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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6:21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备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14年初,局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工矿商贸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举办的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安监局确定了商贸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20余家,发现各类职业卫生问题30余条,督查2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1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积极督促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5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9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扎实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活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强化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14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商贸行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督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9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四是受机构编制影响,级安监部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2)

【正文】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年上半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围绕省市县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自身工作计划,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目前,整个职业病防治工作局面已初步形成,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市“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我局逐步统筹推进职业卫生防护监督工作。

(一)制定了工作方案。按要求制定上报了“开展职业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检查方案”、“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首先开展对尘毒危害的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二)完成对县域内大中小企业摸底排查,核实企业153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40家,我局对40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检查发现1家企业在2019年未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我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他企业进行摸排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20余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在6月20前申报完成,并且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余份,要求企业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初步掌握了企业的基本情况,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对6(原来7家经核实宏光水泥有限公司已停产)家涉及尘毒危害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4家粉磨站在2019年底检测的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并且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责令限期整改,4家粉磨站对包装及装车车间已整改并且做了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在有限期内。

(四)职业健康宣传。2020年职业健康周我局出动执法宣传车2次,执法人员8人次进入企业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二、存在问题分析

(一)共性问题,缺编少人。职业病防治工作交接后,交事没交人,目前由学校卫生和生活饮食水卫生监督科兼职负责常规工作。

(二)业务不熟,进展缓慢。职业病防治工作刚刚起步,监督人员职业病防治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进展缓慢。

(三)“单打独斗”,职业病防治工作局面还未很好打开。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多部门职责,仅凭卫生部门存在一定工作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3)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69号)和《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通知》(内卫办职健发[2021]20号)要求,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卫生健康委今年4月至今,在全旗开展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4月中旬,旗卫生健康委向用人单位《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69号)和《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通知》(内卫办职健发[2021]20号)文件,要求辖区各用人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活动。

6月至10月底,旗卫生健康委将职业健康执法工作、重点工作和活动工作相紧密结合。要求各用人单位、尤其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到活动中来。要求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

10月底至今,旗卫生健康委进一步督促各用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沟通用人单位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截止目前,辖区共有11家用人单位参与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15人评选“职业健康达人”。参与活动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4)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紧紧围绕《__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__-2015年)实施意见》规划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职业病危害治理总体部署,在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行业中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树立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有序、控制科学、防治效果明显的职业卫生管理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导,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工程与人员防护措施到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

三、任务范围

今年在全市化工、建材、机械、医药、家具、制鞋六大行业全面推行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重点在上报确定的85户(见附表)企业中开展创建工作,各区市县、经开区确定的创建企业创建成功要达90%以上。

四、创建标准

依据《__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2),在六大行业重点是85户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考核内容为:机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公布、工作场所管理、劳动者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5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参加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可确定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2月份)

各区市县、__经开区要组织相关企业及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__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提高思想认识,掌握考核标准,确定创建企业名单,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指导相关企业全面做好创建准备工作。

2013年2月20日前,参加创建企业将《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报当地区市县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审查。

2013年2月28日前,各区市县、__经开区确定参加创建的企业名单,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20__年3月至2013年8月)

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对照创建考核标准,结合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全面进行整治,广泛开展创建活动。

全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按照“确定参创企业—动员部署—企业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区市县安监局(__经开区安监局)验收确认的程序进行。

2013年8月底前,各参加创建企业对照考核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所在地安监局。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9月20日以前,各区市县安监局、__经开区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考核组,结合职业病危害治理验收工作,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定。总得分达到85分(含85分)的,可评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由各区市县安监局、__经开区安监局进行确认并颁发标志牌。

六、工作要求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5)

【中图分类号】R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8-0131-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迅猛发展,但是,厂矿企业卫生保健机构却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国家也缺少对厂矿卫生保健机构的管理,对于厂矿卫生人员的关注就更少,因此,关于厂矿卫生人员的职业倦怠状况以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少之又少。职业倦怠指的是在服务对象为人的职业领域当中,服务个体由于不能很好地应对工作上的压力,长期下来,出现一种长期性心理反应,导致出现情绪性衰竭、个人成就感以及去人性化下降的一种症状,消极面对工作,影响工作效率。本文对厂矿卫生人员职业倦怠状况以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将我市厂矿保健机构中的卫生人员作为调查对象,调查人数为60例。其中,调查对象中年龄最小的为20岁,年龄最大的为60岁,卫生人员的平均年龄为(33.6±3.7)岁。调查对象中,男性卫生人员为18例,女性卫生人员为42例,男女比例为3:7。卫生人员的工作时间最短为2个月,最长的为40年,卫生人员平均工作年限为(13.9±1.7)年。

1.2方法:采取Maslach职业倦怠量表对选取的厂矿卫生人员进行调查,调查量表中至少应该包括下面三个内容:EE(情绪性衰竭)、DE(去人格化)以及PA(个人成就感)。情绪性衰竭量表是由于个体无法面对工作压力而出现的消极情绪;去人格化量表是由于医护人员在面对服务对象以及服务环境时的漠视态度。如果调查量表中,这两项指标的得分越高,就说明调查对象的职业倦怠状况越严重。个人成就感量表主要是关于调查对象对自身工作的认可度以及满意度,如果这个指标的得分越高,说明调查对象的职业倦怠状况越轻。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可以采取5点计分法的方式进行,计算各个量表的总得分。

1.3观察指标:根据量表中的总得分对卫生人员的职业倦怠状况进行分级,分为轻中重这三个等级。①轻度:调查对象的总得分低于2分。②中度:调查对象的总得分在2分至4分之间。③重度:调查对象的总得分大于4分。本研究中向厂矿卫生人员发放60份问卷,全部有效收回。

1.4统计学处理:本次实验数据采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其中计量资料对比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对比采用卡方检验,以p

2结果

2.1调查样本的基本资料

①职称:无职称的卫生人员有2例,初级职称的有7例,中级职称的有43例,高级职称的有8例。

②月收入情况:工资在2500元以下的有16例,工资在2500元至3500元之间的有36例,工资超过3500元的有8例。

③工龄5年以下的有6例,工龄在6年至15年之间的有38例,工龄超过26年的有16例。

④学历:中专或者高中文化水平的有6例,大专水平的有38例,本科或者以上的有16例。

2.2职业倦怠的整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厂矿卫生人员的职业倦怠状况为中度症状。高度情绪性衰竭的卫生人员有15例(25.0%),高度去人格化的卫生人员有19例(31.67%),成就感为轻度的卫生人员有18例(30.0%)。另外,情绪性衰竭状况为轻度的卫生人员只有10例(16.67%),去人格化为轻度的卫生人员有9例(15.0%),个人成就感为高度的卫生人员只有12例(20.0%)。

2.3职业倦怠的影响因素:第一,情绪性衰竭的影响因素主要是:职称与工龄。第二,去人格化的影响因素主要是:职称与月收入情况。第三,个人成就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月收入情况与职称。总体而言,对厂矿卫生人员的职业倦怠状况产生影响的最主要因素是:月收入情况与职称。

3讨论

在厂矿卫生保健机构中,职业倦怠会对厂矿卫生人员的工作绩效产生严重影响,如果在工作中,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这种症状,任由它肆意发展,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效果,不但对卫生人员的工作效率产生影响,对于厂矿卫生保健机构事业的发展也会产生消极影响。所以,厂矿卫生保健机构有必要对卫生人员的职业倦怠状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把握导致卫生人员出现职业倦怠的影响因素,并且对影响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总结,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提高厂矿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厂矿卫生保健机构的良性发展。

从本文的研究报告来看,我市厂矿卫生保健机构卫生人员的职业倦怠状况属于中度水平,偏向于重度,分析导致卫生人员出现职业倦怠的影响因素,得出以下结果,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月收入状况与职称,针对上述情况,厂矿卫生保健机构又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针对厂矿卫生保健机构的具体情况,对厂矿卫生人员的收入分配机制以及职称评定方面进行改革,满足厂矿卫生人员对这两方面的要求,通过对这两方面的制度进行完善,采取顶层设计的方式促进厂矿卫生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及职业荣誉感。

另外,厂矿卫生保健机构还应该对工龄短并且职称低的基层卫生人员多加关注,在机构内部对他们进行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并且,在机构内部增加职业发展机会,使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工作信心得到充分的提高。除此之外,管理层还应该深入基层了解卫生人员工作压力,制定相应的措施减轻他们的压力,同时,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制度,使卫生人员能够积极参与工作,有效减轻职业倦怠症状,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6)

1、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各办事处、管理处安监办(科)应指定监管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卫生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备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所必需的现场快速检测检测仪器等执法装备。

2、建立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定期上报制度。各安监办(科)按季度上报申报、专项治理、基础建设活动、监督执法等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及时统计、汇总、分析,实时反映工作进度和成效。二是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对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并通报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3、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作用,与卫生、人保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4、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现场调查。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地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的现场调查工作。

二、强化职业卫生宣传和培训

5、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群众性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职业卫生专家下企业会诊、健康咨询、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形成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6、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知识培训。二是督促企业切实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

7、继续面向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事项“告知”和“承诺”活动,力争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

三、扎实推进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8、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主要对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二是在建材(除水泥制造、石材加工外)、机械制造两个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力求取得成效。

9、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按照《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抓好重点企业基础建设活动,力争所有重点企业全部达标。在此基础上,有序扩大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覆盖面,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要培育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树立一批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强化“三个结合”,坚持做到基础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以专项治理和监督执法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基础建设活动要求。

10、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升年”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采取明查暗访、安全卫生一体化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针对职业病高发、多发行业和存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严格执法,治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测,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各地要将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中,围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等重点工作,有计划地推进监督执法工作。对重点违法违规企业要研究建立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1、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设立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使他们切实承担起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12、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指导和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照《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13、依法推进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统计等工作。按照总局48号令的规定,采取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力度。对申报内容要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依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并进行整理、分析,做到对全区工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的全面了解掌握。2015年,力争所有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企业实现全普查。做好职业卫生统计、评估工作。按照安监总统计〔2014〕60号文件和安监总厅统计﹝2014﹞122号文件精神,做好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7)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1家。

(二)继续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达到90﹪。

(四)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98﹪。

(五)不发生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主要工作

(一)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入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暨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见附件1)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任务,全镇创建1家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今年是国家安监总局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最后一年,所有企业都要完成基础建设;今年也是我镇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的深化之年,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各社区、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未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的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借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列出工作计划,积极协调上级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加强对未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的用人单位的指导与服务,做到服务与执法并进,限定时间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督促用人单位对照《考评细则》,加大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2、镇安办要会同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把创建职业卫生规范企业作为基础建设的示范单位,及时召开推进会,组织专项培训,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做到不走过场;要及时收集基础建设活动工作信息,大力宣扬用人单位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职业病防治氛围。

3、工贸规模以上企业要率先垂范,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对照《考评细则》,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三同时制度落实、基础建设、健康监护等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超标作业场所,列出治理计划,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确保作业场所得到根本治理,控制和减少职业病新发病例。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意识。

各社区、村,镇安办要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拓展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1、积极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初次取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对2009年以来已取证培训且满三年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其中,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再培训纳入安全复训中一并培训考核,非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可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

2、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结合基础建设活动,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抓好企业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实际操作等有效做法,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日常管理措施结合起来,增强职业卫生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使从业人员熟悉职业病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各用人单位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案、建立完善培训档案记录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效果。

(三)重视源头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和事后监管。

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重点抽查,督促用人单位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监管,切实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针对本地老旧企业,要采取查漏补缺、分类指导的方式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补救措施,对2012年6月1日前立项建成投产且具备控制效果评价条件的企业,要督促企业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对不具备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要督促其进行现状评价,对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以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

(四)继续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木质家具、水泥制造、石材加工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工作。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要落实各项工程治理措施,督促用人单位持续投入整改,以达到治理要求。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回头看,回头查,摸清木质家具行业现状,对已整治企业,要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防控能力;对新建木质家具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使作业场所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2015年11月30日前,所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都必须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木质家具企业专项治理标准;对正在建设的木质家具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严格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积极配合工会,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县安监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将在高危行业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以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为基础,凡在网上进行申报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

(六)加大事前检查力度,继续强化监督执法。

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坚决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入现场)要求,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暗查、暗访。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作业现场的执法检查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对不重视、不整改、不治理的违法违规企业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一规定四办法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罚。

(七)精心准备,高标准完成职业危害防治评估、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

1、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今年,国家安监总局将开展第二轮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安监局《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罗安监[2015]8号)要求,确定参加评估的用人单位,组织相关技术力量上门做好指导工作。要针对参加评估用人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县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社区、村要参照国家安监总局进行评估的方式、内容和主要指标及办法,在第二季度先期进行自行评估。

2、加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持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变更申报,规范申报项目和内容,做到全覆盖。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贯彻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开展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要求,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部署,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让用人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操作流程,确保统计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8)

全国总工会希望借助这一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理念和方法,使“工具包”成为服务我国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作、保护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的技术指南,为工会推动解决中小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提供更科学、有效的手段。

如今,“工具包”在我国的试用性研究和推广应用已进入第三年,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困难?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工具包”推广应用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部长刘晓延,请她给予详细介绍。

记者(以下简称“记”):刘部长,您好。请问,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在我国推广应用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的目的是什么,背景原因有哪些?

刘晓延(以下简称“刘”):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我国的中小企业迅猛发展,目前已占注册企业数量的90%以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构建市场经济主体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但从整体上看,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生产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生产环境较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科学、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企业的生产过程伴生毒物、粉尘、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由于防护不当而造成职工的职业伤害。

目前,我国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多达上亿人,并且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因此,推动解决中小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既是我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也是多年来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

我们了解到,国际劳工组织在收集和整理世界各地应用工效学原理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生产效率、预防控制职业危害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形成了涵盖九大类132项解决方案的《工效学检查要点》(我们也称之为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这个“工具包”已经先期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帮助企业减少工作场所生产安全事故和工作相关疾病,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劳动者健康,取得了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权益保障双赢的显著成效。

借鉴国际经验,引进先进方法,为工会推动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提供科学、有效的工作手段,促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职工特别是中小企业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致力于推广应用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的初衷和目标,也是工会组织为职工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具体举措。

记:经过两年来的宣传、培训和试点,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在我国的应用情况如何?哪些省份或企业在“工具包”的推广应用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取得较好的效果?

刘:项目启动以来,全国总工会连续两年划拨专项经费支持项目研究和试点工作,全总劳动保护部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研究所在对我国职业危害行业分布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可行性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际,确定了项目研制和推广工作的技术路线。先后组织开展了书稿翻译、专家论证、人员培训、适用性研究、试点推广等工作。两年来,共培训学员200多人,建立了多部门、多学科、多机构、多企业组成的项目推广师资团队和网络,并在总结试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煤炭、铸造、电子、化工四个行业推广的“工具包”方案。

在2013年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对各地工会积极参与“工具包”项目、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模式试点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工会积极响应,在派员学习、参与行业工具包研制、挑选试点单位、组织开展试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14年,辽宁省总工会联合辽宁省安监局率先启动了试点推广工作,项目实施半年时间,30家试点企业投入资金2 000多万元,实施改善项目900多项,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发生了可喜变化。由于“工具包”深受企业欢迎,2015年以来,鞍山、抚顺、辽阳市总工会已下发通知,在市、县、区重点企业全面推广。

湖北、广东等省总工会通过开展技术研讨、宣传培训等工作,广泛宣传“工效学”先进理念,积极推动“工具包”在企业的推广应用。

大同煤矿集团、富士康中国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鄂钢公司、赐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试点企业,选取适用的检查要点开展整改,并结合企业实际,进行环境安全卫生改善,取得了积极成果,受到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认可和欢迎。

记:对于全面深入推进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的应用,还存在哪些难题,将如何解决?

刘:“工具包”的理念,不仅仅是关注生产安全、减少职业伤害,还有从更高层次出发,关注职工工作的舒适性以及心理健康的意义,使职工感到被尊重、实现体面工作。

但在现阶段,由于先进的职业安全卫生文化在我国还不够深入人心,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仍然在一味地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最大化,再加上目前在我国,较为严重的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聋等传统职业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如果现在从工效学角度、在更高层面开展预防性的工作,向社会和企业推介这样一套新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理念和方法并非易事。

由于认识不到位所带来的问题,可能会随着“工具包”推广应用工作的逐步深入,更多地显现出来,成为我们在推进这项工作中,最值得重视和研究应如何面对的问题。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一些跨国企业、外资企业也将“工效学”理念带了进来,但从总体上看,这种理念对国内企业的影响会是一个缓慢渗透的过程。工会推广应用“工具包”,是希望将这一过程缩短,让“工效学”原理更早地服务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减少职业伤害。

接下来,全国总工会还将继续推动“工具包”理念的宣传和学习,使更多的企业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广大职工和各方面的有识之士,了解“工具包”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和工作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作用,主动从解决身边的问题做起,从容易解决的问题入手,促进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持续改进。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9)

2010年以来,各地区在按照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积极做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各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据统计,目前全国除浙江、福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已有29个省(区、市)完成了职能划转,其中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湖北、海南、重庆、、陕西、甘肃、新疆等13个地区省、市、县三级全部完成了划转,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拓宽监督执法覆盖面,河北省对箱包制鞋企业开展了许可证专项执法,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或已经对劳动者造成职业损伤的(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开展了专门执法;广东省组织全省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联合行动,在2013年6月底至7月初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共检查企业9250家次,发现问题或隐患1万9120项。

河北、山西、江苏、山东、广东、陕西、青海等地安全监管部门用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选择在石英砂制品、石棉制品、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和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山西省制订了《山西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对职责分工、活动内容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结合山西省职业病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摸底。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宁夏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安徽省针对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涉铅生产、金矿采选、制鞋、箱包加工6个职业病危害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提出了“八个必须”(必须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必须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必须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必须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要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

各地区采取措施,严格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山东省建立了安全监管局内部处(科)室间项目审查信息互通机制,对建设项目实施同步受理、分别按规定形成审查意见,既发挥了局机关的综合职能,又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开展。黑龙江省印发了《关于规范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通知》,对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资质管理和规范现场采样检测数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重庆市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平稳过渡、有序衔接、注重规范”的要求,完成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换证工作,建立完善了职业卫生专家库,将专家库分类为职业卫生专家、检测检验专家、放射防护专家、工程防护专家4个小组,改变了原来专家库结构单一、数量不足的矛盾。

同时,北京、山西、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加强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建设,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卫生法律标准体系。广东、江苏、山东、河北、湖北5个省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企业超过3万家。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广西、四川等地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对增强全民职业健康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北京、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安全监管局积极推动职业卫生培训,使职业卫生执法人员熟悉和掌握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做到依法行政,使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劳动者知法、守法、知防、会防,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交流探讨 找出问题

在交流经验的同时,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反映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市、县(区)安全监管局虽然已经进行了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划转,但机构依然不健全、人员还没有到位,且大部分人员为兼职。

二是多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薄弱,没有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大部分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简陋,生产工艺、技术落后,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10)

(一)全面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完整率达100%。

(二)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率达100%。

(四)区管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达标率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工作。

全面检查辖区内各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二)摸底调查工作。

为更全面了解全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的基本情况,对各放射诊疗单位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进行更详尽的摸底。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各放射诊疗单位根据《放射诊疗单位调查表》(附表2)的内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科室对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实。各监督科室按要求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

(三)第三阶段为数据汇总阶段:从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20日,对监管单位的监督信息按要求进行汇总,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四、工作要求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1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1],我们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和国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对某公司24000吨乳化炸药生产线生产线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职业危害预评价。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内容与方法

①评价内容:对企业提供的《某公司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建筑卫生设计要求、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2]。②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进行评价。选定该公司同类生产车间作为类比评价项目(与本项目的工程类型、工艺流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类似;类比厂监测项目为氨、苯、甲苯、二甲苯、噪声、有机粉尘。③评价标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等标准和规范,定性和定量评价该建设项目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危害后果和应采取 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结果

①基本情况:该厂为24000吨乳化炸药生产线,年产24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区及行政办公区,包括办公楼、综合楼,生产装置、设施及配套的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系统、厂区道路交通。公司占地面积约30.3万平方米。劳动定员160人,其中生产工人98人,技术人20人,管理人员42人。生产车间内设有卫生间、 淋浴间、更衣室、缓冲间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生产设备按工艺流程分布,车间布局与总体布 局基本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 求。②职业危害因素:根据生产工艺分析,乳化炸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如硝酸铵、复合油相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存在有微量的有害物质,主要有:水相溶化释放出的氨气、复合油相加温时产生微量的苯、甲苯、二甲苯等。长期接触,容易造成职业危害,影响工人的身心健康,甚至造成职业病。此外,还存在有机粉尘、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③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评价: 本项目选址及总体布局评价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评价内容均符合要求[3]。④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毒物主要产生于物料泵、容器和反应器等的液位计、管道法兰和阀门等处,粉尘主要产生于锅炉房。经调查,本项目防毒、防尘措施、防噪声、振动措施、防暑、防高温措施均符合要求。⑤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类比单位空气中化学物质测定的7个点,均符合《工作场所 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GBZ 2.2-2007)的标准要求[4];粉尘测定的4个点,均符合《工作场所 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1-2007)的标准要求;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共检测 11点,其噪声声级有2个点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职业卫生标准[5]。⑥建筑卫生设计、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 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要求。⑦应急救援措施评价:公司制定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设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⑧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评价:公司成立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约21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环节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检测设备和设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符合要求。

3讨论

本项目建成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操作人员健康影响较小,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将本项目判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议:①本项目正常生产条件下有害物质浓度可以达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但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不断完善,以适应应急救援需要。②应结合各岗位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减少或消除职业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1年)第52号、(2001年)第60号.

[2]《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国家安监总局AQ/T800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