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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化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8 15:00:18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1)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9-0113-03

动物性食品,又称动物源性食品,广义上是指动物肉、蛋、奶等可食性组织及其加工的产品,而在日常生活中,与健康密切相关的动物性食品则多数来源于集约化、规模化饲养条件下的畜禽[1]。肉、蛋、奶作为基本营养物质的供应源,在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二英、疯牛病、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兽药残留等事件不仅给畜牧业、食品加工业造成重创,更重要的是直接危及消费者健康,影响我国整体对外形象。因此,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高等教育从职业培训式的专业教育,逐渐向全面素质化培养进行转变。当前形势下,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与生命科学相关的选修课,不仅是时代赋予高等教育的使命,更是符合社会发展对综合性人才的现实需要。《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是生命科学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该门课程以动物性食品安全为主线,概述动物性食品安全有关的基本知识点及关键技术。授课内容要点包括绪论、化学和物理性污染、生物性食物中毒、共患病、公共卫生、食品标准化、食品质量控制、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认证、食品残留分析[2]。在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理论,拓宽学生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一、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重要性

1.促进多学科交叉发展,有利于培养综合性人才。交叉学科是指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综合理论或系统学问。交叉学科并不是简单的多门学科的拼凑堆积,而是依赖于多学科内在逻辑关系且相互渗透形成的新学科[3]。21世纪是学科交叉大发展的时代,健康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直接关乎人类健康、关乎农业和工业化产业链条的可持续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涉及畜牧学、兽医学、化学、物理学、医药学、食品科学等专业的相关理论和技术方法,在教学内容上,涵盖动物健康养殖、动物性食品安全隐患因素及其检测方法、共患传染病及预防措施、动物性食品加工质量控制及标准。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有利于促进农学、工学、理学、医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利于推动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方法的产生。

2.强化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涉及动物饲养、疾病预防、动物性食品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从目前我国屡次发生的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国民对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公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薄弱;(2)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只要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得不到重视,已经发生的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尚未对公民起到足够的警醒作用;(3)动物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不足;(4)动物性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尚未全面纳入通识教育体系。我国的动物性食品安全总体形势逐年趋转,但由于深层次问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仍然较多,也备受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关注。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危害严重、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进程。我国的高等教育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具备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高等院校作为实现高等教育的“载体”,在当前形势下,更应该重视学生对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知识的培养,《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贴近生活、实用性强,鉴于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的特点,开设该门课程作为公选课,是非生物类高等教育培养综合性人才的重要补充,是增强国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长远规划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促进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新思路、新技术和新方法产生的有效途径。

二、《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课程设置

1.确立教学目标。结合目前国内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存在的诸多问题和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教学目标就是通过教学和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内外关于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的最新研究进展,掌握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通过学习,主要使学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畜禽健康养殖的生产模式;(2)掌握影响动物性食品(肉、蛋、奶)安全的理化因素;(3)掌握影响食物中毒的生物性因素;(4)掌握共患传染病病原的种类及预防措施;(5)了解动物性食品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质量控制关键点;(6)了解食品安全认证的流程;(7)了解食品残留分析的技术方法。

2.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1)优选教学内容――贴近生活,切合实际。教学内容的选择直接影响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理解、掌握和应用情况。根据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本身特点确定课程的主要讲授内容分为以下五部分:①畜禽健康养殖关键知识,包括畜禽健康养殖关键技术、无公害功能性饲用添加剂、畜禽重大疫病防控等内容;②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因素,包括理化因素(辐射、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有机化合物等),生物因素(细菌性中毒和真菌性中毒);③重大共患传染病种类及防控(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④动物性食品生产标准化,包括无公害动物性食品标准、动物性食品质量控制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等内容;⑤动物性食品残留分析技术,包括萃取技术、色谱技术、质谱技术和现代生物检测技术等内容。(2)优化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手段与互动式教学模式统一。教学方法是教师讲授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的统一。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教学手段得以进一步普及,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多媒体技术借助图像、动画、声音等形式传递课程内容信息,具有丰富的表现手法和巨大的表现力,扩大直观视野,把复杂的变化过程及抽象的宏观或微观世界,以生动鲜明的直观形式展现出来[5]。对于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而言,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具有以下优势:①采用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技术,以直观的形式加深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对该门课程所涉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程度,缩短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增加单位时间内的教学容量;②采用Flas、VCD示教片演示动物性食品中共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检测方法、防控措施,无公害标准化动物性食品生产加工的操作流程,以及动物性食品残留分析检测技术等,突破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时空局限性,在有限的时间和专业背景下,以生动形象、主题鲜明的特点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该门课的教学模式上,采用互动式教学。所谓互动是指教师和学生双方不是主动和被动,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6]。《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互动式教学模式就是要规避公选课教学课程中普遍存在的“教师填鸭式教学”和“学生以修学分为主的被动式听课”的问题,打破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地位的教学方式,实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地位与学生主体地位的有机统一。该门课程因实用性较强,与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所采取互动式教学模式主要强调两方面:①“互”,即在传统的教师启发与学生思考之外,更加侧重于课堂中“学生提出疑问,教师思考解答”的环节。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授课所涉及的相关知识领域,将学生进行分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阅信息,集中收集问题。②“动”,即学生的动脑和动手。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增设专题讲解形式的学生讲授环节,以学习小组为单位,每次讲授时间20分钟,讲授内容围绕该门课程的教学目标,采取学生自拟题目,教师辅助指导的方式,进一步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与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相比,开卷考试对于公选课的成绩评价更加客观,也更能反映出学生对所学课程相关知识的搜集和掌握程度。因此,《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作为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的公选课,应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试卷结构以主观题为主,形式为问答题和论述题,试题在宏观上要具有“知识点的实用性、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等特点。在考核方式上,公选课的成绩评价不能仅限于单一的试卷测试,合理的成绩评价要从整体上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就决定成绩的高低不能仅凭试卷考试,可通过能体现学生运用知识能力的小论文、专题报告、课堂提问和课外参考书学习,以及对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态度、完成作业质量的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将各项成绩加权后计入学生的总成绩,可以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高等院校涉及生物类专业已逐渐开设或完善了关于食品安全或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相关的课程,符合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而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因专业本身的固有特点和学生知识背景多样性的特点,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选修课应注重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的培养,以拓展学生知识面、强化国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和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倡导的综合性人才培养的高等教育体系做了重要补充。

参考文献:

[1]王成龙.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及对策[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0,31(4):191-192.

[2]祁克宗.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3]赵伶俐,潘莉.发展交叉学科:21世纪高等学校创新的主题和难题[J].现代大学教育,2003,(4):39-41.

[4]杨德广.高等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5]严冰,杨建华,牛淑敏等.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综合性免疫学实验课教学[J].高等理科教育,2006,(3):97-99.

[6]刘菁.微生物学与免疫学互动式实验教学的探索[J].医学教育,2002,(5):35-36.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6(b)-0000-00

前言:我院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是近几年新开设的专业,在专业的建设过程中,对该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首先进行了食品企业岗位调研,在行业、企业专家讨论归纳基础上,进行专业就业岗位群分析,专业核心能力确定。其次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与岗位结合的职业课程体系设计,完善了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

一、就业岗位与发展方向分析如下。

二、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指导思想及人才培养目标

(一)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高职教育目标为宗旨,结合食品企业安全管理岗位技能的要求,突出专业特色,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成才的能力,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实践教学环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新方案的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经济需要,适应地方区域经济需要,着眼于高职学生的全面发展、终生发展,以化学、生物学、食品加工、食品质量与安全知识为基础,以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能力为重点,以综合素质为核心,面向食品行业,从事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及监控、食品检测、食品生产等第一线工作,高职层次的德能合一、知行合一、具有良好职业发展能力的高端技能、实用性人才。

三、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新课程体系的构建

(一)课程体系构建的依据和原则。

课程体系的改革实践依据是就业岗位分析及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了以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与专业选修课为主体,以公共选修课为补充的新型课程体系,增强了课程架构和课程设置的整体性和开放性。

以符合食品企业岗位技能要求为原则,在食品企业调研的基础上,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基础与应用、知识能力与素质之间的关系,优化课程设置,整合更新课程内容。建立核心课程体系,注重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注重实验实训教学,加大实践教学比重,构建了与理论教学并行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在新的课程体系中,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各类课程实验、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

(二)课程体系构架。

以食品行业企业技术标准或规范为依据,紧贴行业或产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变化,围绕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参照对接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通过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设计课程体系结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区域经济及企业职业岗位的需求,确定课程教学内容。根据招生对象,采用模块化、层次化和综合化等多种课程模式,优化课程结构,合理、科学、均衡地设置学习领域。形成以“工学结合”为基础、以“教、学、做、用”相结合为特色,以道德养成教育为主线的基础教育、职业发展、道德养成三个平台。

1.道德养成平台

是针对高职学生应具备的思想政治道德、文化、科学与人文、体育军事、心理等社会素质培养设置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及公共选修课程。

2.基础理论平台

是为本专业学生工程技术和职业素质培养而设置的基础课程。设置的课程主要有: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基础化学、食品微生物检测技术、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食品卫生与安全等必修课程。

3.职业发展平台

是为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而设置的应用性或技能型课程。本专业职业技术课程体系是以食品质量安全学习领域课程为主,以食品检验技术、食品生产技术等学习领域课程为辅来构建。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本专业核心课程为:食品微生物检测技术、食品安全控制技术、食品安全认证共计3门课程。专业核心技能为: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技能、食品检验技能、食品微生物检验技能,共计3项核心技能。职业能力为: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能力、食品检验能力、食品质量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在充分进行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分析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工作岗位及岗位职业技能,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岗位需求及培养方向构建职业课程体系,培养高职高端技能型人才。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3)

一、结合国际国内最新食品安全事件,实时案例教学

食品安全学的教材受到出版时间的限制,所举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有限。我在实践中积极倡导案例教学法,收集国内外实时发生的食品安全案例,例如“二?f英”、“疯牛病”、“禽流感”,国内的“三鹿事件”、“瘦肉精”、“地沟油”、“激素黄瓜”、“塑化剂”等案例,结合教材内容讲述。教学实践证明增加的食品安全案例不仅增强了授课的趣味性,而且图文并茂的讲解极大激发了学生的兴趣,使学生积极地参与到了课堂讨论中来,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效应,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以升级为国际食品安全事件的台湾“塑化剂”风波为例,对塑化剂的种类、使用范围及检测方法等进行说明,将可能导致的食品安全危害及监管渠道等知识点融入此案例,学生理解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的标准制定对食品安全性产生的重大影响,激发了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多媒体教学辅助改革

在教学手段改革方面,积极倡导多媒体教学。多媒体集图、文、声、像于一体,具有直观、信息量大、内容丰富等特点,对增强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效率起到积极的作用,是使食品安全学教学“活”起来的最有力的手段,特别是大量原本抽象的讲解可将教材内容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图片或小短片形象展示。如ISO系列、GMP、HACCP、食品风险分析及食品防护等内容,以前仅凭教师的口头讲解,学生认为知识很难理解和吸收。现在增加了教学录像和动画短片,不仅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直观,而且使学生感性认识增强,接受效果较好,避免陷入纯粹理论说教束缚,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对抽象概念的理解与掌握。

三、倡导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模式

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授课为主,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限制了自主学习积极性的发挥。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我倡导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新型模式,采用教学互动的方式,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在授课过程中,教师给定难度适宜的教学内容,由学生自愿组成研究小组进行文献检索、收集与该内容有关的资料、制作幻灯课件等活动。由各小组选出学生代表在课堂上讲述,并回答同学提问,最后由任课老师总结并对出现的问题予以解答。这种教学模式让学生走上讲台扮演“教师”角色,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学习探索,不仅充分调动了积极性与创造性,而且培养了自学能力和具体应用知识的能力,增强了交流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将实践与教学相结合

食品质量安全贯穿于“从产地到餐桌”的每个食品加工环节,是实现原料的采集、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等过程的全程监督。这就要求当前的食品安全教学除了教授专业知识以外,还要与生产实践相联系。针对对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知识了解不多的现状,为增加学生对食品生产现场的感性认识和生产过程管理知识的认识,我先后组织学生前往南京卫岗乳业、上海光明乳业、上海金龙鱼等国内知名食品企业实地参观考察,学习实际生产中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加深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理论知识。例如在参观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的奶制品生产企业时,企业管理人员详细介绍了企业的质量卫生管理、生产流程和产品检验等情况后,学生实地参观了该企业的生产现场。随后,参观了另外一家通过了国家GMP认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这家企业的质量与卫生管理及卫生设施都比普通的食品企业要高一个档次,是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学习的典范。通过实地参观考察,学生纷纷表示开阔了眼界,对食品生产现场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都希望以后多参加这样的活动。

五、精选实验内容,合理安排实验

食品安全学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环境科学、食品卫生学及食品化学等,包括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危害和因素、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安全评价和管理及安全食品的生产开发等内容。由于课时有限,有必要对实验内容进行精选,选择有代表性的,有利于启发学生思维,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实验。如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检测、食品新鲜度的检测、掺假食品的鉴别检验等。通过实验课的学习,学生掌握了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危害物质和因素,食品安全常规检测方法。在实验材料的选择方面,选择有代表性的肉类、蔬菜水果、米面制品、食用油及饮料等大众食品作为实验内容,使学生在实验中了解了各类食品的主要安全隐患,掌握了主要食品的伪劣、掺假鉴别检验方法。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4)

近年来,在美国,开设独立的食品法课程的法律院校越来越多。根据美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院( the Food and DrugLaw Institute) 的调查,在美国,约有60 所法学院开设关于食品药品法的专门课程。其中,不乏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乔治城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哈佛大学等名校。

传统食品药品法课程聚焦于美国食品药品局( Food and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 ,也就是说围绕FDA 这一独立管制机构来展开课程。大体上可以说,这样的课程内容就是行政法分论的一部分。但是最近几年,食品法课程涉猎的范围要远比传统课程广泛得多。例如,阿肯色大学( Universityof Arkansas) 设有食品、农业与可持续性( Food,Farming Sustainability) 法律硕士以及一个农业与食品法硕士项目,而其学生还编辑一本专业学术期刊《食品法律与政策》( The Journal of Food Law Policy)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开有一个专门的讨论课,内容涉及食品安全、食品标识与营销、转基因作物的监管与专利、牲畜待遇、农业劳动力、水法、有机农业标准、饥饿与肥胖、食品国际贸易以及促进农业本土化与可持续。与之相似,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讨论课涵括肥胖、营养、食品荒漠( food deserts) 、食品安全、标识和营销、贸易、生物技术、关于有机和可持续性的私人标准、都市农业、饥饿,获得食物权、动物福利、当地粮食计划和农贸市场等内容。乔治城大学也有类似的课程。而哈佛大学从2010 年开始设有食品法律与政策诊所( a Food Law and Policy Clinic,简称FLPC) 。即便在芝加哥大学,也有这样的课程,尽管其并不为人众所周知。

这些课程的新颖之处在于将食品安全的传统议题与农业( 尤其是环境影响) 、食品供给、节食和肥胖等议题串联起来。也就是说,他们涵盖了从种子到餐桌的食品体系。也就是说,现今的食品法课程已经展现跨部门法( 如行政法、农业法、环境法、科技法与国际贸易法等) 、跨学科( 法学之外,还有经济学、政治学、自然科学的加入) 、系统论的特点。

二、食品法课程热潮的原因

如前所述,食品法课程在美国开设得越来越广泛,而课程内容越来越深化与系统化。那么,是什么原因引发这样一股风潮呢? 民以食为天,兹事体大,食品安全自然是广大民众关心的问题。美国在迈入中产社会之后,就已经开始从忧患饿肚子演进到担忧吃得安全与否的阶段。尽管美国有专门的管制机构食品药物管理局( FDA) ,也有诸多法律来监管食品安全,如《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FFDCA) 、《联邦肉检验法》( FMIA) 、《禽肉制品检验法》( PPIA) 、《蛋制品检验法》( EPIA) 、《食品质量保护法》( FQPA)和《公共健康服务法》( PHSA) 等。然而,美国食品安全依然久不久就出现大问题,如疯牛病、大肠杆菌、食品中汞超标、砷污染等大面积爆发。因此,食品安全就不仅只是一个监管体系的问题了,而是整个食品行业的运转与社会环境都出现问题。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闻系教授迈克尔波伦就对美国食品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形成专著《杂食者的困境》( Omnivores Dilemma) 。迈克尔波伦通过考察玉米的生产、加工、利用与消费而指出少数工业巨头控制着美国农业和食品行业。这个控制过程不仅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威胁人体健康( 如肥胖症和各种心血管疾病) ,也是对产业链条底端的农业劳动力的剥削,还是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危害( 农药与化肥的滥用) 。迈克尔波伦呼吁美国人要形成一种健康的饮食文化,吃天然食物、不多吃、多吃素。《杂食者的困境》一书的出版,将美国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引向对食品产业和食品文化的深刻反思。近年来日益普及的有机食品风潮,正在引导着美国公众向更健康的饮食结构转化,推动美国的食品安全迈上更高台阶。而在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之后,迈克尔波伦就向奥巴马发出公开信,认为食品问题应该在新政府的政策中占据重要地位,因为它与医疗保险、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等议题密切联系。他建议新任总统重新规划美国农业和食品体系,重塑美国食品文化。或许是受迈克尔波伦或其引发的思潮的推动,奥巴马政府在2011 年对美国食品安全法做出了重大修改,颁布《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 。修正后的法律可说是从预防性控制、应对措施、进口食品的监管及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对美国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行了70 多年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调整和变革,标志着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过去单纯依靠检验为主过渡到以预防为主。

美国法律院校可以说是实用主义的大本营,由于食品安全在全社会的关注度以及关注内容的变化,法律院校当然会迎头赶上,为社会提供供给。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4-0100-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质量和安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世界范围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如英国疯牛病、亚欧口蹄疫爆发、美国多次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感染暴发、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暴发、英国和中国苏丹红事件、中国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的超标使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等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为了适应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新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精通食品安全与检验业务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学体系中重要的基础课程之一,该课程是从安全的角度研究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威胁人类健康的有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性质、作用、含量水平及其预防措施,以及食品在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等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检验问题,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食用者健康的科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现代食品安全与检验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使学生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了解在食品生产、开发、销售等环节中的现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理念和控制措施,掌握食品检验的新技术,拓宽视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各学科间的交叉融合,现代食品检验的内容和方法在不断的扩展和更新,先进的检测手段和技术不断涌现。因此,本课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社会性和应用性。为了更好地满足新形势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高素质、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急需提高《食品安全与检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

一、《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内容的改革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以各类典型食品为对象,研究其有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性质、作用、含量水平及其预防措施,以及在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等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检验方法的一门应用性科学,内容涉及化学、食品分析、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物技术等多学科的知识。在2006年第一次开设这门课时,采用的教材为陈炳卿教授主编的、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现代食品卫生学》。由于这本教材的内容较多,本课程的学时又有限,只选取了其中部分内容,如主要食品的污染问题、各类食品的卫生问题及预防对策、食品的监督管理理论与方法等。自2009年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内容变化较多,因此对课程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和补充,如食品安全的理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可追溯体系、食品监督管理体系等内容的更新,并增加了国内外的研究进展。

《食品安全与检验》中关于检测的内容,是应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及技术手段对食品中的有害成分进行分析评价。食品的检验和评价主要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及毒理学检验。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极大地促进了现代食品检测技术的发展和提高,尤其是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先进技术在食品检测领域中的应用。国内外的学者和科技工作者研究出了许多新的食品检测方法,开发出许多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在样品的前处理、试剂的使用和配制、检测过程和数据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优化,从而缩短了总的检测时间,提高了检测的精确度、灵敏度和准确度。因此,教师对食品检测技术进行了更新,如增加了快速检测技术、现代仪器分析技术、生物检测技术等,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及时纳入教学,丰富课程内容。将这些先进的检测技术原理和方法、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技术等加入课程内容,使学生了解食品学科前沿的新知识及发展趋势,激发学生对本专业深入学习和探索的热情。

二、《食品安全与检验》教学方法的改革

近年来,以问题为中心的小组讨论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医学教育改革中经常被采用,但这两种新型教学方法在食品科学领域教学改革上的应用还需要摸索和尝试。其中“案例学习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选取代表性案例,启发学生积极讨论并获得正确知识的教学方法,而“小组讨论法”是旨在激发学生兴趣和创造性思维的方法。通过引入“小组讨论法”,能提升学生参与“案例学习法”教学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其主动思考,鼓励发散性和逻辑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精神。如何将二者有机结合并应用于《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教学,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在《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中,对食品安全法的部分内容采用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教学的步骤如下:首先,教师布置案例分析作业,引导学生带着问题预习并熟悉案例。将班上学生分成6~7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在组长的组织下对每人预习的案例进行讨论,最后综合整理本组成员的讨论提纲或结果,得出本组案例分析的结论,待课堂上发言。这些工作在课前完成。其次,在课堂上组长代表本组发言,其他同学可以做记录和补充,教师留些课堂时间让学生自由讨论。一方面,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激发了学习兴趣,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通过讨论,问题越辩越明,彼此之间可以取长补短,学习和借鉴他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自己探究问题的能力及理解能力。此外,有利于师生互动,针对所分析的案例,学生可以就某个迷惑的问题向教师提问,或师生间讨论,通过课堂的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相长。最后,教师对本次案例分析进行总结:总结学生的结论,并提出教师本人的结论及学习建议,及时表扬学生做得好的方面,让其获得成就感,激励学生继续努力探究。当然有的学生会不太接受这种主动学习的方式,教师需要循序渐进的引导和沟通。

教师设置问题或案例应依据课程内容的需要,精选能引起学生共鸣的问题,然后进行启发式教学,给予学生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和分组讨论,强调组内合作、任务共担、资源和成果共享,从而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让学生在不断的思考和讨论中得到启发,主动地学习以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与小组讨论法有机地结合是比较适合本课程教学改革实际的一种教学方法。

三、《食品安全与检验》实践教学的改革

实践教学是《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课堂上理论知识的深入理解、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兴趣和实际动手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开展实践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食品安全检验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掌握有关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和评价方法,为将来从事食品安全控制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这是课堂理论教学所不能替代的。

由于食品的种类繁多,本课程仅针对有代表性的粮食、肉蛋乳、调味品以及饮料等典型食品开展实验研究,使学生掌握各类典型食品的主要安全问题、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影响因素的控制及如何正确评价。

原有实验课以验证性实验项目为主,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很少。原因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需要的时间长,仅利用实验课的学时较难完成;验证性实验只针对某一检测指标的知识进行实践应用,不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学生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无法继续深入探究,不能前后连贯的研究和解决一些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积极思考和创新的能力。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实践教学中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项目,开展不宜分散安排的食品分析与检验综合实习和食品工艺与质量综合实习教学实践活动,通常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假期和开学前,连续六周时间进行。在实习过程中教师提供一些选题,学生也可以提出感兴趣的题目,自行查阅文献设计方案,与教师探讨,然后开展相关安全项目的测定、综合比较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等。通过这种基于研学理念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实践教学的改革与探索,学生对感兴趣的选题开展实验探究,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了知识面,培养了学生对知识的整合能力,全面提高了实践教学效果。

四、结语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现代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新的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及控制措施,满足新形势下食品安全检验和监督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本课程在理论教学内容上及时更新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的检测技术成果,在教学方法上采用小组讨论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相结合的模式,在实践教学上增加综合和设计型实验,并开设基于研学的综合实习。实践证明,学生不仅掌握了食品安全与检验的基本理论知识,也逐渐提高了独立开展实验研究的实践技能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上述的教学改革尝试还需要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和提高。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TS20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7-0042-0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话题,成为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虽然农业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物监管部门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但是由于典型的多头分散监管的体制,不同部门仅负责食品链的不同环节,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暴露出中国弊端[1]。因此,必须在立足我国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引入多元参与机制的理论,规范食品安全监测的方法,以期为实现安全食品的社会供给的越来越有保证。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食品是维持人体生命存在的基础,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的要求和关注应该高于其他商品。近年来,三鹿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皮鞋制明胶,星巴克等均被查出含致癌物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国人挥之不去的梦魇,其涉及范围之广,品种之多,后果之恶劣,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食品安全事件如此频繁地发生,不得不引发人们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的怀疑。众多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信任危机,这给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

就目前而言我国采用的多头分散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个监管部门均为政府部门,整个监管过程由政府来操作,从本质上手政府以垄断府以垄断的方式包揽整个监管过程,缺乏其他主体介入,受人为、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加之部分政府人员不能严以律己,受利益唆使,上传下达的信心存在虚假性的危险,政府依据这些不准确、不完全的信息对食品生产和消瘦实施监管,必然难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食品安全检验的主要方法

我国食品安全的检验指标只要包括一般成分分析、农药残留分析、微量元素分析、兽药残留分析、霉菌毒素分析、食品添加剂分析及其他有害物质分析。检验的项目不同,指标相应的检测方法也不相同。比较常用的方法有原子荧光光谱法、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光谱法、电化学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2]。但随着食物和食品生产的机械化、集中化以及化学品和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对食品的监测也面临着挑战。

3我国食品安全规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起步较晚,缺乏专业人才,基础性研究较为薄弱,相比在经济和科技领域建立起来的世界瞩目的成就和光辉文明,食品安全方面的落后和差距是巨大的。虽然学界对食品安全规制有一定的研究,但存在以下问题,①研究的参照系多是依据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规制模式。许多研究者生搬硬套,墨守陈规,缺乏对我国现实国情和地区差异的考量,研究结论的模式化太强,研究结论不具有可操作性;②研究的理论缺乏系统性。研究往往从经济分析入手,不能为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理念、机制、价值、制度和模式提供系统的理论支撑[3];③研究食品安全规制的主体缺位。往往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是惟一的监管主体,监管什么、怎样监管、监管到何种程度等,都由政府这个单一的监管主体来确定,没有重视社会第三部门组织、市场主体在食品安全规制中的作用,更没有意识到公众参与对食品安全规制的社会性意义;④研究的学科视角比较单一,缺乏对食品安全规制研究的多学科视角,研究主要集中在工程、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过于局限。

4我国食品安全监测模式的转变的方法

4.1加强部门的协调、集中和高效:随着职责集中程度的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会相应的提高。美国在食品监管上为了部门协作较差,监管效率低下的困境,将总统食品安全委员改为实质性领导地位的最高权力机构,显示出更集中的趋势。他具有地位上的独立性和职责上的明确性两大特征,一旦部门间发生摩擦,可给予及时的协调。

4.2注重过程性规制:食品监管必需从重视终端规制作响强化全程防控,不能等到出了问题才去找问题的解决的方法,要在造成恶劣影响之前,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尽量杜绝食品问题的出现。美国、日本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中十分重视过程的防控,美国甚至提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防控[5]。

4.3突出体制、机制的创新:食品历经的从农田到餐桌需要经过众多环节之,加上食品的类型和数量之巨,食品安全监管显然具有技术性强、专业性强,任务繁重的特点。单纯的技术规制是很有限的,必需注重对规制体制上的创新,重视监管机制的职责分配,各地方安全相应的卫生监视员,将食品监管工作深入到基层,加强各部门各地区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最大范围的使公众享受安全食品。

4.4多元参与的管理模式:在食品安全领域实现从政府垄断型管制模式向民主化管制模式的转型,世界各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尤其是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下中央集权体制传统,更应该注重对社会力量的汲取,实现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形成政府、市场、利益团体共同监管的局面,吸引大量的技术、管理、法律专家参与食品安全的规制。既较好地弥补政府能力的不足,又较为有效地减少政府被监管对象俘获的现象发生之概率[5]。

4.5强化标准的统一: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标准比较混乱,有地方之间食品安全标准的冲突,也有部门之间质量标准的矛盾,严重制约了我国食品安全的有效规制。要提高食品安全规制的质量和水平,首先应该做到统一标准,以标准规范和严格执行标准规范,避免标准不统一带来的冲突和纠纷、重大食品贸易摩擦和食品安全事件。

参考文献

[1]耿弘,童星.从单一主体到多元参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管制模式及其转型[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38(3):97-100

[2]杨丽.食品污染物检测技术研究进展与食品安全检测方法标准研究[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5(3):31-33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8-0060-02

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先。随着世界经济的增长,国际食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不断增加,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的警觉性日益提高。中国加入WTO后,在发展国际食品贸易的同时,也受到来自食品质量与安全方面的压力和挑战。由此,我国政府把食品质量与安全作为一项关于国计民生的战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发生了“苏丹红”、“瘦肉精”、“染色馒头”、“三聚氰胺”、“塑化剂”等食品安全问题以后,人民群众对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感到非常担忧。

食品质量与安全(Food Quality & Safe)专业属我国高等院校中理工科性质的专业。它是一门以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学、管理学为基础,研究现代食品加工基本理论和应用技术的交叉学科,具有多学科交叉渗透的特点,涉及化学、物理、生物、农学、机械、医学、环境、管理等多个学科领域。作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生,《食品安全导论》是最先接触食品安全的课程

一、《食品安全导论》课程的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食品原料中各种常见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性;原料产地环境和各种预处理对原料质量和安全性的影响;食品加工过程中各种可能的危害性分析及关键点控制方法或措施;食品流通中的安全性及其保护;同时对食品安全性法规和标准化意义及食品安全全程控制控制体系ISO9000、ISO14000、GMP、SSOP及HACCP体系有所了解。

二、《食品安全导论》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

根据本校指定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计划,《食品安全导论》课程安排在大二的第一个学期,这也是在结束大学第一年公共基础课程的基础上,接触专业知识的开始。《食品安全导论》这门课程教学内容涉及《食品毒理学》、《食品化学》《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基因工程》、《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质量控制》等内容[1]。虽然内容涉及广,但在40个学时的课程教学中,只能将重点突出,避免泛泛而谈,从宏观的角度让学生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学科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按照从“什么是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怎样去控制食品安全”这条主线来对教学内容进行逐步地讲解。对于食品安全的控制这部分内容,涉及知识点较多,主要介绍采用现代检测技术手段,以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作为参考,对食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另一方面从食品生产者的角度出发,介绍怎样在现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起食品安全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提高食品安全导论课程教学质量的几点体会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以往的教学方法大多是教师不停地讲授,学生不断地翻书做笔记,课后学生背笔记,考试结束以后,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内容所剩无几。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并未调整好自己与学生的关系,没有发挥出学生的主动能动性,忽视了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所起到的引导和启发作用。因此,在《食品安全导论》课程教学中,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措施。

1.结合国内外最新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案例分析。食品安全作为每位普通老百姓共同关心的话题,自然会受到很多人的广泛关注。我们每天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地了解在国际国内最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课程教学开始前,可以采用新闻报道、图片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和关注最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从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来引起同学们的广泛思考。通过案例的分析,可以引申出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的区别,引申出食品标准法规和食品检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点。这种教学形式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课堂学习气氛,同时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2]。

2.增加课堂讨论的环节。教师在讲授完阶段性教学内容以后,给学生布置一个讨论专题,作为该阶段性教学内容的拓宽和深化,指导学生搜集有关资料。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就个别主要问题和疑难问题共同进行讨论、辩论。这种课堂讨论的形式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有助于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对分析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不同的讨论小组可以就小的方面等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从政府职能部门的角度如何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出发考虑如何保证食品安全、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应该怎样看待食品安全等。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由其中一位同学代表小组进行观点的阐述,根据阐述的内容和表现给出评价。在观点阐述结束以后,由老师进行点评,并表明自己对所讨论问题的观点,这样便可起到交流沟通、启发教育的作用。

3.积极开展课堂外的学习,加深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在《食品安全导论》课程知识中,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是非常重要的知识内容。但在教学过程中,对于GMP、SSOP、HACCP等知识点的讲授多是理论,缺乏现场示范。结合本校在校外建立的生产实习基地,运用课堂外参观访问的形式,例如对省质检局实习基地的参观,加深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的了解,同时也加深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内容的了解。另一方面,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参观学习,了解企业如何从规章制度、生产管理等方面建立起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控制体系。课堂外的学习有助于加强学校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有助于让学生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知识内容,更深层次地明确自己的专业目标。

4.以学生为主题,建立有效合理的课程考核机制。课程成绩考核不仅是为了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更重要的是给学生一个学习目标,督促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的目的,掌握重点知识[3]。课程考核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在平时成绩组成中,除考勤以外,还包括课堂表现。课堂表现应体现出不同学生的个体差别,主要取决于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小组讨论时阐述的表现。作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必修课,课程的期末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试题的命题应基本涵盖教材中的主要知识点,除基本概念以外,试题中的一些题目,应包含一些平时课堂上讨论分析过,需要经过一定的资料分析、思考和总结以后才能回答的命题。比如“食品中为什么会出现苏丹红和瘦肉精,二者有什么不同?”“四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颗豆芽菜说明的是什么问题?”等类似的命题,从一定程度上加强同学们对知识点的融会贯通,也加深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明确自己的专业学习目标。

《食品安全导论》课程作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必修课程,其课程内容涉及的学科门类较多,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将知识点讲完存在较大的难度,如何把握重点和难点,才是这门理论课教学的关键。讲好这门课,需要教师对课程体系内容具有广泛的理解,同时对食品安全问题具有较深入的认识,结合活跃、多样的教学方法,才能对学生起到真正的引导、启发和思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谢明勇,陈绍军.食品安全导论[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DF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3.01.10

食品安全始终是关系民众基本权益的重大问题。为此,刑法有意加强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于《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严惩食品安全类犯罪活动的内容,包括增设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当然,其效果有待实践检验。面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复杂性和高危性,在风险社会理论逐渐兴起的背景下,似乎风险刑法观理所当然地成为刑法规制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在理论上的“柳暗花明又一村”。但在笔者看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不全在风险社会理论范畴之内,即便在其中的一部分,也不宜简单地用风险刑法进行规制。用民生风险来指导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似乎更为妥当。

一、 民生风险与食品安全 (一)民生风险的提出

1.民生风险的概念

“民生风险”的概念首见于《民生风险的刑法应对》一文。提出该观点的夏勇先生认为,食品安全属于民生保障的范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内容。而风险包括“工业风险”和“社会风险”如无特别说明,本文所谓社会风险是指德国学者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的社会风险。 ,其中社会风险对应的是当前学界流行的“风险社会”与“风险刑法”,而工业风险则是社会风险的母体,因为“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就是在工业社会中滋生并逐渐发展起来”,外延上呈竞合关系,“工业社会的风险与风险社会的风险有可能是同样的风险”[1]。民生风险属于工业风险,与社会风险有交叉但不等同。

由上述论述可见,民生风险是指社会活动可能侵害民生安全的风险。其中的民生主要是我国现阶段最广大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的小康生活状态,其中的风险就是可能发生的危险。食品安全就是一项基本的民生内容,需要刑法予以关注。

2.社会风险的概念

社会风险的概念来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的名著《风险社会》。贝克在书中指出,在这个(社会)发展阶段里,全球性风险开始出现,使人类日益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威胁其生存的由社会所制造的风险[2]。这种社会风险“是现代化的风险,它们是工业化的一种大规模产品,而且系统地随着它的全球化而加剧”[3]。

由上可见,所谓社会风险是工业革命后,由科技发展带来的危害社会生活的风险。在笔者看来,这种风险的根源在于现行科技的日趋复杂和迅速发展导致的应用上的不稳定性。科技发展固然为我们生存的社会带来极大的福利,但不可控制甚至不可预测的风险也不可避免地伴随其出现。这种风险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这种风险与现代科技的运用相伴随。如果我们的交通仍然依靠“木牛流马”,现代交通工具带来的社会风险自然不会存在。二是这种风险很难预测和控制,起码在很大程度上如此。仍以现代交通的风险为例,我们很难预测哪一天哪一班火车会出轨。三是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面临这种风险。我们既不知道我们乘坐的哪一班航班会出事故,也很难测定航班出事会对地面哪些人造成损害。四是这种风险是现代社会发展必须承担的风险。现代交通带来远胜“木牛流马”的社会风险,但我们不会再退回到工业革命前的时代,那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该的。

显然,有部分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也是属于“社会风险”。如因正常生产带来的生产事故,因对食品添加剂不断变化的认识造成的有毒有害食品。前者如2012年4月17日,12万箱可口可乐误混入消毒用含氯处理水事件[4]。后者如苏丹红。苏丹红有对食品增色的效果,属于剧毒的化学产品,使用后可能致癌。但到1995年欧盟才禁止其作用食品,而印度等一些国家仍然容许在特定食品中使用。那么欧盟在1995年之前承担的食用苏丹红的风险就是一种因科学认识的变化而引起的不可避免的“社会风险”。(参见:百度百科.苏丹红[EB/OL].[2012-09-15]..)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张红良:民生风险理论与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3.民生风险与社会风险概念比较

比较上述民生风险和社会风险的概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相同之处:首先,都是一种风险。所谓风险就是有发生的可能性,且难以掌控。其次,都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有一些风险随社会发展减小或消失,而新的风险则会产生并扩大。再次,都关系到社会不特定人的权益。如果是针对具体人的毒害食品,则应认定为故意/过失伤害或故意/过失杀人罪,而不归上述风险范畴。

不同之处:首先,两种风险在外延上属于交叉关系。社会风险紧密依附于现代科技,民生风险则无此限制。有些民生风险与社会风险是重合的,如现代工艺的食品生产,有些则为民生风险独有,如食品储藏过程中对明知违禁添加剂的添加,另有一些则为社会风险独有,如高新航天技术研发,显然这不属于民生的范畴。其次,两种风险可控程度不同。民生风险中行为人故意添加明知禁止使用的添加剂的行为,其可控性要比具有社会风险性质的自动化生产过程中机械故障的可控性更强,因为合理概率的机械故障是不可避免的。再次,民生风险和社会风险在刑法上的可归责性不尽相同。如故意添加苏丹红显然具有主观上故意犯罪的可归责性,而现代交通引起的某些危害行为则存在严格责任的争议,如醉驾。

(二)民生风险下的食品安全

1.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堪忧

随着社会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日益突出,极大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甚至直接损害人身安全。因此,我国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始终保持高度重视。自200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四年出台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表明了政府惩治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决心。而且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也把加大食品安全类犯罪打击力度作为修改重点。如将原条文中的“不符合卫生标准”修改为“不符合安全标准”,增加与《食品安全法》的切合度;删除了原第144条起点刑——拘役和单处罚金,提高了最低刑;取消原《刑法》第143和144条的罚金刑数额的限制,加大罚金力度;新增《刑法》第408条第2款食品安全监管的渎职类犯罪。这样的修改,“与时俱进”“重在保护民众生活的基本安全需要”[1]9。

但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严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共查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名,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5]。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讲到,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弯,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如此形容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点多面广,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分别参见国务院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从文件措辞上就可以看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并未有积极好转的趋势,食品安全现状堪忧。

2.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分类

笔者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分为三类:

第一类:生产制造(包括储存、运输等所有“食品入口”之前的环节)时难以避免的“工艺风险”。如上文提到的可口可乐误加氯水事件,这其实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总会有一定概率出现的“工艺”上的事故。从应用的角度讲,任何工艺,不管是生产、储存或者运输过程中,不管是使用任何机器,尽管操作人小心翼翼,尽到最大的努力,依然难以避免事故出现。这是必然的“瑕疵率”。

第二类:在食材配料中难以预测的“认识风险”。如上文提到的苏丹红。虽然欧盟已经禁止将其用做食品添加剂,但印度在特定条件下仍允许它的使用。这就造成在印度是合法的食品在欧盟却被认定为非法食品。在另一种情况下,由于信息传递的延迟,也有生产者不能及时了解哪些添加剂被列为禁用,这就形成了违法性认识不足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三类:生产和配料中的“人为错误”。 即生产、运输、储存或销售者有意或放任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出现。比如为保鲜有意使用福尔马林,或进货时选择保鲜性更强的经福尔马林浸泡过的食品。

很明显,前两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与科技发展紧密相关,第三类行为则完全是行为人的“罪过”造成的。

3.民生风险与食品安全

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学界掀起加大法律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仗法律之剑控制食品安全的论潮,并切实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发展,反映在刑法上就是上文所提《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类犯罪条款的修订。在刑法理论上,则表现为风险观念的引入。

笔者认为,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刑法规制应适用民生风险理论而不是社会风险理论。

首先,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不必然与现代科技相联系。如其中的“人为错误”。传统的手工加工厂用福尔马林浸泡食物的行为显然不属于社会风险。

其次,社会风险引出的风险刑法不应适用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因为,“如果(风险)刑法为化解‘风险社会’的风险而过于扩张甚至突破罪刑法定主义、责任主义等法治刑法的底线,那么同样也不可取”[6],“风险刑法理论是反法治的”[7]。这一方面引出风险刑法如何谨慎适用的问题,另一方面具体到危害食品安全行为,都可用传统刑法解释,没必要借用风险刑法理论。

再次,民生风险理论摈弃了社会风险干涉法治底线的弊端,而突出了食品安全的民生意义。民生是近几年比较有生命力的概念,体现了社会对民众基本生活保障的人文关怀,虽然具有一定的政治性,但在政法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这个概念更容易被社会接受。

二、用民生刑法来指引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 (一)民生刑法:突出民生,弱化“风险”

民生刑法是与民生风险相伴而生的概念,正如社会风险引出风险刑法一样。提出民生风险概念的学者指出,“我国的刑事政策应从‘保民生’这一社会发展目标出发,与民生风险及民生犯罪的实际情况相对应,以‘民生刑法’为理论主线,以便系统地研究民生受到的危害,从而在刑法中构筑起保护民生的最后防线。”所谓民生刑法,强调刑法应当“优先保护民生、全面保护民生、严格保护民生”。

可见,民生刑法强调的是对民生类犯罪的着重打击,但这一打击又不像风险刑法一样过于激进,以致有违反法治底线之限。所谓优先,突出保护民生的重要性。所谓全面,突出保护民生的彻底性,所谓严格,突出保护民生的合理性——避免极端理论的过犹不及,这就弱化了风险刑法违反法治基本原则的“风险”。

(二)现行作法:加大力度,增设新罪

为应对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刑法做了较大调整,这表现在《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类犯罪规定的调整。这在上文已有论述。在提出民生刑法概念的学者看来,修正案八的这些调整值得肯定,而且“应当在《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光大”。

《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整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加大原有罪名的打击力度。包括提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起刑点,这是刑罚的加重;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罚金数额的限制,这为高额罚金打开了“口子”。

二是增设新的罪名。既在第408条增设一款食品监管渎职罪。这是刑法对当前食品监管部门的不作为、监管不力的直接回应。

而且,我们看到,食品安全类犯罪的三项罪名采用了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一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罪的具体危险犯(足以造成……危害结果的),二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抽象危险犯(或行为犯;有……行为的),三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结果犯(造成……后果的)。这三种立法模式分别表明了刑法对三种危害行为惩治的严厉程度,体现了刑法的针对性和均衡性。因此,总体上《刑法修正案(八)》的调整是值得肯定的。

(三)立法进路:慎用“风险”,切守底线

由上可见,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的规制有意地引入和增强了“风险”的观念,试图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提早介入时间有效控制食品安全类犯罪。或者说,民生风险虽然弱化了风险,但是依然引入了风险的观念。这种做法的基本思路是对的,但须注意对“风险”观念的慎用,时刻坚守刑法基本底线。

1.学界对风险观念引入刑法的批判

民生风险虽强调民生,弱化“风险”,但依然蕴涵着“风险”之意。如上文以抽象危险犯模式立法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就是刑法对“严重风险”的提前介入——将刑法提前到行为作出时,回避了结果的考量。在这一罪名的设定上,民生刑法或风险刑法没有不同。因此,有学者提出的对风险刑法的批判,在民生刑法理论中也有相当的借鉴意义。学界对风险刑法的批评大致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刑法已经不可能单纯地作为工具使用[8]。即不能用刑法来应对一切社会风险,否则违反了刑法有正当性,淡化了刑法机能的发挥,增加了刑法被恣意使用的可能性。

其次,动摇了刑法的谦抑性。“刑法保护法益抽象化、普遍化以及早期化的倾向日益明显,这些都向‘谦抑主义’提出了挑战。”“扩大了刑罚的处罚范围,转弯了传统的罪责刑法,将任何有碍人类安全的行为都视为不法行为。”[7]26-27

再次,“违背了近代刑法的基本宗旨”并“为侵犯人权提供借口”[2]19。因为刑法以罪刑法定为基本原则,其最基本的任务是保护公民的自由,而不是消除其不安全感;作为“二次规范”,刑法应当在其他手段不能奏效时再考虑使用,过度的刑法手段创新和形成新的规范意识,会混淆法律与首先的界限并引起罪与非罪概念模糊。

由上可见,学界对风险刑法的批判集中在该理论有可能扩大刑法适用范围,混淆刑法与其他法律的界限,导致刑罚滥用。这些观点对于民生风险中的“风险”同样有借鉴意义,民生刑法也须以一定底线为界。

2.引入风险须切守刑法基本底线

在笔者看来,这里的刑法基本底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刑法谦抑性的尊重。即在适用刑法时,尊重刑法的二次规范性质,能用其他手段解决的决不适用刑法;在适用刑法时,尊重刑罚适当性原则,轻刑足够的决不适用重刑,“在必要的限度内,刑罚越少越好”[9]。

其次,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尊重。即由于“风险”本身的难于测量,必须构建更为明确的刑法规范,以使民众更容易理解行为在刑法上的定义。在犯罪成立上,不是说有重大风险的行为就是犯罪,而是说被刑法规定的有风险的行为才是犯罪。

再次,是对社会发展基本需求的尊重。有些“风险”是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过程中必然带来的“副产品”,对这些风险只能坚持“适度力量”的引导和控制。

当然,就目前来看,我国刑法尚未出现明显的超越上述底限的现象。但任何法律的实然效果总要经一段时间的检验,这一效果也不一定能得到最确切的把握(如统计数据与真实数据的差距,其他不可测因素的介入等等),而且法律必然要随时间而调整,再加上刑法理念对司法工作的指导作用,因此上述批判观点和注意问题的提出仍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彻除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根本进路: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一)刑法功能有限论

需要明确的是,单靠刑法一定不能完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是受刑法本身性质决定的。刑法的的功能是有限的,即便我们无限扩大刑法适用范围,无限提高刑罚力度。实际上任何制度都不是治理社会的万能工具,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也不例外。刑法功能总是有限的,这一点绝无争议。因此,世界各国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时,绝不会单独依赖刑法,而主要是以行政手段为主。

(二)国外经验

1.俄罗斯体制中对消费者的着重保护和食品标准执行的缓冲期[10]

在机构设置上,有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俄罗斯农业部全权负责食品安全问题。但另有隶属于俄罗卫生和社会发展部的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监督局主管维护消费者利益等相关工作。在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上,有一定时间的缓冲期。2005年7月1日施行的国标ГОСТР51074-2003《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信息》制定了全国性的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标准由俄罗斯国家标准委员会于2003年12月29日批准,至2005年7月1日施行,这期间实际上有一年半左右的缓冲期。

2.英国食品安全立法的推动力量[11]

首先,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食品安全变革的推动作用非常明显。1900年砷中毒事件推动了地方政府委员会中食品处的设立;1906年从美国进口的牛肉污染事件推动了1907年《公共卫生(食品规章)法》的起草;1988年鸡蛋沙门氏菌事件推动了英国政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白皮书的出台;1996年的疯牛病事件也推动了英国食品监管体制的再次变革。其次,科技发展和媒体舆论对食品安全立法的推动作用明显。科技促使新的检测手段和新的认知手段的出现,媒体引导民意集中反映问题的严重性。最后,食品利益集团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食品安全立法的决定和实施。这种影响被称之为“利益集团的政治俘获”。

3.日本食品安全的法律应急机制[12]

首先,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部门都设有应急机构。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和食品安全委员会都有针对各自职能的独立的应急机制。其次,着重日常信息收集。各应急机构会对社会生活食品安全信息全面收集,保持掌控。最后,透明及时的信息公开机制。对于食品安全信息,在第一时间全面向社会公开,方便国民查询。

(三)我国食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的构建

1.正确认识和运用刑法

摆正刑法在规制食品安全问题时的地位,仍应坚持行政手段主导。而具体刑法也要避免“风险”观念的滥用,坚持刑法的基本底线。

2. 构建合理的行政体制

充分发挥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执法力度要有保障,执法严格性要有监督。这里《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食品监管渎职罪成为推动行政部门严格执法的最大动力,要充分发挥设立该罪的警示和规范作用。

3.制定合理的行政法规

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从消费者角度考虑问题而不受食品利益集团的影响;尊重媒体意见,吸收民众的正确请求;利用重大事件契机推动立法完善,重大食品事件可以作为立法决心改革的动力,借此触动平时不愿或不想触动的抑制力量。

4. 完善现有的应急机制

我国已经建立有一套食品安全的应急机制。在以后,一方面要保障这套机制的正常运行,避免成为“摆设”;另一方面增加信息收集和公开的力度,增强日常监管能力。 J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文献:

[1] 夏勇.民生风险的刑法应对[J].法商研究,2011,(4):6-10.

[2] 黎宏.对风险刑法观的反思[J].人民检察,2011,(3):16.

[3 ]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何博文,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18.

[4]佚名.12万箱可口可乐疑遭氯水污染[EB/OL].[2012-04-18].http:///20120418/n340851788.shtml.

[5]新华网.国务院加大力度"保卫餐桌"[EB/OL].[2011-04-21].http:///politics/2011-04/21/c_121329457.htm.

[6] 陈兴良."风险刑法"与刑法风险:双重视角的考察[J].法商研究,2011,(4):11.

[7] 刘艳红."风险刑法"理论不能动摇刑法谦抑主义[J].法商研究,2011,(4):26.

[8] 于志刚."风险刑法"不可行[J].法商研究,2011,(4):35.

[9] 马克昌.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541.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B8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6-0027-04

[作者简介]王伟(1982-),男,吉林四平人,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生,南昌工程学院思政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与实践。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百姓饮食境况日新月异。遗憾的是,伴随着百姓餐桌的日益丰富,一些有毒、有害食品也鱼龙混杂地潜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让本应该使人开心健康的饮食,成为人们的一块心病,使人们在选择食品时多了几分禁忌和担心。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和提升技术,更需要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深刻的道德反思,加强食品安全问题道德约束。

一、道德在食品安全问题治理中的价值

道德是人类现实生活中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用善恶标准去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一类社会现象。道德哲学的实践性品格及其对现实生活的范导使其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具有独特的功能与气质,道德约束可以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证民生幸福筑牢坚厚的基石。

1 道德约束可以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前馈式”预防。与依靠道德约束相比,凭借法律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在食品生产经营者触犯法律时,法律的强制力和神圣性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和有力彰显。法律以力服人,对于犯罪者而言,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对于可能存在违法动机而尚未实施者来讲,法律的惩处会产生一种震慑,让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制造者慑于法律的压力不敢去效尤,但这种震慑很难触及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心灵深处,而仅仅是对违法成本的精于计算。这种基于计算的信任和依靠外在监督的法律会最终导致了商业机会主义盛行。一旦面临巨大的利益诱惑,这种震慑很可能被缺少良知者凌越,他们会伺机找寻法律的漏洞,铤而走险。凭借法律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是对事件本身的一种“反馈式”应对,是食品安全治理的治标之策。在食品安全治理的过程中,法律是下游,道德是上游,一旦上游失守,再到下游去堵截,实则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行为。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关口就必须前移,发挥“制礼以崇敬”、“礼者禁于将然之前”的道德影响力和渗透力。与法律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事后诸葛、以儆效尤不同,道德约束在于规范人心,启迪灵魂,凭借良心的力量内在的、自主的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信守个人品德,化外在法律法规的道德价值理念为内在的品行操守。食品安全道德约束,能够实现食品安全的源头控制。食品安全道德约束的“前馈式”预防是一种治本之策。

2 道德约束可以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内在自律。道德对人的约束力体现在他律与自律两个方面,从他律的维度审视,道德对人行为的外在约束是一种柔性机制,属于非权力性规范;与国家强制力做后盾的法律相比,道德他律性的优势在于教化人明辨是非善恶,并在舆论引导和传统习惯的作用下,将道德的他律性升华为主体的内在良心自律。从自律的视角切入,道德最高原则在于道德主体的自我立法,就像康德指出的那样:“自律原则是唯一的道德原则”。道德血液的注入,会改变食品生产经营者被动接受管理的局面,化外在他律为内在良心自律,可以给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心灵深处镌刻上深刻的道德印迹,体悟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和“义以利取”的真谛。因为良心,食品生产经营者既不会滥用技术,更不会去触犯法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责任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但是,食品监管者的道德品质低下,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食品安全问题制造者的姑息纵容,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气焰。因此,食品生产经营者内在的道德感可以尽量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而监管者道德品质高,其敬业精神则可以加强监管的力度,让食品安全事件制造者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就监管者的职业道德品质问题,正如麦金泰尔所言:“在美德与法则之间还有另一种关键性联系,因为只有对于拥有正义美德的人来说,才可能了解如何去运用法则。’’当道德自律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内在价值诉求的时候,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自然会减少。

3 道德约束可以填补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和技术治理遗留的真空地带。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让一些缺少良心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使用新技术时偏离了品德驾驭的轨道,为牟取暴利,想方设法地生产出有毒有害食品,突破了食品安全检测原有技术标准的疆域,让原有的检测技术在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面前有些力不从心。同时,法律与监管作为外在硬性约束所呈现出的滞后性与片面性特征,使得面对“崭新”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在缺少相应制度依据的情况下,法律与监管略显无奈而变得“硬”不起来。面对花样翻新的食品安全问题,法律、监管和技术缺位的情况也将在所难免,这样往往会留下治理的真空地带。道德能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的规约性,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利益相关者的一切行为都会受到道德的规约。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一旦“道德法庭”牢固的扎根于整个社会和每个人的心中,道德因子渗透到食品供应与食品监管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也就不会留下食品安全治理的死角,食品安全就会得到保证。

二、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道德问题及成因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从未离开公众的视野,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特别是一些重大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更是牵动着百姓的心弦。透过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重迷雾,我们可以窥见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道德生态,反映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是食品安全道德约束的阻碍因素。

1 食品安全道德教育缺失导致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对生命尊严敬畏的缺少。食品是特殊商品,一般商品出现问题会造成消费者经济上的损失,而食品出现问题则不仅仅是经济损失这么简单,轻者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重者可能剥夺消费者的生命。基于食品商品的特殊性,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需要在内心深处形成对生命尊严敬畏的伦理情怀,食品安全道德教育正是培育这种伦理隋怀的重要一步。当前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是多元的,但无论是规模化的食品企业,还是零散的食品生产经营个人,更多的是把经济利益进行优先考虑,甚至是唯一考虑。在企业价值观与个体的思想深处存在经济与道德的二元对立,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在企业内部轻视道德教育,甚至无视道德教育;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个人而言,食品安全道德教育更是无从谈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道德教育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源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我内在教育,二是来源于食品监管者组织的外在教育,可在这两个方面,我们都是非常欠缺的。食品安全道德教育的缺失直接导致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缺少对生命尊严的敬畏,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不道德行为,最终酿成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 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滞后造成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机会主义的泛起。诚信是维护食品安全,保障食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道屏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一方面依靠守信者的美德自律,另一方面也需要外在诚信体系规约的他律。在传统熟人社会消解的过程中,现代陌生人社会对诚信他律性的依赖显得尤为重要。在当代西方,与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相匹配的是比较发达的诚信体系建设,这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安全可靠食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旦出现失信行为,严密的诚信监控体系就会介入,失信的污点不仅是法律的审判依据,也是消费者选择的参考依据,失信酿成的苦果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往往是毁灭性的。而在当前的中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却略显滞后,食品安全诚信保障能力相对较弱,一些必要的诚信制度,如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制度、诚信效果评价制度、诚信惩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缺失或者不完善,没有搭建起食品安全诚信信息查询平台。外部性制度的不健全,导致诚信体系规约缺少应有的刚性,造成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足,参与外部性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忽视内部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总体来讲,我国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这给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留下了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3 食品安全道德考评机制缺乏助推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的行为失范。在我国,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道德考评是相当缺乏的。食品监管者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评价看重的是产生了多少经济效益,对地方经济增长有多大贡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是以法律为准绳,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道德与否、履行社会责任与否则另当别论。在创造经济效益这一点上,甚至有的地方上的食品监管者与生产经营者达成了利益同盟,食品监管者为生产经营者的败德行为保驾护航。如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监管者不仅放松了正常的市场监管,而且在事发后仍在考虑经济效益优先原则和地方、部门利益,丧失了监管者应有的伦理判断,更没有履行起相应的职责。食品监管者对生产经营者缺乏道德考评同时反映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对食品监管者道德考评同样是缺乏的,甚或是没有的。食品监管者是保障食品安全健康的守护者。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涌现,除了食品企业没有履行相.应的伦理责任,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食品监管者可以不讲道德,滥用公共权力,诱发食品安全领域不道德行为的出现,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形成对监管者权力运用的有效监督和监管者道德素质的有效考评。

4 食品文化环境污染影响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道德生成的步伐。食品安全道德约束离不开舆论的支持与呵护。食品监管者、消费者和媒体是食品安全道德舆论的制造者,可目前这三者较为普遍地存在着道德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监管者不主动去引导舆论、消费者懒得去关心舆论、媒体道德功能的式微滋生了“炮制新闻”、“受贿新闻”、“媒介审判”等恶劣现象,更是推波助澜了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道德约束舆论氛围不可否认的出现了弱化。与此同时,作为我们自古至今一直引以为豪的中华食品文化也受到了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冲击。中华食品文化重视“形式美”与“内容美”的有机统一,特别强调“形式美”,这也是中华食品文化闻名于世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然而,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正是借用中华食品文化强调“形式美”这一点巧作文章,利用所谓的“特殊手段”加工、储存食品,似乎使食品在视觉上变得更加“漂亮”,在嗅觉上变得更加“诱人”,在味觉上变得更加“鲜美”。表面看来,这与中华食品文化并不违背,达到了食品文化要求的“形式美”,而实际上却是这些人员的败德行为,致使食品已然是金絮其外、败絮其中,食品成了,严重污染了食品文化环境。

三、食品安全问题道德约束的现实进路

’由上可知,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道德生态差强人意,食品安全道德约束对于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然而,由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不良影响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治理的关注点集中于法律、监管和技术三个层面,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道德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滥用技术、价值观不正确,都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要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还必须从道德层面对食品安全进行伦理反思。这就需要展开系统的食品安全道德约束,使道德不仅在理论上、观念上而且在实践中真正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基石。

1 加强道德教育,树立普遍的食品安全道德观念。食品承载着生命价值,关乎民生幸福与社会和谐,具有特别的道德意蕴。现代市场经济的真谛是道德经济,在经济生活中,缺少道德内涵的经济是畸形经济,这样的经济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近年来,无论在观念还是在行动上,“一切向钱看”的极端功利主义阴霾飘散到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而对于直接关系到人们生命安全的食品行业也未能幸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尤其在食品安全治理中需要加强道德教育,使道德观念深入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内心,渗透到食品安全治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与监管的各个环节建立起道德防火墙。食品安全道德教育需要通过有效的教育载体和丰富的教育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网络,将外在的道德规范转化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道德观念,生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道德行为。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道德教育可以采用多种方式,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思路,把强劲有力的“灌输式”教育与润物无声的“渗透式”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接受相关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及受训时间时限,把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接受道德教育的情况纳入到相应的考核中,进而把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道德方面的软要求以硬考核的形式呈现出来,以此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道德认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增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道德自觉性和自律性。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制度。富兰克林曾经直言不讳地提出“信用就是金钱”,他虽然把诚信这一美德描绘得过于功利化,但是也可以从中看到诚信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深化的今天,诚信与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诚信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存在着“诚信一信誉一效益”的内在逻辑。经济诚信或诚信经济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就现实而言,少数经济主体对此却存在着认识偏差。诚信作为一种经济道德要求,其践履既需要经济主体的理念和自觉,更需要将诚信道德要求制度化,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依靠制度的外在强制性和运行机制的科学性保障来促进食品安全诚信行为的养成。在食品安全道德约束中,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最重要的经济主体,生产经营者诚信是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一方面需要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视和加强内部诚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将诚信贯穿于食品领域之中;另一方面需要由政府推动建立全面、系统且具实践操作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道德评价的重要参照和社会考评的重要依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内外兼修,可以让诚信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任何时间、地点和情境下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10)

[论文摘要]本文从食品安全性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性的现况、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以及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等几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性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期能够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性的改善。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的意识均在不断地增强,功能性食品、绿色食品、转基因食品等用语频繁出现在媒体和日常生活中。让城乡居民长期吃上“放心菜“、“放心肉”、“放心食品”,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从食品安全性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性的现况、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以及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等几个方面对食品的安全性进行了初步的剖析。

1、食品的安全性的概念

由于科技、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内涵及轻重缓急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对食品安全性的理解也有不同程度的差距。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 )将食品安全性定义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在我国食品的安全性通常被解释为“在规定的使用方式和用量的条件下长期食用,对食用者不产生不良反应的实际把握”。所谓不良反应包括由于偶然摄入某一种食品对机体所产生的急性毒性(伤害)或长期微量摄入所产生的慢性毒性,例如致癌性和致畸性等。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分析技术的提高,有些曾被认为是绝对安全、无污染的食品,后来又发现其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导致消费者慢性中毒或危及其后代健康;而许多被宣布为有毒的化学物质,实际上在许多食品特别是在天然食品中以极微量的形式广泛存在,并在一定含量范围内有益于人体健康。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并不是根据其内在的固有毒性,而是看其是否造成实际的伤害。

2、我国食品安全性现况

我国食品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取得突出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目前最严重的就是食品的安全性问题,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用甲醇制作毒酒,用福尔马林浸泡海产品,在火锅中加入罂粟壳,用生石灰做豆腐以及阜阳奶粉等事件层出不穷。仅2006年就发生过多起食品安全问题:苏丹红事件,超碘奶事件、变质奶事件、孔雀石绿事件等等。接连不断的食品危机,使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忧心忡忡,人们不禁要问,还有安全的食品吗?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议论和关注的话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对人民的身心健康、整体生活水平、食品工业乃致整个的经济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

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食品安全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切实研究食品不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对策,逐步消除食品的不安全因素,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体系。

3、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

专家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近年来,每年卫生部接到食物中毒报告100~200起,涉及数千人发病,百余人死亡;除意外事故外,大部分均是致病微生物引起的。如80年代在上海因食用污染毛蚶引起甲型肝炎大爆发累及30万人。从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出发,微生物性危害是我国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也始终是各国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努力控制的重中之重。

(2)长期使用农药、兽药、化肥、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化学成分对食品安全性产生的影响,已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焦点。如棚式蔬菜,为防止病虫,菜农往往超量喷洒农药或使用高激素、高营养素,使农作物超常生长。由于这些化学品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在食物链、环境和人体中可长期残留,对食品安全性以及人类健康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3) 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及人类健康,比如说有机污染物中的二恶英、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等工业化合物及副产物,都具有可在环境和食物链中富集、毒性强等特点,对食品安全性威胁极大。 在人类环境持续恶化的情况下,食品中的环境污染物可能有增无减,必须采取更有效的对策加强治理。

(4)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的加工、包装、运输以及贮藏过程中,为了保持食品的营养成分,增强食品的感官性状,适当使用一些食品添加剂是必要的。但是要求使用量必须控制在最低有效量的水平,否则会给食品带来毒性,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在食品加工中广泛存在着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如使用量过多、使用不当或使用禁用添加剂等现象。

(5) 食品加工、贮藏和包装过程。食品在高温烹饪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毒性极强的致癌物质(如多环芳烃、杂环胺等),在加工过程中,会用到机械管道、锅、塑料管、橡胶管、铝制容器以及各种包装材料等,也有可能将有毒物质带入食品。另外,食品贮藏过程中产生的过氧化物、龙葵素等化合物,也给食品带来了很大的安全性问题。

转贴于

(6)食品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7)市场和政府现有措施不完善,仍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食品标签滥用,违法生产经营等。

概而言之,食品不安全因素可能产生于人类食物链的不同环节,其中的某些有害成分,特别是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可因生物富集作用而使处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受到高浓度毒物危害。

4、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

(1)强化政府监管,对监管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有关部门实行问责制。

(2)加大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有关当事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3)研究、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对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严格监控,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有关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4)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控制水体、空气、土壤的污染,改变当前食品污染状况。

(5)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无污染、安全、优质的绿色食品。

(6)切实从源头抓起,防患于未然,消除食品污染于发源端。比如说减少农产品的污染情况,可尽量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等化学品等。

(7)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受害人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食品能得到及时的收缴、查封;

(8)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改进饮食习惯,革除不科学、不文明的饮食方式,少吃或不吃油炸、熏烤及霉变食物等。

综上所述,吃的营养,吃的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都来重视食品安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一定会稳步改善,从而使人们吃上放心食品。

参考文献

[1] 陈君石,食品安全-现状与形势,江西食品工业,2003,1,4

食品安全化学论文篇(11)

按照一专多能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应培养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造型高级食品科技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可以设置食品科学、食品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和食品质量与安全四个专业方向。其中,食品科学专业应较系统地掌握与食品科学有关的生物学、化学、食品原料学、食品工艺原理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现代食品高新技术,具备较强的食品科学领域的知识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食品工程专业应较系统地掌握与食品工程有关的生物学、化学、工艺及设备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食品制造、食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基本理论,具备食品工程设计和技术改造的知识和能力。水产品加工及贮藏专业应较系统地掌握与水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水产品利用化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水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的基本方法。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应较系统地掌握与食品质量与安全有关的化学、生物学、毒理学、卫生学、食品法规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食品质量控制、食品安全生产的基本技术方法。

二、培养目标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新世纪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设置要根据本专业的特点,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出发,努力探索“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广适应”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培养目标上,应该面向社会、面向未来、面向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并注重沿海海洋经济建设。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能适应现代食品工业发展需要的高级工程师。毕业后可从事利用农牧渔业初级产品,以物理和化学手段为主进行食品加工和食品制造的科研、设计、管理和生产监督的工作。通过培养学生应具备下列几方面的知识或能力:具有坚实的食品科学、食品工程学以及相近学科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掌握食品原料的生物学特性、加工特性、综合利用以及贮藏、加工、运输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一般工程规划设计能力、技术经济分析能力、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能力;具有食品质量管理能力和食品安全控制基础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新产品开发能力和食品制造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具有听、说、写的基础。

三、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的构建应遵循强化基础、优化结构、拓宽口径、重视实践、注重素质、强调创新,建立系列相关课程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体系。因此,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应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即素质教育课)。其中,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大学英语、体育、军事理论课等;学科基础课包括C语言程序设计、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现代工程制图、大学化学、大学化学实验、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生物化学实验等;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包括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微生物学实验、食品化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工艺原理、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选修课包括模块课程组和其它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人文社科类、工程经济类、体育类及其它四大类;本专业主干学科是食品科学与食品工程学。本专业主要课程除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程序设计外,尚有大学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化学、物理化学、现代食品工程制图、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工艺原理、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分析与检验。

四、人才培养模式和主要教学环节安排

1.人才培养模式。按院招生,按院管理和培养,按需择业。学生入学后第1-3学期完成大部分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的学习;从第4学期开始,学生必须选择四个专业方向之一作为主修方向,主修方向选定后,其方向内课程为必修课程,学生可按国家、社会需要和个人意愿选择其余三个专业方向之一为辅修方向,也可在其它课程中选修直至修满24学分(简称“1+n模式”),但必须完成所选专业方向的毕业论文;学生除选择本学科学习外,还可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跨学科学习。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般安排在5-7学期,第8学期不安排课堂教学,只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原则上要求毕业论文应为主修方向毕业论文。学生必须修满159.5学分(其中必修125.5学分、选修34学分)才能毕业。