村经济完全不是自然的封建经济而是处于商品经济支配之下”。由此得出“原来自给自足的封建性的生产,便日益崩溃,以至到微不足称的残余地位”。【8 】如果说前此陈独秀的著作尚属一种抽象的泛论,仅提出了一般性的论点,那么任、严的著述则引用了大量的数据以为陈的论据。

这样,中共理论家必须对这些数字与分析方法作出自己的解释,因而提出“死的数目字与活的解释”这一问题。他们认为“托陈派”只是玩弄数字游戏,把“个别”当“一般”,只看到表面而未看到实质。如他们认为海关册上外贸数字表明农产品出口的增加恰说明是“农村破产,生产力降低的结果,而不是资本主义农庄发展,即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进口的主要是工业品,恰恰表明“中国资本主义的不发展”。对土地的高度集中,他们也认为并不表明是地主拿来用农机雇佣农民,而是仍将其分成小块租给农民,仍是封建剥削关系。【9】根据同样的数据, 双方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与第一次论战相比,这次论战表明中国的理论界在这短短的几年间无疑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尤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开始具有较确切的函意,并开始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极其复杂,而这次战对决定中国社会性质的农村的论述却依然笼统,也就是说对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这一极为宏大的理论概念依然缺乏详细、充份的论证,因此整体的理论建构尚无法完成。这就很自然地要引起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论战。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这一概念得到了充份的论证和确立,而这一理论工作主要是由“中国农村派”完成的。

农村问题是中国社会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但长期以来却未得到理论界和社会科学界应有的重视,甚至中共中央此时也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市,尤其注重“无产阶级较为集中”的大中城市,因而对农村的实际和理论的调查研究亦不能说充分。【10】但是,有一批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家几年来却一直作着虽不引人注意、但却深入细致的中国农村研究,并因1933年成立了“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而被称为“中国农村派”。30年代中期关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使他们的研究工作受到了广泛的注意,而他们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意义则更为深远。

在他们的工作中,曾在美、德两国留学的陈翰笙起了重要的作用。陈氏于1915年赴美留学,于1921年以论文《茶叶出口与中国内地商业的发展》获波莫纳大学(Pomona College)硕士学位,毕业后又到哈佛大学进修访问。不久又到德国柏林大学东欧史地研究所任研究员,并于1924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即应蔡元培之邀回国在北大任教。这些经历,使他对西方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有着颇为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在北大期间,他因李大钊影响而信仰马克思主义,并于1926年经李大钊和苏联驻华大使加拉罕的介绍加入第三国际。1927年春,他来到莫斯科第三国际农民运动研究所任研究员,开始了对中国农民运动和农村问题的研究。在此间,他与国际的中国农村问题专家马季亚尔(L。Madjar)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发生争论。马氏认为中国社会性质已是资本主义,而“我认为,中国农业基本上是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社会性质。但是,由于我不了解中国农村的具体情况,因而拿不出更充分的理由、实例来驳倒马季亚尔”,“因而决心返回祖国后,一定要对中国的社会作一番全面的调查研究。”【11】

陈翰笙回国不久便于1929年春被时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蔡元培延至中研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任副所长,实际主持所务,开展了广泛细致、现代社会学方法的中国农村社会调查。他聘用了王寅生、钱俊瑞、张锡昌、张稼夫、孙冶方、姜君辰、薛暮桥、秦柳方等多人参加调查工作。后来,其中不少成为中共极有影响的经济理论工作者。从1929年开始,他们先后在江苏无锡、河北保定、广东岭南、广西、河南、陕西等地选点进行详细的调查。同时,他们又组织力量去营口、大连、长春、齐齐哈尔等地调查东北难民问题。为了了解国际资本对中国农村的具体影响,他们对与国际资本联系较为密切的烟农状况还作了专门调查。他们的调查结果出版了《亩的差异》《难民的东北流亡》《黑龙江流域的农民和地主》《封建社会的农村生产关系》《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之发轫》《东北的难民与土地问题》等许多专题论文或论著。许多调查报告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因其资料翔实而被纳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农复会的调查系列。而陈翰笙于1933年发表的英文著作《现今中国的土地问题》(不久即译为中文)和1934年出版的《广东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获得了极高的声誉,前者被太平洋国际学会认为是关于中国土地问题的权威之作。陈氏的指导思想是:“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造成社会的基础结构,这是真正社会学的研究的出发点,而在中国,大部分的生产关系是属于农村的。”“农村诸问题的中心在哪里呢?它们是集中在土地之占有与利用,以及其它的农业生产手段上:从这些问题,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农村生产关系,因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意识。”对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农村调查,他批评说:“它们都自封于社会现象的一种表列,不会企图去了解社会结构的本身。大多数的调查侧重于生产力而忽视了生产关系。它们无非表现调查人的观察之肤浅和方法之误用罢了。”【12】而这也就是他们调查研究的理论指导。

例如,无锡农村经济调查团成员有45人,在调查前学习了《资本论》的有关章节,并重点研究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力求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说明农村生产关系,社会性质,并依此理论设计调查方案。他们用阶级关系、地位来对农户进行分类,即将农户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用此取代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分类法,即将农户分为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或分为小农户、较大农家、大农家、更大农家。在1929年7月至10月的三个月中,调查团对无锡县22个自然村的1204 户农家进行了逐户详细调查。同时还对附近55个村庄的概况和8 个农村市镇的工商业作了调查,以对调查对像与周围环境和背景的关系有更深刻的了解。1930年5月至8月对保定清苑农村进行调查,由于清苑各乡地势水利差异大而村户田权尚无较大分化,所以“调查团按农作水利将全县分为4个区。每区选择最普通村庄作分村经济、村户经济、城镇分业和农户,抽样4种调查。第一种注重分配,第二种注重生产,第三种注重交换,第四种注重消费。”共在6个农村市场、78个村庄和11个村的1773个农户进行了详细调查。1933年11月--1934年5 月他们又对岭南农村作了详细调查,首先对中山等16个县作了全面系统调查,然后又集中力量对番禺县10个代表村1209户农家作了具体调查研究。同时又对广东省另50个县的335个村作了通讯调查。【13】这些调查活动其对象典型,组织安排科学,调查手段和技术灵活多样,因地置宜,是历史唯物主义、现代社会学与中国农村社会实际结合得较为成功的一次社会实践。这三个地方的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土地关系及雇佣关系都非常不同,但陈翰笙以大量的调查和精心的设计向人们说明尽管有此种种不同,但农村问题的实质无一例外地都是封建性的土地所有制关系问题。中国的土地问题之所以成为全国性的中心问题,并不仅仅是土地分配不均及高利贷所能解释的。实际上,土地问题所反映出的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即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才是问题的所在。通过对不同地区的“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说明的却是有关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政治关系的普遍性质,这确是陈翰笙的过人之处,也是他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区别之所在。【14】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5)

1.1乡村旅游的概念

国内对于乡村旅游的研究起始于1999年,近20年来,在乡村旅游的研究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目前对于乡村旅游的概念学术界并没形成统一的意见。吴必虎(2001)认为:“所谓乡村旅游就是发生在乡村和自然环境中的旅游活动的总和”[1]。也有学者通过比较国内外学者对乡村旅游概念研究,认为界定乡村旅游最重要的标志应该是“乡村性(rurality)”,通过对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与民俗旅游的概念进行辨析,界定了乡村旅游的概念。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研究,对乡村旅游概念的界定在不同时期也有所区别。

1.2旅游网络营销概念内涵

旅游网络营销是学者研究的热点,学者从多媒体、市场、互联网等角度对其概念进行了论述。赵西萍(2002)认为是通过多媒体与游客建立起联系,为游客提品和服务的营销活动[2]。网络营销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通过营销手段,实现发展旅游的一种营销方式。旅游网络营销主要基于旅游需求,通过网络向游客传递旅游需求信息并根据游客反馈的信息不断改进,从而通过一种方式提供给更符合游客需求信息以不断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乡村旅游网络营销是以乡村为旅游目的地,根据乡村旅游的特点,借助互联网实现向乡村旅游者传播旅游资讯的一种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营销活动。

2乡村网络营销研究进展

与国外研究相比,我国对乡村旅游营销体系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国在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是研究也在不断地进步、深入、发展,近年来对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研究主要是从网络营销理论、网络营销手段、网络营销主体这三个角度展开的,其中网络营销主体的研究分为旅游农产品、乡村旅游目的地两个方面。

2.1网络营销理论

宏观的理论研究是学术界研究的基本,是研究进展的成果展现,深入的理论研究推动着行业的发展。刘旭,骆高远(2008)认为乡村旅游存在着投资与经营规模小、地区分布与组织形式分散、市场竞争秩序混乱、营销观念落后、促销手段单一等问题[3]。但是对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现阶段研究涉及很少,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学者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对现状分析从而找出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策略。在开展网络营销过程中,乡村体验游应深度开发,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增加游客之间、游客与乡村的沟通联系,农业协会、当地政府牵头,创建网站对乡村体验游进行宣传,变被动等待游客自发在网上宣传为主动宣传。苏燕萍(2016)认为乡村旅游关注的要点有三农为基础、融入公益旅游元素、重视用户生成内容、保障网络安全[4]。有学者也根据现状和问题分析,提出新的概念,比如“网络营销策划”的引入,指出了网络营销策划的重要作用。学者研究指出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现阶段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加强运用互联网的应用,保障网络安全,重视网络营销策划,对于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2网络营销手段

网络营销手段包括搜索引擎、电子邮件、论坛、微博、微信等。有的学者从整个网络营销手段剖析,有的对单个营销手段进行研究。刘换菊(2015)认为乡村旅游新媒体营销有着营销速度更快、营销成本更低、营销范围更广、营销过程更灵活的特点,提出可通过BBS社区论坛营销、QQ营销、微信营销、微电影营销、网络游戏植入营销、无线营销、搜索引擎营销等进行营销[5]。微信营销手段是当下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在利用微信营销时要注意解决好旅游企业公众账号能被游客所关注、找到乡村旅游营销信息传播的意见领袖、引导意见领袖传递乡村旅游企业所希望的营销信息、编制有效的面向公众传播营销信息等问题,乡村旅游线下积极配合,同网络用户深度沟通。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于受到限制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来说既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挑战,学者对于乡村旅游网络营销手段的研究有助于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发展。有的学者则从网络营销设计角度进行研究。具体分析乡村旅游营销主体、对象及手段,并提出适合的设计路径。杨建成,李丹(2015)基于工具网站建设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学者提出网络营销对基于文化体验的乡村旅游推广有重要的价值意义[6]。学者们研究区域的具体现状,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2.3网络营销主体

2.3.1旅游农产品营销

(1)农产品营销。农产品是乡村旅游原生态的特色产品,学者多是通过选取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产品为案例进行分析现状、问题,进而提出相关对策。目前,大部分的农产品除了地理区域的自然生产特色外,还应结合当地居民的风土人情特色,生产别具一格的农产品。徐颖(2015)分析了五丰蜂产品网络营销方式,认为通过这个新生的电子商务销售渠道,提高产品曝光率,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出从B2C为主体、微博广告、团购网站进行网络推广[7]。农产品的营销方式应根据产品特点提出不同的营销手段,中国农产品网络营销系统环境构架、商务模式以及物流配送模式等的开发刻不容缓。(2)农家乐营销。农家乐作为乡村旅游的一种活动,是乡村旅游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学者的研究集中在农家乐网络营销中网站的建设等方面。米文丽,彭仁杰(2016)从政治环境、经济人口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自然环境等外部环境和产品对象以及相关业务的发展特征、农家乐、农家乐网站、物流公司、农家乐网站的信誉度建设内部性支持环境进行了可行性分析[8]。何军(2011)成都、北京、上海、合肥市农家乐发展和网络营销应用现状对比分析,提出应加快合肥农家乐综合信息网、经营企业网站建设,加大对论坛、博客推广和多媒体、网络热点等网络营销的推广。农家乐的网络营销具有政府组织、行业协会以及民间网络服务平台集成、专业、低成本的特点,也是促进绿色休闲农家乐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推手。其健康发展离不开旅游网站的建设、旅游网站的监管以及网络支付的安全,同时需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网络营销人才的培养与吸纳、构建权威规范高效的标准数据库系统和网络营销系统。

2.3.2乡村旅游目的地营销

乡村旅游目的地是进行乡村旅游活动的主要场景,代表整个地区的旅游环境以及游客承载量,结合旅游目的地的特征进行研究,指导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具有现实的意义。学者指出从整个旅游目的地进行研究,分析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适合旅游目的地发展的网络营销的策略。李丹(2015)以福建省长泰县山重村为研究对象,运用工具,指出网站咨询指标和客户服务指标进行重新构建,提出网络传播分享主题应紧扣文化,结合图、文、视频等多媒体资料,给游客形成立体的文化体验认知[10]。通过对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性的分析,相对来说研究也可以更深入,对于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更加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3研究评述及展望

3.1评述

现阶段,乡村旅游网络营销主要关注的是网络营销理论、网络营销手段、网络营销主体这三个层面:从经验、体验营销等角度对营销理论进行了初探;充分利用新媒体营销手段推动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发展;针对旅游农产品、乡村旅游目的地等营销主体制定具体针对性的营销策略。这些研究推动了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研究的发展,也对乡村旅游目的地网络营销的政策制定提供了参考价值,无论是对于理论的发展,还是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实践应用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缺乏理论及理论模型的研究,文献较少且研究相对比较浅显,仅仅是对理论进行了初探,相比之下,应用研究、案例研究的角度相对较多;研究方法较为单一,主要是描述性统计分析,通过计量方法进行的实证研究相当匮乏;研究视角较为浅显,主要是对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现状进行梳理进而提出相关营销策略。

3.2展望

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对乡村旅游的整体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研究现况,今后的研究需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1)理论研究方面。今后可对乡村旅游网络营销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究,建立系统的理论体系,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的应用共同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2)研究方法方面。借鉴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或与其他学科融合研究,同时,加强实证的研究,使得研究更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3)研究视角方面。创新研究视角,从不同的角度深入研究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如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评价体系、绩效评估、顾客忠诚度等。

作者:林轶 田茂露 段艳 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必虎.区域旅游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2]赵西萍.旅游市场营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刘旭,骆高远.浅谈乡村旅游的网络营销[J].科学与管理,2008(01).

[4]苏燕萍.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应关注的要点[N].中国旅游报,2016-02-03.

[5]刘换菊.乡村旅游的新媒体营销模式探究[J].中国商论,2015(34).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9-0026-2

实际上自从新农村战略实施以来,关于新农村建设各方面的讨论和研究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和探讨的热点问题。无论研究者们站的角度如何不同,但在塑造新型农民或形成农村人力资本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上却取得了共识。首先,关于什么是新型农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就方向性的指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这是新农村建设中培育新型农民的指导性意见。显而易见,该指导意见中的新型农民在某种意义上有人力资本的形态和建设要求。学者们也一致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建设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更是十几亿中国农民共同的梦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现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的转变,在这一系列的转变中,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实现所有转变的经济和物质基础,而最根本的是通过农业的根本转变,实现传统农民由数量型简单劳动力向现代人力资本形态转变。这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使命。

1 农户人力资本形成问题的基本观点

在此共识下,学者们从几个不同方面探讨了新农村建设中农户人力资本的相关问题。梳理学者们从人力资本视角来研究新农村问题的相关文献,基本的观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新农村建设中农户人力资本培育的重要性方面,研究者共同强调完成人力资本提升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并分别从我国农户人力资本的现状、农户人力资本培育与农户收入增长、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等角度论证这一问题。研究表明,我国农户人力资本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农户的文化程度较低。根据2008年农民发展报告的研究,农业从业人员的学历情况基本如下:文盲、小学程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人员的比例分别如下:9.5%、41.1%、45.1%、4.1%及0.2%。高中和初中学历人员占到了农业人员的大部分。技术素质低下。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农户仅占9.1%,受过农业科技培训的人员不足5%。由此可见,绝大多数农民基本上还属于体力型和经验型农民,离现代农业的要求相距甚远。(张雅丽,瞿艳萍,2007)。这方面的研究能充分表明,加强我国农户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和意义。

对农户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第一,把农户人力资本的投资放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二元经济视野中进行考量,强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资金反哺与资金和要素反哺并重,并指出反哺的重点在于农村的人力资本培育(郭家虎,崔文娟,2006);第二,从人力资本投资的主体来看,强调国家在农户人力资本投资中的基础作用,这一观点基本上得到了所有该方面研究者的认同。第三,强调了人力资本投资的基本内容和相关重点,包括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扩大和完善职业教育(李强,薛兴利,2007);除过加强教育和职业投资外,还应该重视劳动力迁移和健康投资(侯永平,张霖,2007);李海绒(2007)强调了国家财政投资的主体作用及完善农民的职业培训体系等。

从加强农户人力资本形成的制度建设方面,李永宁(2008)认为,我国农户人力资本形成的生产制度即政府在农户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制度上存在职能偏差和缺位、农村教育和培训制度偏离农村发展的方向;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欠缺和农村非正式制度上存在缺陷,导致农户人力资本生产缺少制度保障和支持。因此要进行制度以上方面的创新;王勇(2008)认为,应该积极推进人力资本形成的在教育制度、户籍制度、培训制度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制度开发。

还有学者进一步研究了农户人力资本的评价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指出应该从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农村人力资源保障程度、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方式三方面构建农村人力资源的评价体系。(熊会兵,肖文韬,毛德智,2008)

值得一提的是,极个别的学者开始初步认识到,20世纪9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在农户人力资本形成中的重大作用(林岩,2008)。这些作用包括:一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和互助精神;二帮助农民从分散的小农生产经营中的相对孤立和封闭状态下解脱出来,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市场化程度,成为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社会资源;三对农民进行直接的教育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增力资本的最有效最方便的载体。这一研究给农户人力资本的形成提供了新的视角,但更深入的研究值得进一步进行。

以上学者的研究以人力资本理论为背景,运用了多种分析工具和方法对中国农村人力资本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推动了中国社会对农村人力资本问题的关注,提供了关于农村人力资本研究的多个角度和视野,为进一步的研究从理论上、方法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农户人力资本形成相关研究的缺陷

尽管以上研究为农户人力资本的形成提供了初步的分析框架,但结合当前农户人力资本形成的实际,尚有如下几个基本问题尚待研究者厘清。

第一,以上研究存在概念使用模糊、内涵不清并由此而导致研究对象模糊。梳理100份和该研究相关的研究文献,研究者分别使用了农村人力资本、新型农民等相关概念。其中89份使用了农村人力在资本、11份使用了新型农民。笔者认为,中国当前还处于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状态下,农业生产领域内的劳动力必然面临着非农领域的职业选择即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和留在农业领域内就业两种选择。很显然,两类劳动力职业区别明显,因此对其的投资、培训等具体内容是不同的。很显然,农村人力资本,农村是一个地域性概念,相对于城镇而言的,是以居住地划分而形成的。这一地域性概念会混淆和抹杀两类人力资本的职业和专业特性,从而带来投资、培训等定位的不明确。同样新型农民是一个与新农村相对应的概念,它的内涵更为宽泛,除了包含与人力资本相重合的部分经济意义上的内涵之外,更多的是涵盖了政治、社会文化概念。因此作为专门研究人力资本这一经济学意义明显的概念时使用新型农民这一概念是不合适的。

第二,由概念模糊导致的对农户人力资本投资、培训的导向不明、培训投资的针对性缺乏。以上研究指出,国家是农户人力资本投资的主体,毫无疑问这是正确的,但关键问题是,国家是投资于农业农户人力资本还是非农性人力资本,两者如何来平衡和操作。这涉及到国家对农户人力资本投资导向、投资额度的分配、培训的操作等一系列问题。人力资本和非农业性人力资本的问题同样适应于教育培训当中。因为农业性技能的特性,即一些技能并不是可以通过教育领悟到的。由此可见,农户人力资本的形成有其自身的特性,而对这一环节的研究目前尚属空白。

第三,对农户专业化人力资本形成及途径的研究尚属空白。拥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是人力资本的显著特征。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才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源泉。而农户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形成才是农村经济增长的源泉。从以上研究内容来看,就如何形成专业化的农户人力资本,研究者尚未提及。

第四,对农户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研究视角过于狭窄。拘泥于现有人力资本理论的框架。重视国家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教育、学校教育对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作用;忽视了对蓬勃发展的现实的关注,忽视了除过国家之外的其他经济组织对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作用。蓬勃兴起的各种农业经济组织为农户人力资本的形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舞台。在龙头企业各种农业合作社带动下,农户在不断增收基础上,科学种养能力大大提高,科技素养不断提升,市场意识逐步增强,逐步由靠天吃饭的传统农民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民转变,人力资本的形态初步显现。

很显然,加强对这些经济组织在农户人力资本形成方面作用和相关机制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而现有的研究就这一问题尚未起步。

第五,关于农户人力资本形成的制度方面的研究也有如下缺陷。就制度本身而言,它的内涵决定对其的研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从宏观来看,在国家政府层面,制度包含政策、法律、基本制度、行政规章、法令等。从微观来看,组织中的结构及形态、组织规章、制度、条例及规范等。现有的研究多是局限于政府层面宏观制度的研究,而在农户人力资本形成的微观环境和制度的研究上也属于空白。

3 农户人力资本研究的方向与研究建议

第一,非农性人力资本和农业性人力资本应该区别研究。区别研究两类人力资本的基本特征、需要等相关要求,是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组织人力资本培训和进行人力资本评价等行为的基础。

第二,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户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形成的研究,并把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形成与一般人力资本的形成相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分别研究一般人力资本和专业化农户人力资本形成的组织载体、功能、作用及其具体运作;

第三,农户专业化人力在资本形成应该重点研究新型经济组织的投资和培训行为,以及如何为农业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并构建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对农户人力资本投资的良好运行机制。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12-0026-03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提倡发展职业教育并强调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时,政府针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例如,1983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改革农村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这是笔者能够查阅到的最早的倡导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文献。随后,针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研究拉开了序幕。三十多年来,该研究领域有着丰硕的学术科研成果。然而,通过研读该领域的众多文献,笔者发现学界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解和定义不甚相同。例如,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职教育,也有学者将其理解成以农村户籍的人为培养对象的中职教育,还有学者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农业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中职教育。“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概念的模糊不清将阻碍有关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论的发展,也会对其理论研究的顺利推进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阻碍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落实。因此,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进行辨析,并对此概念进行界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办学地域需含城市地区,不限于农村地区

许多学者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中的“农村”理解为办学地域。例如,谢革新在研究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时,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解为在农村地区进行的中等职业教育。再如学者赵艳红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界定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指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县、镇、乡、村等地区农村中职学校提供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此外,还有一些以“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主题的文章疏忽于对该概念进行界定,但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在文中间接地表达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指农村地区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如孙连勇在研究河北省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基本现状时,指出目前河北省农村(含县和县以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有279所。可见,他将河北省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定义为河北省农村(含县和县以下)中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

然而,当读到研究者薛路花所著的题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办学模式改革研究――以邢台市农业学校为例》的文章时,笔者感到十分困惑。因为邢台是一个地级市,下辖4区、15县、代管2县级市,这说明这篇文章研究城市地区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而这一论点与前文中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指农村(含县以及县以下)地区举办的观点产生矛盾。这一矛盾产生的起因就是按办学地域的方式来界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涵义。同时,如果“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理解为地域概念,那么其外延将难以包含城市中实际存在的涉农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村学生所接受的发生在城市的中等职业教育。而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延必然包含城市中涉农专业的中职教育和农村学生在城市接受的中职教育。原因主要有如下两点:一是很多中职学校是创办于市级城市之中,而且这些中职学校招收的学生大量来自农村;二是市级城市中的中职学校有一部分是招收涉农专业学生的。以上两点之所以可以成立的缘由是: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决定了我国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既要培养来自农村的学生,又要培养涉农专业的人才。

因此,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理解为办学地域是不妥的,而理解为培养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人才的中等职业教育才是正解。在城市和农村地区都存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因此,不能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狭义地解释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职教育,而应明确“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举办是没有地域限制的。在这里,先要探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于农村的寓意(对于培养服务于“农民”、“农业”人才的部分将在后文概念辨析过程中逐一说明)。首先,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指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农民)聚居地。然而,在理解“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时,需要将“农村”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农村。由于不同时期的农村呈现出不同形态,因此“农村”的内涵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其次,传统农村没有乡镇企业、没有农村休闲产业等二、三产业。但是,未来农村更多发展的是乡镇企业、各类休闲产业以及农业产业等。因此,在探析“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服务于农村的人才时,必须将“农村”理解为动态的农村,着眼于未来的农村发展,才能真正培养出服务于农村的人才。

培养对象需含新型职业农民,不限于农村户籍的人

有研究者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间接地界定为培养对象是来自农村的学生、农民工或者传统农民的中职教育。例如,学者董天鹅把所有东、中、西部农村户籍的学生在中等职业院校中接受的教育划归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换句话说,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认为是针对乡村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只要学生是农村户籍,他们接受的中等职业教育就属于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又如,黎瑛指出江西省是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例较大,解决好农村适龄青年的发展问题需要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可见,研究者们惯于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理解为拥有农村户籍的人。

虽然上述两位学者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概念都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但是他们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解却有比较一致的地方,即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是拥有农村户籍的人。此种认识其实对概念内涵把握不够严密,因而缩小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延。理由如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确实培养服务于农业的人才,并通过资助涉农专业来达到这一目的,但农村中职学校涉农专业的学生并不一定都是农村户籍,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城镇户籍,而这些城镇户籍涉农专业的毕业生最可能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此处的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对传统农民来讲的,主要指从事大、中、小型现代农业的从业者。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的人才不仅仅是传统农民了,而是各类大、中、小型现代农业的从业者。因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培养涉农方面的人才,就不该根据是农村户籍还是城市户籍来确定培养对象,否则将导致概念的外延被缩小。

所以,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解为培养“农村户籍的人”的中职教育不免有点牵强,而理解为培养服务于“三农”人才的中职教育将会更加合理。理由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事实上必然包括新型职业农民,而这些新型职业农民并不一定都来自农村,通常也有部分来自城市,他们往往因为热爱从事现代农业而投身于农村工作。首先,随着农村的主体农民的老龄化以及大量“80后”、“90后”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农村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尤其是农业发展。为此,为了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培养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传统及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其次,从宏观的国家政策层面看,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接着,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免学费政策。其中,免费对象是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含农村与城镇户籍学生)。可见,在国家政策文件中,“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强调加强对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镇户籍的涉农专业学生的培养,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培养一批未来服务于“现代农业”的人才。因此,无论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农村户籍的人,还是城镇户籍的人,只要有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升,都应该得到认可。为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不仅要培养农村户籍的传统农民(包含其子女),且要培养城镇户籍中那些能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型职业农民,从而实现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目的。

教学内容需含经营管理等

非农业技术,不限于农业技术

从教学内容的角度来看,有研究指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进行的并且教学内容中农业技术占主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此定义相当于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直接理解为“农业中职教育”。无独有偶,皮江红认为农村职业教育(包含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把普及性培训作为主要方式,以农业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以农业人才需求为导向等。可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界定为以农业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中职教育。

显然,以上两种定义都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应该以农业技术为主,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虽然我国农业发展水平相对来说还比较薄弱,并且长期缺乏农业技术人才,为此提倡通过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来培养紧缺的农业技术人才有其内在道理。然而,绝不能因为农业方面紧缺人才这一原因,就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必须以农业技术为主。农村之所以发展缓慢,并不是简单地因为农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薄弱,还由于农村的经营管理等非农业技术方面人才的稀缺。此外,现代农业的发展也急需懂得经营管理技术的人才,并且农业产业化同样依赖营销方面、食品加工方面的技术人才。

为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概念能否理解为教学内容以农业技术为主的中职教育有待商榷。首先,从价值层面分析,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服务于农业的功能毋庸置疑,但是,也必须看到其同时服务于“农村、农民”。其次,现代农业的发展仅依赖于农业技术是远远不够的,换句话说,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农业技术人员,更需要管理、经济、财会、信息技术等多个专业的人才。所以说,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需要包含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非农业技术,而不能局限于农业技术。

“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定义

综上所述,理论界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概念的理解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被理解为办学地域,导致难以解释城市地区也存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其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限定为服务于农村户籍的人,导致概念的外延被缩小;再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内容被误认为主要是农业技术,从而忽视了同样重要的非农业技术。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尝试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定义为:培养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的人才的中等职业教育。该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寓意:服务于动态发展的农村、服务于传统及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于现代农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服务于“三农”的各类人才,从而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技能的提升、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最终推进农村城镇化。

参考文献:

[1]谢革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3(20):1-2.

[2]赵艳红.邯郸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2.

[3]孙连勇,刘冬,王云志.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作用以及存在的困难和应对措施――河北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调查研究报告[J].社会科学论坛,2010(21):178.

[4]薛路花.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办学模式改革研究――以邢台市农业学校为例[J].职教论坛,2013(19):42.

[5]董天鹅.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中各级政府责任分工的建议[J].教育导刊,2011(6):27.

[6]黎瑛,邓娟.对江西面向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探析[J].职教论坛,2013(8):59.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8)

摘要:学界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并且部分研究对该概念的界定有误区,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理解成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职教育;二是其培养对象被限定为农村户籍的人;三是其教学内容被局限为农业技术。本文提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地域包括城乡两地、培养对象包括传统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教学内容包括农业技术与非农业技术,并进一步提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培养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的人才的中职教育。

关键词 :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三农;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12-0026-03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提倡发展职业教育并强调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时,政府针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例如,1983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改革农村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这是笔者能够查阅到的最早的倡导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文献。随后,针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研究拉开了序幕。三十多年来,该研究领域有着丰硕的学术科研成果。然而,通过研读该领域的众多文献,笔者发现学界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解和定义不甚相同。例如,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职教育,也有学者将其理解成以农村户籍的人为培养对象的中职教育,还有学者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农业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中职教育。“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概念的模糊不清将阻碍有关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论的发展,也会对其理论研究的顺利推进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阻碍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落实。因此,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进行辨析,并对此概念进行界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办学地域需含城市地区,不限于农村地区

许多学者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中的“农村”理解为办学地域。例如,谢革新在研究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时,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解为在农村地区进行的中等职业教育。再如学者赵艳红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界定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指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县、镇、乡、村等地区农村中职学校提供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此外,还有一些以“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主题的文章疏忽于对该概念进行界定,但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在文中间接地表达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指农村地区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如孙连勇在研究河北省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基本现状时,指出目前河北省农村(含县和县以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有279所。可见,他将河北省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定义为河北省农村(含县和县以下)中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

然而,当读到研究者薛路花所著的题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办学模式改革研究——以邢台市农业学校为例》的文章时,笔者感到十分困惑。因为邢台是一个地级市,下辖4区、15县、代管2县级市,这说明这篇文章研究城市地区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而这一论点与前文中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指农村(含县以及县以下)地区举办的观点产生矛盾。这一矛盾产生的起因就是按办学地域的方式来界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涵义。同时,如果“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理解为地域概念,那么其外延将难以包含城市中实际存在的涉农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村学生所接受的发生在城市的中等职业教育。而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延必然包含城市中涉农专业的中职教育和农村学生在城市接受的中职教育。原因主要有如下两点:一是很多中职学校是创办于市级城市之中,而且这些中职学校招收的学生大量来自农村;二是市级城市中的中职学校有一部分是招收涉农专业学生的。以上两点之所以可以成立的缘由是: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决定了我国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既要培养来自农村的学生,又要培养涉农专业的人才。

因此,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理解为办学地域是不妥的,而理解为培养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人才的中等职业教育才是正解。在城市和农村地区都存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因此,不能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狭义地解释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职教育,而应明确“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举办是没有地域限制的。在这里,先要探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于农村的寓意(对于培养服务于“农民”、“农业”人才的部分将在后文概念辨析过程中逐一说明)。首先,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指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农民)聚居地。然而,在理解“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时,需要将“农村”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农村。由于不同时期的农村呈现出不同形态,因此“农村”的内涵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其次,传统农村没有乡镇企业、没有农村休闲产业等二、三产业。但是,未来农村更多发展的是乡镇企业、各类休闲产业以及农业产业等。因此,在探析“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服务于农村的人才时,必须将“农村”理解为动态的农村,着眼于未来的农村发展,才能真正培养出服务于农村的人才。

培养对象需含新型职业农民,不限于农村户籍的人

有研究者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间接地界定为培养对象是来自农村的学生、农民工或者传统农民的中职教育。例如,学者董天鹅把所有东、中、西部农村户籍的学生在中等职业院校中接受的教育划归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换句话说,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认为是针对乡村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只要学生是农村户籍,他们接受的中等职业教育就属于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又如,黎瑛指出江西省是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例较大,解决好农村适龄青年的发展问题需要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可见,研究者们惯于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理解为拥有农村户籍的人。

虽然上述两位学者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概念都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但是他们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解却有比较一致的地方,即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是拥有农村户籍的人。此种认识其实对概念内涵把握不够严密,因而缩小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延。理由如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确实培养服务于农业的人才,并通过资助涉农专业来达到这一目的,但农村中职学校涉农专业的学生并不一定都是农村户籍,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城镇户籍,而这些城镇户籍涉农专业的毕业生最可能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此处的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对传统农民来讲的,主要指从事大、中、小型现代农业的从业者。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的人才不仅仅是传统农民了,而是各类大、中、小型现代农业的从业者。因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培养涉农方面的人才,就不该根据是农村户籍还是城市户籍来确定培养对象,否则将导致概念的外延被缩小。

所以,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解为培养“农村户籍的人”的中职教育不免有点牵强,而理解为培养服务于“三农”人才的中职教育将会更加合理。理由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事实上必然包括新型职业农民,而这些新型职业农民并不一定都来自农村,通常也有部分来自城市,他们往往因为热爱从事现代农业而投身于农村工作。首先,随着农村的主体农民的老龄化以及大量“80后”、“90后”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农村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尤其是农业发展。为此,为了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培养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传统及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其次,从宏观的国家政策层面看,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接着,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免学费政策。其中,免费对象是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含农村与城镇户籍学生)。可见,在国家政策文件中,“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强调加强对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镇户籍的涉农专业学生的培养,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培养一批未来服务于“现代农业”的人才。因此,无论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农村户籍的人,还是城镇户籍的人,只要有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升,都应该得到认可。为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不仅要培养农村户籍的传统农民(包含其子女),且要培养城镇户籍中那些能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型职业农民,从而实现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目的。

教学内容需含经营管理等

非农业技术,不限于农业技术

从教学内容的角度来看,有研究指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进行的并且教学内容中农业技术占主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此定义相当于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直接理解为“农业中职教育”。无独有偶,皮江红认为农村职业教育(包含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把普及性培训作为主要方式,以农业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以农业人才需求为导向等。可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界定为以农业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中职教育。

显然,以上两种定义都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应该以农业技术为主,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虽然我国农业发展水平相对来说还比较薄弱,并且长期缺乏农业技术人才,为此提倡通过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来培养紧缺的农业技术人才有其内在道理。然而,绝不能因为农业方面紧缺人才这一原因,就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必须以农业技术为主。农村之所以发展缓慢,并不是简单地因为农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薄弱,还由于农村的经营管理等非农业技术方面人才的稀缺。此外,现代农业的发展也急需懂得经营管理技术的人才,并且农业产业化同样依赖营销方面、食品加工方面的技术人才。

为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概念能否理解为教学内容以农业技术为主的中职教育有待商榷。首先,从价值层面分析,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服务于农业的功能毋庸置疑,但是,也必须看到其同时服务于“农村、农民”。其次,现代农业的发展仅依赖于农业技术是远远不够的,换句话说,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农业技术人员,更需要管理、经济、财会、信息技术等多个专业的人才。所以说,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需要包含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非农业技术,而不能局限于农业技术。

“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定义

综上所述,理论界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概念的理解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被理解为办学地域,导致难以解释城市地区也存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其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限定为服务于农村户籍的人,导致概念的外延被缩小;再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内容被误认为主要是农业技术,从而忽视了同样重要的非农业技术。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尝试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定义为:培养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的人才的中等职业教育。该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寓意:服务于动态发展的农村、服务于传统及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于现代农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服务于“三农”的各类人才,从而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技能的提升、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最终推进农村城镇化。

参考文献:

[1]谢革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3(20):1-2.

[2]赵艳红.邯郸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2.

[3]孙连勇,刘冬,王云志.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作用以及存在的困难和应对措施——河北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调查研究报告[J].社会科学论坛,2010(21):178.

[4]薛路花.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办学模式改革研究——以邢台市农业学校为例[J].职教论坛,2013(19):42.

[5]董天鹅.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中各级政府责任分工的建议[J].教育导刊,2011(6):27.

[6]黎瑛,邓娟.对江西面向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探析[J].职教论坛,2013(8):59.

[7]陈胜祥,刘雅晶.阐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谨防若干偏见[J].职教论坛,2014(1):56.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9)

【英文摘要】Rural Geography is a weak branch of Human Geography in China,especially with regard to its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and somebasic concepts.First of all,this paper analyses rural definit-ions systematically from a multi-dimention point of view (occupational、ecological、socio-cul-tural).As an occupational de-finition,"rural"means an area where farming is the main mode ofproduction.As far as ecological definitions are concerned,it means a settlement whose population scale is smaller,outside urban area,with rural landscapes showing unmistakable signs of being dominated by extensive use of land,and with discrete s-patial units isolated from the outside world.Socio-cultural definitions are in terms of clear differences in behavior and attitude between people in rural and urban area,such as ways of life,spatial behavior and aspirations.

The author thinks that all the definitions are lack of delimitations of rural totally and essentially.Rural can not be summarized by a simple definition,because it is a complicated and indistinct conception.Difficulties of defining rural lie in dynamic evolution of the whole rural,unconformity among rural elements,relativity between rural and urban,and relevant rural-urban continuum,which makes the boundary between rural and urban more indefinite.To a certain extent rural is regarded as areas differing from urban greatly and the difference can be compared in many aspects such as production activities,ways of life,etc.The close extent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presents different stages of rural development.

The author suggests rurality should take place of rural definitio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in the world of today.Rurality refers to the manifestation of rural characters which take urban as criteria of reference within a specified area.The author draws his conclusions.First,every region can be looked on as a unity of urbanity and rurality.The more urbanity a region is,the less rurality it will have.Urban and rural are continuous and there is not any broken locality between them.Second,the size of rurality index takes urban as unit of reference.Using different urban criteria can reflect difference of rurality and stages of its development.Finally,rurality is concerned with scale,index and method which are used in our research.

We can weaken some rural characteristics and improve regi-onal urbanity in practice such as village-town planning and regional planning by estimating rurality index of different aresa.In order to be favourable to urban-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we also need to put forward rural countermeasures concerned correctly.

【关 键 词】乡村/城乡连续体/乡村性rural urban-rural continuum rurality

【 正 文】

乡村具有区别于城市地域的诸多特征,在当今城市化潮流下,乡村的功能不断发生变化,对乡村这个概念的认识似乎清楚但不明晰,人们往往理解不一致,致使乡村问题的理论研究受到影响,也困扰着乡村政策的制定,虽然在有关文献资料中已有大量的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看法,但仍然缺乏一个足以说明乡村的总体性、本质性的概念。本文尝试从多重侧面剖析乡村这一综合性概念,以期对乡村地理学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1 乡村概念的多重侧面

1.1 职业的定义与功能属性

乡村作为一个职业概念是与这个词在历史上的用法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农村,指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是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人民聚居的场所就是农村聚落。这一定义的出发点是把农业产业作为农村赖以存在、发展的前提,没有农业的存在,农村就不成其为农村,农民就不成其为农民。从界定农村的角度分析,这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都缺乏严密性。

首先,以农业生产为主体,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来决定,还是以农业生产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或者是以农业生产用地在整个土地利用结构中的比重来确立呢?这个主体的含义是模糊的,没有明确说明以什么为主体。不管是以人,还是以经济、用地来确立主体都难以正确地把握当今的农村与非农村。

其次,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农民而言,农业人口=农民=农村人,也许在单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这个等式是存在的,但农业人口兼业化的发展,使这一性质日趋复杂,他们既从事农业生产又从事非农活动,这些农户可以根据其兼业的行业分为一兼农户(主要就业于农业,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经营)、二兼农户(主要就业于非农产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业经营),还不包括农业内部的兼业活动,或者已经有固定的非农就业岗位的农户。

第三,从场所和地域的角度来看,农村聚落往往是农业活动与非农业活动并存,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混杂。而且在某些非农业发达的农村地区,不管是从非农化水平还是从总量上看,都超过了中心城区,出现了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现象,这样就更难以对该地方或地域进行归类。

1.2 生态的定义

乡村作为生态的概念加以认识存在着不同的视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用来指人口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指的是单个聚落人口规模较小的地方,这些聚落之间则是较大的开敞地带。该定义抓住了乡村与城市之间人口集聚规模差异这一特征,最为接近于人们对乡村的理解,而且便于操作,许多国家都把乡村与城市的分界线以聚落人口规模加以确定。

(2)乡村用来指一种地域的概念。乡村指的是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严格地讲是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地区,这样,乡村是一个空间地域系统,与作为一个产业部门的农业有本质的差异。

(3)用来表示某种特殊的土地利用类型,也就是乡村型的景观。维伯莱(G.P.Wibberley)认为:“乡村这个词指的是一个国家的那些地区,它们显示出目前或最近的过去中为土地的粗放利用所支配的清楚迹象。”[1]

(4)从生态构成上看,乡村不但用来指居民少的地方,而且也指与人口多的地方来往较少的隔离开的定居区。在当代社会里,绝对的隔离很少见到,但只要联系上不方便、交通上成本较高这种情况还存在,那么相对隔离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乡村就是受城市影响较小的地方。从城乡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看待乡村,考察乡村的相对隔离程度,牵涉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看待隔离,是用物理性距离、交通费大小,还是有无交通工具、时间等来说明[2]。二是在确定是否易于接近时应该用哪一个人口中心作为参考点。如英国诺福克郡规划局(Norfolk County Planning Dept)就采用了距离2万人口城镇8.045km和距离10万人口城镇16.09km这一指标。

乡村的生态学定义建立的假设是:社会形态(Social form)可看作是人类文化适应环境特征的产物,并为人类的适应所修正。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人口分布、景观、土地利用特征、相对隔离程度等生态环境背景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是引起城乡差异性发展的重要因素。采用生态定义乡村,避开了经济职能上专门化的问题,尽管粗放的土地利用、开敞的乡村、小规模的聚落、人口密度较低等特征隐含着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特性,但更多的是从城市的影响程度来考虑的,具有重要的社会学内涵。

以生态环境状况来定义乡村地域,虽然是当今最为广泛采用的标准,但许多研究人员发现,这一定义的最大的不足就是分级界限的相对性、可变性,不同国家采用的标准不一样,国际可比性较差;其次,从人口密度较小来理解乡村,由于人口密度只是一个静态的、容易产生误解的统计指标,它大多依赖于计算密度单元的大小;第三,社会学者对生态定义的质疑是:城乡之间最本质的差异是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方面,社会经济的特征与乡村的问题更为相关,如高女性比例,较低的收入,更多的家庭生活在贫困状态,劳动力中妇女就业率低,受教育的人口少,年长者受到过多的重视等。尽管人口分布状况对这些因素有一定的影响,但两者之间并不是相对应的。

1.3 社会-文化的定义

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从社会文化构成这一角度来定义乡村,着眼于城乡居民之间行为与态度上的差异性。主要特征有:

(1)乡村社会生活中,社会接触多为直接的、面对面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密切。

(2)乡村社会行为的标准比较单一,风俗、道德的习惯势力较大。

(3)乡村社会生活以家庭为中心,家庭观念、血缘观念要比城市为重,居民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谋生手段,经济活动简单。

(4)乡村地域辽阔,人口数量少、密度低、变动慢,因而人们具有保守心理。

(5)乡村的物质文化设施较城市差,乡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一般较城市低。

(6)从政治标准上看,农民在国家中处于从属的地位,要服从有权阶级的法令和要求。

乡村的社会化定义抓住了乡村居民、乡村社会的最本质属性,而且在它与城市的比较中理解其相对性。但问题在于:

首先,用极端化的方式来定义乡村,大量的过渡型、中间型地区就是不确定的。随着城乡关系的演变,不仅大量的乡村人口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还有一些城市居民出于各种不同的动机迁往乡村,乡村本身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劳动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人类社会严格地划分为乡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时代最终将为城乡结合或城乡融合发展所代替。

其次,认定乡村地区是同质的,这是值得怀疑的。从个人角度上看,大多数人都不能划分为纯粹的某种文化类型(如乡村人或城市人),传统的农民逐渐从封闭、半封闭、半自给性的小生产者向开放性、经营性的商品生产者转变,由质朴、纯厚的传统型向开拓进取的新型农民转化,农民内部发生着阶层、职业的社会分化。米勒(Miller)等人在考察美国人时,认为88%的美国人都可归入乡城混合类型[1]。弗林(Flinn)也把乡村地区的价值体系分成三种类型,即小城镇理想(Small-Town Ideology)、平均地权论(agrarianism)和乡村主义(ruralism)[3]。可见从乡村社会角度看,乡村并不是单一化的。

第三,用生活方式、空间行为、抱负等来定义乡村,在实际应用于具体的空间地域划分时非常困难。在城乡隔绝发展的态势下,也许乡村的社会文化特征与地理分布是相一致的或相近似的,而在城乡作用日益加强的当代社会里,城市里包含着诸多的乡村特性,乡村里也纳入了诸多的城市特征,城市与乡村之间具有一系列共同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绝大多数的聚落都可归入乡城、城乡混合体之中。

2 乡村界定的困难

从多重角度对乡村进行剖析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可见乡村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所能涵盖的,它是复杂而又模糊的概念。界定乡村的困难在于乡村整体发展的动态性演变、乡村各组成要素的不整合性、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相对性,以及由于这三大特性形成的城乡连续体。

2.1 动态性

乡村人口以各种方式向农业以外的其它产业部门转移,乡村地域向综合化方向发展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历史上的乡村与当代的乡村有很大的差异,不同地域的乡村演化过程也不一样,城乡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乡村居民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格局、乡村严重落后于城市的不合理状况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除了城乡之间地理景观的明显差异外(景观界限随着城市的蔓延而不断变化)无论是经济职能还是社会文化上,当代的乡村社会经济转型明显加快,正在日趋向城市靠拢。因此,乡村的概念与内涵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不能以传统的农民、农村来定义当代的农民、乡村。动态性特征使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分界日趋模糊,农民与非农民之间的二分法也日趋不适应。

2.2 不整合性

传统格局下城乡界限非常明晰,乡村的职业、生态和社会文化特征相吻合,农民未走向分化,乡村的单一性、同质性显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对乡村的影响日益加强,乡村本身的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动,职业、生态与社会文化特征之间不相吻合了,农业、农村、农民三者相等的格局愈加不相适应了。

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非农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成为工人、商人、教师等,从职业角度讲,他们已不再是农业劳动者或农民。有一些劳动力并未实现就业的完全转移,出现了亦工亦农、亦商亦农、半工半农等形式。有的人实现了地域的转移,进了城市,一些人采取了外出打工(季节性或常年性)的形式,还有一些人则在本地实现了职业的转化。这样,城市里有了乡村的人、乡村的社会文化特征,乡村里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生产活动、生活方式,甚至于城市的居民居住在乡村等。这种社会文化特征、经济特征、生态特征三者之间在城乡的相互重叠,带来了复杂的不整合性。

2.3 相对性

城和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乡村是与城市相比较而存在,也只有在与城市的比较中才能正确地理解与把握,因此,所谓的乡村从某种程度上看是指与城市之间差异较大的地区。这种差异可以从生产、生活方式等多种要素进行比较,城市与乡村之间接近程度的高低代表了乡村发展的不同阶段。

乡村的相对性还体现在不同的人研究尺度的差异上。我们可以从个体的角度着眼,研究农民的行为和抱负、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大小,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发挥什么样的功能等考察个人的社会化程度。也可以从不同的聚落来加以研究,从小的村落到小城镇到大城市等不同的乡村特性表现程度。也可以从一个小的区域到较大的区域进行不同层次的解剖。

乡村定义的相对性是依据选择的指标而有差异的,以人口密度差异、职业的不同、距城远近等相关指标来描述定义乡村,或者以复合的综合性指标来对乡村属性加以概括,更可以反映出乡村类型的多样化。

2.4 城乡连续体

我们通常用两分法把人类聚落划分为城市与乡村,从乡村的动态性、不整合性和相对性来分析,不论是聚落还是文化、经济活动,城乡都是一个连续体,在这个连续体中,区分两个极端是很容易的,而众多的中间类型则是难以确定其断裂点的。

2.4.1 聚落连续体 从聚落的规模来看,从巨大的城市集聚体到小的聚落甚至分散的住宅,其间没有明显的断裂点,城市消失的地方就是乡村的开始点,聚落连续体是沿着一条线从极点的一端——农村向另一端逐渐演变,因此城乡聚落的规模划分必然是人为的。

事实上,从聚落的职能上也存在着连续性,从纯粹的单一化农业村落、农副业村落、兼业性村落一直到非农业聚落,都代表着城乡职能上的差异性。

2.4.2 乡村—城市连续体 与地理学者对聚落连续体的关注不同,社会学者从社区、文化角度进一步分析这种连续体现象。在当代现实社会中,社区类型既不是完全的乡村也非完全的城市,可以从典型乡村到典型城市排成一个连续谱,乡村与城市的差异只不过是某种程度上的问题,许多城市郊区和城乡交错区就处于这个连续体中间的位置。特定社区在这个连续体中的位置取决于:社区人口多少、社区人口密度及社区内乡村与城市之间规范的强度。社会学研究还揭示出,即使在高度城市化的地区仍然存在着乡村的文化。

3 乡村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传统乡村特征逐渐在转化,表现在经济上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社会构成上农民的分化(农民—非农民或新式农民),聚落从乡村型向城镇型转化,乡村文化的转型等,这些要素的变动带动了地域的转型,出现了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乡城地区,这种经济、社会、文化、地域的演变代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如何在城乡连续体的现实态势下构建乡村概念的新思维?大多数研究人员尝试着在城乡之间划分一个过渡区,如在城市聚落与乡村聚落之间再分出一个似城聚落类型,在城市地域与周围乡村地域之间的交接地带划出一个城市边缘区,甚至从更大的地域范围着眼,划分出乡村城镇化区域。对处于转型阶段的地域作为城乡之间的过渡地带来加以研究,部分地解决了城乡界限日趋模糊的问题,但就象区划中划分过渡区出现的问题一样,过渡区本身,城市、乡村与过渡区之间也存在着过渡现象,因此就出现了乡村、准乡村、准城市区、城市化地区等多种多样的过渡类型。

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特大系统,它包含着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极其丰富的内容,在每一个侧面又包括着各种不同的层次和诸多的因素。因此从单个方面来定义乡村不会得到广泛的接受,寻求综合方面的界定更为人们响应。而且,什么是城市、什么是乡村,我们不应受某种概念的束缚。用极端化的传统乡村作为参照来套用当今的实际,这种理念支配下的归一法陷入困境是必然的。

笔者认为,在当今世界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乡村的定义应让位于乡村性这一概念,在一定地域内考察乡村性质的强弱(从对立面来看,就是城市性的弱强),比起不断划分过渡地带的做法更可操作,更具有可比性。确定一个地区的乡村性:

首先,每个地区都可以看作是城市性与乡村性的统一体(乡村性与城市性合计为1),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性弱的地区,城市性弱的地区就是乡村性强的地区,乡村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地域,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城市地域,两者之间不存在断裂点,城乡之间是连续的。

其次,乡村性指标的高低应以城市为参照单元,用城市的标准(如市区、市域、不同规模的城市)来衡量乡村性的高低,可以在统一的框架下反映其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地域之间具有可比性。也许会出现有的我们认为是乡村的地域(行政上的),其乡村性指数低于有些城市地域,这样我们对城乡的认识会有新的本质性理解。采用不同的城市实体为标准,可以反映城市性、乡村性的质量差异。

第三,乡村性除了与选择的参照标准有关,还与研究的尺度大小(如个人、单个聚落到不同大小的地域单元)、选择的指标与采用的方法有关,社会学家可以从社会发展指标来定义乡村性,经济学者可以从经济结构状况来分析,地理学者可以综合社会、经济、地理特征加以选择,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四,由于乡村性概念是以区域为基础的定义,依据的是更为广泛的地理类型,而不是专门化的单一聚落特征,体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想。因此,某些与土地面积广大相关的密度指标很难与城市同步发展,但某些人均指标、结构指标则有可能超过城市,如人均GDP、非农产业比重等等,对此应区别对待,合理安排。不能一刀切,各项指标均要求与城市同样考虑。

据此,乡村性指数可以用下式粗略计算:

式中:RI[st]表示t年份s区域的乡村性指数;UI[st]表示t年份s区域的城市性指数;R[st,i]表示t年份s区域城市性的第i个特征比值,可以用下式计算:

式中:E[ot,i]表示第i个反映t年份城镇特征的标准值(i=1,2,…,n);E[st,i]表示反映t年份s区域城镇特性的第i个指标值[4](i=1,2,…,n)。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是从理论上初步探讨了乡村性这一概念,作为推论,笔者认为可以在实践中(如村镇规划、区域规划等)通过削弱某些乡村特征,提高区域的城市性。在城乡规划和管理、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贯彻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在当今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要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更要贯彻这一理念,提高城市性与削弱乡村性并举,进一步推动空间地域城市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Guy M.Robinson.Conflict and Change in the Countryside.USA:Belhavan press,1990.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10)

【英文摘要】Rural Geography is a weak branch of Human Geography in China,especially with regard to its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and somebasic concepts.First of all,this paper analyses rural definit-ions systematically from a multi-dimention point of view (occupational、ecological、socio-cul-tural).As an occupational de-finition,"rural"means an area where farming is the main mode ofproduction.As far as ecological definitions are concerned,it means a settlement whose population scale is smaller,outside urban area,with rural landscapes showing unmistakable signs of being dominated by extensive use of land,and with discrete s-patial units isolated from the outside world.Socio-cultural definitions are in terms of clear differences in behavior and attitude between people in rural and urban area,such as ways of life,spatial behavior and aspirations.

The author thinks that all the definitions are lack of delimitations of rural totally and essentially.Rural can not be summarized by a simple definition,because it is a complicated and indistinct conception.Difficulties of defining rural lie in dynamic evolution of the whole rural,unconformity among rural elements,relativity between rural and urban,and relevant rural-urban continuum,which makes the boundary between rural and urban more indefinite.To a certain extent rural is regarded as areas differing from urban greatly and the difference can be compared in many aspects such as production activities,ways of life,etc.The close extent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presents different stages of rural development.

The author suggests rurality should take place of rural definitio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in the world of today.Rurality refers to the manifestation of rural characters which take urban as criteria of reference within a specified area.The author draws his conclusions.First,every region can be looked on as a unity of urbanity and rurality.The more urbanity a region is,the less rurality it will have.Urban and rural are continuous and there is not any broken locality between them.Second,the size of rurality index takes urban as unit of reference.Using different urban criteria can reflect difference of rurality and stages of its development.Finally,rurality is concerned with scale,index and method which are used in our research.

We can weaken some rural characteristics and improve regi-onal urbanity in practice such as village-town planning and regional planning by estimating rurality index of different aresa.In order to be favourable to urban-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we also need to put forward rural countermeasures concerned correctly.

【关 键 词】乡村/城乡连续体/乡村性rural urban-rural continuum rurality

【 正 文】

乡村具有区别于城市地域的诸多特征,在当今城市化潮流下,乡村的功能不断发生变化,对乡村这个概念的认识似乎清楚但不明晰,人们往往理解不一致,致使乡村问题的理论研究受到影响,也困扰着乡村政策的制定,虽然在有关文献资料中已有大量的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看法,但仍然缺乏一个足以说明乡村的总体性、本质性的概念。本文尝试从多重侧面剖析乡村这一综合性概念,以期对乡村地理学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1 乡村概念的多重侧面

1.1 职业的定义与功能属性

乡村作为一个职业概念是与这个词在历史上的用法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农村,指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是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人民聚居的场所就是农村聚落。这一定义的出发点是把农业产业作为农村赖以存在、发展的前提,没有农业的存在,农村就不成其为农村,农民就不成其为农民。从界定农村的角度分析,这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都缺乏严密性。

首先,以农业生产为主体,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来决定,还是以农业生产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或者是以农业生产用地在整个土地利用结构中的比重来确立呢?这个主体的含义是模糊的,没有明确说明以什么为主体。不管是以人,还是以经济、用地来确立主体都难以正确地把握当今的农村与非农村。

其次,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农民而言,农业人口=农民=农村人,也许在单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这个等式是存在的,但农业人口兼业化的发展,使这一性质日趋复杂,他们既从事农业生产又从事非农活动,这些农户可以根据其兼业的行业分为一兼农户(主要就业于农业,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经营)、二兼农户(主要就业于非农产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业经营),还不包括农业内部的兼业活动,或者已经有固定的非农就业岗位的农户。

第三,从场所和地域的角度来看,农村聚落往往是农业活动与非农业活动并存,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混杂。而且在某些非农业发达的农村地区,不管是从非农化水平还是从总量上看,都超过了中心城区,出现了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现象,这样就更难以对该地方或地域进行归类。

1.2 生态的定义

乡村作为生态的概念加以认识存在着不同的视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用来指人口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指的是单个聚落人口规模较小的地方,这些聚落之间则是较大的开敞地带。该定义抓住了乡村与城市之间人口集聚规模差异这一特征,最为接近于人们对乡村的理解,而且便于操作,许多国家都把乡村与城市的分界线以聚落人口规模加以确定。

(2)乡村用来指一种地域的概念。乡村指的是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严格地讲是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地区,这样,乡村是一个空间地域系统,与作为一个产业部门的农业有本质的差异。

(3)用来表示某种特殊的土地利用类型,也就是乡村型的景观。维伯莱(G.P.Wibberley)认为:“乡村这个词指的是一个国家的那些地区,它们显示出目前或最近的过去中为土地的粗放利用所支配的清楚迹象。”[1]

(4)从生态构成上看,乡村不但用来指居民少的地方,而且也指与人口多的地方来往较少的隔离开的定居区。在当代社会里,绝对的隔离很少见到,但只要联系上不方便、交通上成本较高这种情况还存在,那么相对隔离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乡村就是受城市影响较小的地方。从城乡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看待乡村,考察乡村的相对隔离程度,牵涉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看待隔离,是用物理性距离、交通费大小,还是有无交通工具、时间等来说明[2]。二是在确定是否易于接近时应该用哪一个人口中心作为参考点。如英国诺福克郡规划局(Norfolk County Planning Dept)就采用了距离2万人口城镇8.045km和距离10万人口城镇16.09km这一指标。

乡村的生态学定义建立的假设是:社会形态(Social form)可看作是人类文化适应环境特征的产物,并为人类的适应所修正。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人口分布、景观、土地利用特征、相对隔离程度等生态环境背景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是引起城乡差异性发展的重要因素。采用生态定义乡村,避开了经济职能上专门化的问题,尽管粗放的土地利用、开敞的乡村、小规模的聚落、人口密度较低等特征隐含着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特性,但更多的是从城市的影响程度来考虑的,具有重要的社会学内涵。

以生态环境状况来定义乡村地域,虽然是当今最为广泛采用的标准,但许多研究人员发现,这一定义的最大的不足就是分级界限的相对性、可变性,不同国家采用的标准不一样,国际可比性较差;其次,从人口密度较小来理解乡村,由于人口密度只是一个静态的、容易产生误解的统计指标,它大多依赖于计算密度单元的大小;第三,社会学者对生态定义的质疑是:城乡之间最本质的差异是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方面,社会经济的特征与乡村的问题更为相关,如高女性比例,较低的收入,更多的家庭生活在贫困状态,劳动力中妇女就业率低,受教育的人口少,年长者受到过多的重视等。尽管人口分布状况对这些因素有一定的影响,但两者之间并不是相对应的。

1.3 社会-文化的定义

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从社会文化构成这一角度来定义乡村,着眼于城乡居民之间行为与态度上的差异性。主要特征有:

(1)乡村社会生活中,社会接触多为直接的、面对面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密切。

(2)乡村社会行为的标准比较单一,风俗、道德的习惯势力较大。

(3)乡村社会生活以家庭为中心,家庭观念、血缘观念要比城市为重,居民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谋生手段,经济活动简单。

(4)乡村地域辽阔,人口数量少、密度低、变动慢,因而人们具有保守心理。

(5)乡村的物质文化设施较城市差,乡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一般较城市低。

(6)从政治标准上看,农民在国家中处于从属的地位,要服从有权阶级的法令和要求。

乡村的社会化定义抓住了乡村居民、乡村社会的最本质属性,而且在它与城市的比较中理解其相对性。但问题在于:

首先,用极端化的方式来定义乡村,大量的过渡型、中间型地区就是不确定的。随着城乡关系的演变,不仅大量的乡村人口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还有一些城市居民出于各种不同的动机迁往乡村,乡村本身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劳动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人类社会严格地划分为乡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时代最终将为城乡结合或城乡融合发展所代替。

其次,认定乡村地区是同质的,这是值得怀疑的。从个人角度上看,大多数人都不能划分为纯粹的某种文化类型(如乡村人或城市人),传统的农民逐渐从封闭、半封闭、半自给性的小生产者向开放性、经营性的商品生产者转变,由质朴、纯厚的传统型向开拓进取的新型农民转化,农民内部发生着阶层、职业的社会分化。米勒(Miller)等人在考察美国人时,认为88%的美国人都可归入乡城混合类型[1]。弗林(Flinn)也把乡村地区的价值体系分成三种类型,即小城镇理想(Small-Town Ideology)、平均地权论(agrarianism)和乡村主义(ruralism)[3]。可见从乡村社会角度看,乡村并不是单一化的。

第三,用生活方式、空间行为、抱负等来定义乡村,在实际应用于具体的空间地域划分时非常困难。在城乡隔绝发展的态势下,也许乡村的社会文化特征与地理分布是相一致的或相近似的,而在城乡作用日益加强的当代社会里,城市里包含着诸多的乡村特性,乡村里也纳入了诸多的城市特征,城市与乡村之间具有一系列共同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绝大多数的聚落都可归入乡城、城乡混合体之中。

2 乡村界定的困难

从多重角度对乡村进行剖析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可见乡村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所能涵盖的,它是复杂而又模糊的概念。界定乡村的困难在于乡村整体发展的动态性演变、乡村各组成要素的不整合性、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相对性,以及由于这三大特性形成的城乡连续体。

2.1 动态性

乡村人口以各种方式向农业以外的其它产业部门转移,乡村地域向综合化方向发展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历史上的乡村与当代的乡村有很大的差异,不同地域的乡村演化过程也不一样,城乡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乡村居民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格局、乡村严重落后于城市的不合理状况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除了城乡之间地理景观的明显差异外(景观界限随着城市的蔓延而不断变化)无论是经济职能还是社会文化上,当代的乡村社会经济转型明显加快,正在日趋向城市靠拢。因此,乡村的概念与内涵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不能以传统的农民、农村来定义当代的农民、乡村。动态性特征使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分界日趋模糊,农民与非农民之间的二分法也日趋不适应。

2.2 不整合性

传统格局下城乡界限非常明晰,乡村的职业、生态和社会文化特征相吻合,农民未走向分化,乡村的单一性、同质性显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对乡村的影响日益加强,乡村本身的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动,职业、生态与社会文化特征之间不相吻合了,农业、农村、农民三者相等的格局愈加不相适应了。

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非农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成为工人、商人、教师等,从职业角度讲,他们已不再是农业劳动者或农民。有一些劳动力并未实现就业的完全转移,出现了亦工亦农、亦商亦农、半工半农等形式。有的人实现了地域的转移,进了城市,一些人采取了外出打工(季节性或常年性)的形式,还有一些人则在本地实现了职业的转化。这样,城市里有了乡村的人、乡村的社会文化特征,乡村里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生产活动、生活方式,甚至于城市的居民居住在乡村等。这种社会文化特征、经济特征、生态特征三者之间在城乡的相互重叠,带来了复杂的不整合性。

2.3 相对性

城和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乡村是与城市相比较而存在,也只有在与城市的比较中才能正确地理解与把握,因此,所谓的乡村从某种程度上看是指与城市之间差异较大的地区。这种差异可以从生产、生活方式等多种要素进行比较,城市与乡村之间接近程度的高低代表了乡村发展的不同阶段。

乡村的相对性还体现在不同的人研究尺度的差异上。我们可以从个体的角度着眼,研究农民的行为和抱负、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大小,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发挥什么样的功能等考察个人的社会化程度。也可以从不同的聚落来加以研究,从小的村落到小城镇到大城市等不同的乡村特性表现程度。也可以从一个小的区域到较大的区域进行不同层次的解剖。

乡村定义的相对性是依据选择的指标而有差异的,以人口密度差异、职业的不同、距城远近等相关指标来描述定义乡村,或者以复合的综合性指标来对乡村属性加以概括,更可以反映出乡村类型的多样化。

2.4 城乡连续体

我们通常用两分法把人类聚落划分为城市与乡村,从乡村的动态性、不整合性和相对性来分析,不论是聚落还是文化、经济活动,城乡都是一个连续体,在这个连续体中,区分两个极端是很容易的,而众多的中间类型则是难以确定其断裂点的。

2.4.1 聚落连续体 从聚落的规模来看,从巨大的城市集聚体到小的聚落甚至分散的住宅,其间没有明显的断裂点,城市消失的地方就是乡村的开始点,聚落连续体是沿着一条线从极点的一端——农村向另一端逐渐演变,因此城乡聚落的规模划分必然是人为的。

事实上,从聚落的职能上也存在着连续性,从纯粹的单一化农业村落、农副业村落、兼业性村落一直到非农业聚落,都代表着城乡职能上的差异性。

2.4.2 乡村—城市连续体 与地理学者对聚落连续体的关注不同,社会学者从社区、文化角度进一步分析这种连续体现象。在当代现实社会中,社区类型既不是完全的乡村也非完全的城市,可以从典型乡村到典型城市排成一个连续谱,乡村与城市的差异只不过是某种程度上的问题,许多城市郊区和城乡交错区就处于这个连续体中间的位置。特定社区在这个连续体中的位置取决于:社区人口多少、社区人口密度及社区内乡村与城市之间规范的强度。社会学研究还揭示出,即使在高度城市化的地区仍然存在着乡村的文化。

3 乡村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传统乡村特征逐渐在转化,表现在经济上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社会构成上农民的分化(农民—非农民或新式农民),聚落从乡村型向城镇型转化,乡村文化的转型等,这些要素的变动带动了地域的转型,出现了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乡城地区,这种经济、社会、文化、地域的演变代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如何在城乡连续体的现实态势下构建乡村概念的新思维?大多数研究人员尝试着在城乡之间划分一个过渡区,如在城市聚落与乡村聚落之间再分出一个似城聚落类型,在城市地域与周围乡村地域之间的交接地带划出一个城市边缘区,甚至从更大的地域范围着眼,划分出乡村城镇化区域。对处于转型阶段的地域作为城乡之间的过渡地带来加以研究,部分地解决了城乡界限日趋模糊的问题,但就象区划中划分过渡区出现的问题一样,过渡区本身,城市、乡村与过渡区之间也存在着过渡现象,因此就出现了乡村、准乡村、准城市区、城市化地区等多种多样的过渡类型。

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特大系统,它包含着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极其丰富的内容,在每一个侧面又包括着各种不同的层次和诸多的因素。因此从单个方面来定义乡村不会得到广泛的接受,寻求综合方面的界定更为人们响应。而且,什么是城市、什么是乡村,我们不应受某种概念的束缚。用极端化的传统乡村作为参照来套用当今的实际,这种理念支配下的归一法陷入困境是必然的。

笔者认为,在当今世界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乡村的定义应让位于乡村性这一概念,在一定地域内考察乡村性质的强弱(从对立面来看,就是城市性的弱强),比起不断划分过渡地带的做法更可操作,更具有可比性。确定一个地区的乡村性:

首先,每个地区都可以看作是城市性与乡村性的统一体(乡村性与城市性合计为1),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性弱的地区,城市性弱的地区就是乡村性强的地区,乡村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地域,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城市地域,两者之间不存在断裂点,城乡之间是连续的。

其次,乡村性指标的高低应以城市为参照单元,用城市的标准(如市区、市域、不同规模的城市)来衡量乡村性的高低,可以在统一的框架下反映其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地域之间具有可比性。也许会出现有的我们认为是乡村的地域(行政上的),其乡村性指数低于有些城市地域,这样我们对城乡的认识会有新的本质性理解。采用不同的城市实体为标准,可以反映城市性、乡村性的质量差异。

第三,乡村性除了与选择的参照标准有关,还与研究的尺度大小(如个人、单个聚落到不同大小的地域单元)、选择的指标与采用的方法有关,社会学家可以从社会发展指标来定义乡村性,经济学者可以从经济结构状况来分析,地理学者可以综合社会、经济、地理特征加以选择,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四,由于乡村性概念是以区域为基础的定义,依据的是更为广泛的地理类型,而不是专门化的单一聚落特征,体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想。因此,某些与土地面积广大相关的密度指标很难与城市同步发展,但某些人均指标、结构指标则有可能超过城市,如人均GDP、非农产业比重等等,对此应区别对待,合理安排。不能一刀切,各项指标均要求与城市同样考虑。

据此,乡村性指数可以用下式粗略计算:

式中:RI[st]表示t年份s区域的乡村性指数;UI[st]表示t年份s区域的城市性指数;R[st,i]表示t年份s区域城市性的第i个特征比值,可以用下式计算:

式中:E[ot,i]表示第i个反映t年份城镇特征的标准值(i=1,2,…,n);E[st,i]表示反映t年份s区域城镇特性的第i个指标值[4](i=1,2,…,n)。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是从理论上初步探讨了乡村性这一概念,作为推论,笔者认为可以在实践中(如村镇规划、区域规划等)通过削弱某些乡村特征,提高区域的城市性。在城乡规划和管理、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贯彻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在当今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要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更要贯彻这一理念,提高城市性与削弱乡村性并举,进一步推动空间地域城市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Guy M.Robinson.Conflict and Change in the Countryside.USA:Belhavan press,1990.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11)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国政府促进农村经济改革的基本工具。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除了个别村庄还保留着集体统一经营方式以外,全国大多数地区逐步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项制度包含了两个阶段,即重塑家庭经营的自主性和重新确立集体统一经营。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发展史反映出我国农村经营制度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以家庭经济为主的个体经营方式与市场经济的规模化和标准化等要求相悖,会阻碍农村现代化进程;而偏向集体统一经营,则容易出现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的侵蚀,导致农业生产中出现激励不足的现象。因此,本文将从时代特征出发,反思集体文化内涵的嬗变对农村经营体制中集体统一经营方式和内容的影响。

集体内涵建构的时代性特征分析

所谓集体,就是个体的联合体。但当集体以文化姿态呈现出来的时候,就具备了超越实践层面认知性建构的特征,成为了能够影响特定社会情境中的个人或组织行为的认识论层面的概念。特定的文化植根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因此,根据外界制度环境的主要特征,可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历史时期:时期、市场经济改革时期和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时期。

时期:社会主义集体文化对宗族集体文化的侵蚀。传统社会中农村的主导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三纲五常”,而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集体文化内涵是在这种大文化背景的影响下所建构出来的宗族“集体”文化,农民对宗族集体文化的认同也具有深厚的经济和社会根源。除了土地等生产要素是建立在家族集体私有制基础上之外,家族也发挥着对每个成员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供给功能,比如对贫困家族成员的救济,为家族培育下一代提供私塾教育等。以宗族为基础的集体文化的本质并不否认个体利益,且其赖以存续的价值就在于保护农民的个人利益及其家庭利益。①宗族集体文化是在保护单个家庭利益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以传统伦理道德为核心内容的合作型文化。

然而在时期,集体文化的建构是伴随着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孕育而出的。斯大林最先完整描述了作为无产阶级道德原则的集体主义内涵:“个人和集体之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没有而且也不应当有不可调和的对立。不应当有这种对立,是因为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体利益,而是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②在中国则被解读为:“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要讲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③这个时期存在的集体主义理论以“抽象集体主义”为代表,割裂了个人与集体的内在统一关系,并最终形成了抽象的“集体”,“集体利益”成为诞生于普通社会个人之中却反过来凌驾于个体和个体利益至上的异己性存在。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土地家族所有制也被土地集体所有制所代替,宗族集体逐渐被遗忘。与之相伴而生的现象就是集体主义的作用也逐渐被“神话”,个人主义成为了自私自利、不关心他人的代名词。这时期集体文化的建构,就是以社会主义集体内涵为本质的意识形态的建构,该类型集体文化忽视了个人利益保护,导致个人利益的实现路径被制约。

市场经济改革时期:市场经济集体文化物质性基础的塑造。市场经济改革时期,主流意识形态开始向西方经济学所要倡导的自由与民主方向转化,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个时期个人利益的实现途径得到了保障,以物化手段实现了个人主体精神的体制性释放。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文化以个人的独立和个人利益的实现为基础,以市场机制和社会契约作为集体文化的重要内涵,其中效率与公平、自由与民主等概念都是这时期集体文化的重要内涵。市场经济的集体性建构是以企业和组织形式呈现出来的,借助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或社团法人等概念作为确认集体边界的手段,呈现出产权明晰的物权特征。李志远认为企业是市场体制下的基层集体组织,且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企业不再是微观社会,而是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以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⑤蒋旭东也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那种“真实的集体”,而不是“虚化的集体”,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形成这种真实集体的一种现实路径。⑥将这两位学者对于市场集体概念的界定扩大,那么按照市场法则建立的组织均可视为“真实的集体”的现实表达。在农村地区,依照公司法、合作社法、社团法等组建起来的组织均可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集体。随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权为基础的家庭经营重新被确立,集体文化的个体性基础重新获得了制度性保障。与此同时,户籍制度、生产组和行政村建制等与社会主义集体文化相对应的制度对人们经营活动的限制也逐渐放松,个人从集体中被释放出来,个人能力和私有产权都得到了承认和保护,这些塑造了农村经营主体平等自由发挥主动性的空间。

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时期:市场经济“集体”内涵的建构。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家庭经营方式与大市场的矛盾不断升级,集体统一经营又重新被提到了战略性高度。社会主义集体,包括生产队,村集体等已经从实质上丧失了对农村经济的主导地位,其现实性基础被进一步削弱。同时,随着2007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专业合作社成为了集体统一经营的新载体,这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集体单位建构。这种新的农村统一经营模式的确立,使市场经济下的集体文化在农村地区逐渐被强化,并在多元集体文化并存的现实中开始逐渐占据主导性地位。随之而来的现象是社会主义集体时期所倡导的一些基本理念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已经沦为了空谈,仅作为对市场经济下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或与利己主义相伴而生的“唯利是图”观点的一种制约和调解。⑦而传统宗族集体文化也仍然发挥着其重要作用,有时甚至对企业发展和市场运作起到促进作用。比如,我国的江浙地区的集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就体现出宗族集体文化的作用。⑧随着集体文化内涵的不断丰富,其实现主体也更加的多样化,集体文化的本质性也发生了嬗变:从以宗族集体文化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集体,发展到以社会主义集体文化为主导的村镇集体,再到以市场经济集体文化为主导的市场,这些不同层次和内涵的集体文化均被保存了下来,造成了现存集体文化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集体文化内涵的嬗变对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影响

虽然集体统一经营一直处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求之中,但实质内涵却在文化变迁影响下发生了本质性嬗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从“虚化的集体”向“真实的集体”转变。时期的集体边界主要依赖于政治区域划分,比如行政村、生产队、生产小组等,在实践中会导致“虚化的集体”对农民真实的家庭利益表达途径造成了压制。在市场经济改革初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主要以塑造家庭经济的主体性地位为主,集体统一经营不断弱化。现阶段的农村集体经营主要体现为集体经营企业收入、集体股份分红、集体预留机动地收入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统一经营的组织载体也从原本的生产队和村集体转变成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组织、股份合作组织、集体企业等多种实现形式。除了集体企业中仍然体现出集体所有制这种“虚化的集体”概念之外,其他组织形式均采用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经营方式,集体也成为了现代化体系中的市场组织对其所有组织成员的统称。

从农业生产领域向农业产业化,以及非农产业的拓展。从农业经营内容来看,时期的集体经营主要局限于农业领域,部分地区还包括一些家庭手工业等副业经营。但在市场改革时期,集体经营的内容就已经超越了农业范畴,不仅表现为向农业产业链的前向和后向延伸,同时也表现为向非农产业的延伸。尤其是集体企业,不仅可以从事与农业相关的加工业,也直接从事工业和服务业,这些集体经济城市为部分农村累积了大量财富,但对农业领域本身的贡献还有待加强。在市场全面发展的新时期所出现的各种集体经营方式主要作用于农业领域,并通过集体经营组织的服务功能和盈利功能,对农业生产环节和市场营销环节施加影响,或通过兴办农业加工业和服务业来达到直接促进农业发展的目的。

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的转变。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一个从公有化到私有化为基础的产权制度变革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以土地家庭承包权的确认为基础的农村制度,它塑造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体制性基础。在法律意义上,土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因此实践中农村土地产权的转让不能以所有权为基础,只能以承包经营权为基础实现土地要素的自由流转。另外,随着户籍制度的放松,劳动力要素也逐步实现了自由流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两大要素限制随着市场的逐步深化而被解除。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时期出现的其他一些能够发挥集体统一经营作用的组织载体,其从产权制度上分析,均是以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为基础的,这就意味着农村经营制度正在逐步向实际的私有化转移,由此带来的利润分配和组织管理制度的设置也必须以组织所界定的集体范围为边界,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元。

现代农村集体组织形式对传统集体文化的妥协。农村经营制度中集体统一经营的层次和范围的设定,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仍会受到社会主义集体文化的影响,并以地理概念上的村庄作为集体划分的依据。目前出现的社区型合作经济组织、土地股份合作制等农村集体经营形式也都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现代经营组织,但却仍然以村庄为成员边界,可见社会主义集体文化在现实中的影响力。同时,集体文化的多元化特征,会导致人们对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概念和实现形式的认知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现行法律制度中均可以找到这三种集体文化存在的法律依据,也正是这种政府主动建构出来的模糊性造就了现实中集体统一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对农民来说,这种模糊性直接造成了人们对集体概念的认识也存在误区,同时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必然会对社会主义集体文化作出妥协。因此,有必要从集体文化角度整理农村经营制度中文化方面的认识误区,为各种集体统一经营方式提供平等自由的发展空间。

有关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发挥的几个认识性误区

警惕使用社会主义集体替代市场经济下的集体。集体统一经营需要以市场机制作为其功能实现的主要渠道,集体性建构也需要选择以在市场为主体的制度形式。如果仍以对社会主义集体概念的认知来理解和认识现代集体统一经营,则很容易会造成“合作过度化”或“合作不足”的后果,前者会造成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的侵蚀,后者则会导致统一经营的功能成为空谈。

警惕对集体概念认知的单一化。集体统一经营作为链接农村家庭生产与大市场的载体,其组织建设过程中最应该警惕的就是对集体内涵的认知过于单一。集体绝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团体,而是一个边界、成员数目随时发生改变的团体。相应的,集体统一经营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以生产队或村集体为合作经营的边界。

警惕对家庭利益的制度化侵蚀。时期的解体,是因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强制性集体统一经营方式对家庭利益的侵蚀,从而造成农业生产过程中缺乏激励的结果。因此,新时期的集体统一经营就需要警惕对家庭利益的侵蚀,从而造成人们对该类型统一经营组织形式的反感。另外,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集体统一经营制度形式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调整,更加适应当地的农户意愿和市场环境。

避免形成“集体统一经营是解决小农与市场矛盾的唯一路径”的认知。中国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需要因地制宜地做决策。适宜的地区可以采用集体统一经营以最大化农民家庭受益,然而有些地区则需要其他形式的组织作为农民家庭经营的补充,比如,农业企业、私营加工厂、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多种路径都可以保证农民与市场的成功对接。

综上所述,历史塑造了集体文化内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目前集体文化呈现出多元内涵的现实情况下,要避免在社会主义集体认知的影响下,造成对家庭利益的损害。同时,集体统一经营应当以市场为媒介来实现,坚决避免借“虚化集体”的名义侵害个人利益的事情出现,导致实际中出现“过度集体化”的情况。新时期集体统一经营方式正在从社会主义集体文化中脱离,走向市场经济集体文化,不仅表现为从“虚化的集体”到“真实的集体”转变,同时也表现为超越农业生产领域向非农领域的延伸,其边界也已经超越了社会主义集体概念下所构建的集体边界,逐渐朝着市场机制和契约机制所构建出来的集体边界转变。最为重要的是,集体统一经营过程中实现了从公有制产权逐渐向私有制产权的转变。其他类型的集体文化也并未消失,宗族集体文化主要以社会资本的方式为现代经济服务,比如家族关系在浙江乡镇企业发展中呈现出的重要促进作用;而社会主义集体文化则以道德规范的形式在现代经济中发挥作用,该文化体制下所建构的多项农村基本管理制度,在今天仍会对集体统一经营方式产生一定制约作用。当集体经营组织进入农村社区的时候,需要对其做出一定的适应性调整。

(作者分别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本研究受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支持,项目编号:1505920)

【注释】

①郭正林:“家族的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政治文化认同”,《社会主义研究》,2002年第6期。

②《斯大林全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54页~355页。

③《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3页。

④张晓东:“30年来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交锋的理论历程”,《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0期。

⑤李志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研究》,2004年第2期。

⑥蒋旭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集体主义研究综述”,《哲学动态》,199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