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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案例大全11篇

时间:2024-01-29 15:18:14

农村经济发展案例

篇(1)

案例教学法始见于191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后逐步在医学、工商管理等应用性教学领域得到发展。具体是指根据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分析方法,通过教师的指导,运用多种方式对案例所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提出见解和决策,以此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法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其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激发学习热情,而且也有利于培养其分析、表达、思维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从而提高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因此,该教学法正越来越受到教育专家们的重视。

农业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农业生产活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应用性。而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的来说,为了解决目前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就需要做好农业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培养更多的农业管理人才来服务于社会主义农业事业的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农业经济学的授课多采用“教师-教材-课堂”三位一体的“填鸭式”教学模式,学生因课堂上很少有参与机会而缺乏主动,结果是“上课记笔记,下课看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后全忘记”。由此可见,这种缺乏师生互动和理论联系实践的传统教学模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了实际教学效果。为此,我们在借鉴国外同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这门学科的特点进行了适当的教学改革,即不仅要根据讲授的主题内容适时介绍国内外该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和科研成果,同时还要以案例的形式把国内外农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相关新问题及时带入课堂。这样可以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分析能力,增强学生对抽象理论的感性认识。下面具体探讨在农业经济学授课中实施案例教学的几个重要环节。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的开展主要是借助相关案例来实现的,所以选择恰当的案例在案例教学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时也是确保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为此在选取案例时应慎重考虑,通常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所选案例要具有客观性

案例的客观真实是指其案例的材料来自客观存在的农村事实,是农村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或已经发生的事件。对于教师自己编写的案例,可以通过网络或报刊杂志来搜集尽可能多的农业经济活动素材,精心取舍编制;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把教学课堂设置在田间地头,通过让学生对农民的现场调查或与农民的直接对话来获取大量鲜活素材,增加学生对教学案例的感性认识。当然教学案例的客观真实并不是毫无取舍,无所选择,而是要反映农业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性,这是案例选编的第一原则。为此,教师需要关注广泛的农村经济活动领域,要有开拓的视野和敏锐的感悟性。

(二)所选案例难度要适中

首先,所选案例应符合教学目标;其次,结合学生特点以及教师的能力,所选案例的难度要适中。合理的教学案例应该是教师能够把握、学生能够接受和认同的;同时也应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具有科学性,并能够激发学生进行深入思考。

(三)所选案例要具有新颖性和代表性

尽可能选择当前社会经济与农业、农村经济改革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并且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使学生更加深刻了解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

(四)所选案例要具有典型性

所谓典型性,不在于案件当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而在于案例本身与农业经济学理论内涵的联系性和代表性。被选案例分析要有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

(五)案例的多样性

既可以选择与农业经济活动相关的负面事例,也可以选择与其有关的正面事例;同时也可以选择学生自身所熟悉的小事件,或是选择国家所制定的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既要有国内的案例,也要有国外及全球性的案例。

要注意的是,以上几个方面并不是相互孤立的,在案例选择时要尽可能将这几个方面有机联系起来,综合运用。为此,在参照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农业经济学教学的具体目标结合目前中国农业经济活动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来选择相应的典型教学案例,并建立相应的教学案例库。大致来说所选择教学案例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粮食安全、农村税费改革、土地流转、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金融改革、农产品国际贸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通过对上述方面的内容选择经典的案例来开展教学不但可以加强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而且还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有效地避免传统教学法所造成相关理论的枯燥乏味。

二、案例教学过程的实现

农业经济学课程在案例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主角,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论证,提出自己的看法,集思广益,发挥群体功能,这样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真正目的。其具体实施过程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案例展示

案例展示是案例教学的开始,就是把农业经济问题的经典案例通过印发文字材料、教师口头描述或多媒体等方式展示给同学。同时,教师应尽可能详尽地陈述案例所发生的背景信息,让学生尽快地进入案例情境之中,从而充分感知案例,为后面的“分析”与“探究”做好准备。如在讲授农村劳动力转移时,以“浙江农村劳动力转移”为例进行分析。在介绍该案例的背景资料时,一方面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将一些典型的该省农村工业区、家庭手工业作坊的图片展示给学生,使学生仿佛到达“现场”;另一方面可通过文字和图表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该地区农村经济以及农民收入的影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要求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展示给学生。如针对本案例来说,要求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浙江劳动力转移措施实施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都出现了显著变化,而有些地方则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让学生熟悉案例内容,拟写发言提纲

这是案例讨论的分析准备阶段,每个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课前预习,熟悉案例,解答思考题。案例教学改变了以往课堂上以教师为主的传统,更多强调学生的主动性。主要从两个方面去做:一是提前布置案例,让学生课前预习。并明确提出预习要求,使学生熟悉案情,带着问题上课,实现由被动向主动角色的转变。二是注意选择提供给学生的材料范围。由于案例教学目的重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而且案例本身可能并无标准的答案,所以要求学生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因此,在给学生提供案例材料时,可以将案例结论部分隐去,允许学生自己分析得出各种结论性意见,将讨论和参与的空间留给课堂教学,从而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避免采用单一化和模式化的僵硬思维方式,从而培养创新的思维能力。

(三)分组讨论与班级交流

通过分组让学生学会分工协作,互相启发与补充,尽而通过个人和小组的分析、探究、讨论,获得关于案例问题的见解。并让各组推选学生代表,在综合各人的不同意见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讲话稿,参加全班交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虽然是以学生讨论为主,但教师也要以主持人的身份进入角色,适时加以引导以防止学生讨论偏离主题,同时鼓励大家充分表述自己的观点;如果讨论气氛过于沉闷,教师可以作适当穿插,以活跃气氛,从而使课堂讨论顺利进行。

(四)归纳总结,消化提升

案例教学主要是以学生所掌握的知识为基础,通过对案例内容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来获取和巩固有关农业经济的相关理论知识。在全部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要结合学生的讨论对案件进行适当的点评和总结。也就是说要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指出其优点和不足之处,让学生从中得到启示,提高思辨能力,从而更好地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全局观念和书面表达能力。最后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写出案例分析的书面报告,教师以此为基础评出小组作业成绩并记入最后考试总成绩,以此来激发学生参与课堂案例教学的积极性。

三、案例教学实践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践证明,通过案例教学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并且对于推动农业经济学教学方法的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案例教学要求师生具有很强的互动性,为此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明确教师的角色和责任,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教学的主体,而老师则是推进教学的引路人,为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根据课堂教学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引导。同时,在把握好教学节奏和学习进度的基础上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坚持以学生为主,激励学生积极参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二)案例教学环节的制定要符合教学规律

虽然案例教学模式是开放式的,给教师和学生都留有很大自由发挥的余地,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根据教与学的内在规律,采取恰当的措施来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要注重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

案例的课堂教学过程是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互动过程,在此基础上实现思想交流、达成共识、取长补短和相互学习的目的。也就是说能否有效地进行课堂教学互动将直接影响课堂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所以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沟通的方式和技巧。特别是根据学生的课堂发言要给予积极的鼓励和引导,要善于打破冷场;当出现背离主题时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收尾总结,从而有效地把握好课堂的案例教学。

(四)运用多种讨论形式,提高案例教学效果

一般案例讨论的形式是以学生发言为主,老师启发引导为辅。但是采用多种形式的课堂讨论可以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常见的讨论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交互询问式、对抗与合作型等。为了更好地促进案例教学的课堂效果,我们可以根据案例的特点选用一种或多种形式的课堂讨论方式。

参考文献:

1、郭德红.案例教学:历史、本质和发展趋势[J].高等理科教育,2008(1).

2、刘永强,廖天虎.论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J].高教研究,2008(4).

篇(2)

我国的“新农村”概念是一个很早就提出的概念,在当前时代更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新农村”最早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提出,当时“新农村”中的“新”主要是相对于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小农经济而言,要发展社会主义的农村建设。而对于当下来说,“新农村”的含义被打上了更为鲜明的时代烙印,这里的“新”是相对于以往所有的农村和农业发展而言,既区别于传统农业和农村发展模式,又区别于新中国建立以来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模式,其标志是党的十六届五种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精神和标准。

1 新农村档案建设的重要性

档案建设对于新农村的整体建设来说十分重要,其重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档案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由于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所以党和国家在作出经济决策的时候要考虑的宏观因素和微观要素都非常多,而在农业和农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大量的农业档案,给党和国家的经济决策提供了详实的数据和重要的参考。基于这些档案数据,才能够作出适合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并且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档案的保存和调取更加安全和简便,这也给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和信息基础。

其次,档案建设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需要。农村档案包罗万象,绝不仅仅只有经济信息和数据,还包括农民的基本信息、农业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凭证,这些信息和凭证具有真实性、原始性、确定性和权威性,它不仅是农民及其子女接受教育、医疗、就业等的优惠证明,还是解决农村事务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档案能够有效地避免很多农村纠纷,能够最大程度促进农村的社会和谐。

最后,档案建设是维护农民基本权益的保障。城乡差异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诚然,档案建设并不是缩小城乡差异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对于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障却起到十分重要的助推作用。当前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土地用途发生改变,农民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档案建设既能够明确土地相关信息,又能够准确记录土地流转内容,对于农民的基本权益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2 当前新农村档案建设取得的成绩和不足

首先,当前新农村档案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新农村档案建设逐步走向正规、准确以及信息化、现代化。简单地总结,当前所有涉及到农业和农村的档案已经进行了有效的资源整合,档案部门对与所有的涉农档案进行分门别类,并建立起了详细的目录,使得档案的输入和调取都非常方便;当前农村档案已经开始逐步实现信息化,在保存各种纸质档案的前提下,各种电子档案也开始建立起来;档案工作不再孤立,而是与各部门其他各项工作有了更多的对接,例如教育、医疗、就业、经济活动等实现了档案的一体化和差异化,为农民带来了更多便利;档案工作与农业发展契合度更高,档案管理以其海量的信息,能够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收机会。

其次,当前新农村档案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各地档案管理差异性仍然较大。在我国,城乡差异仍然较大,与此同时,农村与农村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很多地区没有良好的条件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人才较为稀缺。在我国高等教育中,档案管理是非常冷门的专业,各地的档案管理人员要么是基层工作人员兼任,要么是通过工作经验进行日常工作,具有系统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人很少。这也制约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档案的类型结构有待优化,档案类型存在局限性,也远远没有适应当前时代的发展和需要。

3 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提升的建议

第一,要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体系化建设。档案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诞生和发展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工作,对于整个社会管理和人民群众权益的保障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直到今日,档案工作的基本模式依然陈旧,档案工作亟需进行体系化建设。体系化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做到农村工作的各个领域都有涉及,特别是直接涉及农民和农业生产的人口、经济数据,应当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加以完善。

第二,要培养和吸引档案管理人才投入到新农村档案管理工作中来。当前档案管理正在朝着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传统的工作经验对于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来说已经远远不够,更多优质人才才是未来新农村档案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农村不仅要将更多优秀档案管理人才“引进来”,也要积极“走出去”,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的经验。

第三,要逐步完成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纸质档案具有保存年限、保存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严格要求,且不易转移。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成熟,电子档案以其输入、查询、调取、修改便捷,易保存、可远程操作,对保存条件要求低等特点必将完全代替纸质档案,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应当逐步完成档案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4 结语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既是社会主义中国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物质贡献者,又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群体,“三农”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决胜时期仍然是我国最为重要的核心工作之一。档案建设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工作,解决了我国因为人口众多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都提供了权威和稳定的凭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最具代表性的工作之一。相信在档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共同协作下,未来新农村档案工作一定能够迈上新的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决胜时期的农村发展提供强大的基础和动力。

参考文献

[1]邓绍兴,陈智为.档案管理学(修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周慧华.明确新任务,探索新途径,服务新农村---关于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调查与思考[J].浙江档案,2008(07).

篇(3)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为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现状,总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收益分配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农村征占地补偿、安置补偿、各项惠农补贴、集体土地收益等内容,对该县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农村集体经济基本情况

全县地处豫西丘陵山区,236 个行政村。农村人口7.4 万户,纯农户2.3 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1%。全县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面积187.06 万亩,其中,耕地面积63.43 万亩,林地面积73.33 万亩,其它50.30 万亩。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63.4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0%。家庭承包经营林地面积45.9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63%。

2013 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007989.02 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45276.42 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为4.5%。集体经济组织总支出32149.42 万元,净收益为13127万元。

2013 年全县征占地补偿费(含青苗补偿、安置补偿)

81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36.28 万元。

2013 年各项惠农补贴6744.24 万元,主要包括种粮补贴4577.35 万元;良种补贴526.5 万元;退耕还林补贴942.39 万元;公益林补贴698 万元。

二、收益分配情况

(一)可分配收益13127 万元

①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624 万元。②分配农户7380 万元。③村组干部报酬及经费1123 万元。

(二)收益分配方式

1.集体资产资源收益分配。多数用于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和为农民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部分用于村集体经费。

2.各类惠农补贴兑付。种粮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由乡村按照种粮面积和退耕还林面积登记造册,经财政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全部以“一卡通”的形式分至农户。

3.征占地补偿费用的分配。2013年,征占地涉及33个村,征地约1100亩,补偿费用8177 万元。在分配程序上,村集体制定分配方案,以“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分至农户。分配方案:多数村按照补偿款总额,根据被征占土地的经营权属核算补偿标准,全县平均留用比例约为10%。个别村根据被征占地的经营权属,80%补偿款分配至被征占地农户,剩余20%平均分配至村集体的其他农户。

三、调查分析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来源

从调研情况看,该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农村征占地补偿(包括安置补偿、青苗及地面附属物赔偿等)以及集体资源、资产的发包、租赁和惠农补贴。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收益分配的内容和形式来看,惠农补贴由于资金的性质、受益对象、兑付方案和办法,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又由县、乡、村层层把关,且村集体不直接拨付款项,基本不存在纠纷和问题。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收入数量不多,且多数用于村公益性基础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又由村监委会全程参与监督,也不存在纠纷和问题。而对于农村征占地补偿款的分配,由于涉及土地和经营权属等因素,分配对象和分配金额不确定,分配方式多样,又是一次性分配,数额也比较大,存在一定的权益纠纷和问题隐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配方案缺乏长远考虑。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移民村,土地已全部分包给村民经营,村集体资源匮乏,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是村集体收入的全部。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占后的补偿,大多数“分干用尽”,即把补偿款按照农户被征占用土地多少,全部分给被征占地农户,集体不参与分配。这样看似公平,近期也没有纠纷,从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考虑,除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以外,对村内自然新增人口来说,也是另外一种不公平,也为下轮土地承(延)包埋下隐患。

2.分配主体和分配比例难以界定。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征占地补偿款进行分配的过程中,村民分化为不同的利益群体,并就分配问题产生了纠纷。被征占地的农户,主张“占谁地,补偿谁”,未被征占地的农户,则认为土地为集体所有,全体农户都应该参与分配,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主张应留取一定比例,归集体支配,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这样,在不同利益群体纷争中,未被征占地的农户,特别是大户、老户,利用人数众多的优势,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制定并通过分配方案,以程序上的合法合规,对其他利益群体少分甚至不分补偿款,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或不科学、不合理。这也是形成收益分配纠纷的主要因素。

3.收益分配缺乏有效监管。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自治管理,乡(镇)政府不愿也不便于过多介入到村集体的具体管理事务中;同时,在法治层面,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对象、分配方式、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之间分配比例,缺少法律法规的明确界定,造成收益分配缺乏有效监管。

四、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来自土地的收益也会发生深刻的变化,收益分配直接关系农民利益和农村经济发展,尽快建立和完善分配制度,理顺分配机制,规范分配方式,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水平,成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有效手段。建议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加强对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的指导,把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纳入科学合理的制度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有效监管

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有效监管,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情况应纳入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重点监管,做到各级监管部门实时查询、实时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的收益分配方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前,应由乡镇政府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可以运用村财乡管制度,暂时冻结资金,直至实现各方利益兼顾,使收益分配真正有利于集体经济可持发展,农民收入可持续增加。

(三)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素质培训

在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由于个别村组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违规操作,分配不公,也是引起纠纷的重要原因。通过加强村、组干部培训,增强村组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村组干部的知识水平、强化村组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村组干部的执政能力,引导村组干部从农村经济长远可持续发展考虑,合理分配集体收益。

篇(4)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的大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步骤。面对着蓬勃发展的农村经济形式,农村档案工作如何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农村经济服务,这一新的课题正成为我们广大档案工作者刻不容缓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那么,目前农村档案工作究竟如何呢?

1 农村档案工作现状

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社会档案意识薄弱,促使全市农村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由于农村档案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从业人员分散,各地经济状况差异很大,有的领导没有把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因此造成好的档案室达到了标准,不好的还没有开展档案工作,形成了不平衡发展状态。

2、指导、监督不力,档案专业人员水平低。《档案法》第二章六条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而我市乡镇档案工作多由秘书兼管。秘书同志是乡镇的“大管家”,每天吃喝拉洒睡,迎来送往都由他管,上传下达,上报各项工作进度等等,这些零乱的工作使秘书忙的不可开交,很难有时间坐下来考虑档案工作,实际上是兼而不管,管而不力,对村级档案和其它门类的档案根本谈不上监督指导。而市县搞业务指导的人员较少,农村档案工作门类多,面大,有的交通不便,指导科的同志很难到行政村看一看村级档案工作,这样就造成了村级档案年初抓一次,平时无人管。另一方面乡镇秘书调动频繁,村级档案员文化水平低,档案专业水平不高,使农村档案工作发展迟缓,有一部分升级后还有滑坡现象。

3、经费投入少,保管条件差。受经济条件的制约,绝大多数乡镇每年往档案工作上投入的资金,多则不过百元,少则几十元。有的领导舍不得为档案工作花钱还美其名曰:“不能增加农民负担”,这样一部分村的档案库房、装具陈旧。由于没有专门档案室,很多人在一个屋里办公,吸烟、冬季生火取暖,火灾的隐患很多,档案的安全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延长档案的寿命了。

4、档案门类单一,收集不齐,案卷保存价值低。乡镇级的档案大部分实行了综合管理,但也有一部分档案室保存的档案门类单一,只有文书、会计和婚姻档案。村级档案起步较晚,现已归档的案卷也多的红头文件,而本级形成的文件材料大多数没有收集上来,散失在各界村领导手中,由于本级文件收集的不齐全完整,影响了档案的保存价值。

5、检索手段单一,档案的编研、开发利用不理想。乡镇村的档案室,95%以上是一本帐――案卷目录,极个别的档案室编制了人名索引、专题目录,单一的检索工具不便于利用。编研工作大多数档案室开展,有的只是简单地编写了全宗介绍、大事记等。农业档案信息没有真正开发出来,档案员基本上是等客上门,没有采用多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利用效果好的每年利用上百卷,一般的就是几十卷或几卷,失去了保存档案的意义。

2 改变农村档案现状的对策

从整体上看,目前农村档案工作的现状与农村经济发展远远不相适应。我们要加大对农村档案工作领导的力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农村档案工作现状,针对农村档案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1、领导重视,把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按着档案法的规定,每个乡镇都要统筹安排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要把农村档案工作作为政府的行为,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各涉农部门要协调得当,相互支持,凝聚成一股合力,形成一个齐抓共管农村档案工作的新局面。党委每年都要立会一至二次,专门研究档案工作,要为档案工作投入一定的资金,为档案工作扎扎实实地办几件事情。

在领导重视的同时,还要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档案法》和农村建档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建档工作家喻户晓,成人皆知。可采用广播、版报、讲座的形式,用典型事例教育农民。例如,利用土地档案解决了邻里纠纷,一份承包合同,为承包者打赢了官司。我们用农民看得见,听得到,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例,说明农村建立档案的必须性和重要性,从而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使他们自觉地帮助收集散失在群众之中的档案资料,为丰富农村档案内容献力献策。

2、培训人才,加强对农村档案的监督与指导。档案管理要上水平,档案人员的素质至关重要。我们要针对乡镇村档案工作者兼职多,新手多,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少的特点,采用分层次的办法进行培训。对新上岗的,要进行上岗培训,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档案工作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能独立完成文书处理工作和立卷归档工作。对于那些老档案,文化水平较高的同志,针对他们的特点选学一些新的档案知识,拓宽知识面,让他们多参加一些档案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档案工作水平。

市县档案业务指导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档案工作指导的力度。每年都要投入一定的人力,深入到各乡镇村,进行面对面的指导。还要争取农经局、乡企局、民政局、农业局、土地局、计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共同抓好农村档案工作。各乡镇的档案工作者,也要加强对本区域内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样市(县)乡业务指导互相配合,使村级档案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5)

1.现阶段农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1.1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

中办发17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角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和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1.2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作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保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不受侵犯,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有利于落实、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制。有利于全面、公正地考察和使用干部。

2.农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

2.1加强领导,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审计工作经费

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把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事关村级换届选举、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积极部署,狠抓落实。组织、监察等部门联合下发相关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区、镇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按照上级工作布署,采取交叉审计、区镇联合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等各种不同方式,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并下达了审计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2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这次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自身情况对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了市、区审计工作方案,《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厦门市农村财务审计条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熟悉区、镇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培训提高了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为开展审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3严格审计工作程序,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各审计小组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时,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厦门市农村财务审计条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计工作规程,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一是提前三天下发审计通知书,将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完成后坚持十天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倾听被审计村及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二是开展审计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地查阅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承包合同等有关资料,对有凝问的开支做好审计工作记录,对涉嫌违法乱纪的开支,认真做好原始材料的记录和复印,取得第一手资料。三是正确处理问题,客观公正评价。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分清不同性质的情况,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理,该整改的要求被审计村及时整改,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办理移交,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对村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把握审计资料规范。做到有原始资料复印件,有证明材料,有审计报告,有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书等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立卷归档。

2.4督促落实整改,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于落实整改。审计结论下发后,各审计组及时跟踪督促被审计村(居)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要求被审计村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十五天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清退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退,该补办材料和手续的及时补办,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材料报区农业局备案。二是要求被审计村针对审计后还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三是要求被审计村严格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村级财务的透明度,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通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为组织部门进一步准确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农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存在一定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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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土地流转的制度是实行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以来的一次重大变革,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之所以提出土地流转的变革,也是缘于农村现实状况。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按照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社会化原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以土地流转的形式作为农村改革的突破口,放宽农民对承包土地的转让权、出租权、入股权及抵押权,农民可用土地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更可以把零散的土地合并,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农业产出。这样农民即可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享有土地增值的最大利益,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收入。然而,依然存在风险性,许多农民借助优惠政策去搞产业化、规模化的生产。但是,由于农民缺乏管理经营的经验以及来自金融机构的支持的而成为“破产农民”的例子层出不穷。

二、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过程中的案例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近年来,各地区也按照党中央的颁布的政策规定,探索适合自身地理情况以及经济发展的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方式,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不乏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案例1:万亩“梁王”破产记。从2009年起,重庆永川区农民梁自然租种了1万多亩粮田搞规模经营。为提高种粮效益,梁自然设计了完整的集约化生产方案:组建劳务合作社,解决无人种地问题;建立农机服务队,提高种粮效率;统一供种、施肥、植保,保证粮食品质……但这个看似完善的集约化设计却在现实面前碰壁,生产成本超过种粮利润,“粮王”累计亏损200多万元,最终破产。

案例2:仅以重庆为例,据重庆市农委专题调研课题组调查,全市1.7万个农业合作社融资需求近65亿元,目前获得贷款只有1.4亿元,需求满足率仅为2.15%。涉农贷款除了要支付银行贷款利息之外,一般还要额外支付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手续费等,涉农贷款实际成本高于城镇非农贷款。

案例3:河南省武陟县乔庙乡农民王福军流转了1700亩地,年产粮超过150万公斤,但是在土地流转的速度不断加快、农资价格不断攀升、种粮成本居高不下等情况下,种粮大户对资金需求量增加,普遍感到资金吃紧,许多大户种粮不得不去借高利贷。

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自身拥有很高的风险性,并且农民一般没有抵押物,决定了农村信贷项目风险高,不可预见性大,这与许多金融机构资产运行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需求产生矛盾。所以,许多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农民。

三、以农村金融创新促进土地流转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化,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扩大,大量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业生产者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就在需求不断的扩大,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面更加广泛,农村经济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为适应土地流转下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必须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针对未形成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土地,金融机构要进行创新,提供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金融模式。金融机构可以联络市场经济活动中有意愿并且有实力投资于农业生产领域的龙头企业,而金融机构作为中间人来吸纳农户的土地。到每年的年末,农户作为投资者来银行领取分红。由金融机构作为保障,并且依靠有经验、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对自己的土地进行经营管理,大多数农户就会把自己的土地交给金融机构进行流转。因此,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土地流转的政策条件,创新自己的金融产品,也促进着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

针对已经形成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土地,由于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流转关系不稳定、中介服务滞后,金融机构可以为大户提供金融中介服务。将金融服务与土地流转下农业经济发展的现状相结合,对农产品的发展进行资产评估、投资风险评估,以及提供土地保险等金融服务。农村土地不少种粮大户建议,应对农民生产贷款实施基准利率,差额部分由财政贴息,从而刺激农民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同时,从惠农、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农民种粮应当享受基准利率甚至更低利率,国家可给予银行贴息政策。

以农村金融创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显然只是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方法之一,但是可以比较有针对性的解决土地流转发展过程中相关突出的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除了强调金融创新之外,还需要政府的支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同时,从惠农、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应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建立优化农业科技创新,吸引大量优秀的农业科技人员投身于土地流转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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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部分学者认为广东地区宜尽快取消35kV电压等级供电的观点,本文阐述了韶关农村地区的供电特点,并结合工程实例,认为目前韶关农村地区仍需保留及适当发展35kV电压等级供电。

关键词 供电质量;电压等级;35kV电网

作者简介:伍忠明(1986—),男,贵州安顺人,研究方向为主要从事电力系统规划。

0引言

广东属于经济大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网建设也日益完善。目前,广东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35kV电压等级公用电网已逐步退出运行,例如广州、东莞、中山等市已经没有35kV公用变电站,因此,部分学者认为广东地区宜尽快取消35kV电压等级供电。但是,广东经济发展因地理原因存在不平衡,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较快,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因此负荷发展也不平衡。韶关地处粤北,大部分为山区农村,负荷发展较慢,负荷密度较小,且部分地区电源布点较少,如果按照经济发达地区电网建设模式也取消35kV电压等级供电,未必是合适的。

1韶关农村地区供电质量现状

韶关农村地区经过近几年农网改造之后,供电网络已经有所改善,但农村地区仍然存在供电半径较长、线径小、线损大等问题,导致了农村供电区供电质量较差。

图1为韶关A农村与B农村日电压曲线图。目前,两个供电区仅依靠临近110kV或者220kV变电站的10kV线路供电。

通过图1可以看出,韶关农村地区供电区电压质量偏低,用电负荷高峰电压质量甚至不能满足规范要求(220V电压偏差允许值为-10%~+7%),严重影响了供电区内的生产生活用电。

2解决农村供电质量两种工作思路

针对韶关农村地区供电电压较低的问题,在工程中主要有以下两种解决思路:

图1韶关A村、B村枯水期低压侧日电压曲线

(1)从上级电源新建10kV线路到负荷较集中地区;

(2)在负荷较集中地区新建35kV变电站。

第一种思路是部分学者参照发达城市的电网建设情况,认为韶关地区也应该尽快取消35kV电压等级供电,故在农村地区也推行此工作思路。

第二种思路则是在我国现有电压等级制度下的常规工作思路。

3工程实例对比

下面通过工程实例来做两种工作思路对比。

韶关周陂镇目前尚无一座35kV及以上变电站,全镇负荷仅依靠北边的220kV翁江站的10kV周陂线、礤下线、坤山线长距离供电,其主干线长度分别为14.68km、34.6km、22.7km。周陂镇供电区由于供电半径长,电网运行效率较低,枯水期小水电站出力剧减,周陂镇需要主网供电,线路末端电压水平偏低(图1中B曲线)。

针对周陂镇的供电情况,依据上述的工作思路,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新建一回较长10kV线路专供居民用电,调整其他线路负荷。

方案二:新建35kV变电站,缩短10kV供电半径,新建较短10kV线路并调整线路负荷。

使用电力系统分析综合程序(PSASP)对上述方案进行潮流计算。

方案一的潮流计算显示,新建10kV线路专供居民用电后,能减轻其他10kV线路供电压力;但是由于线路长,电压损耗大,近期冬大方式下礤下线、坤山线及新建线路用户端的电压仍相对较低,其末端的电压分别为9.08kV、9.55kV、9.69kV,远期冬大方式下,三条线路末端的电压分别低至8.36kV、9.16kV、9.40kV。方案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用电供电质量的问题。

方案二的潮流计算显示,新建35kV变电站后,10kV供电半径缩短,整个供电区域内的电压质量从根本上得以改善,近期冬大方式下,礤下线、坤山线、新建居民线路末端的电压分别为10.08kV、10.05kV、10.08kV,远期冬大方式下,三条线路的电压分别为9.75kV、9.62kV、9.77kV,各运行方式下潮流分布合理,电压质量处于合理水平,也能满足远期负荷增长的要求。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方案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电半径过长的问题,远期适应性较差。而方案二可以缩短供电半径,能从根本上解决该供电区域供电质量的问题,能适应供电区内负荷增长的需求,远期适应性较好。虽然从工程经济上对比,方案二投资较多,但是方案二的建设可以有效解决周陂地区的供电质量问题,社会效益明显。在实际工程中,方案二也作为了周陂镇改善供电质量的首选方案。

4韶关农村地区35kV电网存在必要性

由工程实例可知,仅依靠上级110kV或220kV电站10kV线路供电,供电质量将得不到保障,韶关农村地区仍然需要保留和适当发展35kV电网。

总结以上分析,在我国现有电压等级制度下,韶关地区仍有必要保留和适当发展35kV电压等级的必要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采用35kV电压较10kV电压具有输送容量大、距离长、可靠性高的优势;

(2)35kV电压可满足负荷密度较小地区的布点需要,改善当地电网结构;

(3)韶关水电资源丰富,小水电发电季节性强,用35kV电压刚好能满足小水电送出的需要,经济性亦较好;

(4)相对110kV输变电工程,35kV的输变电工程具有投资省、占地少的经济优势。韶关地区某些地区负荷密度目前尚不能达到新建110kV输变电工程的标准,若取消35kV电压等级直接新建110kV变电站,将造成经济与资源上的浪费。

5农村地区电网展望

农村地区经济落后,负荷增长相对缓慢,从输电容量与供电距离上考虑采用35kV电压等级供电具有合理性。(下转第363页)

(上接第347页)当然,各种电压均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在实际规划中要掌握负荷的发展情况,使当前方案具有发展余地并便于向远景过渡,因此,部分35kV变电站的建设可以考虑将来就地升压为110kV变电站的可能,或者有些线路可根据预测考虑先按110kV建设降压35kV运行,或

采用35kV简易站的建设模式。

此外,目前部分学者专家也在讨论采用20kV电压作为中压配电网从而取消35kV和10kV这两个电压等级的供电方案,届时,农村地区的供电质量问题也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

6结束语

韶关地处粤北,大部分地区为农村山区,属于低负荷密度地区,电源分布点少、供电质量较差。韶关地区电网建设情况与广东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有很大差别,不能参照发达地区取消35kV电压等级供电的电网建设经验,在韶关农村地区,仍然有保留和适当发展35kV电网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秦媛媛.论我国电压等级和提高中压的必要性[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1999,23(1):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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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是指农民除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村(包括村民小组,下同)提留、乡(包括镇,下同)统筹费、劳务(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及其他费用。

向国家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承担前款规定的各项费用和劳务,是农民应尽的义务。除此以外要求农民无偿提供任何财力、物力和劳务的,均为非法行为,农民有权拒绝。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以下简称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乡人民政府主管本乡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协助有关机关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培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倡主要依靠集体经营增加的收入,兴办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

第二章村提留、乡统筹费、劳务的标准和使用范围

第六条农民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不含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缴纳的利润),以乡为单位,以国家统计局批准、农业部制定的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和计算方法统计的数字为依据,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对经济发达的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适当提高提取比例。

乡统筹费的最高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七条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

(一)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兴办集体企业。

(二)公益金,用于五保户供养、特别困难户补助、合作医疗保健以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

(三)管理费,用于村干部报酬和管理开支。

村干部报酬实行定额补助和误工补贴两种形式。具体定额补助人数、标准和误工补贴办法,由乡人民政府根据村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乡统筹费用于安排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民办公助事业。

乡统筹费可以用于五保户供养。五保户供养从乡统筹费中列支的,不得在村提留中重复列支。

第九条乡统筹费内的乡村两级办学经费(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的民办教育事业。

乡村两级办学经费在乡统筹费内所占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按标准工日计算,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五至十个农村义务工。

因抢险救灾,需要增加农村义务工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按标准工日计算,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十至二十个劳动积累工。有条件的地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劳动积累工应当主要在农闲期间使用。

第三章村提留、乡统筹费、劳务的提取和管理

第十二条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主要按农民从事的产业和经济收入承担。

承包耕地的农民按其承包的耕地面积或者劳动力向其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缴纳村提留和乡统筹费。

经营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的,应在税后按经营所在地规定的提取比例,缴纳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但不计算在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限额比例之内。

第十三条对收入水平在本村平均线以下的革命烈军属、伤残军人、失去劳动能力的复员退伍军人和特别困难户,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评定,适当减免村提留。

第十四条乡人民政府评定的贫困村,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乡人民政府同意,报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核减乡统筹费。

第十五条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出劳为主,本人要求以资代劳的,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

对因病或者伤残不能承担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的,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以减免。

第十六条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实行全年统算统收制度,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人民政府组织收取。

第十七条村提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底作出当年决算方案并提出下一年度预算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人民政府备案。讨论通过的预、决算方案,应当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提留的收取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乡统筹费,由乡人民政府商乡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底作出当年决算方案并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方案,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连同本乡范围内的村提留预算方案,一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讨论通过后的乡统筹费预、决算方案,应当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乡统筹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全体农民所有,主要用于本乡民办公助事业,不得混淆和改变乡统筹费的集体资金性质和用途。

第二十条对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应当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使用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第二十一条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由乡人民政府商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工计划,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年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榜公布用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其他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项目设置、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要项目须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向农民集资,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遵循自愿、适度、出资者受益、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集资项目的设置和范围的确定,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要项目须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在农村建立各种基金,须经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重要项目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五条向农民发放牌照、证件和簿册,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向农民发放牌照、证件和簿册,只准收取工本费。

第二十六条向农民发行有价证券、报刊和书籍,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不得摊派。

第二十七条组织农民参加保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严禁非法对农民罚款和没收财物。

第二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农村执行公务,所需经费不得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摊派。

第三十条企业、事业单位为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济、技术、劳务、信息等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收取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任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农村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人员,所需经费不得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摊派。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必须及时查处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严格执行本条例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

(二)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成绩显著的;

(三)检举、揭发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有突出贡献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的收费、集资和基金项目,由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撤销。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费、集资和进行各种摊派的,由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如数退还非法收取的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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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新形势下,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调整提出的要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乡村区域撤并调整,原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收益在集体成员中的分配问题、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权益及份额问题等都凸显了出来。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对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解决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监管不善、分配随意等问题,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创造条件。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加强指导。改革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整个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四是坚持广泛协商,稳步推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必须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和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因村制宜,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

三、试点工作的阶段和内容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核集体资产、股权界定配置、资产运营管理为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村先行试点。整个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从8月下旬到9月上旬,时间20天左右。试点村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以下简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县(市、区)农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蹲点驻村,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全程指导。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要结合试点村实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张榜公布。各地试点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市农委。

第二阶段:清核资产,配置股权。从9月中旬到11月上旬,时间2个月左右。清核资产是整个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要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要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张榜公开。在清核资产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重要事项,要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股权界定要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享有股份、按贡献大小适当体现差别原则。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要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股权配置时,是否设立集体股以及集体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为确保农民长久的集体资产收益权,股权可以继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不得退股

第三阶段:资产运营,收益分配。从11月中旬到12月底,时间50天左右。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应以股份合作制为主,采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市场运营,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制定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并制定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资产运营收益应按集体与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必须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未设集体股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级组织运转的正常开支,可在分配前列支;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提取公积公益金的方法解决。设有集体股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其集体股的收益应专门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结余部分可作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列入公积公益金管理。在收益分配后,应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四、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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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新形势下,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调整提出的要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乡村区域撤并调整,原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收益在集体成员中的分配问题、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权益及份额问题等都凸显了出来。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对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解决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监管不善、分配随意等问题,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创造条件。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加强指导。改革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整个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四是坚持广泛协商,稳步推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必须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和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因村制宜,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

三、试点工作的阶段和内容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核集体资产、股权界定配置、资产运营管理为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村先行试点。整个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从8月下旬到9月上旬,时间20天左右。试点村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以下简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县(市、区)农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蹲点驻村,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全程指导。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要结合试点村实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张榜公布。各地试点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市农委。

第二阶段:清核资产,配置股权。从9月中旬到11月上旬,时间2个月左右。清核资产是整个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要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要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张榜公开。在清核资产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重要事项,要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股权界定要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享有股份、按贡献大小适当体现差别原则。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要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股权配置时,是否设立集体股以及集体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为确保农民长久的集体资产收益权,股权可以继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不得退股

第三阶段:资产运营,收益分配。从11月中旬到12月底,时间50天左右。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应以股份合作制为主,采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市场运营,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制定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并制定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资产运营收益应按集体与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必须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未设集体股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级组织运转的正常开支,可在分配前列支;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提取公积公益金的方法解决。设有集体股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其集体股的收益应专门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结余部分可作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列入公积公益金管理。在收益分配后,应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四、几点要求

篇(11)

浅析农村普法教育的新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推进,由表面向实效转变,由狭隘形式向广泛形式实施。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律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广泛性。随着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广播电视全面普及,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自然增加了广阔的宣传空间,农民的普法教育阵地逐步宽广起来。尤其是电视机的普及,农民每天能直观地看到法治节目,通过观看《法眼观察》、《法治现场》、《直播南京》、《今日说法》等等法治节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从而达到了面广量大、自然直观的教育效果。2、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进行法制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农村每年要举办多次各类形式的普法培训,根据培训的对象,结合普法,分类示教。一是领导干部参加学法培训、研究工作,安排法律教育的内容,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指定学法日等形式,坚持干部带头,学有标兵;二是每年利用党员冬训班活动日组织千余名党员学习法律,接受面大,普及性强;三是集中骨干培训,采取三天、五天不同等级骨干培训,较好地落实普法任务,更好地帮助农民学法、用法教育;四是抓好企业厂长、职工培训,促进依法经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五是推进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带动广大农户发展经济,依法勤劳致富;六是在矛盾处理过程中,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矛盾,结合有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七是采取其他不同方式的培训等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3、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实施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根据不同季节,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一是开辟法制长廊,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在各村和物资交流会等民间活动场所、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三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民学法需求,县镇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和讲师团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同时,根据地方习惯组织法制演出宣传队,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自编自演,将最贴近农民实际的法律运用小品,送给农民,深受农民欢迎。四是运用标语、横幅在大街小巷、村头村尾、主要路口、人来人往的地方进行张贴、横挂。五是采取送法送书进村入户、问卷调查,根据农民群众需要,解答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六是以电教化教育活动为基础,制作大量的农民法制讲座系列录象VCD碟片进村入户播放,充分发挥电教化手段的作用。4、采取以案释法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真实性。针对农村普法教育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以图释法、以案释法的例宣传的形式,增强农民学法的趣味性、真实性。运用挂图、漫画在重要场所张贴、印制小册子,发放到单位、企业、学校、家庭进行宣传。同时,针对所发生的案例,逐个进行案例分析,使农民通俗易懂,体现了形象直观,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并将群众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群体性矛盾与案例说法结合,以事论法、以案讲法,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现场开庭、现场说法、更贴近广大群众。针对涉及面广、运用性强的法律、通过区域性开庭,农民易接受,尤其是对蛮不讲理,又不学法接受教育,由经常违法的个别人,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明力。为推进农村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校、政校、夜校、职校的作用,同时,成立普法学校,不定期安排干部、职工、农民等多方面人员进入普法学校接受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学法自觉性。5、采用刊物、书籍开展普法教育,实施普法教育的灵活性。刊物、书籍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也是其精神之源。一是针对农村青年求知求法愿望强的特点,一方面在各图书室、阅览室、借有关法律书籍、刊物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根据各自需要购买自己所需、实用性强的法律书籍,作学法的补充。二是送法(书)下乡,编写和发放法律书籍。一方面集中发放普法教材《读本》送到家;另一方面结合本地农民实际编写常用法律100问,青少年案例教育100例等农村、农民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开展家庭学法活动,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共学法、邻里之间相互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推动普法教育的全面发展。6、开展学法竞赛、评比活动,实施普法教育的氛围性。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性和积极性,要将组织安排学法变为自己要求学法的氛围,开展农民学法竞赛,农村学法考核、评比,实行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测试、评比活动,积极的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加大对普法工作、法律学习的检阅,巩固学习成果。同时也应把普法与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户、先进个人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评比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总之,农村普法教育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主体式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