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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课程大全11篇

时间:2023-09-07 18:08:16

刑事科学技术课程

篇(1)

1.刑事科学技术重要的战略地位

刑事科学技术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律,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原理与方法,研究查明事件法律性质,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预防犯罪规律的科学技术手段与方法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 它将现代物证摄影技术、痕迹检验技术、文书检验技术、法医检验技术等高新技术与传统刑事技术相结合运用于侦查破案,使原有单一的“勘查访问、摸底排查”等破案手段向“现场采证、鉴定查询、科技破案”转变。 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始终以法律为指导,以技术为基石,时刻保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为打击犯罪提供技术保障,为侦查起诉提供证据保障。[2]

2.刑事科学技术重要的学科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中国法制不断健全和普及,讲证据、重证据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在此大背景下,刑事科学技术作为侦查的关键手段,是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的重要工具,刑事科学技术必然是武装公安人才的必备武器。相应地,在各大公安院校课程建设中,刑事科学技术学科建设必然是重中之重,它的学科地位自然毋庸赘述。[3]

二、刑事科学技术的教学困境

据统计,全国刑事警察约16万左右,刑事科学技术人员不足3万人,仅占18%;另外,刑事科学技术人员除担负大量的日常性现场勘验还担负不同类型的检验鉴定工作,这种“一警多用”的现象对刑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回溯到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我们深思当今各院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以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技术系150名学生为研究对象进行了调查,得报告如下:

从以上报告可得出如下刑事科学技术教学中存在以下问题:

1.实训教学薄弱,课堂技能训练不足

从上述报告可看出,83%的学生愿意从实训课中学习知识,只有13%的学生喜欢理论课。而实践中刑事技术教学设置以理论为主实训课为辅,没能考虑受众需求,进而影响学生学习效果。[4]

再者,公安专业刑事科学技术实训教学主要遵循传统模式开展,即完全遵照教材或实训手册既定步骤要求学生操作,并且短暂的实训课程使得老师不能对每一位学生在实验中遇到的不解之处进行指导,更没有机会进行再次实践操作。这种实训模式让学生在教学中处于被动地位,也限制了学生实际操作思维和动手能力,并且与学生参与的公安实践工作脱节较大,所以93%的学生反映实训课按部就班无实践指导意义。再者,因个体智力、能力等存在差异,传统实验教学限制了接受能力强的学生探究新问题,也让基础差的学生越感困惑,造成学生不重视实训教学,怠于思考和探究新知识。

2.课堂互动环节薄弱,教学效果单一

在课堂教学中,多数教师采用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即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解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的五段教学法开展教学,并且授课中紧遵教材多以讲授为主,课堂上缺少与学生交流互动,教学方式可总结为:我讲,你听;我说,你记;我问,你答。 这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存在,并使教材成为了禁锢学生拓展思维的枷锁。

3.培养目标不明确,学生抓不到重点

多数教师备课充分、知识渊博,他们迫切希望传授更多知识给学生,因此在短暂的课堂教学中开展“满堂灌”式教学,追求“大而全”的教学目标,忽略了对某些重点知识进一步详细讲解。 这使得学生并不能吸收被授予的全部知识,并且在盲目听讲中难以把握教学重点。再者,大学教育与初高中基础教育不同,大学教育强调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要求学生在课下补充阅读加以深入研究,而“满堂灌”式教育方式让学生难以在课上把握重点,进而在课下也难以开展有所侧重的自我学习与深入研究。这就使得学生的自我学习事半功倍,进而导致知识滞后,学意倦怠。

4.学生对考试课与考查课认识差异较大

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设置中常分为考试课和考察课,如痕迹检验、法医学、文件检验等实践价值大的课程均以考试课形式开启;特殊痕迹检验、声纹鉴定、测谎技术、人像检验技术等新兴但实践价值依然较高的刑事技术学科则以考察课形式开启。

而学生对考试课、考查课重视程度存在明显差异,调查表明67%的学生认为只有考试课重要;13%认为考试课与考查课同等重要;20%重视考试课,考查课视教师而定。据分析得知大多学生只在乎期末考试成绩,因此将考试课视为重点,对不参与期末考试的考查课则任课教师要求严格与否而定。这种以成绩为目的、以教师为中轴的学习态度,使学生忽略了课程带来的知识财富,错失了学习新技能的机会。

5.刑事科学技术教材更新缓慢,实践运用与理论脱节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刑事科学技术的知识更新更加迅速,而刑事科学技术教材却在某些原因下更新缓慢,内容与实践脱节,导致大多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无法充分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并逐步产生“课本知识无用”的意识。

三、刑事科学技术教学改革的措施

1.改革学分制度

笔者分析了刑事科学技术学生的思想状态,发现:大一学生思想起伏较大,而在大二大三过程中随着专业课程的深入,学习状态将会产生两极分化现象。究其原因,一是大一学生刚从高中学习状态过渡到大学,此时他们仍有渴望学习、愿意学习的动力,但随着大学“自主式”学习的慢慢融入,一些自控力较差的学生会产生惰性。二是在入学后,学校未及时对学生进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的分析与培养,导致大多学生在入学一年后不能明确目标,内心感到迷茫,不知所云。笔者认为,针对以上情况,可对本科学生进行学分体制改革计划。

该计划主要结合学分,在不同阶段对其进行刑事科学技术实践探究,循序渐进,使学生时刻产生探究意识,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例如,对大一学生可以组织关于物证技术的小型案发事故现场,在校园某一范围内设立“刑事技术实验园”,使学生在该范围内发现、探索刑事技术的奥秘,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并组织相关讲座,充实学科概念,扩展专业视野,使学生对刑事技术热爱并主动探索。[5]

在大二、大三年级,可实施学分增加模式,激励学生对刑事科学技术学的思考。此学分制度不同于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而旨在培养学生探索与创新能力。以学分作为激励,鼓励学生去从多角度分析理解刑事科学技术,若对于在刑事技术方面有新奇发现,并用论文或其他形式获得认可,以此为据增加学分。这不仅打破了公安院校传统教学学分模式的困扰,还鼓励了学生开拓创新,为有能力、有潜力的未来刑事科学技术人才提供施展才智的平台。

2.改变“重理轻实”思想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而刑事科学技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主要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以满足公安实践需要。为彻底消除“重理轻实”现象,必须打破传统教学观念。首先,根据所学知识,培养学生自主设计实验,独自完成实验的能力。其次,增加实践课堂教学时间,使学生有充分时间去思考探究。再次,为从根本上杜绝重理轻实的观念,笔者建议将实践课单独设课,予以独立考核。这将是克服“重理轻实”现象的最佳途径之一。

3.改革教学方式

1.改变灌输式教学模式,优化课程结构

在传统教学中,灌输式讲授几乎占据了大量课堂教学时间,却忽略了学生接受能力。在课堂上,教师要尽量创造“教学互动”的机会,多与学生交流,有助学生思维的开拓,调节课堂气氛。例如合理设问启发学生思考,通过提问明白学生知识盲点,学生也可以通过老师的提问对知识点进行巩固,从而达到课堂双赢。

2.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利用多媒体教学是当今各学校教师授课不可缺少的方式之一,教师应当合理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并丰富教学手段,使课本、科技、学生接受力融为一体。

3.优化课程考核方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态度。

合理设置考试课与考查课,帮助学生纠正考查课不重要的认识,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担任考查课的教师在教学中应更多一份辛劳和付出,在教学中以精彩的教学内容、活泼的教学方式吸引学生注意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严格要求学生,并制定合理有效的考核标准,如,将平时表现、课堂听课状态、积极回答问题参与讨论、积极参与实践报告和总结制作等纳入考核范围,优化考查课考核机制,以此提高考查课教学效果。

4.及时更新教材,丰富教学资料。

篇(2)

一、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目的

台湾中央警察大学成立于1957年,设有行政警察学系、刑事警察学系、公安安全学系、犯罪防治学系、消防安全学系、交通学系、外事警察学系、行政管理学系、法律系等系部,是培养台湾地区警察高级人才的最高学府。其中,台湾中央警察大学的刑事警察学系,与大陆地区警察院校的侦查系相类似,现设有本科、硕士、博士等多个层次,是培养台湾地区刑事侦查人才的地方。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下列专业能力与素养:刑事侦查能力,刑事鉴识能力,刑事法学素养,人际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治安对策分析能力。

二、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情况

以台湾中央警察大学为例,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主要分为侦查原理、侦查科技、侦查法学、现场侦查四大领域,内容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强调课程内容的综合性学术内涵。

(一)侦查原理侦查原理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犯罪侦查学、犯罪模式分析、犯罪剖绘、犯罪侦查案例研究、组织犯罪侦查、窃盗(盗窃)犯罪侦查、性犯罪侦查、谈判与危机处理、刑事警察业务、刑事警察勤务、行为科学、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侦讯与社会心理学、侦讯实务与笔录制作等课程。台湾警察大学设置侦查原理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通过全面分析台湾社会面临的多种犯罪类型,运用比较全面、系统的犯罪数据库,分析各类犯罪模式及犯案手法,并寻求最佳的侦查对策;2.深化特殊重大刑案侦查管理的探讨,强化侦查原理研究;3.研发人力、知识、装备、侦查思维之间的转化,提升刑事业务与侦查勤务的统合规划,以推动犯罪侦查与防范机制。

(二)侦查科技侦查科技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通讯犯罪侦查、治安信息系统概论、网络通讯概论、科技犯罪侦查、计算机化鉴识、电子电路设计、法医学、验枪学、指纹学、刑事化学、文书鉴定、微量物证分析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设置侦查科技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培养科学侦查及数字侦查人才;2.研究网络、通讯分析、数据库应用及鉴识科技等知识,强化侦查专业学生的科学技术侦查能力。

(三)侦查法学侦查法学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比较刑法专题研究、特种刑事法令、信息法、警察法规、侦查科技法专题研究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设置侦查法学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加强学生研究并掌握侦办各类刑事案件的法律基础及法定规范;2.培育兼含法律知识与侦查科技的刑事侦查人员,在提升侦查人员技术层面的同时,降低这些未来侦查人员误触法网(执法违法)的可能性。

(四)现场侦查现场侦查领域的课程组主要包括以下课程:刑事摄影学、刑案现场处理、现场重建、科学办案实作、侦查实务、刑事昆虫学及犯罪侦查案例研讨等课程。台湾警察院校开设现场侦查课程组的主要目的是:1.培养刑案现场搜证与证据处理的专门人才;2.培养学生运用新科学器材与基础科学原理、研发新应用技术、强化刑事鉴识鉴定证物的能力,以达“现场重建”、“科学办案”的目的。

三、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之比较

(一)大陆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情况大陆地区警察院校本科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主要有:专业必修课,包括刑事侦查学总论、现场勘查、侦查措施、案件侦查;专业选修课,包括侦查讯问、国内安全保卫学、经济犯罪侦查、痕迹学、刑法、刑诉法、犯罪学、公安应用文写作等。

(二)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之异同因课程较多,本文采用图表的形式表明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课程之异同②(见113页图表)。

四、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

(一)课程内容的专业性和多元性首先,台湾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内容包含侦查过程中所涉及法律层面的基本程序问题(其中以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证据法为主)。其次,包含侦查过程所涉及的各项侦办技巧与侦查管理等内容,其中以侦查原理、刑案现场处理、各类犯罪模式、侦查科技与侦查组织管理为主。再次,涉及为讲究证据力所涉及的刑事鉴识的层面(如物理鉴识、化学鉴识与生物鉴识等)的内容。综合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可以看出其内容的专业性和多元性,学生所必须修读的科目涵盖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生物学等范畴,专业性强且十分广泛。

(二)课程内容设置比较细化从大陆和台湾地区课程对比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的侦查学专业课程,大陆警察大学侦查专业绝大多数也开设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同样的课程内容,台湾地区可能是专门的、独立的一门课,在大陆警察院校则属于一门课程内的一部分教学内容。如台湾警察大学分别开设的“性犯罪侦查”、“组织犯罪侦查”、“窃盗(盗窃)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侦查”等几门课程,在大陆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则统属于一门课程“刑事案件侦查”。也就是说,大陆警察大学需要在“刑事案件侦查”这一门课程中既讲授“性犯罪侦查”,又讲授“组织犯罪侦查”、“盗窃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侦查”,而且要讲授如“抢劫犯罪侦查”、“绑架人质犯罪侦查”等内容。因此,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大陆地区课程相对课时较少,教学过程中只能相对较为粗略、相对笼统地介绍,而台湾地区因为分属不同的课程,课时充裕,讲授的课程内容相对比较系统、全面、细化,教与学相对比较充分。

(三)比较强调心理学在侦查领域的应用台湾地区侦查学课程开设了“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侦讯与社会心理学”课程。其中,“刑事心理学”是以刑事办案的角度来教授普通心理学,对各种办案时可能碰见的问题以心理学的观点解析。例如,面对被害人,在采用其证人证言时的真实性,以及如何利用心理学的技巧引导被害人重建现场等。“犯罪心理学”课程,是运用心理学较专门的领域知识加上犯罪学知识来剖析犯罪者的心理,对犯罪者的罪行、现场、犯罪过程、犯罪动机作评估及推测,帮助重建现场及确定罪嫌。“变态心理学”课程,是通过了解犯罪者的心理,为何及如何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让准刑警的学生可以模拟变态犯罪者的心理,去推估其犯罪动机及犯罪模式。“侦讯与社会心理学”课程,是以心理学的角度,了解社会脉动和现今社会大部分犯罪者的心理,以及社会的诱发犯罪因子,将这些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在实务侦查上,以犯罪者的心理作假想,在侦查时增加破案的几率。大陆地区侦查学课程,则没有专门的刑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课程,其中相关的内容也只是散落在犯罪学、侦查学的一些课程中。由此可见,台湾地区课程比较强调心理学研究成果在侦查领域的广泛应用。#p#分页标题#e#

(四)注重最新科学技术发展在侦查中的应用台湾警察大学侦查学课程中“通讯犯罪侦查”、“计算机化鉴识”等都是这方面的例证。台湾警察大学特别提出,近年来随着侦查技术的发展,除现场勘查、跟踪等传统侦查技术之外,几乎绝大多数案件都会涉及电话单分析、通讯监察技术、电脑犯罪侦查等技术,而且因其效果明显,越来越成为警方办案的首要利器。因此,台湾警察大学迅速地将研究成果引用并推及侦查学专业的教学中,使学生走上社会能够迅速适应当前侦查形势的发展。

(五)强调“犯罪模式分析”与“犯罪剖绘”“犯罪剖绘”的方法是利用统计资料和心理学来协助确定侦查方向,类似于大陆地区的“犯罪心理画像”。“犯罪模式分析”主要是讲授犯罪特征的分析思路和方法。“犯罪剖绘”、“犯罪模式分析”在欧美国家刑事警察侦查实践中非常流行并效果明显。台湾警察大学亦属于较早开设这两门课程的学校。

(六)注重侦查执法的合法性以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课程“侦查科技法专题研究”为例,该课程专门讲授侦查办案中侦查人员在借用各种科技的办案技巧过程中,如监听票的申请、通联(手机等通讯信息)的追踪等,都有可能侵害个人隐私权等法律问题。因此,该课程重点讲授各个侦查案例中的各种可能状况,教授学生在将来办案中如何使用侦查科技而不触法。此外,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还有专门的“警察法规”课程,专门教授与警察有关之法令的内容,使学生了解未来执勤执法时的法规,以及警察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依据此法规行使警察的权限等。

五、启示

目前,大陆地区警察院校正面临改制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而迫切的问题就是课程的设置问题。大陆地区警察院校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是培养既有较强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侦查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实践中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的复合型人才。随着大陆地区侦查实践与理论的发展,大陆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课程无论从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及教学方法、手段上都有了跨越式的发展,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也越来越科学、完善。考察台湾地区警察大学侦查学专业的课程设置,笔者认为,大陆地区警察院校的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强化专业课程设置从大陆和台湾地区侦查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情况来看,两者大多数课程内容相同,主要区别在课时设置上。如台湾地区分别为几门课程的内容,在大陆则属于一门课程内容中的一部分,这就意味着专业课时量少,讲授中无法充分、具体。考虑当前警察院校改制特别强调课程的专业性和实践性,建议在压缩公共基础课的同时,强化专业课程设置。

篇(3)

由于“体改生”的招录条件的规定,使得学习同一专业的“体改生”的生源五花八门,有的为高校毕业生,有的为退伍士兵;有的毕业于地方院校,有的毕业于公安院校;有的刚刚走出校园,有的已参加工作多年。学员来自五湖四海,群体结构层次多样,教育管理难度增大。由于这些原因,他们在学习新专业时程度就参差不齐,学习的方法、兴趣度、投入度及学习的效率就完全不同。

2职业特色鲜明

由于“体改生”入校前已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入校时已确定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具有预备警察身份,无择业的后顾之忧,因而容易产生优越感,滋生懒散情绪。

3学习时间短,内容多,任务重

根据目前的安排,体改生在校学习理论时间为二年,但经过几年的实际运作,实际在校学习时间为一年,而所开的课程基本上是按二年的学习时间来安排的。这样一来,时间短,内容多,任务重,要想教好和学好,难度是可想而知的,怎样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把如此多的内容传授给学生们就成了首先要思考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既要兼顾专业的教学,又要兼顾公安基本知识的教学;既要有理论的阐述,又要有较多动手操作的训练。所以,转变教学观念,整合教学资源,精选教学内容就是应对体改生教学的应有之义。

4思维活跃,人文知识较强,不太适应新的学习氛围

而学习刑事技术的体改生作为招录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具有自己的特性。一是动手操作的训练较多,刑事技术专业对学员们的要求不但要能懂,而且要会用,学以致用方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二是数、理、化的知识要求较高,对于原来是学文科的学员来说,难度将较大,有些完全是全新的知识学习;三是在动手操作训练中,有对单个知识点的训练,而更多地是对整个专业的完整、连贯地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尽快进入角色,真正为公安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所有的这些特点或特性都表明,对体改生的教学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要有针对性,要有自己的教学模式。也就是说,对原有的教学要进行改革,要适应时代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

二“体改生”刑事技术实验教学的现状

1专项不专

虽然“体改生”在进校之前,都是专业设岗招生的,但进校后由于各种原因,各专业所学内容大同小异,区分度不强,学校过分强调了通识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开课过多,而忽略了公安专业的教育特点,导致专业课程的学习无法突出。

2训练缺乏

“体改生“实行高中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公安基层部门实习,因此,在校系统的学习时间也仅有一年半的时间。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学员还要学量的非专业课程。因此训练的时间在整个课时中只占很小一部分,这就使得学生的动手训练严重不足,制约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3创新不够

当前对刑事技术专业学生的培养,教学方法是还是老一套,实验内容也多是演示性实验,设计性实验较少,创新性内容不多,很难满足现代社会对刑技人才的需求,而且“体改生”尚没有独立的教学体系,没有统编的教材和大纲,大专生、本科生、“体改生”所使用的教材几乎差不多,没有一套能比较适用各层次的教材,不能很好的适用各个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教学的需求。

4师资不强

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公安院校中从事刑事科学技术教学、科研的教师中有50%以上是半路出家从事此专业的,而且许多学校由于教学、科研任务重,教师动手实践机会少,到实战部门锻炼机会少,外出进修学习机会也少,使得教师知识面受到了局限,视野不够开阔,较难把一些现代技术知识,一些鲜活的案例融入到刑事技术的教学中来。

5投入不足

刑事科学技术学科是一门集知识、技能、应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需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需要有大量的“高、精、尖”仪器设备的投入,而目前,这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装备、设备还非常落后,这严重影响了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整个刑事技术专业的教学难以和实际接轨,难以完成培养掌握现论与刑事技术专业人才的任务。

三关于“体改生”刑事技术实验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

1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公安职业特色

应按照“突出人才培养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实战教学”的原则优化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方案。构建“三个平台”(通识课、专业课、素质拓展课)、“七个模块”(警察职业素养、法律基础知识、警务基本技能、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选修课、讲座)的课程体系。应以突出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为目标,将学生已学过或掌握了的部分基础课程压缩,增加专业课程的学习时间,更好地促进学生对专业课程全面深入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调整实验教学内容,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根据“体改生”人才培养要求,我院将“痕迹检验”、“刑事图像技术”等课程综合成“刑事技术”一门课程,作为非刑技专业“体改生”学习刑事技术的专业主打课程,刑技专业“体改生”则分别开设;根据“体改生”各专业特点,“刑事技术”开设内容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如侦查专业只开设痕迹+照相+化验,治安、网监、经侦专业只开设痕迹+照相+文检,这种设置,更突出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另外,根据培养目标和各实验教学模块的功能及实战部门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整实验项目,紧贴公安实际,科学地划分实验层次,逐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如刑技专业“体改生”《手印学》增加了“血潜手印的显现与提取”、“手印显现综合训练”,这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突出实践教学

(1)针对“体改生”特点,在教学中采用“专题式教学”、“片段式教学”等教学方法,改变面面俱到的传统教学模式,逐步实现由传统的章、节理论讲授向基础知识自学、重点理论讲授、操作方法实训、考核方法多样化的教学模式转变;(2)在实验课学时安排上,打破以往一次课2学时的排课方式,以实践教学内容为引导划分教学单位,刑事技术课程采取4课时联排,同时进一步加大实验课的比重,校内实验实训总学时达到了必修课总学时的55%以上;(3)以典型案例为原型,使学生在逼真的情景中训练,提高了实训的实战性、针对性、综合性和科学性,以达到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各项措施的能力,更好地适应当前公安工作的需要,因此刑事综合训练布置的现场要切合实际,不要流于形式。(4)建立刑事技术协会,协助教师进行实验教学与管理。2008年我系成立了刑事技术协会,是由学生组成的专门开展刑事技术各项活动的社团组织,旨在运用系部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实验设备,利用社团活动时间,通过师生互动提高同学们的实验操作技能和自主创新能力。(5)建立与刑事技术专业紧密相关的高校司法鉴定机构,将前沿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案例应用到教学中,并允许教师带学生直接参与办案。湖南警察学院于2008年6月成立了面向社会服务的“湖南鉴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主要由刑事技术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也承担者司法鉴定职责,开创了“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在鼓励教师搞好教学科研、积极办案的同时,我系积极鼓励学生跟随老师参与办案,学生在校期间,就进入了实战阶段,将教学-科研-办案真正落实到教师和学生身上,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为将来走向公安实战岗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6)创新实验室开放管理机制。实施《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以综合性实训项目为牵引,增强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4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校局合作培养机制

校内,进一步加强了刑事技术实验室、战术训练场、模拟街区、模拟派出所、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按照各专业的特点,进行实践训练和演练,提高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校外,进一步完善了实习基地建设,建立一批稳定的长期的实习基地。另外,公安院校要积极变革当前的办学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院校+实践单位”结合的联合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实践单位的合作,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5创建新型师资队伍培养模式,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要加强现有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大专业教师到基层公安机关挂职锻炼和实习锻炼的力度。要在公安工作一线广泛建立专业教师联系点,为教师实习调研、随时跟踪反馈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效的平台。力求每一个教师既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二是要大力培养教官型教师。继续从公安实战部门选拔既有理论造诣,又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担任教官,进课堂讲课,指导实训,建设一支与办学规模相匹配、与专业建设相配套,适应实践教学需要的教官型师资队伍。

2009年,从招收第一批“体改生”开始,湖南警察学院就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政策支持,从各市州公安局选调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政治表现突出、业务素质好的18名优秀民警来校担任教官。这批教官的到来,促进了老师、学员与实战部门的双向交流,发挥了他们在公安实战方面经验丰富的优势,对专业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实战结合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大大丰富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案例资料。

总之,对“体改生”的培养及时进行总结和反思,是更好地改进“体改生”的培养模式、教学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公安院校“体改生”人才培养质量,最终推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走向成功。

参考文献

[1]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08.

篇(4)

[关键词]刑事技术;微课;微信平台;制作

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强、涵盖内容多、实用程度高的专业课程,理工领域的不同学科内容在这门课程中几乎都有体现,可用“庞杂”一词来形容。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介的兴起,“微时代”给社会交际带来了一场“微”变革。现阶段,公安院校学生几乎人人都有微信,人人都会关注公众平台,微信已成为他们学习知识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传统的课堂教学无法面面俱到地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将刑事技术课程有所选择地制作成微课,并将其放在公众平台上供学生随时随地学习、分享,实现知识的“移动学习”,值得探索,更值得实践。笔者结合近年来的教学经验以及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微课制作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以文件检验课程为例,讨论刑事技术课程微课制作应遵循的若干原则及与微信平台的整合等问题。文件检验(以下简称为“文检”)课程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必修课程之一,其核心内容包括笔迹鉴定、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言语识别四大块。因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与趣味性,深受各大公安政法院校的青睐。据笔者调查,在我国32所公安院校中,单独开设文件检验课程的有20所,其余院校尽管未单独设课,但在刑事技术学这门课程的讲授中也安排了20%~35%的课时来专门介绍“文件检验”有关内容。由此可见文件检验在公安院校课程中的地位。

一、刑事技术微课的制作

制作任何一门微课,首先应理清楚“微课”的概念与作用。“微课”是指围绕某一个知识点,对其加以信息化的教学设计,以视频的形式进行教学的一类微型课程[1]。它具有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和教学时间短的特点。制作微课最为常见的形式是录制小视频,视频中配以图片、文字和教师的讲授。这样不但形象、直观,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学生随时随地依托特定平台进行学习。

(一)刑事技术微课制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微”原则

微课之所以叫做“微课”,根本原因在于“微”,即只针对某一个知识点进行讲解,而且时间一般限于5—10分钟[2]。文检微课的制作首先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将时长限定在10分钟以内。毕竟微课只是一种辅助教学手段,只针对某一知识点进行讲授,它不能完全代替课堂教学。如果微课时间太长,那么就谈不上“微”,也就无法达到辅助教学的目的,其趣味性也会大减。所以说,“微”原则是微课制作必须遵循的核心和前提原则。

2.基础性原则

所谓基础性,就是微课内容要重视基础。因为微课只是教师为了让学生学习已经讲授或预习即将讲授的某一知识点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教学手段,这一性质决定了其内容必须是基础性的。以文检课程中的“笔迹检验”这一章为例,本章内容涵盖笔迹检验原理、笔迹特征、笔迹检验程序方法等。可以将书写工具特点、运笔方法、书法常识作为基础性内容制作成微课,以配合笔迹特征、笔迹原理、检验程序、检验方法的课堂教学。

3.保密性原则

刑事技术是一门用于特殊行业的专门技术,其行业属性决定了刑事技术课程内容具有较高的性。由于微课往往要放在网络或微信平台等渠道上,而这些渠道又是对外公开的,故内容不宜放在微课中讲授,例如案例、核心技术方法、现有实验数据和结果、应用的具体领域等。如何处理好微课面向对象的公开性与内容的保密性二者之间的关系呢?这实际上只要遵循前文中我们提到的“基础性原则”即可,选择基础知识放在微课中,将内容放在课堂教学中,二者相互配合。

(二)刑事技术微课的内容选择

如前所述,刑事技术课程中并非所有内容都适合做微课,有必要在遵循前面介绍的基础性原则和保密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微课素材做必要的甄选。例如文检课程,这门课通常包含四大内容:笔迹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言语识别[3]。笔迹检验部分适合做微课的内容有:不同书写工具的特点、个人书写习惯、书写与运笔、文字形体结构、男女写字差异等;印刷文件检验部分适合做微课的内容有:打印复印原理、喷墨打印机特点、激光打印机特点、常见打印设备、印章的历史等;污损文件检验部分适合做微课的内容有:常见墨水成分、红外检验原理、文检仪器操作、显微系统操作使用等;言语识别部分适合做微课内容的有:汉语方言分区、汉语方言特点、男女语言差异、职业语言差异、年龄语言差异等。以上内容既具有基础性,又不,每个知识点的讲授能够在10分钟以内完成,因此适合制作成微课。其他内容往往涉及技术资料和案例,或者内容过于庞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讲授完成,因此不适合选择作为微课内容。

(三)刑事技术微课制作过程

在现代传播媒介的视域下,制作微课就是将课程知识点和教师的讲授制作成可供学生点击播放的视频。刑事技术微课的制作与普通课程微课制作的流程相同,区别在于内容的选择上要尽量避开内容。一般而言,制作此类微课需要5个基本环节。

1.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是制作微课的第一步。首先,要规划刑事技术课程中哪些章节需要做微课、适合做微课,以及总共需要做多少微课;其次,要规划微课视频中是否需要设置作业环节、课后交流环节等;最后,要规划微课制作好之后与何种媒介进行整合,以及如何整合,例如与微信平台整合、与视频网站整合、与学校教学平台整合等。这些规划做好之后,其后的工作方能展开。

2.确定选题

刑事技术微课的选题是与刑事技术基础内容紧密联系的。确定选题不仅仅是确定题目,还应确定与题目有关的一系列教学要素,如教学目的、方法、资源等。因为这一系列要素都是基于选题而来的,反过来又为选题服务。我们以文件检验课程中“激光打印字迹的特点”为例,制作了一个选题设计表。

3.拟定内容

在确定了选题后,需要对具体讲授的内容进行细致地规划。内容应当求精,且不宜过多,否则在录制视频环节容易超时。仍以文件检验课程中“激光打印字迹的特点”这一选题为例,我们规划的内容是三个,讲授总时长为9分钟。

4.录制视频刑事技术

微课实质上是采用小专题的形式由授课老师进行专题讲授,然后将这个过程录音录像。根据我们录制微课的经验,授课教师应围绕授课内容制作好PPT课件,篇幅最多不超过10篇。在讲授时,能用专用摄录设备最好,如果条件不允许,采用画质和音效都比较清晰的普通摄像设备也可。一般来说,选择专用的录播教室最为理想。

5.剪辑视频

剪辑视频一方面要对视频素材多余镜头(或时长过长的内容)进行剪辑,以保证总时长在10分钟以内;另一方面,需要在视频中加入必要的片头和字幕,以及PPT和教师讲授之间的过渡等。最好找熟悉剪辑软件操作的学生或专业人士进行剪辑。

二、刑事技术微课与微信平台的整合

微信平台是微信公众订阅号一种通俗的叫法。它的出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渠道,也改变了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之间的交流方式,可以说是近年来信息传播方式的大变革。将刑事技术微课与微信平台进行整合,实质上就是将刑事技术微课与微信平台进行有机地衔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技术方法的协同工作。这个过程需要两个环节。

(一)视频

视频之前首先要建立一个微信公众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微信平台。这个过程十分简单,在微信公众平台首页用个人身份证号或单位法人证书即可注册。然后根据使用意图给平台取个名称,例如笔者申请的用来开展文检教学的公众平台名称为“警院文检”。拥有了微信平台后,需要将制作好的文检微课视频在微信平台上。目前有两种方式可实现微课视频:一种是直接上传至微信平台,前提是该视频的大小不能超过20MB;另一种方式是先将视频上传至专门的网站,然后再将视频链接添加到微信平台中,这可以不受视频大小的限制。根据我们的经验,前一种方式较好。制作者可以将视频大小压缩在20MB以内后再直接上传到微信平台,因为刑事技术微课都在5—8分钟,而且多通过手机和平板电脑播放,压缩后其画面和音质也能满足学习者的需要。

(二)开展教学

这个环节是制作刑事技术微课及其与微信平台整合的最终目的。学生通过关注指定的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有关教学视频即可学习。这种学习方式也常常被称为“移动学习”。微信平台不仅提供学习资源,而且还可提供互动平台。这种互动主要是基于微信平台的留言评论功能,即在视频页面下方可以写留言,将自己要提的问题留言在评论栏内,任课老师看到留言后可以回复,其他同学看到后也可以回复。这就真正实现了课堂外的交流互动,实际上也就实现了课外辅导。综合起来看,刑事技术微课的制作与微信平台的整合实际上包含了七个基本环节。以上七个环节中,规划设计是根本,确定选题是前提,拟定内容是基础,录制、剪辑和视频是关键,开展教学是目的。各个环节之间是递进的关系。总的来说,刑事技术微课制作并不复杂,制作完成之后可以循环利用,不必年年更新。在教师资源的分配上,可由一位老师讲授,也可以根据章节内容的不同由不同的老师讲授。我们制作的文件检验微课就由四位老师分别讲授笔迹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言语识别四个部分的内容,效果良好。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将微课与微信平台进行整合,特别适合互动式教学[4]。因为它给师生之间建立了一个“1对1”的沟通环境,可以通过留言的方式进行互动,无需预约。这就打破了课堂教学中“1对多”的沟通模式,实现了教学资源的优化以及沟通渠道的变革。

三、结语

郭声琨部长指出,公安教育要着眼提高办学质量,创新现有的教学模式,完善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强调要善于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率与水平。在交际媒介不断创新发展的今天,微课作为一种新的教学辅助手段,一方面它突破了教师传统的听课评课模式,使教学资源更加具有针对性,也更加具有时效性。另一方面也为学生提供了按需学习、自主学习的新途径,使教学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这些优势对于公安院校的教学改革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无疑有着良好的推动作用。尽管本文只是以文件检验课程为对象,讨论了其微课的制作及其与微信平台的整合问题,但对其他公安类课程实际上也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因为课程教学本身具有相通性,公安院校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必须顺应“微时代”潮流,不断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审时度势地将“微时代”的新媒介引入教学中,为新时期公安人才培养服务。当然,在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应当把握好原则,处理好内容公开性与保密性之间的关系,使公安微课既能满足课外学习的需要,又能配合课堂教学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黎加厚.微课的含义与发展[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3(4):10-12.

[2]何福贵,张梅.微课开发和制作研究[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5(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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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刑事技术专业的检验鉴定技术日臻完善,不仅在各种刑事案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中也被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社会高科技的发展,刑事案件向着隐蔽化、复杂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刑事技术在各种刑事案件的立案、定性、侦查、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举证作用。同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整体部署以及公安部制定的《全国公安机关2003一2008年科技强警工作规划》,都为当前科教强警、科技强警和公安队伍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公安科技发展的重要性。

从实际调查情况看,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对刑事技术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有:政治合格;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适应能力;较强的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能力。可以看出,实战部门需要的是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应用型、实践型人才。这需要公安院校坚持“三个面向”和素质教育的思想,树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观念,加强实验实践教学。

一、更新观念,建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模式

(一)树立培养“应用型人才”观念

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本着眼点是如何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如果在有限的学时教育中过多强调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能将知识、能力、技能和素质协调发展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目标,会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只重视知识传授,忽视培养学生技能和素质的弊病。因此,公安院校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建设中应体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观念。

(二)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这就要求教师既是理论知识的传授者,又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基层工作的检验鉴定及办案过程,也就是“双师型”教师。由于过去片面强调教师的理论素质的培养,忽视了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刑事技术“双师型”教师并不多,因此有必要把实战部门的高素质技术人员充实到教学部门中。

除此之外,实验室是组织教学、完成科研工作的基地,实验教学水平的高低也反映出学校的教学水平,专职实验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实验教学质量的高低。实验队伍应利用好实验室这块阵地,安排各种实验,使学生学会操作和接触大量的仪器设备,完成各种类型的实验课题,排除各种技术故障,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各种实验技能。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实验人员队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验教师除掌握必要的业务课程外,还要掌握相关科目的知识,同时还应有多方面的技能,更要时刻注意最新科技动态。

二、突出特色,加强实验实践教学

(一)突出实验教学,加强管理

实验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观察思维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设计能力以及创造能力。如何在实验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摆在实验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难题。在现阶段的学校教学管理中,实验教学往往被忽视或轻视,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重理论、轻实践”的错误认识,结果导致只重知识传授而忽视能力培养,重课堂教学而忽视实验教学,重记忆而忽视思维能力。现行的实验教学课大多属于理论课,实验课学时少,因此,作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一种手段,实验教学必须引起重视。在实验室面积增加而人员少的情况下,应加大实验教学管理力度,在实验项目的选择和实验课程的安排上下功夫,摸索出一条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实验室管理模式。

1.实验项目的选择。

实验作为一门课程的组成部分,应使其紧密配合课堂教学,验证理论知识,为理论讲授提供感性认识,从而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刑事技术专业主要开设的科目有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刑事照相、文件检验、刑事化验和法医学等专业课,这些课程的共同特点是实践性强,实验实践课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很难达到50%。因此,实验课应加强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训练:(l)要保证学生对刑事专业的基本实验方法能够反复练习、熟练应用并且操作规范化。(2)在循序渐进的基础上由简到繁、从易到难,逐渐从单一性实验向综合性实验、复杂性实验过渡。(3)在保证实验基本训练的基础上,开展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发挥学生的创新能力。

2.实验课程的安排。

实验教学计划是根据教学计划的总要求和实验教学培养人才的总目标,对实验教学承担的任务、实验课的设置、实验项目的选择、实验学时分配及实验教学环节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具体地组织安排,用以指导实验的教学过程。只有制定出科学的实验计划才能使学生在课堂理论教学的基础上连贯、系统、科学、全面地掌握实验教学的方法和技能。这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的实验,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锻炼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打破实验课夹在理论课中排课的惯例,在理论教学的同一学期甚至下一学期进行实验课的教学,既可以保证实验室的利用率又可以让学生重视实验课;并且为实验课设立独立的考核体系,从课程体系中体现实验课的重要性。学校还可以建立实验兴趣小组,向学生开放实验室,让学生自主安排时间、选择项日,探讨在课堂上来不及思考的与实验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在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加强实践教学,体现专业特色

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内容的选择与安排是至关重要的。公安院校在实践基地的建立、实践内容的选择、实践课程的安排上,要紧紧围绕刑事技术专业特色,保证实践教学的连续性与渐进性。

1.实践基地的建立。

只有建成设备精良、管理到位、教师队伍素质高的实训基地,才能对学生进行刑事技术业务全方位的训练。公安院校应在现有的校外实践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选择,适当地增加交流,高质量地发挥校外实习基地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可利用周围院校的资源结成共建单位,在资源共享中补充学生在法医、化验及法学等方面的实践知识。

2.实践内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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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教学现状与问题分析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基础课主要是指《大学物理》,《普通化学》以及《分析化学》。目前专业基础课教学现状是:教学内容难度较大,内容较多且陈旧,需要理解记忆的理论、原理及公式较多,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无法突出专业特色,教学方法传统单一等等。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影响了课程的教学效果。其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专业基础课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观地认为只有专业课才对将来从事的工作和进一步深造有影响,而基础课的学习与专业课的学习关系甚少,所以常常会抱有及格就行的心理。此外,无论是大学物理还是化学,课程内容繁多,也是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面。以《普通化学》为例,其涵盖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以及部分分析化学的内容,还涉及了材料化学、生物化学、环境化学等知识点,要在51学时内完整的向学生呈现这门课程所应该涵盖的内容,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应的重点难点,同时又要避免填鸭式教学,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兴趣与能力,培养创造性思维和科学精神就显得困难重重。

为了进一步提高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结合近年来教学实际情况,我们对该课程从课程设计、教学方法以及实践环节等方面做了一些改革与尝试。

2教学改革的探索

2.1加强专业基础课程之间的联系,打破课程界线,注重知识的融会贯通

在授课中发现,各门专业基础课之间虽然有着学科界线,但知识点有交集,内容上有扩展。比如,在《大学物理》与《普通化学》课程中都会涉及到热力学定律,这不仅是物理课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化学课的重要基础理论。再如《普通化学》的结构化学一章中微观粒子运动遵循量子化规律的内容是学生理解《分析化学》原子发射光谱法的知识基础,同时该内容又属于原子物理的范畴。但由于课程的开设顺序有先后,同一部分内容在不同的课程中所担当的角色又不同,各科教师在授课中对其讲解深浅度、难易度、侧重点各有不同,学生每次学习不是恰似蜻蜓点水就是只见冰山一角,这往往会导致学生虽然在多门课程中都学习过同一知识,但是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不扎实、不全面,这便很容易在学生的知识结构中留下盲点和疑问,甚至会导致概念间的混淆,不利于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更不利于今后专业课的学习。

基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基础课程之间在内容上的联系,可以根据授课的先后顺序,在课程设计上对共同涉猎的教学内容进行系统的归纳整理。在先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中对该类内容进行宏观的介绍和学科重点方面的讲授,而在后开设的课程中教师要有意识的引导学生回顾,运用知识迁移的方法揭示新旧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区别,在专业基础课之间建立知识纽带,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并为专业课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2.2加强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之间的联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会先于专业课,这虽然符合教学规律,但对于学生来说,由于对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无法真切的体会到专业基础课的必要性和基础作用。例如:在《分析化学》课程的第十二章专门介绍气相色谱分析技术,多数教材主要介绍色谱分析技术产生的历史、装置的结构及原理,而对其在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应用极少涉猎。因此,学生无法了解其实际用途与学习意义,常常导致学习懈怠。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扩展学生视野,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可以举以下案例来辅助教学:在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中,犯罪分子以硫酸和硝酸将多名被害人尸体化为液体随下水道冲走,事后现场勘验检查员在毁尸现场的地沟内发现了数团油状粘稠状的物质,经技术人员初步判断粘稠物可能是脂肪,如何判通过气相色谱的方法来判断粘稠物是否属于人类脂肪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运用PBL教学法引导学生运用《普通化学》中脂类的化学性质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脂肪不容易气化,无法直接使用气相色谱法分析,所以先将脂肪水解,再进行甲基化得到脂肪酸甲酷),然后使用裂解甲基化气相色谱法对其进行分析鉴定,得到的色谱图与人体脂肪的色谱图完全相同,不同种类动物脂肪气相色谱图谱会有明显的差异,进而确定粘稠物正是人的脂肪溶解后被扔进下水道所致。

此案例除了可以采用PBL教学方法以外,还可以通过精心设计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课堂讨论和分析,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极好的效果。既加强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联系,又可以极大的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主动性,使学生感受到专业基础知识在专业课程中的指导价值,领悟到专业基础知识是公安实践工作的理论基础。

实践证明,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中,只要在课堂中稍稍涉及一些专业领域的内容,都会极大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思维更活跃,课堂参与意识更高,对相应知识点理解更透彻、记忆更深刻,并且会使更多的学生愿意主动的进行课前查阅与预习,从而达到新旧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的目的。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为灵活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供良好的载体,使教师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2.3在教育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科学精神的培养及人文素质教育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犯罪种类和手段更加多样、复杂,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的提高和高科技犯罪的兴起给刑事科学技术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单纯的掌握知识和技术,机械性的完成任务,不足以使学生胜任未来的实际工作。培养学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科学精神,使学生具备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敢于怀疑、百折不挠、勇于探索、客观求实的意志品质和敏锐的洞察力与创造力,无疑有利于学生今后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符合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细致精心的设计和潜移默化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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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9-0256-01

1.前言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涉及领域广,学科内容复杂,知识点相对分散,比较注重实践实用。因此,此专业的教学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来进行设计。传统的教学方法偏重于基本理论的系统掌握,实践课时安排较少。PBL教学模式是在掌握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培养学生认识并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教学方式,能够有效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并积极应用于未来的工作中。

2.PBL教学法的介绍

PBL教学模式针对教学对象来适当选择具体的教学内容,注重实训教学,通过小组讨论形式开展实训项目,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在实训项目中了解并把握项目中每个环节的基本要求以及整个项目涉及到的重点难点。学生在自主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充分体验了创新的艰辛和乐趣,能够有效培养学生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PBL教学法以学生的自主研究、探索性的学习为基础,并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类似于科学研究的方法,通过学习小组的形式来分析解决实际案例,是一种新型的以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生为目标的教学方法。在PBL教学法中,教师组织学生以小组形式参加真实项目的设计实施与管理的全过程,脱离传统死板的课堂教学模式,在案例实施过程中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3.刑事科学技术课程PBL教学法具体应用的对策和方法

3.1 PBL教学法中实训项目的设计

PBL教学法中实训项目的设计是PBL教学法的关键。任何专业的实训项目都应围绕教学大纲进行设计,PBL教学法也不例外。项目的设计要以公安部门实际的案例作为教学素材,并要紧扣教学内容,设计的过程中要精心设计培养目标,充分考虑学生自身的特点和学校是否具备所需的教学资源。保证项目涉及到的知识点要做到难度适中,最好能涵盖所有最基本的教学知识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延伸扩展。教师在安排项目任务时要保证每个小组成员都有充分的分工任务,以此来调动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积极性,并激发其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学习兴趣。教师设计具体的项目任务要注意项目要具备实际可操作性,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注重贴近实际生活。例如,以客体上痕迹显现为例,每个学习小组通过选择不同的客体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重点研究客体的分类和特点,科学合理地分析客体的条件,一切准备就绪后在进行设计合理的实训方案。注意实训方案要反映学习小组对实际案例问题具体的探究和实验内容,或者是在传统研究方法基础上的改进和优化处理。最至关重要的一点: PBL教学法实训项目的设计要充分考虑联系今后的实际工作,真正激发学生的兴趣,注意难度的设计要在学生承受能力范围内。

3.2 PBL教学法要规范实践教学方案及实施程序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教学主要由项目实践教学和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在PBL教学模式中,课堂教学为项目实践教学提供理论基础,项目实践教学缺少了理论基础是无法正常进行的。因此项目实践教学不能忽视课堂教学的基础部分。另外,传统教育模式中项目实践教学课时安排较少,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教育脱离了公安刑事技术的实际工作。所以在PBL教学中要对这一现象加以改进。

在PBL教学模式中,教师安排学习小组进行模拟犯罪现场的勘查实习训练时注意训练内容的实践性和仿真性的互相结合。训练要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通过布置真实案件的犯罪现场,给学生提供充分的模拟勘查条件,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团结协作能力来解决预设的问题,让学生在解决案件的过程中掌握正确受理报案的基本要领,学习小组成员要按照理论所学的犯罪现场勘查的程序分工进行勘查模拟犯罪现场。这种PBL教学模式对学生未来的工作能力与个人更进一步的发展影响深远,甚至对于提高公安部门工作质量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3 PBL教学法中教师的引导作用

教师的引导作用在PBL教学法的实训教学中很重要。在进行项目实训时教师应密切注意随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利用教学资源中的实际案例做到因材施教,并细化教学内容。教师要根据各实训项目的具体要求对学生的操作手法给予及时的辅导,帮助学生发现并解决在实训项目进行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并根据进行情况及时调整实训项目中不合理的实施方法。

学生通过教师的适当指导会有效减轻在进行实训项目时因为太多的困难而导致产生的畏难心理,以致学生逐渐失去对实际案例学习探究的兴趣。教师在 PBL教学法中的指导作用能够让学生在能力范围内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团结合作,用于挑战自我,并在小组解决实际案例的过程中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师生的共同努力会充分发挥PBL教学法的优势,尤其对于刑事科学技术实训教学来说,教师一定的表扬和认可能够有效激发学生较高的学习热情;教师要注意鼓励学生从不同的视角看待问题,并尝试采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引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实训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4.总结

PBL教学模式是我国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教学改革的新方向。这种教学模式能够有效地训练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培养其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从而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目前PBL教学模式还存在不足和缺陷,但是随着我国教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和进步,PBL教学模式会越来越适应社会的需求,培养出适应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发展的具备较强专业技能的人才,为社会的治安稳定做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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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司法警官学校(中专),截至2004年6月,全国已有16所司法警官学校升格转型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这次转型和变革不仅提升了我国司法警官教育的办学规格,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司法警官教育低水平运作的状态,最为关键的是它第一次把高职教育的理念引入国内警察教育的领域。在中专时期的司法警官学校的专业中,一直开设监狱管理(部分院校为监所管理)专业,是学校的重点支柱专业。学校升格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后,该专业更名为刑事执行专业,专业代码690201。经过几年的实践,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刑事执行专业为监狱管理方向或以监狱管理为主要学习内容,为监狱、劳教所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因此,进一步探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专业培养模式并加以改进和调整显得尤为重要。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2003年1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来普通中专的基础上升格组建为全日制政法类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刑事执行专业(中专时期是监狱管理专业)于2003年9月开始招生至今,笔者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对刑事执行专业培养模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尝试,并组织学院教务处、教研室教师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进行实地调查,本文就当前刑事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做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目前刑事执行专业高职教育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全国监狱工作的迅速发展,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布局调整,监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监狱警察队伍的职业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职高专刑事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滞后无疑已经制约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教学内容理论性过强和教学方法单一

教学内容理论性过强。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着理论性课程过多,具体到某一门课程中,则表现为讲授内容的理论性过强,缺乏必要的实践技能应用内容,加大了学生对知识理解的难度,隔断了监管改造理论到监狱实践的应用,延长了学生就业后适应实际工作的时间。如《狱政管理》这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大多数学校都以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实践教学仅为参观监狱,缺乏课程的顶岗见习,缺乏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教学内容落后于监管实践工作的实际。刑事执行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不仅要求掌握刑罚执行的基本理论,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还需要让学生了解当前刑罚执行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理论、新作法,而这些内容在课本上是没有的,教学内容中必然要增加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押犯构成的新变化等知识。

教学方法上存在着注重知识传授,缺乏能力培养的特点。在以往的教学中,教师要更多地重视知识的传授,却忽视了学生学习方法和自学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的操作能力、交流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应用能力较差。并且教学方法传统陈旧,很多课程还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一言堂”、“满堂灌”,让学生处于输入和存储知识信息的被动学习状态,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

(二)课程体系课程设置缺乏高职教育的实践性

在刑事执行专业培养计划中仍沿用学科本位课程体系和课程形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课程设置过于追求学科齐全,有些课程成为本科课程的压缩版,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不强,对高职教育要求的“技术应用”及理论上的“必需、够用”原则作简单、片面的理解。在课程教学中,仍然以传统的理论知识教学作为课程学习的重点,以岗位技能为核心的课程模式基本停留在概念和设想层面,实践训练课时严重不足;在课程设置上,过分强调课程的完整和系统,没有把学习者未来岗位的需要作为对学生应用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基础;结果使学生只会被动地接受知识,而不知道如何去运用所学知识,培养模式单一死板,束缚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限制了学生的创造性。二是所设置的技能课程内容、数量与刑罚执行岗位的技能要求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予以调整适应。

(三)“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使教育教学质量处于低水平徘徊

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是担任高职教师的前提条件,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是必要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虽然近几年来全国的司法警官院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有一定的改善,但是“双师型”教师的数量仍然不足。首先是从总体上而言,“双师型”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与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教育部门规定有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到50%”,而全国的司法警官院校中,能达到这一合格要求的学校寥寥无几。其次目前许多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刑事执行专业的专业课教师,绝大多数是从大学毕业就直接到学校任教,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的见习时间不过短短几月,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都有限,如何来胜任高等职业教育对岗位技能的教学要求,也就无法实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四)实习实训场所不足,不能保障实践教学的质量

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是职业教育技能实训教学过程实施的实践训练场所,是实施实训教学计划的基本条件。目前刑事执行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相对薄弱,学生在1-5学期的实践学时较少,校内实训或模拟实训场所不足,导致实践教学的学时和质量无法保障,学生没有实践经验的积累很难适应职业岗位需求。监狱工作对象的复杂性,岗位的特殊性,任务的双重性,要求监狱人民警察不紧要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而且要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生产管理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监狱的实际工作中对岗位技能的要求较高这一现实,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必需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刑事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这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部根据监狱工作的要求和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确定为今后几年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努力目标,要求推进监狱人民警察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制度和体系;要积极推进学历教育和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因而司法警官院校为本行业探索出一个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成功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围绕和针对职业岗位的需求组织和实施教学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刑事执行专业教学工作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根本目标。

(一)刑事执行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探究

刑事执行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监狱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应用理论知识、专业实践技能和技巧,具有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素养,能胜任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等岗位的刑务处理、安全防范、矫正教育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基于上述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要从刑事执行专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出发,遵循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要求,科学地设置刑事执行专业的课程体系。要坚持“有利于学生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有利于养成司法警官职业素养,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指导思想;做到与社会发展及刑罚执行职业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与人的全面发展相适应。具体而言,刑事执行专业的课程设置要改变过去以传授理论知识为单一目标的模式,要以知识、能力、素质为核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根本,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技能为重点,实现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目标。笔者认为,刑事执行专业的课程体系应由以下三个模块组成:

1.基本素质课。这部分课程设计的目的是使预备警官形成良好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职业道德素养,并掌握监狱管理和矫正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主要包括: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教育、法理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犯罪学等。

2.专业基础课。主要包括: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罪犯劳动管理、社会心理学等。开设这部分课程的意义是,通过专门的思维方式训练,让未来的司法警官形成良好的法律、刑罚执行、教育改造思维模式。

3.专业技能课。职业技能方面的课程,主要包括:监狱文书制作、罪犯心理咨询技术、车辆驾驶技术、警务技能训练、计算机信息技术、监狱工作口才、狱内侦查技术、监所突发事件处置、监所基层工作实务等。通过上述课程的学习,使预备警官掌握从事监狱、矫正工作专门的技术和能力,包括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优化教学手段

刑事执行专业的教学过程要以尽量贴近实际,启发思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因此要改革灌输式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采用讨论式、案例教学式、模拟式、实作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并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室,使教学内容图、文、声、像并茂,直观性强,同时提高信息量和教学效率。如我院刑事执行专业新开设的《监狱突发事件处置》课程,应用“情景教学”法,聘请云南省官渡监狱防暴队警察作为实践课时的指导教师,针对特殊类别的监狱突发事件如罪犯劫持人质进行“处突演习”,把课堂变成监狱管理的现场,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师只对教学活动进行组织和点评,让学生安排程序、步骤和需要的道具、工具;让学生编写警察和“罪犯”的台词;这样的教学形式深受学生好评,在教学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的优秀表现超出了教师的预期,教学效果良好。当前监狱新干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时时提醒我们,在提高学生的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对警察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

(三)改进和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如前所述,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要胜任教学工作,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要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提供给学生,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学校的教师定期到企业学习和培训,增强实践能力。同时,要积极聘请行业,企业和社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作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中,要重视和培养“双师”素质教师,这是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双师”素质教师,即教师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又要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认定条件:“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极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实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等院校中居先进水平[5]。根据上述认定条件,刑事执行专业的“双师”素质教师必须变压力为动力,否则达不到教育部的规定条件,必将会影响高职院校教师的队伍建设工作,进而影响教学质量的保障。尤其是按照认定条件的第二条,分批安排专业教师到监狱进行专业实践训练,要求每两年必须完成一定时数的实践部门工作任务,包括让教师到监狱监区带值班、到罪犯教育科、狱政管理科、刑罚执行科等科室岗位工作,完善和更新教师的专业知识,使教师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

另外,聘请监狱警察到学校兼课、教师和监狱警察合作课题研究或教师参与到监狱的服刑指导、心理咨询、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中,也是加强“产学”结合,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

(四)突出实践教学特色

1.调整、修订和完善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我们要完全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把“讲”变成“练”,变成学生的动手与探索。学生的理论知识是其今后适应工作岗位的基础,而适应工作岗位的关键在于动手能力和实际的操作能力,使实践教学真正成为教学工作中的重头戏。建立一个把知识、能力、素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据此,要调整人才培养计划,首先,严格控制和缩短理论课的讲授时间,增加专业实践课的训练时间;其次,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按1:1的比例配置,并提出实践课的教学和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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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246-02

在信息化建设日趋加强、公安招录体制改革逐渐深化的大背景下,社会对刑事技术人才的需求也面临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因此,加强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显得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客观上要求刑事技术人才要在理论素养、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以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使命;另一方面,公安院校担负着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刑事技术人才的历史使命,然而在信息化的大潮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还存在一些问题,创新型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直接影响到高素质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基于如此背景,试图从对当前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模式认识的角度探讨我国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寻求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资源不平衡

我国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主要由公安院校承担,而公安院校在师资水平与教学水平上又存在院校间、区域间的不平衡,这直接导致教学资源分配上的不平衡,从而带来了刑事技术人才培养过于集中于某些院校或某一地区。从院校看,部属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在刑事技术水平和师资水平上相对于地方公安院校来具有绝对的领先优势,因此承担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任务也相对多,而地方公安院校无论是师资上又还是技术水平上均相对薄弱;从区域上看,中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科技资源相对丰富,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也发展相对较早,这一优势使得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上造成了区域间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的格局,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

(二)知识衔接缺乏过渡

在公安招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安人才培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仍有较为突出的问题,单就刑事技术的体改学员而言,主要存在着知识缺乏衔接过渡的问题。从专业背景上看,体改生来自于各个专业,多数体改生的学历背景和知识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既表现为专业上的差异,又表现为个体上的差异。然而刑事技术专业对于他们中的多数人而言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其理论与实践性更强,但他们现有的专业知识又无法直接刑事技术知识相衔接,这不得不说是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多年的教学实践也证明,体改生的知识背景与刑事技术专业的衔接存在明显的脱钩现象直接影响到学员对知识的掌握,从而影响刑事技术人才的总体培养。

(三)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过于笼统

当前,我国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从高中直接统招的本专科生;另一类是非统招生,具体分成教、干训、体改等不同批次。第一类对象,其学历背景和学习起点是一致的,因此采用统一的课程设置是合理也是可行的。但对于第二类对象,由于其学历水平、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生活阅历、专业技能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采用统一的课程设置显然不甚合理。然而,当前对第二类对象的培养,绝大多数公安院校主要采用同统招生基本相同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没有将不同层次和学历水平的刑事技术学员区别开来,这诚然受师资水平、教学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这却是刑事技术人才培养存在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制约了学员对知识的掌握和实践应用。

除上述课程设置过于笼统外,在对学院的考核方式上也存在类似问题。当前的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机构,在考核学员时,往往采用传统一刀切、片面化、书面化的方式,即不分水平、不分层次,一律采用书面化的题目进行统一考察,以分数论等级,以成绩论质量。因此,在考核的方式上过于单一、笼统,在考核内容上过于强调理论知识,从而忽视了学员个人专业技能的发展,也忽视了对实践能力的考察,这必然会导致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专业技能与个人素养这两个大方面相脱节的问题。实际上,这种考核方式是当前普遍流行的片面化考核方式的影响结果,这对于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是不利的。

(四)缺乏信息化建设内容

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必然要求有新的战略与方法与之相适应。在当今信息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刑事技术也应当进行信息化建设。就目前我国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内容来看,传统的知识仍占相当大的比重,而物证技术的信息化、侦查技术的信息化、网络技术的信息化等内容明显不足。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告诉我们,刑事技术要有更快更新的发展,必须要有公安信息化做支撑,特别是要在刑事技术、网侦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等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而这些内容,在现阶段我国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中是缺乏的。此外,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集中于公安院校,缺乏与非公安类院校的专业与信息化技术方面的交流,也缺乏应用成果与资源的分享,这都不利于刑事技术人才的专业拓展以及应用水平的提高。因此,构建信息化交流与资源分享平台,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势在必行。

二、解决对策

(一)调整结构,创新教法

现阶段,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上,我国应当缩小地域间的差异以及部属公安院校同地方公安院校间的差异,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应当鼓励中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刑事技术教育教学的支援,缩小区域间的差异。同时,部属公安院校及东部地区公安院校应当帮扶中西部地区院校,给予其人力资源、刑事技术上的支援,缩小院校之间在人才资源与技术水平上的差异。

在调整结构的同时,作为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主体的公安院校也应当积极创新教法,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现阶段多数公安院校采用的教学方式仍是传统的课堂教学,即多以讲授法为主,诚然,讲授法有其优势,尤其是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教学内容,讲授法显得十分重要。但刑事技术这一专业的特点以及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都要求培养出的刑事技术人才,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还要求具备良好的实践操作能力,这样方能适应现代化警务管理及应用的需要。传统的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员们对知识的掌握及实践应用。因此,创新教学方法,十分必要。

(二)因材施教,区别对待

因材施教,就是针对学员不同的学历和知识背景进行分类和分层次教学。具体而言,对于非公安专业出身的学员,要加大刑事技术类专业基础知识的教学比例,让学员从头学起。因为现阶段,在公安招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安系统招录了一大批不同专业背景的学员,相比于公安专业出身的学员而言,他们在刑事技术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对于这类学员,要加大基础知识教学的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其专业背景优势,将知识与技能结合起来。而对于公安专业类出身的学员,要加大专业知识教学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强化专业技能训练,以教促学,以学促练。

(三)多元考核,注重全面

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是培养具备综合素质的专门人才,要求学员具备较高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因此,教师在对学生的考核上,应改变传统一刀切、片面化、书面化的考核方式,不能只重知识而轻实践能力。要针对学生的德、勤、技、体、能等方面做全面考查。在具体考核方式上,应当注重“四法”:考试法,教师命题,闭卷考试;论文法,临时公布论题,学生当堂提交;案例法,给出案例,自主分析;口试法,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这些考核方式,真正把以分数、以知识接受度作为衡量的标准转变到以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实践实训能力、综合发展能力上来,形成有公安特色的教学考核评价机制。这也更有利于刑事技术学员们对知识与实践综合能力的掌握。

(四)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增加信息化培养内容

现代公安教育提倡“教、学、演、练”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培养出的人才不仅仅具备专业知识,而且还应当具备实践技能。刑事技术教育作为公安教育的一个方面,也必然适应这一发展要求,以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具体而言,应当加大实训基地建设,为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平台。一方面,公安院校应当加大职业性与仿真性训练基地的建设,让学员们在职业化和真实性的刑事技术实践基地上掌握知识与技能;另一方面,公安院校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上,还应当加大先进性与开放性训练基地的建设,所谓“先进性”是指建设的基地应当具备现代化功能,能适应刑事技术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也能够适应学员对先进刑事技术掌握与运用的需要。所谓“开放性”则是指建设的基地应当具备开放功能,能促进本院校与外地院校的交流,能增进本院校与公检法机关的合作。此外,还要特别重视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增加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促进学员们对信息化技术的掌握,适应物证技术的信息化、侦查技术的信息化、网络技术的信息化的新要求。

三、结语

刑事技术的现代化是一种发展趋势,在新形势、新要求、新背景下,应当加强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力度,破除培养体制及培养方式中的障碍,促进公安人才培养的发展。探讨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实际上还有许多内容值得去挖掘、创新:一方面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单位要重视培养机制的转变,要改变重结果、轻过程,重整体、轻个体,重战略、轻方法的局面,在人才培养上讲求实用、实效、实际;另一方面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者,要注重培养人才的方略,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将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将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多注重信息化的内容,将培养的对象放到“信息化”的大背景下进行锤炼,以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同志曾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要把握好时代的动态,在创新中探索新路子,实现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新的飞跃。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政治部.公安教育发展“十五”规划[J].公安教育,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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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讨式教学法概述

研讨式教学法最早起源于德国大学,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现代教学方法。它是一种通过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围绕这一问题查询相关资料,进行共同研究、讨论,就解决问题的办法发表各自观点的教学方法,其实质是将“研究法”与“讨论法”进行有机地结合。这种教学法要求学生在课后进行思考,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中,不仅能够学到知识,而且能够锻炼自学能力,培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这种教学方法已成为西方高校的一种主要教学方法。

国内以湘潭大学历史系郭汉民教授创造的“研讨式五步教学法”为典型代表,很多学者也在进行一些探索与实践。“研讨式五步教学法”是在教学的操作上进行了具体化,即指导选题、独立探索、小组交流、大班讲评和总结提高五个步骤。这种教学方法将指导学生研究和讨论置于全课程的中心,在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和方法的传授,更注重对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的培养,使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达到有机地结合。

二、研讨式教学法应用于刑事技术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一)是实现“以人为本”现代教育理念的需求

刑事技术课程主要包括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图像技术、理化检验和法医物证等,课程内容属于理工科类,涉及物理、化学、统计学等理科类知识较多。传统的理论课教学模式是以教师讲授为主,类似于中学时期的“填鸭式”、“注入式”的教学方式,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多年的教育实践让我们认识到,这样的教学方式,违背了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扼杀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得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课堂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往往是在开展实验教学时,为完成实验项目才打开书本,自学前面课堂里已经讲授过的知识。

研讨式教学法,教师在讲解了基本知识后,根据情境设计问题,让学生通过自学、查询资料、讨论等方式独立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就使得学生不得不去自主地学习知识,并将知识进行消化、理解,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中,这一过程将注入式教育变为主动学习,尤其是进行课堂研讨时,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其中,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实现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

要实现刑事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即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安专门人才,在教学改革中应打破传统的知识传授的教学方法,通过多种教学方法,使学生不仅掌握相关的知识,更要使学生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中,应强调培养具备综合能力为主体、专业能力和关键能力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结构的合格人才。专业能力是学生胜任职业岗位的最基本需要,关键能力是学生今后职业发展、自身发展的需要,二者相辅相成,均衡发展,这才是理想的能力结构。

在传统的刑事技术课程教学中,着重于刑事技术专业技能培养,培养目标主要侧重于“应用型”专业技能,而关系到学员职业迁移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则仅仅停留在文字表述上。由于缺乏自学能力和研究能力,使得培养的学生在工作中只能从事简单案件的勘察和检验工作,遇到复杂、疑难的问题,就会很茫然,无从下手,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每一个犯罪现场都是不同的,现场的情况也会变得很复杂,这就要求培养的刑事技术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掌握应用知识的能力,更要具备职业应变能力,也就是解决问题的能力。

研讨式教学法,使学生通过自己学习、探索、研究和讨论,完成解决问题这一关键能力的培养,将学习知识与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使专业能力与关键能力都得到提升。

三、研讨式教学法在刑事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一)组织安排

研讨式教学法是教学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在刑事技术课程教学中,应根据实际教学目的与内容,适当采用研讨式教学法。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角度出发,我们应重视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但并不意味着否定传统的讲授法、演示法等教学方法。研讨式教学法可以是一堂课,也可以是贯穿整个教学环节,在教学中,应根据刑事技术每门课程的特点、教学内容、不同年级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等特点,合理设计,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实现培养目标,使学生从多途径获取知识以及学习知识的能力,实现知识可迁移的能力。

将研讨式教学法运用到刑事技术课程教学中,具体可按以下三个环节实施:

1.教师提出问题

这一环节的主体是教师,在提出问题之前,教师应对相关的知识及安排做讲解。刑事技术分为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两大部分,以物证检验部分的课程为例,即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理化检验、声像资料检验等课程的教学,由于检验是建立在对被检验物证相应特征掌握的基础之上,因此,教师可用一定的时间,介绍相关物证的基本特征等知识以及选题涉及的基本知识点,然后围绕这一板块的知识提出问题,并将进度安排、完成方式、评价标准明确告诉学生。在时间安排上,应留出充裕的自学、探索、讨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周。完成方式可采用撰写综述或制作多媒体课件进行讲授等方式。第一次采取这种教学方法,由于绝大部分学生还未掌握搜索文献的方法,因此,需告诉学生检索资料的方法、途径等。

提出的问题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研讨式教学的效果,问题太容易,不易于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和研究兴趣,会演变成简单的提问;问题太难,超出学生的认知范围,会使学生变得茫然,无从下手,挫伤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因此,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合理设置问题。如:在讲授《刑事技术总论》部分,可以先从简单的问题入手,提出诸如“刑事技术在基层的运用情况”、“刑事技术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等调研性质的问题;在讲授具体的检验部分后,可以设计一定的情景,让学生就某一类检验中常遇到的难题,通过查询资料,对各类方法进行比较,得出合理的检验方案等。

教师设计问题的过程,实际也是自我提高的过程,要求教师必须对选题有深入研究,才能在学生讨论环节提出自己的观点。因此,研讨式教学法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学生探索与交流

这一环节的主体是学生,教师为辅。这一环节虽安排在课堂以外进行,但教师要进行一定的辅导。尤其是在初次使用这种教学方法时,学生会有一些不适应,因此,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起一种便捷、有效的交流方式,如建立QQ群和微信群等适合及时、共同探讨的群,也可以将电话、邮箱告诉学生,进行一对一的直接辅导。

这一环节是学生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探索、自我研究的关键环节,作为大学生,这个年龄阶段的智力、精力都是处于最旺盛阶段,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压抑了学生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的锻炼。在研讨式教学的这一环节,学生通过探索、研究、分析、交流,不仅能获得大量教材以外的知识与信息,还能逐步获得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写作能力等。潜移默化地使学生学会利用图书馆、文献数据库来完成自己的研究目标,形成一套解决问题的方法。

3.师生课堂讨论

这一环节的主体是学生与教师。在学生完成前期的具体任务后,让学生在课堂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进行讨论或借助PPT课件阐述自己的观点,教师进行适当的引导与点评。要使研讨变得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一方面学生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另一方面教师更要对研讨的问题有深入研究。在这个环节,教师与学生的地位是并重的。学生通过查询资料、研究得来的观点与看法,教师应给予鼓励,要支持不同的意见,教师与学生一起共同探讨,珍惜学生独立思考得到的观点与意见。

通过激烈的课堂讨论、发言、讲授等一系列活动,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知识也会在不知不觉中理解、掌握,原来需死记硬背的知识也会转变成学生自己的,从而学习效果大大提高。

(二)建立适应研讨式教学法的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不仅可以检验教与学的效果,更是教与学的指挥棒。因此,要想研讨式教学法取得好的效果,一定要有配套的课程评价体系。传统刑事技术课程的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即实验成绩30%)和期末理论考试(70%)。这样的评价体系,在实践中已经发现很多弊端:一是重理论轻实践,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不一致;二是不能真实反映教与学的效果,学生平时学习没有压力,缺乏动力,考前临时抱佛脚,考完就忘;三是不利于关键能力的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及学习能力没有得到锻炼,使得一些考试成绩好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不能很好地胜任工作,缺乏后劲。

为适应研讨式教学,对课程评价体系进行了改革,学生成绩调整为:平时成绩(60%)和期末理论考试成绩(40%)。其中,平时成绩(60%)由实验成绩(30%)和研讨成绩(30%)两部分构成。这样,总评成绩不仅反映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更多地反映出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表现,更真实地反映出教与学的效果,反映出学生的综合素质,更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

四、结 语

研讨式教学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符合学生主体性的教育原则,通过教师启发式教育,循序渐进地使学生逐步脱离教师这个“拐杖”,实现学习能力、探索能力、研究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实现知识的迁移,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独立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对学生的职业发展、自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同时,采用研讨式教学法,让学生与教师一起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形成了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创造了师生之间和谐的教学环境,融洽了师生关系,通过研讨,使学生与教师共同进步,不仅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高,教师的思维也得到扩展。

总之,各种教育方法都有其优缺点,研讨式教学法也不例外,在刑事技术课程中开展研讨式教学还处于摸索阶段,我们应根据各门课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提升教学效果,培养出具有“一体两翼”结构的刑事技术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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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树丞.本科教学改革的创新之举[J].湘潭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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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色的培养目标

    专业建设之初,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上,我们也走过了一段弯路。我们把培养合格的网络警察作为培养目标,而教学计划主要是在武汉大学信息安全专业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参考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而制定的。经过大家的冷静思考我们认为,搞计算机专业我们和普通院校的计算机专业相比没有优势,做以密码学为核心课程的信息安全专业我们和地方院校信息安全专业相比也没有优势。网络警察出口面太窄,而且目前网络警察主要从地方高校引进计算机和法律专业人才,我们的毕业生从竞争角度也没有优势,这样不利于专业的长远发展。为此,我们把培养目标定位在大刑侦平台上,培养掌握计算机犯罪侦查理论与技能,能熟练进行涉计算机案件的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的刑事警察。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中国刑警学院的专业优势,而且学生毕业分配出口广泛,到网警部门他们具有懂刑事办案、懂法律的优势,到刑警部门他们有计算机专业特色,懂涉计算机案件侦查和取证方法的优势。为所培养的学生受社会欢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教育理念上,我们占据了优势。有了一个科学的培养目标,才会有合理的教学计划。

    2 特色的教学计划

    2004年,计算机犯罪侦查系对信息安全专业全面修订了教学计划。新计划以培养目标为指导,把“宽出口、实战型”作为教学质量控制的标准;把“点线面体”(主干课程是点、其前导后继构成线、主干课程线之间构成面、专业方向间构成体)作为讨论计划的过程控制,使新教学计划专家组的讨论意见空前的一致。这一教学计划也得到实战部门的好评,他们只听了教学计划就已经开始“订购”两年后的学生了。

    该教学计划,把培养学生作为“大学生”、“警察”、“计算机专业人员”、“刑警”和“计算机案件侦查和取证人员”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模块进行设计。

    “大学生”模块,这是教育部规定的所有大学工学本科生必须学习的课程集合。主要包括: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学、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概论、军事理论等课程。

    “警察”模块,这是作为警察必须学习的课程。如,公安学概论、擒拿格斗、射击、犯罪心理学、犯罪情报学、公安应用写作、逻辑学等课程。

    “计算机专业人员”模块,本着教学性大学培养应用性人才的这一目标,根据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对计算机类专业课程进行筛选和调整。如,适当减少原理性课程门数或学时,增加应用性强的课程的设置,特别要强调语言类课程的学习,因为在计算机犯罪案件现场勘查时,如果不知道所遇到的文件类型和基本含义,会极大影响案件侦查的成功,也会丢掉很多线索。在教学计划中,我们先后共开设了C语言程序设计、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可视化程序设计、ASP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与应用、java程序设计等多门语言课程。但在强调语言的同时,也不能放弃能代表计算机专业特点的专业课程,这些课程可以培养学生的计算机专业功底。如,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原理、微机原理与接口等课程。

    “刑警”模块,该模块是学生作为一名刑警应该掌握的基本原理和技能。我们把刑侦的专业主干课程均纳入了该模块。如,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证据学、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查缉战术、侦查措施、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治安案件查处等课程。

    “计算机案件侦查和取证人员”模块,该模块主要是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人员所需要的知识。如,信息安全基础、网络安全技术与防范(含密码学) 、计算机司法检验学、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计算机恶意代码原理与识别、常见操作系统分析、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规、信息卡技术与安全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