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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需求大全11篇

时间:2023-05-25 18:12:58

创业投资需求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9)08-0049-03

金融产品创新作为一种高技术含量、高风险、高度依赖团队配合的过程,它集中地体现了金融企业信息的获取、利用、转化和集成。近年来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投入到金融产品创新的行列中,但其成效往往低于预期。造成金融创新产品不适用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企业对投资者的需求了解不全面,金融创新过程脱离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创新产品不能满足大多数投资者的需求。美国次贷危机也显示,金融危机的爆发一方面是源于金融监管的不力,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由于金融产品的创新脱离了市场需求及投资者的需要。

一、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产品创新的启示

(一)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市场实际需求

美国金融机构在创新产品时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产品创新大多以“供给创造需求”的形式产生,金融机构通过复杂的技术手段创造出预期收益率较高的产品来吸引投资人购买,使得金融创新产品严重脱离市场实际需要。

目前,中国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设计过程中缺乏对市场调研的足够重视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在不完全了解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就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形成了所谓的“三边”作业,即一边提需求、一边设计、一边开发。不仅新产品的开发质量不高,而且常常是未经市场试验便匆匆将产品推向市场,从而导致金融机构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出来的产品与市场的需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产品没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难以得到市场的认同,金融产品开发出来后无人问津。

(二)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投资者的实际需要

美国金融机构创新出的一些产品,如抵押担保债券(CDO),在设计之初是为了逃避政府的金融监管,减少交易费用,专门为专业投资者设计的。鉴于这些产品的复杂性和高风险,在其推出的时候,主要投资者都是一些有专业背景的机构投资者或有足够承受风险能力的个人投资者。然而,这些产品在美国房地产泡沫膨胀的过程中创造出的高额利润吸引了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以及养老基金等投资者,因此,贷款公司、投行、信用评级机构把新产品大量推向市场,使得金融创新产品与投资者承受风险的能力严重脱节。

当前中国的金融产品创新,更多地是跟随和学习国外金融产品,基本上以吸纳性和移植性的创新为主导,结合国内实际的原创性产品比较少,金融机构间的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使各家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品种大同小异,没有对投资者需求进行细分,市场适应性有限,不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不同时段、不同空间上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后,缺乏对投资者定位的把握,没有很好地根据创新产品的风险程度来正确地确定它的投资者群体,金融创新产品和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脱节,造成投资者风险的加大。

(三)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现实服务技术水平

次贷危机从某种程度上看是由极其复杂的创新产品造成的,华尔街很多结构性金融产品的研发都是通过极为复杂的公式推算出来的,复杂的数学模型和产品结构使得一般投资者甚至机构投资者并不清楚如何估值及控制风险,导致创新产品适应性较差。

在中国,由于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权限高度集中在上级管理部门,而上级管理部门在产品开发中过于偏向于和国际接轨,难以充分考虑区域性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排斥效应以及创新产品的适用性及市场潜力,有的金融产品甚至在发达国家至今都还仅仅是处于尝试阶段,难以适应大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资者需求,和目前金融整体服务的技术水严重脱节。

二、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类型

(一)市场信息

金融机构在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中,要在加强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促进创新和开发的产品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实际,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投资者为中心”,推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产品创新要有投资者群体和市场需求,且要对当地经济、区域特色和发展趋势作出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后,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的区域性差异、投资者的群体性差异设置产品的内容和要素。

(二)投资者信息

在配置收益和风险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个基本问题,即风险必须由那些愿意且有能力承受风险的市场参与者去承担。投资者在参与市场过程中,既是风险的承担者,也是市场风险的发现者。在创新金融产品时,金融机构要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根据投资者获取、解读信息和风险承受的能力不同,对投资者进行类别区分,为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人创造不同的产品,产品与投资者的承受能力要配套。

(三)金融机构自身的信息

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金融创新下,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应该也必然会体现出差异化和个性化。市场对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和多样化特点,面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产品需求,每一家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特定的目标市场或优势市场,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各自的优势市场上进行产品创新,也只有在自己熟悉和具有优势的市场上才能真正产生有效、安全的创新。

三、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特征

(一)全面性

信息需求贯穿于金融产品创新的各个阶段。在金融产品创新战略制订阶段,金融企业最重视对竞争对手、产品本身和企业自身所有相关影响因素的分析。在计划制订阶段,金融企业更加注重对企业自身和产品技术本身的分析,制订出符合本企业总体战略和技术能力的创新计划。在计划实施阶段,金融企业注重对产品本身的分析,要跟踪前沿,开发出最先进、最有价值并最适用的产品。在评价阶段,金融企业主要评价企业产品创新工作的效率,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与市场需要的匹配程度以及消费者对创新产品的满意程度,相比竞争者的优势和弱势,并在此基础上谋求持续的改进。因此,在这一阶段最重视对企业自身、市场环境、消费者及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分析。

(二)预测性

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激烈化是促使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外在压力。但是,金融产品的同质性和无专利性的特点,决定了它具有明显的易模仿性。一家金融机构推出一种新的业务品种,其它金融机构可以迅速开发出同样的产品。这样,金融产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服务上,包括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效率、服务的方式和服务的设施等。同样一种产品,由于不同金融机构的不同服务,便会产生差异性,因此,金融机构在推出新产品的同时,要形成自己独特的服务功能,要用一种不同的个性化服务来区分自己和竞争对手,发展属于自己的特殊优势,提供有竞争力的、有别于他人的差异化服务。

(三)及时性

企业竞争比的是效率,比的是速度,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及时地获取相关的信息。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全球化,金融市场上消费需求逐步多样化,这就要求金融机构提供更高效、快捷的服务,从而促进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产品的创新贵在“新”字,若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够及时,也许就会被他人抢先一步而失去了创新产品的机会。

四、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满足途径

(一)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广泛搜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程度

1. 利用外部信息资源,多方了解相关企业和个人财务状况,为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同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资料,加大金融机构间信息的共享共用,比如不同的金融机构对某企业或个人经济实力的调查材料、其主要收入来源等。

2. 在金融机构内部加大信息整合力度,打通信息沟通环节,消除信息孤岛。信息应当渗透到经营管理决策的各个层面,帮助高层领导深入了解和把握金融机构自身乃至市场的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预测问题,这样才能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和利用效果。

3. 做好产品创新中信息维护,掌握新产品的风险信息。同时,要充分搜集并国内经济信息和同业信息,引导企业和个人决策经营。

(二)充分重视和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提高与投资者关系互动的能力

数据挖掘技术的最直接作用,就是能帮助金融机构在数据海洋中分析投资者,了解投资者,挖掘投资者价值,提升与投资者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决策与管理,搞好金融产品创新。

对金融机构来说,在管理投资者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需要用到数据挖掘技术:一是通过数据挖掘确定投资者的特点,从而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同时,利用所掌握的交易数据,金融机构能建立高度准确、按等级分类的单个投资者实际偏好的记录,根据投资者的消费偏好信息确定合作伙伴,提供金融服务,从而密切与投资者的关系。二是通过数据挖掘,发现购买某类金融产品的投资者共性,然后有针对性地对这类产品进行营销,从而可以扩大业务。三通过数据挖掘,可以寻找到流失投资者的特征,然后在具有相似特征的投资者还未流失之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量减少投资者的流失。

(三)打造系统化的信息支持平台,提高金融产品创新能力

金融机构可通过创建和利用一系列的信息平台,如金融产品需求采集平台、产品标准化平台、产品试点平台和产品创新质量平台等,进行金融创新产品的各项分析,如产品创意分析、需求分析、成本收益分析、风险分析、市场和投资者维度分析、定价和市场推广分析等,以提高金融创新产品的成功率,从而提高金融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另外,金融机构也要充分利用央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功能,从中筛选出有用的投资者需求信息和投资者诚信、资金实力等。通过逐步扩大征信信息的覆盖范围,实现两个系统征信数据和信息相互共享,为金融产品创新开发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王川,刘向阳.基于新产品开发成功因素的情报信息需求分析[J].情报科学,2008,(9).

[2]黄勇,吴小北.对目前金融机构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情况的调查[J].西南金融,2008,(8).

[3]周密,葛敏.基于核心竞争力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路径选择[J].商业研究,2007,(2).

[4]徐琼,朱奕.后WTO时代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现状与对策研究[J].财经论丛,2007,(1).

[5]张铁强,蔡键.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研究:广东案例[J].南方金融,2006,(6).

On the Information Demand of China's Financial Product Innovation

Ding Linghua

篇(2)

二、创业投资评估推动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效开展

鉴于创业投资评估的专业性,大学生在创业实践中应对创业投资评估理论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将其作为有益的理论支持,认识到其对大学创业实践的促进作用,学会正确使用创业投资评估手段。

三、创业投资评估保证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创业投资评估保证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的科学性

在大学生创业实践过程中,创业投资评估作为一种重要的理论支撑,对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支持作用比较明显,创业投资评估手段的运用,保证了大学生创业实践过程满足科学性要求。

(二)创业投资评估保证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效性

从当前大学生创业实践来看,创业投资评估理论的运用,使大学创业实践获得了有力的理论支持,保证了大学生创业实践在整体效果上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创业投资评估对保证大学生创业实践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业投资评估保证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的合理性

对于大学生创业实践而言,科学性合理的投资计划是创业成功的一半。基于这一认识,创业投资评估理论的出现,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提供了完善的理论支持,保证了大学创业实践更加合理。

四、创业投资评估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提供了投资管理手段

(一)创业投资评估实现了对大学生创业实践资金规模的评估

在大学生创业实践过程中,创业投资评估手段的运用,不但解决了投资资金规模计算问题,同时也提高了资金规划评估的准确性,保证了大学生创业实践获得了有力支持。

(二)创业投资评估正确了解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的资金需求

利用创业投资评估手段,大学生创业实践中的资金需求得到了量化处理,对满足大学生创业实践需要和资金需求计算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创业投资评估手段作用十分突出。

(三)创业投资评估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提供了先进的资金管理手段

从创业投资评估手段来看,该手段作为一种专业的资金管理手段,对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支持作用非常明显,只有正确了解创业投资评估手段的特点,并保证创业投资评估手段的有效运用,才能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篇(3)

资本储蓄从个体上讲是资本所有者将暂时不用的钱财积存起来的经济行为,从整体上讲是社会资本的累积和聚集过程。资本储蓄是社会资本供给的基本源泉,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强大支撑力,形式上表现为储蓄资本。在一个经济体中,资本储蓄是资本投资的基本前提。资本储蓄的主体分为家庭、工商企业、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外资也按主体性质并入),其中家庭称为个人储蓄者,工商企业、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称为法人储蓄者。资本储蓄的层次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资本储蓄者是最终资本供给者和原始资本所有者,二级资本储蓄者是派生资本所有者。一般而言,家庭、工商企业、政府机构属于一级资本储蓄者;金融机构可以是一级资本储蓄者,如投资银行等直接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二级资本储蓄者,如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间接金融机构,但金融机构以二级资本储蓄者居多。

在一个社会中,家庭作为重要的一级资本储蓄者,是社会资本储蓄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储蓄资本的典型盈余者、最终供给者和原始所有者,只有将其拥有的储蓄资本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才能实现所期望的保值增值和其他相关利益。另一方面,家庭作为社会再生产环节的价值追求者,往往无力通过自身的投资来获得满意的投资报酬,需要依赖社会专业资本投资者的投资来分散投资风险。否则,家庭的储蓄资本就不能对社会形成有效和合理的需求,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就会下降,社会财富就会减少。

二、资本使用者的资本投资及资本需求

资本投资从个体上讲是资本使用者以放弃或者延迟当期消费为代价的经济行为,从整体上讲是储蓄所形成社会资本的使用和增值过程。资本投资是社会资本需求的重要引擎,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巨大推动力,形式上表现为投资资本。在一个经济体中,资本投资是资本储蓄的根本保证。资本投资的主体分为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外资也按主体性质并入)。资本投资的层次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资本投资者由一级资本储蓄者转化而成,二级资本投资者由二级资本储蓄者转化而成,三级资本投资者是最终资本需求者和实际资本使用者。一般而言,家庭、政府机构属于一级资本投资者;金融机构可以是一级资本投资者,如投资银行等直接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二级资本投资者,如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间接金融机构,但金融机构以二级资本投资者居多。工商企业可以是一级资本投资者,也可以是三级资本投资者,但主要归属于三级资本投资者。

在一个社会中,工商企业作为唯一的三级资本投资者,是社会资本投资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投资资本的典型短缺者、最终需求者和实际使用者,只有将其拥有的投资资本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才能获得所追求的投资回报和其他相关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工商企业作为社会再生产环节的价值创造者,往往无力通过自身的储蓄(工商企业也是资本储蓄者)来获得进行扩大再生产所必需的大额资金,需要依赖社会全体资本储蓄者的共同储蓄来增加资本供给。否则,工商企业的投资资本就会得不到足额和及时的满足,工商企业的生产能力就会下降,社会财富就会减少。

三、资本管理者的资本融通及资本供求调节

资本融通从个体上讲是资本管理者将资本所有者的资本储蓄和资本使用者的资本投资从而将资本供给和资本需求衔接起来的经济行为,从整体上讲是社会资本的转移、配置和均衡过程。资本融通是连接和调节社会资本供求的强大力量,是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孵化器,形式上表现为金融资本。虽然资本融通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可无可有,但在发达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如果没有资本融通,社会资本供给、社会资本需求的实现以及社会资本供求平衡的调节就会成为泡影,现代经济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就会不堪设想。现代意义上的资本管理者分布于包括银行业、证券业和基金业等诸多金融机构(如表1所示)。

四、社会资本运营离不开储蓄――投资转化机制

社会资本供给和社会资本需求的均衡发展,社会经济的有效增长,仅有资本储蓄、资本投资和资本管理远远不够,要在社会资本供求之间建立一种将资本储蓄转化为资本投资,从而将最终资本供给者即原始资本所有者转变为最终资本需求者即实际资本使用者的体制和模式,即储蓄―投资转化机制。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分为直接储蓄―投资转化机制和间接储蓄―投资转化机制。

直接储蓄―投资转化机制是指资本所有者将自身储蓄的资金自行投资的体制和模式,其特点是在最终资本供给者与最终资本需求者之间不需要资本管理者作为中介,最终资本供给者(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将一级资本储蓄直接转化为一级资本投资,从而将资本直接提供给最终资本需求者(工商企业)使用。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最终资本供给者(一级资本储蓄和一级资本投资)最终资本需求者(三级资本投资)”的两层资本运营模式。如证券投资是一种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无论证券投资者是投资于上市的证券还是未上市的证券。

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是资本所有者将自身储蓄的资金委托他人投资的体制和模式,其特点是在最终资本供给者与最终资本需求者之间需要资本管理者作为中介,最终资本供给者(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将一级资本储蓄转化为一级资本投资,构成资本管理者(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储蓄,资本管理者再将二级资本储蓄转化为二级资本投资,从而将资本间接提供给最终资本需求者(工商企业)使用。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最终资本供给者(一级资本储蓄和一级资本投资)一资本管理者(二级资本储蓄和二级资本投资)一最终资本需求者(三级资本投资)”的三层资本运营模式。如基金投资是一种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无论基金投资者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还是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再如信用投资也是一种间接储蓄一投资转化机制。如表2所示。

五、社会资本运营离不开金融市场

资本所有者为了实现其投资目的,需要资本管理者的中介服务和金融市场的支持。一级资本储蓄者(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作为社会的原始资本所有者和金融市场的最终资本

供给者,通常采用的投资工具有股权工具和债权工具,通常采用的投资方式按投资者委托的金融机构是直接金融机构还是间接金融机构。分为直接(自行)投资方式和间接(委托)投资方式。所以,一级资本储蓄者进行资本投资依赖的金融市场分为四类(如表3所示)。

资本使用者为了实现其融资目的,需要资本管理者的中介服务和金融市场的支持。三级资本投资者(工商企业)作为社会的实际资本使用者和金融市场的最终资本需求者,通常采用的融资工具有股权工具和债权工具,其按融资对象分为公募(非定向)融资方式和私募(定向)融资方式。所以,三级资本投资者进行资本融资依赖的金融市场分为四类(如表4所示):

六、社会资本运营离不开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作为资本管理者,引导社会资本从一级资本储蓄者(家庭、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最终流向三级资本投资者(工商企业),从而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经济效率较高的产业和地区,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金融机构分为卖方金融机构和买方金融机构。

篇(4)

2012年,国务院颁发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这标志着我国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已经提升到了国家长远战略发展的高度。高科技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做好孵化培育、发展培育、成熟转型升级培育等工作,也就是说在高科技企业的不同成长周期都要为高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其中金融环境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必须做好阶段性的扶持工作,我国目前绝大多数高科技企业仍处于种子阶段和初创阶段,即处于发展初期,对这一阶段企业的重点扶持关系到我国“十二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一、 高科技企业发展初期的风险特征

高科技企业发展初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种子期和初创期。种子期和初创期高科技企业表现出不同的风险特征。

(一)种子期阶段的风险特征

种子期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其实还不是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其只不过存在着符合未来高科技企业的某些技术特征,而现阶段的技术也只是处于想法阶段,创业者只存在着技术的理论想法,而该技术能否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从国内的统计数据来看,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比率只有不到12%,其失败的概率很大。所以,在种子期阶段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存在的巨大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此阶段企业存在的最大风险因素。从分析具体技术风险来看,包括以下两种不确定性风险:

1.生产的不确定性风险。技术风险的第一种风险是生产的不确定性,即现有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以及现有的原料质量及供应状况能否实现相应的技术效果,这些未知的生产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相关的技术无法真正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即便转化为产品可能也很难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

2.时间的不确定性风险。企业的技术虽然暂时看具有超前性,然而放长远来看,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之后,能否长期保持其先进性,即该项技术能否长期经受市场的考验。当然任何技术都会被新技术所淘汰,所以判断技术是否有时间生命力的时候,必须重点关注该项技术能否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改进和提升。

(二)初创期阶段的风险特征

当高科技企业从种子期发展到初创期的时候,这个时候高科技的企业技术已经转化成了现实产品。这个时候产品即将进入规模化生产,企业需要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以扩大产品的生产量。另外企业也需要积极建立销售渠道,将产品投向市场。此阶段企业的风险发生了重大改变,突出表现为: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

1.管理风险。此阶段高科技企业开始进行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企业出现了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环节,涉及到了日常管理和重大投资管理。而从现实高科技企业创业者现状来看,创业者普遍都是在技术方面有专长的技术人员,普遍缺乏管理能力。所以,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着重大的风险。这些风险直接影响到相应产品的质量和成本,而这两个要素是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2.市场风险。高科技企业在这个阶段需要将产品投向市场并为市场所接受,此阶段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企业需要了解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改进产品,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另外企业需要建立良好的市场销售渠道,做好市场的营销工作,这都关系到未来企业能否实现自我造血、自我发展等关键问题。

3.财务风险。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此阶段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研究表明,研发阶段与该阶段的资金需求量比例大致为1:10。所以,企业会产生相应的融资问题。仅依靠企业自我资金根本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量,企业必须寻求外部资金的支持。而企业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必然产生相应的财务负担,企业的财务风险会越来越大。

二、 高科技企业发展初期的融资需求及融资路径分析

高科技企业发展初期的风险特征,必然决定了企业在各个阶段可获的资金来源的可能途径。结合不同阶段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可以设计出我国高科技企业发展初期的融资路径图,如图1所示:

图1 高科技企业发展初期融资路径

(一)种子期资金需求及融资路径分析

种子期阶段,企业资金需求量并不大。资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产品的研发,一般依靠企业创业者的初始投入资金即可满足企业资金的需求量。有些高科技项目如风电等项目可能需要的研发资金会比较多,此时企业投资者的初始投入资金无法满足资金需求。这个时候企业应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或者争取政府补助。由于该阶段,企业还无法产生现金流入,所以现阶段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等金融结构的贷款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该阶段企业也可以积极寻求天使投资人的投资,天使投资是企业科技积极考虑的一种外部融资渠道。

(二)初创期资金需求及融资路径分析

初创期阶段,企业资金需求量很大。企业创业者自己投入的资金已无法满足发展所需,此阶段企业必须寻求外部的帮助。然而此阶段企业的管理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又比较大,而收益相对比较少,且不确定性很大。从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关系来看,商业银行并不乐意贷款给高科技企业,这主要与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技术的不足有关。那么现阶段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路径主要是争取政策性贷款、政府补助以及风险投资。此阶段企业的特征更容易吸引风险投资者,企业在选择相应风险投资人的时候,不可来者不拒,而应该有所选择。在选择风险投资人的时候应该考虑在引入风险投资人资金的同时,更要考虑引入的投资者能否改善公司的管理水平,能否有利于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等。另外,近年来我国也在大力发展企业集合债。企业集合债是一种非常适合高科技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可以在此阶段积极参与集合债的发行。

三、 完善高科技产业发展初期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种子期阶段融资路径的完善建议

1.政策性贷款机制的政策建议。目前种子期阶段的企业能够获得政策性贷款的数量相当有限,而此阶段的企业更需要获得政策性贷款的支持。造成目前不良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与贷款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贷款机构无法真实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造成了不具有成长性的企业由于一些特殊关系反而获得了政策性资金的支持。要改变企业与贷款机构之间的矛盾,就需要贷款机构建立一套项目选择机制,将资金投向真正有成长潜力的项目。在考核项目是否具有高成长性的时候,传统的项目评价方法显然并不适用,因为种子期阶段的企业没有财务数据值得分析和评价。所以项目的选择机制必须以其他衡量指标为主,如技术新颖性、技术可实现性、技术未来可改进性以及创业者的背景等指标。在进行项目评价过程当中,应当举行专家论证,而不是单纯由贷款机构来决定。另外对政策性贷款的发放也应该是逐步发放的过程,对于发放贷款的使用效益要跟踪分析,从而为下一步贷款的发放提供依据。

2.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目前,我国天使投资得到了长足发展,大多数天使投资都是由民间资本构成。然而从我国民间资本的数量来看,绝大多数的民间资本仍游离于健康的市场之外。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房地产投资、地下钱庄等渠道,这主要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有关。政府需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天使化,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天使投资以优惠,使得民间资本能够有效服务于实体经济。

(二)初创期阶段融资路径的完善建议

1.风险投资的发展建议。风险投资与天使投资的主要区别在于,风险投资是组织化的投资,其有着明显的资金优势和管理优势。从我国风险投资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现状来看,同时从投资阶段企业的数量看,风险资本用于初创期的发展相比较于其他阶段要偏少,仅为10.61%。风险资本更关注的是处于扩张期和成长期的企业,成熟期企业最受投资机构的青睐,所获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的42.49%,如图2所示:

图2 我国风险投资投资阶段分布图

资料来源:2011年上半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报告

风险投资的特性本来应该是更为关注处于初创期和扩展期的企业,然而我国现状是成熟期成为风险投资的重要战场,这主要与我国对风险投资的引导机制和退出机制不完善有关。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仍旧是以企业回购为主,而健康的退出机制是应该以企业上市退出为主。这说明我国创业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的发展仍不成熟,国家应该适当降低高科技企业创业板上市的门槛,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良好的条件。另外,新三板也是初创期高科技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平台。该平台目前市场容量有限。国家应该大力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平台,拓宽高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在对风险投资引导方面,国家应当对不同阶段的风险投资收益给以差别化的优惠措施,以引导更多的风险投资投资于初创阶段。

2.企业集合债发行的建议。目前,我国高科技企业采取集合债的形式实现融资的成功案例并不少见,然而发展比较缓慢。从发展现状来看,其发展的主要障碍是融资集群的识别机制以及融资担保体系存在不足。对于融资集群的甄别应该综合考虑企业实力,重点甄别指标应围绕研发成果的行业认可度、行业定位和发展前景预期、现有内部治理结构,兼顾集群内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互补性、研发连续性、地域协作性等因素(徐鲲2012)。融资担保体系可以由多家担保公司进行联保或者保险公司、大型企业的反担保等多层担保来释放担保风险。

3.商业贷款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无论是以市场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美国,还是以银行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德日,都十分重视商业银行对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尤其重视对初创期高科技企业的贷款支持。这主要是因为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面提供了与高科技企业风险特征相匹配的产品。如美国根据高科技企业初创期间的特点,推出了具有风险融资租赁、浮动设押、分享股权贷款等产品。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当借鉴国外经验,设计出与初创期高科技企业特征匹配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这无论是对于高科技企业本身还是对于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都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徐鲲:基于协同理论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集合债融资问题研究[J].科技与管理.2012.1

[2] 耿方辉: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风险管理研究- 以IT类企业为例[D].山东: 山东大学,2009.

[3] 耿凯平:初创期高科技企业股权融资策略研究[J].科技与管理.2012.3

篇(5)

随着社会经济体系结构的进一步调整,投资人才标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式也应跟随时代变化进行相应的改革。本科院校在培养投资学专业人才时,要跳出“教”的禁锢,从总体目标出发,进行学科教育向创新化教育的转型,以满足社会对投资人才的需求。

(二)根据社会需求,合理确定知识结构

知识结构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提高学生素质能力的前提与基础,知识结构的确定,必须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以“必需、够用”为度,并要求学生具备足够的发展潜质。因此,本科院校在分析投资学专业课程知识结构时,应首先以社会发展对投资学专业的能力要求为出发点,通过对专业创新能力进行分解,分析满足学生能力发展要求应具备哪些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对相应的知识点进行组织,合理确定知识结构,努力体现“三个面向”,面向投资学专业发展最新潮流、面向投资学专业市场需求、面向投资学专业社会实践。

(三)开设多元化课程,凸显人才培养特色

第一,内外兼修。首先,学校除了开设以国内基础经济理论知识为基础的投资学专业课程外,还应注重与国际接轨,开设拓展课程,引进国外先进的投资学理论到课程内容中来。另外,学校在强化学生经济理论知识培养的同时,更加要注重学生的投资实务能力培养,以达到均衡发展。第二,与时俱进。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加快了金融市场的变化,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了解经济市场投资发展动态,进行专业核心课程的调整,针对不同年度入学的学生制定不同的课程计划,另外还要重视选修课程、实务课程以及研究课程的开设,满足学生的创新发展需要。第三,教改彻底。学校可以全面引入开放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生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主动开展探究学习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形成一个学生动参与、开放和创新性的教学体系,不断强化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构建“立体化”实验平台,拓展人才培养实践途径

本科院校应从市场需求以及社会未来对投资学专业人才的知识、技能、品质的要求出发,制定新型人才培养目标方案和实施策略,以构建有助于提高投资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立体化”实验课程体系。“立体化”的实验课程体系应凸显出“立体化”的性质,可以把该课程分为两大部分、三大层次、四大模块。其中包括:校内实验和校外见习两大部分;基础经济实验、综合投资实验和金融企业实践三大层次;课程基础实验、投资技能实验、综合与创新实验、企业实习四大模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投资学人才培养的要求“,立体化”实验课程体系的构建不但要重视经济理论与实验的综合,更加要注重实验教学内容的综合性、互动性、启发性、完整性,进而形成适合投资学专业的实验教学体系,以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综合能力。

(五)采取工学结合形式,优化人才培养新渠道

目前,我国实物投资高速增长,证券投资也为人们所普遍关注,社会对投资学专业的人才需求不断增加,在经济学领域,投资策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投资型人才的就业前景十分乐观。然而,各大企业在面向各大本科院校招聘投资人才时,普遍注重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于如何把学生培养成为受企业青睐的创新型人才,强化教学活动中的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投资人才专业技能,是促使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必经之路。在人才培养渠道方面,学校还可以通过采取工学结合形式,集中组织学生到实习用人单位、实习基地进行锻炼,体现“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的目的。让学生参与到实际的工作实践中,从而在实践中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投资项目中,在实践中增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在探索中发现不足并找出解决方法完善。借此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的习惯、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让学生在自己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知识经验基础上提高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如:在针对强化学生投资技能的培养过程中,本科院校可以通过工学结合形式,组织学生到与学校合作的企业中来,让学生参与到企业投资项目中,让学生在工作中学习,通过综合实训,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检验于实践,学会证券投资基本程序和方法、价值投资分析方法及运用、期货投资基本程序和方法、证券投资分析报告的制作和运用等,进一步强化学生投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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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2)01003106

Influence of High-tech Industry Policy on Venture Capital Activities

WANG yang1, 2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Anhui 241003, China;2. School of Public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China)

Key words: High-tech industry; policy; venture capital; start-ups

Abstract: Policy is the Grainger reason of venture capital scale development, and there is a lag period effect. It can explain more than 20% of the fluctuation of venture capital scale. Policy can influence the demand for venture capital, but the effect is very limited. It can produce immediate effect, and increase the demand of star-ups of high-tech enterprise on venture capital, guiding venture capital of existing scale into the star-ups. But in the long term, there isn't significant influence of policy on demand for venture capital. The reason is that current policy is less from the demand perspective, causing the high cost in using venture capital by enterprise, thus reduceing the financing demand.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及《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都旨在强调通过新兴科技企业发展带动产业结构转型,促进经济增长,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国外研究[1-2] 表明风险投资是最适合,也是普遍用于支持具有科技创新性企业发展的金融媒介。高科技产业政策会对一国风险投资活动产生影响[35]。其路径包括两方面:引导风险投资进入科技产业的优惠政策增加了风险投资的供给;激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措施增加了该行业对风险投资的需求。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高科技产业政策是否对风险投资活动产生了影响?本文通过相关分析和检验,为我国高科技产业政策有效性的改进提供参考。

一、 文献回顾

(一)风险投资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

Hellmann和Puri以及 Kortum和Lerner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是最适合,也是普遍用于支持具有创新性和成长性企业发展的金融工具;Dushnitsky和Lenox[6]、Lerner和Gurung[7]以及Global Insight(2007)[8]也证明风险投资具有创造就业机会、鼓励创新、刺激经济增长和平滑经济波动的作用;吴冬麟[9]通过R&D经费支出、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数据实证研究得出,我国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均具有一定的正相关性。

(二)高科技产业政策影响风险投资活动

Armour和Cumming(2006)的研究表明政府引导基金、科技产业扶持项目会影响风险投资发展;Cumming和MacIntosh 以及Cumming分别对在加拿大实施的“劳动力引导基金”项目和在澳大利亚实施“创新投资基金”项目进行了检验,表明政策引导对风险投资发展有显著效果。Itxaso del-Palacio、Xiaotian Tina Zhang和Francesc Sole[10]利用1997-2008年西班牙的市场数据检验了政府政策项目对引导风险投资进入科技产业和企业初创期的效果,结论显示政府干预、投资经历和风险投资企业规模对促进风险投资进入企业初创期和科技产业具有正效用;Yong Li 和Shaker A. Zahra[11]利用多国数据研究表明正式制度会影响风险投资发展,而且非正式制度会削弱或加强正式制度对风险投资发展影响的程度。Stefano Bonini和 Senem Alkan[12]研究了政策和法律对各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有利的社会政策和企业环境将激发风险投资的发展,而一国企业和创新明显可从风险投资活动中获益;左志刚[13]基于经合组织国家数据的实证检验表明,资金供给型政策对风险投资市场没有显著效果,收益改善型政策有显著积极效果。

实证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和企业创业有显著的正面影响,而影响一国风险投资活动的主要因素是产业政策。

二、 检验与分析

(一)研究假设

在产业政策中几乎都会有促进风险投资规模发展和吸引风险投资投入高科技产业的政策条款。例如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有“建立和完善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与监管体系”,以及“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条款,既激励风险投资的供给,又刺激对风险投资的需求。同时,由于风险投资注入企业初创期最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换,往往政策特别强调引导风险投资进入高科技产业的初创期。风险投资投入科技企业和企业初创期的资金比率也被认为是衡量风险投资促进科技创新效率的尺度[12][14]。因此,本文提出两个检验假设。假设1:高科技产业政策影响风险投资的供给,表现为高科技产业政策数量的年增长率与风险投资规模的年增长率存在正向关系;假设 2:高科技产业政策影响风险投资的需求,表现为高科技产业政策年出台数量与投入高科技产业及其初创期的风险投资比率正相关。

(二)政策影响风险投资供给检验

本文从《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15]选取了1995-2008年的风险投资规模数据,同时从郑代良[16]博士论文中选取了同期出台的高科技产业政策数量样本。我国风险投资总体规模由1995年的51.3亿发展到2008年的1455.7亿,平均年增长率为30.93%,其中在1999年和2007年前后规模有大幅提高。1995-2008年共计出台高科技产业政策241条,最高年份出台政策数量达34条(2006年)。根据以上数据计算出各变量的年增长率,以ZCZZL表示政策数量的年增长率,以GMZZL表示风险投资规模的年增长率。数据显示年出台政策数量的波动性要强于风险投资规模波动性(表1、图1)。

综合检验均显示样本数据为平稳时间序列,滞后长度检验显示一阶滞后合理,格兰杰因果检验显示政策数量与风险投资规模互为对方的格兰杰原因。(表2、表3)

本文采用VAR模型,借助EVIEWS6.0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下:

ZCZZL = 0.259*ZCZZL(1) - 0.393*GMZZL(1) + 92.710

ZCZZL(1)表示滞后一期的政策数量增长率;GMZZL(1)表示滞后一期的风向投资规模增长率。

GMZZL = 0.09*ZCZZL(1) + 0.478*GMZZL(1) + 12.760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显示政策数量对风险投资规模的影响主要在次年发生效应,在第三年基本消除了影响,说明政策效应是短暂的(图2)。方差分解说明在第二期后,政策数量波动在风险投资规模增长预测误差形成方面的解释力度占20%以上。无论是脉冲响应还是方差分解函数,都可以看出虽然风险投资规模也是政策数量增长率的影响因素,但是作用相对很小,政策数量的变化更多的表现为一种自主行为。二者之间主要体现为政策数量对风险投资规模的影响(图3)。

(三)政策影响风险投资需求检验

由于样本数量受限无法进行回归分析,对于政策影响风险投资需求的检验只能采取图形对比分析的方法。

1.政策影响风险投资投入科技企业初创期比率检验

2003-2009年投入科技企业初创期的资金比率平均约占全部风险投资的19.2%数据由对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数据手工计算获得。,从趋势来看,以2006年为分界点分为三个阶段:之前呈下降趋势,2006年异常突起,之后呈缓慢上升趋势。 在此期间的高科技产业政策年出台数量分别是19项、14项、15项、34项、25项、14项郑代良(2011)博士论文中统计的高科技产业政策年出台数量截止2008年。为避免统计口径上的不一致,本文没有另外补充2009年的政策数量数据。,具体见图4:

鉴于科技企业初创期的高风险特征,各国在该阶段的风险投资一般都以政府性质资金为主,带动社会资金进入。当结合2003-2009年期间来源于政府资金占风险投资比率和风险投资投入科技企业初创期的资金比率来看时,我们发现二者之间关系具有三阶段特征:第一阶段为2006年之前,二者几乎呈重合状态,可以看出2006年之前科技企业初创期的风险投资来源几乎全部由政府提供。第二阶段为2006年,二者在趋势和幅度上大幅偏离,科技企业初创期风险投资比率显著上升,形成近年来的一个峰顶。根据前文论证,在我国,政策确实是影响风险投资活动的因素,而2006年刚好是国内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出台井喷期(共出台34项,为目前历史最高),并且,根据图4显示,2003年-2008年期间每年国家颁布的高科技产业政策数量走势与投入科技企业初创期的风险资金比率趋势高度一致。不可否认导致风险投资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将政策效果作为导致2006年科技企业初创期风险投资比率异常高涨的首要因素还是合理的。这也再次间接证明了我国政策在影响风险投资活动方面的有效性。第三阶段为2006年以后,虽然政府投资比率在趋势上还是与科技企业初创期投资比率一致,但是幅度上明显低于后者。一个合理的解释是该时期政府资金的投资性质发生了改变,由原来的直接投资向作为引导资金的杠杆资金转变。这也说明2008年以来政府设立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是发挥了效用的。

政策对促进风险投资投入初创期的影响是即期的,而对风险投资发展规模的影响是滞后的。一个解释是风险投资经历和经验是决定风险投资家是否投资初创期的重要因素(具有经验可以降低风险,提高了单位风险对应的回报率),这一点在国外已得到实证支持[10]。因此,对政策立即做出反应的一定是已经进入了风险投资行业有经验的投资者,所以表现出初创期对政策的立即反应(风险资金在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重新分配)和整体规模对政策的滞后反应(整体规模扩大要靠新投资者的加入)。

图4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初创期的风险投资比率在2006年后急速下跌。可能的原因有两个:一个原因可由脉冲响应图(图2)进行解释,因为政策扰动对于风险投资规模增长的冲击有一期滞后效应,并在第三期时影响基本消除,而政策对初创期风险投资比率的影响是即期的,所以形成的扰动很可能在第二期就会消失。另一个原因,很可能是更重要的原因就是风险投资规模快速扩张(2007年风险投资规模增长了67.66%)造成了投资于初创期的资金比率下降[17-18]。其原理是如果基金控制的资金规模迅速扩大,而基金管理者的人数不能相应增加,那么每个管理者管理的基金数量会超过他的最佳管理范围,理智的做法就是将资金转投向企业的成熟期,以减少风险。

2.政策影响风险投资投入高科技产业比率检验

2003-2009年期间风险投资加大了对高科技产业投资的绝对值,与此同时,风险投资投入高科技产业的比率却由2003年的79.8%下降到2009年的52.3%;政策是否起到了增加高科技产业对风险投资需求的效果,从本文数据来看结论是不确定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有效果也是极其不理想的。究其原因在于,目前的政策主要是从刺激风险投资供给的角度出发的,而对如何提高对风险投资的需求考虑较少。要想增加对风险投资的需求,必须降低企业使用风险投资的资金成本。办法无非是要么降低风险投资承担的风险,要么增加风险投资家的个人收入。鉴于在我国风险投资家本身就是稀缺资源,吸引或者培养风险投资家的措施也必将能降低使用风险投资的资金成本。然而,这三方面目前国内在政策上都较为忽视。例如,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现状一直未能改变,也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改进,导致大量研发投入产生的成果会被竞争对手轻易复制,增加了投资高科技产业的风险;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体现出个人较机构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性,对风险投资专家,包括来华进行风险投资的外国专家,并没特别的税收优惠;无论从法律环境还是文化环境来看,我国目前都缺乏培养和吸引风险投资家的环境,管理者缺乏一直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政策的缺失,使得根据单位风险对应的投资回报率来看,高科技产业是缺乏吸引力的。如果企业通过风险投资融资,风险投资家必然要求非常高的回报来予以补偿,抬高了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了高科技产业对风险投资的需求,所以导致目前高科技产业风险投资比率持续下降的局面。

三、结论

本文通过VAR模型和图形对比分析的方法,检验了高科技产业政策对我国风险投资活动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1)政策对风险投资供给有显著影响。政策是导致风险投资规模发展的格兰杰原因,其效果有滞后一期的影响,对于风险投资规模的波动具有20%以上的解释力。风险投资规模增长也是政策数量变动的格兰杰原因,但其影响微乎其微。二者之间主要表现为政策对风险投资的影响。

(2)政策对风险投资的需求有影响,但效果非常有限。政策能够产生即期效应,增加科技企业初创期对风险投资的需求,引导现有规模中的风险资金进入初创期。但是长期来看,政策对增加风险投资的需求作用不大,原因在于当前出台的产业政策较少从刺激需求的角度出发,使得企业运用风险投资的成本过高,从而降低对这一融资途径的需求。今后出台的高科技产业政策中应更多体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风险投资家的税收政策倾斜,以及改善吸引和培养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环境的条款,才能达到引导风险投资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Hellmann T., Puri M.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roduct market and financing strategy: the role of venture capital[J].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2000,13 (4):959-984.

[2] Kortum S., Lerner, J.Assessing the contribution of venture capital to innovation[J]. The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0,31,(4), 674-692.

[3] Armour, J., Cumming, D.The legislative road to Silicon Valley[J]. Oxford Economic Papers-New Series, 2006,58 (4):596-635.

[4] Cumming, D.J., MacIntosh, J.G.Crowding out private equity: Canadian evidence[J].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 2006,21(5):569-609.

[5] Cumming, D.Government policy towards entrepreneurial finance: innovation investment funds [J].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2007,22 (2):193-235.

[6] Dushnitsky, G., Lenox, M.J. When do incumbents learn from entrepreneurial ventures? 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 and investing firm innovation rates[J]. Research Policy, 2005,34 (5): 615-639.

[7] Lerner, J., & Gurung, A. (Eds.) The global economic impact of private equity report [J]. Geneva: World Economic Forum,2008.

[8] Global Insight. Venture Impact: The Economic Importance of Venture Capital Backed Companies to the U.S. Economy[M].3 ed.National Venture CapitalAssociation,2007.

[9] 吴冬麟.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风险投资研究[D].杭州:浙江工业大学,2008.

[10] Itxaso del-Palacio, Xiaotian Tina Zhang, Francesc Sole.The capital gap for small technology companies: public venture capital to the rescue? [J]Small Bus Econ. 2009.

[11] Yong Li, Shaker A. Zahra., (2011). Formal institutions, culture, and venture capital activity: A cross-country analysis [J].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12] Stefano Bonini, Senem Alkan. The political and legal determinants of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s around the world [J]. Small Bus Econ. 2011.

[13] 左志刚.政府干预风险投资的有效性:经验证据及启示[J].财经研究,2011,(5).

[14] Marco Da Rin, Giovanna Nicodano, Alessandro Sembenelli. Public policy and the creation of active venture capital markets[J].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6,(90):1699-1723.

[15] 王元,王伟中,梁桂.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10[R].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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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投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筹资风险控制难度大

(1)筹资渠道单一。筹资是创投企业投资项目资金的来源,没有资金,项目也就无从谈起。我国创投家的投资基金有很大部分来自于政府,只有小部分是民间投资和境外资本,我国资本市场多元主体的潜在资本没有得到聚集,单一的渠道使创投家的筹资能力非常有限。(2)筹资供需失衡。被投企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创业资金的筹集应该根据创投企业的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不同来进行。若财务计划与企业发展阶段需求的资金数量失调将导致创投筹资的困境。例如,若被投企业发展比预计的速度缓慢,创投企业筹集的资金将会提前供应从而导致闲置,创投企业将会支付额外的财务利息给投资人;如果创投企业发展速度比预计要快,创投企业将会出现筹资的瓶颈,临时筹资困难,严重的情况将会使项目资金链断裂从而导致失败,这种由于被投企业资金需求与创投筹资供应与筹资能力的不匹配,会造成资本浪费或者是投资项目的夭折。而我国创投在评估预测筹资供需的准确性上还比较缺乏专业的技术和方法,从而导致资金供需失衡状况时有发生。

(二)投资风险复杂难控

投资环节是创投运营的主体,也是周期最长的环节,处于动态的经济环境中,其财务风险与大多数非创投企业相比更为复杂多变且难以评估和控制。(1)项目本身的风险大。项目风险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评估失误的可能性始终存在。项目的选择是投资活动成功的关键,整个投资过程围绕着项目而展开,如果对项目的评估失误,做出错误决策,导致创投企业投出去的资金无法收回,从而冻结在错误的项目里,将会使企业面临巨额偿债压力,若无法从其他渠道筹集到偿债资金,将会直接导致破产。一般项目回收期越长,风险越大。从2012年ChinaVenture和ThomsonReuters的相关数据综合来看,我国创投在项目评估上失误率仍然偏高。二是项目单一,风险集中度高。我国创投家们在投资领域选择上存在“一窝蜂”式的投资现象,这样在短暂的时间内就会造成某行业的投资过热现象。并且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大家都集中追捧的项目,忽视了投资项目的多样化,使风险高度集中,若项目成功则可大获一笔,若项目失败就全盘皆输,血本无归。(2)管理风险难以控制。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于:一是来自创投本身;二是来自于被投企业或被投项目。两方面的风险都聚焦于项目管理上,既要求创投企业具备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又要求对被投企业管理人员进行高标准考量。而我国创投企业在管理上比较混乱,存在诸多问题。既涉及被投企业本身管理经验的缺乏,也涉及创投企业自身缺乏优秀的团队和健全的制度安排。例如在种子期或初创期,创投企业在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时犯下错误;进入扩张期,双方管理者在规划项目规模时预计失误;进入成熟期,管理者没有处理好行业竞争风险等。资金的投放管理不善会导致企业资金沉淀,周转率低,报酬率下降,与预期收益率严重偏离。再加上被投企业管理者过于冒进或者是保守,管理知识缺乏,管理能力不足造成投资浪费或闲置等失误都会给双方带来严重损失。(3)投资监控不足风险。创投企业从投入资金开始,其财务风险和报酬就与被投企业捆绑在了一起,如果不加以严密监控投资执行和财务状况,成本和风险都会增加。目前由于我国创投企业在市场上的“圈钱”现象比较严重,只重视后期的利益分配,而缺乏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财务监控,导致最后分不到蛋糕也只能认赔,投入资本有去无回。很多投资者更是以一种“赌博”的心态在市场上从事投机行为,对企业的经营只赌结果,不重过程,这种现象对于创投企业和被投企业都是有弊无利的,以至于最后双双走向破产。

(三)退出风险大

我国创投企业退出渠道偏好集中,拥堵现象严重,相较于国外创投企业,退出风险较大。每一轮投资活动都会面临退出风险,例如被投企业成长后无法上市,企业股权转让受限,股权交易滞后,被投企业中途宣告破产,寻租行为毫无结果等,这些都将致使创业资本不能收回。创投企业如果退出失败,资本被套牢在前一个项目里,错过后面的好项目,那么创投企业本身不但没有实现资本增值,反倒额外承担资金的机会成本。如果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这时企业将面临严峻的偿债压力,严重时瞬间就会破产。若企业资产负债率适中或较小,大量股权资本被冻结在前一项目里,股东报酬率降低甚至无法收回成本,这时创投企业将遭受严重的声誉风险,到最后资本就退出了项目,在以后的经营中也很难再次筹到资本,导致创投企业因经营失败而走向灭亡。不论企业的资本结构良好或是不佳,若资本无法退出项目,创投家们都只能接受失败的命运。

三、创投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防范对策

(一)优化筹资管理

(1)拓宽渠道增加所有者投资。由于投资项目周期长,长期借款利率高,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大,创投企业应该选择增加所有者投资的方式来增加企业资产,而不是增加债务。而且要多渠道吸引那些规模和实力比较强的机构投资者,富有的个人及其他民间资本,也包括大公司的资金、政府财政资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等以保证丰富的资金来源。(2)科学评估筹资供需。企业在筹资活动之前应该运用相关评估技术做好科学准确的财务预测,筹资活动开始之后,企业应该根据被投企业的资金需求对筹资计划做出调整,使资金供需匹配。这样既不会浪费资本,又不会使资金断裂而让被投企业“忍饥挨饿”,既能有效地降低筹资风险,又能确保项目健康顺利地进行,但是达到目标的前提是一定要做到科学合理地评估和预测筹资供需数量。

(二)重点防控投资风险

(1)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一是精选项目,降低失误率。筛选项目过程中要运用专业技术方法对项目的前景以及投资回收期加以准确预测,对项目的适宜性、可行性、可接受性等进行有力论证,确保所选项目正确,降低失误率。二是科学管理项目。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技术是项目的支架,技术失败就预示着项目的夭折,技术转化为产品,产品带来收入,有了收入企业才能继续发展下去。创投企业应该对项目建立针对性较强的识别评估体系对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盈利能力进行论证。对潜在的市场需求进行精密的分析,供需吻合之后,产品的生产才有必要。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创投企业要选拔优秀的投资管理人才对项目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对被投企业管理者的个人履历、管理偏好、开拓能力、冒险精神等进行准确的评估。(2)分散投资,控制风险。一是分段投资,降低风险。创投企业应该准确把握创业资金的投入时机、投入数量逐步投入资本,这是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思路。由于在每一个阶段都存在不同的风险而且投资周期较长,资本很容易套牢在项目里,所以创投企业切忌在项目初期将资本一次性投入。而且在初期投入巨额资本,其筹资压力和筹资风险也会增加。如果项目进行了一段期间之后,失败的迹象较为明显,这时应该慎重考虑是否还要继续投资还是根据协议退出项目等。二是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组合投资是投资家们经常采用的投资策略。理论上根据资本市场线、证券市场线、CWAP模型、投资组合的标准差和相关性等方法就可以确定投资组合。若创投企业将资本集中放在一个项目上,则非常危险,一般在一个项目上的投放资金不能超过20%,而投资于30个左右的项目则会有效避免非系统风险。三是联合投资,转移风险。若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大,风险过高,企业可以联合多个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共同投资,将部分风险转移至其他企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局面,这样不但有利于被投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创投企业本身风险的控制。(3)加强对被投企业的监控力度。创投企业要加强对被投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的监控。尤其是要对被投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动态评估,时时跟踪企业经营绩效,不断调整投资经营决策,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管理成本。切忌奉行一旦投入资金就“三不管”的侥幸投资行为。只有扩大参与程度,加强监控力度,才能有效地将低投资风险。

(三)提高退出的灵活性

(1)灵活选择退出时机。对于中小规模的创投企业来说,一般进入项目较早,若项目成功机率大,会吸引一些大的创投机构加入到项目投资中,从而削减了中小创投的竞争力,此时中小创投企业可以考虑“退位让贤”,转向其他项目。大型的创投企业一般应该在被投企业发展到成熟期,当超额利润下降到行业平均水平时,就可以考虑退出。因为在此阶段,资金继续压制在项目里面已经不能为创业资本带来更多的增值。(2)灵活选择退出渠道。创业资本在整个运作过程中处于高风险状态,且市场中投机机会的增多也使得退出成本增加,由于以回收、实现增值为最终目的,因此在实现退出时不能拘泥于某一种形式,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积极灵活的退出决策,减少退出风险。例如,在缔结项目合约时可以增签条款,股权回购有困难时,则可以考虑结合运用多种退出方式,以增加退出的可能性。近年来,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的相继推出,也拓宽了创业资本的退出渠道,活跃了创投企业投资市场。

作者:张学军 文娟 单位: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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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32.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09-0069-0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BTQ02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05M-02)。

金融产品创新作为一种高技术含量、高风险、高度依赖团队配合的过程,集中地体现了金融企业信息的获取、利用、转化和集成。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信息保障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它渗透到产品创新的各个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产品创新的成败[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推进,金融自成长的动力不断被释放,近年来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投入到金融产品创新的行列中,但其成效往往低于预期。造成金融创新产品不适用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企业对投资者的需求了解不全面,金融创新过程脱离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创新产品不能满足大多数投资者的需求。美国次贷危机也显示,金融危机的爆发一方面是源于金融监管的不力,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由于金融产品的创新脱离了市场需求及投资者的需要[2]。

一、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启示

(一)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市场实际需求

美国金融机构在创新产品时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产品创新大多以“供给创造需求”的形式产生,金融机构通过复杂的技术手段创造出预期收益率较高的产品来吸引投资人购买,,使得金融创新产品严重脱离市场实际需要。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设计过程中缺乏对市场调研的足够重视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在不完全了解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就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形成了所谓的“三边”作业,即一边提需求、一边设计、一边开发。不仅新产品的开发质量不高,而且常常是未经市场试验便匆匆将产品推向市场,从而导致金融机构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出来的产品与市场的需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产品没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难以得到市场的认同,金融产品开发出来后,无人问津。

(二)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投资者的实际需要

美国金融机构创新出的一些产品,如抵押担保债券(CDO),在设计之初是为了逃避政府的金融监管,减少交易费用,专门为专业投资者设计的。鉴于这些产品的复杂性和高风险,在其推出的时候,主要投资者都是一些有专业背景的机构投资者或有足够承受风险能力的个人投资者。然而,这些产品在美国房地产泡沫膨胀的过程中创造出的高额利润吸引了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以及养老基金等投资者,因此,贷款公司、投行、信用评级机构把新产品大量推向市场,使得金融创新产品与投资者的风险能力严重脱节。

当前中国的金融产品创新,更多的是跟随和学习国外金融产品,基本上以吸纳性和移植性的创新为主导,结合国内实际的原创性产品比较少,金融机构间的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使各家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品种大同小异,没有对投资者需求进行细分,市场适应性有限,不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不同时段、不同空间上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后,缺乏对投资者定位的把握,没有根据创新产品的风险程度来正确地确定它的投资者群体,导致金融创新产品和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脱节,造成投资者投资风险的加大。

(三)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现实服务技术水平

次贷危机从某种程度上看是由极其复杂的创新产品造成的,华尔街很多结构性产品的研发都是通过极为复杂的公式推算出来的,复杂的数学模型和产品结构使得一般投资者甚至机构投资者并不清楚如何估值及控制风险,导致创新产品适应性较差。

在我国,由于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权限高度集中在上级管理部门,而上级管理部门在产品开发中过于偏向于和国际接轨,难以充分考虑区域性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排斥效应,以及创新产品的适用性及市场潜力,有的产品甚至在发达国家至今都还仅仅是处于尝试阶段,难以适应大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资者需求,和目前金融整体服

务的技术水严重脱节。

二、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类型

(一)市场信息

金融机构在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中,要在加强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促进创新和开发的产品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实际,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投资者为中心”,推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产品创新要有投资者群体和市场需求,且要对当地经济、区域特色和发展趋势作出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后,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的区域性差异、投资者的群体性差异设置产品的内容和要素。

(二)投资者信息

金融创新是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表现,创新的目的在于通过有效配置收益和风险来配置稀缺的资本资源。在配置收益和风险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个基本问题,即风险必须由那些愿意且有能力承受风险的市场参与者去承担。投资者在参与市场过程中,既是风险的承担者,也是市场风险的发现者。在创新金融产品时,金融机构要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根据投资者获取、解读信息和风险承受的能力不同,对投资者进行类别区分,为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人创造不同的产品,产品与投资者的承受能力要配套。事实上,在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投资者参与已经成为提高金融创新成功率的关键。由投资者提供的知识、市场信息和额外的资源,都代表着竞争优势的潜在来源,因而越来越多的金融企业将顾客纳入他们的新产品开发流程,希望借此降低不确定性、分担财务风险[3]。

(三)金融机构自身的信息

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金融创新下,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应该也必然会体现出差异化和个性化。市场对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和多样化特点,面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产品需求,每一家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特定的目标市场或优势市场,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各自的优势市场上进行产品创新,也只有在自己熟悉和具有优势的市场上才能真正产生有效、安全的创新。因此,作为金融产品的创新主体来说,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必须与其自身的服务功能以及技术水平相结合。要真正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自身的金融服务功能,以发挥自身金融服务优势为切入点,开发符合自身金融服务特色的金融产品[4]。

三、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特征

(一)全面性

信息需求贯穿于金融产品创新的各个阶段。在金融产品创新战略制定阶段,金融企业最重视对竞争对手、产品本身和企业自身所有相关影响因素的分析。在计划制定阶段,金融企业更加注重对企业自身和产品技术本身的分析,以谋求制定出符合本企业总体战略和技术能力的创新计划。在计划实施阶段,金融企业注重对产品本身的分析,以求跟踪前沿,开发出最先进、最有价值并最适用的产品。在评价阶段,金融企业主要评价企业产品创新工作的效率,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与市场需要的匹配程度以及消费者对创新产品的满意程度,相比竞争者的优势和弱势,并在此基础上谋求持续的改进。因此,在这一阶段最重视对企业自身、市场环境、消费者及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分析[5]。

(二)预测性

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激烈化是促使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外在压力。但是,金融产品的同质性和无专利性的特点,决定了它具有明显的易模仿性。一家金融机构推出一种新的业务品种,其它金融机构可以迅速开发出同样的产品。这样,金融产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服务上,包括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效率、服务的方式和服务的设施等。同样一种产品,由于不同金融机构的不同服务,便会产生差异性,因此,金融机构在推出新产品的同时,要形成自己独特的服务功能,要用一种不同的个性化服务来区分自己和竞争对手,发展属于自己的特殊优势,提供有竞争力的,有别于他人的差异化服务。因此,金融机构自身要进行大胆的超前分析和科学预测,及时掌握本企业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调整产品结构,准确把握未来市场变化的趋势,争取未来竞争的主动权。这些都使得企业对信息预测性的需求越来越强烈[6]。

(三)及时性

时间就是效益,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信息的更替速度日益加快,而且人们获取信息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企业竞争比的是效率,比的是速度,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及时地获取相关的信息。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全球化,金融市场上消费需求逐步多样化,这就要求金融机构提供更高效、快捷的服务,从而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产品的创新贵在“新”字,若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够及时,也许就会被他人抢先一步而失去了创新产品的机会。

四、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满足途径

(一)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广泛搜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程度

利用外部信息资源,多方了解相关企业和个人财务状况,为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同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资料,加大金融机构间信息的共享共用,比如不同的金融机构对某企业或个人经济实力的调查材料、其主要收入来源等。

在金融机构内部加大信息整合力度,打通信息沟通环节,消除信息孤岛,信息应当渗透到经营管理决策的各个层面,帮助高层领导深入了解和把握金融机构自身乃至市场的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预测问题,这样才能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和利用效果。

做好产品创新中信息维护,掌握新产品的风险信息。同时,要充分的搜集和国内经济信息和同业信息,引导决策经营。

(二)充分重视和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提高与投资者关系互动的能力

数据挖掘技术的最直接作用,就是能帮助金融机构在数据海洋中分析投资者,了解投资者,挖掘投资者价值,提升投资者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决策与管理,搞好金融产品创新。

对金融机构来说,在管理投资者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需要用到数据挖掘技术:一通过数据挖掘确定投资者的特点,从而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大多数投资者都可以从其业务记录中发现他感兴趣和不感兴趣的商品或服务。利用所掌握的交易数据,金融机构能建立高度准确、按等级分类的单个投资者实际偏好的记录,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消费偏好信息确定合作伙伴,并根据其消费偏好提供金融服务,从而密切与投资者的关系;二通过数据挖掘,发现购买某类金融产品的投资者的共性,然后有针对性地对这类产品进行营销,从而可以扩大业务;三通过数据挖掘,可以寻找到流失投资者的特征,然后在具有相似特征的投资者还未流失之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尽量减少投资者的流失。

(三)打造系统化的信息支持平台,提高金融产品创新能力

金融机构可通过创建和利用一系列的信息平台,如金融产品需求采集平台、产品标准化平台、产品试点平台和产品创新质量平台等,进行金融创新产品的各项分析,如产品创意分析、需求分析、成本收益分析、风险分析、市场和投资者维度分析,定价和市场推广分析等,以提高金融创新产品的成功率,从而提高金融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另外,金融机构也要充分利用央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功能,从中筛选出有用的投资者需求信息和投资者诚信、资金实力等。并通过逐步扩大征信信息的覆盖范围,实现两个系统征信数据和信息相互共享,为金融产品创新开发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王 川, 刘向阳. 基于新产品开发成功因素的情报信息需求分析[J]. 情报科学, 2008,(9):1367-1370.

[2]黄 勇, 吴小北. 对目前金融机构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情况的调 查[J]. 西南金融, 2008, (8):43-44.

[3]周 密,葛 敏. 基于核心竞争力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路径选择[J]. 商业研究, 2007,(2):121-122.

[4]徐 琼, 朱 奕. 后WTO时代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现状与对策研究[J]. 财经论丛, 2007,(1):54-58 .

[5]Wells RMJ. The Product Innovation Process: Are ManagingInformation Flows and Cross-functional Collaboration Key? [J].Academy of Management Perspectives, 2008, 22, (1): 58-60.

[6]张铁强,蔡 键. 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研究:广东案例[J]. 南方金融, 2006,(6):27-33.

Analysis on the Information Demand by China’s Financial Product Innovation through American Sub Prime MortgageCrisis

Ding Linghua

篇(9)

全球创业观察(GEM)中国报告,中国的创业活动在全球效率驱动和创新驱动型经济体中仍然处于活跃状态。根据我们完成的2014年数据调查,中国创业活动指数(15.53)高于美国(13.81)、英国(10.66)、德国(5.27)、日本(3.83)等发达国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下,当代大学生创业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有研究者通过调查发现,财务资源是大学创业者最缺乏的创业资源,62%的大学生认为创业最缺乏的是资金。而且创业融资的模式选择较为单一,主要来源于人脉融资和合伙人投资。麦可思研究院2014年的《中国大学生就业蓝皮书》 显示2013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资金80%来源于父母、 亲友投资或借贷和个人储蓄;商业性风险投资仅占比2%;政府资助小额贷款占比2%。

对于大多数高校而言,大学生创业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一剂良药,然而,大学生毕业之后创业与高校的联系比较薄弱。高校针对大学生创业融资的支持也微乎其微,高校对大学生创业融资的辅助功能尚未有效发挥。因此,如何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问题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将针对创业融资模式类型的特点进行分析,结合大学生创业的阶段性需求以及风险控制需要,给出各阶段适用的融资模式及组合。并且文章将分别从高校和创业期大学生的角度给出创业融资对策。

一、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的类型及适用性分析

(一)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的类型

郭伟威(2010)认为,我国大学生创业融资的来源主要包括政策基金、亲情融资、天使基金、合伙融资、风险投资、金融机构贷款。王亚娟(2015)将创业融资模式类型分为内源和外源,主要包括亲友借款、大学生创业者勤工俭学等积蓄;银行贷款、 合伙融资、 天使投资、 风险投资和民间借贷、政府推动的融资渠道等。吴佩君(2016)将天使投资归纳入风险投资,实证研究4项占比最高的融资模式,人脉融资、风投融资、金融贷款、合伙融资。

(二)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的特点及适用性分析

戈尔曼认为大学生创业选择何种融资方式,应结合投资的性质、 企业的资金需求、融资的成本和财务风险以及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举债能力因素(吴佩君,2016)。本文采纳吴佩君(2016)的分类方式(人脉融资、风投融资、金融贷款、合伙融资),并加入“政策基金”,围绕大学生创业融资资金量的需求及财务风险的控制需求进行分析。本文从融资数额、融资成本、财务风险、融资难度四个方面分析大学生5种主要创业融资模式的适用性。

第一,人脉融资:王亚娟(2015)认为人脉融资通常利率较低甚至没有利息; 筹措资金速度快,风险小,成本低,易获得。但是宁茹(2015)认为这种融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往往非常有限,难以满足创业者的需求。

第二,风投融资:吴佩君(2016)以粤东六所高校为例的大数据分析结果显示风险投资是大学生创业者的首选融资方案。因为风投融资不需要担保抵押,也不需要偿还。 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有助于降低大学生创业风险。但是王亚娟(2015)认为风险投资方比较青睐科技含量高、商业模式新、背景与现金流良好、发展迅猛的项目和高发展潜力的创业者及其团队。但是大学创业者很难得到他们的关注,而且高校也缺乏有效的风险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

第三,金融贷款:金融机构贷款是指企业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介入的资金,其中商业银行是国家金融市场的主体,资金雄厚,可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宁茹,2015)。但是王亚娟(2015)研究发现金融贷款存在贷款利率高于普通商贷利率且还款期限较短等问题。吴佩君(2016)也认为金融贷款额度过低,对抵押物要求高,手续繁琐。

第四,合伙融资:合伙融资即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将个人或相关单位的投资进行吸收的一种融资途径(宁茹,2015)。合伙融资有利于资源的利用和整合,增强企业信誉,尽快形成生产能力。缺点是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办事效率低,甚至会动摇合伙根基(王亚娟,2015)。

第五,政策基金:政府政策性融资是政府为鼓励创业,支持技术创新和专业化发展,用于新企业运作而建立的融资基金,是大学生创业最应争取的融资方式之一(宁茹,2015)。王亚娟(2015)列举了财政专项资金、创业基金以及创新创业计划( YBC 基金)。各项基金赞助的数额与数量各有特色,具有低利率、低风险等优势,但是三种基金具有针对性不强、地域局限性、申请程序严格和资金来源有限等问题,并不能满足广大大学生创业者的需求。

二、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的适用及建议

(一)推动高校创业融资平台搭建

针对大学生创业融资资金量的需求、创业融资风险的控制需要,建议高校成立创业孵化基地、组建天使投资基金会、建立创业大学生资源库。首先,成立创业孵化基地,整合具有专业经验知识的教师与企业家共同指导大学生创业。再者,由高校牵头,带动合作企业组建天使投资基金会。基金会主要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创业大学生可以通过路演和竞赛的形式展示创业项目。基金会成员可以给予创业项目资金投入与技术指导。最后,建议高校建立创业大学生档案库,与创业毕业生建立密切联系,如每年定期召开创业研讨会,分享创业经验。创业成功的同学亦可以加入天使投资基金会,扶持其他创业项目。

(二)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建议

Reynolds (2005)根据 GEM (全球创业观察)报告的定义,将创业进程分为四个阶段:创业机会识别期,创业机会开发期、新企业成长期以及企业稳定期。本文将大学生创业分为两大类别,分别为科技创新与开发类和传统实体店类。科技开发类项目前期需要大量的研发资金与技术支持,传统实体店则在新企业成长期需要更多的资金扩大经营。考虑到两种类型企业在各时期的风险承受能力与发展需要,给出以下各阶段适用的融资模式。

基于上述分析,人脉融资、合伙融资具有低风险、低成本的优势,比较适合处于创业识别期的传统企业;科技创新与开发类创业项目前期需要大量研发与推广资金,风投融资财务风险低,而且其中的股权融资,使得风险投资人参与项目的研发与管理,规范创业项目。创业机会开发期需要大量低风险资金,此时企业偿债能力较弱,建议传统实体店采纳合伙融资与风投融资的组合,科技创新与研发项目采纳风投融资与政策基金组合的模式。新企业成长期是企业走向成熟的过渡时期,此时企业具有一定的财务风险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若有资金需求,可以增加金融贷款的比例,降低股权稀释的风险。处于企业稳定期的企业将有能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运转,如需扩大发展与影响力可考虑股权融资甚至IPO上市(如表1)。

(三)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更多扶持

大学生创业初期,缺乏融资经验,需要高校指导与跟进。首先,政府可以在政策上组织或激励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档案与创业融资平台,促进高校与创业毕业生的交流以及技术指导工作的开展。其次,政府可以提供贷款或设立专项的支持基金。一方面降低大学生创业贷款门槛,增加贷款数额,一方面设立专项基金扶持有特色的创业项目,使得更广泛的创业大学生可以满足融资需求。

三、结语

大学生创业正在蓬勃发展,但大部分创业企业对融资模式的选择并不完全适合发展阶段的需要。原因在于创业大学生的理论水平尚难以自主选择适合的融资模式。社会给予的融资方式存在种种问题和障碍。大部分高校尚未建立针对创业大学生长期有效的培育机制。因此,本文从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的类型及适用性进行分析,发现各阶段创业融资的需求可以由5种基本的融资方式组合来满足,这种融资方式的组合称之为融资模式。若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在融资模式中各融资类型的比例可以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的各项指标进行估算。本文讨论给出的创业融资模式将对下一步实证研究提供指导。

(作者单位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 吴佩君.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的选择――以粤东六所高校为例[J].高教论坛,2016(2):113-118.

[2] 王亚娟.国内外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比较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21):13-14.

篇(10)

一、前言

湖南省委、省政府自1989年作出“发展文化经济、建设文化大省”决策后,一直致力于发展文化产业,2001年确立“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省”战略,在文化强省战略推动下,湖南省文化产业进入加快发展阶段,湖南快速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文化产业连续7年保持20%以上增速,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多年来,湖南财政投入难以满足文化产业发展需要,金融支持不足、资金短缺一直成为制约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拓宽融资渠道,实行多元化、市场化融资成为必然选择。因此,从战略高度对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进行全面、深入、系统地统筹规划,为解决湖南文化产业融资问题提供指导,满足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资金需求,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运用规划手段从全局高度系统性地研究湖南省文化产业的融资问题, 在科学预测湖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需求总量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融资主体进行融资模式设计及创新,并从制度完善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

二、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湖南文化产业发展优势明显,位居国内前列

1、文化强省战略实施效果明显;

2、总量位列中部六省之首、全国第八位;

3、湖南“文化现象”全国闻名;

4、竞争力在国内排名靠前。

(二)湖南文化产业发展障碍突出,融资瓶颈急需破解

1、总量相对落后,产业结构需要优化;

2、市场化程度不足,差异竞争需要强化;

3、融资能力不强,融资瓶颈急需破解;

4、融资支持不优,融资政策需要完善。

三、湖南文化产业资金供求预测

为合理估算文化产业投资需求,需要对预测目标变量进行界定。主要预测指标是“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而“文化产业投资总需求”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为了达到既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所需要的最低资金总量,不仅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还包括无形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等。通过比较2007-2010年投资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额之间的比例,得出两者之间的比值关系约为5.2:1,依据这个系数,在预测出湖南省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基础上,进一步估算出2011-2020年湖南省文化产业投资需求总额。预测模型采用ARIMA(p,d,q)模型,即差分自回归移动平均模型(Autoregressive Integrated Moving Average Model,简记ARIMA),预测结果如下:

(一)资金总量需求

2011-2020年湖南文化产业投资需求呈上升趋势,“十二五”期间约5900亿元,年均投资1180亿元,年均增速20%;“十三五”期间约12300亿元,年均投资2460亿元,年均增速14%。2011-2020年湖南文化产业投资需求总量约18200亿元。

(二)资金结构需求

1、重要领域资金需求。湖南广播影视业、出版发行业、报业、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和文化创意业2011-2020年投资需求总额约14700亿元,“十二五”期间分别约1800、680、420、450、400、1900亿元,年均投资分别约360、140、80、90、80、380亿元;“十三五”期间分别约2900、1000、660、690、660、3000亿元,年均投资分别约580、200、130、140、130、600亿元。

2、重要区域资金需求。长株潭文化产业核心增长区、环洞庭湖文化产业圈、大湘南民俗文化产业新兴增长区、大湘西民族文化产业新兴增长区和湘江流域文化产业带2011-2020年投资需求总额约12500亿元,“十二五”期间分别约3700、950、900、320、4900亿元,年均投资分别约740、190、180、60、980亿元;“十三五”期间分别约5800、1300、1300、400、7600亿元,年均投资分别约1160、260、260、80、1520亿元。

(三)基本资金供给

2011-2020年湖南文化产业资金总供给基本值约1120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约770亿元,占比7%;信贷资金约1800亿元,占比16%;域外资金约1140亿元,占比10%;资本市场融资(含股票、债券、基金融资)约320亿元,占比3%;自筹资金约7170亿元,占比64%。

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域外资金、资本市场资金、自筹资金供给2015年分别约80、170、110、30、730亿元,到2020年分别约90、230、160、50、870亿元。

(四)资金供给目标值

根据资金供求基本值,湖南文化产业资金供需缺口约7000亿元,根据缺口弥补需要,资金供给规划的目标值为:

1、财政资金供给较基本值增加:2011-2020年通过挖掘财政增收潜力、成立政府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和引导资金等措施,弥补政府主体需要承担的供需资金缺口约1300亿元。

2、信贷资金供给较基本值增加:2011-2020年通过挖掘信贷资金潜力,弥补供需资金缺口约3100亿元。

3、域外资金供给较基本值增加:2011-2020年通过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和域外国内民间投资,弥补供需资金缺口约2000亿元。

4、资本市场资金供给较基本值增加:2011-2020年通过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融资弥补供需资金缺口约600亿元。

四、湖南文化产业融资模式设计

(一)一般融资模式

1、文化产业项目融资渠道。主要有财政资金、信贷资金、股票融资、债券融资、信托融资、文化产业基金融资、风险投资等,文化企业应对融资渠道优化组合,实现项目融资成本最小化。

2、政府主导型项目的融资模式。该项目包括公益项目即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的文化产业项目、准公益项目即具备准市场化条件的文化产业项目。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坚持融资主体、融资项目、融资条件和融资工具市场化,弥补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项目的资金缺口。对公益性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偏重使用财政资金、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社会捐赠等融资模式。

3、市场主导型项目的融资模式。市场主导型重大项目集中在广电、传媒、报业等领域,中小微型项目集中在动漫游戏、演艺娱乐、文化创意领域。目前文化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对符合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重大企业项目,应偏重股票和债券融资;对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主导型项目,应偏重引进风投机构,吸纳风险投资资金;对收益相对稳定的文化产业项目,应偏重采用文化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信托融资等融资渠道;对中小微文化企业项目,应突出文化产业基金的担保支持和使用银行联保联贷产品,广泛吸纳风险投资、民间融资等社会资本。

(二)湖南文化产业项目融资模式

1、政府主导的准公益项目采用市场化转换融资模式。演艺场馆项目、文化创意基地、文化旅游项目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准公益项目,应以政府资金、文化产业基金、企业自筹资本金为基础,吸收银行贷款,争取民间资本投入,通过股权合作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市场主导的大型文化企业项目采用多元化渠道组合拳融资模式。广播影视大型企业项目以股权为主,信贷为辅融资。传统出版发行项目以改制上市和并购融资为主,以股权、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多种质押抵押取得银行并购贷款。报业大型项目以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建设经营类文化项目应广泛吸纳民间投资,通过股权合作、发行专项债券、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集合委托贷款融资。

3、中小微文化产业项目的市场化融资模式创新。影视剧项目采用“风险投资+信贷创新”融资模式,即使用版权质押、预售合同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和第三方担保等四类创新型贷款产品。动漫游戏与数字出版项目采用“政府+信贷+民资”融资模式,即采用政府政策支持、吸纳民间资本、银行放松信贷有机结合的融资模式。演艺娱乐业项目采用“信贷支持+文化产权交易创新”融资模式,即银行对演艺娱乐业项目拓宽贷款抵押担保范围,以项目外的企业或个人资产抵押,以项目收益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文化创意业项目采用“联保联贷创新+孵化器融资服务”模式,即银行创新传统联保联贷产品,成立统贷融资平台,构建文化创意企业集合贷款池,与入区企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建立四方联动融资模式。创新书画艺术项目融资模式,如以王羲之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会长、著名书画家王德水为品牌的湖南浏阳河德水艺术公司计划开展德水主题书画专辑、“德水艺术”品牌股权融资,力争成为中国书画艺术产业化先锋。

(三)融资风险

1、融资风险类型。文化产业的轻资产与知识密集型特征导致湖南文化产业项目存在投融资风险,融资风险集中体现在文化产品的经营风险和文化项目的财务风险。文化产品的经营风险为:受众对文化产品价值认识存在时滞性、文化产品存在需求不确定性、文化产品具有易复制性。文化项目的财务风险有:筹资成本风险、现金流量风险、连带偿债风险。

2、融资风险防范。要建立融资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加强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从确定文化产业项目最佳融资量、重视项目资金结构最佳配比性、建立文化企业最佳治理结构、建立文化项目科学融资体系等方面提高文化产业项目融资水平。

五、湖南文化产业融资政策建议

(一)健全融资制度

1、制定国内文化产业首部地方法规《湖南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和首部融资法规《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条例》。

2、制定大型文化企业投融资导引、中型文化企业投融资规范、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准则和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指南等融资具体规范。

3、在国内率先制定《湖南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评估办法》和《湖南文化企业价值评估规则》,制定文化企业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权、文化知识产品的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流转的具体规范。

4、建立文化企业产权交易规则,完善文化产权交易品种,将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成为文化产权交易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完善融资体系

1、构建文化产业政府融资平台。对现有政府类“转贷”融资平台、业务不足的其他政府融资平台整合重组,变更为政府主导的省、市、县级文化产业投融资主体,填补湖南文化产业政府融资平台的空白,如建立湖南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公司作为省级文化产业政府融资平台。

2、建立文化产业信贷支持服务平台。由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省级文化产业信贷支持服务平台,成立专门的文化产业信贷部门或开发文化产业信贷产品,设立针对文化产业融资的详细信贷指引,制定银行支持文化产业融资的规范体系,创新适合文化企业的特殊信用结构与信贷产品,鼓励银行单独或联合提供文化产业特色金融服务。

3、完善文化产业市场融资主体。完善政府、企业类担保机构建设,设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主体,设立文化产业创业投资主体,成立文化产业信托投资主体,以知识产权或未来收益权进行信托,完善不同类型的的风投机构、创投机构,鼓励建立文化产业政府类基金、企业类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基金主体,专门为中小微型文化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融资,完善会计、法律、评估等融资中介机构建设。

(三)创新金融政策

银行要创新信贷产品与服务工具,利用上市、增发、债券、并购等方式扩大资本市场融资,成立文化产业投资保险机构,开发文化产业投资保险品种,创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工具,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文化产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联合担保,开发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小微文化企业集合融资的金融技术和金融产品,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企业信用评级制度。

(四)完善配套政策

1、设立财政性专项文化资金。设立政府引导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政府重点支持的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再担保基金,为中小微文化企业短期小额贷款分担融资风险;设立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和种子期的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设立文化产业专项基金,为中小微文化企业给予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和奖励等支持。

3、完善文化产业民间投资政策。构建湖南文化产业民间投资财税支持体系,放宽行业和市场准入限制,允许民营企业跨所有制、跨行业发展。有效控制文化产业项目投资风险,增强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吸引力。采用股份制吸引民间资本直接参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盈利文化产业项目。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通过投资基金集中中小投资者资金投向文化产业项目;建立和完善公共投资带动民间投资新机制。建立为民间投资者服务的文化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建立文化产业民间投资信息服务体系。

3、完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自建成之日起一定时间内给予行政规费减免;对高新技术文化企业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各类文化企业收入完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文化产业的各类投资基金、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民间资本、非文化企业依法给予所得税优惠。

4、完善文化产业土地使用政策。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在防范“圈地”风险前提下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指标,给予用地出让价格优惠,依法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鼓励文化企业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和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农村组织、农民合作经营文化产业项目,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发文化产业项目,促进农民增收。

5、完善文化产业工商登记政策。支持投资者用股权、债权和商标、专利、创意等知识产权出资;支持投资人以商标、技术、科研成果、创意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支持民营资本和外商投资在政策许可前提下参与或兴办影视制作等文化产业;支持文化企业品牌创新,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扶持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资产重组。

6、完善文化产业人才支持政策。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工程,支持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文化企业创建人才培养、教育培训、项目策划等基地;对引进的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给予优惠政策待遇;对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折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建立文化产业发展顾问制度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库。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8日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

[2]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

[3]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2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4] 中共湖南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2012年1月19日湘发(2012)3号)

[5] 湖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文化产业规划(2011年1月湖南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批准)

篇(11)

一、引言

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一方面,创业活动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发展,推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更新改造,为创业投资的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另一方面,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制度,通过自身的制度创新,有效地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使之成为支持创业活动的重要资本力量(刘健钧,2003)。国外经验表明,所有政策工具和投融资工具中对高新技术市场化和产业化最有力、最不可或缺的一种现资形式就是创业投资(庞跃华,2011)。

作为新兴产业的创业投资行业属于高端服务业,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是缓解企业创业难、融资难、发展难的重要手段,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和完善。因此,创业投资通常被比喻为是连接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的重要桥梁,是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创投企业即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的概念出自《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在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企业组织。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科创集团”)由上海科技投资公司与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战略重组建成,是上海第一家具有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金融等完整功能的国有创投集团。上海科创集团作为上海最大的国有创投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就肩负着推进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使命,其财务管理也积极探索创新之路。

二、国有创投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必要性

上海科创集团是由两大服务功能不尽相同的创投企业战略重组而成立,创投行业具有风险性、系统性、周期性的基本特性,而国有企业又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相关要求,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兼顾这些特性和要求,才能适应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需要。

(一)深化全面预算工作的需要

现有国有资产预算工作的体系,主要是根据传统制造业的流程来设计的,其特点是系统性很强,从销到人才物,从最原始的基础资料,到预算结果,组织勾稽关系很严密,流程很完善。而创投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比较简单,以对外投资项目为主,作为投资人,一般只派出人员参与跟踪管理,但不会参与具体的经营管理事务,其管理形式与传统企业不一样。且当年投资项目与当年产生利润的项目不匹配,往往是当年投资的项目,要经过几年培育后才能产生效益,而当年收到的利润,是以前年度投资的项目所产生的利润。所以,在管理形式的不一样和实现利润周期不匹配的情况下,用通常的预算方法就很难达到理想的预算效果,需要不断深化和发展。

(二)完善财务风险预警管理控制的需要

风险管理工作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若轻视或疏忽风险管理工作,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甚至经营失败。

现有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工作,主要是根据传统制造业的管理要求建立的,主要分析债务风险、现金流风险、盈利风险和固定资产投资风险等四大类风险。而国有创投企业的特点是:轻资产、少债务;股权结构复杂、资源耗费少;没有主营业务收入、营业亏损;实现利润不均衡。所以,按传统企业确定的风险管控点,不能反映国有创投企业的管理要求,需要根据创投企业的特点,选择不同的风险预警管控方法。

(三)正确核算长期投资价值的需要

根据现有国有资产财务制度规定,国有创投企业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对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一样的,对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一般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而国内外创投行业通行的方法是,对投资企业是按公允价值来计量的,这更能反映创投企业所投资企业的投资价值,两种计量方法既具有会计理念上的不同,也有实际计量结果的差异。

(四)反映投资失败项目核销和清算的需要

创投企业投早中期项目比较多,项目投资存在着“成三败七”的规律,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有一定比例的失败投资。当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难以扭转时,创投企业可以结算或破产清算,也有的直接采取停止营业形式宣告失败。由于创投企业有存续期的要求,应在存续期内完成处置或核销。

目前国有创投企业对核销和清算存在两方面难点: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对核销证据、流程等要求很严格,有些已经失败的项目因难以满足这些要求而无法予以核销;二是即使通过了国有资产核销,更难的是由于无法满足税务和工商清算的要求,无法完成失败企业的清算,产生了一批“僵尸企业”。

(五)国有创投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国有创投企业在很大程度上都与由行政主导的、过于单一的科技管理体制有关,表现为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立项、评估、投入、产出、成果转化等方面,仍主要由政府主导,很多科研项目都要通过行政力量来推动,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和企业自身财务管理能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通过财务管理创新,不断完善企业的机制创新,大力提高企业内在的创新动力,抓好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有创投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三、国有创投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探索

国有创投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既要符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又要体现创投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这就决定了这种创新并非建立一套新的制度和方法,是对两个要求融合后的灵活运用,是在原来管理基础上的提升。

(一)全面预算工作的重点是充分反映投资策略

当前国有企业的预算模式,主要是按传统行业统一建立的,按销全流程,人财物全过程来制定预算,反映结果。但国有创投企业与传统行业有着明显的差异:一是没有会计意义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收益主要体现为项目投资后的分红、转让增值等收入;二是轻资产,没有厂房、机器、设备等国定资产,现金是资产的主要形式;三是效益产生时间的不均衡性,项目没有退出时往往收益不高,而一个好项目的退出会有成倍的收益,波动很大。所以,统一的预算模式在国有创投企业作用不大。

上海科创集团做法:一是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管控体系,科学设计集团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建立从集团公司到子公司,再到参股公司的管理权限,提高集团管控的科学性;二是改进业务部门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指标体系、编制方法、流程的设计、理解和贯彻,重点体现对投资策略、投资方向、项目管理、项目退出的要求;三是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预算管理方法,用以监控项目经营情况,提示风险,针对投资业务决策点进行预算检查。

(二)围绕项目投资管理开展财务风险管理

国有创投企业的主要业务是项目的投资、管理和退出工作,财务风险管理的重点应该围绕这些工作来展开:一是制订以职责为核心,以流程控制为重点的投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项目风险激励机制,深化项目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完善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流程,优化以流程控制为核心的投资内部控制管理程序,主动监控投资全过程的各类风险,完善投资退出与处置机制;三是在投资项目退出后,对投资项目的效果,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完善投资管理退出的管理流程,并搭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四是按照监管层级的不同,对不同投资股份和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的风险管理要求,细化风险控制点的设立,有针对性的实施风险管控措施。

(三)建立国有创投企业会计核算体系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经上海市国资委同意,试行将上海科创集团确定为投资性主体,采用公允价值方法计量方法,迈出了探索具有国有创投企业特色会计核算体系的步伐。

创投企业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方法,在国际、在行业内是通行的做法,如何判定投资企业的公允价值是关键。经过充分讨论和沟通,企业根据投资类型的不同,按照谨慎性的原则,确定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和程序为:(1)上市公司股票报表日市价;(2)一年以内最新的交易价格;(3)一年以内最新的评估价格;(4)年度内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5)按年度审计报告净资产比例;(6)按合伙人权益比例;(7)按投入的原始成本;(8)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净值比例;(9)净资产为负值的确定为0值。这些方法覆盖了上海科创集团所投资的各类项目和基金,经过实践的应用,具有相当强的操作性,也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的价值水平。

(四)建立集团财务信息一体化平台

上海科创集团根据国资管理和自身管理水平提升的双重要求,大力推进集团财务信息化工作,按照现代化财务核算、集团化财务管控、智能化决策支持的功能要求,在财务核算、报表合并、资金控制、资产管理、全面预算、成本费用、风险管控、决策支持等八个方面,建立了高度统一的集团财务信息一体化平台。

通过这个财务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对集团和所属单位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的全流程管理控制,并实现与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模块以及各业务系统的相互关联,增加不同模块和财务模块的有效关联度,发挥信息系统在预算管理中的智能化作用,实现业务和财务的各项指标在系统中勾稽、关联。各级负责人和管理部门,能根据不同权限,从各类同源数据中各取所需,高效地实现对业务的监控、预警,为各级管理者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财务信息一体化的建立为国有创投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工作提供了技术手段上的保障。

四、国有创投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对策

国有创投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创新过程也是一个漫长的协调过程,有时还会有曲折。所以,在思考和实践创新的过程中,要周密思考,循序而进,不能操之过急。

(一)要始终立足“国有”和“创投”基本立场

首先要立足于“国有”,这是企业所有制性质决定的。国有企业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和规定,严密决策的各项流程,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创投企业要充分体现国际、国内行业的通行做法和规则,体现市场化运作的基本要求,才能在市场搏击中充分翱翔。“国有”和“创投”两者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不能因为“国有”而排斥、不接受市场化要求和做法,也不能因为“创投”而不接受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创新是提升管理水平而不是推倒重来

我国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运作,已形成了完整的管理体系,管理严密、流程规范是这一体系的基本特点。要充分发挥这一管理体系的优点,在此基础上,思考有所创新,以不断完善和提高,而不是推倒重来。特别是要通过创新,来不断提升国有创投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为创新国有创投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进行有益的探索。

(三)财务创新一定要体现国有创投企业的特点

探索创新国有创投企业的财务管理,一定要体现其特点。国有创投企业在所有国有企业中是一个很小的小众群体。因为是小众群体,只有体现特色,才能引起管理者的重视。在预算工作中强调投资策略,在风险管理中寻找不同的风险点,在会计核算上采用公允价值方法,这些都体现了国有创投企业与其他国有企业的不同特色。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在不良资产核销、风险项目监管、僵尸企业处置等方面,探索一些与传统国有企业不同的方法。当然,这也需要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

(四)财务创新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对国有创投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探索,一定要有一个中长期规划。要符合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相配套,制订财务创新的中长期目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既可在条件成熟时实施,也可创造条件实施。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要失去机会,要有序地稳步推进。

我国国有创投企业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创投企业在创业投资行业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培育市场化的创业投资机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前我国的创业投资也正由政府主导型在向政府引导型转变,从直接参与向间接引导和扶持转变,这就要求国有创投企业在理念和管理上,要跟上转变,国有创投企业的财务管理也要经过不断的创新,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