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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6 16:00:34

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篇(1)

最近这几年,食品的安全问题屡禁不止,最近台湾有家著名的快餐公司在台湾破产的消息在台湾传开了。但是在大陆,人们对真相的了解还是太过于少了。这家快餐公司甚至在大陆还运营得很好。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饱受着争议,就连政府也出面制订了一些相关的规定来禁止一些非法的行为,但是仍然有许多的厂家生产出劣质的食品来从中赚取巨大的利润。所以这家公司完全不看看重台湾的市场,这也同样说明了我们大陆的监管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甚至这家公司的发言人说,他们的公司主要市场是在大陆,在大陆很多人都吃他们的食品。

听到这样的话,我们一定会非常生气,如果他们的团队都是这样的人,我们又怎么敢再购买他的食品呢?我们只要齐心协力拒绝购买他们的产品,这些快餐公司就自然而然被赶出去。只有这样做我们才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篇(2)

调查对象:xx医学院2011级学生

调查内容及调查结果:

1. 请问你平常比较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方面?(多选)

A.食品中药物残留超标 (76%) B.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 (93%)

C.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 (73%) D.生产与存储过程中的卫生状况(61%) E.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 (20%) F.激素问题(28%)

G.相关检验证明(25%)

2.选购食品时关心:

A.价格(17%) B.品牌、生产家及厂址 (27%) C.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56%)

3.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看法:

A.问题太多,令人失望 (86%) B.形势向好发展( 0%) C.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14%) D.问题不大,无所谓(0%)

4.你所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有:

A.包装不合格(21%) B.虚假或错误标签标识(36%) C.三无产品 (39%) D.无产品图案(3%) E.其他(1%)

5.是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A.非常关注(60%) B.一般(35%) C.从不关注(5%) D.无所谓(0%)

6.从什么渠道获得辨别问题商品的方法?

A.电视媒体(78%) B.政府公共教育(12.5%) C.杂志、报刊等(9%)

D.亲人朋友等(0.5%)

7.你认为政府该如何减少食品问题的发生?

A.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14%) B.加强对商家产品抽查、监控(35%) C.严格处理食品安全的问题(32%) D.严格限制食品行业的准入资格(19%)

8.你认为出现那么多食品安全问题最大责任在于谁?

A.食监局(47%) B.公司厂家(47%) C.群众(6%)

9.目前,最令你感到不安全的是哪类食品?(多选)

A.奶、豆制品(36%) B.海鲜(42%) C.腌制品(78%) D.速食、膨化食品(69%) E.蔬菜水果(22%) F.饮料(41%)

10.是否会有想吃而却不敢吃的现象?

A.有(77%) B.没有(23%)

11.是否关注相关食品安全的新闻?

A.经常(48%) B.偶尔(44.6%) C.很少(7%) D.从不(0.4%)

调查分析:在上述调查数据中我们可以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愈来愈关注,绝大数人都会关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现在食品安全的各种各样问题,已到了相当严峻的程度,令大部分市民失望。电视媒体的揭露成为打击问题食品的重要工具。人们对食品进行选择时更多的是食品本身的安全问题,而不会去进行盲目采购。大多数人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责任在于食监局的监督不力与商家自身不自觉。

调查总结:

商家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事件中,不法产商及商人是最大的驱动者。这暴露了这些不法分子的不诚信及只为谋取私利等不道德行为。若要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则须先把这些不法分子的道德拉入正途。每位经营者在从事经营前应签订诚信规则以一种硬手段的方式要求自己不出售有问题产品,更为甚者,经营者需将每位顾客当成自己的家人那样珍惜,而不是只把盈利放在眼中,只顾吸取顾客的金钱,而将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置之度外,倘若他们制造或出售的问题商品回流到他们家人的手中,当事故发生后,他们会有如消费者般经历的万分痛苦。这循环的道理及弊处,相信每位商人都懂,因此,他们都应该将这把警惕量尺放在自己心中以时刻提醒着自己。当食品安全问题不再发生时,这一切就变得两全其美,消费者买得值,吃得安心,商家得到更多信任,更多顾客,更多利润。

政府 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及其其他机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是为了给人民谋取利益,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存在的。因此,只有政府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在高度重视的位置上,且各职人员明确职务,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努力协调好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的准确性及增强食品监管的权威性。对于那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也要听听百姓们的声音,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多进行一些真正有益的反馈,要积极宣传及传播食品科普知识,使大家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该如何处理解决,也要开展一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使食品安全意识能更深入民心。只有这样做,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当然,作为国家强硬的手段及体现公民权利的法律,那是不可缺的,为的就是能够通过这强硬的手段将那因一己私利而谋取暴利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得以绳之于法,并且打击那些欲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和在执法过程中的腐败官员,才可让那些食品安全问题远离咱们的生活圈。

唯有政府及其人员与法律相辅相成,才能使执行制度真正的履行而不是一种监督执行的过程,才能使政府做得更好、执法更有力、管理更严,食品安全问题才更少。

食品安全问题篇(3)

关键词:食品安全 问题 法律研究

一、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一)食品安全问题会影响社会稳定。

21世纪以来,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年都有发生,“例如:非典、奶粉事件、苏丹红等等,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食品消费安全的一次又一次恐慌。”①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造成了群众的心理压力加大,也会激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受害者和国家机关、生产企业之间矛盾的尖锐,从而会严重影的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由此可见,食品安全问题无疑会影响到到社会的稳定。

(二)食品安全问题会影响人民的生命健康。

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近几年呈上升的趋势。因食品安全问题中毒和死亡的人数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每年因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 2~4 万人,而据专家估计这个数字还不足实际发生数的 1/10。”②曾经在欧洲蔓延的疯牛病也致使上百人死亡,使欧洲的消费者产生了食品信任危机,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三)食品安全问题影响对外贸易。

世界经济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协定规定“在涉及国家安全问题、防止欺骗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等情况下,允许各成员方实施与国际标准、原则或建议不尽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③近年来,从我国出口的食品多次被进口国退货,其原因大多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扣留和退货不仅会导致我国的对外贸易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使我国在食品出口方面丧失了良好的信誉。

(四)食品安全给企业乃至行业带来严重影响。

安全的食品不仅会造福百姓,也会使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得到可持续发展。所以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发生,会给经营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企业的亏损倒闭或破产。“欧洲牛肉消费市场曾因疯牛病带来严重创伤,许多企业因此而一蹶不振或者破产,因为焚烧动物下脚料也支付了近 25.8 亿美元,一度导致牛肉市场在欧洲的一蹶不振。”④我国的情况也相类似,仅销毁“瘦肉精”猪肉和劣质奶粉就造成了几千万元的损失。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

(一) 基础设施的薄弱。

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的相对滞后,食品检测的设备相对不足,导致检测力量远远跟不上检测的需求。另外,食品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消费市场,涉及的种类品种非常繁多,仅仅依靠个别的部门实行例行抽查,很难全面控制并确保当前市场的所有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合格。虽然社会举报、投诉是信息来源的一种途径,但是当前关乎食品类的举报和投诉比较少见,况且所举报、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大多数已经酿成了后果、造成了危害,只能秋后算账,难以做到事前控制和把关。

(二) 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的淡薄。

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 ,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守法成本太高,违法成本低,也就是说处罚力度太轻。“导致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那么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不法商贩和部分从业者在高利润的引诱下,唯利是图、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造食品的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甚至会添加有毒有害物质。”⑤为谋取暴利而置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引发了 一次又一次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悲剧。

(三) 立法不完善,执法不严。

在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生活节奏不断加快、食品行业越来越发达的同时,“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总体化水平却偏低,部分的标准之间甚至存在交叉并互相矛盾”⑥同时标准的前期研究在学术界也是比较薄弱的,实施的状况也不是很乐观,甚至连最基本的强制性的标准都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另外,虽然我国相继出台并颁发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但仍不够健全,存在许多不足和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执法依据不充足、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责任承担不力,甚至出现法律监管的空白点。

(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尤其在广大的农村,由于群众识别假冒假劣食品的能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事件,消费者一方面存在麻痹思想 ,对有些危害性估计不足。另一方面又受生活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 ,持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另外 ,由于经济、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不少人购买食品时大多只看价钱 ,一味要求价廉而忽视物美 ,一些价低质次的食品却很畅销 ,甚至成为部分儿童手中的美味。 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维权意识薄弱。

三、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对策

(一) 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

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的人民的身体健康甚至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如此严重的后果,法律有太大的必要给予其严厉的惩罚,而且处罚力度应当大于对危害财产权利行为的处罚。“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着实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那么提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很有必要从而加重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使其得不偿失。”⑦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也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于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和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旦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必须问责,让那些没有认真履行执法责任的工作人员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和处理体系。

在现代社会食品安全危机已经成为了公众有目共睹的危机形态。“它不仅涉及公共卫生领域的危机问题,还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稳定等领域的危机问题。”⑧食品危机是可能或者已经给公众的生命、身体甚至心理健康造成重大损失并产生影响,并严重危及社会正常秩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社会不和谐因素。“食品安全事件按损害程度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一般、较重、重大和特大四类,所以依据危机事件的界定特点,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危机事件。”⑨

(三)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卫生安全观点也相对落后。因此我国在建设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过程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群众的教育宣传的作用不容小视。

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的目的是要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氛围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来达到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水平的目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和任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教育需要采用多种途径。例如:可以通过媒体向公众定时、及时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也可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或者“食品安全宣传月”⑩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知识、介绍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违规生产和加工食品的企业。可以走进社区,深入百姓,向居民群众分发食品安全的小册子,介绍一些食品安全的常识。

(四)发挥舆论与群众的监督作用。

舆论和群众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所以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作用。现代社会,舆论的监督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大作用。群众是最直接的消费者,安全食品造福人民,问题食品会给人民带来伤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群众的监督是最真实的监督力量。因此只有让舆论和群众发挥积极的作用,运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和手段,从不同的角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批判,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问题食品的减少。

要努力营造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鼓励相关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手段积极的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宣传,同时也要对那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食品企业进行曝光,。在对问题食品和企业曝光和监督的同时,也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进行了监督,真正的发挥了舆论的监督作用。同时,也应该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和惩处力度,建立和落实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总之,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利益,也关乎食品行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更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和谐与稳定。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立法尤为重要,食品安全应该全民行动,为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起责任。(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 叶永茂.关于建立中国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的构想.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2,(4):4~ 5

[2] 张永建,刘宁,杨建华.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5,(2):14~20

[3] 周德翼,杨海娟.食物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中国农村经济,2002,(6)

[4] Antle,J. M. Choice and Efficiency in Food Safety Policy,Washington DC:The AEI Press,1995

[5] 徐晓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对策.农业经济问题,2002,(10):45~48

[6] 杨辉.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对中国的启示.口岸卫生控制,2006,11(6):7~11

[7] 王悦.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模式与制度体系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007

[8] 夏英,宋伯生.食品安全保障:从质量标准体系到供应链综合管理.农业经济管理,2001,(11):59~62

[9] 陆勤丰.保障中国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构建.粮食科技与经济,2002,(3):40~41

[10] 侯刚.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现状.经济论坛,2004,(9):109~110

注解

① 叶永茂.关于建立中国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的构想.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2,(4):4~ 5

② 张永建,刘宁,杨建华.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5,(2):14~20

③ 周德翼,杨海娟.食物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中国农村经济,2002,(6)

④ Antle,J. M. Choice and Efficiency in Food Safety Policy,Washington DC:The AEI Press,1995

⑤ 徐晓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对策.农业经济问题,2002,(10):45~48

⑥ 杨辉.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对中国的启示.口岸卫生控制,2006,11(6):7~11

⑦ 王悦.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模式与制度体系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007

食品安全问题篇(4)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我国食品长期短缺历史的结束,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由数量安全向质量安全转变。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全球贸易和公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安全认证食品是我国今后食品生产大力发展的方向,对安全认证食品的管理也是今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

一、食品安全认证概述

安全认证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特定的环境中,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加工,达到一定安全卫生标准,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相应产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产品。

安全认证食品的显著特征有:一是产地环境无污染。要求产地环境和周边环境中不能存在污染源,确保产地环境中大气、水和土壤的洁净;二是生产过程达到无公害化。生产过程中应用无公害的生产技术,控制、减少乃至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有效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三是产品质量确保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无污染;四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认证。安全认证食品是通过专门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应产品使用标志的产品。无公害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初级层次,绿色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中级层次,有机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高级层次[1-2]。

国内安全认证食品发展经历了无公害食品发展阶段、绿色食品发展阶段。其中绿色食品发展阶段经历了从农垦系统启动基础建设,向全社会推进、加速发展,向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推进3个阶段。

二、我国食品安全认证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央一级的安全认证食品管理工作由3个部门分别负责,其中,无公害食品的管理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绿色食品的管理由隶属于农业部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有机食品的管理工作主要由隶属于农业部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中心负责。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的管理体制属于分块管理。

1、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人为地将安全认证食品中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管理割裂开,导致安全认证食品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权限分属不同部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管理职能错位、缺位、越位和交叉分散现象。同时,由于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不完全相同,且它们之间是平级单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不够,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2、认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认证体系发展的时间较短,在认证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认证技术和能力、认证的普及程度以及与国际接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是认证体系不完整。目前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严重缺乏,缺少对申请认证的农业企业和农户在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申报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二是认证的客观公正性不足。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的认证机构与管理机构之间存在着联系,认证过程不能充分体现第三方认证的客观公正性[3];三是专业技术和人才不足,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对认证人员的培训不足,人员认证能力较差,难以建立我国专业化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队伍;四是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国际合作能力不强。安全认证食品认证方式和认证标准与国际接轨程度差,认证的结果不能得到国际认可。

3、市场准入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二是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而且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手段简单;三是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比较困难。

4、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缺乏完善的标准,还没有形成全面科学的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方面,对安全认证食品的各项质量指标难以全面、快速地检测。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目前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是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过程控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方面,对违反食品安全质量的行为没有彻底、坚决地惩处。质量安全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方面,安全认证食品生产的关键技术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完善食品安全认证的策略

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仅依靠政府来解决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上的问题困难非常大。需要从多个方面完善食品安全认证。

1、优化管理体制

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我国应该实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政府管理层面上的协调统一,实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机构设置的三位一体,能够明确管理者的职能和相应的责任,减少冲突,提高管理效率。

2、完善认证管理

建立统一、协调的认证认可体系,积极组建和完善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认证机构社会化改革,将认证机构改造成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4]。进一步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业务的审核与认可,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加强认证的国际合作和互认,争取认证结果相互承认,提高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的国际化水平。

3、完善市场准入管理

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统一权威的安全认证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的控制。提高市场准入检测水平,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专业机构,并引进高技术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精确度。

4、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同时必须有严格的执法保障。科学制订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减少标准执行时的交叉与重叠。加强贯标力度、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同时建立统一、协调和权威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

参考文献:

[1]陈锡文,邓楠.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食品安全问题篇(5)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我国食品长期短缺历史的结束,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由数量安全向质量安全转变。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全球贸易和公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安全认证食品是我国今后食品生产大力发展的方向,对安全认证食品的管理也是今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

1食品安全认证概述

安全认证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特定的环境中,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加工,达到一定安全卫生标准,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相应产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产品。

安全认证食品的显著特征有:一是产地环境无污染。要求产地环境和周边环境中不能存在污染源,确保产地环境中大气、水和土壤的洁净;二是生产过程达到无公害化。生产过程中应用无公害的生产技术,控制、减少乃至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有效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三是产品质量确保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无污染;四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认证。安全认证食品是通过专门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应产品使用标志的产品。无公害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初级层次,绿色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中级层次,有机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高级层次[1-2]。

国内安全认证食品发展经历了无公害食品发展阶段、绿色食品发展阶段。其中绿色食品发展阶段经历了从农垦系统启动基础建设,向全社会推进、加速发展,向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推进3个阶段。

2我国食品安全认证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央一级的安全认证食品管理工作由3个部门分别负责,其中,无公害食品的管理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绿色食品的管理由隶属于农业部的

2.3市场准入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二是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而且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手段简单;三是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比较困难。

2.4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缺乏完善的标准,还没有形成全面科学的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方面,对安全认证食品的各项质量指标难以全面、快速地检测。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目前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是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过程控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方面,对违反食品安全质量的行为没有彻底、坚决地惩处。质量安全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方面,安全认证食品生产的关键技术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3完善食品安全认证的策略

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仅依靠政府来解决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上的问题困难非常大。需要从多个方面完善食品安全认证。

3.1优化管理体制

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我国应该实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政府管理层面上的协调统一,实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机构设置的三位一体,能够明确管理者的职能和相应的责任,减少冲突,提高管理效率。

3.2完善认证管理

建立统一、协调的认证认可体系,积极组建和完善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认证机构社会化改革,将认证机构改造成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4]。进一步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业务的审核与认可,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加强认证的国际合作和互认,争取认证结果相互承认,提高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的国际化水平。

3.3完善市场准入管理

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统一权威的安全认证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的控制。提高市场准入检测水平,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专业机构,并引进高技术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精确度。

3.4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问题篇(6)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变成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伴随着食品加工过程中化学品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前重大问题。

一、食品安全基本问题阐述

食品安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理解也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大部分学者认为食品安全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食品数量安全,它涉及食品供给数量的保证,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二是食品质量安全,它涉及食品的质量的保证,以避免食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危害。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内涵,国内大致有五个观点。其一,食品安全是个科学概念。食品安全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每次安全的进步,都与科技进步带来的新科技影响有关。其二,食品安全是个政治概念。食品安全是企业政府对社会最基本的承诺,具有唯一性与强制性,属于政府保障和强制范畴。其三,食品安全是个经济概念。食品贸易不断增长一方面带动全球食品工业发展;另一方面,食品安全问题也是现代生产和消费方式的产物。其四,食品安全是个法学概念。与法相关,靠法保障。其五,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概念。一日三餐,必不可少。只有吃的安全,人心才稳定,社会才稳定。同时,食品安全可看作是一个“社会约定”,这种约定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靠全民自觉遵守。

食品安全问题的背后是对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严重危害。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据统计,每年因食品中毒的人数约20-40万人。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件件影响之大,危害之深,不能不发人深省。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不解决直接影响到经营厂商的经济利益。一些不法厂商以低成本生产质量差或假冒产品,与正规厂商生产的标准产品一起在市场上流通,严重影响正规厂商的利益。更严重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社会稳定。一方面由于食品是人们每天都接触的,因而很有可能买到假劣产品,因而产生害怕、担心、疑虑的心理压力,造成社会恐慌。另一方面,正规厂商由于利益受损而担忧,也有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在美国、欧盟等国的奶粉、茶叶、肉类等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纷纷被退货。因此食品安全问题重视并大力解决好迫在眉睫。

二、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

由于市场自身固有缺陷,便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种现象的出现。生产者和消费者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产生两种阵营即强势和弱势。那么遵守法律和惯例的企业可能被淘汰,而生产质次价高的企业可能成为最后赢家。那么不法生产厂家对这一规律了如指掌,因而弄虚作假,而消费者对此一无所知,在利益驱动下,厂商会误导消费者,从而形成价格优势排挤优质产品,那么最终贻害消费者权益。

在种植流通过程中,造成安全问题的因素也有很多。例如土壤、空气、水等污染之后被植物吸收或被动物饮用最后流通到人体;动植物生长过程中所用化肥、农药、激素有毒物残留累积;产品加工、贮藏过程中违规使用化学试剂,微生物污染;转基因的不确定等科技进步化学品的使用,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也会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较低,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还有缺乏相应的消费常识,因此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加之有些消费者贪图便宜或喜欢购买特价食品,在消费者的这种消费心理支持下,就为问题食品销售打开了销路。其次有些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品的常识,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毒事件的不断发生。

与此同时,在对中美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相比较研究之后认为,中国食品安全体系尚在法律标准、组织体系,技术保障体系等方面存在差距。有些企业卫生状况堪忧,主要表现在: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自身管理制度不到位;食品加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卫生质量不达标;食品添加剂横行且严重超标。例如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等。

三、保障食品安全对策

1、整合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这是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最基本的制度原因。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21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约40部,各部委颁发的规章约150部,由此可见,食品安全法律地位较低。因此,有些不法分子会乘机钻空,即使刚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也无法避免。因此,建议政府出台国家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白皮书,从宏观角度对食品工业发展和食品安全问题分门类、分阶段的提出目标方针。整合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变得势在必行。

2、加强对剧毒农药的管理,堵住食品安全的问题源头

一方面,要加强对农药的监管,包括生产过程,流通渠道和在使用过程中的用量,并堵住一些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科普教育,如近几年的“三下乡”活动;大学生下乡宣传指导,以提高农民对农药的鉴别及使用能力。

3、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促进管理的规范化长期化

中国的监管部门通常是在安全问题重大事件发生之后,自上而下进行突击,但具有很强的短期行动色彩。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长期性规范化,应设置专门的机构,整合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制药总局等各部门的力量,并从中专门抽调一部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在全行业推广ISO、HACOP认证,实行质量体系化监管,以更好服务群众。

4、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在目前情况下,消费者消费了假冒产品或使用了劣质产品,在造成重大损失之后,一般选择自认倒霉忍气吞声,而并非积极举报。因此发挥消费者权利这项任务尤其重要。我们可以实施一些奖励政策,例如举报违规产品之后可获多少钱或可得什么荣誉或从假冒罚款中提取百分之几作奖励等均可;也可以通过宣传,通过政策优惠和舆论导向,使打假摧毁劣质产品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5、加强有关制度建设

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对加工操作过程的标准,也包括产品本身的标准;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制定严厉的法律规制。行政手段:监督检查,如抽查、罚款、扣押、查封、禁售等。加强对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生产操作培训,

组织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和合作。总之,为了人民安全,坚决保障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孙耀武.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市场论坛,2009(2).

[3]袁仲,杨继远.农药化肥污染与食品安全[J].农产品加工:学刊,2009(7).

[4]胡毅.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中国食品质量报,2008-11-28.

[5]张刚亮,岳田利.我国食品安全主要问题分析及对策 [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4) .

食品安全问题篇(7)

俗语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由此可见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存最基本的物质保障,食品安全问题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要的影响因素。食品安全若得不到有效保证,不但冲击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更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虽然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已取得很大进展,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从“苏丹红一号”色素、“阜阳奶粉”事件、“广东毒大米”事件、“瘦肉精”事件、“人造鸡蛋”事件,到各种添加剂的使用、“三聚氰胺”事件、蔬菜残留农药、转基因农作物以及塑化剂事件等等,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无论从食品源头的安全状况还是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都令人堪忧,让人不得不思考: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

二、引起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

人们常说,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法律、政府、社会力量、媒体、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食品安全事件究竟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1]?

(一)生产者诚信缺失

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竞争愈演愈烈,不少生产者为了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不得不想尽办法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因此,不少生产者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开始不择手段,置他人安危于不顾。例如:在2008年的人造鸡蛋事件中我们知道,1公斤的假鸡蛋成本在0.55元左右,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经营“人造鸡蛋”充满了暴利[2]。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生产者漠视生命,丧失道德,扭曲人性。

(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在消费活动中发挥“双刃剑”的作用,既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样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笔者对消费者食品采购进行了调查总结,结果发现:消费者在食品采购时关注保质期的人占29.7%,关注包装情况的占25.5%,可见消费者对食品的产地、人造食品添加剂的含量、矿物质、维生素、纤维素的含量关注较少。这一调查表明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这样会给生产者以可乘之机,蒙蔽、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的人生和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损失。

(三)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食品安全法》表决通过,并于2009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它的提出为改善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提够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但由于此法颁布时间较短,有些法律法规实施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首先,食品安全法内容不够全面导致法律针对性不强,在实践操作中具有很大难度,主要表现在我国现在未出台农产品、酒类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其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笼统,操作性有待于提高;再次,我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时间不长,目前配套法规、规章滞后的问题仍然突出,还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迫切要求[3]。

2.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的技术保障,是法制化食品安全监督的基本依据。虽然我国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已做出了很多努力,也收到了良好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标准体系不完善,只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部分,而除此之外的林业、商业、轻工业等指标标准相互交叉;其次,标准不统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不同的标准制度中相互不统一;最后,中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这一问题导致国际社会的疑问。

(四)政府监管机制存在不足

政府监管一直采用“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的原则,但这一管理模式随着食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机制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不很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1.监管人员权责不明确。中央政府下设六个监管部门监管食品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但是这些部门仅限于软性机构的协调而缺乏垂直管理职能,导致这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作用薄弱;地方政府由于想要提高人民受益而追求经济利益,一般采取抓大放小的监管原则造成监管部门缺位或越位;平行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沟通协调不很及时,导致监管失衡,造成食品监管效率不高。

2.政府惩罚力度有待加强。虽然我国已经加大处罚力度,但相对于技术进步所引起的造假带来的暴利而言,处罚力度仍然不够,远远低于违法收益,因此,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甚至部分生产者持有“抓住就抓住,大不了罚几个钱而已”的观点。

3.政府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政府监管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皆不很先进,并且没有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比如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促进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往往是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由上级行政机关条文,进行阶段性的检查处理,缺乏应有的监管持续的威慑力[4],并且政府没有有效发挥其动员作用,借助社会力量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4.政府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力量不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实现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定食品安全法的科学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可以将食品安全中出现的有害物质检测出来,并对食品本身存在的致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估,最终根据准确评估得出相应的监管对策。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面比较缺乏,加之技术落后在评估过程中出现很多漏洞,导致非法生产者能够规避风险评估和质量检查,从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参考文献

[1]李铁.《谁给了食品安全“惯犯”可乘之机》[N].南方周报,2012.6.21.(F29版).

[2]胡怡.《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的问题与完善》[D].华中师范大学,2011.5.

食品安全问题篇(8)

1.背景分析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天”,食品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从事其他活动的物质保障。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还关系到消费者对政府和生产企业的信任,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选择余地日益扩大,人们的饮食观念也由过去地片面追求温饱到追求多元化、更健康、更营养的科学方式的转变。生产不断发展,食品种类日益丰富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却不断涌现,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发生的呢?

2.原因分析

2.1体制转型阶段的固有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经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体制转型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首先,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直接导致食品管理监督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不妥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直接降低了执行力;转型阶段食品生产者受西方不良文化的侵蚀,没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片面追求自身利益置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于不顾,违法犯罪,最终使在发达国家积累了百十年的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短时间内集聚爆发。

2.2生产者法律意识不强、道德滑坡

食品是由生产者生产出来的,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生产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违法生产是造成食品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生产者作为天然的经济人,有着天然的趋利本性,总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降低生产成本,追逐利益;当今社会社会风气腐化、道德滑坡,许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企业为了个人利益非法使用劣质、假冒原料,过度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非法使用非食品化学原料,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的同时,也造成了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此外,我国现有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也给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

2.3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有监管体制本身的原因,同时也是我国生产经营企业的客观环境所致。目前我国实行齐抓共管型的监管体制,分段监管和分类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法,我国法定的监管部门有工商、农业、卫生、质检的十多个,多头监管,导致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存在监管重复、空白,监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原则,直接助长了违法行为;我国食品生产与发达国家相比,生产技术落后,生产规模较小。据统计,在所有注册的生产企业中,十人以下的小作坊占80%,小作坊、小摊贩、小门面普遍,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着小、散、脏的特点,流通性强,直接增加了监管的难度;此外,我国目前监管人员较少、监督技术设备落后、监管标准不统一,无疑使得这种监督困难的局面雪上加霜。

2.4惩罚力度不够

在美国、德国等国家,食品生产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除了要停业整顿外,还要交付几十万美元的赔偿金,对于故意违法的企业惩罚力度更大,直至企业关门倒闭,经营者倾家破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假一赔十”“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等处罚标准,惩罚力度不够,企业违法所得远远超过所受处罚,很多惩罚手段对于企业来说无异于隔靴搔痒,威慑力不够,致使很多企业不惜以身试法,违法生产经营,甚至有些企业抱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想法,导致违法生产的屡禁不止,同时,也导致了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侵害了合法生产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与平等。

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还有很多,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食品安全信任危机,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3.解决措施

3.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管理体制

邓小平曾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法律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依据。只有适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为其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才能够提高食品监管的威慑力,保证食品安全,促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此外,应建立和完善监管责任制度和产品召回制度,促进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3.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应从监管环境、监管主体、监管技术等多个方面出发,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特定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混合型的监管制度,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监管程序。充分调动各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创造人人关注、人人监管的社会环境;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建立统一的、科学的质量检查标准,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改进检测设备,加大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能力。

3.3提高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受落后消费观念的影响,一些公民在购买食品时总是过多地关注食品的外观,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获得高额利润,很多食品生产者非法使用各种非法添加剂、促红剂、增甜剂等,给消费者的安全带来隐患。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的、健康的消费观;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直接关系到食品第一责任人对产品的重视程度,因此,应不断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其辨别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违法生产者非法行为的代价。

食品安全问题篇(9)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根本要素。在任何一个国家,食品质量及其安全性都是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百姓共同关注的一个永恒主题。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还涉及到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国家的声誉。由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还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国际间的合作。

一、食品安全的涵义

目前学者对食品安全涵义认识并不统一,关于食品安全性或安全食品,至今尚无一个明确的、统一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1984年在题为《食品安全在卫生和发展中的作用》文件中,曾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通义语,定义为:“生产、加工、储存、分配和制作食品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们消费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措施”。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发表的《加强部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则把食品安全性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概念不同的用语加以区分。其中食品安全性被解释为“食品按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到危害的一种担保”。

食品安全的概念从最早的避免中毒、保护生命,到后来的营养、卫生,如今的安全、有利于健康,及未来的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在不断地升级。因此.在当代对食品安全的全面认识应该包含两个层次,其一,狭义的安全概念是保证生命安全,维持健康。其二,广义的安全概念是持续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环境生态质量,使人类社会可以持续、长久的存在与发展。

二、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对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国外研究己比较普遍和深入。绝大部分国内研究也讨论了这个问题。对食品安全性问题,虽然国家、地区、人群和饮食习惯不同而有所侧重,但就人们普遍关注和认同的是根据英国CE.Fisher(1993)对当达国家提出的饮食风险清单,现代食品安全可以归纳为:“营养失控、生物性致病、自然毒素中毒、环境污染物、食品加工、生产中的污染”五类问题。根据国外学者及国内李建科、陈绍军、高翔的研究,这些因素主要有:(1)环境污染。(2)农业种植、养殖业的源头污染。(3)食品添加剂(防腐剂)。(4)微生物引起的食

源性疾病.(5)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性,如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6)市场和政府现有措施失灵,如假冒伪劣、食品标识滥用、违法生产经营等.(7)科技进步对食品安全的控制和技术带来新的挑战。(8)境外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

三、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原体(微生物)污染问题。早些年,食品容易在添加剂、农残和兽残等方面出现问题,但随着我国对食品中农残、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等使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食品中这类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率不断下降。相反,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食品生产模式及饮食方式的改变、食品流通的日益广泛、新的病原体的不断出现、细菌耐药性的生产等使食品被病原体体及其毒素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方面传统的食品污染问题继续存在,如沙门菌污染、霉菌毒素污染、农药污染和寄生虫污染等;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系列新的食品污染问题在我国同样突出,如大肠埃希菌已在国内多个省发生了严重的爆发流行等。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5年来所获监测数据也表明,食品中农残和兽残的污染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食品中的病原体污染连年以较快速度上升。

2、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5、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传统加工工艺的食品也不断被发现具有安全隐患,如油炸淀粉类食品的丙烯酰、油条中的铝残留等安全性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

6、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我国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等,数量都超过千项;国家标准又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组成的国家食品标准体系。但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7、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新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如基因探针、多聚酶链反应等分子生物学技术已应用于食源性病原体检验,但在我国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

8、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社会对食品安全专业的人才需求是很大的,但高校的相关专业却已经萎缩和消亡,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研究和检验检测队伍,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鉴于此,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

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2、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我们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3、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进体制改革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做好发展规划 推动食品行业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5、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问题篇(10)

俗语道: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得以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因素。而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国民第一大产业便是食品工业。据相关资料表明: 2003年,我国的食品工业总产值首破了12000亿元,汽车工业总产值为9400亿元,食品工业总产值已远远超过了汽车工业总产的水平。但是随着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各个国家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那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如何呢?

1.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计划经济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明显有些“不知所措”,这便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现今法律的盲点和漏洞,谋取非法利润。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于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治理整顿没有做到制度化,法律化。因而导致了如今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与此同时,个别地方政府处于对保护地方利益或一己私利的考量,对于食品造假者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加助长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观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险。

2.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原因分析

2.1安全管理不规范所致

毒奶粉、毒筷子、毒餐盒、洗虾粉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最终所有的原因都指向了公共监管体系的缺失。实际上,公共监管体系一直存在,只是在各层级、各部门的监管力度上打了折扣,如果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及职责赋予加以日常监管,各尽其责,而非等待其事态大规模扩散并爆发后才匆忙行动,将会有效遏制危害人民健康的事件发生。

2.2利益驱动所致及庞大的市场诱导所致

不法商人往往为了一已经济私利,不惜昧着良心去伤害广大食客的身体,因为即使这样,只要不是客观原因导致的“东窗事发”,商人们就不愁巨大的获利空间。而中国的人口众多,食品市场空间大,盲从心理重,任一食品只要包装、宣传、处理得当,一定会有巨大的市场存在。

2.3部分商人缺乏公德心所致

“无商不奸”在中国已经有了上千年的传承,而且在当今市场经济和社会形态下,大有进一步发扬光大的趋,总有部分商人群体严重缺乏公德心。

纵观种种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跟我们目前特殊的社会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只有从多方面着手,才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

3.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针对中国食品市场的现状和国情,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用重典、下猛药整治方可,否则各类“食品安全”事件难以堵截。

3.1明确企业和政府的职责

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因此,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领下,充实和完善现有市、县(区)和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强有力的食品安全工作决策指挥体系;要个遵照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齐心协力、做到权责分明,指挥有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工作。

3.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敬业尽责,以对百姓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最好做到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 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职能,发挥这些部门的作用,除了对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之外,还应赋予其综合执法的职能,负责重要食品安全行动或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执法查处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3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首先要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整合食品卫生监督、质检、工商为主的政府职能部门资源,使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有机衔接起来,让市场监管到位。其一,建立农产品基地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的管理;其二,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管制度,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量的监控工作;其三、建立并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已经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在第一时间内对食品进行召回,并赔偿消费者损失;其四,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对于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冷静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综上所述,我们就是要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包括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产品包装、货物储运、食品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同时以食品行业协会为主导,带领企业坚定不移的执行与参与政府的各种类型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活动。

3.4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的高低和维权意识,对于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参与监督管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有着重要的影响。因为我们的消费者是食物的消费者,同时也是食品安全的权益主体。基于此,政府应承担对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基础性教育工作,此项工作可以通过融入到学生的教学课程中去,从小培养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应承担起食品安全最新知识提供和知识补漏的责任,有针对性地对消费大众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具体的做法有很多:如可通过以单位、社区、学校等为单位进行普及。引导广大消费者的正确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对不安全食品的自我免疫能力。一旦发生有损自身健康的事件,要积极主动的找有关部门解决,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5提升社会的道德良心水准

道德标准的最底线是:不为自身获利而去害人。然而在利益至上的喧嚣时代,道德底线总是被轻易地放弃。在市场经济的建设中,我们显然更多强调市场的逐利性,而忽略了其道德性,很多时候,道德性的呼吁甚至被认为与市场的经济性格格不入,这不能不说是个认识上的偏差。所以才会有如此多的食品安全问题产生,害人终害己,提升社会的道德良心水准是十分必要的。

4.结束语

总之,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民生的大问题,要想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就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调动起广大老百姓监督食品市场安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杨汶燕.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探讨[J].云南农业,2006,(09).

食品安全问题篇(11)

一、消费者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认知

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是指个体或群体在社会、文化、个人心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在主观上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的判断和评价。②研究表明,消费者认知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心理、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消费选择和消费行为。③通过科学的手段去研究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认知,了解其形成和变化的影响因素以及各因素的相互关系,是深入理解消费者与食品安全监管联系的绝佳切入点,这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有关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方面的研究较少,受到欧美食品风险分析制度的启发,笔者尝试运用研究工具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及其影响因素④进行研究,通过访谈来了解消费者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评价、意见和主张。访谈提纲采用凯利方格法(KellyGridTechnique)个人构建理论的理念和思路来制定。⑤访谈实施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济南市、临沂市、潍坊市、菏泽市等4个市的大型食品超市、集市、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随机抽取访谈对象452人。访谈安排在不同的时间段分散进行,避免过度集中影响抽样的代表性。①为了更好地获取相关人群的信息,选择人群集中、食品消费发达的场所进行访谈。②通过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影响因素进行评测和探索性因子分析,初步反映了各影响因素间的基本结构。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方法,检验影响因素各指标及公因子拟合实际数据的能力,研究各影响因素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总体的作用,进一步验证和修正各决定因素的相互关系。消费者认知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内在决定因素、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和外界环境的影响,结合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出的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认知影响因素的5个公共因子,构建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概念性模型③: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由对监管的信任、对监管活动的认知和食品安全事件三个维度组成,对监管活动的认知又分为监管技术能力认知、监管执行力认知和信息交流认知三个次级潜变量。对研究结果的分析表明,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关注重点偏向对监管部门的信任、制度措施执行等直观印象方面,而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专业性、技术性因素缺乏深入的思考和认识。这一方面可能与我国的传统文化背景以及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水平有关,另一方面反映出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缺乏深入了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经历了多次发展变革,食品安全监管的功能定位由保障食品数量安全到鼓励企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再由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到确保公民获得健康食品的社会权利。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顺应发展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果,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但通过了解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认知发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缺陷和不足。

二、基于消费者认知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综合访谈、问卷调查的研究结果,消费者较为关注的方面有:一是监管部门应该对消费者负责,有所作为、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二是要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大监管范围,尤其对消费者常用食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以消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三是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健全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惩违规者;四是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降低其危害性,公众对事件有知情权,监管部门应如实全面地及时公布信息,这对于消除公众恐慌和建立信心至关重要。当前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较为关注的方面,也是监管中存在问题的方面,同时也是《食品安全法》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1.监管信任有待加强。在食品安全情境中,Frewer等人④的研究表明,信任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安全信心维系机制中起到关键作用。在食品安全监管公信力研究中⑤,信任反映了公众对监管部门的期望,信任的度量是监管工作评价的要素之一。在访谈调查中,82.3%的受访者对监管部门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与监管部门某些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责任感、不作为或乱作为有关。《食品安全法》对于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作出了规范,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部门的权力和义务。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平衡,将原来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改为由多部门管理,从而避免职权过于集中。但是,多个部门分头管理产生的交叉重叠式监管必然形成监管缺位和监管定位模糊。环节监管和品种监管两种体制并行的局面并没有改变多头监管、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的状况,在实际监管中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方面,对有利可图或便宜的监管工作,一些部门争着监管,进行重复监督检查,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另一方面,对没有利益或监管困难的工作,一些部门推诿扯皮,监管脱节,导致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实践中最常出现的问题就是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往往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投诉,这种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责难以分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的不信任。

2.监管技术能力薄弱。公众对监管能力的评价,从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监管部门的行政活动质量,对改进工作、提升效率以及增强公信力等有积极意义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认知影响着消费者对监管的态度,同时可以反映出监管能力建设与公众期望的差距。受访者普遍认为,技术能力是评判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因素,尤其是食品标准法规完备性、食品检验能力、食品安全问题预警能力等技术能力尤为重要。规范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注重食品产业链的环节控制和管理,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依据、过程等相关信息,有利于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认知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认可。《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但我国目前的食品标准重复制定、标准冲突、滞后现象依然较为严重。例如,同一产品有时有多个标准,既有产品标准又有卫生标准,导致企业不清楚到底执行哪个标准。而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检测项目标准缺失,给企业违规生产留下空隙,从而增加了监管难度。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食品检验任务急剧增加,食品监管系统内需要增设大量承担食品检验职能的检验机构。由于实验室建设、人员上岗、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定等工作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目前一些食品检验机构尚未取得资质,导致某些地区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具体社会环境等原因,部分地区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跟不上监管需要,不仅缺少最基本的监管执法条件,如办公设施落后、检测设备简陋,而且基层监管人员结构不合理,缺少具备资质的食品检查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也亟待提高。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的不完善,导致消费者不认同监管部门的技术能力。

3.监管执行力不足。监管职能部门的执行水平决定了各项政策的落实程度和实际的效力和效果。②执行力不足可能造成政策的“失真”,进而干扰政策的效果评估。公众对政府执行力的感受,对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和信任度对于监管法律规范的落实有着显著的影响。③从调查结果来看,消费者在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表示认可的同时,对于法律法规能否真正落实的信心有待提升,对此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食品安全法》对大部分食品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有了大幅度提升,这对食品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对于一些轻微、非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监管人员在执法中往往顾虑重重,如果不依法实施处罚,可能构成渎职;如果依法处罚,又面临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近年来,司法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和行政违法案件中遇到取证难、追诉难、入罪难等问题,总体上食品安全犯罪认定的法律责任偏轻,威慑作用差。此外,虽然《食品安全法》在确定食品安全标准、明确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建立食品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等方面有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及配套的法律机制,这就降低了法律条文实施的可操作,容易出现法条虚置的情况,使得法律落不到实处。

4.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监管信息是重要的社会及公共资源,信息交流是政府履行责任的必要内容,是政府信息引导的重要方式,是提升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感和信心的有效手段。④信息交流的高质量对于提升政府工作形象及公众对政策措施的接受度有着显著作用。在信息公开中,公众作为信息的接受者,评价因素包括信息完整性、及时性、信息准确性三个方面⑤,而意见互换、民意表达渠道的畅通性也是公众衡量政府信息交流工作的因素之一。⑥多数受访者表示,目前大多数食品安全信息都来自媒体,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渠道少、内容不清晰。《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方面虽然形成了系统完备的信息公开机制,但我国的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和分析能力尚不能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有时政府部门还没有通过专家研究论证的权威信息,一些媒体就提前了无科学依据的各种夸大其词的新闻报道,结果引起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质疑和担心,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比如,公众了解食品安全标准的文本,但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不清楚。这可能导致公众对标准制定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捆绑”而被某些企业所操纵等问题产生疑虑,如果这些疑虑得不到及时消除,公众就会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科学性产生质疑。消费者需要了解的是作出食品安全标准决策的全部过程、科学依据以及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专家意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组织的意见等实质性信息。另外,信息不对称也出现在消费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对于食品安全信息,消费者依靠自身所能获得的信息量是较少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会对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而公共信息机制的不完善造成信息传递的不通畅,致使公众往往缺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能力、系统评价的各项指标、分级的评定、有无违法情况等信息的知晓,缺乏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原料质量、加工环境和加工卫生状况等信息的了解。这些信息的缺乏使得消费者难以判断其质量安全可靠的程度,难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消费决策。

5.食品安全事件管理有效性差。食品安全事件的感知与消费者认知中的风险暴露程度联系密切,是影响消费者食品购买决策和选择的关键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食品安全形势判断和食品安全信息内化有显著影响。一些受访者谈到食品安全事件时表示其对自己有非常深刻的负面影响,降低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食品安全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作了规定,在地方上建立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监管食品安全的系统,但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还是会出现架空地方主管单位职责的问题。某些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时,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往往对事件过度渲染,不能客观、真实地报道事件的原委,反而放大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这些不负责任的报道反而容易让公众信以为真,产生焦虑担忧的心理,加剧公众的悲观想法,对公众造成负面影响。在这方面,我国有待建立健全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披露食品安全事件具体情况的应急机制以及对该事件进行持续追踪报道的信息披露机制。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消费者认知反映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偏好,对食品安全的形势和政策实施效果有重要影响。①通过探讨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的主要影响因素,了解消费者对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评价,协同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关系,对《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政策文件进行分析,笔者将有针对性地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供对策建议。

1.提升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向了食品检验环节,对终产品的抽检监测已形成规模。由于抽检监测工作的单一性和局限性,风险防范工作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使得一些情况下即使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的产品也仍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检验分析能力有限导致无法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有价值的问题,庞大的检验数据也没能转化为相应的食品安全社会效益。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因为政策制定时对公众食品安全认知问题的关照不够充分。相对于结果性的数据信息,消费者更期望看到监管部门的行动和执行措施,相较于监管部门事后的终产品抽检,消费者更希望知晓监管工作事前的许可和事中的监督。因此,监管部门有必要针对消费者的偏好采取合理的措施,调整资源配置,将大量投入终产品抽检的资源合理分配到生产经营许可、日常检查、风险分析预警等方面,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管,提供监管主体所采取监管行动的举措性信息,增加监管技术措施、检验结果后处理等方面的信息。比如在食品安全信息时,不仅检验项目、检验数据等结果性信息,而且多与消费者进行食品检验关键环节以及检验标准等信息的交流,以提升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公众享受到更多的知情权,从而增加消费者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2.提高监管部门的技术能力和执行力。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是食品标准化,标准的规范化对界定食品安全与否至关重要。规范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注重食品产业链的环节控制和管理,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依据、过程等相关信息,有利于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的认知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认可,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冲突。例如,食品安全标准中缺少对人体有危害的生物毒素的限量,缺少地沟油的检测标准等,即使检测出来有害物质也无法判定其不合格,造成标准制定与监管脱节,技术能力无法转化为监管效力,所以需要补齐技术层面的短板,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体系。不仅硬件设施方面要配备先进的食品检验设备,也需要进一步提高食品检验分析能力、事前对风险的预警能力、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能力、流通环节的追溯能力、检验人员的业务能力等软件水平。同时,完善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以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应对食品安全监管空白和交叉问题进行调研,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实现食品安全无缝隙全程监管,增强监管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