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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6 16:01:36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的相关要求。其指导思想:加强事前防控,预防疾病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作业队)员工的卫生防病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季节性疾病预防、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和员工个人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是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指导项目部卫生防病各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三)监督检查项目部卫生防病各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四)为领导对卫生防病管理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工程经济部负责工程中标后的交底工作。

第七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保卫,组织安全用电、环境因素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高原病预防。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  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部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定员。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三工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条  物机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处置的信息。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资料室负责建立员工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  卫生流行病学调查第十二条  新建铁路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人员对沿线进行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其目的是:通过调查,形成严谨、周密的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提交项目部负责人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为卫生防病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调查的主要内容:沿线附近地区的概况、环境、生活饮用水、饮食卫生状况、疾病情况、医学动物、卫生资源等内容。

第二节 食品安全第十四条  项目部(作业队)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员工食堂管理人员为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项目部(作业队)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办公室)。

第十五条  项目部(作业队)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第十六条  员工食堂选址、炊管人员配备、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贮存、销售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  员工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挂于餐厅明显位置;炊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餐厅应张贴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挂图。

第十八条  项目部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揭挂公示以下管理规定。

(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管理规定。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向供货方索要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食品质量验收合格后,并做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二)食品加工管理规定。粗加工、烹调应分区域操作,严格按照合理的加工流程作业,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生熟食品及加工、贮存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冷藏设备均应有明显标记,严禁混用混放,洗切后的半成品不得落地存放。

(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定。对公用餐饮具和熟食容器,应实行餐次消毒并妥善保管,没有热力消毒柜的食堂,应采取煮沸消毒的方法。各类炊事用具、机械要保持洁净、无油泥、无积垢、无异味,加盖布防尘,保持清洁,定位使用和存放。

(四)食品贮存管理规定。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建立出入库鉴定登记制度,防止误用误食。主、副食品、添加剂分类存放,要离地、隔墙10公分;与药物、杂物隔离;存放场所要有完善的防鼠、防蝇、防潮设施。

(五)备餐及供餐管理规定。1、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3、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六)食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地面、灶台、案板、柜橱、售饭窗口要保持清洁,无油泥、无积垢、无积水,做到物见本色。

(七)炊事员“二要、四勤、六不准”工作要求。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封存食品、进行自救等控制措施,适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见附件1)。

第三节  季节性疾病预防第二十条  项目部(作业队)应做好夏季防暑降温、预防中暑和冬季防寒保暖、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的有关制度,按照季节性特点,按照不同地区及时发放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在高温现场作业的员工,一要配备防暑降温常用必备药品及清凉含盐饮料,保证开水供应;二要根据情况调整高温作业时间。对于在室内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员工,要采取通风、隔热、安装降温设备等措施防暑降温。

第二十二条  采用室内燃煤取暖的单位,室内必须正确安装烟筒、通风装置并保持烟道畅通、通风装置良好,并保持定期开窗通风的习惯,有条件的可安装煤气报警器,防止一氧化碳(煤气)中毒。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尽量减低对身体健康的伤害程度。

第五节  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第二十三条  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的诊疗行为。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便于员工及时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各单位根据不同地区,应制定相应的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一)可采用多种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为员工体检服务。员工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按照员工性别、年龄,确定健康体检标准,建立员工健康体检档案,并及时更新员工健康体检资料。确保体检员工的个人隐私。

(三)员工健康体检项目应以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为主确定体检项目,在了解员工上一年体检项目的阳性率及目前社会上高发疾病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或调整体检项目。

第二十四条  预防接种是指:把疫苗(用人工培育并经过处理的病菌、病毒等)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获得特异性免疫,例如,接种卡介苗,预防肺结核。

(一)预防接种要根据所在地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免疫计划,按计划接种疫苗。

(二)项目部员工均要进行乙肝疫苗注射。对做过全程、足量注射的,但已到需要加强时限者,应及时进行加强接种。

第二十五条  员工的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员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人次及费用,按照不同的用工类别(详见附表2《年度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统计表》)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如员工中发生传染病,应及时转诊治疗和采取防疫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六节 员工个人卫生第二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洁身自好、行为检点、注重道德。外出时不要在无证照旅店住宿和使用公共盆池洗澡,提倡淋浴,预防性病感染。

(二)注意个人饮食卫生:

  1、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

  3、个人餐具应注意保洁,不混用,使用前要冲冼。

  4、生吃瓜果要洗净食用。

(三)不下河、湖、池塘游泳,以防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生。

(四)不逗引猫狗等动物,以免被误伤导致狂犬病等疾病的发生。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劳务队伍、作业层实体队伍的卫生防病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卫生防病管理办法自2015年3月5日起试行。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保护公司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国       

副组长:金虎

组  员:陈智义、张涛、刘政、刘宁、呼少平、吴维立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涛兼任,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组织指挥、通讯联络、值班等综合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陈智义、呼少平兼任,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医院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警戒组:由刘宁兼任,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禁止所有人员(除救护人员外)入内。

二、常用电话

火    警:119              报   警:110

急救中心:120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010-88248199

三、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2、办公室职责: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事故应急处理

办公室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该详细向报告人询问有关情况,如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可疑食品、患者状况,是否有其他人员有类似情况。并告诉报告人要保护好现场,特别是可疑食品。一般疑似食物中毒事故(3人以下)轻度症状的,负责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故发生现场救助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应急处理情况。较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再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及当地卫生部门,同时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开展如下工作:

1、配合临床医生迅速抢救和安置病人,或拔打120进行紧急抢救。

2、立即划定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封闭所有就餐场所和食堂操作间,禁止所有人员(除工作人员和 120 救护人员外)入内。

3、派专人把守,保护好现场,封存所有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对已带出现场的应及时追回。

4、流行病学调查:向发生中毒的单位有关人员及治疗医生或家属初步询问发病经过、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病人分布、首例病人发病前48小时以内的进食食谱,及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5、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

6、根据调查结果,最后确定中毒性质、引起中毒的食物、造成中毒的原因。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2)

××镇中学1994年建校,现有学生近1000名,其中住校生619名,教职工71名,学校有一个食堂和二个小卖部,承担全校学生的食品供给任务。

(一)食堂食品卫生情况

学校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由校外人员承包经营,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现食堂从业人员为7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健康证,健康证持证率100%。食堂已经贯彻执行《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和《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等制度;学校重视食堂管理,已先后制定和出台了《食堂卫生检查制度》、《餐具消毒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等14项制度,已下发,并贯彻执行。

(二)、小卖部食品卫生情况

校园内现有两家小卖部,由校外人员和学校家属承包经营,学校按照食品卫生安全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他们进行严格管理。小卖部已经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格进货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票证并建立台帐,严禁销售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食品标准,过期变质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来源不明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并作定期检查食品销售情况。

(三)、饮用水安全管理

学校生活用水是经自来水公司消毒,学校自建水池沉淀后的清洁水,学生使用的饮用水是××竹山矿泉水厂生产的矿泉水,我校已对该厂进行走访,该厂证照齐全,饮用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上级食品卫生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主管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全校无一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根据上级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各种制度。如:《××镇中学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食堂卫生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等。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组织健全,发生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校长刘白玉任组长,分管的副校长任副组长,主抓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人员配合抓,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职责,层层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平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则实现倒查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学校要求,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处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对米、面、油等食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进货渠道、统一质量,保证学校用粮安全。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实行登记、验收制度,专人负责,以备查验。禁止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掺杂掺假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等。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无健康证(来源:文秘站 )者不得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或流动清水洗手,直接接触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工作场所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环境整洁卫生。

(五)、坚持餐饮具消毒制度。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不得使用;负责餐饮具消毒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熟悉和掌握餐饮具消毒方法及要求,确保餐饮具安全卫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校将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育内容,做到大小会议要求宣传到位,强调到位;组织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周活动,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食品卫生习惯。

(七)、进一步规范小卖部经营行为。对学校 校门口的小摊点,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摊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同时,教育广大学生少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八)、制定了《××镇中学食物中毒处理预案》,并明确各部门职责,为发生意外事故及时处置,减少损失打下基础。

三、今后食品卫生工作的重点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增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康,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三)、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四)、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3)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各校(包括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均要制订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间餐、“学生奶”、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计划的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扩大招生规模。

4.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该校在当年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小商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每年必须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符合规定。根据《如皋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估。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4)

食堂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

我校位于沈北新区兴隆台镇。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学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沈阳市2012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小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食堂硬件设备比较齐全;

2、生进熟出流程合理;

3、总体环境卫生清洁;

4、各部标识比较清楚;

5、工作人员健康证齐全;

6、灭蚊、防鼠、防蝇设备全。

7进货渠道合法,索证、索票做得比较好。

8食堂管理档案较好。

不足:1、装原料的塑料袋应该用食品级卫生袋;

3、消毒过程不够科学,使餐具不能完全消毒;

4、留样容器不合格,冰柜温度过低,量不足;

5、生熟食品容器区分不明显;

6、食品摆架不足;

针对以上不足下周五之前彻底整改,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为了认真落实乌江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管力度,确保全校教师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校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李培军

成员:郭福祥

周鹏

赵晓霞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代文韬

组员:李星光

程福林

陈燕飞

二、建立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食品操作人员进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学校后勤处)自查;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

(三)、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教师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清洁制度不放松,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6、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

(四)、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项环节的安全关;

3、烹饪原料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教职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预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及主管人员责任。

(五)、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从掌握应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食堂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二

关于州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通报望谟县石屯镇乐化小学师生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我校有关人员对学校食堂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学校食堂能够按照各级有关食堂方面的要求去做,能够在客观的条件不太好的情况下尽力做好工作。

一、食堂基本情况

我校有两个食堂,现有加工间、烹饪间、配餐间、储藏间、和学生餐厅等5个区域,可容纳1000多人同时就餐。

二、自查情况

1、学校组织健全。开学初就成立了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校长任组长,李副校长任副组长,制订了工作计划,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管工作。

2、健全制度、责任到人。校长是食堂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卫生教师负责监督管理。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消毒制度、采购食品制度、采购索证制度、食品验收制度、食品仓储卫生制度、粗加工间卫生制度、烹调间卫生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等。

3、抓好源头管理。为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把好食品采购关,严防食物的中毒事故的发生,食堂与各食品供应商签订了食品蔬菜供货协议,认真做好取证,索证工作,坚决不购买无证商贩的食品蔬菜。

4、把好食品蔬菜的验收关。仓库验收员工作认真负责,每次购进的食品、蔬菜和调味品等都要进行仔细的检查验收,严格保证食品蔬菜的质量,保证劣质食品与“三无”食品不进仓库。

5、把好食品卫生关。在保证食品蔬菜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消毒、清洗等食品卫生工作,确保师生吃上“放心菜”,洗菜按照流程进行,从洗菜到烧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不提供凉拌食物。1

6.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危险因素发生。

7、坚持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均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

8、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卫生防疫部门体检与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能做到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注意个人卫生与环境卫生。

9、附属设施比较齐全。各门窗有防蝇、防尘设施;有4个分别用于洗菜、洗餐具、洗手等专用的洗洁盆;有专用的餐具消毒桶;有专用的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有明显的标志并能分开使用;食品加工区有专用带盖的废弃物容器;食品仓库有防鼠板,有食品存放架,做到分类存放,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10、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食堂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三

校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报告

接到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后,我校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立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通知》精神的有关要求,立即在校内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检查,并对检查出现的问题,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下面是我校的检查状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一向以来,就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工作之中,由总务处牵头成立食堂管理机构:韩晓辉为组长,刘聪岐、李卫东为副组长,张军民、刘建社、张剑锋为成员,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管理职责,建立了校园食品安全职责制及职责追究制。

二、按照《餐饮业和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如:《食堂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度》、《食堂安全制度》、《食堂准入制度》、《食堂留样制度》、《食品安全职责制度》、《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职责追究制度》、《消毒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等一整套可操作的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我校也定期邀请县防疫站的检查人员深入到校园进行检查。确定张军民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三、组织饭堂从业员工认真学习《餐饮业和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强食堂管理。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校园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校园分管领导也能够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状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状况。校园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带给更优质的服务。并按规范严格执行,对饭堂从业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每个从业员工都有健康员,做到持证上岗,工作规范。

四、加强重点部位检查监督力度,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校园对每一天三餐例行检查,主要检查定点采购和索证,食品留样,生熟分开,盛用具和餐具的清洗和消毒等资料;值日领导每一天也到饭堂检查督促,并进行检查记录,确保食物不受污染。并及时调整调不合理的厨房内部布置。一是蒸饭间,二是蔬菜加工间,三是打饭间。加强饭堂环境的卫生,并组织学生干部到饭堂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在全校公布。

五、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为了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校园透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六、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务必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七、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按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规范化管理校园食堂。

校园的配送食品的接收、储存和管理工作由校园总务主任具体负责。总务处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配送时间及数量,并对食品严格检验,严防污染、变质、过期食品流入校园。确保食品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到校园,总务处按排专人做好供接货登记工作。总务处设立专门的储藏室,配备冰柜,确保食品干净卫生,不污染、不变质。储藏室对配送的每一批食品要留样封存,留样不得少于3天,以备待查。学生灶对配送食品务必做到加工精细,确保卫生,确保营养不流失。蛋奶主管员对储藏室内保管的食品每一天要进行检查,发现霉变,过期食品要及时销毁。蛋奶主管员务必对食品加工状况和当日剩余蛋奶的储存、处理状况进行记载。总务处规范配送食品的发放程序。每一天在固定的时间由蛋奶管理员把蛋奶分发给各学生灶,各学生灶在学生领取前加工好蛋奶,并对蛋奶装捅装箱,各班生活委员清点无误后,以班为单位统一签字领取。各班在班主任组织下把蛋奶分发给学生,学生须签字。每周各班主任把一周学生领取蛋奶的登记表签字后,交总务处。蛋奶主管员务必将每月蛋奶发放登记台账汇集成册并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政教处配合班主任对广大学生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依照《县三中学生食用蛋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预防食品中毒

事件发生。

八、存在问题:

(1)、校园因经费原因,校园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校园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工资低,不够安心。

九、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校园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校园卫生室、食堂要透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校园;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5)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首先,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是领导经常深入校园进行检查,督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管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制订方案。三是积极采纳学校、学生、家长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学校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常规管理的轨道,将卫生安全、学生健康与教育质量同等对待。

(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我校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增强责任意识。一是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学校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活动安全管理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具体目标,把学校“卫生管理合格食堂”创建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二是坚持实行食品统一配送,加大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食品都建立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原料贮藏、制作间及饮水设施有专人、专锁管理;学校食品的器具及时、定期的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杜绝了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三是加大对学校食品、饮水卫生等卫生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学校食品以及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监督学校研究制订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急和预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四是坚持专项治理,落实督办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真正做到安全无小事,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家庭的安宁,教育的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学校健康教育授课内容,利用《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上好食品安全教育课。学校采取召开主题班会、讲座、广播、专刊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以食品卫生为主题的宣教活动,切实提高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开展食品卫生宣传,邀请疾病控制、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的宣教人员进校讲座,让学生更多地了解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良好,但由于学校工作开展不平衡,致使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学校食品卫生设施设备简陋,管理机制落实不彻底。因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为此,我们将加倍的努力,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二是研究制定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逐步建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三是坚持以学校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整改。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6)

中图分类号:D922.29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11-0103-03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高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已从温饱型社会走向享受和发展型社会,人们开始普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开始持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的大量立法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立法。回顾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大致可将其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萌芽时期(1949—1963年)。这一阶段,是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萌芽时期,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步阶段。这一时期新中国刚刚成立,农业生产能力和食品供应都非常有限,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根本不足以解决全社会的温饱问题。同时在这一阶段我国的立法理论、制度和技术,都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该阶段立法的主要任务都集中于为建设新政权而提供基本的国家制度,因此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制建设不是立法的重点。期间,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主要集中在国务院卫生部和有关部门通过一些单项规章和标准对有关食品卫生和食品中毒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管理上。其可细分为两个阶段:(1)1949—1953年从新中国建国到政务院第一次机构重组时期。当时全国食品卫生管理主要由卫生部承担。 1950年中央政府为了应对大量的食品卫生和食品中毒事件在卫生部下设了我国第一个食品检验机构——药品食品检验所,开始正式对食品进行化验和制定食品标准。1953年卫生部颁布了《关于统一调味粉含麸酸钠标准的通知》和《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食品卫生规章,目的就是为了扭转因冷饮不卫生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和肠道疾病频繁暴发的状况。[1]同年经国务院167次会议批准在全国建立各省、市、自治区直到县级的卫生防疫站,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管理工作,至此卫生防疫站作为我国地方食品卫生主管部门被确立。同时轻工、商业等食品生产经营部门和单位也建立了一些保证自身产品合格出厂销售的食品卫生检验和管理机构。由于从中央到地方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建立,卫生部开始通过部门规章对食品卫生工作进行管理,如1954年卫生部下发了《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含量的规定》、1957年又下发了《关于酱油中使用防腐剂问题》。[2](2)1954—1956年我国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时期。该阶段由于政府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进一步得到明确,1956年后卫生部按照职权划分开始联合相关部门管理涉及多部门分管的食品问题。在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萌芽阶段,当时人们对现代意义上的食品安全还没有明显的需求,再加上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并非以盈利为唯一目的,在政府的直接指挥和监督下,食品假冒仿冒问题十分少见,政府部门也只是对由食品卫生问题引发的疾病进行管理。因此我国并没形成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也比较简单。

2.发展时期(1964—1979年)。这是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发展阶段,与前一阶段相比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正规化。这一阶段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迈向法制化的前期准备阶段,同时也是由萌芽阶段的单向管理、单一渠道管理向全面管理、多渠道管理的过渡。这一时期我国食品供应和粮食生产主要经历了1963—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6—1970年的十年“”时期和1976—1978年的经济建设恢复阶段。 [3]

受萌芽阶段和发展阶段我国食品供应的现实情况决定,前后两个阶段我国针对食品卫生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虽没有实质改变,都是集中在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上,但与其前一阶段相比所表现出的立法层次、立法内容却发生了很大改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单项管理到全面管理。1964年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商业部等五部委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该条例的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进入到了全面管理阶段,其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加工、采购、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将监管范围、层次进行了扩大。[4]该《条例》初步确定了我国早期食品管理的主要内容,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及主管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初步构建了我国食品卫生管理的模式,第一次确立了卫生部在食品管理中的地位,明确了其管理职责及与相关各部门的关系。特别需要指出,该条例首次提出在我国要建立食品卫生标准和确定惩罚责任和办法,这标志着食品卫生管理从单项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的迈进。到197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卫生部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农村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试行办法》。新条例是对1964年《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的补充和完善,表明我国在不断加强食品卫生法制化管理的力度。(2)各部委大量推出食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由于1964年《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明确指出卫生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逐步研究制定各种主要食品、食品原料、食品附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包括容器)的卫生标准(包括检验方法),同时规定制订食品卫生标准,应当事先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故卫生部及相关部门大量推出食品标准和食品检验方法,使得我国这一时期在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有了相当数量的依据,食品生产也有所遵循,这对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标准化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食品管理法制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3.走向成熟时期(1981—2009年)。这一时期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趋向成熟,主要表现为从《食品卫生法(试行)》到《食品卫生法》的颁布,再到对《食品卫生法》的不断修改和完善,最终制定《食品安全法》,总共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1)1981—2001年食品卫生法阶段。该阶段我国食品工业基本由过去的供不应求、凭票供应,发展为供求状况大致平衡。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食品工业稳定快速地增长。伴随着食品工业的高速发展,为了更有效地对食品问题进行管理,该阶段成为我国最终确立食品监管法制化的重要时期。这一阶段的主要立法工作表现为:第一,大量食品卫生及相关法律诞生。首先,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是在总结我国食品卫生管理前两阶段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比较完整的食品卫生法律,作为国家颁布的正式法律,其以主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为目标,规范了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使食品执法队伍建设步入正规化,强化了法律责任,同时在附则中明确了与食品有关的相关概念。其次,到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新中国诞生了第一部卫生法律,从而形成了由食品卫生法律、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食品卫生标准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机联系的食品卫生法律制度体系。经过13年的总结和积累,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改变了执法主体,理顺了监管体系,行政处罚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也加重了处罚力度,同时增加了对保健食品的规定。这一时期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还颁布了大量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第二,食品标准制定更加科学、规范。1980年国家标准局组建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1981年卫生部成立了我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同年食品卫生标准技术分委员会也相继成立。继《食品卫生法(试行)》规范了卫生标准的制定后,所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逐步走上了法制管理的轨道。至1998年底我国已制定并颁布的食品卫生国家标准236项,和标准相关的检验方法227项,合计463项,还包括行业标准18项,其中食品卫生标准类别标准涵盖面约占90%以上。[5]

(2)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修改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完成了对《食品卫生法》的修改。这一阶段的主要立法工作包括:第一,全面修改《食品卫生法》,将食品问题上升到安全角度,扩大其保护范围,法律适用主体进一步扩大,监管模式变被动事后监管为主动全程监管,统一食品安全标准,解决了此前食品标准太多太乱、重复交叉层次不清的问题,同时首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第二,健全相关管理机构。1978年9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恢复,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到2001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始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进行管理。199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开始介入食品安全领域。同时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家商检局、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合并组成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工作。2001年国务院批准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至此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按职能合并完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式形成。[6]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历史演进的启示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至今食品安全法共经过了三个基本发展时期,每个时期的发展规划都是根据时代的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解决该阶段表现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而后经过科学技术和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进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进入新一轮的完善过程,总体看来各阶段的发展都符合当时的时代要求。但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食品工业的迅猛发展,新产品的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高度重视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尤为严峻,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因此对于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研究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回溯总结我国60多年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程,我们认为未来完善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不断推出配套法律法规。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假冒劣质、有毒有害食品大量充斥着市场;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用化学添加物;食品污染问题复杂、危害严重;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显现;食源性危害压力日益增加,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引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慌,给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冲击,也正因为如此极大地催生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成熟与完善。[7]由于《食品安全法》在保护食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得该法的实施和落实涉及到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等多个学科。但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论在什么监管模式下都形成了由各部门分别管理的体制,因而出现了大量重复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因此《食品安全法》应进一步规定由专门的部门统一整理和制定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废除已经被淘汰的各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各个行政部门在进行监管时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标准相一致。同时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分段监管所必然出现的监管缝隙,还应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配套法律法规建设,使现有的法律法规更科学、更协调,并不断填补空白领域的法制建设,如有关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转基因食品、对食品安全信息等各方面的配套法律法规。

2.不断完善监管主体的监管能力。现阶段可以将参与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分为国家监管主体和社会监管主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关系到广大百姓生活的头等大事,单靠任何一个部门或任意一个主体监管都不会起到彻底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的效果,因此应发挥各主体全面监管的作用,不断完善监管主体的监管能力。(1)重新定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12年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但由于该综合协调机构没有执法权,在省级和市级行政序列中没有固定的编制,其协调职能往往成为政策上的一句空话,因此自成立以来该委员会一直存在着定位不清的问题。现阶段应重新定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在行政序列中的地位,赋予其行政职权,以解决自成立以来该委员会一直面对着的定位不清的问题。[8](2)统一监管模式。《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分段监管下形成了多头管理、分散管理格局,监管职能经常出现重复或空白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因此应改革分段监管原则,将原先分段监管为主、食品监管为辅变为统一的监管模式,设立统一的食品监管处罚主体,以解决现阶段监管机构过于庞杂,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机制的突出问题。(3)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监管功能。从现今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过程来看,我国的食品行业协会的总体力量还很薄弱,自律监管质量还有待提高。行业协会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能力不仅与理论上关于行业协会自治机制所应有的功能存在很大的背离,也与社会民众对其的期望相差较远。因此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监管功能,加强有效监管,赋予行业协会新的职能,建立行业通报平台,维护整个行业形象,充分引导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间的协调机制。(4)加大社会监管力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一部分,应越来越多地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新格局。《食品安全法》应建立制度保障,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广大社会参与监督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和更加规范的服务机制,使公众、社会团体、消费者和媒体更加有意愿,更加便捷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上来。

3.不断推动监督管理制度改革。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四大基本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其优劣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执法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要不断推进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的改革。(1)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规定,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从经验监管向科学监管、从传统监管向现代监管逐步迈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的科学依据,其测试结果应具有较高的准确性,避免不确定性。为达到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我们要不断进行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完善风险检测程序,增加其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加强风险评估检测水平。[9](2)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长久以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一直表现出重叠和技术水平不高的特征。因此需要构建统一的标准制定机构,在制定标准时不仅要考虑其是否能适应食品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还要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外有关国家、区域组织已有的食品标准,尽可能和国际接轨,确保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法规、标准和世界先进的法规、标准同步。[10](3)食品召回制度,该制度起源于国外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加强逐渐发展起来的,它是现代市场法制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在实行食品召回中,未来应注意树立企业自主召回的责任意识,并实行制度改革充分保障企业自主招回的积极性,同时应完善政府强行召回的程序和填补找回过程中赔偿制度的空白。[11](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制度。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要建立各级政府、各级单位的食品应急预案体系,做到预案完备详实。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一支统一领导、相互协作、跨部门的应急团队,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4.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建设。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国长期存在着“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畸高”的问题。正是由于这种问题的长期存在,致使《食品安全法》很难达到充分维护消费者权益,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的10倍赔偿制度,对于一般食品、低价食品或免费食品的安全,所起到的惩罚和教育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我们应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净化食品市场,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在刑事领域要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罪状,将食品安全犯罪主体扩大到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完善食品安全犯罪刑罚设置,要逐步提高食品安全犯罪的主刑,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刑,增设食品安全犯罪的资格刑。[12](2)在民事领域要赋予普通公民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赋予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明确检查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建立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的补偿和奖励机制。[13](3)行政领域要严格准入条件,严把准入资格。不断丰富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基础设备建设,建立统一的实验室,避免出现质监、卫生、农业、粮食、检验检疫等不同部门实验室重复建设现象,解决多个实验室开展相同品种和项目的检测工作,导致检品来源不足,相当部分检验仪器和人员闲置的双向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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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蒋孝娟.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与监管对策[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11,(6).

[3]崔卓兰,宋慧宁.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11,(2).

[4]杨菲.中国食品安全现状与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J].预防医学论坛,2009,(11).

[5]锁放.比较法视角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体系的健全[J].经济与法制,2011,(8).

[6]韩忠伟,李玉基.从分段监管转向行政权衡平监管——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构建[J].求索,2010,(6).

[7]刘鹏.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基于体制变迁与绩效评估的实证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10,(2).

[8]蒋慧.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症结和出路[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6).

[9]王艳林.论《食品安全法》中的企业标准——对《食品安全法》第25条的注释与评论[J].法学杂志,2009,(8).

[10]李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5,(1).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7)

学校对食堂实行委托管理,即委托经营者经营食堂,对经营者监督管理。管理体系为:第一责任人(院长)――主管责任人(分管副院长)――直管责任人(后勤分管领导)――专管责任人(食品监管科领导)――专管执行人(食品监管员)――直接责任人(托管承包方)。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运行

成立专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学院设食品监管科,负责对学院食堂及所有食品经营点统一管理,代表学院全面实施监管职责, 学校医院设专人全程监督所有食堂卫生管理的卫生环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卫生规章制度:首先制定了《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还制定了《学校食堂准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食堂菜品主辅料量化标准》等20多项规章制度,设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表格15种。将食品卫生安全服务承诺、员工健康证、大宗物资采购信息上墙公示,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监督。

责任落实到人、职责明确到位: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系把院长、分管副院长、后勤处负责人、食品监管科长和食品监管员以及托管承包单位按六级分层,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各级责任明确,职责清楚,有效消除了监管工作的盲点和死角。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关键点

瞄准重点安全控制点:学校食堂的重点安全控制点为主要原料和调料采购渠道、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存放、凉菜加工、豆浆制作、原料加工、饮用水管理、菜饭留样、食堂卫生消毒、员工体检等。我们针对这些重点安全控制点制定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关键制度。

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工作:每年专门安排“食品卫生宣传”,开展了“食堂员工业务知识培训考试”、“食品卫生知识有奖竞赛”、“系领导检查食堂工作提建议”、“食堂饭菜数量质量检测”、“校内食品卫生安全拉网检查”等活动,提高学生卫生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促进身体健康,减少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感染发生机会。

主动依靠卫生执法部门和专家:疾控中心、高校后勤伙食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的专家,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最有效的监督保障后盾。我们充分尊重和依靠执法机构和专家;主动汇报,把自身的工作自觉置于监督和指导之下;把他们真正视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守护者。

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监管科每年组织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专题培训考试,对清真食堂员工还进行清真食品界定及掌握民族风俗相关知识的考试,通过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凉菜间加工五专要求”、“食物中毒常见的原因”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水平。

加强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食堂员工大多临时聘任,文化程度偏低,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这些员工的思想问题和身心疾患,必然极大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甚至可能发生泄愤性质的投毒犯罪案件。因此,对食堂员工的管理绝不仅仅是经营者的工作,监管方在履行监管职责时从人性化的角度配合进行。实践证明,人性化管理能非常有效地帮助受托方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加强资料管理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有据可查:统一制作了“卫生防疫检查专项记录本”,相关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各自将自己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记录备查;定期检查食堂留样试尝记录、食堂物资采购登记表、餐具用具消毒记录、食堂环境消杀记录、食堂检查体系明细表、食堂食品卫生检查登记表。

讨 论

首先,工商部门应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对校园内及周边区域食品经营店,严格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校内外商店的食品来源、进货渠道、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和抽查工作。卫生检疫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检查,集中检查食堂购进原辅料的质量、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等,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8)

一般资料:太谷县34所学校经营综合性食堂44个,其中大专院校2所,中学6所,农村寄宿制学校26所。

方法: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太谷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卫生管理、厨房布局、卫生设施、餐具消毒等情况进行检查。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及信誉度分级。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结 果

卫生管理状况:2007年34所学校中,10所学校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同时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所学校制定有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88.2%(其中城区100%,农村84.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率为92.3%。2009年,34所学校均成立了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有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均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能对校内食品卫生进行经常性检查,有记录。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7%(其中1所农村学校食堂未达发证条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率达98.5%。

餐厨比:2007年34所学校44个食堂中,餐厨比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标准的占56.9%,2009年底,有34个(77.3%)食堂餐厨比达到标准。3年共增加食品处理区面积2628m2。

卫生设施及布局流程:2007年44个食堂中,基本卫生设施符合《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要求的有20个(45.5%),2009年符合要求的达到33个(75%);布局流程2007年符合要求的有21个(47.7%),2009年达到33个(75%)。

量化评分及信誉度分级: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把推行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推行覆盖率达到100%。2007年评出B级单位2家,C级单位31家;2009年评出B级单位16家,C级单位18家。按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2007年平均得分62.6分,2009年平均得分80.2分;按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2007年平均得分71分,2009年得分82.6分。

餐饮具检测情况:2007年抽检餐具368份,合格261份,合格率为70.9%,2009年抽检餐具402份,合格389份,合格率为96.8%。

讨 论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是提高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中,首先应落实学校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由学校领导、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堂负责人组成。卫生监督机构与各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学校签署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了学校食堂经营者及卫生监督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经过整治,各学校提高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意识,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卫生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其次,要加强对学校领导、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堂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各级人员做到依法管理,守法经营,卫生操作,杜绝食源性疾患发生。在三年整治过程中,分别开展了学校分管领导、食品管理人员、食堂经营者、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发放了培训资料,培训试卷,不断进行知识强化,有效提高了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9)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会议要求,我园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二、切实抓好园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食堂卫生证件、制度齐全。我园食堂“三证”齐全,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有关要求,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环境整洁。

3、食堂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及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外购食品安全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10)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12-384-01

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状况与学生的学习质量、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存在爆发群体食物中毒的潜在因素。近年来,学生集体用餐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病在国内外时有发生,我市也曾有类似的情况出现。为了更好地吸取教训,确保食品安全,给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我们于2011年9-10月与市教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我市62所学校、幼儿园食堂,420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旨在今后更有效地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1 调查内容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市区范围内62所大、中专院校食堂,中、小学学校食堂及幼儿园食堂,420名餐饮业食品从业人员。

1.2 调查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情况、餐饮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掌握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个人卫生及素质、环境卫生、经营场所卫生设施的配备及工艺流程、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进货索证、台帐登记、食品贮藏等。

1.3 调查方法 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采用问卷调查形式;餐(饮)具消毒保洁效果:采用现场抽检采样;其它卫生情况:采用现场调查、走访询问、查验登记等。

1.4 判定标准 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问卷: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餐(饮)具采样评价标准:按《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执行。其它卫生情况:以《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主,按良好、一般、差评判。

2 结果

2.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安全制度建立健全与基本安全卫生情况关系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食堂基本安全卫生情况有差异性(X2=6.1,P<0.05)。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到位的食堂,在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基本卫生设施配备及现场安全卫生状况等各方面相对较好,分工明确、管理到位。相反有8.06%的食堂基本卫生设施简陋,达不到发证要求,有6.67%的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上岗。领导重视不够,注重抓教育,忽视食品安全管理。有的食堂经营者构成复杂,任由承包者随意去做,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工作未能引起普遍重视。

2.2 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与现场卫生设施配备、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的关系 不同文化程度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与其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程度有显著性差异(X2=66.03,P<0.05)。文化程度越高其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较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了解程度也较高,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与现场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情况有差异性(X2=5.24,P<0.05)。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越高,卫生设施配备齐全率越高。现场卫生状况评为良好的食堂32户、一般22户、差8户,一般及以上占87.10%,差者占12.90%。在评为良好食堂中,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占85%,一般和差食堂中仅占55%。

2.3 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程度与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及餐(饮)具采样检测合格率的关系 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程度与经营场所卫生状况有差异性(X2=6.03,P<0.05)。问卷考核良好者144人,一般者216人,共占85.71%,其管理的食堂卫生状况普遍较好。问卷考核不及格者60人,占14.29%,其所在食堂大部分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一般食品安全知识,在工作中更谈不到应用。因而造成卫生设施短缺,无长期规划,过一天说一天,只追求经济效益,不愿在食品安全设施方面投资。

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程度与现场采样检测合格率有差异性(X2=6.8,P<0.05)。问卷考核良好者,其食堂所采餐(饮)具检测合格率相对较高。虽然经过各项专项整治,对餐饮业触动较大,但还有7所食堂餐饮具检测不合格,占11.29%。

2.4 执法部门 由于人员少,监督力量薄弱,给予的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少,监督频率低,执法力度不够。

3 讨论

3.1 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校长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至上而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督导。

3.2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全员素质。对学校负责人、餐饮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餐饮食品从业人员分别给予不少于20学时、50学时及15学时的法律、法规及一般食品安全知识的集中培训。对经过初训已在职的餐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应因材施教,不同程度的人员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

3.3 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基础性设施建设 呼吁各级政府,应把改善学校食堂公共卫生设施和卫生状况的经费,纳入教育经费正常计划之中,并保证实施到位。学校应尽力所能及,积极完善必要的基础卫生安全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对老校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以适应教育事业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3.4 加强监督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执法力度 餐饮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行使对学校食堂的监督职权。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监督队伍自身的建设,尽快完成过渡和整合,加强监督力量。注重监督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监督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技能和业务素质。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提高监督覆盖率及监督频次。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篇(1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改善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我市食品安全。二、狠抓宣传和普法教育,促进社会监督机制的形成。让人民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是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单靠政府的监管难以达到法律应有的威慑作用,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家鼓励、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这就是要努力使社会监督成为政府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的形成,有赖于人民群众食品卫生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因此,各地要狠抓宣传、普及食品卫生法的工作,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促进社会食品卫生监督机制的形成。三、明确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乳制品、水产品、豆制品等重点品种,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卫生监管机制。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的准入条件,树立一批诚实守信的品牌企业。对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从业人员,要责令其退出市场。二要完善和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督力度。三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加强生

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预防措施,加强检验、检查、检疫、抽检工作。四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定期办公制度、市场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让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的食品。四、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各镇政府要对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卫生负总责,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主管食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林、质监、工商、城管、卫生、公安、司法等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市农林局主要负责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和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的安检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严厉查处违法使用违禁农药等行为;加强对农产品初加工的卫生监督,尤其要加强生猪屠宰的卫生管理、检验检疫工作,在全市实施放心肉工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实行生产许可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审查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推进和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开展对食品流通领域的执法检查和抽检,严格查处违法食品广告、虚假宣传、假冒注册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其他部门。市卫生局主要负责食堂和各类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并快侦快破;协助食品监管执法机关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

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正常开展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市教育局主要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和幼托托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组织对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及学生集体用餐工作的督查。五、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全面落实《食品卫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依法从事食品生产、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害与风险。2、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各部门要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将每一项工作纳入法制、制度的轨道,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加大对执法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装备水平,增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能力。4、建立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农林、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综合执法监管效应。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互通信息,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

报电话,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