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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对象大全11篇

时间:2024-03-23 09:10:24

社会治理对象

社会治理对象篇(1)

一、建构主义——一种分析范式

 

建构主义是一种关于认知和学习的理论。苏格拉底的“助产术”(是指一种师生双方基于平等地位的辩论式教学方法。他认为教师的职责不是灌输知识,而是要通过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和获得知识,教师只是新知识和新认识的“助产士”。)和柏拉图的理念论一般被认为是建构主义的思想起源。纳尔逊·古德曼第一次提出了“建构主义”的概念。[1]建构主义理论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很多理论分支,被广泛应用于教育学、认知心理学、国际关系学、公共外交、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传播等学科。

 

建构主义有两个重要的基本信条:第一是认识的获得是认知主体主动建构的结果,而不是通过被动地接受获得;另一条是认知主体带有自身的利益和判断,“价值无涉”原则不适用于建构主义理论分析。根据建构主体的不同,建构主义可以分为个体建构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前者认为认知行为为认知个体单独建构;后者则强调认识活动的社会性,强调认识的形成是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动态互动。社会建构主义认为认知同文化历史相联系,同文化价值观相互通融,人们是在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圈定的范围内进行认识活动的。[2]建构主义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

 

它为科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哲学视野和一套新的认识工具。尤其在侧重于分析认识的形成和“涉人”的社会现象时,社会建构主义的有效性是显而易见的。[3]本文的关注点在于公众作为“社会人”在政治人物公众形象形成中的主观能动性,以及政治人物公众形象的建构主义分析。

 

二、政治人物公众形象的内涵和意义

 

政治传播是“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信息的扩散、接受、认同、内化等有机系统的运行过程,是政治共同体内与政治共同体间的政治信息的流动过程。”[4]作为传递政治信息,达成政治共识的一种社会行为,政治传播渗透着人的价值追求和判断,是一种典型的“涉人”的社会现象。在现代民主政体中,政治人物通常通过组织或加入政党、参加选举,从而获取影响政治进程、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因此,政治人物与社会共同体中的其他成员最本质的区别就是拥有政治权力。

 

政治人物公众形象是指社会公众基于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对政治人物形成的综合印象和评价,是社会公众对经过多渠道直接和间接获得的关于政治人物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言谈举止、服饰发型、精神风貌、政策主张和政治理念等信息,建构起来的整体印象。

 

个人对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追求是人的本性。个人及组织对良好声望和威望的追求就是对其良好形象的追求。[5]政治人物推动政治进程,进行社会管理除了需要其自身权力带来的强制力外,还需要有良好的声望和较高的威望带来的感召力。强大的感召力是政治人物行使权力的润滑剂,能够有效降低权力运行的阻力和成本。因此可以说,政治人物的良好形象是政治人物在政治传播中的一种坚实有力的“软力量”。

 

虽然在媒介化社会,政治人物形象呈现于报纸、电视以及网络等各种媒介平台的声音和影像之中,使受众有着所听所见即为真实的强烈错觉,但是,一直以来对传播效果的研究提醒我们不能忽视受众的主观能动性。公众内心积淀形成的对政治人物的认识和评价是影响公众政治情感以及指导政治行为的最大动力。

 

三、政治人物公众形象的建构

 

政治人物公众形象是公众对政治人物的情感和意志的总和,它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根据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社会公众是有能动意识的受众群体,具有不同的知识背景和经验基础,带有自身的利益和价值判断。社会公众把从外界接收到的关于政治人物的信息进行解码,结合自身的文化、知识背景、价值取向进行整合,形成整体印象和判断,从而建构政治人物的公众形象。社会公众获取政治人物信息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接触或者感知;另一种是间接接触,即通过媒介或人际传播群体等中间介质接收信息,大致包括正式公开渠道获得经验和“小道消息”两种。在认知心理学上这两种途径也叫作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

 

另外,社会建构主义指出认知的建构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制约下,通过跟他人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认知结果是个体与社会中其他人达成的某种共识。政治人物公众形象的建构也应符合这一规律。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受众群体接触的信息源和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同,对信息的辨识、理解和加工处理方式和能力也不尽一致。所以,大众对政治人物形象的认知结果在不同阶层中会有一定的差别。分属各阶层的社会大众形成的认知结果,只有通过交流、协商后相互妥协达成的最大公约数,才是最具客观性、普遍性和真实性的政治人物的公众形象。

 

四、政治人物公众形象建构的要素分析

 

(一)政治人物公众形象建构的客观要素

 

政治人物的言谈举止、服饰外表以及政策主张和政治理念等信息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当中,构成政治人物的“具象”,是媒体塑造政治人物媒介形象的原材料,也是政治人物公众形象建构过程中相对客观的要素。这些客观要素一般经过包装和修饰,体现着政治人物的形象风格和政治风格,并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使得政治人物形象本身成为政治传播中具有高辨识度的象征和符号。比如,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在发型上保留了前任的风格特点,这种形象设计有助于巧妙地借助前任的威望实现自己的政治统治。

 

(二)政治人物公众形象建构的直接经验

 

社会公众通过参与一些社会政治活动,如政治人物的调研考察活动、新闻发布会、赈灾慰问等,从政治人物的外貌体态、话语和行为,获得对其最直接、最真实的感知,形成对政治人物的情感体验。

 

另外,公众对于所置身的社会政治生活以及对政府服务、政绩效果等政治治理的体验会影响其对政治人物的情感、印象和评价。这对处于执政地位或往届任期的政治人物公众形象的构建有着直接的影响。例如,社会治安问题、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的进步、波动,都会导致公众对政府官员的肯定或是批评和质疑。对大多数社会公众来讲,直接接触政治人物的机会毕竟很少。直接经验本身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性,也会受各种主观因素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由直接经验建构的政治人物公众形象难免相对片面。

 

(三)政治人物公众形象建构的间接经验

 

1、政治人物的媒介形象是政治人物公众形象建构的关键要素

 

随着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网络的普及,大众传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全面的信息传递系统。公众可以通过媒介获得远离自己直接经验认知范围的认知对象的信息。政治人物的媒介形象是政治人物作为一个客观存在,通过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介所呈现出来的公开形象。而这种形象本身就是经过了媒介基于自身的价值取向和传播目的一次建构。因此,社会公众通过传播媒介获得的关于政治人物的间接经验,实际上是由媒介和公众自身双重建构的结果。

 

首先,媒介对政治人物媒介形象的建构。如果说政治人物是客观现实的话,根据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政治人物的媒介形象就是媒介传递的“象征性现实”。大众媒介在进行新闻报道和信息传递时,并不是“有闻必报”,它只能最大限度的接近而非复制客观真实。大众媒介塑造并呈现的政治人物形象也是经过其“把关”之后的产物。这是媒介对传播对象主动建构的结果。媒介伦理是媒介建构政治人物媒介形象的价值基础。媒介自由是媒介伦理的一个重要范畴,表现在媒介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和客观公正的价值追求,即媒介担负的社会责任和对专业品格的追求。

 

在媒介环境相对保守的社会,媒介往往趋同于政治人物和执政党的主流意志和价值,侧重于对政治人物的正面报道,着力塑造正面形象。政治人物的媒介形象则比较单一。如果把政治人物的形象分为现实形象和理想形象的话,在保守的传媒环境下,政治人物的媒介形象呈现的更多是政治人物的理想形象,或者是媒介和政治人物所认为的理想形象。而在多元化的媒介环境中,政治人物形象则会相对全面、真实。政治人物的媒介形象会更趋近于政治人物的公众形象。公众获得的认知结果也会更加趋近于政治人物的现实形象。

 

其次,公众对政治人物媒介形象的重构。根据建构主义的观点,认识的获得是认知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建构的结果,而不是通过被动的接受外界刺激获得。社会公众对政治人物媒介形象的重构表现在公众会根据文化背景,主流价值标准和既往经历等主动地寻求、选择信息,对政治人物的媒介形象进行解码,进而获取新的认知和经验。不同的人会喜欢不同的电视节目,订阅不同的报纸,或者把注意力放在同一份报纸的不同版面。为了满足特定的需求,公众还会主动寻找能够强化已有认知的信息。例如主动查阅资料,打听小道消息等。

 

2、公众获得间接经验的另一途径——“小道消息”

 

“小道消息”有时也被称作“未经证实的消息”、“谣言”、“八卦”等。这类“未经证实的消息”往往通过非正规、非公开的渠道传播。比如,以前中国的茶馆、酒肆,英国的乡间酒吧等都是传播类似信息的主要场合。在媒介性质趋同的社会环境中,政治人物的媒介形象往往比较单一,“小道消息”更可能与公共媒体传播的政治人物媒介形象存在差异,甚至是颠覆。这些消息因能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反而更能吸引公众的注意力。

 

结语

 

社会治理对象篇(2)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1)03―0039―03

经验和理性告诉我们:人类所有的实践活动都要追求活动的实际效果,因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自然也要追求自己活动的实际效果。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从不同维度考虑自身的实效问题,诸如,方法艺术和途径技术的选择,甚至于教育者的情感等都会影响到实效,但最为根本的则是内容的选择与确定。因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既是思想政治教育追求实效的工具手段,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要求的现实体现,同时,它也是教育对象直接接受、面对和评价的东西。显然,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追求实效,就必须在如何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上下功夫。应该指出,以往的国家文件和教科书,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规定体现为一种内容呈现模式,而笔者以为,社会要求、国家意志、对象需要应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呈现的一个思路。

一、还原社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把社会要求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内容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没有对社会要求进行适度凸显。虽然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非没有社会的要求,而是把社会要求和国家意志揉合在一起,没能给社会要求以应有的独立的位置。诸如在规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时,把它规定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公民道德”,即所谓的“三观、三义、三德”是我们普遍认可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这其中既有国家意志,又有社会要求,但就是没有对二者进行适度区分。

当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没有对社会要求和国家意志进行区分是有原因的。现实中,人们经常把社会要求等同于国家意志,以为二者就是一回事;以为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意志可以代表社会要求。不能否认,我们的国家意志与其他性质国家的国家意志相比,确实能够体现和代表社会要求,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混淆二者的差异,必须区分二者的不同之处。从纵向看,社会要求具有永恒性,它集中表现为社会规范,是一个社会得以运行的前提条件。只要社会运行下去,就有社会要求即社会规范的存在,否则社会就无法持续运行。从横向看,正如恩格斯曾指出,由于处在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共同的历史大背景,“道德论必然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因此,社会要求具有非意识形态性或全社会性,它代表所有社会成员的意愿而不是一部分人的意愿,诸如,勿偷盗、讲卫生、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讲究诚信,就属于社会要求的范畴,它适用于所有的社会,因而必须在所有社会得到应有凸显。

同时,社会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独立地位也可通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一般过程获得明晰。我们知道,在原始社会,还没有阶级的存在,但社会的运行必然要有社会规范即社会要求,并且要通过现实的有效的条件进行社会要求的认知和接受践履教育(这可以称之为原始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时期,社会要求代表所有社会成员的意愿,执行和维系这些社会要求的是社会中有影响的人物(氏族首领),但这种原始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代表什么某人或集团的特殊利益。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成为社会的统治者和管理者,既行使着阶级的统治权,又行使着社会管理权。前者表现为维护自己统治政权的巩固,后者表现为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因而,统治者在获得阶级统治权的同时,也获得了对社会的管理权。在阶级社会中,任何一个统治政权都在行使这两种职能。维护统治是代表自己的阶级基础,维护秩序是代表社会的成员。尽管维护秩序也有助于统治权的巩固,但它更多的则是归属于社会的要求。与此相适应,在对社会实质性治理的同时,为了减少统治和治理的成本,统治者还要通过教育教化的手段去引导人们,让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的要求和统治阶级的意愿,这就是阶级社会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本真状态。因此,尽管统治政权在获取政权的过程中施用过暴力或残酷手段,但不能因此消解其管理社会的职能,因为统治国家和管理社会是统一在一起的;尽管社会要求即社会规范的实施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并且社会要求是在统治集团管理下提出的,但这些都不能否认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社会要求的独立地位。

如前所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意志能够最大限度地代表社会要求,但国家意志终必不是社会要求的全部。基于此,我们在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时候,必须把社会要求明确地标识出来,让它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标识出一般社会要求,一方面是对社会要求的本质还原,即恢复社会要求的本来面目,体现着实事求是的风范;一方面确立社会要求社会代言人的形象,使社会要求更有亲和力,便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我们有理由相信,让社会要求回归社会的本来面貌,人们会由于认识到它的本质及其与自己的关系,会有助于对它的接受。同时,还原社会要求应有地位也助益于人们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因为生活逻辑表明一个人思想品德的形成是以基本的行为规范或社会公德为起点的,这样还原社会要求在教育内容中的本来面目就有利于更好的对人们开展社会要求教育,以通过适应人们的品德发展规律而取得实效。实际上,长远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盘会逐渐扩张,甚至于在体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未来社会,社会要求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内容。

二、明确国家意志: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必须把贯彻国家意志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或灵魂的内容

在经典教科书中,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界定是“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这种界定突出的主体是社会和社会群体即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而并没有突出统治阶级的意志。虽然其中有“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但属于笼而统之的表述,并没有明确国家意志。一般说来,思想政治教育都是统治阶级组织下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被统治阶级无法在社会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虽在特殊的条件下,夺取政权的阶级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会利用特殊形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但它的规模和程度会受到限制。统治阶级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把自己的意志通过有效形式变成国家意志,进而在实践中张扬贯彻,这是由思想政治

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因而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界定应明确国家意志,以把国家意志体现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或灵魂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动态存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存在就是通过有效的社会形式,把统治阶级意志为核心和灵魂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贯彻到社会现实中,让人们接受这些内容并变成自己的行为准则。因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内在规定应当明确国家意志。然而,经典教科书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表述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对受教育者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影响,促使受教育者产生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以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政治品德的过程。”这里虽然有了“思想政治品德”,可一是没有对思想、政治、品德进行区分,二是以一定社会要求对其给以限制。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最核心的内容也是灵魂的内容则是这个社会占统治地位阶级的意志即国家意志。如果试图以社会要求的形式包装国家意志的政治要求,不仅淹没了统治阶级意志的阶级性,而且让人感到的是缺乏自信和真诚,因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理解中应凸显国家意志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有地位。

实际上,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建设中,不能回避教育内容中的国家意志属性,内容数量的多少不是本质区别,而有没有国家意志或能不能明示国家意志则是原则问题。我们即不能把国家意志淹没在社会要求当中,也不能以社会要求替代国家意志。从追求实效的角度看,公开地声明哪些内容是国家意志,哪些内容是社会要求,在客观上可以让人们更好地接受社会要求,而不因统治阶级在那里主张,进而也不因统治阶级夺取政权过程的严酷性而据斥社会要求,同时也会有助于人们接受国家意志,因为人本质上是个政治动物。其实,社会发展进步的趋势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社会要求地盘扩大的同时,统治阶级意志即国家意志的成分会越来越少,而这些则根源于社会进步过程中国家意志被社会要求所吸收。虽然包装是一种艺术,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技术包装,不能抹杀思想政治教育的最本质属性,即不能回避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的国家意志属性。只要承认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存在,只要承认阶级社会的阶级属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就必须标识出国家意志的内容。承认和接受这一点,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既能体现阶级属性,也能为人们理解和接受,进而也能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人们所以理解接受这些;是因为人们理解社会现实、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同时也理解内容中国家意志部分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三、嵌入对象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必须把教育对象的需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应涵括教育对象需要,而国家有关文件就有对对象需要的关注。虽在正规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教科书里,并没有关于对象需要是教育内容的规定,然而并不是教科书中没有规定,教育对象的需要就不能成为教育的内容。实际上,在国家的有关文件中有些规定可以理解为就是对对象需要的关注。中共中央的16号文件中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要“了解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加强同大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回答和解决大学生提出的问题。”“要结合大学生实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教育人、引导人,又要关心人、帮助人。”勿庸置疑,关注学生的问题,就是在关注学生的需要,而关注学生的需要就是要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认真解决问题,而解决学生问题自然就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组成部分。

显而易见,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和实践中,对象需要已经在事实上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组成部分,但并没有明确对象需要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或者说对象需要并没有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规定中有所呈现。“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此,笔者以为,满足对象需要既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的要求,那么就应该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就应该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有所呈现。

在某种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力就来自于对对象需要的把握和对需要的满足,即解决实际问题。必须承认,关于解决对象问题的表述,在具体语境中可以有不同的取向,既可以把解决问题满足需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追求实效的一种手段,也可以把解决问题、满足需要理解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我们以为,满足对象需要,从根本上说是以人为本的体现,以人为本就是要关心人、发展人、依靠人,而关心人和发展人就要不断满足对象的发展性需要。我们强调以人为本,自然要求我们努力满足对象的发展需要,解决对象的问题,促进对象的发展。

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要针对什么,其中的要义之一,就是要针对对象的需要和问题,只有针对实际需要和实际问题才能收到实际效果,而解决对象需要和问题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本质内容。因为,从实效维度看,思想政治教育如果把对象的需要和问题解决好,这就是完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求的一个部分,也就是说,把教育对象需要满足了,问题解决了,思想政治教育在这个层面就有了实际效果。不仅如此,当对象需要满足和问题解决之后,就为对象接受社会要求和国家意志提供了条件和可能,这是由思想政治教育满足需要和解决问题而产生的亲近感和信任感的间接效果。这些,既可以从理性的推演中得到结论,又可以在经验中获得证明。因此,无论从本真的角度还是从功利实效的角度,把对象需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有机构成部分,都具有其内在的根据。

总而言之,尽管我们思考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不能仅仅从实效的维度,但实效则是我们考虑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的基本价值取向。我们的内容体系建构,要考虑它本质性的规定,从根本上说,只有本质上的东西(真的东西)才会为人们接受,也才能有实效。本质和实效(真理和价值)有机结合是我们追求的境界。

参考文献

[1][3][4]邱伟光,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

教育出版社,1999:193―204,4,10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社会治理对象篇(3)

在思想政治教育接受障碍诸多形成因素中,教育对象的心理因素在引发接受障碍中是基础性的因素,它的产生是引发思想政治教育接受障碍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化解思想政治教育接受障碍应优化思想政治教育者心理的诸要素,才能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效果。

一、激发教育对象积极向上的主动性

教育对象因缺乏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和追求导致了教育对象的接受障碍。因此,化解其障碍就应从激发教育对象的需要入手。根据人的需要去做思想政治工作,才能避免出现接受障碍和矛盾,必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尽可能地满足教育对象基本而合理的物质需要。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物质追求对大多数人来说仍是第一位需要的。所以要尊重教育对象合理的物质需要,对于个体不合理的需要,教育者要积极引导,使教育对象不合理的需要服从合理的需要,低层次的需要从属于、融化于高层次的需要。

其次,在满足了教育对象合理的物质需要后,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须承担起对教育对象进行求善向上的精神需要的引导。教育者应以教育对象的物质需要为前提,引导教育对象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都能成为富有者。唯有如此,才能激发教育对象求善向上的需要,才能化解教育对象因缺乏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而产生的接受障碍。

二、使教育对象兴趣盎然地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为化解教育对象因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缺乏兴趣引起的障碍,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应激发教育对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兴趣,才能使教育对象兴趣盎然地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首先,激发教育对象对教育内容的学习兴趣有赖于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积极评价。调动教育对象的学习积极性,让教育对象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理论知识来对现实社会实际问题的解决,把教育对象的学习潜能充分地挖掘出来。并且,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或与教育对象的交往中,要用和蔼的表情、平易近人的态度、表扬的言语、微笑的面容、欣赏的目光、对教育对象进行鼓励、肯定和正面的积极评价。要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引导教育对象发现自身的“闪光点”,并进行积极的评价,充分进行肯定,让教育对象有获得成功的经验体会,把教育者的赞许和肯定转化为教育对象学习的内在动机,从而激发教育对象的学习兴趣。

其次,激发教育对象对教育内容学习兴趣,还要克服兴趣的随意性,培养教育对象的志趣。人的兴趣的发展,一般要经历有趣、乐趣、志趣三个阶段。教育对象被新异刺激物所吸引,产生直接兴趣,这是有趣;当教育对象对感兴趣的事物比较专一,积极研究,并a向纵深的方向拓展,就会成为乐趣,当教育对象的兴趣能与人生的奋斗目标、远大的理想相结合,乐趣就会转变为志趣。因此,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创设问题情境,激发教育对象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学习兴趣,把教育对象的间接兴趣逐步转变成直接兴趣,把教育对象的有趣逐步转变为志趣,提高教育对象的学习积极性。教育者要经常不断地对教育对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教育。

三、使教育对象正确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所在

教育对象的片面认识导致了思想政治教育接受障碍。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者要积极引导教育对象正确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所在,接受障碍才能化解。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个体成长及社会发展的一种作用,是思想政治教育满足个体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功能。因此,教育者应从个人和社会的角度来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进行分析。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引导教育对象正确认识其个体价值。思想政治教育对个人价值的实现主要表现在个体思想和行为的导向;精神动力的激发;个体人格的塑造;个体思想和行为的规范等几个方面。总体来说,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就是实现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教育者就要紧紧围绕教育对象的生存、发展、需要等方面进行正确的引导与开发,使其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对个体发展的重要性。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引导教育对象正确认识其社会价值。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如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发生作用而呈现出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文化价值、生态价值。这些便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价值的具体形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也越加彰显出来。因此,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要使教育对象充分的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在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发展,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经济价值;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政治发展中的政治价值;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对文化进行选择、传播、渗透、创造的文化价值;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在使生态意识渗透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中,对人们进行环境法规和生态伦理教育中的生态价值。

最后,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引导教育对象正确认识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内在联系。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要通过说明、解释、举例等方法手段,引导教育对象认识到个体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基础,社会价值则是个体价值的延伸和验证。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教育对象既要重视个体价值的实现,更要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做到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综上所述,教育对象求善向上的需要、教育对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兴趣以及教育对象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正确认知是化解教育对象心理因素障碍的有效手段。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应积极激发教育对象的主动性,从而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效果。

社会治理对象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社会管理创新,从人格塑造入手,依托社会心理机构的专业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施以专业化的心理矫治活动,帮其重塑健康人格,重建守法意识和行为态度,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来再犯罪风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秩序最好的首善之区做出积极努力。

二、目标任务

以区心理矫治基地—心理医院为主阵地,采取“专兼结合,分类矫治”的方法,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和社会适应能力,运用心理教育、心理辅导、心理治疗、行为训练等手段,引导和帮助他们调节不良情绪,克服心理障碍,逐步树立起对人、对事、对己的基本态度,以实现心理结构中知、情、意、行诸要素的协调统一,最终达到自觉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的目的。

三、主要内容

(一)心理测试。按照集中与个别相结合的原则,街道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接收后的一周内,组织其到心理医院进行MMPI量表、SCL—90量表和16PF量表的心理测试,由心理医师根据量表测定结果,作出心理矫治建议。经心理医院系统的治疗后,心理医师要对矫正对象未来再犯罪风险进行测定,以确定其守法心理与良好行为建立的程度。

(二)心理矫治。根据矫正对象心理状况的不同程度,实施分类矫治,对测试中具有明显心理症状和人格障碍的中、重度矫正对象由心理医院负责其心理矫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矫治效果的评估、心理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将这一特殊群体置于专业化、系统化的矫治模式中,激发自信,纠正行为,使其人格缺陷得以复健和预防;对测试中心理状况基本正常的轻度社区矫正对象,由街道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承担其心理矫治工作,在心理医生的指导下,通过宣传教育、说理感化和行为训练等方式对其进行健康心理的引导和塑造,从而达到矫治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特色培育。充分发挥心理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抓好特色培养,在拥有高等院校、医院、中介组织等心理优势资源的片区建设心理矫治特色点,通过不同组织机构的介入矫治,进一步探索心理矫治的活动规律和工作机制,形成适合矫正对象特点的心理矫治新模式,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四)能力培养。要以提高专职队伍实际工作能力为基点,加大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矫治业务的培训力度,邀请心理矫治方面的专家、教授讲授心理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矫治的基本技能,并发挥心理医院、监狱结对医师或干警的作用,建立每月“坐诊”制度,对街道司法所人员进行专业辅导,适时选择具体个案开设心理矫治课堂,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独立做好心理矫治的能力。并采取循序渐进方式,在系统内培养一批取得心理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为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效果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是贯彻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理念的重要体现,是改变矫正对象心理和行为、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心理矫治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加大物质投入,并结合各自实际,成立心理矫治工作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科学运作,使这项基础性、创造性、探索性地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认真组织,确保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有序进行。各街道司法所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矫正对象

社会治理对象篇(5)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5-0130-04

建立任何一门学科都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该研究领域必须有特殊的研究对象,二是必须有指导其研究的理论基础,三是必须着力開展实际的研究。三个条件中,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能够建立的内在依据,也是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不同本质之所在。综观我国目前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许多有关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教材更多地停留在对“怎样”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探讨上,而对“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为什么”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等问题则研究得不够。这不能不说是在学科研究对象认识和把握上的一种失之偏误。因为,作为一门学科,必须展现出很强的科学性,不应无条件地承认某一既定的前提,而应对任何一个既定的前提作反思性的研究,并最终说明彼此之间的关系。若把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简单地等同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或简单地等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它就只能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客体以及教育内容的关系,只会注重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规律和方法,而不会对它们与“思想政治教育”这个前提条件作批判性的考察,因而必然减弱这门学科的科学性。本文在梳理学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争鸣的基础上,从哲学、政治学、教育学三个角度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审视,尝试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新思考。

一、论点辑要: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学术争鸣

当前,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问题还在讨论,至今仍未达成共识。主要观点有“现象论”、“规律论”、“关系论”。“现象论”主张将思想现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而且有学者提出应建立思想现象学理论,该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要从研究思想人手,将思想现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逻辑起点和元概念。“关系论”的提出者是余仰涛教授,他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范称呼应为思想政治工作学,研究对象应该是思想关系,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思想上的联系及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问题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应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研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道德观等方面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该论点回避了学科研究对象在哲学命题上是否成立的疑问,将着眼点放到了实际问题上。“规律论”主要有两种说法:“一个规律论”和“两个规律论”。

关于“一个规律论”。仓道来教授认为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产生、本质及其发展最一般的规律。吕才明教授认为应以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为研究对象。也有学者认为应以思想政治观点形成发展过程及其教育规律为研究对象。还有学者提出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发展规律”,并且强调说这是建立在对学科特定研究领域的特殊矛盾、逻辑起点及逻辑结构、研究对象与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辩证关系基础考察上的。“两个规律论”以孙其昂教授和张耀灿教授等人的观点最具代表性。孙其昂认为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人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及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张耀灿等主张,“应以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以及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作为学科的研究对象”。我们认为,“两个规律论”比“一个规律论”更能说明和界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张耀灿教授等人的观点在当前得到了学界许多人的认同。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以及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用“思想品德”替代了“政治思想”和“政治行为”,淡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特性。应该将学科的研究对象表述为“人们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与发展规律”。

从上述争鸣可见,学术界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对一些具体问题的争议和分歧还比较明显。这些论点也为学科研究对象认识的深化提供了思维空间。

二、学理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内涵确立

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应从哲学、政治学、教育学三个角度把握其内涵进行学理建构。原因之一,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也是一切学科发展的逻辑起点;原因之二,政治学和教育学是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交叉学科得以建立的两个重要理论来源。从这三个视角分析可以更全面、科学地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从哲学角度看。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主要概念和范畴主体、客体、介体及环体等均由哲学引进而来。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也必须遵循教育的普遍规律,“哲学就是教育的最一般的方面的理论”。哲学的发展也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和立场,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促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新理念和模式的构建。从哲学角度讲,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就是“一定社会客观存在的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及其运行规律”。认识事物的本质要通过现象分析规律,规律是理性认识和抽象思维的结果,是对现象研究的成果。这种看法是建立在对学科特殊研究领域的特殊矛盾深入考察基础上的。关于学科研究对象问题,曾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了某一门学科的对象。”显然,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首先就要考察学科是否具有特殊的研究领域及其特殊矛盾,而考察特殊研究领域和特殊矛盾的前奏是对客观存在的现象的把握。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表述为“一定社会客观存在的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及其运行规律”就要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不然就陷入了自说自话的诡辩。

从政治学角度看。政治活动的核心就是国家政权,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以公共权力为中心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文化和政治行为及其发展规律。政治学研究领域中的政治思想、政治行为、政治文化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从一定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就是统治阶级传播主导政治文化以维护自身统治的过程。“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此,就普遍性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就是实现和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其政治学意义上的作用发挥体现在两个方面:从个体角度看,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成员通过学习,获取社会既定的政治文化,由“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的过程,也就是人们通过学习获得社会主流的政治知识、政治态度、政治情感,表现出一定政治行为方式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是“内化”与“外化”的统一,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所在。从社会角度看,思想政治教育也是一定社会和社会群体培养、教育其成员接受社会政治规范,支持现行政治制度,承认统治阶级的统治,并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发挥一定促进作用的过程,这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所在。有学者就指出:“在政治学视野中,思想政治教育不仅仅是一种用于建构一种权利关系合法性的基础,更是巩固自身政治统治和意识形态的最为有效的途径,也正是由于不同的权利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才使得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必要的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我们认为,作为专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及其运行规律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其研究对象可以做出这样的表述:以主导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思想工作、政治实践、文化建设和品德教育及其发展规律。这种概括既突出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核心论题,即主导意识形态,又顾及到了学科研究对象的全面性。

从教育学角度看。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教育学研究对象就是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教育学研究的任务就是揭示教育规律。教育现象是人类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有三个规定性:一是客观存在,可以感知和认识;二是包括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教育实践;三是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教育科学就是以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为共同研究对象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教育学所揭示的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教育的性质、目的、原则、方法等,对教育科学体系中的其他学科都具有指导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学也可以说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也需要吸取并遵循教育学所揭示的教育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但从教育学的三个规定性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视野超出了教育学的范围,学校之外的思想政治教育表现形式不一定都以教与学为主体,而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的结合。教育是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有特定的机构,是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邱伟光、张耀灿在他们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就采用了教育学的研究取向,依据这一概念给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仅从教育学逻辑看,这样的定义是非常恰当的,然而从目的性角度看,这样定义又似乎值得商榷。原因之一是思想政治教育不总表现为使教育对象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很多时候就是思想工作和思想观念转化,已经形成相对稳定思想品德素质的人也会有产生思想问题和认识错误的情况;原因之二是这样定义思想政治教育的落脚点是思想品德的塑造,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性没有得到体现。我们认为,从教育学角度观照思想政治教育学,其研究对象可以表述为“人类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现象、问题及其教育规律”。

现在我们可以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做一个总结概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应是以社会主导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现象及其实施规律。这一概念总结、体现了哲学、政治学和教育学的三重视角。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领域涉及以主导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思想工作、政治实践、文化建设和品德教育现象及其发展。为实现教育目的,它也必然研究人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发展规律。总而言之,不能把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简单地等同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规律,也不能把“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这一学科研究对象包含的一个“点”代表“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现象”这个面。如果那样,它就只能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客体以及教育内容的关系,只会注重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规律和方法,而不会对它们与“思想政治教育”这个前提条件作批判性的考察,因而必然减弱这门学科的科学性。

三、内涵解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问题视野

社会治理对象篇(6)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带有鲜明指向性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要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念、政治意识、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引导、帮助受教育者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道德品质[1]104-106。而社会印象则是指留在人们记忆中的认知客体的形象。具体的,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角度来看,受教育者记忆中的认知客体主要指教育者及教育内容。由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可知,教育者及教育内容留给受教育者的印象如何,对于教育者能否引导、帮助受教育者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道德品质有着重要的影响。因而探讨社会印象理论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有助于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建立教育主客体间良好的关系、提高受教育者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接受性,从而建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首先,社会印象理论有利于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一般而言,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2]170。但这种主导作用并非是简单、单向的,而是为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所发挥的参与和制约等作用所影响。受教育者不是被动地接受教育者所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相反,受教育者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如果忽视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就可能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缺乏对于受教育者认知特点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不能满足受教育者的精神世界发展的需求,教育者的主导作用也就得不到充分的体现。教育者为发挥主导作用,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社会所期望的思想道德品质,就要充分认识到受教育者的这种主观能动性,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对于人的作用只有通过受教育者积极主动地接受并内化才能得以实现。社会印象理论有利于我们充分认识受教育者的印象形成特点,科学地把握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在准确把握受教育者印象形成规律的特点和主观能动性基础上,通过对于教育者自身及教育内容的合理整饬来提高受教育者对于教育者及教育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程度,从而使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其次,社会印象理论有利于建构教育主客体间的良好关系。由社会印象理论可知,受教育者往往由于第一印象效应、晕轮效应、首因效应和近因效应等原因而形成对于认知对象的认知偏差,这种偏差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由社会心理学人际关系相关理论可知,个人特征对于人际吸引具有重要的作用。而消极的认知偏差,实际上就是受教育者对于教育者个人特征的不良评价,这种消极的认知偏差不利于二者良好关系的构建,而二者良好的关系恰恰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促进因素。因而,我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应努力规避受教育者对于教育者甚至教育内容的消极认知偏差。造成认知偏差的因素的影响痕迹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受教育者的身上,这种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在许多情况下是难以克服的,因而我们通过社会印象理论认识这种规律的同时,不能否定它而应利用它。通过利用印象理论中有关认知偏差形成的规律,来努力使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认知或积极的认知偏差,规避消极的认知偏差,从而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

最后,社会印象理论有利于提高受教育者对于教育内容的接受性、合理引导受教育者的发展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一种带有科学性的活动,也是一种充满了艺术性的活动,教育者必须通过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艺术性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适应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不仅起着主导作用,还起着引导、示范的作用,即教育者的“以身作则”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应该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影响和感染受教育者,以促进其思想品德水平的不断提高[2]217。因而教育者的这种示范、引导对于受教育者品德形成而言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艺术性和教育者示范性的要求,社会印象理论则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和把握受教育者印象形成规律的途径,而且社会印象理论启示我们合理利用印象整饬等理论,努力在受教育者的认知过程中建立积极的印象,艺术性地提高教育内容的被认可度和可接受性,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来影响受教育者的发展方向。

社会印象的形成规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功运用社会印象理论的基础,社会印象的形成规则影响着社会认知偏差的形成,通过认识并掌握社会印象形成的规则来控制社会认知偏差,从而有目的地控制别人对自己形成各种印象,这一过程就是利用印象形成的规则进行印象整饬的过程。尽管当前存在怀有不良居心的人利用印象整饬来达到其目的,但我们应当看到,印象整饬本身并无善恶,从其积极方面而言,它可以用来调节与润滑人际关系,使人们的交往能够顺畅地维持下去。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看,印象整饬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涉及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情境三方面的印象整饬。因而进行积极地印象整饬应当从教育者自身形象的塑造、教育内容的生动化、具体化、简要化和建立平等、宽松、愉快的教育情境等入手,而教育内容和教育情境的印象整饬有赖于教育者的教育行为的展开方式。从社会印象形成的规则来看,社会印象的形成规则包括一致性原则、评价的中心性、中心特性作用、先行信息的加重作用及消极否定信息的加重作用等,无论哪一方面的印象整饬,都离不开印象形成的规则这一基础,都必须遵循印象形成的以上规律。

首先从一致性原则看,在判断一个人的时候,人们趋向于把他作为协调一致的对象来观察,尤其是在估价这个人的时候。甚至当关于某人的信息资料自相矛盾时,人们也极力消除或减小这种冲突,把对方看成是多种特性一致的人[3]122。在对对象进行一致性估价中往往更多地受印象形成的评价的中心性的影响。社会特性和智能特性两者中,社会特性处于中心,对于社会特性的定位,影响着智能特性的标签的正与负。因而这要求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要注重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要注意在社会特性和智能特性上给受教育者留下良好的印象,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特性对于印象形成的影响,即教育者要在受教育者面前努力展现自身的良好品德和丰富的学识,并更加注重通过率先垂范在受教育者心中树立自身的高尚人格,避免受教育者的印象形成过程中受晕轮效应影响而产生以点概面、以偏概全的消极的认知偏差。

从中心特性作用来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的“中心特性”对于良好印象的形成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成功起着关键性作用。教育者的“中心特性”由其角色所决定,是认知过程中的某种突出因素。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越是充分表现自己的角色特征,就越能够把自己的中心特征表现出来[4]。由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可知,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教育者要具备良好的政治、道德、知识和心理素质以及富有吸引力的教育方式等,这要求我们要加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培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综合素质,同时,教育者要树立角色意识,教育者本身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教育者的以上素质要求,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文化知识修养和教育水平,突出展现教育者的“中心特性”,提高受教育者对于自身的印象评价。

社会治理对象篇(7)

关于XX市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

20xx年1月28日,xx市在三个区启动了社区矫治试点的第二阶段。当社区矫治作为一个概念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还很陌生的时候,谨慎而又精明、敏感而又睿智的xx人却以一种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把社区矫治从学者们的寂寞书斋里请到了自己的生活中。近日,记者对xx市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此前就社区矫治的有关问题就教于有关专家,以期对社区矫治有最基本的认识。 让我们一起走进xx,走进社区矫治。 (一) 早春的xx。午后的空气湿润而安详,让人感到平和而愉快。十五平方米左右的卧室内,一张干净利落的单人床上,半躺半坐着一个老人,他正在与一位中年女性进行着交谈,面带病容的脸上不时浮现出一丝笑意;二人夹杂着一些普通话和xx话对白,也让人感到平和而愉快。 这是xx市普陀区真如镇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周老师在走访矫治对象、保外就医人员夏某。 夏某,男,1936年生人,大学毕业,xx市某行政单位计划处原副处长,某工程指挥部原负责人,1995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病于1998年12月被予以监外执行。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在最先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徐汇区斜土街道、普陀区曹杨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共有104名像夏某这样的矫治对象,他们分布在三个街道的64个居委会中。 司法部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牵头人、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建安介绍说,社区矫治,也可称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经法院宣告缓刑和经法院裁定假释以及由监狱等部门予以监外执行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构,在机关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意识和恶习的刑罚执行活动。郭建安说,在当今国际社会的行刑活动中,社区矫治已成为发展较快的一个领域,它反映出整个刑罚制度由肉刑到监禁刑、再到非监禁刑的发展,而其最终将带动刑罚制度走向恢复性司法的理想阶段。仅就缓刑和假释两种行刑方式来讲,据20xx年的统计,社区矫治人数与监禁人数之比在加拿大为394.15%、在美国为236.10%、在日本为111.60%、在俄罗斯为81.01%;而在我国,由于观念和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从立法、司法到执行的各个环节严重依赖监禁刑,社区矫治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目前属于社区矫治范畴的刑种和行刑方式有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郭建安认为,xx市的试点工作是一种会产生深远影响的、有积极意义的探索。 今年大年初一,斜土街道的敬老院里传来阵阵欢声笑语:斜土街道的30名矫治对象到敬老院为老人们服务来了。他们有的擦窗扫地、晒被子,有的陪老人聊天、给老人换衣服,有的在给老人理发,还有的在与老人对唱京剧……气氛融洽。在场的斜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晓当即与敬老院签约:今后每月都组织矫治对象来敬老院服务两次。 为老人们服务,是试点街道对矫治对象实行劳动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在社区,矫治对象要遵守社区矫治办公室(或工作小组)制订的相关守则,要遵守外出请假制度;要定期参加社区矫治办公室组织的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活动;要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而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则成为矫治对象接受社区矫治的主要手段。 斜土街道制定了《斜土街道社区矫治义工(公益劳动)制度》,规定凡是符合劳动条件的矫治对象(保外就医者除外)每周必须参加不少于四个小时的义工劳动;凡是超过就业规定年龄的对象,可以自选义工点做力所能及的劳动,但须征得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认可,并有工作小组指派义工点人士负责记录《社区矫治义工劳动记录卡》;有固定职业或工作岗位的矫治对象,可根据自己时间岔开安排;凡矫治对象因有病或有急事无法按时参加义工劳动的,须提前一天请假,准假后另行安排时间补上;可连续计时,但须经社区矫治工作小组许可,采取月计、季清办法(每月不少于18小时,季不少于54小时),社区矫治小组工作人员将月中随访,季末汇总,列入奖罚考核内容。 实行义工劳动制度,促进了矫治对象与人沟通的能力,增强了他们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其早日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在试点街道,参加公益劳动已成为许多矫治对象的自觉行动。“我要用劳动的汗水洗刷自己的罪错。”曹杨街道的矫治对象白某这样说。 先期试点的三个街道的104名矫治对象至今无一人有重新犯罪记录,其中斜土街道的一名保外就医人员通过社区矫治还获得了假释。 (二)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缓刑、管制、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均由公安机关执行,实际是由公安派出所来执行。但是,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现行犯罪,同时还负责维护日常社会治安和担任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已十分繁重。因此,在公安机关内部还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以及执行人员,实践中对这类罪犯的考察往往很难进行。郭建安有如此看法。 从 关于XX市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第2页

我国目前刑罚执行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治执行机构设立模式,xx市在20xx年8月做出部署,试点街道要建立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按适当比例配备社区矫治工作者,人员主要来源于市监狱局派出的干警和社区适合担当这项工作的同志。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是实施社区矫治工作的主体。有官员将xx市的这种社区矫治机构管理形式戏称为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 根据有关部署,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任务是:对社区内各类被判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的各类对象进行管理和教育;负责掌握矫治对象的现实表现,定期进行访谈,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制作考核材料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协助有关单位解决社区矫治对象的实际困难等。而在每日的具体事务中,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工作则要繁琐得多了。 在许多试点街道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办公室里,记者都见到了对应每名矫治对象建立的《社区矫治工作记录簿》,详细记载着矫治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接受刑罚情况以及个人专业特长等。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每月还要填写《社区矫治工作情况月报表》,按季填报《社区矫治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新接受一名矫治对象时,要向其发送一份《致社区矫治人员的公开信》;斜土街道还要送上一份市区主要场所的情况介绍以及乘车路线等等。而为了体现对矫治对象“思想上帮一把、生活上扶一把、工作上搀一把”的“三个一”工作原则,帮助矫治对象走出思想误区、调和家庭矛盾、解决生活困难、安排劳动就业则是矫治工作小组的“重头戏”。正如一位志愿者所认为的那样,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真正做到了“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劳动手册》在xx市是就业的“准入证”。20xx年8月获得假释从新疆回来的徐某,因找不到工作在家待了近一年,因为多了一张嘴而负担过重的妻子此时提出离婚。出于自尊和无奈,徐某几乎天天到居委会去找:我在监狱里还有工作可做,为什么回到社会上反而找不到工作了?就在这时,社区矫治工作小组开始工作了。小组人员在做好徐某妻子工作的同时,三番五次往返于区劳动就业保障部门做说服工作,并找到重庆市有关刑满假释解教人员享受社会保障的规定提供给他们做参考,终于为徐某拿到了《劳动手册》。目前徐某已在一家公司开始了工作。通过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大量工作,矫治对象李某不仅拿到了《劳动手册》,还得到了相应的生活保障金,现在正在办理退休手续。 监狱干警是社区矫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三个试点街道在工作初始就各配备了两名监狱干警。他们在街道提供的办公场所上班,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但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均在原所属监狱。曹杨街道社区矫治办公室的曹光仪从1966年开始至今一直从事监狱管理工作,可以说经验丰富。他认为对罪犯来讲,“大墙内”的管理具有“刚性”,而在大墙外的社区矫治更强调的是“用人性化的理念进行理性化操作”。斜土街道的老王长得白白胖胖,慈眉善目。他也是一位监狱干警。“我们要为矫治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有亲和力。”不紧不慢、实实在在的几句话似乎印证了记者对他务实、诚恳的“第一印象”。 辅绍玉当过民兵营副营长,做过厂办主任,干过保安,20xx年在普陀区真如镇一居委会任治保、调解主任。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29日,参加首期社区矫治工作者培训班,考试合格,获得结业证书,现在真如镇社区矫治办公室工作。虽然刚刚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但他对该项工作有很深刻的认识。“我会尽力的。”四十多岁的他说话时略显得有些羞涩。他属于社区矫治的社会工作者,属于“街道的人”。 77岁的陈惠珍女士离休前从事妇联工作,做过多年的行政工作,具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热情,思想开放,善于接受新事物。面对矫治对象这一特殊的思想工作对象,她充满着激情。她与矫治对象陈某结成“一帮一”对子,经常与她聊天,不断开导她。在陈某因为丈夫提出离婚要求而对生活绝望、准备自杀的时候,是陈惠珍女士及时救了她,并使她战胜了自我的脆弱,开始了充满希望的新生活。陈惠珍女士是社区矫治工作的志愿者,她的工作没有任何报酬。 真如镇南大街居委会的女治保主任崔福美有一个硬壳笔记本,四边已被磨损,里面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居委会辖区内矫治对象的日常情况。“能帮多少就帮多少。”这是一个厚道而热心的人。 有了无数人的热情和热心,社区矫治工作才能不断前行。 (三) 从xx市司法局的刘卫萍博士和张祖馥先生提供的大量材料和他们介绍的情况中,记者大致理出了xx市社区矫治工作从初始到现在的时间表: 20xx年初,xx市司法局提出:20xx年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社区矫治制度; 20xx年8月,xx市正式在本市普陀区曹杨街道、徐汇区斜土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启动社区矫治试点工作; 20xx年12月,xx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在相关会议上作题为《xx探索开展社区矫治工作的有益实践》的简要汇报; 20xx年1月28日,徐汇区召开社区矫治志愿者协会暨全面推进社区矫治工作动员大会,中共xx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出席会议并对徐汇、普陀、闸北三区全面推进社区矫治作了讲话; 20xx年1月29日,xx市第一批社区矫治工作者培训班结束,并举行结业典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旭、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胡燕平、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秋波、市监狱局副局长邰荀出席典礼并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有30名监狱管教干警、13名中小学教师和8名街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社区矫治工作在xx初具形态,从建章立制、健全机构到理顺关系、开展工作,仅仅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似乎有点儿“蓄谋已久”的味道。那么xx市当初在决定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时,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共xx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胡燕平。 “xx的公安民警任务太重了。”胡燕平开门见山。他认为,当初决定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主要出于这几方面的考虑:一是xx市社会变化比较大,加强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刻不容缓,需要有一支专门的力量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二是因为监狱是封闭型管理,集中、强制,罪犯处于一种被动状态,而社区矫治则强调对象的主观行为,是开放型管理;而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建设政治文明的不可或缺的措施。 谈到今后的打算,胡燕平也很有想法。比如争取年底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治工作、尽快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治工作管理机构和有关协会组织、推动地方立法等等。说起前景,胡燕平很自信。 记者在调查采访过程中,也听到和了解到社区矫治工作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扩大社区矫治的适用问题、如何改革我国现有刑罚制度问题、如何建立专门的非监禁刑罚执行队伍问题以及如何对现有五种社区矫治对象区别教育区别管理问题、如何把对矫治对象的行政奖励转化为司法奖励问题、外省籍罪犯如何处理问题等等。 问题的解决不在一朝一夕。“中国的社区矫治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1993年就在《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上撰写《我国亟需建立专门的缓刑机构》一文来呼吁建立社区矫治制度的郭建安这样感慨道。 但正如提出“四联单”构想的中共xx市普陀区真如镇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萧公茂认为的那样:社区矫治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一项共同事业,需要我们大家来努力。 军人出身的xx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秋波一再向记者强调报道要低调。“我们只是在做而已,”他说。“但历史就是做事的人写就的。”记者反驳道。 在结束此次调查的时候,记者只有这样的愿望:愿社区矫治早日从xx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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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关于xx市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

社会治理对象篇(8)

XX年1月28日,xx市在三个区启动了社区矫治试点的第二阶段。当社区矫治作为一个概念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还很陌生的时候,谨慎而又精明、敏感而又睿智的xx人却以一种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把社区矫治从学者们的寂寞书斋里请到了自己的生活中。近日,记者对xx市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此前就社区矫治的有关问题就教于有关专家,以期对社区矫治有最基本的认识。   让我们一起走进xx,走进社区矫治。   (一)   早春的xx。午后的空气湿润而安详,让人感到平和而愉快。十五平方米左右的卧室内,一张干净利落的单人床上,半躺半坐着一个老人,他正在与一位中年女性进行着交谈,面带病容的脸上不时浮现出一丝笑意;二人夹杂着一些普通话和xx话对白,也让人感到平和而愉快。   这是xx市普陀区真如镇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周老师在走访矫治对象、保外就医人员夏某。   夏某,男,1936年生人,大学毕业,xx市某行政单位计划处原副处长,某工程指挥部原负责人,1995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病于1998年12月被予以监外执行。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在最先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徐汇区斜土街道、普陀区曹杨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共有104名像夏某这样的矫治对象,他们分布在三个街道的64个居委会中。   司法部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牵头人、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建安介绍说,社区矫治,也可称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经法院宣告缓刑和经法院裁定假释以及由监狱等部门予以监外执行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构,在机关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意识和恶习的刑罚执行活动。郭建安说,在当今国际社会的行刑活动中,社区矫治已成为发展较快的一个领域,它反映出整个刑罚制度由肉刑到监禁刑、再到非监禁刑的发展,而其最终将带动刑罚制度走向恢复性司法的理想阶段。仅就缓刑和假释两种行刑方式来讲,据XX年的统计,社区矫治人数与监禁人数之比在加拿大为394.15%、在美国为236.10%、在日本为111.60%、在俄罗斯为81.01%;而在我国,由于观念和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从立法、司法到执行的各个环节严重依赖监禁刑,社区矫治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目前属于社区矫治范畴的刑种和行刑方式有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郭建安认为,xx市的试点工作是一种会产生深远影响的、有积极意义的探索。   今年大年初一,斜土街道的敬老院里传来阵阵欢声笑语:斜土街道的30名矫治对象到敬老院为老人们服务来了。他们有的擦窗扫地、晒被子,有的陪老人聊天、给老人换衣服,有的在给老人理发,还有的在与老人对唱京剧……气氛融洽。在场的斜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晓当即与敬老院签约:今后每月都组织矫治对象来敬老院服务两次。   为老人们服务,是试点街道对矫治对象实行劳动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在社区,矫治对象要遵守社区矫治办公室(或工作小组)制订的相关守则,要遵守外出请假制度;要定期参加社区矫治办公室组织的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活动;要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而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则成为矫治对象接受社区矫治的主要手段。   斜土街道制定了《斜土街道社区矫治义工(公益劳动)制度》,规定凡是符合劳动条件的矫治对象(保外就医者除外)每周必须参加不少于四个小时的义工劳动;凡是超过就业规定年龄的对象,可以自选义工点做力所能及的劳动,但须征得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认可,并有工作小组指派义工点人士负责记录《社区矫治义工劳动记录卡》;有固定职业或工作岗位的矫治对象,可根据自己时间岔开安排;凡矫治对象因有病或有急事无法按时参加义工劳动的,须提前一天请假,准假后另行安排时间补上;可连续计时,但须经社区矫治工作小组许可,采取月计、季清办法(每月不少于18小时,季不少于54小时),社区矫治小组工作人员将月中随访,季末汇总,列入奖罚考核内容。   实行义工劳动制度,促进了矫治对象与人沟通的能力,增强了他们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其早日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在试点街道,参加公益劳动已成为许多矫治对象的自觉行动。“我要用劳动的汗水洗刷自己的罪错。”曹杨街道的矫治对象白某这样说。   先期试点的三个街道的104名矫治对象至今无一人有重新犯罪记录,其中斜土街道的一名保外就医人员通过社区矫治还获得了假释。   (二)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缓刑、管制、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均由公安机关执行,实际是由公安派出所来执行。但是,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现行犯罪,同时还负责维护日常社会治安和担任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已十分繁重。因此,在公安机关内部还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以及执行人员,实践中对这类罪犯的考察往往很难进行。郭建安有如此看法。   从我国目前刑罚执行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治执行机构设立模式,xx市在XX年8月做出部署,试点街道要建立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按适当比例配备社区矫治工作者,人员主要来源于市监狱局派出的干警和社区适合担当这项工作的同志。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是实施社区矫治工作的主体。有官员将xx市的这种社区矫治机构管理形式戏称为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   根据有关部署,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任务是:对社区内各类被判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的各类对象进行管理和教育;负责掌握矫治对象的现实表现,定期进行访谈,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制作考核材料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协助有关单位解决社区矫治对象的实际困难等。而在每日的具体事务中,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工作则要繁琐得多了。   在许多试点街道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办公室里,记者都见到了对应每名矫治对象建立的《社区矫治工作记录簿》,详细记载着矫治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接受刑罚情况以及个人专业特长等。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每月还要填写《社区矫治工作情况月报表》,按季填报《社区矫治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新接受一名矫治对象时,要向其发送一份《致社区矫治人员的公开信》;斜土街道还要送上一份市区主要场所的情况介绍以及乘车路线等等。而为了体现对矫治对象“思想上帮一把、生活上扶一把、工作上搀一把”的“三个一”工作原则,帮助矫治对象走出思想误区、调和家庭矛盾、解决生活困难、安排劳动就业则是矫治工作小组的“重头戏”。正如一位志愿者所认为的那样,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真正做到了“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劳动手册》在xx市是就业的“准入证”。XX年8月获得假释从新疆回来的徐某,因找不到工作在家待了近一年,因为多了一张嘴而负担过重的妻子此时提出离婚。出于自尊和无奈,徐某几乎天天到居委会去找:我在监狱里还有工作可做,为什么回到社会上反而找不到工作了?就在这时,社区矫治工作小组开始工作了。小组人员在做好徐某妻子工作的同时,三番五次往返于区劳动就业保障部门做说服工作,并找到重庆市有关刑满假释解教人员享受社会保障的规定提供给他们做参考,终于为徐某拿到了《劳动手册》。目前徐某已在一家公司开始了工作。通过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大量工作,矫治对象李某不仅拿到了《劳动手册》,还得到了相应的生活保障金,现在正在办理退休手续。   监狱干警是社区矫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三个试点街道在工作初始就各配备了两名监狱干警。他们在街道提供的办公场所上班,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但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均在原所属监狱。曹杨街道社区矫治办公室的曹光仪从1966年开始至今一直从事监狱管理工作,可以说经验丰富。他认为对罪犯来讲,“大墙内”的管理具有“刚性”,而在大墙外的社区矫治更强调的是“用人性化的理念进行理性化操作”。斜土街道的老王长得白白胖胖,慈眉善目。他也是一位监狱干警。“我们要为矫治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有亲和力。”不紧不慢、实实在在的几句话似乎印证了记者对他务实、诚恳的“第一印象”。   辅绍玉当过民兵营副营长,做过厂办主任,干过保安,XX年在普陀区真如镇一居委会任治保、调解主任。XX年12月16日至XX年1月29日,参加首期社区矫治工作者培训班,考试合格,获得结业证书,现在真如镇社区矫治办公室工作。虽然刚刚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但他对该项工作有很深刻的认识。“我会尽力的。”四十多岁的他说话时略显得有些羞涩。他属于社区矫治的社会工作者,属于“街道的人”。   77岁的陈惠珍女士离休前从事妇联工作,做过多年的行政工作,具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热情,思想开放,善于接受新事物。面对矫治对象这一特殊的思想工作对象,她充满着激情。她与矫治对象陈某结成“一帮一”对子,经常与她聊天,不断开导她。在陈某因为丈夫提出离婚要求而对生活绝望、准备自杀的时候,是陈惠珍女士及时救了她,并使她战胜了自我的脆弱,开始了充满希望的新生活。陈惠珍女士是社区矫治工作的志愿者,她的工作没有任何报酬。   真如镇南大街居委会的女治保主任崔福美有一个硬壳笔记本,四边已被磨损,里面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居委会辖区内矫治对象的日常情况。“能帮多少就帮多少。”这是一个厚道而热心的人。   有了无数人的热情和热心,社区矫治工作才能不断前行。   (三)   从xx市司法局的刘卫萍博士和张祖馥先生提供的大量材料和他们介绍的情况中,记者大致理出了xx市社区矫治工作从初始到现在的时间表:   XX年初,xx市司法局提出:XX年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社区矫治制度;   XX年8月,xx市正式在本市普陀区曹杨街道、徐汇区斜土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启动社区矫治试点工作;   XX年12月,xx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在相关会议上作题为《xx探索开展社区矫治工作的有益实践》的简要汇报;   XX年1月28日,徐汇区召开社区矫治志愿者协会暨全面推进社区矫治工作动员大会,中共xx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出席会议并对徐汇、普陀、闸北三区全面推进社区矫治作了讲话;   XX年1月29日,xx市第一批社区矫治工作者培训班结束,并举行结业典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旭、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胡燕平、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秋波、市监狱局副局长邰荀出席典礼并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有30名监狱管教干警、13名中小学教师和8名街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社区矫治工作在xx初具形态,从建章立制、健全机构到理顺关系、开展工作,仅仅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似乎有点儿“蓄谋已久”的味道。那么xx市当初在决定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时,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共xx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胡燕平。   “xx的公安民警任务太重了。”胡燕平开门见山。他认为,当初决定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主要出于这几方面的考虑:一是xx市社会变化比较大,加强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刻不容缓,需要有一支专门的力量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二是因为监狱是封闭型管理,集中、强制,罪犯处于一种被动状态,而社区矫治则强调对象的主观行为,是开放型管理;而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建设政治文明的不可或缺的措施。   谈到今后的打算,胡燕平也很有想法。比如争取年底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治工作、尽快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治工作管理机构和有关协会组织、推动地方立法等等。说起前景,胡燕平很自信。   记者在调查采访过程中,也听到和了解到社区矫治工作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扩大社区矫治的适用问题、如何改革我国现有刑罚制度问题、如何建立专门的非监禁刑罚执行队伍问题以及如何对现有五种社区矫治对象区别教育区别管理问题、如何把对矫治对象的行政奖励转化为司法奖励问题、外省籍罪犯如何处理问题等等。   问题的解决不在一朝一夕。“中国的社区矫治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1993年就在《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上撰写《我国亟需建立专门的缓刑机构》一文来呼吁建立社区矫治制度的郭建安这样感慨道。   但正如提出“四联单”构想的中共xx市普陀区真如镇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萧公茂认为的那样:社区矫治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一项共同事业,需要我们大家来努力。   军人出身的xx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秋波一再向记者强调报道要低调。“我们只是在做而已,”他说。“但历史就是做事的人写就的。”记者反驳道。   在结束此次调查的时候,记者只有这样的愿望:愿社区矫治早日从xx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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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对象篇(9)

思想政治教育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高等院校具体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是推动高等院校不断稳定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会对高校的最终教育成果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因此如何在高校的日常工作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的研究就显得日渐紧迫起来。

一、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

自然界中任何两件物质之间都会产生吸引力,即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力。在管理心理学中,吸引力是指能引导人们沿着一定方向前进的力量。当人们对组织目标或可能得到的东西有相当的兴趣和爱好时,这些东西就会形成对人们的吸引力。这种力量一旦形成就会吸引人们不断地向目标靠近。而这里的吸引力指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对受教育者注意力的影响。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要求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主要在于能激发和调动高校学生去接受一定的思想政治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符合一定社会要求思想政治品德的人。

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吸引力

(一)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吸引力

教育者的素质是教育行动的最根本的力量,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必须要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崇高的人格魅力、完善的智能结构以及言行一致性,才能对教育对象产生重要的吸引力。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指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始终坚持党指导的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耀感,能对自己所执教的理论诚信、笃行、深思。个人魅力是指个人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所具有的吸引人的能力。思想政治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教育活动,它是通过教育者向教育对象传递相应的思想观念,以影响教育对象的思想、行为的活动,是人格品德塑造的活动。这种活动是以教育形式为手段,兼以人格感染为辅助,并且教育形式的效力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教育者的人格形象对其所宣讲的教育内容的印证、践行程度。完善的智能结构是指教育者个人的知识及能力的综合。知识的范畴除了要求教育者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人文社科知识。能力是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并直接影响活动效率的个性心里特征。这种心理特征一般表现为个人感觉的感受力、记忆力、思维灵敏度和具体的身体、语言的反应表达能力,还包括自身情绪的控制能力。言行一致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者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所灌输的思想教育内容与自身具体工作生活中行为的相向性。思想政治教育者言行不一致性能产生比直接的思想灌输更直接和深刻的积极作用,反之相反的言行产生的消极作用会远远大于本来要灌输达到的效果,而且不可逆改。

(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吸引力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社会总体要求与目标要求的具体表现。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接受教育内容,即是对社会要求和德育目标的接受,也就是从心理认知上的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表现在教育对象对接受内容内化后的具体外汇,即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对体系内容、教育内容体系的遵守和价值体系的认同,也包括相同世界观的树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复杂的利益群体,多样化的思想追求,各形态的文化传入产生了多种思想观念和理论学说并存的状态,凸显了我国思想道德领域内多层次、多趋向的复杂状况。从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我们可以大致分为:培养健全的人、培养遵纪守法的公民、培养忠诚的爱国者、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坚定的共产主义者。这些目标是渐次增强的关系,也是我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首先要确定的预定成效。在进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时,确定每一个教育对象的教育目标的预定层次,能有效节省教育成本投入,集中精力培养高层次的教育对象。与之相对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也应根据不同的目标做出相应的调整:低层次的教育内容应侧重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性知识和基本要求,例如传统美德、社会功德、职业道德等;较高一些的教育内容应侧重“弘扬”社会主导要求及重要指导思想,如爱国主义、集团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等;最高层次的教育内容应为精神的“追求”层次,是先进的、崇高的,如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等。这些层次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是由低到高的发展关系。

(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吸引力

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就是教育者为了把反映特定阶级的立场、观点、思想意识、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转化为教育对象的具体的品质、行为、感悟而使用的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有效的开展,离不开正确恰当的教育方法,每个成功的教育者都有自己独特的教育方式。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教育工作需要教育者在进行教育活动时讲究教育行为的艺术化,运用高超的处事技巧、精深的讲解话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渗透力、感召力和吸引力,提高教育的最终成效。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客体均是人,只有达到这两者的协调一致,才能实现教育的最终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主体意识和平等意识的不断提高,因此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也必须从单向灌输教育转变为互动的交流学习,同时坚持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融洽结合,提高教育对象的自我教育能力,使用新科技,利用新环境,在新理论的帮助之下,解决高校学生的思想及心里困惑,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三、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的影响因素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教育活动,它的施行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既是思想政治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直接对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产生影响。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定义,其主义因素有四个:(1)教育主体;(2)教育客体;(3)教育介体;(4)教育外体。他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他们负责不同的功能,共同发挥对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的影响作用。

(一)教育主体因素

教育主体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者本身,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组织者与实施者。教育主体在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处于主要支配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具体表现为:对教育内容、教育情境的控制,对教育内容的灌输以及对教育对象思想行为变化的引导的教育功能。因此,教育主体不仅决定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存在与发展,而且决定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效果。教育主体的综合素质影响和制约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这是由于教育目标、内容、方法等具体因素都是由教育者确定的,教育者的主体因素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各个方面,从而制约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效果。另外,教育者的态度、理念、个人魅力、理论水平,以及教育的方法、艺术等,对教育对象均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示范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是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和思想的坚守者。决定最基本和最精髓的理论的保存和传播,把握教育内容的取舍和变革,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的需求,鉴别、收集、整理和选择复杂多样的思想政治理论信息,将正确合适的信息传递给教育对象,达到教育目标。思想政治教育者自身的个人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教育效果。如教育者的权威性、可信度、友善度以及预见性等。同时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对教育对象的态度及方法也会影响教育效果,这是基于教育活动本身的互动性因素,两者本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因此,如果要达到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教育者主体因素的积极作用,必须在教育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合理定位,确认适合的目标,结合实际,落实具体,改进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二)教育客体因素

教育客体即教育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灌输内容的结算者,是社会环境预期形成的相应教育成果。教育对象在教育活动中既是教育者的学习和模仿的客体,同时他本身也是自我理解和体会思想政治理论的主体,他自觉内化教育者的传输内容,以自己的认知方式理解、选择并决定学习效果,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因此只有教育对象同时具有这两种身份,才能有效的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教育对象不同于其他活动中的客体对象,他是具有自我意思的客体,不是主体作用下直接和纯粹的反应和变化,而需要对象在主体作用下经过本身的思维执行之后才能达到主体所预期的思想和行为的变化,是有主体性的客体对象。然而他的主体性当然不同于教育者的主体性,在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及教育对象在各自的活动过程和信息交流过程中是不同的主体因素。教育者收集、整理、制作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信息,完善并传导给教育对象。教育对象积极有效的选择、接受、处理教育信息。教育客体的基础条件影响和制约者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作为一项双向互动教育活动中的客体因素,教育客体本身的条件和素质也极为重要。包括:教育对象的家庭环境、过去的受教育经历、社会的阅历水平、知识构架和道德素质,甚至是教育活动时的状态等。

(三)教育介体因素

教育介体是指思想政治教育的灌输内容及方法,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施加作用与教育客体的具体因素。它连接着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最基本因素,并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的发挥。教育内容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依据,是基础理论和具体实际的最佳结合。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只有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改革,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针对性地解答学生思想认识中的实际问题,才能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成效。教育方法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有效保证和条件。思想政治教育既是教育者施教的过程,也是教育对象接受教育的过程。从接受者的角度看,新颖的题材、多样的方式、精巧的表达最能达到吸引教育者的效果,这需要在传统呆板的教育方式上大胆革新,积极变化。既需要高层面的政治宣传和权威思想教育,更需要适应新条件的互动学习、热点解析以及思想探讨。

(四)教育外体因素

教育外体及教育环境,是社会环境及提供的教育条件。教育对象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是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和其他因素始终受到教育外体的影响。教育的社会环境是围绕教育活动的各种社会因素的总和,是社会存在对思想政治教育产生影响的宏观环境体系。包括社会经济、社会政治、社会文化等,是复杂的,同时也是开放变化的。教育的主客体都是环境的一部分,任何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产生和进行的,是人的思想变化的客观影响因素。要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就必须研究客观规律,把握环境中的各因素关系及对人思想产生作用的规律,这样才能促进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健康发展。

四、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的路径

(一)创新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

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念。改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只注重社会整体价值而忽视个人价值的观念,科学有效的树立新时期正确目标,是目前进一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创新教育内容,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

脱离社会实际的理论是无法达到切实的落实和传输,也无法让教育对象主动的接受和遵行。在当今不断变革的时代,贴合社会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指导才能对教育对象产生积极的指导和教育目的。

(三)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坚持与时俱进

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本身就是不断创造方法,满足教育对象发展需求的过程,能有效的增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在形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和变革,做好理论的通俗化、针对性和生动性,把理论由抽象到具体,由深奥到浅显的讲述、传播出去。

(四)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素质,坚持教育者的理论先进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性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提出了高于其他教育者的更高和更特殊的要求。教育者必须为教育对象提供具体教育内容以外的人的教育,这是教育者本身的人格魅力和教育内容外化的外在教育。

(五)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接受能力

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在于教育对象的自身觉醒和体会,培养和提高教育对象的认识、实践能力,有助于教育对象更快速、深刻的领会教育内容。这需要教育活动给予教育对象更好的学习关系和主动性作用。

五、重视过度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的消极作用

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之下,很多为了达到预期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效果而盲目选择和改变的一些现象。例如,为了完成指标而大量发展党员,缺乏基础了解和深度培养;为了增加思想政治课程的听课率,教育者对各种社会现象偏向性的解读和暗示;随意加大对思想政治学习中先进者的奖励,包括隐性政策,使高校教育资源出现分配不公等现象。

六、结束语

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基本动力和重要核心,是引导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要力量来源,需要我们持续的关注和研究。我们要时刻注意影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各种因素,努力克服消极作用,掌握思想教育的规律,不断扩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吸引作用。

作者:王振宇 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参考文献:

[1]彭建国,李彤.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问题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思想教育研究,2011(3).

[2]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张澍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社会治理对象篇(10)

(一)

早春的。午后的空气湿润而安详,让人感到平和而愉快。十五平方米左右的卧室内,一张干净利落的单人床上,半躺半坐着一个老人,他正在与一位中年女性进行着交谈,面带病容的脸上不时浮现出一丝笑意;二人夹杂着一些普通话和话对白,也让人感到平和而愉快。

这是市普陀区真如镇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周老师在走访矫治对象、保外就医人员夏某。

夏某,男,年生人,大学毕业,市某行政单位计划处原副处长,某工程指挥部原负责人,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病于1998年12月被予以监外执行。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在最先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徐汇区斜土街道、普陀区曹杨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共有104名像夏某这样的矫治对象,他们分布在三个街道的64个居委会中。

司法部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牵头人、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建安介绍说,社区矫治,也可称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经法院宣告缓刑和经法院裁定假释以及由监狱等部门予以监外执行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构,在机关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意识和恶习的刑罚执行活动。郭建安说,在当今国际社会的行刑活动中,社区矫治已成为发展较快的一个领域,它反映出整个刑罚制度由肉刑到监禁刑、再到非监禁刑的发展,而其最终将带动刑罚制度走向恢复性司法的理想阶段。仅就缓刑和假释两种行刑方式来讲,据年的统计,社区矫治人数与监禁人数之比在加拿大为394.15%、在美国为236.10%、在日本为111.60%、在俄罗斯为81.01%;而在我国,由于观念和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从立法、司法到执行的各个环节严重依赖监禁刑,社区矫治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目前属于社区矫治范畴的刑种和行刑方式有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郭建安认为,市的试点工作是一种会产生深远影响的、有积极意义的探索。

今年大年初一,斜土街道的敬老院里传来阵阵欢声笑语:斜土街道的30名矫治对象到敬老院为老人们服务来了。他们有的擦窗扫地、晒被子,有的陪老人聊天、给老人换衣服,有的在给老人理发,还有的在与老人对唱京剧……气氛融洽。在场的斜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晓当即与敬老院签约:今后每月都组织矫治对象来敬老院服务两次。

为老人们服务,是试点街道对矫治对象实行劳动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在社区,矫治对象要遵守社区矫治办公室(或工作小组)制订的相关守则,要遵守外出请假制度;要定期参加社区矫治办公室组织的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活动;要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而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则成为矫治对象接受社区矫治的主要手段。

斜土街道制定了《斜土街道社区矫治义工(公益劳动)制度》,规定凡是符合劳动条件的矫治对象(保外就医者除外)每周必须参加不少于四个小时的义工劳动;凡是超过就业规定年龄的对象,可以自选义工点做力所能及的劳动,但须征得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认可,并有工作小组指派义工点人士负责记录《社区矫治义工劳动记录卡》;有固定职业或工作岗位的矫治对象,可根据自己时间岔开安排;凡矫治对象因有病或有急事无法按时参加义工劳动的,须提前一天请假,准假后另行安排时间补上;可连续计时,但须经社区矫治工作小组许可,采取月计、季清办法(每月不少于18小时,季不少于54小时),社区矫治小组工作人员将月中随访,季末汇总,列入奖罚考核内容。

实行义工劳动制度,促进了矫治对象与人沟通的能力,增强了他们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其早日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在试点街道,参加公益劳动已成为许多矫治对象的自觉行动。“我要用劳动的汗水洗刷自己的罪错。”曹杨街道的矫治对象白某这样说。

先期试点的三个街道的104名矫治对象至今无一人有重新犯罪记录,其中斜土街道的一名保外就医人员通过社区矫治还获得了假释。

(二)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缓刑、管制、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均由公安机关执行,实际是由公安派出所来执行。但是,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现行犯罪,同时还负责维护日常社会治安和担任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已十分繁重。因此,在公安机关内部还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以及执行人员,实践中对这类罪犯的考察往往很难进行。郭建安有如此看法。

从我国目前刑罚执行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治执行机构设立模式,市在年8月做出部署,试点街道要建立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按适当比例配备社区矫治工作者,人员主要来源于市监狱局派出的干警和社区适合担当这项工作的同志。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是实施社区矫治工作的主体。有官员将市的这种社区矫治机构管理形式戏称为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

根据有关部署,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任务是:对社区内各类被判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的各类对象进行管理和教育;负责掌握矫治对象的现实表现,定期进行访谈,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制作考核材料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协助有关单位解决社区矫治对象的实际困难等。而在每日的具体事务中,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工作则要繁琐得多了。

在许多试点街道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办公室里,记者都见到了对应每名矫治对象建立的《社区矫治工作记录簿》,详细记载着矫治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接受刑罚情况以及个人专业特长等。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每月还要填写《社区矫治工作情况月报表》,按季填报《社区矫治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新接受一名矫治对象时,要向其发送一份《致社区矫治人员的公开信》;斜土街道还要送上一份市区主要场所的情况介绍以及乘车路线等等。而为了体现对矫治对象“思想上帮一把、生活上扶一把、工作上搀一把”的“三个一”工作原则,帮助矫治对象走出思想误区、调和家庭矛盾、解决生活困难、安排劳动就业则是矫治工作小组的“重头戏”。正如一位志愿者所认为的那样,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真正做到了“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劳动手册》在市是就业的“准入证”。年8月获得假释从新疆回来的徐某,因找不到工作在家待了近一年,因为多了一张嘴而负担过重的妻子此时提出离婚。出于自尊和无奈,徐某几乎天天到居委会去找:我在监狱里还有工作可做,为什么回到社会上反而找不到工作了?就在这时,社区矫治工作小组开始工作了。小组人员在做好徐某妻子工作的同时,三番五次往返于区劳动就业保障部门做说服工作,并找到重庆市有关刑满假释解教人员享受社会保障的规定提供给他们做参考,终于为徐某拿到了《劳动手册》。目前徐某已在一家公司开始了工作。通过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大量工作,矫治对象李某不仅拿到了《劳动手册》,还得到了相应的生活保障金,现在正在办理退休手续。

监狱干警是社区矫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三个试点街道在工作初始就各配备了两名监狱干警。他们在街道提供的办公场所上班,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但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均在原所属监狱。曹杨街道社区矫治办公室的曹光仪从1966年开始至今一直从事监狱管理工作,可以说经验丰富。他认为对罪犯来讲,“大墙内”的管理具有“刚性”,而在大墙外的社区矫治更强调的是“用人性化的理念进行理性化操作”。斜土街道的老王长得白白胖胖,慈眉善目。他也是一位监狱干警。“我们要为矫治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有亲和力。”不紧不慢、实实在在的几句话似乎印证了记者对他务实、诚恳的“第一印象”。

辅绍玉当过民兵营副营长,做过厂办主任,干过保安,年在普陀区真如镇一居委会任治保、调解主任。年12月16日至年1月29日,参加首期社区矫治工作者培训班,考试合格,获得结业证书,现在真如镇社区矫治办公室工作。虽然刚刚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但他对该项工作有很深刻的认识。“我会尽力的。”四十多岁的他说话时略显得有些羞涩。他属于社区矫治的社会工作者,属于“街道的人”。

77岁的陈惠珍女士离休前从事妇联工作,做过多年的行政工作,具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热情,思想开放,善于接受新事物。面对矫治对象这一特殊的思想工作对象,她充满着激情。她与矫治对象陈某结成“一帮一”对子,经常与她聊天,不断开导她。在陈某因为丈夫提出离婚要求而对生活绝望、准备自杀的时候,是陈惠珍女士及时救了她,并使她战胜了自我的脆弱,开始了充满希望的新生活。陈惠珍女士是社区矫治工作的志愿者,她的工作没有任何报酬。

真如镇南大街居委会的女治保主任崔福美有一个硬壳笔记本,四边已被磨损,里面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居委会辖区内矫治对象的日常情况。“能帮多少就帮多少。”这是一个厚道而热心的人。

有了无数人的热情和热心,社区矫治工作才能不断前行。

(三)

从市司法局的刘卫萍博士和张祖馥先生提供的大量材料和他们介绍的情况中,记者大致理出了市社区矫治工作从初始到现在的时间表:

年初,市司法局提出:年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社区矫治制度;

年8月,市正式在本市普陀区曹杨街道、徐汇区斜土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启动社区矫治试点工作;

年12月,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在相关会议上作题为《探索开展社区矫治工作的有益实践》的简要汇报;

年1月28日,徐汇区召开社区矫治志愿者协会暨全面推进社区矫治工作动员大会,中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出席会议并对徐汇、普陀、闸北三区全面推进社区矫治作了讲话;

年1月29日,市第一批社区矫治工作者培训班结束,并举行结业典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旭、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胡燕平、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秋波、市监狱局副局长邰荀出席典礼并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有30名监狱管教干警、13名中小学教师和8名街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社区矫治工作在初具形态,从建章立制、健全机构到理顺关系、开展工作,仅仅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似乎有点儿“蓄谋已久”的味道。那么市当初在决定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时,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共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胡燕平。

“的公安民警任务太重了。”胡燕平开门见山。他认为,当初决定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主要出于这几方面的考虑:一是市社会变化比较大,加强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刻不容缓,需要有一支专门的力量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二是因为监狱是封闭型管理,集中、强制,罪犯处于一种被动状态,而社区矫治则强调对象的主观行为,是开放型管理;而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建设政治文明的不可或缺的措施。

谈到今后的打算,胡燕平也很有想法。比如争取年底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治工作、尽快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治工作管理机构和有关协会组织、推动地方立法等等。说起前景,胡燕平很自信。

记者在调查采访过程中,也听到和了解到社区矫治工作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扩大社区矫治的适用问题、如何改革我国现有刑罚制度问题、如何建立专门的非监禁刑罚执行队伍问题以及如何对现有五种社区矫治对象区别教育区别管理问题、如何把对矫治对象的行政奖励转化为司法奖励问题、外省籍罪犯如何处理问题等等。

问题的解决不在一朝一夕。“中国的社区矫治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年就在《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上撰写《我国亟需建立专门的缓刑机构》一文来呼吁建立社区矫治制度的郭建安这样感慨道。

社会治理对象篇(11)

众所周知,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概念和学科中,是包括关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过去人们往往把这部分理论叫做“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学”或者是“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等。毫无疑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它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关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从这个角度来说,它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理论属性上是具有一致性的。但是,仅仅这样理解是远远不够的,是不到位和不充分的。我们在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相同或相通之处的同时,更应该充分认识它们之间存在的重大差别。

二、对两种不同解读的进一步分析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既有共同点,又有明显的差别。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的。套用《资本论》关于研究对象的表述,那就是二者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或者套用一般教科书的表述,二者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的。但是,它们在研究对象上的差别应该是一目了然的,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义”,具体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或者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无论哪一种解读,都存在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种解读面临的问题是,经济学理论可以有国别特色吗?关于这一点,人们的观点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例如,在许多迷信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人看来,正像世界上只有一种物理学一样,世界上也只能有一种经济学,而这个经济学就是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且它是世界上唯一科学的经济学,所谓“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原因在于社会科学毕竟不同于自然科学,把社会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并认为只存在一种社会科学理论,是不符合社会科学实际的。事实上,经济学理论从来就不是只有一种,而是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论和流派,例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就不同,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经济学也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世界上只能有一种经济学。显然,只有承认社会科学理论多元化的必然性,只有承认创建一种不同于现有各种经济学理论的新的经济学理论的可能性,我们才能进一步讨论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解读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这种解读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它仍然是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种线性发展和延伸,而未能充分反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蕴涵的巨大理论创新含义和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这种解读面临的问题是,一个特定的国家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有没有自己特定的发展规律?它能否构成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以一个特定国家的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而形成的理论能否称之为学科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呢?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究竟是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发展规律还是揭示社会主义的一般发展规律?进一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初看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如同“英国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一样,是不太合乎经济学理论常规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自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产生以来,几乎从没有将某一特定国家的经济作为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按照政治经济学理论界通行的理解,政治经济学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作为研究对象的,而不是以某一特定国家的经济运动作为研究对象。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问题在于,马克思是如何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呢?难道脱离开一定国家的具体经济过程就可以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吗?显然不能。事实上,马克思在前引那句话的后面紧接着指出:“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在《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这个人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表明,《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理论,主要来源于马克思对于英国经济现状及经济史的研究。当然,在研究现实经济材料的同时,马克思又是通过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继承来创立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

很明显,这里涉及国家与社会经济形态的关系问题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问题。概括地说,政治经济学所要揭示的是关于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规律,但是,“社会经济形态”一方面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但另一个方面更多的是通过理论抽象所得到的范畴,它的实际运动总是存在于一定国家的经济运动过程中。因此,从来不存在脱离开以一定国家的经济运动作为考察对象而得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换句话说,政治经济学总是通过对具体的国家经济运动的研究,进而得到关于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一般理论。这一点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说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也是政治经济学发展史的客观事实。由此可见,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概念和范畴有什么独特之处的话,那么首先第一条,就是第一次明确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定为一门学科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直接研究对象。这一点至少在中国经济理论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相对于已有的相关认识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认识上的突破。其创新性首先表现在,这个概念非常明确地重新突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即通过对一定具体国家经济过程的研究,进而揭示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运动规律。这里实际上涉及另外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即究竟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及其发展规律问题。众所周知,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起源于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理论和观点,并在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过程中得以逐步充实和发展。由于现实社会主义都是起源于不发达国家,而不是起源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且表现为一个个国家的现象,而不是一种超越国家的现象,因此,现实的社会主义一开始就面临着究竟如何对待和处理具体的实践同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关系问题。到目前为止,人们总是把现实的社会主义理解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实现,也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较多地受到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和观点的重大影响,例如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等。从列宁到斯大林,再到,虽然他们都对落后条件下究竟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但是从总体上来说,他们都没有能够突破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规范性认识和规定。笔者认为,离开或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就不存在科学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始终是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基础和指导。但是,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可行性和可能性的角度来看,完全囿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规范性理论和规定,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式和过程同社会主义的目标混为一谈,是不正确的。正是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邓小平同志开辟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升华,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观点。之后,中国共产党各届领导人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观点,并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发展。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从根本上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的理论概括。假如我们承认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同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社会主义相比确实具有很大的差别,那么,我们就不应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仅仅理解为只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因为这样的理解虽然强调了它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属性,但是,这种理解淡化甚至掩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巨大差别,从而大大地削弱或淡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的独创性和普遍性价值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范畴和理论的巨大创新价值和意义。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蕴含的巨大理论创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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