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的行政村村民自治“山穷水复疑无路”,自然村草根自治却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是这种自治绩效的差异,催生了基层社会对于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崭新探索,广东省清远市就是着力通过村民自治重心下移复归自然村自治传统,推进行政与自治的适度分离,推进村民自治的性质复归与功能复位。本文研究发现,“清远改革”在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亟待突破的瓶颈。清远实验能否达成预期的改革目标或许尚需更长时间检验,但清远实验至少为我国村民自治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探索的方向和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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