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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14 16:51:42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1)

二、加强业务建设

局行政许可科建立健全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移交等制度,该科档案员注重从教育行政许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基础工作抓起,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范操作,以“零失误”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加强业务建设。首先,根据市行政审批中心和市法制办有关规定,局行政许可科档案员在平时就积极做好收集工作,确保教育行政许可档案的齐全完整、登记序号连续。具体的归档范围为:

(1)教育局在履行行政许可职责过程中产生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和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图表、照片等材料原件。

(2)教育局出具的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书面凭证、窗口承诺件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办理文书原件。

(3)教育局颁发的许可证复印件和存根原件。

(4)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其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文书的通知》规定:“实行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制度。经办人员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后五日内将行政许可的全部材料按一事一档原则装订归档。”局行政许可科档案员在综合档案室档案员的指导下,在平时就及时将办理完毕的教育行政许可档案按一事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并装订归档。一个审查决定(包括申请审批的全套文件材料)组成一个档案卷盒,文件多的可组成多个档案卷盒。行政许可档案卷内文件以“件”为单位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并编件号和页号(已装订成册的可不编号)。一份完整的审查决定(审核意见)视为一件,一个检查评估报告为一件,一份考试或考核材料为一件,一份许可证为一件,一项设计为一件,一张图纸、照片各为一件。行政许可档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为:行政许可决定(批复与结论性文件)在前,各种许可证在前,申请材料在后;文字性申请材料在前,申请人所填的表格、图纸、照片(含文字说明)在后。行政许可档案整理完毕,应以每个具体行政许可事项为立档单位装入档案盒保存,档案盒规格采用国家档案局标准卷盒,统一由局综合档案室发放。再次,根据有关规定,局行政许可科档案员于每年年底前将全部已整理完毕的行政许可档案移交局综合档案室,并造具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自留备查。局综合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对不完善的待完善后再移交。综合档案室在接收行政许可档案后再进行分类、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同时,将所有的教育行政许可档案扫描后保存为电子档案,再刻录成光盘备份保存。局行政许可科以外人员需查阅教育行政许可档案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后,办理查阅登记手续。由于行政许可电子档案查阅快速、方便,能极大地提高利用效率。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2)

教育行政的核心为行政权力结构,诸多的研究者正是从中央和地方行政权力分配关系着手,分析了集权制、分权制和均权制不同内涵及其优缺点。而针对教育行政体制的形成原因,国外学者认为,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往往与一个国家的政治革命有密切的关系,而对于地方分权,则主要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以及所处的历史环境密切相关。

二、关于国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趋势的研究近年来,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积极探索和完善本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将其作为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综合分析,笔者认为当今世界各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呈现了如下趋势:

(一)均权化为克服中央集权制和地方分权制各自的弊端,各国的教育行政正在趋于相互靠拢、相互协调,向均权化发展,中央与地方行政管理权限正逐步走向合理分配。李帅军认为其主要体现在: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减少了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加强了地方的管理权和学校的自主权;而实行分权制的国家则逐步加强中央权限和影响,将涉及全国利益的教育事业归由中央统一管理。

(二)民主化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变革,民主法治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要潮流,反映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就是要加强教育的民主管理,促进教育决策和教育立法的民主化,提高公民参与教育的社会性和公共性意识。

李帅军、路文生等学者均从教育行政法治化、建立健全教育审议制度两方面阐述了教育行政的民主化特点。帅相志则将鼓励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作为教育行政民主化趋势的另一体现。

(三)科学化伴随着管理科学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教育行政管理科学化也日渐成为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趋势。管理科学原理提出:凡事讲求研究以求管理方法客观,执行之前重视计划以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同时运用科技或量化的工具以求精准。

基于此,桑新民认为目前许多国家普遍设立了教育研究机构,注重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如老三论、新三论、行为科学等理论对教育行政问题进行研究,谢文全也提到了许多国家通过设置专门的计划部门,制定不同类型的教育计划,在不同范围内实施,并积极将电脑、网络信息技术、统计学、数学以及计量学等应用于教育行政当中,促进教育管理不断走向科学化。

(四)专业化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精细,教育行政专业化要求也日益突出,有些学者将其归纳为两点:

(1)教育行政机构的专业化。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3)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4)

【正文】

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经过50-70年代的历史曲折之后,终于在80年代获得恢复和重建。在过去的20年间,它的发展与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进程紧密相关。如今中国又要进入改革开放的一个新阶段,行政管理教育也正迫切地需要一个更大的发展。要实现这一任务,我们就需要对中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趋势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以弄清其来龙去脉,理清其未来发展的思路。

为此,我们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了42所普通高等学校(注:具体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深圳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苏州大学、东北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郑州大学、湖北大学、青岛大学、贵州大学、汕头大学、南昌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上海大学、湘潭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中国纺织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武汉冶金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西大学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00年5月。)和一些专门行政学院的相关资料,尤其是通过互联网方便快捷地获取了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的大量最新资料。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专门的行政学院主要从事的是公务员在职培训教育,而普通高校的行政管理教育往往更为规范和系统,更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文虽然有时会涉及有关行政学院的教育问题,但主要探讨的则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硕士层级的行政管理教育问题。

一、历史的回顾

中国自战国时代起就有所谓“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的古训,它强调要肩负国家管理大任需从个性修养开始,并从治理好一个家庭入手。后来(隋唐至清末期间)由于科举考试在中国很是盛行,中国便更重视“治国平天下”(国家管理)方面的教育,甚至各种教育都以此为核心。应当说,中国古代传统的国家管理教育确实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可资借鉴的东西,但它们毕竟都是为以“家天下”为特征的封建皇权服务的,崇尚集权专制、追求特权地位,因而必然与崇尚民主、公正、自由等精神的现代行政管理教育相去甚远。

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行政管理教育基本上是从本世纪30年代才开始的。30年代,统治区的一些高等院校就开始设立行政学课程(黄达强、刘怡昌,1988年,第17页)。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也曾在革命根据地延安建立过行政学院,应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需要开设过行政学课程。但是总体上看,当时的行政学教育仅仅处于初始阶段(郭济,2000年,第3页)。

建国以后,我国的许多院校,如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都曾有行政学方面的研究和教育。然而从1952年院校及学科调整以后的20多年间,严重的意识形态偏见致使行政学和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一样未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被保留下来。这20多年的空白对我国的行政学及其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直至1979年后,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现在也需要赶快补课”(邓小平,1994年,第180-181页),这些学科包括行政学在内才得以重见天日,逐渐获得恢复和发展。行政管理教育从此经历了酝酿、恢复、壮大以及现今的转型等四个阶段。

1.酝酿阶段(1982-1985)

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推进,行政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行政改革便被提上议事日程,1982年我国进行了改革开放后的首次政府机构改革;同时加强对行政学的研究和教育也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我国开始酝酿开展行政管理教育。

酝酿阶段的特点主要有两个:其一,先培训骨干教师,再推广行政学研究和教育。1982年中国政治学会在上海复旦大学举办了全国行政学讲习班,1983年又在济南举办了政治学和行政学讲座(刘怡昌等,1996年,第3页)。这两次骨干教师的培训对于我国行政学研究和教育的恢复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此,许多高等学校相继开设了行政学方面的专门课程。例如北京大学于1984年就开始向本科生讲授行政管理学课程(鲍静、左然,1996年,第27页)。

其二,以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推动国内行政学研究和教育的开展。1983年,中国劳动人事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承办了“联合国:文官制度改革国际研讨会”,由中国和20多个国家的学者和政府官员参加。这次会议对我国后来公务员制度和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起到了很大的启蒙影响作用。198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和原劳动人事部在吉林省吉林市举办了全国“行政科学研讨会”,会议论证了开展行政科学研究和教育的重要性,建议成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和筹建国家行政学院(刘怡昌等人,1996年,第3页)。此后,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便开始了筹备过程,旨在推动行政学研究和教育交流的《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于1985年7月得以创刊。这些活动对全国恢复和重建行政学研究和教育起到了更为直接的推动作用。

2.恢复阶段(1986-1992)

经过几年的准备后,从1986年开始,我国行政学的专业化教育终于得以恢复和重建,其间有两大特点:

其一,主要在一些普通高等院校的行政学类系所中恢复了本专科层次的行政管理教育,而后逐步兴办了行政学硕士教育。早在1985年,湖北大学就创建了专门的行政管理系,但并未开招本科生。1986年,国家教委首先在普通高等学校中批准了武汉大学和郑州大学兴办行政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同年,武汉大学还在已有的政治学硕士点中开招行政管理方向硕士生。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两校的政治学系得以恢复,中国人民大学的行政管理研究所也得以创建。1987年,南京大学开招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中山大学恢复行政管理专业的招生。苏州大学则先行建立起行政管理专科专业,并于第2年开始招生。1988年,北京大学政治学系得以恢复,并定名为“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在原来政治学专业的基础上,另开设行政管理专业。中山大学也正式恢复原来的政治学系,并改称“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首次正式开招行政学专业硕士生。同年,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在北京成立。1990年后,一些学校(如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的政治学系学习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的模式,纷纷改名为政治学与行政学(或政治与行政管理)系。这些院系名称的变化本身就表明这一时期行政管理专业得以逐步恢复或重建,并在政治学学科教育中占有二级学科教育的独立地位。

其二,初步建立起中国的行政管理教育体系。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确定了将在我国建立公务员制度。这无疑给中国刚刚恢复重建的行政管理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1989年的冲击,原定公务员制度的推行计划被推迟,从而使得1990-1992年间的行政管理学教育受到一定的影响,具体表现是发展速度明显放慢。然而无论如何,经过6年多的发展,到了1992年时,中国的行政管理教育已经初成体系。不仅如前所述形成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三个纵向的教育层次,而且形成了普通高等教育与各类成人教育(函授、自学考试、夜大、刊授、电大等)共存的行政管理学专业横向教育体系,还有一批专门的地方行政学院得以组建。如广东(1985)、北京(注:北京行政学院最早建于1949年,时称“北京市行政干部学校”,“”期间一度停办,1986年得以恢复,更名为“北京市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1993年正式定为现名。)和上海(1986)、河北(1987)、浙江和沈阳(1988)、深圳和吉林(1989)、黑龙江(1990)、安徽和青海(1991)、江苏(1992)等省市先后组建地方行政学院,开展新时期的公务员培训和一些成人类的学历教育(详见鲍静、左然,1996年,第9-25页)。

3.壮大阶段(1993-1999)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中共“十四大”确定中国要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都要求中国必须进行政府职能的重大调整,继续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并尽快建立已被拖延几年的公务员制度。1993年3月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进行改革开放后第三次较大规模的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同年8月14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这些都为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从此,中国行政管理教育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壮大阶段。

首先,这一时期又有一些学校加入到行政管理教育大潮中来。如1993年的苏州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等,1994年的华东理工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1995年的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1996-1997年度的中国对外贸易大学、南昌大学(注:其中仅南昌大学将政治学专业调整为行政管理专业,其他学校直接拥有(见《中国高等教育》1997-5,第50-55页。)等纷纷拥有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办学权。清华大学从1998年起则直接获准兴办行政管理硕士教育。

其次,一批较早开展行政管理教育的学校对本身的行政管理教育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和完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管理对人才培养(如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崭新需要,为了加强学科之间的渗透和办学资源的共享,也为了提高培养质量,它们大多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教育改革和提高工作:(1)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系和专业设置,实行院系合并,组建了不少多学科共存的学院性教育机构(详见后面的分析)。(2)改变了过去仅仅重视培养数量的数量型模式,奉行注重人才质量的质量型教育模式。在80年代末,先期兴办行政管理教育的院校往往招生数量较大,本科年招生数量多达60名,加上各种类型的成人教育,年招生数量就更为可观。但是由于机构改革,政府人员精简的影响,毕业生难分配,所以这些老学校不得不减少各类行政管理教育的招生数量,加强课程体系的改造,以培养高质量的行政管理人才。(3)这些学校还利用已有的优势,纷纷重视高层次的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重视开展硕士及硕士以上层面的各类教育。如武汉大学、郑州大学、苏州大学、北京行政学院等在这一时期先后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权。90年代后期,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和复旦大学率先获得中国行政管理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专门的行政学院得以继续壮大。1994年9月21日,经过多年精心筹备的国家行政学院终于正式成立。1993年以后又有一些省、自治区先后成立地方行政学院。同时,一些地市级行政学院也纷纷建立,这就基本形成了我国庞大的公务员培训网络。

4.转型阶段(1999-)

目前,我国的行政管理教育正面临市场经济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知识经济、网络经济以及全球化经济等新时代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巨大挑战,同时也面临向多学科模式转型和开展MPA(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教育等一系列难得的全新机遇。从此,中国行政管理教育开始步入转型和发展的新阶段(详见后面的分析)。为了应付这些挑战,抓住发展良机,有必要对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的现实状况进行专门的考查。

二、现状的调查

对于目前到底有多少家普通高等学校拥有行政管理专业的教育权,我国有关部门缺乏统计数据。我们近期通过网上和其他调查方法所做的不完全调查证实,目前全国从事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以上教育的普通高校至少为40多家。目前,全国已有副省级以上地方行政学院46所(郭济,2000年,第5页)。其中普通高校行政管理教育主体的机构建制、教师状况、学生状况和课程设置状况如下:

1.教学机构的建制

我们所了解到的42所高等院校普遍拥有至少本科层级的行政管理专业办学权。通过网上调查到其中近39家院校在院系建制方面的最新状况。结果显示如下几个特征:

(1)从学校类别来看,综合性大学要多于专门性院校。前者(27所)几乎是后者(15所)的2倍。不过后者能兴办行政管理教育本身,既说明他们正在向综合性大学方向发展。

(2)在学校内部,学院数大大多于系所数。前者几乎是后者的3倍(参见表1)。这突出地反映了我国1993年以后院系合并浪潮对行政管理教育的影响很大。在31家学院当中,数量和比例居第一位的为管理类学院(含行政学院)。这虽然说明管理学取向的行政管理教育已经占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并不等于说,法学或政治学类学院的影响已经很小。实际上我们将政法类和文法类合起来所占的数量和比例与管理类一样大,何况管理类还有至少4家政治学取向很强的学院,因为它们原本就主要靠政治学发展起来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人文类与文法类加起来的比例竟然高达29%,与政法类旗鼓相当。这说明我们已有一些行政管理教育正在受到人文科学更多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经济学院兴办行政管理教育的比例太小,经济学取向的行政管理教育是非常稀缺的。这在后面论及的课程体系分析中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证明。此外,由研究所直接兴办行政管理教育的主体也很少。

(3)在系一级的建制上,政治学取向的直接教育主体占居明显的主导地位。如果说从学科众多的学院建制中还不太容易看清我国目前行政管理教育的学科取向的话,通过对独立的系所和学院主要承担行政管理专业教育的系级组织的分类分析,就可以看得比较清楚。表2显示,单纯的政治学系(含国际政治系)所占比例并不高,但是如果把政治学色彩浓厚的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和单纯的行政学系也加进来,那么其数量就有23家,比例高达54.7%,而公共管理学与管理学两类加起来的数量仅仅11家,占26.2%,其他(含国际文化和人文社科)类的就更少了。

表139所高校举办行管教育的院系类别

分类学校(31个,占73.8%)系所(11个,占26.2%)总计

小类管理类政法类文法类人文类经济类系所

数量13845110142

比例%41.925.812.916.13.290.99.1

100%

备注经济管理政法、法学文法学院文学院仅为经济学院

行政管理

注:本表主要根据互联网上各高校行政管理教育院系设置的最新资料统计而成;39所高校不含前述42所高校中的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中国纺织大学和武汉冶金科技大学;同时浙江大学有3家办学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有2家办学单位,因而这里的总数仍为42。

表239所高校从事行政管理学教育的具体主体类型

分类政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学公共管理管理学国际文化人文社科总计

数量4910652642

比例%9.521.423.814.311.94.814.3100

包含类型含国际政治体育管理、公共政策国际关系社科教育

注:同表1

表37所普通高等学校行政管理教育院系目前的师资力量情况(人)

类别专业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博士硕士全职

数量教师教授副教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兼职兼职

高校院系教授之比

北京大学政治学33111681.8618.21545.51339.4

与行政管理系

中国人民大学197878.9210.5315.8

行政管理学系161∶0.84

南京大学政治3981866.7923.1

与行政管理学系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39149591128.2615.4171∶0.44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541731.53564.8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50617462244

北京师范大学法政所3491570.61029.41029.481∶0.24

注:本表全部根据7所高校网上资料统计而成;表格空白处均为情况不详。

2.教师队伍

据统计,我国从事行政学教学和研究的人员有1000多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有近千人,高级职称的人数为200多人(郭济,2000年)。不过,至今仍然没有有关专门从事行政学教育的教师的具体统计分析。我们通过网上调查获得7所院校现从事行政管理教育的教师(注:由于很难搜集有关直接从事行政管理专业课教学的教师的资料,所以这里的数据涉及的是这些兴办行政管理教育的院系的专业教师,其中自然包括一些并非直接从事行政管理专业课教学的教师的数据。)的部分资料(见表3)。表中关于各教学单位职称结构方向的资料较全,而学历结构方面的资料不全,专业背景方面的资料完全没有。各高校教师其他方面的资料更是缺乏。这里我们仅就这些办学单位教师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兼职状况加以分析。

(1)关于职称结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这些高校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在专业教师中的比重已经达到30%以上。同时讲师职称所占的比例大多为50%以下。其中,发展较早的院系的副高职以上教师比例通常超过50%,最高者为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达81.8%。这些院校已经逐渐改变过去流行的正金字塔形结构模式(职称越高,比例越低),而呈现倒金字塔形结构(职称越高,比例越高);发展较晚的院系副高职以上的比例则一般低于50%。

(2)关于学历结构。我们仅搜集到7所院系中5所院系的资料。5所院系中有1所(深圳大学管理学院)的资料未分博士与硕士,有4所的资料明确显示博士学历状况。这4所院系的博士占专业教师的比例处于15.4-45.5%之间。它说明这些院系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都还不高,都有待大大提高。

(3)关于外聘兼职教师状况。我们得到了其中3所院系的资料。其中从数量上看,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

学系的数量最多,达16个。从外聘兼职教师的背景来看,人民大学也很有特色,其中绝大部分为政府官员。其他院系一般以教师及研究人员为主。例如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的兼职教授达17名,其中全属教学及研究型。

从总体上看,各院系教师在职称结构方面正在趋于合理,但在学历结构方面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在教师结构方面还要打破传统的只有全职教师的模式,走广泛外联的道路,扩大兼职或客座教授的比例。

3.学生状况

关于本科生状况。因为院系建制较为流行,许多院系对于学生状况的网上介绍往往不分专业,所以我们很难了解到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数量的最新情况。有幸的是,我们通过中国高校就业网了解到2000年14所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数。今年毕业生数最多的是东北大学(62人),最少的为南开大学(11人),平均每校毕业生数为33人。这个数字显然大大低于国家教委(1999年)规定的一般为60人的标准。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近几年行政管理专业不像刚恢复时那样易于招生和分配所致。通过这一数据我们可以推知该专业各高校年招生数应该在35名左右(毕业数通常会少于招生数),若以40所院校推算,全国年招生数应该能达到1400名左右,年在校人数应在56OO名左右。至于这些本科生毕业以后的去向,我们缺乏统计数据,但据我们的一般了解,他们通常去机关、企业和高校的比例大体各占1/3左右。

表4国家教委规定的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在11所高校的开设情况统计

学科课程开设的占调查学课程课程相近数

学校数校的比率(%)一致数

行行政学原理11100110

行政组织学763.661∶组织与管理

市政学981.890

政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436.440

行政案例分析545.550

领导科学654.533∶行政领导学

学公共政策11100110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1090.946∶人事管理学

行政公文写作1090.991∶秘书学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其应用654.560

管政府公共关系学763.607∶公共关系学

理管理学原理1090.991∶现代管理方法

学信息管理概论218.220

管理心理学763.643∶组织行为学

政政治学原理11100110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763.643∶中国政治制度;中国政府与政治

治比较政治制度1090.9100

政府经济学545.550

学地方政府学436.440

政治学和行政学文献选读218.220

法法学导论763.643∶法学基础理论

学行政法学981.890

社社会调查与统计654.551∶统计学

会社会学概论763.661∶政治社会学

注:11所高校分别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东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苏州大学等;资料大多来自于它们的网上资料。

关于硕士生的状况。我们也很难查到现成的统计资料。不过据我们的了解,北大、清华等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计划类脱产硕士生年招生量能达到10名左右,其他一些院校一般年招生数为5名左右,平均每所院校年招生量应该为7名左右。目前全国行政学硕士点的数量为21家(参见徐中奇等,2000年)。依此计算,我国行政管理专业计划内硕士生的年招生量估计应在150名左右,年在校生应该在400名左右。若再加上计划外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总数应该大大高于这一数字。

4.课程的设置

关于本科教育的课程体系。首先,因为国家教委有统一的专业规范,所以各高校的课程设置大同小异,尤其在公共必修课方面更是如此。在专业课程方面,主干课程差距不大,但在非主干课程或选修课程方面差距较大。为了便于比较,我们曾对能搜集到资料的11所院系开设国家教委规定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25门主干课程的情况进行了统计(见表4)。其中有3门(行政学原理、公共政策和政治学原理)开课普及率为100%,有15门普及率为50-91%,6门普及率为50%以下。也就是说有18门课(占24门主干课程的75%)在大多数院系都得以开设。这说明行政管理本科课程设置的共同性确实较大。其次,各高校都没有完全遵循国家规定的主干课程体系,都表现了一定的自主性

。当然,其中也反映出一些高校对一些重要课程的认识有偏颇。比如像政府经济学、行政案例分析、地方政府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文献选读、信息管理概论和国家公务员概论等课程应该说都很重要,而且其中一些课程还会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大多数院系对它们的重要性一直认识不足,致使它们在这些院校中的普及率均没有超过50%。再者,一些课程虽然普及率较高,但是实际课程仍然是传统型的,如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普及率虽然达到90.9%,但其中名称完全一致的仅占40%,60%的院系开设的则是传统的人事管理学;政府公共关系的普及率能达到63.6%,但开设的全是笼统的公共关系学。此外,分析还发现课程设置具有强烈的政治学取向性。就我国目前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总体课程体系来看,尽管的确有一些院校力图根据自己的特点走各不相同的取向道路,如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系兴办的历来是行政法取向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但是由于过去行政管理学归属政治学,许多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学科中发展而来的,因而大都明显表现出强烈的政治学取向性。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政治学类的课程比重过大,经济类、管理类和一些方法性技术类课程都很少。这在我国规定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24门主干课程(表4)要求上也能看得非常清楚。

关于行政管理硕士专业课程体系,全国并没有像本科教育那样的统一规范,各个学校所开设的课程状况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总之,我国行政管理本科与硕士课程的设置总体上是以政治学取向为主,其中纯管理类、经济学类、定量分析方法类课程在两个层次上的比例都较低;培养偏重学术性,而对应用性重视不足,其突出的表现是不重视案例教学,不重视实践环节等;很少有学校在课程体系中设置行政伦理方面的内容;硕士课程与本科课程差距不大,等等(另参见王乐夫等人,1998)。

三、未来的挑战与机遇

中国行政管理教育恢复重建10几年后,我们迎来了一个新的千年和新的世纪,我们更迎来了一个以经济的网络化、知识化和全球化等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时代。同时我们自身正面临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并持续、快速和稳定地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为此,我们的政府管理必须适应新时代特征和任务的需要,向高效、民主和廉洁等方向发展。这自然为中国行政管理教育既提出了许多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它提供了一些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1.严峻的挑战

首先,挑战来自于我们本身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在这一阶段,向市场经济过渡和向更高水平的社会发展的任务都更加艰巨,尤其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积聚效应更加突出。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各类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公共管理职能,来化解社会冲突,保障社会平稳、协调、有序地转型和发展。这一时期,我们还面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政治民主化、行政程序民主等重大历史课题。完成这些任务,不仅需要我们的公共管理人员掌握和具备更多的现代经济、政治及文化知识与理念,而且需要他们要有更强烈的时代紧迫感、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否则,他们就根本不能跟上这个世界飞速发展和变化的节拍,也不能适应我们中国社会转型和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无疑这就从未来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上对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教育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

其次,挑战直接来自新时期中国政府机构职能转换和机构改革本身。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都明确指出,中国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化队伍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对政府管理工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内涵在认识上的新突破。建设这样一支队伍既是我国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新的机构建立之后,政府职能是否能真正转变,“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能否真正建立并持久下去的重要组织保证。

第三,这种挑战也来自于新时代经济及社会的一些新特征。具体表现:①信息技术的革命和发展不仅促成了网络经济的出现,还促成了网络政府、电子民主、电子政府等一系列新概念的出现。为此,政府管理的方法与程序都要进行巨大的变革。为这种现实需要服务的行政管理教育或公共管理教育都必须迅速转换教育模式,在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等方面加以改革和创新。否则,我们的行政管理教育就不能培养出迅速适应网络时代政府管理需要的全新公共管理人才来。②知识经济的发展,为政府对整个社会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为公务员队伍本身的资源开发与利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它要求身在政府的公务员本身更应该是知识素养高、各方面素质优良的公共管理者。这决定了我国的行政管理教育必须主要为公务员队伍素质水平的不断提高服务。③经济的全球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对我们的政府公共管理及公共管理教育也有相当大的冲击。它要求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在未来的管理中都必须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游戏规则,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要求我们对这方面的公共管理教育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2.难得的机遇

面对这一系列的挑战,原本发展历史就不长的中国行政管理教育势必更显得力不从心和困难重重。但是事情都具有两面性,这些新时代的特征和需要既是对我们传统的行政管理教育的严峻挑战,同时也会给它的充分、快速和健康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和强大推动力。也就是说,它们无疑为中国行政管理教育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多模式发展。就行政管理教育的模式来看,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做出诸多划分。在此我们只是主要涉及学科取向模式的问题。如前所述,无论是从过去的学科归属,还是从现有的系所建制、课程体系等方面都反映出,中国现有行政管理教育模式的最大问题就是模式单一,其表现是突出的政治学取向性。尽管依托政治学发展行政管理学教育的确有一些优势,而且这种取向模式还可以继续发展下去,但单纯或主要是这种取向将会很成问题。因为行政管理本身是一种必须由多学科(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等)高度复合支撑的交叉领域,因而行政管理教育应体现出多学科取向以及与它们的复合取向的共存性。就目前来说,我们面临的最大机遇是借国家学科调整的东风,尽快实现行政管理教育的多模式发展。除了继续办好已有的政治学取向模式外,还应该发展管理学取向模式(罗自刚,1998年)、经济学取向模式,以及公共管理学科取向模式(陈振明,1999年)等等。

此外,在教育模式上,我国还要注意学习国外大学学院型与专门培训机构型、理论知识型与实际应用型、学历型与公职资格型等多种教育模式并存的经验(薛澜、彭宗超,2000年)。各类教学主体均可以参照他国他校的成功经验并根据自己的优势走有自己特色的道路。

②高层次专业化发展。面对上述诸多崭新的挑战,行政管理教育必然要向高层次和专业化方向发展。这种高层次专业化除了要重视扩大一般意义上的行政管理硕士学位教育和博士学位教育外,目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必须注重以在职公共管理人员为主体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教育。政府公务员以前的专业背景往往复杂多样,进入公共管理部门后就需要进行这方面的统合训拣。特别是目前中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但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很难适应上述未来发展的需要。1997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达530.7万人,中专及其以下学历的为297.9万人,占总数的56.1%,具有大专学历的为232.7万人,占总数的43.9%,其中大专学历的178.2万人,占总数的33.58%,具有本科学历的52.65万人,占总数的9.92%,具有硕士学历的仅1.88万人,占总数的0.35%(季明明,1999年)。为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决定在我国开展公共管理硕士学业学位的教育。这对于我国公共管理教育无疑又是一次绝好的发展机遇。

③现代化发展。信息革命所导致的网络社会的出现能给我国行政管理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优越条件。行政管理教育中可以更多地采用多媒体、远程教学等现代化手段。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和我国体制转型与社会发展的最新进程,更能促使传统行政管理学理论范式与方法体系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进而带动整个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的现代化和跨越式发展。

面对挑战与机遇,我们必须实现公共管理理论研究与专业教育有机的结合,必须根据现实及未来需要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同时更要特别关注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师资的学历水平,优化他们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等。只有这样,中国的行政管理教育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历史的飞跃。我们相信,只要认真总结国内外尤其是我们自身行政管理教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面对挑战,把握好机遇,勇于改革和创新,我们就一定能拥有行政管理教育事业的美好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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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达强、刘怡昌主编.行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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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罗自刚.对行政学学科归属问题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8,(4)。

[10]陈振明.从公共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到公共管理学[J].政治学研究,1999,(1)。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5)

(一)中央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教育与技能部。1899年以来,英国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称为教育署,1944年改称为教育部,从1964年起更名为教育与科学部;1995年教育部与就业部合并,改名为教育与就业部,2001年6月,英国大选之后,工党政府即把教育与就业部更名为教育与技能部。由于英国的英格兰以外的三个地区(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存在着某种分权状态,因此,英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只有下列两项职权:对苏格兰的各级各类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大不列颠的大学、学术研究和文化艺术工作。北爱尔兰是完全自治的,不受教育与技能部的领导。教育与技能大臣通过内阁向国会提出教育法案,而论文后根据国会的决议命令和制定有关学校和教师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对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和私立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臣的权力有所加强,但也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为了防止独断专行,设立各种咨询机构,如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等等;规定大臣的行政措施必须经过议会的承认和质询;为大臣和部规定权力的界限,如不能直接控制大学,不直接开设和管理任何学校,不管教师的任命和升级事宜,不决定课程、教科书和教学方法。

在英国教育与技能部,职业教育主要由基础教育四司、成人高等教育二司和成人高等教育三司管理。基础教育四司一处负责城市技术学院的管理工作;成人高等教育二司负责制定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及拨款事宜,与成人教育拨款委员会及就业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为十六岁以上青年制定职业技术培训标准;成人高等教育三司负责成人教育,其中包括扫盲和函授教育、基本技能培训及远程教育,负责职业继续教育。

(二)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就是各地方的议会、教育委员会、教育局和教育局长。议会是地方自治的最高机关,同时也是地方教育行政当局。从英国的地方行政体制来看,以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为例,该地区设有47个非都市郡议会、36个都市郡区议会、33个伦敦自治市镇议会和郡一级的夕利群岛议会。这些议会均为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也是负责本地区有关教育事务的法定机构,即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目前,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共有117个。议会由民选的议长和议员组成。英国的地方议会是兼有决议和执行两种职能的机关,有权开办学校,任用教师,分配补助金,提供教材、设备等,即对本地区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行使行政权力。不过事实上是委托教育委员会、教育局长和教育局行使这些权力的。每个地方教育行政当局都设有教育委员会,这是一个法定的机构。教育委员会由议员和专家组成,其比例一般为二比一。但各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具体工作的执行机构是教育局,它通常设立在当地政府大楼内。大的郡通常还会在各地设立教育分局,负责片内的教育事务。教育局通常采取三级行政官员结构,从高到低分别是教育局长、副局长和助理局长,后者的人数通常为5名,教育局长由议会任命,他是教育行政事务的负责人。另外,各地方教育当局还存在与局内科室部门并列的直属于局长的称之为总顾问、高级顾问和顾问的人员结构。他们主要负责学校的视导和督察工作。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在继续教育方面具备某些职责和权利,主要负责16~19岁青少年的部分时间制教育,并在成人非职业教育、青年培训、就业指导方面承担职责。

二、英国现行业务管理机构及职能

(一)课程与资格委员会

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的教育制度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及参与国际竞争上,遇到严峻的挑战,英国在职业资格体系上进行了巨大的变革,这一变革给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带来了一场革命。1986年10月,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成立,它是代表政府劳动就业部门具体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权威部门,后与教育部门的课程委员会合并,现名为课程与资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各级学校校长、教育和工商业界知名专家和政府官员组成,其职能是设计、管理和调整全国性职业资格标准,开发全国性的职业资格体系,鉴定、认可与授权颁证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收集、分析和利用国内外有关职业资格信息,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该机构实质上是在教育与就业中提供的政府框架内的一个公共机构。

(二)产业指导机构

产业指导机构一般都是行业性的民间机构。目前英国有150多个产业指导机构,覆盖了所有主要的产业部门。该机构代表产业界的利益,负责本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它接受教育与就业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的指导。每一产业指导机构都必须得到教育与就业部的认可,产业指导机构也要把他们开发新标准的计划通知课程与资格委员会。当这些标准得到教育与技能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批准后,其具体实施也由该机构负责。除此之外,许多产业指导机构也具有工业培训的职能。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证机构

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是由各相关领域或行业的颁证机构负责的。这些机构都是经过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其主要职责是: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负责审定和设立鉴定站,审定鉴定站的考评员和检查员的能力水平,管理鉴定站的鉴定工作,培训督考员,对鉴定工作的质量负责。伦敦行业教育协会、商业与技术教育协会、皇家艺术协会是三家最大的颁证机构。

三、管理途径与手段

(一)改革教育体制,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

英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其历史上的绅士文化传统对英国的文化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英国,以培养绅士为目的的公学和传统大学格外受尊重,而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在主流社会中却被看成是下等知识和下等职业的化身。直到20世纪60年代,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英国各种与职业教育紧密相关的技术学院和技术大学才得到较大发展。但由于受到绅士文化的影响,招生人数严重不足。为了扭转这种对国家长远发展极其不利的局面,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打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通道。首先,英国政府于198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使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学历文凭相沟通,在两者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如职业资格证书NVQ4级大体相当于学士学位,NVQ5级大体相当于硕士学位,同时可以相互转换。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可以直接申请进入大学学习学士学位课程,经过大学预科学习达到Alevel而没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可以转入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中进行学习。其次,英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把一批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的技术学院改名为大学,与英国传统大学并列,结束了技术学院与传统大学分道行走的历史,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融合。

(二)改革就业制度,加强职业培训

在职业资格制度推行以后,英国政府规定新就业或再就业人员必须持有GNVQ或NVQ证书。企业不同的技术岗位必须录用具有与其相应等级的GNVQ或NVQ证书的人员。此外,英国政府还加强了职业培训的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开展了系列培训活动。1978年针对未就业青年开展“青年机会计划”,针对已就业而未接受正式职业经验及培训者开展“统一职业准备”,1983年开展“青年训练计划”,1988年推行“共训工程”,1994年实施“现代学徒计划”等。进入21世纪后,英国政府在全新理念的指导下,制定了一些非常有力度的职业教育管理措施,以期对新世纪的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2002年底,英国教育技能部《2006年战略计划》对未来四年英国教育的目标和策略作了非常具体详尽的阐述。其中提出从2002~2004年,取得二级水平证书的19岁学生的比例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再增加三个百分点;为成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2003~2004年,在一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院新建“卓越职业教育中心”;在每个地区建立2所技术学院;推行国家“生活技能”战略,从2001~2007年,将累计提高150万成人的基本技能水平,从2003~2006年使100万的已就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

(三)引进经济手段辅助管理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英国政府设立了与普通大学教育基金并列,由政府拨款的职业教育基金会。该基金会负责制定一套完整的资助评分标准,对每一所接受拨款资助的职业学校进行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该校每年的在校学生人数结合起来确定拨款数额。英国职业学校每年的经费有75%来自政府职业教育基金。

除直接给职业学校拨款外,英国政府还给培训与企业协会拨专款,并对参与GNVQ和NVQ学习与培训的人员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重视职业教育的培训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如通过调整工资和扩大级差的政策来鼓励进修,对未就业者给予免费学习,对已就业者给予带薪学习或减免税金的优惠,并建立个人学习账户,政府为其注入资金。

四、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生产力得到高速发展,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要求从数量到质量都有了极大的提高。我国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当前一些地区和行业却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这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人才“结构性”短缺的征兆。这种现象与英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情况颇为相似。更主要的是,中国与英国在文化教育方面有着相似的历史背景。中国的科举文化与英国的绅士文化一样,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对职业教育的态度。“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点已经深深扎根于中国人的心灵土壤之中。因此,虽然中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大力提倡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可是二十年来成效却不显著,职业技术学校普遍面临招生严重不足的困境。这种困境的摆脱,极大地依赖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到位。英国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教育与就业统筹管理

英国政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以教育部和就业部的合并为标志,最终结束了职业教育中教育与培训分离的局面,使英国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现阶段同样面临着英国当年教育与培训分离、教育部与就业部(劳动部)各自为政的问题。我国职业教育总的来看有两个体系,一是隶属于教育部门管理的职业学校,一是隶属于大型企业或行业管理的技工学校,它在行政上接受劳动部门的管理。这种管理上的分治局面极不利于我国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尤其不利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广。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是由劳动部负责制定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但教育部却为自己管理的职业学校大开方便之门,不参加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而是以学历证书等同于职业资格,这就使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大打折扣,职业教育的质量缺乏应有的保障,同时,劳动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及其他岗位培训在教学方面也不接受教育部门的管理,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也难以得到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的经验给我们很好的启迪,我国职业教育要迈上新台阶,必须在统筹管理上做好文章。

(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分层管理

职业教育的发展受教育、就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运行中问题千头万绪,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起来难度不小。其次,职业教育的发展既有政策的制定与检查监督的问题,又有具体事务的推行与落实的问题。英国在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这些问题时,实行设立专门机构,分层管理的办法,值得我们借鉴。

英国职业教育管理体系中,政策的制订与检查监督由教育与技能部负责,职业教育的具体事务如职业资格证书的运行、职业标准的制定、课程的开发等事务却由一些专门的机构来执行,这些机构如课程与资格委员会、产业指导机构等。教育与技能部并不参与这些事务的管理。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中,政策的制定与检查监督和职业教育的具体事务的运行两种职能皆由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行政部门过多地卷入具体事务,影响了其对职业教育更宏观的思考和管理,不利于职业教育的深入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自己制定政策,自己指导执行政策,最后又由自己检查监督,不利于政策的真正贯彻执行,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6)

二、理论知识的融合

在行政管理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知识的融合方面,最容易想到也最具直接互补互促性的当属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知识的互动。虽然处在不同的学科划分体系,但是行政管理学教育中必须有行政法学理论的参与。因为从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各自产生的时代背景来看,各自的完善对于彼此的发展程度都有着很大依赖,社会对于行政管理活动的要求与兼顾法治与管理、公平与效率是不谋而合的。在“法治化行政管理”成为重要课题的当下,行政效率的提高不能离开法律的控制框架。具体而言,行政管理学研究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安排,如何管理内部行政人员以及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而行政法学知识的渗透则为行政管理学在保障基本权利上完整覆盖社会公平的含义,行政法学从着手阐释行政权限的范围、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对行政侵害的救济。余敏江、杜文娟指出行政程序的合理设计、公共管理的司法审查问题及公共管理的行政法治化问题等都是可以从法律思维角度思考的包括行政管理在内的公共管理问题。随着时代的变革,传统政府与社会开始呈现划分模糊的趋势,而同时诸如协会、行会等介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第三方机构”的出现都需要行政法对相应机构的地位性质、权力来源以及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给出答案。

在新公共行政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不断被提及和参照的今天,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权力”的多方行使已经日益明显而迫切,也都为法学视角下的行政管理学提供了契机。因此,在行政管理学教师队伍结构中有一定比例的法学教师参与,提供包括公法原理、行政法学在内的相关法学课程如法理学、宪法、公务员法等作为必修课程是非常必要的。唐桦指出,应当在公共管理学科中,建立以行政法学为主,以调整公共权力包括行政权力在内的相关领域的法律学科为辅的公共管理法律知识体系。在美国公共管理教育已经采用法律思考途径开设课程的影响下,我国的行政管理教育更应思考将符合中国政府体制的法律理论体系作为公共管理学教育的有益补充。通过法律思维的培养和法学基础的学习,可以使学生养成通过法律途径思考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在法律基础上分析公共政策的思维模式,并且懂得以程序和规则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这对于培养具有扎实理论知识的行政管理人才至关重要。除政府行政管理之外,企业行政管理也应在行政管理学中有一席之地,企业行政管理教育同样离不开法律角度的研究和实践。首先,作为企业管理者不仅要有管理内部组织的技能,还需有对外部环境的敏感度,这包括关注外部的法律制度,使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外部的法律制度相适应;其次,法律制度制约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的范围和作用,管理的决策不能忽视对法律制度的研究。目前,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已经运用法律方法展开了研究和实践,当代管理者愈加离不开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在未来,企业模式的转变将为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与法学的互动带来挑战。因此,企业行政管理教学不能只注重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还应在教育中融合包括法学在内的多种知识,使之成为复合型人才以适应企业组织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的需要。

三、实践的多重性

在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用法律思维和应用法律技术对行政管理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相对于单纯灌输法学理论知识而言,实践课堂注重讨论、发言甚至辩论的形式,能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作用,这有利于学生真正学会从法律思维角度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精神和技能。同时,在实践中,学生亦可应用管理知识于法律,多角度的思考立法的科学性和效率。目前,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社会实践项目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实践一样,难以突破形式大于内容的瓶颈,更难以看到培养具有实践能力人才的效果。在完善高校行政管理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块时,在建立和创新实践教学体系的同时,也应将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互动关系纳入考虑。李邵平,何晓华在谈到面向公务员的MPA教育中指出的一些理论关注点,值得在行政管理学实践教育中有所思考。比如,多重主体的执法问题、相对集中处罚权问题、职能交叉的执法问题等,必然都不是只有在行政法学与行政管理学闭门造车又自说自话的情况下就能得到答案,也不会在纸上谈兵中得到解决。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学科的复杂性必然带来其实践的复杂性,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也许更利于问题的解决和创新。因此,在行政管理学教育实践项目中,应当综合思考理论和实践的焦点和热点,设计有利于此类问题解决的社会实习和社会实践。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7)

教育发展新思路与新格局的形成,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基本原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文化发展。它已经成为高校行政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则之一。那么何谓人文化呢?所谓的“人文化”,就是在管理工作中注重人本主义精神,注重管理工作的人文性,这是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原则。

2.提升管理人员人文素质,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从高校行政管理的人文视角出发,管理人员人文素质是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具体的人文素质主要体现于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意识、基本道德素养两个方面。职业责任意识是管理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基本道德素质主要包含了基本道德、工作行为习惯等几个方面。有效强化这两个方面,可进一步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对“人文”的认知,带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满足高校发展的切实需要。

3.以人文关怀为切入点,强调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人文关怀的价值主要在于,能够渗透“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立足于“人”的内心需求进行有效关怀,从而实现工作的转变与突破。而这一目标的实现能够促进管理者统筹协调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能够突破高校行政管理的难点,形成人性化行政管理新思路。这是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行政管理内在本质进行有效扩充的关键因素,为工作思路的有效转型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理性心理辅导为主体的高校行政管理新思路

1.倡导理性探究与心理引导相结合的全新行政管理工作理念

理性探究作为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客观认识与研究的基本思想,对于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涉及领域的深入研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这一方面也是造成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压力的根本因素之一,因此学校应加强管理人员的心理疏导,促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能够得到不断提升,体现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思路的创新性。

2.针对行政管理工作特点做出相应的个性化工作要求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特点表现为涉及范围较广,要求存在差异,这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心态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随着高等教育发展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工作思路逐步向个性化方向发展,应针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不同工作心态,及时、有效地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使其对工作特点与发展方向都有更好的认识,以缓解工作压力与思想压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3.立足客观工作规律,强调高校行政管理心理疏导工作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对行政管理人员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工作压力。对此,在进行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思路的探索中,学校应强调客观工作规律对工作方法的影响,研究客观工作规律,简化工作程序,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减压与疏导,从而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以及职业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这样,心理辅导的作用得以全面发挥。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8)

一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央统一的宏观管理和地方分权的具体管理相结合,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进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这种管理体制反映到对私立学校具体的行政管理上,我国实行的是私立高等学校由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私立中小学由地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的体制。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根据这个方针,鼓励支持和尊重学校的办学自同加强引导和管理相结合,是我国在私立高校管理上的基本特色。我国行使管理的机构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私立高等学校,其管理行为突出表现在对学校在颁发学历、文凭和跻身正规学校体系意图的严格控制。国家是以学校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督导、评估和审计为前提。在此前提下,国家鼓励和支持设立私立高校,保障学校的办学,包括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自。

目前,由于变革的时期在具体的教育关系上带有不确定性等特点,加之私立高校迅速增多相伴生的新问题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因而私立高校办学的无序性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的无规范性都较强。很大程度上,私立高校的办学处于无约束性自主状态,自决的成分过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更多地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对具体管理问题的处理或软弱无力,或随意性较强,很多方面对私立高校实际失去控制。因此,我国对私立高校的管理,无论体制还是行为,都有待改革和进一步完善。

二比较中日两国对私立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其中的差异显而易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中日两国的管理体制都实行的是分权制,分级对口管理。但我国私立高等学校主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国家教委主要行使审批权。日本则集中在中央,即文部省,地方各级政府严格限定在管辖中小学。

2.我国的主管部门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是教育行政部门。日本在地方则是都道府县知事,而非教育委员会,把管理公立学校的部门和管理私立学校的部门分开,以避免管理行为的混乱。

3.我国的行政管理重在监督检查和控制。虽然提出要变直接的行政管理为宏观管理,但在现阶段依然以是以直接的行政管理为主,辅之以政策引导。日本则以宏观管理为主,管理主要体现为一种服务。

4.我国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一,只依靠各级教育委员会这一行政职能部门,日本则除行政部门之外,还广泛依靠咨询机关和私学协会,组织结构多样。

5.日本法制健全,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强。我国则起步不久,尚有较大差距。

6.经费资助是日本对私立学校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国家调节私立高校发展的一个杠杆。我国囿于财力不足,缺少这一手段。

三为了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健康稳步发展,在其发展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今后的发展中,民办高校应不断加强资金筹集功能,尽量避免被动地消耗大量办学资源,应当主动进入资本市场,不能只面向市场筹集经费,还应该向社会和政府获得资金;面向市场筹集经费也不应仅仅依靠学费,而应当借助市场运作的灵活机制,获得市场主体———企业及其资本的支持,扩大资金来源,建立和完善经费筹集机制和资金运筹机制,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2.政府应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将一些有利于民办高教发展的优惠政策确定下来,同时立法杜绝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针对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政府应给予切实而有效的帮助,本着“积极促进民办高教发展”的态度来予以解决,同时要加强执法与督察力度。

3.民办高校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优化管理,提高效益,民办院校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2000)[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2]张晓鹏等。日本的高等教育制度及其改革[J]。复旦教育,2000,(2)。

[3]鲍健强。日本私立大学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00,(2)。

[4]袁祥。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具有同等法律地位[J]。光明日报,2002-6-25.

[5]徐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问题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2,(3)。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9)

1.1执政地位的确立,证明要树立公仆意识,进行公仆意识教育

近代历史告诉我们,执政地位的确立必须依靠人民。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来之不易,而正是人民的支持,我们才获得最后的胜利,而这一切离不开中国共产党一直牢记的公仆意识和坚持的群众路线。古今中外,任何政治力量、任何政权产生、存在、发展的依据,胜败兴衰的症结,都集中于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即得民心者得天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执着追求,这一理念在中央苏区时期就已很明确。正是由于共产党的人民性,共产党员和人民血肉相连,同心同体,革命的种子深埋于人民之中,党的力量才被保存下来,并且不断扩大。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的公仆意识,党员干部没有个人特殊利益,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与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坚持走群众路线,因而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渡过一次又一次难关,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正是因这样的品质,确保了执政地位的确立。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的胜利,积累下了树立公仆意识的执政经验。新生代的领导干部在继承老一代优良传统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我党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教育,强化践行群众路线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学习老一代领导干部的执政经验,将老一代的经验发扬光大,并探索新的执政经验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居乐业,让国家更加繁荣富强。

1.2执政地位的巩固,要求强化公仆意识教育

中国共产党在60多年的执政实践中,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应该看到在我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民生问题、腐败问题、道德建设问题、民族问题等各种社会问题,加之错综复杂的国际问题都在考验着我们的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能力强不强,问题解决的怎么样,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所以,这些考验最后集中反映在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特别是现在由于领导干部面对各种各样的巨大诱惑,加上成长背景复杂多样导致的个人道德修养不同,导致部分领导凌驾于群众之上,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当成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经济问题、一言堂问题以及个人作风问题不断滋生于各级领导干部中,究其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公仆意识教育,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动力。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之下,部分党员干部忘记了公仆身份,公仆意识淡化,思想道德开始滑坡,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危害到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人民群众时刻关注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还是一党之利,决定了我们党在和平时期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党员干部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系到群众对党的信任。所以,新时期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因此,有必要从意识层面加强我党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教育,强化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教育。

1.3在践行群众路线过程中,必须树立公仆意识,强化公仆意识教育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践行群众路线,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摆正自己的位子,中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时刻把人民群众摆在前面,放在心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树立起公仆意识才能走好群众路线。正像对农民工兄弟说的那样:“我在政府工作,也是给你们打工。”可谓一语道出了“人民公仆”的真谛。公仆意识,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党员干部公仆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党群、干群关系达到何种境界,树立公仆意识,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前提。“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句实实在在推动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社会主义行为准则。只有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行为准则的公仆意识,理解公仆意识的内涵,才会时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在为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为推动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只有加强公仆意识教育,树立公仆意识才会减少“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鸭蛋”、“转基因大米”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只有加强公仆意识教育,树立公仆意识才会减少“楼歪歪”、“烂尾楼”、“鬼城”等浪费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事件的发生;只有加强公仆意识教育,树立公仆意识才会减少“教授被称作叫兽”、“警察是最大的黑社会”等负面言论的发生。

2进行公仆意识教育,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措施

公仆意识的树立、强化,是在践行群众路线的道路上思想意识进一步升华的过程。一方面需要以道德支撑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离不开制度的外在约束力。只有内外兼修,才能真正实现强化公仆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的要求。

2.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从思想上强化公仆意识

以德服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道德是社会为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之间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所提倡的行为规范的综合。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淡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官员”这一角色定位错误,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造成行为规范的混乱。与其说现在部分公仆缺乏必要的公仆意识,不如说缺乏必需的公仆职业道德的教育,故此,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将干部道德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1年10月17日,国家公务员局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更具吸引力、感染力,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因此,公仆意识的教育首先要从职业道德教育做起,公务员职业道德除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之外,还需要进行所从事的行业的职业道德培训,只有将社会主义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所管理行业的职业道德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践行公仆意识培养,真正地实施群众路线,如果仅仅懂行政管理,而不懂所管理的行业,就会出现外行指导内行瞎指挥的局面,不懂行业就会慢慢地脱离群众路线、造成有心无力的局面。

2.2进行践行群众路线教育,要教育践行从行为上落实公仆精神

公仆意识只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中,才是对公仆精神的最好诠释。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何理解公仆的内涵,能不能落实公仆精神,决定了他能否走好群众路线,能不能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领导干部只有善始善终,加强对公仆的内涵深刻的认识,在行动上真正落实公仆精神才能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加强教育。

2.2.1理解“服务为民”的公仆天职

邓小平曾经讲过“领导就是服务”的名言,生动鲜明的为我们概括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的使命和职责。人民群众不仅是国家的主人,而且是历史的主人,是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英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能心甘情愿地为我们的“英雄”服务。所以我们党把“服务为民”作为宗旨,这也是现阶段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能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公仆,与他能不能履行“服务为民”的天职,有什么样的群众观点有很大关系。只有深入理解公仆的天职,才能真正把百姓装在心里,才能体会百姓的真切需求,才能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解人民之所难,才能最终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

2.2.2牢记“人民满意”的公仆准则

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做得到位不到位,落实效果好不好,有着一整套的评价体系,但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人民群众的评价。公仆服务的对象是人民群众,能否成为合格的“仆人”,人民群众这个“主人”说了算。群众路线走的好不好,人民群众的言论最能反映。所以,“让人民满意”不能仅仅是停留在一个口号上,要在实际行动中敬畏人民,清醒地认识自己与党、与人民的权力授受关系,权力来自与人民,就要接受人民的检验。所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满意”的公仆准则,落实到行动中,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第一标准。

2.2.3把握“人民利益至上”的公仆之魂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点明确指出“人民利益至上”,所以我党建立之初就确立了党的人民性,规定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明确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也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使命。一个领导干部能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公仆,与他有什么样的利益观有直接联系。“为官之道”需要一心为公,它不同于经商之道,不能为个人谋私利,领导职位也不是个人的名利场,不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只有把握“人民利益至上”的公仆之魂,做到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才能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做一名合格公仆,这是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坚守的职业道德。

2.3进行公仆意识教育,要认识到健全机制的重要性

从制度完善教育方面来提升公仆意识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更多的是要求领导干部的有较强的内在约束力,在思想上增强公仆意识,而制度的完善、机制的健全更是提升公仆意识必不可少的外在保障。制度机制的完善,使得任何行为不但要受到道德的约束,更有严格的法律规章制度的限定,一旦行为有所偏颇,要付出的不仅仅是道德成本,更有巨大的现实成本。在现实生活中,不可否认的是,对少数利益熏心,金钱至上的人来说,道德成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他们在意的仅仅只有现实的经济利益,这些人往往缺失道德底线,社会上道德谴责对于他们来讲如同隔靴挠痒,显然力度不够,难以压制歪风邪气的蔓延和扩散。因此,必须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加强外部约束力,从制度的完善教育方面来提升公仆意识的认识和培养。

2.3.1认识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首先,严格选任标准。德才兼备,一直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近几年来出台了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地提出了“以德为先,德在才前”的选任要求。因此,要坚持将道德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满意度。其次,健全退出机制。退出机制的完善,可以更好地把那些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公仆意识缺失,素质低下,作风散漫,能力差,视群众利益为儿戏的人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2.3.2认识到完善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公仆意识。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是提升公仆意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的监督主要包括政党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等。无论哪种监督方式,都应尽可能地让其发挥出最大功效,才能真正达到监督约束的效果。所以,必须扫除屏障,保障监督的公开透明。这样才能通过硬性的监督机制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而要求党员干部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常怀公仆之心,最终促进公仆意识的提升。

2.3.3认识到完善问责制和评估机制的重要性

在日常工作中,群众路线走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公仆,需要一整套科学的评估机制,进而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同时需要与官员问责制挂钩,力求奖惩到位,这不但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更是强化公仆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10)

行政管理制度使基础教育中的权力分化下放难以落实,仍存在诸多矛盾。

往往表现为:从中央到地方在教育部门机构的设置上仍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各级教育机构仍旧受上级和同级政府的管理,学校的建立、校长的任免等各项事宜的决策仍旧由高层和同级政府以及管理部门决定,下层机构自缺乏,组织流于形式。这些在实际上给基础教学的学校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带来了阻碍。行政管理体制未被彻底打破,等级依然森严,致使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无法真正得到落实。

(2)现行的等级化的行政管理制度

使得教育管理部门设置繁多,但却往往存在权力膨胀、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等问题。中央到地方、政府与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到学校以及同级部门间的部门权力关系衔接不紧,学校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权限不明晰,协调配合性差。传统教育思想中的等级和长官制度和现象依然存在,并影响着教育的行政化管理。政府对学校的管理仍旧是指令性强、干预多、缺监督、少服务。

(3)现行的基础教育的行政管理

中缺乏明确的价值理念和规范管理方式。

在教育价值理念的问题上,地方政府对教育在社会中发展中的使命、教育的发展方向、标准目标的制定、成败得失等本质性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思想和标准,受到政绩考核的影响,在教育的行政管理上往往以政治性和经济性成果为目的,忽略其教育性的本质,管理过于行政化、权力化。对于教育的管理还没有形成管理和治理的法制化,更多的只是行政命令、干预等。

二、针对我国现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对策

(1)建立并明确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政府各级部门和教育部门与学校间应当有清晰的、明确的权责关系,转变和突破传统教育的管理思想、方式方法等,更好地管理教育和发展教育,体现教育的社会服务性,以更好地实现政府的教育目标要求和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与要求。具体到基础教育中,行政化管理应当更好地推动教育的思想化、素质化。

(2)教育行政管理要努力实现多元化,以期更加的民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

教育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是未来社会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政府应当改变一元化教育行政管理模式,让教育公共事业的建设与管理更加的多元化,使政府和其他参与教育行政管理的机构、组织和个人都能在法定的权限下参与教育管理,各行其职,在确保政府应有的“单元治理”权力的前提下,将那些本不属于政府的权力归还给公民、学校和社会。这样就有利于建设更加专业化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更有利于制度、决策等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篇(11)

【内容提要】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经过十几年的恢复发展之后,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为此,我们需要对中国行政管理教育过去的发展历程、现今的实际状况和未来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清晰而深刻的认知。文章正是适应这一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尤其是互联网调查方式,收集到这方面诸多最新资料,对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的发展问题进行了初步但较为系统的分析,以期有助于中国行政管理教育向多模式、高层次、专业化和现代化等方向顺利发展。【关 键 词】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教育发展/中国【 正 文】 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经过50-70年代的历史曲折之后,终于在80年代获得恢复和重建。在过去的20年间,它的发展与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进程紧密相关。如今中国又要进入改革开放的一个新阶段,行政管理教育也正迫切地需要一个更大的发展。要实现这一任务,我们就需要对中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趋势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以弄清其来龙去脉,理清其未来发展的思路。 为此,我们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了42所普通高等学校(注:具体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深圳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苏州大学、东北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郑州大学、湖北大学、青岛大学、贵州大学、汕头大学、南昌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上海大学、湘潭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中国纺织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武汉冶金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西大学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00年5月。)和一些专门行政学院的相关资料,尤其是通过互联网方便快捷地获取了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的大量最新资料。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专门的行政学院主要从事的是公务员在职培训教育,而普通高校的行政管理教育往往更为规范和系统,更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文虽然有时会涉及有关行政学院的教育问题,但主要探讨的则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硕士层级的行政管理教育问题。 一、历史的回顾 中国自战国时代起就有所谓“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的古训,它强调要肩负国家管理大任需从个性修养开始,并从治理好一个家庭入手。后来(隋唐至清末期间)由于科举考试在中国很是盛行,中国便更重视“治国平天下”(国家管理)方面的教育,甚至各种教育都以此为核心。应当说,中国古代传统的国家管理教育确实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可资借鉴的东西,但它们毕竟都是为以“家天下”为特征的封建皇权服务的,崇尚集权专制、追求特权地位,因而必然与崇尚民主、公正、自由等精神的现代行政管理教育相去甚远。 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行政管理教育基本上是从本世纪30年代才开始的。30年代,国民党统治区的一些高等院校就开始设立行政学课程(黄达强、刘怡昌,1988年,第17页)。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也曾在革命根据地延安建立过行政学院,应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需要开设过行政学课程。但是总体上看,当时的行政学教育仅仅处于初始阶段(郭济,2000年,第3页)。 建国以后,我国的许多院校,如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都曾有行政学方面的研究和教育。然而从1952年院校及学科调整以后的20多年间,严重的意识形态偏见致使行政学和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一样未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被保留下来(注:60年代个别院校也曾经给予政治学等学科院系以短暂的恢复。如北京大学曾于1960-1963年间,恢复了政治学系,旋即被并入1964年新组建的国际政治系,成为下属的一个教研室。参见“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系况概览·历史沿革”,http://www.pku.edu.cn/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