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5-14 20:16:20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1)

4月18日,在省委讲师团组织的“稳中求进促发展”座谈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定中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他透露,湖南实施这项计划的试点县共37个,涉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165万人。截至目前,已有23个县正式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另外14个县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

决策:一项面向未来的宏伟计划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专项行动”,是一项面向未来的宏伟计划。

去年10月26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拔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

其实,这项为孩子终身幸福的奠基工程,一直以来都得到领导们的高度关注。1992年,全国爱委会、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将营养不良列为重点防治的六大学生常见病之首。1997年12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有关营养工作的部级文件《中国营养改善计划》。为了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善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2010年,“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在2月28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着力解决学生营养膳食的措施和力度不断加大。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一补”政策范围逐步扩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两免一补”政策时,就包括逐步建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2006年启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一补”政策作为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中央出台了中西部地区基本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3元。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生每年7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000元。2007年至2011年,仅中西部地区“一补”资金就落实了300多亿元。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的47%。二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力度逐步加大,膳食条件得到不断改善。针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大量学生需在校住宿,食堂等生活设施短缺的情况,国家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时,明确将食堂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重要内容,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寄宿制工程共新增食堂159.2万平方米,占工程建设面积总数的10.6%。2007年启动的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同样把食堂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120亿元投资中有31.7亿元用于学生食堂建设。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鲜“出炉”,还来自深入调研发现的三个问题:一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比较突出。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龄段儿童正常值。二是现行“一补”政策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只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的13%。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据初步调查,校外寄宿的义务教育学生还有1239万人,受现有“一补”政策的局限,往往产生“因为不能住宿,所以没补助”的现象。三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这些孩子的饮食、营养现状确实令人心疼。

由此可见,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尚谈不上营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贫困县有,在其他地区也有;西部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重于中部,民族县、贫困县、边境县重于其他县。农村学校普遍食堂不足,需创新供餐机制,仅靠地方现有的投入水平,难以解决此问题。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是一件重大的民生工程。

这项面向未来的《计划》做得很实在。国务委员刘延东2011年11月24日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计划》的实施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着力”:

第一,国家试点“点”在了特困区。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把六盘山区、秦巴山区等1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等3个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这些地区。此次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首选这些地区,总计680个县(市),其中民族县有368个,占54%;国贫县有431个,占64%;边境县有54个,占8%。

第二,完善“一补”,“补”在了面上。为解决现有“一补”政策覆盖范围小,补助标准低等问题,54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

第三,在硬件上专门安排了改善就餐条件的资金。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第四,在软件上加强制度建设和营养教育。通过加强专业指导、普及营养知识,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困惑:“小餐桌”面临的难堪

据走访调查,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困难一:食堂设备比较简陋。在被调查的许多民族贫困地区,不少农村中小学食堂存在设备简陋的问题,普遍现象集中表现在厨房较小。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寄宿制学校食堂条件非常简陋,近四成学校厨房面积只有10~20平米,有的甚至不足10平米。有的学校是教室兼做厨房、食堂和宿舍的功能,有些更贫困地区的学校,校长的宿舍就是厨房,前面半间是给孩子们做饭的地方,后面半间就是校长晚上睡觉的地方。再加上年代久远,墙壁瓷砖没有全部覆盖,地面水磨石破损严重,学校厨房中最常见的设备就是炉灶、蒸笼和锅,学生伙食一日三餐全是一锅饭。由于厨房面积过小,不少学校食堂无更衣间、配菜间、面点间等与厨房相配套的功能间。学校食堂从粗加工、洗涮、制作面点到炒菜做饭都在一间厨房里进行。由于人流物流不分,生熟用具不分,生熟食品混装混放,很容易造成食品交叉污染,给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带来隐患。

困难二:从业人员素质比较低下。目前,不少农村地区学生食堂里的服务人员大多数是当地村民,他们对于家常食物的制作驾轻就熟,但是缺乏必要的营养知识,对于饮食搭配没有清晰的概念,平时制作饭菜只是依靠多年来家庭的生活经验,这制约学生饮食营养搭配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困难三:营养知识比较匮乏。一是教育体系中缺乏基础营养学内容,学生所掌握的极为有限和浅显的营养知识无法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二是在学生饮食方面占有主导地位的学校和家庭在饮食营养知识方面的掌握情况也同样无法让人放心。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学校教师对于营养知识的掌握不足,大部分厨房工作人员对饮食营养搭配概念模糊,家长则以让孩子吃饱为目标。此外,学校没有条件和能力对师生进行饮食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也制约了学生的健康饮食。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很多偏远农村学校没有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食堂工作人员对饮食营养的搭配还处在一个初级和盲目的阶段,一切跟着感觉走的现象比较普遍。

困难四:安全卫生工作比较滞后。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学校学生的饮食卫生意识还很薄弱,部分学校,特别是村片小一级学校在硬件配备上无法保障学生基本卫生(如洗手),部分学校厨房环境较为恶劣,饭菜和原材料在运输、储存、生产环节还有待加强卫生监管工作。在被走访的近100所边远学校里,有近一半的从业人员没有统一着装,有部分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还有待加强。

困难五:边远地区食品配送困难。在大宗物品落实定点采购困难的同时,我们调查发现,不少偏远地区学校特别是教学点上的山区学堂受到学校规模和交通闭塞等方面的制约,鲜菜、鲜奶、鲜蛋等营养品的及时配送难以保证。

困难六:教学点教师积极性不高。走访中,我们发现,在不少边远山区教学点上除了无食堂的实际困难外,普遍还存在的一个困难是无人对学生提供后勤保障。特别是一人一校的教学延伸点,教师本来教学任务就非常繁重了,还要负责学生营养改善方面的事情,在无任何食堂设施设备的条件下,老师们对改善学生营养计划的实施积极性不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普遍存在。

让改善计划遍及三湘的几点思考

面对营养改善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实际困难,如何全速推开此项工作,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让它遍及三湘,并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1.改善一个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生活设施总体不足,食堂缺口较大。改善供餐条件是加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制定食堂建设规划,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安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资金,将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弥补食堂建设缺口,改善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

2.确保“两个安全”。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词,营养改善必须确保“两个安全”:一个是食品安全,一个是资金安全。在食品安全上面要做好三个方面的事情:第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食用农产品原料生产、收购环节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要严格准入,对学校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第二,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食堂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定,对原料存放、加工操作、备餐、食品出售、就餐等场所进行合理设置,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采购、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专人负责的专门机构,开展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第三,计划参与各方责任要落到实处。各地食品安全、教育、农业等监管部门要与学校、供餐单位或个人签订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留样检测制度、从业体检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将责任具体化,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建立起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监测评估机制,跟踪监测、及时改进,要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出健康、吃出营养。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2)

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内容

1.监控指导计划的依据和适用期限。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3月31日。每年3月底在厚生劳动省网址上公布该计划。通常日本根据上一年度的监控检查中期报告的内容,进口申请件数、进口重量、检查件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件数、各国食品卫生信息及进口动向或管理水平调整监控计划。

2.实施监控检查的基本思路。为确保食品安全,2016年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条,监控范围从出口国家的生产阶段到进口后日本国内流通的各个阶段,并推进或实施安全对策。

3.关于中日食品安全合作。计划中继续提及推进中日食品安全合作。按照计划说法:“根据2010年5月中日两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长签署的中日推进食品安全倡议的备忘录,为提高中日食品安全性及合作水平,举行部长级会议,为促进中日两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制定行动计划,赴当地考察并举行(事务级)专家层面磋商”。

4.计划中首次提到收集环太平洋国家食品信息。根据TPP协定,日本将收集环太平洋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口食品及食品卫生管理信息。这显现出日本欲开展与环太平洋国家食品贸易的动向。

5.监控指导计划的推进和监控套路。通过仔细阅读计划原文,发现计划是从政策宣传、制度执行、政策措施整改、技术合作和完善体系、两国间政策磋商等层面加以推进。

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通过检疫所对各类食品有计划实施监控检查,确认食品是否符合标准或规格,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要进行公布。引导生产业者进行自主检查。按照第26条的规定,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依法实施“命令检查”。当食品的违规率超过比例时(5%),有可能实施“停止进口”或“禁止进口”措施。

日本对违规食品建立召回制度,由都、道、府县所属保健所负责实施。对于问题食品要求相关方调查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赴当地考察确认。同时赴现地考查食品监管体系、推动技术合作、促进相关国家的食品监管措施适用输日食品需求。对于食品安全合作和出现的问题,通过“举行政府间磋商”加以解决。如此监控套路清晰可见。

日本依法对食品实施的三类检查

日本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依据《食品卫生法》28条、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监控检查、命令检查等。2016年依然延续了这一方法。

在制定监控检查等的频度时,日本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的统计学方法,以可检出的具有一定可信度的违规件数为基础,考虑各种食品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概率、违反重量、违反件数、违反内容以及对健康的影响程度等,确定监控检查件数和检查项目。日本也会根据对出口国家管理制度的调查结果、食品安全问题及召回问题食品的情况,调整监控检查项目和件数。

日本检疫所会根据上述2016年度监控检查计划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查。监控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概率较低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并根据年度计划实施检验检疫,监控检查抽查率一般为10%左右,费用由国家承担。

行政检查是指监控检查以外的检查,通常针对初次出口日本的食品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的食品进行行政检查。

日本厚生劳动省可以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命令检查。命令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及对象是通过行政命令进行规定,以命令形式指定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对确定为命令检查的产品进行批批检验(100%),费用转为企业负担。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货物被停留在港口不允许办理入关手续。

推动出口国家的安全对策

通常日本通过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食品管理规定、命令检查对象产品、强化监控检查产品以及该监控计划涉及的监控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提供英文版。2016年也沿袭了这一做法。

如果有法规和标准的修改,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向外国驻日使馆提供信息,在出口国家举办说明会,或委托国际协力机构举办食品安全管理研修会等方式,请出口国食品管理机构管理者或生产者熟知上述的日本食品安全政策。

对于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高的食品,如接受命令检查的食品,日本要求出口国政府查明原因,调整管理措施,再次防控对策,并通过举行双方政府间磋商,强化生产阶段的监控和出口前的检查。

对于对日食品出口量大的国家或发生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较多的国家,也为了确保进口牛肉安全,为了确认出口国生产阶段安全对策的有效性,在必要时日本会派出专家赴当地考察。

指导进口业者自主管理

该计划明确要求,按照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第8条规定,食品相关业者须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在食品供给链的各个阶段实施自主检查安全管理,努力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管理技术,确保原材料安全,实施自主检查。这些工作具体由检疫所面向进口业者监督实施。具体则通过面见指导,举办讲习会、说明会,甚至驻厂指导。

一是进口业者必须熟知进口食品手续、检验检疫制度、规格标准、递交相关卫生证明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的业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进口前要进行注意事项的指导。三是事先指导进口时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时如何应对。四是指导进口业者如何实施自主检查。五是进口食品要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六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进口业者以及通关和保管业者的食品安全业务水平。

日本对违规食品的处理措施包括:一、在口岸发现违法案例时,检疫所会作废弃或退货处理,通报违反内容、重量、批次、进口业者、生产商等内容。二、食品在国内流通时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时,日本厚生劳动省及检疫所会同都、道、府、县保健所实施召回。三、指导进口业者防控对策,调查违法原因并报告;重新进口时要求报告改进结果,是否采取改进措施,必要时进口业者需赴当地调查确认出口国家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报告。四、多次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例,或者该食品的违规概率超过5%时,可能被列入停止或禁止出口对象。五、被举报进行虚假申报或者有不正当进口行为时,日方将及时通报。六、将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违法《食品卫生法》的案例,包括进口业者名称、产品名称、违反原因、措施状况、批次和重量等。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3)

7月15日,一组北大校长周其凤回湖南浏阳老家给母亲祝寿的照片在网上传播。图中,周其凤跪在90岁老母膝前,母子相拥痛哭。据了解,13日是周母的90岁大寿,周其凤回到家乡,为母亲祝寿。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文明与进步。这致使21世纪的今天,大多数人都认为,尊敬的表达方式,不能唯跪为上。甚至有人会认为,下跪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是一种奴性的表现。因此,有人对周其凤的下跪之举颇有微辞。但笔者觉得这实在是过敏了。

首先,周其凤是北大校长没错,但抛开“北大校长”这个光环或者说身分标签,周其凤显然也是一个普通人,是一个普通的儿子。况且,周其凤为90岁的母亲祝寿也完全是私事,用不着大张旗鼓地过分解读。

其次,跪拜与西方国家的拥抱、亲吻一样均是一种文化,跪拜的完全消除尚需要时间。在目前的社会语境中,以“跪天、跪地、跪父母”为原则,周其凤为自己母亲下跪,有什么好奇怪的?说白了周其凤这一跪,是儿子对母亲生养之恩的感谢、感激与报答。我们不能歪曲了周其凤下跪的本意,更不能理解为周其凤的下跪,是一个大学校长,对一个民间老太太的下跪。

周其凤下跪,传递的是一种对母亲生养之恩的感激与感谢之情,表达的则是一种孝心。“羊羔跪乳”,何况是人,是北大校长?对周其凤“下跪祝寿”为什么就不能理解为只是一种纯真而关切的感情表达与孝心表达呢?

清华“在京扩招”何以引争议?

文/武 洁

7月12日,北京本科一批次录取结束。其中,清华大学共录取北京考生295人,在京总扩招比例达到45.3%。北大今年在京一批次扩招33.6%,录取考生294人。

既然计划常常会赶不上变化,非要一切严格按计划办事,很多时候其实不免太过死板,甚至极有可能因为固守早已不合时宜的计划,而错失良机。对于大学招生而言,这个道理也同样适用。大学招生当然不能没有计划,一共招生多少,招生名额在各省之间如何分配,有了计划,招生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地展开。但有了招生计划,是不是意味着大学招生工作只能按部就班,招生计划必须一成不变,答案其实也是否定的。

事实上,对于大学招生工作而言,并不是招到学生就算完事儿,如何招到优秀生源才是招生工作的目标所在。既然如此,大学招生计划的制定,固然会根据往年各省的报考情况与生源质量为依据,但这个事先定下的招生计划,究竟是不是能和当年的生源报考情况相匹配,显然并不会如此巧合。于是,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的生源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对于报考生源情况更好的地区给予适当的倾斜和名额追加,未尝没有其合理性,现实中这一计划调整机制,其实也是高校招生工作中的惯例。

例如,清华今年超计划招生的,其实不仅在北京,据7月11日《大河报》报道,清华大学提前批次在河南省的扩招幅度同样超原计划127.3%,而在江苏等优质生源地区,清华、北大超计划招生也是常有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因为在京超计划招生,便认为是对北京生源的无原则照顾,甚至加剧和放大了既有的地区间招生分配不公,或许未必是事实真相,甚至极有可能冤枉了清华向优质生源倾斜的一片苦心。

而按照清华大学北京招生组组长的说法,今年北京考生对清华的各个工科专业认同度都很高。言下之意,今年报考清华的北京考生今年普遍分数较高,生源素质较好,针对这一局面,清华大幅增加在京招生计划,要说也是根据生源情况的正常调整,并非毫无依据地在偏向或优待北京生源。

不过,尽管清华对北京生源超计划招生,或许有其客观因素与合理性。但大学对其招生计划的调整,却引发有关招生公平的质疑,恐怕仍然值得反思。应该承认,招生这事儿的确应属大学自治的范畴,但是,既然大学招生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大学招生显然应当成为一个公共议题,其决策过程、调整规则理应保持透明。

具体而言,此次清华在京扩招,显然不能仅以北京考生对清华的认同度高作为依据,如果以竞争激烈程度甚至分数线来看,外地考生对于清华的认同度岂不更高?那么,认同度究竟以什么来衡量,凭什么说北京考生的认同度高?招生计划的调整究竟依据何在?扩招近5成的比例如何定出?相关名额又从何而来,是否意味着对其他地区招生指标的占用?这些决策过程与依据及其影响显然应当公开,而不能成为大学的秘密或隐私。否则的话,随心所欲的大学招生计划调整会不会因人为因素而遭致滥用,并诱发更大不公,公众对于清华在京扩招的担忧与质疑,倒也并不多余。

一言以蔽之,大学招生计划不必成为铁板一块,更不必对客观生源情况的变化视而不见,但大学招生计划的调整既然事涉公共资源的分配以及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性,其决策过程理当确保公开透明,并经得起公众的挑剔。

食品安全就该和“官帽”挂钩

文/孙瑞灼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4)

0引言

为有效维护中国海员以及航运业和港口的权益, 促进航运业健康发展, 我国于2015年11月12日, 向国际劳工组织递交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批准书, 成为第68个批准这一公约的国家。该公约于2016年11月12日起对我国生效 (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中:规则3.2:食品和膳食服务的目的是确保海员获得根据规范的卫生条件提供的优质食品和饮用水, A3.2提出了食品和膳食服务标准, B3.2提出了食品和膳食服务导则。其中对成员国主管机关监管、船东 (管理公司) 管理、船上管理及厨师任职资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关注船员饮食健康和安全, 加强船上食品和膳食管理, 确保提供高质量的船员食品并做好膳食管理, 提高在船人员的生活质量, 达到让海员真真切切成为一份体面的工作的目的。

OCIMF组织的TMSA中第三部分:船上人员的招募和管理, Stage 3中要求:公司应开展相关活动, 促进船上人员健康意识提高。相应的最佳实践指南 (BPG) 中提到对健康意识的促进包括在极端的气温、湿度或者其他恶劣条件下工作的注意事项, 通过餐饮和其他的设施鼓励船员健康饮食并进行足够地锻炼。因此必须从体系文件、日常管理、实际操作等环节对船上人员食品和膳食进行系统的管理, 倡导船员健康饮食文化, 逐步让船员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促进船员身体健康。

现在大家都非常关注饮食健康, 新闻媒体中经常谈及有关饮食健康话题。但对于海员这个职业, 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和环境, 无法达到或形成陆地上工作人们的健康饮食习惯, 只能结合船上特殊情况借鉴其中通用部分, 尽可能地鼓励、带动船员养成相对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

船上日常食物的供应及个人就餐时间均受到工作及其他客观因素影响, 比如:一个航次可能需要十多天甚至几个月时间在海上航行, 不能供应新鲜的瓜果蔬菜;船上实行24h轮流值班制度, 加上工作随机性, 正常的一天三餐按时吃饭, 对在船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种奢望, 尤其0000~0400时值班人员可能经常熬夜不吃早餐。加之船上信息相对闭塞, 船员健康意识不高, 主管机关、公司及船舶自身调配健康饮食的能力相对薄弱, 导致大部分船员形成了一些不良饮食习惯, 例如高糖、高盐、高脂肪, 而瓜果蔬菜的摄入量严重不足, 饮食营养严重失衡。另外, 船上生活和工作空间狭小, 不利于进行体育锻炼, 尤其一些年轻的船员, 日常饮食及休息随心所欲, 形成了极不健康的生活规律, 透支着自己的身体。日积月累, 导致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甚至患上严重的疾病。身边不乏一些海员, 在船上工作几年后, 每次健康体检时身体各项指标超标, 都苦不堪言, 这不仅影响正常上船工作, 伤害了自己的身体, 也影响整个家庭生活。因此, 船舶管理公司对于船员饮食健康的管理, 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制定可操作的控制程序。本文就此提出一些建议。

1 公司岸基应该认识到船员健康饮食管理的重要性

在整个航行过程中, 海员不仅工作在船上, 而且所有的时间都在船上度过, 关注船员在船健康饮食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可供选择的健康食品尽量丰富, 让船员有机会养成更加健康的饮食习惯, 使他们在船生活更加健康幸福。强有力地执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的高标准, 确保健康环境下摄入食品的健康, 这对健康饮食管理体制非常重要。健康的食品和愉悦的进餐时间, 将有助一个人养成和维持健康的生活习惯。

2 船员健康饮食管理建议

应鼓励和激励船员饮食更加健康。在日常会议、体检等环节更多地关注健康饮食问题。通过各种途径讲解健康饮食知识并激发船员的兴趣, 提供多种多样的食物。一个健康的食谱不见得比那些非健康食谱成本高。全体人员均需参与到健康饮食计划中, 船长和高级船员需做出承诺。船员饮食习惯的改变可能需要好几个月时间, 而带来的实际效果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见到。应针对健康饮食做一个系统性的计划。计划包括在船上健康饮食管理想要达到的目标以及需要的时间。将厨师、食品供货商等关键人员纳入该计划管理范围, 同时应确立一个公司层面的健康政策。为健康饮食项目做好计划, 确保计划开展的活动做过充分评估, 并准备好调整计划, 当有些活动不如其他项目受欢迎 (不成功) 时须立即调整。正式宣布实施健康饮食计划和预期目标, 专门组织一个健康饮食计划启动庆祝活动, 比如采用特别的菜单或者给大家分发水果及小礼品等。保证下一周菜单提前公布给大家, 并说明菜单中出于健康考虑而提供的食物, 同时提供健康的饮品和小吃。在供应食物的地方通过张贴画及宣传单的方式提供相关信息。应要求船员填写调查问卷, 评估健康饮食计划的优点和不足, 鼓励船员提供改进建议和尝试新的菜谱。跟踪船上食物消耗种类的数量, 判断船员饮食情况, 当发现饮食不合理或者有失平衡时应及时告知船员。把健康饮食与食品安全和厨房卫生联系起来, 系统、全面地进行管理。在船上提供健身设备并开展其他有益健康的活动。还应确保为船员免费供应符合要求的饮用水。

3 健康饮食基础

膳食应提供足够的蛋白质来形成和修复人体组织, 适当的补充矿物质来加强人体组织, 充足的碳水化合物和适量的脂肪为维持人体所需能量。身体同时需要维生素和抗氧化物保证身体所有的功能正常运行。每天至少喝1.5L品质良好的饮用水对于身体至关重要。以下是对健康饮食习惯的五点建议:一是保持平衡是非常关键的信息;二是吃大量的水果和蔬菜, 土豆和全谷类制品;三是减少对肉类、脂肪、糖类和食盐的摄入量;四是饮用大量的水和奶制品;五是必须吃早餐。

食物金字塔 (见图1) 是保持平衡饮食的好参考。因各个国家、地区的饮食习惯大不相同, 所以不可能提供一个全世界通用的健康饮食和保持身体健康指南, 但是人体所需的基本元素是相同的, 船上应根据食物金字塔合理安排食物供应, 保证每餐营养搭配均衡。

4 船上健康饮食相关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在船员健康饮食管理体系中, 船上食物加工和保鲜设备、饮用淡水的配备是实施健康饮食计划的硬件保证。

在船舶建造时, 冷库的制冷能力和储藏容积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船舶营运航线、船员配备人数等因素, 确保能储存足够数量的食品, 储存期更长、更可靠。船上应加强食品日常储藏管理, 采用有效措施延长食品的储藏期。每航次开始前应根据航行计划进行合理、充足的安排。另外, 船上厨房烹饪设备配备的多样性也应受到重视, 应满足船员多样性食品制作的需求。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5)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认真依法妥善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赔偿工作的通知》(新工商密电[2008]10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起草了《实施方案》,全地区抽调专人,成立了18个工作小组,采取分类指导、“内联外调”等措施,为132名患儿发放了赔偿金共计26.4万元,提前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赔偿金发放任务。

二、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哈密地区工商系统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系统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市场整治,并参加了行署领导带队,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质监局、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节日市场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散装食品、烟酒、调味品、牛羊肉等食品进行检查,及时上报了哈密地区工商系统节日市场及农村市场监管情况总结和统计报表。

2、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起草下发了《哈密地区工商系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向县(市)局、分局下发了《哈密地区工商系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一期快速检测计划》。系统上下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扎实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上报了工作信息、报表。

3、认真开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活动。根据区局通知精神,系统上下采取不同方式,认真组织全体干部、食品经营户开展座谈学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月27日参加地区经贸委牵头组织的乳品企业检查验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号)和《哈密地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增强消费者信心,扩品消费,促进奶业发展,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加强流通环节“学生饮用奶”的监督管理,防止过期、变质的学生奶进入学校,切实维护消费安全。我局及时特制定了《哈密地区流通环节“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具体要求等方面,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认真开展“对不合格取暖器电热毯进行市场清查”、“家电下乡”监管、“酒类傍名牌”、“对不合格电饭锅和溶剂型木器涂料进行市场清查”、“不合格饮水机市场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各基层局切实按照区局要求,加大巡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核对经营品种,宣传商品质量要求,通过检查,在我地区范围内没有文件所列不合格商品,确保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

5、根据我地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酱腌菜、卤制品等的进货渠道、防尘设施、配料说明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通过检查,规范了此类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了食品安全。

通过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地区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了食品消费安全。全地区出动人员159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65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7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133.2公斤,价值0.202万元。

三、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硬性指标要求,结合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工作实际,及时起草了《关于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年检验照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食品经营主体年检验照工作提出了要求,确保了食品经营户年检验照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根据综合业务软件中食品经营户标注不准确、不规范,不便于日常监管和查询的实际情况,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食品经

营户特别标注工作的通知》,切实要求基层局结合日常巡查和落实监管责任区工作,认真核对食品经营户实际经营状况。个体食品经营主体特别标注以工商所为单位,由监管服务责任区的责任人员,认真摸清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摸清经营情况,将每一户食品经营主体实际经营方式(批发、零售还是批零兼营)汇总上报本所登记部门,由登记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标注。企业食品经营主体特别标注以各单位注册部门为单位,各单位消保部门及时将企业食品经营情况(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经营方式)汇总后提交各局注册登记部门,注册部门根据消保部门提供的调查摸底情况及时完成在册数据的修改工作。根据开展特别标注工作要求,地区局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实地核查、网上核查等形式,检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并起草下发了《关于对地区工商系统食品经营主体实行特别标注情况的通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特别标注工作的的效开展,使全体干部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半年,我们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加大对零售商使用“一单通”情况的督促检查,挤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确保100%建立运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平台”。截止目前,全地区流通环节食品零售经营户3788户,纳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食品经营户139户,其中,纳入食品电子监管系统的食品生产企业16户、食品批发户117户、大型超市5户、连锁超市1户。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实现了全地区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大型超市、连锁超市100%纳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全过程的实时监管。

根据食品零售商必需100%使用“一单通”的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加强了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力度,各基层局按照监管责任区逐户对辖区食品零售商使用“一单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针对食品零售商保管“一单通”不统一、较凌乱的现象,地区局积极想办法,联系相关企业,在全地区统一设计、制作了“哈密地区食品安全一单通资料册”,并及时发放给食品零售商,以便于食品零售商规范整齐保管和查找、核对“一单通”,从而确保了全地区食品零售商100%的使用“一单通”。

四、以食品快速检测网络为依托,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哈密地区工商系统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网络的作用,今年年初,根据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实际,及时制定了《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流通环节快速检测工作规范》,每月制定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我们结合基层人员调整的实际,及时举办了食品快速检测培训班。此次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共19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食品安全检测基本常识、食品安全检测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等。通过培训和现场操作考试,参训人员基本掌握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现场检测技术,提高了业务水平,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成效。同时,加强重点食品专项检测,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肉、菜、粮等质量问题,根据不同专项整治项目确定检测批次和品种,认真开展食品检测工作。重点加强了对消费者申诉举报涉及的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干果干菜等进行检测,及时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今年1-5月共对14类53种食品进行快速检测,抽样154组,合格率99.3%。共消费警示10期。:

五、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我局以《食品安全法》颁布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基层局也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工商干部、食品经营户学习《食品安全法》,使《食品安全法》深入人心。同时,我们及时从网上下载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了认真的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根据区局下发的《关于征求〈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时征求基层局意见建议,向区局上报了《意见建议》,为《食品安全法》的全面实施做好了思想和理论的准备,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任务

今年上半年,我局切实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局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食品监管工作。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为迎接《食品安全法》的即将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完成区局下达的今年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上半年完成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两个100%的目标任务,我局及时起草了《关于开展对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对全系统各基层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督查。在督促检查中,我们采取实地抽查与网上查询、提问片区监管人员等方式,全面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建立运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情况和零售商使用“一单通”情况,全面检查食品经营户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全面核实片区监管人员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督导检查,全地区食品经营者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连锁超市全面建立并运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零售商全面使用“一单通”,片区监管人员能准确回答出片区食品经营户数据和基本情况,与经济户口软件中数据一致,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通过督促检查,促使全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规范,确保了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七、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按照规定要求做好《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二、对目前企业、个体登记内容含有食品经营项目未经营食品的,通知各基层局按照监管责任区逐户清理,进行登记,在6月30日前清理完毕,以保证许可证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三、按照区局要求,从6月1日开始,对原卫生许可证期满的食品经营者必需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换发新的许可证;对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限期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逾期不办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在工商行政管理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及时予以公告。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6)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一)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国民综合素质。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我校本期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确保“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保障农村中学学生营养水平,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校长室牵头、总务室负责、班主任落实、全校教职工执行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三)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全校所有学生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在校学生课间操间供应一瓶牛奶、一个鸡蛋(条件允许时给所有学生提供免费午餐)。由班主任组织生活委员每天到指定地点(负责教师石及汉)领取。

四、领导机构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 各班主任、后勤及炊事员等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由学校党副校长石及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五、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

营养餐配发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600元。标准按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提供营养午餐的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学校执行时间从开学至县教育局召标后全县统一配送后止。

六、工作程序与管理要求

(一)审定补助人数:各学校每学期初将配发营养早餐学生按实名制建立学生全面信息造册上报学校总务室初审汇总,再报县教育局复核汇总审批备案,以此作为对学校发放补助资金、配送分发食品和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每学期补助资金划拨到各校后,由学校校务会监督,总务室管理和支出,学校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少年儿童的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确定供应方案:营养午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由校长室负责牵头,总务室负责落实。采购至少确定2个厂家或个体供应商,食品采购供应商个体有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并将供应商名单送相关部门备案。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午餐食品及时配发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鸡蛋每周至少配送2次,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负责鸡蛋等食品熟用的加工,确定专人保管和发放营养早餐食品,并做好当日的统计工作。

七、职责分工

1、学校总务室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适合于本校的供餐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2、建立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午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总务室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建立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社区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供货商按照合同要求,负责供应合格食品,建立科学配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将营养餐食品按时配送到校。

八、保障措施

(一)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根据教育局“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寄宿生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寄宿生校园生活的管理,完善学生住宿、就餐、如厕、洗浴等后勤设施。

(三)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加强对营养午餐食品质量及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时刻预防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引发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事件,做到警钟长鸣。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依托“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实施,加强食品安全健康宣传教育,促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二)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政治活、集体活、技术活。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值周教师

二、实施范围

XX小学所有在校学生。

三、补助标准

从20XX年3月1日起,每生每天由财政补助3元,每周15元,每学期(按20个周计算)300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6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四、供餐方式

根据正府办发〔20XX〕54号文件“各试点学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配餐”的规定,对建有小食堂的田生学校、梨坝学校、凉台学校原则上要求由学校食堂供餐,必须确保往返时间在1小时以上学生在学校食堂吃上完整的中餐。对于不愿在食堂就餐的学生,也可以提供蛋、奶、水果加餐或课间餐等。

对未建食堂、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转马、大堡、石笋、土城、政权、四椏等学校和教学点,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实行家庭(个人)托餐。对于托餐条件都不具备的,采取向学生提供蛋、奶、水果、面包加餐或课间餐等。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食品采购、存放、加工、分餐等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1、食品采购管理

对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资料由县政府采购办会同县教科局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在没有实行政府采购之前,由XX镇中心小学实行全镇统一定点组织配送。各校对蔬菜、肉(禽)类等物品可实行定点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障协议。各校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或食品要认真进行检查和验收,有条件的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要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2、食品存放管理

各校要高度重视食品的存放管理工作,对购入的食品要设立单独的房间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食品要分类存放,要严防食品出现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现象,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要高度重视食品防盗工作,对工作疏忽而造成食品糜烂变质或被盗,由保管人员赔偿。

3、食品的加工要确保卫生安全,膳食合理搭配,努力提高营养水平。

4、抓好就餐管理。

由于各校食堂按照上学期运作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学生的分餐,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由班主任每天到学校签字领取牛奶或者鸡蛋分发给学生在各班教室集中食用,要教育学生用餐前洗手,要求将鸡蛋壳和牛奶盒放在垃圾篓里。

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物中毒和疫情、病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食品样本48小时留样制度,保证样本资料完整。坚持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准入制度。

5、加强供餐食堂管理。

供餐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专(兼)职食堂管理人员,设立学校各方面人员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严格落实《XX镇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强化食堂监督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和“非营利性”要求,实行成本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

供餐食堂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陪餐费用自理,并做好陪餐记录。

(二)、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

对享受补助的学生实行学籍实名制管理。各校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部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中心小学汇总(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局业务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局按照相关程序下拨补助经费到学校账户,学校严格按照《正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及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1、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各校要严格按照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制度,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财务实行专帐独立核算,并定时(每月)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和上级的审计。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中心小学要对镇属各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纳入校长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有关“营养餐工程”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营养课间加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龙市小学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健康安全” 的原则,稳步推进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三、实施内容及供餐方式

(一)实施内容

1.标准及经费来源

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2.加强教育、广泛宣传

我校位于农村山区,自然条件艰苦,学生营养状况不良,我校决定增加学生营养,每天课间让学生补充充足的营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做好此项工作,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使“营养改善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供餐方式及人数

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采取课间加餐模式,共2370人,食品供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值周行政、各班班主任和科任老师

五、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 行政值周人员每天负责验收(目测和抽样)食品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并做好登记。

2、每天发放人(供应商)将验收合格的食品按班级发放。

3、班任课教师目测和抽样验收食品(数量、质量),无问题后教师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并做好登记。如有问题所有食品停止发 放,并立即报告值日行政启动应急预案。

4、任课老师指导学生正确用餐,食品启封后应当场吃完不得延期食用,并督促学生餐后将垃圾分类放入班级垃圾桶,不得乱扔。

5、餐后各班及时打扫好教室卫生,可回收垃圾倒入学校指定的地方,不可回收垃圾倒入校外垃圾池,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六、实施范围和标准

我校实施在校学生每人每天3元的补助标准,食品由教育局指定供应商供货。

七、责任追究

凡因管理不善或各种失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安全防范

1、成立安全应急小组

组长:XXX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7)

二、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上级条线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任务和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安排,按每年每千常住人口4批次的抽检水平,全年安排不少于6}}}批次食品监测的总量,由市食安办按照各环节监管部门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拟定年度监测计划,下达各部门加以落实。

三、监测的范围及品种监督抽测要以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堂等为重点区域,以市场主销、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以及针对消费量大和特定人群的产品为重点品种,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开展全过程监测工作,确保抽检样品在时间安排与食品供应相一致,实现品种类别、区域、业态上的分布合理,力争做到全覆盖(见附表)。

风险及评估监测的品种应重点选择在我市产量大、流通范围广、消费量高、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品;以及高风险食品及历年抽检合格率较低的产品。

四、监测工作程序

1.监测计划的制定。各环节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据食安办的年度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结合上级条线要求,认真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方案(如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也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及时上报市食安办备案。

在国内或我省近期发生的某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由市政府或市食安委指定相应的监管部门或监测机构及时制订相应的专项风险监测计划,积极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

z.样品的采集。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抽样检测(风险监测)计划,依据法定程序和工作规范,在本市的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等组织采样工作。

3.检测机构的确定。各部门在抽样检测前,要根据检测样品和项目的特点,在本市有资质单位中选择并确定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对本市检测机构不能开展的项目,可送上级部门或周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本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方便和优惠,按时出具检测报告;对在检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

4.检测项目和检测。各部门应选择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指标为抽样检测的项目;检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委托,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价。

风险监测的检测项目宜采用已有国家、地方等卫生标准,按相应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对非法添加物质或食品添加剂等检测项目确无相应标准或检测方法的,各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5.信息上报。各部门在收到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书和评价分析结果等相关材料后,应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食品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报市食安办。同时,各部门应将各自系统或部门的日常监测结果一并上报,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承担风险监测的检测机构应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食品风险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报市食安办;如在监测中发现区域性、普遍性及社会关注的、需及时处置的监测结果,应立即向市食安办报告,以便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成后,按其规定要求,由各责任部门做好数据上传、维护工作。

6.监测结果使用各部门按职责对检测评价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者应依法组织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市食安办。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定期将抽样检测和查处情况予以公布;市食安办将汇总各环节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及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食安委成员单位。

五、职责分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要求,各环节监管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范围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食安办负责制定全市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食药监局负责餐饮业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卫生局负责开展常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必要的应急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财政局负责项目的资金安排和使用监管,保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的顺利实施;商务局、粮食局、国检局、盐务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做好相应的监测或配合工作。

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由各环节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根据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日常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和实施。

七、费用支付和控制全市食品安全监测的费用(包括购买样品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市食安委根据市财政安排预算经费情况,核定各环节监管部门抽样检测批次和经费,并根据各环节监管部门抽样检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食安办与各环节监管部门定期结算检测费用。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我市食品安全开展的综合性评价工作,也是市政府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政策和控制性措施的依据,抽样代表性和检测准确性将影响政府对本市食品安全现状的评价和决策。为此各环节监管部门和开展风险监测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抽样检测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抽样检测工作做好做实;各镇(街道)特别是有大型种养殖基地、食品批发市场、供配送企业等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区食品安全现状,安排必要经费,积极开展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市食安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每年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各环节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要根据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和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计划,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到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抽检工作,及时报送监测数据,确保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测任务。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纳入各环节监管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不替代各系统、各条线及按工作职能开展的日常监测任务3,加强相互配合。各镇(街道)应加强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各环节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重点品种的抽样检测工作和风险监测。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家、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市局、县(区)局、基层市场监管所根据事权划分,按照风险分级要求,制定科学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运用“双随机”工作机制,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检查对象

江门市辖区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取得相应资质的农贸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

三、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修订版)》《广东省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本计划的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抽样检查。检查中可随机对可疑产品或原料进行监督抽检,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现场检查。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设定抽查比例及检查频次。食品小作坊的检查频次的设定可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确定检查的比例和频次。

五、检查任务

(一)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市、县(市、区)局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市、县(区)、镇(街)三级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按照“双随机”原则,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应覆盖5类发证产品,并将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生产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全覆盖。

1.市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日常监督检查任务:从2021年起,江门市局不再设定直接监管食品生产企业。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综合食品类别、经营业态、企业规模、管理能力、信用档案记录以及特色产业等因素,确定了60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为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并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与各市(区)局共同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市局对市级重点监管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观察员由各市(区)局组织安排。

飞行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有针对性的飞行检查。一是开展问题企业专项检查,对近年来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被监管部门通报、被投诉举报的以及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实施飞行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对辖区内肉制品、食用油、湿米粉以及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原料、规模以上企业等开展飞行检查。全年市级组织飞行检查总家数不少于40家次。

体系检查:以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为重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重点食品行业进行体系检查,全面梳理查找行业风险,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帮助企业做“全身体检”,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计划实施体系检查80家次。

2.市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以近年来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相关产品品种为重点,按照“双随机”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性检查和技术性检查的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年市级组织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次,技术性检查不少于20家次。

市局负责组织落实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不合格企业依法及时向省局提出撤销生产许可证建议。

3.县(市、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各县(市、区)局应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县(市、区)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参与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1.市级监督检查计划。

日常监督检查任务:根据监管工作重点,确定食品销售连锁单位总部及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市级重点监管食品经营单位,按照风险等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实施监督检查,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

飞行检查任务:按照“双随机”的方式,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实施飞行检查,全面检查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状况,年度市级飞行检查总家数不少于农贸市场总数的3%,对食品销售单位组织不少于4次的飞行检查。

2.市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经营企业监督抽检计划。

抽检任务覆盖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业态,加大对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力度,并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与信息公布制度。

3.县(市、区)监督检查计划。

各市(区)局应根据各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地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依照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内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1.市级食品餐饮监督检查计划。

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频次不少于每年2次。

飞行检查任务: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单独或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馆、小餐饮、凉茶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等开展飞行检查。其中市直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比例不少于40%,市直养老机构食堂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年开展飞行检查不少于4次。

2.市级食品餐饮监督抽检计划。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全市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按计划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抽检品种包括食用农产品,粽子、月饼等应节食品,自制饮品、凉茶,腌腊肉制品、熟肉制品,自制糕点、配餐食品、外卖食品,食用油、火锅底料、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一次性包装餐饮具、复用餐饮具等。

3.县(市、区)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进行监督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配合市局开展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1.市级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日常监督检查任务:按照风险管理和监管全覆盖的原则,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由市局直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要求,不在产企业检查频次为原则上一年不少于1次,在产企业检查频次为原则上一年不少于3次。按照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可以根据近年来监督检查记录,对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调低一个风险等级,检查频次降至一年2~3次,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除外。

2.市级特殊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飞行检查任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抽查对象为各市(区)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覆盖各市(区)。年度市级飞行检查总家数不少于75家次。

3.市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抽检计划。

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落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生产环节抽检:配合省局对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在产保健食品品种(含委托加工产品)进行有计划、分批抽样,每家生产企业上、下半年至少各抽样1次。企业同一品种产品抽样不超过2批次,应急抽检除外。抽样时必须索取所抽样品的企业质量标准。经营环节抽检:以点面结合、统筹兼顾为原则,对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对保健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开展抽检。重点抽检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聚集区、问题产品多发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内的小型超市、药店、专卖店、体验店、街边店和IP地址在本地区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销售的产品,并及时将监督抽检结果公布。

4.县(市、区)特殊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各县(市、区)局应根据各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地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依照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内特殊食品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六、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

1.生产主体资格。检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实际生产场所、产品范围等与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等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是否按规定报告。

2.生产环境条件。检查企业厂区、车间是否卫生整洁,是否有扬尘、积水;厂区、车间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企业卫生间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保持清洁;企业是否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是否满足正常使用;企业的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放置与使用是否合规;企业的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定期检查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企业的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疫情防护的要求。

3.进货查验结果。检查企业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企业采购进口的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剂)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检查企业各种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剂)仓储、领用、使用等记录;检查企业的防疫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有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原料。

4.生产过程控制。检查企业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记录;检查企业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是否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的内容一致;检查企业是否有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违规使用新食品原料、药品的行为;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其生产工艺和参数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现场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可在成品库抽取2批次产品,按生产日期或批号追溯生产控制记录及控制的全部检查或是组织对某一段时期内生产的产品开展物料平衡核算。检查企业的产品标签标识标注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具体产品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和GB28050等规定的事项。检查企业的生产加工控制过程是否符合防疫要求,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问题。

5.产品检验结果。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是否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6.贮存及交付控制。检查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贮存管理、不合格品存放、产品的贮存、运输、交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销售台账是否真实、完整。

7.从业人员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抽查考核;检查企业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培训、考核记录;检查企业是否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是否建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岗位和名单,是否存在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检查企业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个人卫生防护是否到位。

8.不合格产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的保存不合格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置记录。检查企业是否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9.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与委托加工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检查企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掌握和执行情况。对接受委托加工的企业,检查企业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是否存在超范围接受委托生产;检查企业受委托生产产品标签标识标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内容。

1.基本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是否建立安全控制体系;是否有专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出厂检验;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

2.环境与场所。检查企业是否满足厂区环境及总体布局要求;生产车间卫生防护措施设施是否到位;库房是否能满足生产需要;检验设施、检验室和检验设备是否满足出厂检验和检验环境要求;检查企业厂区环境是否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3.生产过程安全控制。检查企业用于生产的原辅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提供原辅料安全性验证材料及使用台帐;是否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危害分析并保存相关记录;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产品贮存与运输是否符合要求;产品检验项目及检验记录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有效建立产品销售、不合格品处理、消费者投诉处理等产品追溯与召回管理记录;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4.安全管理制度与文件记录。企业是否能现场提供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清洁卫生、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培训、原辅材料管理、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记录是否规范、全面。

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内容可参照《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中的检查形式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三)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内容。

1.生产主体资格。检查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食品种类等信息是否与《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一致;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是否发生变化,生产加工设备、设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生产加工场所。检查食品小作坊生产场所附近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隔离,不存在交叉污染;生产加工场所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工艺流程与布局合理,有相应的功能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3.设施与设备。检查食品小作坊是否具有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是否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加工的设备和器具是否清洁、卫生、安全;具有防鼠、蝇、虫等设施,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是否具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是否有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

4.加工过程控制。食品小作坊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有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生产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对人体安全、无害,其使用与存放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有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是否有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5.人员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生产加工场所是否发现与食品生产无关人员或用品。

6.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小作坊是否有采购、生产、销售等相关食品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原辅料进货台帐、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生产统计台帐、产品销售台帐、食品召回和销毁台帐,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包装与标识。包装的容器和材料是否清洁、无毒、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生产的食品是否有包装、标签;食品的标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8.贮存与运输。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的贮存及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门贮存,标示明显;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无交叉污染。食品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其他。检查食品小作坊是否存在网上销售,分装、委托加工及接受委托加工等行为。

(四)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内容。

1.经营主体资格。检查经营单位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并摆放或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是否与实际经营相符。

2.经营条件。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经营范围。检查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是否按品种分区分类、离墙离地摆放,并与非食品分开销售;是否按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是否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配备相关设备并贮存;经营的大米检测报告是否含有重金属检验项目;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及发货票证;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4.标签与广告。检查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显著标注,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销售散装食品,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转基因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经营场所是否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是否明示或暗示保健功能。

5.内部管理。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有相关记录;食品经营企业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上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食品经营者发现其所经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是否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记录,按规定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6.贮存和运输。检查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检查食品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五)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检查内容。

1.经营条件。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2.经营规范。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的,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符合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是否建立并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还需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消毒证明,并在“冷库通”系统中上传购进销售产品信息;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是否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属各门店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以及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企业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贮存食用农产品,是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是否按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贮存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是否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是否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内部管理。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是否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由于销售者自身原因造成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实施召回;对于停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按要求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4.标签标识。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包装物或者标识上是否按照规定标注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保质期有要求的,是否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是否予以标明;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是否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包装,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销售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所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原产地,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销售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六)食品餐饮经营单位检查内容。

1.许可管理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且在有效期内,不得超范围经营。

2.信息公示情况。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员、健康证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大宗食品原料来源等信息。按照“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要求,公示加工操作关键过程。

3.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4.人员管理情况。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在岗并按规定履行职责,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5.环境卫生情况。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墙壁、天花板和门窗等洁净,排水沟渠畅通,垃圾和废弃物及时清理,无昆虫、鼠害。

6.原料控制情况。餐饮服务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添加剂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专柜保存,并有相关记录。

7.加工制作过程情况。不得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8.设施设备及维护情况。食品加工、贮存、陈列及“三防”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9.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0.网络订餐情况。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

11.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按要求处理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食品经营者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

对除保健食品外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内容按照《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要求开展。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

1.生产者资质。检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实际生产场所、产品范围等与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厂房布局和主要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许可有关要求;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相关内容发生变更的,是否已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的,是否已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2.原辅料管理。检查企业生产保健食品使用的原辅料及内包装材料与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是否查验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原辅料和包装材料验收记录是否完整,包括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验收记录和进货凭证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出入库记录是否如实、完整,是否包括出入库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出入库数量和时间、库存量、责任人等内容;仓库内保健食品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与其他物品是否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仓库通风、温湿度以及防虫、防尘、防鼠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对温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是否按规定条件贮存;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按待检、合格和不合格严格区分管理,存放处是否有明显标识区分,或使用仓库管理软件进行管理,离墙离地存放,合格备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按不同批次分开存放;检查企业是否设置原辅料标识卡,或使用仓库管理软件进行管理,标示内容是否包括物料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商和生产商名称、质量状态、出入库记录等内容,是否与原辅料库台账一致,是否做到账、物、卡相符。

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制订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时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符合要求;空气净化系统是否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并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空气洁净度监测原始记录和报告;洁净区内粉尘较大的功能间是否保持相对负压,除尘设施是否有效;有相对负压要求的相邻车间之间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静压差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企业是否有温湿度监控措施和相应记录,洁净区温湿度是否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并有监测记录;生产车间的人流、物流通道与洁净级别是否相适应,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缓冲设施是否有效,避免交叉污染;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是否自行完成,生产场所、设备与其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是否相适应,是否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生产车间;原料的前处理(如提取、浓缩等)车间是否配备必要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安全设施并运行良好;检查企业工艺规程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加工过程的主要技术条件及关键控制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接受委托加工的,是否建立与所生产的委托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文件;是否有批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可追溯;批生产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批生产记录中的配方、生产工艺和关键参数是否与工艺规程一致;投料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包括原辅料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并经第二人复核签字;与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直接接触的容器、包材、输送管道等是否符合产品质量和卫生要求;工艺用水设备与生产规模是否相适应,是否能确保工艺用水达到工艺规程要求,并能定期检测、提供水质检测报告;水处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动态监测及维护记录;投料前生产车间及设备是否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清场或清洁并保存相关记录;生产过程中物料是否有清晰的状态标识,如产品名称、批号、储存期限等;设备、容器是否有清洁等状态标识;更衣、洗手、消毒等卫生设施齐全是否有效,生产操作人员是否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卫生;生产设备、设施是否有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记录;与食品质量安全直接相关的设备、设施如出现故障,是否及时维护;是否定期对工艺、关键设施设备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是否记录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对超出控制限的情况是否有纠偏措施及纠偏记录;现场是否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回收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的现象。

4.质量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并有效运行,是否明确品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按要求履职;是否落实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是否保存完整的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是否落实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管理制度、质量标准、检验规程;现场检查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是否定期检定或校准,是否有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是否有能力检测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出厂检验指标,是否按照产品技术文件或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是否保存检验原始数据记录和检验报告;是否设置留样室,是否按规定留存检验样品,是否有留样记录。

5.产品标签、说明书。检查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是否一致。

6.贮存及交付控制。检查企业产品的仓储、运输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有相应记录;是否根据保健食品的特点和质量要求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非常温下保存的保健食品,是否建立和执行贮运时的成品温度控制制度并有记录;每批产品是否有销售记录,记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

7.不合格产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产品退货记录和召回记录,对退货、召回的保健食品是否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是否保存记录;是否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8.从业人员管理。检查企业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为专职人员,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学历和专业经历要求;专职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是否不少于5%;质检人员为专职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采购管理负责人是否有相关工作经验;是否有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记录;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检查企业是否组织对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及相应岗位的技能培训;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人员每年是否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9.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是否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检查与生产的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防范措施并保存记录;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是否建立和保存事故处置记录。

10.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是否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八)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内容。

1.经营资质。检查经营单位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实际经营的品种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是否一致;是否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外的特殊食品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2.经营条件。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是否设立特殊食品销售专柜(专区),是否在专柜(专区)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是否按经营特殊食品类别分别注明“****销售专区(专柜)”字样(绿底白字);是否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3.经营的特殊食品的合法性。检查经营单位经营的特殊食品是否经过注册或备案;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经营的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清晰、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显著标注,是否容易辨识;经营的进口特殊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是否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是否设置警示用语区及标注警示用语:警示用语区所占面积是否小于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20%,是否使用黑体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包括但不限于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培训制度、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全面负责本企业的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督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是否配备具备相应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企业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合格的,继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特殊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禁止从业情形的人员。

5.经营过程控制情况。检查企业特殊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销售的特殊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经营对温度、湿度有特别控制要求的特殊食品,是否按规定的条件存放;采购特殊食品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批准证明文件以及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是否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是否索取有效的进货凭证;进口产品是否提供同批次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是否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从事特殊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是否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是否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是否按照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求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是否按规定及时处理超过有效期产品、不合格产品和其它不安全产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妥善处置,是否建立和保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广告(包括宣传资料)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虚假内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内容是否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是否取得广告批准文件;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内容是否含有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等内容。

6.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是否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食品生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地应按照监督检查的情况,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逐一进行核查,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查处。

(三)加强案件移送力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立案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执法机构处理,并及时跟踪处理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四)加强信息管理。各地应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增强下一步监管针对性,提升监管效能。

 

附件:2021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监管食品及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名录

 

 

 

 

附件

2021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监管

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名录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一、蓬江区

1

知美屋食品有限公司

饼干;速冻食品;糕点

2

江门市乡纯酒业有限公司

酒类

3

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

饮料

4

江门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方便食品;调味品

5

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含江门分厂、江门二分厂)

饮料

6

江门市蓬江区东云食品有限公司

肉制品;速冻食品

7

江门市昆宝蜂业有限公司

蜂产品

8

斯美(广东)化妆品有限公司

洗涤剂

二、江海区

9

江门市浓纳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添加剂

10

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添加剂

11

江门市顺恩牛奶有限公司

乳制品;饮料

12

江门市江海区南兴腊味有限公司

肉制品

13

广东生和堂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罐头;糖果制品;蜂产品;调味品

14

江门市力信豆制品有限公司

粮食加工品

15

江门邓海满记食品厂有限公司

水果制品

16

江门市安立司食品有限公司

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其他食品

17

广东九鼎王厨具有限公司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三、新会区

18

广东科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添加剂

19

江门高迪食品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食品添加剂

20

广东哈力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酒类

21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

食用油;调味品

22

江门市鸿信食品有限公司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3

广东华糖实业有限公司

食糖

24

广东新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饮料

25

江门市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糕点

26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

饮料;保健食品

27

香港阿波罗(江门)雪糕有限公司

冷冻饮品

28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爽爽粉面制品厂有限公司

粮食加工品

29

江门市风滋味食品有限公司

罐头

30

香记(江门)咖啡有限公司

茶叶及相关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

四、台山市

31

江门新乐贝食品有限公司

特殊膳食食品

32

台山市奇香食品有限公司

速冻食品;糕点

33

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珍香米业分公司

粮食加工品

34

台山市稻亨食品有限公司

调味品

35

台山市力丰投资有限公司

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

36

台山市新发水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

37

台山市心华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食品塑料制品

五、开平市

38

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

39

开平市旭日蛋品有限公司

蛋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

40

罗赛洛(广东)明胶有限公司

食品添加剂

41

广东甜味食品有限公司

糖果制品

42

广东粤师傅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调味品

43

开平市大沙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茶叶及相关制品

44

开平广合腐乳有限公司

豆制品

六、恩平市

45

恩平市七星坑山泉有限公司

饮料

46

恩平市惠康花生油厂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47

恩平市粽源食品有限公司

糕点

48

恩平市飞鹅河粉厂

粮食加工品

七、鹤山市

49

鹤山市嘉士威食品有限公司

特殊膳食食品;饼干

50

鹤山市五泉酒厂

酒类

51

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调味品

52

鹤山市华悦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饮料

53

中粮万威客食品有限公司

肉制品

54

鹤山市深水湾啤酒有限公司

酒类

55

鹤山市占里欣得食品有限公司

速冻食品;糕点

56

江门思味园食品有限公司

肉制品;速冻食品

57

鹤山市东源食品有限公司

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食品

58

鹤山市鹤城镇文燕腐竹厂

豆制品

59

鹤山市德柏纸袋包装品有限公司

食品用纸制品

60

江门市伊尔乐厨卫电器有限公司

压力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9)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1根据幼儿园的工作要点,加强卫生保健工作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一日工作程序(以小班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卫生保健制度、膳管会小组人员、卫生检查组人员.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安全工作贯穿每日幼儿活动,全体教职工要遵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充分利用学科教学、游戏课、课外活动等形式,针对幼儿心理特点、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的差异,开展安全教育,提倡让幼儿走向社会(集体活动)进行安全教育,注意车辆行驶,人靠右走,不能随便乱跑,一切听从老师的指挥,让幼儿懂得更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检查房屋、大型玩具、物品、药品等,及时排除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购买熟食及幼儿点心,严禁去无三证处购买,严把食品质量、卫生、烹调关,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幼儿接送严格使用接送卡,以防止发生幼儿接错、丢失现象。

美化幼儿园环境,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从托班抓起,做好防病治病工作。环境卫生是幼儿园的窗口,必需天天搞,按曰常工作要求做好公共场所、各班级的卫生,做好防蝇、灭蚊、灭鼠等工作,每周卫生大扫除,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并把不够的及时反馈进行改进,搞好本园的环境卫生工作,坚持每日紫外线消毒,确保幼儿有一个健康、卫生的生活学习环境。做好春夏季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按时预防接种,幼儿驱虫等。督促做好日常卫生消毒工作。稳定托班幼儿情绪,从托班做起,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个人卫生习惯,

建立合理的饮食制度和平衡膳食,每学期进行一次营养分析,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摄入。定期调换幼儿位置,正确指导幼儿看书、画图画、写字等的良好习惯,保护幼儿视力。提高保肓员的整体素质,人人都说普通话,从我做起,每半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学习幼儿教育、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卫生保健报等有关卫生保健知识,为加快日常工作的速度,定于五月中旬组织一次保育员竞赛(中、大班保育员给幼儿梳头,小、托班保育员给幼儿穿衣服)。

本学期月工作安排:

2-3月份:检查各班消毒设备(灯及消毒柜)以及常用幼儿药品的配备.

(1)全园大扫除,做好开学前的一切卫生消毒工作,划分包干区.

(2)做好日常卫生工作及常见病防治,出一期卫生保健专刊.

(3)进一步完善卫生保健制度、膳管会小组人员、卫生检查组人员。

4月份:

(1)做好春季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治隔离工作。

(2)召开膳管会小组会议。

(3)营养分析。

(4)教师体检.

5月份:

(1)预防接种。

(2)做好夏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防暑降温,

6-7月份:

(1)召开爱卫会小组会议,膳管会小组会议。

(2)做好卫生保健资料分析,统计入档等学期结束工作,总结一学期卫生保健工作。

(3)整理教室、寝室,清洗幼儿用具等。

(4)物品清查归类.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2新的学期开学了,跟着秋天的到来,气象的逐步转凉,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奥妙的变更,但对于免疫体系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阳光春苗幼儿园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本学期气象及幼儿身心发育特色,特拟定以下卫生保健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的

全面落实保教工作标准,实行保育员一日工作细则,晋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程度,建破迷信公道的一日生涯程序,培育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详细办法

1、严格执行《食物卫生法》,根据季节、天气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剂,保证幼儿营养平衡。

为幼儿供给合理的膳食养分,每周制定合适幼儿的带量食谱。请求搭配合理,营养充分,种类不断更新,实施名堂化、多样化,稀稠搭配。

2、严格执行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划定,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保证环境设施要安全整齐,各类场合物品定期消毒。

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所有卫生逝世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透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清洁、暧昧、清新的生活环境。

3、完美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不同年纪段开展体魄锤炼,制订幼儿户外活动时光,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加强机体抗病才能。保持逐日晨间检查及全日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记载。晨检工作是幼儿园的第一关口,晨检检查幼儿的个人干净卫生,是懂得幼儿的健康状态,对疾病的早发现、早医治的有效方式。全天随时观察幼儿情感,天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视察记载。为预防甲型流感,严厉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轨制,做好晨、午检工作,各班要加大晨、午检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班每天履行零讲演制。

4、严把幼儿体检关,做好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跟踪治理。

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新入园幼儿必需持有体检证及免疫接种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及格后才准予入园;做好儿童打算免疫接种及漏补种登记工作,做好须生幼儿的年度体检,增强对体弱幼儿、肥胖儿的管理登记,树立管理档案。做好秋、冬节令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时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防备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毁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堵截传布道路,杜绝秋季沾染病在园内的产生。

5、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导,提高幼儿心理素质;

发展幼儿安全教育,进步幼儿的安全意识;部署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惯例并履行。按期组织平安大检讨,预防各种外伤及意外事变,发明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幼儿在园内运动的保险性。

6、做好工作职员健康管理及业务培训。

老师、保育员,炊事人员必须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年度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辞职。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以传、帮、带的方法,一直提高保育员的业务技巧,提高服务品质,尽心渎职做好保育工作。

7、期末做好各项统计,当真总结保健工作,做好年报表。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3春季来临,新的一学期又开学了,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提高我园的卫生保健水平,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等习惯,我园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工作依据,根据园务计划的要求,特制定出本学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本学期,我们会继续以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为保教服务的三为宗旨,认真贯彻《幼儿园纲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保障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纲要》为工作指南,落实《纲要》中保教合一、保教并重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园务计划,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保教质量。

二、工作目标:

1、把孩子的健康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幼儿安全。

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加强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对安全健康的认识,把健康教育渗透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中。

2、加强保育员及后勤队伍建设,增强保教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消毒工作,确保各项保教工作落到位,做得实。

三、具体工作

1、坚持保教并重:本学期继续把卫生保健工作渗透到一日保教活动中,每一位教职员工真正做到保教并重,以保为龙头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在一日活动环节中要十分注重幼儿的晨间活动及户外活动,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根据作息时间安排好幼儿户外两小时活动;

注意幼儿的五官保健,培养幼儿良好用眼习惯;幼儿饭前便后用肥皂流水洗手,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午睡室坚持巡视,照顾好幼儿午睡。

2、严格把好体检关:做好新入园的教职员工和幼儿的体检工作。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幼儿预防接种及幼儿保健等工作。做好儿童保健各项工作,开学初测量体重,中大班测视力,学期末协助中医院对全园幼儿进行全面体检,并做好评价、汇总、登记、统计,掌握全园幼儿生长发育动态及健康状况,对体弱多病的幼儿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逐步达到正常标准。

3、严格把好晨检关: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摸摸有无发烧,看看精神状态,面色、皮肤有无皮疹,可疑者及时隔离;

问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在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的春季特别注意幼儿身上、耳后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后及时处理。

4、认真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做好日常消毒工作,茶杯、毛巾、餐具按常规及时清洗、消毒,季节交替时期,流行病期间做好加强性消毒,请保育员对紫外线灯定期进行擦灰清理。

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抽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及时反馈。

5、营养膳食:每周制定合适幼儿年龄的带量食谱,搭配合理,每月进行一次营养分析,注意看看营养搭配是否合理。

6、保健台帐信息化管理:完善保健各种台帐簿卡,注意平时的积累,及时填写,在晨检时发现病儿,注意观察,及时给予按剂量服药,测量体温等。

统计及时,该公布的及时公布,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或和班上老师商量。对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眼病等患儿特别注意,关心,及时将观察了解到的情况记录下来。

7、安全保护工作:发生小伤小病及时进行简单处理:如清洗伤口,涂上药水等,情况严重的进行简单处理后及时送至医院治疗,有外伤事故实事求是做好记录。

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保管好,防止用错药。密切与当地卫生组织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常见病防治工作,在疾病高发期要做好加强消毒(醋醺、服板蓝根等)4、妥善保管理医疗器具和日常药品。

8、家长工作:每月向老师和家长开展宣传卫生保健专栏。

建立家园联系,利用各种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在家情况,也使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在家的健康情况,更好为幼儿健康服务。

9、具体安排:

2、3月份

1、学习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完善各种职责和制度。

2、配备本学期卫生、保健、等用品,并发放到各班各部门。

3、对全园幼儿进行体重的检查。

4月份

1、做好春季流行病的预防工作,对各活动室进行消毒及加强晨检工作。

2、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幼儿的接种工作。

3、进行一次全园的卫生大检查。

4、中大班测视力

5月份

1、配合做好家长开放日工作。

2、进行幼儿膳食调查,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价。

6月份

1、协中医院对全园幼儿进行一次体检。

2、做好夏季卫生保健的宣传和预防工作,加强安全教育。

3、做好各类资料的积累并归档。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4寒假过去了,新的学期又开始了,为幼儿有一个愉悦、健康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让其更健康快乐地成长,特制定保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园的保健工作将继续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工作依据,根据妇幼保健所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江苏省托幼机构保健合格评审细则》中的各项规定,着力提高全园保教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幼儿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探索保健工作新路子,全力提升保健工作质量。

2.继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

防范于未然,杜绝责任事故,做好意外损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保健工作法规,认真接受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的工作监督、检查,做好消毒、宣传工作,有效做好预防工作;

把好食品关,杜绝食物中毒;严格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杜绝事故发生。

4.细致做好各项保健日常工作,合理安排膳食,使幼儿膳食平衡,保证幼儿身体发育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5.平时主动与家长配合,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6.进一步加强全体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保育服务质量。

三、具体措施

(一)晨检工作

晨检是幼儿入园的第一关,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制度,及时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检查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对疾病的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具体要:

1.做好五大官的检查(包括皮肤、眼神)。

2.询问幼儿在家吃饭情况、睡眠、大小便有无异常。

3.查幼儿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来园。

4.做好药物登记,了解班里传染病情况。

(二)安全保护工作

1.努力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园门开关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开设安全知识健康教育,针对一些常见问题向幼儿介绍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2.发生小伤小病及时进行简单处理:如清洗伤口,涂上药水等,情况严重的进行简单处理后及时送至医院治疗,有外伤事故的实事求是做好记录。

3.妥善保管保健室物品,消毒药品。

4.及时发现园内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营养与膳食工作

1.做好每周带量食谱的制定,幼儿膳食要花样化、多样化,稀稠答配,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做好电脑输入工作,每周的菜谱要公布在臻顶托幼卫生保健管理平台和橱窗中。

2.做好每月一次的营养分析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幼儿园炊事阿姨有健康证,按食品卫生法烹饪,食物煮熟煮透,生熟分开,操作时注意保存食品营养素,能为幼儿烹饪出色、香、味美的食品。

(四)消毒卫生工作

1.请阿姨做好日常消毒工作,茶杯、毛巾、餐具按常规及时清洗、消毒,季节交替时期,流行病期间做好加强性消毒。

2.继续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

3.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4.保育阿姨有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

要求有踏实务劳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团结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五)保健台账信息化管理

1.完善各种保健台帐,要注意平时的积累,该填写的及时填写。

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上报或与班级老师商量。

2.对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肥胖儿要及时与老师、家长联系,多多关心,提出矫治措施。

每月进行身高体重的测查并及时将观察了解到的情况记录下来,做好个案记录。

(六)家长工作

利用宣传橱窗、网站、家长会等平台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卫生保健知识。

四、每月工作安排

二月份:

1.清洗、消毒、整理幼儿的各种生活用品、餐具等。

2.配合防保部门做好插班生的体检工作。

3.稳定插班生的情绪,初步培养幼儿的卫生保健意识。

4.配齐厨房用品,幼儿餐具,各班添置幼儿用品。

5.保健室补充药品,深入各班检查药箱的药品补充情况,及时补充。

6.制定出各项保健工作计划。

7.做好各部门的财产登记工作。

三月份:

1.把好晨检关,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预防、防治工作。

2.保育阿姨做好常规消毒工作,炊事阿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3.开展食品卫生检查。

4.保健常规工作(体弱儿管理、营养分析、保健知识宣教、公布幼儿卫生、午餐、午睡、出勤率等)。

5.对全园幼儿进行身高、体重的检查。

四月份:

1.向家长宣传有关春季卫生常识,做到家园配合,控制春季流行性疾病的传染。

2.坚持把好晨检关,杜绝一切传染源入园。

3.根据上月的营养膳食情况,调整本月的食谱。

4.组织全园教职工学习卫生保健知识。

5.天气转暖,做好午睡室被褥调整工作。

6.做好体弱儿及肥胖儿的家园联系。

7.保健常规工作

五月份:

1.进一步向幼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强化各种消毒制度,一日生活的操作程序。

2.根据营养分析的情况,调整菜谱。

3.每天做好常规化的保健资料记录,争取资料全面化、真实化、规范化。

4.配合防保部门,做好六、一体检工作。

六月份:

1.查看各项资料的填写情况。

2.测量全园幼儿的身高、体重、视力,并作出评价公布。

3.做好灭蚊灭蝇的工作,清扫整理园内的每个角落。

4.各班组织幼儿学习有关卫生知识,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5.整理资料,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总结。

6.指导班级做好幼儿的餐具,日常生活用品、及教玩具的收集整理。

7.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

8.做好各种资料存档工作。

以上是对本学期保健工作计划的拟定,希望本学期的保健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做得更好更完善。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5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秋天的到来,天气的逐渐转凉,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阳光春苗幼儿园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以下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保教工作规范,实施保育员一日工作细则,提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程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证幼儿营养均衡。

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每周制定适合幼儿的带量食谱。要求搭配合理,营养充足,品种不断更新,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搭配。

2、严格执行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规定,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保证环境设施要安全整洁,各类场所物品定期消毒。

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

3、完善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不同年龄段开展体格锻炼,制定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增强机体抗病能力。坚持每日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晨检工作是幼儿园的第一关口,晨检检查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是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对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的有效方式。全天随时观察幼儿情绪,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为预防甲型流感,严格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制度,做好晨、午检工作,各班要加大晨、午检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班每天实行零报告制。

4、严把幼儿体检关,做好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跟踪管理。

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于新入园幼儿必须持有体检证及免疫接种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予入园;做好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及漏补种登记工作,做好老生幼儿的年度体检,加强对体弱幼儿、肥胖儿的管理登记,建立管理档案。做好秋、冬季节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5、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

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预防各种外伤及意外事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幼儿在园内活动的安全性。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10)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检点及内容

(一)重点单位

1.经营具有工艺复杂、使用重要原辅料、易非法添加等特点保健食品的;

2.部级、省级或市级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问题产品批次较多的特殊食品经营者;

3.投诉举报较多或经舆情信息、媒体曝光可能造成较严重负面影响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

4.保健食品批发商;

5.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

(二)重点内容

1.经营许可资质及特殊食品经营专门要求落实情况;

2.产品进货查验情况;

3.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4.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6.其他需要重点检查内容。

三、检查数量和方式

(一)检查数量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形式,并在此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组织对县至少60家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一是监督检查。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分级管理确定为C、D较高和高风险等级经营单位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二是随机检查。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机制,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问题,结合市局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并认真落实。

三是飞行检查。对抽检不合格(问题产品)的特殊食品经营户及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高风险食品实施有针对性的检查,督促指导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提高检查效能;根据问题线索,不定期开展问题企业有因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县局特殊食品监管科负责组织县特殊食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检查结果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形成年度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计划篇(11)

二、严把六个关口。确保“蛋奶工程”食品安全

1严格食品采购关。牛奶是省上指定合格食品厂家之一的银桥奶厂生产的银桥牌221ml纯牛奶;面包是一鸣食品厂生产的一鸣牌75克面包;鸡蛋必须有县检疫部门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才予以接收。任何学校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蛋奶工程”食品。各级各校“蛋奶工程”食品采购必须是县上公开招标的中标供应商。

2严格食品配送关。当面查验食品保质期、食品出厂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委托中间方或其他人代送食品,蛋奶工程”食品供货商必须直接将食品配送到校。否有食品检验检疫报告。供货商和学校食品专管人员交、接食品资料一定要填写齐全,包括食品生产日期、送到日期、食品数量、食用到期日期等资料,并签名认可。

3严格食品储藏关。专用储藏室必须配备必需的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出入库记录要齐全详实,蛋奶工程”食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储藏室。必须有专职的蛋奶工程”管理员。储藏室的食品要摆放整齐、规范合理、及时清库和盘库。绝不允许出现食品乱堆乱放、霉变过期的现象发生。

4严格鸡蛋加工关。加工鸡蛋前要用活动水清洗干净;食品管理员一定要做到全程监控。做到食品留样24小时备检制。各校在鸡蛋食品加工和食用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安全卫生。且当天食用的鸡蛋食品必须留样。

5严格食品食用关。班主任老师在领取“蛋奶工程”食品时必须当面查看食品是否有破损、膨胀变质、鸡蛋未煮熟等现象。方可发给学生。并且班主任老师要实行跟餐制。各校“蛋奶工程”食品温热和加工熟后。确认无误后。

6严格工程责任关。营养餐“蛋奶工程”食品必须有专人管理和专项管理制度。凡对进入学校的蛋奶工程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对“蛋奶工程”每道管理环节都要明确责任。

三、强化部门协作。夯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