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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8 17:32:18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1)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1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促进社区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社区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促进社区改革发展,确保平安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的深刻变化,务必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到社区建设的整体格局中考虑,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谋划,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区建设和管理进步,推动社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优化社区发展环境的有力保障。近年来,社区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抓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为社区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昨天的和谐稳定不代表今天的和谐稳定,稍有松懈就容易出大问题,一旦和谐稳定出了大问题,发展的机遇会丧失,业已形成的良好发展局面也将难以保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继续巩固和保持社区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推动社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是发展所需,更是民生之本。当前,职工群众最迫切的追求是富裕,最强烈的愿望是平安。只有在稳定、安宁的环境中,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保护和调动,心理安全指数和生活幸福指数才能不断提高。如果治安乱、环境差、矛盾多,职工群众连生活和财产安全等最基本的权益都难以保证,安居乐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是一句空话。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正是实现职工群众平安愿望的具体体现和根本保证。

2落实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1)要激发创新活力,切实加强社会管理。要按照社会管理人性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体制、改进方式、完善手段,加快构建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党政协同、职工参与的管理新格局。要切实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和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提高网络监测预警、控制处置能力,牢牢抓住网络舆论的主动权。

(2)要突出法治手段,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按照“群众最痛恨什么就打击什么、哪里治安最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全力以赴抓好“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集中整治城乡治安突出问题等专项行动。要结合职工素质教育和自我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好普法活动,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明白事理、理性维权,自觉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要强化根基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要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壮大组织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做实做细工作。要深化基层基础工作,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强化巡逻控制,提高见警率,震慑各类违法犯罪。

3切实增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能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关系到当前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大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在领导。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而且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长亲自主管综治工作,大大增强了综治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同时,领导小组与单位内部职工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落实了内部防范责任制。站每年还将综治所需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普法知识讲座、综治员培训等,不断加大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为提高快速应急能力、保证信息畅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单位用车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综治用车,为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充足的经费、物质保障。

二、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站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担任,副组长由支部书记***、副站长***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站办公室,各项工作落实了人员具体抓,并专门指派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的干部从事综治工作,切实地加强了队伍的素质建设。

在规章制度完善方面,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已有工作方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和完善了工作机制,主要有:一是制订每月综治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站工作人员例会,结合阶段性的工作小结,讲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站综治办的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二是制订领导分工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明确专人,限时办结,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今年来,全站未接到一起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三是制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专门指派一名综治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掌握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加强动态情况掌握和分析预测。站办公室定期向局综治办报告群众信访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化解矛盾,增强了综治维稳工作的实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四是制订值班值日制度,为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防止各类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我站确立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指导思想,及时抓好“两会”期间、重大节日等阶段性的形势分析和工作评估,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除此之外,还制订了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主管、分管、其他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职责,综治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综治信息员工作制度,下访或接待日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使综治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有保障。

三、狠抓工作落实,注重提高实效

做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工作环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可靠的保障。因此,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是综治工作的落脚点和具体要求。上半年,我站仔细对照《****市农业局20xx年上半年综治工作任务分解、推进表》,切实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将综治工作纳入全站发展总体规划。

1、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全体干部认识到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经常性地开展市综治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抓典型、树榜样,切实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全站干部都清楚地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实是一项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治国之策,增强了每个干部自觉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干部当中存在的思想上轻视、行动上麻木的现象。由于对xx功等邪教组织的严厉打击以及对其危害性的宣传,我站至今未再发现xx功等邪教组织及人员活动。

2、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开展了综治宣传活动月、安全生产月、平安创建等活动。按照上级要求,我站紧密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张贴了宣传标语,排查了安全隐患,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 动,相互支持,形成了合力,使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3、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检测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和有毒化学药品实施专人操作,专人保管。通过严格操作规程,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了特种设备和化学药品的安全。我们制定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市****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市****安全工作规划》等文件,从建章立制入手,以制度来促进工作的落实,力争限期改进取得实效。

4、加强重点整治工作。根据“什么地方治安混乱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什么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治安乱点的排查和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治安状况明显改观,基层党组织和综治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突出信访得到有效化解,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3)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主要内容有哪几条?有何重要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有7项:(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因而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3)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6)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7)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应当经常进行监督检查。颁布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全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何时提出的?

中共中央1979年8月在批转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8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时明确指出,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实行党委领导,全党动员,依靠学校、工厂、机关、部门、街道、农村社队等城乡基层组织和全社会的力量。绝不能就事论事,孤立对待,而应当同加快经济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民主与法制,搞好党风、民风,狠抓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结合进行。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对社会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哪一年提出的?

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加强工作,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表述。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打击”有何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打击”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打击”是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法律手段,实施打击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人民群众可以依法扭送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但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替代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惩处犯罪分子的法律职权。第二,“打击”的对象是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行政法规的违法分子等。第三,“打击”的法律性质属于依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剥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条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第四,“打击”依其对象和适用程序可分为“严打”和一般性打击工作。“严打”的对象和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予以明确一规定,打击的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性的打击工作的对象则比较宽泛,是指对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制裁和惩罚。处罚手段不仅有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如送劳动教养等。第五,打击依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实施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与其它治理措施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7、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范”?“防范”有哪些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其它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防”的主要特点:一是防范手段具有综合性。既有行政手段、教育手段、文化手段,也有政治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二是通过防范解决的问题广泛、复杂。不仅包括导致违法犯罪的直接因素,而且包括大量的酿成违法犯罪的深层次的原因和条件。三是防范工作群众性强。防范工作的主体除了公安、司法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绝大多数是参与治安工作的各界群众。四是防范工作主动性强。防范是遏制违法犯罪于萌芽状态的主动性工作和自觉行动,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标”指什么?“本”指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治标和治本在含义上相互区别、相互对立,但也是辩证的统一。两者的作用有重合之处,而且统一于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依其主要作用是治标抑或治本,可大致分为治标措施或治本措施。但每一项措施实际是又兼有治标和治本的两种作用和功能。纯粹的治标和治本措施都是不存在的。

9、为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首先,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这里边既有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也有违法犯罪人员主观上的原因;还有客观上各种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总之,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和条件促成的。因此,要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现象,就必须“打击”和“防范”多种手段并用。既要坚决治标,解决现实的治安问题,不使其蔓延;又要注重治本,提高人的素质,消除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第二,坚持这一方针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实际工作中的打击与防范两种基本手段、治标与治本两种基本措施之间,确实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打击或者打击不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不到及时的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保障,法制就无法维护,防范也很难奏效;而没有强有力的防范工作,打击的效果就不能巩固,更难以有效地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甚至会出现打不胜打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强各项防范工作,大大减少违法犯罪,又可以把打击锋芒集中指向极少数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打得更准更狠。因此,整治社会治安的客观实际,需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也是同样道理。仅仅从治标方面解决治安问题,只能一时控制社会治安的局面,还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违法犯罪。只有既治标又治本,才能长久地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势。同时,由于教育人、提高人的素质等治本的工作比较复杂,而且收效慢,因此需要在治本方面花更大的气力,作长远艰苦的努力。所以,在标本兼治的同时应重在治本。除了加强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措施外,还要充分发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治本作用,尤其是要努力扩大和增强打击手段在教育人、改造人方面的社会效果,

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第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凝聚力,使我们能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能够动员和组织千百万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进而能够有效地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10、“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有什么重要意义?

“稳定压倒一切”是邓小平同志早在80年代初就提出,以后又多次重申的重要思想。其基本含义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不渝地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没有政治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社会的稳定,不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搞不成,而且还有的危险。稳定是我们从事其它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

这个思想的重要意义在于,使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懂得了维护稳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特殊重要性,使各级党政领导明确了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对党和国家开展各项工作具有长期的、重大的和现实的指导作用。

11、为什么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和消极因素的集中反映,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实践证明,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是完全必要的。打击能够惩治罪犯,制止犯罪行为,起到特殊预防的作用;打击又能惩一儆百,震慑企图和可能违法犯罪的人,告诫和教育人们必须遵守法律,起到一般预防的作用。不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就会纵容、助长犯罪,治安问题还会增多。但光靠打击也不行,单一的打击并不能根本改变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不消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条件,犯罪分子还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就象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生一茬。只有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打击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才能既“截流”又“去源”,既“斩草”又“除根”,才能从根本上逐步把我国的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减少下来,从而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我国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有何意义?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控制、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是加强人民民主、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和重要条件。它能够为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打击和防范各种犯罪活动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破坏干扰,保护生产力,保障经济发展。它能够为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没有社会的安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社会动荡,秩序混乱,经济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更谈不上加速发展了。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什么关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许多工作就是建设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如何,是展现社会精神文明水平和程度的重要方面。社会秩序混乱,社会风气败坏,刑事犯罪猖獗,社会丑恶现象泛滥,精神文明就无从谈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措施在于教育人,通过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人的素质,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这也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采用多种手段,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努力消除产生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源,从根本上预防、减少犯罪现象和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这就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同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搞好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风气就会根本好转,社会治安问题和犯罪现象就会大大减少。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何重要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和促进立法,执法和守法等项法制建设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还有许多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地方,亟待进一步加强。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无论对于立法工作,还是执法、守法,都是极大的推动和促进。它可以使这几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相互靠垫和协调发展,进而提高整体效益。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途径和形式。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公民要知法、守法。实现这些要求,必须有载体、有具体形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真正落实了,不仅执法机关可以有效地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也会相应增强。第三,有利于把各项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综合治理就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公民的行为,减少涉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15、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光靠专门机关行不行?为什么必须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光靠公、检、法等专门机关是不行的。因为,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仅靠专门机关治理和打击犹如扬汤止沸。而综合治理则是动员会社会的力量,采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重在教育人,重在治本。这样就能釡底抽薪,解决根本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身就是专门机关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产物和表现形式。只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政法机关才能耳聪目明,如鱼得水,如虎添翼;才能真正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使一切犯罪分子难逃法律的制裁。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应该有计划地了解综合治理的情况和问题,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解决综合治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将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各地应当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所确定的法律准则,制定综合治理的地方法规,使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建造等各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都有法可依,使各部门、各单位和公民切实承担起具体的法律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这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制定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确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人,使部门和单位正在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

第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一是组织落实,既要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群防群治队伍形成网络,以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制度落实,各基层单位要有一套保障综合治理措施落实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一定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责任落实,工作具有连续性,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三是防范设施落实,既要因地制宜地进行辖区内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堵塞易于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漏洞。

1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要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做哪些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概括地说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18、为什么说“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关系到当前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大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在领导。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而且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长亲自主管综治工作,大大增强了综治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原创:使命感、紧迫感。同时,领导小组与单位内部职工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落实了内部防范责任制。站每年还将综治所需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普法知识讲座、综治员培训等,不断加大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为提高快速应急能力、保证信息畅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单位用车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综治用车,为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充足的经费、物质保障。

二、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站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担任,副组长由支部书记××*、副站长××*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站办公室,各项工作落实了人员具体抓,并专门指派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的干部从事综治工作,切实地加强了队伍的素质建设。

在规章制度完善方面,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已有工作方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和完善了工作机制,主要有:一是制订每月综治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站工作人员例会,结合阶段性的工作小结,讲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站综治办的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二是制订领导分工责任制,对重大问题,明确专人,限时办结,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群众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今年来,全站未接到一起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三是制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专门指派一名综治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掌握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加强动态情况掌握和分析预测。站办公室定期向局综治办报告群众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化解矛盾,增强了综治维稳工作的实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四是制订值班值日制度,为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防止各类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我站确立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指导思想,及时抓好“两会”期间、重大节日等阶段性的形势分析和工作评估,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除此之外,还制订了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主管、分管、其他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职责,综治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综治信息员工作制度,下访或接待日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使综治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有保障。

三、狠抓工作落实,注重提高实效

做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工作环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可靠的保障。因此,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是综治工作的落脚点和具体要求。上半年,我站仔细对照《××××市农业局2006年上半年综治工作任务分解、推进表》,切实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将综治工作纳入全站发展总体规划。

1、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全体干部认识到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经常性地开展市综治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抓典型、树榜样,切实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全站干部都清楚地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实是一项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治国之策,增强了每个干部自觉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干部当中存在的思想上轻视、行动上麻木的现象。由于对×××等组织的严厉打击以及对其危害性的宣传,我站至今未再发现×××等组织及人员活动。

2、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开展了综治宣传活动月、安全生产月、平安创建等活动。按照上级要求,我站紧密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张贴了宣传标语,排查了安全隐患,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相互支持,形成了合力,使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3、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检测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和有毒化学药品实施专人操作,专人保管。通过严格操作规程,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了特种设备和化学药品的安全。我们制定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市××××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市××××安全工作规划》等文件,从建章立制入手,以制度来促进工作的落实,力争限期改进取得实效。

4、加强重点整治工作。根据“什么地方治安混乱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什么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治安乱点的排查和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治安状况明显改观,基层党组织和综治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突出得到有效化解,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5)

明确任务,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

第一部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

1981年,中共中央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1993年中央综治委、纪委、组织部、人事部、监察部五部委作出了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若干《规定》。2001年,中共中央、国条院在总结十年综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中央提出综治工作方针、作出两个《决定》、一个《意见》为标志,我国综治工作经历了探索、成熟、发展三个阶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整套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丰富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殊重要性和地位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其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重要性。二十余年的实践证明,加强(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三个代表‘’即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在新形势下的集中体现。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离不开社会稳定这个基本前提,离开这一前提,一切都无从谈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的正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发展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造良好社会政治环境。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

第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人民民主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的实质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路线、内容、手段和目的,均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和要求。因此,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要求,坚持人民民主,必须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社会治安问题是各种政治、经济、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解决治安问题,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但是,单靠打击不可能彻底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从源头上消除滋生犯罪的土壤,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第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综合治理的许多工作,本身就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治理工作搞好了,才能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夯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

第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新形势下搞好社会治安工作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出现了“五个多样化”的巨大变化:经济所有制成分多样化,分配形式多样化,社会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人们的休闲娱乐方式多样化。因此,单靠政法、公安机关的力量,单靠计划经济条件下就治安管治安的老办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实行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问题。

第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迫切需要。近几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的总体稳定。但从“严打”整治的实践来看,单靠打击整治,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能解决当前治安的突出问题,不能解决长治久安的问题。必须从全社会的角度,大力加强社会防范工作,建立治安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才能解决全县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

(二)综合治理工作的地位作用

一是历史地位: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必须长期坚持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正确方针。这是对综合治理工作的历史定位。

二是政策法律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和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原则,从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确定了综合治理的政策法律地位。

三是特殊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一”:即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一条根本出路;综合治理必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对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权制。这是其它别的工作所没有的特殊地位。

四是科学地位。即“四个体现”:综合治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系统观点和系统工作方法;体现了矛盾的基本法则,即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对不同矛盾采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即维护社会治安必须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结合。治安是主题,综合是优势,治理是手段,平安是目的,群众满意是标准。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要求和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国家政权、杜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消除滋生违法犯罪的土壤,从源头上打击、预防和改造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层层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奖惩逗硬。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二)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三)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四)认真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不断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工作范围和原则

中央和省、市制定了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方针、政策和原则、措施,其中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基本方针:“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概括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工作范围:十二个字、六个方面:“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1、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的首要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是围绕“破大案、追逃犯、打击团伙”,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活动,大力开展禁毒、禁赌、禁娼、禁黄、禁枪等专项斗争,认真抓好治安重点整治,坚决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2、防范。是维护治安秩序,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措施,要认真疏导调解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消除各种不稳定的隐患,防止矛盾激化。要以“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认真抓好城乡治安防范工作。要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动员军、警、民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组织协助人民警察搞好城乡治安联防。要认真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以县为单位,健全八个体系、四级网络,全面抓好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要按照“谁受益,准出资”的原则,坚持财政拔一点,单位出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解决群防群治的经费保障问题。

3、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根本在教育。要加强对全体公民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增虽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中小学校要坚持教书育人原则,认真坚持上好思想品德课和法制课,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双差生”的思想转化工作。社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文化市场管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基层党政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司法行政组织要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管理。加强治安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治安问题、维持良好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重点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文化娱乐市场、集贸市场、首脑机关、特种行业和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

5、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关键。要认真加强公安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等基层政法单位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政法单位在治安防范的骨干作用。要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要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制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抓好综合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6、改造。劳动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工作。监狱、看守所、劳改劳教场所,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提高改造质量。司法、劳动、民政、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帮教工作,企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对刑释解教人员要一视同仁,不准歧视。

上述六个环节的工作,环环紧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形成一个有机制整体,不可偏废。

(三)基本方法。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文化、教育、法律等多种方法,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四)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归纳起来共有以下十大原则:

—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打击和防范两手抓、两手硬。并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到加强治安防范上来。

—一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央综治委九一年为此专门作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规定》,共七条内容。这个原则规定在一个地区范围内,驻区单位无论级别多高,单位多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一律服从当地综治部门的管理。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核心,适用于所有党政军部门和人民团体。

—一“抓系统、系统抓”,“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要求综合治理不仅“块块”要抓,“条条”也要抓。“条条”综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发挥“条条”管人和管事相一致的优势,抓好本系统的综治工作;努力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一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原则。这是中央赋予综合治理的“尚方宝剑”,有四个文件出处:一是中央《决定》,二是中央五部委《若干规定》,三是中央综治委关于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四是2o01年14号文件。

—一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中央五部委《若干规定》指出:各级党组织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时,要认真考察他们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实绩。把综治工作总的责任落实到了党政一把手头上。并对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地区和单位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过程,就是实行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过程。这是我们党一贯的原则,也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一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原则。要求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隐患,实行定期排查调处。县一月排查调处一次,乡镇等基层单位半月排查调处一次,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6)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全面掌握综治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开展综治工作能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党和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己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知识,积极提高自身综治工作能力,为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结合实际,狠抓日常治理,不断完善综治工作机制

以配合日常治理为抓手,善于综合研判情势,及时作出安排。紧紧围绕2020年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2020年全市政法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全方位理解把握综治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综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坚决配合当地基层综治机构和上级机关的综治工作,坚持配合做好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与节日检查相结合,积极发现矛盾纠纷,找出深层问题的规律性及普遍性所在。在自我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本区域本领域本单位社会治安整体情况,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学习和应用解决矛盾纠纷的可推广性的经验,建立综治工作专班,切实强化机房、网络、机关场所等关键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不动摇,特别是强化在保障国庆、春节期间的网络安全和舆情监控等保卫工作,及时抽查巡检,查出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协调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既是保证我国长治久安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完成这样一个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综合性和广泛性的艰巨历史任务,就必须确立并遵循符合其自身规律和特点的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其高效有序地运作,笔者认为应把握五个方面的原则。

一、群防群治原则

要广泛发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首创精神,形成人民战争的大海,不给犯罪分子任何藏身的地方和喘气的机会。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保一方平安,建一方业绩。

二、科学原则

要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如果我们把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研究,那么我们就发现它具有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矛盾性和规律性。正是这种特殊性,使得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科这一崭新学科的建立,成为必要和可能。

三、预防为主、重在治本原则

要在宏观上把预防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基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注重从抑制和消除产生危害社会治安现象的具体原因和条件入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违反法律、纪律、道德等社会行为规范的现象发生,从而达到治本之目的。要花大力气全面深入地认真研究和分析产生危害社会治安诸多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和条件,特别是那些引发违法犯罪具体的、现实的直接原因和条件,并积极寻求消除这些原因和条件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措施。

四、法制原则

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律的轨道,在法律制度上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坚持法制原则,首先耍做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以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期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

落实“一岗两责”责任,按照推行“属地管理”、落实“直线责任”总体要求,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可分别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

(一)综合性的承包责任制

自上而下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目标要求、职责任务、检查监督、评分标准和奖惩办法等都明确加以规定。

(二)专业性承包责任制

消防、特种行I管理、暂住人口管理等,因其治安状况的行业特点明显,需要分门别类,承包落实特定的治安责任。

(三)单项性承包责任制

对于某些企事业单位对贵重物品仪器、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机密文件资料、金库等要害部位的特别管理,实行单项承包到人,按规定兑现奖惩。

(四)单位治保责任制

把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列为政治思想工作目标管理和企业标准化管理的一项内容,层层承包,逐级落实,使治安保卫工作与生产经营、政治思想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

五、协调一致原则

要从宏观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安工作予以统筹协调,以提高这项工作的整体功效。综合治理的最大优势,就是通过系统的内在协调,充分发挥事物的整体综合效应。尤其是下列各主要系统的协调运作对于推动整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至关重要。

(一)指挥系统

该系统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全党全社会各个方面,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的同时,政府也要担负起重要的领导责任,大量的工作要由政府去组织实施。

(二)立法系统

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立法机关。立法机关要经常了解和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的各种立法需求,及时制定和完善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保证各有关法律法规的协调发展。

(三)司法系统

该系统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安全、司法行政等部门。它们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积极侦破、、审判各种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消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并运用公安通知、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形式,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堵漏建制,提高“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质量,减少“两劳”回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等。

(四)群防系统

主要包括:1.民调组织。要大力疏导和及时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升级;2.单位内保组织。切实加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技术防范措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3.街道、居委会等基层治保组织。要在积极维护当地治安秩序的同时,大力加强城镇联防,消除治安死角;4.保安服务公司。在不断提高保安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基础上,为大型企业等重要单位提供专业性优质可靠的安全保卫服务。有领导、有计划地建立和健全各种群防群治组织,逐渐形成立体式、网络化、综合型的治安防范体系。

(五)教育系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8)

第三条一票否决权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衡量、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一)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力,以致发生规模较大的赴京去省到金华集体上访、罢工、罢课、罢市、非法游行、非法集会、宗族械斗、聚众闹事等重大事件,或发生烧、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阻断铁路公路交通要道等大规模,造成严重后果或危害社会稳定的;

(三)因措施不落实,发生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事)件的,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等组织滋事、破坏等重大事件的;

(四)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暴力恐怖犯罪案件、严重刑事案件、影响经济秩序案件或其他区域性治安与稳定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

(五)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发生群众性安全事故以及交通、消防等重大安全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包括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发生刑事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八)存在重大治安、安全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黄牌警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建议,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一年内连续二次被上级黄牌警告、挂牌整治的;

(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其他需要予以否决的。

第五条对尚不够一票否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黄牌警告,或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一)治安问题较为突出,或干部职工(包括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

(二)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事)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等组织犯罪案件,或较大的、治安安全事故,或赴京去省到金华上访问题较为突出,或酿成区域性治安与稳定突出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或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生影响安全稳定案(事)件的;

(四)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或出现社会治安秩序长期混乱的;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况未能有效改进,或年度考评不达标、不合格的;

(七)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率低于全市同期平均值十五个百分点的;

(八)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其他应予以警告的。

第六条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可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一票否决建议权。

第七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行使一票否决权时,开综治、纪检、组织、劳动社会保障、监察五部委联席会议或综治委主任会议形成决议,并在作出否决决定的十日内将正式文本抄送被否决对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并报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必要时还可在内部通报,或适当范围公告。

第八条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在评选推荐综合性荣誉称号、晋职晋级时,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适用条件纳入考核标准,并书面征求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意见。未经审核已评选晋升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有权对其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重新进行评定。如发现存在可予以否决情形的,应函告撤销原评定的荣誉称号或晋升的职级。拒不撤销的,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报请市委、市政府决定。

第九条对一票否决对象,从否决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干部,当年不得晋升职务,推迟一年晋升工资档次,在治安面貌改变之前,取消干部本人评先受奖的资格;受到行政处分或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间还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受到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办法。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被一票否决的,由相关主管机关按有关规定视情予以处理,直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取消从业资格。

第十条对发生严重治安和稳定问题或连续两年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应降职或就地免职。

第十一条被一票否决镇乡街道、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已构成严重失职的,由行使否决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议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9)

【摘 要】加强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对促进和提升我国社会治安 治理、乃至整个社会公共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推进国 家治理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 远的历史意义。 本文拟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体系 结构建设做一些粗浅的探讨。【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信息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良好 社会治安秩序的浩大系统工程。 其关键在于“综合”, 即强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整合并 发挥政府和社会两只手的功能, 形成强大的体系力 量,旨在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结构的涵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领、高效治理社会治安的一整套制度、政策、方法、手段的运行体系,是一个动态、协调的科学运行系统,特别注重综合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效能的形成和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内涵十分丰富、深邃,其基本体系架构秉持横向思维的方式,可以厘定为政治治理、经济治理、文化治理、教育治理、行政治理、法律治理和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并表征在运行体制、机制方面的有机综合。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治理理念、治理制度、治理政策、治理组织、治理力量、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等七个方(层)面。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构成要素(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主体要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多元主体主要体现为党委、政府、综治机构、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社团群体与社会组织、公司企业、公民个体等七个方面。党委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的核心要素、领导力量、组织推动力量和第一责任主体,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发展方略的策划者和设计者,是政策性、方向性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者,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引领者,主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政府主导就是强调各级政府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局发展中必须发挥主要的引导作用,是全局性、整体性组织部署和推进力量,也是强大的后盾和支持保障力量。各级政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综治协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基本职能,也是有效协调各方积极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的基本方法。政法机关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的职能要素和专门力量,尤其是处于治理社会治安第一线的公安机关更是最直接、最重要的组织实施者。行政执法机构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主要发挥基础性治理作用。社团群体与社会组织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主体。社团群体一般拥有一定的行政职能,是政府职能的重要补充。大部分社会组织都属于社会自组织,其自组织能力和自治功能不断得以发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独特主体作用。企业与公司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责任主体,“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积极发挥参与和支持作用。公民个体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力量,也是最广泛、最直接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以各种形式参与和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多元化主体可以集中概括为政府、社会和公民三个方面,主要体现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可以归纳为四种形态,即强政府、弱社会;强社会、弱政府;弱政府、弱社会;强政府、强社会。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元主体间仍然体现为“强政府、弱社会”形态,实行的是“统治型”和“管治型”兼具的社会治理模式,政府拥有强大的行政权力、物质资源和影响力,社会自组织功能弱小,自治作用十分有限。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教训表明,“强社会、弱政府”和“弱政府、弱社会”都难以在中国生成发展。(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客体要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体相对于其主体而言,是影响和破坏社会治安稳定和良好秩序的社会治安问题及各种消极因素的总和,是主体的治理对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客体要素是涉及各个方面的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产生、变化和发展过程、形态,深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法律、心理和个体等多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和谐因素的集中体现,更是社会矛盾冲突尖锐化的突出反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客体要素主要体现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事件事故、无责任或责任不清的不安情形等四个方面。违法与犯罪毋庸赘述,事件事故是社会生活中意外、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害公民生命的个人行为,往往与其他客体要素相关联;无责任或责任不清的不安情形,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社会现象,虽无明确责任或责任不清,但客观上对社会治安秩序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比如精神病人肇事。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应当不断加强对客体要素的研究,切实掌握违法犯罪行为、治安事件和事故等各种客体对象产生的原因、条件、特点和变化发展的规律,为综合治理奠定厚实的基础。三、大数据视野下信息化防控体系的探索大数据是个人、组织、企业等社会主体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使用过程中连续不断产生的海量数据。维克托・迈尔-舍恩在《大数据时代》一书中提到,“大数据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获得有巨大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或深刻的洞见。”(一)数据主导防控数据概念源自测量,“数”即数字,“据”是有根据可循。“数据”一词的产生反映了人们开始用量化的结果记录和描述世界。大数据语境下的数据是信息的载体,一切保存在电子设备或信息平台中的文本、图片、视频等信息都可成为数据;从这个角度来看,大数据实际包括测量、记录和计算获取的三类数据。治安防控的实现依靠情报信息,情报信息既可能是文字、语音,也可能是图片、视频,从数据结构来看,未经处理的情报包含大量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的数据,受数据格式限制其价值难以充分发挥。大数据治安防控的首要任务是情报信息的数据化,对海量情报进行数据处理、规范存储,以便随时调用并进行数据价值的挖掘。因此,大数据视野下的治安防控是由数据主导,具体来说是数据化之后的情报信息主导的治安防控。(二)防控理念转变大数据的预测逻辑基础是事物的发展一旦发生突破常规的变化,必然有有迹可寻的征兆,预测就是通过寻找数据信息间的关系,发现可能的发展变化趋势,并做出推导判断,防患于未然。预测是大数据的核心,数据化使得彼此孤立的信息变成了相互关联的数据,因此发现数据间的规律变得更加容易,使对已有数据进行反复利用和开展数据预测也成为可能,大数据防控是一种“谋定而动”的防控思维的体现。(三)实时防控成为可能“大数据兼有数据容量大,数据增长速度快,处理速度快等特点。”随着技术的进步,大数据所描述的数据量级还会不断增长。大数据的这些特性要求信息技术的实时处理性强,时效性高,大数据形成方式也要求数据永远在线,能够随时分析、调用、计算和使用。在当前社会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人、财、物、信息流动的动态化社会环境必然要求动态化的管理模式。大数据治安防控体系依靠技术手段实现了动态、主动和实时的治安管控与治理,实现了以动制动、先发制人,提高了治理效率。(四)扁平化警务的实现所谓信息扁平化,是信息传递由逐层传递到实时共享的发展过程。公安机关传统的信息处理主要依托金字塔型的管理架构、层层传递的处理模式,而治安防控的扁平化是借助数据平台实现的。“大数据平台可以是综合了各种信息数据的数据资源库、云计算平台,也可以是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整合各警务工作平台、警务系统的综合一体化平台,数据平台保证了各警种、各部门可通过平台及时接收、搜索、使用相关情报信息,实现情报信息的高效传播,并确保其准确可靠。”依托大数据共享平台,治安治理各主体可以依据自己的层级和权限查询、使用数据信息,并及时对平台信息作出反馈,发表意见或建议。及时地反馈和沟通提高了决策的准确度,决策调整也变得更加容易,信息的扁平化使决策的扁平化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五)防控更加体系化治安防控需要多方力量参与,不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警力整合,更是对社会各方面资源的整合c动员。大数据治安防控体系利用大数据理论与技术将参与防控的各个要素重新整合,构成一个更具宏观性的治安防控系统,这个系统通过数据平台实现互动。此外,治安防控通过数据技术使得治安预测、控制、处置以及重建各个阶段的衔接更紧密,形成治安防控全局化整体化部署、指挥、行动的工作方式,强化了防控体系作为有机动态网络的整体性优势。【参考文献】[1] 宫志刚,李小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若干基本问题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2] 涂子沛.大数据:正在到来的数据革命[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3]张文等.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方式[EB/OL].http: //theory. people. /n/ 2014/1208/c40531-26166558. html,2014-12-08.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10)

一、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抓好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能够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员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定团结,建立良好的稳定环境,能够有力打击和防范各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2.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精神文明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培养“四有”员工队伍,进而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而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教育人,通过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形成高尚的道德水准和优良厂风,净化社会风气,这正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3.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企业员工需要一个有条不紊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对厂棍厂霸嗤之以鼻、深恶痛绝,因此,广大员工强烈要求企业打击厂棍厂霸,整顿厂内治安状况,维护生产秩序,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的安全。企业只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厂内治安秩序,反映广大员工群众的心声,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宁的生产和工作环境,进而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

4.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企业依法治厂的重要措施。企业的目的是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以严格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而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是依法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生产和工作秩序。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企业依法治厂的重要措施。

二、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企业各部门都要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各基层单位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及治安案件。无论“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2.齐抓共管原则。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党政工团密切合作、通力合作,保卫部门充分发挥主管职责,全神贯注、真抓实干,以共同抓好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协同作战、整体运作的局面。

3.群防群治原则。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保卫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各基层单位要建立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性组织,发动全体员工群众协助保卫部门保护好企业的财产,消除不安定因素,发挥民兵的骨干作用,做好治安联防和治安巡逻工作,进而改善企业的治安环境。

4.治安责任制原则。根据企业治安状况,对保卫部门的职权、责任、奖惩等做出具体规定,进而增强保卫干部的责任感,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与基层单位签订《平安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奖罚,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5.一票否决权原则。把各基层单位和各部门的治安状况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与其综合性荣誉称号挂钩,与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挂钩,若达不到目标者予以否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途径

1.建立和健全综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充实和加强办事机构。为了更好地抓好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综治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这就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办主任全力抓。企业党政班子每季度要研究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把综治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真抓实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篇(11)

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改革的不断深化必然涉及利益关系的调整,这就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有些矛盾相互交织,空前复杂,易于激化,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针对当前一些矛盾纠纷及社会问题呈现的新特点的形势,研究如何在新时期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的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人民内部矛盾高发多发,而且矛盾的关联性、复杂性、对抗性明显增强,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医患纠纷、环境污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较多,聚众上访问题突出。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刑事犯罪高发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但处于可控状态。

(二)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金融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等经济类犯罪集中显现,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明显增多。目前,经济运行下滑、贫富差距加大、就业难等层面引发的犯罪还难以消除。

(三)敌对势力、组织渗透到群众当中,从事非法活动,蛊惑人心,肆意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恐慌,妄图进一步挑起事端,使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二、引起社会治安问题的原因

1、“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所弱化,但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大量的社会闲散人员为“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潜在的“人力资源”,且手段较前有所隐蔽。禁毒形势不容乐观。

2、流动人口犯罪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流动人口犯罪占被判处罪犯的三成多。突出特点是侵财案件突出,犯罪活动“流窜性”趋势明显。从发展趋势看,流动人口作案逐渐出现低龄化、团伙化倾向,特别是出于对生活状态的不满和对现实的失望,在遭遇挫折后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这部分人群还需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及时疏导,防患于未然。无业人员违法犯罪也趋于突出,给社会治安带来很大隐患。

3、治安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地区政法综治工作的基层弱、基础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还大量存在。特别是治安防范、人口管理、矛盾排查调处、社区矫正、信息报送等基础性工作薄弱;一些地方群防群治组织不健全,方法手段落后。基层信息不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发现不了、化解不掉、控制不住、处置不好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当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1、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办建设,配齐配强综治专职干部,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切实加强镇街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力量建设,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2、广泛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立足源头预防,努力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起来,形成矛盾纠纷调处的工作合力。

3、大力推进创新社会管理,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手段和方式,通过加强服务来提高管理效能。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推行流动人口“一站式”、“一证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衔接机制,落实安置政策,发动社会力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落实帮教、帮扶责任。

4、强化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努力推进科技防范建设。在公共复杂场所、商业金融集中区、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案件多发区域、城市出入口、重点交通道路口等,按照有关标准建立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

5、有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健全完善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五部委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制度,完善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具体办法和程序,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这是必须重视的工作环节。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对策

(一)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跟街道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做到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持之以恒。

(二)大力加强防范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要进一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人员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真正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防控体系,下大力气做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

(三)严格执行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制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等各项制度。要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并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总之,我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通过上下各级的通力配合,必将开创登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

[2]《长安》杂志 由《长安》杂志社出版发行.

[3]《旅顺口区2014年综治维稳工作总结》旅顺区委政法委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