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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程招投标大全11篇

时间:2023-07-04 16:21:17

农村工程招投标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1)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5-0327-01

1 存在的问题

1.1 乡镇招投标体制不够健全

虽然大多数乡镇成立了招投标委托中心领导小组,但个别乡镇还存在任命纪委干部为招投标中心主任的现象,这实际上是集运动员与监督员于一体,不利于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县(区)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缺乏有效的领导管理和必要的业务指导。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也缺乏对村(居)应上报县或镇招投标的项目工程进行指导、编制招标方案[1-2]。

1.2 乡镇招投标人员素质不高

乡镇招投标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缺乏招投标业务知识,兼职人员也没有很多心思钻研业务知识。乡镇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也不固定,有纪委分管的、有农业分管的、有企业分管的等,造成部门管理混乱,没有具体的上级主管部门来指导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很多乡镇招投标中心没有随机抽调专家评委而是由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评标专家。

1.3 乡镇招投标环节存在弊端

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按程序和时间节点规范操作,存在招标公告信息不及时的现象,有的没有在相关网站;有的把不该公开的信息透露;有的村(居)业主把工程预算书和预算审核书由同一家单位编制和审核或直接指定招标人(企业)代办编制“两书”;有的招标书及合同书编制不规范;有的标后工程质量管理跟踪监管不到位;有的投标人存在开具多家挂靠企业委托书进行围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等违标行为;有的中标后将工程整体肢解拆包、转包,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

2 主要原因

2.1 领导干部不管

有的乡镇领导未将招投标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他们认为招投标工作交给招投标委托中心处理即可,往往把招投标工作看作是一种应付形式,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时未配备专业人员充实队伍。未真正关心和支持招投标这项工作,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平时也较少过问招投标的相关事宜。

2.2 工作人员不专

大多数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工作人员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他们主要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系统内的本职工作,较少花在兼职工作上。他们对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缺乏深入研究,更少有创新可言。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为方便,经常采取过于简单的程序,如邀请标的方式。虽然邀请3家有资质的公司参加招投标,而实际上多数是由同一个承包商去开具的委托书。无论哪家公司中标都是同一个承包商,只不过是管理费给哪家公司的问题。甚至也有直接指定某一家公司中标的现象。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工程未经过招投标程序是违法的,但通过以上的“招投标”即可披上合法的外衣,这样显然无法有效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导致腐败滋生。

2.3 投标人员不遵

投标人员为了能够揽下工程,想方设法地逃避监督管理。他们本身就不够重视,千方百计地促使项目不招标或招标不成功,有的甚至发展成阻挠招投标,或者通过人际关系或行贿等手段取得中标单位。他们往往认为村级工程还是由村里自己负责的好,习惯于采取老思路、老方法。但实际上,近几年来,全市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腐败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已充分地说明了莆田市乡镇招投标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漏洞和问题,亟待从更高要求上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而认识的提高则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障。

3 对策

仙游县为规范村(居)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村级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基层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招投标程序“三坚持”,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3.1 坚持简化环节、提高效能的原则

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前提下,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能,不能增加基层负担。利用电子监察进行科技防腐,试行无纸化的电子招投标,以省时、省力、省钱、增效能。规定单项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下(含年累计),单位可自行采购。单项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批量采购在5万~20万元(含5万元和20万元)(含年累计),应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超过限额的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3.2 坚持统一委托、集中招标的原则

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签订“招投标委托协议书”,实行统一委托、集中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村集体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县、镇两级招投标活动的联动管理。县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咨询等。规定投资估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万~3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或经报批的总额在30万~100万元的一事一议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超过以上最高限额的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3.3 坚持自主决策、权益不变的原则

在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自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不断规范招投标行为,为实现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规定镇村两级所有企事业股权及房屋、车辆、林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转让或出租,海域、土地、山林果场及其他集体资产使用权、经营权的发包、出租等的产权交易都要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3-4]。

4 参考文献

[1] 李秋珍.浅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东建材,2008(2):136-138.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2)

中图分类号:U415.13;TU7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前言

新时代背景下,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使得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与水平得以显著提升。同时,由于近年来我国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也使得农村经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作为农村经济建设最为基本、也是基础性的建设内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然而,现阶段我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招投标管理环节,仍然处于能力较弱的阶段,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农村公路标段划分缺乏合理性、招投标形式相对单一、难以筹措到稳定资金等。对此,应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明确的分析与调整,并从中找寻出解决此类问题的相应对策,只有这样,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路标段划分缺乏合理性

通常情况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进行施工标段划分时,不仅要考虑到公路建设的具体规模及建设条件,更要从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方面进行细致分析与研究。并且,要本着对公路施工有利的原则,进行施工标段的合理划分。然而,由于投标的施工单位较少,且资质参差不齐,若施工长度过长,则依靠单一施工企业则无法达到整体施工建设的需求,对此,进行招投标的交通部门便采用多标段形式进行施工范围的划分,此种做法虽能解决投标企业不足,以及资金与施工能力较弱等方面的问题,但却使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的整体质量受到了影响。不仅不利于工程整体的连贯性,更使施工监管工作的工作量增加,同时,此种情况更不利于单一施工企业的机械化作业的开展。

(二)招标方式单一,且无法满足业务需求

对于招标的方式而言,通常会涉及到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以及议标等方式。而对于政府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则大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以此来体现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公开性。但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普遍规模较小,且根据预算所拨发的资金有限,这使得很多施工企业能够从中获取到的利润相对较低,因此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相对较少[1]。此种现象的出现,也将导致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并会伴随其他的问题出现,如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不符合公开招标的标准与要求,各类依靠外借资质的挂靠单位产生或暗中行贿受贿现象的发生。

(三)资金筹措方面的问题

由于农村地广人稀,若为满足所有农村人口的公路利用需求,进行农村公路建设是极其重要的工程。但由于农村公路计划是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将计划及任务下达至县交通部门,且能够根据所建公路工程的实际预算金额,每公里补助一部分资金,其他资金由乡镇和村社自筹。虽然此种情况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会受到一定的资金补助及政策扶持,但对于剩余投资资金的筹集,仍具有一定的难度。若资金筹措不足,不仅会影响到公路的建设施工质量与进度,更会使施工企业出现资金回笼困难,资金链难以维系的局面[2]。

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明确划分公路标段

对于农村公路标段划分不合理问题,主管招投标工作的交通部门,可与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做积极的沟通。一方面,尽量寻找规模与资质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整体公路项目的统一施工,同时,要严格抓好监理工作,对于监理企业的资质也应做明确的要求。另一方面,若无法找寻到规模与资质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或需要通过设立多标段来完成公路施工,t应对各个小型施工企业或单位进行统一的培训,并对所应用到的材料、技术、以及机械设备等做统一的要求,以此来降低分段施工所带来的公路质量差异性,此外,所涉及到的监理工作也需由一家资质符合的单位进行统一监理。

(二)灵活运用招投标方式

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本区域内缺少投标施工企业,则可通过更为灵活的招投标方式,将外地施工企业引入其中,并建立起相应的投标资源库或备选库,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储备够进行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施工企业数目[3]。并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招标限额标准的农村公路项目,可通过其他招标方式进行招投标工作。如邀请招标或竞价方式的合理应用。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将招投标内容到政府相关的网站之中,并在设定招投标标准的基础上,利用施工企业预留的真实上传信息,作为备选库中的备份内容。通过多种类型的招投标方式,解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难的问题。

(三)扩大资金筹集渠道

在对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上,也应灵活多变,采用多样化的资金筹集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使资金问题得以解决。例如:转变传统依靠上级交通部门补助或地区自筹等方式进行的资金筹集活动,在引入其他投资项目的同时,可将公路建设项目作为附加条件,由上级交通部门与其他项目的投资企业,共同进行资金的注入,以此便可使交通部门与政府方面的压力降低,还能够一举多得,使农村的经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拓展与加强。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随着我国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增强,使得农村很多基础性设施建设逐渐增多。其中,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即是其中重要的构成部分。对于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不足,应通过扩大资金筹集渠道、灵活运用招投标方式、以及加强招投标管理等方式予以解决。唯有如此,才能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与进行,也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建设,贡献出相应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何良香,江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2:11-13.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3)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2-0022-01

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农村一些地方农民集体访不时发生,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有效化解农村矛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现就武夷街道近几年来,资产、资源处置及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存在的普遍问题及几点做法作一些浅谈。

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存在的问题

1.民主决策难实行

以前部分村仍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现象。部分村在集体沙石、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不按照民主程序,搞暗箱操作,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支书或村委会说了算,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2.合同签订不规范

以前农村存在大量的经营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由于乡镇(街道)和村组疏于管理,对于合同签订不重视。有些合同签订随意性大,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许多项目由个别村干部说了算,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损,更谈不上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保值增值, 工程项目建设节约等

二、强化对资产、资源的监管,规范资产、资源的运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结合武夷街道街道实际,近年来武夷街道不断探索新方法,紧紧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及时、有效地实施各村上报的工程项目,圆满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2009年至2012年度,共进行了50场招投标,其中工程建设37场标底为1568.58万元,中标价为1376.86万元,节约资金191.72万元;资源、资产处置招投标13场,底标713.57万元,中标价1409.2万元,增值695.45万元。

1.坚持限额管理,狠抓招投项目监督

严格执行武夷街道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凡工程项目,资产、资源处置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必须上报武夷街道经济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由街道经济招投标委托中心具体运作对外招投标,并接受武夷夷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的监督。武夷街道专门聘请一位项目工程师,每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街、村派专人负责施工过程的现场监督,以确保工程的质量。

2.规范招投标程序

各村集体工程项目,资产、资源处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武夷街道武夷街道经济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并委托街道经济招投标委托中心对外招投标,同时附工程预算审核书、施工图纸等所须的材料,武夷街道经济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街道经济招投标委托中心组织招投日常事项。

3.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街道经济招投标委托中心按照招投标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好每个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须知等招标文件。

4.是信息公开,阳光竞标

招标公告在武夷街道范围内及行政村内的国固定公开栏内公布,为防止在招标活动中有串标现象的发生,委托中心将招标公告特别是资产和资源处置公告在武夷山电视台进行多天走底,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报名参与竞标,工程项目投标采取随机抽取中标人,资产和资源处置招租项目采取举牌明标增价,最高应价成交的方式进行。

5.规范行为运作,监督到位

在工程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和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的监督下,每场招标活动都严格按相关程序规范运作,把好报名资质审查和招投押金到位关,同时做好合同的拟稿和签订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在务实高效上有了新突破

1.在服务基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过程中,凡是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我们坚持早建议,早计划,高起点,巧安排的工作思路;一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要求各招标单位高度重视招标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招标项目的现场勘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计算、招标文件的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合理的评标办法。各种评标办法都各有利弊,我们要求各招标单位综合考虑项目规模、行业特点和付款方式等各种因素,科学灵活选择评标方法。三是合理设定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既要防止不具备投标条件的低资质投标人承揽工程,又要防止过分抬高资质 [摘 要] 农业经济是我国的基础经济,关系亿万人的吃穿住行。近几年,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越来越关注资产和资源处置问题。如果科学合理的进行资产、资源处置及工程项目建设关系我国的基本民生。

[关键词] 资产 资源 处置 问题 措施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2-0022-01

等级要求,而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降低投标竞争性。四是严肃投标纪律,确保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2..近几年来招投标委托中心严格执行投标制度,成效显著。如2009年角亭安置区10立方米土方挖掘工程,标底2.6元/立方米,中标价-0.1元/立方米不仅节约26万元工程款,还为村集体创收了1万元;天心村2010年茶山经营权10承包期,招标底标200万元,11家进行竞标,中标价630万元;增值430万元;2011年公馆农贸市场88个摊位及20个店面招标底标230.2万元/年,160多人参加竞标,中标价310.31万元/年,增值80.11万元/年,三年为村财收入增加了264.33万元;2012年黄柏村茶山经营权承包10年期限,招标底标240万元,共有9家报名参与竞标,通过几轮的竞标,最后以540万元中标,为村集体增收300万元;

3.回顾近几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中标后的村级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村级工程质量监督跟踪有待加强。二是招告信息公开方面还应拓宽渠道。三是招投标业务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参考文献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4)

 

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和建设质量提高与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千亿元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规模将不断增大,等级公路在路网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通公路的乡村比重进一步提高。论文大全。从“十五”国家做出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来,“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又成为我省交通建设领域中的重中之重,也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农村公路建设又面临着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为此,加强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就如何加强我省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谈以下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重点

2004年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增大,对我们行业监督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但多年来对农村公路监督沿用的办法一直是等到工程完工后,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查,检查其有无多计工程量、竣工决算资料等,但这种办法已脱离了现代行业监督职能的范畴。随着现在我省农村公路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建设项目监督也随着改变其工作重点和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监督:

(一)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农村公路建设投资项目从立项审批、工可、设计审查批复到工程公开(或邀请)招投标,都是监督的重点,以防止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的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另外,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资质、业绩及招投标操作过程、评标办法等都要列为监督的重点。

(二)主体工程。要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设施等构筑物的主体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并对建设项目有无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做为监督的重点。

(三)附属工程。如公路两侧的绿化、边沟、防护工程等。监督的重点应为有无夹带计划外工程,或人为改变设计方案,变相加大工程概算的问题。

(四)隐蔽工程。如桥涵、防护工程基础,竣工后无法检测和计量的工程。隐蔽工程因其隐蔽性和重要性而增加了监督的难度,监督的重点应放在核实设计要求和实际施工的差异上,如开挖设计标高、几何尺寸和基础用料质量与工程量等问题上。

(五)工程决算。即对建设单位提报的工程决算报告进行审计,依据国家、省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审查施工过程有无多计工程量、重复计量、多计取费用、乱摊销费用、挪用或转移建设资金等现象。

二、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由于近几年来,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如何做到既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其监督的方法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招投标过程监督。招投标过程是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进入实质性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能从施工能力、施工信誉等方面择优选定施工、监理单位,也通过合同管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进一步细化和控制,用经济、合同手段保证公路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论文大全。因此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合法,将直接影响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以及投资的经济性,从以往经验和教训来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关系标、人情标,不仅使招标的目的难以从合同价上表现出来,也会为以后的施工管理和投资失控埋下隐患。具体监督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的招标(或招标)是否规范。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我省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以法定招标程序从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来进行招投标的,在招标前要详细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总体实施办法、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评标实施细则等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监督。监督时应从以下几方面检查招投标中有无违规现象:①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评标中是否有地区、行业的限制性(或排斥性)条款和做法;②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将该建设项目实施小范围的邀请招标、议标或将项目肢解而逃避招标等;③指定分包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条件;④合同签订价及中标通知书的合同价是否为中标单位的中标价;⑤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实施办法中是否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我省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严重抵触的地方。

2、建设单位是否严格遵循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标项目是否办理了工可、设计批复和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后进行招标的。坚决杜绝“三边”工程,即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这方面以往的经验教训已经不少,不征求群众意见和不深入实际调研,而强行上项目、盲目施工,只能是由于总体上考虑不到位,设计深度达不到而造成频繁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只能是劳民伤财,也是对国家和人民极不负责的表现。

3、建设单位是否在招标前将该项目的招标用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审核。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用的施工图纸和按照招标文件上的各细目计量方法汇总出来的。它既是招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也是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变更、计量的基础。目前工程量清单基本上由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对其不进行认真复核,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数量出入较大,会使合同价(或中标价)过高或过低,即使在中标以后另行调整,也会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留下较大的风险,特别是给施工单位申请变更埋下伏笔。因此,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施工过程监督。施工过程是履行合同、审批变更、对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和计量的过程,具有时间跨度大、可变因素多、矛盾集中、对工程决算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也是我们工程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在处理这个阶段的工程管理问题,应紧紧把握住合同这个原则,依照《交通部国内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处理。在这个阶段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1、履约保函及预付款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提交。履约保函的作用是保证施工单位能按合同规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银行担保,其有效期至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颁发交工证书之日。施工单位应按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函,未提交之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协议。预付款的作用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前准备工作启动资金,按工程进度以一定比例分期从施工单位各月报的中期价款结算中扣回,至到全部扣回之日起失效。

2、重点加强工程量清单的合同内计量工作。工程量清单计量一般是根据每月完成的合同内实物工作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准予计量的工程细目,它有阶段性、按实计量的特点。根据这个特点,应在施工过程中来进行控制,而不是依靠事后发现超计量以后再扣回。论文大全。业主代表均应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计量条款,心中应明确哪些项目可以计量,哪些项目不能计量,属于包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内容均不能单独计量,业主代表应重点审核施工期内各工程细目的合同内计量总额是否超出调整后的清单总额,对于超出的项目应查找原因,与总监办及时予以核减。

3、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变更设计工作。变更设计是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最大的因素,但客观的讲,任何工程项目都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既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也可以由施工单位提出。对于这方面要从以下几点引起注意:①变更设计是否有必要,是否有施工单位和设计代表通过变更将低单价细目更改为高单价细目的现象。②是否清单上已有适合或类似的项目单价,而另行审批单价的现象;在批复新的合同外单价时,应根据合同及实际情况认真编写审核批复意见,经相关部门会签,总监签发。不得随意无根据批复。③对于同时有核增核减的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是否在核增的同时对相关细目数量进行了核减。④对于招标文件或投标书中明确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施工方案、材料、机械、施工配合费用,是否通过变更予以变相支付。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建议

要提高监督质量,就必须改进方式、方法和手段。首先是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全过程把关,要从工程立项、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现场勘查、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等环节都要有监督人员的参与或进行实质性的监督,这也是加强工程管理、减少舞弊现象、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实施全程监督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招投标工作,对工程投标报价、评审实施监督;二是要从招投标投诉举报方面入手,客观公正的进行调查和反映问题,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三是要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验证,必要是进行破坏性检查,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全部返工重做;四是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五是要严把工程交竣工验收和财务审计关,根据竣工文件核实工程量,杜绝将计划外工程计入和多计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现象发生,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不必要经济上的损失及造成社会上不良的负面影响。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5)

公开招标是村级投资工程确定施工单位的主要方式,凡符合以下范围和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到镇工程组进行公开招标:

1、公开招标的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公路水运工程、道路工程、农桥及排水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项目等。

2、公开招标的规模:总工程量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限额以下工程发包方法

1、低于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各村邀请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

2、要遵循公开、竞争、效益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3、中标工程项目的附属工程投资额低于招标限额的,且原中标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可发包给原中标单位承建,但事前必须到镇工程组和农经站办理备案手续。

三、招投标程序

为提高行政办事效能,增强投标人之间的有效竞争,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等行为,村级投资工程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告:工程项目确定经领导批准后,由镇工程组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告。

2、报名:投标人根据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到工程组报名登记,报名单位需三家(含三家)以上,并发放招标书,由承包人测算、现场踏勘、填写投标书。

3、组织投标:建立镇工程组、农经站、村主要领导参加的评标领导组,对照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最终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规范的合同。

四、强化招标工程的现场管理

1、招标单位是村级投资工程现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由镇领导、村级主要负责人、镇农经站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

2、切实加强工程中标后的管理,认真进行项目的跟踪。建立严格的合同外工程签证审批制度,确保签证审批程序规范。

3、建立工程验收制度,项目工程结束后必须由镇验收组、农经站、村级联合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工程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报告单,凭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单、税务发票等方可报支记账。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发生,努力打造精品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6)

农村公路建设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打破农村的封闭状态,从而促进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道路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枢纽,只有加强农村与外部的连接,才能够实现我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在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为后期的顺畅运营奠定坚实的基础。现阶段,在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资金、施工工艺、监理以及招投标等环节的影响,而导致工程的施工质量无法保证,为农村公路后期的运行留下巨大的质量隐患。所以需要对影响到质量管理的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提高农村公路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

1 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现状的研究

1.1 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由于农村公路的覆盖面积较大,并且比较分散,所以为质量管理提高了难度。于城市公路建设质量等级标准而言,农村公路的质量等级标准相对较低,但是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有些施工企业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意识比较淡薄,所以会对质量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农村公路建设分段承包的情况下,由于承包施工队的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施工队本身并没有质量管理体系,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容易违反施工规范,地基强度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混凝土养护不达标,所以会存在巨大的质量隐患,在公路运营一段时间后,由于受到车辆的荷载以及自身结构的变化,会产生裂缝、不均匀沉降以及变形等质量问题,由此而影响到公路的正常运行。

1.2 农村公路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为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需要具有完善的监理机构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但是在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监理意识不强,所以很多工程的监理权利上移,职责分工不明确,由此导致监理人员无法正常的开展工作。在监理力度不严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在没有得到监理机构审批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监理机构形同虚设,无法发挥监理的作用,导致工程的施工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的质量隐患,为后期运行带来诸多不便。

1.3 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

农村公路工程的建设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国家和当地政府会拨付一定的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经历的环节较多,加之中间存在其他因素的干扰,在最后实际应用于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资金比例会大大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建设单位还需要完成任务,就会压低工程的施工费用,由此导致施工材料质量不达标,施工工艺不规范,与实际设计方案存在巨大的差距,直接影响到质量管理的顺利实施。

1.4 农村公路的招投标方式不合理

农村公路的招投标方式不合理的主要表现是:政府在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进行招投标时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是非常不适用于农村公路施工建设的。究其原因是:低价中标的方式主要适用于施工管理水平相差无几的施工企业中,而对于农村公路的施工来说,其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相对较差;低价中标的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很多中标企业产生偷工减料以节省施工成本的想法,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

2 强化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2.1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要强化对农村公路施工的质量管理,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在农村公路开工建设的过程中,建立并健全质量监管制度与奖惩制度,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表现,进行适当的奖惩;二是要定期或者不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对农村公路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在农村公路施工之前,要调配质量高、完好的施工机械,以保障农村公路施工的顺利进行。

2.2 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监理是重要的管理内容,是确保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保障。所以要加强监理环节的运行管理,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运行,建设单位需要聘请专业的工程监理机构,具有较高的监理水平,与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共同配合,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监理机构需要根据合同规范中的内容建立完善的监理方案,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施工工艺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标准执行,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需要经过监理工程师验证,审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监理机构对公路工程的监督管理,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3 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

资金是确保公路工程能够顺利施工的重要基础,也是进行质量管理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充裕的资金支持下,才能够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达标,施工工艺的规范性,所以要加强资金管理。一方面国家对于拨付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资金要加强监督管理,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公路建设资金能够及时安全的应用于公路工程建设中。另一方面可根据各地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拓展资金募集渠道,以政府为主,民间闲散资金为辅,提高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2.4 强化对农村公路招投标的管理

要强化对农村公路招投标的管理,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农村公路招投标意义的宣传,让与农村公路建设有关的企业与工作人员明确正确招投标的积极意义;二是招投标机构要深入农村公路建设的现场对公路的施工造价与实际价值进行科学化评估,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底;三是要采取措施对参与农村公路招投标的企业进行筛选,保留一些施工质量高、信誉高的施工企业作为参与招投标的主要人选,严禁挂靠企业的混入。

3 结束语

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保障,所以要加强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聘请专业的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完善招投标程序。在施工的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确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协调好各个工序之间的衔接,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加强成本管理,为质量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农村公路工程的建设发展。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7)

2、按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技术参数

根据《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年度示范项目—县城109国道生态农业区实施方案》批复及实施内容要求,在招投标中对招投标资格、技术参数、付款方式做了明确要求。根据农村生活经济状况和污染类型的特点,依据设备的质量可靠、经济耐用、运行费用和维修费用低的原则严格确定设备参数,明确货物招标中竞标人可选取的货物设备必须不低于或优于们设定的技术参数,每个标段的投标单位的资格必须符合要求。为确保竞标人有相对较雄厚的经济实力,防止无经济实力、不具备实际供货能力的单位中标,我们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对付款方式提出严格要求,即供方所交付的产品由需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总价的95%,同时预留5%作为质保金,运行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货物中标后,由县局进行查验合格后再进行供货。

3、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8)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社会矛盾和民间纷争逐渐增多,仅是农村合同管理不规范就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比如,农村发包项目程序不合法,村干部“越俎代庖”、“暗箱操作”等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合同签订不规范,经常出现“口头约定”、“君子协议”,项目承包内容随意变更;合同主体资格不明确,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悖;缺乏熟悉业务的合同管理人员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合同协议乱扔乱放,损毁丢失现象较多,因换届落选、矛盾纠纷等原因,擅自隐匿损毁合同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也容易引发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和社会问题。因此,实行农村合同监管,依法理顺并完善农村各类集体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发包、转让、转包、租赁、借贷、买卖,以及建筑、劳务各项工程项目的拍卖、竞标等各种法律关系和法定手续,实现农村合同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成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规章制度。相继制定出台了《__区农村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合同协助监督管理员管理制度》、《农村合同监管档案管理制度》等12项工作配套制度,建立了合同公章使用程序化制度。凡是农村集体发包、承包行为所涉及的报批或留存文书资料,全部由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负责审查把关,出具《农村合同公章使用认可书》。5000元以下的经济合同经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主任和乡(镇)分管领导签批;超过5000元的经乡(镇)长签批后,持《农村合同公章使用认可书》到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办理盖章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建立合同监管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由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半年和年终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建立报酬保障和奖罚严明的激励机制,根据《农村合同协助监督管理员管理制度》,每村配备1名农村合同协助监督管理员,其报酬由乡(镇)政府统一核定,统筹发放,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每月100元,每增加100人增加10元。

(二)严格监管程序。具体工作中制定和坚持了合同监管“八步工作法”。一是报批发包意向。先由项目村“两委”研究,初步达成项目发包意向,向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提交《发(承)包项目实施申请书》,乡(镇)分管领导审批许可后,向项目申请村送达《农村集体发包项目实施许可告知书》。二是议定发包方案。项目村“两委”牵头,组织部分村民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所发包项目的主要事项,如发包土地的坐落四至、期限、底标、发包范围和招投标方式等进行研究,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制定出初步发包方案。三是报批发包方案。村“两委”组织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对发包方案进行酝酿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同意后,将发包方案交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审核,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和区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审批。四是方案和招标公示。方案获批后,将方案和项目招标说明书、招标规则等事项在村内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五是举行招投标仪式。公示期满,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招投标,为确保公平竞争,招投标仪式在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专设的农村合同投标大厅举行,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六是依法签订合同。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严把合同内容的法律和文字关,合同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与民主议定的内容相违背,然后遵照事先公开议定的项目招标说明书的要求签订合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七是规范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后,当事各方需办理见、公证手续的,由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协助办理,连同合同文本和发包程序中产生的正本资料统一由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负责保管,应该由村集体方留存的合同由村文书负责归档保存,合同协管员登记造册,建档备案。八是合同跟踪监督。乡(镇)农村合同监管中心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如确需变更或提前解除,要按法定程序修订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其中对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隐患及早介入,及时调处。调解不成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从而确保合同安全顺利履行。

三、取得的成效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9)

2003年以来,全市展开了大规模农村公路的建设,6年来,全市共新改建农村公路里程达到4.36万公里,行政村通公路率由2003年的%提高到了85.7%,乡镇通水泥路或油路率由2003年的%提高到了83.5%.路面破损率评定为好的项目XX个,占比例XX%;评定为中的项目XX个,占比例XX%。沥青路面项目XX个,累计破损率为XX%,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XX个,累计破损率为XX%。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在农村公路修建质量上总体不错,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影响农村公路修建质量的因素分析

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之所以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是抓住了影响农村公路修建质量的关键因素,具体为以下几点:

1、招投标是否公平、公正

据调研,我市农村公路公路建设招投标经几年来大力规范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招投标公平、公正,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竞争有序,在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防范农村公路工程腐败滋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2、在物资采购管理上领导干部及人员是否廉正廉洁

在近几年的农村公路建设中,我市采取措施,严格管理,很好的遏制了物资采购上有关人员贪污腐化行为,实践证明这是影响农村公路质量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3、在工程的转包分包方面是否能够杜绝了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

通过调研发现我市这几年农村公路质量比较高与杜绝杜绝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有莫大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

4、农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是否按程序办理

如果对施工图进行较多或较频设计变更,势必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5、财务管理及资金拨付方面是否严格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是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地重中之重,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从我市的实践来看,提高工程质量必须加强资金管理。

6、《廉政合同》是否执行

我市在建设农村公路中,注重把好廉政关。从XX年起在全市推行农村公路廉政合同制,共签订《廉政合同》XX份,不仅规范了业主、施工单位双方的业务活动,也从制度上保障了双方的廉洁自律行为,从源头上纠正了施工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并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至今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很好的保证了工程质量。实践证明通过实行廉政合同制,对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农村公路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建议措施

(一)规范程序严格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1、随机抽选招标公司和监理公司

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均从我市组建的政府采购招标机构库中随机抽取,被抽中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招标委托合同;工程监理机构也从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监理队伍名单中选择,确保源头公正。

2、严格起草、审查招标文件

在公司和建设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由招标公司起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经建设单位、市监察局、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办等审查后通过市政府采购网、市建设信息网,公开报名,同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包括技术要求、评标办法、评委会组成、付款方式等,公司在充分征求各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并发放给合格的投标人。建设工程的上限控制额和工程量清单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科学编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测和招标答疑。为减少造价风险,在商务标评审中,我市采取了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自主报价、鼓励低价中标的方式。

3、公开、公正组织开评标

所有开标评标活动都严格按《XX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进入市有形市场。评委会由建设单位代表和从有形市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整个评标活动都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城建指挥部监督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办的监督下进行,评标组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经评委会推荐的拟中标候选人在市政府采购网、市建设信息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全程跟踪施工组织、实施

评标结束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将配合建设单位对无投诉、无异议的拟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组织施工。施工队伍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市审计局实施全程跟踪审计,监理公司、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全过程参与。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严格按照《XX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物资采购管理,领导干部及人员廉正廉洁

首先物资采购程序严格。工程建设所需建设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且经指挥部实地考察建议优先选用的高质量产品,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材料采购调运部负责做好对工程建设所需物资的采购、调运、发放、保存、登记等工作。

其次,负责工程的领导干部和职工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采办物资,采购过程中在质量和数量上严格把关,廉正廉洁,没有出现过贪污腐化案件,有力保障了农村公路建设进度。

(三)在工程的转包分包方面,严格控制,杜绝了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

事实证明转包和违法分包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我是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了这一现象。

1、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工程分包行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关法规的规定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一是施工单位只能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同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二是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且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三是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四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2、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市交通局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等单位不定期组织实施专项执法监察,对利用职权指定转包、分包和违规干预工程建设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同时违规企业和人员将记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通过完善和创新制度,遏制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市交通系统每年都会认真总结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规定,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工程管理、质量监督、资金管理、质量事故追究、交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方面的规定,力争从制度上和源头上保证公路工程建设不发生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四)对涉及通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路线型和工程质量

一是成立通村公路建设设计变更组,具体负责农村建设的工程设计变更。

二是在通村公路建设设计变更过程中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XX省农村公路施工技术指南》进行变更,不得随意增减工程量。

三是在设计变更过程中严格履行“四方会”和“两单一令”,待变更审批后才予以实施。“四方会”即是指在设计变更中参加现场变更认定的业主方(包括施工队伍)、指挥部、督导组(包括设计方)和变更组代表参加的会议。“两单一令”则指业主方在申请变更时,出面向农村公路指挥部申请“工程变更报告单”,根据报告单“四方会”代表到现场进行核实其工程项目、工程量和执行单价,再制作“现场会审单”由“四方会”代表签字认定后下达“变更令”,设计变更程序完毕,方可按变更进行下步施工。

(五)规范财务管理程序,规范建设资金的支付,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农村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我市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债资金、省补专项资金、五小养路费征收返还及乡镇配套资金。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资金的效应,我们交通局会计室全体委派会计,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建章立制,到乡镇亲自建帐,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据我市公路的实际情况,制订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其具体做法:

1、实行科学有效的拨款程序。

首先,由施工队伍以路为单位进行用款申请,镇监理组长签字,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及市农路办工程技术组审核签字后,报市农路办工程技术组审核签字后,报市交通局分片督察组组长签字,最后报市局局长及市领导层层签字把关审批的控制程序。

2、开设专户,实行一路一拨制

以往出于种种原因,直接把款拨到各建设乡镇的农路专户上,由于个别乡镇对专款专用意识淡薄,有挪用截留现象,致使一些施工户上访信不断,造成不良影响。为了消除这些影响,保证建设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改变了以往那种把每个建设乡镇一个帐户的拨付方式,而是由会计室在工商银行统一按每个镇的施工合同按每条路开设专户,并对专户统一进行编号,同时在每个专户银行,预留印鉴上预留交通局督察负责人,镇分管领导人施工户负责人印鉴章,也就是说,每条路建设资金拨入该专户后,如取出来至少要征取银行预留印鉴章的每个人同意后方能取出,截止至现在我们已经开设了这样的专户XX多个,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领导们对这种做法评价很高,施工户们也拍手称快,这样既保证了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又彻底消除施工户上访的隐患。

3、对拨出的建设资金,实行跟踪监督制。

为了使建设资金真正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中去,我们定期式不定期,通过调取建设单位的帐目式直接到现场进行检查,对违反财务纪律,乱支专项资金的报请有关领导要求限期整改,如不整改的建议领导延缓拨款期限。

4、拨款和工作质量挂钩制。

工程建设中,凡被市县质监部门认为不合格的工程,该项目不预给予拨款,已经拨付的资金,在其他建设项目中扣回,凡被暂停拨款的项目整改到符合规定的质量目标后恢复拨款。

5、严格实行质量保证金和扣付制。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10)

本规定所称农村小型工程是指财政性资金投资在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村集体资金投资在1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的提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拟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和预算,提出设计图纸(方案)和预算表(书)。

村集体经济组织开会议对设计图纸(方案)、预算表(书)以及项目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表决。

村集体资金投资在50万元(含)以上项目,必须采用招标方式。

三、工程项目的审核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情况、工程资金落实情况、设计图纸(方案)、预算表(书)、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等项目材料报送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

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准工程采用的招标方式或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不符合的,通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齐材料后再行审核。

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全额捐赠,且捐赠人同意不招标的;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不适宜招标的,经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审核,可以不招标。

四、招标和招标方式

农村小型工程建设确定施工单位要按照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核准的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竞争性谈判)全过程应在各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进行,监管中心、村务监督小组、村民代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

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要根据报送的建设工程项目相关材料发出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或竞争性谈判邀请函。招标公告应提前5个工作日在镇(街)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开渠道上进行公布。

中标候选人应在镇(街)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开渠道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投诉的,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接到投诉(实名投诉)的,由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核实,并视核实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五、施工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确定后,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要指导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规范性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合同应报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审查备案。

施工合同应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并取消中标资格。

六、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

建设工程项目各项开支要严格按照《区规范农村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

建设工程项目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引起工程增量超过中标价10%或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施工前应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由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审核。由于不可预见等原因引起的上述工程增量且急需施工的,施工后需书面说明原因,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由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审核,否则工程量增加部分不予支付。

七、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

建设工程项目要成立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由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

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村集体资金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备案,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应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要求向区发改局办理项目立项、招标事项核准等手续,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在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由区招标办负责监督。

财政性资金投资5万元(不含)以下,村集体资金投资10万元(不含)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街)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备案,由村集体参照上述规定组织实施。

农村工程招投标篇(11)

(一)条数多、里程短、规模大、分布广。就拿我县“十五”期间实施的乡村水泥路建设项目来说,80%以上在3公里左右,年建设里程近200公里,也就是说每年有60个左右项目分布在全县各地。

(二)上级补助标准低,地方配套压力大。目前绝大部分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为上级补助约占1/3,地方自筹约占2/3。由于公路建设是公益性事业,乡村水泥路又不可能符合设置收费站的条件,地方自筹部分主要是通过群众捐资、农民投劳、财政支持等方式解决。由于这些渠道可变因素多,最后难以确保全部到位。

(三)项目业主为基层组织,如乡道为乡镇政府,村道为行政村,这样一来责任明确,便于完成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和组织资金筹措,但另一方面又致使业主个数多,协调难度大。

(四)建设周期短,每个项目基本上是当年立项、当年设计、当年施工,并要求当年完工,所以有必要缩短和减少相关程序和环节,为工程建设提供足够工期。

(五)技术相对简单。由于一般没有什么桥梁,在把住基层以下施工机械及质量关的前提下,具备水泥路面施工基本技术的队伍即可承担。

(六)施工承建方式多。有项目总价包干的;也有路面对外包干,路基由行政村自我完成的;为节省资金还有对外包工不包料的等等。此外,由于群众自筹了相当一部分资金,要求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特别是资金监管的愿望强烈。

二、乡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实施招投标中所存在的问题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方面规定,由于上述特点造成乡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下述问题:

(一)具备规定资质的队伍少,导致挂靠多。拿我县来说,符合规定资质的队伍没有1家,就是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也不多,并且其中有一部分没有施工能力,远远不能适应农村公路建设需要。其次,由于大部分项目为没有启动资金,均由施工单位带资建设,交通部门的补助资金往往要一年后才能到位,群众捐资到位难,敢于投标乡村公路水泥路建设的施工队伍更少。有些乡镇甚至于出现乡村水泥路建设招标无人问津的现象。反过来说,能来投标或说是参与实际施工的绝大部分是熟悉当地情况,特别是清楚配套资金筹措情况的由当地人员组成的施工队伍。

(二)由于有效工期短难以满足招投标各阶段的规定时间要求,往往是有程序,但无时间保证,造成公开性不够,公正性不足,竞争性不强,难以让更大范围内的施工队伍获取相关信息。

(三)业主基本上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委托招标机构由于嫌收费少而不愿接手此类项目;县级交通部门难以应付众多的乡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当地群众也不愿意多走程序多花钱,对程序多、花费大有一定的抵触情绪,致使相当部分项目没有进入招投程序。

(四)县级交通部门的监督难以到位。所订立的书面合同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符?是否符合施工规范?是否与中标通知书的核心内容相符?最后的决算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等等,缺乏后续监督,也就难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对策研究

要克服上述问题,建议乡村水泥路招投标工作应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价廉质优的原则,从乡村水泥路建设的特点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灵活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实施建设项目。

(一)合理划分标段,避免规避招标行为。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分解单一线路;对于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的项目可以捆绑招标,属于乡道的或几个行政村能够协调好的,也可由乡镇组织招标。目前情况下,为减少招标成本,能否将现行的“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改为“上级补助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上级补助50万元以下的项目则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