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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学理论大全11篇

时间:2023-08-20 14:57:36

国民经济学理论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1)

国民教育系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手段为本国公民办理的、可以平等享受的学校教育,一般指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教育由国家管理的思想和做法由来已久,古希腊城邦即已存在。但漫长的中世纪里,在教会的控制下,教育成为慈善事业。而近代国民教育思想的产生则与宗教改革和民族国家的兴起紧密相关。随着国家权力的增强和民族意识的强化,教育领域也开始发生重大转变。国家管理教育的呼声日高。由于近代各国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背景的差异,国民教育思想也呈现出迥异的特点。迥异于法德,英国近代的国民教育思想更多从经济变化和发展的角度,强调国家应承担起开办国民教育的重任,最早体现于经济学家的睿智思想中。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和亚当·斯密先后提出国家应发展教育的主张。其后,在经济学界引发了热烈讨论。马尔萨斯、詹姆斯·穆勒、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马歇尔等经济学家自陈己见,论述国民教育之利,对英国国民教育体制的形成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 1623-1687)生于英国汉普郡一个小业主家庭。由于家境贫寒,14岁起便不得不外出谋生。先后做过水手、家庭教师、医生、教授。1649年被牛津大学授予医学博士学位。1651年起任爱尔兰总督亨利·克伦威尔的侍从医生并深得信任,后由于其才能卓越,改任爱尔兰土地分配总监。1658年当选为爱尔兰国会议员。因其《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政治算术》、《爱尔兰的政治解剖》、《略论货币》、《关于促进学问的某些特殊部分的建议》等著作而蜚声世界。马克思对之尤为推崇,认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1。威廉·配第不仅在经济思想上对后世影响深远,还在英国近代第一个提出了国家应该拨款发展教育的主张。

在威廉·配第看来,社会问题以及经济问题都是可以数字、重量、尺度来衡量的,其对教育问题的分析也是以这种方法论为基础和指导的。他主张要对全国进行必要的教育调查,从而确定教育机构的类型、数量、生源、专业设置等,然后确定具体措施。并从经济学角度提出了发展教育的理由。认为,财富的最后源泉,终归是土地和劳动。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的生产物是通过劳动生产出来的,科技和劳动者的素质才是最终的决定条件。在此基础上,他强调教育不仅应为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服务,而且坚持认为,教育是国家的、公共的事物,国家的公共经费除“军事费”、行政官吏俸禄而外,“公共经费的第三项,就是为拯救人的灵魂,启导他们的良知所需的经费”。2这些经费的受益者显然是宗教组织,而宗教组织在其时正承担教育的主要职责。故虽未直接提及教育一词,却是把兴教育看作国家的基本义务。他特别强调指出:“也许有人认为这种经费是关于另一个世界的,……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逃避人类的法律、干犯找不到证据的罪行、捏造证词、曲解法律的意义等等行为是多么容易,那么,我们就会认为有必要缴纳一种公共经费,用以使人们通晓神的戒律。神的戒律能看到邪恶的意念与企图,而且更能看到隐秘的行为,它能在另一世界中对在人世只能加以轻微惩处的邪行作永恒的惩罚。”3为此,他主张,“现在担任这种公务的人所拿到的俸禄,也必须相应的优厚。不仅如此,即使在这人世的生活中,他们也必须具备能够用某种报酬来吸引世人的资力”。4期待国家尊师重教之思想赫然入目。更为可贵的是,威廉·配第提出,国家不仅应加强对宗教组织的资助,还要承担“各种学校以及大学,特别是当它们教给上面那些人诵读、写作和算术的时候所需的经费”5。认为,“学校或学院这些机构,目前大多数是某些特殊人物所捐献的,或者是某些特殊人物为追求他们私人目的而花费金钱和时间的场所。但是,如果它们的目的是在于给最优秀而有天资的人提供一切可以想象得到的帮助,使其从事于探求自然界的一切运行规律,那无疑是一种善举。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所需经费也应当算是公共经费。”6国家对这些学校或学院的拨款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

威廉·配第从国家发展的需要出发,以经济学的视角,提出教育是国家和公共的事物,教育经费应列为国家公共经费开支,反映了其睿智和远见卓识,也代表了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遗憾的是,他对教育的价值问题,并未做深入论述。在探索资本主义经济范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资产阶级制度的隐秘结构中,英国历史上另一位卓越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看到了教育在增加国民财富、提高劳动生产力中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教育与经济的内在关系,在教育思想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

亚当·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出身于苏格兰一个海关职员家庭。14岁便入格拉斯哥学习,三年后被推举到牛津大学。毕业后先后在爱丁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任教。1764年,他辞去教授职务,充任布克莱希公爵的私人教师,陪同公爵去欧洲大陆旅行长达两年,考察了法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并结交了大批法国知名人士,对其思想影响颇大。1767年,他回到故乡专心于写作。几近十年之功终于完成了洋洋大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起因的研究》(亦称《国富论》)。此书一经问世便引起欧洲各国重视。马克思甚至评价:“在亚当·斯密那里政治经济学已发展为某种整体,它所包括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7《国富论》虽始终围绕如何促进国家财富的增长这一主题展开,却对国民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他坚持认为,国家必须明确自己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应提供面向全体国民特别是劳动阶级的教育,并提出了强制性教育的观点。这为义务教育的法制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劳动分工论是亚当·斯密整个经济理论的逻辑起点,因而也是其教育思想的理论前提。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以及社会各个企业和各个部门的生产者之间的分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的同时,斯密也承认,分工也对人的智力发展产生了极大伤害,故产生了国民教育的需要。他指出,“一个人如果把他一生全消磨于少数单纯的操作,……没有机会来发挥他的智力或运用他的发明才能来寻找解除困难的方法,……他自然要失掉努力的习惯,而变成最愚钝最无知的人。”8所以,“政府如不费点力量加以防止,劳动贫民,即大多数人民,就必然会陷入这种状态。”9而“在自由国家中,政府的安全,大大依存于人民对政府行动所持的友好意见”,10“这般人民有了教育,国家可受益不浅呢。在无知的国民间,狂热和迷信,往往惹起最可怕的扰乱。一般下级人民所受教育愈多,愈不会受狂热和迷信的迷惑。加之,有教育有知识的人,常比无知识而愚笨的人,更知礼节,更守秩序。”11

为此,他继承了威廉·配第的国家职能观,坚持将教育经费列入国家的基本开支,用于普通人民的教育,因为在文明的社会中,普通人民“更需要国家的注意”12。斯密认为,仅靠社会力量是难以实现教育目标的,国家应在各教区各地方,设立教育儿童的学校,负担教师的部分薪酬并为鼓励学业优良却家境贫寒的儿童提供奖赏。斯密还认为,国家应有相应的制度以强制全体人民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他明确提出,任何人在加入某种职业团体或获得某种职业资格前,必须接受国家的考试或鉴定。这种强制教育的思想触及近代国民教育的核心,在其时代独树一帜,影响深远。其观点自然也引发颇大争议。亚当·斯密之后,众多的经济学家们围绕国民教育展开了激烈讨论。马尔萨斯、詹姆斯·穆勒、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马歇尔等都提出了发展国民教育的主张。

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 1766-1834)是英国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他早年在剑桥大学学习神学和哲学。1798年发表了著名的《人口原理》。1805年受东印度公司聘请,在赫福州的海里堡学院任近代史和政治经济学教授,并相继出版《地租的性质与发展的研究》(1815年)、《政治经济学原理》(1820年)等政治经济学著作,奠定了英国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尔萨斯的思想虽然颇多争议,却是旗帜鲜明地赞成政府干预教育的著名经济学家之一。

在《人口原理》中,马尔萨斯指出,“人口增殖力和土地生产力天然地不相等,而伟大的自然法则却必须不断使它们的作用保持相等。我认为,这便是阻碍社会自我完善的不可克服的巨大困难”。13为避免社会冲突和其它恶劣后果,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人口增长。基于此考虑,马尔萨斯对当时英国的济贫法制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从总体来看,实施济贫法给社会带来的利益远远弥补不了其所导致的社会损失。当时所实施的救济制度表现出一种削弱储蓄的倾向,并容易导致对社会负责行为的损害。为此,他建议不再向穷人拨付救济款,而代之以除提供未耕种土地、建立储蓄制度外,还应推行教育计划,使穷人真正认识到其贫困的真实原因,并掌握改变自身生活境遇与提高自身社会地位的知识与技能。

他毫不客气地批评英国政府已经“在穷人身上滥花巨额资金……但在他们的教育上,……却严重匮乏。它无疑是民族的极大耻辱,把下层人民阶级的教育仅仅留给了一些‘星期日学校’……”。14而政府推脱责任的做法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致使教育效率低下,不能快速的培养国家所需人才。马尔萨斯坚持认为,提供“普通人的教育”毫无疑问是政府的责任,是任何其他机构都代替不了的。一个政府如果没有教导它的公民,应当把其幸福或痛苦的主要方面仰赖于自身,那么说明这个政府没有实现其目标,不能为他们自己思考,社会的受教育成员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决定。由此马尔萨斯强调,任何社会体最终由分享其资源的人们的数量决定,教育,尤其“突出强调下层阶级的真正状态的一般说明……如果受人口原则影响一样”15是社会健全的关键。马尔萨斯写道:“只要政府提供普通人的教育,这个政府能臻于完美。”16并且,“教育非常有助于人们从公民的自由和政治自由获得的一切好处。没有教育,确实不能把公民的自由和政治自由看成是完美无缺的。”17而自由和政治自由是有助于鼓励社会的下层阶级养成谨慎习惯的所有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18

马尔萨斯从教育和贫困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开展国民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发展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来最终摆脱贫困的观点在英国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其后的另一位经济学家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 1773-1836)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他在1813年1月的“爱丁堡观察”杂志上提出:“如果他们的教育委托给政府,或者受政府捐助的个人,——我们只能说,虽然我们尚未想到危险性的大小,但使娴熟的读和写教授给全体人民仍然大有益处,我们应当愿意为得到它而冒巨大的危险,或甚至大大加速那种获得的进程。”19显然,这位功利主义大师愿意为国家提供基础教育而牺牲他的联想原则思想。他评价说,初等教育对生活如此重要,以致对任何政府把它改变为恶性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其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深受他的影响,对英国国民教育体制的形成影响尤大。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是英国著名哲学家、经济学家、逻辑学家、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于1848年发表了《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应用》。其在作为英国下议院议员的三年任期内,曾就教育改革在议会中作过许多重要讲演,呼吁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并把教育看作改善劳动人民习惯的两种方法之一。他认为,自由放任有许多例外,尤其不适用于初等教育。“从原则说,就应该由政府向人民提供教育”。20政府可以运用自己的权力,规定父母在法律上负有使子女接受初等教育的职责。因为儿童的父母或抚养他们的人即便有能力使儿童得到初等教育,但却未能这样做。他认为这些父母或抚养者既没有尽到对孩子本身的职责,也没有尽到一个社会成员的职责。他指出,一般社会成员也会因为其同胞缺少教育而遭受严重损害。认为,“民间教育的数量现在是远远不够的,以后很可能也仍将是远远不够的,而其质量虽然显示了某种改进的趋向,但现在除极少数情况外,却很差,而且一般说来是糟糕透顶的,简直是徒有虚名。”21所以,“政府有义务弥补这一缺陷,资助初等教育,以使穷人家的所有孩子能够免费或以微不足道的费用接受初等教育。”22但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又认为,“一般说来,如果国内不乏有资格能在政府维护之下举办教育事业的人士,只要法律规定实行强迫教育,国家又支付贫寒子弟的助学金,以保证办学不致得不到报酬,那么,他们就会能够也会情愿根据自愿原则办出一种同样良好的教育的。”23也就是说,国家只要决心要求每个儿童都受到良好教育,并帮助家境比较困难的儿童支付学费,对完全无人负担的儿童代付全部入学费用,就足够了,并不必自己去操办。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折衷主义的调和论教育观是他整个经济调和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穆勒看来,政府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完全控制教育,是令人不能容忍的。著名的《1870年初等教育法》确立的“填补空缺”——以公办学校填补教会学校之不足——原则,就和这种思想紧密相关。其后,剑桥学派创始人艾尔弗雷德•马歇尔则吸取前人成果,以生产费用论为立足点阐述了国民教育的重要性。

艾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 1842-1924)曾在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读书,1883-1884年任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讲师,1885-1908年任剑桥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887年任布里斯托尔大学学院院长。1891年任皇家劳工委员会委员。其政治经济学学说是资产阶级经济学不同庸俗学派论点的折衷混合物。企图把生产费用理论和所谓边际效用论结合起来。其剑桥学派的经济理论被视为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正宗。以《经济学原理》一书而享誉世界,并著有《工业经济学》,《经济学精义》,《工业和商业》等。其中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马歇尔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概括为资本积累和投资、科学技术和企业组织、教育、规模经济等几个方面,指出了发展国民教育的价值。

马歇尔认为,“资本大部分是由知识和组织构成的——知识是我们最有力的生产力.它使我们能够征服自然,并迫使自然满足我们的欲望”。24由于科学的发展及其在农业中的运用,差不多阻止了报酬递减的倾向。故发展改良教育,培养熟练的有技术的丁人.对于财富的增长也具有重要作用。虽然有许多种类的工作,没有知识的工人也可以做好,而且教育的高等学科,除了对雇主、工头以及比较少数的技术工人之外,没有什么直接用处。但是,它大大刺激工人的智力活动;使其养成善于研究的习惯;并使其在日常工作上更为聪明、更为敏捷和更为可靠。而且马歇尔还特别指出,手工劳动阶级的人数,比其他一切阶级加在一起多许多倍,所以,一个国家中所生下来的最优秀的天才,一半以上会属于劳动阶级。对于可能是出身低微的天才,任其消磨于低级工作而置之不问,实在是一种最有害于国家财富增长的浪费。所以,把公私资金用于教育之是否明智,不能仅以它的直接结果来衡量。教育仅仅当作是一种投资,使大多数人有比他们自己通常能利用的大得多的机会,也将是非常有利的。因为,依靠这个手段,许多原来会默默无闻而死的人就能获得发挥他们的潜在能力所需要的开端。而且,他进一步指出,一个伟大的工业天才的经济价值,足以抵偿整个城市的教育费用,而且在许多年中为大多数人举办高等教育所花的一切费用,如果能培养出像牛顿或达尔文、莎士比亚或贝多芬那样的人,就足以得到补偿了。主张国家投资教育的思想可见一斑。

当我们考察近代以来英国教育思想的发展轨迹时,不难发现,居支配地位的莫过于“绅士教育”的倡导者洛克、“性格形成论”的创造者欧文和“知识价值论”者斯宾塞了。但当法德等国的学者们在激辩国民教育之必要性时,英国岂能无动于衷?与欧洲他国不同的是,英国国民教育思想闪现于睿智的经济学家头脑中。从而在教育国家化的世界潮流之下,铸就了自己别具一格的特点。遗憾的是,经济学家们多半只是希望国家能对教育投资,帮助无力支付学费的孩子完成学业,并不要求国家对教育的严格管理。即使主张强制教育的亚当·斯密也强烈反对国家过分干预,仅法律规定就可以了。思想常常是行动的先导。英国国民教育制度建立的迟缓也就不足为怪了。1833年方有第一个议会教育拨款法案的通过,1870年才颁布第一部初等教育法,初等义务教育制的确立则到20世纪初,中等教育的国家化更是若干年后的事了。

注: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页。

23456[英]威廉·配第:《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论》,陈东野等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8、18、18、18、18-1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1页。

891012[英]亚当·斯密:《国富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起因的研究》下卷,谢祖钧、孟晋、盛之译,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38-339、339、345、485、340页。

11《马克思恩格斯论教育》,上海师范大学编,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第344-345页。

131718[英]马尔萨斯:《人口原理》,朱泱、胡企林、朱和林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8、182、181页。

14151619转引自朱旭东:《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前期欧美国民教育理论与时实践的历史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5年,第83、83、83、84页。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2)

第一,.为实现人们共同劳动目标的客观要求,必须统一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

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组成部分。在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过程中,当生产者使用的生产工具稂落后,生产力永平很低的时候,生产者只是从事分散的个体生产活动,没有产生对管理的需要。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髙,生产过程出现了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形成了共同劳动。即众多的生产者个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为达到预期的共同目标而进行共同劳动。国民经济管理就是为了适应共同劳动的需要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活动,把所有劳动者的活动都统一于共同劳动目标之下,以保证有效地进行劳动达到预期目的。马克思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一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7页。)马克思在这里告诉我们,人们共同劳动的规模越大,越需要有协调一致的活动,为此必须借助于管理系统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以便达到一定的目标。没有管理,共同劳动的目标就不能实现。

第二,社会分工和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要求必须统一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

随着社会分工协作的共同劳动的出现,表明生产过程已经具有了社会化的性质。社会分工和生产社会化的进一步发展,对统一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要求更加迫切。马克思指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和工厂的内部结构有?共同的特点,这就是社会也有它的分工,如果我们以现代工厂中的分工为典型,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为了生产财富而组织得最完善的社会,毫无疑问只应当有一个主要的企业主按照预先制定的条规将工作分配给社会集体的各个成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65〜160页)。随着社会分工和社会化生产的发展,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层次、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依赖性不断加强,再生产各环节、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也日益深化,在它们之间便形成一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国民经济体系,为了实现结构体系内部的合理发展,必须由指挥者通过"予先制定的条规”。

把各方面的客现联系组织协询起来。社会分工越细,社会专业化程度越离,社会经济活动的各方面联系就越加强,因而对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统一管理的要求也就越迫切。但不否认这是社会化生产的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共同要求,然而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客观要求才有可能实现。

第三,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统一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

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社会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玢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给它们的社会性以充分发展的自由。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后,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领导全体人民按照客观规律要求,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生活,为党和国家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创造物质条件。所以,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活动,是随着社会主义生产的髙度社会化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而产生,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发展,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

随着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的产生和发展,特别是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引起人们对国民经济管理科学的重视,并且将随着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实践的日益丰富和深化,国民经济管理学的内容也将日趋完善和成熟。

(二)

    正确埤确定国民经疥管理学的对象,是加速发展这门科学的重要条件。

如前所述,理论来源于实践,奄无疑问,没有国民经济管理的实践,也就不会有国民经济管理学。国民经济管理的实践表明,国民经济管理是根据社会主义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要求,以及反映这一要求的党在一定时期_内规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任务,对社会再生产各环节,各因素、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埤区、各层次、各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发展,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通过这些管理职能并运用一定的管理方法使社佘经济活动达到有组织和协调发展,以保证提髙社会经济效果。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民经济管理一经产生,就以社会再生产各环节,各要素、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层次、各企业等诸方面为对象: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则构成协调国民经济管理活动的职能:而国民经济管理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教育手段等则是实现这些职能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必要途径。由此可以看出,国民经济管理的客体是经济过程,所以说,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学是一门经济科学。

一切科学研究的任务都是掲添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当然经济科学是揭示经济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的。人们认识和掌握这些规律性,并运用它去指导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就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但是,这并不说明各门经济科学都是一个对象。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具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那么,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是什么呢?概括地说,国民经济管理学是以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规律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在这里,首先,“组织和协调,即是指國民经济有组织和协调发展以取得最隹的社会经济效果,体现了管理的目的f也包含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组织和协调活动,发挥管理功能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执行国民经济管理职能作用的计划、决策、指挥、监督、控制等也包括在组织和协调之中。其次,“社会经济活动是指对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的诸要素,环节、领域、方面的组织和协调活动。最后,“规律”是指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规律性,国民经济管理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要求去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保证国民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国民经济管理过程中不仅要拿握、运用和生产力发展的有关自然规律和调节生产关系过程的经济规律,而且要探索、研究和运用国民经济管理过程本身的规律性,只有这样,国民经济管理才能成为科学管理。

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学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相比较,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过程的,都和社会主义苒生产过程及其发雇规律相联系。但是,它们又是以社会再生产过程及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的不同方面和特殊矛盾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主要是研究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它对于指导国民经济管理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而国民经济管理学,要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为主要理论基础,以社会经济生活的诸方面为对象,以客观规律为依据,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充分发挥各种管理职能的作用,具体组织和协调国民经济活动和发展,以实现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最佳结合,达到预定的目标,部门经济管理学和企业经济管理学,它们的研究对象虽然也可以概栝为研究组织和协调经济活动及其规律性,但在对象范围上不大相同。部门和企业经济管理学的内容虽然联系到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和企业,但它们主要是研究部门和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展规律,它们属于微观经济管理学。而国民经济管理学属于宏观经济学,是对全社会经济活动的统筹管理。有的同志提出,国民经济计划学可否代替国民经济管理学,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虽然这两个学科都是宏观经济学,都以社会经济活动和发展为对象,但是,在所研究的内容和范围上是不同的。国民经济计划学主要是研究未来国民经济丨发展的概貌>国民经济管理学不仅要研究未来,而且还要研究现实的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国民经济计划学主要是研究如何通过计划调节国民经济发展(其中包括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调节)》而国民经济管理学不仅要研究计划职能的作用,而且还要研究组织、决策、指挥、监督、控制等职能的作用。国民经济计划学主要是研究如何协调关系国计民生全局性的经济活动》而国民经济管理学要研究对全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国民经济计划学主要研究运用行政方法管理经济,而囯民经济管理学要研究各类管理方法的综合运用等等。由此可见,国民经济计划学不能代替国民经济管理学,特别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活动H益复杂,需要加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统一管理,国民经济管理学必然成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应用科学。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学和其它经济学比较,具有明显的琮合性特点。由于整个国民经济是个纷繁复杂的有机体,影响这个有机体内部各“器官运行的因素很多。它不仅涉及到生产力诸因素,生产关系诸方面而且还涉及到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它不仅涉及到社会科学,经济科学,法学和教育学^而且还涉及到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等,因此,国民经济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经济应用科学。

     (三)

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学,因为刚刚开始研究,所以从内容到理论体系都不很成熟,如果从国民经济管理的实践看,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管理目标、过程、对象、方法和效果五个方面.国民经济管理目标是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国民经济管理过程是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发挥职能作用的过程;国民经济管理对象是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客体;国民经济管理的方法是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途径或方式;社会经济效果是衡量组织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质量尺度,此五项内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的科学体系.同时,这些内容又各自相对独立自成体系,下边着重分析国民经济管理学的内容体系.

第一,国民经济管理目标。它是国民经济管理过程的起点,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一切经济管理活动都要围绕它进行。国民经济管理目标是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各环节要素,国民羟济各部门各地区所要达到的综合发展程度,它为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指明了方向,所以国民经济管理的头等重要问题是确定最优的管理目标,并且必须使各类目标之间保持协调和一致。为此,首先必须协调好总目标和分目标之间的关系,全局性的总目标是确定部门地区企业的局部性分目标的指导,而分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基础。国家全局性总目标的实现,取决于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同时,国家全局性总目标的实现,又为分目标的完成创造和提供了各种有利条件。其二还必须协调好长期战略性目标和短期战术性目标的关系,长期战略性目标是制定短期战术性目标的依据,它为整个国民舒济管理指明了方向》短期战术性目标是实现长期战略性目标的手段,这是因为,长期战略性目标要由具有连续性的短期任奋来把它iw以具体化才能实规。从上述.可见,各类目标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构成了®民经济管理的目标体系。国民经济脊_就是要研究如何把全局性的总0标和局部性的分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把长期战略性目标和短期战术性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一般的说,全局性的总目标和长期战略性目标只规定质的要求,没有量的规定;而局部性的分目标和短期战术性目标则必须要有量的规定,国民经济的目标管理,躭是要通过分目标和烜期百标的具体数量规定,来实现总目标和长期目标质的要求。

第二,国民经济管理过程。管迪过程是由各种管理职能按照一定程序构成的。实现管理过程的职能可以归纳为计划、组织、控制三类,这三类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构成管理过程体系。

计划职能可以包括预测和决策。科学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依据科学的预测和决策,才能选择出最隹的计划方案。计划是国民经济管理过程的核心职能,这是因为国民经济管理目标和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的预测与决策,都要通过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分阶段的具体安排,使其分期有步*地加以实现。没有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一切经济目标、预测和决策都会落空。国民经疥管理的重要要求,应当是把国家的统一计划同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的计划协调起来s把长期规划同中短期计划协调起来<把社会各部门的计划协调起来,使整个社会经济的主要方面都能协调一致的发展,以达到预定的目标,这是计划管理的目的所在。组织职能主要表现为按照百标和已定的计划,在国民经挤各部门各地区合理地配置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平衡发展。控制职能可以包括指挥、监督和信息的反馈。总之,国民经济管理过程,是以目标为基点,对国民经济进行预蠲和决策的选优,计划的制订和协调、侑息的传输过程,也是发挥国民经济管理的各种职能作用的过程,这是国民经济管理学要研究的内容之二。

第三,国民经济管理对象。它是管理过程的各种职飽所作用的客体,主要包括对社会经济诸环节、因衆、部门、地区、企业等它们之间的组织和协调。管理对象具有动态和静态两个特征,从社会再生产过程各环节看表现为动态特怔》从部门地区企业以及人物财之间的构成看则表现为餘态特粧。国民经济管理的对象体系,一般是从静态特征方面着眼并贯穿着动态因素,组织和协调国民经济各种关系,例如,为了实现经济结构的合理化,组织和协调部门地区企业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建立合理的产供销联系来达到。国民经济管理的对象体系,除了研究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各种资锻开发利用的合理化,还要研究经济管理体制的合理化。因为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经挤体制下运行的,体制是否合理,对于经济结构和资媒的开发利用是否合理有重大影响,而且整个国民经济是否能够有效的管理,都和体制有一定关系,它和部门地区企业、人财物一样厲于管理的客体,所以它也是管理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3)

随着人类经济活动拓展到民族国家之外,经济活动的主体从个人发展到民族国家与跨国的经济和社会组织,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已经不再是民族国家之内的问题,而是一种国际的政治经济现象。对这一问题的系统研究构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

传统意义的政治经济学与国际政治经济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际政治经济学是从一般的政治经济学中发展而来,都是力求探讨社会政治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和联系,并吸纳一般政治经济学的众多理论与研究方法。但国际政治经济学所关注范围更大,“尽管不是完全地,(但)主要是集中于国际行为体(国家、全球公司、国际组织、社会运动等等)间的活动”①。国际政治经济学又不完全拘泥于国际与国内的界限,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国家内部的政治和经济活动也可能影响到国际间的政治与经济关系,国际政治经济活动也对国家内部的政治与经济产生作用。但国际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民族国家体系内的国家等国际行为体而不是个人,因此,国际政治经济学有着不同于传统意义上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

国际政治经济学融合了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众多内容,但它不是两者的简单结合,而是在两者基础上的新综合。国际政治经济学作为国际经济学与国际政治学的交叉学科,它主要是研究国际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但其中的政治、经济因素不同于国际政治或经济中的纯国际政治或经济因素,还包括国内的政治和经济因素,甚至是文化的因素。

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学自60年代末出现后,近年来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由于这一学科的交叉性,它的理论来源的多样化,研究的角度既有宏观又有微观,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最新的发展还包括文化因素)相混合,其理论分类较为多样。但目前最为人们广泛引用的是吉尔平的分类,即:民族主义(也称重商主义、现实主义或国家主义)、自由主义(也称全球主义)和马克思主义①。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一部分,吉尔平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分类应该说是以国际关系理论分类为基础的,与国际关系理论主流分类相一致②,具有相对的包容性。但其自身由于研究内容不完全等同于以政治为主要特征的国际关系理论,因而这一分类也有一些自己的特点。

一、民族主义理论传统及其当代代表

1 理论渊源。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理论是诸流派中最具历史传统的理论。从政治经济学上,它可以追朔到16世纪以来的重商主义思想,在政治思想上,它源于修昔底斯、马基雅维里等人确立的政治现实主义传统(这一思想传统由于文章篇幅有限和已有很好文章论及③,这里不再赘述)。另外,韦伯的国家社会学中的许多思想也是民族主义理论重要来源之一。重商主义传统 古典重商主义是最早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进行研究的思潮和向当权者提供的政策建议。古典重商主义者如博丹、柯尔培、托马斯·孟等人的思想本质正如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所归纳的那样,是使所有经济活动服从于当权者的国家利益④。古典重商主义者吸收了如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等人的思想,认为正式的权威如果不能节制自我利益的追求,其结果将是残酷的“天然状态”。因此,必须用公共权威来使个人利益转化为普遍利益⑤。古典重商主义是顺应建立现代世俗国家要求的。因而在欧洲新型民族国家初创的一百年间它得到了普遍采纳。但由于它对财富认识上的缺限和在实践中的矛盾性。到了18世纪,受亚当·斯密等人严厉批判;加之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英国成为世界最大的霸主,一时重商主义似乎失去了昔日的光采。

19世纪初前后,重商主义思想又以一种经过改造的面貌出现。汉密尔顿和李斯特是代表。两人都主要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论述贸易保护主义的必要性的。汉密尔顿把国家的经济建设与年轻美利坚的生存和发展联系在一起,强调经济活动的布局与国家的生存息息相关。为此国家必须要“拥有一切必需的供应品”①。这种“进口替代”发展战略思想的雏形不久又影响了李斯特。李斯特不仅从政治还从经济上较科学地阐述了其重商主义思想。首先他认为自由主义论点是一种静态和短视的学说,忽视了长期的和动态的比较优势和经济利益。其次,李斯特认为自由主义者漠视了国家具有不同于个人这样的经济主体的利益特殊性,国家所处的现实环境和它的历史发展程度决定了国家间的对外经济政策也不可能也不应该一致②。汉密尔顿和李斯特及其以后重商主义思想在西方学术界(主要是经济学)并不占主导地位,但在国家的决策者中却有着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后起的工业国。

经济学家维纳对重商主义这种带有强烈经济民族主义色彩的理论总结如下:财富对国家来说是实力的基础,不论为了防卫还是为了侵略;实力是国家获取财富并使之成为必要和有价值的手段;财富和实力是国家的两个根本目标,从长远看两者是统一的,但在某些时机为了长远的经济繁荣,国家有必要作出某种经济牺牲③。韦伯的国家社会学对国际政治经济民族主义理论的影响 韦伯的国家社会学中也体现了一定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尽管韦伯不否认市场的效能和社会阶级的力量,但国家在韦伯思考的政治经济关系中处于中心地位。他认为政治与经济存在着互动关系,在领土范围内合法强制手段的垄断使那些当权者具有对敌对社会力量的明显优势;所以,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既能支配市场又能控制社会阶级,而现代国家的发展依赖于相对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市场不能脱离国家而存在,国家产生于市场,经济过程又不能远离社会与政治的过程,而是两者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两者的关系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的具体结合④。韦伯的政治经济思想与以往的重商主义在两个方面是相似的,第一,认为民族主义是经济活动的推动力量,经济国际化是民族主义情绪的强化与外化;第二,把经济活动放入到一个社会和政治是某种限制性或决定性因素和环境中来分析的。另外,韦伯的“理性”现代官僚的概念对国家经济利益的决定对后来的民族主义理论微观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学民族主义理论的特点和代表。

特点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理论虽继承了16世纪以来的重商主义传统和政治现实主义传统。但当今民族主义理论的根基是已经演进的并更加系统化的国际政治的现实主义。他们认为国家对权力与财富的执着追求来源于人的政治动物本性(这一观点最早来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摩根索在其《国家间政治》中把它作为国际权力斗争的最终决定因素)或者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哈斯是较早论证了这一点的,后来沃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将此作为国际政治结构理论基础)。因此,民族主义论者强调国际关系的动力来自于这种国家的政治动物本能或国际政治的独特结构,这也自然地反映到国家经济关系之中。所以,他们认为国际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是政治环境和政治结构决定经济关系,或更简单地说是政治决定经济。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论者是从以下三个假设来思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第一,民族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主要行为者和分析对象。主权国家是其行为的最高判断权威;其他行为者服从于主权国家,它们之间的相互交往的基础受制于国家权威。同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也服从这一法则。第二,民族国家是权力最大化的追求者。权力对国家来说既是目的又是实现其他目的手段。这是国家的政治动物本性或国际政治结构的自助性决定的。第三,民族国家是理性。以成本 收益法则行事,但这种收益不是绝对收益而是相对收益。因此,由于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国家之间对权力与财富的追求不是平行的和相等的,民族主义者认为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是一种互为消长的“零和游戏”,具有相互冲突性①。此外,民族主义论者还认为国际权力分配格局是决定国际经济关系形式和状态的因素。由于民族主义论者以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的基础来思考国际经济,他们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前途大多是持悲观态度的,强调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现状维护和管理。

在民族主义理论中有两种研究角度。一种强调国际关系权力分配格局或国际政治结构是国家对外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基础,它与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理论的联系较为密切,是一种宏观的研究;其理论核心是所谓的“霸权稳定论”②。这种研究具有浓厚的实证主义和历史循环论的特点。另一种重视国内的官僚制度、政治体制、政治特征和利益分配关系对国家对外经济关系的作用,它的一些研究方法受一般政治学和行政学中的理论影响,如被称为“官僚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受到两方面理论的影响,一是韦伯的“理性”现代官僚概念,二是美国组织理论中“非理性”官僚概念③。后一种研究可称为微观研究。这两种研究并不是完全没有联系的,只是各有侧重,宏观研究中也有一定的国内政治因素作用,微观研究中也是以国际政治结构为前提的。宏观理论的主要代表有吉尔平、克拉斯纳等,微观理论的代表有克岑斯坦、艾文斯等。由于微观理论多从国内政治特点来分析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往往带有比较政治经济学成分。

代表作品 在宏观理论中,吉尔平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堪称宏观国际政治经济学民族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在此书中,吉尔平从政治经济不平衡发展规则出发,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循环过程,国际权力政治的现实决定了国家间在国际政治经济竞争中总是追求“相对领先”,由于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后起的经济强国必然要利用发展起来的经济力量要求获得政治上相应的权力,而衰微的强国必然利用旧的制度权力竭力阻止新兴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上的崛起,维持其原来的政治经济特权,这种新旧势力的较量最终可能是战争,结果是建立新的权力分配格局和新国际经济体制,这种现象周而复始推动国际关系的发展④。

在微观理论中,克岑斯坦的《权力与充裕之间》是较有影响的一本书。书中通过对6个工业化国家国内结构的解释来试图弥补宏观理论过多注重国际和跨国因素而较少触及国内因素的缺限。克岑斯坦认为在面对世界经济的共同挑战中,民族国家的内部结构是产生不同反映的主要原因,离开这一因素,就不能理解国际相互依存与政治战略的关系,国际环境和国内结构共同作用决定着国家的经济对外政策,但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如霸权衰落时,国内的政治结构在决定国家的对外经济战略上显得尤为突出①。

二、自由主义理论渊源与当代代表

1 理论渊源。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国际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经济解释。它是从经济的角度解释国家间合作可能性和必要性。它的理论主要来源于亚当·斯密开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凯恩斯的政治经济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 自由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鼻祖当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斯密从个人理性出发,认为以绝对成本差异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在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下将最终导致个人和社会效率的提高、福利的最大化和社会的和谐,从而增进国家的实力和国家间的和平。因此,自由贸易是人类理性的最佳选择,经济不应该受政治机器的干预②。在亚当·斯密之后,李嘉图、穆勒等人发展并改进了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李嘉图以相对成本法则来代替绝对成本法则,这使自由贸易理论更适用于一般的条件,更具普遍性。其次,亚当·斯密的理论在研究方法上是哲学的和整体性的,把政治经济学放在一个道义的和历史的背景下,而李嘉图把理论注意力缩小,但使理论更具说服力,把经济问题和政治与社会问题更明显地分开并提出更为精炼的解释;虽然亚当·斯密的研究主体是个体,但李嘉图比亚当·斯密更明确地为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建立了方法论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individualism)的基础,使之可以应用于各种条件下的个体,如国内经济中个人、集团和国际经济中的民族国家经济,并为后来的经济学一直所沿用。

尽管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在其理论中用其自由经济理论来详细阐述国际政治经济的关系,但从其理论的内在涵义中可以看出其国际政治经济观:经济自由主义相信贸易与经济合作是和平的源泉,因为分工贸易下的国家间经济关系是一种“双赢”的游戏,并由此产生了一种国家间相互依存的互惠权利,有助于巩固国家间的合作关系,从而对国际间的政治和平与稳定起促进作用③。凯恩斯经济思想的影响 凯恩斯与马克思一样,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存在着失衡,并且这种失衡是市场力量所不能解决的,必须依靠政治力量。这不仅在国内政治经济中有着重要意义,对国际政治经济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凯恩斯又一次把“纯经济学”带回了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凯恩斯认为,优先考虑充分就业在一个开放的经济条件下,既受国际经济的影响又影响国际经济。实现充分就业方法之一是扩大出口,但各国都以扩大出口来解决就业问题就又回到了重商主义的道路。如何解决竞争与国际和平这一矛盾,凯恩斯在反思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中各国在贸易上采取“以邻为壑”政策所造成的政治经济恶果后,提出了以国际经济合作和政策协调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凯恩斯在国际经济领域中从某种意义上引入了经济宏观管理和协调的思想,他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结构下,建立类似政府在国内经济中所起作用的国际制度是在竞争中促进合作有效途径。这一思想对70年代以来的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特别是相互依存理论有着很大的影响。

2 当代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特点及其代表。

特点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在思维上与国际关系中的理性主义思想是一致的。一般都承认国际无政府状态,但他们更重视与这一状态并存的还有有序的国际交往;强调国际关系中各国的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和共同规范对国际社会存在所具有的聚合作用和由此带来的和谐性。因为这是人的内在的理性本质使然,人的这种内在理性本质使人能按照自然的法则,在合理保存和造福自我的同时发挥其固有的群体秉性①。自由主义理论正是从经济上阐述这一思想的,其核心是比较优势法则。自由主义理论按照这一法则,认为国家间的经济交往的加深以及由此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在总体上对民族国家的“自治”有着一定的削弱作用;并且国家间经济相互交往的加深在利益上造成的“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状态可以促使各国在经济竞争中寻求政策的协调,良化竞争,而不是回到重商主义的“以邻为壑”的相互残杀之中。这种协调可以用一定的制度加以保证和促进,如当今世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贸组织等。因此,自由主义者在国家与市场的矛盾关系问题上,更多地倾向于市场的力量,认为国际经济交往与相互依存关系的存在可以改造传统的权力政治特性或消融国际政治的冲突性,发展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是实现世界永久和平的重要途径。这种经济决定政治或改造政治的观点是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最重要的本质。

自由主义理论也是从三个基本假设出发的。第一,个人是政治经济学分析的主要出发点和行为角色,尽管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占重要地位,但社会经济活动的目的最终要归结到个人。第二,个人是理性的和功利(而不是权力)最大化的追求者。因为个人这种功利是主观自我满足的最高价值水平,是“两利相较取其重,两弊相较取其轻”的选择的绝对利益的增加,而不是民族主义者的相对利益的领先。第三,个体间的这种利益机会成本间的选择是促进彼此间合作的重要手段,因为这种条件下的经济交往不再是一种“你得我失”的“零和游戏”,而是一种“双赢”的互利。另外,自由主义论者尽管认为国家力量在经济生活中应越少越好,否则会干扰市场的作用和回报,但也主张国家提供某些“公共商品”来为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创造必要的条件,或阻止市场失败②。因此,自由主义论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发展是持乐观态度。因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国家的利益认定不是现实主义者的权力增加,经济交往的结果是彼此经济和福利的增进,进而对国际关系的和谐有积极的作用。

自由主义理论内部在具体的研究上也有一些特点。一种是宏观的自由主义观点,强调世界经济的发展对国际政治的改造作用。在宏观理论中有极端主义的观点,认为民族国家在世界经济一体过程中已经让位于市场,国家主权受到了一些巨治结构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中正在逐步过时,并将其权力转让给更能适应新的国际环境的跨国组织,声称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使经济消融政治已不可避免①。但更占主流的是吸收国际政治现实主义思想的相互依存理论。另一种是微观理论,它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在了国际经济关系对国内政治的改造上,注重世界经济相互依存关系的发展对国家内部政治关系的作用上。这种研究也同样具有一定的比较政治经济研究的色彩。但与宏观理论(应该说宏观理论中也有对国内政治的分析,但研究的重点是国际政治特征)相比,影响力较小。

自由主义理论与其他两个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不同的是,它更多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而不象民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主要以历史—哲学的研究方法为主。

主要代表著作 自由主义理论最有影响的理论是相互依存理论。这一领域进行最早研究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库珀。他于60年代末所写的《相互依存的经济学:大西洋共同体的经济政策》是依存理论最早作品,并使相互依存这一概念普及化。库珀在此书中认为技术进步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国际经济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传统的比较成本的差异似乎正在消失,贸易利益明显地来自竞争优势;而且全球经济一体化可能阻止了世界市场的均衡,在常规的周期内,未来的国际收支不平衡较之以往可能更加频繁,而且规模更大,鉴于此,库珀采纳了凯恩斯的经济合作思想,提出国际政策协调是在依存世界中唯一能实现各国经济目标的途径,重商主义既会引发失败的竞争又为目前的国际制度所限制②。但他和凯恩斯一样,较少考量国际政治条件是否能促进还是阻碍国际协调,只是假设各国领导应从功利“理性”出发摒弃自私政策,进行政策的协调。

约瑟夫·奈和罗伯特·基欧汉在70年代中期推出的《权力与相互依存》是相互依存理论中最具影响作品之一。他们认为当今世界相互依存的现实已经使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现实主义解释部分失效,应该用一种新的、更全面的理论来补充或替代现实主义理论。这一理论就是他们称之为“复杂相互依存理论”的理论。这是带有现实主义色彩的自由主义理论,但却深入地分析了相互依存的现实对国际权力政治的改造。在书中,奈和基欧汉认为现实主义理论的三大假设在相互依存的条件下已经不再绝对化了。因此,在相互依存的条件下,传统的一元化领导不可能有效,需要国家间多层次政策协调,使各国特别是弱国都认同国际制度的合法性③。奈与基欧汉此书可以说是自由主义理论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对后来的相互依存理论研究起了极大的影响。但它也存在这两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南北关系中的合作基本涉及很少;第二,国际制度的建立和维护论述不够充分。80年代中期由基欧汉所写的《霸权之后》,就是对国际制度的建立和维护进行进一步深入论证的专著。此书是较典型地采用科学研究方法,用博奕理论论证了自私者之间从理性出发也可以在竞争中的进行合作,并认为合作的程度取决于制度的功能①。同样这一著作对南北关系也关注很少。

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及其当代的研究

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治经济学观。

以政治经济学对国际关系进行研究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研究的基本方法,这一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尽管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一些观点上有所不同,但唯物史观作为这一流派研究的理论指南并没有很大的变化,而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分析得出的一些重要结论如剩余价值理论也一直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学研究中重要基础。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的理论 尽管马克思没有对国际层面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进行过系统的表述,但他的思想中也具有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成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对剩余价值的无限制追求,其造成的社会政治结果是:社会再生产的不断破坏和贫困人口的加剧。另外,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也是外向扩展性的,随着商品和资本的输出,资本主义在改造世界面貌的同时也带来了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不对称的依赖关系和全球性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统治,并且促进了世界性的阶级联系和发展了世界性阶级对抗的政治结构,这种阶级结构关系使马克思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以推翻资本主义,而且这种革命的物质条件也在资本主义发展中准备好了。

列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列宁的政治经济学观应该是一种真正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它是在马克思的理论基础上并结合了当时世界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现状建立起来的,其中吸收了罗莎·卢森堡、希法亭和布哈林等人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观。列宁的理论集中地体现在《帝国主义论》这部著作中。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列宁从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五大政治经济特征出发论证了其对外政治经济扩张的必然性,认为由于资本主义各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它们在国际上或暂时进行妥协或进行争夺经济资源的战争;无产阶级可以在战争中从最薄弱的资本主义环节夺权,进而实现世界性革命的成功。因为资本主义社会这时不论从政治上、经济上还是社会生活中已经腐朽和没落。列宁的理论在很长时期一直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政治经济研究的主导理论。

2 战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②。

特点 当代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尽管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一些问题上存在着不同见解,但在一些最基本的观点上仍然与经典作家保持着一致。如:认为资本主义创造了财富的两极分化,并且否认个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必然的导致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样自由主义的观点,相信资本主义体系作为一个具有内在冲突的体系应该也必然地要被社会主义所取代。因此,尽管在革命的道路和方式问题上有一定的分歧,但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否定旧制度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合理性,要改造这一体系,建立新体系的革命性没有变化。从具体上讲,战后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在以下几点体现自己的特色:

第一,大多数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仍然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在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问题上,占主导地位仍是经济决定政治。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上,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本质决定了资本的扩张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格局,这种经济格局又决定着世界的政治面貌。第二,马克思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政治经济学的主体和分析单位是阶级,或者资本和劳动。中心与的世界经济结构划分就表现了国际阶级划分色彩。第三,他们认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阶级的行为是为了本阶级物质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第四,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本质决定了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不可能是一种和谐的关系,而且在经济成果上必然“你得我失”,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是“零和”的①。

战后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集中反映在三个领域:一是对第三世界的贫困和持续不发达的研究;二是对全球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的研究;三是对不断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工人运动命运的研究②。第一方面是以“依附理论”为主要特征,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既有第三世界的一些学者,也有一些西方的持马克思主义观政治经济学学者;第二方面是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理论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葛兰西学派”为代表。第三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对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工人的权利和对资本流动的反应与斗争策略的研究。最后这一内容的研究不如前二个方面研究有世界范围的影响(所以下面不做介绍)。战后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基本上是以宏观为主,除“依附理论”和西方工人运动研究中有些对具体国家和地区的个案研究外,绝大多数都是侧重整体研究。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4)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021-02 

 

一、经济法与民法论争的历史背景 

(一)经济背景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经济发展还没有走出明确的方向,计划经济体制根深叶大,而未来的发展方向不明。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之下,社会经济的发展急需配套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其制度框架。于是,在当时是制订一部民法还是经济法就引发了全国范围内长达7年之久的大论战。 

(二)政治背景 

经历了十年文革,中国人民深深体会到了人治的缺陷所在,意识到法制建设的必要性。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国家高层领导对人治与法治的深刻体会,促使了法治建设的开展,而法制的发展必然会带来法学的回归与繁荣。经济法与民法的论争恰恰就是法学蓬勃发展的一个侧面。 

(三)经济法与民法论争的学术背景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国民政府时期的大批法学家跟随国民党的步伐移居台湾;而国内废弃六法全书,构建新的法律体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起步不久的现代法学受到了一定的打击。其后,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第一部宪法纷纷出台,法学开始有了新的发展。然而好景不长,国家领导人开始摒弃法律,加上文化大革命时期学术的万马齐喑,中国法学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法学的整体水平是低下的。加上当时国内的经济法观点基本照搬了苏联的经济法学说,再加上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都是国家管制的经济,学者们提出经济关系都由经济法调整的言论,必然要侵犯到民法的调整范围,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的论战就是意料中之事了。 

二、改革开放初经济法与民法的论争 

1979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了一场名为《民法与经济法问题》的学术座谈会,在这次会议上形成了所谓“大经济法”和“大民法”观点的对立。由此揭开了民法学与经济法学大论战的序幕。 

(一)经济法学派的观点 

1.“全经济法”观 

1981年王河提出:“我国当前各种经济成分的财产关系,基本上有四种情况……只有公民个人的财产关系,才归民法去调整”。“应该抛弃民法的旧名称和形式,把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依附于任何其他的法律部门,另外制定‘人民权利法’(或仍叫民法),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其他非财产权利”。 

1983年唐国栋提出:“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85年高程德提出:“经济法是国家为调整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规的总称”。 

这些观点产生于中国经济法兴起之初,完全忽视了民法的作用,夸大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基本没受到普遍的重视。经济法学的知识空白是这种种观点产生的学术原因,而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中国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不明,这种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的观点会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2.“大经济法”观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经济法学界提出的经济法观点最为流行的是一些被统称为“大经济法”的观点。 

1979年芮木主张:“经济法调整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民法调整个人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其财产所得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1981年刘隆亨提出:经济法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和各种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1982年江平等人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直接或间接由计划而产生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领域的商品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之间或公民与社会主义组织之间,以生产资料个人所有为基础的,消费领域的直接或间接的商品关系及某些人身关系”。 

1983年陶和谦等主编的《经济法学》提出:“我国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大经济法”观认识到经济法与民法各有其独立的调整范围,这些观点在理清经济法与民法关系的论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它们所主张的经济法的调整范围过于宽泛,把一些本应该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都纳入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里。 

(二)民法学派的观点 

八十年代初经济法的盛行,使得民法学界的学者们深感压力。民法学者们纷纷站出来与经济法学界展开论战。按照梁慧星的说法是“当年的论战确乎关系重大,民法和民法学,生死存亡系于一役。民法学派这一边迅速调整了战略策略,不能等着人家杀过来,我们也应主动地杀过去”。这种说法形象地让我们看到了民法学者在面对经济法盛行局面的焦急与迫不及待的反击。 

1982年佟柔提出:“我根本不承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规只不过是各种基本法的法律规范的‘综合体’、‘混合体’而已”。 

王家福教授提出:经济法是“以经济民法方法、经济行政方法、经济劳动方法调整平等的、行政管理性的、劳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就是“综合经济法论”。 

梁慧星、王利明、崔勤之等人提出了“经济行政法论”,认为“经济行政法在采用传统的行政法调整方法及行政命令方法的同时,还广泛运用其他调整方法,特别是着重发挥经济调节手段的作用。” 

经济法学者提出的大经济法观点与民法学者提出的大民法观点针锋相对,硝烟味浓厚。大经济法观忽视了民法的作用,而民法学者们也一心要否定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在论战中,这样的观点都带着不理性的学科保卫意识。但是,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就是在这场论战中慢慢地辨明了经济法与民法的界限。 

三、1986年《民法通则》出台后经济法观点的调整 

1986年《民法通则》出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通则》的出台沉重打击了大经济法幻想。一批经济法学者放弃了经济法转向了研究民商法;另一些学者也纷纷修改了原来的学说。 

新的经济法观点主要有: 

一是“经济协调关系说”。杨紫煊、徐杰主编的《经济法学》提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是“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该学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并且,这种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国家对经济组织的调控关系及经济组织内部的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社会分配关系四大部分。 

三是“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该说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 

四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在八十年代初,漆多俊教授就提出了,“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市场干预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宏观调控法三大板块。但是,该学说在八十年代在全国没有形成大的影响。在90年代后,特别是1992年后,该学说由于体系科学完善、符合社会实际情况,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广泛注意。

四、经济法与民法论争的现实意义 

(一)论争促进了民法学的恢复与发展 

现代民法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不长。新中国成立前后大批民法学者的离开让国内民法学遭遇了一定的挫折。而十年文革的摧残,更是让民法学陷入了谷底。根据一些民法学者的研究,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很多人是知道有经济法而不知道有民法的。再加上当时法院设民庭的同时又设经济庭,民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而经济庭审理的主要是经济案件,这也造成了人们对民法与经济法的认识出现了错位。经济法学派与民法学派的这一场论争,恰恰打开了人们对两门学科的认识之门。在民法学者们群起反对各种经济法观点的同时,也加深了对民法的讨论、阐述、宣扬,这不但让民法在学术上得到了发展,也让民法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认知。也正是这一论争,加速了民法学者对民事立法的研究与推动。  

(二)促进了经济法学的理性发展 

八十年代初期经济法学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大经济法观点。这些观点的提出,让人们认识了经济法;而又恰恰是这些缺乏科学与理性的学术观点让经济法学陷入了纷争不止的局面。从1979年到1986年代七年论战,在《民法通则》的出台后慢慢落下帷幕。很多人对经济法失去了信心,转向了民商法。但也恰恰是在这场论争中,民法学界对民法的阐述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民法的调整范围,在论战的硝烟慢慢消散的时候,一部分的经济法学者开始理性地认识到经济法的本质。可以说,这场论争促进了经济法学的理性发展。 

(三)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1978年后,中国开始改革开放。此时的中国,经济发展成为了头等大事,而经济发展的未来走向还不明确。在中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改革中,国家的改革就极其需要学术理论的指导。而经济法与民法在当时的论争,实际上就是对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法学理论探讨。经济法与民法的论争,从学术上加深了人们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认识,为国家经济改革与发展指明了不同的发展方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注释: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46页. 

梁慧星.我国民法学的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8). 

王河.经济立法体系与经济法学.社会科学.1981(1). 

唐国栋.中国经济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教材.1983年版. 

高程德.经济法学.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版. 

芮木.民法与经济法如何划分好.法学研究.1979(4). 

刘隆亨.经济法简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江平.几个经济法理论问题.上海司法.1983(5). 

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梁慧星.佟柔先生与民法经济法论争.http://.www.civillaw.com.cn/tongrou/004.html.2009年12月24日. 

佟柔.关于经济法几个问题的答问.湖北财经学院学报.1982(1). 

王家福.综合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梁慧星,王利明,崔勤之.经济行政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杨紫煊,徐杰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5)

(二)载文期刊统计分析除硕士、博士论文外,1988—2013年间所统计到的754篇文献分布在115种学术期刊中,这些期刊涵盖经济、军事、法学、科技、流通等多个领域。通过分析发现,文献分布期刊虽然面较广,但却高度集中于《中国国防经济》《军事经济研究》《国防》和《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文章数量分别为242篇,186篇、96篇和58篇,占期刊文献总数的77.2%,占据了国民经济动员研究发文数量的一多半。由此可见,《中国国防经济》《军事经济研究》《国防》和《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主要学术阵地。另外,《国防技术基础》《商业时代》《中国政府采购》《中国民》等期刊上发文数量也较多。除了国防、军事等领域的期刊外,一些国民经济动员研究文章主要发表于国民经济动员具体结合和交叉领域的期刊中,如期刊《中国政府采购》中刊载了8篇关于军用物资采购方面的文章,《中国物流与采购》刊载有2篇后勤物资动员的文章,国民经济动员仿真模拟研究的文章则多发表于《计算机与数字工程》等计算机类专业期刊。

(三)对论文作者研究单位统计分析对国民经济动员文献作者单位分布的研究,可以掌握有关专业人才的聚集及所在机构的状况,从而把握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的建设情况。1988—2013年公开发表的556篇文献作者来自于218家单位②。这些研究单位可以分为军队系统、政府经济动员系统、地方科研院所和高校、其他(企业等)4种类型,军队系统发表的文章数量最多,为253篇,占总数的45%,其次为地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发表233篇。以各级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为主的政府部门发表67篇。具体到单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国民经济动员文章数量最多的是军事经济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均为85篇,占文献总数的15.3%。其次是华中科技大学和国家发改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数量分别为40篇和28篇,分别占文献总数的7.2%和5%。另外,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国防大学等单位文章发表数量也较多,如表1所示。其中,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主要集中在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17家院校,博士学位论文最为集中,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主。同时,通过不同单位发表文章的时间和数量可以看出,从1989年5月原国家计委国防司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讨会这一动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系统研究的标志性事件开始,国民经济动员的研究逐渐由传统的军事院校和军工部门扩散到地方高校和研究机构,研究主体逐渐多元化,研究队伍日益壮大。在非公开出版物《中国国防经济》发表的242篇国民经济动员文章中,来自军队系统的作者仍是主体,占作者总数的56%。与公开发表文章作者组成不同的是,《中国国防经济》中来自各级经济动员管理机构的作者比例较大,仅次于军队系统,占作者总数的35%,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仅占6%。

(四)研究内容分析通过对文献关键词和研究内容的提炼,将798篇国民经济动员相关研究文献分为8大内容,分别是:国民经济动员问题与对策、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体系、国民经济动员预案与仿真模拟、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与潜力、国民经济动员模式与体制机制、军民融合视角的国民经济动员功能拓展与特征、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特征和趋势、其他分散内容。针对国民经济动员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是国民经济动员业务部门工作者的理论总结和提升,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起点,文献数量最多,为157篇,占19.7%。国民经济动员模式与体制机制研究是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动员持续发展的核心,文献数量次之,为136篇,占文献总数的17%。针对市场经济、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革命、军事变革等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动员的特征和趋势进行分析,能够有效地指导国民经济动员的健康持续发展,该类文献数量为118篇,占文献总数的14.8%。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体系是国民经济动员研究首要和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我国国民经济动员领域研究者所重视,文献数量116篇,占文献总数的14.5%。另外,军民融合视角的国民经济动员功能拓展与特征研究、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与潜力研究也是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重要内容。各类研究内容各时期文章数量如表2所示。

(五)研究方法分析通过文献分析,总体上,目前国民经济动员研究所运用的研究方法还较为单一,以定性研究为主,缺乏定量研究和实证研究。定性研究中绝大多数国民经济动员研究文章以描述性研究为主,占文献总数的68%,这些论文多从不同层面分析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现状、问题,并针对解决对策、未来发展方向等提出自己的观点,在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的初级阶段,这类描述性研究文章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另外,经验总结法、模拟法、个案研究和文献研究法也为一些国民经济动员研究者所运用,其中模拟法类研究论文主要源自国家国民经济动员仿真演练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

二、重要领域研究概述

以上研究内容划分的研究内容涵盖了798篇文献所涉及的国民经济动员研究领域,本部分选取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体系、动员能力与潜力、动员模式以及新形势下对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的研究4个重要领域进行概述,以便更清晰地把握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主要脉络。

(一)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体系对国民经济动员的认识和理论体系的构建是个动态变化发展的过程,它随着国民经济动员实践的逐渐深入而不断发展和成熟。国家发改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1998)回顾了我国战争时期与和平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的发展历程,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前瞻性地提出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需着重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市场经济接轨、国民经济动员管理体制、国民经济动员融入国民经济整体布局规划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朱庆林(2000)指出,中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创新热潮始于20世纪80年代,内容涵盖了动员的范畴、地位、功能、模式和快速动员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其特征表现为全面性、本土性、阶段性和探索性。陈德第(2003)从16个方面对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工作进行了总结,澄清了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并提出了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的研究框架。孔昭君(2005)借鉴决策理论学派和管理理论学派的观点研究了国民经济动员学的研究纲领构建,建议从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评价和国民经济动员决策支持系统两方面入手,形成国民经济动员科学研究的突破口,完善国民经济动员学科体系。焦智立等(2008)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中国特色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苗野[7](2008)分析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认为进一步推进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建设,必须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构建新型的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培养体系和模式。王欢欢(2009)通过对国防动员与国民经济动员法律概念比较分析,指出“国防动员”与“国民经济动员”之间有交集也有区别,并不是包含或相离的关系,并表明在现实立法中,应将国防动员与国民经济动员分别立法,以满足现实所需。

(二)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与潜力如何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和潜力是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目标,也是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核心内容。民族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国家政治制度与价值观念、国家形象等软实力表现方式在不同方面都影响着国民经济动员的质量与效率,应当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国家形象的战略设计等方面提升和积累软实力,以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能力。邵丹(2005)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的内涵、构成、影响因素及其重要地位,并分析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给出了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优化理论的数学模型,对如何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能力提出了对策和建议。赵新海等(2007)研究了国民经济财力动员能力评价体系构建,从财力动员的体制、财力动员信息建设、财力动员的规模、财力动员的结构、财力动员的时效评价5方面构建了国民经济财力动员评价指标体系。禹红霞、甘瑶(2008)在分析军工企业在战备状态、紧急状态和其他各类国民经济动员中作用的基础上,着重从信息技术、军民融合等方面提出了增强军工企业应急动员能力建设的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是指蕴藏在国民经济中为国家安全服务的人、财、物资源,是各部门、各单位“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物质基础。国民经济实力和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有着密切关系,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蕴含在国民经济体系之中,经济实力水平决定经济动员潜力水平。崔博(2005)对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指标体系进行了归类建设,弥补了原国家潜力指标体系的不足,完善了整个潜力指标体系。另外,一些研究者从供给视角、产业链视角、战争财力动员对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和潜力进行了研究。

(三)国民经济动员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创新国民经济动员模式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其中,宁波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发挥政府宏观调控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利用独特的区域经济优势系统整合动员资源,创立了有效提高国民经济动员保障能力的“宁波模式”,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随着国民经济动员的发展,传统的经典动员模式逐渐表现出局限性,促使了敏捷动员模式的产生。与传统动员模式相比,敏捷动员模式具有动员需求的敏感性、需求变化的适应性、物资保障的快速性、动员结果的可靠性、动员成本的经济性等优势。国民经济动员“寓于式”发展模式则是多种安全威胁下国民经济动员准备的最佳模式,是指着眼保存国民经济动员“战时应战”能力,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急时应急”能力和“平时服务”能力,将“急时应急”和“平时服务”能力寓于国民经济动员“战时应战”能力之中。另外一些研究者从不同视角对国民经济动员模式进行了研究,如国民经济动员联盟组织模式、财政金融动员模式、行业协会和经济动员机构的“授权-合作”模式。

(四)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研究围绕市场经济、军民融合、信息化战争、网络经济等背景条件,我国学者对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动员的功能定位、发展趋势、对策等进行了大量研究,有效地指导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顺利开展。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国防理念要求国民经济动员不断拓展自身功能。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如何与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相衔接是拓展“急时应急”功能的关键,从规划计划、预案编制与演练、物资储备、法规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实现应战应急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国家应战应急体系一体化建设。构建以需求为牵引的军地“融通式”物资应急采购模式能够有效地将国家经济力量转化为军队后勤保障力,同时也是军队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库桂生(1994)研究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民经济动员的关系,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面临的新问题,并从动员准备、法律法规、预案和国防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应对策略。网络经济时代的信息化战争对国民经济动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国民经济动员的动员形式和内容产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同时也给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必须从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组织体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把网络经济时代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做得更好。李连宏[31](2004)根据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现状,提出新军事变革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动员的发展策略,强调应以科技进步为基础,加强武器装备信息化,形成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国防科技工业。张国权等(2007)提出了信息化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的七大新理念:一体化、精确化、快速化、法制化、数字化、社会化和国际化理念,对信息化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具有积极地指导意义。同时,许多研究者针对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的具体领域进行了研究和探讨[33-36],推动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深入开展。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6)

一、选题意义

民营经济的发展是现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国际国内学术界对此都有大量论述。在实践中,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其中民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经济腾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的民营经济是在激烈的争论中发展起来的,它的存在与发展体现了中国改革的进程和深度,民营经济用自己的竞争力赢得了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赢得了越来越宽松的政策环境,但其发展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是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并且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及世界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营经济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的机遇。但是,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包括民营经济发展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外在环境的制约。因此,在进一步统一对民营经济的思想认识,明确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深入研究新时期民营经济内在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讨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定位和拓展途径,努力营造有利用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外部优良环境,对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论文研究方法的分析

为能全面、深刻地分析民营经济相关论文的研究方法,共搜集四篇论文进行分析。它们分别是吉林大学徐进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延边大学李英哲的《对延边州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西北工业大学殷亭国的《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及制度反思》、郑州大学阎中洋的《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在论文研究方法分析梳理中发现,有些文章专门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方法,而有些文章只是在摘要部分提及那么一两句有关的研究方法,有些甚至一点都没有涉及自己论文的研究方法。例如:

延边大学李英哲的《对延边州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中,就有专门的小节是介绍自己的研究方法。“本论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分析过程中采用了从一般到具体,即先从民营经济的一般状况(全国)的分析研究出发,弄清民营经济的含义、形式及作用和阻碍因素等。然后研究延边州的状况,进行对比比较,从中找出来差距,发现差距很大,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甚大。对于延边州民营经济的分析,运用对立统一、一分为二的原理,从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上来探讨延边州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是从民营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个方面分析,指出努力的方向与建议(对策)。”

西北工业大学殷亭国的《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及制度反思》在摘要部分提及了有关自己的研究方法:“本文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了我国在转型期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出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全文的线索是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制度创新安排的发生机制和形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市场化程度的加深。”

郑州大学阎中洋的《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在摘要中也提及“在研究方法上,以定性分析为主,兼顾定量分析,以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论述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阐明当前我省在经济发展中应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壮大县域经济的基本观点。”

吉林大学徐进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并未提及有关的研究方法。

综合分析这四篇文章,它们大体使用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资料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三、论文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论文的研究方法,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民营经济硕士研究生的方法意识比较薄弱,研究方法的运用呈现出结构性失衡的特征。硕士论文中定性规范的多,定量实证的少;理论归纳的多,经验分析的少;二手资料多,第一手客观材料少;描述统计多,推断统计少;文字说明的多,图表曲线模型解释的少;比较研究中简单罗列的多,学理性深入分析的少;直接断言给出结论的多,假设推理证明的少;低水平简单重复的多,较高水平的创新少;问卷调查和访谈法的应用整体上较为简单、粗糙,甚至多有错误,且对所得数据不会进行科学整理。因此,总体来说,民营经济的研究生论文在研究方法方面是极其薄弱的。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7)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9-0251-02

一、《国民经济统计学》已有教材存在的问题

20世纪50年代初,国内即开设了经济统计学课程,但当时基本沿承了苏联的教学模式,体系庞杂、方法落后、内容陈旧。改革开放之后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统计课程内容体系开始进行改革,削减了部门统计课程,加强了宏观性经济统计的教学和国民经济统计的教材建设。20世纪90年代之后,国民经济统计学作为统计学科重要分支的特点逐渐明晰。目前,国民经济统计学是经济与管理类统计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许多高校的统计学专业都开设了国民经济统计学课程,也出版了一批《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

从目前出版的《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来看,一些教材片面追求内容体系的完整,造成内容庞杂;一些教材过于理论化,与现实结合并不紧密,学生学完之后并不知道在实际中如何使用所学的方法;一些教材内容陈旧,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具体来讲,目前已有的《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基本上都是以面向数据编制者为导向写作的。绝大多数教材往往是写给统计工作者的,设定读者对象的学习目的是如何去进行国民经济统计,如何核算各种指标和编制国民经济账户。

2.一些教材仍然拘囿于五大核算系统的教条之中。在国内学习国民账户体系(SNA)之初,一些学者将SNA归纳为国民收入核算、投入产出核算、资金流量核算、国际收支核算和资产负债核算五大核算系统,有的教材按此思路组织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的内容,但SNA早已经突破了五大系统,再仅限于五大系统就难以满足现代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了。

3.教材使用对象不清晰,没有对读者群体进行细分,对拥有不同层次知识背景和需求的读者使用同一教材,导致教材的适用性比较差。

4.一些《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还存在分析方法陈旧以及书本内容与现实脱节等问题。近些年来,国民经济统计的理论、方法与研究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许多内容在已有教材中并没有反映出来。

5.方法论挖掘不够,教材的“增加值”不高。国内的教材对SNA转述的多,但很少讲到方法论背后的原因与依据,学生学完教材之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应以用户友好为导向重新构建《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

教材的限制自然地反映到国民经济统计学课程教学中。教师在课堂中也主要是讲述如何编制国民经济统计指标、如何编制账户,重介绍理论知识而欠缺应用方法的举例,对如何使用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则涉及较少,以至于学生在学完国民经济统计学课程之后,还不知道如何获取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如何对数据进行转换和分析。因此,如何转换思路,从用户友好的角度出发来编写《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使《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更好地满足教与学的需要,已成为《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用户友好的角度进行《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有助于《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内容体系的完善。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国民经济统计学所研究的问题也在发生变化。从用户友好的角度更新、提炼新问题,设计教学内容,有助于《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内容体系的不断完善。

2.有助于《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水平的提高。《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迫切需要转变写作思路,需要从用户友好这一新的角度进行设计和写作。

3.有助于改进国民经济统计学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通过从用户友好角度研究如何改进教学模式,可以使学生系统把握国民经济统计学的总体内容、主要结论和应用条件,初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国民经济统计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用户友好型《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建设的基本设想

大多数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并不满足用户友好的要求。因此,如何从用户友好的角度出发进行统计教材的建设,就成为统计教材建设中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1.用户友好型《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内容体系的构建。教材建设是国民经济统计学课程建设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国民经济统计学作为一门学科,其内容纷繁复杂,不断有新的问题纳入到这一学科的研究视野,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在不断地积累。伴随着国民经济统计学学科的发展,《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内容体系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吸纳学科研究的新进展和新成果,以满足用户友好的要求。在经济统计方法和理论的完善上,要尽可能得把当前最新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统计分析方法,并应用到实际分析中去;要结合国情,着重于介绍或解决中国目前经济所遇到的现实问题和热点问题。但作为一门课程的国民经济统计学应与作为一门学科的国民经济统计学有所区别,《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的内容体系不应无限增加,应以用户友好为导向进行拓展。

2.用户友好型《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的写作模式。在用户友好型《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的内容体系构建好之后,如何将这些内容有效地呈现出来,这就涉及写作模式问题。为了满足用户友好的要求,在《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的写作中,应尽量减少冗长的、陈旧的、不必要的理论体系的介绍,将重点放在统计方法的应用及相关实际案例的分析上;坚持实用导向,针对不同背景和不同需求层次的读者,编写教材时在内容上要有不同方面的侧重;可以使用专栏、案例、习题、课外阅读材料、实验操作与指导、光盘等多种形式呈现教材内容。

3.用户友好型《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的使用模式。教学效果不仅取决于教材的好坏,还取决于实践中能否科学合理地使用教材,因此,还要研究如何在教学实践中合理使用用户友好型《国民经济统计学》教材的问题。在教材使用中也应坚持用户友好的原则,推广研究型教学、案例型教学和实验型教学,在国民经济统计学课堂教学中应由知识传授型教学向知识开拓型教学观念转变,由应试型教学向创新型教学观念转变,由统一型教学向存异型教学观念转变,以提高学生对国民经济统计学中理论与方法的创新能力,使学生在学习中由被动地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地学习和研究知识。

参考文献:

[1] 邱东.国民经济统计学:第2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8)

一辛亥革命与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发端

中国现代经济理论是近年来新建立的崭新学科,是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以来关于振兴中华、富民强国的一系列经济观点、思路、理论及学说的总和,是在中国国情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学习西方并借鉴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经验的、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以追求并实现经济现代化为核心的经济理论体系。这就是说,中国现代经济理论从总体情况看,起始于辛亥革命。虽然从经济理论的性质、目的与基本内容的不同,中国现代经济理论大致可划分为三大部分,即中国共产党的经济理论;中国的经济理论与非国非共的“第三理论”,但就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主干部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产生、发展与创新而言,应当说,也是辛亥革命为其开创了坚实的基础与广阔的前景,其早期形态———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也正是随着辛亥革命及其影响的深入而逐步拓展为以中国国情与发展阶段论、过渡时期经济论、社会主义经济改造论、工业化道路论、经济改革论、市场经济论和科学发展观等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理论体系,从而成为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重要内容。毋庸置疑,辛亥革命作为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发端,就中国的经济理论而言,是基本没有异议的。但是,同时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象征性起点,仍有不少异议。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上线应该在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这样,中国经济思想史近现代部分的历史分期与中国经济史近现代的历史分期才能吻合。其实,中国经济思想史同中国经济史是截然不同的两门学科。

对于中国经济史来说,它是以中国社会历史上各种不同生产方式以及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形成、发展、变化及演进过程和必然归宿为研究对象,用大量的具体史实揭示历史上各种社会经济的不同结构与形态及其发展变化的运动规律。其中的中国近代经济史,上限一般划在1840年,下限划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这样划分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因为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经济性质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中国经济思想史就不同了,它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思想、理论、学说的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条件、特点及状况,探求并说明中国经济思想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及阶段的内在规律性。其中的中国近代经济思想,上限亦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但下限不是划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而应划在1911年辛亥革命。基本原因在于:

第一,经济史与经济思想史的研究对象是不同的。经济史面对的是经济实在,而经济思想史面对的是思想观念。研究经济思想史无论如何不能脱离经济史,但经济史的研究却绝对不能替代经济思想史的研究。经济思想相对于经济现实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如果把中国近代经济史的分期套到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上,至少是混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学科。

第二,从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看,虽然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前,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性质和经济性质,并未因为以为标志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阶段的划分而发生根本变化,但是,以辛亥革命为标志的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相应的主体经济思想,其性质、特点及基本内容却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就为经济思想史不同时期的划分提供了实质性的依据。以辛亥革命为界,在此之前,经济思想的主体是封建经济思想与封建改良主义;在此之后,经济思想的主体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和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

第三,从中国独特的实际情况考虑,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显然属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范畴,当然也属于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范畴。作为中国现代经济理论,自然包括中国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旧、新)和中国现代化建设时期的经济理论。

我们不能认为,辛亥革命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经济思想不是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不能认为,辛亥革命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经济思想不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否则,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背离了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目的、内容及基本原则。因而,把辛亥革命后(新中国之前)的中国经济思想划入中国近代经济思想的范畴加以阐述是不妥的。当然,中国近、现代经济思想的主体具有不同性质,各自形成的条件和特点也不相同。

首先,从中国近现代经济思想的性质看,一方面大量继承了中国古代丰富的经济思想遗产;另一方面,又在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过程中吸收了欧美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对于中国近代经济思想来说,虽然其中有资产阶级经济思想的影响,但封建经济思想仍然是主要的,是主体部分。而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产生与发展,虽然也与欧美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密切相关,但其封建性已不是主导,主体部分主要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及其实践,其性质既不是封建主义的,也不是资产阶级的,而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

其次,从中国近现代经济思想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环境看,虽然同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而各自具体的客观条件却相去甚远。中国近代经济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其最重要的客观条件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的入侵,这种入侵使得中国原来封建社会的性质、矛盾、特点以及前途都出现了扭曲,已经不同于原本意义的封建社会。中国现代经济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客观条件,却是1911年辛亥革命所开创的“共和体制”及1917年十月革命与1919年所预示的中国走新民主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p#分页标题#e#

再次,从中国近现代经济思想各自的特点看,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在急剧发展的形势下,一般具有变化颇大,更替迅速、内容和形式都很不稳定的特点。中国现代经济理论则与此不同,不仅目标坚定、任务明确、观点独到、内容丰富,而且明显地具有革命性、实践性、真理性、创新性特点,这也是与中国近代经济思想所不同的。

综上,将辛亥革命作为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发端及研究对象的上限是客观的,符合其学科性质。这里,进一步认识孙中山三民主义经济思想承上启下的历史意义,对于客观把握辛亥革命与中国现代经济理论(包括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关系甚为重要。孙中山最早用三民主义把中国大同主义与西方社会主义相联结,使社会主义在中国有了自己的最初形态———民生主义。在孙中山看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

人民真正达到民生主义,亦为达到社会主义,也就是跨入了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孙中山对于实现民生主义定了两个办法:“一个是平均地权,另一个是节制资本。”[1]“平均地权”,实际上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土地纲领。在当时,平均地权的提出不仅跨越了旧、新民主革命两个时期,而且有着重要的社会主义理论内涵与实践意义。在孙中山看来,中国的民生问题实际上就是农民的民生问题。“土地问题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便可以解决一半了”。之所以要提出平均地权及其基础上的民生主义,其目的在于解决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贫富不均。孙中山平均地权的意义在于:一是解救中国大多数农民免受痛苦,实现耕者有其田;二是避免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弊端,甚至前途,力主实行社会主义;三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以解决革命的根本问题。孙中山以平均地权解决中国农民与土地问题的思想与实践,在客观上已具有若干社会主义性质。

“节制资本”,实际上是孙中山民生主义富民强国的经济纲领。节制资本包括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节制私人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节制私人资本”,首先要限制私人资本的活动范围;其次,以赎买私人资本的方式有效地控制和防止“资本家压制劳动社会”;再次,是采用“累进税率,多征资本家的所得税和遗产税”的办法限制私人资本的过度发展;最后,节制私人资本还必须废除一切帝国主义列强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节制外国在华的一切垄断性企业。“发达国家资本”,即发达国家的国有国营实业,这是在中国实行民生主义之要义。“发达国家资本”的实质内涵则在于“大资本国有”。在孙中山看来,只有节制私人资本,才能避免中国重蹈欧美资本主义之路;只有发达国家资本,才能发展经济,富民强国;只有既节制私人资本又发达国家资本,才能使中国成为繁荣富强的现代化国家。更深层次地认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不能不联系后来的“三大政策”,即“联俄、联共、扶助农工”。孙中山明确指出:“十月革命使人类产生了大希望,从今后只有沿着苏俄指出的道路,革命才能成功。”两国的“革命都是一条道路。”这是“联俄”;中国共产党要“三座大山”,实行新民生主义,实质上是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的第一步。因此要实现民生主义,即社会主义,就必须与中国共产党结成革命同盟,此乃三大政策的中心环节。这是“联共”;“农民是我国人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来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质言之,即为农夫、工人而奋斗,亦即农夫、工人为自身而奋斗也”。此乃联俄、联共的必然结果。这是“扶助农工”。[2]

“三大政策”的提出把“旧三民主义”发展成为“新三民主义”,体现了此时的孙中山在革命斗争中难能可贵的三大转变:一是他把学习的榜样从西方的资本主义转向了东方的苏俄社会主义;二是他把革命的联合力量由大军阀、大资本家转向了中国共产党;三是他把革命的基本动力由资产阶级转向了工农民众。这三大转变是根本性的。联俄,走社会主义道路;联共,干社会主义事业;扶助农工,唤起社会主义的力量。当年,列宁曾把孙中山的旧三民主义的“民生主义”称为“主观社会主义”。现在,“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已经实现了革命性的“三大转变”,因此,“三大政策”的民生主义已经具有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质性内容。如果说,由于马克思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使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那么,由孙中山的“三大政策”所引致的新三民主义的“三大转变”就使得他的民生主义从“主观”变成了现实。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列宁当年的评论错了,而是孙中山后来对于三民主义的解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考虑到中国现实社会主义的一系列特点及中国的特殊国情,孙中山当年所阐释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及其有无时代与现实意义,亦就迎刃而解了。“平均地权”与后来的、再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节制资本”与后来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与发展国家资本、再后来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的一系列政策与措施,虽不是简单的逻辑回归,但也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们所设计的本来意义的社会主义。

之所以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过程中产生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不仅在于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原则在与各国的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必然要具体化、多样化、特色化,而且在于社会主义得以在中国实践的环境系统,亦即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得以实践的客观条件。首先,中国的基本国情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差异颇大;其次,中国民主革命与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决定了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与特征;再次,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历史定位铸就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基本任务与核心范畴。因此,我们回过头来认真而又科学地考察孙中山民生主义经济理论时,不能不特别注意其时代特征与中国特色。只有如此,对孙中山民生主义经济理论的评价才可能是科学的,对辛亥革命与中国现代经济理论关系的认识才可能是客观的。#p#分页标题#e#

二辛亥革命与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

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是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马克思经济学说的独创性伟大贡献。它是在旧中国独特的国情环境中产生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大农业国的实际相结合的结果,是中国人民与中国共产党人长期奋斗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与经验总结,同时也是成功的探求与建设中国式社会主义过程中的第一步在经济理论方面的概括与总结。中国的实际国情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集中表现为“后封建”和“穷”两个方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辛亥革命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有着密切的不可分割性。与孙中山都清楚的认识到了中国的实际国情,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自的经济理论。从实质性内容看,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与孙中山“三大政策”的民生主义又具有一致性。正如所言:孙先生和他所代表的苦难的中国人民,下决心实行“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当然不是偶然的。“这种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革命的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是新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的发展,是孙中山先生的大功劳,是在中国革命作为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时代产生的。”[3]始终认为,中国共产党人不仅是中山先生的学生,而且是中山先生事业的继承者。

首先,与孙中山构想的新社会的经济基础或经济制度相一致。孙中山认为,中国未来社会的经济结构,一方面和欧美式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区别。其民生主义经济制度实际上包括了多种经济成分:国有国营经济、地方公营经济、合作经济、中外合资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总之,孙中山所构想的社会经济结构是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公营和私营兼顾,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的经济结构与经济制度。设想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包括: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包括富农经济)、合作经济和个体经济等经济成分。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加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

其次,与孙中山构想的社会上层建筑相一致。从社会的政治法律上层建筑看,孙中山所构想的民生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独特的,即应当在中国建立一个人民性的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这个人民共和国,实际上是一个由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联合的国家。中国共产党人所构想和实行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法律上层建筑同样是独特的,1949年总结性地写道:“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这个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第三,孙中山在设计与阐述自己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既强调实业建国,提出了我国第一个经济现代化的设想,又主张实行开放主义,包括引进外国的资金、设备、人才、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方法等。在孙中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中,“民生”既不是贫穷,也不能封闭。在阐述中国革命的过程与前途时,曾十分明确地指出:“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计民生’,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也决不能是旧的半封建社会。”[3]63这个“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呢?众所周知,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亦是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前期准备,或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从的这段阐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三大政策的“民生主义”与新民主主义的一致性。

三辛亥革命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不仅在于帝制,建立共和,也为后来新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石。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基本与核心思想与三大政策的民生主义始终保持着一致。关于中国国情与发展阶段理论。新中国成立后,依据正确的“国情论”创造性地解决了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问题;之后又进行了多方面艰苦的探索,“国力论”为现代化建设积累了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之后,在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之上,科学地创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使得“国情论”与“国力论”理论上升到战略高度。实际上,孙中山、、邓小平以及著名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们关于中国国情的认识亦是大同小异。孙中山概括为一个字:“穷”;认为是一句话:“一穷二白”;邓小平认为是:“人口多、底子薄”。这些认识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初级阶段论”实际上是依据中国国情客观地对中国现代化建设进行历史地位的理论。“初级阶段论”是更高层次的“国情论”,是综合了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历史等各方面,既考虑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与特点,又注意了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性质与状况,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高度与社会交替形态的必然规律概括出来的现代化建设环境论。

应当说,自辛亥革命以来,对于这一重要问题的认识,一直是不断深化、细化和具体化的。辛亥革命的大功劳在于,把对于中国国情与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及其意义提到了日程上,并且为此创造了必要的社会环境。没有中山先生对于中国国情认识的基本概括,也就没有后来的一系列国情理论,这是一个逻辑的理论序列,也是一个必要的实践过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从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特有历史阶段,是由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现代化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的发展转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先进国家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就决定了要把发展生产力置于压倒一切的中心地位,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科学认识我国目前所处的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也是制定和执行党的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本依据。#p#分页标题#e#

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理论。中国工业化道路理论其实就是中国的工业化理论,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的重大贡献。从过去了的实际情况看,世界上出现过的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从经济落后国家变革而来的,初期都面对如何迅速实现国家工业化问题。在中国,历史与国情的基本事实更把中国工业化问题摆到了一个特殊的基础、环境与起点上,从而构成了中国工业化道路理论的一系列基本内容及其重要特色。例如,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选择问题,不仅是马克思再生产学说在中国的具体化,并且极大地深化了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当然,在中山先生那里,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问题同样相当重要,他的建国方略洋洋大观,极为具体,至今不失现实性和前瞻性。由新中国的特殊国情所决定,农业工业化是中国工业化的关键所在。在中国农业工业化的进程中,“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问题举足轻重,必须置放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三农”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依然是“两个根本性转变”在农业工业化过程中的具体化。农业问题,说到底是生产力问题,具体表现为增长方式与经营方式;农村问题,说到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结合方式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差别与工农差别;农民问题,说到底是经济关系与经济成分问题,具体表现为劳动者的素质与利益实现形式。由“三农”问题引发的“农民工”问题(“四农问题”),说到底是农业或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具体表现为工农与城乡差别。这些问题,既是旧中国的遗留问题,也是新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然出现的问题。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要解决这些问题,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也要解决这些问题,从“平均地权”到“家庭联产承包”,从“节制资本”到“多种经济形式并存”,解决的方案与方法大同小异。随着时代的进步,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对农业的综合开发,逐步、有效地缩小城乡差距;要大力转换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使之尽快提高商品率,实现市场化;要尽力使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文化素质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迅速地提高,从而为农业的集约化提供基础性支持并现实地弱化工农差别以及脑体差别;要迅速推进社会的公共服务均衡化,以利于尽快消除“三大差别”。积极、慎重地推进并实现农业工业化,即从发展农业生产力这一根本入手,则是有效与妥善解决“四农”问题的基本途径,也是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创新之举。中国工业化道路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与研究中国实际及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条件、环境、定位而形成的崭新理论,是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群众长期奋斗、力争早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基本经验总结。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9)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7月26日

一、民族经济学发展历史

20世纪七十年代末,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思想”的确立,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为主要任务,在1979年施正一教授首次提出了建立民族经济学这一分支学科;20世纪八十年代为民族经济学初创期,这段时期研究主题主要是民族地区如何发展;20世纪九十年代为民族经济学的徘徊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学者也对民族经济学开始了经济学的探索;21世纪开始为民族经济学的困惑期,民族经济学由于理论多年还处在探索阶段,逐渐被主流经济学边缘化。

二、民族经济学当前困境

(一)学科困境。在民族经济学内部“自娱自乐”,无论是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还是学术论文与学术专著,都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但问题是其学科属性是法学还是经济学不清晰,研究方法有的研究以数理研究为主,属于经济学方法加“民族地区”数据,有的研究以演绎法为主,只是停留在我国民族经济理论关系及概况介绍上,由此出现了官方不认可,主流经济学界也不承认的学科困境。

(二)研究内容问题。1、在研究过程中,存在“民族经济学”、“民族地区经济学”、“少数民族经济学”多个学科名称;2、研究民族地区经济时,如果进行一般性的区域经济研究,就会丧失了其“民族性”特征;3、由于少数民族人口只占“民族地区”一部分,对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状况还没有专门的统计,研究时无法完全拆开,可在实际中又会出现民族经济发展与少数民族经济“分离”,地区的发展往往不等于民族的发展,民族经济关系到我国政治的稳定,必须重视所存在的不平衡发展问题。

三、民族经济学宏微观层次

(一)民族经济学的宏观层次。民族经济的宏观层次这里指的是世界民族经济,有人质疑为什么要研究世界民族经济,笔者认为世界民族经济的研究,绝不是以前那种对世界各地区民族经济的简单介绍,而是需借鉴发展经济学中的要素分析法,对一些有影响力的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如美利坚民族、法兰西民族、德意志民族、大和民族等和一些世界主要民族如阿拉伯民族、犹太民族等,分别从资本、劳动力、技术、资源、制度等方面进行要素分析,从各民族的民族基因中抽象出先进的民族文化因素,从而找出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经济发达的主要原因,并在宏观上对中国的少数民族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这种方法也避免了和以民族学研究方法为主的经济人类学的冲突,体现了民族经济学的经济学本质。

(二)民族经济学的微观层次。民族经济学的微观层次这里指的是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根据龙远蔚的观点,从县域层面开始,少数民族经济就与县域经济分离了,县域经济通常表现为多个民族共同活动的结果而并非单一少数民族,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政府制定政策时,就会出现“一刀切”,发展中忽视少数民族的利益。笔者认为,对少数民族经济应做以下分类:对少数民族与汉族共同参与的经济称为民族地区经济;对没有少数民族参与的经济称为民族区域经济;对有少数民族参与的经济称为少数民族经济;少数民族经济相对国家层面的民族经济是一个不完整的经济系统,但从微观层次来讲,研究重点可以放在最能体现少数民族的民族性的少数民族特色经济上,从传统的少数民族特色农业、畜牧业到现代的民族餐饮业、民族手工制造业、民族歌舞演出业等等都可以进行个案分析,由此避免经济发展中的同质化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民族“同化”趋势。

四、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

(一)民族学方法。对民族地区进行民族学分析时,一定要体现其“民族性”,把注意力盯在少数民族文化上,因为少数民族文化最能反映各少数民族的特点,文化这种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发展既有促进作用,又有阻碍作用,在研究民族地区时经济学有许多解释不了的现象,恰恰可以运用民族学的田野调查法,通过具体的乡村或社区调查,以剖析案例的方式反映一定社区的文化现象,以“以小见大”的方式深层次地揭示民族经济的运行规律或状态。新形势下的民族学个案研究重点:一是特色民族企业和产业的调研;二是单一民族的经济发展研究。

(二)经济学方法

1、借鉴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其中借鉴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对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特有经济现象进行个案分析,另外也要注重从非正式制度经济角度分析各民族所特有的价值信念、风俗习惯、文化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

2、借鉴法经济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我国出台了相应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运用法经济学正是运用有关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去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是如何规定民族地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问题的。

3、借鉴发展经济学分析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大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发展经济学是主要研究贫困落后的农业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经济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少数民族无疑受到经济总量发展的“涓滴效应”影响,不同程度上都有发展,但与我国主流经济还是出现了一定的脱节,在未来发展中需要借助发展经济学理论寻找民族地区优劣势,寻求突破。

4、借鉴区域经济学与产业经济学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我国的一部分,其发展必须运用区域经济学的理论进行合理的布局与规划,与全国发展协调配合。还要运用产业经济学的方法研究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的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等。

五、民族经济研究重点

在我国,少数民族经济一直处于非主流经济的地位,尤其对于部分保持着传统农业、畜牧经济结构或以手工业为主的少数民族更是如此。从中国少数民族的微观层次而言,如何为民族地区探寻最佳发展道路与开发方式是重中之重。笔者认为,一是资源富集民族地区的资源分配问题;二是土地富集民族地区的大农业发展问题;三是文化富集民族地区的特色手工制造业与旅游服务业发展问题,都是值得研究发展之路。而对于世界民族经济的宏观层次而言,我国的研究才刚刚开始,由于条件限制,至今成果很少,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科研条件的改善,相信这方面的研究会取得相应进展。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10)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内涵

1943年抗战期间,毛泽东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科学概念,构筑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框架,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理论阐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开展什么样的革命、以及怎么开展革命的问题,解释了革命的性质、对象、前途等。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并不是建立资本主义共和国,而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指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只有经过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即相当长的而不是短暂的历史阶段,做许多的准备工作,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即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

(二)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意义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革命的实践中,科学地概括和总结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创立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对中国共产党人寻找符合中国实际,有利于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新道路,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及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

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其内涵来说,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继承与发展,是集道路、理论、制度为一体的已付诸实践的一个新的社会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丰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其理论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党中央基于现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而作出的科学论断。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坚持、发展和继承、创新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又在当时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了主导作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引领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映了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特点和要求,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

三、新民主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联系

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阐述,涵盖了新民主主义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孕育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内容、奠定了理论基石。

(一)政治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行的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段联合专政。在国家的基本制度上采用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两者都强调无产阶级及党的领导作用,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发展人民民主政治。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到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今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生态雏形。当时,中央还就代表的直接选举、间接选举、代表任期问题提出了建议,从中可以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历史发展脉络,这项制度也是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经济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是依据中国极端落后的经济状况,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经济。其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占主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两者的经济制度在构成成分、性质等方面已有较大不同,但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思想是一样的。

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理论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先决条件的思想。马克思曾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二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即从纯粹的公有制经济退回到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其实质是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和方式。

探索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理论的来源,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现阶段,我国要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三)文化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国民经济学理论篇(11)

经济法概念形成於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德国。历经三次对外战争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统一起来的德国,在资本主义国家属于后起之秀,到1913年在世界工业生产总值中,已仅次于美国而居第二位,超过了英、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注:参见吴友法:《冒险、失败与崛起-二十世纪德意志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16页。 )然而,和其他信奉自由、民主、统一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德国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与容克贵族妥协居于政治从属地位,容克贵族赞成和支持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资产阶级与容克贵族实现了政治与经济的结合,这种结合使得“在德国从来也没有完全屈服于极其放任自流、弱肉强食的法则,国家始终起着调节和平衡的作用……”特别是工业在国家善意的注视下,通过大量的卡特尔,对竞争进行了“整顿”,(注:〔德〕卡尔·哈达赫:《二十世纪德国经济史》,杨绪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3—14页。)这就为1916至1918年的战争期间,德国广泛采用卡特尔形式组织和协调战时经济,颁布战时经济统制法令如1915年的《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1916年的《确保战争时国民粮食措施令》等奠定了思想上、体制上和政策上的基础。战后成立的魏玛共和国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对产业实行社会化和公有化,对卡特尔的保护和监督在做法上作了一些改变,(注:参见〔日〕丹宗昭信等编:《现代经济法入门》,谢次昌译,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第22页。)其他仍旧沿袭了战时实施经济统制的做法。这期间颁布了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等一系列干预经济的法规。这些经济法规“有一个显著特征,即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干预……与确保个体自由的民法显著不同。同时,它也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这一法律现象引起了德国法学家的注意,并对此开展研究和讨论,从而产生了经济法的科学意义上的概念。(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14页。)

经济法之所以首先产生于德国,从立法史的角度看,以一次世界大战为契机,“经济法产生于立法者不再满足于从公平调停经济参与人纠纷的角度考虑和处理经济关系,而侧重于从经济的共同利益,经济生产率,即从经济方面的观察角度调整经济关系的时候。经济法产生于国家不再任由纯粹私法保护自由竞争,而寻求通过法律规范以其社会学的运动法则控制自由竞争的时候”(注:〔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77页。)。从法学史的角度看,经济法概念产生于国家干预经济立法实践的昭示。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比这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领导者之一,信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六法体系的和谐-经济法对公法、私法划分标准的挑战和对六法和谐体系的破坏性冲击,促使法学家对大陆法文化(而不可能是英美法文化的氛围(注:参阅〔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三部分普遍法。))的已有理论作出经济法为社会法、为独立部门法的创新和发展。理论有赖于实践,更有赖于研究者的素质。德国学者具有创新意识,长于思辩,善于抽象的素养(也不可能是中华法系学者的思维习惯(注:参阅郝郝铁川:《中华法系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八章之一模糊性思维、之二语言文字的简约性。))及德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环境造就了经济法理论。

德国法学家对经济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仅1922年就出版了一批经济法学术著作,如鲁姆夫的《经济法概念》、阿努斯鲍姆的《德国新经济法》、海德曼的《经济法基础》等,使德国成为当时经济法研究的中心。1925年,日本学者开始引进德国经济法概念,并在二次大战后形成以禁止垄断法为核心的经济法理论(注:〔日〕丹宗昭信等编:《现代经济法入门》,谢次昌译,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第3—8页。)和非以垄断法为核心,强调经济法是以国家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的,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的理论。(注:〔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29页。)现在,日本经济法理论研究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居于中心地位。在前苏联,自1924年哥伦赫巴格的《经济法》开始,历经л·и·斯图契卡的两成分法和战后经济法学家的纵横经济法主张、综合部门经济法主张、经济行政法主张(注:参见〔前苏〕国立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与斯维尔德洛夫法学院合编:《经济法》, 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0—16页。),苏联经济法学成为当时苏东社会主义阵营内以“国家管理经济”为根本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学的中心思想源。

中国经济法的概念形成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人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胡乔木同志根据其1978年7 月在国务院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整理成的长篇论文《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中,明确提出发展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必须加强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工作,把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和各种利益关系,用法律形式体现出来,并且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办法处理”。(注:胡乔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4页。另,该文原载《人民日报》1978年10月6日。 )胡乔木作为党和政府高级理论家的这一理论思考, 遂成影响立法政策选择之重要因素。 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12月指出,“国家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企业和个人等之间的关系,也要用法律形式来确定;它们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7 页。)。到1979年6月,叶剑英委员长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需要各种经济法”。彭真副委员长也指出“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还要经过系统的调查研究,陆续制定各种经济法和其他法律,使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完备起来”,“经济法是一系列法规中极为重要的法律”。这表明独立经济法的确立已成中国立法机关的政策选择。与此同时,经济法学在中国开始迅速成为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的热点。

经济法之所以能在中国本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兴起,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一是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推动,我国的法学研究者,开始从“左”的、僵化的、禁锢的状态中走出来,寻求一种新的法学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在我国的创立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受党和国家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的重大决策的推动,人们开始要求我国的法制建设必须适应这种转移,这就为经济法的创立奠定了路线基础;三是受经济立法实践的推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适应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和法规。这就为经济法学的初创奠定了立法基础;四是受外国经济法研究成果的推动。在这个时期随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出访,外国的鲜为人知的经济法学研究成果的引入,人们开始意识到可以利用外国的经济立法经验和经济法理论成果来解决我国的实际问题,这就为我国经济法的创立奠定了借鉴的基础;五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推动。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推动某项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我国经济法的创立,是与他们的倡导分不开的。(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页。)尤其是邓小平的经济法制理论, 为中国经济法学的兴起、发展和革命性转换,奠定了理论基础。(注:参阅王艳林:《邓小平经济法制思想论》,载李龙主编:《法治论-邓小平法治思想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上编 中国经济法学说的历史与发展

中国经济法学说的兴起,自1979年至今已整整二十个年头。二十年的学科史是短暂的,但学科二十年的历史却是辉煌与沉寂、兴旺与坎坷、勃兴与苦思交错映象的显现。本文把这二十年的经济法学科史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9年至1992年,我们称其为探索时期经济转型特色的经济法。(注:这一时期的经济法论著、论文、资料极多,综述性的论著可参阅《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工具书可参阅王明权主编的《中国经济法情报概览》,武汉出版社1989年版。报刊类可参阅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编辑出版的《法学》、《经济法》、《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各年份的索引和选文。)第二阶段为1993年至今,我们称其为建立市场经济的经济法。(注:对第二阶段予以综述的论著或工具书目前笔者尚未见到,综述类文章在《法学家》、《法学研究》近年来每年第1期均有经济法专文,可资参考。 )受本文篇幅限制,我们仅选择这两个阶段的主导流派和观点予以评说。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注〔17〕和〔18〕的文献。

一、学说的短命、易变和新生

-对教科书的个案研究

综观近二十年来中国的经济法学,留给学界的整体印象是不成熟、不统一和缺乏系统性、权威性。经济法以经济政策法律反映的面目而出现是正确的,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法学理论应当有前瞻性,应当注意探求法律的普遍性和规律性,而不能跟在并不如人意的现实立法背后,进行简单地反映和注释,更不能把现实中一些本不合理、正有待改革加以解决的现象,当作永存或真理而提升为理论。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中国经济法学研究初期的许多理论观点与学说主张,处于短命、易变和新生的状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经济法学》第一至五版中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的认识变化过程。该书第一版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的那部分经济关系”,“具体的调整对象”包括:(1 )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纵向经济关系(2 )调整社会组织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横向经济关系;(3)调整国家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内部经济关系……还调整他们与公民、个体户之间的经济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6~8页。)此即所谓纵横说。由于将经济关系形象地细划为纵向与横向所具有的缺陷,在纵横经济法学派的发源地前苏联和中国民法学家那里,都遭到猛烈的批判。(注:参阅〔前苏〕国立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与斯维尔德洛夫法学院合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梁慧星与王利明合著:《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所以该书第二版开始将第一版着重强调的“纵向经济关系”、“横向经济关系”予以淡化,并特意说明:“在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时,运用纵向、横向经济关系来分析,这不过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因为经济关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不便于分割的……经济法所调整的正是这样一种统一的经济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第2~5页。)此即所谓纵横统一说。

该书第三版与第二版关于什么是经济法的表述基本相同,但发人深思的是,在第三版前面的“说明”之外,又加了一个“补充说明”,称:“本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通过前修订付印的……因此在阅读本书时应该注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说明”第2页。)。“本书的作者们虽极不情愿但也不得不和立法者及立法文件保持一致,尽管他们已充分预见到了《民法通则》的颁行将会给经济法学研究带来什么样的冲击。然而,中国现行体制下经济法学界渺小的学者和脆弱而又附属的思想,对他们充满热情与赤诚的立法只能表示无奈和叹息。立法机关用世界性的民事立法创举-以《民法通则》第2 条对民法经济法学术之争予以法律界定之后,经济法学人断臂求存,进入低落时期。经过长期沉思,1989年,该书第四版发行。第四版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了较大修改,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1~16页。)此即密切联系说。然而,无情的历史再一次捉弄了中国经济法学人。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作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决策,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加强经济立法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经济体制的革命性变革使得学者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所倡导或追随或赞同的学术观点,他们又一次面临着决择。1995年6月本书第五版付梓, 作者们在此将经济法定义为:”是调整宏观调控下一定的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下一定的市场经济关系“,具体包括:(1 )宏观调控经济关系,由”直接调控经济关系“、”间接调控经济关系“、”混合调控经济关系“构成;(2)一定的市场经济关系。 (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95年版,第14页,第22~27页。)从该书的第一至五版来看,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学说认识经历了一个由”纵横说“到”密切联系说“至”宏观调控市场关系说“的演变过程。

造成中国经济法学说的短命与易变的原因,从根本上讲,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经济生活的激荡与多变造成的。中国经济法学者的热忱与苦闷、尴尬与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正是中国跌宕起伏的改革发展进程的写照。对此,应如何评价,学界是有不同认识的。李昌麒教授认为应正确对待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经济法定义。首先,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能力和角度的不同,各种理论对现存体制和改革方向的适应程度可能有所差异,但是不能因此而给任何一种理论随意作出某种具有政治含义的评价;其次,对经济法含义的揭示,属于意识形态范围内的事情,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价值观的干预;最后,经济法理论具有体制的烙印是难以避免的,我们不主张用现在的经济法的应有的价值取向对过去的经济法理论进行抨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 第194页。)漆多俊教授认为,大经济法观点和其他经济法偏见, 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当代各公有制国家较为普遍的一种经济法思潮,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产物,是民法大都不甚发达的结果。(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1~154页。)我们想,除客观的根本原因外,主观方面主体素质上如经济学修养不深,在外国经济法理论的取舍上对原苏东国家一边倒,对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采取排斥、漠视的态度以及个别学者学术品味与学术追求上缺乏独立性等原因亦不能予以排除。

二、经济法学说简史

为了简明起见,这里按照所主张的调整对象的范围大小,将经济法学说的主要观点分为全、大、小、无四类,分别介绍如下。

所谓“全”,是指主张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有人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调整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规的总称”,(注:高程德著:《经济法学》,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版,第5~6页。)或者说,“经济法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它调整的是经济关系,包括国内经济关系和对外经济关系”(注:简明法学教材《经济法讲义》,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5页。),或者说, “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唐国栋编:《中国经济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教材,1983年印,第45页。)。

鉴于民法也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上述主张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的人,如何看待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呢?基本上有两种态度:一是“取消论”,既然经济法调整各种经济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便只剩下婚姻家庭关系和与婚姻家庭关系密切相关的一些财产关系,“那么,民法的传统体系就被打破了,民法的本来涵义改变,因此,再使用‘民法’一词就没有必要了”,可以“建立我国的婚姻家庭法”(注:邹瑞安著:《试论我国民法调整对象—兼谈民事立法的改革》,载《政治与法律丛刊》第二辑,1982年9月。)。二是“归并论”, 即主张把民法归并于经济法之中,成为经济法的一个核心部分或作为经济法的基本法。这可表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