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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2 15:04:49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1)

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公

司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的一年。实践证明,在公司第××次党代会以来,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作出的决策是正确的,取得的成绩是令人鼓舞的。在接下来的2012年工作中,公司党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和党建工作,为××公司又快又好方向方展做出贡献。

一、指导思想

随着公司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司产权结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都发生着重大调整和深刻变化,这对党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在2012年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实施跨国经营,建设百年金川”的要求,以“创新党建工作,发挥政治优势,打造千亿企业,当好工业强省排头兵”为主题,紧紧围绕“五个一”工作目标,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和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跨国经营的矿业集团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始终是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和重要动力资源。确立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地位,构建确保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运行机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本质要求。公司是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大型国有企业,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甘肃工业强省的排头兵,公司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股份制改造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实践中,在建设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决策前,党政主要领导应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要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决策时,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党组织要按照议大事、谋全局、明方向的要求,切实增强参与意识,改进参与方式

,提高参与水平,保证参与成效。

5、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我们要根据公司党建工作在2012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党章为根本,以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为重点,按照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协调保证和监督保证的要求,加快修订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坚持以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主动适应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进股份制改造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公司“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实施跨国经营的新特点,主动适应公司党员和职工队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的新变化,把服务中心工作、凝聚职工群众、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作为党组织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可持续发展优势。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关键要抓好两级领导班子建设。要以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用人导向好、作风形象好、科学发展实绩好的“五好”领导班子。

3、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今后五年要安排开展一次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2次。坚持推行领导干部述学评学制度,完善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坚持以党校为主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跨国经营所需要的市场经济、金融、科技、信息化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促进党员干部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培养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

4、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务虚会和研讨会制度,在领导班子内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政主要领

导,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两级领导班子的战略决策能力、把握市场能力、推动创新能力、应对危机能力以及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5、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学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教育,增强公司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个别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揽功推过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善于决策,勇于负责,敢于挑战,真正形成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把两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

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一支适应跨国经营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7、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体决定”的程序,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逐步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扩大群众参与面,坚持差额考察制和任前公示制。坚持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

8、要大力培养和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坚持在经营一线发现人才,在技改扩能、重点项目建设的主战场锻炼人才,把政治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在基层重要岗位和艰苦岗位经受锻炼、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重要管理岗位。加大干部多岗位锻炼的力度,做好二级单位与机关部室、行政岗位与党群岗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培养复合型管理干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综合运用组织调训、脱产培训、在职自学、研修考察、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和能力。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使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和行为先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1、坚持党管人才,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公司人才工作的领导。公司两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大优势的观念,切实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宣传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2、两级党组织要支持行政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深入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市场意识强、熟悉经济运行规则、经营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支专业知识扎实、技术水平高、创新意识强、能够加快公司技术进步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技艺精湛、操作能力强、善于解决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好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通过创新和完善职位体系、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育得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目标,大力培养和引进公司当前发展急需和未来发展必需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要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要求,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每年选送技术和管理骨干参加各类高层次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或学历提升教育。加强对职工的岗位成才教育,鼓励技术人员善于钻研、敢于创新、不怕失败、勇挑重担,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于推进公司改革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公司远景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惩防体系植于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之中,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一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同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结合起来,全面加强两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作风建设。二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构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纪委书记统一协调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机构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与后评价机制。完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制度。完善财务及人力资源负责人委派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三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针对新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新的内控监督平台。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四要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经营管理人员中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责任落实到组织,落实到岗位。两级党委、行政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政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两级经营管理人员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委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协调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1、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战胜各种困难的重要法宝。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所依靠的重要资本和核心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建设具有金川特色的先进企业文化,不断增强公司竞争软实力。

2、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完

善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职工,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司重大经济活动以及生产经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形势与任务教育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心系职工,按照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疏导结合的原则,把严格管理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班组,营造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与和谐向上的员工关系,形成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良好氛围,发挥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鼓舞士气的作用,推动公司和谐发展。

 

3、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内部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以及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引导职工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建设和谐企业。做好统战、民兵、拥军优属和保密等工作。

4、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在公司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坚持贴近生活、创新载体,大力开展和谐小区、和谐家庭、和谐班组等和谐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工厂、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职工群众积极追求文明,营造和谐、安定、文明、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有序、清洁的生态环境,为公司和谐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5、加强公司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把培育适应跨国经营需要、遵循企业文化发展规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金川特色的企业文化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引进企业文化专业咨询机构,系统梳理公司理念文化,规范公司标识文化,构建以企业使命、企业愿景、企业精神、企业宗旨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体系,编制公司文化手册,增强企业文化执行力和宣传力度,使企业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健全企业及员工行为规范,不断将安全文化、环境文化、质量文化、廉洁文化、班组文化建设引向深入。建立科学的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得到改进、规范、弘扬和提高。重视发现、培养和塑造能够代表公司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人物,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重视发挥企业文化在促进企业发展、打造企业品牌、树立企业信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公司竞争软实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六)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在2012年的工作中,我们要把推动公司发展与提高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让职工分享公司改革发展成果。一、要继续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公司承诺的13件好事、实事。继续完善与市场经济和公司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工资调整机制。二、认真落实公司职工住房长远规划,加快对厂区、矿区和重点工程的环境绿化以及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发挥公司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作用,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及子女的就学资助工作。四、大力支持职工培训中心、中小学总校、服务分公司和职工医院,办好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职工医疗卫生事业,确保职工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五、充分发挥各类职工活动场馆的作用,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引导、鼓励职工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六、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2012年是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永不懈怠的创新勇气,不断开创公司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公司“十二五”发展目标、建设跨国经营的矿业集团而努力奋斗!

跨国经营的矿业集团的过程中,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1、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机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行和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组织独特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优势结合起来,建立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机融合、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

2、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政治领导,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公司贯彻执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机制,做到:把各级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公司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之中,使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坚持将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实现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坚持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沟通协调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党建工作,在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保障,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

挥政治核心作用。

 

4、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一、我们要进一步从制度上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要不断总结、精心提炼,及时将公司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工作规则和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对两级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和程序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二要进一步细化并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凡公司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项目安排、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方案、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经营管理人员、项目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奖惩等涉及改革发展全局的工作,党组织都要积极参与决策。三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决策前,党政主要领导应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要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决策时,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党组织要按照议大事、谋全局、明方向的要求,切实增强参与意识,改进参与方式

,提高参与水平,保证参与成效。

5、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我们要根据公司党建工作在2012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党章为根本,以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为重点,按照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协调保证和监督保证的要求,加快修订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坚持以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主动适应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进股份制改造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公司“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实施跨国经营的新特点,主动适应公司党员和职工队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的新变化,把服务中心工作、凝聚职工群众、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作为党组织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可持续发展优势。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关键要抓好两级领导班子建设。要以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用人导向好、作风形象好、科学发展实绩好的“五好”领导班子。

3、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今后五年要安排开展一次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2次。坚持推行领导干部述学评学制度,完善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坚持以党校为主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跨国经营所需要的市场经济、金融、科技、信息化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促进党员干部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培养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

4、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务虚会和研讨会制度,在领导班子内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政主要领导,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两级领导班子的战略决策能力、把握市场能力、推动创新能力、应对危机能力以及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5、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学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教育,增强公司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个别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揽功推过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善于决策,勇于负责,敢于挑战,真正形成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把两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一支适应跨国经营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7、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体决定”的程序,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逐步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扩大群众参与面,坚持差额考察制和任前公示制。坚持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

8、要大力培养和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坚持在经营一线发现人才,在技改扩能、重点项目建设的主战场锻炼人才,把政治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在基层重要岗位和艰苦岗位经受锻炼、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重要管理岗位。加大干部多岗位锻炼的力度,做好二级单位与机关部室、行政岗位与党群岗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培养复合型管理干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综合运用组织调训、脱产培训、在职自学、研修考察、专题研讨等

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和能力。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使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和行为先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1、坚持党管人才,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公司人才工作的领导。公司两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大优势的观念,切实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宣传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2、两级党组织要支持行政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深入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市场意识强、熟悉经济运行规则、经营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支专业知识扎实、技术水平高、创新意识强、能够加快公司技术进步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技艺精湛、操作能力强、善于解决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好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通过创新和完善职位体系、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育得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目标,大力培养和引进公司当前发展急需和未来发展必需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要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要求,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每年选送技术和管理骨干参加各类高层次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或学历提升教育。加强对职工的岗位成才教育,鼓励技术人员善于钻研、敢于创新、不怕失败、勇挑重担,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于推进公司改革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公司远景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惩防体系植于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之中,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一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同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结合起来,全面加强两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作风建设。二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构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纪委书记统一协调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机构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与后评价机制。完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制度。完善财务及人力资源负责人委派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三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针对新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新的内控监督平台。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四要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经营管理人员中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责任落实到组织,落实到岗位。两级党委、行政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政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两级经营管理人员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委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协调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1、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战胜各种困难的重要法宝。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所依靠的重要资本和核心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建设具有金川特色的先进企业文化,不断增强公司竞争软实力。

2、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职工,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司重大经济活动以及生产经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形势与任务教育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心系职工,按照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疏导结合的原则,把严格管理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班组,营造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与和谐向上的员工关系,形成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良好氛围,发挥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鼓舞士气的作用,推动公司和谐发展。

3、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内部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以及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引导职工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建设和谐企业。做好统战、民兵、拥军优属和保密等工作。

4、大

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在公司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坚持贴近生活、创新载体,大力开展和谐小区、和谐家庭、和谐班组等和谐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工厂、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职工群众积极追求文明,营造和谐、安定、文明、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有序、清洁的生态环境,为公司和谐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5、加强公司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把培育适应跨国经营需要、遵循企业文化发展规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金川特色的企业文化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引进企业文化专业咨询机构,系统梳理公司理念文化,规范公司标识文化,构建以企业使命、企业愿景、企业精神、企业宗旨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体系,编制公司文化手册,增强企业文化执行力和宣传力度,使企业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健全企业及员工行为规范,不断将安全文化、环境文化、质量文化、廉洁文化、班组文化建设引向深入。建立科学的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得到改进、规范、弘扬和提高。重视发现、培养和塑造能够代表公司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人物,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重视发挥企业文化在促进企业发展、打造企业品牌、树立企业信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公司竞争软实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2)

(一)、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加强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一是 必须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大力实施学习创新工程,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学习、疏于学习、学风不正、学用脱节等问题,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建设一支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干部队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真正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战略任务落实到基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学习,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以自己的示范作用带动党员干部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各级党员干部要着力在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上狠下功夫,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努力使学习过程成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过程,成为增长新技能、练就硬本领的过程。

二是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努力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导向,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在推进集团公司科学发展的进程中,要坚持认真学习的优良传统,善于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推进和深化科学发展观同企业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创造性地提出发展理念,确立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力争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战胜各种困难挑战,继续保持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当前推动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历史转折关头,新知识、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掌握新知识,摸索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新发展,要求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注重学习。

三是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四、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中之重。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

(二)、以贯彻落实两条例(即党委颁布的《党委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建立实施一个考核(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重点,加强集团公司党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突出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创新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切实提高各级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继续推进“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健全完善班子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级班子的监督考核,调整充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努力造就一支“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学习型领导班子队伍。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促进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有才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岗位锻炼,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干部。完善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体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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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实施《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加强评价考核,持续不断改进,使企业基层党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高度重视基层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和培训工作。

四是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突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年度至少组织党员上2次党课。认真开展好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完善党员培训、活动阵地。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怀、爱护基层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和吸收优秀管理人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生产一线员工入党。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五是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观念,高度重视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积极营造尊重人才、造就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优良环境。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广泛开展各种培训,强化培训考核,增强培训效果,全面提升员工素质,打造优秀团队。注重全员学习,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形成自觉学习、自我提高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型企业建设,造就一大批适应不同岗位的人才,形成人才梯队,为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三)、以党内民主建设为重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是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规则,不断增强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要严格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保证政令畅通,保证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开好集团公司党代会,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维护和发展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三是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和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脱离群众、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得过且过等问题,以优良党风促进工作作风。

(四)、以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实行好党风建设、经营管理“一岗双责”的要求,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完善制度,探索融入管理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党风建设监督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作途径。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的监督,巩固和发展“七项要求”、“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成果。

通过教育使企业领导人员更好地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中央纪委提出和重申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等制度。要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结合企业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运用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建立完善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廉洁从业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和压力落实到人,把责任制的执行始终贯穿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以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完善制度,探索融入管理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党风建设监督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作途径。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的监督,巩固和发展“七项要求”、“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成果。

二、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突出重点、创新改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把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对员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精神,建设以爱国奉献为追求,以人本管理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学习创新为动力,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树立报效祖国、服务社会、关爱员工的企业形象;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文明程度和生活品位。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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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企业中心任务,扎实开展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坚持好党委政治工作会、党委书记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增强会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员工思想信息月报和员工思想调查制度,及时准确地把握员工思想动态。提高政工干部素质,增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创新先进人物的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典型引路作用和教育作用。

一是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2011年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任务的重点难点、措施办法,以此来统一思想、激发智慧,凝聚力量,从而形成上下同心、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创业精神,尽快把十一冶集团公司打造成内有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外有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主业强大、辅业丰满、多元化、集团化、充满活力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一流施工企业。

二是以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十个一” 工程为重点。即:1、建设好一网站(集团公司网站的完善);2、办好一张报(《十一冶讯》);3、建立一橱窗(集团公司宣传橱窗);4、唱响一首歌(十一冶之歌);5、组建一系列文体社团(文艺、书画、体协等);6、建立一块项目文化宣传栏(项目部文化宣传栏);7、实施一行动(关爱行动);8、办好一场演讲会(讲讲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演讲会);9、打造一个青年文明工地;10、建好一支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按照面向基层、服务一线、融入管理、贴近员工的要求,积极研究探讨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及阵地的建设,以此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为要求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从机关走向基层,从基层走向班组、走向岗位、走向个人。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理顺员工情绪,做好经常性走访同时,力争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位、做到人,确保收到实效。

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坚持把抓改革发展与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统揽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统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突出抓好员工诚信意识教育和环境治理,着力提升员工素质和矿区形象。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文明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员工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教育,加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

四是抓好员工队伍建设。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员工爱岗敬业意识,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感、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成长、成才,以创建学习型企业、实施素质工程为载体,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岗位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增强员工执行力。完善并严格执行员工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突出抓好一线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场形势、质量安全和企业信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危机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品牌意识和效益意识。

五是突出解决员工实际问题。进一步关注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安全设施装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轻员工劳动强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做好扶贫济困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各种助学活动。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堂一舍”(员工食堂、澡堂、单身宿舍)管理。

(二)、以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的途径和办法为重点,明确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系统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完整先进的企业文化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运作规范、综合考评的企业文化长效工作机制。发挥企业文化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导向、凝聚、规范、激励、约束、纽带、融合和辐射作用,着力打造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切实提高文化软实力的认识。深刻认识先进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成立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按照集团公司“二次创业”的目标要求,依据已提炼出的理念层和企业实际需求,结合企业愿景、企业使命、企业精神、企业理念、企业战略等科学性的制定《十一冶建设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纲要》。《企业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和2011年推进计划,出台公司《企业形象执行手册》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系统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培育共同价值观。努力构建完整先进的企业文化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运作规范、综合考评的企业文化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集团公司《企业形象执行手册》的标准,实施企业视觉形象系统的应用,严格执行,确保集团公司理念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的唯一性,确保公司整体形象的统一性。加大对“十一冶”的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应用范围,在高举“十一冶”这面旗帜的同时、全力塑造“十一冶”的良好形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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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努力打造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特色的项目文化建设。应着力于培育项目制度文化、培育项目改善文化、培育项目团队文化、培育项目执行力文化、培育项目技术质量文化、培育项目安全文化、建设项目廉政文化。创建创新的项目文化,确保项目施工过程的全方位控制,进而实现管理升级,树立了良好的项目形象才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实现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并且赢得业主、占领市场。

三、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的“五统一”要求,加快机制建设,加强对党群组织的领导,形成齐抓互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优势和作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全力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工会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企业民主建设,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员工民主管理作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员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劳动关系处理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深入一线,贴近群众,认真倾听员工心声,清楚把握员工思想动态,畅通员工意见反映渠道,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以维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保持企业稳定。认真抓好班组建设,抓好劳动竞赛活动,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创新“巾帼建功示范岗”活动,激励和引导女员工在平凡岗位上建功立业。

二是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抓住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成长成才主题,发挥出共青团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以青年职业生涯导航规划、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和青年文化阵地建设等活动为载体,为青年成才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广大青年为企业改革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加强各级团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团组织凝聚力,激发团员青年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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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3)

一、注重党建知识与信息的有效传播与创新

一是在企业内,管理者应时常提醒各部门负责人,“在工作开展的每一个阶段中,企业内部都必须有关于党建知识学习的新点子”。只要在党建工作上,企业管理者觉得有需要的学习或宣传,就可以当作一个特殊工作来经营。党建工作要不断求改变,并执行创新的党建工作策略,这就要求企业仍然应该要持续做调整,来企业党建工作发展的新方向。企业应认为要在当今社会环境快速变化的局面下,为未来自身成长创造强大的引擎动力,就必须动用所有员工的创造力与执行力,来做好党建这一基础性工作。若企业想在社会环境快速演进中获得成功,那么它就得有持续性党建创新本领来为业务工作提供支持。然而,只坐下思考问题本身和领导班子参与会议作用不大,企业需要建立一个系统流程来引导全体员工,不停探寻现在党建工作面临的挑战,这才是企业党建工作持续创新中不可或缺的构想。但是党建工作创新的模式不该只有在需要之时才使用。它的最大力量来源,就在于党建工作创新要能够为业务工作做出表率,进而改写企业整体发展的新视野以及成长的规则。

二是企业管理者应通过公开的政策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党建工作中来,要促进员工参与才能带来优良的创新模式。党群部门每年都要开展相关活动发挥员工的积极作用,不断推出开展党建工作的新点子。企业应重视如何让各个部门一起努力协同合作,企业内的员工在企业内并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通过企业中各种跨功能与部门间同事的互动过程和交流信息,这将有助于建立企业党建工作的专属知识库。另外,企业也应高度展现自身内部各项党建工作的特长,通过与其他企业的体验学习来争取开展党建工作的合作机会。

三是大力推动由下而上的创新想法,鼓励全体员工可以参与。高层主管距离新的党建工作模式的想法往往较为遥远,所以应将党建工作模式创新的责任交付给企业底层的人。重视企业内部模式创新,让员工大量阅读党建信息和反馈党建工作上所会遇见的状况,并将所需要的党建知识类别分为几大类。每月提交相关党建信息时,可运用当前流行的网络平台储存于部门内部数据库,不同部门便可在网络上进行信息下载并学习。然而,部门主管仅仅通过这个方式为党建工作创新管理加分的成功率并不高,因为网络是一个实时响应的世界,员工不应再是观众,而是参与者。党建活动要吸引年轻人内容不仅要表现得很便利,还要可以获得全体员工的热烈反应。

四是团队合作的机会。团队合作的做法能够突显部门的文化特色,也是金钱买不到的,可以让员工感觉被尊重,感觉在这个党建活动当中可以发挥自身的知识。在社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为了满足新知识、新技术的创造性与积极性应用、经营管理的变革,以及更好地服务社会等种种因素,企业均必须努力且不断寻求创新党建工作开展,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让更多的员工融入党建工作中来。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加强知识创造、累积、增值与运用,将党建知识转化为党建工作开展的基础、并进一步转化为员工的党建意识,从创新发展的目标上改善工作质量、掌握党建信息,才能推动党建工作更好发展。

二、强化企业党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为了有效地提升企业党建人才的工作水平,就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一种目的性的活动,是一种有意图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系统性的安排,其目的是在通过精心设计的培训活动,使企业成员能获得特定的知识、技能与观念态度,以符合党建工作对人员能力的要求,达成党建工作的实施期望。基本看来,企业党建工作教育培训规划实施策略分为应包括如下六个阶段活动:

第一,成立教育培训规划小组:为能妥善运用进行教育培训的规划,需要成立教育培训规划小组,而其成员最好包括企业内各层级人员与党建工作人员。

第二,教育培训信息搜集:要使教育培训课程、培训方式等安排合于企业员工的需求,必须搜集相关信息。其来源主要为以下三部分: (1)企业党建工作发展目标:这是教育培训要注重的,教育培训必须有助于企业党建工作目标的达成。而为实现可持续经营,企业党建工作目标最好由党建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建构。(2)需求评估调查:教育培训必须考虑企业员工的多元的需求,必须进行需求评估调查。(3)文献资料探索:教育培训能促进企业员工的党建工作知能的提升,要了解变迁社会中,企业员工该具备哪些专业素养、哪些核心能力或该如何角色调适等,需对于相关文献资料加以探索。

第三,拟定教育培训计划:相关的准备工作完妥之后,需进一步形成教育培训计划,包括教育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讲师商请、经费来源等,均需慎重评估。而党建教育培训计划,最好能与时代议题相配合,以使教育培训具多元性、延续性,并避免相关议题一再重复致使参与员工失去教育培训的意愿。

第四,讨论、修正、公布:当教育培训计划完成后,应通过小组参与讨论,对计划充分沟通,必要时加以随时修正,而后共同做成教育培训决定,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第五,教育培训执行实施:既将教育培训计划公布于企业内人员,即可进行培训计划执行。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务求确实,并做成教育培训成果报告或档案,以提供未能参加培训的员工参与党建工作时加以参考。

第六,教育培训成效评估: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教育培训成效,并可了解成效的结果如何,以检讨整个教育培训整体程序,作为日后的处理的参考。

三、结语

新形势下给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所以我们要立足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对广大员工进行全面发展,把不同员工的特点同发展变化的实际结合起来,勇于探索和创新,不断总结新的经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将党建工作目标切实落到实处。新时期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个效益一齐要”的方针,更好地发挥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从而实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频共振。

(作者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沙漠运输公司)

参考文献

[1] 陈雪梅.浅议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以中铝集团玉溪矿业公司为例[J].湘潮 (下半月),2011(11).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4)

国有企业的改革,开始于党对计划经济体制某些统得过多过死弊端的深刻反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权。”这是改革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体制的信号,直接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起步。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1979年四季度起,杭州市开始在国有与集体企业中进行扩大企业自和推行经济责任制的试点,到1981年,扩大企业自试点的范围增加到266个企业。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是实行按利润提取企业基金,改变按工资总额提取企业基金的办法。对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是实行利润基数部分留成和利润增长部分留成。企业内部的奖金分配也由评奖制逐步向记分计奖制、联产计奖制等形式过渡。企业自的扩大和各种形式责任制的推行,大大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面貌得到了改善,经济效益也有了明显提高。

改革的良好开局,验证了党对计划经济弊端的正确认识,也使党对市场调节的作用有了初步的认识。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开始改变过去只承认计划经济而排斥市场调节的传统观点,指出:“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次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主、辅原则”的提出,对于突破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重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这一原则对改革实践指导作用的体现,从1981年起,杭州市开始进行利改税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1983年6月,对全市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第一步利改税,即改变过去对企业实现的利润全部由国家统收统支的做法,先征收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和地方税,税后利润再在国家和企业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分配,实行税利并存。不久,又进行了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即在增设若干税种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完全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归企业支配。

两步利改税和以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推行经济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改革,虽然是初步的,但已开始改变过去在生产经营管理上过分集中统一和分配上吃“大锅饭”的一些弊端,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它不但为企业改革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而且为以调整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探索的深入,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思想基础。

二、“结合思想”和国企改革的全面展开

198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前一阶段改革实践和理论探索的成功经验,及时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对于推进我国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杭州市把全面推进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作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来抓,从简政放权、减税让利开始,落实企业自,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推行了企业承包经营制和租赁制,以及放开经营的试点和改革;并开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小规模的个私经济,积极改变单一公有制经营的状况,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新格局;努力发展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形成了一批企业集团。这些改革措施的实行,使企业的经营机制有了很大的改善,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得到了发挥,企业按市场要求自我发展、自主经营的能力有所增强。

随着改革的全面展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益依赖市场,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为人们所认识。这些变化促使党在理论上进一步思考计划与市场的关系。1985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企业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思想,指出:“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此后,邓小平又多次谈到了计划与市场的问题,使“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思想逐渐为全党所接受,并在党的十三大上得以体现。党的十三大报告没有再提计划经济为主,而是把计划和市场都看成了同一层面的东西,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然而,1988年下半年,伴随着治理整顿所带来的经济发展的短暂起伏,尤其是1989年北京后,把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视为搞资本主义的观念又开始滋生蔓延,他们认为市场取向就是资本主义取向,在市场调节背后必然隐藏着资本主义的幽灵。经济界、理论界出现一股否定市场调节作用,否定市场改革取向的社会思潮。在这种形势下,邓小平仍然毫不动摇地坚持自己的观点,强调绝不能重新回到过去那样,把经济搞得死死的。1990年12月24日,他在与中央领导谈话时明确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次年,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

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建立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并把它作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一项基本要求。1991年,在讲话中也多次强调,“坚持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定不移地按照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去办,决不能再动摇”。

杭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以“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思想指导全市的改革实践,在开展治理整顿,深化、完善和巩固已出台的各项基本措施的同时,采取了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继续推进企业内部改革,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促进生产要素进一步流动组合,贯彻搞活大中型工业企业政策、扩大放开经营试点等一系列促进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从而一举克服了由于能源、原材料、资金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和市场疲软所带来的困难,使杭州国有大中型企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而带动全市经济从滑坡走向正常发展,为新一轮改革开放,经济快速高效发展高潮的到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78年到1991年,党在经济理论的探索上,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到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再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思想,党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日益深化;在企业改革的实践上,从减政放权、减税让利、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扩大企业自,到全面推进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再到推行承包经营、进行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探索,使人们对市场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追求企业在市场中自主发展、自我经营的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但直到此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尚未形成,国企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仍停留在对过去一系列企业管理手段和方法的修修补补上,没有触及到最根本的经营机制和产权制度。在改革中进行制度创新,在理论上,彻底打破计划经济理论的思想束缚,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重大课题。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企改革目标的明确

为了坚定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市场改革取向,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就对于社会主义可不可以实行市场经济这个长期争论不休、妨碍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问题,作了一个清楚、透彻、精辟的回答,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特征,把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特有东西的思想束缚。邓小平的这一思想,对我们党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起了关键性的决定作用。

同年6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今后我们要建立的新经济体制,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可以为大多数干部和群众所接受的”。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正式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了党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作了科学的界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宏观调控等方面,具有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本不同的特点。党的十四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的理论阐述,集中体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对计划与市场相互关系问题探索的成果,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正式确立。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杭州的国企改革开始走出管理手段改革的局限,迈入以转换经营机制为核心,逐步推进制度创新的改革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杭州市改革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中实行的用工、保险和分配制度,建立了劳动用工合同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制度;采取了诸如利用外资“嫁接”改造、实施出城进郊、优二兴三战略等改革措施,鼓励企业按经济规律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企业横向经济联合。同时,在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规范化股份制改革试点,使企业内部形成一整套法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承包制未能彻底解决的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也日益走向成熟。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阐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体系,从而把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具体化和进一步发展,制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正式形成。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问题上又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强调“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杭州的国企改革进入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综合配套改革阶段,立足制度创新,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成为这一时期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从1994年起,杭州按照分类指导、梯式推进、重点突破、逐步深入的原则,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资本结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多渠道解决企业富余人员问题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上进行探索,通过试点,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在企业股份制改造上,我市从1992年起就开始股份制改革试点。1998年以后,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权多元化、经营者

持大股、劳动者身份转换”为主要内容企业股份制改造全面展开,大批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采用破产、歇业、并购、拍卖、重组、债转股、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等形式,优化资本结构,推进企业改制。2001年,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国企改制219家,改制面达到97.78%,使长期形成的国有企业组织结构模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但建立起与资本经营相适应的企业管理体系,而且使大批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得以最终确立,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企改革“三年两目标”的初步完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新世纪之初,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还很不完善,经济发展的体制不少,不能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市场竞争。

为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设,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作出了一系列深化改革、完善新体制的重大战略部署。《决定》首次提出了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五个统筹”,提出了要“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决定》还就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垄断行业改革及财税金融、社会保障体系、经济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和建设等提出了改革和完善的建议,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行动指南。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成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杭州市国有企业改革着眼于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通过联合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投入等多种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做强做大,使国有资产向大型企业和主营业务集中。据统计,2006年市本级国有大型企业户数仅占总户数的8.9%,但国有资产占比为79.1%,实现利润占总利润的65%。在改革中,坚持把企业改革与所有制结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重组,实现了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表现为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收缩战线,持续向公益性及其他产业转移,提高了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到2006年底,竞争性产业所占国有资产比重从2003年底的79%减少到38%,公益性产业所占国有资产比重从2003年底的18%上升到61%。杭州市国有经济呈现喜人局面,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5年7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市国资委成立后,根据“两级管理、三个层次、体系”的国资监管和运营体系改革思路,致力于实现政府两种职能分开、政企分开;根据“两个退出、三个收缩、四个集中”的思路,调整优化国有资产产业布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先后出台了预算管理、重大事项管理、资产评估、清产核资、企业内部审计、财务总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国资监管的政策法规体系框架,国资监管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5)

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龙头性工作,作为全局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作为局党组副书记,我全力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做好科技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使领导班子成为坚强核心。严格遵循党组议事规则,接受局党组领导,维护党组权威,计划经费安排、人事等重要工作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注重征询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不独断专行。带头维护团结,全力支持其他领导同志开展工作,使领导班子成为坚强核心。

2.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坚强战斗堡垒。一是加强了支部建设,根据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调整交流情况的变化,及时增补6名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完善了“一岗双责制”;省科技情报所机关党支部和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党支部,作为基层党建示范点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支部”。二是完善了“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局领导依据行政业务工作职责分工,分别编入各个党支部。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举办了科技局直属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班,完成了省委党校和省直工委党校下达的培训学习任务。四是开展了“一先两优”评选活动,表彰了30名优秀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树立典型,促进了党建工作,本年度新发展4名同志为预备党员。五是对局直单位的党员思想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深入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六是积极发挥机关工会和团委、青工委的作用,将广大职工和青年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执政能力。一是积极主动地挤出时间和有计划地安排时间学习,认真做好自学和参加中心组学习,重点深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制定下发《2009年理论学习要点》,部署安排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等八个专题的理论学习。三是把的学习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要求各支部进行专题学习,查找差距,改进不足。四是组织开展了“红船杯”学知识问答和参观红军长征纪念展览等活动。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得到提高,增强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

4.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深入各市、企业、科研院所等基层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科技需求,主动服务,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作中注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与局内各处室和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形成发展合力。二是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等精神,认真参加局“五个一”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牢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自觉按规章制度办事和按程序办事。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科技立项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上申报、专家评审、公开招投标等办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和文明机关建设。组织开展“保持先进性,服务在基层”的主题实践活动,确定了23件省委、省政府所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基层和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受到广泛赞誉和好评,多项工作被省目标办评为最佳实事。积极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处室”的创建活动,有五个处室被评为文明处室,被评为“政风行风先进单位”。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显著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因工作成绩显著,2009年科技局被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这是多年来首次被评上。

二、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科技工作实现新突破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辽宁老工业基地经过改革脱困和持续调整改造,现已进入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实现全面振兴的新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从全局高度和战略高度推进科技工作,不断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1.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宏观谋划和指导。一是牢固树立“大科技”思想。为了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配置全省科技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我们在科技项目的遴选上采取了与省发改委、省经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共同征集;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请各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组织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地考察;召开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座谈会等方式,初步形成了社会普遍认同的遴选项目新机制。二是认真做好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历经两年的时间,组织协调省直39个有关部门、30多个大学、科研单位和近100家企业,300多名专家编制完成了《辽宁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我局被评为规划制定工作的先进集体,获得了省政府表彰。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协同省发改委制定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各市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三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我们抢抓机遇,通过大力协调和积极争取,2009年省本级科技预算较上年实现了大幅度增长。我们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投入经费3.1亿元用于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共拉动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77.9亿元。

2.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一是全省科技计划提速下达。2009年的科技计划,在经过大量调研、考察、评估、评审和论证的基础上,于7月份下达,较上年又提前4个月,实现“提速”下达的目标。二是科技计划大幅度地向企业倾斜。将科技经费投入的重点和方向转向企业,使企业成为重大项目的承担主体,确保科技计划立项符合市场需求,并以项目为纽带促进社会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2009年,支持企业的科技经费占省本级科技计划总量的64%,依托企业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近300项。三是集中资源办大事、重点项目重点投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集中经费3亿元,组织实施了12个重大科技专项,占资金总额的70%。其中,重大项目10项,经费均在300万元以上,最高达1000万元,重点项目中近百项经费在100万元以上。四是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定并试行了科技重大重点项目任务的合同制度和结题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3.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助推我省科技发展。积极主动地向科技部汇报、沟通、推介重大项目,申请支持。据初步统计,经过全局共同努力,我省共获得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国家主要科技计划项目281项,经费2.86亿元;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经费1.29亿元,项目401项。

4.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组织开展创新资金计划培训工作。承办了2009年国家创新基金东北片培训会议,我省近百家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为实施创新资金计划奠定基础。二是组织实施创新资金计划。安排经费5000万元,支持了一批重点项目和企业。通过省创新资金的前期培育,已在国家创新基金计划中立项74项,争取经费2720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资金工作体系。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了由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国家和省高新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组成的创新资金工作体系,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5.加大科技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力度,积极营造依靠科技实现辽宁振兴的浓厚氛围。精心策划组织新闻媒体对科技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全国和全省科技大会等会议的召开,进行了大规模、系统性的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中央及省级主要媒体刊(播)新闻稿件350余篇,其中,新华社60余篇、《科技日报》77篇、《辽宁日报》82篇,全省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初步形成。健全完善了信息报送网络体系,建立了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一年来,共向国家科技部、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200余条次,被采用信息150余条次,信息工作跻身国家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先进行列,被评为先进单位。

6.加强科技统计等基础性工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按时完成科技部布置的各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年度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编辑出版《辽宁科技统计》、《辽宁科技统计内参》等报告,为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三、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开展工作,承担任务,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确保全省科技大会等重要会议的成功召开。积极同科技部沟通争取,筹备召开了部省工作会商会议,在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下,科技部批准辽宁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试点省”、对辽宁的园区建设、重大项目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筹备召开了省科技工作会议和省科技计划工作会议,对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进行贯彻落实,强调省市联动、加强资源集成,实现重点突破、跨越发展。

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组织完成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27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科技局几年来连续被评为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高度重视工作,办理好包案案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亲自到铁岭等包案地区深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全年组织完成17件包案任务,办理其他案件60余件,保持了和谐稳定大局。

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加强了网络建设,根据今年新增科技成果转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技术联盟等计划,以及相关计划局内分工调整后的需求,组织修改和完善了计划远程申报系统,为相关工作提供平台保障。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6)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7)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8)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对人员有变动的及时调整。二、完善目标管理,实行单位“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股份公司为主,各单位配合,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管理体制。三、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的工作,并听取、反馈员工的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四、加强各项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计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自身的修养,树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员工服务。五、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宣传工作,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六、组织好元旦、春节、“三八”、“六一”、等重大节假日和“计生协会成立纪念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月”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性宣传教育及慰问活动,并做好记录及小节。因地制宜的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七、做好一年四次的清查登记工作,并做好清查和登记工作的总结。八、建立健全人口流动人口基础台帐、月清季节。帐、卡、表相符,上报及时,有较高质量的报表分析,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确保年内出生物漏报现象。九、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统计工作,帐卡填写规范,并做好用药人员的随访工作及已婚育龄妇女的环、孕情普查工作。十、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登记造册率100%,验证率100%。十一、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十二、严格考评制度,实行一票否决的奖罚制度,做到每半年全面检查考核一次。十三、并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办事处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166企业党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作者:月亮之子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4更新时间:20*-11-1为加强集团党建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第三次创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程》规定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中共××省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集团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集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成为部级大型企业,成员企业遍布祖国各地,为各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就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作了积极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集团的党建工作仍然薄弱,有些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组织活动不正常,部分党组织并未真正发挥作用,工作指导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与××集团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因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集团党建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非常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特别是总书记“七一”讲话明确提出,要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有了更加鲜明的理论基础。因此,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江总书记“七一”讲话、“5.31”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提高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的必要措施;是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集团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抓出实效。二、明确集团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集团各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在各企业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员工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发展起帮助、促进和协调作用。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关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三、集团党的建设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加强集团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着力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扩大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总的工作要求是: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所有企业都要建立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共青团组织,并能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根据集团各企业的实际,要求5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有党员,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建立党组织。加强集团各企业党建工作,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都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有名无实。建立党组织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真正发挥作用。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四、建立健全企业党的组织,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凡是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根据《中国共产程》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一般情况下,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的,可建立党总支。除已设党委的企业外,新设党组织的企业原则上不设党委。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先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起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关键是选配好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支部书记。企业党支部书记应由企业中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较强、懂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企业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实行兼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应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通盘考虑,工会主席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可进入党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发展党员要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日常的培养考察工作结合起来,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员工教育结合起来。企业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进一步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购并控股企业的党组织实行集团党委和地方党委双重管理,原则上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但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必须向集团党委报告,接受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党组织领导班子变动需报集团党委备案。其余所有党组织由集团党委直接管理。要坚持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五、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企业党组织要关心和了解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要摆正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位置,正确处理党组织与企业行政的关系,做到正确定位,引导不主导,协调不添乱,参与不越位,监督不监视,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要主动地把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向企业行政领导进行通报,加强沟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各级党组织可建立“党员责任区”等制度,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教育职工群众同心同德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把事业心强、有组织能力和工作经验、热心群团工作的同志不断地充实到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帮助群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各群团组织的作用。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9)

探索:“五个创新”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上新台阶,为促进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近年来,***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抢抓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西海岸经济新区规划建设的历史机遇,围绕“五大城市板块”、“三大行动计划”,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高起点定位工作目标,创新突破,创建了以点、串线、带面的“区域化”非公党建管理模式,组管并重,实施“双百工程”,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实现了“四个率先”(即在全市率先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非公党建工作动态数据库,在全市率先实现了非公党组织应建已建率100%的目标,在全市率先将非公党组织党员发展计划从全区党员发展计划中单列,在全国率先提出对非公企业先进分子(优秀员工)进行党建知识网络教育培训达到100%),党同非公企业的联系更加紧密,党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非公党建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新突破。

一、创新管理体制,理顺管理模式,非公党建管理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

随着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非公企业数量和规模急剧膨胀,原有的多头、分散、交叉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要求,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本着“不漏管、不重管”和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的原则,着力调整非公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一是体制创新。2010年工委(区委)依托区工商联设立了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下设党工委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3名,区财政和组织部门下拨专门的党建经费予以保障,这在全市属首家。二是管理模式创新。对原有的“一统六管”的管理模式进行优化,实行“1+3”管理模式。“1”是明确区非公党公委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工作。“3”是按企业性质、行业、税收三条主线进行划分,规定外资企业中党的工作,由区外企党委负责;行业性较强的民营企业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管理;行业特点不突出的民营企业党组织按照税收级次分类管理。“1+3”管理模式,明确了管理的职责权限,落实了相关人员责任,使党建工作都能纳入党组织管理之中,形成非公党工委总抓,各街道党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分抓的非公党建大格局,实现了党组织覆盖到每个领域,工作渗透到每个行业,党员先进性作用体现在每个岗位。

二、创新组建方式,扩大党组织覆盖面,非公党建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近几年,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不断加大,但也存在组建难、重组建、轻管理的情况。为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我区提出了“四步走”的组建方针。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制定出台了党工委议事、会议、请示报告、工作通报、学习等工作制度,建立目标、组织、考核、保障、长效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规划、考核和监督检查。二是调研摸底,建立党建工作动态数据库。联合组织、工商、财政、税务、统计、劳动、街道等部门对全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入户登记、企业填表等方式,结合党员年报有关信息,对区内各非公企业基本信息、党建情况、党员信息进行了细致的摸排汇总,在全市率先建立起一套涵盖3万家非公企业、近7000名非公企业党员基本情况的动态数据库,同时建立起党员花名册,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实情。三是科学谋划,创建以点、串线、带面的“区域化”非公党建管理模式。我们对动态数据库进行分析统计,将其中1000余家未成立党组织但有党员的非公企业按街道办事处、道路、门牌号进行了详细划分,把分散在全区各个区域的非公企业以街道串连起来,纵横交错,形成网络化,将组建任务分解到街道、细化至社区,层层分解抓组建,实行分片分区、属地管理、责任包干。四是集中组建,非公党组织实现全覆盖。区非公党工委成立以后,同时成立6个党建工作指导组驻扎各街道,集中开展“组建促进月”活动。建立周调度和月通报制度,将组建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分类别、有步骤地推进组建工作。比如在非公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商业街、写字楼等,通过建立联合支部的方式将非公党员纳入统一管理。仅2010年下半年以来,全区新成立97家支部(联合支部),全区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达700余家,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应建已建率100%的目标,新成立支部的党员活动室全部建成,并对新任支部书记全部培训,非公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

三、创新加强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非公党组织管理实现规范化,非公党建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保障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出现了降格以求、盲目发展、建管脱节等一些新形势和新问题。在抓组建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坚持做到建管齐抓。一是组建程序进一步优化。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政治纪律,完善发展党员流程和党组织组建程序制度化,并以“明白纸”形式下发到基层党委。实行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学习观摩,确保标准不降、程序不减、步骤不少。非公企业成立党组织必须遵循“一三三”程序(即由企业提交正式申请,分别由工商、公安、计生部门提供企业无违纪、无违法犯罪、无违犯生育证明),转入三个以上正式党员。二是基层党组织管理力量进一步加强。选好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采取“四推一选”(即党员推、群众推、业主推、党委推、党员大会选)制度。对业主是党员、行政人员中党员比例较高的企业,实行党政机构一体化管理体制,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对业主不是党员的企业,党组织书记由其他企业行政负责人兼任,或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对决策管理层中党员较少的企业,推荐优秀党员担任企业骨干,吸收优秀管理人员加入党员队伍,提高党员在企业决策管理层中的比重。三是首次将非公企业党员发展计划单列。我区将非公企业党员发展计划从全区计划中剥离出来,2011年全区总计550名党员发展计划,非公党员发展计划220名,占全区的40%,分配到各有关党委,并规定任何党委不得挤占、挪用,确保落到实处。四是创造性提出对无党员的非公企业先进分子(优秀员工)开展网络教育培训。针对调查摸底中掌握的暂无党员的非公企业,为填补这个党建工作“空白”,依托网络实行培训全覆盖。发挥网络花费少、普及率高、时间不受限制的特点,建成党建知识学习网平台,计划三年内达到“1家企业至少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目标。目前,首批报名的2000余人已全部培训结业,下一步计划从中发展部分优秀员工入党,有效扩大党的影响力。

四、创新工作载体,创先争优活动亮点纷呈,非公党建管理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质就是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在围绕中心中创先、在服务大局中争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抓住党建与企业生产的“结合点”和党员职工的“兴奋点”,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适时开展了多项活动。一是“三级联创”示范带动作用逐渐呈现。我们按照“培育、示范、带动、提升”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基层非公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程,深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示范点市、区、街道“三级联创”活动。一方面按照“五有”标准(即有高标准党员活动室、有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档案材料、有现代化智能化管理网络、有良好舆论氛围、有优美外部环境),抓好载体建设,使党员活动有场所、党员教育有条件;另一方面实施“八个一”工程(即每个支部一面党旗、一枚印章、一块牌子、一套学习资料,每名党员一帮一、一枚党徽、一本党章、一本学习笔记)。目前已验收建成各类示范点60余个,并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带动,进一步发挥示范效应,营造了以点带面、层层创建的局面。二是“和谐兴业***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我们围绕市、区两级党建品牌,突出我区非公经济特点,选定了“和谐兴业***先锋”作为我区非公党建品牌,进行了包装设计,通过建立党员先锋一条街、在繁华商业区设置旋转灯箱广告、悬挂党建品牌标识牌等形式,集中进行宣传,营造出“争先进、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在全区非公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争创“和谐兴业***先锋”的活动,制定《考核办法》,设立了28项诚信经营评分标准,利群瑞泰购物广场、区公交巴士公司、吉祥商厦等基层党组织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公司经营相结合,相继开展了争创“党员先锋岗”、“流动红旗”等活动,共设立党员示范岗657个。三是主题实践活动深受企业和党员职工欢迎。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引导党组织和党员立足岗位进行选诺、践诺、评诺,做到公开承诺上网到岗,并将公开承诺与亮明党员身份相结合,汇编成册送给企业管理层,请其参与让其监督,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员共承诺实事15637项。围绕“服务凝聚群众”,在区内各大型商场、银行、宾馆、酒店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党员服务岗。在原有固定党员服务岗的基础上,增设党员流动服务岗,组织选拔党员和部分优秀员工开展巡回便民服务活动,共设各类服务岗892个。围绕“建立和谐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大比武、岗位大练兵、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活动。适时开展了“红歌会”选拔、文艺创作、歌咏、征文、摄影、知识答题等系列活动,文艺创作《我的爱在中国》获得全区一等奖,在美陵博德红歌会中获得优秀组织奖。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救助失学儿童和贫困大学生”、“敬老院结对子”等活动,全区非公企业为贫困大学生捐款近100万元,义务植树造林500亩,为群众做好事4550多件。

五、创新服务基层党建工作能力,搭建平台,非公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我们着重在服务基层上下功夫。一是抓好基层党组织软硬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区里拨出专项经费50余万元,采取党费出一部分,企业自筹一部分的办法为部分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党建宣传、学习等资料,征订了《大众日报》、《支部生活》等相关党报党刊。集力集团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拿出专项经费购置各类图书,并发动党员职工捐献书籍,建立起“党员爱心书屋”,本企业员工和附近企业员工均可借阅,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共建立“党员爱心书屋”235个。二是实施党务公开工作,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我们在全区各非公党组织中积极推行了党务公开,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共公开各类事项12大项,共计近2000余条党建内容,同时注意及时反馈收集,指导各支部及时收集采纳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金宇物流公司等40家党支部,结合企业实际联合开展了“我为董事长献一计”、“双增双节环保金点子”等活动,收集各类多金点子500余条,组织员工参与企业决策,以集体智慧去影响董事会决策。仅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区非公党员职工提合理化建议7225条,采纳实施2246条,仅节能降耗就达1亿多元,完成生产销售任务7256亿元,实现利润344亿元。三是充分利用工商联的经济联络作用,搭建起企业沟通的桥梁。先后组织了12次银企对接会,为区内200余家非公企业提供授信额度近30亿元;先行介入,为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解决各类前期手续问题;为非公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组织了6次大型非公企业招聘会,签订就业意向近8000人;积极推进行业商会建设,成立了中小微、海珍品等12个商会,通过商会带动行业整体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加大科研转化力度,将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多所院校的500余项科研成果跟企业对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党工委通过服务基层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有机结合,促进了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

启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实践,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积累了经验,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好路子。

启示一:始终把壮大力量作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坚持多措并举,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路子。把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环节来抓,努力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始终致力于提高党组织组建率,坚持非公党建工作全覆盖,灵活设置党组织,努力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对一时没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则及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有关规定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同时,注重发挥社区、工业园区、市场、商会等党组织的带动作用,不断扩大党在企业的工作影响力。

启示二:始终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理念,初步探索出了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近年来我区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把党的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坚持在发展壮大企业中求“作为”,在团结凝聚员工上求“地位”。不少企业家称赞企业中的共产党员是最有水平、最敢于克服困难、最能吃苦的人,企业党组织是“党员之家”、“人才之家”、“员工之家”。大量事实证明,党组织不仅在非公有制企业能够建得起、站得住,而且完全可以发挥好作用,成为党在这一领域的战斗堡垒;广大共产党员不仅平时工作看得出,而且关键时刻豁得出,成为“最可靠的伙伴”。

启示三:始终把强化保障作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环节,坚持抓重点破难点,初步呈现了“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良好格局。始终注重解决好影响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落实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和制度保障入手,强化保障措施。采取各种方式选好配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对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党组织,探索建立党建工作专项资金,从地方财政或区留党费中适当拨补等办法予以解决。同时不断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相关制度,形成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良好格局。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10)

(一)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认真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党的*大精神是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是*年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的重点。各级私企党组织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企业实际,掀起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

1、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大精神实质。各级私企党组织按照市直属私营企业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大精神的要求》,对党员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福加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作为今年党员学习教育的重点,利用现有的党建平台,通过集中学习、分散自学和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党员对党的*大精神实质的理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企业的改革发展上来,政治素质得到了新的提升。

2、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学习讨论活动。今年上半年,各级私企党组织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蓝带啤酒有限公司党委要求各支部联系实际学习贯彻省委、市委提出的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要求,引导党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常规、立足本职,围绕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结合个人本职工作,积极投身到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活动,在爱岗敬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提质降耗、增收节支以及创“标杆班组”等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学习讨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珍宝实业有限公司、邦健医药有限公司、本田金属有限公司等党组织每年都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使每个党员从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感受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西江船务有限公司、蓝带啤酒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党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为企业的科技创新、节能降耗和科学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创收增收,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的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执政基础。市直属私营企业党委按照市委有关固本强基工程和“两个有“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一是抓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按照“两个有“目标要求,对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对符合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年又建立了科海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信盈腾担保有限公司、天星医药技开发有限公司等3个党组织。

二是抓好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市直私企党委把培养和发展党员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组织积极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的工作,按照入党的条件和程序,把那些主动向党靠拢,政治坚定、工作表现好的积极分子选拔为入党对象,进行培训教育,逐步发展到党的队伍中来。一年来,各级党组织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00人,发展新党员31人,党员转正37人。其中,这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有福加德、珍宝实业、香料厂、蓝带啤酒、自动化仪表、邦健医药、本田金属等党组织。他们通过加大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断发展和壮大了党的队伍。

三是抓好党组织换届和调整工作。按照的规定,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对3个党组织进行了换届选举;对3个人员变动的党组织进行了及时整顿和调整充实。通过换届和调整,增强了党组织的力量。通过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经过发展建立党组织和优化组织设置,市直私营企业已拥有党组织60个,拥有党员900多人,为加强党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起到推动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珍宝实业、星湖制药、*香料厂等企业党组织,把那些能力强、表现好的党员放到中层管理岗位,发挥党员在生产岗位上的骨干作用。福加德投资控股、西江船务、*建筑设计院等党组织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党员开展爱岗敬业、科技攻关、劳动竞赛等活动,用实际行动促进企业发展经济,从而体现出党的先进性。蓝带啤酒、超能实业、环球净化等党组织引导党员积极参加企业的各类培训,学习和掌握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的岗位技能,在工作中争创一流业绩,争当排头兵。由于各级党组织都能够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起到了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发展的作用,因而达到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双赢”的目的。

(三)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内在统一。各企业党组织按照党的*大精神和上级党委要求,积极开展一系列创建和谐企业活动。

1、积极创建平安和谐企业活动。市直私营企业党委按照市委的部署,制定下发了《*市经贸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和谐企业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以“治安管理好、守法经营好、安全生产好、环境卫生好、企业文化好”为目标的创建平安和谐企业活动。各级私企党组织围绕“六个好”目标,把平安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与培育企业文化同步推进,与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同步计划同步实施,专门成立机构,加强保安队伍建设,配备安保设施,形成规章制度,落实层级责任制,为平安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了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目前,这项活动正在创建之中,各级私企党组织都在积极创建,广泛开展平安和谐企业建设,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的工作。企业文化是和谐企业的集中体现。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从培育企业精神、营造企业文化、开展技能业务培训、劳动技能竞赛和一系列的各种文体活动,活跃员工身心,增强企业活力。邦健医药有限公司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合理安全用药,回收过期药品”等公益性活动,扩大企业影响力。福加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积极开展篮球、乒乓球、游泳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企业文化,丰富职工精神生活,提高企业的凝聚力。蓝带啤酒结合企业发展,建立党员活动室,定期举办科技知识、生产技能、生产安全等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

3、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奉献爱心活动。今年5月12日,四川省*县发生里氏8级大地震,灾情严重,灾区人民急需救援。市直私企党委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级私企党组织积极响应,发动党员职工捐款捐物,共有45个企业和员工捐款430万元,交纳特殊党费10万多元,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超能实业党支部还专门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慰问在四川*地震受伤的6名伤员,并送上每人2000元的慰问金,体现出对灾区人民的一片爱心。

与此同时,为了帮助灾区人民尽快重建家园。许多党员还踊跃参加志愿者活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陈善生带头参加志愿者,积极投身到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志愿服务工作中去,负责协助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热心企业和市民的捐款,协助组织赈灾义演募捐,组织志愿者开展募捐活动等,得到了市领导的表扬。

(四)推进党群一体化工作,加强对群团组织和计生工作的领导

各级私企党组织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党群一体化工作:

一是加强对工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把工会工作纳入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的主要内容。积极做好维权工作,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以板报宣传栏、电脑网络、辅导报告会、大会小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处理劳动关系。今年有个别员工发生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和员工均能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有效地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做好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邦健医药公司积极响应*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共青团端州区委的号召,向城区中小学生捐赠了一批价值5万元的流感防控药品,并组织医疗服务队到黄岗敬老院送温暖活动。福家德、超能实业、蓝带控股等企业对四川灾区员工给予慰问。据统计,市直私营企业工会共慰问困难职工76人,发放慰问金59812元,企业员工子女助学金4200元。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香料厂在每年技改维修期间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和岗位练兵,送业务骨干到对口单位进行业务培训。雷盛饮品罐(*)有限公司开展以罐身产量、成品率为计核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蓝带啤酒有限公司开展“节能减排”“质降耗”“合理化建设”等系列活动。创标插班组15个,被市授牌“工人先锋号”一个,22技师和20技术能手13个,减少生产成本500多万元。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截至12月底止,上缴工会经费53万多元,较好完成了工会经费的收缴和上缴工作。

二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1、认真履行市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职责,加强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经贸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使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职责落到实处。2、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层层落实责任制。3、强化“三查一服务”工作,确保计生优质服务。4、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把好人口流动关,确保流动人口办证、持证、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率均达标。5、建立计划生育工作联络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有效地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实践和探索新时期非公党建工作新路子,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一年来,各私企党组织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运用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的私企党建工作。有些党组织积极探索如何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创新学习的内容和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有些党组织积极探索如何围绕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和推动发展的作用。有些党组织积极探索如何转变对党员的管理方式,扩大服务功能,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有些党组织积极探索如何创建和谐企业,活跃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活力。为了总结交流经验,市直私企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建工作研讨会,共同探讨、共同提高,推进市直私企党建工作上新水平。

*年,市直私企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年“七一”,受到私企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7个,优秀党员有29人,优秀党务工作者8人。私企党建工作呈现出生机勃勃、健康发展的势头。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些私企法人对党的认识模糊,以为只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就行了,建不建立党组织,参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无所谓;有些党务工作者存有思想顾虑。有“雇佣”心理,受制于业主,担心搞不好会砸了饭碗,开展工作理不直,气不壮;有些党员担心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不愿暴露身份,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篇(11)

Abstract: the national enterprise in the country " Twelfth Five-Year Plan " and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the requirement under the stable and rapid development, so as to China's rapid growth of the socialist economy and national economy to make a contribution, which depends on the national enterprise development is consistent with the trend of the times, whether the pilot in the front of the industry, and the these mainly depends on national enterprise party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work. This paper mainly describes the Zhongjiang power supply company to meet the above conditions the construction party made the innovation management planning, so as to lea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nterprise.Keyword: Party construction innovation management development

2012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是我公司实施跨越发展科学战略的重要一年,并且也是实现目标的关键年,更是抢先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的重要一年。在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下,我企业的党群工作要保证与时俱进,抓住重点,不断创新,求得突破,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的政治思想和队伍组织上的保证。从而党群工作内容主要有:①负责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实施并安排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对党员的创新管理等工作,从而促进党群组织的建设发展。②负责宣传党的工作,经常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形势教育。③负责党委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随时记录党委会议及党委决定及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④负责对党内文件的管理工作。⑤负责党委各项工作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等。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做出具体措施如下。

一、党群建设工作要落实到位:

1.强化党群建设责任落实,做到年度党群建设要落实目标,制定计划,不但企业党委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各支部也应拟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实施强化责任,量化责任内容和任务指标,明确党委和各支部的党建职责,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修订完善的党建工作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各支部负责人要负起业务工作和党群建设双重责任,使党建工作做到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发展。

2.健全党群建设制度,党群各项建设工作必须达到上级要求。以党支部的标准建设为着力点,来规范党群建设的工作资料,求实党群建设的基础管理。定期召开座谈会,掌握党群和企业的各项工作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要经常加强党务知识的培训,发放相关的党群知识教材,并定期组织党群知识考试,提高党群工作者的理论水平;经常进行信息交流,以做到相互学习、相互激励。从而进一步的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先锋的作用,继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和核心力。

3.实施“培养新人工程”,做好发展优秀党员的工作。严把入党的第一关,应按照“坚持优质标准、保证新入党员优质量、从而以改善优质结构、慎重不良发展”的原则,认真进行党员储备工作,真正做到培养一个、管好一个、发展一个、用好一个,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核心力和战斗力,力争建设一支有着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来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供电建设。

4.开展党员实践主题活动, 突出党员模范作用。号召企业全体党员积极为企业快速发展生产提出建议,带头遵守各项生产中的安全要求,激发党员投身企业的快速发展中去。

5.加强工会工作的职能,要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强化工会工作职能。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规范日常工作程序,不断完善推进企业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保障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推进公司民主管理创新发展;加强领导,定期研究工会工作,指导工会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及普法教育工作;广泛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二、积极推进党群工作的创新:

党群建设管理的创新,是带动企业建设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快速发展的社会能加快转变企业的发展方式、要让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就要必须不断的创新企业党群建设管理工作,从而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思想优势,转化为企业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中心思想。而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好党群建设工作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就是企业在党组织的日常工作中建立党群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日常党务工作进行梳理,从而使党群组织的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